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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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符合《管理办法》相
关规定条件的,可优先推荐申报。
二、推荐名额分配、推荐程序和报送要求
(一)名额分配
推荐名额分配见推荐企业名额分配表(附件 1),每个
县(市、区)推荐名额至少 1 个,各设区市推荐名额中商标
或地理标志类企业不高于 30%。
(二)推荐程序要求
1.企业申报。企业可以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法人账号
登录“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网址:
https://zscqyjs.zjamr.zj.gov.cn/),按照《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要求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2.属地局审核。各县(市、区)局对推荐企业的申报条
件、申报材料等逐一进行审核,确保企业申报条件及相关材
料符合申报要求,提交材料不得存在涉密内容。
3.市局推荐。县(市、区)局、设区市局逐级对企业申
报材料进行初审,各市局拟定推荐名单公示后按程序正式行
文推荐。
4.省局确定。省局对各地推荐的申报企业进行材料初
审、评议和专家评审,按程序拟定名单公示后发文公布第二
批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
(三)推荐报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