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AEON/HR-012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2021-07修订 2021-07实施 V1版
北京谊安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AEON/HR-012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2021-07修订 2021-07实施 V1版
北京谊安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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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使公司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公共秩序,整洁的环境和完好的公共设施,同时让员工能在舒适的环境
中安静休息,达到快乐服务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燕郊区域住宿员工
三、责任部门
(一) 公司负责宿舍设施的维修、安全、卫生等情况;协助制度的监督落实;
(二) 人事行政部负责入住与退宿手续的办理及本制度的监督落实以及宿舍固定资产的管理。
四、关于入住
(一) 满足以下条件者可申请住宿:
1、 在燕郊行政区域内无固定住所的员工;
2、 住宿时间每月超 20 天(含 20 天);
3、 无不良嗜好者。
(二) 入住流程:
1、 符合住宿条件的人员填写《住宿申请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2、 员工阅读《宿舍入住须知》,签字承诺遵守相关规定后,由人事行政部办理入住手续并收取 100
元住宿押金。
五、关于退宿
(一) 以下情况员工须办理退宿:
1、 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
2、 住宿时间每月不超 20 天,且连续不满 20 天超 3 个月;
3、 严重违反《员工宿舍管理规定》,经批评后屡次不改的;
4、 员工个人原因。
(二) 退宿流程
1、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或接到退宿通知后 3 日内到人事行政部办理退宿手续;
2、 员工清点私人财物,收拾个人区域卫生,迁离宿舍;
3、 搬离宿舍后,固定资产均使用完好,退还住宿押金。
北京谊安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文件
编 号 AEON/HR-012
版 本 号 1.0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实施日期 202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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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宿舍日常管理
(一) 宿舍安全管理
1. 任何住宿人员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公司员工以外人员。
2. 住宿人员不得在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其他不良行为。
3. 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色情活动及吸食毒品等违法行为,违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4. 住宿人员应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禁止使用除电吹风、手机充电器以
外电源,尤其是功率超过 800W 的大功率电器,离开宿舍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源。员工离开宿舍
必须锁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贵重物品等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
由个人自行负责。
5. 禁止在屋内、过道和楼道抽烟。
(二) 宿舍卫生管理
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
2. 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
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
3. 室内保持通风,空气清新、无异味。
4.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洗手池、下水道、厕所内或
抛出窗外。
(三) 宿舍设施管理
1、 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照价赔偿并
根据情况给予处罚。
2、 不得在墙壁、橱柜上、桌子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不得乱写乱画。
3、 不得随意拆卸、挪动宿舍床铺或其他公司设施。
4、 不得故意损坏门窗,因人为原因损坏的设施,配件的成本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 宿舍作息时间管理
1. 为了保证住宿人员的正常休息,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作息时间至晚 22:00,休息日(周六至周
日或假期)至晚 23:00 为就寝时间。
2. 住宿人员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就寝,超过就寝时间不得回宿舍就寝,因工作原因须晚回宿舍的,
要尽量注意不要打扰他人休息。
3. 就寝时间后所有外来人员必须离开宿舍。
(五) 其他管理事宜
1. 禁止男女生宿舍相互串宿。
2. 宿舍不准大放音乐等声音,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若有人员投诉,将取消其住宿
资格。
3. 未经人事行政部及宿舍管理员同意,住宿人员不准私自调房、调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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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住宿人员禁止给非住宿人员私自配宿舍钥匙。
(六) 检查监督
人事行政部每月对以上管理规定进行检查监督,一经发现或者不符合要求者立即办理退宿手续,情
节轻者给予通报并每次 50 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辞退或司法机关处理。
七、 福利收费标准
(一) 公司为行政管理干部提供干部公寓福利,标准为单人间,内配备空调、独立洗浴设备、床铺(不
含被褥)、衣柜和书桌等设施。
(二) 公司为普通员工提供宿舍福利,标准为 4 人间,内配备中央空调、床铺(不含被褥)、储物柜和
书桌等设施。
(三) 为了更好的管理宿舍,公司将收取住宿管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1、 入司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的不收费;
2、 入司一个月以上(不含一个月)的干部公寓收取 400 元/月/间;
3、 入司一个月以上(不含一个月)的多人宿舍收取 80 元/月/人;
4、 入住时间不满半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进行折算,超过半个月不满一个月的,按全月收取。
5、 物业费、暖气费和制冷费由公司统一承担, 因个人使用产生的水电费和网络服务费由个人承担。
(1)网络服务费收费标准:电信 360 元/年,由个人自行办理。
(2)电费 30 度/每人/每月部分由公司承担,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入住不足整月按天计算。
(四) 个人负担的费用由人事行政部在次月工资中扣除。
八、附则
本制度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生效执行,本规定最终解释及修订权归人事行政部。
谊安集团
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