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残疾人事业志》中

发布时间:2022-6-29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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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残疾人事业志》中

6402011至2015动漫制作、手机短信绘制、电子杂志制作、书画装裱42020名残疾人参加市技能大赛获第三名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始于1998年。东陵区残联协调区劳动局和各乡镇街农业技术部门采取因地制宜、分散学习的方式对残疾人进行种植、养殖及家庭副业等多项培训。2002年,为提高培训质量和实现培训工作常态化,区残联聘请沈阳农学院专家、教授常年为全区残疾人种植、养殖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1998—2012年,全区共开办农技培训班40余期,参培人数达1795人。集中就业。1994年,全区有福利企业36家。1992—2015年,全区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共275名。分散按比例就业。1997年3月25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建区以来最大规模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开始启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997—2015年,全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1007名。个体创业。从1992年开始,区残联协调政府有关部门,采用直接出资扶持、领导与残疾人“结对子”、培育“阳光农场”就业品牌、专业培训等多种形式促使残疾人从事个体创业。1992—2015年共帮扶残疾人自主创业2259人,出资总额达73.2万元。三、宣传区残联成立26年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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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残疾人事业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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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2011至

2015

动漫制作、手机短信绘制、电子杂

志制作、书画装裱

420

20名残疾人

参加市技能大赛

获第三名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始于1998年。东陵区残联协调区劳动局和各乡镇街农业

技术部门采取因地制宜、分散学习的方式对残疾人进行种植、养殖及家庭副业等

多项培训。2002年,为提高培训质量和实现培训工作常态化,区残联聘请沈阳

农学院专家、教授常年为全区残疾人种植、养殖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1998—2012

年,全区共开办农技培训班40余期,参培人数达1795人。

集中就业。1994年,全区有福利企业36家。1992—2015年,全区集中安排

残疾人就业共275名。

分散按比例就业。1997年3月25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建区以来最大规模

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开始启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997—2015年,全区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1007名。

个体创业。从1992年开始,区残联协调政府有关部门,采用直接出资扶持、

领导与残疾人“结对子”、培育“阳光农场”就业品牌、专业培训等多种形式促

使残疾人从事个体创业。1992—2015年共帮扶残疾人自主创业2259人,出资总

额达73.2万元。三、宣传

区残联成立26年间,一直坚持舆论先行理念,持续开展宣传工作。1989年

至1996年3月为第一阶段,宣传工作重点是普及残疾人保障法。1991年5月,

通过开展“全国助残日”和“保障法宣传月”活动,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保

障法,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创建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渐成社会共识,

媒体宣传也取得可喜成果,投递新闻稿件120多篇。

1996年3月至2003年底为第二阶段。此阶段宣传工作重点除深入宣讲残疾

人保障法外,还系统宣传省、市及区各级政府制定的涉残法律法规。由于区残联

升格为区正局级单位,宣传工作力度明显加大。新闻宣传也取得可喜成果,向新

闻媒体投稿200多篇。

2004年至2010年2月为第三阶段。此阶段宣传工作的内容、范围进一步扩

大,除宣传法律法规和残疾人自强不息事迹外,还充分利用“爱耳日”“精神卫

生日”等特殊节日和“助残日”“助残月”活动,宣传普及各类残疾的预防、康

复知识。2009年,区残联创办《东陵区残联信息》月刊,报道内容包括区各级

残联组织工作动态以及残疾人自强自立事迹。从月刊登载的文稿中遴选50多篇

分别送到《市残联通讯》和区委、区政府信息中心。区政府还举办“国际残疾人

日”大型文艺演出,收到良好宣传效果。

2010年2月至2015年底为第四阶段。由于东陵区、浑南新区和航高基地三

区合署办公,全区综合实力增强,残疾人事业也以前所未有的高速向前发展。宣

传工作的重点是创新成果。该阶段区残联的工作最大特点是创新,所以工作亮点

较多。四、社会保障

区残疾人社会保障涵盖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扶贫开发等多项内

容。

社会保险。1997—2000年,全区参加养老保险残疾人共439人,超额完成市

任务指标。2010年,为鼓励企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并积极为残疾职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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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区委、区政府决定对福利企业和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实行保险

补贴政策。全区共6家单位领到保险补贴,总额达14万余元。2014年至2015

年底,区残联筹资为区内持有第二代残疾证者全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家庭

保险。当年,有12户残疾人家庭获理赔,赔付总额14万元。

社会救助。区残联成立以来社会救助工作持续开展,和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

进程同步,此项工作分为四个阶段。1989年至1996年3月,社会救助工作重点

是建立有利于推动残疾人社会救助的规章制度。1993年开始实施《东陵区残疾

人优待办法》,1996年开始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包扶责任制。通过开展全区残疾人

特困户普查和各级领导走访慰问等活动,深入了解残疾人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有针对性地实施两项救助工程,由政府出资帮助居住危房的残疾人修建房屋,仅

1992年全区就有25户贫困残疾人告别危房,迁入新居;要求区福利企业集中安

排贫困残疾人就业,让残疾人有固定的生活来源。

1996年4月至2003年底,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全面铺开。

1996年4月20日至5月20日,在全区开展“助残解困、奉献爱心”助残月活

动,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物。1997年4月初,区残联将108户残疾人家庭列入

区“温暖工程”实施计划,并建立完整的特困残疾人档案。此阶段残疾人社会救

助力度不断加大,2000年成立东陵区残疾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府对此

项工作的领导;救助方式多样。包括资金救助、实物救助、科技救助等,均收到

预期效果。

2004年至2010年2月,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主要采取“两节”(元旦、春

节)期间领导走访、发放专项补贴、捐资助学、购买农资等四种方式。其特点是

资金扶持力度再度加大,资金总额达60万元。

2010年3月至2015年底,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最突出的特点

是扶助资金的投入大幅度增加,达到318.4万元。五、法律维权

为方便残疾人法律维权,制定实施残联理事长接待日制度和信访制度,成立

区残疾人法律事务所,并在区残联内部增设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部。1990年3

月,区残联开始实施理事长接待日制度和信访工作制度,规定信访工作的原则和

工作流程,要求工作人员务必做到“四不”,即不推、不拖、不顶、不靠。规定

当日事当日办,小事不过三(日),大事不过周,三日有回音,七日有结果。

1992—2015年信访工作成果表

时间信访形式接访人数

1992-1996来信、来访173

1997-2004来信、来访305

2005-2015来信、来访、96113电话306

1997年,成立东陵区残疾人法律事务服务所,隶属区司法局。2003年4月

22日,成立东陵区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部,隶属区司法局,设在区残联。2010

年三区合署办公之后,成立东陵区(浑南新区)法律援助中心驻区残联联络部,

为残疾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或法律援助。

1997-2015年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成果表

时间援助机构受益人数

1997—2007东陵区残疾人法律事务服务所95

2008—2015东陵区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部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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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无障碍建设

浑南区无障碍建设可分两个阶段,从上世纪90年代初到2010年底为第一阶

段,工作重点是残疾人出行无障碍建设,浑南区作为世界第三代城市的典范,此

项工作成果显著,主要街路、大型建筑以及公交、轻轨等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几

乎实现全覆盖。2011年初至2015年底为第二阶段,此阶段无障碍建设为残疾人

家庭,让残疾人出行门前无障碍、如厕无障碍、洗浴无障碍,甚至扩展到自我健

康监测无障碍和娱乐活动无障碍。

2011—2015年无障碍改造户数统计表

任务

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小计

市改造任务数50 42 150 139 49 430

区改造任务数58 19 0 0 82 159

年度改造合计108 61 150 139 131 589

七、文化、体育

1989年至1996年3月,残疾人事业刚刚起步,文化体育活动开展较少。1993

年,东北三省运输大王、沈阳市东陵区桃仙乡农民企业家、沈阳希贵运输公司总

经理刘希贵出资组建残疾人杂技团,演员全是残疾人青少年。该团多次参加公益

演出,受到社会好评。

1996年3月至2003年底是残疾人文体工作成果最丰硕的时期。1997—2000

年,盲人郑晓轩扬琴独奏《红河的春天》先后荣获市级比赛一等奖和省级比赛三

等奖,并随省文化交流团赴俄演出。2001年9月,举办东陵区第一届残疾人运

动会,全区80多名选手参加中国象棋、台球、乒乓球等项目的比赛。2002年,

肢残人张志民参加市残联举办的象棋比赛荣获第三名。10月,举办东陵区第二

届残疾人中国象棋、台球比赛,参赛选手100多名。肢残人孙仲捷参加辽宁省第

二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荣获室内摄影一等奖。

2004年至2010年2月,区残联进一步加大残疾人文体工作力度,积极推选

残疾人文体精英参加国家及省、市级赛事,获得了许多荣誉。2004年,在沈阳

市首届残疾人田径运动会上东陵区残联选送的运动员刘根良打破男子F11级别

铁饼市纪录。全区共荣获2块金牌、1块银牌、2块铜牌,东陵区荣获“贡献奖”。

2008年,在省、市残联举办的残疾人技能大赛中,区残联选送的残疾人摄影和

水彩画作品分别荣获一、二等奖。残疾人曹绯作为国家代表队成员参加了北京残

奥会硬地滚球比赛,获团体第四名、个人第二名的好成绩。在“肢残节”和“盲

人节”举办残疾人趣味比赛,组织残疾人参与才艺展示。2009年,区残联组织

运动员参加市残联举办的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并获“优秀组织奖”。

2010年2月至2015年年底,残疾人文体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为让更多

残疾人参与活动,区残联于2012年与市理工大学、建筑大学共同举办“残健同

行、共创和谐”联谊会。连续开展“迎中秋、庆国庆”“喜迎新春”等多次联欢

活动,邀请残疾人艺术团下基层、进社区演出。2013年4月25日,沈阳浑南残

疾人艺术培训中心开工建设。项目地址在全运路与白塔大街交汇处,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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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7万平方米,分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总投资9900

万元。2015年,区残联还组织26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沈阳市第四届残奥会并获

得优异成绩,推荐2名运动员参加全国残运会,肢残人孙嘉徽荣获男子复合弓团

体公开级淘汰赛金奖。第四节党政工作

一、区残联党支部建设

1996年4月22日,经东陵区机关工委批准,区残联成立党支部,首任书记

由区残联理事长王淑荣兼任。至2015年底,相继有6名区残联理事长兼任党支

部书记。2015年浑南区残联党支部共有党员6名。东陵区(浑南区)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历任领导名录

职务姓名性别任职时间备注

党支

部书

王淑荣女1996.4-1999.12

李东亚男2000.1-2002.2

马兴超男2002.3-2005.2

曹福久男2005.3-2007.4满族

李军男2007.9-2015.6

姜云生男2015.7---2015.12

二、档案

东陵区残联自成立以后,充分发挥自身“非官非民”的组织优势,尽其可

能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在残疾人心中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形象。2000年

以后,档案由簿册式改为盒装式,收发文分类编号更为细致,翻检起来即方便又

快捷。2011年4月,中残联创建工作验收时对东陵区(浑南新区)残联档案标

准化予以充分肯定。已经实现办公自动化,通过互联网与省、市残联网络连接。

区残联可利用统计软件顺利完成统计数据的传输与汇总。乡镇街道残联也都配备

了电脑、打印机,都接入互联网,建立残疾人电子信息档案。此项工作成果同样

得到中残联创建工作检查组的首肯。三、信息

2015年,浑南区残联率先在全市安装试点运行“残疾人信息采集服务系统”。

该系统以专项开发的软件APP为载体,可实现对辖区内残疾人的数量、家庭、

生活、工作、培训、就业、康复需求多达300多项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建立完整

的残疾人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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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于洪区残联

于洪区始建于1964年,位于沈阳市西北部。辖区面积499平方公里,行政

区划至2015年末分为12个街道,含84个行政村和87个社区。全区总人口44.6

万人。于洪区在全国第二次抽样调查中,残疾人总数为2.04万人,占全区常住

人口的3.4%,男12597人,女7803人。截至2015年12月末,办理第二代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数为7068人。

1964年于洪区成立后,成立民政科,区盲聋哑人协会隶属于民政科。对外

两个机构,对内一套编制,有盲协专职干事一人负责盲聋哑人工作。“文化大革

命”期间,民政部门被砸乱了,队伍解散,把民政、信访、下乡混在一起,当时

全区只有一人做民政工作,极大的影响当时盲聋哑人协会工作。粉碎江青反革命

集团后,民政工作被重视起来,残疾人工作得以恢复和开展。当时盲聋哑协会的

主要工作是宣传盲聋哑协会的性质和作用,克服轻视、歧视盲聋哑人的旧思想,

增强团结,教育盲聋哑人热爱党、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密切与他们的关系,凡

是有劳动能力的盲人都得到妥善安排,生活上有保证,使盲聋哑协会真正起到党

和政府联系盲聋哑人的桥梁作用。至1989年4月,区民政局承担着全区残疾人

工作,区民政局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保障,1986年7月成立了于洪区民

政企业公司,大办社会福利企业,到1990年末,全区共有民政企业179家,其

中社会福利企业110家,安置残疾人1270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安置率为93%,

年产值达8503万元,年利润为976.17万元,在社会福利企业中获市明星企业称

号1家,市小型巨人企业2家,区先进企业1家。1989年4月20日,在原盲人、

聋哑人协会的基础上,组建了于洪区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区残联),当时区政府

列支2700元开办费。

从1989年于洪区残联成立到2015年,区残联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

和《沈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等残疾人工作的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使残疾人队伍

稳定,生产生活状况得到很大改善。团结和带领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

自强、自立”的精神,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发展残疾人事业,工作领域不断拓宽,

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社会环境日益优化;残疾人物质、文化生活明显改善,合法

权益保护机制健全,社会参与能力大大加强,全区残疾人事业突飞猛进,成绩卓

著。于洪区围绕“冲刺东北综合实力前三强,建成科学发展先行区”的总体目标,

积极推动全域城市化建设。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又好又快地发展。为促进残疾人事

业发展,于洪区政府加大了资金投入,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教育、就业、

培训、文体活动等服务设施和无障碍建设项目优先纳入财政年度计划。2006—

2010年“十一五”期间,于洪区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各方面资金投入达3588

万元,其中政策性支出投入2000万元,残疾人系统基础设施投入800万元。其

他机构部门服务残疾人的投入达200万元,无障碍设施建设投入150万元,残疾

人事业经费投入400万元,社会力量投入28万元。全区残疾人的社会参与、康

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组织建设等15项内容得到了全面提升。2011-2015

年累计投入经费2287.2万元。第一节残疾人状况

2006年,在全国第二次抽样调查中,于洪区残疾人总数为2.04万人。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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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末,办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数为7068人。按照街

