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 龙岗区 坪山区 光明区 盐田区 宝安区
248
龙华区 龙岗区 坪山区 光明区 盐田区 宝安区
248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四、
金
融
科
技
引
进
金
融
科
技
主
体
数
字
人
民
币
发
展
金融
科技
加速
器、
孵化
器
数字
人民
币专
营机
构或
独立
法人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罗湖区
运营奖励:持牌金融
机构或市级以上金
融监管部门主管行
业协会发起、新设立
的金融科技加速器、
孵化器,根据其引进
企业数量、营业收
入、研发投入、活动
运营等情况,经认定
给予实施(运营)主
体最高 500 万元的
奖励。
对持牌金融机构发
起、新设立的数字人
民币专营机构或独
立法人,参照金融机
构总部一级分支机
构标准给予落户、办
公租房扶持。
落户奖励:持牌金融
机构、市级以上业务
主管部门发起、新设
立的数字人民币实
验室、研发中心等基
础设施项目,给予实
际运营主体 100 万
元落户奖励。
深圳市
/
/
吸引数字人民币相
关的重大基础设施
落地深圳,培育数字
人民币产业生态。
(无具体奖励细则)
福田区
/
/
*推动数字人民币支
付清算平台落地香
蜜湖新金融中心。
以深圳金融科技研
究院为牵引,建立国
家级数字人民币公
共创新实验室,加快
建设数字人民币应
用示范区,全面布局
数字人民币产业,支
持数字人民币创新
应用于科创企业各
类场景。(《深圳市关
于支持香蜜湖新金融
中心高规格打造国际
财富管理中心核心承
载区的若干措施(征
求意见稿)》)
南山区
*1、运营奖励:龙头
企业、知名金融机
构、头部创投机构等
设立的科技企业孵
化器、众创空间,最
高连续 3 年 300 万
元/年/家
*2、租房扶持:在区
政府创新型产业用
房设立科技企业孵
化器、众创空间的运
营机构,给予最低折
扣租金的优惠支持。
(《关于推动西丽湖
国际科教城金融与
科技深度融合的若
干措施》深南府规
〔2021〕6 号 ,有 效
期3年)
/
/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
/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金融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249
龙华区
/
/
/
龙岗区
* 孵 化 器 运 营 奖
励:实施孵化器运
营考核机制,对达
到考核评价条件
的 给 予 最 高 100
万元奖励。(《深圳
市龙岗区科技创
新专项资金支持
科技发展实施细
则 》深 龙 科 规
〔2022〕3号)
/
/
坪山区
* 孵 化 器 认 定 奖
励:对获得国家级
科技企业孵化器、
国家级科技企业
孵化器培育单位
(省级孵化器)、市
级科技企业孵化
器的单位分别一
次性给予 300 万
元、100 万元、50
万元奖励;对获得
国家级众创空间、
广东省众创空间
试点单位、市级众
创空间的单位分
别 一 次 性 给 予
100 万 元 、50 万
元、30 万元奖励。
(《深圳市坪山区
关于加快科技创
新发展的若干措
施实施细则》深坪
科规〔2022〕1号)
/
/
光明区
/
/
/
盐田区
孵化器:对经区科
技创新局评审认
定,并报区政府同
意的科技企业孵
化器,按其运营机
构上一年度投入
运营经费的 50%
给予一次性资助,
最 高 不 超 过 100
万元。
/
/
宝安区
/
/
/
250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四、金融科技五、黄金金融
数字人民币发展引进黄金金融主体
创新扶持重大创新载体贵金属专营机构
罗湖区
区财政每年安排一
定资金培育数字人
民币创新发展,用于
奖励对数字人民币
系 统 改 造 、跨 境 融合、货币桥试点、智
能合约应用、产品推
广等具备经济效应、
社会效应的产品、技术、工具、服务创新。
运营奖励:新设立或
新 迁 入 ,经 国 家 部委、一行两会、国家
级交易所、地市级以
上政府批准建成的
服务黄金金融创新
的重大金融基础设
施或要素市场建设
重大创新载体,给予
200 万 元 运 营 扶持。经区政府认定
的其他重大项目参
照执行。
持牌金融机构发起、
新设立的贵金属专
营机构或独立法人,
或黄金珠宝龙头企
业发起、新设立支持
服务黄金珠宝产业
相关民营银行、消费
金融公司的重大创
新载体,参照持牌金
融机构标准给予落户、办公租房扶持。
深圳市//
*鼓励持牌金融机构
在罗湖区发起设立
黄金或贵金属的专
营机构、业务中心、
租赁中心或其他特
色分支机构。市区
两级政府可根据金
融业支持政策给予
相 应 的 落 户 奖 励。 (无具体奖励细则)
(《关于支持罗湖区
黄金金融发展的若
干 措 施》深 金 监 发〔2021〕3号,无明确
效期)
福田区
*1、试点支持:获国家、省(含直辖市)及
深圳金融监管部门
金融科技创新类试点 ,技 术 团 队 最 高
80万元支持。 *2、项目支持:初创
企业在金融科技领域
创新商业模式,同时
获得重要赛事奖励、
主管部门推荐、机构
融资或福田英才举荐的,按照单个项目初
创期间投入的40%,
给予项目主要负责人
最 高 50 万 元 的 补贴。(《深圳市福田区
英才荟计划若干政策》(2023版))
推动上海黄金交易
所南方总部落地香
蜜 湖 新 金 融 中 心。
(《深圳市关于支持
香蜜湖新金融中心
高规格打造国际财
富管理中心核心承
载区的若干措施(征
求意见稿)》)/
南山区
1、项目支持:金融科
技底层关键技术创
新项目,最高200万元/个2、应用支持:技术创
新度高、行业带动性强、示范效果较好的
项 目 ,最 高 200 万元/个//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金融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251
龙华区///
龙岗区///
坪山区///
光明区//
盐田区///
宝安区///
252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五、黄金金融
引进黄金金融主体供应链金融服务奖励
黄金珠宝产业基金黄金珠宝平台黄金珠宝企业供应链金融平台公司
罗湖区
引荐奖励:新设立或
新迁入的黄金珠宝产
业基金,开展创业投资、重组并购并推进
重 大 项 目 落 地 罗 湖的,经认定按实际投
资额或交易额的一定
比例,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励。
黄金回购奖励:上年
度回流上海黄金交易所 10 吨以上的黄金
珠宝平台,按同比增
量给予黄金珠宝平台
定额奖励(以吨为单
位向下取整计算),每
年最高200万元。
增信服务费补贴:黄
金珠宝企业2022年1月 1 日后新签订黄金
租赁合同且期限为 3
个月以上的,经银行
认定,按业务实际支
出增信服务费(增信
担保费、贷款保证保
险费)的一定比例给
予 黄 金 珠 宝 企 业 补贴,每年最高 100 万元。
经营奖励:对上一年
度通过供应链金融产品(模式),为辖区 10
家以上规模以上黄金
珠宝企业提供融资服
务的辖区供应链金融
平台公司,按融资规
模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每年最高 100 万元。
深圳市
*罗湖区对落地的黄金
产业基金给予资金扶持。(无 具 体 奖 励 细则)
(《关于支持罗湖区黄
金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金监发〔2021〕 3号,无明确效期) *鼓励银行联合精炼、
黄金珠宝等企业和机构,通过技术、渠道等
创新,优化黄金珠宝
回购业务,打造标准化、公开透明、方便安
全及客户信赖的区域
黄金回购市场。(无具
体奖励细则)(《关于
支持罗湖区黄金金融
发展的若干措施》深
金监发〔2021〕3 号,
无明确效期) *对向金融租赁公司租
赁黄金且新签订租赁
合同在 3 年期以上的
罗湖区黄金企业,罗
湖区按照实际利息给
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扶持。(无 具 体 奖 励 细则)(《关于支持罗湖
区黄金金融发展的若
干 措 施》深 金 监 发〔2021〕3 号,无明确
效期) *支持黄金产业链核心
企业搭建供应链金融
服务平台,为上下游
企业提供融资、结算、
现金管理等一揽子综
合金融服务。罗湖区
对辖区黄金供应链金
融重大项目予以资金
扶持。(无具体奖励细则)(《关于支持罗湖
区黄金金融发展的若
干 措 施》深 金 监 发〔2021〕3 号,无明确
效期)
福田区////
南山区////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金融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253
龙华区////
龙岗区////
坪山区////
光明区////
盐田区////
宝安区////
254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六、
绿
色
金
融
引
进
绿
色
金
融
主
体
融
资
扶
持
绿
色
金
融
专
营
机
构
或
专
业
子
公
司
服
务
机
构
绿
色
企
业
(项
目)
罗湖区
对持牌金融机构总
部发起、经市级以上
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新设立的绿色金融
专营机构或金融机
构专业子公司,参照
金融机构总部一级
分支机构标准给予
落户、办公租房扶
持。
1、落户奖励:最高
2000万元。
2、租房支持:在罗
湖区新租赁合同期
三年以上的自用办
公用房,每年按照上
一年度实际租金的
30%给予不超过三
年的租金扶持,累计
扶持上限 1800 万
元。
新设立或新迁入,具
有全国金融市场推
荐、评级、咨询、交易
等服务资质的绿色
金融中介组织和研
究咨询机构或全国
金融市场主体广泛
认可的其他服务机
构,给予一定落户奖
励。
绿色信贷支持:对辖
区入库绿色企业(项
目)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获得辖区银
行新发放的绿色贷
款,按贷款规模的一
定比例给予融资企
业 最 高 10 万 元 补
贴,补贴期限不超过
1年。
深圳市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
当建立绿色信贷统
计制度,按照国家金
融监管部门的要求,
重点统计、分析绿色
信贷余额和比重、违
约率、绿色信贷资产
分布和质量,以及绿
色贷款的环境效益
等。(无具体奖励细
则)(《深圳经济特区
绿色金融条例》)
福田区
1、落户奖励:对经
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的绿色金融专营机
构,给予一次性一般
不超过 100 万元支
持。
2、风险补偿:鼓励
金融机构开展绿色
金融、科创金融、供
应链金融、保证保险
融资等业务,依条件
进行有限风险补偿。
/
/
南山区
对绿色低碳企业加
大融资服务力度,开
辟绿色办贷通道、提
供优惠利率支持。
/
绿色信贷支持:通过
抵押排污权、碳配
额、国家核证自愿减
排量(CCER)获得
银行贷款的辖区企
业,按实际支付利息
50%的比例给予 3
年贴息扶持,最高
100万元/年/家。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金融机构设立的绿
色金融业务法人机
构、分支机构、营业
部、事业部等,认定
后10万元一次性奖
励。由国际组织在
前海合作区开设旨
在促进绿色金融、可
持续金融发展的办
事处、项目中心等分
支机构给予50万元
一次性落户奖励
运营扶持:对经市地
方金融管理部门授
权开展绿色金融公
共服务平台建设运
营的机构,给予运营
机构50万元一次性
运营扶持
债券融资支持:发行
绿色债券的前海合
作区企业,最高100
万元的发行费用支
持;对赴港发行的最
高 200 万 元 支 持
(主营业务为房地产
开发或者高尔夫球
场开发经营的企业
除外)。每家企业最
高200万元/年;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金融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255
龙华区
认定奖励:100 万
元的一次性奖励
/
绿色信贷服务支
持:为辖区绿色企
业开展融资服务
的金融企业,按年
发放绿色贷款总
额的 1%,每年最
高不超过 100 万
元。
龙岗区
认定奖励:最高20
万元的一次性奖
励。
/
绿 色 信 贷 支 持 :
“低碳绿色企业”
名录库的企业可
享受年利率低至
3.5%的贷款。
坪山区
/
/
/
光明区
/
/
/
盐田区
/
/
/
宝安区
/
/
/
256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七、财富管理
引进财富管理主体
私人
银行
专营
机构
或资
产管
理公司、
信托
公司
财富
管理
专营
事业部、
证券
营业部
罗湖区
持牌金融机构发起、新
设立、新迁入的私人银
行专营机构或资产管
理公司、信托公司,为
居民提供财富管理服务,参照持牌金融机构
标准给予落户、办公租
房扶持。 1、落 户 奖 励 :最 高
5000万元2、租房扶持:自 2022年1月1日起新设立的
持牌金融机构,以及新
迁入的综合贡献1000
万元以上或营业收入2
亿元以上的持牌金融
机构,在罗湖区新租赁
合同期三年以上的自
用办公用房,每年按照
上一年度实际租金的
30%给予不超过三年
的租金扶持,按照合同
年限支付,每年租房扶
持金额不超过该企业
上一年度罗湖区级财
政贡献的50%,累计扶
持不超过3000万元。 1、经营扶持: ①对银行、证券公司新
设立或新迁入的财富
管理专营事业部、证券
营业部等主体,财富管
理规模50亿元以上且
较上年同比增速 10%
以上的,给予一定财富
管理增长奖励。 ②新设立或新迁入的
证券营业部,实际经营1年以上且上一个完整
自然年度的证券交易
额全市前100名的,给
予一定经营扶持,连续
扶持三年,每年最高
200万元。 #2、团队激励:证券营
业部半年期证券交易
额与上年同期相比每
增加一定体量,且全年
期证券交易额与上年
同期相比正增长的,给
予一定管理团队奖励,
最 高 不 超 过 100 万元。(《深圳市罗湖区关
于高质量建设财富管
理集聚区的若干措施》
2023.4.10发布)
深圳市//
福田区
1、落户奖励:其他
企 业(机 构)最 高
5000万元。 2、租房扶持:在福
田区租赁自用办公
用房,按条件给予
不超过 3 年的租金
支持,一般不超过
1000 万 元/年 ,累
计 一 般 不 超 过
3000万元。/
南山区//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落户奖励: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及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
银 行 专 营 机 构
1000万元奖励,对
城市商业银行等专
营机构600万元奖励
