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5单位文化建设

发布时间:2024-11-18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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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单位文化建设

单位文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大机关文化建设力度,构筑公职人员精神高地,为干部队伍战斗力生成提供不竭动力,区委组织部不断重视和加强单位文化建设,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建设、廉政文化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等方面持续投入精力和不断取得成效。思想教育工作常抓不懈。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十大精神”等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向先模人物学习活动;同时结合“机关党建”“廉政建设”“队伍建设”“文明创建”“青年之家”“职工之家”等平台,积极宣传上级的工作思路和重要决策。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按照中央、省、市、区的统一部署,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各类组织活动,夯实和丰富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制定“大部制”工作方案,划片区、点对点让全部干部职工下沉一线,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开展评选干部敢为典型、先进个人等激励活动,激发部内干部的上进心和凝聚力。同时,因地制宜,勤俭建家,利用有限的经费和资源,改善设施,添置器材,营造活力组工的良好氛围,增强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加强职工思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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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单位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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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文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大机关文化建设力度,构筑公职人员精神高地,为干部队伍战斗力生成提供不竭动力,区委组织部不断重视和加强单位文化建设,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建设、廉政文化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等方面持续投入精力和不断取得成效。思想教育工作常抓不懈。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十大精神”等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向先模人物学习活动;同时结合“机关党建”“廉政建设”“队伍建设”“文明创建”“青年之家”“职工之家”等平台,积极宣传上级的工作思路和重要决策。

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按照中央、省、市、区的统一部署,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各类组织活动,夯实和丰富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制定“大部制”工作方案,划片区、点对点让全部干部职工下沉一线,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开展评选干部敢为典型、先进个人等激励活动,激发部内干部的上进心和凝聚力。同时,因地制宜,勤俭建家,利用有限的经费和资源,改善设施,添置器材,营造活力组工的良好氛围,增强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加强职工思想建设、反腐倡廉的一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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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工作。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基层为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家风教育授课、书写劝廉家书、廉政文化作品展览、楼道廉政文化建设等一系列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使全部廉政文化建设内容丰富多彩、贴近实际、扎实有效,营造出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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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10 思想政治引领

1.思想政治工作说明报告························································ 12.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度·················································· 4II-11 培育单位文化

1.单位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 92.建设学习型单位相关资料··················································· 13(1)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13(2)印制《组工业务 100 问》··············································· 42(3)开展普法学习······························································ 43(4)参加培训和组织外出学习··············································· 45(5)开展岗位培训和职工教育···············································74(6)组工书屋建设及读书分享··············································· 80(7)单位文体设施建设和干部干事创业氛围·····························89(8)开展谈心谈话·····························································100(9)关心关爱干部职工·······················································113(10)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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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10思想政治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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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组织部思想政治工作说明报告近年来,部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坚持重实效、求进步、谋发展,坚持以提高思想素质、完善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能力建设为目标,立足组织工作重点,把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为促进,共同协调发展,取得了明显效果。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思想重视,认识到位,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贯彻和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努力构建和谐机关的重要措施,是强化思想教育、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环节,部机关始终将思想政治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成立了部机关主要负责人牵头负总责、各组室负责人协调配合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根据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要求确定学习内容,落实责任人,确定长期规划和阶段性目标,并对安排和落实情况建立定期考核检查制度。我部以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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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政治工作的开展为契机,加强树立文明型、学习型、服务型组织部门形象,践行三个服务,有效推动组织工作向好发展。通过开展长期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二、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以多元有效的经验做法为思想政治工作注入新鲜活力

