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

发布时间:2023-7-30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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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

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196型制造示范主体的跟踪监测服务,委托第三方开展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分析。(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信厅、省统计局)(二)加大政策支持。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支持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服务型制造产业生态、基础数据库、关键共性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及重大创新示范应用项目等支持力度。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制造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发展研发设计、节能环保、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统筹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引导支持制造企业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推广实施绿色政府采购制度。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企业取得相关服务资质。鼓励各地出台财政奖补等扶持政策。(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三)强化智力支撑。面向我省服务型制造发展需求和应用,支持高等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开发相应课程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支持高等院校创建国家级、省级现代产业学院,与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共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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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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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196

型制造示范主体的跟踪监测服务,委托第三方开展服务型制造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分析。(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信厅、省统计局)(二)加大政策支持。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支持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服务型制造产业生态、基础数据库、关键共性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及重大创新示范应用项目等支持力度。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制造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发展研发设计、节能环保、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统筹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引导支持制造企业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推广实施绿色政府采购制度。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企业取得相关服务资质。鼓励各地出台财政奖补等扶持政策。(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三)强化智力支撑。面向我省服务型制造发展需求和应用,支持高等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开发相应课程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支持高等院校创建国家级、省级现代产业学院,与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共建人才培育基地等,培育造就大批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龙头企业等资源,探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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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197

立服务型制造“机构库+专家库”。开展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完善服务型制造相关人才职称评聘机制,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专技人才评价互通。(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四)强化信息技术基础。加快“互联网+”、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和下一代互联网规模部署,推进新技术、算力和融合型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发展。引导制造企业稳步提升数据化、网络化技术水平,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信息技术应用,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持续在工业互联网各领域开展各类试点示范,进一步完善“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布局建设。(省经信厅)(五)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体系,培育打造一批综合性和专业性服务平台。重点支持服务型制造研究院建设,筹建浙江省服务型制造发展促进组织,发挥各级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作用,培育发展一批服务型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和专业服务机构,强化服务供给和支撑,为服务型制造发展提供计量测试、标准研究、检验检测认证、咨询诊断、技术指导、污染源监测和环评、知识产权、供应链管理等服务。(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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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198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22〕23 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快建设制造强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积极推动产业格局、发展动能、企业主体、发展模式、空间布局重塑,着力构建数字经济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为“两个先行”夯实物质基础。(二)主要目标。到 2025 年,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稳定在1/3 左右,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5 万元/人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5%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15%,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9%;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 2020 年下降16%以上;山区26县每年共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0 家以上;浙江制造高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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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199

数字化绿色化国际化水平持续领跑全国,在全球价值链创新链产业链的位势明显提升。到2035 年,成为全球数字变革创新地、全球智能制造领跑者、全国绿色制造先行区,基本建成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一)打造 4 个世界级先进产业群。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开展集群竞赛,推动各地优化主导产业空间布局,加大龙头骨干企业和高能级创新平台培育力度,完善“一集群一机构”治理机制,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现代消费与健康、绿色石化与新材料等4 个世界级先进产业群。

(二)提升 15 个特色产业集群竞争力。突出专业化和差异化发展,实施“一群一策”,重点培育高端软件、集成电路、数字安防与网络通信、智能光伏、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机器人与数控机床、节能环保与新能源装备、智能电气、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现代纺织与服装、现代家具与智能家电、炼油化工、精细化工、高端新材料等 15 个千亿级特色产业集群。(三)培育高成长性“新星”产业群。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实施“新星”产业群培育行动,面向人工智能、第三代半导体、基因工程、前沿新材料、元宇宙、区块链等前沿领域,推动创新资源持续汇聚、创新成果高效转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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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200

生态迭代完善,打造一批具有技术领先性和国际竞争力的百亿级“新星”产业群。

三、加快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全覆盖。推进创新联合体、产业创新联盟建设,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到2025年,新培育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5 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家以上、省级创新联合体 20 个以上。(二)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围绕基础材料、高端芯片、关键软件、生物医药等领域,实施“双尖双领”攻关计划,产出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加强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发展,推进科技攻关成果产业化,深入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加强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和推广。到2025 年,取得200项填补空白、引领未来的制造业重大创新成果。(三)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基础技术和产品开发,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实施产业链“链长+链主”协同机制,动态培育50 家“链主”企业和一批“链主”伙伴企业,构建200 个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和 50 个知识产权联盟,实施省产业链强链补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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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201

目 500 个以上,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四)加快科技创新平台能级提升。构建新型实验室体系,完成十大省实验室布局,高质量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完善技术创新中心体系,优化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载体布局,建设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浙江中心,累计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10家以上、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30 家。

