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半年度惠企政策汇编(滨江)

发布时间:2023-6-29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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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半年度惠企政策汇编(滨江)

浙江省政策篇237申报。(二)材料要求。申报人通过网络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签章扫描件。各单位按限额申报数择优组织推荐,请归口管理部门下载系统生成的项目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 2),盖章后扫描上传系统。在申报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三)形式审查。申报人应当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归口管理部门需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与选题的紧密关联性以及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凡申报材料与选题无关,出现偏题、离题等情况的,不予推荐。申请表中应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组成人员的具体信息。省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予以退回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请各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人在提交申请后及时关注用户端口提示信息。(四)申报时间。系统申报开放时间为 6 月 10 日。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0 日 17:30。归口管理单位审核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31 日 17:30 时。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省科技项目中心 刘晨晓;联系电话:85214237业务咨询:省科技厅法规处 王少新;联系电话:87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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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半年度惠企政策汇编(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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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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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二)材料要求。申报人通过网络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申请表、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签章扫描件。各单位

按限额申报数择优组织推荐,请归口管理部门下载系统生成

的项目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 2),盖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在申报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三)形式审查。申报人应当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归口管理部门需严格审查申报材料

的真实性和与选题的紧密关联性以及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凡

申报材料与选题无关,出现偏题、离题等情况的,不予推荐。

申请表中应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组成人员的具体信息。

省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

查,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予以退回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

重新提交。请各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人在提交申请后及时关

注用户端口提示信息。

(四)申报时间。系统申报开放时间为 6 月 10 日。申

报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0 日 17:30。归口管理单位审核

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31 日 17:30 时。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受理:省科技项目中心 刘晨晓;联系电话:

85214237

业务咨询:省科技厅法规处 王少新;联系电话:

8705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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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7 月 20 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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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第

二批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

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根据《浙江省知识

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省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以下简称“省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须在浙江省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连续生产经营 3 年以上,符合国家、省产业发展政策和

环保要求,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专利、注册商标或获

准合法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企业自主选定专利、商标或地理标志等单一或多类型知

识产权申报省示范企业,同时应当满足《管理办法》第八条

或第九条规定的相应条件。

(二)推荐要求

1.存在《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推

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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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符合《管理办法》相

关规定条件的,可优先推荐申报。

二、推荐名额分配、推荐程序和报送要求

(一)名额分配

推荐名额分配见推荐企业名额分配表(附件 1),每个

县(市、区)推荐名额至少 1 个,各设区市推荐名额中商标

或地理标志类企业不高于 30%。

(二)推荐程序要求

1.企业申报。企业可以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法人账号

登录“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网址:

https://zscqyjs.zjamr.zj.gov.cn/),按照《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要求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2.属地局审核。各县(市、区)局对推荐企业的申报条

件、申报材料等逐一进行审核,确保企业申报条件及相关材

料符合申报要求,提交材料不得存在涉密内容。

3.市局推荐。县(市、区)局、设区市局逐级对企业申

报材料进行初审,各市局拟定推荐名单公示后按程序正式行

文推荐。

4.省局确定。省局对各地推荐的申报企业进行材料初

审、评议和专家评审,按程序拟定名单公示后发文公布第二

批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

(三)推荐报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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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送材料。所有材料通过“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申报,

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纸件申报材料暂存企业备查。每个推荐

企业的申报材料包括: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表(盖

章 Word 文档,格式见附件 2)、证明材料等按《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要求顺序排列,涉及专利产品需提交国家专利密集

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网址:www.zlcp.org.cn)备案

管理后确认。

2.报送方式。各县(市、区)局推荐申报的企业,须经

所在市市局审核和公示后,由市局将相关材料统一汇总通过

“浙江省知识产权在线”按时一次性报送,不退不改。

3.报送时间。申报系统审核提交关闭时间为 6 月 30 日。

各地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以各市局通知为准。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沟通、指导和服务,

切实做好本辖区示范企业培育和推荐工作,把好申报主体资

格关、材料关、程序关和质量关,确保数据真实、材料完整,

并按时上报。

各地在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中有疑问及时与省局联系,企

业具体申报问题请按隶属关系直接咨询当地市场监管局、省

国资委。咨询方式见附件 3。 【申报时间 6 月 30 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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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

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和竞争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构建完善我省技术创新

中心体系,根据《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

(浙科发高〔2021〕64 号),决定开展 2023 年省重点企业

研究院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属于“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

高地领域。

(二)已建有省级企业研究院,有相应的组织架构、资

金投入、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

(三)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 2 亿元以上。

(四)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

低于 4%,或研究开发费用达到 5000 万元以上。

(五)专职研究开发人员 100 人以上,占企业当年职工

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的研究开发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职工总数的 60%。

(六)相对集中研发场地 2000 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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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科研设备原值总额 2000 万元以上。

(八)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不包括受让、受赠、并

购或独占许可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 5 件以上发明专利

(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

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

心自主知识产权。

(九)企业申请认定前三年度至申请之日内未发生重大

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

科研失信等行为。

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和软件类等

知识密集型企业,或成长潜力大,未来 2~3 年有可能爆发性

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探索实行创新平台容缺布局,企业销

售收入、研发场地面积及科研设备原值等条件可根据实际情

况适当放宽。

二、申报程序

(一)通过“科技企业成长在线”官网

(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申报,无需提

交纸质材料。申报企业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通过右上角“法

人登录”进入系统,点击首页中的“平台建设”,选择“重

点研究院”模块,点击下方的“点击申报”按钮,进行填报。

填报过程中保存的草稿,可从政务服务网的草稿记录中找

回,并继续填报。

若申请书被退回,可进入“科技企业成长在线”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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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平台建设”,选择“重点研究院”模块,点击“点击