道划分,光辉街道619人,马三家街道为544人,平罗街道为445人,大兴街

道为290人,造化街道为518人,于洪街道378人,南阳湖街道为505人,北

陵街道为537人,迎宾路街道为1575人,陵西街道为837人,沙岭街道为360

人,城东湖街道为460人。全区残疾人,城镇户口为3582人,农业户口为3486

人。

全区残疾人按性别分类,其中男性为4412人,占总数的62.42%,女性为2656

人,占总数的37.58%;按残别分类,其中视力残疾人为885人,占总数的12.52%,

听力残疾人为584人,占总数的8.26%,言语残疾人27人,占总数的0.38%,肢

体残疾人为4158人,占总数的58.83%,智力残疾人为813人,占总数的11.5%,

精神残疾人为599人,占总数的8.47%,多重残疾人为2人,占总数的0.03%。

残疾人中,已婚人数为12777人,占全部残疾人总数的62.6%,未婚残疾人为3945

人,丧偶1238人,离异为2440人。

全区残疾人中低保户为3366人,低保边缘户为1253人,占残疾人总数的

22.7%。随着于洪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上残疾人生活状况逐步改善,物质文

化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共享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成果。但是,经过综合

分析,横向比较,发现大部分残疾人与健全人之间,在经济收入、生活指数、医

疗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享受公共服务方面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全社会整体

生活水平相比较,残疾人生活水平仍然处在最低线,并呈现出贫富差距拉大的趋

势。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虽然有低保做保障,但生活水平偏低,有劳动能力的

和就业需求的残疾人,由于受收入水平不高等多种原因的影响就业还不够充分如

愿,即使是通过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和通过自主择业创业而就业的残疾人,工资

收入明显偏低。对于养家糊口和有上学孩子的三口之家来说,生活水平更难以提

高。这就必然导致残疾人家庭生活水平和质量还不高,幸福感指数相对缺乏。此

外为残疾人提供的公共服务场所设施明显不足,在康复训练、就业指导、培训、

维权、文化体育、托养、救助等公共设施明显滞后,80%以上残疾人需要的身体

康复、帮扶、救助等七位一体的服务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智障、聋儿等早期干

预项目的服务水平不高,往往错过0—6岁最佳康复期,最终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由于服务的场所、设施、器材及必要的专门服务人员等方面硬件的不足、服务软

件的不够完备和规范等等因素,导致用于保障残疾人生活公共资源开发得不够充

分,服务体系建立得还不够完善。第二节机构及队伍

一、于洪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1994年10月10日,于洪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简称区残工

委),成立主任由区政府副区长翟来兼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聂良斌、

区民政局局长李高亮、区教育局局长刘德秀、区劳动局局长冯兆奎、区卫生局副

局长陈乃福、区残联理事长赵庆祥任。区残工委办公室设在区残联。区残工委组

成单位由民政局、教育局、劳动局、卫生局、信访局、房产局、财政局等共计

25家单位组成。1996年4月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在区

政府召开,研究开展于洪区“助残解困奉献爱心”活动事宜,通过了区残联制

定的《助残募捐》活动方案,发动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开展此项工作。同年7月,

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在高花垂钓山庄举行,会议审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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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

通过了《于洪区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二、于洪区残疾人代表大会

于洪区残疾人代表大会是于洪区残疾人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表中残疾

人及残疾人亲属应超过半数。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委员组成主席团,主席团

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应超过半数。主席团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聘请名

誉主席。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主席团行使代表大会职权。主席团常设执行机构

为执行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组成。执行理事会理事长由主席团推

举,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理事长、副理事长均由区委任命。

于洪区第一次残疾人代表大会。1989年6月26日,召开于洪区第一次残疾

人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于洪区残疾人联合会。会上选举赵庆祥同志为执委会理事

长,吕成章同志为副理事长,任期四年。

于洪区第二次残疾人代表大会。1993年2月27日,在于洪区第一招待所召

开于洪区第二次残疾人代表大会。会议由副区长张奎斗主持。大会听取讨论并通

过了区残联理事长李高亮同志在大会上做的题为《开拓进取、改革创新,把我区

残疾人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赵庆祥同志为区残联第二

次代表大会执委会理事长,李延科同志为副理事长。选举产生新的主题团44名。

正式代表134名,列席代表50名,特邀代表10名。

于洪区第三次残疾人代表大会。1998年4月23日,在于洪区第一招待所召

开于洪区第三次残疾人代表大会。大会听取讨论并通过了区残联理事长李高亮同

志在大会上做的题为《开拓进取、改革创新、把我区残疾人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

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李高亮同志为区残联第三次代表大会执委会理事长,

李庚同志为副理事长。刘庆广、王宝兰为理事。

于洪区第四次残疾人代表大会。2003年4月4日,在于洪区公路处礼堂召

开于洪区第四次残疾人代表大会。于顺远代表区残联第三届主席团作题为《开拓

进取、务实创新、把我区残疾人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于顺

远同志为区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执委会理事长,路英华同志为副理事长,刘庆广、

王宝兰、于文艳为理事;选举于文艳为区肢残人协会主席,何丽凤为区盲人协会

主席,滕广义为区聋人协会主席,侯桂芹为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卢雅

香为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会议选举产生了出席沈阳市残联人联合会第

四次代表大会的我区代表王桂英、于顺远等12名同志,出席大会正式代表149

人。

于洪区第五次残疾人代表大会。2007年12月27日,在金海岸大酒店召开

于洪区第五次残疾人代表大会。张忠礼代表区残联第四届主席团作《务实创新、

科学发展,把我区残疾人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张忠礼为区

残联执委会理事长,赵延伟为副理事长,王宝兰、王玉臣、于文艳、张颖、张志

斌为理事。选举于文艳为区肢残人协会主席,李相浩为区盲人协会主席,肖瑜为

区聋人协会主席,侯桂芹为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沈君才为区精神残疾

人及亲友协会主席。此次代表大会代表133名,残疾人代表(含亲友)86名,

占代表总数的64.7%,健全人代表4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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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第六次残疾人代表大会。2013年3月14日,在区政府召开于洪区第

六次残疾人代表大会。李月仁代表区残联第五届主席团作《与时俱进、和谐发展,

为开创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而奋斗》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李月仁同志为区

残联执委会理事长,赵延伟为副理事长,于洪区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

出席沈阳市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随即召开了于洪区残联第六届主席团第一次会

议。来自社会各界、各街道残疾人及亲友代表以及工作人员共170人参加了大会。三、于洪区残疾人联合会

1989年4月20日,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成立于洪区残疾人联合会。区残联

是区直属残疾人事业团体,最初由区民政局代管,隶属于区民政局,行政编制7

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正职为副处级、副职为正科级。1995年10月,经区编

办批准,调整区残联机构设置,将区残联由区民政局代管改为区政府直接管理。

机构规格由副处级提升为正处级。残联人员编制仍为7名。领导职数2名。正职

为正处级,副职为副处级。内设一部一室,即群工宣教康复部、办公室。1997

年3月,经区委组织部批准,增设教育就业部。2005年8月5日,经区编委会

决定,将区残联内设机构群工宣教康复部更名为综合业务科。到2015年,区残

联仍为3个科室,工作人员21名,其中公务员5名,事业编制7名,专职干事

4名,临时工3名,公益性岗位2名。下属事业单位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和残

疾人托养康复中心。

1997年之前,区残联在于洪区政府五局大楼院内办公,1997年10月搬迁到

区政府院内西楼二楼,1999年搬迁至于洪区奥依特二楼办公,2003年搬迁至沈

大路59号(区武装部),2008年搬迁至于洪区洪湖街19-5至2015年。

于洪区残疾人联合会历任领导名单

职务姓名性别任职时间备注

理事长

赵庆祥男1989.04—1994.12

张欣男1995.09—1997.05

李高亮男1997.05—1998.10

高会岩男1999.02—2002.05

于顺远男2002.05—2004.05

张忠礼男2005.10—2009.02

吴铁汉男2009.02—2011.11

李月仁女2011.11—2015.12

副理事长

李延科男1993.03—2000.12

李庚男1996.03—1999.03

路英华男1999.03—2005.01

赵延伟男2007.02—2015.10

四、专门协会

1964年于洪区成立后,成立了民政科,区盲聋哑人协会隶属于于洪区政府

民政科。对外两个机构,对内一套编制,有盲协专职干事一人负责盲聋哑人工作。

1989年于洪区第一次残疾人代表大会,正式组建了区盲人协会、区聋人协会、

第259页

648

区肢体残疾人协会、区亲友协会四个专门协会。2003年于洪区第四次残疾人代

表大会将亲友协会划分为智力残及亲友协会和精神残及亲友协会,至此我区五大

协会全部组建完成。协会是区残联内设的群众组织,在区残联领导下工作,各专

门协会密切联系本类残疾人,反映特殊需求,维护合法权益,开展适合其特点的

活动。通过各种活动,团结教育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遵纪守法,履

行公民义务,使协会成为联系残联和残疾人的纽带。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由

区残疾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于洪区残疾人联合会各专门协会历任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名录

届次协会职务姓名性别任职时间备注

盲人协会

主席黄玉林男1989.04-1993.12

副主席窦荣启男1989.04-1993.12

聋人协会

主席滕广义男1989.04-1993.12

副主席姚俊生男1989.04-1993.12

肢残人协会

主席崔昌焕男1989.04-1993.12

副主席姜文冬男1989.04-1993.12

亲友协会

主席祖荣芬女1989.04-1993.12

副主席贾淑娟女1989.04-1993.12

盲人协会

主席方贺春男1993.04-1998.12

副主席窦荣启男1993.04-1998.12

聋人协会

主席滕广义男1993.04-1998.12

副主席袁丛岭男1993.04-1998.12

肢残人协会

主席崔昌焕男1993.04-1998.12

副主席姜文冬男1993.04-1998.12

亲友协会

主席孙立川男1993.04-1998.12

副主席祖荣芬女1993.04-1998.12

届三第

盲人协会主席方贺春男1998.04-2003.04

第260页

649

副主席窦荣启男1998.04-2003.04

副主席李朝印男1998.04-2003.04

聋人协会

主席滕广义男1998.04-2003.04

副主席袁丛岭男1998.04-2003.04

副主席白金财女1998.04-2003.04

肢残人协会

主席刘兆玉男1998.04-2003.04

副主席姜文冬男1998.04-2003.04

副主席刘士杰男1998.04-2003.04

亲友协会

主席孙立川男1998.04-2003.04

副主席祖荣芬女1998.04-2003.04

副主席贾淑娟女1998.04-2003.04

盲残协会

主席何丽凤女2003.04-2007.12

副主席关连勇男2003.04-2007.12

副主席马凤林男2003.04-2007.12

聋残协会

主席滕广义男2003.04-2007.12

副主席赵振福男2003.04-2007.12

副主席刘玉兰女2003.04-2007.12

肢残协会

主席于文艳女2003.04-2007.12

副主席盛永清男2003.04-2007.12

副主席马壮男2003.04-2007.12

智力残及亲友

协会

主席侯桂芹女2003.04-2007.12

副主席林淳巨男2003.04-2007.12

副主席石宝明男2003.04-2007.12

精神残及亲友

协会

主席卢雅香女2003.04-2007.12

副主席祖荣芬女2003.04-2007.12

副主席赵锡龄男2003.04-2007.12

盲残协会

主席李相浩男2007.12-2013.04

副主席张志斌男2007.12-2013.04

副主席杨金生男2007.12-2013.04

第261页

650

聋残协会

主席肖瑜男2007.12-2013.04

副主席温良女2007.12-2013.04

秘书长关颖女2007.12-2013.04

肢残协会

主席于文艳女2007.12-2013.04

副主席盛永清男2007.12-2013.04

副主席马壮男2007.12-2013.04

秘书长郭郁男2007.12-2013.04

智力残及亲友

协会

主席侯桂芹女2007.12-2013.04

副主席祖荣芬女2007.12-2013.04

副主席熊桂芹女2007.12-2013.04

精神残及亲友

协会

主席沈君才男2007.12-2013.04

副主席卢雅香女2007.12-2013.04

盲残协会

主席李相浩男2013.04-2015.12

副主席陈大江男2013.04-2015.12

副主席张志斌男2013.04-2015.12

聋残协会

主席毛瑞女2013.04-2015.12

副主席杜钢男2013.04-2015.12

副主席汪涛女2013.04-2015.12

肢残协会

主席盛永清男2013.04-2015.12

副主席郭郁男2013.04-2015.12

副主席马壮男2013.04-2015.12

智力残及亲友

协会

主席董文利女2013.04-2015.12

副主席李骞男2013.04-2015.12

副主席迟晓光男2013.04-2015.12

精神残及亲友

协会

主席沈君才男2013.04-2015.12

副主席肇海燕女2013.04-2015.12

第262页

651

秘书长张冰女2013.04-2015.12

五、区残联直属事业单位

于洪区残疾人福利企业公司。1993年1月,成立于洪区残疾人福利企业公

司。该公司与残联合署办公,对外增挂公司牌子。公司领导由区残联领导兼任,

编制人数3人,实有3人。2007年12月17日,经区编委会第五次会议研究决

定,将于洪区残疾人福利企业公司人员编制及职能划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于洪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1994年4月19日,成立于洪区残疾人劳动就

业服务中心,主管部门为区残联。编制人数4人,领导由区残联领导兼任,实有

人数4人。2007年12月17日,经区编委会第五次会议研究决定,将于洪区残

疾人福利企业公司人员编制及职能划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划转后于洪区

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为事业编制7人。2008年5月13日,于洪区残疾人劳

动就业服务中心更名为于洪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编制人数7人,领导由区残联

领导兼任,实有人数7人。2012年5月22日,由于成立于洪区残疾人托养康复

中心,于洪区收回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自收自支编制3名,调整后区残疾人就业

服务所事业编制4名(3名全额拨款、1名自收自支),2014年6月20日,更

名为于洪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于洪区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2011年6月23日,成立于洪区残疾人托养康

复中心。中心是区残联下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承担区域范围内残疾人托养及康复服务工作任务,为有需求

的残疾人提供托养及康复服务。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于2011年9月开工建设。

位于沙岭街道沙岭村敬老院原址,该项目计划投资2306万元,规划用地面积5800

平方米(后又征地46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5384.72平方米,设置床位165

张。中心分为:残疾人托养住宿区、医疗康复训练区、多功能文化活动区、职业

康复区(包含工、农疗)、残疾人辅具用具和装配区、残疾儿童康复室、生活服

务区,是集康复训练、托养服务、养老护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场所。

目前,区残联有于洪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于洪区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2