(五)引进培育一流创新人才。实施“启明计划”等引才工程,加强制造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行动,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每年培育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 500 名。深化技能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技能人才培育力度,建设一批一流技师学院。四、深化“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建设(一)深化数字经济系统建设。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升级版,加强综合集成,强化应用全面贯通,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标志性重大应用。加快产业数据价值化,深入推进产业大脑能力中心建设。探索产业群体智造新模式,推进细分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到2025 年,培育数字工厂标杆企业 50 家以上,上线运行细分行业大脑50 个以上。(二)加快企业数字化改造。建设浙江新智造公共服务应用平台,实施智能制造生态伙伴计划,做强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加快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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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202

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加快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实施企业数据标准化治理行动,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到 2025 年,建设“未来工厂”100 家、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000 家(个)。

(三)发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新模式。发展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供应链管理等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制造服务业主体培育,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化发展。到2025年,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600 家(个)。(四)建设一流数字基础设施。加强大型数据中心建设,高标准建设“双千兆”网络基础设施,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工业互联网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提升重点行业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加大网络安全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到 2025 年,建设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300 个以上,实现百亿元以上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覆盖。五、着力提升企业竞争力(一)积极打造产业领航企业。迭代实施新一轮“雄鹰行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推动世界500 强企业持续增加。深化“凤凰行动”,加快高质量产业链并购重组,培育更多优质上市企业。到 2025 年,打造产业领航企业100家,新增上市公司 200 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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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203

(二)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深入实施“小升规”“雏鹰行动”,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内市场领先的“小巨人”企业。培育一批国际市场领先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加快打造制造业单项冠军之省。到2025年,累计培育“隐形冠军”企业 500 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000 家,新增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30 家。(三)加快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深化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健全梯次培育机制,加速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发展。到2025 年,培育科技领军企业 100 家、科技“小巨人”企业400 家、高新技术企业3.5 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10 万家。六、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一)推动制造业结构低碳化调整。组织实施钢铁、建材、石化、化工、造纸、化纤、纺织等高耗能行业碳达峰专项行动。培育发展低碳高新产业,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低碳转型。强化重点用能企业管理,严格节能监察执法。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支持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提升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二)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节能降碳技术攻关,突破一批绿色低碳共性关键技术、重大节能先进技术装备。严格落实能效约束,动态调整各行业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实施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每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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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个省级节能降碳改造重点项目。(三)全面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完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发布绿色低碳装备工艺技术目录,培育绿色低碳改造工程服务机构。开展节能诊断服务、清洁生产审核,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梯度培育绿色低碳工厂,建设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支持龙头企业建设绿色供应链。到2025 年,建成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 50 个、绿色低碳工厂500 家。七、推进制造业结构优化升级(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摸排高耗低效企业,实施清单管理、分类整治,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进工业用地全域整治,加快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和闲置用地处置,提升工业用地容积率和亩均效益。加快园区有机更新,园区综合容积率达到1.5 以上。每年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业5000 家,腾出用地5万亩以上。

(二)扩大和优化制造业有效投资。完善重大项目谋划、招引、储备、推进机制,推进招大引强攻坚工作,确保每年省市县长项目工程中制造业项目数不低于三分之一,落地一批央企军工企业战略合作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健全省制造业重大项目调度机制,开展项目全周期管理服务。2025年,完成制造业投资 8000 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20%以上。(三)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深化“亩均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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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全力建设国家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示范区,深入推进绍兴市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综合改革和 48 个传统制造业行业改造提升。分行业批量化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引导支持传统产业跨域集聚、整体提升。

(四)打响“浙江制造”品牌。深化制造业质量革命,建设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推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企业标准筑基工程,加快构建浙江制造业标准体系,到2025 年,新制修订国际标准 20 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400项,认定“浙江标准”200 项。实施品牌竞争力提升工程,每年培育推“品字标”品牌企业300 家、“浙江制造精品”200 项。

八、促进制造业区域协调发展(一)优化“双核一带一廊”空间布局。唱响杭州、宁波“双城记”,推进环杭州湾产业一体化布局,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核心引擎。发挥舟山群岛新区、省级新区和高能级平台优势,优化布局一批临港先进产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环湾区沿海产业带。强化金义都市区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生态工业主线,打造金衢丽绿色经济走廊。(二)提升重点地区和平台能级。鼓励工业大市积极争创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开展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持续提升工业大市大县制造业能级。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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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制造业大平台能级提升行动,重点推进27 个新产业平台建设,打造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升级版特色小镇。(三)加快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陆海资源要素统筹利用,协同推进临港产业带、生态海岸带、金衢丽省内联动带和跨省域腹地拓展带建设。支持涉海开发区(园区)建设高能级产业平台,大力发展绿色海洋石化、海洋新材料、海洋装备制造和海洋生物医药等海洋制造业。(四)加快山区 26 县生态工业发展。实施“攀登计划”,支持山区 26 县“一县一业”发展,打造一批百亿级特色优势生态产业,因地制宜培育新兴产业,推动历史经典产业焕发新活力。深化产业链山海协作,加快推进飞地建设,招引实施一批强链补链重大项目。到2025 年,山区26 县规上工业增加值达到 2170 亿元以上。九、畅通制造业国际国内双循环(一)畅通制造业国内循环。落实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高质量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高水平省际合作园区。深化对口帮扶、支援和合作机制,推动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建设一批产业转移对接合作平台。