落户奖励:证券公
司其他一级分支机构100万元奖励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金融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257
龙华区
落户奖励:持牌专
营机构最高 1000
万元。
/
龙岗区//
坪山区//
光明区//
盐田区
落户奖励:金融企
业设立的各类专
业 子 公 司 最 高
1000万元/
宝安区
落户奖励:专营机
构最高1000万/
258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七、财富管理
引进财富管理主体
*公募基金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罗湖区
#落户奖励:新设立或
新迁入的公募基金总部,按实收资本规模给
予最高2000万元落户
奖励,且按落户奖励的
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
管理团队奖励。对公
募基金设立的子公司
给予 200 万元落户奖励。(《深圳市罗湖区关
于高质量建设财富管
理集聚区的若干措施》
2023.4.10发布) 1、落户奖励:新设立或
新迁入、依法登记备案
且管理规模30亿元以
上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给予最高 50 万元
落户奖励; 2、经营奖励:已获得落
户奖励的,其基金管理
规模每增加10亿元增
加定额奖励(不足 10
亿的部分不予奖励),
累计最高500万元。
深圳市/
1、落户奖励:新设
立或新迁入的实际
管理规模达人民币
100 亿元(或等值
外币)的私募证券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企业,给予奖励人民币 300 万元;实际
管理规模达人民币
200 亿元(或等值
外币)的私募证券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企业,给予奖励人民币500万元。
福田区/
1、落户奖励:对新
落户的产业投资主体、股权创投管理
企业、私募证券管
理企业,依条件给
予 一 般 不 超 过
1000 万元一次性
落户支持。 2、租房支持:在福
田区租赁自用办公
用房,按条件给予
不超过 3 年的租金
支持,一般不超过
1000 万 元/年 ,累
计 一 般 不 超 过
3000万元。 3、经营奖励:据新
增 管 理 规 模 等 条件,给予一般不超过400万元增长支持。4、私募证券培育支持:依条件给予证
券公司一般不超过
500万元支持。
南山区//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1、筹备扶持: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基
金管理公司给予一
次性100万元筹备
扶持2、落户奖励:独立
基金销售机构等其
他持牌金融机构,
最高500万元奖励1、落户奖励: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企业按照实际管理
规模的 2‰每家最高500万元一次性
落户奖励*2、商事登记试点:
支持开展契约型私
募基金投资企业商
事登记试点,私募基
金管理人运用契约
型私募基金投资企
业的,允许以“担任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
公司或合伙企业名称(备注:代表‘契约
型私募基金产品名称’)”的形式登记为
被投资公司股东或
合伙企业合伙人。
(《支持前海深港风
投创投联动发展“十
八条”措施》深前海规〔2022〕10号)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金融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259
龙华区//
龙岗区//
坪山区//
光明区//
盐田区//
宝安区//
260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七、
财
富
管
理
引
进
财
富
管
理
主
体
投
资
基
金
*第
三
方
财
富
管
理
机
构
罗湖区
落户奖励:对新设立或
新迁入且依法登记备
案的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创业投资基金,按
基金组织形式及实收
资本的一定比例,给予
最高 100 万元落户奖
励。
#经营扶持:对新设立
或新迁入的家族办公
室、金融产品销售、投
资规划等第三方财富
管理核心机构,具备资
质并经区金融产业部
门报分管区领导审定
备案,给予连续三年经
营 扶 持 ,累 计 最 高
1000 万元。(《深圳市
罗湖区关于高质量建
设财富管理集聚区的
若干措施》2023.4.10
发布)
深圳市
支 持 S 基 金
(股权转受让基金)
市场创新发展,引
入国际专业中介服
务机构,组建 S 基
金相关协会或研究
机构。探索开展私
募股权份额转让试
点。(无具体奖励细
则)
*对第三方财富管
理机构提升管理规
模、拓展业务范围
的,在依法合规前
提下给予一定奖励
支持。(无具体奖励
细则)
(《关于加快建设深
圳国际财富管理中
心的意见》深金监
发〔2023〕1号)
福田区
1、落户奖励:对新
落户的 S 基金、母
基金、不动产私募
基金等投资基金,
依条件给予一般不
超过 1000 万元一
次性落户支持。
2、租房支持:在福
田区租赁自用办公
用房,按条件给予
不超过 3 年的租金
支持,一般不超过
1000 万 元/年 ,累
计 一 般 不 超 过
3000万元。
1、落户奖励:新落
户的家族财富管理
办公室,依条件给
予一般不超过100
万元一次性落户支
持。
2、租房支持:在福
田区租赁自用办公
用房,按条件给予
不超过 3 年的租金
支持,一般不超过
1000 万 元/年 ,累
计 一 般 不 超 过
3000万元。
南山区
*1、经营奖励:在南
山区设立的私募股
权 二 级 市 场 基 金
(S 基金),最高按
实 际 投 资 规 模 的
1%,给予管理人最
高2000万元奖励;
对注册地位于西丽
湖国际科教城的 S
基金,最高按实际
投资规模的 2%实
施。
/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1、落户奖励:公司
制股权投资基金最
高200万元一次性
落户奖励。符合条
件的国家级基金,
最高 2000 万元一
次性落户奖励。私
募股权二级市场基
金(S 基金)管理企
业,最高 500 万元
一次性落户扶持
2、风险补贴支持:
(S 基金)参与前海
合作区股权投资和
创业投资份额转让
或者受让前海合作
区风投创投机构已
投项目股权,每家
管理企业最高100
万元。
3、出资奖励:私募
股权投资母基金,
最高不超过500万
元
4、团队激励:公司
制私募股权投资企
业,给予经营团队
20 万元一次性安
家补贴。
*香港家族办公室等
落户前海,按照实收
资本给予最高5000
万元一次性落户奖
励。(《支持前海深港
风投创投联动发展
“十八条”措施》深前
海规〔2022〕10号)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金融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261
龙华区
/
/
龙岗区
/
/
坪山区
/
/
光明区
落户奖励:支持在
光明区发起设立
专门私募股权二
级市场基金(S 基
金),按照 S 基金
实缴注册资本或
实际募集资金规
模(扣除深圳市政
府引导基金、光明
区政府引导基金
及光明区国有企
业 出 资 金 额)的
1%、最高1500万
元给予 S 基金管
理企业落户奖励。
/
盐田区
1、经营奖励:对在
盐田区新落户的
符合“5+3+1”现
代产业体系发展
方向的产业投资
基金,实际募集资
金在五亿元以上
的,给予 50 万元
一次性奖励
2、引荐奖励:投资
引荐“5+3+1”现
代产业体系企业
到盐田区,且实际
投资额在 500 万
元以上,企业落户
满一年并正常经
营的,每引荐一家
企 业 奖 励 10 万
元,每家基金每年
奖励不超过 50 万
元
/
宝安区
投资奖励:辖区股
权投资管理企业
旗下基金投资宝
安非上市企业达
5000 万 以 上 ,最
高 3 年 ,1000 万
元/年
/
262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七、
财
富
管
理
引
进
财
富
管
理
主
体
风
头
创
投
/
基
金
公
司
罗湖区
1、引荐奖励:通过
股权投资在新引进
科技创新等符合罗
湖区产业发展导向
的重点企业中起到
关键作用的风投创
投机构或基金管理
公司,在行业主管
部门备案,依据罗
湖区招商引资引荐
奖 励 ,给 予 最 高
500 万 元/家 的 项
目引进奖励。
2、投资退出支持:
股权退出后可依据
相关规定给予股权
交易扶持。
3、落户奖励:新设
立或新迁入的持牌
金融机构,按行业
分 类 给 予 最 高
5000 万元的落户
奖励。
深圳市
1、落户奖励:新设
立或新迁入的股权
投资、创业投资企
业,按其自设立之
日起 3 年内,实际
投资深圳区域非上
市企业的累计每满
人民币 4 亿元(或
等值外币)的,给予
其管理企业奖励人
民币 500 万元,单
笔奖励最高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2、经营奖励:上一
完整会计年度营业
收入(含投资收益)
达到人民币 2 亿元
以 上 且 同 比 增 长
10%以上,或利润
总额达到人民币 2
亿元以上的股权投
资、创业投资企业
及股权投资、创业
投资管理企业,按
其上一年度项目退
出时产生投资收益
的 5%对其管理企
业给予奖励,每家
管理企业奖励最高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
3、投资奖励:投资
本市种子期、初创
期科技创新企业 2
年以上的,按实际
投 资 额 的 10% 对
其管理企业给予奖
励,每投资 1 家企
业最高奖励人民币
100 万元,单个股
权投资、创业投资
管理企业年度累计
奖励不超过人民币
500万元。
福田区
1、产业投资支持:
鼓 励 产 业 投 资 主
体、股权创投管理
企业投资福田区非
上市企业,按当年
度实际投资额给予
产业投资主体、股
权创投管理企业年
度一般不超过800
万元支持。由股权
创投基金申请的,
给予减半支持。
2、投资退出支持:
对产业投资主体、
股 权 创 投 管 理 企
业、持股平台等在
退出时,依条件给
予投资退出支持,
年 度 一 般 不 超 过
1000万元。
南山区
*1、落户奖励:实际管
理规模超 5 亿元的风
投创投机构,且托管在
南山区金融机构的,最
高 5000 万 元 落 户 奖
励;落户西丽湖国际科
教城的,实际管理规模
超过 1 亿元且托管在
南山区金融机构的,最
高1亿元落户奖励。
*2、经营奖励:上年度
营业收入(含投资收
益)超 1 亿元,或利润
总额超5000万元的风
投创投机构,最高按上
年度项目退出时产生
投资收益的3%给予经
营贡献奖励。注册地
位于西丽湖国际科教
城,实际管理规模超 1
亿元,最高按上年度项
目退出时产生投资收
益的5%给予经营贡献
奖励。
*3、团队激励:风投创
投机构高管、资深从业
人员,最高 200 万/年/
人的人才贡献奖励。
知名榜单机构核心成
员最高 200 万元安居
补贴。
*4、投资奖励:投资南
山区企业超 1 年风投
创 投 机 构 ,每 投 资
5000 万 元 给 予 最 高
100 万元项目投资奖
励,单项目最高奖励
200 万 元 ,最 高 奖 励
1000 万元/年/家。投
资辖区内种子期、初创
期科技企业的辖区内
风投创投机构,单项目
最高资助100万元,最
高资助500万元/年/家
*5、担保支持:区属融
资担保公司对南山区
符合条件的风投创投
机构和科技企业按不
高 于 0.8%/年 的 优 惠
费率收取担保费。
6、引荐奖励:风投创
投、中介服务机构一事
一议
(《南山区促进风投创
投产业发展专项扶持
措 施 》 深 南 府 规
〔2022〕3号)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1、落户奖励;支持
境外知名风投创投
机构、国际资管机
构、香港家族办公室
等,按照实收资本给
予 最 高 5000 万 元
一次性落户奖励。
实缴资本 1 亿元以
上的公司制风投创
投基金,最高200万
元给予其管理企业
一次性落户奖励。
(《支持前海深港风
投创投联动发展“十
八条”措施》深前海
规〔2022〕10号)
2、员工住房补贴:入
驻前海深港国际金
融城的风投创投机
构(含私募证券机
构),按照2万元/年/
人的标准,每家企业
每年申请人数不超
过 100 人且不超过
机构缴纳社保员工
总数的30%。
3、投资奖励:风投创
投机构投资深圳市
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 年,被投企业被认
定为国高或省以上
“专精特新”的,给予
管理企业最高50万
元/笔奖励。每家管
理企业累计奖励不
超过200万元/年。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金融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263
龙华区
落户奖励:股权投
资企业最高 1500
万元。
龙岗区
落户奖励:对以公
司制形式设立的
股权投资企业按
实缴注册资本(剔
除区属国有企业
出资金额)的 5‰
给予一次性奖励,
最高 1000 万元。
以合伙制形式设
立的股权投资企
业按实际募集资
金规模(剔除区属
国有企业出资金
额)的 4‰给予一
次 性 奖 励 ,最 高
1000万元。
坪山区
/
光明区
1、落户奖励:风投
创 投 机 构 最 高
1500万元
2、投资奖励:①对
投资光明区科技企
业(含外地迁入)一
年以上的风投创投
机构,按其实际投
资额(扣除深圳市
政府引导基金、光
明区政府引导基金
及光明区国有企业
出资金额)的 2%
给予奖励,单个项
目最高奖励200万
元,每家管理企业
每 年 最 高 奖 励
1000 万元。②对
投 资 光 明 区 种 子
期、初创期科技企
业一年以上的风投
创投机构,按其实
际投资额(扣除深
圳 市 政 府 引 导 基
金、光明区政府引
导基金及光明区国
有企业出资金额的
10%给予奖励、单
个 项 目 最 高 奖 励
100 万元,每家管
理企业每年最高奖
励500万元。
3、支持投资退出:
对上年度营业收入
(含 投 资 益)达 到
5000万元以上,或
利 润 总 额 达 到
2500 万元以上的
风投创投机构,按
照其上一年度项目
退出时产生投资收
益 的 3% 、最 高
2000 万元给予管
理企业奖励。
4、团队奖励:对符
合条件的金融机构
总部、一级分支机
构、持牌专营机构
和专业子公司、风
投创投机构,上年
度利润总额500万
元以上的,每年给
予最高 2000 万元
的经营团队奖励。
盐田区
引荐奖励:每引荐
一家企业奖励 10
万元,每家基金每
年奖励不超过 50
万元
宝安区
落户奖励:股权投
资管理企业最高
1000万
264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七、财富管理
