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前,老师们怎样开展安全教育
主讲人:雷思明律师
著有:《学校安全管理——律师的建议清单》
《给教师的60条法律建议》《校园安全制度手
册》《幼儿园安全策略50条》《中小幼教师必
知的75条法规》《安全教育指导与实践》《依
法治校与学校规范化管理操作指南》等著作。
联系电话:13810402745
微信公众号:学校法律顾问
放假前,老师们怎样开展安全教育
主讲人:雷思明律师
著有:《学校安全管理——律师的建议清单》
《给教师的60条法律建议》《校园安全制度手
册》《幼儿园安全策略50条》《中小幼教师必
知的75条法规》《安全教育指导与实践》《依
法治校与学校规范化管理操作指南》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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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主要内容:(案例+责任+解析)
一、为什么要对学生开展假期安全教育?
二、放假前,应当对学生开展哪些方面的安全教育?
三、怎样对学生开展假期安全教育?
一、为什么要对学生开展假期安全教育
⊙案例:暑假小学生水库游泳溺亡,家长状告学校
问题:假如学校没有对学生开展过防溺水教育,结果会
怎么样呢?
⊙18周岁以下的学生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或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不知道自己行为的性质,不能预判自己行为的后果
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都薄弱
△ 法律规定,未成年学生在上学期间,学校对其
负有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职责。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
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
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应当对学生开展哪些方面的假期安全教育
⊙据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8万名未成年人 非正常死亡,还有
更多的孩子因伤致残。
在全国各地上报的中小学生伤害事故中,61.61%的事故
是发生在校外,主要以溺水和交通事故为主,其中,溺水占
了全部事故的31.25%,交通事故占了19.64%。。这两类
事故造成的学生死亡人数超过了全年事故死亡总人数的60%。
除此之外,校园伤害事故、食物中毒、火灾、自然灾害、受
到违法犯罪行为的不法侵害等,也是造成未成年人伤亡的原
因。
⊙假期,学校和老师应当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
的安全教育:
防溺水教育
交通安全教育
消防安全教育
食品安全教育
用电、用气安全教育
预防性侵害教育
学生欺凌防控教育
网络安全教育(重点是个人信息安全、防电信诈骗)
三、怎样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的形式、途径:
组织专题讲座 召开主题班会
让学生观看安全教育视频
利用黑板报、国旗下讲话等渠道介宣传安全知识
对学生开展自护自救技能的演习、演练
向学生和家长发放《关于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
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向学生和家长推送安全教育的宣
传材料
……
目的: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一)怎样对学生开展防溺水教育
⊙案例: “六一”放假期间小学生在河塘溺亡,家长
向学校追责
教训: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一定要留痕,要注
意保留证据
总结:该案例中,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据不完全统计:
我国每年大约有5.7万人死于溺水,
其中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占了56%(即3.2万人),
相当于平均每天有88个孩子被溺水夺去生命
溺水是少年儿童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
⊙防溺水教育,重点应当突出两个方面的内容:
△ 在培养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方面
组织学生观看防溺水教育的警示宣传片,让学生
受到震撼和警醒,增强防范意识。
△ 在让学生掌握防溺水知识和技能方面
掌握、熟记 “六不两会四知道”
学会正确的施救、自救办法
⊙“六不”(“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如何对落水者进行施救?