(二)畅通产业链国际循环。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快培育民营跨国公司。加强“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和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建设高水平境外经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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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园,推进海外仓建设布局和功能升级。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助力企业拓展全球市场网络。

(三)打造高效协同制造物流体系。加快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和义新欧班列 2.0 版建设,打造国际航运和物流枢纽。加快发展高品质、专业化大宗商品物流、生产物流、应急物流,争创国家物流枢纽。推进制造业平台与物流平台规划布局有效衔接,推动多式联运、“四港联动”发展。十、优化制造业发展环境(一)创新财税支持政策。统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商务、人才等财政专项资金,强化政策集成,优化使用方式,向制造业倾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动各项政策直达快享。推行首台套产品和符合条件的制造精品政府首购制度,逐步提高国有企业采购首台套产品和服务的比例。加大产业基金支持力度,打造全省产业基金投资“一张网”。各地要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足“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

(二)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强化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增加中长期贷款、技改贷款和信用贷款投放,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特种经营收费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力争全省制造业贷款余额占比稳中有升,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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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增速。探索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尽职免责制度,完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实施企业股改上市提升工程,推进企业上市“一件事”集成改革。(三)优化能耗资源配置。全面落实原料用能抵扣政策,地方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制造业重大项目能耗指标纳入设区市或全省盘子进行统筹平衡。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 0.52 吨标准煤/万元的新上项目,在项目所在地确保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实施区域能评2.0 版,进一步简化能评审批手续。

(四)加强工业用地保障。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支持地方实施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控制线内盘活腾出存量工业用地必须全部用于工业发展,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改一补一”,确保占补平衡。全省每年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 30%。优先支持10 亿元以上制造业重大项目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支持企业利用现有政策加快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省级每年安排3000亩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腾笼换鸟”攻坚)考核激励。

(五)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数字政府,全面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形成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新风尚。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构建“亲”“清”政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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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持续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探索开展企业执法监管“综合查一次”改革。(六)提升制造业治理能力。充分发挥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开展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对评价优秀地区授予“浙江制造天工鼎”。集成优化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健全省市县联动、政企互动的工作体系。加强最佳实践、典型经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浙江省人民政府2022 年8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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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21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浙政发〔2021〕31 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 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2021 年10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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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211

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快建设制造强省,决定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坚定不移推进能耗“双控”,全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系统性变革,坚决实施淘汰落后、创新强工、招大引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全力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奠定坚实的基础。二、实施目标

通过 3 年攻坚,全省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37万元,亩均增加值达到 180 万元,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3 万元/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4%以上,制造业投资年均增长 10%以上,规上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相当于营业收入比重突破2.3%。全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5000 家,整治提升 10000 家,腾出低效工业用地100平方公里,腾出用能 400 万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800 万吨;招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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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212

落地 10 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300 个以上;新增“浙江制造”标准 1000 项,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1000家。制造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淘汰落后攻坚行动。1.全面摸排高耗低效企业。根据省制造业高耗低效企业分区域分行业指南,各地按照动态摸排、分类建档、清单管理的方法,以规上制造业企业、实际用地3 亩以上的规下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开展排查,摸清企业用地、用能等情况,建立高耗低效整治企业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下同)2.坚决淘汰整治高耗低效企业。各地严格按照安全、环保、质量、能源等领域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政策要求,对高耗低效企业开展合规检查,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实施分类整治。对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的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坚决依法处置;对其他高耗低效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体腾退、搬迁入园、改造提升等方式,实施“一企一方案”,对标提升,达标销号。(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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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开展“两高”项目评估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进行处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置换、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要求,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拟建“两高”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对明显超出地方能耗“双控”目标、环境排放容量的项目,要求立即停止。(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4.加快整治提升低效工业用地。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研究工业用地布局。加强工业投资项目监督,对涉及用地闲置的,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置。新增工业用地实现 100%“标准地”模式出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投资监管协议。探索参照“标准地”出让基本要求,加强工业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监管,支持地方探索工业用地到期续签履约机制。(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5.大力整治提升产业发展平台。深入开展产业园区和企业有机更新,持续推进各类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打造一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五星级园区。提质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厂房改造建设小微企业园,新培育四星级以上小微企业园 100 个。(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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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214