引进财富管理主体
*其他专业机构财富管理园区
罗湖区
#1、落户奖励:①
高端服务业企业,
按条件享受落户扶持。②新设立或新
迁入的符合条件的
财富管理协会最高
100 万 元 落 户 奖励。③新设立或新
迁入,具全国金融
市场推荐、评级、咨询、交易等服务资
质的绿色金融中介
组织和研究咨询机
构或全国金融市场
主体广泛认可的其
他服务机构,给予
一定落户奖励。 #2、租房扶持:对
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研究机构、高端
智库、财经媒体等
主体,事前经区金
融产业部门报分管
区领导审定备案,
给予连续三年每年
最高300平方米免
租金租房扶持。
(《深圳市罗湖区关
于高质量建设财富
管理集聚区的若干
措 施》2023.4.10
发布) #1、购房扶持:对
在辖区购置商业楼
宇打造财富管理集
聚园区、私募量化
交易园区等载体的
相关机构,按照购
房价格的一定比例
给予最高 1 亿元的
购房扶持,平均分
五年支付。(《深圳
市罗湖区关于高质
量建设财富管理集
聚区的若干措施》
2023.4.10发布) 2、运营奖励:持牌
金融机构发起、新
设立的风投创投园区,经认定给予运
营主体最高500万
元奖励。
深圳市
*在深圳注册设立
的全国性金融行业
协会,经市政府批准,可参照银行、证
券公司、保险公司
一级分支机构享受
一次性落户奖励、
租 房 补 贴 政 策 。
(《关于加快建设深
圳国际财富管理中
心的意见》深金监发〔2023〕1号)
支持条件成熟的区(新区)建设风投创
投园区、基金小镇、
创投小镇等创业投
资集聚示范区,制
定专项扶持政策,
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无具体
奖励细则)
福田区
1、落户奖励:新落
户的有行业影响力
的私募基金、财富
管理等行业研究企业(机构),依条件
给 予 一 般 不 超 过
300万元一次性落
户支持。 2、租房支持:在福
田区租赁自用办公
用房,按条件给予
不超过 3 年的租金
支持,一般不超过
1000 万 元/年 ,累
计 一 般 不 超 过
3000万元。/
南山区
*重点行业协会最高
50万元/家一次性开办
资助
(《南山区支持行业协
会发展扶持措施》深南
府规〔2022〕3号) /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1、落户奖励:①粤港
澳大湾区重大金融
合作平台与金融基
础设施,200万元一
次性落户奖励。②
支持深圳私募基金
业协会在前海创新
发展,支持在前海设
立深圳深证投资者
服务中心。③全国
性行业组织,200万元 一 次 性 落 户 奖励。对在前海合作
区设立服务窗口、办
事处等的全国性私
募行业协会,100万
元 一 次 性 落 户 奖励。对经中央驻深
金融管理部门、地方
金融管理部门批准
成立的或者作为主
管部门登记住所地
是前海合作区的金
融行业组织 ,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落
户奖励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金融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265
龙华区
研究机构为龙华
区开展金融研究,
优化金融软环境的,最高 100 万元
的一次性支持。 /
龙岗区//
坪山区//
光明区
金融行业组织:对
新注册成立并经区
金融主管部门审查
同意的金融行业组
织或研究机构,给
予最高100万元的
一次性落户奖励,
对落户后积极配合
区政府部门开展金
融相关活动或研究的,每年给予最高
100万元的运营经
费支持。
/
盐田区//
宝安区//
266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七、财富管理
引进财富管理主体专业团队打造行业发展生态
重点金融楼宇运营主体新财富获奖*活动扶持
罗湖区
运营奖励:对提供办
公用房定向吸引证
券营业部入驻并提
供租金优惠的重点
金融楼宇运营主体,
经签订产业合作协
议及相关认定程序,
根据其引进营业部
的数量、交易额、营
业收入、活动运营等
情况,给予楼宇运营
主体一定运营支持,
每 年 最 高 300 万元。
对获评上一年度新
财富最佳投资顾问
团队(个人)的辖区
金融机构,给予其获
奖团队(个人)最高
20万元奖励。 #引进具有重要影
响力的财富管理主
题相关会议或论坛,
高规格举办红岭金
融论坛,定期举办国
际高端财富管理论坛、财富管理峰会,
推动财富管理主题
沙龙活动常态化、品
牌化。对于承办活
动的行业协会、园区、科研单位等机构,原则上按照活动
实际投入的一定比
例给予扶持,最高
200万元;对于承办
活动的企业,按条件
按照活动实际投入
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 ,最 高 100 万元。(《深圳市罗湖区
关于高质量建设财
富管理集聚区的若
干措施》2023.4.10
发布)
深圳市//
1、金融科技活动:对
于在金融科技节期间
举办的、经事前备案
和事后审计的论坛及
其他大型交流活动,
对承办方给予总计不
超过400万元的举办
经费支持。市人民政
府给予不超过300万
元的举办金融科技大
赛经费支持。深圳金
融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会,对承办方给予总
计不超过200万元的
举办经费支持。 2、每季度定期举办深
港金融合作创新交流
活动,按照每场最高
不超过 20 万元的标
准给予费用补助。鼓
励我市金融机构、金
融 行 业 协 会 等 与 香港、澳门同业联合举
办行业论坛、专题培
训等各种形式人才交
流活动,每场最高不
超过 10 万元的标准
给予费用补助。
福田区
1、认定支持:利用社
会产业空间打造金融
专业园区(楼宇),对
达到认定标准的,依
条件给予 30 万元一
次性认定支持。 *2、运营奖励:灵活根
据专业楼宇的招商情况、服务质量、基建投入、单位面积综合效益
等指标考核运营机构
并给予运营机构运营
支持,每年一般不超过
500万元;(《深圳市福
田区楼宇经济和产业
空间资源协同管理办法》(2023版))/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行业协会、
研究机构、社会组织
等开展具有行业影
响力的专题(研究)
活动,以及投融资对
接等提升金融服务
实体经济效能的专
题活动,经福田区金
融工作局事前备案,
依条件给予年度一
般不超过 100 万元
支持。
南山区//
*全国性峰会、论坛
等最高一次性100
万元奖励,经批准
举办的具有重大行
业影响力的活动,
最高 1000 万元奖励。(《南山区促进
风投创投产业发展
专项扶持措施》深
南 府 规〔2022〕3号)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金融会议和论坛,对
活动承办方按照活
动实际费用支出的
30%给予支持,最
高支持100万元。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金融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267
龙华区//
主办方或承办方
最高 500 万元(国
际性、全国性金融
峰会最高 500 万,
金融企业、协会、
社会组织等在龙
华区举办冠名龙
华的人才培训、高
端研讨会、峰会、
国际交流会等金
融行业专项活动
最高 50 万,金融
招商和推介活动
最高100万)
龙岗区//
组织金融行业专
项活动的金融企业、协会、社会组织,最高50万元。
坪山区///
光明区//
对金融机构、风投
创投机构、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等在
光明区内举办具备
品牌影响力的科技
金融论坛、峰会等
活动,经区金融主
管部门备案的,按
照不超过实际发生
费用的 50%、最高
50 万元给予资助,
单个机构每年申请
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盐田区///
宝安区///
268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八、深港及外商合作
引进深港跨境金融主体
深港跨境金融专营机构或专业子公司香港持牌金融机构新设的专业服务机构、代表处
罗湖区
持牌金融机构总部发起、经市级以上金融监
管部门批准新设立的
深港跨境金融专营机
构或金融机构专业子
公司,参照金融机构总
部一级分支机构标准
给予落户、办公租房扶持。*1、对香港持牌金融机构(经香港证券及期货
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
金融管理局批准设立)
发起成立的专业服务机构,依法依规提供财富
管理咨询、法务、信息技
术等服务,按其工商注
册完成后一个完整自然
年度的区财政贡献的
40%享受落户奖励。 *2、对香港持牌金融机构(经香港证券及期货
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
金融管理局批准设立)
在罗湖新设立或新迁入
代表处,依法依规提供
产品宣传、业务咨询、售
后协调等服务,给予代
表 处 30 万 元 落 户 奖励。(《深圳市罗湖区支
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
干措施工作指引》)
深圳市//
福田区//
南山区//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1、落户奖励:对商业银
行深圳市级分行、外国
及港澳台银行分行给予1000万元奖励; 2、筹备扶持:港澳及外
资机构新设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银行、金融
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理财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
货公司、保险公司、金
融控股公司、外国及港
澳台银行分行,给予一
次性 100 万元筹备扶持。其他持牌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 50 万
元筹备扶持。 3、交易支持:辖区港资
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
最高1500万元/年/家/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金融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269
龙华区//
龙岗区//
坪山区//
光明区//
盐田区//
宝安区//
270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八、深港及外商合作
外资奖励
外资金融机构
外商
投资
股权
投资
管理
企业(QF
LP)、外
商独
资私
募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机构(W
FO
EP
FM)及
其设
立的
相关
基金
罗湖区
*落户奖励:对境外主
体发起设立、经市级以
上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持
牌金融机构及相关主体,除参照本指引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一)款
给予落户奖励外,落户
红岭新兴金融产业带
或罗湖深港深度融合
发展区,经区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
组认定,额外给予 100
万元开办费或搬迁费
扶持。(《深圳市罗湖区
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
展 若 干 措 施 工 作 指引》) 1、试点奖励:自获批开
展试点业务次年起的四
年内,每年给予一定奖励 ,累 计 最 高 100 万元;对用同一个主体开
展上述试点的,扶持标
准给予一定上浮,累计
最高200万元。 *2、现代金融领军人才
奖励:对2022年1月1
日起在罗湖注册且持续
经营1年(含)以上不满2 年的金融机构,区综
合贡献5000万元(含)
以上最高可获4个奖励
推荐名额(1 个 80 万元,1 个 50 万元,2 个
20 万元)。(《罗湖区现
代金融领军人才奖励项
目 申 请 指 引 》
2023.4.27发布)
深圳市/
扩大外商投资股
权 投 资 企 业(QFLP)试点,深
化合格境内投资
者 境 外 投 资(QDIE)试点,适
度提高投资额度,
提升境外投资便
利化。推进外商
独资私募证券投
资 机 构(WFOEPFM)
试点,引入国际知
名资产管理机构
集聚。(无具体奖
励细则)
福田区/
落户奖励:对新迁
入或新获得试点
资格的外商投资
股 权 投 资 企 业(QFLP)、外商独
资私募证券投资
机 构(WFOEPFM),依 条 件 给予 100 万元一次
性支持。此项目
资金可用于支持
企业高管及核心
团队。
南山区/
* 试 点 奖 励 :获(QFLP)试 点 、 (WFOEPFM)
试点的风投创投
机 构 ,最 高 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南山区促进风
投创投产业发展
专项扶持措施》深
南府规〔2022〕3号)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筹备扶持:港澳及外资机
构新设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理财
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资
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外国及港
澳台银行分行,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筹备扶持。
其他持牌金融机构,给予
一次性 50 万元筹备扶持。1、落户奖励:新获得试
点 资 格 的 QFLP、
WFOEPFM,100 万
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2、便利措施:允许港资 QFLP 管理企业灵
活调剂其在前海设立
的不同 QFLP 基金境
外募集规模,自主配置
内地投资项目;允许符
合 条 件 的 前 海 QDIE
管理企业在额度内灵
活 配 置 境 外 投 资 项目。优化准入门槛和
申请流程,拓宽投资范围,自机构提交完整合
格申请材料 10 个工作
日内完成联合会商。
(《支持前海深港风投
创投联动发展“ 十八条 ”措 施》深 前 海 规〔2022〕10号)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金融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271
龙华区
1、落户奖励:外资
银行等的专营机
