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7HK亿华通招股书

发布时间:2022-1-28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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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李先生於2018年9月被頒授為河南省優秀青年科技專家。彼亦獲得了中國科學院頒發的 機械設計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無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成員與其他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 人員成員存在關聯關係。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文件日期前三年間,概無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成員在股 份於香港或境外證券市場上市的任何公眾公司擔任董事。 聯席公司秘書 康智先生,自[編纂]起獲委任為我們的聯席公司秘書之一,亦任董事會秘書。有關康先 生的履歷,請參閱「— 高級管理人員」。 劉國賢先生,36歲,自[編纂]起獲委任為我們的聯席公司秘書之一。 劉先生於公司秘書服務、財務及銀行業務方面擁有逾13年經驗。劉先生曾擔任數間於 聯交所上市的公司的公司秘書或聯席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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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7HK亿华通招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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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李先生於2018年9月被頒授為河南省優秀青年科技專家。彼亦獲得了中國科學院頒發的 機械設計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無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成員與其他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 人員成員存在關聯關係。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文件日期前三年間,概無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成員在股 份於香港或境外證券市場上市的任何公眾公司擔任董事。 聯席公司秘書 康智先生,自[編纂]起獲委任為我們的聯席公司秘書之一,亦任董事會秘書。有關康先 生的履歷,請參閱「— 高級管理人員」。 劉國賢先生,36歲,自[編纂]起獲委任為我們的聯席公司秘書之一。 劉先生於公司秘書服務、財務及銀行業務方面擁有逾13年經驗。劉先生曾擔任數間於 聯交所上市的公司的公司秘書或聯席公司秘書。彼為方圓企業服務集團(香港)有限公司的 副總監。 劉先生於2007年取得香港大學工商管理(會計及財務)學士學位。彼為香港會計師公會 會員、特許金融分析師特許持有人,亦為特許公司治理公會及香港公司治理公會(前稱香港 特許秘書公會)的資深會士。 本公司已獲批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3.28及8.17條的規定,即康智先生可獲委任為本 公司聯席公司秘書。然而,倘本公司嚴重違反上市規則,則該項豁免可遭撤回。有關詳情, 請參閱「豁免嚴格遵守香港上市規則」。 董事會委員會 董事會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章程及香港上市規則向各個專設委員會委以特定職 責,分別為戰略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 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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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戰略委員會 戰略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即張先生、宋海英女士及張禾先生。張先生現任該委員會 主席。戰略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就本集團的長期戰略及主要投融資計劃進行研究並提供意 見。 審計委員會 [編纂]後,審計委員會將由三名董事組成,即方建一先生、劉小詩先生及陳素權先生。 方建一先生將繼續任該委員會主席。審計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審查及監督本集團的財務報 告程序、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制度。 提名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即劉小詩先生、紀雪洪先生及張先生。劉小詩先生現任該 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就委任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向董事會提供建議。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即方建一先生、劉小詩先生及張先生。方建一先生 現任該委員會主席。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就應付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待 遇、花紅及其他報酬的條款進行審查並向董事會提供建議。 企業管治 本公司致力於實現企業管治的高標準,以保障股東的權益。為實現該目標,本公司擬如 下文所披露於[編纂]後遵守載於上市規則附錄十四的企業管治守則及載於上市規則附錄十的 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 根據載於上市規則附錄十四的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第C.2.1條守則條文,主 席與行政總裁的職責應予以區分並不應由一人同時兼任。張先生為我們的總經理,因於燃料 電池系統行業擁有逾十年經驗而兼任董事長。董事會認為由同一人擔任董事長及總經理有 利於保證本集團領導一致,使本集團整體戰略策劃更有效及高效。 – 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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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董事將檢討我們各財政年度的企業管治政策及對企業管治守則的遵守情況,並遵守我 們企業管治報告中的「不遵守就解釋」原則,企業管治報告將於[編纂]後納入年度報告內。 董事會多元化 我們已採納董事會多元化政策(「董事會多元化政策」),當中載有達致並維持董事會高 度多元化的目標及方針,以提高董事會效率。董事會多元化政策規定,本公司應致力確保董 事會成員在支持其業務戰略執行所需的技能、經驗及多元化視角方面達到適當平衡。根據董 事 會 多 元 化 政 策,我 們 在 釐 定 董 事 會 組 成 時 會 考 慮 多 項 因 素(包 括 但 不 限 於 專 業 經 驗、技 能、知識、年齡、性別、教育、文化背景及服務年限)以實現董事會多元化。董事會委派提 名委員會負責遵守企業管治守則中規管董事會多元化的相關守則。 提名委員會將不時審閱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以確保其持續有效,包括每年評估董事會多 元化在性別平衡方面的表現及就董事會任命推薦建議合適的候選人,我們將每年於企業管 治報告中披露有關董事會多元化政策的實施情況。 合規顧問 本公司已根據上市規則第3A.19條委任國泰君安融資為其合規顧問,任期由[編纂]起, 至本公司遵照上市規則第13.46條就其在[編纂]起計首個完整財政年度的財務業績的結算日 止。根據上市規則第3A.23條,合規顧問將在以下情況向我們提供意見: (i) 刊發任何受規管的公告、通函或財務報告之前; (ii) 擬進行交易(可能是須予公布的交易或關連交易)時,包括發行股份及回購股份; (iii) 我們擬運用[編纂]所得款項的方式與本文件所詳述者不同,或我們的業務活動、發 展或業績與本文件所載任何預測、估計或其他資料不同;及 (iv) 聯交所就我們的股份價格或[編纂]量的不尋常變動向我們作出查詢。 – 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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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同時,根據上市規則第19A.06(3)條,合規顧問將及時告知我們香港聯交所不時發布的 香港上市規則的任何修訂或補充,以及適用於本公司的任何新訂或經修訂香港法例、規例或 守則。合規顧問亦會就上市規則及適用法律法規的持續要求向我們提供建議。 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 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以薪金及津貼、社會保險及公積金以及花紅。我們的獨立非 執行董事於本公司領取獨立董事津貼。 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支付予董事的 薪酬總額分別約為人民幣1.8百萬元、人民幣2.1百萬元及人民幣1.7百萬元。 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支付予監事的 薪酬總額分別約為人民幣1.3百萬元、人民幣1.4百萬元及人民幣0.8百萬元。 根據目前有效的安排,董事及監事預計將於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收取的稅前固 定薪酬總額約為人民幣[2.0]百萬元。董事及監事的薪酬由董事津貼、薪金及其他福利、獎 金、社會保險及公積金以及花紅組成,根據對每名董事及監事於2021年個人表現及本集團的 內部薪酬管理的評估確定。2021年董事及監事的實際薪酬可能與預期薪酬有所不同。 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以及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五名最高 薪酬人士中分別有1名、1名及1名董事或監事。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以 及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五名最高薪酬人士中餘下人士的薪酬總額分別為人民幣4.0 百萬元、人民幣4.5百萬元及人民幣3.0百萬元。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附錄一 — 會計師 報告 — II.歷史財務資料附註 — 13.董事、最高行政人員、監事及僱員的酬金」及「附錄一 — 會計師報告 — II.歷史財務資料附註 — 14.五名最高薪酬僱員」。 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我們並無向任 何董事、前任董事或五名最高薪酬人士支付款項作為加入本公司的獎勵或離職補償。有關監 – 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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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事自本公司所收取的薪酬詳情,請參閱「附錄一 — 會計師報告 — II.歷史財務資料附註 — 13.董事、最高行政人員、監事及僱員的酬金」。概無董事或監事於有關期間放棄其薪酬。 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參照可比較公司的薪金、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付出的時間及職責、本公司其他職位的聘用條件及績效薪酬的可取性等因素確定。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除「主要股東」及「附錄六 — 法定及一般資料 — 4.權益披露」 另 有 披 露 者 外,概 無 董 事、監 事 或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於 任 何 股 份(定 義 見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第 X V 部)擁有權益。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除本文件所披露者外,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深知、全悉 及確信,概無有關委任董事或監事的其他事宜須提請股東或聯交所垂注,且並無有關董事的 其他資料須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51(2)(b)至(v)條規定予以披露。 於往績記錄期間董事之辭任及委任 截至2019年1月1日,董事會由張先生、張禾先生、宋海英女士、滕人杰女士及吳勇先生 組成。 於2019年4月23日,本公司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張先生、張禾先生、宋海英女士、滕人 杰女士及吳勇先生獲重選為董事,方建一先生、張進華先生及劉小詩先生獲選為獨立董事。 於2022年1月10日,張進華先生辭任,紀雪洪先生隨後獲選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張進華先生因個人其他事務辭任本公司董事,並確認其與本公司並無意見分歧。 – 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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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與單一最大股東的關係 概覽 張先生是本公司創始人兼最大股東。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張先生持有13,264,430股 A股,佔我們已發行股本總額約18.59%。緊隨[編纂]完成後(假設[編纂]未獲行使),張先生 將持有我們已發行股本總額約[編纂]%。