(二)实施创新强工攻坚行动。1.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提升双联动,实施“尖峰、尖兵、领雁、领航”攻关计划,实现100项填补空白、引领未来的重大成果。深入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工程,每年实施 60 个、谋划60 个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2.加速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高水平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成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20 家、“双创”示范基地 70 个。建设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力争全省技术交易总额突破 3000 亿元。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每年新增首台套 200 项。(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3.全力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加快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等创新策源地建设,构建完善新型实验室体系和技术创新中心体系,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 15 家、省技术创新中心10 家、新型研发机构 20 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4.做专做精制造业创新主体。梯次培育世界级领军企业、高市值上市公司、单项冠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培育单项冠军企业20 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 家、隐形冠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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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215

100 家。分行业动态培育 1000 家高成长企业。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00 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8000 家。(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5.加快构建产业链创新链生态圈。深入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探索“链长+链主”协同推进机制,动态培育“链主型”企业100 家,打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 200 个,加快形成“头部企业+中小企业”的产业链创新链生态圈。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突破口,发展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培育“产业大脑”30个以上、未来工厂 50 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600家(个)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三)实施招大引强攻坚行动。1.加强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招引。聚焦三大科创高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引,确保每年省市县长项目工程中制造业项目数不低于三分之一,项目落地率达到 50%以上,当年落地项目投资完成率达到10%以上。加强与央企、军工企业常态化对接,每年落地100 个战略合作项目。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推进一批重大制造业项目落地,每年实施产业基金项目50 个。(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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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216

2.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招引。瞄准世界500 强、跨国公司,招引落地重大制造业外资项目180 亿美元以上。推动综合保税区引进一批高端加工制造、尖端研发设计、全球检测维修等高质量项目。推动自贸试验区与联动创新区、重点开放平台协同发展。深化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打造一批高能级外资对接合作平台,新增国家级平台2 个左右。(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3.加强补链强链关键项目招引。实施产业和招商主管部门“一局长一项目”专项行动,紧盯标志性产业链断链弱链环节,每年招引落地亿元以上项目500 个以上。开展长三角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落地推进一批产业链合作项目。(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4.加强上市企业资本重组项目落地。高质量推进“凤凰行动”计划,推动省内上市企业新增融资4500 亿元以上,投资一批高端制造业项目,新增并购重组金额1500亿元以上,落地一批补链强链项目。每年动态保有1000 家以上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和 100 家以上报会(交易所)企业,实施一批上市募投制造业项目。(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经信厅、浙江证监局)

5.加强项目全周期管理服务。开展项目全周期管理服务多跨场景应用试点,对制造业项目招引落地、建设实施、竣工验收、投产达产、履约监管等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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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

(四)实施质量提升攻坚行动。1.深入推进制造业质量革命。全面提升制造业标准化水平,新制修订国际标准 15 项以上、国家标准150 项以上。实施百个特色产业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推进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2.全面实施企业数字化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加快推动传统制造业制造方式转型,分行业、分区域推进企业数字化技术改造,每年组织实施 500 个省级重点技改项目,引领推进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技术改造全覆盖,新增工业机器人5万台。全力推进节能减碳技术改造,每年实施100 个省级重点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项目。(责任单位:省经信厅)3.加快制造业产品升级换代。组织实施产品升级改造重点项目。开展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办好中国设计智造大奖活动、宁波创新设计周,推动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应用。实施服务型制造工程,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150 家(个)。(责任单位:省经信厅)4.大力推进制造业品牌建设。实施品牌竞争力提升工程,每年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300 家以上。建立“名品+名企+名产业+名产地”的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培育提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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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浙货行天下”工程,加快推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培育浙江出口名牌 300 个。(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省商务厅)5.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构建诚信治理等各环节完善的保护体系。严查各类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行为,强化科技型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护航,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杭州海关、宁波海关)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统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商务等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强化政策集成,优化使用方式。充分发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引领撬动作用,扩大政策覆盖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

(二)强化工业用地集约利用。工业大市大县每年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确保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支持地方实施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控制线内盘活腾出存量工业用地必须全部用于工业发展,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改一补一”,确保占补平衡。各地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前提下,提取土地出让收入的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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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经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支持地方开展工业低效用地全域治理试点。(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技改贷投放力度,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抵质押绿色信贷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对“腾笼换鸟”新增投资项目融资需求给予中长期贷款支持。(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四)优化能耗碳耗资源配置。各地腾出的能耗指标和碳排放空间,重点用于本地区实施“腾笼换鸟”低碳新兴产业项目、强链补链项目和技改项目。充分利用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差别气价、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推动高耗低效企业整治提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税务局)(五)加快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在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城市,产业园区内的存量工业项目和产业园区外亩均效益 A 类、B 类龙头骨干企业用地面积50 亩以上的存量工业项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将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 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内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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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业项目,可充分利用上述政策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产业园区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六)强化制造业人才保障。大力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和新生代企业家“双传承”计划,加强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省“鲲鹏行动”计划、省海外引才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将制造业人才作为重点引进培育对象。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计划,建设一批一流技师学院,鼓励校企共同体建设。(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总工会)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省工业专班调整为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各级政府要实施专班化工作机制,细化本地区攻坚行动方案。省市县三级联动、上下贯通,各部门协同配合,实行闭环督导,全力抓好攻坚行动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加强评价考核。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建立赛马机制,实施月度监测、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强化争先创优。对考核优秀的市、县(市、区),每年安排3000 亩建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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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计划指标进行激励。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市、县(市、区)进行通报约谈。(责任单位: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自然资源厅)