构给予 800 万元
的一次性落户奖励;2、装修扶持:在龙
华区购买或租赁
自用产业或办公
用房,首次装修场
地 的 ,给 予 最 高
100 万 元 的 一 次
性装修扶持。
人才奖励:外商投
资股权投资企业
新落户一年内实
缴注册资本或实
际募集资金达1亿
元或等值外币以
上的,给予最高20
个高级管理人员
或业务骨干奖励
名额,按高级管理
人员或业务骨干
每年应税工资薪
金收入的 15%给
予奖励,每人每年
最高 100 万元,连
续奖励不超过三年。
龙岗区//
坪山区//
光明区//
盐田区//
宝安区//
272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八、
深
港
及
外
商
合
作
跨
境
业
务
*企
业
跨
境
金
融
服
务
罗湖区
#鼓励取得试点资
格的商业银行发展
“跨境理财通”试点
业务。在政策许可
范围内,探索扩大跨
境 理 财 通 试 点 范
围。进一步扩大本
外币一体化资金池
业务试点范围,支持
罗湖跨国公司开展
本外币一体化资金
池业务。鼓励涉外
企业开展跨境贷款
业务,支持企业借入
外债,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和扩大生产经
营。支持境内银行
联动境外主体,围绕
跨境电商、深港贸易
和口岸建设开展内
保外贷、外保内贷业
务。(《深圳市罗湖区
关于高质量建设财
富管理集聚区的若
干措施》2023.4.10
发布)
深圳市
/
福田区
/
南山区
/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1、跨境理财通业务奖
励:根据试点银行开
户数量 10 万-30 万
元一次性奖励。
2、跨境人民币业务奖
励:部署使用跨境创新
服务终端机(CISD)的
金融机构或企业,每家
给予3万元一次性补
贴。通过直连方式接
入跨境银行间支付清
算系统(CIPS系统)的
金融机构或企业,给予
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投资港企奖励:合
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
资 主 体 管 理 企 业
(QDIE)投资香港科
技企业,每个项目最
高50万元,每家管理
企业最高200万元。
4、香港上市融资:优
质基础设施项目以不
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形式在香港
上市及进行融资,对项
目所属权益人给予
100 万 元 一 次 性 扶
持。风投创投机构及
其在香港的全资子公
司,发起设立特殊目的
并购公司并获准在港
交所上市,给予机构
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5、双向投资便利化:
允许香港创投机构等
境外主体在前海开立
自由贸易账户(FT账
户),在“一线放开、二
线管住”的原则下,允
许境外资金自由进出
FT账户。支持前海的
科创企业通过 FT 账
户自主选择离、在岸汇
率办理资金结售汇。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金融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273
龙华区
1、落户奖励:外资
银行等的专营机
构给予 800 万元
的一次性落户奖
励;
2、装修扶持:在龙
华区购买或租赁
自用产业或办公
用房,首次装修场
地 的 ,给 予 最 高
100 万 元 的 一 次
性装修扶持。
龙岗区
/
坪山区
/
光明区
/
盐田区
/
宝安区
/
274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九、品牌
创新激励
十、品牌
贡献激励
罗湖区
红岭金融创新项目
奖励:区财政每年安
排最高 800 万元作
为红岭金融创新项
目激励资金,用于激
励金融机构创新高
质量发展,给予被认
定项目最高 100 万
元一次性扶持。
红岭金融贡献激励:
1、对上年度符合条
件的金融机构总部,
给 予 最 高 1000 万
元红岭金融贡献激
励。
2、对上年度符合条
件的持牌金融机构,
给予最高 300 万元
红岭金融贡献激励。
(奖励金额可拨付至
企业管理团队个人
账户)
深圳市
*深圳市金融创新
奖:共设置三个系列
奖项,包括推进奖、
贡献奖、特色奖。推
进奖设奖项3名,其
中,一等奖 1 名,奖
金 100 万元 ;二等
奖 2 名,奖金各 50
万元。特色奖设奖
项14名,其中,一等
奖 2 名,奖金各 80
万元;二等奖 4 名,
奖金各 50 万元;三
等奖 8 名 ,奖金各
30 万元。(《深圳市
金融创新奖评选办
法 》 深 金 监 规
〔2020〕1 号 ,有 效
期至 2023 年 12 月
25日)
*深圳市金融创新
奖:贡献奖设奖项
50名,其中,一等奖
5名,奖金各100万
元;二等奖10名,奖
金各 50 万元;三等
奖15名,奖金各30
万元;优秀奖20名,
奖 金 各 15 万 元 。
(《深圳市金融创新
奖评选办法》深金监
规〔2020〕1 号 ,有
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25日)
福田区
*1、“香蜜湖金融科
技 创 新 奖 ”最 高
1000 万 元/年 支
持。其中项目奖最
高 100 万元奖金,
特 色 项 目 奖 20 万
元,新锐企业奖 20
万元。(《香蜜湖金融
科技创新奖评选办
法 ( 修 订 ) 》
2021.12.2发布,有
效期3年)
*2、人才奖励:对获
得香蜜湖金融科技
创新奖的辖区企业,
单个项目支持80万
元(含)以上的,可认
定 1 名团队带头人
为Ⅰ类福田英才;单
个项目支持50万元
(含)以上的,可认定
1 名团队带头人为
Ⅱ类福田英才。(《深
圳市福田区英才荟
计 划 若 干 政 策 》
(2023版))
1、“香蜜湖杯”深圳
市金融业高质量发
展贡献奖
2、福田区金融机构
卓越贡献奖(无奖励
细则,《深圳市福田
区 金 融 工 作 局
2020 年 重 点 项 目
支出部门评价报告》
显示金融机构卓越
贡 献 奖 预 算 支 出
8900万元)
南山区
/
/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金融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275
龙华区
对获得“深圳市金
融创新奖”的金融
企业,按市奖励金
额 的 100% 给 予
配套奖励。
/
龙岗区
/
/
坪山区
/
1、金 融 贡 献 奖。
对获得区政府表
彰的服务于坪山
区企业的金融机
构 ,给 予 团 队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2、金 融 创 新 奖。
对获得深圳市金
融创新奖的坪山
区机构和个人,按
市 级 奖 励 金 额
50% ,给 予 最 高
50万元配套奖励。
光明区
/
/
盐田区
/
/
宝安区
宝安区金融创新
“双十佳”评选(无
奖励细则)
/
276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十一、
其他
经营
贡献
激励
十二、
人才
及
团队
奖励
*金
融
领
军
人
才
罗湖区
/
#落实金融领军人才
政策,对经认定的金
融领军人才给予最
高 80 万元奖励,并
在入户、社保、购房、
购车、医疗、子女就
学等方面按规定给
予便捷服务。(《深圳
市罗湖区关于高质
量建设财富管理集
聚区的若干措施》
2023.4.10发布)
深圳市
/
*1、领军人才提升计
划:每年遴选100名
有发展潜力的高端金
融人才,按照每年最
高5万元/人的标准给
予培养经费资助。
*2、骨干人才培养计
划:每年遴选 1000
名有发展后劲的骨
干金融人才培养对
象,按照每年最高1
万元/人的标准给予
培养经费资助。
*3、国际化人才:每
年选派 100 名高端
金融人才分批赴全
球金融中心城市调
研考察、学习培训、
挂职锻炼,按照每年
最高10万元/人的标
准给予费用资助。
(《深圳市支持金融
人才发展的实施办
法》深府规〔2020〕3
号,有效期5年)
福田区
1、高 质 量 发 展 支
持:对推动金融业高
质量发展的企业(机
构),依条件给予一
般不超过 800 万元
支持。
2、规范管理支持:对
规范开展金融业增
加值或固定资产投
资等统计工作的企
业(机构),依条件给
予年度一般不超过
30万元支持。
*在辖区经营两年以
上的法人企业或国
家金融监管部门核
发金融许可证的企
业(含深圳市级分支
机构,非法人),按照
综合效益的 0.2%,
给予企业主要负责
人/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技术团队负责人一
般不超过80万元的
经 营 管 理 人 才 支
持。(《深圳市福田区
英才荟计划若干政
策》(2023版))
南山区
1、纳统的高成长性
金融企业(含深圳市
级分支机构)最高
500 万元经营增长
支持;
2、金融企业(含深
圳市级分支机构)、
金融服务机构(企
业),最高 300 万元
综合贡献奖励;
/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在前海合作区为经
济发展做出贡献的
高成长性金融企业
(含深圳市级分支机
构),最高 500 万元
奖励。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金融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277
龙华区
1、对已在龙华区
纳统且上年度营业
收入不低于 2000
万元的金融企业
(股权投资企业除
外),每家机构每年
最高200万元
2、上一完整会计
年度营业收入(含
投资收益)达到 1
亿元以上且同比
增长 10%以上或
利润总额达到1亿
元以上的股权投
资企业,一次性奖
励 最 高 不 超 过
1000 万元。(与落
户奖励不同享)
3、增资奖励:经国
家金融监管部门批
准的金融机构、在
龙华区注册满2年
的地方金融监管部
门审批和监管的金
融组织,最高 500
万元增资奖励
在龙华区金融企
业全职工作一年
以上、获“深圳市
产业发展与创新
人才奖”的金融类
人才,按市奖励金
额给予 50%的配
套奖励。
龙岗区
/
/
坪山区
/
/
光明区
/
对科技金融领域
人才,符
合光明区人才(团
队)认定条件的予
以优先认定,在住
房、子女教育、医
疗等方面予以保
障,具体以光明区
人才政策执行为
准。
盐田区
/
/
宝安区
金融机构年度营
业收入增速 15%
以上的,给予成长
奖励最高 300 万
元。
/
278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十二、
人才
及
团队
奖励
*人
才
培
育
支
持
职
业
素
养
提
升
罗湖区
#1、建设经费支持:
对企事业单位新设
立的博士后工作站、
流动站、创新实践基
地,最高给予 50 万
元的建设经费支持。
#2、科研经费资助:
对出站后与罗湖区
企事业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博士后研究员,给予
一次性 5 万元的科
研经费资助。(《深圳
市罗湖区关于高质
量建设财富管理集
聚区的若干措施》
2023.4.10发布)
*1、鼓励金融从业人
员积极考取特许金
融分析师(CFA)、金
融 风 险 管 理 师
(FRM)、北美精算
师(ASA)、中国精算
师(FCAA)、注册金
融 科 技 管 理 师
(CFTM)、特许全球
金 融 科 技 师
(CGFT)、中国银行
业 金 融 科 技 师
(CFT)、深港澳金融
科技师、黄金投资分
析师等国内外执业
资格证书,对近3年
取得上述执业资格
证书且在辖区金融
系统全职工作满 2
年的,按每执业资格
证书给予 1 万元人
才成长补贴,每人最
高5万元。《( 罗湖区
现代金融专业人才
提升激励专项申请
指引》2023.4.27发
布)
深圳市
*1、机构奖励:对培
养深圳金融人才作
出突出贡献的机构,
经 评 定 最 高 给 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
励。(《深圳市支持金
融人才发展的实施
办 法 》 深 府 规
〔2020〕3 号 ,有 效
期5年)
2、建设经费支持:博
士后科研流动站、博
士后科研工作(分)
站单位资助标准为
100万元,市级博士
后创新基地资助标
准为 50 万元。(《深
圳市博士后资助资
金管理办法》深人社
规〔2018〕20 号,有
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24日)
1、培训支持:支持相
关机构开办“深港澳
金融科技师”专题培
训,对于经事前备案
和事后审计的项目,
按照经审计开办费用
的50%给予支持,每
个培训项目最高不超
过100万元,每年安
排不超过300万元。
2、专才计划提升:每
年安排不超过 200
万元完善“深港澳金
融科技师”专才计划,
对致力于完善更新项
目知识体系、编写更
新出版翻译课程与课
件、开发和完善培训
内容、完善升级配套
系统、宣传推广的机
构进行奖励补贴。开
办鹏城金融大讲堂,
每年为 10000 名青
年金融人才提供“微
课”、专题讲座、公开
课等线上、线下相结
合的培训资源。
福田区
建设经费支持:金融
科技企业(机构)申
请博士后科研工作
站、创新实践基地最
高100万元。
*1、金融科技师支
持:对取得深港澳金
融科技师专才计划
二级及以上资格证
书,并在辖区金融科
技相关企业(机构)
全职工作的,同一人
一般不超过支持 3
万元。
2、金融持证人才支
持:获得特许金融分
析 师(CFA)、金 融
风 险 管 理 师
(FRM)、北美精算
师(FSA)、英 国 精
算 师(FFA)、澳 洲
精算师(FIAA)、中
国精算师(FCAA)、
特 许 公 认 会 计 师
(ACCA)等资格证
书之一,且在辖区同
一家金融机构或金
融专业服务机构从
事相关专业工作连
续三年以上的,给予
3万元支持。
南山区
*人才补贴:对实习
结束后获得实训基
地录用的实训人才,
在该企业连续工作
满一年且办理引进
入户的,博士研究生
10万元一次性生活
补贴。(《南山区人才
工作发展扶持措施》
深南府规〔2022〕3
号)
*辖区金融从业人员
取得相应执业证书
的,给予一次性2万
元奖励。
(《南山区人才工作
发展扶持措施》深南
府规〔2022〕3号)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建设经费支持:在
前海合作区设立的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科研工作(分)站和
创新实践基地,按市
设站资助、在站生活
补助及出站科研资
助50%给予配套扶
持。(《《深圳前海深
港现代服务业合作
区支持人才发展专
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 》》深 前 海 规
〔2021〕3 号 ,有 效
期3年)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金融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279
龙华区
*建设经费支持:新
设立的博士后工作
