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

发布时间:2023-9-01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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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

· 192 ·J203 交通管理设施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范围J203 交通管理设施1.道路等级2.道路横断面3.系统要求4.其他m按 设 计 道 路 中心线长度计算包括信号灯、信号控制系统,监控系统,智能引导系统等全部工程内容J20301 信号灯1.信号灯光源2.灯杆材质、规格3.其他组(套)按 设 计 图 示 数量计算包括信号灯,基础(含模板、钢筋),灯杆、线缆、手孔井等J20302交通信号控制系统1.道路等级2.道路横断面3.设备名称4.设备规格、型号、档次5.技术要求6.其他m按 设 计 道 路 中心线长度计算包括系统控制设备及配管、配线,控制软件及系统调试等J20303 监控设备组(套)按 设 计 图 示 数量计算包括监控设备,基础(含模板、钢筋),杆件安装等J20304 监控控制系统 m按 设 计 道 路 中心线长度计算包括系统控制设备及配管、线缆,控制软件及系统调试等J20305 智能引导设备组(套)按 设 计 图 示 数量计算包括引导显示屏,基础(含模板、钢筋),杆件安装等J20306 智能引导系统 m按 设 计 道 路 中心线长度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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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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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201页

·191·J102 交通防护设施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范围J102 交通防护设施

1.道路等级

2.道路横断面

3.防护设施内容、设置

要求

4.其他

m按 设 计 道 路 中

心线长度计算

包括隔离栏、护栏、防眩板、防抛网等全部工程内容J10201 护栏

1.形式

2.材质、规格

3.其他

m按设计图示尺寸

以延长米计算

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基础(含模板、钢筋),预埋件设置,隔离栏、护栏制作、运输、安装等J10202 防眩板

1.材质

2.规格

3.其他

m按设计图示尺寸

以延长米计算

包括制作、安装等J10203 防抛网 m2 按设计图示尺寸

以面积计算

注:1.护栏形式区分节间式、连续式。

2.护栏材质区分钢护栏、混凝土护栏、石材护栏和组合护栏等。护栏规格:节间式护栏为每节长度、高度及间距;连续式护栏为高度。

第202页

· 192 ·

J203 交通管理设施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范围J203 交通管理设施

1.道路等级

2.道路横断面

3.系统要求

4.其他

m按 设 计 道 路 中

心线长度计算

包括信号灯、信号控制系统,监控系统,智能引导系统等全部工程内容J20301 信号灯

1.信号灯光源

2.灯杆材质、规格

3.其他

(套)

按 设 计 图 示 数

量计算

包括信号灯,基础(含模板、钢筋),灯杆、线缆、手孔井等J20302

交通信号控制

系统

1.道路等级

2.道路横断面

3.设备名称

4.设备规格、型号、

档次

5.技术要求

6.其他

m按 设 计 道 路 中

心线长度计算

包括系统控制设备及配管、配线,控制软件及系统调试等J20303 监控设备

(套)

按 设 计 图 示 数

量计算

包括监控设备,基础(含模板、钢筋),杆件安装等J20304 监控控制系统 m按 设 计 道 路 中

心线长度计算

包括系统控制设备及配管、线缆,控制软件及系统调试等J20305 智能引导设备

(套)

按 设 计 图 示 数

量计算

包括引导显示屏,基础(含模板、钢筋),杆件安装等J20306 智能引导系统 m按 设 计 道 路 中

心线长度计算

包括系统控制设备及配管、线缆,控制软件及系统调试等注:1.监控设备区分摄像机、补光灯、数码相机、电动云台等分别列项。监控控制及显示设备在监控控制系统中考虑。

2.合杆、借杆时,杆件在各系统中综合考虑。

3.配管、线缆共用时,在各系统综合考虑。

第203页

·193·K 照明和亮化工程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范围K

照明和亮化

工程

工程类型

1.m

2.m2 1.按设计道路中

心线长度计算

2.按设计广场面

积计算

3.按设计景观亮

化面积计算

包括道路照明、桥涵照明、隧道照明、广场照明、桥梁亮化、景观亮化等全部工程内容K1 照明工程

1.道路等级、横断面

(景观亮化部位)

2.照明设计标准

3.电源负荷等级、总负

荷估算容量

4.电源、拟提供电源的

电压等级、回路数、

容量

5.变配电设备数量、位

置设置原则

6.配电线路导线选择、

敷设方式

7.光源、灯具类型、灯

具布置方式

8.节能要求、措施

9.其他

1.m

2.m2 1. 按 设 计 道 路

中 心 线 长 度

计算

2. 按 设 计 广 场

面积计算

包括供配电设备安装,配电线路,灯杆、灯具及附属设施等K2 亮化工程 m2 按 设 计 景 观 亮

化面积计算

注:1.照明和亮化工程是指市政设施及绿化、景观范围内的路灯照明及景观亮化工程。2.工程类型区分道路照明、桥涵照明、广场照明、桥梁亮化、景观亮化等。

3.道路断面需明确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道及分隔带的宽度及照明范围。

4.本规则涉及的土(石)方工程均包含在相应项目工程范围内。

5.在本规则执行中如遇缺项,发包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编码顺排。

第204页

· 194 ·

KX01 变配电设备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范围KX01 变配电设备

1.道路等级、横断面

(景观亮化部位)

2.电源型式、供电方

式、负荷容量、电压

等级

3.设备配备档次要求

4.其他

1.m

2.m2 1.按设计道路中

心线长度计算

2.按设计广场面

积计算

3.按设计景观亮

化面积计算

包括设备基础,箱式变电站、变压器等设备安装,各种箱(柜)安装,接地保护,系统调试等全部工程内容KX0101 杆上变压器

1.名称、型号

2.类型及设备档次

3.额定容量(kV·A)

4.其他

台(组、

套)

按 设 计 图 示 数

量计算

包括设备吊装固定,支架制安,接线、接地及布设调试,设备标识等KX0102 杆上配电设备

1.名称、型号

2.安装方式

3.设备档次

4.其他

KX0103 杆上控制箱

1.名称、型号

2.元器件档次

3.额定电流

4.防护等级

5.其他

KX0104 台上变压器

1.名称、型号

2.类型及设备档次

3.额定容量(kV·A)

4.其他

包括设备吊装、固定,基础(含模板、预埋件、钢筋),接线、接地布设及调试,设备标识等KX0105

高压成套

配电柜

1.名称、型号

2.元器件档次

3.额定电流

4.防护等级

5.基础支架材质、规格

6.其他

包括设备吊装、固定,基础(含模板、预埋件、钢筋),接线、接地布设及调试,空载试运行,设KX0106 备标识等低压成套

控制柜(箱)