打造“学习型机关”,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党员干部思想灵魂。一是关键少数带头学。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新时代组工大讲堂等形式,领导干部上讲台、业务骨干办讲堂,切实巩固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二是丰富形式实践学。自编自导的《数风流人物 还看雨湖》荣获雨湖区“学用新思想 展现新作为”微宣讲比赛“一等奖”,让干部弘扬革命精神、工匠精神,展望雨湖、领跑未来。连续两年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我先行”活动,让干部到田间地头参与春耕生产农业实践,弘扬勤俭节约、劳动光荣的传统。持续选派部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防汛抗洪、创文创卫等中心工作,真正让党员干部在实践中强本领、长才干。三是擦亮品牌全民学。依托雨湖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优势,成功打造“三馆两园一厅一苑”、姜畲镇联映村“湖南工农义勇军湘潭起义展陈”等教育矩阵。成功举办“弘扬清廉家风,传承清芬正气”家庭教育宣传周主题宣讲活动,打造沉浸式学习模式,推动形成“全民学习”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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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组织谈心谈话,全方位了解干部职工在思想、学习、生活以及身心健康各方面问题。截止2024 年10 月,组织20场集中谈话和个人谈话,有效把握职工队伍思想动态,凝聚全员共识,共谋组工新发展。

三、下一步计划

思想政治工作本质是做人的工作,下一步,部机关将贯彻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既坚持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鞭策人,又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一是根据形式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和强化工作制度,加强贯彻落实和监督考核力度,通过有形的制度建设来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向纵深处发展,形成以制度建设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以考核监督促进各项制度真正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认真开展谈心交心活动。通过部领导经常性找职工谈心,倾听职工心声,准确把握职工思想脉搏,为职工释疑解惑,引导职工形成共识,促成共为。三是关爱职工生活。积极改善职工福利,对困难职工由部领导带队进行走访慰问。开展形式丰富的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职工文化氛围,增加单位凝聚力和向心力。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组织部2024 年10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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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组织部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度为了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部内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按照区委目标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贯彻中共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精神,继承和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群众性。充分发挥机关支党组织的作用,建立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干部职工队伍,齐抓共管,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部内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正常进行。二、工作职责

以机关支部书记为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组员,按照分管单位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支部在搞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及时做出阶段性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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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协调好各方面的力量,加强调查研究和指导,采用积极措施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当好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核心和指挥部。支部委员和各组室负责人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要向支部负责,自觉把思想工作融合到业务、行政、后勤保障等工作之中去,积极主动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监督,落实支部日常活动计划,提高党员政治觉悟。2、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督促党员在实际工作和各项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3、落实职工思想政治学习计划,组织本支部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抓好时事政治和政策教育。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职工的愿望、要求和思想状况,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三、工作制度

(一)政治学习制度。职工的政治学习每月最少一次,每次不少于 2 小时;学习内容以围绕“第一议题”、时事政治和业务工作为主,方法以集中学习为主,自学相结合。政治学习要建立考勤制度,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年终列入目标考核内容。(二)会议制度。建立研究分析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每年最少一次,由支部书记召集,班子成员和个办公室负责人参加,研究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谈心制度。部领导班子和分管负责人每年与干部职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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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心(也可在民主生活会期间进行)。可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的形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抓思想政治工作要围绕“中心”。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区委中心工作来抓,坚持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简单实用的原则。

(二)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变成职工发自内心的需求,成为职工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营养。要做到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防止形式主义和空洞施教,要针对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答或疏导解决。

(三)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民主平等”,增强吸引力和说服力。

(四)坚持言教与身教结合,在立言立行上下功夫。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率先垂范,言传身教,以身作则。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良好形象影响和带动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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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11培育单位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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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单位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为进一步加大机关文化建设力度,构筑公职人员精神高地,为干部队伍战斗力生成提供不竭动力,近年来,雨湖区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和加强单位文化建设,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建设、廉政文化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一、工作实效