站、流动站及其他
博士后招收培养平
台给予 50 万元设
站资助。新设立的
创新基地,给予30
万 元 设 站 资 助 。
(《深圳市龙华区重
点企业(机构)优秀
青年人才集聚工程
实施办法》深龙华
人规〔2021〕3 号,
有效期5年)
/
龙岗区
*建设经费支持:
对辖区内博士后
载体(博士后工作
站(流动站)、博士
后创新实践基地)
每新引进1名在站
博士后,给予博士
后载体设站单位
一 次 性 5 万 元 资
助,每个单位年度
最 多 可 获 资 助
100 万元。(《深圳
市龙岗区人力资
源局关于开展龙
岗区博士后载体
资助申报的通知》
2023年5月22日
发布)
/
坪山区
/
/
光明区
*建设经费支持:
对落户光明科学
城的博士后站点,
参照市资助额度
追加 50%比例的
配套资助。(《关于
开展 2022 年度博
士 后 工 作 站(基
地)配套资助受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2023 年 2 月 1 日
发布)
对 2020 年 1 月 1
日后取得特许金
融分析师(CFA)、
金融风险管理师
(FRM)、北美精算
师(ASA)、中国精
算师(FCAA)、英
国特许注册会计
师(ACCA)执 业
资格证书,并在光
明区金融企业全
职工作满2年的金
融专业人才,每个
执业资格证书给
予2万元一次性奖
励,每人奖励累计
不超过10万元。
盐田区
/
/
宝安区
/
/
280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十二、
人才及
团队
奖励
职业素养提升其他
罗湖区
#2、金融人才研修
支持:联合专业机构
或高等财经院校,每
年举办金融人才研
修班,给予财富管理
机构一定免费参训
名额。(《深圳市罗湖
区关于高质量建设
财富管理集聚区的
若 干 措 施 》
2023.4.10发布) *人才居留:为来罗
湖区创新创业的国
际人才提供最长30
天免费公寓居住服务。(《罗湖区国际人
才驿站居住服务申
请指引》2023.4.27
发布)
深圳市
3、资 格 奖 励 :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后
通过“深港澳金融科
技师”二级考试、取得“深港澳金融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
在本市金融机构、金
融科技类企业全职
工作合计满 2 年的,
每人给予 1 万元人
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补贴,每年安排不超过 300 万元。2017年1月1日后取得特
许 金 融 分 析 师(CFA)、金融风险管
理 师(FRM)、北 美
精算师(ASA)、中国
精算师(FCAA)、英
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执 业 资 格
证书且在我市金融
系统全职工作满 2
年的,每个执业资格
证书给予 1 万元奖
励补贴,每人最高不
超过5万元。 *1、引才奖励:对引
才育才成效突出的
金融行业协会,经评
定最高给予 50 万元
一次性奖励。 2、实习补贴:我市金
融机构设立大学生实
习基地,对连续实习6
周以上的,按照本科生 2000 元/人、硕士
研究生 3000 元/人、
博士研究生5000元/
人的标准,给予一次
性实习补贴。 3、评 优 奖 励 :举 行“鹏城十大杰出金融
人物”评选活动,获
评的金融人才,当年
可申报我市产业发
展 与 创 新 人 才 奖。
(《深圳市支持金融
人才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府规〔2020〕3号,有效期5年)
福田区
(《深圳市福田区英
才 荟 计 划 若 干 政策》(2023版)) 3、培训支持:支持
金 融 高 端 人 才 培训,对符合条件的
培训项目,按照每
人每年一般不超过
10万元的标准给予
金融企业(机构)人
才培养经费支持,
同一企业每年最多
支持2人。
为金融领域实习生
提供最长 2 个月免
费住宿。
南山区/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经营团队扶持:按照
金融控股公司及其
实际控制的前海合
作区金融机构上年
度合计利润总额的1.2%(按规定不征
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或利润为负的除外)
给予金融控股公司
经营团队奖励,员工
最高 150 万元/人,
金融控股公司最高
3000万元/家。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金融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281
龙华区/
龙岗区/
坪山区/
光明区/
盐田区/
宝安区/
282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十三、
招
商、
引
荐
十四、
监
管
事
项
#引
荐
奖
励
迁
离
限
制
罗湖区
*1、在新引进总部、
金融、商贸流通业及
高端服务业等符合
罗湖区认定标准的
重点企业中,起到关
键作用的企业、机
构、自然人、专业园
区(楼宇业主除外),
经被引进企业书面
确认,且在行业主管
部门备案,按条件可
给予最高500万元/
家的项目引进奖励。
*2、对被认定为罗湖
区招商合伙人的企业
或机构,在年度评选
中被评为优秀合伙人
的,最高给予一次性
100万元奖励。(《深
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 招 商 引 资 )》
2022.7.11发布)
/
深圳市
/
金融企业总部、金融
企业设立的各类专
业子公司、商业银行
专营机构申请金融
总部项目用地及本
措施规定的奖励、补
贴、补助的,应承诺
自获取奖励、补贴、
补助起15年内不迁
离深圳。
福田区
1、对经区政府认可
的 招 商 合 作 机 构
(个人),按条件给
予招商合作机构支
持,年度一般不超
过50万元。
2、为福田区有效引
进目标企业(机构)
的机构或个人,按
条 件 给 予 引 进 支
持,单个项目一般
不超过 100 万元,
年 度 一 般 不 超 过
500万元。
/
南山区
/
/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
取得一次性落户奖
励的机构应书面承
诺自获得金融业专
项资金之日起,十年
内在前海合作区实
际从事经营活动、缴
纳税收不迁离前海
合作区。取得其他
奖励的机构应书面
承诺自获得金融业
专项资金之日起,三
年内在前海合作区
实际从事经营活动、
缴纳税收不迁离前
海合作区。取得前
海深港国际金融城
入驻扶持的机构应
书面承诺自获得金
融业专项资金之日
起,三年内在前海合
作区实际从事经营
活动不迁离前海深
港国际金融城。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金融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备注:1、深橘色覆盖框格为罗湖区具备绝对优势的政策条款,浅黄色覆盖框格为罗湖区具备部分优势的政策条款。字体标2、除主参考政策外的其他政策条款内容以”“* 标识。
283
龙华区
*对经区主管部门
认定的企业服务
站,为重点招引企
业落户提供全流程
服务的,每年择优
评选不超过 10 个
优质企业服务站,
给予其所在园区运
营主体 10 万元的
一次性奖励。(《深
圳市龙华区关于招
大商招优商招好商
的若干措施》深龙
华 府 规〔2021〕9
号,有效期3年)
获得奖励的金融
企业须五年内不
迁离龙华区,获国
家金融监管部门
批准的金融机构
落户奖励、股权投
资企业落户奖励、
购置办公用房支
持的金融企业,须
十年内不迁离龙
华区。
龙岗区
*引进金融机构设
立总部法人,奖励
引荐人 20 万元 ;
引进金融机构总
部一级分支机构,
奖励引荐人 10 万
元;引进落户后两
个自然年度内任
一年所创收入法
增加值 5000 万元
以上的金融共享
服务及外包企业,
奖励引荐人 10 万
元
(《深圳市龙岗区
经济与科技发展
专项资金支持招
商引资工作实施
细 则》深 龙 工 信
〔2020〕14 号,有
效期5年)
/
坪山区
/
/
光明区
/
/
盐田区
/
/
宝安区
/
/
标红部分为同类政策中奖励力度最大,标蓝部分为较罗湖区新增的扶持政策。“/”表示暂未查到对应政策。
284
扶持措施
类别
主要
参照
政策
一、
引
进
培
育
高
端
服
务
业
企
业
(一)
引
进
重
点
企
业
罗湖区
《深圳市罗湖区支持高
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
干措施》(2023.4.28 发
布)
1、榜单企业落户扶持:
对上一年度新迁入或新
设 立 的 入 选 相 关 国 家
级、省级行业榜单的高
端服务业企业及其子公
司,经区行业主管部门
审核认定,可按条件享
受落户扶持,连续扶持
三年,累计不超过 1 亿
元。
2、优质企业落户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高端
服务业企业,按条件享
受落户扶持,累计不超
过1亿元。
深圳市
《深圳市关于加快推动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若
干措施》(深商务服贸字
〔2021〕47 号,有效期 5
年)、《深圳市推进新时
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
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
府 办 规〔2023〕4 号)、
《加快我市注册会计师
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
发展行动计划(2023-
2025 年)》(深 财 会
〔2023〕71号)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
入奖励:
①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
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
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
500 强企业(下同)中的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迁入
本市的,经报市政府审
定,分别给予800万元、
500万元落户奖励。
②《财富》杂志发布的世
界500强企业,中国500
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
强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
机构在本市新设立的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
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
经报市政府审定,分别给
予 500 万元、300 万元、
200万元落户奖励。
③人力资源服务业务营
业收入占比 50%以上、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10
亿元以上的人力资源服
务机构迁入本市,符合
相关条件的,给予 50 万
元落户奖励。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
务业合作区专业服务业
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
办 法 》( 深 前 海 规
〔2022〕5 号)、《深圳市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
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前
海深港国际法务区高端
法律服务业集聚的实施
办法(试行)》(深前海规
(2022)7号)、《关于支持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
作区涉税服务业创新发
展十八条措施》(深前海
规〔2023〕4 号)、《支持
前海深港会计、资产评
估行业联动发展的若干
措 施(征 求 意 见 稿)》
(2023.9.14- 10.14 公
示)
1、对新设立或新迁入满
一 年 的 专 业 服 务 业 机
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
不低于200 万元且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一
次性给予落户支持 12
万元:
(1)由取得香港税务师
或澳门核数师、会计师
资格的港澳永久性居民
发起设立的税务师事务
所;
(2)由取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
中国税务师、中国造价
工程师职业资格的港澳
永久性居民担任合伙人
的会计师事务所;
(3)由获得前海管理局备
案的香港工程建设领域
专业人士发起设立的工
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
2、充分发挥行业商协会
对专业服务业发展的促
进作用。对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的专业服务业机
构,可一次性给予落户
支持30万元:
(1)外国合法成立的专
业服务业国际组织、行
业商协会在前海合作区
新设立的代表机构;
福田区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高
端 服 务 业 发 展 若 干 措
施》(2023.6.6 发 布)、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法
律 服 务 业 发 展 若 干 措
施》(深福司规〔2023〕1
号)
落户支持:新落户且符
合福田区产业发展规划
导向的企业(机构),依
条件给予落户支持、办
公用房、场地装修、人才
安置、落户直通车等,合
计一般不超过 1 亿元支
持。
罗湖区与其他(新)区高端服务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表
285
南山区
《南山区促进重点服
务业发展专项扶持措
施 》( 深 南 府 规
〔2022〕3号)
落户扶持:
1、对新引进企业,依
规模和贡献等条件,
给予最高1亿元的一
次性落户奖励。
2、对符合条件的新引
进企业,依规模和贡
献等条件,给予企业
核心人才一次性安置
补贴,每家企业最高
600万元。
坪山区
《深圳市坪山区服务
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
持措施》(深坪府办规
〔2023〕3号)
1.对新设立或新迁入
的软件和信息服务
业、科学研究与技术
服务业企业,落户当