申报”按钮进入进行修改提交。

如申报企业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注册成功后登

录申报系统。(注册和登录过程中遇有技术问题,可咨询

0571-85151402)

(二)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在网上做好申报材料

初审工作,统一查询出具申报企业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无严重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行

为的证明。

(三)申报材料需要填报的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场地面

积、科研设备原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占销

售收入总额比例情况等可截至 2023 年 5 月底,相关数据须

在专项审计报告中体现。其他申报数据截至 2022 年底。

三、申报要求

今年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采用限额推荐,各设区市推荐数

详见附件。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

企业申报。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及时组织相关审核工作,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材料初审并及时提交。推

荐名单纸质版报送至省科技厅(杭州市环城西路 33 号浙江

科技大楼 505 室),同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fanghong@zjinfo.gov.cn。

政策咨询:省信息院 方红,联系电话:0571-85009072

技术咨询:省计算所 沈涛,联系电话:0571-8515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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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7 月 20 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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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

省企业研究院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

布局建设省企业研究院,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构建和完善我省技术创新中心体系,根据《浙江省企业研究

院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43 号),决定开展

2023 年省企业研究院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重点方向

属于“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领

域。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已建有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的高新技术企

业。

(二)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 1 亿元以上;研究开

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4%,或研究开发费用达到

1200 万元以上。

(三)专职研究开发人员 50 人以上(软件类企业 100

人以上)且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具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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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研发机

构职工总数的 60%。

(四)研发场地 1000 平方米以上;科研设备原值总额

1000 万元以上。

(五)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不包括受让、受赠、并

购或独占许可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 2 件以上发明专利

(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

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

心自主知识产权。

(六)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度至申请之日期间未发生重

大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

法、科研失信等行为。

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软件类等知

识密集型企业,企业销售收入、研发场地面积及科研设备原

值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程序

(一)通过“科技企业成长在线”官网

(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申报,无需提

交纸质材料。申报企业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通过右上角“法

人登录”进入系统,点击首页中的“平台建设”,选择“企

业研究院”模块,点击下方的“点击申报”按钮,进行填报。

填报过程中保存的草稿,可从政务服务网的草稿记录中找

回,并继续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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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申请书被退回,可进入“科技企业成长在线”修改:

点击“平台建设”,选择“企业研究院”模块,点击“点击

申报”按钮进入进行修改提交。

如申报企业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注册成功后登

录申报系统。(注册和登录过程中遇有技术问题,可咨询

0571-85151402)

(二)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在网上做好申报材料

初审工作,统一查询出具申报企业无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

无严重的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

行为的证明。

四、申报时间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前完成申报材料

初审工作并及时提交。

政策咨询:省信息院 方红,联系电话:0571-85009072

技术咨询:省计算所 沈涛,联系电话:0571-85151402

【申报时间 7 月 25 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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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未

来产业的指导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能,经

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以“四个面向”为牵引,统筹教育、科技、人才

“三位一体”发展,强化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推动未来

技术多路径探索和交叉融合,前瞻谋划一批未来产业,勇当

科技和产业创新开路先锋、抢占未来发展战略制高点、构建

竞争新优势,为我省“两个先行”提供引领力量。

(二)发展目标。围绕三大科创高地建设,优先发展未

来网络等 9 个创新基础良好、成长较快的未来产业;培育发

展量子信息等 6 个力量尚在集聚、远期潜力巨大的未来产业。

到 2025 年,涌现一批有影响力的未来技术、创新应用、头

部企业和领军人才,形成有竞争力的未来产业体系。

――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构建“315”国家战略科

技力量体系,做优做强新型实验室体系和重大科技基础设

施,高质量打造未来产业研究中心,取得 100 项关键未来技

术突破,全面提升体系化创新力。

——未来产业竞争力持续提升。未来产业发展体系基本

形成,未来网络、元宇宙、空天信息、细胞与基因、前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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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等产业加速成长,打造 100 个重大应用场景和 100 个标

志性产品。

――创新主体活力竞相迸发。未来产业领域科技型企业

倍增提质,培育 30 家头部企业、200 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引育一批国际一流的未来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

团队。

――产业发展生态优化完善。我省市场主体牵头或参与

制定 100 项未来产业标准规范,“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发

展能级进一步提升,在创新要素流动、科技体制改革、合作

平台建设等领域形成一批重大改革成果,营造包容审慎的未

来产业发展环境。

到 2035 年,未来产业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量,形成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成果,打造 5 组未来产

业国际公共专利池,培育 5 家以上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未来产

业“链主”企业,构建 5 个以上规模超千亿元的未来产业集

群,成为全球未来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和优质企业集聚地。

二、发展方向

(一)优先发展 9 个快速成长的未来产业。

1.未来网络。加快智能计算理论技术和创新产品突破,

探索超高速光电太赫兹通信、高速全光通信、第六代移动通

信等前沿技术,推动窄带物联网增强系统与终端设备、新一

代网络通信芯片及系统集成等研发及产业化,构建多模态智

慧网络。

2.元宇宙。加强高性能计算芯片研发,突破人机交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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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孪生技术,推进区块链、交互终端、系统软件、原创内