家下属单位。六、街道残联组织

1989年,区残联成立初期共有20个乡、镇、街道成立残疾人联合会。2003

年,大青镇、翟家镇划入铁西新区。2007年,彰驿镇、高花镇、大潘镇、沙岭

街道四台子村、三村、王兴村、工匠村、后马村划入细河经济开发区。解放乡、

老边乡合并为光辉乡。2010年,行政区划调整,将北塔街道、陵东街道划归皇

姑区。到2015年,于洪区12个街道分别成立街道残联。各街道已把街道残疾人

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残联的组织建设、思想建

设和作风建设、人员、经费、场所等方面都给予有力的保障。做到有专职干部、

有统筹安排的经费、有办公场所、有联系网络。所属的社区和村都已建立和完善

残疾人协会。各街道残联由主管主任担任街道残联主席、民政科长担任街道残联

理事长。全区12个街道配备67名残疾人专干。七、社区、村残疾人组织建设

继1999年我区残疾人工作形成四级“四位一体”、乡镇街“三位一体”工作

第263页

652

架构以后,2000年基层组建工作的重点放在社区建设上。围绕“理顺体制,完

善功能”总目标,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中,把残疾人工作“挤上车、摆上位”,

与社区改革同步进行,以“立足社区,积极构建社区残疾人工作体系;开发和利

用社区资源为残疾人服务,发展残疾人事业”为工作思路。当时以大潘社区、迎

宾路街道洪湖社区为试点,开展社区残联组织建设,全区84个社区相继成立了

残协。社区残协组织的成立,为残联工作开拓了一条为残疾人服务的新途径。2007

年由于行政区划,大潘镇四个残疾人就业协理员公益岗位划入细河开发区。于洪

区12个街道办事处所属95个居委会全部成立了残疾人协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社

区残疾人代表大会选举出新一届社区残协主席,副主席及残协委员,2015年于

洪区有94个社区,95个村,部分成立了社区(村)残疾人协会。八、专职干事队伍

于洪区残联有残疾人专干67人。2007年11月,于洪区开始设立残疾人专

职干事岗位。采取区民政局确定招聘人员名额,区教育局出题,区纪委监察,区

劳动局录用的形式,招聘残疾人专干96人。因有退休、辞职和死亡、区划调整

等原因,截至2015年全区12个街道94个社区配备残疾人专干67人。全区建立

残疾人专职干事考核和日常管理制度,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由所属街道、社区负

责管理。所在街道负责组织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

次,区残联留存备案,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的予以续聘;对年度考核结

果为不称职的由所在街道残联对其进行劝勉谈话,并给予六个月观察期,期满后

称职的予以续聘,仍不称职的予以解聘。九、村专职委员队伍

2007年9月,于洪区开始设立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最初专委数量为114

人,因有退休、辞职和死亡、区划调整等原因,截至2015年全区12个街道95

个村配备残疾人专委75人。十、公益岗位

2006年8月,上岗残疾人就业协理员60人,在街道社区协助做好残疾人工

作。残疾人就业协理员积极建立社区残疾人档案,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组

织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做好就业残疾人信息反馈,组织残疾人开展各项文体、

娱乐活动,增强和提高残疾人的参与意识,积极支持社区建设等。

为了让轻度残疾人照顾重度残疾人,实现残疾人家庭托养服务,于洪区于

2008年1月聘用上岗居家养残服务员5人,10月新招上岗居家养残服务员18

人。2009年1月,上岗公益岗位7人,2011年3月,分别在大兴街道沙岗村、

马三家街道永安村建立阳光之家,安排阳光之家公益岗位服务员8人,2012年5

月在迎宾路街道南里社区建立阳光之家,安排阳光之家公益岗位服务员5人。

2012年5月,于洪区残联上岗手语翻译1人。2013年4月,在沈阳市残疾人现

代产业技能培训就业基地上岗4人,后辞职1人。截至2015年12月,于洪区

残联累计聘用公益岗位人员107人。残疾人公益岗位人员在区残联的领导下,协

助街道(乡镇)残联及社区残协工作。这些人员由街道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同时,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实施日常管理。公益岗位人员上岗前,由区残联组织进

行岗前集中培训。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考勤、考核、奖惩等制度,并且与待遇

挂钩,按考核情况支付劳动报酬。9年间,区残疾人公益岗位人员努力提高工作

能力和服务水平,密切联系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十一、志愿者队伍

1998年10月,为贯彻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落实全国残疾人扶贫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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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社会都来参与残疾人的扶贫工作,解决残疾人的困难,

使全区助残工作形成一个更加完整的体系,经区政府同意由于洪区残工委发文成

立于洪区助残志愿者领导小组。当时的工作任务是: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

联络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组织志愿者主动为残疾人提供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帮

助。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王桂英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成果、区

总工会副主席王松涛、团区委书记袁柳、区妇联副主席赵新萍、区残联理事长李

庚担任,组员由区教委主任刘德秀、区财政局副局长王国印、区残联副理事长李

延科等10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区助残志愿者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

点设在区残联。办公室主任由李延科兼任。助残志愿者领导小组的成立,在志愿

者和残疾人之间搭起了联络的桥梁,方便了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为残疾人提供就

近就便、灵活多样的服务,逐步形成自上而下的联系和服务网络。到2000年,

常年坚持活动的红领巾助残小分队有80个,陵西街道、北塔街道等“残疾青年

志愿者服务队”坚持常年为群众服务,同时区、乡两级残联配合共青团选送红领

巾优秀典型,积极向市里选送典型市里,有8个“红领巾助残先进集体”受表彰。

2001年以来。社会各界发动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一助一、邻帮残、

户结对等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全区助残工程成果明显。第三节主要工作

一、康复

1989—1990年“七五”期间,进行三项康复工作,普查适合三项康复的617人,

其中白内障270人,小儿麻痹271人,聋儿76人。81人适合白内障手术,有94人

适合儿麻手术。90年完成白内障手术27人,32人完成儿麻手术。期间,建立手术

疗效跟踪工作网络,建立一整套三康对象档案。同时购进康复器材,开展一系列的

康复培训工作,组织专家举办防残预残知识讲座,康复知识讲座,对残疾干部、委

干部及残疾儿童家长进行辅导。1991年6月,区民政局、卫生局、区残联联合举办

于洪聋儿语训班,收训聋儿14名,填补了建区以来无特教史的空白。

1991—1995年的“八五”期间,于洪区先后建立康复站2个、工疗站1个,共

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391例,脱盲率95%,完成儿麻矫治手术101例,显效率95%,

完成聋儿语训24名,低视力康复19名,智力儿童康复训练2名,培训患儿家长21

名,精神病康复85人,为特需人群补碘6533名,提前完成“八五”任务。1992年

7月,区残联被省残联三项康复办公室授予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先进单位,同年于洪

区政府被省残联三项康复办公室授予省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闪光奖。

1996—2000年“九五”期间,区康复办与卫生部门多次举办康复与服务培

训班,培训率达100%。积极协调市九院眼科等医院并与之建立合作关系,累计

为750名患者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投入康复资金15万元,建立以社区为基础,

以创建示范康复站为目标的社区康复网络。1996年开展汉语双拼盲文教学工作,

共培训8人,占应培训数的76%。1997年11月26日,在大潘镇小潘小学成立区残

疾人康复中心,开设聋儿语训班,受训聋儿4名,均取得较好效果。此外,全区无

障碍设施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主要街路、公共场所达到了残疾人无障碍。于洪区通

过“九五”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验收,被省精防办评为省市精防工作先进单位。

1998年组建于洪区精神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落实《于洪区精神病康复“九

五”方案》会议,举办有区乡两级残联干部、防保站站长、医院院长、村委会妇

女主任、村医和居委会干部共500多人参加的精神病防治培训班。199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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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在第九个全国助残日里以“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为主题,邀请医疗专家

深入全区农村为残疾人巡回义诊。2000年12月,区政府召开全区精神病防治表

彰大会,表彰了10个先进单位及31个先进个人,区残联刘庆广、王玉臣、宫建

华被评为先进个人。区残联被市残联评为沈阳市残疾人工作达标单位。

2001—2005年的“十五”期间,康复功能和项目日趋完善并超额完成各项康复

指标。在创建“沈阳市无白内障障碍市”工作中,于洪区在全市率先超额完成各项

指标,在全市推广经验。累计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964例,手术完好率100%。在选

聘农村残疾人康复协调员工作中,马三家街道作为沈阳市试点区,为全市开展此项

工作,积累了大量经验。累计投入康复资金50万元,1600余名残疾人从康复项

目中受益,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于洪区被省政府残工委命名

为“无白内障先进区”。

2006—2010年“十一五”期间,建立康复站41个、康复活动站88个、家庭

康复点150个,依托全区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康复站为全区3210名残疾人

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先后为1万名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及康复服务;提供辅

助器具1100件;对区72名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训练。与区卫生局建立动态

长效机制,为全区500例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复明率达100%;为20名

重症精神病患者实行免费住院治疗,为精神病患者免费投药1750人次;建立全

区残疾人康复基本状况数据库,详细掌握残疾人的康复状况。

2011—2015年的“十二五”期间,市政府在2011年将“改造、新建8个区域

性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于洪区被列为其中之一。区残疾

人托养康复中心位于沙岭街道,一期改建3000平方米,根据残疾人需要,新建

5385平方米。中心分为残疾人托养住宿区、医疗康复训练区、多功能文化活动

区、职业康复区、生活服务区等功能区域,是集残疾人康复训练、托养服务等多

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填补了于洪区无托养康复中心的空白。每年“沈

阳助残月”期间,在3月3日“爱耳日”、4月2日“世界自闭症日”、6月6日

“爱眼日”均在于洪广场以义诊、发放康复知识宣传单、悬挂气球横幅等形式开

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二、就业

1986—1993年,1986年7月,成立于洪区民政企业公司,开办社会福利企

业。到1990年末,全区共有民政企业179家,其中社会福利企业110家,安置

残疾人1270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安置率为93%,年产值达8503万元,年利

润为876.17万元,在社会福利企业中获市明星企业称号1家,市小型巨人企业

2家,区先进企业1家。

1994—1995年,1995年7月成立于洪区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主要

职责是在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领导下,对驻区和我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

单位(含三资企业、私营企业)所填报的残疾职工进行评定,对有就业要求,符

合就业年龄的残疾人进行劳动能力评估。

1996—2000年“九五”期间,重点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收缴残疾

人就业保障金,为残疾人事业夯实经济基础。期间,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40

万元。扶助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生产劳动,累计对残疾人

职业技能培训400人次,并开展残疾人教育扶贫工作。1996年在辽宁省按比例

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表彰大会上,区残联被省残联评为辽宁省按比例就业工作先

进单位,高花乡致残青年刘铁兵的典型事例在大会上做了推广。

2001—2005年的“十五”期间,区残联企业公司所属12家福利企业安置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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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人就业480人,区、乡(街)民政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100人,按政策分散安

置残疾人就业250人,采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从业等形式实现残疾人就业

585人。5年中累计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70万元。

2006—2010年的“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推行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400万元。为促进残疾人

就业、中心把开展职业培训作为提高残疾人素质和技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

手段和有效途径,对残疾人免费培训职业技术及农村种养殖技术1750多人次,

提高了残疾人的职业素质。同时对残疾人个体灵活就业进行扶持,扶持设备150

套。

2011—2015年的“十二五”期间,共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300万元。通

过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集中安置、公益岗位、个体就业、盲人保健按摩、农

村种、养殖业务等形式全区共有残疾人3007人就业,为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了

显著成绩。三、教育

1991年-2000年,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盲

童、聋童和弱智儿童入学率由1995年的70%提高到2000年的85%,有150名肢

残和弱智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2000年-2010年将适龄残疾儿童教育纳入全区义务教育范围,有240名残

疾学生实现随班就读,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率在98%以上。对34名考取专、本

科院校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累计给予补贴3.7万元。9个社区残疾

人科普学校作用发挥明显。全区残疾儿童入学率持续增长,盲童、聋童和智力儿

童入学率由2000年的85%提高到2010年的96%,581名肢残、智力残和听力残

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四、社会保障

区残联于1990年6月1日开始向残疾人发放本单位自行研制的残疾人证。先是

对残疾人的残疾种类进行鉴定,然后统一发放残疾人证,经过协商使残疾证实现一

证多用,解决残疾人在生产生活中的难题。作为全市首家为残疾人办理证明的残疾

人组织,于洪区起到了启后的作用。

1992年,区残联将100只小鸭、4头小猪折合700元分别送到残疾人白仁杰、

李俊生家里,引导扶持残疾人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1994年,全区为残疾人办好事

500多件,给残疾人发放物品折合近3000元。1995年,于洪区受洪涝灾害。全区广

大残联干部及福利企业公司积极捐款10万元、捐献衣物100多件、棉被20床,切

实解决了残疾人的困难。

1996—2000年的“九五”期间,区残联下大力气抓扶贫解困和生活保障工作,

社会力量扶残助残活动蓬勃兴起,取得了显著成果。区民政、残联、红十字会到

翟家、大潘为特困户残疾人发放衣被。区残联领导等走访大潘、解放等乡镇的残

疾人特困户。在高花召开了于洪区助残解困奉献爱心表彰大会,区房地产总公司

等18家单位受到表彰。1997年区委办、区政府办转发区农工委等部门《关于开

办残疾人养老保险的报告》,决定在全区160个小康村全面推广残疾人养老保险。

坚持两节走访慰问残疾人,5年间全区上下走访慰问残疾人困难户总计1813户

(人次),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达40多万元,组织志愿者小分队160多队,为残

困户服务240多件次,使全区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2001—2005年“十五”期间,将扶持助残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作为工作

主线,采取长期包扶和社会扶助相结合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区残疾人生活水平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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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提高和改善。全面完成十项爱心助残工程。5年间,各部门多次出台对残疾人

生活,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办法,并得到了实施;党员干部同残疾人结对子

3807对;为350户残疾人免费安装有线电视和住宅电话;协调民政部门为2425

名残疾人办理低保;响应市政府号召开展“爱心2000年—捐资助残”活动,党

员干部捐款达38万元;为残疾人捐赠4万多元的实物,发放无息小额贷款6万

元;通过帮、包、扶,送温暖等形式走访慰问残疾人3000余户,送去米、面、

油等折合240万元;

2006—2010年的“十一五”期间,区残联联合社会各界将扶残助残和保障

残疾人基本生活作为工作主线,累计资助6名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上大学,捐资

助学金2万元。会同相关部门多次出台对残疾人生活、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

办法并得到实施。领导干部同残疾人结对子410对;民政部门为残疾人办理最低

生活保障;通过帮、包、扶,送温暖等形式走访慰问残疾人4495多户,送去米、

面、油等折合260万元。区职教中心60名志愿者常年开展活动,残帮残、邻帮

残、红领巾助残、志愿者助残等活动在区扎实开展。

2011—2015年的“十二五”期间,全区城乡残疾人累计3700人参加各类保

险;1158人享受到低保政策,162人得到住房保障照顾。逐年提高对重症一级贫

困残疾人专项补助金额,发放标准从2008年的1200元/年增至2012年的5280

元/年,补助金累计发放60万元,惠及152名残疾人。采取长期包扶和社会助残

相结合等措施,同残疾人结对子350对,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1005户,送去米、