年或第一个会计年度
的营业收入 3000 万
元以上,且纳入坪山
区“规上”企业库的,
按营业收入的 1%,
给予最高300万元一
次性奖励。
2.对新设立或新迁入
的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居民服务、修理和
其他服务业企业,落
户当年或第一个会计
年 度 的 营 业 收 入
3000万元以上,且纳
入坪山区“规上”企业
库的,按营业收入的
1% ,给 予 最 高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龙华区
《深圳市龙华区促进
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
展若干措施》(深龙华
府规〔2021〕4 号,有
效期 3 年)、《龙华区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入驻管理办法》(深龙
华人规〔2021〕1 号,
有效期5年)
*1、引进专业服务机
构:上年度营业收入
1000万元以上,且营
业收入实现正增长的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
事务所、审计师事务
所、税务师事务所、管
理咨询公司等专业服
务机构,专业服务类
收入占其当年营业收
入总额 60%以上的,
新引进龙华区的,按
上年度营业收入的
5%给予一次性奖励,
最 高 不 超 过 500 万
元。
*2、引进优质企业服
务平台:新引进的优
质商协会、行业组织
等优质服务平台,经
审定,给予一次性50
万元的奖励。(《深圳
市龙华区关于招大商
招优商招好商的若干
措 施》深 龙 华 府 规
〔2021〕9 号,有效期
3年)
龙岗区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
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关于支持商贸
和服务业发展实施细
则》(深 龙 工 信 规
〔2022〕7 号)、《深圳
市龙岗区人力资源专
项资金扶持人力资源
服务业发展实施细
则 》( 深 龙 人 规
〔2022〕5号)
*重点引进产业项目
一次性落户奖励、租
金扶持、装修扶持合
计支持金额不超过该
项目申报支持年度形
成的龙岗区地方综合
贡献的 80%,且最高
不超过 1 亿元。(《深
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
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
则》深龙工信[2020]
14号,有效期5年)
大鹏新区
《深圳市大鹏新区关
于加快商贸服务业发
展的若干措施》(深鹏
办规〔2022〕3号)
1、律师事务所:新设
立或新迁入新区的国
家级优秀律师事务所
(含分所)、省级优秀
律师事务所(含分所)
及其他律师事务所
(含分所),实际经营
满 1 年以上,分别给
予30 万元、20 万元、
10万元一次性支持。
2、会计师事务所:在
新区新设立或新迁入
的会计师事务所,实
际经营满 1 年以上,
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
支持。
286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一
、引进培育高端服务业企业
(一)引进重点企业
罗湖区 深圳市 ④国内外知名猎头机构迁
入本市符合相关条件的,
经报市政府审定,最高给予 500 万 元 落 户 奖 励。
上述机构在本市新设立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
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最
高给予 200 万元落户奖励。*2、积极引进具有自主核
心技术的基础软件和工业
软件企业总部、研发机构,
行业龙头企业,国家重要
开源组织以及质量标准、
投融资、产权交易、测评认证、人才培训、法务咨询等
专业服务机构。对新引进
落地且符合条件的,分类
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
5000 万 元 落 户 奖 励 。
(《深圳市推动软件产业高
质 量 发 展 的 若 干 措 施》
2022.10.24发布) 3、大力引进国际国内知
名会计师事务所总所、资
产评估机构总部落户我市,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级
分阶段给予最高 5000 万
元落户奖励。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2)依照香港法例注册为
社会组织的专业服务业行
业商协会,或依照澳门法
律登记为非牟利专业社团
的专业服务业行业商协会
在前海合作区新设立的代
表机构。 3、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专业服务业机构,可给予
100万元一次性落户支持: (1)最近两个年度连续达
到年营业收入 3000 万元
以上、利润总额 800 万元
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税
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服
务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会
展服务机构、工业设计服
务机构、创意设计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知
识产权服务机构; (2)最近两个年度连续达
到年营业收入 8000 万元
以 上 、利 润 总 额 不 低 于
2000 万元的其他专业服
务业机构。 4、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专业服务业机构,可给予
200万元一次性落户支持: (1)最近两个年度连续达
到年营业收入 6000 万元
以上、利润总额1500万元
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税
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服
务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会
展服务机构、工业设计服
务机构、创意设计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知
识产权服务机构; (2)最近两个年度连续达到
年营业收入1.5亿元以上、
利润总额不低于 4000 万
元的其他专业服务业机构。 5、对新设立或新迁入满一
年的专业服务业机构,上
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200 万元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给予一次性落户支持10万元:经相关行业主
管部门许可设立的会计师
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
产评估服务机构。 6、省级、市级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协会落户前海,或港澳及国际会计、资
产评估行业协会在前海设
立机构的,给予一次性落
户奖励30万元。
福田区 罗湖区与其他(新)区高端服务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表
287
南山区 坪山区3、对全国、广东省优秀
律师事务所将注册地
迁至坪山区的,分别给予 300 万元、50 万元
一次性奖励;在坪山区
新设立分支机构,执业
律师人数在10人以上的 ,分 别 给 予 100 万元、30 万元一次性奖励。4、对全国、广东省百强
会计师事务所将注册
地迁至坪山区的,分别
给予 300 万元、50 万
元一次性奖励;在坪山
区新设立分支机构的,
分 别 给 予 100 万 元、
30万元一次性奖励。 5. 对在坪山区新设立
以海事海商、知识产权、跨境投资、涉外法
律服务为主要业务,且
获得省级以上行业主
管部门、法学会、行业
协会授予的行业综合
性荣誉的知名律师事
务所或其分支机构,经
区司法局备案,分别给予 100 万元、30 万元
一次性奖励;对取得专
利代理、商标代理、破
产管理人等相应资质
的坪山区律师事务所,
经区司法局备案,给予
30万一次性奖励。 6. 对 2021 年 1 月 1 日
后新迁入或新设立的
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区
注册且持续经营 1 年(含)以上,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上的,给予
10万元一次性奖励。
龙华区 龙岗区 大鹏新区*3、榜 单 企 业 落 户 扶持:对上年度由中国企
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
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
国服务业500强(商业
银行专营机构除外)”
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
国民营500强”的总部
企业,在辖区设立华南
区及以上区域总部或
功能总部,或将总部迁
入辖区的境内主板上
市企业,落户后纳入大
鹏新区统计核算的年
度产值(营收)规模达
10 亿元以上的或形成
年度地方财力2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落户奖励。*4、对新引进并在大鹏
新区纳统的规模以上
服务业企业等“四上”
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深圳市大鹏新区
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
资的若干措施(试行)》
深鹏办规〔2022〕6号)
288
扶持措施
类别
一、
引
进
培
育
高
端
服
务
业
企
业
(二)
办
公
空
间
扶
持
罗湖区
1、购房扶持:在罗湖区首
次购置自用办公用房并申
请扶持的高端服务业企
业,根据条件按照购房价
格的一定比例可享受最高
1亿元的购房扶持,平均分
五年支付。
2、租房扶持:
①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在罗湖区新租赁合同期三
年以上自用办公用房并申
请扶持的高端服务业企
业,租赁合同期内每年按
照上一年度实际租金的一
定比例按条件给予扶持,
年度最高500万元。
*②创新型产业用房租金
价格原则上为评估价的
30-70%。(《罗湖区创新
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罗
府办规〔2022〕2号)
深圳市
*开展优质产业空间供给
试点,以“总成本+微利”
方式供应高品质、定制化
产业空间。(《深圳市人民
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
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深府
〔2022〕31号)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1、购房扶持:在前海合作
区新落户且首次购置办公
用房自用的机构,按以下
标准予以购置扶持:
(1)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
总部企业可按 3000 元/平
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最
高不超过3000万元,扶持
资金分3年平均发放。
(2)未经认定为前海总部
企业的其他重点机构可按
1500 元/平方米的标准给
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500
万元,扶持资金分 3 年平
均发放。
*2、租房扶持:在前海合作
区新落户租赁符合本办法
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办公楼
宇内的办公用房自用,面
积不少于 150 平方米,且
在租赁期限内未转租、分
租或改变功能的机构,按
下列情形予以租金扶持:
(1)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
总部企业,每年按照60元/
平方米•月给予租金扶
持,连续扶持 3 个年度,每
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
(二)项中产业类型的其他
机构,按照2021年入驻的
机构 60 元/平方米•月,
2022年入驻的机构40元/
平方米•月,2023年入驻
的机构20元/平方米•月,
连续扶持 3 个年度,每年
最 高 不 超 过 500 万 元。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
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
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深
前海规〔2021〕5 号,有效
期3年)
*3、从事专业服务业等前
海合作区鼓励发展的产业
类型的营利性机构(房地
产开发企业除外),申请配
租产业扶持用房的租金价
格为参考价格或者评估价
的 70%。(《深圳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扶
持用房管理办法(试行)》深
前海规〔2022〕3号)
福田区
租房扶持:
1、政府产业用房支持。对
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
可申请租用福田区政府产
业用房,按规定给予相应
的租金优惠,最低可按市
场评估价的 50%予以租
赁。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服
务机构,最低可按市场评
估价的30%予以租赁。
2、社会物业租金支持。对
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租
赁福田区社会物业作为自
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
配套用房),一般不超过按
企业(机构)上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实际支付
租金投入的 30%(法律机
构一般不超过实际租金金
额的50%),给予一般不超
过 300 万元的租金支持,
支持不超过三年。
罗湖区与其他(新)区高端服务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表