(一)思想教育工作常抓不懈。近年来,部机关先后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十大精神”、“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开展了向时代楷模、先进典型、身边好人等先模人物学习活动;同时结合“机关党建”、“廉政建设”、“队伍建设”、“文明创建”、“青年之家”、“职工之家”等平台,积极宣传上级的工作思路和重要决策。针对干部职工思想上出现的重点问题,及时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帮助机关干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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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理顺情绪、调适心态、释疑解惑,有效促进部内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单位建设取得扎实效果。按照中央、省、市、区的统一部署,我部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重要论述,机关支部按时制定主体党日活动方案,丰富党员干部组织生活内容,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提供最优平台,确保党员干部学有所依、行有所成。在部内积极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制定“大部制”工作方案,划片区、让全体机关干部下沉一线,在促进双融双建的同时,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开展评选干部敢为典型、先进个人等激励活动,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进行选树,激发机关干部的上进心和凝聚力。同时,因地制宜,利用现有场地和资源,围绕“活力组工”“文明组工”“清廉组工”“书香组工”四大主题,对办公场所进行提质升级。(三)学习型机关建设有声有色。坚持开展新时代“组工大讲堂”等活动,部内统一制定理论政策和业务学习计划,按照各组室轮流上台讲授理论政策和业务知识等方式,有针对性对机关干部进行形势政策分析和业务知识普及。并印制《组工业务100问》,购买《为什么是毛泽东》,下发《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系列丛书,及时丰富和提升干部专业理论知识。同时,利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讲授“微党课”、外出前往红色教学点参观学习和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等活动,为培养机关干部职工的良好学风,营造区直机关单位的学习氛围,积极的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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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作用。

(四)廉政文化建设成效显著。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加强职工思想建设、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基层为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家风教育授课、书写劝廉家书、廉政文化作品展览、楼道廉政文化建设等一系列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使全部廉政文化建设内容丰富多彩、贴近实际、扎实有效,营造出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二、存在问题

(一)对文化建设的认知程度还有待提高。由于认识程度不同等原因,部内文化建设整体氛围还有待提高,部分机关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抓文化建设的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文化建设投入不够。部机关办公场地有限,机关环境建设跟不上要求,文化建设没有专项的经费投入,创建工作保障不全面。

三、建议和措施

单位文化建设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人的全面发展和进步作为最高价值目标,把创建文明单位建设作为核心内容,把铸魂、育人、塑形作为基本任务,从而为推动组工建设的发展提供文化支撑和保障。(一)持续涵养积极向上的单位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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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重要论述和相关指示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深化具有自身特点、富有积极向上内涵的单位精神,并有针对性的加强引导和宣传,以此来凝聚人心。激励斗志。(二)搞好制度建设。要加强单位的制度建设,促进管理模式由传统经验型向文化管理型转变,逐步形成系统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体系,用科学有效的制度来规范大家的行为。建立约束和激励机制,通过推行硬性管理、目标管理,强化考核评比及奖惩激励等措施,使大家提高遵守规章制度、按章办事的行动自觉。(三)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通过宣传先进典型、细化教育引导和优化学习模式,使部内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进一步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组织理念,树牢“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学习与工作相融合”的思维。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组织部2024 年4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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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组织部湘潭市雨湖区委组织部机关干部学习制度组工干部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

一、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

2、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3、机关党建工作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4、国际国内形势。

二、学习形式

以支部学习为基本组织形式,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系统学习与专题辅导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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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自学与讨论交流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

集中学习主要采取专题授课、理论研讨、交流心得等形式进安排行;自学由机关干部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知识需求自行安排。采取“学习强国”、网络学院,业余读书、基层调研,撰写论文和心得体会等方式进行。

三、基本要求

1、结合重大活动,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部务会成员和各组室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2、党支部要拟定年度学习计划,每月做好学习安排,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3、要及时进行考勤登记、作好学习讨论记录,讨论交流时要准备好发言提纲,个人要作好学习笔记。4、机关干部要按时参加学习,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须经部领导批准。

5、机关干部集中学习由党支部组织,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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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中 共湘潭市雨湖区委组织部机关管理制度中 共 湘 潭 市 雨 湖 区 委 组织部办公室2024年 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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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2.学习制度