面、油等物品折合110万元。2015年,开始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

疾人护理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可以领取生活补贴70元,

一级重度残还可以增加55元的护理费。这项工作的开展让困难残疾群体的生活

得到更多的保障。五、法律维权

1991—1995年的“八五”期间,区人大连续4年视察全区贯彻《残疾人保障法》

实施情况。5年间发行《残疾人保障法》图片1.4万套,手册1万本,起到了一定的

社会效应,形成了扶残助残的良好环境。许多残疾人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残疾人

发生的不平等事件也在逐渐减少。

1996—2000年的“九五”期间,区残联同区司法局联合成立区残疾人法律援

助事务所。办公地点暂设在沈阳张正律师事务所,主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优

质法律服务。

2001—2005年的“十五”期间,沈阳市司法局、沈阳市总工会、沈阳市妇

联、沈阳市残联等六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法律援助联络部的通知》(沈司

(2001)30号),要求各区、县(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驻区、县(市)工会、

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法律援助联络部”,于洪区残联按照要求,成立

于洪区援助中心驻残联法律援助联络部,坚持理事长接待日制度,并在目标考核

中实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制。

2006—2010年的“十一五”期间,坚持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区人大连续5

年对区《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会同区司法局、民政局

等部门广泛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实施法律援助案件22件;解决残疾人信访案件

15件。为退休盲人职工累计报销采暖费12.9万元;为10名退休盲残职工办理

调资手续;为60名肢残人车主更换旧标识;为残疾人代步车车主发放燃油补贴

4.28万元;对30名取得C5驾照的残疾人补贴驾驶技能培训费每人1000元。

2011—2015年的“十二五”期间,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制定《于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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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处置残疾人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应急预案》。坚持理事长接待日制度。在“两

会”前夕,加大维稳工作力度,对热点难点问题提前切入,主动化解矛盾。举办

于洪区残疾人法律知识讲座,提高残疾人的法律知识水平和维权意识。六、无障碍建设

2006—2010年的“十一五”期间,于洪区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建委等4部门沈阳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的通

知》(沈政办发[2009] 62号),在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中精心谋划、积

极完善,使越来越多的广场、商场、街区、交通站点等场所都新增无障碍设施,

让残疾人更加便利地走出家门、融入社会。期间,在2个社区进行无障碍改造。

2011年,改造10个社区,55户家庭。2012年改造24个社区,139户家庭

(其中农村残疾人旱厕改造5户)。2013年改造12个社区,111户家庭(其中农

村残疾人旱厕改造20户)。2014年开展无障碍改造“回头看”工作,对2011和

2012年社区改造项目不全、不达标的6个社区进行整改,达到标准。2015年,

改造26户家庭。2012年,沈阳市农村旱厕无障碍改造现场会在区召开,各区代

表在现场看到市残联委托于洪区前期建设的农村旱厕无障碍改造样板工程,确定

此改造样板工程是全省乃至全国第一例工程,受到了省市有关领导和各区代表的

一致好评。沈阳市残联对在2012年社区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中做

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于洪区残联获得突出贡献单位,李月仁、

李俊峰、朱治国、于国东、于波、刘玉英获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七、文化、体育

1994—2000年“九五”期间,1994年第六届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残疾人运

动会上,我区入选国家队的盲校学生何丽凤,在盲女B3及800米、1500米的比

赛中获得了两枚金牌,为祖国争得了荣誉,市残联为激励更过的残疾人投身社会

生活,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给予何丽凤7500元的奖金作为奖励。1996年在大连

举办的全国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上,我区参赛的何丽凤等3名残疾人运动员共夺

得4枚金牌、2枚银牌和1枚铜牌,得47分,为我省取得总分第一名做出了贡

献。

2001—2005年的“十五”期间,每年利用残疾人节日,在辽宁日报、沈阳

电视台等省市新闻媒体和电视台宣传残疾人事业,省级刊发12件,市级30件。

选树典型,举办自强模范报告会感染广大残疾人。举办自强模范报告会2场,树

立自强标兵3个。以社区(村)为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为省市输送残疾人运

动员并取得好成绩,杨海生获得省跳高冠军。在沈阳市首届残疾人田径运动会中

于洪区获得了总分第六名。

2011—2015年的“十二五”期间,以“全国助残日”、“沈阳助残月”等重

大残疾人节日为载体,开展各类活动60多次,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不断丰富

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区残疾人运动员在沈阳市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上获6

块金牌、3块银牌、3块铜牌。同时在市特奥会、趣味运动会上取得佳绩,累计

获团体奖5个。2012年盲人陈大江的《读〈茶花女〉所感》在全市“爱读书爱

分享”主题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辽宁日报、沈阳电视台、于洪区有线电视台等

宣传媒体,多次宣传报道区残疾人工作,共刊发稿件90多篇。第四节党政工作

一、区残联党支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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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4月,区残联党支部成立,直属区民政局。党支部由2人组成。党支

部书记吕成章。1995年10月,区残联党支部由区民政局党总支直属改为区直机

关工委所属,党支部由3人组成。李延科任党支部书记。1997年6月20日,区

残联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党支部成员进行改选。经区委组织部批复,区

残联理事长李高亮任党支部书记,副理事长李庚任党支部副书记。2000年4月

29日,区残联党支部第二次换届大会,经选举并经区委组织部批复,区残联党

支部由3人组成。区残联副理事长路英华任党支部书记,成员有王宝兰、刘庆广。

2008年1月29日,区残联党支部举行换届选举,赵延伟为党支部书记,王玉臣

为组织委员,王宝兰为宣传委员。2013年10月24日,区残联党支部举行换届

选举,赵延伟为党支部书记:王玉臣为组织委员,王宝兰为宣传委员。

中共于洪区残疾人联合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名录

职务姓名性别任职时间备注

党支部书记

李延科男1993年—1995年

张欣男1995年—1997年

李高亮男1997年—1998年

路英华男2000年—2004年

张忠礼男2005年—2008年

赵延伟男2008年—2015年

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2008年5月,于洪区政府投资数百万元建设的于洪区残疾人服务中心交付

使用。中心位于于洪区洪湖街19-5,总面积1650平方米,用于残疾人康复训练、

就业培训、文化活动等服务。2012年,于洪区决定,将办公楼二楼整体划拨至

于洪区现代农业管理委员会使用,办公面积1237平方米。中心三楼设有多功能

室,有各类图书1万多册,满足残疾人对知识文化的需求。同时多功能室兼备培

训、会议、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电影等功能。娱乐活动室可接待肢体、听力

残疾人进行台球、乒乓球比赛。同时三楼设有男、女浴池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洗浴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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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沈北新区残联

2006年3月,沈阳市实施行政区划调整,将沈阳市北部的沈阳市新城子区

和沈阳市辉山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合并组建的一个新的城区。2006年10月,民

政部批准沈阳市新城子区、沈阳市辉山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合并后更名为沈北新

区。沈北新区是辽宁省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

革先导示范区。全区区域面积884平方公里,下辖11个街道办事处,47个社区,

142个村,户籍人口31.8万人,其中残疾人1.2万人,占人口比例的3.7%。

沈北新区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区残联)前身为新城子区盲聋哑人协会。1961

年,新城子区盲聋哑人协会正式成立,隶属于区政府民政科。区民政科委派两名

工作人员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区盲聋哑人协会活动,帮助盲聋哑人解决就学、就业、

生活困难救助等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盲聋哑人协会活动处于停止状态。1979

年,区民政局根据区内盲聋哑人的要求决定重新组建区盲聋哑人协会。1979年

11月29日,区民政局组织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驻区工矿企业单位推选的

380名盲聋哑人代表,召开新城子区第一届盲聋哑人协会代表会议。主管社会事

业副区长担任协会主席,区民政局局长担任协会副主席。协会工作归口到区民政

局社会科,办公地址在区政府办公楼内。1989年6月4日,成立新城子区残疾

人联合会。

1989—2015年,沈北新区在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中,区委、区政府始

终将保护弱势群体、扶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作为一项执政为民的德政工程,充分

发挥区委、区政府在残疾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为推进全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1990—2000年下发《关于农村土地调整中优先照顾残疾人的意见》《关于对残疾

人实行优惠待遇的通知》,2001—2015年下发《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制定

实施《残疾人学生就学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

23项扶助残疾人的优惠政策,为推进全区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

基础。

2004年3月,新城子区政府将投资建设区残疾人康复培训活动中心列为政

府社会事业发展“十大工程”之中。中心投资200万元,面积1760平方米,内

部设施配套齐全,是当时在全省面积最大的区县级残疾人康复培训活动中心。

2006年后,区委、区政府加大了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投资力度,使全区残疾人的

事业发展步入快车道。仅2009—2015年,沈北新区政府即投入各方面资金

2263.96万元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相继建设残疾人就业一条街;精神残疾人托

养康复中心;沈北新区残疾人文化体育艺术共享基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残疾人日间照料站;阳光之家等7个用于满足残疾人需求,

改善残疾人生活状态的残疾人设施工程项目。

1989—2015年期间,逐年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资金投入,2010年区政府和

省、市残联投入资金、设备50万元专门建设一条适合残疾人就业的一条街即“爱

心街”,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有各类商业档口30个,政府免费提供给残疾

人进行就业创业,先后安置残疾人就业40多人,为全区百姓提供修鞋、缝纫、

零售等服务项目。2011年,在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工作中,“爱心

街”代表沈阳市承担验收任务并得到中、省、市残联领导的高度肯定与赞扬。2012

年,市、区政府共同建成区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6月8日,市政府在沈北新区

召开“沈阳市区域性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启动仪式”。2013年,区政府投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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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重点民生工程——沈北新区残疾人文化体育艺术共享基地,总投资300万元,

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集文化、体育、艺术于一体,兼具培训、活动、交流等

多种功能,共享基地设计合理,功能齐全,管理科学,解决了全区残疾人没有文

体活动场地的问题,也为培养残疾人文化体育艺术人才提供了条件,区残疾人文

体基地在全省区、县同类设施中居于领先水平,2014年建成投入运行。先后举

办社区残疾人趣味运动会,残疾人文化、体育、艺术各类培训、比赛、交流,志

愿者助残等大型活动30多次,累计接待残疾人5000人次,并对近20名阳光之

家学员开展日间照料。省、市残联多次到基地视察,多家兄弟县、区残联到基地

参观学习,受到广大残疾人的欢迎和好评,区残疾人文化体育艺术共享基地已经

成为全区乃至全市的残疾人文化品牌。

全区残疾人充分享受到全区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残疾人事业发展

工作业绩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赞誉,2007年1月,区残联被沈阳市残工委授

予《残疾人之家》荣誉称号,5月,被辽宁省残工委授予《残疾人之家》荣誉称

号,2009年7月,被国务院残工委授予《残疾人之家》荣誉称号。区残联多次

被辽宁省残联和沈阳市残联授予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残疾

人综合服务设施先进单位。第一节残疾人状况

区残联成立后,残疾人服务管理体系不断创新完善,信息化管理全面推进,

对全区残疾人的状况、残疾人的结构、分布、婚姻、生活以及致残原因等情况有

清晰了解。1991年10月,区残联在全区组织开展登记核发残疾证工作。1994

年7月,全区登记核发残疾人证数为5586人,8月区残联开展统一核发残疾人

证工作。2005年年底,全区持有新残疾证的残疾人人数为6998人。2006年第二

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沈北新区被列为调查样本单位,共抽中8个调查小区、

1084户、样本总人口3293人:通过入户调查及医生检查,8个样本小区单位共

筛查疑似残疾人335人,定性残疾人119人,占总样本人口的3.61%,其中:男

58人,女61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所占比重较高。视力残疾和听

力残疾以老年人居多,肢体残疾年轻人居多,多为后天车祸、事故等原因。2015

年12月底,全区办理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为7274人,其中:视力残疾人879

人;听力残疾人407人;言语残疾人13人;肢体残疾人4702人;智力残疾人

625;精神残疾552人;多重残疾96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在全区持有

二代残疾证7274名残疾人中,遗传致残的为131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8%;先

天性致残为1242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7.07%;疾病致残为3672人,占残疾人

总数的50.48%;药物致残为65人,占残疾人总数的0.9%;意外致残为1682人,

占残疾人总数的23.12%,其他原因致残为482人,占残疾人总数的6.63%。

2015年12月末,全区残疾人分布在区划调整后的11个街道办事处,其中:

道义街道残疾人535人;虎石台街道残疾人1292人;辉山街道残疾人658人;

沈北街道街残疾人1628人;财落街道残疾人491人;清水街道残疾人1132人;

马刚街道残疾人283人;黄家街道残疾人345人;兴隆台街道残疾人302人;尹

家街道残疾人319人;石佛寺街道残疾人288人。

在全区城镇残疾人中,男性残疾人2003人;女性残疾人1140人;农村残疾

人中,男性残疾人2640人;女性残疾人1491人;0—7岁残疾儿童29人;8—

18岁残疾人132人;19—60岁残疾人5156人;60岁以上残疾人19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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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残疾人中,已婚人数为4931人,占残疾人总数的68%;未婚残疾人

1486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0%;丧偶残疾人305人,占残疾人总数的4%;离异

残疾人552人,占残疾人总数的8%。

随着沈北新区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各种改善残疾人生活的优惠政策的不

断出台,全区残疾人享受了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成果,残疾人生活状况普遍得到

改善,物质文化生活有了较大的提高,在全区残疾人中,1341人享受最低生活

保障救助,1290人统一安排就业,近200名残疾人在区残联的扶持下实现自谋

职业就业,但是与正常人的生活就业状况相比较还有一定的差距。第二节机构及队伍

1989年区残联建立后,区残疾人组织机构、工作网络、队伍建设、基础设

施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到2015年年底,区内设置的残疾人组织机构有195个。一、沈北新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1994年8月,成立新城子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由区政

府主管社会事业的副区长担任,区残工委秘书处设在区残联,秘书长由区残联理

事长担任。成员单位共有19家,其中区委部门8家,政府部门11家。2006年

沈北新区成立后,更名为沈北新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2007年,

沈北新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沈北新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