(接上表)
289
南山区
*1、购房扶持:对符合条
件的新引进企业在南山
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
(不含南山区政策性产
业用房)的,按1500元/
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最
高 2000 万元的一次性
补贴。
*2、租房扶持:对符合条
件的新引进企业在南山
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
(不含南山区政策性产
业用房)的,按上年度实
际支付租金的30%,给
予最高 600 万元的一
次性补贴。
*3、装修扶持:对符合条
件的新引进企业在南山
区装修自用办公用房
的,按500元/平方米的
标准,给予最高 600 万
元的一次性补贴。
(《南山区促进招商引资
专项扶持措施》深南府
规〔2022〕3号)
坪山区
租房扶持:
①对符合条件的软件和
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
与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企业,在坪
山区租赁物业作为自用
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
金且不超过 60 元/平方
米/月的标准,给予一年
租金资助,单个企业最
高资助100万元。
②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
所、广东省优秀律师事
务所、全国百强会计师
事务所、广东省百强会
计师事务所将注册地迁
入坪山区或在坪山区新
设立分支机构,且租赁
坪山区物业作为自用办
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
套用房)的,按落户当年
或落户后第一个会计年
度实际租金的50%,且
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
的标准,给予最高 200
万元一次性资助。
③对拥有执业人数 15
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或
注册会计师5人以上的
会计师事务所,租赁坪
山区物业作为自用办公
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
用房)的,按落户当年或
落户后第一个会计年度
实际租金的30%,且不
超过30元/平方米/月的
标准,给予最高50万元
一次性资助。
④对 2019 年 1 月 1 日
后设立的调解机构、仲
裁机构,经区司法局备
案,按上年度实际租金
的 30%,且不超过 30
元/平方米/月的标准 ,
给予一年租金资助,单
个机构最高资助 30 万
元。
龙华区
1、对纳统的规模以上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
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
产评估公司、管理咨询
公司、建筑设计公司、知
识产权服务公司,给予
以下扶持:
①上述企业在区内购买
自 用 办 公 用 房 的 ,按
3000 元/平 方 米 的 标
准,一次性给予最高不
超过200万元的资助。
②上述企业在区内租赁
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
租金支持。对租赁工业
园的,按实际租赁面积
的50%,给予每月每平
方米10元的资助,单个
企业每年资助面积最高
10000 平方米,累计最
多可享受 36 个月的资
助;对租赁商业办公楼
宇的,按实际租赁面积
的50%,给予每月每平
方米40元的资助,单个
企业每年资助面积最高
2000平方米,累计最多
可享受36个月的资助。
*2、租房扶持:在龙华区
租用产业用房的,按最
高每月每平方米40元,
给予每年最高150万元
的资助,连续资助不超
过三年。
*3、装修扶持:在龙华区
购买或租赁自用产业或
办公用房,首次装修场
地的,按最高每平方米
100 元的标准,给予最
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装
修扶持,扶持金额不得
超过装修实际发生费
用。(《深圳市龙华区关
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
的若干措施》深龙华府
规〔2021〕9 号,有效期
3年)
龙岗区
*1、租房扶持:在我区没
有购置产业用地或创新
型产业用房的重点引进
产业项目,且在我区按
市场价格租赁自用经营
性用房(不含附属和配
套),合同期在 3 年以上
的,租期满1年后,可申
请租金扶持。符合条件
的,租赁厂房按区域工
业生产用房租金参考价
的50%、租赁非厂房经
营性物业按区域工业生
产用房租金参考价标
准,一次性给予一年的
租金扶持,最高 500 万
元。
*2、装修扶持:在我区没
有购置产业用地或创新
型产业用房的重点引进
产业项目,在我区购买
或租赁自用经营性用房
(不含附属和配套),首
次装修场地的费用,按
装修费用每平方米500
元 的 标 准 ,给 予 最 高
500万元的一次性装修
扶持。补贴额不高于企
业实际发生额。(《深圳
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
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
资工作实施细则》深龙
工信[2020]14号,有效
期5年)
大鹏新区
1、购房支持:新设立或
新迁入新区的律师事务
所或分所,其购买自用
办公场所的,实际经营
满三年以上,按实际购
买费用 10%的标准给
予资金支持,最高20万
元;
2、租房支持:其租赁自
用办公场所且租赁合同
期限在三年以上的,租
期满一年后,给予前两
年的租金支持,第一年
按每月实际支付租金
50%的标准,第二年按
每 月 实 际 支 付 租 金
30%的标准,两年累计
最高20万元。
290
扶持措施
类别
一、
引
进
培
育
高
端
服
务
业
企
业
(三)
打
造
专
业
园
区
(楼
宇)
运
营
主
体
扶
持
入
驻
企
业
扶
持
罗湖区
1、认定扶持:承诺自认定
之日起一年内达到以下条
件的专业园区(楼宇),经
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
可申请认定为罗湖区高端
服务业专业园区(楼宇),
达到承诺条件后,园区(楼
宇)运营主体可获得30万
元一次性扶持:
(1)园区(楼宇)办公面积
1万平方米以上;
(2)由市场化主体开发和
运营,具有完整的发展规
划和产业特色,为高端服
务业机构提供租金优惠和
配套服务方案,并安排专
人对接区行业主管部门;
(3)入驻企业呈规模化发展
(满足下列标准之一):a.高
端服务业企业入驻面积占
总办公面积 50%以上,且
入驻企业经营达到一定规
模;b.高端服务业企业数量
达到6家以上,且入驻企业
经营达到一定规模。
2、运营扶持:对经认定的
高端服务业专业园区(楼
宇),在罗湖区经营两年以
上,园区(楼宇)运营主体
可按条件享受运营扶持,
年度最高200万元。
入园租房扶持:对上一年
度新迁入或新设立的高端
服务业企业,入驻罗湖区
高端服务业专业园区(楼
宇),可按条件享受租金扶
持,年度最高500万元,连
续扶持不超过三年。
深圳市
*1、开园补贴:人力资源服
务产业园获得国家级、省
级、市级等次的,分别按照
500 万元、300 万元、200
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开
园资助。市级、省级产业
园获得更高等次的,可按
新等次给予差额资助。
*2、运营补贴:人力资源服
务产业园获得国家级、省
级、市级等次的,每年分别
按 10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补贴期限为期 5 年。补贴
期限内,产业园等次发生变
化的,按新认定等次标准给
予补贴,补贴期满后获得高
一级等次的,不再给予补
贴。(《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
产业园建设扶持资金管理
办法》深人社规〔2019〕8
号,有效期5年)
3、对被认定为市级会计
(资产评估)产业园区(示
范楼宇)的,自被认定之日
起连续 3 年给予最高 200
万元年度补贴,用于园区
(示范楼宇)共用基础设施
建设以及入驻其中的会计
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
租金补贴等。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市
级财政资金建设的人力资
源服务产业园,可享受“两
免两减半”的场租优惠:自
核准进驻当月起,以12个
月为一个年度周期,第一、
二个年度周期的场租按
100%标准减免,第三、四
个年度周期的场租按50%
标准减免。入驻区级财政
资金建设产业园的人力资
源服务机构,可享受区级
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场租
优惠。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
法律服务机构入驻前海国际仲
裁大厦物业的租期不超过5年,
租金标准可按下列规定执行:
(1)广东优秀律师事务所总所
及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分所入
驻前海国际仲裁大厦物业租金
标准按上一年度入驻前海国际
仲裁大厦物业市场评估租金标
准的70%计算;
(2)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总
所及境外律师事务所驻深代表
机构入驻前海国际仲裁大厦物
业租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入驻前
海国际仲裁大厦物业市场评估
租金标准的50%计算;
(3)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中
外联营律师事务所、境外知名
律师事务所驻前海代表机构、
国际法律组织以及深港合作设
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入驻前海国
际仲裁大厦物业租金标准按上
一年度入驻前海国际仲裁大厦
物 业 市 场 评 估 租 金 标 准 的
30%计算;
(4)民办非企业等非营利性法
律服务机构入驻前海国际仲裁
大厦物业租金标准按上一年度
入驻前海国际仲裁大厦物业市
场评估租金标准的30%计算。
福田区
1、认定扶持:鼓励福
田区社会物业的运营
主体积极引进和集聚
高 端 服 务 企 业(机
构),打 造 专 业 楼 宇
(园区),营造良好的
集聚发展环境。对达
到认定标准的,给予
运营主体 30 万元一
次性认定支持;
2、运营扶持:认定后,
依条件予以一般不超
过 300 万 元 运 营 支
持。
对入驻的商业及高端
服务业企业(机构)依
条件给予每年一般不
超过 300 万元租金支
持。
罗湖区与其他(新)区高端服务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表
291
南山区
*创优评级奖励:为鼓励
产业园区提升运营质
量,优化总部企业服务,
对经备案、符合一定条
件的产业园区,根据入
驻企业经济贡献、入驻
企业满意度、园区配套
设施等指标,每年进行
星级评定和授牌,并对
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分档
给予资助,每个园区年
资助额最高 200 万元。
其中,获得省级及以上
相关园区称号,在原有
资助档次基础上适当提
高档次予以资助。(《南
山区促进总部企业发展
专项扶持措施》深南府
规〔2022〕3号)
鼓励拥有核心产品、成
长性好、竞争力强、全球
性或国内知名的人才服
务机构入驻区人力资源
服务产业园。对经核准
的入驻机构,在第一年
和第二年每年按实际支
付租金的 70%给予最
高 100 万元租金补贴,
在第三年、第四年和第
五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
金的 50%给予最高 70
万元租金补贴。
坪山区
对获得市级认定的专业
服务业楼宇(园区),给
予业主(或经业主认可
的合法代理方)30万元
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市
级专业服务专业楼宇
(园区)运营奖励的,按
市级奖励金额50%,给
予最高 50 万元配套奖
励。
/
龙华区
/
1、入园租房扶持:对入
驻且运营正常的人力资
源服务机构,可申请为
期5年的办公用房场租
补贴。经审核同意后,
给予第一、二年场租全
额补贴,第三、四、五年
场租50%补贴。
2、装修补贴:新入驻机
构自行装修办公场地
的 ,按 照 场 地 装 修 费
20%的标准给予一次
性补贴,最高补贴不超
过20万元。
3、公用设施支持:为园
区入驻机构提供会议培
训室、招聘大厅、员工食
堂等公共服务设施;在
工作日可申请免费使用
园区招聘大厅、培训室、
会议室。
龙岗区
1、开园扶持:在本实施
细则有效期内,对经区
政府批准,由社会资本
建设运营的人力资源服
务产业园,给予建设单
位一次性开园资助100
万元;
2、运营扶持:产业园运
营起 3 年内,每年给予
运营单位每年最高100
万元运营补贴。
对年营业收入500万元
(含)以上的人力资源服
务产业园入驻机构,按
照年营业收入每满5万
元,给予 1 平方米场地
当年房租补贴。申请年
度不满一年的,年营业
收入及房租补贴根据机
构实际在园时间按比例
换算。单个机构补贴面
积 不 超 过 3000 平 方
米,每年房租补贴不超
过200万元。
大鹏新区
/
/
292
扶持措施
类别
二、
推
动
高
端
服
务
业
重
点
领
域
转
型
升
级
(四)
鼓
励
扩
产
增
效
罗湖区
对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较好
的高端服务业企业,可按
条件给予扶持,年度最高
300万元。
深圳市
1、人力资源服务业务营业
收入占比50%以上的本市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
营业收入(去除代收代付
部分,下同)首次突破 2 亿
元、5亿元、10亿元、20亿
元、30 亿元的,分别给予
10 万元、30 万元、50 万
元、80万元、100万元的一
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层级
可按差额补足相应奖励。
*2、对首次纳入“四上”企
业库并于入库次年实现营
业收入、零售额正增长的
服务业企业及批发零售企
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
的每家企业给予 10 万元
奖励。(《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
体的实施意见》深商务规