因此,於緊隨[編纂]後,張先生將仍為最大股東。 競爭 最大股東及董事各自確認,其概無於本集團業務以外與本集團的業務直接或間接構成 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任何業務中擁有任何須根據上市規則第8.10條披露的權益。 不競爭承諾 就我們的A股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及為避免本集團與張先生控制的公司產生任何潛在競 爭,張先生以本公司為受益人於2019年6月30日提供不競爭承諾(「不競爭承諾」)。根據不競 爭承諾,張先生承諾: (1) 彼未曾且不會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將會或可能與本集團現有或未來業務構成競爭 的活動; (2) 彼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公司未曾且不會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將會或可能與本集團現 有或未來業務構成競爭的活動;倘彼所投資、任職或控制的公司之業務與本公司 之業務存在競爭或潛在競爭,彼所持有之與該等業務有關的股份及資產將會交由 本公司運營或控制,或彼將通過其他合法有效的方式消除該等競爭,且本公司有 權要求彼轉讓彼於該等公司或實體持有的所有股份,於該情況下,彼則會向本公 司提供優先購買權並確保該轉讓代價公平合理; (3) 倘彼從第三方取得任何將會或可能對本公司業務構成競爭的商業機會,彼將即時 知會本公司,並採取任何受相關監管機構認可的行動,放棄實際管理及運營該等 資產、股份及與該等商業機會有關的業務,以避免與本公司產生競爭;及 – 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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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與單一最大股東的關係 (4) 倘彼違反任何上述承諾,彼將補償任何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承受的損失,並會適當 處理後續事宜。 獨立於最大股東 經考慮下述因素,董事信納我們於[編纂]後能在獨立於最大股東及其緊密聯繫人的情況 下經營業務: 管理獨立 [編纂]後,董事會將由三名執行董事、兩名非執行董事及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張 先生為董事長、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董事會與高級管理層團隊共同負責業務的日常管理工 作。高級管理層團隊及董事會的運作確保權力及授權平衡。有關張先生背景的詳情,請參閱 「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董事各自知悉其作為董事的受信責任,當中規定(其中包括)其必須以本公司利益及最 佳利益行事,不得容許其作為董事的職責與其個人利益發生任何衝突。此外,我們相信,獨 立非執行董事將為董事會的決策過程作出獨立判斷。此外,董事不得就任何批准其或其緊密 聯繫人於當中擁有重大權益的合約或安排或任何其他建議的董事會決議案投票,亦不得計 入該特定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 基於上文所述,董事信納董事會整體而言與高級管理人員團隊能獨立地履行本集團的 管理角色。 經營獨立 我們設有組織架構,各部門被委派特定職責範圍,一直並預期將繼續獨立於張先生及 其緊密聯繫人運作。我們有獨立途徑聯絡供應商及客戶。我們亦管有所有進行及經營業務所 必須的有關資產、執照、商標及其他知識產權,有充足經營能力在資金及僱員方面獨立經 營。 基於上文所述,董事認為我們在經營上並無依賴張先生或其緊密聯繫人,而本集團[編 纂]後能獨立於張先生及其緊密聯繫人經營。 – 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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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與單一最大股東的關係 財務獨立 我們有獨立財務系統、內部控制及會計系統,按照業務所需作出財務決策,決定資金用 途。我們已開立獨立銀行賬戶,並無與張先生共用任何銀行賬戶。我們根據適用法律及法規 的納稅申報及繳稅均獨立於張先生,並已設立獨立財務部門,並實行健全獨立的審計、會計 及財務管理系統。 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最大股東張先生及其緊密聯繫人為本集團提供擔保。預期由張 先生及╱或其緊密聯繫人作擔保(「擔保」)年利率為以中國人民銀行為基礎的浮動利率的銀 行貸款未償還金額約人民幣14百萬元將於[編纂]後到期時並於2022年10月前悉數償還。由 於[編纂]後張先生將成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且擔保將繼續,故擔保於[編纂]後將構成本公司 於香港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持續關連交易。由於董事認為,擔保乃按正常或更優商業條 款進行且並非以本集團的資產作抵押,故擔保於[編纂]後構成本公司於香港上市規則第 14A.90條項下的完全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並獲豁免遵守申報、年度審閱、公告及獨立股東 批准規定。 由於銀行或會就提早解除擔保及╱或貸款施加額外銀行費用,故董事認為,提早解除 擔保並不符合本集團及股東的商業利益。除本文件另行披露外,所有財務資助(包括應付張 先生及╱或其緊密聯繫人款項及由張先生及╱或其緊密聯繫人向本集團提供的貸款、擔保 或證券)將於[編纂]或[編纂]悉數償還、解除或以其他方式結算。 我們有充足資金獨立經營業務,並能從第三方取得融資而毋須依賴張先生或其他關連 人士提供擔保或抵押。具體而言,截至2021年11月30日,我們毋須依賴張先生任何協助、擔 保或抵押從商業銀行取得八筆總金額為人民幣415百萬元的信貸融資,其中,本集團的未動 用獨立信貸融資足以償還上述擔保的未償還貸款。有關詳情,請參閱「財務資料 — 債務」。 基於上文所述,董事認為擔保並不影響我們在財務上獨立於張先生及其緊密聯繫人, 而我們的營運於[編纂]後在財務上獨立於張先生及其緊密聯繫人。 – 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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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與單一最大股東的關係 企業管治 本公司將遵守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企業管治守則的規定,當中載有關於(其中包括) 董事、主席及行政總裁、董事會組成、委任、重選及罷免董事、其職責及薪酬以及與股東溝 通等的良好企業管治的原則。 董事知悉良好企業管治對於保障股東權益的重要性。我們已採納下列企業管治措施, 以維持良好企業管治標準及避免本集團與張先生發生潛在利益衝突: (i) 本公司已建立識別關連交易的內部控制機制。[編纂]後,如本公司與張先生或其聯 繫人訂立關連交易,本公司將遵守適用上市規則; (ii) 如須舉行股東大會以審議張先生或其緊密聯繫人於當中擁有重大權益的建議交 易,則張先生及╱或其緊密聯繫人(如適用)將不會就有關決議案投票,亦不會計 入投票的法定人數; (iii) 董事會由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均衡組成,當中不少於三分之 一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以確保董事會能在其決策過程中有效行使獨立判斷,並向 股東提供獨立意見。獨立非執行董事(其詳情載於「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個別並共同地擁有必要知識及經驗,履行彼等的職責。彼等將檢討本集團與張先 生之間是否有任何利益衝突,並提供公正、專業的意見,保障少數股東的權益; (iv) 如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合理要求獨立專業人士(例如財務或法律顧問)提供 意見,委任該等獨立專業人士的費用將由本公司承擔;及 (v) 我們已委任國泰君安融資為合規顧問,就適用香港法律的合規事宜向我們提供意 見及指引。 基於上文所述,董事信納我們已設有充足企業管治措施,能於[編纂]後管理本集團與張 先生之間的利益衝突,保障少數股東的權利。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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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主要股東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的註冊股本為人民幣71,350,991元,包括71,350,991股A 股,以下人士直接或間接控制我們5%或以上的A股或有權對該等股份行使控制權: 股東姓名 身份╱權益性質 股份類別 所持A股數目 於本公司總 股份權益的 概約百分比 張先生 實益權益 A股 13,264,430(1) 18.59% 許惠妮女士(2) 配偶權益 A股 13,264,430 18.59% 吳勇先生(3) 受控制法團權益 A股 4,147,573 5.81% 成文華女士(4) 配偶權益 A股 4,147,573 5.81% 受控制法團權益 A股 4,147,573 5.81% 共青城水木國信創業投資 受控制法團權益 A股 4,147,573 5.81% 管理中心(有限合夥) (「水木國信」)(3) 水木創信(3) 附註: (1) 相關股份自2020年8月10日開始受36個月的禁售期所限。 (2) 許惠妮女士為張先生的配偶。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彼被視為擁有張先生所持有的A股的權益。 (3) 水木創信為水木揚帆創業、水木長風及水木願景的執行事務合夥人。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水木 揚帆創業、水木長風及水木願景分別持有本公司約2.62%、1.84%及1.35%股權。我們的董事吳勇先 生為水木創信的執行事務合夥人,水木創信分別由吳勇先生及水木國信擁有10%及80%。水木國信 由吳勇先生擁有54.55%。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吳勇先生、水木國信及水木創信各自被視為 於水木揚帆創業、水木長風及水木願景持有的股份中擁有權益。 (4) 成文華女士為吳勇先生的配偶。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彼被視為於吳勇先生在本公司的權益中擁有 權益。 – 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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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主要股東 緊 隨 [ 編 纂 ] 完 成 後(假 設 [ 編 纂 ] 未 獲 行 使),我 們 的 股 本 將 包 括 [ 7 1 , 3 5 0 , 9 9 1 ] 股 A 股 及 [ 編 纂]股H股,分別相當於本公司的已發行股本總額約[[編纂]%及[編纂]%]。 據董事所知,緊隨[編纂]完成後(假設[編纂]未獲行使),以下人士將於本公司的股份或 相關股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條文須向本公司及香港聯交所 披露的權益及╱或淡倉: 股東姓名 身份╱權益性質 股份類別 所持股份數目 於本公司相關 於本公司總股 股份類別的概 份權益的概約 約權益百分比 百分比 [張先生] 實益權益 A股 [13,264,430](1) [18.59%] [編纂]% [許惠妮女士](2) 配偶權益 A股 [13,264,430] [18.59%] [編纂]% 附註: (1) 相關股份自2020年8月10日開始受36個月的禁售期所限。 (2) 許惠妮女士為張先生的配偶。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彼被視為擁有張先生所持有的A股的權益。 就有關直接及╱或間接擁有有權於所有情況下在本集團任何其他成員公司之股東大會 上投票之任何類別股本面值10%或以上權益之人士的細節,請參閱「附錄六 — 法定及一般 資料」。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並不知悉可能於隨後日期導致本公司控制權變動的任何 安排。 – 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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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股本 [編纂]前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71,350,991元,包括71,350,991股 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A股,全部於上交所科創板上市。 已發行股本概約 股份概述 股份數目 百分比(%) A股 71,350,991 100.00 [編纂]完成後 緊隨[編纂]完成後,假設[編纂]未獲行使,本公司的股本如下: 已發行股本概約 股份概述 股份數目 百分比 A股 [71,350,991] [編纂] 根據[編纂]將予發行的H股 [編纂] [編纂] 總計 [編纂] 100.00 緊隨[編纂]完成後,假設[編纂]獲悉數行使,本公司的股本如下: 已發行股本概約 股份概述 股份數目 百分比 A股 [71,350,991] [編纂] 根據[編纂]將予發行的H股 [編纂] [編纂] 總計 [編纂] 100.00 – 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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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股本 股份類別 緊隨[編纂]完成後已發行的H股及A股將為我們股本的普通股。根據中國法律及上海證 券交易所的規則,我們的A股可由中國投資者、合資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或合資格境外戰略投 資者認購及買賣,必須以人民幣進行。此外,滬港通(於2014年11月17日開通)及深港通(於 2016年12月5日啟動)在中國和香港之間建立了股票互聯互通機制。根據聯交所的公告,自 2021年2月1日起,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的合資格證券已納入滬港通。