3.部机关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4.督查工作制度

5.请示报告制度制度

6.公文处理规章制度

7.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8.印章管理制度

9.保密工作制度

10.安全保卫值班工作制度

11.资产管理制度

12.财务管理制度

13.请假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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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一、部务会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作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线,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形势政策、反腐倡廉学习实践活动,每季度分析一次干部的思想工作及作风情况,并进行讲评。二、机关党支部要协助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活动,收集干部的思想反映,充分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三、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谈心活动一般每半年一次,特殊情况,如干部工作调整、职务晋升、奖惩、工作失误受批评、干部之间发生矛盾、干部调进等,除分管领导找干部及时交心外,部领导要做到“六必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四、干部结婚、家庭发生矛盾、邻里纠纷、生病、家属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的父母)逝世、外单位干部调进本部工作,部领导和组室负责人要登门走访,了解情况,解决困难,进行慰问。

五、因工作需要,由上级部门调训或由部机关选送或由本人申请并由部务会研究同意,机关干部可参加脱产、半脱产或业余学习,并可凭结业证或毕业证,按规定报销学费;其它情况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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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制度为创建学习型机关,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学习内容

(一)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

(二)专题学习教育活动重要精神;

(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常用组织人事政策法规及文件;

(四)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二、学习方式

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学习、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进行。(一)个人自学。采用阅读必读书目和参加在线学习两种方式。机关党支部推荐一批优秀的理论和业务书目作为学习必读科目,党员干部通过“湘潭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进行在线学习。全体党员干部通过研读书籍、在线学习等方式深化学习,比较系统地掌握理论知识,同时做好学习笔记。(二)集中学习。党支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集中学习交流,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主要采取党员讲课、各党小组选派党员在大会上交流学习心得等形式进行,由机关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倡导开放式授课方式,机关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各组室主要负责人要轮流讲课,营造既严谨、规范,又生动、活泼的学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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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三)专题学习。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听讲座、参加报告会、参加青干班、科干班、新时代组工大讲堂等形式进行专题学习。(四)调查研究。坚持学习与调研相结合,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从工作实际出发,结合个人负责的具体工作,紧扣当前热点难点问题,深人基层调研考察,形成调研成果。三、管理和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负责制定部机关年度学习计划,并抓好组织和实施。各组室负责人和党小组组长负责本组室和年度学习计划的落实,并做好学习记录。

(二)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对集中学习情况进行考勤。机关党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向支部书记请假,事后要及时补课。

(三)机关党支部对各组室的学习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交流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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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机关干部廉洁自律制度为持续深入推进区委组织部清廉机关建设,全面落实区委组织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本制度。部机关全体干部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的其他各项规定,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二)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四)跑官要官和在入党、人员录用、人事任免等方面搞不正当交易;

(五)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六)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七)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或者借用公款逾期不还;(八)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九)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十)公费旅游或者以开会、考察、学习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

(十一)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十二)违反规定借婚丧嫁娶之机,聚敛钱财;(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赌博、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十四)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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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督查工作制度为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各项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落到实处,结合本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内容

(一)中央关于党的建设及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省委和市委、区委关于组织工作的重要文件、工作部署、决定事项等贯彻落实情况;

(三)省委和市委、区委转来的批办件,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四)省委和市委、区委及本部领导的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本部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工作部署及部务会、部办公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二、督查程序

(一)立项。凡需督查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并提出拟办意见,送部领导审定后立项。

(二)交办。办公室按立项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填发《督办通知单》,分送相关组室办理。《督办通知单》应明确承办组室、办理时限、反馈方式等要求。对涉及多个组室的事项,应明确主办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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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督办。办公室按《督办通知单》明确的要求,督促承办组室认真办理和及时向部领导反馈落实情况。(四)反馈。对符合办理要求的,由承办或主办组室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审定立项的部领导审签后,向上级部门或领导报告。

(五)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承办组室按文书档案处理要求,将有关材料整理立卷,送办公室归档。三、机构及职责