容集成应用。

3.空天信息。深化低轨卫星互联网、高精度导航定位、

高分辨率遥感技术等研究,带动卫星火箭研发设计、空天装

备制造、信息终端生产、空天信息应用全产业链发展。

4.仿生机器人。开展仿生感知认知、生机电融合、人工

智能、视觉导航等技术研究突破与系统集成,强化商用场景

和个人、家庭应用场景探索。

5. 合成生物。加快发展定量合成、基因编辑、蛋白质设

计、细胞设计、高通量筛选等前沿技术,推动合成生物技术

在生物智造、生物育种等领域的颠覆性创新与工程化应用。

6. 未来医疗。重点发展细胞与基因治疗、干细胞、核医

疗、影像诊断、多组学数据分析、医学人工智能等先进诊疗

技术,人造组织与器官、数字药物等医用器械与装备。

氢能与储能。突破超高压或深冷氢能储运、高效催化剂、氢

燃料电池、电化学储能等前沿技术,发展高效制氢、储氢、

用氢产品,加快在智慧交通、绿色化工等领域应用,推动多

能互补。

8.前沿新材料。重点发展石墨烯、超导材料、生物可降

解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新一代 3D 打印材料等领域,加

快碳化硅、氮化镓等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和晶圆制造工艺发

展,以新一代材料形成新一代技术装备。

9.柔性电子。突破柔性电子材料、绿色照明、传感与传

感器件技术,支持柔性信息显示、柔性电子器件、柔性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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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穿戴设备等研究及产业化。

(二)探索发展 6 个潜力巨大的未来产业。围绕量子信

息、脑科学与类脑智能、深地深海、可控核聚变及核技术应

用、低成本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智能仿生与超材料等 6 个领

域的未来产业,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取得一批重大科

技成果,集聚产业发展创新能量。前瞻布局重点领域未来化

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气候变化、能源危机等挑战,

多方向、多路径开展不确定性未来技术预研。

三、重大平台

(一)着力构筑未来技术创新平台。加快推进国家重大

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三大科创高地重点领域自主谋划建

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源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基

础理论发现和原始创新。强化以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

室为龙头的新型实验室体系建设,加快打造 10 大省实验室。

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为主平台,联动推进科创走廊建设,

积极争创杭州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立健全技术(产业或

制造业)创新中心体系,建设面向未来产业的新型研发机构,培育一批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学院),加快技术创新和产

业孵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提升发展“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按照一个平

台聚焦 1—2 个未来产业的原则,以“万亩千亿”新产业平

台为主阵地,大力发展重量级未来产业,积极招引标杆企业

和重大项目,加快未来技术创新、未来场景培育、未来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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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打造未来产业发展引领高地。推动现有产业链向前沿

领域延伸,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建设创新服务支撑平台,

利用市场机制协调和整合科研、投资、技术转移,构建一批

未来实验室、未来工厂、未来社区等典型应用场景,打造一

批产业未来化基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三)争创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支持在科教资源优势

突出、产业基础雄厚的高新区、特色小镇等布局建设未来产

业先导区,加快构建“源头创新一成果转化一产品开发一场

景应用”未来产业培育链,积极争创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

加强高水平创新创业综合载体建设,通过“平台+赋能+开发

者”的组织方式,为未来技术研发、转化提供专业服务支持。

强化与山区 26 县在未来产业领域的产业链优势互补、核心

技术协同创新、应用市场开发合作,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应用

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四、重点举措

(一)加强科技创新攻关。开展面向未来的科学战略研

究,提升未来战略研究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决策支撑作

用,加大对战略性领域和方向的创新资源投入。深化前沿基

础理论研究和颠覆性技术攻关,开展重大需求和场景驱动的

技术创新,解决关键共性基础问题。支持创新主体申报国家

未来产业领域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一批

面向未来技术探索的省级研发攻关计划项目。完善未来产业

全球创新网络,实施未来技术国际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布局建设国际技术转移和创新合作中心。发挥长三角科技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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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作机制,探索构建跨区域未来产业协同发展体系,推动

共建长三角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二)推动成果加速转化。加大对技术理论体系基本成

熟、市场应用前景广阔的未来产业培育力度,推进产业化技

术路线收敛,加快应用场景孵化和新技术落地。实施未来技

术开源计划,构建有利于创新的国际化开源生态,提升未来

产业转移转化效率,加速形成早期应用产品。建设未来产业

新型孵化机构,完善“众创空间一孵化器一加速器一产业园”

未来技术孵化链条,提升成果展示与转化中心作用。实施未

来产业专利导航和标准引领计划,推动国际性标准化技术组

织落户我省,支持相关企事业单位主导和参与国际性未来产

业标准规范制定,建设知识产权联盟。(责任单位:省发展

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

(三)打造融合应用场景。面向未来生产生活方式,聚

焦未来城市、未来工厂、未来市场等领域,建设新技术新产

品中试基地和应用测试空间,提供集成创新和产业应用试验

条件。实施产业跨界融合工程,创造新的应用场景和消费需

求,加大未来技术跨学科跨领域拓展应用,打造若干未来技

术应用和未来产业融合场景。构建“早期验证一融合试验一

综合推广”的场景应用创新体系,以先行试验、融合应用助

力技术转化和产品开发。加大未来产业新产品、新应用、新

服务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推广应用力度,持续出台应

用推广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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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厅)

(四)强化企业梯队培育。深化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

鼓励现有行业头部企业布局未来产业前沿领域,加快引进高

成长性创新型企业,支持企业牵头科研院校搭建未来产业创

新联合体,培育一批未来产业“链主\"企业。鼓励未来产业

领域创新创业,强化商业模式创新和市场培育,积极引导未

来产业中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内领先的“小巨人”

企业。探索开展产业培育赛马制,利用市场竞争机制筛选重

点领域最具竞争力的技术、产品和企业予以支持。建立企业

精准挖掘机制,主动发掘和培育未来产业领域高技术、高成

长、高价值企业。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促进未来产业资

源要素流通,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责任单位:省经信

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五)完善人才引育体系。支持高校建立未来产业特色

学院,加大面向未来产业发展的学科创新和交叉融合力度,

完善学科设置、项目资助、人才培育的关联机制。深入实施

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

重点人才工程,引进建设具有前瞻战略思维的科技领军人才

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探索建设离岸联合创新中心。以产业需

求牵引产教融合,打造卓越工程师团队,实施“启明计划”