根據滬港通,上交所科 創板上市之符合香港及海外投資者北向交易條件的A股包括上證180指數及上證380指數的 所有成分股,以及有相關H股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該等上交所科創板上市A股。有關在上交 所科創板上市的公司對應的H股將於北向(即滬股通)安排生效時納入互聯互通機制下的南向 (即港股通)交易股票範圍。鑑於上交所科創板特別投資者資格要求,上交所科創板上市股票 僅限機構專業投資者的北向交易。 所有H股股利將由我們以港元派付,而所有A股股利將由我們以人民幣派付。除現金 外,股利亦可以股份的形式分派。H股股東將以H股的形式收取股利,而A股股東將以A股 的形式收取股利。 此外,根據我們的公司章程,A股及H股被視為不同類別的股份。兩類股份的區別、類 別權利、向股東寄發的通知及財務報告、糾紛調解、於股東名冊不同分冊登記股份、轉讓股 份方式及委任股利收款代理的條款載列於「附錄五 — 公司章程概要」。此外,凡更改或廢除 類別股東的權利均須於股東大會上通過特別決議案,並由受影響的類別股東另行召開股東 會議予以批准。須召開股東大會及類別股東大會的情況請參閱「附錄五 — 公司章程概要」。 然而,獨立類別股東批准的程序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i) 經股東大會通過特別決議案批准後,本公司每12個月單獨或同時發行不超過現有 已發行A股及H股各20%的股份; (ii) 本公司於成立時發行A股及H股的計劃,自國務院證券監管理機構批准之日起計15 個月內實施;或 – 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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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股本 (iii)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本公司A股持有人將其所持有的A股轉讓予境外投資 者,並將該等股份於境外證券交易所上市。 然而,A股及H股在所有其他方面均享有同等權利,尤其是享有同等權利獲得[編纂]日 期後所宣派、派付或作出的全部股利或分派。 A股及H股一般不可互相轉換,亦不可互相替代;[編纂]後,我們A股及H股的市價或會 不同。 [編纂] – 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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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股本 [編纂] – 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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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閣下應將以下討論與分析連同本文件附錄一會計師報告所載合併財務資料(包括其附 註)一併閱讀。載於會計師報告內的合併財務資料乃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製。 以下討論與分析載有反映我們目前對未來事件及財務表現的觀點的前瞻性陳述。該 等陳述乃基於我們根據自身經驗及對歷史趨勢、當前狀況及預期未來發展的認知以及我們 認為適合當下情形的其他因素而作出的假設與分析。然而,實際結果及發展是否符合我們 的預期及預測視乎多項風險及不確定因素而定。在評估我們的業務時, 閣下應謹慎考慮 本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業務」、「風險因素」及「前瞻性陳述」)各節中提供的資料。 概覽 我們是中國領先的燃料電池系統製造商,擁有設計、研發、製造燃料電池系統包括核心 零部件燃料電池電堆的能力,我們的產品主要面向商用應用(如客車和貨車)。根據灼識諮詢 報告,按2020年車用燃料電池系統總銷售功率計算,我們在中國燃料電池系統市場排名第 一,佔市場份額為34.8%。截至2021年9月30日,我們的燃料電池系統已安裝於工信部新能 源汽車目錄中的67款燃料電池汽車上,讓我們位居行業第一。 我們成立於2012年,是中國燃料電池系統研發與產業化的先行者,並於2016年開始量 產。根據灼識諮詢報告,我們是中國最早實現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燃料電池系統及電堆的批量 化製造的企業之一。我們曾參與中國多項國家級燃料電池研發項目,特別是共同開發燃料電 池客車的早期原型。我們參與了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促進中國燃料電池車商業化發展計劃,歷 經了中國燃料電池汽車產業從技術研發為主向示範運營和產業化推進的重要轉變。 我們提供及出售具不同輸出功率的各種燃料電池系統型號。我們持續迭代開發出了 30kW、40kW、50kW、60kW、80kW及120kW型號,擁有先行優勢,並於2021年12月向市 場發佈首個240kW型號,為國內首款額定功率達到240kW的車用燃料電池系統。隨著此高 輸出功率的新型號推出,我們的產品涵蓋從30kW至240kW的廣泛範圍,使我們能夠滿足我 們客戶的各種需求及多個應用場景。自2016年推出首款商業化產品起,我們已累計向超過 20家中國商用車製造商銷售超過2,000套燃料電池系統。我們的燃料電池系統安裝於中國各 城市運營的商用車上,包括北京、張家口、上海、成都、鄭州及淄博。 – 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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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們的燃料電池系統已經為中國超過1,800輛在路上行駛的燃料 電池汽車提供動力,單台車輛平均行駛里程接近4萬公里,累積安全運行距離超過74百萬公 里,累積安全運行時間超過1.6百萬小時,運營里程及時長均穩居行業前列。我們相信,廣 泛的車輛運行記錄有助我們不斷提升產品在環境適應性(如溫度、氣壓、濕度等)、耐久性、 可靠性、能量轉換效率、安全性及經濟性等方面的技術參數,從而進一步提升我們在業內的 領先地位。 我們的產品目前主要應用於公交車、城際客車及物流車。我們與國內商用車企業北汽 福田、宇通客車、吉利商用車等建立了穩固的長期合作關係。同時,我們積極參與國際合作 交流,與豐田及北汽福田合作開發使用我們燃料電池系統的客車,該等客車被指定為北京 2022年冬奧會的賽事交通服務用車。 於2019年、2020年及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我們的總收入分別為人民幣553.6 百萬元、人民幣572.3百萬元及人民幣373.5百萬元。我們於2019年的淨利潤為人民幣45.9百 萬元,惟分別於2020年及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產生淨虧損人民幣9.8百萬元及人民 幣92.8百萬元。 編製基準 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合併財務報表乃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製,並由大華馬施雲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審計準則進行審計。 我們的合併財務報表按歷史成本基準編製,惟若干按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除外,詳見 本文件附錄一會計師報告所載會計政策。財務資料以本公司及於中國成立的子公司的列報 貨幣人民幣呈列。 我們已於整個往績記錄期貫徹採納於往績記錄期生效的所有適用新訂及經修訂國際財 務報告準則,包括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租賃」。我們並無採納任何其他截至本文件日期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影響經營業績的因素 我們的經營業績一直且預計繼續受多項因素影響,該等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各項: 中國政府支持燃料電池汽車行業的政策 我們主要從事為客車及貨車等商用車市場設計、研發及製造燃料電池系統,包括系統 – 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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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核心零部件燃料電池電堆。由於我們大部分收入來自燃料電池系統的銷售(取決於燃料電池 汽車的市場需求),因此我們高度依賴政府支持該行業的優惠政策。 近年來,中國政府及行業組織持續實施優惠政策及發展規劃,以鼓勵燃料電池汽車的 開發,例如,推動燃料電池汽車試點推廣,對其他市場參與者給予補貼及獎勵。請參閱「監 管概覽 — 與燃料電池有關的政府政策」。 我們相信,該等利好政策及發展計劃將持續為燃料電池汽車行業的發展以及特別是燃 料電池系統的銷售以及我們的收入及盈利增長作出貢獻。然而,由於中國燃料電池汽車的監 管框架及政府政策相對較新且仍在演變,該等政府政策受到我們無法控制的限制及不確定 因素影響,而中國政府亦可能持續調整及更改該等政策。由於政策變動或其他原因而導致減 少或取消補貼及經濟激勵等政府優惠政策,或任何導致燃料電池汽車需求降低的政府指引, 均可能削弱燃料電池系統市場的整體競爭力,在此情況下,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 績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響。 研發及產品升級 我們產品的市場特點為技術持續發展、行業或國家標準不斷演變、產品類型不斷增加、 客戶需求不斷變化、新產品頻繁推出與提升以及產品商業化。競爭對手推出包含新技術的產 品、競爭對手推出及採納新產品類型、新行業或國家標準的出現、客戶要求的變化或政府政 策及法規的變動可能導致我們現有產品種類過時、滯銷或競爭力下降。我們的成功取決於我 們能否增强現有產品、應對不斷變化的客戶需求、技術與競爭發展及新興行業標準、進行研 發以及及時推出新產品。 我們將重點放於我們認為最具潛力的研發工作,並將研發工作日益集中於燃料電池系 統的核心技術。於2019年、2020年以及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我們分別產生研發開 支人民幣83.9百萬元、人民幣74.7百萬元及人民幣58.9百萬元,佔各期間總收入的15.2%、 13.0%及15.8%。於2019年及2020年以及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我們增加無形資產 項下資本化的開發成本分別為人民幣50.2百萬元、人民幣53.9百萬元及人民幣57.9百萬元。 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0日及2021年9月30日,無形資產的賬面值分別為人民幣73.1百萬 元、人民幣136.8百萬元及人民幣191.4百萬元。 – 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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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截至2021年9月30日,我們有232名研發員工。然而,儘管我們付出努力,我們無法保 證我們不會於發佈新產品或增強產品性能時遇到延誤。即使我們能夠開發新產品及增強產 品性能,我們無法保證該等產品能一如既往獲得市場認可。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正在升級現有產品並開發新產品。我們亦尋求透過研發 工作持續優化現有產品的性能。隨著市場的演變,我們的產品規格亦需一直加強。我們設計 及開發新產品以滿足該等不斷變化的要求的能力,一直並將繼續對我們留在市場內的能力 發揮關鍵作用。因此,我們預期將繼續於研發方面作出重大投資,特別是設計及開發技術更 先進且更具成本競爭力的燃料電池系統方面。無形資產產生大額開發成本及╱或大額減值 虧損可能對我們的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競爭及定價 我們於中國燃料電池系統市場面臨的競爭主要來自其他競爭對手。我們相信,強大的 研發能力、產品供應的廣度及質量、與客戶的牢固關係、營銷及分銷渠道、具競爭力的定 價、品牌知名度及售後服務等因素對我們於該市場的競爭力至關重要。我們相信,由於我們 擁有強大的研發能力、以具競爭力的價格提供產品的廣度及質量、與客戶的牢固關係、廣泛 銷售、營銷及服務網絡以及高品牌知名度等因素,我們已享有若干競爭優勢。然而,競爭加 劇或我們無法維持競爭優勢可能對我們的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我們的定價直接影響我們的收入、毛利率及經營業績。為我們的產品定價時,我們考慮 各種因素,如成本及市況。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毛利率因多項因素(包括市場競爭以及每 kW平均售價的跌幅超出每kW生產成本的跌幅)而面臨下調壓力。倘我們須降低產品價格以 保持競爭力,但又未能透過降低成本以及增加銷量以抵銷有關降價,我們的盈利能力可能會 受到重大不利影響。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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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內我們的銷售收入、銷量、銷售功率(以kW計)及燃料電池系統 每kW平均售價的詳情。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2019年 2020年 2020年 2021年 (未經審計) 銷售收入(人民幣千元) 481,085 499,882 79,269 328,543 銷量(台) 498 494 82 250 銷售功率(kW) 每kW平均售價(人民幣) 23,810 35,600 5,460 30,390 20,205 14,042 14,518 10,811 我們相信,我們的每kW平均售價呈下降趨勢乃主要由於:(i)伴隨市場急速發展,市場 參與者數量增加導致競爭加劇;(ii)由於我們多年來生產規模擴大,以及本地採購更多,我 們的生產成本有所下降;及(iii)技術改良帶動功率密度增加。據灼識諮詢報告確認,平均售 價的下降趨勢與整體行業趨勢一致。 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燃料電池系統每kW平均售價整體趨勢下降,我們認為此與行業 發展一致。 原材料成本 原 材 料(主 要 包 括 燃 料 電 池 電 堆、空 壓 機、車 載 氫 系 統 及 直 流 電 壓 變 換 器)成 本 佔 我 們 銷售成本的最大部份。該等核心原材料的成本分別佔2019年、2020年以及截至2021年9月30 日止九個月總銷售成本的58.5%、71.3%及74.1%。於同期,原材料成本分別佔我們總銷售 成本的90.5%、92.1%及91.7%。我們面臨該等材料價格波動的風險。原材料的供應及價格 變動可能對我們的經營成本及經營業績造成重大影響。 