第205页

·195·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范围KX0107

组合型成套

箱式变电站

1.名称、型号

2.类型及设备档次

3.额定容量(kV·A)

4.防护等级

5.其他

台(组、

套)

按 设 计 图 示 数

量计算

包括设备吊装、固定,基础(含模板、预埋件、钢筋),接线、接地布设及调试,空载试运行,设备标识等KX0108

嵌入式

控制箱

1.名称、型号

2.元器件档次

3.额定电流

4.防护等级

5.其他

包括设备安装,接线调试,接地布设及调试,设备标识等KX0109

落地式

控制柜(箱)

1.名称、型号

2.元器件档次

3.额定电流

4.防护等级

5.其他

包括设备吊装、固定,基础(含模板、预埋件、钢筋),接线、接地布设及调试,空载试运行,设备标识等KX0110 配电系统调试

1.名称

2.电压

3.其他

系统

包含仪表校验、测试,设备标识等注:1.项目编码中的“X”代表照明工程和亮化工程,按不同工程类型分别以 K1、K2 编码列项。以下类同。

2.配电设备安装电压等级按 10kV 以下考虑,不包括 10kV 电源进线。

第206页

· 196 ·

KX02 配电线路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范围KX02 配电线路

1.道路等级、横断面

(景观亮化部位)

2.电压等级

3.导线截面、材质

4.接地形式

5.其他

1.m

2.m2 1.按设计道路中

心线长度计算

2.按设计广场面

积计算

3.按设计景观亮

化面积计算

包括线缆架设(敷设),电缆保护管、配管安装,管道包封及电缆井制作、安装,接地保护,系统调试等全部工程内容KX0201 电缆敷设

1.名称、规格

2.材质

3.电缆头形式

4.敷设方式

5.土质类别、回填材料

6.其他

m

按设计图示尺寸

以延长米计算

包括沟槽挖填、余土外运,电缆沟铺砂、盖板,敷设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接地布设及调试,埋设标桩等KX0202 架空线路

1.基础形式

2.线杆材质、高度

3.导线材质、规格

4.电压等级

5.其他

m

包括基础施工(含基坑挖填、外运),线杆立安,拉线制安,杆上设施安装,导线架设,接地布设及调试等KX0203 配线敷设

1.名称、材质、规格

2.敷设方式

3.其他

包括扫管、穿线、编号、调试等KX0204 配(排)管敷设

1.管材材质、规格

2.敷设方式

3.管道根数

4.包封要求

5.土质类别、回填材料

6.其他

包括沟槽挖填,基础垫层,管道敷设,混凝土浇筑(含模板安拆),接地布设及调试,固定管枕等

第207页

·197·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范围KX0205 电缆桥架

1.名称、规格、材质

2.桥架样式

3.敷设方式

4.其他

m按设计图示尺寸

以延长米计算

包括组对,螺栓固定,桥架及附件(弯头、三通、四通等)安装,接地跨接等,敷设,接地布设及调试等KX0206

电缆井

(手孔井)

1.位置

2.井身材质、规格

3.井盖材质、规格

4.土质类别、回填材料

5.其他

按 设 计 图 示 数

量计算

包括坑槽挖填,余土外运,井砌筑(浇筑)、抹灰,井盖(座)安装等注:1.电缆敷设方式区分直埋、穿管敷设。

2.配线敷设方式包含照明线路、木结构、砖、混凝土结构、沿钢索等。

3.配管敷设方式包含地埋、明配、暗配、钢结构支架、钢索配管、水下敷设、砌筑沟内敷设等。4.箱与箱之间的连接管计入干线部分。

5.桥架样式区分槽式、梯式、托盘式,材质区分钢制、玻璃钢、铝合金等。

6.本规则不包括管沟路面开挖和恢复的工作内容,路面开挖及恢复应另执行本规则其他相应项目。

第208页

· 198 ·

KX03 路灯、景观灯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范围KX03 路灯、景观灯

1.道路等级、横断面

(景观亮化部位)

2.照度标准

3.照明光源、照明方式

4.路灯控制方式

5.节能标准

6.灯杆、灯具配置档次

7.其他

1.m

2.m2 1.按设计道路中

心线长度计算

2.按设计广场面

积计算

3.按设计景观亮

化面积计算

包括路灯、高杆灯、广场照明灯、景观灯、装饰灯及附属装置安装,接地布设及调试等全部工程内容KX0301 路灯

1.灯杆材质、高度、防腐

2.灯架材质、样式、防腐

3.光源类型、防护等级、

功率

4.灯杆基础

5.控制方式

6.其他

1.套

2.m

1.灯具按设计图

示数量计算

2. 灯 带 按 设 计

长 度 以 延 长

米计算

包括基坑开挖,回填,基础(含模板、预埋件、钢筋),灯杆防腐、安装,灯架、灯具安装,接地布设及调试等KX0302 高杆灯

KX0303 广场灯

KX0304 桥栏杆照明灯

1.名称、规格

2.材质

3.安装形式

4.光源类型、防护等级、

功率

5.控制方式

6.其他

包括定位安装、固定,灯架、灯具安装、接线,接地布设及调试等KX0305 地道涵洞照明灯

KX0306 景观照明灯

1.灯具形式

2.安装位置

3.规格型号

4.灯架及基础要求

5.控制方式

6.其他

包括基础浇筑(含模板,预埋件、钢筋),定位安装、固定,灯架、灯具安装,接线,KX0307 景观装饰灯 接地布设及调试等注:1.景观照明灯区分草坪灯、庭院灯等不同形式分别列项,景观装饰灯区分投光灯、点光源、线形灯等形式分别列项。

2.各型灯具的引导线、各种元器件的配线,均综合考虑在相应项目内,不再单独列项。

第209页

·199·L 拆除工程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范围L 拆除工程

1.拆除部位

2.拆除材料名称、规格

3.弃渣运距

4.其他

1.m

2.m2 3.座

1. 道 路 工 程 按 设计 道 路 路 面 面积 计 算

2. 桥 涵 工 程 按 设 计桥 涵 水 平 投 影 面积计算

3. 隧 道 工 程 按 设 计隧 道 中 心 线 长 度计算,或按净空最大 宽 度 乘 以 隧 道中心线长度,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4. 管 网 工 程 按 设 计管网(沟渠)中心线长度计算