等引才工程,加强未来产业领域高层次制造人才引育。探索

设立面向未来产业发展的研究基金,鼓励科研人员自由探索

原创性、颠覆性成果。建立人才跟踪培养机制,长期稳定支

持一批在未来产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的

第2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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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才。(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六)营造良好发展生态。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国际

化营商环境建设,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强对“无人区”创新的制度性保护。强化重大科技攻关、

前沿技术创新等重点项目信贷保障,引导天使投资、风险投

资等社会资本投向未来产业相关领域。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

用,支持前瞻性未来技术研发、先导性重大产业化项目。开

展相关伦理、社会和经济等风险规制研究,按照鼓励创新的

原则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大公共数据、行业数据向未来产

业开放共享力度,提升数据要素对未来技术研发、应用场景

创新的支撑作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形成畅通、高效的

国际国内合作交流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

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

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大数据局、浙江银保监局)

(七)加强组织推进。强化顶层规划和协调推进,细化

制定重点发展领域的未来产业行动计划,推动技术突破、场

景应用和产业化部署,切实推进未来产业发展。加强工作指

引,整合有关部门、行业专家、智库单位等力量加强前瞻研

究,逐步完善与未来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支持政策、培育机制

和评估体系。建立鼓励创新的项目选题和评审机制,优化前

沿领域失败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健全与创新相适应的长周期

考核和监管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未来产业统计体系。加强

宣传,引导各方力量参与未来产业的培育发展。(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统计局)

第271页

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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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 年 2 月 10 日

第272页

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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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315\"

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

2027 年)的通知

浙政发〔2023〕6 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2023-2027 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3 年 2 月 12 日

第273页

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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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

方案(2023—2027 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

会部署,着力构建“315”(“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

料三大科创高地,云计算与未来网络等 15 大战略领域)科

技创新体系,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特制

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四

个面向”的战略方向,坚持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教育、科技和人才基础性、战略性

支撑,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省首位战略,以创新深化

为战略核心,以强化战略科技力量为引领,以全面提升科技

创新对高质量发展支撑力为关键,全力实施“315”科技创

新体系建设工程,打造三大科创高地升级版,加快形成世界

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战略支点,为奋力推进“两个先

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强劲动力。

(二)发展目标。到 2027 年,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高地

和创新策源地建设取得更大突破,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

强省建设取得更大进展,体系化创新能力和整体效能大幅提

升。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

过 3.4%,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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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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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

66%,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17 件以上,每万

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 185 人年以上。

――高能级科创平台体系加快完善。以杭州城西科创大

走廊为主平台的科创走廊体系辐射带动作用更加凸显,争取

建成国家实验室(基地)4 家(个)以上、全国重点实验室

16 家,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2 家以上,建设高水平省实验

室 10 家、省技术创新中心 15 家。浙江大学在创建中国特色

世界一流大学中走在前列,一批省属高校稳居全国前 100 位

并明显进位。

重大引领性硬核成果加快涌现。重点标志性产业链关键

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水平明显提升,在智能计算与人工智能、

结构生物学及关键生物技术等领域成为全球领跑者,在云计

算与未来网络、大数据与信息安全、智能控制与先进技术、

脑科学与脑机融合、组学与精准医学、生物育种和生态高效

农业、精细化工与复合材料、“双碳”与环保技术等领域达

到国际先进水平,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100 项左右。

——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加快形成。加快打

造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战略支点,集聚全球顶尖

人才 200 名左右,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青年

科技人才各 2000 名左右。科技基础设施投资累计超 1000 亿

元,技术交易总额累计超 1 万亿元,各类科技创新基金规模

超 1 万亿元。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大科创平台提能造峰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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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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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造新型实验室体系。推动新型实验室提能升级,分

梯次建设实验室。支持之江实验室建设成为国家实验室的重

要支撑和新型举国体制的实践样板,支持西湖实验室、浙大

余杭脑机交叉研究院等创建国家实验室(基地),打造国家

实验室基地群。强化绩效导向,高水平建设省实验室,对年

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五星的,延续给予每年 1 亿元省财政资金

补助。根据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建立省实验室优化调整

机制,引导企业牵头或参与省实验室建设。积极争创全国重

点实验室,加快推进省重点实验室体系化重组和系统化提

升。(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之

江实验室、浙江大学,有关市、县〔市、区〕政府。列第一

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建设高水平大学。大力实施高等院校“双一流 196 工

程”,支持浙江大学建设世界一流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

型大学,支持西湖大学建设世界一流的新型研究型大学,在

全省建成一批教育、科技、产业高效协同的高水平大学,推

动更多省属高校跻身国内一流、世界一流。重点加强“登峰

学科”建设,完善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体系。加强基础科学

研究,实施基础研究行动方案,推进高校院所开展有组织的

科研,加强数理力学、量子信息、脑科学等领域基础研究和

应用基础研究,布局建设一批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学科

研究中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

办〕、省科技厅)

3.打造产业驱动、需求导向的技术创新中心体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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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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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智能工厂操作系统技术创新中心等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

心。支持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深入参与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

中心建设。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支持科技领

军企业、高校院所牵头组建省技术创新中心、省产业创新中

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建成省级以上产业创新平台 50

个以上,每年新建省重点企业研究院 30 家、省级以上企业

技术中心 100 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40 家左右。(责任单

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和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推进