委员会。领导由区政府主管残疾人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19家

二、沈北新区残疾人代表大会

1.新城子区第一次残疾人代表大会

1989年8月,新城子区第一次残疾人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听取审议通过马

立春理事长所作的题为《在深化改革中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我区残疾人

事业发展》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主席团成员42人,选举副区长刘俊山为主席

团主席,选举佟树良、张晓飞等18人为副主席。会议选举马立春为区残联执委

会理事长。参加会议代表共83人,其中各乡、镇、街代表55人、区直机关16

人、有关企事业单位代表8人、特邀代表4人。

2.新城子区第二次残疾人代表大会

1993年3月,新城子区第二次残疾人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听取审议通过马

立春所做题为《努力工作开拓进取为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做出新贡献》的

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46人。聘请区委副书记陈温洲为名誉主席,

选举郭君达为主席团主席,杨欲功等21人为副主席。选举马立春为区残联执委

会理事长,李守荣为副理事长。参加会议代表共92人,其中乡镇代表56人、驻

区企事业单位及福利企业代表7人、区直机关19人、特邀代表10人、列席代表

37人。

3.新城子区第三次残疾人代表大会

1998年4月,沈北新区第三次残疾人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左

维所做的题为《努力工作团结奋进开创全区残疾人事业新局面》的工作报告,

大会选举主席团成员46人。聘请区委副书记阎永田为名誉主席,区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李振忠为名誉副主席。选举李忠为主席团主席,杨欲工等14人为副主席。

选举左维为区残联执委会理事长,参加会议代表共94人,其中各乡、镇、街代

表65人,区直机关代表20人,特邀代表9人。

4.新城子区第四次残疾人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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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沈北新区第四次残疾人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崔

永丰所做的题为《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努力开创我区残疾人事业新局面》的工作

报告。大会选举主席团成员31人,聘请区委副书记冯凯为名誉主席。选举王东

红为主席团主席,董学义等14人为副主席。崔永丰为区残联执委会理事长,李

守荣为副理事长。选举李世昌为区盲人协会主席、苏艳为区肢残人协会主席、李

柏林为区聋人协会主席,岳杰为区智力、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参加会议

代表共105人,其中:区直机关代表20人;特邀代表5人;残疾人代表65人、

基层残疾人工作者代表15人。

5.沈北新区第五次残疾人代表大会

2007年12月,沈北新区第五次残疾人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崔

永丰所做的题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全区残疾人事业持续

健康发展》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主席团成员26人。聘请区委副书记阎秉哲为

名誉主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文举、区政协副主席周海杰为名誉副主席。选

举王东红为主席团主席,万玉廷等26人为副主席。选举崔永丰为区残联执委会

理事长。会议选举张芳芹为区盲人协会主席,苏艳为区肢残人协会主席,姜涛为

区聋人协会的主席,王庆茹为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岳杰为区精神残疾

人及亲友协会主席。参加会议代表105人,其中区直机关代表10人,特邀代表

13人,残疾人代表65人,残疾人工作者代表17人。

6.沈北新区第六次残疾人代表大会

2013年3月,沈北新区第六次残疾人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宋

玉文所做的题为《贯彻十八大精神,推进两个体系建设为开创全区残疾人事业新

局面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主席团成员30人,聘请区长李鹏宇为名誉

主席,区委副书记刘东耀为名誉副主席。选举金玉龙为主席团主席,郭靖等14

人为副主席。选举宋玉文为区残联执委会理事长,付美莲为副理事长。会议选举

朱江为区盲人协会主席、董学智为区肢残人协会主席、刘红梅为聋人协会主席,

何冰为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王延辉为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

参加会议代表共205人,其中正式代表171人,列席23人、特邀11人。三、沈北新区残疾人联合会

1989年6月4日,成立新城子区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区残联),是新城子区

残疾人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机关。区残联机关定编5人,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各

一名。由区民政局代管,办公地址区政府办公楼内。1997年3月24日,新城子

区编委下发《关于将区残联升格为区属正局级单位的通知》,解除区民政局对区

残联的代管,由区政府直接管理。区残联办公地址仍在区政府办公楼内。1997

年3月28日,新城子区编委下发《批准区残联设置区残联办公室,成立残疾人

劳动服务所》,区残联办公室设正科级主任职数1名,区残联残疾人劳动服务所

规格为正科级,定编2人,区财政全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各1人,区残联办公地址

仍在区政府办公楼内。2004年3月,区委、区政府根据中国残联和省、市残联

关于县区级残联都要建设一所500平方米以上的残疾人活动中心的要求,决定投

资200万元在新城子街中心地段购置1760平方米楼房建设区残疾人活动中心。

2004年10月20日,残疾人活动中心大楼设施安装及内部装修竣工落成,区残

联搬迁至沈北新区银河街30号甲-11,沈北新区残疾人活动中心大楼内。2006

年沈北新区成立后,更名为沈北新区残疾人联合会。2015年区残联岗位编制4

人,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人,科长岗位1人。

第274页

663

四、专门协会

区残联下设区盲人协会、区聋人协会、区肢体残疾人协会、区智力残疾人及

亲友协会和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5个专门协会。专门协会多年来密切联系本

类残疾人,定期组织开展适合本类残疾人特点的活动,及时收集反映残疾人的需

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沈北新区残疾人联合会各专门协会历任主席、副主席名录

届次协会职务姓名性别任职时间备注

盲残协会

主席代庆春男1989.8-1993.3知情人口述

副主席史希福男1989.8-1993.3知情人口述

聋残协会

主席李柏林男1989.8-1993.3知情人口述

副主席黎国恩男1989.8-1993.3知情人口述

肢残协会

主席杨振友男1989.8-1993.3知情人口述

副主席朴勇男1989.8-1993.3知情人口述

智力、精神残

及亲友协会

主席丁玉华男1989.8-1993.3知情人口述

副主席付桂云女1989.8-1993.3知情人口述

盲残协会

主席代庆春男1993.3-1998.4知情人口述

副主席马超杰男1993.3-1998.4知情人口述

聋残协会

主席李柏林男1993.3-1998.4知情人口述

副主席黎国恩男1993.3-1998.4知情人口述

肢残协会

主席杨振友男1993.3-1998.4知情人口述

副主席朴勇男1993.3-1998.4知情人口述

智力、精神残

及亲友协会

主席丁玉华男1993.3-1998.4知情人口述

副主席付桂云女1993.3-1998.4知情人口述

盲残协会

主席代庆春男1998.4-2003.3知情人口述

副主席马超杰男1998.4-2003.3知情人口述

聋残协会

主席李柏林男1998.4-2003.3知情人口述

副主席黎国恩男1998.4-2003.3知情人口述

第275页

664

肢残协会主席杨振友男1998.4-2003.3知情人口述

副主席朴勇男1998.4-2003.3

智力、精神残

及亲友协会

主席马秋英女1998.4-2003.3知情人口述

副主席付桂云女1998.4-2003.3知情人口述

盲残协会

主席李世昌男2003.3-2007.12

副主席万玉廷男2003.3-2007.12

聋残协会

主席李栢林男2003.3-2007.12

副主席邓敬东男2003.3-2007.12

肢残协会

主席苏艳女2003.3-2007.12

副主席李维群男2003.3-2007.12

智力、精神残

及亲友协会

主席岳杰女2003.3-2007.12

副主席宋文礼男2003.3-2007.12

盲残协会

主席张芳芹女2007.12-2013.3

副主席万玉廷男2007.12-2013.3

聋残协会

主席姜涛女2007.12-2013.3

副主席吴俊女2007.12-2013.3

肢残协会

主席苏艳女2007.12-2013.3

副主席李庆友男2007.12-2013.3

智力残及亲友

协会

主席王庆茹女2007.12-2013.3

副主席杨军男2007.12-2013.3

精神残及亲友

协会

主席岳杰女2007.12-2013.3

副主席关淑容女2007.12-2013.3

盲残协会

主席朱江女2013.3-副主席张芳芹女2013.3-聋残协会

主席刘红梅女2013.3-副主席姜涛女2013.3-肢残协会

主席董学智男2013.3-副主席李娜女2013.3-智力残及亲友主席何冰女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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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副主席陈锋男2013.3-精神残及亲友

协会

主席王延辉男2013.3-副主席刘长仁男2013.3-五、区残联直属事业单位

沈北新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原名新城子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成立于1995年11月,性质为全民事业单

位,隶属区残疾人联合会,当时暂未定编制和规格,与区残联合署办公。1997

年11月,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的规格为正科级,

定编2名。2013年3月,更名为沈北新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规格编制不变。

20年间,中心负责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未就业的残疾人进行职业技

能培训,按规定核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六、街道残疾人组织

1989年区残联成立后,全区2个街道办事处和12个乡镇相继建立残联组织

机构,分别由主管残疾人工作的副主任、副镇长担任残联主席,社会指导科科长

和乡镇的民政助理担任街道、乡镇残联理事长。2006年12月,沈北新区所属乡

镇改为街道办事处。乡镇残联改为街道办事处残联。区划调整后全区设置道义街

道办事处、虎石台街道办事处、辉山街道办事处、沈北街道办事处、财落街道办

事处、清泉街道办事处、马刚街道办事处、黄家街道办事处、兴隆台街道办事处、

尹家街道办事处、石佛寺街道办事处,共11个街道办事处残联组织,各街道办

事处由主管残疾人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残联主席,共配备11名街道残联理事长。七、社区(村)残疾人组织

1990年6月,全区各街道办事处所属居委会、乡镇所属社区和村全部成立

残疾人协会,分别由居委会主任或村民委员会主任兼职担任残协主席。共有245

基层残协组织,200余名基层残疾人工作者,为推进全区基层残协工作开展,区

残联统一制作残疾人工作职责任务及工作情况示板,在区、街、乡、社区、村三

级残疾人工作网络中全面实施了“一板、两表、两册”管理模式,推进全区残疾

人工作规范化管理。到2015年全区共有177个社区残协组织,基层残疾人工作

者数量达322人。八、残疾人专职干事及协理员队伍

2006年,区残联在全区残疾人中通过考试先后录用36名残疾人就业协理员

和58名残疾人专职干事、142名村残疾人专职委员、110名助残公益性岗位服务

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后,分别安排在各级残协组织上岗工作。同时,制定残疾人

专职干事、专职委员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对专干、专委和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

工作任务、工作方法、残疾人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办理残疾证的程序方法,以及

年度考核的具体程序方法等提出明确的要求,推进基层残协组织的队伍建设。

2015年沈北新区残疾人专干、专委、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数量达294人。九、志愿者队伍

1996年5月,区残联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扶残助残活动,成立28个青年助残

小组、98个红领巾扶残助残小队,2015年底,全区共拥有志愿者助残队(组)

133个。在助残志愿者团队开展助残活动中,全区党员干部发挥了带头引领作用,

区委、区政府组织全区副处以上实职干部开展了助残“一帮一”结对子助残活动,

第277页

666

结成帮扶对子168个。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机关党员干部助残志愿者开展“一帮

一”结成帮扶困难残疾人对子140个。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家踊跃参与

扶助困难残疾人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种帮扶残疾人活动,区妇联组织全区妇女助

残服务队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帮扶残疾人孩子,并捐赠文具用品260余件

套,捐献资金3万多元。中小学红领巾助残服务队,大学、高中学生青年助残服

务队每年为残疾人开展心理咨询、文化知识培训、到敬老院帮助残疾人老人包饺

子、发放慰问品、表演小节目,中小学生志愿者就近就地深入困难残疾人家庭帮

助打扫卫生。在全区营造党员干部带头,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志愿者助残的良好氛

围。第三节主要工作

一、康复

1989年,区残联将残疾人康复作为工作重点,牵头与区卫生、教育、民政

等部门在全区组织开展残疾人三项康复普查工作。在开展三项康复工作中,区残

联举办三次防残预残康复知识讲座,建立三项康复对象档案。投资5000元在清

水台街道创办聋儿家庭语训班,得到社会的好评,区残联被市三项康复工作办公

室评为先进单位。

2005年,区残联积极探索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新思路,把充分利用社会医

疗资源,提高残疾人康复医生和康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推进残疾人康复医疗站

点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建立以区医院为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所为基

础,以残疾人家庭康复为依托的基层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初步实现残疾人足不

出社区、不出家门就能得到康复服务的目标。

2008年,区政府制定下发《沈北新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区

活动实施方案》,加大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经济投入力度,利用区残疾人活动中心,

建成面积达560平方米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2007年,区残联与沈阳矿务局医院精神科,清水台矿二井医院合作建立精

神残疾与智力残疾康复指导中心,为特困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进行免费投药

和治疗。同时区残联与沈阳何氏眼科医院和沈北中心医院联合建立沈北新区视力

残疾人和肢体残疾人康复治疗训练指导中心。沈阳何氏眼科医院和区中心医院每

年与区残联定期深入社区、村残疾人家庭中为残疾人进行康复治疗检查指导,并

根据残疾人各自不同的情况提出康复治疗建议,增强残疾人康复治疗的信心。

2012年,区残联依托区中心敬老院,建成沈北新区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

每年接待残疾人养员近100名。到2015年底,全区建立基层康复站165个,家

庭康复点244个。先后为全区残疾人进行康复指导、免费医疗救助达6300余人

次,发放残疾人适配辅具、轮椅、自助车等总计1310件套,为贫困白内障患者

免费复明手术1830例。为脑瘫儿、孤独症、听力、视力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

复救助32例,为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救助165例。二、就业

26年间,区残联始终将解决残疾人的就业脱贫作为做好残联工作的重要任

务,在开展实物投放帮扶残疾人就业脱贫的同时,千方百计扶持福利企业安置残

疾人就业,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一帮一”结对子帮扶残疾人脱贫,举办各类残疾

人劳动技能培训班56期,参加培训残疾人达到3950人次。1998年底区残联积

极协调低息贷款,扶持创办56家福利企业,共安置有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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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

人。2002年,区残联为了推进残疾人的就业脱贫,在全区组织开展以送猪、送

獭兔、送奶山羊、送果树苗、送修鞋理发工具、送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百户贫困

残疾人家庭脱贫创业活动”。

2009年,区残联创办爱心街,为残疾人就业搭建平台。“爱心街”暨残疾人

就业一条街建设项目是沈北新区残联在省、市残联的大力支持下,在区委、区政

府重视下,解决区内残疾人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爱心街”自2009年8

月开始筹建,由天富市场无偿提供场地,区政府和省、市残联投入资金及设备建

成。11月开始投入使用,12月3日(第十八个国际残疾人日)(原)沈阳市政府

分管残联的领导,为“爱心街”揭牌。“爱心街”位于沈北新区中心商业区内,

占地1000平方米,设有30个档口,免费向残疾人开放。有30名残疾人业主在

“爱心街”从事杂修、缝纫等个体就业项目,每个人的月经营收入都在3000元

左右。

区残联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化残疾人就业环境,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力

度逐年加大,2012年至2015年间,积极协调地税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核定收缴工作,每年年审保障金均超过1000万元;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