(一)部机关成立督查组,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部领导任组长,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督查的日常工作。(二)督查工作组负责对组室落实督办事项进行指导督促,协调解决组室在落实督查事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承办或主办组室应按时向审定立项的部领导和督查工作组报送办理结果。对无正当理由久拖不办、久拖不结或敷衍塞责的,承办或主办组室主要负责人要向部办公会作出检查。(四)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应列人督查范围的工作,要及时立项、做好交办、督办和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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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请示报告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工作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室重要事项,应及时请示或报告,一般应填写请示报告单。二、请示报告的内容:组室在工作中需要请示报告的问题;平行机关或外地有关部门电话、书面或直接到部机关询问的相关事项;部机关需要向区委、市委和省委组织部请示报告的问题。三、请示、报告应当逐级进行,非特殊情况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四、组室工作人员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承办领导交办事项;因公需要离开办公室外出;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五、组室主要负责人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阶段性工作情况;一个时期的工作计划;各项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工作人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涉及其他组室需要统一协调的事情;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六、分管部领导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和打算;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进展情况;需要以组织名义对外联系工作或协助办理的重要事情;人事方面的问题与建议;较大财务开支情况;其他重要事项。七、部领导和组室主要负责人对请示、报告的问题,应及时作出答复。

八、凡涉及保密事项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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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规章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24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细则)的通知》(湘办发〔2022〕4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公文制发

(一)发文字号及其适用范围1.潭雨组发〔20XX〕XX号,潭雨组通〔20XX〕XX号。适用于“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组织部文件”版头,主要用于传达贯彻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向下级党(工)委(党组)部署工作,转发上级机关公文,发布本部职权范围内事项。前者一般适用于比较重要的工作,后者一般适用于日常的工作2.潭雨组干〔20XX〕XX号。适用于“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组织部文件”版头,主要用于发布干部任免通知。3.潭雨组函〔20XX〕XX号。适用于“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组织部”函头,主要用于与不相隶属单位或部门进行工作衔接,批复下级党(工)委(党组)的请示。4.干部任免和审查方面文件的起草、校核、送审由相关干部组室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文号(“潭雨组干函”)归口干部组管理,其它文号均归口办公室管理。(二)发文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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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组织部文件”版头和“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组织部”函头各种文号,由部长或受委托的副部长签发;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纪要”“部长办公会议纪要”和区委组织部办公室编号文件,由分管办公室的副部长签发。2.所有文件制发均需填写《中共湘潭市雨湖委组织部发文稿纸》,各组室职能工作的文件由各职能组室拟稿(重要文件由办公室拟稿),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呈送部领导审签。3.部领导签发后,拟稿组室送办公室编制文号和履行文稿送印的有关手续。

4.确有必要由组织部与相关单位联合行文的,应由部机关相关组室提出联合办文意见后送部领导审签;如需编发我部文号的,要填写我部发文稿纸,由部机关相关组室在部领导审签后送其他联合发文单位主管负责人会签。5.文件印发后,拟稿组室应将部领导签发原稿、发文正稿(三份)送办公室存档。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对外发文应严格控制数量和范围。已召开会议进行布置或当面议定的事项,可用电话通知,一般不行文;会议文件、会议纪要和部领导在会议上的报告、讲话一般不另行文;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制发无具体措施的表态性文件或照搬照抄的文件。2.一般不以组织部名义对下级党(工)委(党组)发布指示性公文,确需行文要按程序报区委办进行审批。二、部机关收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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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各种发给部机关的公文由办公室文书档案员签收、拆封、核对、登记、编号,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送分管办公室的副部长阅示。除单独送呈部长的文件外,均按以下分类处理:

1.一般文件: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呈送分管办公室的副部长阅示后,根据领导批示送交其他部领导或相关组室阅知办理;无需部领导或组室传阅的文件由文档室收存。2.传阅件:每周集中整理一次,由办公室文分涉密文件和普通文件两类附《收文处理单》依次送部领导阅示,并按部领导批示组织有关组室传阅,各组室急需了解掌握的业务类文件可先复印送有关组室。传阅文件应按文件规定的范围和领导的批示确定阅文对象,不得随意扩大阅文范围。阅文的内容除规定不许传抄的外,均可以摘记,但不得在文件上进行标记和眉批。3.急收件:收文后即单独附《收文处理单》,由办公室与有关业务组室沟通后提出拟办意见,送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转相关组室办理。在落实部领导批示后可将原文件送其他领导补阅,办理结果在处理单上注明。4.密码电报:收文后,由办公室负责及时送相关部领导阅示,不可横传、代送,当日下班前应将密码电报收回。严禁携带密码电报外出。密码电报内容不得抄录、翻印、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请示文件制发部门,并且将复制文件进行登记,视同原件进行管理。阅文者不得在普通电话、通信、明码电报和公文中引用、透露密码电报内容,不准与无关人员谈论,不得密电明复。密码电报传阅后,单独存放保险柜,按照保密局要求定期进行清退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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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部机关文书档案工作,根据《档案法》和《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办公室负责对本部各组室各种门类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定期向档案局移交应该进馆的档案。

二、各组室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文件、照片、声像等与本部业务工作有关的资料均属于移交、存档范围。三、各组室负责本组室存档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在进行初步整理后,每年的第一季度向办公室移交上年的文件资料。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签字确认。四、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完整,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整理要保证质量。文书档案室负责归档文件的排列、装订、编号、编目、装盒、填写档案盒封面、制作档案目录等工作。声像档案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内容、时间和地点。照片档案应将照片分类整理归档,并标出相片内容和时间。会计档案由绩考办按归档要求整理立卷。五、各组室一般不另行建立档案全宗。确需留存组室随时查阅的档案资料,须在办公室建档后留存多余的原件或复印件。不属于归档范围但有留存意义的文件资料由各组室自行保管。六、办公室要积极做好档案的编研工作和部机关大事记的搜索、整理,积极提供利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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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部工作人员可在办公时间查阅档案,如需借出档案,应按规定填写《借阅登记表》,办理借阅手续,用完立即归还。八、外单位人员到本部查阅文书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和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写明要查阅的内容提要,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特殊情况可在本部工作人员陪同下进行查阅。九、本部各种原始记录一般不对外单位查阅。本部档案资料不对外借阅。

十、存档文件的复制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涉密资料不得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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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印章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印章管理,维护印章的法定性、权威性和效用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组织部”印章由部办公室负责保管,适用于区委组织部文件、函件、证件、评语、鉴定和介绍信,以及其他需要以区委组织部名义对内对外衔接的事宜。加盖“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组织部”印章必须经部领导同意并签字,由经办人到办公室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盖章。用于转递组织关系、开具介绍信和一般函件需使用部印章的,须经部领导同意并授权后使用。

二、“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印章由部办公室保管,适用于以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鉴定、评语、证明和介绍信,以及区委组织部机关行政事务和其他需要以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名义对内对外衔接的事宜。加盖“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组织部”印章,需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必要时需经分管部领导同意并签字。

三、区委组织部各组室印章分别由各组室保管,适用于各组室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事宜。各组室印章不用于对外联系、购买物资等事务。加盖各组室印章,需经各组室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四、本制度所列印章均须明确专人保管。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忠诚于党的事业,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用印前要认真审核,确保符合用印规定和用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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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印必须规范,做到位置恰当、图形清晰、字组端正,原则上应由印章管理员用印。严禁在空白函头纸、介绍信等空白纸张上用印。五、未经部主管领导批准,印章不得带出办公室使用,如需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使用的,原则上由印章管理员陪同监印。六、刻制印章必须严格按中共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和市委以及区委办有关规定办理,统一由部办公室负责制发、回收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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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保密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做好部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关于重申保密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湘组办〔2011〕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部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主要涉密范围

(一)尚未公布的人事调整方案;

(二)市管干部名册及其掌握的后备干部名册;

(三)党政机关干部档案和干部考察材料;

(四)尚未要求公布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统计数据、资料;

(五)组织部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大组工网和内网)中上述各种数据文件;