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网

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5 年总投资超 1000 亿

元。支持乌镇之光超算中心创建国家超算中心。做强做精高

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在行业细分领域单点突破、具备国

际领先水平的新型科研组织,加大对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研

究所等新型研发机构的支持力度,到 2027 年,高质量建设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120 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

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有关市、县〔市、区〕

政府)(二)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行动。

1.集中力量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迭代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倒逼、引领、替代、转化“四张清单”,开展原创性、引领

性科技攻关,实施重大科技项目 2000 个以上,力争制造业

项目占比达到 80%以上。带动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入超 1000 亿

元,取得硬核科技成果 500 项以上。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

出的重大成果,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请认定首台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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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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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2.创新科技攻关机制。建立市场导向的科研项目立项机

制,坚持“战略规划+专项行动+年度榜单”和“重大专项+

重大专题+重大项目”,深化揭榜挂帅、赛马制、军令状等

攻关机制。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金融机构协

同攻关,深化完善长三角区域联合攻关机制,打造\"产学研

贯通、上下游一体”的科创全链条。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和科

技“小巨人”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 50 家,对创新联合

体实施的能形成标志性成果的重大科技项目,省市县联动可

给予最高 3000 万元财政经费补助。深度对接国家产业基础

再造工程,组织实施产业基础再造项目,增强产业链关键环

节备份能力,着力提升 10 大标志性产业链韧性和抗风险水

平。(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三)实施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行动。

1. 培育科技领军企业。推动科技型企业扩面提质,实

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升级版和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

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到 2027 年,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超 5

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 13 万家、科技领军企业达到 120

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 500 家左右。深入实施“雄鹰

行动”,培育世界一流企业 15 家左右,加快培育高市值制

造业企业,制造业上市企业达到 840 家以上。大力培育制造

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力争每年新增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20 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00

家以上。(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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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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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重塑。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

深度融合,持续打造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 3.0 版和“浙江

拍”品牌,每年技术交易总额超 2000 亿元。谋划设立省科

创基金,支持重大科技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化。实施重大场景

应用工程,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每年新增首台

套装备 200 项、首批次新材料 25 项、首版次软件 70 项。深

化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评

价改革综合试点,建立科技成果五元价值评价机制,构建

研、用、奖一体的科技奖励体系。(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

保厅、省市场监管局)

3. 持续提升产业竞争力。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

“一号发展工程”,抢占智能视频处理、高性能专用芯片、

智能系统与超级计算等领域关键技术制高点。实施新一轮制

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提升“415X”先进

制造业集群能级,加快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大力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力争每年高新技

术产业投资增速快于面上投资增速、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

到 15%左右。聚焦工业“五基”(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

材料、基础工艺及装备、工业基础软件、产业技术基础),

实施 200 个以上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600 个左右产业链关

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深化标志性产业链“链长+链主”企

业协同机制。(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

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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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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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战略人才力量集聚提质行动。

1. 引育高端创新人才。深入实施“鲲鹏行动”等重点

人才计划,引育更多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战略科学家,打造一

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 100

个以上。办好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建立青年科学家长期滚

动支持机制,培育一流的基础研究人才和青年科学家队伍。

瞄准重大战略需求,加快培养高水平复合型人才,面向创新

型国家和制造业强国引进 1000 名海外工程师,引进各类科

技人才 1 万名。布局 10 个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责

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省人力社保厅、省科协,有关设区市政府)

2.打造卓越工程师队伍。深入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工

程,谋划实施“实验工程师”队伍建设行动,推进特色产业

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和

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到 2027 年,力争全省技能人才总

量达到 1500 万人左右,其中高技能人才数量超过 550 万人。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教

育厅、省人力社保厅)

3.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建好用

好“浙里人才之家”等重大应用,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

合改革试点。深化科技人才多元评价和激励机制改革,在新

型研发机构开展科研系列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推动赋予

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扩大

至全省,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在人才类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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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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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责任单位:省委组织

部〔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

力社保厅)

(五)实施全域创新能级跨越提升行动。

2.打造科创走廊体系。坚持一廊引领、区域联动,支持

杭州依托城西科创大走廊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推动宁

波甬江、温州环大罗山、嘉兴 G60、绍兴、浙中、台州湾等

建设各具特色的科创走廊。(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

改革委、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提升中心城市创新能级。

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支持建设人才集聚平台,进入

国家创新型城市前列。支持湖州、嘉兴、绍兴、金华等国家

创新型城市提能升级,支持衢州智造智慧新城、舟山海洋科

技创新中心、丽水浙西南科创中心建设。加快打造具有世界

影响力的创新型城市群,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区域科技创

新中心。加快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

进湖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强化亩均税

收、亩均研发投入“双亩均”,推动杭州、宁波国家高新区

进入全国前 10 位,力争实现国家高新区设区市全覆盖、省

级高新区工业大县全覆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

改革委、省经信厅,有关市、县

〔市、区〕政府)

3.提升工业大县科创能力。支持工业大县建设产业科创

平台,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和研发机构建设力度。增强碳达峰

碳中和科技支撑,支持工业大县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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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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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降碳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推动新昌等国家创新型县(市)

建设县域科技创新样板,国家创新型县(市)数量继续保持

全国前列。(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

厅、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市、县〔市、区〕政府)

4.科技赋能山区 26 县高质量发展。建立“一县一策”

精准支持机制,深入实施山区 26 县高质量发展科技专项,

推进“科创飞地+产业飞地”建设。实施科普惠民等 5 大赋

能行动,开展“千博助千企”行动,实现博士创新站山区 26

县全覆盖。实施科技惠农富民行动,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

每年省市县联动派遣科技特派员 5000 人次以上。开展山区

26 县科技特派团试点,给予每个试点县每年 500 万元左右的

经费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

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科协,有关市、县

〔市、区〕政府)