⊙教育学生要避免两种错误的施救方法:
(1)盲目下水施救
案例:重庆潼南8名小学生溺亡
教训:会游泳和会施救是两码事,
水下可能有暗礁、暗流、漩涡、水草等
可能会被落水者抱缠、拖拽
(2)在岸上采取手拉手的方式施救
案例:15名大学生“搭人梯”救人,落入水中致3人溺亡
教训:手拉手救人,施救者无法承受溺水者的拉力
最上面的人无法承受多人的拉力
⊙教育学生正确的施救办法:
“叫叫伸抛”法
叫:向周围大声呼救,寻求成人的帮助;
叫: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求助电话;
伸:可以将竹竿、木棍、树枝等递给落水者,拉
其靠岸;把衣服、裤子系成条状递给落水者;
抛:可以将救生圈、水桶、球类、充气的塑料袋,
或者空的矿泉水抛给落水者(落水者距离岸边较远)
“两会”“四知道”
⊙“两会”
1.发生险情时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
2.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落水后,要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不要胡乱挣扎
观察周围是否有可以帮助漂浮的物品
想办法仰泳露鼻,采取仰漂式,头往后仰,四肢往上浮,
伺机呼救,等待救援
⊙
“四知道”
(针对家长的监护职责,家长应当对孩子的行为、
去向加强监管)
1、知去向 (知道孩子去哪里)
2、知内容 (知道孩子做什么)
3、知同伴 (知道孩子和谁去)
4、知归时 (知道孩子何时回来)
(二)怎样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交通事故是我国儿童意外伤亡的第二大原因
每年大约有超过18500多名14岁以下的儿童死于交通事
故(相当于每天50名儿童死亡)
⊙儿童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1)儿童交通安全意识薄弱
(2)家长监护不到位
(3)教育部门、公安交通部门安全教育不足、监管不
力
⊙案例1:武汉小学生校内被车辆碾压致死事件
原因、责任分析:
学校是否建立或者是否严格执行校园里的人车分离制度,
安全制度是否健全?
肇事教师将车辆停在学生活动区域,且在启动时未仔细
检查周围是否有人;
遇难的孩子在车前停留,安全教育是否不足?
△ 反思:假期,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案例2:学生假期骑电动车出事故,家长状告学校
判决: 一审判决学校补偿家长3万元;
二审改判学校不承担责任
△ 反思
家长起诉学校的原因:认为学校没有对学生开展
相关安全教育
学校在平时、放假前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怎样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 一方面,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组织学生观看交管部门发布的交通事故警示宣传片
△ 另一方面,让学生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和技能
步行安全教育
骑车安全教育
乘车安全教育
⊙步行安全教育
(1)行人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2)穿越马路必须走人行横道;
(3)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必须遵守信号的规定;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
来往车辆,不准追逐、奔跑;
(5)没有人行横道的,必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
突然横穿;
(6)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必须走人行过街天桥
或地下通道;
(7)不准翻越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
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骑车安全教育
(1)12岁以下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2)不满16周岁的儿童不不准在道路上骑电动车、摩托车;
已满16周岁的人骑电动车、摩托车需佩戴安全头盔;
(3)骑行时不得带人、不得追逐竞驶、不得单手骑行、不
得逆行骑车、不得双手脱把骑行、不得在机动车道骑行;
(4)骑行中要改变骑行方向,应回头观察后方是否有来车,
不得强行猛拐。
(5)横过马路时要下车推行,要走人行横道;遇十字路口
需要拐弯时,尽量走直角,不要在十字路口中间拐弯。
⊙乘车安全教育
(1)等公交车时要遵守站点秩序,依次排队等候,不要和
小伙伴追逐打闹;
(2)公交车进站停稳后,按照“先下后上”的原则,依次
乘车;
(3)上车后要扶稳、坐好,不要嬉戏打闹,不要站在车门
口禁止站立的地方,以免开关车门时夹伤或掉下车;
(4)下车前要提前向门口移动,做好下车准备,移动时要
抓好扶稳;
(5)下车时,要注意来往的自行车、电动车等车辆,在确
保安全的情况下下车。下车后,不得在公交车前绕行;
(6)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无牌、无证等不具备载人条
件的车辆。
(三)怎样对学生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
⊙夏季是是性犯罪的高发季节
未成年学生常常成为性犯罪案件的受害者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
近三年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的案件呈上升趋势
2022年,全国一共起诉强奸、猥亵儿童等性侵未成年人
犯罪36957人,同比上升20.4%
⊙案例:曲某某通过网络“隔空猥亵”多名女童
根据司法解释,隔空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构成猥亵儿