5. 综 合 管 廊 工 程 按设 计 综 合 管 廊 中心线长度计算,或按 设 计 管 廊 结 构外 围 水 平 投 影 面积计算

6. 水 处 理 工 程 按 设计 处 理 规 模 以“座”计算

7.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按设计面积计算

8. 交 通 设 施 工 程 按设 计 道 路 中 心 线长度计算

9. 照 明 和 亮 化 工 程按 设 计 道 路 中 心线长度计算,按设计广场面积计算,或 按 设 计 景 观 亮化面积计算

包括拆除、清理、渣土外运等全部工程内容

第210页

· 200 ·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范围L10101

拆除

构筑物(障碍物)

1.拆除部位

2.拆除材料名称、规格

3.弃渣运距

4.其他

m3 按 拆 除 部 位 以 体 积计算

包括拆除、清理、运输等L10102 拆除道路

1.拆除材料种类、厚度

2.弃渣运距

3.其他

m2 按 拆 除 部 位 以 面 积计算

L10103 管道保护性拆除

1.拆除管道材质、管径

2.运距

3.其他

m按 拆 除 部 位 以 延 长米计算

包括切割、拆除、码放、运输等L10104

拆除市政交通

设施

1.拆除市政设施种类

2.运距

3.其他

1.m

2.m2 3.套

4.根

1.按拆除长度计算2.按拆除面积计算3.按拆除数量计算包括拆除、堆放、运输等L10105 拆除其他

1.拆除项目名称、规格

2.运距

3.其他

1.m

2.m2 3.套

4.根

1.按拆除长度计算2.按拆除面积计算3.按拆除数量计算包括拆除、堆放、运输等注:1.拆除道路应区分拆除道路基层、面层、路缘石、铣刨等内容,分别编码列项。2.拆除路缘石包括拆除垫层、靠背的所有内容。

3.管道保护性拆除适用于管线单位要求回收利用管道的情形。如进行破坏性拆除,则其所占体积并入沟槽开挖工程量中,不再计取。

4.拆除市政交通设施包括清除标线、标志、标牌、杆件、护栏、隔离墩等。

5.拆除其他包括拆除交安设施、电话亭、市政广告牌、公交车站、市政景观(喷泉、景石、雕塑等)等,应分别编码列项。

第211页

·201·M 措施项目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范围M 措施项目

1.施工降(排)水

2.围堰(筑岛)

3.便道

4.便桥

5.施工围挡

6.洞内临时设施

7.大 型 机 械 进 出 场 及

安 拆

8.盾构机械进出场、转

场、调头及安拆

9.其他措施

1.m

2.m2 3.座

1.道 路 工 程 按 设计 道 路 路 面 面积 计 算

2.桥涵工程按设计桥涵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隧道工程按设计隧道中心线长度计算,或按净空最大宽度乘以隧道中心线长度,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管网工程按设计管网(沟渠)中心线长度计算

5.综合管廊工程按设计综合管廊中心线长度计算,或按设计管廊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水处理工程按设计 处 理 规 模 以“座”计算

7.园林绿化工程按设计面积计算

8.交通设施工程按设计道路中心线长度计算

9.照明和亮化工程按设计道路中心线长度计算,按设计广场面积计算,或按设计景观亮化面积计算包括施工降(排)水、围堰(筑岛)、便道、便桥、围挡、洞内临时设施、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以及其他措施项目的修建、拆除、余方弃置等全部工程内容

第212页

· 202 ·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范围M10101 施工降(排)水

1.地勘情况

2.降(排)水方式

3.设计要求

4.其他

1.m

2.m2 3.座

1.道 路 工 程 按 设

计 道 路 路 面 面

积 计 算

2.桥涵工程按设计桥涵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隧道工程按设计隧道中心线长度计算,或按净空最大宽度乘以隧道中心线长度,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管网工程按设计管网(沟渠)中心线长度计算

5.综合管廊工程按设计综合管廊中心线长度计算,或按设计管廊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水处理工程按设计处理规模以

“座”计算

7.园林绿化工程按设计面积计算

8.交通设施工程按设计道路中心线长度计算

9.照明和亮化工程按设计道路中心线长度计算,按设计广场面积计算,或按设计景观亮化面积计算包括成井,管道安装、拆除、抽水,值班、设备维修等M10102 围堰(筑岛)

1.部位

2.围堰(筑岛)类型

3.围堰(筑岛)顶宽、

底宽及高度

4.填心材料

5.其他

包括堆筑、填心、夯实,临时连通管,拆除、清理等M10103 便道

1.场地条件

2.部位

3.结构类型

4.材料种类

5.宽度

6.其他 包括平整,材料运输、铺设、拆除、清理等M10104 便桥

1.场地条件

2.部位

3.结构类型

4.材料种类

5.跨径

6.宽度

7.其他

M10105 施工围挡

1.围挡材质、规格

2.高度

3.其他

包括制作、运输、安拆、处置等M10106 洞内临时设施

1.隧道长度

2.隧道断面

3.设备要求

4.轨道要求

5.其他

包括洞内供水、供电、照明、通风、轨道、安全防护及避险等相关临时设施的安拆、运输等M10107 大型机械设备

进出场及安拆

1.机械设备名称

2.机械设备规格、型号

3.其他

包括大型机械设备基础安拆,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M10108 调试等盾构机械进出场、

转场、调头及安拆

注:发承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自行补充其他措施项目。

第213页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条文说明

第215页

·205·编 制 说明为便于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则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本规则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则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则正文同等的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则规定的参考。

第217页

·207·目 录1 总 则..........................................................................................................................................................2092 基本规定......................................................................................................................................................2102.1 计价方式............................................................................................................................................2102.2 材料和设备供应方式.......................................................................................................................2112.3 计价风险............................................................................................................................................2123 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编制........................................................................................................................ 2143.1 一般规定............................................................................................................................................2143.2 工程费用项目清单...........................................................................................................................2153.3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项目清单..........................................................................................................2243.4 暂列金额............................................................................................................................................2254 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2265 投标报价编制............................................................................................................................................. 2276 合同价款约定............................................................................................................................................. 2287 合同价款调整............................................................................................................................................. 2297.1 一般规定............................................................................................................................................2297.2 法律法规变化................................................................................................................................... 2297.3 工程变更............................................................................................................................................2297.4 物价变化............................................................................................................................................2307.5 其他调整事项................................................................................................................................... 2318 工程结算与支付......................................................................................................................................... 2328.1 预付款................................................................................................................................................2328.2 过程结算与支付...............................................................................................................................2328.3 竣工结算与支付...............................................................................................................................2329 工程总承包计价格式.................................................................................................................................234

第219页

·209·1 总则1.0.1 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和法律依据。

1.0.2 工程总承包的定义采用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第三条的规定,定义包含了工程建设领域采用较多的两种最基本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和设计施工总承包(DB)。1.0.3 本条规定了本规则的适用范围为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计价活动,采用施工图发承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及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执行。