(六)实施开放创新生态深化打造行动。

1.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

加快推进深时数字地球等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支

持发起设立国际科技组织。加快布局建设国际科技合作载

体,加大高端外资研发机构引进支持力度。加强与其他省市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的发展联动,深化长三角

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推进科技资源共建共享。(责任单位:

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协)

2.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保护体系。深入实施知识产权

保护全链条集成改革。建设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平台,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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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绿色通道,建成专利导航服务

基地 15 个,培育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50 个。加快建设重点产

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做大做强国

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进一步拓宽专利快

速预审产业范围,提高知识产权“快保护”能力。(责任单

位:省市场监管局)

3. 培育创新文化。大力弘扬包容竞争、宽容失败、崇

尚科学、敢为人先的创新文化,深入打造“十联动”创新生

态。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推动科技创新重大成果、先进经验、

典型案例向公众宣传普及。完善科技激励机制,激发全社会

创新创业活力。强化科技伦理治理和科研诚信建设,塑造科

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和保障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

尚创新、尊重人才、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弘扬科学家精神。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科协)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在省委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的

统筹协调下,以超常规力度一体推进教育强省、科技强省、

人才强省建设,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省市县联动的管理机

制。加强教育、科技、人才等政策协同,集中财力支持高校

学科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引育等重点工作,强化项目、基

地、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推动创新链、产业

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二)强化财税政策保障。加大科技多元化投入,建立

省市县三级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十四五”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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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全省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 15%以上,着力提升科技投入

效能。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

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

惠、技术转让税收优惠等普惠政策。完善提高省属企业研发

费用视同利润的比例、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等政策,鼓励有条

件的市县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3%以上且研发费用年

增长 20%以上的企业,按上年度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财

政奖励。

(三)强化科技金融支持。完善科技创新基金体系,吸

引长期资本投入科技创新,优化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

“浙科贷+创新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创新公司债、

人才创业险等支持工具增量扩面。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专

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试点区域经认证企

业不受净资产规模限制,直接享受便利化外债额度。建立科

技成果“先用后转”(先免费使用、后付费转化)机制,支

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先用后转”保险,鼓励地方运用

创新券给予保费兑付补偿,补偿额可不低于企业实际投保费

用的 80%。

(四)强化用地用能保障。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高于 5%的企业,优先安排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

支持固定资产投资在3亿元以上且软投入不低于5%的重大科

技创新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对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

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采用奖励和预支相结合的方式给予用

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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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考核评价。围绕 15 大战略领域制定具体工

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滚动实施、迭代完善,健全高

效协同、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强全过程跟踪指导。加强

对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的考核评价,

深化督查激励机制,完善以“科技创新鼎”为抓手的争先创

优机制,促进市县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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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415X”

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

年)的通知

浙政发〔2023〕4 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

(2023-2027 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任务分工由省经信厅另行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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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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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3 年 1 月 17 日浙江省

“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

(2023—2027 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

基地的指导意见》精神,高水平建设“415X”先进制造业集

群,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制造强省,制定本行动

方案。

―、总体要求

(一)主要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

化国际化为主攻方向,以“腾笼换鸟、凤凰涅槃”为主要抓

手,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重塑制造业政策体系,统筹

推进空间腾换、招大做强、企业优强、品质提升、数字赋能、

创新强工六大行动,加快构建以“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为

主体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为“两

个先行”夯实物质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 2025 年,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

设取得重大进展,由 4 个世界级先进产业群、15 个“浙江制

造”省级特色产业集群(以下简称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和一

批高成长性“新星”产业群等构成的“415X”先进制造业集

群体系基本形成,全要素生产率显著提升,“浙江制造”高

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国际化水平持续领跑全国,制造业增加值

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稳定在 1/3 左右,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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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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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率达到 35 万元/人以上,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 40 万

元、亩均增加值达到 195 万元,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占

营业收入比重达到 3.4%,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

加值比重达到 1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

比重达到 6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17 件。

到 2027 年,“浙江制造”在全球价值链创新链产业链的位

势明显提升,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球比重稳步提升,“415X”

先进制造业集群规上企业营业收入突破 12 万亿元,超 1000

亿元的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达到 20 个左右,世界一流

企业达到 15 家左右。到 2035 年,基本建成全球先进制造业

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空间腾换行动,优化制造业发展空间。

1.整治低效工业用地。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聚焦批

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问题,大力推进低效工业用

地连片整治和盘活利用,完成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开发 20 万

亩以上。加快开发区(园区)有机更新和扩容利用,推动工

业设备上楼,经批准实施的项目,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

提下,容积率宜高则高,一般不低于 1.5,有条件的项目可

试点探索 2.0 以上容积率。

建设高能级产业平台。推动“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企业和

新增项目向省级新区、开发区(园区)等产业平台集聚。加

快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 2.0,升级打造制造业特色小

镇,科学设置化工园区,力争实现国家级高新区设区市全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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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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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省级高新区工业强县全覆盖,累计建设“万亩千亿”新

产业平台 40 个左右,培育四星级以上小微企业园 100 个以

上。

3.推动产业协同布局。围绕全省制造业“双核一带一廊”

整体布局,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重点,推动各

县(市、区)争创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打造

20 个左右千亿级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开展制造业高质

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县结对创建,推动工业大县与山区

26 县深化产业合作,到 2027 年,山区 26 县规上工业增加值

突破 2500 亿元。

(二)实施招大做强行动,夯实制造业发展根基。

4. 谋划招引重大项目。办好中国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

“投资浙里”系列投资促进活动,引导优势企业加强省内布

局,每年招引落地总投资 10 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重大项目 100

个以上,总投资 1 亿美元以上的外资制造业重大项目 20 个

以上。推动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外资项目清单

和商务部重点外资项目清单,确保列入项目清单中制造业项

目占比达到 2/3 以上。强化央地对接,累计落地央企战略合

作项目 100 个以上。

5.实施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加快企业设备更新改

造,每年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5000 个以上、新增应用工

业机器人 15000 台以上。大力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

省级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 300 个,建成省级绿色低碳工厂

500 家、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 50 个。支持工业绿色微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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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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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实现新建工

