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合规部

发布时间:2024-3-20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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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合规部

3(一)项目经理统筹本项目的资金支付,对同类欠款支付比例不能有失偏颇,同时对欠款数额 10 万以下的案件可以优先销号。(二)项目党政主管要时刻保持和债权人的充分沟通、及时预判,确实解决不了,有起诉可能的,收到对方律师函、催款函后,应立即向总部财务部、法律合规部等部门书面报告,并呈报分管、主管领导。 (三)债权人没有沟通直接起诉、冻结的,法规部接到起诉状,财务部接到银行诉前冻结信息的当天对发案项目发出协查通知,限时3 日内书面回复。(四)项目部接到协查通知后 3 日内核对真伪,起诉标的额属实没有争议的,首先拿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对方谈判解决,达成和解。(五)项目部规定时间内调解不成又无力解决的,立即书面报总部法律合规部、财务部、分管领导及主管领导。(六)项目部对没有争议的案件达成协议,促使对方撤诉,法院解冻。有争议的,5 日内及时提供证据材料,指定专人配合法律合规部进行诉讼。(七)项目部对外和解协议签订前,必须报总部法律合规部把关后,报主管领导同意。(八)经管部、物资部三日内核对和解协议内容,属实无误后,由财务部请示分管、主管领导同意后,按照协议节点支付相应票据。(九)法律合规部根据合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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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合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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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2页

法律合规部现行制度文件

1、关于印发《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案件降控目标暨应对账户冻结扣划办法(试

行)》的通知

2、关于印发《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码统一管理流程》的通知

3、关于印发《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4、关于印发《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3页

中铁十五局集团

第 四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文 件

关于印发《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案件降控

目标暨应对账户冻结扣划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5页

1

附件: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案件降控目标

暨应对账户冻结扣划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信誉,做到诚信治企,推动公司规模和质量

双提升,确保完成案件降控和合规管理目标,健全奖惩分明的风险防

控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冻结扣划案件。

第三条 降控目标

(一)保证公司 2021 年没有争议的案件在诉讼阶段实现“零扣

划”。

(二)保证公司 2021 年没有争议的案件,因诉讼冻结金额不超

过 3000 万;

(三)起诉标的额存在争议,无法达成调解的案件,诉讼冻结金

额另算。

(三)达到集团公司“四降”、“两升”、“七杜绝”的年度指标。

(四)争取远期目标达到零诉讼或零判决。

第四条 适用的项目及案件类型

(一)已确认亏损、僵尸项目的案件。

第6页

2

(二)完工对上没有应收账款项目、已并账项目、集团内部其他

单位项目引发的案件。

(三)公司统筹财务管理,调用本项目资金造成的案件。

(四)对业主合同交底的付款条件理解不够深入,对下同付款条

件按照合同付款比例、节点高于对上合同约定,造成对下付款延后一

年且支付不足 75%,延后两年支付不足 85%的项目及同一个项目同类

付款比例严重不平衡项目的案件。

第五条 支付前提和方式

(一)支付方式:达成和解协议的,公司财务部按照协议提供各

类票据支付。

(二)支付内容:法院诉讼或执行中达成和解协议,并经发案项

目部确认欠款属实的诉讼标的额本金部分。

第六条 责任主体及联动部门

(一)发案项目部经理和支部书记为案件第一责任人,终身责任

制。

(二)发案项目部关键岗位负责人为相关责任人。

(三)公司总部法律合规部、财务部、经管部、物资部、行政办

公室、纪委办公室为联动部门。

第七条 流程节点

第7页

3

(一)项目经理统筹本项目的资金支付,对同类欠款支付比例不

能有失偏颇,同时对欠款数额 10 万以下的案件可以优先销号。

(二)项目党政主管要时刻保持和债权人的充分沟通、及时预判,

确实解决不了,有起诉可能的,收到对方律师函、催款函后,应立即

向总部财务部、法律合规部等部门书面报告,并呈报分管、主管领导。

(三)债权人没有沟通直接起诉、冻结的,法规部接到起诉状,

财务部接到银行诉前冻结信息的当天对发案项目发出协查通知,限时

3 日内书面回复。

(四)项目部接到协查通知后 3 日内核对真伪,起诉标的额属实

没有争议的,首先拿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对方谈判解决,达成和解。

(五)项目部规定时间内调解不成又无力解决的,立即书面报总

部法律合规部、财务部、分管领导及主管领导。

(六)项目部对没有争议的案件达成协议,促使对方撤诉,法院

解冻。有争议的,5 日内及时提供证据材料,指定专人配合法律合规

部进行诉讼。

(七)项目部对外和解协议签订前,必须报总部法律合规部把关

后,报主管领导同意。

(八)经管部、物资部三日内核对和解协议内容,属实无误后,

由财务部请示分管、主管领导同意后,按照协议节点支付相应票据。

(九)法律合规部根据合同、和解协议和支付凭证,办理授权到

第8页

4

法院解冻账户和办理结案。

(十)对于恶意诉讼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发案项目部、其他业务

部门提出的建议或者法律合规部根据诉讼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报送,

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黑名单。

(十一)法律合规部每月制定在手执行案件进程的报表,协同行

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共同监督考核。

第八条 奖罚考核

(一)参照《四公司 2021 年案件降控办法暨案件管理量化指标》

的相关规定按照年中、年末两次考核执行。

(二)项目部发生案件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每冻结公司账户 1 次,

对党政主管全公司通报批评;冻结公司账户 2-3 起,罚款 5000 元;