(六)尚未解密的公开选拔、竟争上岗等各类考试、考核的要点、试卷、答卷等;

(七)其它属于内部掌握的重要文件、信息、资料、数据等。二、保密要求

(一)密级文件资料,由保密人员收发和管理,并按规定范围传阅。干部职工原则上不得携带密级文件资料外出或在办公室外翻阅,有特殊情况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安全措施。(二)严禁在外网上办公(含涉密笔记本电脑);严禁网评员工作用笔记本电脑上内网和处理涉密信息。(三)严禁涉密计算机随意设置用户名和无开机口令,开机口令必须三个月一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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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禁使用普通传真机传送密级文件和不宜公开的内部文件资料,不得通过互联网收发公文资料。(五)严禁所有工作人员上网发布未经领导审查的工作信息。(六)严禁使用手机和普通电话谈论国家秘密。(七)严禁将涉密工作文件资料等带离工作场所;不得在家用计算机上处理办公文件资料。严禁在营业性文印店打印工作文件资料。

(八)严禁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储涉密文件资料;内网安装移动介质管理系统,移动介质(含U盘、手机、照相机、MP3等)内外网不能交叉使用,个人使用的涉密U盘要有标识。(九)严禁复印秘密级以上文件,严格执行复印密级文件审批报告制度。

(十)严禁无保密资质的公司处理计算机,涉密计算机必须定点维修和更换;供应电子信息产品(含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移动硬盘、软盘、U盘等)的公司必须要有保密资质。(十一)严禁把党和国家的秘密透露给家属、亲友和其他不该知道秘密的人;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有关信息,未经组织批准公布前,不准向任何人透露。

(十二)严禁携带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进入保密要害部门,禁止在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使用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十三)严禁私自处理涉密文件资料、涉密载体、涉密计算机,如需销毁,一律送市保密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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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十四)各组室呈送部领导审签的文件材料,不得由聘用、借用人员和司机送签;凡标有“秘密、机密”的文件必须由承办组室干部签收。

(十五)调离涉密工作岗位的,涉密文件资料、U盘、移动硬盘等介质要及时退回机要室;调离部机关的,必须提前2-3天将涉密文件资料、U盘、移动硬盘等介质退回部机要室,不准擅自处理、带走。

三、保密责任

各组室在部务会统一领导下,把保密责任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人。各组室负责人是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本组室干部和聘用、借调、跟班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监管。办公室要定期开展保密检查、抽查,组织自查自纠,认真排查保密隐患,抓好问题整改,坚决杜绝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失密泄密后果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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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值班工作制度为加强部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办公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部实际,制定本制度。一、部机关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部领导负责,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组室负责人为各组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办公室要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等活动,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卫意识和能力,不定期开展安全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安全保卫的重点是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下班前工作人员要将文件人柜上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消除安全隐患。

四、存有贵重物品或保密文件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五、机关干部职工自觉执行办公大楼安全保卫制度,服从安保人员的检查。

六、节假日和重点防护期,要做好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因失职失察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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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强部机关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有效使用,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部机关资产购置、登记造册、使用分配、报损处理、缺失责任认定等管理工作。二、资产是指购买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办公设备、设施,如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要登记造册,办公室分组室、房号建立资产台帐,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三、资产实行“三定”管理,即定组室、定主管人、定具体责任人。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室资产管理的主管人,同时要指定专人负责组室资产的管理和维护。部领导办公室和文印室办公设备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和维护。人为因素造成公有资产丢失、被盗或因违规、违章操作造成公有资产损坏的,照价赔偿。四、组室添置资产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部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购置。新购的资产经核对、验收并记人资产台帐(内容包括购置日期、单价、名称、供应商等)后,方可办理领用手续。人员岗位异动时,须及时将公有资产移交组室并办理好交接手续(部机关内部流动的,电脑随人带至新岗位)。五、办公设备仅限于本部工作人员使用和操作。使用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备出现故障时,按程序报办公室,办公室按规定联系专业人员维修。六、严格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凡组室使用的资产因故需报废,应由资产管理主管人提出意见,处置3万元以上(含)资产,报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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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的部领导审批同意后,报相关部门审批,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处置3万元以下资产,由分管办公室副部长审批,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处置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对未经审批或其他原因造成公有资产流失的,由资产主管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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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财务管理制度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相关财经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部门财务管理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安排”的原则,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法律法规。第二条 本部门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由财务按照会计制度核算,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集中支付、按权限审批。