〔2022〕10号)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1、培育支持专业服务业机
构做大做强:
(1)对在前海合作区设立
两年以上的专业服务业机
构可给予经营增长支持,
上一年度利润总额150万
元以上且上一年度利润总
额较前一年度增长 50 万
元以上的,支持金额为利
润总额增量部分的5%,每
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对上一年度首次纳入
深圳市规模以上企业统计
数据库的专业服务业机
构,可给予10万元的一次
性支持。
(3)前海会计师事务所、资
产评估机构上一年度首次
进入深圳市 10 强、20 强、
30 强的,分别给予质量提
升奖励 80 万元、50 万元、
30万元。
2、团队贡献支持:对注册
地、实际经营地、税收缴纳
地均在前海合作区前湾、
桂湾、妈湾片区且符合下
列情形的专业服务业机
构,给予每年最高2000万
元的团队贡献支持:
(1)上 一 年 度 利 润 总 额
500 万元以上 10 亿元以
下的,给予 10 万元以上
2000万元以下贡献扶持;
(2)上一年度利润总额 10
亿元以上的,给予2000万
元贡献扶持。
该资金由机构发放给核心
团队成员,个人每年最高
限额200万元。
福田区
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加
快推动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居民服务业平稳增长,
鼓励企业创新经营理念、
扩大经营,提升企业核心
竞争力,对符合条件的企
业全年累计给予一般不超
过200万元支持。
罗湖区与其他(新)区高端服务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表
(接上表)
293
南山区
1、支持专业服务业在
南山区特别是在前海集
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
南山专业服务业企业或
机构,上年度综合贡献
增长率超过10%的,按
照不超过其上年度综合
贡献增长额,给予单个
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
300万元奖励。
2、自 2024 年起,对上
年度快报营业收入达到
1亿元以上且达到一定
增速、年报增加值大于
零的营利性服务业企
业,按照不超过年报增
加值增量的 2%给予资
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
上限根据企业年报增加
值规模分档设定,最高
1亿元。
3、对 首 次 纳 入 区“ 四
上”统计库的规上专业
服务业重点行业单位,
入库后稳定完成次年全
年报表且实现营收正增
长的,给予 10 万元奖
励。
坪山区
1、对首次纳入坪山区
“规上”企业库的营利性
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
元一次性奖励;对入库
次年实现营业收入正增
长的,再给予10万元一
次性奖励。
2、对上年度营业收入
增长 20%以上的规上
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按
增长部分的 1%给予奖
励。其中,软件和信息
服务业、科学研究与技
术服务业企业最高奖励
100 万元,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企业、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
最高奖励50万元。
龙华区
营收奖励:
1、对首次纳入国家统
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的限额以上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企业,互联网和
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企业,居民
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
万元奖励。
2、对纳统的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企业,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居
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
首次达到 5 亿元、3 亿
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
一次性100万元、50万
元、20万元奖励。
龙岗区
1、龙岗区新纳入限额
以上商业(不含住宿业)
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统计数据库的企业,入
库次年实现销售额、零
售额或营业收入正增长
的,且企业之前未享受
过龙岗区规模以上工
业、限额以上商业或者
规模以上服务业入库扶
持奖励。给予不超过
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发展支持:从事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咨询与调
查、工程技术与设计服
务、质检技术服务业、技
术推广服务、供应链管
理服务等行业的规模以
上服务业企业。对上一
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达
20%以上的企业,按企
业营业收入增量的 1%
给予奖励,不超过 200
万元。
大鹏新区
1、对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纳统企业,上一年度
营业额在 1 亿元以上
的,每同比增加 2000
万元,给予奖励 10 万
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
50万元。
2、对居民服务业纳统
企业,上一年度年营业
额 在 3000 万 元 以 上
的,每同比增加 500 万
元,给予奖励5万元,单
个企业每年最高 50 万
元。
294
扶持措施
类别
二、推动高端服务业重点领域转型升级
(五)促进深港服务业合作
落户扶持专业人才提升激励
罗湖区
1、港资企业落户扶持:对
上一年度新迁入或新设立
的港资高端服务业企业,
可按条件享受最高200万
元一次性扶持。 2、联营律所落户扶持:对
上一年度在罗湖区新设立
的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
事务所,可享受50万元一
次性扶持。
鼓励会计、审计、税务、咨
询等领域专业人才考取香
港注册会计师资格(HKCPA)、香港证券及投资学
会从业员资格证书等执业
资格证书,按执业证书数
量给予人才成长补贴,每
人最高 5 万元。具体参照
区人才政策相关文件执行。
深圳市
加大前海国际人才港建设
力度,大力吸引港澳及全
球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进驻,增强粤港澳大湾区
和国际人力资源服务辐射
能力。(无具体奖励细则)在 CEPA 框架下,进一步
降低港澳专业服务领域准
入门槛,推动对港澳专业
人才实施职业资格目录清
单管理,持续探索扩大对
港澳职业资格认可范围。 (无具体奖励细则)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1、港资机构落户支持:对
新设立或新迁入满一年的
港资专业服务业机构,上
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200 万元的,可一次性给
予落户支持12万元。 2、联营律所落户扶持: ①截至申报公告发布之日止,近三年登上国际法律
评级机构钱伯斯(ChambersandPartners)《钱伯
斯 法 律 指 南》或《法 律
500》(TheLegal500)榜
单的境外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境外知名律师事务所)与境内的全国优秀律
师事务所在前海合作区合
作设立的粤港澳合伙联营
律师事务所、中外联营律
师事务所,可以申请一次性200万元的落户支持。 ②境外知名律师事务所与
境内律师事务所(非全国
优秀律师事务所)在前海
合作区合作设立的粤港澳
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中
外联营律师事务所,可以
申请一次性150万元的落
户支持。 3、联营税务师事务所扶持:港澳涉税专业人士与
内地税务师事务所合作设
立的深港(澳)联营税务师
事务所,上一年度营业收
入达到500万元、1000万
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
予机构深港合作奖励 30
万元、50 万元;其中与全国100强税务师事务所合
作设立的,按上述标准的1.2倍予以支持。
具有内地注册会计师、内
地资产评估师及国际注册
会计师(ACCA)、香港会
计师(HKICPA)、香港测
量师(HKIS)、英国皇家测
量师(RICS)资格的专业
人士,在前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全职工
作的,按 2000 元/月的标
准给予执业津贴,最长支持24个月,每家机构最多
支持30人。(《支持前海深
港会计、资产评估行业联
动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
意 见 稿 )》2023.9.14-
10.14公示)
福田区
1、装修支持:对新落户且
符合条件的涉外涉港澳法
律服务机构,依条件给予
一般不超过300万元装修
支持。 2、专业提升支持:对符合
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组织
或参加的国际并购、国际
投资、海事海商、国际知识
产权等重点领域涉外法律
培训项目,符合条件的每
个项目一般不超过 20 万
元支持。
/
罗湖区与其他(新)区高端服务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表
(接上表)
295
南山区
*对获得香港特区政府(含香港数码港、香港科
学园)、澳门特区政府创
新创业类扶持计划资助
或香港、澳门高校创业
资助,并落户南山的港
澳台青年创办企业,按
实际资助金额的 50%
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
资助50万元。(《南山区
人才工作发展扶持措施》深南府规〔2022〕3号) /
坪山区
联营律所设立支持:对
香港、澳门地区律师事
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
在坪山区设立联营律师
事务所并实际经营的,
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取得香港或澳门法律
执业资质的内地法律执
业者,在坪山区连续执业12个月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龙华区//
龙岗区//
大鹏新区//
296
扶持措施
类别
二、推动高端服务业重点领域转型升级
(五)促进深港服务业合作(六)
鼓励
产业
活动
单位转
法人*港澳专业人士聘用执业
罗湖区
港青就业和专业人才:
a. 在罗湖区全职工作满 1
年的香港青年,按每年本科 2 万元、硕士 3 万元、博士 5 万元的标准给予就业
补贴,最长累计发放 3 年(按年度申请);
b. 全职工作满 1 年且获得
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香港
专业人才,给予一次性 6
万元专业人才生活补贴。
(《罗湖区香港青年就业和
专业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指引》2023.4.28发布) 1、对上一年度由产业活动
单位成功转为法人单位的
企业,可按条件享受最高
1000万元一次性扶持。 2、对上一年度由会计、律
师行业驻深分所升级为区
域性总部的企业,可按条
件享受最高 1000 万元一
次性扶持。
深圳市
*聘用补贴:小微企业、社
会组织等招用毕业 2 年内
的港澳籍高校毕业生,与
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
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给予社会保险费
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深圳市进一步
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实
施 细 则 》深 人 社 规〔2023〕3号)/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1、在前海合作区落户并实
际运营的法律服务机构,
聘用港澳法律专业人士的,按照截止申报时每一
名被聘用并实际开展业务
的港澳法律专业人士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机构用
人支持;每家机构每年支
持不超过 100 万元,支持
期限不超过 3 年。聘用并
实际开展业务的港澳法律
专业人士达到 30 人以上
的用人机构,一次性叠加
支持20万元。 2、前海涉税服务机构聘用
港澳涉税专业人士且在前
海全职工作的,按 3 万元/人/年的标准给予机构用人
支持,每家机构每年不超过 100 万元,支持期限不
超过三年;对所聘用的港
澳涉税专业人士,按其在
前海涉税服务机构年度薪
金收入的10%给予执业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15万元,支持期限不超过三年。 3、港澳法律专业人士支持:
符合条件的港澳法律专业
人士按其在内地律师事务
所业务收入的30%给予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申请人获得此项
支持累计不超过2年。 4、执业奖励:近三年内获得
内地税务师资格,且在前海
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连续满
两年的专业人士,一次性给予3万元执业支持。 /
福田区
聘用支持:对符合条件的
律师事务所按其所聘用的
涉外涉港澳法律服务人才
在该律师事务所业务发展的 30%给予支持,每家每
年一般不超过 20 万元。
同一申请律师事务所获得
此 项 支 持 累 计 不 超 过 2年。一年内聘用并实际开
展业务的涉外涉港澳法律
服务人才达到 30 人以上
的法律服务机构,给予一
次性20万元支持。 /
罗湖区与其他(新)区高端服务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表
(接上表)
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