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措施配套、群众拥护、简便易行。
(三)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把政策交给基层和群众
税费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没有他们的理解和参与,不可能取得
成功。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尊重基层的实践,尊重群众的
首创精神,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要做好深
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把改革的方针政策
和具体规定宣传进村、入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在确定农业税计税
面积、常年产量等重大问题时,一定要认真征求群众意见,得到农民认可,不能搞
暗箱操作,更不能少数人说了算。对于农业税和特产税调整、计税价格等重大政策
问题,要耐心做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大多数群众支持。三是在税收制度设计和征收
方式上,一定要照顾农村的实际,符合农民的意愿,适应农民的文化水平,做到简
便易行,便于群众理解和执行。四是要努力扩大基层民主,把农村税费改革作为政
务公开、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疑问,
要及时作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认真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
情,要坚决予以纠正。
(四)要严肃政治纪律
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必须讲政治、顾大全、
守纪律。各地不准截留挪用上级财政下拨的转移支付资金,这要作为一条铁的纪律
和“死命令”;不准在税费改革实施前对农民往年的税费尾欠款突击清欠、集中清
欠;不准在今年夏征中赶进度、过量征收;在乡镇机构改革中,不准突击转移资产、
分钱分物、挥霍浪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准上级部门干预乡镇的机构设置、人员
配备、经费安排等具体事务;不准借改革之机出台任何新的收费项目,乱开加重农
民负担的“口子”;不准党员干部无原则地在群众中散布有碍改革甚至歪曲改革政策
的言论。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和各级税费改革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严重违
反税费改革政策、变相加重农民负担、截留挪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一经发现,要
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手软。
同志们,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着重大的
历史责任。我们一定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坚定
信心,谨慎操作,稳步推进,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取得圆满成功,以优异的成绩迎接
党的十六大召开!
232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领导讲话 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