第三条 由分管财务领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把关报销程序。各项支出要有合法凭证,并按经费审批权限,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由分管业务副部长审核,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超过5000元的重大开支事项应提前提请部务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报销,否则不予报销。执行“五不报销”制度,即无计划不报销,无领导审批不报销,无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审定和经手人、证明人签名不报销,用途不合规定不报销,发票不合规不报销。

第四条 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标准按《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 办公费和印刷费管理(一)办公用品采购归口办公室管理。各科室单位需添置办公用品的,提出申请,列出明细清单,报办公室汇总审定后由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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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室统一采购,各科室单位不得未经批准自行购置办公用品。完善仓储制度,明确专人管理,建立实物台账,对办公用品采购、验收、分发、领用等实行全程记录。(二)印刷费管理。印刷费包括复印费、打印费、装订费等。机关复印、打印原则上不得外出经办。一般性文稿、报表等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复印,规范性文件交区政府机关文印室打印。大批量资料的装订、印刷等,报办公室同意后可外出到政府定点企业装订、印制,按一般审批程序报账。第六条 会议费管理

(一)会议费管理严格按《雨湖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潭雨财字〔2014〕36号)等文件执行。会议费用报销时应该提供会议审批文件(或经费预算报告)、会议通知、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会议服务协议书等凭证。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按规定批准的会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第七条 差旅费管理

差旅费管理按《雨湖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潭雨财字[2014]37号)执行。实行“先批准后出差”制度,出差前须按规定报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有文电要求的提供相应的文电依据作为附件,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差。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第八条 培训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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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或通知需外出参加培训的,按出差审批程序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外出参加培训。凭主办方的正式培训发票和培训通知,按实报销培训费。第九条 其他支出的管理

按每笔业务情况据实报销。第十条 借款管理

(一)不得向外单位、部机关以外的个人借出款项。(二)个人原则上不得借款。特殊情况确需借款,应按规定填写借款单,说明事由,按照报账程序批准后方可借款。(三)所有借款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归还。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事项参照《湘潭市雨湖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购置、领用、管理、核准报废工作,建立资产台账,分类管理。部机关各组室办理资产领用手续后要落实专人负责保管,明确责任。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第十二条 以上若有未提及事宜,按照区级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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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休假制度为规范部机关干部职工请(休)假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请(休)假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部领导请(休)假报部长批准;组室负责人请(休)假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部长批准;其他人员请(休)假1天以内(含1天)的报组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的经组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部领导批准。请(休)假履行线上审批手续,及时报办公室备案,期满后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工作人员出国(境)学习、考察,须在履行有关手续后报办的公室备案。请(休)假未被批准或不请假无故缺勤以及超过规定时间的,按旷工处理。若遇工作任务或紧急情况,所有请(休)假人员均应服从安排,按要求立即返回工作岗位。二、实行年休假制度。干部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本年度具有下列情形的干部职工,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脱产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并已享受培训方安排休假的。年休假当年有效,原则上一次休完。确因工作原因一次未休完的,经批准后最多可分两次休完。三、干部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岳父母、公婆过世,可请3天丧假。去世亲属家在异地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给路程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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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不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四、干部职工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假期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五、女性干部职工享受产假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儿假。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六、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父、母、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双休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配偶的待遇。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 天。若两年合并使用,假期为 40 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 天。探亲假期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七、各组室要重视干部职工的休假权利,鼓励并妥善安排干部职工享受规定的休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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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印制《组工业务100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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