(三)加强服务指导。推进数字经济系统建设,开展“亩均论英雄”3.0、项目全周期管理服务、产业链“一键通”“碳效码”、科创快易通等多跨场景应用。深入实施“三服务”2.0 版,解决企业最需要最紧迫的难题。开展政策宣贯,总结典型经验,推广最佳实践。(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 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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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制造强省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8 号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制造强省建设行动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 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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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强省建设行动计划为认真贯彻《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20〕6 号),加快建设制造强省,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八八战略”指引下,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优先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新动能培育和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优化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增强企业及产品竞争力,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制造业绿色发展,提升经济治理效能,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巩固提升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和辐射带动作用,为制造强国建设作出新贡献。(二)战略定位

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制造业创新策源能力,提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提高制造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全球数字经济创新高地。优先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打造“三区三中心”,大幅提高数字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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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制造业绿色发展标杆地。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淘汰落后产能,建立生产高效、空间集聚、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低碳产业链,推动绿色制造产业成为新支柱产业。全国制造业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建立更加开放、更有力度的高端人才引育工作体系,面向全球引进研发和高技能人才,完善产教融合培养人才机制,打造全国人才生态最优省。(三)发展目标。到 2025 年,制造业增速、质量和效益更加协调,结构更趋合理,动力更为强劲,发展方式更可持续,创新文化更富活力,建成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强省。

——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制造业增加值稳步增长,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稳定,总规模稳居全国前列。产业附加值和劳动生产率水平明显提高,企业盈利能力稳步增强,制造业智能化、服务化水平全国领先。——产业结构明显优化。高技术制造业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竞争力明显增强,涌现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领军企业,产业、企业、产品的竞争优势更加凸显。

——新旧动能加速转换。数字产业快速发展,制造业创新投入强度全国领先,自主关键核心技术有重大突破,发明专利数大幅增长,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环境更趋完善。——绿色集约转型加快。制造业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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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成效突出,涉企要素配置效率显著提升,工业用能效率、用水效率和亩均效益全国领先。二、重点领域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突破集成电路自主芯片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国家重要的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网络通信技术与装备、智能计算服务器及云存储等系统设备、终端及关键配套件。培育发展智能硬件、人工智能、柔性电子、超高清视频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嵌入式产品及物联网系统、应用电子产业。聚力打造世界级数字安防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网络安全产业。

(二)工业互联网。完善“1+N”工业互联网体系,健全网络、平台、安全功能,打造全国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区。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推进前沿技术在工业互联网的应用。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内网改造,推动应用新型智能网关,研发推广新型智能装备,加快安全产品研发。大力发展工业软件。集聚发展工业互联网小镇(园区)。(三)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突破制药关键技术,发展生物技术药物,加快开发原研药、临床短缺药品,研制疗效确切、临床价值高的中药新药,基本建成国内领先的生物医药制造中心、研发外包与服务中心和国际知名的医药出口制剂基地。突破现代生物治疗手段临床转化应用、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开发、高端医学影像装备关键元器件国产化等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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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发展高端医疗器械,建成“五大疾病”防治器械制造高地和全国重要的医疗器械产业集聚区。(四)新材料。加快发展性能优异的先进基础材料。大力发展填补国内空白的关键战略材料。布局引领未来的前沿新材料。建设新材料协同创新、生产应用、测试评价平台,推进重点品种产业化及规模化应用,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端磁性材料、氟硅钴新材料、光电新材料等特色产业基地。

(五)汽车产业。推动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方向发展。突破整车关键核心技术,推进燃油汽车转型升级,发展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关键零部件,强化整零协同,建成全国汽车创新高地。打造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和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现代产业集群。(六)高端装备。打造集设计、研发、制造、服务于一体的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链。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建成全国智能装备产业高地。开发模块化、组合化、集成化新技术,发展关键基础件。着力在节能环保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现代农业智能装备、高端船舶和海工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等领域建成一批国内重要的装备制造基地。加快建设电气装备产业集群。