童罪
性侵害犯罪:强奸罪 猥亵儿童罪 强制猥亵罪
⊙ 《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学校应当对中小学生开展必要的性健康知识教育和
预防性侵害教育
放假前怎样对学生开展预防性侵害的教育
1、让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
义
自己的身体可以分为“可触碰区域”和“不可触碰区域”
“不可触碰区域”(隐私部位):
女孩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
男孩裤衩覆盖的地方
2、让学生了解性侵害的法律责任
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严重触犯了法律,构成强奸罪、
猥亵儿童罪或者强制猥亵罪,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3、向学生传授防范性侵害、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
和技能
陌生人或熟人都有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
外出、上学或回家的路上要结伴而行
女生不要独自去异性的宿舍
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的饮料和食品
可以谎称自己不舒服,肚子疼,找机会离开,或大声呼叫
一旦遭受性侵害,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
不要急于清洗身体,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
4、严格执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案例:教师及时报告女生遭养父猥亵案
⊙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
定的公职人员,以及学校、幼儿园、医院、儿童福利机构、
宾馆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
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
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 不履行报告职责的法律责任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报告职责,
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或者单位主管人员阻
止工作人员报告的,予以从重处罚。
案例:小学校长、副校长不履行报告职责被追责
(四)怎样对学生开展学生欺凌防控教育
⊙学生欺凌事件”突然变多“的可能原因
(1)过去官方没有提出”学生欺凌“的概念,2016年教育部
才正式发文提出;
(以前的学生欺凌,都被当作学生之间的打闹或者打架
斗殴来处理)
(2)过去没有自媒体,今天成千上万的自媒体可自行发布”
欺凌事件“,并可倒逼官方媒体予以跟进报道;
(3)过去更关注身体、肉体的健康,今天心理健康、精神
健康越来越受到重视(学生欺凌伤害的恰恰主要是心理、精
神的健康和安全)。
⊙假期,在校外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学校、教师
是否有责任?
案例:初一女生在校外被同学轮流扇耳光,校长、班主任
受处分
原因分析:
当地主管部门认为学校领导、班主任对学生欺凌的教育
和防控工作做得不好,存在失职?
怎样对学生开展学生欺凌防控教育
1、让学生认识、了解什么是学生欺凌
定义:学生欺凌,是指学生之间发生的,在年龄、
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恶意通
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对另一方实施欺压、
侮辱,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
为。
学生欺凌的四个特征
(1)主体特征
学生欺凌行为的实施者,往往是在年龄、身体或
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也就是它是以大欺小、
恃强凌弱或者以多欺少(最重要的一个特征)
(2)主观特征
欺凌者在主观心理、态度上是蓄意或者恶意
蓄意:有计划、有准备、有预谋地去追求;
恶意:行为人动机不良,居心不良,如为了耍威风、追
求刺激等
(3)行为表现特征
在行为方式上,是通过肢体、语言、网络等手段
实施欺压、侮辱。
实践中,学生欺凌行为可以分为四种形式:
① 肢体欺凌(打、毁)
② 语言欺凌(起侮辱性绰号,威胁、恐吓他人)
③ 关系欺凌(也叫社交欺凌,排挤、孤立他人)
④ 网络欺凌(在网络上散布他人隐私,捏造事实毁谤、
侮辱他人)
(4)危害后果特征
学生欺凌的后果,是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
损失或精神损害。
2、学会正确区分学生欺凌与打闹行为的区别
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区分:
(1)看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是否蓄意、恶意?
(2)看承受人的主观感受:承受人是否感到被冒犯、被
侮辱,不希望发生这种行为?(最重要的区分标准)
(3)看行为后果:是否超出限度,给承受人造成里心里
恐惧、精神痛苦或者身体伤害?
3、让学生知道欺凌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可能会受到学校给与的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
(2)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可能要承担治安处罚责任或刑事责任
治安拘留 刑罚
再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