於2019年、2020年以及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我們燃料電池系統每kW的平均 原材料成本分別約為人民幣9,600元、人民幣7,300元及人民幣7,200元。根據灼識諮詢報告, 此乃由於(i)生產成本下降及原材料加強本地化;(ii)技術提升;及(iii)市場上的供應商數目增 加。因此,燃料電池系統的每kW平均銷售成本已逐步下降。根據相同報告,中國燃料電池 系統的每kW平均成本由2016年的人民幣17,000元下降至2020年的人民幣6,000元,2016年 至2020年的複合年增長率為負22.9%。 – 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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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內我們燃料電池系統的原材料成本、銷量、銷售功率(以kW計) 及每kW平均原材料成本。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2019年 2020年 2020年 2021年 (未經審計) 原材料成本(人民幣千元) 229,685 261,322 47,608 220,063 銷量(套) 498 494 82 250 銷售功率(kW) 每kW平均原材料成本(人民幣) 23,810 35,600 5,460 30,390 9,647 7,341 8,719 7,241 為作說明用途,經參考往績記錄期間原材料總成本的波幅,我們於下文列出稅前損益 的敏感度分析。下表假設在所有其他因素維持不變下,原材料總成本增加或減少對我們稅前 損益的影響: 由於 2019年的 2020年 截至2021年 稅前利潤假設 稅前虧損假設 9月30日止 增加╱(減少) 增加╱(減少) 九個月的 稅前虧損假設 增加╱(減少) 假設增加╱(減少)5% (13,909)/13,909 14,951/(14,951) 11,972/(11,972) 假設增加╱(減少)10% (27,818)/27,818 29,902/(29,902) 23,944/(23,944) 假設增加╱(減少)15% (41,727)/41,727 44,853/(44,853) 35,916/(35,916) 收取應收賬款、管理應收賬款周轉天數以及收款及付款週期的能力 我們的業務運營面臨客戶延期付款的風險。我們一般向客戶授出90日內的信貸期。然 而,我們可能無法按時收取客戶的付款。我們以往的應收賬款的平均週轉天數約為一至兩 年。截至2019年、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9月30日,我們的應收賬款(扣除減值)於同一日 期分別佔我們流動資產的52.3%、36.4%及32.0%。過往,我們從一些主要客戶錄得大量的 應收賬款,而這些客戶通常擁有較強的議價能力。根據灼識諮詢報告,根據中國新能源汽車 行業的政府補貼政策,這些汽車製造商通常在收到政府補貼之前,以扣除適用的銷售補貼後 的價錢向客戶銷售及收取。汽車製造商可以向政府收取相關補貼,這通常需要較長的時間。 受這種時間差影響,下游汽車製造商可能會遇到運營資金限制,部分汽車製造商甚至可能因 – 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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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持續虧損而面臨運營壓力,最終影響我們應收賬款的結算情況。於2019年及2020年以及截 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我們的應收賬款及票據減值虧損淨額分別為人民幣58.1百萬 元、人民幣92.2百萬元及人民幣55.6百萬元。儘管我們持續對客戶的財務狀況進行信貸評 估,但我們仍無法向 閣下保證我們的客戶日後將根據協議中所列的付款時間及時向我們支 付,或根本無法支付有關款項。 此外,我們的收款及付款週期有時間差異,該結算差異對我們的經營現金流整體構成 壓力。我們主要於年度的最後一個季度交付產品。於2019年及2020年,我們第四季度的收入 佔同年總收入的大部份,而有關銷售的付款通常於次年方可收取。另一方面,鑑於我們從若 干供應商取得若干原材料供應所需的交貨時間相對較長,我們通常會預先採購若干核心部 件,而我們會於緊隨訂單下達後支付款項。於2019年、2020年以及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 個月,我們錄得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出淨額人民幣179.2百萬元、人民幣203.0百萬元及人 民幣81.6百萬元,且我們主要依靠銀行借款及發行新股等融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來滿足我 們的營運資金需求。隨著我們持續增長,我們有意加強對收款及付款週期的管理,以維持穩 健的經營現金流。我們亦將致力與客戶溝通以獲得更優惠的條款;另一方面,我們將物色付 款期較長的供應商。 季節性 根據灼識諮詢報告,中國燃料電池汽車生產及銷售均具有季節性,相應地,我們的業務 也受季節性的影響,具體來說,我們一般在上半年完成訂單確認並於下半年完成產品交付。 於往績記錄期內,中國政府通常於年初檢視或更新對燃料電池汽車實施的補貼政策。 因此,整車廠通常在補貼政策檢視完成後選取所需的產品型號,以確保生產的燃料電池汽車 符合獲得補貼的條件。我們的訂單確認和生產安排也基於該慣例。 另外,由於燃料電池汽車行業仍處於早期商業化階段,其供應鏈不如內燃機或電動汽 車行業般發達和自動化,我們於下半年開始集中生產後,最終的產品完成及交付時間通常會 在第四季度,因此我們的大部分收入通常會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予以確認。於2019年 及2020年,我們第四季的收入佔同年總收入的大部份。鑑於中國燃料電池汽車行業仍在發展 中,且在可預見的未來將繼續受政府補貼政策及汽車生產的年度週期性影響,我們預期產品 – 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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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生產、銷售及收入確認的季節性特徵將繼續存在。自2021年8月起,中國政府批准了北京、 上海、廣東、鄭州和張家口為首的五個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城市群的建議,並計劃為期四 年的示範發展。我們預計中國這些獲批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城市群的發展將有助於降低 中國燃料電池汽車行業的季節性及其對我們的影響。 重大會計政策、判斷及估計 我們於應用會計政策時使用的估計及判斷對我們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 響。部分會計政策要求我們對固有不確定事宜進行估計及判斷。下文討論在編製我們的財務 資料時所採用的、我們認為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該等估計及判斷的應用的會計政策,以及我 們認為對理解我們的財務資料而言屬重要的若干其他會計政策。 收入確認 (a) 來自客戶合同的收入 我們根據與客戶訂立的合同直接向彼等銷售燃料電池系統及燃料電池部件。收入於產 品控制權轉讓予客戶時(即貨品交付予客戶的時點)確認。當客戶接受產品時即發生交付。一 般信用期限為90天內,從客戶接受貨品之日起生效。當客戶提前支付訂單時,我們收到的交 易價格被確認為合同負債,直至貨品已經交付予客戶。 (b) 技術開發服務的收入 開發燃料電池系統相關項目及測試燃料電池系統所提供服務的收入,乃於完成相關服 務並經客戶確認收到的時點確認。 (c) 其他 我們於產品控制權轉讓予客戶時(即產品交付予客戶的時點)確認向客戶銷售產品的收 入。 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折舊 物業、廠房及設備(在建工程除外)按成本減去累計折舊和任何減值虧損列賬。物業、廠 房及設備項目之成本包括其購買價格和使資產能夠達致運作狀態和位置以作擬定用途而直 接產生的任何成本。 – 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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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投入運行後產生之開支,如維修和保養,通常在開支發生當期之 損益中扣除。倘符合確認標準,主要檢查之開支於資產賬面值中資本化為重置成本。倘物 業、廠房及設備之重要部分須不時更換,則我們將該等部分確認為具有特定使用年限之個別 資產並相應對其計提折舊。 物業、廠房及設備各項目採用直線法在其估計可使用年期內撇銷其成本至其剩餘價 值,以計算折舊。就此目的使用之估計可使用年期如下: 估計可使用年期 樓宇 20至30年 機器設備 5至10年 汽車 5年 其他設備 5年 租賃裝修 2至5年 如果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其中部分的可使用年期不同,該項目的成本會按合理基準 分配至有關部分,而各部分均分開計提折舊。剩餘價值、可使用年期及折舊方法將至少於各 報告期末檢討及按需要作出調整。 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包括任何初次確認的重大部分)於出售或預期使用或出售有關 項目不會產生未來經濟利益時取消確認。於取消確認資產的報告期內在損益確認的任何出 售或報廢收益或虧損,為出售有關資產所得款項淨額與其賬面值兩者間的差額。 在建工程指在建或安裝中的樓宇、機器及設備,按成本減任何減值虧損列賬且不作折 舊。成本包括直接建設成本。當在建工程完成並可使用時,將被重新分類至適當物業、廠房 及設備類別。 無形資產 單獨收購可使用年期有限的無形資產按成本減累計攤銷及任何累計減值虧損列賬。可 使用年期有限的無形資產按直線法於其估計可使用年期攤銷如下: 軟件 3至10年 專利 10年 – 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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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估計可使用年期及攤銷方法於各報告期末檢討,而任何估計變動的影響按前瞻基準入 賬。 內部產生的無形資產 — 研發支出 研究活動支出於產生期內確認為開支。當及僅當可證明所有下列情況時,方會確認開 發活動(或內部項目的開發階段)所產生的內部產生無形資產: — 完成無形資產在技術上可行,以使其可供使用或出售; — 有意完成無形資產並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 能夠使用或出售無形資產; — 無形資產將如何產生可能的未來經濟利益; — 有足夠的技術、財務及其他資源可用於完成開發並使用或出售無形資產;及 — 能夠可靠計量無形資產於開發期間應佔的開支。 內部產生的無形資產初始確認金額為該無形資產自首度符合上述確認標準之日起產生 的開支總額。倘未能確認內部產生的無形資產,則開發支出在其產生期間於損益中確認。 於 初 始 確 認 後,內 部 產 生 的 無 形 資 產 以 成 本 減 累 計 攤 銷 及 累 計 減 值 虧 損(如 有)呈 報, 與單獨收購的無形資產所用基準相同。 無形資產於出售時或當使用或出售預期不會產生任何日後經濟利益時終止確認。終止 確認無形資產所產生的盈虧,乃按出售所得款項淨額與資產賬面值的差額計量,並於終止確 認資產時於損益確認。 計入其他全面收入的公允價值的股權投資之公允價值 如附錄一會計師報告附註23(a)所述,我們已對一家非上市公司(即合眾新能源汽車有限 公司)進行投資。我們將該非上市股權投資歸類為計入其他全面收入的公允價值的股權投資 (其並無於活躍市場的報價)。 – 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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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合眾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的投資的公允價值採用市場法估算,乃經參考類似資產的市 價評估資產的價值。市場法考慮近期就類似資產支付的價格,並就指示市價作出調整,以反 映相對於市場可資比較資產的條款、條件等差異。特別是,估值根據乃根據「指引上市公司 法」編製,當中使用從類似行業上市公司的市場價格及財務數據得出的估值倍數進行被投資 公司的評估。此外,由於被投資公司需要對固定資產進行大量投資,其賬面值反映其市值及 可比公司的市賬率倍數,編製此估值時使用到被投資公司的市賬倍數。而且,鑑於被投資公 司為私人公司且其股份缺乏市場流動性(即相關股權屬非交易及不可流通的股權),故其公 允價值乃於應用若干折讓後得出。 當對計入其他全面收入的公允價值的股權投資進行估值時,董事(i)審閱了投資條 款;(ii)仔細考慮所有資料,如與被投資公司可比的公司的市場價格,以及基於公司特定的 事實和情況的流動性不足和可比公司之間的規模差異,這需要管理層的評估和估計;及(iii) 審閱由獨立業務估值師編製的評估工作底稿及結果。基於上述步驟,董事認為由估值師進行 的估值分析乃公平合理,而本公司的合併財務報表已妥為編製。有關計入其他全面收入的公 允價值的股權投資之公允價值的計量的詳情,請參閱本文件附錄一所載的會計師報告附註 39(d),尤其是公允價值層級分類、估值技術及關鍵輸入值(包括關鍵的不可觀察輸入值)、 不可觀察輸入值與公允價值的關係以及第三級計量的對賬。 我 們 的 申 報 會 計 師 已 根 據 香 港 審 計 準 則 第 5 4 0 號「審 計 會 計 估 計(包 括 公 允 價 值 會 計 估 計)及相關披露」及香港審計準則第620號「利用核數師的專家工作」要求內部估值專家評估上 述估值。申報會計師評估了內部估值專家的資歷、能力及客觀性以及彼等之工作是否足夠。 申報會計師(包括其內部估值專家)(i)審閱了估值師出具的估值報告和管理層編製的公允價 值計算;(ii)根據行業慣例及估值指引評估估值技術;(iii)比較了適當基準中使用的假 設;(iv)分析與管理層估計有重大差異的原因(如有);及(v() 如有需要)進行獨立估值以確定 公允價值會計估計是否合理。申報會計師在上述程序中沒有發現任何例外情況。 – 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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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主要會計估計 對上海神力科技有限公司的控制 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以及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分別擁有上海神力科技 31.88%、32.03%及32.03%股權。根據本公司與上海神頡(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以 及 2 0 2 1 年 9 月 3 0 日 分 別 擁 有 上 海 神 力 科 技 1 5 . 