(七)绿色石油化工。打造绿色石化制造业集群。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升化工基础原料生产能力,发展先进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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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材料。改造提升传统精细化工,推广绿色制造技术。加快发展高端专用化学品,加快行业应用。培育油品储运、交易等服务业。

(八)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产业体系。开展氢能应用试点,建成国内氢能产业高地。突破大规模储能技术,稳步发展空气热能、生物质能、地热能、余热利用产业。突破风电技术,发展核心装备,打造风电装备研制高地。突破核电技术与装备,打造国内重要的核电服务与关联装备制造基地。突破光伏技术与设备,打造光伏产业及应用高地。(九)现代纺织与时尚轻工。推动现代纺织和时尚轻工业向更具创造力和独特性设计制造转变。突破差异化生产技术和新型加工技术,推广应用绿色印染技术,打造世界级现代纺织产业集群。突破节能、智能技术,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高端家电生产基地。发展功能型、装饰型智能家居产品,建成国内领先的中高端家具研发、设计、生产基地。提升食品规模化安全生产技术。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强前沿基础研究布局,加快大科学装置建设,力争取得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重大基础研究成果。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科技创新尖峰、尖兵、领雁、领航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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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开发一批战略创新产品。支持建设新型共性技术平台,解决跨行业、跨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打造高水平公共创新平台。把“四廊两区一带”创新平台建成制造业创新高地。推动之江实验室等建设国家实验室,加快西湖大学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分行业跨区域打造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载体。全面对接上海全球科创中心建设,支持设立科创飞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全覆盖。发挥创新型领军企业在产业链协同创新中的头雁效应,依托其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实施重大科技计划。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攻关项目。争取国家相关创新政策在浙江先行先试,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完善制造业创新生态。打通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创新全流程,提升“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效能。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打造全球技术交易市场。探索建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容错保护机制。

(二)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围绕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支持企业开发填补国内空白的关键产品。围绕重大装备、重点领域整机的配套需求,重点发展一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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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高可靠性、高强度、长寿命、智能化的基础零部件。开展关键制造工艺联合攻关,加强数字化、智能化先进基础工艺研发。加快推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带动作用强、保障程度低的关键基础材料产业化。围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共性需求,打造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应急产业发展及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加强5G基础设施建设,到 2025 年实现 5G 应用区域全覆盖,推进下一代互联网规模部署和高等级绿色云数据中心建设。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和自主可控能力。

(三)推进产业链现代化。滚动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打造 10 条以上有全球影响力的标志性产业链。超前布局前沿科技研究及产业化应用,支持以国家各类创新发展试验区为主平台,培育一批重量级未来产业,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制定促进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应用的政策措施。依托重大基础设施等工程,开展自主创新产品应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广“机器人+”和智能制造单元、自动化生产线,到 2025 年在役工业机器人达到20 万台;培育工业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商,推广新型精益智造,谋划发展未来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大企业构建协同制造体系,支持中小企业便捷获取数字化服务。开展工业技术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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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化行动。推动企业上云、深度用云。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 版。以消费品、原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制造领域为重点,推进数字化、绿色化、品质化、资本化、集群化转型。注重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无效产能,加快出清僵尸企业。

(四)优化制造业布局。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数字安防、汽车及零部件、绿色化工、现代纺织和服装4个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软件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15 个优势制造业集群,分产业制定培育实施方案,构建新型促进机构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政策支撑体系。强化区域协调发展。发挥杭州、宁波“双核驱动”效应,推动环杭州湾地区成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推动温台沿海经济带和浙中城市群打造成为制造业新增长极。推动衢丽打造成为生态工业发展重要平台。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产业一体化合作,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高能级产业平台。高起点建设“四大新区”,打造成为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重要增长极。实施制造业大平台能级提升行动。到 2025 年,建成15 个以上承载标志性项目的“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开展老旧工业园区有机更新。打造制造业特色小镇升级版。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园,到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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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达到 1200 个。深化各类产业平台整合提升,形成以国家级平台为龙头的平台体系。

(五)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研究制定促进研发设计、软件与信息服务、现代物流、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到 2025 年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300 家。发展服务衍生制造,鼓励服务企业向制造环节延伸。分行业推进原材料、消费品、装备工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与配套服务企业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发展专业化服务、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构建平台型企业主导的制造服务生态圈。建设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六)大力发展品质制造。加强先进标准供给。开展对标达标提升活动,树立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支持组建一批产业技术标准创新联盟,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标准研制,构建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浙江制造标准体系。推进国际标准化合作,加强标准互认互通。到2025 年,累计制定浙江制造标准 4000 项。