1.0.4 本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要求,规定了从事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作为民事活动同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

1.0.5 本条规定了本规则与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关系。1.0.6 本条明确了附录一 房屋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及计算规则、附录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及计算规则的作用及适用范围。

第220页

· 210 ·

2 基本规定2.1 计 价方式2.1.1 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批准后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山东省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十条措施的规定,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及概算核定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在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在核准或者备案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本条对工程总承包项目投资控制的基础作了规定,并与我国现行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做到有效衔接,便于从源头上管控投资。

2.1.2 本条第一段规定了工程总承包的合同形式一般应采用总价合同。除工程特别复杂、抢险救灾工程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外,工程总承包最适宜采用的应当是总价合同,这是中外合同范本的基本共识。

本条第二段是针对第一段的特殊性规定,根据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和施工条件的多变性,规定了可以将某些项目单独列项,形成按实际工程量计价的单价项目。但这并不表示其是单价合同,仍然是总价合同下可以实施工程量调整的一个项目而已,并未改变总价合同的性质。2.1.3 本条第一段规定了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的项目应根据本规则编制项目清单,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及其价格应作为总价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条第二段对项目清单进行定义。以“发包人要求”取代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引导发包人在没有详细施工图的情况下,对项目功能、品质、交付标准等作出说明。明确的“发包人要求”有利于工程投资控制和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健康发展。本条第三段对项目清单价格进行定义。项目清单价格是承包人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清单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的价格。作为总价合同,项目清单单价及工程量一般不作为据实结算依据,这是与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区别。工程变更时如何确定变更工程项目的价格在本规则第 7.3.1 条中进行了规定。

第221页

·211·本规则适应市场实际情况和国际惯例,规定了项目清单价格为全费用价格,即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的全部价格。其中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规费等,除单独编列的措施项目清单外,其他措施项目如安全文明施工、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等均包含在项目清单价格中。

利润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完成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取的增值税。

2.1.4 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的项目应合理确定招标时间,确保投标人有足够时间对招标文件进行仔细研究、核查招标人需求、进行必要的深化设计、风险评估和估算。一般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不宜少于三十日。技术特别复杂、功能要求特殊的大型建设项目应当合理延长投标文件编制时间,一般不宜少于四十日。FIDIC银皮书提出,EPC/交钥匙合同条件不适用于“投标人没有足够时间或资料,以仔细研究和核查雇主要求,或进行他们的设计、风险评估和估算”的项目。但在工程实践中,不少发包人仓促上项目,赶进度,提供给承包人的资料十分有限或不准确,或者给予承包人的投标时间很短,承包人来不及详细消化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或者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资料来进行设计、风险评估和估算。在此情况下,却要求承包人报出固定总价,是严重不合理的。为了短时间内完成招标,这类工程项目一般采用费率招标、预算定案模式。实际实施过程中,仍由发包人指定的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在此基础上根据招标费率、计价定额等计算造价,签订所谓总价合同。这类做法剥夺了承包人根据其经验和能力进行项目策划、优化设计、选择设备和施工方案的权利,完全背离了推行工程总承包的初衷。因此,发包人要以施工图进行工程计量计价的,应当采用施工总承包。

2.2 材料和设备供应方式2.2.1 本条规定了工程总承包材料设备采购的一般原则,即由承包人负责。如果发包人确有必要提供部分材料和设备,应在发包人要求中提出,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材料的名称、规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等。发包人应按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予以提供。如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发生交货日期延误、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变更等情况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长。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发包人对是否自行提供部分材料、设备应持慎重态度。在承包人进行设计时,只要满足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具有使用材料、设备的选择空间。如发包人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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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施工总承包的观念确定自行提供材料、设备,可能面临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与承包人的设计不相匹配的问题。因此,建议发包人选择提供部分主要材料、设备时,应当以“确有必要”为前提,并应在发包人要求中明确有可能产生上述问题时的解决方案。2.2.2 本条规定了承包人更换材料设备的处理原则。

2.2.3 本条规定了发包人提出更换材料设备的处理原则。

2.3 计 价风险2.3.1 本条规定了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可能会带来损失的、不确定的状态,具有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的特点,并且风险始终是与损失相联系的。工程总承包发包是一种期货交易行为,工程建设本身又具有单件性和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影响工程施工及工程造价的风险因素很多,但并非所有的风险都是承包人能预测、能控制和应承担其造成的损失的。基于市场交易的公平性要求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承包双方权、责的对等性要求,发承包双方应合理分摊风险。所以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合同中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的语句规定投标人或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风险幅度。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 号)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合理分担风险。”在工程总承包实践中,因为发包人要求不明确、资料不全面等原因,给工程变更、物价变化等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带来很多困难。很多发包人将工程总承包总价合同简单理解为固定总价不可调,回避工程变更、物价变化等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难题,要求承包人承担所有风险。本规则第7.3 节、第7.4节规定了工程变更、物价变化的合同价款调整办法。

2.3.2 本条规定了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除合同约定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外,其他风险应由承包人承担。

2.3.3 本条规定了发承包双方对勘察设计工作的分工及责任。

2.3.4 本条规定明确了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进行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或专项设计,改进设计的可施工性时,应当进行优化设计,或在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下进行深化设计,只要满足发包人要求或技术标准,发包人不应干预承包人的工作。在此基础上进行的优化设计和深化设计导致的盈亏均归承包人享有或承担。

2.3.5 本条明确了承包人设计的责任。《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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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第5.2.1条规定“发包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和同意不得被理解为对合同的修改或改变,也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任何的责任和义务”。

第224页

· 214 ·

3 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编制3.1 一 般规定3.1.1 本条规定了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编制的依据。本规则附录一 房屋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及计算规则、附录二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及计算规则是可适用于可行性研究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不同阶段的多层级项目清单,分为单位工程(包括子单位工程)层级清单和分部分项工程层级清单。单位工程(包括子单位工程)层级清单适用于可行性研究或方案设计阶段,分部分项工程层级清单可同时适用于可行性研究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本规则3.2.5条明确了两级清单的使用注意事项。

3.1.2 本条规定了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3 本条规定了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的发包人要求编制的依据及要求。参照FIDIC合同条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关于发包人要求的定义,明确了项目清单的发包人要求的内容。

与施工总承包不同,“发包人要求”是发包人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必备条件,是承包人投标的重要依据,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工程实施并检查工程是否符合发包人预定目标的重要基础。“发包人要求”的编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可以说直接关系到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的成败。不少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人极不重视“发包人要求”的编制,甚至在没有“发包人要求”的情况下,采用所谓“费率下浮”、“模拟清单”发包,导致工程结算又回到事前不算账,事后算总账的老路,其结果甚至还不如施工总承包。