一年内三次以上或者一次数额超过 1000 万元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罚款 2 万元。

(三)发案项目部经理及相关责任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年度评

先、评优、职务提升、调动等一票否决。

(四)联动部门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处以罚款 500 元。

(五)年度内没有违反本办法的,项目经理奖励 5000 元;关键

岗位人员奖励 1000 元,评先、评优、职务提升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六)项目部经理对项目亏损有直接原因、不能主动预判沟通,

不敢担当、责任心缺失,推诿甩锅总部、对公司不忠诚的人员按以上

第9页

5

规定的 2 倍处以罚款;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交由公司纪委、地方司法

机关处理。

第九条 保密规定

本办法为公司内部规定,禁止外泄、外传。

第十条 生效与解释

本办法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总部法律合规部负责解释。

其他规定与本办法规定有冲突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第10页

中 铁 十 五 局 集 团

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四公司法〔2019〕296 号

关于印发《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编码统一管理流程》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铁建合同管理办法》

并结合四公司具体项目情况,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制订了

公司合同编码统一管理流程,现将具体内容下发,请各单位严格

遵照执行。

附件: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码统一管理

流程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 日

第11页

抄送:公司领导,机关各部室。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9 年 9 月 3 日印发

第12页

附件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编码统一管理流程

一、格式

CR1504-(行业编码)-(项目名字首拼字母)-2019-(业务部门首拼字母)-(分类顺序

号)

例如:CR1504-GL-JS-2019-JG-LW-001

二、编号依据

1、对上大合同原件

2、项目成立文件原件

三、行业编码

铁路 TL 公路 GL 市政 SZ 房建 FJ 水电 SD 轨道交通 GD 其他 QT

四、流程

1、经管部(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

项目部 项目业务 公司对应部门 公司法律

招标 部门 评审 意见

1、严格执

行三项招

标制度,通

过邀请招

标和竞争

性谈判的

方式选取

符合要求

的外部队

伍,原则上

单价不允

许超红线

或由公司

经管部给

出指导价。

2、不得使

用黑名单

队伍,失信

被执行人

队伍。

1、提请

项目部

各部门

会签。

2、提请

公司评

公司法律合规部

评审结束,统一

发放合同编号

公司经济管理部

公司财务部

三 部

门 各

自 存

领导审核

用印盖章

结算时没有统一编号的

合同外计价不予支持,

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13页

2、财务部(保险合同)

项目部 项目业务 公司对应部门 公司法律

招标 部门 评审 意见

1、严格执

行三项招

标制度,

通过邀请

招标和竞

争性谈判

的方式选

取符合要

求的外部

队伍,原

则上单价

不允许超

红线或由

公司经管

部给出指

导价。

2、不得使

用黑名单

队伍,失

信被执行

人队伍。

1、提请

项目部

各部门

会签。

2、提请

公司评

公司法律合规部

评审结束,统一

发放合同编号

公司经济管理部

公司财务部

三 部

门 各

自 存

领导审核

用印盖章

结算对应编号合同付款

第14页

3、工程部(软件购置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临建合同、临时用地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用电合同、实验检测合同、网络合同)

项目部 项目业务 公司对应部门 公司法律

招标 部门 评审 意见

1、严格执

行三项招

标制度,

通过邀请

招标和竞

争性谈判

的方式选

取符合要

求的外部

队伍,原

则上单价

不允许超

红线或由

公司经管

部给出指

导价。

2、不得使

用黑名单

队伍、失

信被执行

人队伍。

1、提请

项目部

各部门

会签。

2、提请

公司评

公司法律合规部

评审结束,统一

发放合同编号

公司工程部

公司财务部

三 部

门 各

自 存

领导审核

用印盖章

结算对应编号合同付款

第15页

4、办公室(广告标识牌合同、办公用品合同)

