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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采气大队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批准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响应和应急恢复等工作全面负责。(2)领导采气大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理工作,担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最高指挥。
(3)负责或授权发布应急预案启动、解除、升降级命令和指挥应急处理;接受采气二厂应急抢险办公室的应急启动、解除、升降级命令。
(4)主持应急处理会议,批准应急决策。(5)负责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并担任现场指挥;情况特殊时,可指派副组长担任现场指挥,赶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6)负责应急处理的总体协调。
(7)决定向采气二厂报告,审定并签发报告。3.2.3 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实施分管范围内与应急处理、相关事件预防、准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负责应急处理后的应急恢复工作。(2)接受组长的统一指挥,经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授权后担任现场指挥并行使指挥职责。
(3)受组长的指派担任现场指挥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4)组织业务范围内的日常应急工作准备。3.2.4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参与制定采气大队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及建议。
(2)负责向本组、站职工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应急预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采气二厂相关规章制度。
(3)按照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分工,组织本组、站职工熟悉掌握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