目前发包人要求编写一般参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五章给出的发包人要求模板框架。但依据这个模板框架对工程项目具体功能、品质、技术参数等无法详细编列,给后期结算埋下隐患。本规则根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深度编制规定编制了附录一房屋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及计算规则、附录二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及计算规则,引导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具体功能、品质、技术参数等进行详细描述。虽然初步设计已反映了发包人要求的不少内容,但涉及的材质、品质、档次等完工交付标准在初步设计图纸中无法体现,发包人又比较关注的,招标时不描述,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提出具体要求的,这些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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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人要求可在编制项目清单时可参照附录一附录二的指引事前确定。

本规则第 9.0.3 条参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编写了发包人总体要求,做为项目清单的总说明,描述建设项目总体需求、目标等,发包人要求的详细内容在项目清单的发包人要求中描述。

3.1.4 本条规定了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的作用。

3.1.5 本条规定了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的组成内容。工程总承包费用由工程费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和暂列金额组成。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即是载明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费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和暂列金额的名称及发包人要求等内容的项目明细清单。

3.2 工程费用项目清单3.2.1 本条规定了工程费用的组成内容。将建筑安装工程费分为房屋建筑工程费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费,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适用范围相一致,也与附录一附录二专业划分相对应。

本条明确了设备购置费的定义,强调不包括建筑设备。建筑设备的价值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这也与市场普遍接受的造价指标费用构成相一致。设备购置费一般指生产性项目的工艺设备或装置,比如污水处理设备。《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GB/T 50531-2009)中关于建筑设备的定义:建筑设备是指房屋建筑及其配套的附属工程中电气、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通信及建筑智能等为房屋功能服务的设备。

3.2.2 本条规定了工程费用项目清单的编制要求。

3.2.3 本条规定了工程费用项目清单的项目编码规则。

本规则附录一附录二项目清单编码体系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区分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层级设置。具体编制项目清单时,项目清单编码由六级编码十位数字和字母组成:1.第一级编码为专业工程分类码,房屋建筑工程为0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02,不在附录的项目编码中体现,由编制人根据专业工程类别设置,避免附录中编码重复繁琐;2.第二级编码(附录的项目编码中第一位编码)为单位工程分类码,由附录一、附录二对应字母组成,均从A字母开始。具体编制项目清单时由自编第一级编码加以区别,如01A10101为建筑工程竖向土石方开挖,02A10101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竖向土(石)方开挖;3.第三级编码(附录的项目编码中第二位编码)为子单位工程分类码,是区分部位、分区、细分专业等的分类码,在单位工程层级项目清单中为具体数字。在分部分项工程层级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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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6 ·

中,为清单设项清晰,避免重复繁琐,有些以X表示,具体编制项目清单时,根据不同子单位工程对应数字确定。比如附录一中B1地下建筑工程、B2地上建筑工程,第二位编码1和2为子单位工程分类码。在分部分项工程层级清单BX0303楼梯中,第二位编码为X,在编制项目清单时根据具体工程部位编为B10303或B20303。

4.第四级编码(附录的项目编码中为第三、四位编码)为分部工程分类码,比如BX04钢筋工程,04为分部工程分类码。

5.第五级编码(附录的项目编码中为第五、六位编码)为分项工程分类码,比如BX0401现浇构件钢筋,01为分项工程分类码

6.第六级编码为自编顺序码,由两位数字组成。顺序码由编制人根据拟建项目的工程费用项目清单项目名称及发包人要求设置,自01起顺序编制。

例如:地下建筑工程混凝土带型基础C30,项目编码01B1030101

01(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编码,自编)B(房屋建筑工程,单位工程分类码)1(地下建筑工程,子单位工程分类码)03(混凝土工程,分部工程分类码)01(基础,分项工程分类码)01(带型基础C30,自编码)

3.2.4 本条规定了不同发包阶段项目清单编制的要求。因为附录中分部分项工程层级项目清单依据初步设计深度编制,可行性研究或方案设计阶段无法依据设计文件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但不意味着发包人没有对分部分项工程的预期目标,比如管道材质、洁具品质等。分部分项工程层级项目清单就是引导编制人将影响工程交付的涉及材质、品质、档次等完工交付标准在没有详细设计图纸的情况下予以明确。需要编制人与发包人、设计咨询单位充分沟通,充分了解发包人期望及设计可行性,把发包人要求说在前,而不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再提这些要求。当然,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功能或结果导向的,应给予承包人按他们选择的方式进行工作的自由,只要最终结果能够满足发包人规定的完工交付标准,这也是工程总承包的主要理念。分部分项工程层级项目清单的发包人要求仅作为提示发包人可能关心的问题,应根据发包人对工程交付目标的期望选择性使用,避免严格控制导致承包人无法根据其经验和能力进行设计优化,限制承包人利用价值工程机制控制和降低成本的权利。

3.2.5 本条规定了编制人可补充项目清单。补充项目清单的工程范围、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明示。补充项目清单的项目编码可在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编码基础上顺序编码,前加“补”字。

第227页

·217·房屋建筑项目单位工程(包括子单位工程)层级项目清单示例如下:B 建筑工程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内容B 建筑工程

1.建筑功能

2.安全等级

3.抗震等级

4.人防要求

5.装配率

6.檐高及层数

m2按 设 计 图 示 尺

寸 以 建 筑 物 的

建筑面积计算

包括地下建筑工程、地上建筑工程等全部工程内容B1 地下建筑工程

1.建筑功能

2.安全等级

3.抗震等级

4.人防要求

m2

按 设 计 图 示 尺

寸 以 建 筑 物 的

地 下 建 筑 面 积

计算

包括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及地基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门窗工程、措施项目等全部工程内容B2 地上建筑工程

1.建筑功能

2.安全等级

3.抗震等级

4.装配率

5.檐高及层数

按 设 计 图 示 尺

寸 以 建 筑 物 的

地 上 建 筑 面 积

计算

包括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配式工程、木结构工程、屋面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门窗工程、措施项目等全部工程内容注:建筑功能分为住宅、公寓、别墅、厂房、综合办公楼、商业建筑及其他公共建筑等。

第228页

· 218 ·

D 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内容D 机电安装工程 包括下列各系统功能要求 m2 按设计图示建 筑

面积计算

包括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等全部工程内容D1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内容D1

给排水、采暖、

燃气工程

1.水源、热源

2.用水量、排水量、热

负荷

3.系统组成

m2 按设计图示建 筑

面积计算

包括给排水系统、采暖系统、燃气系统等全部工程内容

第229页

·219·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单位工程(包括子单位工程)层级项目清单示例如下:B 道路工程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范围B 道路工程