推动产品质量革命。开展品质提升行动,以块状经济为重点,树立一批质量标杆,支持企业争创制造业领域中国质量奖。推动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省域之间、国家和地区之间互认。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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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浙江制造品牌。实施品牌竞争力提升工程,完善品牌培育服务体系,培育品牌示范企业和浙江制造精品。到2025 年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2000 家、浙江制造精品2000个。

(七)增强优势企业竞争力。围绕产品集成度、生产协作度较高的产业链,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实施“雄鹰行动”“凤凰行动”,增强企业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支持优质企业兼并重组。到 2025 年,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世界500 强企业达到 6 家、年营业收入超千亿元企业达到20 家。开展“雏鹰行动”,实施冠军企业培育工程,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推动民营企业提升治理水平,造就一批百年制造名企。围绕供应链整合、创新协作、数据应用等产业发展关键环节,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新格局。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建设。鼓励国有企业引领、服务、支撑先进制造业发展。(八)促进制造业绿色发展。推行绿色制造模式。实施能源和资源利用高效化改造工程。推进旧厂区改造和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构建制造业绿色产业链,到 2025 年建成绿色制造园区 20 家。提升循环利用水平。全面推行循环生产方式,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完善开发区(园区)污水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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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完善废旧电池、电子产品等回收利用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快推进高端智能再制造。推广应用先进适用低碳技术与设备,加强重点行业碳排放控制。强化安全保障。完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重点行业本质安全水平。(九)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完善买全球、卖全球的市场网络。实施品质浙货行销天下工程,巩固发达经济体等传统市场,开拓“一带一路”等多元市场,提升浙江制造市场份额。统筹海外资源,支持企业拓展国际营销网络。落实贸易便利化改革措施,提高应对经贸摩擦专业化能力。推进大宗原材料进口交易平台建设,扩大进口。实施浙江制造“百网万品”拓市场专项行动,释放健康、5G、汽车等消费潜力。推动快递业“两进一出”发展。深化全球精准合作。瞄准世界500 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央企和大型民企开展精准招商,引进项目、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深入实施海外浙商回归工程。办好用好重大国际会展活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精准合作活动品牌。建设中外产业合作平台,精准服务,有效配置资源,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有序引导产业全球布局。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高水平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境外系列站,支持企业组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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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化纺织、轻工、石化、机械、建材等优势产能全球布局,支持企业将研发设计、高端制造、营销管理总部等环节留在省内。

支持企业跨国经营。探索设立境外企业服务中心,增强商事综合服务能力。支持有实力的骨干企业布局全球创新链、产业链,培育本土民营跨国公司。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制造强省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职责,加强重大战略性项目谋划。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和监督考评机制。相关部门要全面谋划和推进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落地、重大体制创新。工业大市大县要发挥在制造强省建设中的标杆引领作用。(二)健全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健全以亩均效益为导向的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机制。完善企业减负降本长效机制。深化售电侧改革和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完善能源“双控”制度。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管控制度。建立产业链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省域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

(三)强化制造业用地保障。支持采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方式,优先保障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用地需求。省级每年安排一定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奖励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优秀的县(市、区)。健全制造业用地出让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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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周期管理,完善闲置用地盘活机制和低效用地退出机制,支持各地将“腾笼换鸟”“三改一拆”、土地综合整治等盘活的企业用地,优先用于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和土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四)实施精准有力财政政策。集中财力支持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持续加大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关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优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重点,提高精准性和及时性。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成效突出的县(市、区)实施省级财政专项激励。(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制造业贷款余额稳步增长,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制造业贷款的比重稳步提高。健全促进金融和科技融合发展机制,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优化信贷期限结构,创新中长期贷款产品和服务,深化还款方式创新,增加制造业中期流贷、技改贷,进一步推广年审制、无还本续贷、循环贷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增设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提高科技型小微企业风险容忍度。探索实施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的质押贷款。大力发展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保险、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尽职免责制度,完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制造业的支持力度。优先推荐制造业企业上市,支持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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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制造业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高制造业直接融资比重。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支持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

(六)健全人才支撑体系。大力弘扬新时代浙商精神,加强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育一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深化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选树宣传有突出贡献的制造业企业和企业家、科技创新团队。“鲲鹏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向制造业倾斜,建立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体系。稳步开展出入境便利服务、留学生就业等政策试点,落实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政策。积极争取开展个人破产制度试点,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建立长三角产业人才发展联动协同机制。(七)强化开放发展机制。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降低外商投资企业合规成本,依法依规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享受配套优惠政策。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投资促进和保护、信息报告等制度。落实外商投资研发中心支持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加大在浙研发力度,加快集聚全球高端要素。

(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集成优化企业服务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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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10+N”行动。强化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附件:2025 年制造强省建设关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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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5 年制造强省建设关键指标一

二级指标2019

年2025年质

1 制造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

34.6**33.3以上2 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速(%)—6.03 规模以上制造业营业收入利润率(%)6.38 7.04 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率(%)22.2 245 规模以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23.1 35以上结