业厂房屋顶安装光伏全覆盖,推动全省光伏发电装机达到

3900 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达到 43%以上。

6. 加快重大项目落地建设。聚焦制造业重大项目审批、

要素保障等问题,健全省制造业重大项目调度机制,推动重

大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多产出,每年竣工投产 10 亿元以

上制造业重大项目 100 个以上,制造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

比例达到 20%。

7.营造最优营商环境。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

号改革工程”,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优化投资和建

设项目审批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迭代“浙里

办”营商专区,推动涉企高频事项“一件事”集成化办理、

线上线下“一网通办”和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优化投资和建

设项目审批服务,全面推广“有效投资 e 本账”重大应用。

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无感监测”闭环机制,打造服务管理融

合的数字营商环境。迭代升级应用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

码),探索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模式。

(三)实施企业优强行动,提升制造业效率效益。

8.打造世界一流企业。深入实施“雄鹰行动”,培育世

界一流企业 15 家左右、营业收入超 100 亿元企业 100 家以

上。深入实施“凤凰行动”,加快培育高市值制造业企业,

制造业上市企业达到 840 家以上,力争总市值达到 8 万亿元。

实施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工程,提升企业精益管理水

平,实现规上制造业企业管理对标评价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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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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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放大\"专精特新”企业队伍优势。实施优质中小企业

梯度培育工程,培育一批产业集群“配套专家”企业,力争

每年新增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20 家、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 100 家以上。深化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新增

科技型中小企业 3.6 万家和高新技术企业 1.8 万家。

10.深化“链长+链主+专精特新”协同。构建链群协同

机制,动态培育“链主”企业 50 家、“链主”伙伴企业 500

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 200 个。加强重点产业链跟踪

研究,每年组织开展 100 场交流对接服务活动,迭代升级“产

业一链通”重大应用,实现 15 条标志性产业链上线全覆盖。

强化供应链安全评估、断链断供风险摸排和供应链备份对

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每年实施产业链强

链补链项目 500 个。

11.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开展服务型制造,引领带动

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供应链管理等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

模式发展,每年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60 家(个)

以上。实施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每年新增省级工

业设计中心 50 家以上。深入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

融合发展试点,培育融合发展企业(平台)100 家(个)以

上。

12.推动企业国际化发展。深化民营跨国公司“丝路领

航”新三年行动计划,鼓励企业开展跨国投资并购,设立研

发中心、区域总部等。按国家有关规定,高水平举办博览会、

高端论坛等活动。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壮大

第291页

浙江省政策篇

277

龙头企业引领、中小网商共同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群体。支

持企业优化供应链布局,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的全球供应链

体系,在全球建设海外仓 1000 个以上。

(四)实施品质提升行动,打响“浙江制造”品牌。

13.提高制造业质量水平。争创中国质量奖,力争实现

制造业领域中国质量奖零的突破。深入开展新一轮质量提升

行动,滚动实施制造业百个特色产业质量提升项目。实施重

点产品质量阶梯攀升工程,推动重点消费品、重要工业品、

重大技术装备质量迈向高端。推进“千争创万导入”活动,

每年引导 2000 家规上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持续推

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百千万”提升行动,建设质

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 100 个。

强化“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持续深化“浙江制造”品牌培

育试点县建设,建立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培育提升机制,探

索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在产业集群中的应用和保护,打造竞

争力强、美誉度高的区域品牌。实施浙江精品培育行动,每

年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企业 300 家、“浙江出口名

牌”50 个、“浙江制造精品”200 个。建立工业品牌培育管

理体系,开展品牌诊断、品牌故事大赛、品牌创新成果发布

等活动。

15.加快企业标准创新发展。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

培育制度,建设企业标准总师队伍,组建一批标准创新联合

体,布局一批标准化技术组织。深化“标准化+”行动,实

施数字经济标准提升项目、重点产业对标达标项目,开展标

第292页

浙江省政策篇

278

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推动企业牵头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

准 50 项以上,牵头制修订国家标准 500 项以上,制修订“浙

江制造”标准 4500 项以上,引入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技术组

织 5 家以上。

1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平台,

前瞻布局一批核心专利、基础专利、标准必要专利。加快建

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

范区,建成专利导航服务基地 15 个,培育产业知识产权联

盟 50 个。做大做强全省 13 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

速维权中心,进一步拓宽专利快速预审产业范围,提高知识

产权“快保护”能力。

(五)实施数字赋能行动,引领制造业变革重塑。

17.加快细分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应用。支持特色产

业集群参与细分行业“产业大脑”建设,鼓励细分行业“产

业大脑”优先服务产业集群内企业数字化改造。加快产业数

据价值化,推广应用“产业大脑”能力中心,强化中小企业

数字化改造能力支撑,每年新上线运行 10 个细分行业“产

业大脑”。

18.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深化产业集群(区域)新智

造试点,梯次培育“数字化车间一智能工厂一未来工厂”,

建设未来工厂 120 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200 家

(个)以上。推进数字工厂培育建设,每年认定数字工厂标

杆企业 10 家左右,培育优质数字服务商 1000 家,加快实现

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推进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