1.道路等级

2.横断面布置

3.路面结构厚度

4.其他

m2 按设计道路路面

面积计算

包括路基处理,路面结构,路沿石,人行道及树池,护坡、挡墙等全部工程内容B1 路基处理

1.路基地质情况

2.处理方式及范围

3.其他

m2 按设计道路路面

面积计算

包括提高地基承载力、保证地基稳定而采取的处理措施等B2 机动车道

1.横断面布置

2.结构形式

3.其他

m2按设计机动车道

路面面积计算 包括路床整形、碾压,基层、面层铺筑、碾压、养护等B3 非机动车道

按设计非机动车

道路面面积计算

B4

人行道、路沿石

及树池

1.横断面布置

2.人行道结构形式

3.路沿石布置方式

4.其他

m2按设计人行道路

面面积计算,不

扣除各种井、树

池所占面积

包括清理人行道路床,基层、面层铺筑、碾压、养护,沿石安砌,树池(花池)边框安砌等B5 附属工程

1.结构名称

2.其他

m2 按设计道路路面

面积计算

包括护坡、挡墙、排水沟、截水沟等注:1.本规则中设计道路路面面积包括按照断面设计要求内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面层面积之和(不含路沿石所占面积),不扣除各种井、侧平石、树池所占面积。

2.本规则道路工程不包括桥涵工程桥面、隧道的路面,桥面及隧道路面按桥涵工程及隧道工程相应项目编码列项。

3.道路等级区分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

4.发包人要求中的横断面布置应对各交通系统(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的布置形式及平面尺寸进行说明。

5.城市广场、停车场的车行道、人行道及场地铺装等可按本规则相应项目编码列项,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城市广场、停车场的行道面积与铺装面积之和计算。

6.在本规则执行中如遇缺项,发包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编码顺排。

第230页

· 220 ·

房屋建筑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层级项目清单示例如下:

BX06 钢结构工程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内容BX06 钢结构工程

1.建筑功能

2.安全等级

3.人防要求

4.结构形式

5.檐高及层数

m2按 设 计 图 示 尺

寸 以 建 筑 物 的

建筑面积计算

包括钢构件、楼承板等全部工程内容BX0601 钢构件

1.防火

2.防腐

3.油漆

4.探伤

t

按 构 件 设 计 图

示 尺 寸 以 质 量

计算

包括供应、安装、探伤、除锈、防火、防腐、油漆及连接构造等BX0602 楼承板

1.楼承板类型

2.板厚度

3.防火

m2按 设 计 轴 线 尺

寸 以 水 平 投 影

面积计算

包括供应、安装等注:1.“钢构件”项目中,螺栓、栓钉、连接钢板等应由承包人综合考虑,不单独计算工程量。2.“楼承板”项目中,楼承板类型包含钢桁架楼承板、压型钢板、可拆卸楼承板等。楼承板的后浇混凝土、钢筋及钢板等由承包人综合考虑,不单独计算工程量。表中X在具体编制项目清单时,根据不同子单位工程对应数字确定。比如附录一中B1地下建筑工程、 B2地上建筑工程,如为地下建筑工程,X确定为1,如为地上建筑工程X确定为2。D101 给排水工程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内容D101 给排水工程

1.水源

2.用水量

3.给水系统及形式

4.热水系统及形式

5.排水量

6.排水系统组成及形式

7.雨水系统组成及形式

m2 按设计图示建筑

面积计算

包括管道、卫生器具、附件、水表等全部工程内容

第231页

·221·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内容D10101 给水管道干管

1.介质

2.材质、档次

3.规格

4.连接形式

5.敷设方式

6.阀门材质

7.法兰材质

8.绝热材料品种

9.保护层材质及结构形式

m按 设 计 图 示 管

道 中 心 线 以 长

度 计 算

包括开孔、预留孔洞、堵洞,管道、管件、阀门、法兰安装,管卡安装,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及除锈刷漆,套管制作安装,管道除锈、刷漆,绝热、保护层安装,划线标识,水压试验及水冲洗、消毒冲洗等D10102 给水管道支管

1.介质

2.材质、档次

3.连接形式

4.敷设方式

5.绝热材料品种

6.保护层材质及结构形式

按设计图示卫生

器具和给排水附

件的用水点位数

量计算

包括开孔、预留孔洞、堵洞、剔槽及恢复,管道、管件、阀门安装,管卡安装,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及除锈刷漆,套管制作安装,管道除锈、刷漆,绝热、保护层安装,划线标识,水压试验及水冲洗、消毒冲洗等D10103 排水管道干管

1.材质、档次

2.规格

3.连接形式

4.敷设方式

5.防结露结构形式

m按 设 计 图 示 管

道 中 心 线 以 长

度 计 算

包括开孔、预留孔洞、堵洞,管道、管件、阻火圈、止水节安装,管卡安装,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及除锈刷漆,套管制作安装,管道除锈、刷漆,绝热、保护层安装,划线标识,灌水试验、通球试验等

第232页

· 222 ·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内容D10104 排水管道支管

1.材质、档次

2.连接形式

3.敷设方式

4.防结露结构形式

按设计图示卫生

器具和给排水附

件的排水点位数

量计算

包括开孔、预留孔洞、堵洞,管道、管件、止水节安装,管卡安装,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及除锈刷漆,套管制作安装,管道除锈、刷漆,绝热、保护层安装,划线标识,灌水试验、通球试验等D10105 压力排水管道

1.材质、档次

2.规格

3.连接形式

4.敷设方式

5.防结露结构形式

m按 设 计 图 示 管

道 中 心 线 以 长

度 计 算

包括开孔、预留孔洞、堵洞,管道、管件、阀门、法兰安装,管卡安装,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及除锈刷漆,套管制作安装,管道除锈、刷漆,绝热、保护层安装,划线标识,水压试验及水冲洗等D10106 雨水管道

1.材质、档次

2.规格

3.连接形式

4.雨水斗材质

包括开孔、预留孔洞、堵洞,管道、管件、阻火圈、雨水斗安装,管卡安装,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及除锈刷漆,套管制作安装,管道除锈、刷漆、划线标识,灌水试验等D10107 卫生器具

1.名称

2.材质

3.规格

4.档次

按设计图示数量

计算

包括本体、附件、支托架安装,与上下水管连接,感应器检查接线,试水等D10108 给排水附件 包括安装,试水等

第233页

·223·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内容D10109 水表

1.规格、型号

2.连接形式

3.附件配置

4.档次

按设计图示数量

计算

包括水表、阀门、法兰安装,水压试验等注:1.给排水管道适用于室内管道,室外管道按 E2 总图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列项。2.室内外给水管道以建筑物外墙皮 1.5m 为界,建筑物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3.室内外排水管道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4.与机房管道以设备机房外墙皮为界。