创业,扶持残疾人个体灵活就业122人次,投放就业扶持设备200余件。三、扶贫

26年间,区残联加大力量抓扶贫解困和生活保障工作,制定出台“一级残

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大学生助学金、精神病人免费救助住院等

近20项扶残助残政策。在轻度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亲友中招聘110名公益性岗

位人员,安排到阳光之家、阳光工场和助残服务队工作,实现就业。与市残联共

同建设沈北新区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使区域内的残疾人有了标准化的康复托养

场所;实施低保优先照顾残疾人政策,全区有1341名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待遇;积极探索就业货币化扶持新模式,变以往的实物扶持残疾人脱贫就业改为

资金扶持。仅2012到2015年底残疾人获得就业资金扶持近33万元。四、维权

26年间,区残联在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接待残疾人上访工作中,坚持件

件做好记录,认真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残疾人提出的问题,实现全区残疾人多

年无越级访。为了切实做好区内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区残联在明确责任落实任

务,指定专人负责法律维权和信访接待工作的同时,坚持长年执行残联理事长和

副理事长接待日制度。坚持长年协调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免费为全区残疾人提供

法律咨询,帮助残疾人代写法律文书。依据《法律援助规定》帮助提供法律援助,

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民事调解。

2008年12月,区残联为尽快提高全区残疾人专职干事和专职委员的残疾人

法律法规专业维权知识,提高为残疾人实施维权助残的实际工作能力,聘请律师

为150多名残疾人专干和残疾人专委进行法律知识讲座。为了加快在残疾人中普

及法律知识,区残联从2006年开始连续三年在全区残疾人中组织开展法律知识

答题竞赛活动,300多名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参加法律知识答题竞赛,在全区

掀起残疾人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潮,提高了残疾人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和依法办

事的能力。2015年5月,由区残联、区司法局、区信访局、沈北街道办事处主

办,沈北街道新兴社区承办的“残疾人法律维权进社区”法律信访知识讲座在沈

北街道新兴社区举办,残疾人专干、残联机关全体人员、市残联维权处、区信访

局、区司法局、沈北街道领导、律师、社区残疾人共82人参加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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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无障碍建设

2005年,经区残联协调,在位于区残疾人活动中心的银河街修建2公里的

盲道。2006年,区政府大力推进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到2015年底,全

区主要街路两侧均铺设盲道和无障碍坡道,公共事业单位改成无障碍办公区域。

社区和区内残疾人开展活动场所均全面进行无障碍改造,安装抓杆扶手等设施,

方便残疾人的出行和办事。六、文化、体育

区残联坚持以集中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规定,开展残疾人“四自”

(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教育为主线,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教育和残疾人文体

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1998年,与区广播电视台创办残疾人专栏节目,

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规定,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宣传社会力量扶残助

残典型和残疾人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关心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

氛围。先后印制《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小册子和相关宣传材料1.2万多份,利用

区内庆祝残疾人节日,开展大型庆祝活动的时机,向社会宣讲发放,并以街道办

事处、社区和街内的宣传栏开展板报、墙报、画廊、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

《残疾人保障法》。组织开展残疾人文体、才艺表演比赛活动,开展残疾人“自

强杯”演讲竞赛活动,培养树立残疾人“四自”典型。

2004年区残疾人活动中心建成后,每年区残联利用残疾人活动中心的各类

设施举办残疾人乒乓球比赛、趣味运动会、象棋比赛、才艺比赛、演讲比赛、书

法、绘画等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

2014年,区残联在位于沈北新区新城子街常州路40号甲修建总面积1800

平方米的沈北新区残疾人文化体育艺术共享基地。共享基地设置文化艺术活动区、

体育健身活动区、综合功能活动区、阳光之家活动区和阳光工场活动区等5个功

能区。区内的残疾人运动员关锡强在全国各级残疾人田径锦标赛中连续打破铅球

全国纪录,不断创造新纪录,多次荣获全国冠军,残疾人运动员卢连勇、孙启超、

丁世特、范文强都在全国和省内残疾人运动会获得冠军,为全区残疾人和家乡争

了光。第四节党政工作

一、区残联党支部

1997年6月,新城子区残联机关党支部成立,隶属区直机关工委。党员人

数5人,区残联党支部成立后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的工作部署,着力在思想政治建

设、机关作风建设、完善机关制度管理,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创新工作能力

等方面下功夫,为促进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2015年,

区残联党支部党员人数为4人。

区残联党支部在开展党组织活动中,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机

关干部行为指南》《机关党的组织工作细则》文件精神,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员

大会。为开展好“三会一课”活动,党支部注重会议前加强沟通,会议中充分发

挥民主,会议后落实责任,检查议定内容完成情况。在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

题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重点从抓学习、抓纪律、抓服

务、抓团结、抓干部教育入手,细化学习活动实施方案,创新学习载体,理论与

实践相结合,使学习实践活动进入思想、进入工作,提高了残联干部的解决问题

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残联集体的凝聚力,推进残联干部素质的不断提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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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残疾人事业的开展。

1995—2015年,区残联先后4次被区直机关工委评为“区直机关先进党支

部”。区残联机关干部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残联分别组织的献爱心、扶残助残以

及防汛抗震救灾活动中捐款达1.5万多元,捐赠衣物450余件套。中共沈北新区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历任领导名录

职务姓名性别任职时间备注

左维男1997.6—2002.2

崔永丰男2002.2—2009.2

徐宏屹男2009.3—2011.11

樊景涛男2011.11—2012.3

宋玉文男2012.3—至今

二、国内外交流

2007年5月22日,区残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市残联的安排,接待朝鲜

关心残疾人同盟一行6人前来考察区、村两级残疾人工作。区残联带领朝鲜关心

残疾人同盟成员及省、市陪同人员参观考察区残疾人活动之家和区残联残疾人康

复活动中心以及区残疾人康复培训教育中心,介绍区残联残疾人活动之家和两个

中心的工作进展和活动之家的残疾人活动情况,并去兴隆台街道烟台村参观村残

疾人协会及村残疾人活动室。

2007年8月20日下午,国家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律委员会主任李其炎一行

在市委副书记刘迎初,市委常委、沈北新区区委书记王世伟等陪同下前来调研残

疾人工作,了解残疾人医疗保障救助等情况,并去贫困残疾人赵德鑫家中进行慰

问座谈。三、综合设施建设

沈北新区残疾人文化体育艺术共享基地。2014年7月,建立。面积1800平

方米,基地包括沈北街道残疾人阳光之家和阳光工场,配备管理人员1人,招聘

公益性岗位残疾人服务人员21人。

残疾人就业一条街。2009年11月,建立。占地面积近1000平方米,设有

30个经营档口,免费提供给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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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苏家屯区残联

苏家屯区位于沈阳市南部,是国家生态区、辽宁省唯一新型城镇化示范区。

区域总面积782平方公里,下辖17个街道,人口47万人,其中残疾人1.96万

人。

苏家屯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苏家屯区残联)成立于1989年9月,原

单位地址为苏家屯区雪柳街82号。2003年迁移到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苏

家屯区残联是区直属残疾人事业团体,经费由区财政列支。2003年,区残联改

属行政事业单位。区残联下设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1989—2015年,区残联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和《沈阳市残疾人

保障规定》等残疾人工作的法规和政策性文件,随着政府逐年加大资金投入,全

区残疾人工作实现历史性跨越式发展。区、街道、村三级残疾人组织基础信息和

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信息全部网络化科学管理;街、社区残疾人专职干事,村

委残疾人专职委员上岗服务,建立健全“以区残联为主导,街道残联为骨干、村

(社区)残疾人协会为基础”的残疾人组织机构。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

全区建立全市首个民办民营残疾人康复中心,实现康复服务区、街道、社区,家

庭的全覆盖。形成残疾人培训教育长效机制。残疾人集中、按比例分散就业渠道

依法形成,残疾人就业扶持资金逐年加大。全区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上高中、

大学有补助,残疾人自强模范大批涌现,树立多个典型。残疾人专门协会活动开

展制度化,协会管理更加规范。苏家屯区残疾人事业先后荣获苏家屯区信访工作

先进单位、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闪光奖”、先进

残疾人之家、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三项康复先进单位、“八五”达标

区、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残疾人工作优秀单位、辽宁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

调查先进区、沈阳市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先进

单位等荣誉称号。第一节残疾人状况

2006年苏家屯区在全国第二次抽样调查中,残疾人总数为1.96万人。截至

2015年12月末,办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数为9917人,残疾低

保户2382人。全区残疾人中,已婚人数为6334人,占全部残疾人总数的563.87%,

未婚残疾人为2085人,丧偶446人,离异为1052人。

全区残疾人按照街道划分,民主街道1225人,解放街道为1281人,湖西街

道为929人,中兴街道为973人,临湖街道为527人,红菱街道673人,陈相街

道为622人,姚千街道为445人,林盛街道为703人,大沟街道为202人,八一

街道为350人,沈沙河街道为555人,十里河街道为294人;永乐街道为309

人;佟沟为162人;白清街道为255人;王纲街道为412人;在苏家屯区残疾人

中,城镇户口为5160人,农业户口为4757人。

全区残疾人按性别分类,其中男性为6242人,占总数的62.94%,女性为3675

人,占总数的37.06%;按残别分类,其中视力残疾人为1499人,占总数的15.12%,

听力残疾人为930人,占总数的9.38%,言语残疾人84人,占总数的0.85%,肢

体残疾人为5526人,占总数的55.72%,智力残疾人为979人,占总数的9.87%,

第282页

671

精神残疾人为873人,占总数的8.80%,多重残疾人为26人,占总数的0.26%。

区残疾人中低保户为2239人,低保边缘户为62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1.43%。

通过入户调查发现,残疾人与健全人之间在经济收入、劳动就业等方面还存在着

不小的差距。大部分通过自主择业、自主创业而就业的残疾人,工资收入明显偏

低于健全人。第二节机构及队伍

一、苏家屯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1994年8月,经苏家屯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苏家屯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

协调委员会(简称区残工委)。主任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兼任,副主任由区残联

理事长兼任,区政府残工委办公室设在区残联,办公室主任由区残联理事长兼任。

成员单位15个。1996年5月和2013年,经区委同意,根据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

员会成员工作变动情况,分别对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予以调整。2013年有成员

单位29个。二、苏家屯区残疾人代表大会

1.苏家屯区第一次残疾人代表大会

1989年9月9日,召开苏家屯区第一次残疾人代表大会。郑光宝受区残疾

人筹备领导小组的委托,作题为《同心协力求实创新把我区残疾人事业推向一

个新阶段》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主席团成员44人,选举徐茂盛为主席团主席,

杨国库等14人为副主席。大会选举郑光宝为区残联执委会理事长,闫义政为副

理事长(无协会主席)。出席大会正式代表97人,其中盲人代表12人、聋哑人

代表16人、肢残人代表16人、弱智和精神病患者亲友代表6人,特邀代表3

人。

2.苏家屯区第二次残疾人代表大会

1993年3月3日,召开苏家屯区第二次残疾人代表大会。会上,闫义政代

表第一届残联作题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报告。

大会选举主席团成员41人,选举段取宝为主席团主席,陈子军等18人为副主席。

大会选举闫义政为区残联执委会理事长,吴金权为副理事长(无协会主席)。出

席大会正式代表91人,其中肢残人代表22人、聋哑人代表13人、盲人代表11

人,残疾人亲友代表4人。

3.苏家屯区第三次残疾人代表大会

1998年4月8日,在区地税局礼堂召开苏家屯区第三次残疾人代表大会。

会上,杨国库代表第二届残联作题为《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区残疾

人事业新局面》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主席团成员41人,聘请段取宝为主席团名

誉主席,沈桂芳、肖毓菁为主席团名誉副主席,选举徐茂盛为主席团主席,杨国

库等14人为副主席。经主席团主席提名推举、报请区干部主管部门批准,杨国

库为区残联执委会理事长;选举佟庆长为区肢残人协会主席、朴成君为副主席,

闻绍君为区盲人协会主席、刘成斌为副主席,周德发为区聋人协会主席、李金忠

为副主席,陈彩华为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肖英为副主席。出席大会正

式代表110人,列席代表21人,特邀代表6人。

4.苏家屯区第四次残疾人代表大会

2003年3月12日,在区地税局礼堂召开苏家屯区第四次残疾人代表大会。

会上,孙复言代表第三届残联作《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把我区残疾人工作推向

第283页

672

新阶段》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主席团成员42人,聘请王黎宁为主席团名誉主席,

张淑英、羿文林、王大力为名誉副主席,选举杨军为主席团主席,孙复言等18

人为副主席。大会选举孙复言为区残联执委会理事长,薛克玉为副理事长,胡单

强为理事。选举朴成君为区肢残人协会主席,林忠森、胡单强为副主席,闻绍君

为区盲人协会主席、刘成斌为副主席,周德发为区聋人协会主席、李金忠为副主

席,杨艳军为亲友协会主席、肖英为副主席(只有亲友协会,无精神残亲友协会

和智力残亲友协会)。出席大会正式代表133人,列席代表24人,特邀代表4

人。

5.苏家屯区第五次残疾人代表大会

2007年12月25日,在区地税局礼堂召开苏家屯区第五次残疾人代表大会。

会上,杨乃财代表第四届残联做工作报告(报告无题目)。大会选举主席团成员

42人,聘请凌正康为主席团名誉主席,幺汝兴、邹有昌、王大力为名誉副主席,

选举杨军为主席团主席,于文武等18人为副主席。大会选举杨乃财为区残联执

委会理事长,邓玉波为副理事长,胡单强为理事(不驻会)。选举胡单强为区肢

残人协会主席,林忠森、王青松为副主席,闻绍君为区盲人协会主席、刘成斌为

副主席,何涌为区聋人协会主席、李金忠为副主席,李微为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

协会主席,闵立莉为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出席大会正式代表133人,

列席代表26人,特邀代表4人。

6.苏家屯区第六次残疾人代表大会

2013年5月10日,在区地税局礼堂召开苏家屯区第六次残疾人代表大会。

会上沈奇代表第五届残联作题为《与时俱进务实创新全面开创残疾人失业发展

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主席团成员51人,聘请侯晓东为主席团名誉主

席,赵德林、羿冰华为名誉副主席,选举王志刚为主席团主席,沈奇等22人为

副主席。大会选举沈奇为区残联执委会理事长,朱凤云为副理事长,王青松为理

事。选举王青松为区肢残人协会主席、韩晓娜为副主席,闻绍君为区盲人协会主

席、刘成斌为副主席,何涌为区聋人协会主席、王敏为副主席,朱海英为区智力

残疾人亲友协会主席、张淑艳为副主席,闵立莉为区精神残疾人亲友协会主席、

方虹为副主席。出席大会正式代表114人。三、苏家屯区残疾人联合会

1989年9月,苏家屯区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区残联)成立,编制人数6名,

其中领导职数2名,一般干部4名(无科室设置,人员在一起办公)。区残联是

区直属残疾人事业团体,成立之初由苏家屯区民政局代管,经费由区财政列支。

1996年,区委、区政府决定区残联独立成为区委序列正处级单位,编制6名,

设理事长1名(正处级)、副理事长1名(副处级),科长2名,工勤2名。内设

2个科室,即:组联维权科(办公室)、康复教育就业科,同时隶属于区民政局

管理的苏家屯区残疾人活动中心转由区残联管理。2003年,区残联重新划归区

政府序列,属行政事业单位,设4个办公室,即组织联络办公室、宣文维权办公

室、康复办公室、教育就业办公室。2015年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员4人,在

职人数13人。

第284页

673

苏家屯区、县(市)残疾人联合会历任领导名录

职务姓名性别任职时间备注

郑光宝男1989.09-1993.03

闫义政男1993.03-1997.08

杨国库男1997.08-1999.05

高清友男1999.05-2002.01

孙复言男2003.01-2006.10

杨乃财男2006.11-2013.04

沈奇男2013.04-至今

闫义政男1989.09-1993.03

吴金权男1993.03-1998.04

薛克玉男2002.10-2005.03 2002年10月-2003年1月主持工作

邓玉波男2005.10-2011.08

朱凤云女2012.02-至今

闫义政男2002.12-2004.03

高清友男2002.01-2003.08

薛克玉男2005.03-2015.孙复言男2006.10-2009.09

尹锦兰女2009.06-2009.09

张晶女2010.03-2010.04

佟丽杰女2010.12-至今

邓玉波男2011.08-2014.09

杨乃财男2013.04-2015.12

第285页

674

闫义政男1997.08-2002.12

吴金权男1998.04-2002.05

尹锦兰女2004.04-2009.06

张晶女2005.06-2010.03

佟丽杰女2006.05-2010.12

金日奎男2002.12-2004.03

穆志久男2007.04-2013.03

四、专门协会组织

区残联下设区盲人协会、区聋人协会、区肢体残疾人协会、区智力残疾人及

亲友协会和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5个专门协会。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由区