5 7 %、1 3 . 5 2 % 及 1 3 . 5 2 % 股 權)所 訂 立 日 期 為 2019年3月19日的合同協議,上海神頡同意無條件並不可撤銷地委託本公司行使與上海神頡 所持股權相應的投票權,為期自2019年3月19日起計不少於五年。因此,本公司截至2019年 及2020年12月31日以及2021年9月30日分別可以行使與本公司及上海神頡所持股權相應的 47.45%、45.55%及45.55%投票權。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以及2021年9月30日,上 海神力科技的15.66%、13.60%及13.60%股權由水木揚帆創業及水木願景擁有,兩者為有 限合夥企業兼本公司股東,並由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吳勇先生控制。上海神力科技的其餘 36.89%、40.85%及40.85%股權分別由10名、12名及14名與本公司於該等相關日期無關聯 的股東擁有。 董事根據本公司是否有實際能力單方面指揮上海神力科技的相關活動,評估本公司是 否對上海神力科技具有控制權。此外,根據上海神力科技的公司章程,(i)本公司有權委任上 海神力科技董事會(負責就上海神力科技的相關活動作出決策)五名董事中的三名董事,而 其董事會主席必須由本公司委任;(ii)於往績記錄期,上海神力科技董事會五名董事中的一 名董事必須由水木揚帆創業委任,其亦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及(iii)董事會組成的任何變動 須得到於上海神力科技擁有合共超過三分之二股權的股東批准。此外,截至2019年及2020 年12月31日以及2021年9月30日,除上述與上海神頡的合同協議外,分別合共擁有上海神力 科技15.66%、15.04%及15.04%股權的兩名、三名及三名股東向本公司承諾,自彼等各自的 注資日期起,(a)彼等不得透過任何方式尋求取得本公司對上海神力科技的控制權;(b)須就 本公司及上海神力科技董事會提出的股東決議案投贊成票;及(c)除非獲本公司同意,否則 該等股東作出的承諾為不可撤回。 過往,本公司及╱或上海神力科技董事會發起的所有股東決議案已於往績記錄期內獲 出席者一致通過。 – 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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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於2021年12月,根據本公司、上海神力科技、上海神頡及五名獨立第三方投資者單獨 訂立的注資協議,五名獨立第三方投資者同意以現金出資合共人民幣384,000,000元以收購 上海神力科技合共20.06%股權。該等交易已於2021年12月31日完成。該等交易完成後,本 公司、上海神頡、以及上述向本公司作出承諾的三名股東擁有的股權百分比分別攤薄至 25.60%、10.81%及合共12.02%。 該等交易完成後,合共擁有上海神力科技8.63%股權的兩名股東向本公司承諾,自彼等 注資日期起,(i)彼等須出席本公司及上海神力科技董事會提議召開的所有股東大會,且不得 以任何方式尋求取得本公司對上海神力科技的控制權;及(ii)除非經本公司同意,否則該等 股東作出的承諾不可撤回。 經考慮上述事實及情況,董事認為,我們於往績記錄期內有權,並於獨立第三方投資者 注資前後繼續有權指揮上海神力科技的相關活動,因此繼續對上海神力科技具有控制權。有 關進一步詳情,另請參閱本文件「歷史、發展及企業架構 — 我們的子公司」以及附錄一所載 會計師報告附註5.1及44。 應收賬款及票據以及合同資產的預期信用損失撥備 我們使用撥備矩陣計算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以及合同資產的預期信用損失(「預期信用 損失」)。撥備率乃基於具有類似虧損模式的多個客戶分類組別的逾期天數。撥備矩陣最初基 於我們的歷史可觀察違約率。我們將根據前瞻性資料調整矩陣以調整歷史信用損失經驗。例 如,如預測經濟狀況(即國內生產總值)預期會在未來一年惡化,而可能導致違約數量增加, 則調整歷史違約率。於各報告日期,更新歷史可觀察違約率並分析前瞻性估計的變化。 對歷史可觀察違約率、預測經濟狀況與預期信用損失之間的相關性評估是一項重要估 計。預期信用損失的金額對環境變化及預測經濟狀況敏感。我們的歷史信用損失經驗及經濟 狀況預測亦或無法代表客戶的未來實際違約情況。有關我們應收賬款及票據以及合同資產 的預期信用損失的資料披露於本文件附錄一所載會計師報告附註5.2及39(b)。 – 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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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可變現淨值項下的存貨估值 根據我們的會計政策,管理層基於存貨可變現淨值的估計測試存貨是否出現任何減 值。就不同類別的存貨而言,須估計售價、轉換成本、銷售開支及相關稅項開支,以計算存 貨的可變現淨值。就已簽立銷售合同持有的存貨而言,管理層根據合同價格估計可變現淨 值。就原材料及在製品而言,管理層經考慮我們的製造週期、產能及預測、估計未來轉換成 本及售價後,已建立一個模式以估計在日常業務過程中存貨可變現的可變現淨值。管理層亦 會考慮價格或成本波動及於報告期末後發生的其他相關事項,其反映於報告期末存在的狀 況。 如果我們的業務及外部環境等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亦有合理可能對下一財政年度的 成果構成重大影響。進一步詳情載於本文件附錄一所載會計師報告附註5.2。 經營業績 下表呈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的合併損益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2019年 2020年 2020年 2021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計) 收入 553,620 572,293 129,119 373,487 銷售成本 (307,074) (324,951) (83,185) (261,092) 毛利 246,546 247,342 45,934 112,395 其他收入、收益及虧損 93,370 53,473 33,128 24,303 銷售及分銷開支 (48,471) (38,833) (21,075) (42,119) 行政開支 (89,933) (91,203) (52,654) (74,578) 研發開支 (83,902) (74,671) (48,254) (58,888) 金融資產減值虧損 (60,384) (95,846) (15,334) (62,740) 財務費用 (9,695) (8,951) (6,865) (4,364) 應佔聯營公司業績 (4,749) (10,833) (9,334) (6,710) 應佔一間合資企業業績 — — (2,194) — 稅前利潤╱(虧損) 42,782 (19,522) (74,454) (114,895) 所得稅抵免 3,117 9,760 15,170 22,094 年內╱期內 45,899 (9,762) (59,284) (92,801) 利潤╱(虧損)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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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經營業績的主要組成部分 收入 我們的收入主要來自(i)燃料電池系統銷售;(ii)燃料電池部件銷售;及(iii)提供技術開發 服務。於2019年及2020年以及截至2020年及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我們的總收入分別為 人民幣553.6百萬元、人民幣572.3百萬元、人民幣129.1百萬元及人民幣373.5百萬元。下表 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按業務活動劃分的收入: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2019年 2020年 2020年 2021年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計) 燃料電池系統銷售 481,085 86.9 499,882 87.3 79,269 61.4 328,543 88.0 燃料電池部件銷售 43,042 7.8 26,111 4.6 19,374 15.0 17,429 4.7 提供技術開發服務 9,235 1.7 33,471 5.9 29,405 22.8 17,438 4.7 其他(1) 20,258 3.6 12,829 2.2 1,071 0.8 10,077 2.6 553,620 100.0 572,293 100.0 129,119 100.0 373,487 100.0 (1) 其他主要指銷售氫氣及其他燃料電池系統及燃料電池部件的測試設備。於某些情況,我們亦會協助客 戶建設自己的燃料電池測試平台及實驗室。 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最大收入來源為燃料電池系統銷售,分別佔相關期間總收入的 86.9%、87.3%、61.4%及88.0%。 燃料電池系統銷售 於2019年、2020年以及截至2020年及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我們出售八款燃料電池 系統型號,即30kW、40kW、50kW、60kW、80kW、100kW、120kW及150kW型號。 於2019年,我們的銷售大部分來自40kW及60kW型號的銷售,分別佔我們燃料電池系 統銷售的36.5%及55.5%。同年,我們錄得銷售功率總額(以kW而言)23,810kW,每kW平 均售價為人民幣20,200元。我們在40kW和60kW型號方面錄得較高的銷售量,乃由於其為 當時最新的產品。於2019年,我們的40kW及60kW型號銷售乃主要出售作物流車及城市客 車應用。 – 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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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於2020年,我們的銷售大部分來自60kW及80kW型號的銷售,分別佔我們燃料電池系 統銷售的21.0%及72.4%。同年,我們錄得銷售功率總額(以kW而言)35,600kW,每kW平 均售價為人民幣14,000元。隨著燃料電池汽車應用激增導致客戶對燃料電池系統的需求增 加,以及技術進步帶來的最大功率輸出增加,我們開發了80kW型號並於2020年銷售予客 戶。於2020年,我們的60kW及80kW型號銷售主要作城市客車及城際客車應用。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我們的銷售大部分來自80kW及150kW型號,分別佔我 們 燃 料 電 池 系 統 銷 售 的 2 4 . 8 % 及 6 9 . 8 %。同 期,我 們 錄 得 銷 售 功 率 總 額(以 k W 而 言) 30,390kW,每kW平均售價為人民幣10,800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我們的80kW 及150kW型號銷售主要作城市客車及城際客車應用。 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燃料電池系統每kW平均售價普遍呈下降趨勢。我們認為該趨勢 與市場一致。根據灼識諮詢報告,該下降乃由於(i)市場競爭加劇;(ii)生產成本整體下降; 及(iii)燃料電池技術提升。 燃料電池部件銷售 我們從事燃料電池部件銷售,例如空壓機、車載氫系統及直流電壓變換器。於2019年、 2020年以及截至2020年及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我們錄得人民幣43.0百萬元、人民幣 26.1百萬元、人民幣19.4百萬元及人民幣17.4百萬元,分別佔收入的7.8%、4.6%、15.0%及 4.7%。燃料電池部件的銷售主要基於客戶的特定需求,例如彼等的研究項目或維護需要。 提供技術開發服務 我們向大學及商用車製造商提供技術開發服務,例如燃料電池系統結構設計、校準及 相關評估服務。於2019年、2020年以及截至2020年及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我們錄得人 民幣9.2百萬元、人民幣33.5百萬元、人民幣29.4百萬元及人民幣17.4百萬元,分別佔收入的 1.7%、5.9%、22.8%及4.7%。 – 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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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銷售成本 我們的銷售成本指生產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成本、員工成本及間接開支: . 原材料成本:原材料成本主要包括燃料電池電堆、空壓機、車載氫系統及直流電 壓變換器的成本。 . 員工成本:員工成本主要由生產直接勞工的薪金及福利組成。 . 間接開支:間接開支指生產設施及其他用於生產過程的固定資產的折舊、產生的 間接開支以及生產過程中所用的水電費。 下表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按性質劃分的銷售成本明細: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2019年 2020年 2020年 2021年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計) 原材料 82,537 26.8 141,124 43.4 24,781 29.8 146,630 56.2 燃料電池電堆 36,908 12.0 20,757 6.4 4,273 5.1 15,232 5.8 空壓機 35,218 11.5 47,291 14.6 22,376 26.9 19,163 7.3 車載氫系統 25,360 8.2 22,369 6.9 3,702 4.5 12,497 4.8 直流電壓變換器 98,154 32.0 67,480 20.8 14,896 17.9 45,920 17.6 其他原材料(1) 278,177 90.5 299,021 92.1 70,028 84.2 239,442 91.7 其他 14,614 4.8 9,252 2.8 2,647 3.2 9,170 3.5 員工成本 14,283 4.7 16,678 5.1 10,510 12.6 12,480 4.8 間接開支 307,074 100.0 324,951 100.0 83,185 100.0 261,092 100.0 (1) 其他原材料包括電源組、軟件及超過200種不同的雜項零件,例如管道閥門、喉管配件及螺絲等。 – 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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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於2019年、2020年以及截至2020年及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我們的銷售成本分別為 人民幣307.1百萬元、人民幣325.0百萬元、人民幣83.2百萬元及人民幣261.1百萬元,分別佔 我們同期總收入的55.5%、56.8%、64.4%及69.9%。 尤其是,我們的主要原材料為燃料電池電堆、空壓機、車載氫系統及直流電壓變換器, 合共分別佔我們於2019年、2020年以及截至2020年及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總銷售成本的 58.5%、71.3%、66.3%及74.1%。 下表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按業務活動劃分的銷售成本明細。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2019年 2020年 2020年 2021年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計) 燃料電池系統 249,240 81.2 276,169 85.0 50,971 61.3 227,343 87.1 銷售 39,870 13.0 22,793 7.0 18,433 22.2 14,341 5.5 燃料電池部件 銷售 4,681 1.5 14,987 4.6 13,075 15.7 11,463 4.4 13,283 4.3 11,002 3.4 706 0.8 7,945 3.0 提供技術開發 服務 其他 307,074 100.0 324,951 100.0 83,185 100.0 261,092 100.0 於往績記錄期,我們增加的銷售成本與我們在此期間增加的燃料電池系統銷量及銷售 功率(以kW而言)普遍一致。 於2019年、2020年以及截至2020年及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我們燃料電池系統的每 kW平均銷售成本為人民幣10,500元、人民幣7,800元、人民幣9,300元及人民幣7,500元。該 下降趨勢乃主要由於生產成本下降及技術提升。 – 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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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毛利及毛利率 下表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按業務活動劃分的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2019年 2020年 2020年 2021年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計) 燃料電池系統 231,845 48.2 223,713 44.8 28,298 35.7 101,200 30.8 銷售 3,172 7.4 3,318 12.7 941 4.9 3,088 17.7 燃料電池部件 銷售 4,554 49.3 18,484 55.2 16,330 55.5 5,975 34.3 6,975 34.4 1,827 14.2 365 34.1 2,132 21.2 提供技術開發 服務 其他 246,546 44.5 247,342 43.2 45,934 35.6 112,395 30.1 於2019年及2020年,我們的毛利分別為人民幣246.5百萬元及人民幣247.3百萬元,而整 體毛利率分別維持相對穩定於44.5%及43.2%。截至2020年及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我 們的毛利分別為人民幣45.9百萬元及人民幣112.4百萬元。截至2020年及2021年9月30日止九 個月,整體毛利率由35.6%下降至30.1%,主要由於銷售燃料電池系統的利潤率有所下降。 於往績記錄期,鑑於市場競爭日益加劇,且每kW平均售價的跌幅超出每kW生產成本的跌 幅,銷售燃料電池系統的毛利率由2019年的48.2%下降至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 30.8%。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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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其他收入、收益及虧損 下表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的其他收入以及其他收益及虧損明細: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2019年 2020年 2020年 2021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計) 其他收入 3,879 12,070 6,206 15,615 利息收入 30,287 24,194 11,909 20,744 政府補助 34,166 36,264 18,115 36,359 其他收益及損失 63,459 — — — 視同出售子公司的收益 — 11,615 — — 出售聯營公司權益的變現收益 — 22,440 16,168 3,824 視同出售聯營公司權益的收益 (15,905) — (15,797) 存貨撇減 (9,679) — — 物業、廠房及設備減值虧損 (15,988) — (1,155) (83) 其他(1) 21,412 (941) 59,204 17,209 15,013 (12,056) 93,370 53,473 33,128 24,303 (1) 其他主要包括捐款、賠償以及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收益或損失。 – 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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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銷售及分銷開支 銷售及分銷開支主要包括業務推廣及維護、銷售人員的薪金、產品質量保證、折舊及攤 銷以及交通費。下表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的銷售及分銷開支明細: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2019年 2020年 2020年 2021年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計) 業務推廣及維護 20,522 42.3 13,537 34.9 9,263 44.0 15,349 36.4 開支 11,967 24.7 9,921 25.5 6,674 31.7 12,405 29.5 7,980 16.5 7,609 19.6 1,162 5.5 5,111 12.1 薪金開支 4,407 9.1 5,193 13.4 2,796 13.2 6,012 14.3 產品質量保證 2,512 5.2 1,376 3.5 4.4 1,574 3.7 折舊及攤銷 1,083 2.2 1,197 3.1 917 1.2 1,668 4.0 交通費 263 其他(1) 48,471 100.0 38,833 100.0 21,075 100.0 42,119 100.0 (1) 其他主要指雜項辦公開支、檢測、維護及其他非必要配套服務開支。 – 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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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行政開支 行政開支主要包括行政人員的薪金、折舊及攤銷、辦公開支、差旅費及專業費。下表載 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的行政開支明細: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2019年 2020年 2020年 2021年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計) 薪金開支 46,421 51.6 50,042 54.9 27,228 51.7 41,260 55.3 折舊及攤銷 14,498 16.1 14,551 16.0 12,583 23.9 13,796 18.5 辦公開支 9,461 10.5 5,573 6.1 3,405 6.5 5,888 7.9 差旅費 8,818 9.8 7,724 8.5 3,175 6.0 4,085 5.5 專業費 3,897 4.4 6,594 7.2 4,295 8.2 6,776 9.1 其他(1) 6,838 7.6 6,719 7.3 1,968 3.7 2,773 3.7 89,933 100.0 91,203 100.0 52,654 100.0 74,578 100.0 (1) 其他主要指銀行行政收費及其他非必要配套服務開支。 研發開支 研發開支主要包括研發項目的原材料費用、研發人員的薪金開支、外部開發費用、折舊 及攤銷費用以及研發項目的測試及實驗室費用。下表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的研發開支明 細: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2019年 2020年 2020年 2021年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計) 原材料費用 31,210 37.2 18,193 24.4 17,056 35.3 26,923 45.7 薪金開支 25,543 30.5 20,643 27.6 16,397 34.0 12,413 21.1 外部開發費用 15,894 18.9 16,924 22.7 5,553 11.5 6,890 11.7 折舊及攤銷 6,721 8.0 9,198 12.3 7,090 14.7 4,833 8.2 測試及實驗室 1,510 1.8 7,807 10.5 875 1.8 4,466 7.6 費用 3,024 3.6 1,906 2.5 1,283 2.7 3,363 5.7 其他(1) 83,902 100.0 74,671 100.0 48,254 100.0 58,888 100.0 (1) 其他主要指差旅費、交通費及其他非必要配套服務費。 – 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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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金融資產減值虧損 金融資產減值虧損主要指就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合同資產及其他應收款的預期信用 損失的淨虧損撥備。於2019年、2020年以及截至2020年及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金融資 產減值虧損分別為人民幣60.4百萬元、人民幣95.8百萬元、人民幣15.3百萬元及人民幣62.7 百萬元。其中,應收賬款確認的減值虧損分別佔相關期間金融資產減值虧損總額的98.7%、 96.3%、98.4%及88.7%。進一步詳情,請參閱「— 合併財務狀況表選定項目 — 應收賬款及 票據」。 財務費用 財務費用主要包括我們的銀行借款及租賃負債的利息開支。下表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 期的財務費用明細: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2019年 2020年 2020年 2021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計) 利息開支: 5,493 1,213 1,002 486 — 租賃負債 4,202 7,738 5,863 3,878 — 銀行借款 9,695 8,951 6,865 4,364 應佔聯營公司業績 應佔聯營公司業績主要包括應佔我們聯營公司產生的虧損。於2019年、2020年以及截 至2020年及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我們應佔聯營公司虧損為人民幣4.7百萬元、人民幣 10.8百萬元、人民幣9.3百萬元及人民幣6.7百萬元。有關我們聯營公司的進一步詳情,請參 閱本文件附錄一所載會計師報告附註20。 應佔一間合資企業業績 應佔一間合資企業業績主要包括我們於2021年與豐田成立的合資企業華豐應佔的業 績。有關我們合資企業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文件附錄一所載會計師報告附註21。 – 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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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所得稅抵免 所得稅包括即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即期所得稅主要包括向本公司及其中國子公司 徵收的中國企業所得稅開支。於2019年、2020年以及截至2020年及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 月,我們錄得所得稅抵免分別為人民幣3.1百萬元、人民幣9.8百萬元、人民幣15.2百萬元及 人民幣22.1百萬元。我們確認所得稅抵免的主要原因是:(i)我們若干子公司的虧損增 加;(ii)可扣減的研發成本因扣減率上升而增加;及(iii)過往年度稅項超額撥備,部分被視同 出售聯營公司權益的收益的稅務影響所抵銷。 我 們 及 我 們 若 干 子 公 司(主 要 為 上 海 神 力 科 技 及 億 華 通 動 力)獲 認 證 為「高 新 技 術 企 業」,須按15%的優惠稅率繳納中國企業所得稅。該認證須每三年由中國相關稅務機關進行 審查。此外,成都國氫華通於2020年被認定為「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並因此在 2020年及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分別享有15%的優惠所得稅率。此資格將於2030年到 期。 經營業績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與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比較 收入 我們的總收入由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人民幣129.1百萬元大幅增加至截至 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人民幣373.5百萬元。