5.给水、排水管道支管指给水、排水立干管至用水器具的给水、排水管道。住宅给水系统分户水表至室内用水器具的管线为给水管道支管。

6.给水管道干管适用于生活饮用水、热水、中水等管道,应区分介质用途分别列项。7.卫生器具适用于洗脸盆、洗涤盆、大便器、小便器、浴盆、淋浴器(房)等。8.给排水附件适用于水龙头、地漏、地面清扫口等。安装工程各单位工程无相同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在分部分项工程层级清单表内第二位编码直接以单位工程(包括子单位工程)层级清单第二位编码(子单位工程分类码)表示而不用X表示。

第234页

· 224 ·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层级清单示例如下:

BX02 道路基层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发包人要求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范围BX02 道路基层

1.结构形式

2.其他

m2按 设 计 机 动 车

道 ( 非 机 动 车

道 ) 路 面 面 积

计 算 , 不 扣 除

各 种 井 、 平 石

所占面积

包括路床整形、碾压,基层铺筑、碾压、养护等BX0201 多合土基层

1.材料品种、规格

2.厚度

3.其他

m2按 设 计 图 示 尺

寸 以 面 积 计

算 , 不 扣 除 各

种 井 、 平 石 所

占面积

包括路床整形、碾压,基层铺筑、碾压、养护等BX0202 碎(砾)石基层

BX0203

沥青(稳定)

碎石基层

BX0204

水泥混凝土

基层

注:1.项目编码中的“X”代表道路工程中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分别按 B2、B3 编码列项。2.道路基层的结构形式应按照设计要求明确各基层材质及相应厚度。

3.道路基层设计截面如为梯形时,应按其截面平均宽度计算面积,并在发包人要求中对截面参数进行描述。

4.道路基层厚度应以压实后的基层厚度进行描述。

3.3 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项目清单3.3.1 本条规定了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的组成内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是从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中的工程建设其他费中选择的在工程总承包中应予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工程发承包的范围选择,本规则未列的可以在其他专项费中增加。工程总承包管理费区别于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是指总承包单位用于组织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施工所发生的协调管理费用和招标投标费、财务费、咨询费等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

3.3.2 本规则没有编列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项目清单及发包人要求编写指引,编制工程总承包

第235页

·225·其他费项目清单时,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范围和工作内容按照3.3.1条所列项目列项,并填写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项目清单表。编制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项目清单也应编写发包人要求,描述需要承包人做的工作内容、目标标准等。

3.3.3 编制人自行补充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项目清单时应明确补充项目的工作内容及发包人要求。

3.4 暂 列金额3.4.1 暂列金额虽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但并不直接属于承包人所有,是发包人暂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

3.4.2 本条规定了暂列金额的列项原则。暂列金额与建设项目总投资费用构成中的预备费相对应,在编列暂列金额时应与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中的预备费相衔接。

第236页

· 226 ·

4 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编制4.0.1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设置标底,也可以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工程总承包的性质和特点与施工总承包以施工图为基础发包不同,承包人在工程总承包范围内进行设计时,可充分根据承包人的经营管理能力,机械设备装备水平,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水平等,优化设计方案,不同的承包人由于其自身能力的差异,其报价有可能存在重大区分。因此,推荐设置标底进行招标,以实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第十六条要求,“合同价格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当然,设置标底并不排除同时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以防止报价失控。本规则第2.1.1条规定“经批准的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应作为确定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依据”。工程总承包项目一般在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批准后发包,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作为发包人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是天然的最高限价。本规则第4.0.2条关于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的规定也是基于这个原则。最高投标限价是基于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的较保守价格,标底可以是更优化方案的价格。以最高投标限价控制投标报价不失控,以标底价选择最优方案和报价。4.0.2 本条规定了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原则。因为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批准后招标发包,前期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编制与招标阶段造价控制紧密衔接。原则上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也应按照本规则,采用项目清单编制。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在此基础上根据发包范围、编制期价格变化等调整形成,而无须另行编制。标底价还应根据多方案比选后的较优方案调整。

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批准的投资估算或初步设计概算时,应按照相关规定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经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的,项目单位应当向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要求项目单位重新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237页

·227·5 投标报价编制5.0.1 本条规定了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和原则。

5.0.2 可行性研究或方案设计阶段无法依据设计文件计算分部分项工程数量,招标人可不提供分部分项工程数量。但投标人应根据其经验和设计能力自主填报分部分项工程数量,这是其准确投标报价的基础,也是评标时评判其报价合理性的参考。本规则分部分项工程层级项目清单是依据初步设计深度编制的,初步设计批准后发包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可以依据初步设计图纸准确计算,可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但投标人应根据本规则第5.0.3条规定进行复核,也可根据自身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无论是投标人自主填报的工程数量还是发包人提供的工程数量,均不得将其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数量。除工程变更和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的项目外,不应因工程实际数量的不同调整合同价款,这是与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的主要区别。

5.0.3 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不具备完全可实施的详细施工图纸,投标人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应有更加审慎的考虑,因此应对招标项目清单进行复核。

5.0.4 与采用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其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不同,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投标人对项目的可实施性负有更多的责任,承担由此引发的更多风险。5.0.5 发包人不应限定产品品牌,可以对品质及档次提出要求,但投标人应对采用的产品品牌及档次予以明示,利于项目的交付验收。

5.0.6 本条规定了暂列金额投标报价的依据和原则。

第238页

· 228 ·

6 合同价款约定6.0.1 实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其合同价格应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进行确定。合同约定违背了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则对其他的投标人不公平。6.0.2 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其合同价格应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约定。

6.0.3 合同条款约定的全面性和清晰性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若合同条款约定不明将会给合同履行带来争议或纠纷。因此发包人在编制合同条款时,应对本条所列事项进行清晰的约定。

第239页

·229·7 合同价款调整7.1 一 般规定7.1.1 本条规定了发承包双方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事项。

7.1.2 本条明确了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扣减)。实行过程结算的,应计入当期过程结算价款。

7.2 法律法规变化7.2.1 本条规定了法律法规、政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生变化时合同价款调整的原则。7.2.2 本条规定了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按照不利于发包人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按照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7.3 工 程变更7.3.1 本条规定了工程变更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则。变更工程项目价格可采用项目清单合同价格,也可以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变更工程的成本加利润调整合同价款,发承包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价款调整的办法。发承包双方约定项目清单合同价格不适用于价款调整的,当发生工程变更时,变更工程项目价格采用合理成本加利润(包括税金)的定价原则确定,定价依据及原则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