残联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专门协会是区残联内设的群众组织,在区残联领导下开

展工作。密切联系该类残疾人,反映特殊需求,维护合法权益,开展适合其特点

的活动。通过各种活动,团结教育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遵纪守法,

履行公民义务,使协会成为联系残联和残疾人的纽带。苏家屯区残疾人联合会各专门协会历任领导名录

届次协会职务姓名

任职时间备注

没有产生

没有产生

没有产生

没有产生

没有产生

没有产生

盲残协会

主席闻绍君男

1998.04-2003.03

副主席刘成斌男

聋残协会

主席周德发男

副主席李金忠男

肢残协会

主席佟庆长男

副主席朴成君男

亲友协会

主席陈彩华女

副主席肖英女

第286页

675第四届盲残协会主席闻绍君男2003.03-2007.12副主席刘成斌男聋残协会主席周德发男副主席李金忠男肢残协会主席朴成君男副主席林忠森男副主席胡单强男区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不驻会)亲友协会主席杨艳军女副主席肖英女第五届盲残协会主席闻绍君男2007.12-2013.05副主席刘成斌男聋残协会主席何涌男副主席李金忠男肢残协会主席胡单强男区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不驻会)副主席林忠森男副主席王青松男智力残及亲友协会主席李微女精神残及亲友协会主席闵立莉女第六届盲残协会主席闻绍君男2013.05-至今副主席刘成斌男聋残协会主席何涌男副主席王敏女肢残协会主席王青松男区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不驻会)副主席韩晓娜女智力残及主席朱海英女

第287页

676

亲友

协会

副主席张淑艳女

精神残及

亲友

协会

主席闵立莉女

副主席方虹女

五、区残联直属事业单位

1.苏家屯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1997年,成立苏家屯区残疾人就业劳动服务所(无编制等其他信息)。2003

年2月28日,更名为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独立办公,隶属区残联

领导,规格科级,核定人员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工作人员3名),定

编所需经费自收自支。2013年,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增挂残疾人辅助

器具适配服务中心牌子,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更名为苏家屯区残疾人就业

管理中心。(无编制人数)

2.苏家屯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

2013年6月,成立苏家屯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负责推进残疾

人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入家庭,全面开展信息咨询、评估适配、使用指导、服

务转介、简易制作及租借维修等服务。(无编制人数)

六、街道残联组织

1990年,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全部成立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由各街道办事

处(乡政府)事业科科长(乡民政助理)兼任,共有20个。2015年,苏家屯区

17个街道均成立残联组织。各街道残联由主管主任担任街道残联主席、民政科

长担任街道残联理事长。各街道已把残疾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地区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做到有专职干部、有统筹安排的经费、有办公场所、有联系网络。

所属的社区和村都已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协会。全区17个街道配备16名街道专干。七、社区、村残疾人组织

1990年成立,有106个社区居委会和196个村民委员会成立社区(村)残

疾人协会(成立初有多少人,不详)。每五年召开一次社区、村残疾人代表大会

选举出新一届社区、村残协主席、副主席及残协委员。2015年苏家屯区有53个

社区,122个村,分别成立社区(村)残疾人协会。共有155名专职干事(委员)。八、专职干事队伍

2007年,苏家屯区开始设立残疾人专职干事岗位。有50人。2015年,街道

(乡政府)专职干事共有16人,城区各社区专职干事有33人,共计49人。

区残疾人专职干事考核和日常管理由所属街道、社区负责,并接受市残联的

业务指导。考核由所在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实行年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

不称职三个档次,区残联留存备案,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的予以续聘;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由所在街道残联对其进行劝勉谈话,并给予6个月观

察期,期满后称职的予以续聘,仍不称职的予以解聘。考核实行辖区残疾人评议、

所在单位评议、上级业务部门评议的方式进行,其中残疾人的评议占30%、辖

区残疾人评议的比例占30%,市业务部门评议的比例占40%。残疾人专职干事

的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每年苏家屯区残联都对全区残疾人专职干事进行

年度考核,评出优秀、称职等档次。九、专职委员队伍

2006年建立。2013年之前苏家屯区有村专职委员127人。2013年中兴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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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7

苏家村、施官村、七家村、临湖街道南营子村、小格村变社区,由原来127个村

减至122个村,每个村配备1个专职委员,共有122个专职委员。十、公益岗位

2007年7月,苏家屯区政府决定在社区设立残疾人就业协理员。经考核确

定50名残疾人为居家养残公益岗位正式上岗。2007年7月至2015年12月,区

残联共聘用公益岗位人员195人,其中,保洁护绿8人,居家养残177人,阳光

家园10人。

区残联负责对残疾人公益岗位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建立个人档案,

设计、制作、发放工作纪实手册。对残疾人公益岗位人员的工作表现,采取定期

听取社区残协和残疾人意见与随机跟踪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定期评定。残疾

人公益岗位人员每年要定期上交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对从事的工作进行纪实,

提出工作建议及设想,及时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残疾人的意见和建议。十一、志愿者队伍

自2013年起,苏家屯区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

步”的志愿精神和团结互助、平等友爱良好风尚,发动全体党员、积极分子组建“扶

残助残志愿者团队”。3年间,区残联不断将扶残助残事业发展壮大,同时影响

带动更多人加入志愿者团队,参与扶残助残的行动。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宣扬志

愿服务精神,增进对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和支持,增强扶残助残意识,促进扶残助

残风尚的进一步形成。截至2015年,全区有志愿者助残200多人。第三节主要工作

一、康复

1988—1990年的“七五”期间,苏家屯区积极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三项康复会

议精神,将三项康复工作落到实处。1988年11月成立三项康复工作办公室,对白内

障、聋哑儿童、小儿麻痹三种疾病进行普查,经查符合三项康复工作要求的686人,

其中白内障300人,小儿麻痹301人,聋儿85人。1989年年末全区20个乡镇街道

残联组建三项康复领导小组,做到乡有人抓、镇有人管、街道办事处有人负责。为

提升“三康”任务工作质量,组织工作人员到省残联参加培训并在全区开展基层“三

康”知识讲座,深入筛查,为每名“三康”患者“建卡立档”“视板化管理”,提升

服务水平。为确保“三康”任务的完成,通过社会捐款、残联干部个人捐款、民政

和财政拨款等途径筹集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使经费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1990

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30人次,完成儿麻矫治手术30人次,聋儿语训6名,其中1

名聋儿进入正常小学。同年,苏家屯区因三项康复工作成绩突出被市残联授予沈阳

市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闪光奖”,区残联金日奎被市残联评为沈阳市残疾人三项

康复工作先进个人。

1991—1995年的“八五”期间,苏家屯区先后建立或协助筹建社区康复站6个、

工疗站1个(中兴工疗站)、残疾人保健中心1个(免费为残疾人针灸、拔罐、按摩)

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1个(40张床位,10间病房);协调卫生系统,建立“三康”

中心3个(区医院五官科白内障复明手术中心、区医院骨科儿麻矫治中心、区聋校

聋儿语训中心);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364例,脱盲率100%,脱残率87.5%,完成

儿麻矫治手术178例,有效率97.5%,显效率95%,完成聋儿语训24名,低视力康

复14名,智力儿童康复训练24名,培训患儿家长24名,精神病康复129人,为特

需人群补碘7197名。1992年区残联被省残联评为残联系统先进单位,区三康办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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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省三康办评为辽宁省三康工作先进单位,被市三康办2次授予“闪光奖”。

1996—2000年的“九五”期间,区残联协调民政、财政、卫生、教委等有

关部门,形成康复工作区、乡(镇、街)、村(社区)三级保障网络。建立14个社

区康复站;设家庭病床100张;建立3个社区服务医疗站和残疾人康复指导站,1个

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5年共完成儿麻矫治手术20例,有效率达97.5%,显效率

达97.3%;白内障复明手术404例,有效率达87.5%,脱盲率达100%;聋儿语训15

名;低视力配助视器20名;智力儿童康复训练40名,培训智力儿童家长40名;为

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50名,装配矫形器75名;肢体康复训练35名;为特需人群补

碘9618名;精神病患者建档立卡2570名,全部得到治疗和监护。1996年苏家屯区

被省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评为辽宁省残疾人工作“八五”达标区。(此句原在

“八五期间”段落,增加年代后改至此段落)

2001—2005年的“十五”期间,强化政府行为力度,通过积极主动争取与协调,

以每年3月3日“爱耳日”、6月6日“爱眼日”为契机,与区卫生部门、教育部门、

宣传部门联手协作,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康复工作。为认真落实康复工作,将康复工

作纳入到乡(镇)街政府工作的百分评比内容(年终奖金挂钩),共完成白内障复明

手术933例,超出“十五”期间工作计划的2倍,低视力人员配助视器45例,装配

假肢56例;精神病患者建档立卡2775人,扶持治疗特困精神病患者209名,其监

护率、显好率、社会参与率和肇事率均已达标;肢体康复训练185人,智力儿童康

复训练25人,培训智力儿童家长25人;为残疾人供应用品用具462件,其中助听

器28个,轮椅164台;新建社区康复站2个,努力发挥区残疾人康复活动中心(原

区残疾人保健中心)辐射带动和技术指导作用,推进全区康复网络建设。

2006—2010年的“十一五”期间,努力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区残疾人康复

活动中心完成残疾人康复训练238人;白内障手术复明1027例(其中贫困户免

费手术761例);精神病免费投药210人;精神病住院补助25万元;智残儿训练

24人;低视力儿童配备助视器53人;聋儿语训19人;助听器配置19台;装配

假肢30例;发放用品用具931件,极大的方便残疾人生产、生活。

2011—2015年的“十二五”期间,在残疾人康复宣传方面,每年以各类残疾

人节日为契机,组织全区各街道、社区分别在各自辖区以社区板报、悬挂条幅、

发放传单、LED电子屏、座谈会、义诊、辅具发放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

动。在康复人才建设方面,加快苏家屯区康复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每年聘请

专家和市康复处、辅具中心业务主管领导,培训家庭康复医生和康复协调员550

人次。在视力类康复方面,依托社区康复服务网络,携手爱尔眼科、何氏眼科免

费定期义诊,共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1077例,共计补贴手术费80.36万

元,使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在肢体类康复方面,成立区残疾人康复中心。2014

年,与苏家屯区浑河新城中西医结合医院合作,授权改造后的浑河新城中西医结

合医院康复中心以苏家屯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名义(挂苏家屯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牌

子)。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职工总数65人,康复病床50张。业务范围:

肢残康复、智残康复、聋儿康复、综合临床医疗、用品用具、职业培训、文体活

动、社区康复指导。自2014年11月5日正式启动运营以后到2015年共为2530

名残疾人康复治疗,并建立康复档案。成立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为

残疾人安装假肢、矫形器共计88例,配发轮椅、护理床、拐杖、盲杖等辅助用

品用具共计2497件。脊柱裂患者“云朵之家”建设工作,根据沈阳市残联工作

安排,依据《沈阳市脊柱裂患者“云朵之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苏

家屯区实际,区残联在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所在地沈阳浑河新城中西医结合医院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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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123平方米的脊柱裂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平台。沈阳市慈爱儿康项目及国家七彩

梦项目方面,共计输送有康复需求的贫困儿童104人次,为贫困肢体(脑瘫)、

聋儿、孤独症、智力儿童提供定点机构康复、人工耳蜗植入、助听器适配,共投

入资金118.4万元。二、就业

1991—1995年的“八五”期间,为帮助残疾人脱贫致富,区残联坚持抓残疾

人职业培训,在提高素质上下功夫,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能力。1994

年,区残联为了搞好全区残疾人职业培训,同七个部门联合下发了苏家屯区关于

在残疾人中进行职业培训的通知文件,通过系统的盲人按摩培训,提升职业技能

水平,分别安置八一镇盲人仲科和永乐乡盲人朱守信在区八一卫生院和永乐卫生

院从事按摩工作;通过果树、畜牧知识培训,帮助农村残疾人提高农业技术水平,

其中聋哑人赵玉明,栽葡萄800棵,年收入万元;肢残人李朝匡,经过几年奋斗,

靠种细菜,由吃住在90平方米的大棚里,发展到盖了三间半北京平房,大棚一

亩,成为远近闻名靠科学致富的残疾人典型。

1996—2000年的“九五”期间,为了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工作,根据市

政府有关规定,五年间共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五十多万。1997年,区残联还

兴办6家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员100多人。几年来,区残联会同劳动局职业培

训中心,对全区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残疾人在种植业、养殖业方面进行培训,对城

镇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岗位培训,共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40个,培训残疾