项目部 项目业务 公司对应部门 公司法律

招标 部门 评审 意见

1、严格执

行三项招

标制度,

通过邀请

招标和竞

争性谈判

的方式选

取符合要

求的外部

队伍,原

则上单价

不允许超

红线或由

公司经管

部给出指

导价。

2、不得使

用黑名单

队伍、失

信被执行

人队伍。

1、提请

项目部

各部门

会签。

2、提请

公司评

公司法律合规部

评审结束,统一

发放合同编号

公司办公室

公司财务部

三 部

门 各

自 存

领导审核

用印盖章

结算对应编号合同付款

第16页

5、安质部(劳保防护用品合同)

项目部 项目业务 公司对应部门 公司法律

招标 部门 评审 意见

1、严格执

行三项招

标制度,

通过邀请

招标和竞

争性谈判

的方式选

取符合要

求的外部

队伍,原

则上单价

不允许超

红线或由

公司经管

部给出指

导价。

2、不得使

用黑名单

队伍,失

信被执行

人队伍。

1、提请

项目部

各部门

会签。

2、提请

公司评

公司法律合规部

评审结束,统一

发放合同编号

公司安质部

公司财务部

三 部

门 各

自 存

领导审核

用印盖章

结算对应编号合同付款

第17页

6、物资设备部(物资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处置合同;运输合同

设备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处置合同;运输合同;维修合

同。)

项目部 项目业务 公司对应部门 公司法律

招标 部门 评审 意见

1、严格执

行三项招

标制度,

通过邀请

招标和竞

争性谈判

的方式选

取符合要

求的外部

队伍,原

则上单价

不允许超

红线或由

公司经管

部给出指

导价。

2、不得使

用黑名单

队伍、失

信被执行

人队伍。

1、提请

项目部

各部门

会签。

2、提请

公司评

公司法律合规部

评审结束,统一

发放合同编号

公司物资设备部

公司财务部

三 部

门 各

自 存

领导审核

用印盖章

结算对应编号合同付款

第18页

中铁十五局集团

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关于印发《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19页

- 2 -

第20页

- 0 -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

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应

急防范机制,规范公司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报送程序,根据集

团公司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是指具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诉讼、仲裁案件或可能引起诉讼、仲裁法律纠纷

的案件:

(一) 涉案标的达人民币 100 万元及以上的;

(二)企业作为诉讼当事人且一审由中级或中级以上人

民法院受理的

(三)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权利归属不明或者构成侵权

的;

(四)因担保案件可能致使公司直接承担重大法律后果

的;

(五)可能引发群体性诉讼或系列诉讼的

(六) 涉外经济案件;

(七)因案件影响较大,涉案单位主要领导认为需要办理

第21页

- 1 -

备案的其他案件。

第三条 公司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以涉案单位为主

体,其备案和协调工作坚持统一管理、逐级上报、各负其责

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总法律顾

问制度。

第五条 公司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加强对

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避免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发生。

第六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应

当由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组织处理。

第二章 案件受理

第七条 总法律顾问具体协调处理全公司范围内的重大

法律纠纷案件。公司法律合规部在总法律顾问的领导下,具

体负责或协助外聘律师处理公司层级的重大法律纠纷,指导

有关涉案单位自行处理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公司其他相关

部门、单位配合。

第八条 有关涉案单位应当及时向本单位分管领导、主

要领导和公司法律事务部通报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有关情况,

共同研究提出处理建议。

第九条 公司及时总结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经验和

教训,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提高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

水平。

第22页

- 2 -

第十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可

以聘请社会律师代理诉讼活动。

聘请社会律师代理诉讼活动,应当依据公司《外聘律师

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提出具体的工作要

求;公司所属单位聘请社会律师代理诉讼活动,应当报公司

法律事务部备案。

第十一条 各单位负责法律合规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

律师选聘工作的管理。具体参照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选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第十二条 根据外聘律师的工作业绩,公司法律事务部

负责组织建立业绩好、信誉高的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并在各

有关单位的配合下对入库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服务的质

量实行动态跟踪。

第三章 备案制度

第十三条 为加强对公司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分清案件

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堵塞工作漏洞,加强法律指导和协调,

公司建立健全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所属单位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应当

自案件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内报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第十五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就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报公司

法律合规部备案的文件应当由该涉案单位主要领导签发。

第十六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就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报送公

第23页

- 3 -

司法律事务部备案的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案件类型;

(二)直接涉案金额、间接涉案金额和影响;

(三)案件发生的原因及实际情况;

(四)处理措施和效果;

(五)企业法律顾问或外聘律师出具的有关案件处理的

法律意见书;

(六)案件结果分析预测。

第十七条 公司建立健全定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报告分

析制度。

公司每年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发生的重大法律纠纷案

件情况进行统计,并对其发案原因、发案趋势、处理结果和

今后预防措施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第十八条 公司法律事务部在案件备案过程中,应注意