6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14.0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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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货物贸易比重(%)6.8 88 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制造业企业数(家)91** 120动

9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10.0 1510 规上制造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2.44 2.5以上11 规上工业企业每百亿元营业收入有效发明专利数(件)91** 140绿

12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保持国内领先水平13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

万元)17.87 <2014 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92.1**9915 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万元/亩)122 15016 规上工业亩均税收(万元/亩)30.5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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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指标 2025 年目标值按当年价计,其余涉及价格因素的指标 2025 年目标值均按2019 年不变价计;**2018年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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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241

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重要论述精神,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定不移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1.总体要求。制造业是富民强省之本,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是实施“八八战略”题中之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突出“四个强省”工作导向,突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聚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全力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巩固提升制造业在全省经济中的支柱地位、辐射带动作用,更好发挥浙江制造在制造强国建设中的地位作用。2.发展目标。2020 年,制造业在疫情影响下全面恢复并确保实现全年目标,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 34%以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成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显著特征。到 2025 年,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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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242

重要进展,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稳定在三分之一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均提高5 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增速高于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速,劳动生产率达到 35 万元/人以上,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5%以上,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水平全国领先,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领域产业基础能力和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形成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形成一批世界一流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行业标准、国际品牌,形成国际一流的制造业生态,建成国内领先、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强省。到 2035 年,高水平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创新高地,持续领跑制造形态变革,基本建成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增强企业活力

3.支持企业做强做精做久。健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制度,深化“雏鹰行动”,打造“双创”升级版,培育“百行千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深化“雄鹰行动”“凤凰行动”,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增强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长期稳健经营,推进企业治理现代化,造就一批持续领先的百年制造名企。

4.引导各类资本投资发展先进制造。坚持竞争中性,保障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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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243

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引导国有企业引领、支撑先进制造业发展,全面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支持民营企业坚守、做强实业,壮大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主力军。制定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政策措施,鼓励外资投资先进制造业。

5.以更大力度培育和引进各类人才。大力实施“鲲鹏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促进人才资源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深化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完善校企合作育人、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以用工制度等改革创新,推动构建高素质员工队伍。建立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体系,加大子女入学、住房保障、薪酬奖励、出入境便利等方面保障服务力度,鼓励大都市区大湾区为全省引才提供更大支持。6.大力弘扬新时代浙商精神。激励浙商创新创业再出发,培育具有制造强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担当的新生代企业家。持续办好世界浙商大会,加强商会协会力量统筹,汇聚天下浙商共建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推动设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项,选树宣传有突出贡献的制造业企业和企业家、科技创新团队,健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激励机制,政治上给待遇、经济上给激励、社会上给荣誉。对暂时遇到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依法实施帮扶,有效应对企业紧急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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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244

三、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7.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紧扣国家重大专项和产业链布局,编制关键核心技术清单,实施科技创新尖峰、尖兵、领雁、领航计划,集中力量支持重大科技攻关,大力推广运用填补国内空白的关键产品技术。加强军民融合创新。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率先推进5G 网络、下一代互联网等规模部署,构建安全高效的数字化智能化基础设施网络。大力发展应急产业,加强应急物资及产能储备,做强应急物资产业链。

8.实施“5G+工业互联网”工程。加快5G技术在制造业领域的应用,打造工业互联网创新生态,健全网络、平台、安全三大功能体系。支持“企业上云”,强化工业信息工程服务能力,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行动。加快企业内外网改造,推动构建人机物智慧互联的企业“内链”,打通产业链上下游网络化共享、智慧化协作的“外链”。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探索“工业互联网+消费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新制造模式,打造全国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区。9.加强制造业协同创新。高水平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等建设,推动之江实验室等创建国家实验室,布局建设省实验室及各类重大科创平台,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创新策源中枢。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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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精编245

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省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大科创平台。开展长三角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深化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支持在国内外大都市区设立“科创飞地”。推行省重大科技专项和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项目首席专家负责制,鼓励科研院校师生到科创平台从事研发创新,鼓励青年人才牵头承担和组织攻关项目。10.深化品牌、标准化、知识产权战略,推动质量革命。制定制造业质量革命实施方案,开展品质质量提升行动,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争创制造业领域中国质量奖。实施品牌竞争力提升工程,打响“品字标”区域公共品牌。加强标准强省建设,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组建产业技术标准创新联盟。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做实做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交易中心,推进知识产权联盟对百亿产值块状经济实现全覆盖,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商业秘密、专利、商标等保护,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11.推广应用自主创新产品。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拓展多元化应用场景,优化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创新产品和浙江制造精品大规模应用生态。完善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修订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招投标办法。四、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12.加快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对标国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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