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
3.关于重复、叠加和进等奖励。5 年内同一项目符合本
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的,可执行最高额,但不重复
享受。同一企业不同项目符合本政策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
款的,可叠加执行。5 年内同一企业以同一名义(项目)在
区级(含功能区)、市级获得财政奖励后又获得更高等次奖
励认定的,各级已奖励部分视作已配套,仅补足奖励差额部
分。5 年内同一奖项(认定)在低等次已作奖励的,晋升到
高等次时,只奖励差额部分。5 年内本政策与市级其他政策
对同一个企业(项目)的同类型奖励出现重合时,就高执行,
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个人)以同一年度的地方综合贡献
度作为参照依据的各奖补项目、以同一年度的银行贷款利息
作为依据的各贴息奖补项目、以同一年度的技改投入作为依
据的各奖补项目,奖补金额就高执行,不重复享受;同时符
合市区两级政策(含“一事一议”)的,奖补金额就高执行
不叠加。注册时间三年以上的企业同一年度所获奖补资金总
额(含市、区两级)以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度为
上限。
4.关于部分名词的界定。本政策凡涉及“500 强”“100
强”等排名表述的,均以上年度排名为准。“地方综合贡献
度”均指企业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所形成的
地方留成部分(规费除外)、人才贡献、科技创新投入、就
业贡献等。“贷款贴息”指按贷款合同参照定价的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LPR),除明确按实际发生利率计除外。“省级”
指浙江省级。“市级”指温州市级。“以上”均包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