案卷材料的保管,做到一案一档,并分类归档。案卷材料中

的裁判文书原件统一保存在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并做好公司

商业秘密保密工作。

第十九条 对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未按照本办法报备的,

公司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章 奖惩

第二十条 公司对在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中作出重大

贡献的企业法律顾问及有关业务部门及工作人员给予适当

第24页

- 4 -

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企业法律顾问和有关工作人员在处理重大

法律纠纷案件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给公

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相关责任;触犯法律的,依

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所有案件参与人员,都要做好公司商业秘

密保密工作,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给企

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有犯罪嫌疑

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所属单位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以该

涉案单位为主体依法独立处理,必要时公司可以帮助协调。

第二十四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

形的案件,在涉案单位独立处理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报

请公司协调处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就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报请

公司协调处理的文件,除包括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

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案件发生后本单位的处理、备案情况,特别是本单

位主要领导协调情况;

(二)案件涉及的企业重大决策的形成过程;

(三)外聘律师的工作情况;

(四)案件对企业的影响分析;

第25页

- 5 -

(五)需要公司协调处理的有关问题。

第二十六条 公司法律合规部收到所属单位报请公司协

调处理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文件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报

告总法律顾问,并在总法律顾问的领导下,在 5 个工作日内,

组织研究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会同公

司有关部门、单位共同研究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意见,

并及时将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向公司领导报告,同时通报有

关涉案单位。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6页

- 1 -

中铁十五局集团

第 四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文 件

关于印发《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27页

- 2 -

第28页

- 3 -

附件:

中铁十五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试行)

第29页

- 4 -

第30页

- 5 -

第31页

- 6 -

第32页

- 7 -

第33页

- 8 -

第34页

- 9 -

第35页

- 10 -

第36页

- 11 -

第37页

- 12 -

第38页

- 13 -

附件 1:

案件经济补偿单

( ×× )法规部补字第 ××_号

你单位在与 案件纠纷中,被起诉至

人民法院,诉讼金额 元,承担利息、诉讼费等其他损

失暂定 元,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 元,被扣划

元,依据《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管理办法(试行)》第

条 项之规定,由你单位第一责任人 承担经济补偿金

___ 元;班子副职 承担经济补偿金

元;班子其他责任人员 承担经济补偿金 元,

请收到该通知后 5 日内缴至公司财务。

法律

合规部

××年××月××日

备注:

上述款项 5 天内由个人缴至公司财务部指定账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将加收 500 元,由财务部直接一并扣划。

第39页

- 14 -

附件 2:

关于缴纳案件补偿金及暂停财务报销的通知

______项目部 :

你单位在与 案件纠纷中,被起诉至_______

人民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承担金额________元,以及其他损失

_______元,判决(裁决)生效后,由于你单位未及时履行法院判决,

原告向________法院申请执行,公司被采取强制措施(最高人民法

院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

黑名单),给公司信用造成巨大的不良影响、同时影响公司招投标及

财务管理。

依据《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管理办法(试行)》

第_____条第___项规定,由你单位第一责任人 承担经

济补偿金 元;班子副职 承担经济补偿

金 元;班子其他责任人员 承担经济补

偿金 元;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 5 日内将相应补偿金足

额交至公司财务部,同时根据公司规定禁止你项目所有人员乘坐高

铁、飞机等直至案件结案后一月内。

法律合规部

××年××月×× 日

备注:

1、上述款项 5 日内缴至公司财务部指定账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将加

收 500 元,并由财务部直接一并扣划。

2、违规乘坐高铁、飞机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第40页

- 15 -

附件 3:

关于解除暂停财务报销的通知

______项目部 :

你单位在与 案件纠纷中,被起诉至

人民法院,判决(裁决)生效后,由于你单位未及时履行法院判决,

导致原告向________法院申请执行,最终导致将公司被采取强制措

施(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被信

用中国列入失信黑名单),目前案件已经履行完毕。

依据《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管理办法(试行)》

第______条第______项规定,解除对你单位所有人员乘坐高铁、飞

机的限制。

法律合规部

××年×× 月 ×× 日

第41页

- 16 -

附件 4:

案件经济补偿金减免申请单

(×× )法规部减字第 ××号

公司领导:

法规部于 年 月 日,签发的 (××)法规部赔字第××

号决定书, 决定由 对单位受到的

经济损失给予经济补偿 元,经过发案单位的积极处

理,经总部相关部门核查,案件处理结果为:

目前案件已经在要求时间内结案,符合减免条件

希望公司核审,对本人的经济赔偿款给予减免。

申请人:

××年××月××日

项目经理签批:

核查部门签批:

公司主管领导签批:

第42页

- 17 -

附件 5:

违规违纪线索移交单

法规移字第(××)号

公司纪委:

公司 项目于××年××月××日,因 案件被

法院冻结/扣划公司账户 金额 元 ; ××年××

月××日被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 法院

采取限高措施,根据《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管理

办法(试行)》第__________条的规定,将相关线索移送纪委,请审

查处理。

法律合规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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