該增加乃主要由於銷售燃料電池系統大幅 增加,部份被提供技術開發服務及銷售燃料電池部件的收入減少所抵銷。特別是: . 銷售燃料電池系統:我們的燃料電池系統銷售由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人 民幣79.3百萬元增加至2021年同期的人民幣328.5百萬元,原因是我們於截至2021 年9月30日止九個月售出250套燃料電池系統,合共30,390kW,而2020年同期則售 出82套燃料電池系統,合共5,460kW。此乃由於燃料電池汽車的市場需求增長、政 府的支持性政策以及與北京2022年冬奧會相關的客戶訂單所致。其中,我們向客 戶A銷售了140套150kW型號,有關型號已安裝及使用於其公共客車上,供北京 2022年冬奧會使用。有關銷售額為人民幣229.4百萬元,佔我們於相關期間銷售燃 料電池系統的69.8%。 – 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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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 銷售燃料電池部件:我們銷售燃料電池部件的收入由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 的人民幣19.4百萬元減少至2021年同期的人民幣17.4百萬元。此乃主要由於我們 於2020年向客戶A銷售了人民幣11.5百萬元的車載氫系統所致,此銷售於2021年 並無再次發生。另一方面,我們於2021年向一名四川客戶銷售了人民幣7.1百萬元 的車載氫系統。 . 提供技術開發服務:我們提供技術開發服務的收入由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 的人民幣29.4百萬元減少至2021年同期的人民幣17.4百萬元,因為我們於2021年 逐步完成客戶C的車載氫系統的開發及測試。因此,所產生的相關服務收入於截至 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減少。 銷售成本、毛利及毛利率 銷售成本由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人民幣83.2百萬元大幅增加至2021年同期的 人民幣261.1百萬元,整體反映我們增加原材料採購,乃由於燃料電池系統銷售的增加(特別 是2021年第三季度)所致。 截至2020年及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我們的毛利分別為人民幣45.9百萬元及人民幣 112.4百萬元,整體毛利率分別由35.6%下降至30.1%,主要由於銷售燃料電池系統的毛利 率有所下降。 . 銷售燃料電池系統:我們銷售燃料電池系統的毛利由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 的人民幣28.3百萬元大幅增加至2021年同期的人民幣101.2百萬元,乃因我們於 2021年第三季度的銷售增長強勁。我們銷售燃料電池系統的毛利率由35.7%下降 至30.8。此乃主要由於2021年搭載供應商A燃料電池電堆的系統銷售有所增加所 致,而供應商A燃料電池電堆的成本比我們所製造的燃料電池電堆相對較高。我們 向供應商A採購燃料電池電堆的原因是我們客戶要求將其用於為北京2022年冬奧 會生產公共客車。於我們2021年售出的所有燃料電池系統中,250套中的206套搭 載了供應商A的燃料電池電堆,而於2020年同期則僅為82套中的29套。 . 銷售燃料電池部件:我們銷售燃料電池部件的毛利由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 的人民幣0.9百萬元增加至2021年同期的人民幣3.1百萬元。截至2020年及2021年9 月30日止九個月,我們銷售燃料電池部件的毛利率分別為4.9%及17.7%。毛利率 增加乃主要因我們於2020年按近乎成本價向客戶A銷售若干車載氫系統作為先前 售予彼等的燃料電池系統的補充所致,該銷售為一次性的事件。 – 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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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 提供技術開發服務:我們提供技術開發服務的毛利由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 的人民幣16.3百萬元減少至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人民幣6.0百萬元。該 減少乃主要由於為客戶C進行的燃料電池系統開發及測試於2021年已逐步完成。 我們提供技術開發服務的毛利率亦由55.5%下降至34.3%,主要由於2021年為客 戶C進行的較複雜的開發項目逐步完成。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由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人民幣18.1百萬元增加至2021年同期的人民 幣36.4百萬元。此增長乃主要來自作為現金管理活動一部分的銀行存款及低風險財富管理產 品產生的利息收入增加;以及在期內收到更多政府補助。我們錄得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由截至 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人民幣4.3百萬元增至2021年同期的人民幣12.4百萬元,因為我們 已將於上交所科創板募集的未動用所得款項存入中國各商業銀行。此外,由於我們從商業銀 行購買了人民幣150.0百萬元的理財產品,我們計入損益的公允價值的金融資產利息收入由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人民幣0.4百萬元增至2021年同期的人民幣1.8百萬元。我們 的政府補助由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人民幣11.9百萬元增至2021年同期的人民幣 20.7百萬元,與我們致力於技術創新有關。 其他收益及虧損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我們錄得其他收益人民幣15.0百萬元,2021年同期則錄 得其他虧損人民幣12.1百萬元。其中,我們於張家口海珀爾的實際權益自2020年2月起減至 26.22%,因此於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錄得視同出售張家口海珀爾權益的收益人民 幣16.2百萬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由於我們的業務規模擴展、存貨增加以及市場對高輸出 功率燃料電池系統的需求導致我們的低功率輸出型號計提更多撥備,導致截至2021年9月30 日止九個月錄得存庫撇減,部分被視同出售上海億氫權益的收益人民幣3.8百萬元抵銷,乃 由於自2021年5月起我們於上海億氫的實際權益降至15.76%。 – 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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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銷售及分銷開支 銷售及分銷開支由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人民幣21.1百萬元增加至2021年同期 的人民幣42.1百萬元。此增長乃主要由於(i)我們的銷售員工人數增加逾40名,導致薪金開支 由人民幣6.7百萬元增至人民幣12.4百萬元;(ii)增加燃料電池汽車應用及相關技術的推廣, 導致業務推廣開支由人民幣9.3百萬元增至人民幣15.3百萬元;及(iii)產品質量保證由人民幣 1.2百萬元增至人民幣5.1百萬元,與燃料電池系統銷售增長一致。 行政開支 行政開支由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人民幣52.7百萬元增加至2021年同期的人民 幣74.6百萬元。此增長乃主要由於(i)我們增加了逾20名行政員工且一般薪金水平的增加,導 致薪金由人民幣27.2百萬元增至人民幣41.3百萬元;(ii)辦公費用由人民幣3.4百萬元增至人 民幣5.9百萬元,因為我們的員工於COVID-19受控的情況下,已返回辦公室;及(iii)與上交 所科創板上市開支及相關管理諮詢服務有關的專業費由人民幣4.3百萬元增至人民幣6.8百萬 元。 研發開支 我們的研發開支由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人民幣48.3百萬元增加至2021年同期 的人民幣58.9百萬元。此增長乃主要由於(i)研發項目數量增加,導致原材料消耗由人民幣 17.1百萬元增至人民幣26.9百萬元,因此相關材料成本亦有所增加;及(ii)研發項目數量增 加,外部測試和實驗室加工開支由人民幣0.9百萬元增至人民幣4.5百萬元。 金融資產減值虧損 我們的金融資產減值虧損由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人民幣15.3百萬元大幅增加 至2021年同期的人民幣62.7百萬元,主要由於有關我們其中兩名主要客戶的應收賬款減值虧 損增加,該等客戶遇到財政困難而未能結付我們的款項。詳情請參閱下文「— 應收賬款及票 據 — 合併財務狀況表選定項目 — 減值撥備」。 財務費用 我們的財務費用由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人民幣6.9百萬元減少至2021年同期 的人民幣4.4百萬元,乃因我們償還了部份銀行借款。 – 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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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應佔聯營公司業績 我們應佔聯營公司業績的虧損由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人民幣9.3百萬元減少 至2021年同期的人民幣6.7百萬元,主要由於我們的聯營公司張家口海珀爾的虧損減少,部 分由聯合燃料電池於2021年的虧損抵銷。 應佔一間合資企業業績 我們應佔一間合資企業業績於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為零,相比2021年同期為負 人民幣2.2百萬元,其為我們應佔華豐的虧損,該公司於2021年成立。 所得稅抵免 我們的所得稅抵免由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人民幣15.2百萬元增至2021年同期 的人民幣22.1百萬元,主要是由於(i)我們若干子公司的虧損增加;(ii)可扣減的研發成本增 加,因該成本的扣減率上升;及(iii)過往年度稅項超額撥備,部分被我們的金融資產減值撥 備增加抵銷。 期內虧損 基於上述原因,我們於截至2020年及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分別錄得虧損人民幣59.3 百萬元及人民幣92.8百萬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比較 收入 我們的總收入由2019年的人民幣553.6百萬元小幅增加至2020年的人民幣572.3百萬 元。該增加主要由於燃料電池系統銷售及提供技術開發服務所得收入增加,部分被燃料電池 部件銷售所得收入減少所抵銷。特別是, . 銷售燃料電池系統:我們的燃料電池系統銷售於2020年略有增加。我們於2019年 售 出 4 9 8 套(合 共 2 3 , 8 1 0 k W)及 於 2 0 2 0 年 售 出 4 9 4 套(合 共 3 5 , 6 0 0 k W)燃 料 電 池 系 統。儘管銷量相近,但2020年總銷售功率(以kW計)大幅增加,主要由於2020年市 場對高功率輸出的產品的需求增加。特別是我們於2020年推出80kW機型,銷量為 324套,合共25,920kW。該銷售額為人民幣362.1百萬,佔2020年燃料電池系統銷 售額的72.4%。 – 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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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 銷售燃料電池部件:我們銷售燃料電池部件的收入由2019年的人民幣43.0百萬元 減少至2020年的人民幣26.1百萬元。這主要由於我們於2019年向上海申龍銷售車 載氫系統及直流電壓變換器人民幣33.2百萬元,此銷售於2020年並無再次發生。 另一方面,我們於2020年向客戶A銷售了人民幣11.3百萬元的車載氫系統。 . 提供技術開發服務:我們提供技術開發服務的收入由2019年的人民幣9.2百萬元增 加至2020年的人民幣33.5百萬元,原因為我們增加與客戶C在開發及測試車載氫系 統方面的合作。 銷售成本、毛利及毛利率 銷售成本由2019年的人民幣307.1百萬元微增至2020年的人民幣325.0百萬元,我們的 毛利由2019年的人民幣246.5百萬元維持穩定至2020年的人民幣247.3百萬元,整體毛利率亦 由2019年的44.5%維持穩定至2020年的43.2%,主要由於銷售燃料電池系統的毛利率下降, 通過銷售燃料電池部件及提供技術開發服務的毛利率上升作補償。 . 銷售燃料電池系統:我們的燃料電池系統銷售的毛利由2019年的人民幣231.8百萬 元小幅下降至2020年的人民幣223.7百萬元,同時,燃料電池系統銷售毛利率從 2019年的48.2%降至2020年的44.8%。毛利率輕微下降主要由於2020年搭載供應 商A燃料電池電堆的產品銷售有所增加。鑑於供應商A燃料電池電堆的成本比我們 所製造的燃料電池電堆相對較高,我們的毛利率受到影響。於我們2019年售出的 所有燃料電池系統中,498套中只有兩套搭載了供應商A的燃料電池電堆,而2020 年的數量則為494套中的196套。我們於2020年採購更多供應商A的燃料電池電 堆,原因是客戶要求將其用於生產北京2022年冬奧會的公共客車。 另一方面,該減幅部分被2020年新推出的50kW及80kW型號所抵銷,此乃由於新 推出的產品一般享有較高的毛利率,原因是(i)新推出的型號一般於技術上較舊有 產品更為先進;及(ii)市場普遍存在對更高功率型號的需求。 . 銷售燃料電池部件:我們銷售燃料電池部件的毛利於2019年及2020年分別維持相 對穩定於人民幣3.2百萬元及人民幣3.3百萬元。於2019年至2020年,我們銷售燃料 電池部件的毛利率由7.4%上升至12.7%,此乃由於車載氫系統及液體冷卻劑等毛 利率較高的零部件銷售增加。 – 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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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 提供技術開發服務:於2019年至2020年,我們提供技術開發服務的毛利由2019年 的人民幣4.6百萬元大幅增加至2020年的人民幣18.5百萬元,主要由於我們與豐田 在開發及測試車載氫系統方面合作關係加深。