第293页

浙江省政策篇

279

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打造 30 个数字化改造县域样本。

19.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基础性平台、行业级和

区域级平台、企业紧密互补合作,形成 1 个国际领先的基础

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 30 个以上国内领先的行业级工业互联

网平台,实现 100 亿元以上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覆盖。

(六)实施创新强工行动,增强制造业发展动能。

20.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面向“415X”先进制造业

集群,省市县联动实施“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

力争制造业项目占比达到 80%以上,每年形成 80 项制造业硬

核科技成果。推动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牵头

组建创新联合体,实现 15 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全覆盖。

21.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关

键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技

术和产品开发,加强重点产品和工艺推广应用,每年实施制

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 60 个。实施首台套提

升工程,每年新增首台套装备 200 项、首批次新材料 25 项、

首版次软件 70 项。

22.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

发展,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

全过程集群创新生态链,加快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加速科研

成果落地,力争每年新增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 15 家以

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10 个以上、省级众创空间

50 家以上,打造网上技术市场 3.0 版和“浙江拍”品牌,技

术交易额突破 2100 亿元。

第294页

浙江省政策篇

280

23.建设重大创新载体。打造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为

引领的创新策源地。加强以国家实验室为龙头的新型实验室

体系建设。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

中心和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建成省级以上产业创新平台 50

个以上,每年新建省重点企业研究院 30 家、省级以上企业

技术中心 100 家。

三、政策措施

(一)重塑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省级层面构建

“4+2”财政支持体系,各地政府统筹集成各类制造业财政

支持政策,集中财力支持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先进

制造业转型升级、优质企业竞争力提升、集群服务体系构建

及人才引育、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2027 年底前,各地在符

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

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盘活工业用

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产业园区

配套设施完善等。

(二)强化基金引导。迭代产业基金 3.0 版,设立新一

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现代消费与健康、绿色石化与新材

料等 4 支产业集群专项基金和 1 支“专精特新”母基金,每

支基金规模不低于 100 亿元,分期设立。省级产业基金按照

基金规模 30%的比例出资,优化使用方式,发挥政府产业基

金引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

设。

(三)创新金融服务。完善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加

第295页

浙江省政策篇

281

大技术改造贷款、并购贷款投放,扩大制造业信用贷款、中

长期贷款规模,保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平稳快速增长势头。

支持制造业企业股改上市、发债融资和并购重组等,提高制

造业直接融资比重。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费

用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制

造业的支持。

(四)加强用地保障。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

加快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全省每年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中

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 30%,确保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

协同区所在地的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工业用地整治、低

效用地再开发等腾出的土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重点用于

省制造业重大项目。充分发挥省制造业重大项目调度机制作

用,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

符合条件的特别重大和引领性产业项目可提前预支用地奖

励指标。到 2027 年,延续省级每年安排 3000 亩建设用地计

划指标用于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考核激

励的政策,并全部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重大项目。

(五)加强用能保障。优先保障“415X”先进制造业集

群重点企业的电、气、水、排污权等要素供应。“415X”先

进制造业集群重大项目能耗指标纳入设区市盘子进行统筹

平衡,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省制造业重大项目国家能耗单

列。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 0.52 吨标准煤/万元的新上

项目,在项目所在地确保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前提下,

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对超过 0.52 吨标准煤/万元的制造

第296页

浙江省政策篇

282

业重大项目或产业链关键环节强链补链项目等按照标准进

行审查。对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规下企业存量用能空

间,经第三方机构确权后,可用于平衡当年制造业重大项目

用能需求。

(六)加强人才支撑。各级各类人才计划要向“415X”

先进制造业集群倾斜,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支持比例

达到 60%以上,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支持比例达到 40%

以上,设区市人才计划支持比例达到 80%以上。实施卓越工

程师培养工程,培育卓越工程师 2000 名左右。实施新时代

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

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定期发布“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紧

缺急需人才目录,优先纳入各级各类人才分类目录,符合条

件的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

策。支持企业探索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进一步加

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力度。

(七)健全工作体系。加强对“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

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开展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

合评价,对评价优秀地区授予“浙江制造天工鼎”。开展集

群竞赛,建立赛马机制,强化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

同区考核评估和动态调整。培育集群发展促进组织,积极争

创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建立统计监测体系,加强“415X”

先进制造业集群运行监测。开发推广集群应用场景,强化工

作集成、创新服务和智慧决策。

第297页

浙江省政策篇

283

11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

度第二批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

通知

浙经信企业[2023]23 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宁波不发):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专精

特新企业的决策部署,落实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

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

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要

求,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根据《关于组织浙

江省 2022 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和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申报遗选工作的通知》,经各县(市、区)、市经信局初审

推荐,省经信厅审核、公示等程序,现认定 2022 年度浙江

省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427 家,有效期为 3 年,自 2022

年 12 月起算。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强,质量较好,是优质

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请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加大

培育力度整合资源、精准施策、重点服务,推动省级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名单较多,点击附件查看:

https://mp.weixin.qq.com/s/bxc2fTwtR39iDsj7in3IIw

第298页

浙江省政策篇

284

12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

度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

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

杭州市: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

限公司

宁波市:

宁波埃美柯铜阀门有限公司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市: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嘉兴市: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

浙江天能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市: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

份有限公司

金华市:

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第299页

浙江省政策篇

285

衢州市:

浙江天际互感器有限公司

台州市: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丽水市:

浙江中广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300页

浙江省政策篇

286

13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第三批

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的通知

浙经信产数〔2023〕55 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促

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32

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度省级工

业互联网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地方

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了第三批省级工业互联

网平台名单,现予以公布。

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对推动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

发展工程”建设,推进产业数字化“三个全覆盖”,促进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请各地结合实际,加大

对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扶持力度。

浙江省经济和信

息化厅 2023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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