发承包双方约定项目清单合同价格不适用于价款调整的,在扣除原项目清单价格或原方案价格时也不应按其原项目清单合同价格,而应按与变更工程项目清单价格或变更方案价格相同的合理成本加利润(包括税金)的定价原则重新确定。相同定价原则差价调整法仅考虑变更方案与原方案的相对差额,在合同总价基础上增(减)价款,不受不平衡报价、原项目清单价格无报价明细等的影响,操作简单,相对公平。

对于发包人在招标时未予以明确、工程实施过程中再提出要求的,也是工程变更的一种情况。由于发包人在招标时一些发包人要求未明确,原项目清单或原方案的价格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满足国家设计、施工、验收规范的最低标准确定。

第240页

· 230 ·

7.3.2 承包人对于提交合理化建议没有任何义务,通常承包人只有在合理化建议中获利时才会提出。因此,本条规定发包人同意合理化建议指示变更的,调整合同价款的同时,还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利益分享。

7.3.3 本条规定是为维护合同公平,防止某些发包人在签约后以工程变更的名义擅自取消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或工程,从而使承包人蒙受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7.3.4 本条规定了工程变更时勘察设计费、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的调整原则。7.4 物 价变化7.4.1 本条规定了物价变化的价格指数调差法,以及考虑风险幅度的价格指数修正方法。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提供了价格信息调差法和价格指数调差法两种调价差方式。总价合同采用价格信息调差法,因人工消耗量无法获得,主要材料消耗量也需根据施工图纸重新计算,操作难度较大。因此,本规则采用价格指数调差法。如合同约定采用价格信息调差法,应约定可调因子数量、基准价等的确定办法。

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提出价格指数调差法后,2014年建设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又明确提出推进工程造价要素价格指数调价法,但至今在建筑安装工程实践中很少采用。价格指数调差法在土木工程如公路、水坝等项目中应用较广,这类工程施工中所用材料品种少,但每种材料使用量较大,各工程形象进度节点定值权重、变值权重变化不大。价格指数调差法在建筑安装工程中推行较难,其主要原因是建筑安装工程所用材料繁杂,不同工程形象进度节点主要材料品种、权重相差很大,比如对主体施工阶段进行调价时,包括了安装材料设备的权重,钢筋、混凝土的权重相对偏低,价格调整偏差过大,反之亦然。因此本规则规定公式中P0为约定的工程形象进度节点承包人应得的合同价金额,发承包双方应按不同工程形象进度节点约定不同的定值权重和变值权重。另外,价格指数调差公式计算的差额是反映现行价格指数(现行价格)与基本价格指数(基期价格)的绝对差值,而没有考虑扣除风险幅度范围内的部分,也是价格指数调差法推行难的原因之一。本规则给出了考虑风险幅度的现行价格指数修正方法,如合同约定价格风险幅度的,以现行价格指数修正值Fti

'代替公式中的现行价格指数Fti 。

第241页

·231·价格指数调差公式:

= 0 + 1 ×

1

01

+ 2 ×

2

02

+ 3 ×

3

03

+ … + ×

0−1

当 | 0−1| ≤ ,

' = 0 。即现行价格指数(现行价格)与基本价格指数(基期价格)相比在约定风险幅度内时,价格不调整;当 | 0−1| > ,' = × 。即现行价格指数(现行价格)与基本价格指数(基期价格)相比超出约定风险幅度时,现行价格指数(现行价格)乘以修正系数,以扣除风险幅度以内部分。修正系数区分现行价格指数(现行价格)上涨或下跌超过风险幅度范围两种情况计算。

0> 1 , = (1 −

0);

0< 1 , = (1 +

0)。

− 风险幅度系数 , − 现行价格指数修正系数, i=1,……,n。7.4.2 本条规定了权重调整的原则。

7.4.3 本条规定了工期延误后价格指数确定的原则。

7.5 其他调整事项7.5.1 本条规定了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合同价款调整原则。7.5.2 本条规定了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工程延误的合同价款调整原则。7.5.3 本条规定了合同以外零星项目的计价原则。

7.5.4 本条规定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索赔时的价款调整原则。

7.5.5 暂列金额虽然列入合同价款,但并不属于承包人所有,也不必然发生。只有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发生后,才能成为承包人的应得金额,纳入工程合同结算价款中。

第242页

· 232 ·

8 工程结算与支付8.1 预付款8.1.1 本条规定了预付款的用途。

8.1.2 本条规定了预付款支付的原则。

8.1.3 本条规定了预付款扣回的原则。

8.2 过程结算与支付8.2.1 本条根据国务院、住建部关于全面推行过程结算的要求,规定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办理过程结算。

8.2.2 本条规定了工程费用进度款支付的原则。工程总承包项目一般按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支付进度款,而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往往间隔时间较长。为了缓解承包人资金压力,本规则规定施工过程结算节点相邻之间超过一个月的,发包人应按照下一施工过程结算节点的工程价款,按月按约定比例(未约定的按本期工程款的20%-30%)预支付人工费。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施工过程结算的节点。施工过程结算节点一般可按工程形象进度或时间周期划分。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时,房屋建筑工程一般可按照基坑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含基坑围护工程)、±0.00以下结构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多层建筑主体结构工程完成、高层建筑主体结构工程每10层)、装饰及安装工程等划分节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采取分段、分单项、分部位、分专业的形式划分节点。按照时间周期划分时,可结合工期以月、季、半年、年来划分。

8.2.3 本条规定了工程总承包其他费进度款支付的原则。

8.2.4 施工过程结算应包括对应节点的合同价格调整金额,过程结算款支付时也应包括此部分价款。

8.3 竣工结算与支付8.3.1 本条规定已经办理并确认的过程结算价款应直接进入竣工结算,避免重复审核。

第243页

·233·8.3.2 本条规定了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的内容。

8.3.3 本条规定了质量保证金的预留、使用及结算原则。

8.3.4 本条规定了最终结清款的办理原则。

第244页

· 234 ·

9 工程总承包计价格式9.0.1 本条规定了工程总承包计价宜采用统一格式,但由于发包人、咨询公司在项目管理中的使用习惯,工程款支付、索赔、签证等表格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不做统一要求。9.0.2 本条规定了工程总承包计价表格的主要内容。

9.0.3 本条规定了发包人总体要求的主要内容。发包人总体要求作为项目清单的总说明,参照了《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五章给出的发包人要求模版框架,描述建设项目总体需求、目标等,详细的发包人要求在项目清单的发包人要求中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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