由於我們的開發及測試服務於2020 年變得更加複雜,我們提供技術開發服務的毛利率由49.3%上升至55.2%。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從2019年的人民幣34.2百萬元增至2020年的人民幣36.3百萬元。尤其是,我們 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由2019年的人民幣2.4百萬元增至2020年的人民幣9.7百萬元,因為我們 已將2020年8月於上交所科創板募集的未動用所得款項存入中國的商業銀行。由於我們從商 業銀行購買了人民幣188.5百萬元的低風險理財產品,我們進一步錄得計入損益的公允價值 的金融資產利息收入由2019年的零增至2020年的人民幣0.5百萬元,部分被政府補助減少所 抵銷。 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由2019年的人民幣59.2百萬元減少至2020年的人民幣17.2百萬元。尤其是於 2019年,我們自於2018年11月造成我們的前子公司張家口海珀爾擁有的張家口生產基地爆 炸事故的肇事者確認人民幣20.0百萬元的補償收入。我們的中國法律顧問確認,相關訴訟已 結束,無任何未決賠償,且不再接受上訴。此外,由於我們於張家口海珀爾的實際權益自 2019年9月起減少至32.77%,我們於2019年錄得視同出售子公司的收益人民幣63.5百萬元, 部分被上述張家口生產基地爆炸事故導致的物業、廠房及設備減值虧損人民幣16.0百萬元所 抵銷。 由於我們於張家口海珀爾的實際權益自2020年2月起減少至26.22%,因此我們於2020 年錄得視同出售張家口海珀爾權益的收益人民幣22.4百萬元。此外,由於我們於2020年10月 出售交投氫能10%的股權,因此我們於2020年錄得出售聯營公司權益的變現收益人民幣11.6 百萬元。其他收益的增幅部分被存庫撇減人民幣15.9百萬元所抵銷,原因是市場對更高功率 型號的更大需求導致我們的低功率輸出型號及其燃料電池部件計提更多撥備。 – 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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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銷售及分銷開支 銷售及分銷開支從2019年的人民幣48.5百萬元減少至2020年的人民幣38.8百萬元。減幅 主要受下列影響:(i)COVID-19導致業務推廣開支由2019年的人民幣20.5百萬元降至2020年 的人民幣13.5百萬元;(ii)受COVID-19影響,交通費由2019年的人民幣2.5百萬元減少至 2020年的人民幣1.4百萬元;及(iii)由於地方政府為應對COVID-19而放寬,對支付社會保險 供款進行了一次性扣減或免除,因此薪金開支減少人民幣2.0百萬元。 行政開支 行政開支從2019年的人民幣89.9百萬元增加至2020年的人民幣91.2百萬元。增長乃主要 由於(i)我們於2020年8月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的花紅撥備,導致薪金開支由2019年的人民幣 46.4百萬元增至2020年的人民幣50.0百萬元;及(ii)有關我們於上交所科創板上市的專業費 由2019年的人民幣3.9百萬元增至2020年的人民幣6.6百萬元,部分被2020年COVID-19導致 的差旅及辦公費用減少所抵銷。 研發開支 我們的研發開支由2019年的人民幣83.9百萬元減少至2020年的人民幣74.7百萬元。此乃 主要由於(i)研發項目的原材料消耗由2019年的人民幣31.2百萬元減少至2020年的人民幣 18.2百萬元,因為我們於2020年就更多研發項目資本化成本;及(ii)地方政府為應對 COVID-19疫情而放寬,對支付社會保險供款進行了扣減或免除,因此薪金開支由2019年的 人民幣25.5百萬元減少到2020年的人民幣20.6百萬元。 金融資產減值虧損 我們的金融資產減值虧損由2019年的人民幣60.4百萬元增加至2020年的人民幣95.8百 萬元,主要由於有關我們其中兩名主要客戶的應收賬款減值虧損增加,而彼等在結付我們的 款項方面遇到財務困難。請參閱下文「— 應收賬款及票據 — 合併財務狀況表選定項目 — 減值撥備」。 財務費用 我們的財務費用於2019年及2020年分別維持相對穩定於人民幣9.7百萬元及人民幣9.0 百萬元。 – 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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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應佔聯營公司業績 我們的應佔聯營公司虧損由2019年的人民幣4.7百萬元增加至2020年的人民幣10.8百萬 元,主要由於(i)我們的聯營公司張家口海珀爾(自2019年9月30日起不再併入本集團)確認的 應佔損失增加;及(ii)應佔空氣華通及聯合燃料電池產生的損失,由於該等公司於2020年仍 處於發展初期。 所得稅抵免 於2019年及2020年,我們分別錄得所得稅抵免人民幣3.1百萬元及人民幣9.8百萬元。該 增加乃主要由於更多子公司於2020年產生虧損。 期內利潤或虧損 基於上述原因,我們於2019年錄得利潤人民幣45.9百萬元,及於2020年錄得虧損人民 幣9.8百萬元。 – 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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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計量 為補充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製的合併財務報表,我們亦使用經調整淨利潤作為額 外財務計量。我們呈列該財務計量是由於其被我們的管理層用於評估我們的財務表現,當中 會撇除我們認為對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的業務表現不具指示性的若干一次性或非經常性項 目的影響。我們亦認為,該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計量為投資者及其他人士提供額外資料,用 於以管理層採用的相同方式了解及評估我們的經營業績以及比較各會計期間的財務業績及 同業公司的財務業績。然而,此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計量並未具有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規定的 標準化涵義,因此可能與其他公司所呈列的類似措施不具可比性。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9月30日止年度 2019年 2020年 2020年 2021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所得稅前利潤╱(虧損) 42,782 (19,522) (74,454) (114,895) 利息收入及開支 5,816 (3,119) 659 (11,251) 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 23,133 23,079 使用權資產折舊 20,979 9,453 15,796 6,190 無形資產攤銷 7,811 3,412 7,135 5,246 1,538 2,673 EBITDA(1) 13,357 (91,631) 78,926 (48,191) 賠償 (20,000) — — — 視同出售子公司的收益 (63,459) — — — 視同出售聯營公司權益的收益 (22,440) (16,168) (3,824) 出售聯營公司權益的變現收益 — (11,615) — — 物業、廠房及設備減值虧損 — — — — 應佔聯營公司業績 15,988 10,833 9,334 6,710 應佔一間合資企業業績 4,749 — — 2,194 — 經調整EBITDA(2) (9,865) (55,025) (86,551) 16,204 (1) 我們界定「EBITDA」為所得稅前利潤加利息收入及開支、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使用權資產折舊及 無形資產攤銷。 (2) 我們界定「經調整EBITDA」為不包括賠償、視同出售子公司的收益、視同出售聯營公司權益的收益、 出售聯營公司權益的變現收益、物業、廠房及設備減值虧損、應佔聯營公司業績、應佔一間合資企業 業績的EBITDA。 – 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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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流動資金及資本資源 我們的營運資金需求一直以來且預計將繼續主要用於為我們研發、建設生產設施、採 購原材料及其他一般公司需要提供資金。我們以往主要利用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銀行及其 他借款及股權融資募集的資金為我們的經營及其他資金需求提供資金。 如有需要,我們預計將利用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編纂]所得款項淨額、銀行及其他借 款以及股權融資,為我們未來的營運資金及其他現金需求提供資金。我們產品的需求量或價 格大幅下跌,或可用銀行貸款或其他融資大幅減少,均可能對我們的流動資金產生不利影 響。 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9月30日,我們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分別為人民 幣201.5百萬元、人民幣965.9百萬元及人民幣482.3百萬元。 現金流量 下表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的合併現金流量表概要: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9月30日止九個月 2019年 2020年 2020年 2021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計) 稅前利潤╱(虧損) 42,782 (19,522) (74,454) (114,895) — 非現金項目調整 57,338 135,417 37,491 102,558 — 營運資金變動 (269,143) (310,878) (183,053) (60,242) 經營活動所用現金淨額 (179,244) (202,950) (227,982) (81,557) 投資活動所用現金淨額 (195,575) (358,397) (111,986) (524,617) 融資活動所得現金淨額 444,819 1,325,778 1,351,421 122,542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增加╱ 70,000 764,431 1,011,453 (483,632) (減少)淨額 年╱期初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131,984 201,537 201,537 965,929 匯率變動影響淨額 (447) (39) 40 (1) 年或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201,537 965,929 1,213,030 482,296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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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財務資料 經營活動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經營活動所用的現金淨額為人民幣81.6百萬元,主要歸 因於我們的稅前虧損人民幣114.9百萬元(經調整非現金和非經營性項目後),主要包括(i)金 融資產的減值虧損人民幣62.7百萬元;(ii)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人民幣23.1百萬元;及(iii) 存貨減值虧損人民幣15.8百萬元,部分被(i)利息收入人民幣15.6百萬元;及(ii)遞延收益的攤 銷人民幣10.5百萬元所抵銷。該金額因已繳納所得稅人民幣9.0百萬元及營運資金的變動而 進一步調整。營運資金變動主要包括(i)產量和銷量增加帶動存貨增加人民幣107.3百萬 元;(ii)由於我們於2021年第三季度的銷售增加,應收賬款及票據增加人民幣81.5百萬元; 及(iii)預付款、按金及其他應收款增加人民幣68.5百萬元,主要歸因於(a)可收回增值稅的增 加;及(b)為2021年第四季度的銷售增加作好準備而增加原材料預付款,部分被以下各項抵 銷:(i)應付賬款及票據增加人民幣96.5百萬元,主要由於我們採購更多原材料以滿足生產需 求的增長;(ii)其他應付款及應計費用因以下原因增加人民幣75.0百萬元:(a)鑒於對我們一 家子公司的投資尚待登記而錄得應付子公司新註冊資本認購人款項人民幣60.0百萬元; 及(b)鑒於若干票據已背書但尚未到期,導致背書票據金額增加人民幣34.6百萬元。 於2020年,經營活動所用的的現金淨額為人民幣203.0百萬元,主要歸因於我們的稅前 虧損人民幣19.5百萬元(經調整非現金和非經營性項目後),主要包括(i)金融資產的減值虧損 人民幣95.8百萬元;(ii)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人民幣23.1百萬元;(iii)撇銷上海神力科技及 成都國氫華通科技有限公司的若干物業、廠房及設備人民幣11.1百萬元;及(iv)存貨減值虧 損人民幣15.9百萬元,部分被以下各項抵銷:(i)利息收入人民幣12.1百萬元;(ii)出售交投氫 能權益的收益人民幣11.6百萬元;及(iii)視同出售張家口海珀爾和交投氫能的權益合共人民 幣22.4百萬元。該金額因已繳納所得稅人民幣8.0百萬元及營運資金的變動而進一步調整。 營運資金變動主要包括(i)應收賬款及票據因以下原因增加人民幣351.4百萬元:(a)大部份銷 售於下半年進行;及(b) COVID-19爆發導致客戶延遲結付;(ii)其他應付款及應計費用因以 下原因減少人民幣55.3百萬元:(a)鑒於對我們一家子公司的投資尚待登記,於應付子公司 新註冊資本認購人款項項下錄得人民幣36.0百萬元;及(b)鑒於若干已背書但尚未到期的票 據隨後於2020年被結付,導致背書票據金額減少,部分被以下各項抵銷:(i)應付賬款及票據 增加人民幣55.6百萬元,主要由於我們採購更多原材料,以滿足生產需求及客戶需求的增 長;及(ii)政府補助增加人民幣27.6百萬元,以支持我們的研發活動、擴展我們的生產設施以 及購買尚未確認的新生產設備。 – 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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