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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1-2023 年)
根据《上海市推进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 年)》的通知(沪建设施〔2021〕720 号)文
件精神,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推进道路照明节
能改造工作,构建松江区“安全、和谐、智慧、绿色”的道路
照明体系,特制定松江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
展道路以及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
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将节能工作作为加快绿色发展、推动新旧
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松江区道路
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工作,构建安全、舒适、智能、绿色的功能
照明体系,增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推进,分级实施。区建管委发挥主导作用,制
定政策,统筹协调,开展考核,总体推进。根据道路照明管理
分工,区管道路照明设施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节能改造任
务,同时加强协调统筹、指导和监督各街镇、园区等相关职能
部门完成各自管辖区域内的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任务。根据
专项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任务及目标,构建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各道路照明设施权属单位齐心协力,协同推进,切实推动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