人2700多人。其中,1999年办培训班15个,培训残疾人700多人;2000年举

办美容美发、厨师学习班,共有447名残疾人参加培训,全年共安排180名残疾

人就业,城镇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5%以上。

2001—2005年的“十五”期间,区残联本着“教育促发展,培训促就业,学

以致用”的原则,全区先后开办面点制作、电器维修、计算机、手语,培训按摩、

摄影、种养殖业等专业培训,培训残疾人916人次,260人被安置就业,143人个

体从业。陈相镇肢残人林忠森通过培训办起面食加工点,每年收入3万元左右;

白清乡近100户残疾人家庭通过培训从事绢花生产,摆脱贫困;肢残人王福权科

学养猪,年出栏200多头,纯收入3万多元,已脱贫致富;佟沟乡安排12名残

疾人到辽宁省佳地公司农业庄园上班,月工资可达450元;3名残疾人在区残联

的协调下开食杂店,12人从事林果业,4人从事棚菜生产。此外,学得一技之长

的残疾人有从事食用菌、蜗牛,蛋鸡,肉鸡,肉牛,奶牛养殖;家电维修,自行

车维修,电脑打印,理发等工作。既摆脱贫困,又增强参与社会的能力。

2006—2010年的“十一五”期间,区残联始终把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

放在劳服工作的第一位,在街道社区中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开发

并利用社区内的资源,挖掘出一批保洁、护绿、保安等社区家政服务岗位,在同

等条件下优先安置残疾人就业。2009年,仅“阳光家园”就安置轻度智力残疾人

23人。5年间,全区残疾人就业率已经达到了85%,涌现出一批省、市、区自谋

职业的优秀残疾人代表。

2011—2015年的“十二五”期间,区残联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窗口引入

地税局纳税服务大厅,派遣3名工作人员进驻苏家屯区地税局的服务大厅,设立

代收残保金的窗口。年审1276家企业,年审金额达360.3万元,超额完成市残

联下达的任务指标。举办农业实用技能培训班10场,培训918人次;举办10

期残疾人就业洽谈会,安置残疾人就业781人,扶持残疾人创业117人次,59.4

万元。为13名残疾人就业微利项目办理就业创业扶持点证书。为8名肢体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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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

人发放学习机动车(C5)驾驶技能培训补贴。2014年有6家盲人按摩院(所)、

2家个体户、1家残疾人就业基地获得市、区两级扶持16.4万元。三、教育

1991—2005年期间,区残联大力开展义务聋儿语训班,并配置了必要的设备

和图书,通过培训,聋儿的智力有了明显的提高,有的可以说一些单句和单词,

有的通过早期语言训练可以随班就读。语训班,不收任何学杂费,受到家长们的

欢迎,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对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积极开展手语培训,为聋人的交

流创造无障碍环境。对开取大学的残疾人考生进行救助,不让一个残疾人考生因

为贫困而失学。

2006—2010年间,区残联与区教育局密切合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工作,多方面为残疾儿童入学创造条件,使全区符合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

年入学率达到100%。在残疾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上,全区有92名残疾儿童少年

进入苏家屯区特教学校就学。先后为36名特困家庭的残疾儿童少年发放助学金,

共发放助学金3.6万元。

2011—2015年间,通过助学行动,使义务教育阶段的少年儿童100%都得到

救助。为进一步提高苏家屯区手语水平,营造全社会无障碍的交流环境,聘请专

业教师对残疾人专职干事及阳光家园负责人进行手语培训,并在2012年举办首

届手语大赛。在12个街道成立26个科普学校,每年为科普学校购入学习所需材

料及组卷资料。四、社会保障

2002年,全区有805人纳入低保,减免取暖费328户,28万元。为31户残

疾人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减免工商管理费及各种税费3万多元。农村减免统筹款

26万多元,免除义务工10万多个;减免学杂费2.3万元。为67名“三无”(无

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残疾人解决了五保待遇,法律援助

9人。2005年,区委、区政府出台扶贫帮困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区88户残困户,

由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亲自结成帮扶对子,“一对一”帮助他们解决贫困问题。

全区两节走访残疾人困难户3005户,救济物品折合156万元;农村扶贫860人,

机关干部包扶190人,投入资金2.3万元。其中:残联机关走访残疾人困难户

23户,发慰问金9200元。对16户残疾人危房、险房进行修复和改造,使残疾

人能安心住房,无后顾之忧。

2006年,为开展好残疾人的扶贫工作,苏家屯区委、区政府下发《苏家屯区

关于开展“千名干部包千户扶贫活动”的实施方案》。在这次活动中,有3373

户残疾人得到帮扶,折合136万元。“两节”(元旦、春节)期间,残联系统走访

慰问残疾人38户折合1.5万元;区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走访残疾人困难户3259

户,折合130万元;社会各界扶残走访慰问残疾人困难户76户,折合3.8万元。

2009年,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有新突破,为扎实推进对全区智障人士的服务。苏家

屯区率先在全市建立中兴街道铜兴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站”和湖西街道葵花社区

“阳光之家”;“阳光家园”安置轻度智力残疾人23人,每天能有20多人到日间照

料站参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共培训残疾人近300名,安置

残疾人就业36名。

2011—2015年间,苏家屯区在特教学校和解放街道站前社区建立两个“阳

光家园”,安置轻度残疾人45人。2014年,为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残疾学生生活

费发放7.2万元。2015年,为2475人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

理补贴158.27万元;为电大残疾学生发放助学金3.43万元;为义务教育阶段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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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

困残疾学生发放生活费8万元。五、法律维权

1988—1990年的“七五”期间,残疾人上访和来信由区民政局专设机构“信

访室”接待和受理。

1991—1995年“八五”期间,残疾人上访由区残联负责。全区残疾人无越级去

市上访,无省访和京访,全区接待残疾人上访总数86件,解决处理案件86起,

结案率100%。1991年,残疾人法律维权业务开始转至区残联,由区残联负责组

织联络业务人员兼管并建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10月,确立每周五为理事

长接待日制度,并将接待日登记、回访、解决处理结果登记造册。

1996—2000年的“九五”期间,区残联把信访工作纳入乡镇残联目标管理

考核的内容,确定“自家孩子自己管,当地解决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城镇最

低生活保障的落实。共接待来信来访452人次,包括生活困难经济补助、权益要

求、法律保护、就医援助(含三康),就学经济援助等诉求。1998—1999年,区

政府取消“残疾人三轮车”经营性营运,引起残疾人三轮车车主集体上访。区残

联出面带头与交通局、公安局、市残联、劳动局等部协商,为69名有劳动能力

的残疾人三轮车车主安排公益岗位,使问题得到解决。

2001—2005年的“十五”期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的调整,残

疾人这一弱势群体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上访量增加,不稳定因素增高。2001

年6月,区残联组建“区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中心”,依法解决残疾人打官司没

钱,打不起的难题。5年间,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524件,943人次,包括维

权案件、经济救助案件,就业案件等,连续5年被评为市残联系统信访工作达标

单位。

2006—2010年的“十一五”期间,随着改革的不断进展,全区残疾人群体与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距离拉大,残疾人对共享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欲望

越来越高,残疾人稳定工作引起社会关注。2006年,区残联法律援助中心与区

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合并。区残联会同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5年间为残疾人

免费办理援助案件46件,接待来访来信545人次。其间,残疾人无越级访、进

京访。

2011—2015年的“十二五”期间,全区开展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

设,残疾人的权益得到维护,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残疾人的上访量呈现负增长。

5年间,以落实《沈阳市残联系统信访工作三个结合目标责任状》为内容,全区

共接待残疾人来访315件,免费为残疾人办理法律援助案62件。六、无障碍建设

2011—2015年间,为12个社区和720户788名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

改造,改造资金共计319万元。七、文化、体育

王文清身残志坚,通过刻苦训练,2005年夺得全国残疾人田径男子F44级

铅球比赛金牌,铁饼银牌。2008年,代表中国国家残疾人赛艇队参加在德国慕

尼黑举行的世界杯德国站暨残奥会资格赛获得4人单桨第一名。

肢体残疾人付明君爱好写作,其散文《斗室里的春天》、诗歌《飞翔》等作

品先后在全国、省、市征文比赛中获奖,并有近300百篇作品在《时代文学》、

《短篇小说》、《满族文学》、《大地文学》等文学刊物上出版。

2006年至2015年底,区残联组织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向省、市、区媒体

投稿150多篇,其中报刊和电视台媒体发表报道和新闻图片稿件21篇。

第2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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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机关党支部建设

1996年8月9日,经区委组织部批准,成立区残联党支部,并从区民政局

党总支划出,直接隶属于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有党员3人。2013年11月,经

区委组织部批准,区残联与区红十字会成立联合党支部,统称中共苏家屯区残疾

人联合会联合支部委员会,有党员8人。

区残联党支部成立后,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以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

治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先进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等方面为学习切入点,引

导机关党员干部提高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性,

为促进全区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中共苏家屯区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历任领导名录

职务姓名性别任职时间备注

杨国库男1996.08-1999.05

高清友男1999.05-2002.01

孙复言男2003.03-2006.10

杨乃财男2006.11-2013.04

朱凤云女2014.07-至今

吴金权男1996.08—2002.05组织委员

闫义政男1996.08-2003.03宣传委员(兼纪检委员)

薛克玉男2003.03-2005.03组织委员

赵吉鑫男2003.10-2011.06宣传委员(兼纪检委员)

邓玉波男2005.10-2011.06组织委员

佟丽杰女2011.06-2014.07党务干事

祁晓绪男2014.07-至今组织委员

张娇女2014.07-至今宣传委员(兼纪检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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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新民市残联

新民市为沈阳市县级市,位于辽宁省中部。区域面积3318平方千米。设5

个街道、18镇6乡,下辖33个社区、335个行政村,1028个自然屯。2015年

12月,有居民24.5万户,人口总数68.3万人。有满族、回族、蒙古族、锡伯

族等18个少数民族。以农业为主导产业。1993年7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

撤销新民县,设立新民市。

新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具有历史渊源。1911年辛亥革命后,通过民间组织、

个人设立的神坛、道院、教会等对老、弱、病、残者进行少许施舍。慈善机构开

办的贫民砖瓦厂吸纳部分残疾人从业。1948年10月29日新民全境解放。中国

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民县人民政府,设立民政科管理残疾人事务,残疾人在政治、

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歧视残疾人现象得以遏制。从1958年

3月起,新民县各人民公社开始建立敬老院,使得68名孤寡失能残疾老人得以

集中供养。相继建立盲人福利院、盲艺人习艺所、精神病人收容所等福利性供养

单位,同年又建立盲、聋、哑人教学工厂和盲、聋、哑学校。1959年11月23

日,新民县召开首届盲聋哑人代表大会,组建新民县盲聋哑人协会,制订《新民

县盲聋哑协会暂行组织章程》,这是县残疾人事业有自身组织领导之始。1963年

4月25日和1966年5月18日,先后召开新民县第二届和第三届盲聋哑人代表

大会,进一步建立健全协会工作制度,使协会工作进一步拓展。1966年7月“文

化大革命”开始后,盲聋哑协会停止活动。1980年3月26日,新民县召开第四

届盲聋哑人代表大会,时隔14年后,盲聋哑协会恢复活动。1986年6月26日,

召开新民县盲聋哑人第五次代表大会。

新民县第一届至第五届盲聋哑人协会领导名录

届次开会日期主任副主任

第一届1959年11月23日李相林钱义昌孙方栢

第二届1963年4月25日王希孝陈志新孙方栢

第三届1966年5月18日周显声陈志新孙方栢

第四届1980年3月26日张志杜景文陈崇芳

第五届1984年6月26日马福元郑国斌邹万元田万成

新民县第一次残疾人代表大会于1989年7月6日召开,同时宣告新民县残

疾人联合会(简称县残联)正式成立,各类别残疾人有系统化组织机构。同年8

月出台新民县残疾人事业第一个五年计划发展纲要,残疾人事业实现有序化、系

统化发展的历史性转变。到1990年2月,全县27个乡组建基层残疾人联合会。

截至1991年1月,全县406个村民委员会建立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均由

党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完善县、乡、村三级残疾人组织建设。到

2015年12月,新民县(市)残联共召开六次残疾人代表大会(简称残代会)。

第2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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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7月至1993年3月,第一届残代会期间,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核心,以白内障复明、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聋儿语言训

练三项康复为重点,以帮助残疾人办好事、做实事为切入点,不断活跃残疾人精

神文化生活。

1993年3月至1998年5月,第二届残代会过后,残疾人事业进入由初创到

成型再向拓展阶段迈进的关键时期。1994年8月18日,新民市人民政府残疾人

工作协调委员会成立,此后27个乡镇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先后建立,进而加

大了人民政府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导作用。1996年2月6日,新民市残联机构

规格确定为正局级,正、副局级领导指数3人,人员编制由8人增至12人,由

原来的民政局代管变为新民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相继成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

站、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站、残疾人服务总社,大大增强为残疾人提供综合性服

务的能力,充分发挥了残联自身代表、公益服务、事业管理的职能作用。残疾人

康复工作增加假肢装配、矫形器适配、低视力康复、家长培训等项目,实现由三

项康复向多项康复的扩面升级。扶残助残工作转向系统化、制度化的轨道。1997

年5月,新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文,提出对残疾人实行优惠的16条意见,使

农村残疾人普遍关心的承包费、义务工、子女入学等问题妥善明确,解决诸多残

疾人的实际困难。首批20万元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在前当堡乡北极灯泡厂运行

5年,使该厂新增产值1150万元,一举成为新民市龙头企业。

1998年5月至2003年3月,第三届残代会期间,残疾人事业步入全面发展

的新阶段。新民市政府相继下发《新民市十项爱心助残工作意见的通知》等7

个惠及残疾人,全面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文件,使得爱心助残工作在新民大地风生

水起,残疾人事业的地位有了明显提高。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成为一大亮

点,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成为一大特色,111万元小额贷款的投放使175户残疾

人家庭摆脱贫困,从而辐射带动更多残疾人踏上致富之路。

2003年3月至2007年12月,第四届残代会期间,残疾人事业进入全面快

速发展的新阶段。组织建设不断发展完善,为实现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奠定坚实

基础。在全市30个社区配备残疾人就业协理员,在335个行政村配备残疾人康

复协调员,实现残疾人组织进社区、残疾人状况进微机、残疾人服务进家庭的工

作架构。以让残疾人摆脱贫困,稳定保证温饱,进而实现小康生活为目标,使得

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的社会环境充分改善。

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第五届残代会期间,残疾人事业进入跨越式

发展的新阶段。2650平方米、无障碍设施完备的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培

训活动中心投入使用,残疾人有了新家,新民市残联搬入办公。75名残疾人工

作专职干事,335个行政村配备的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上岗,为乡、镇(街)残

疾人联合会及社区(村)残疾人协会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逐步形成为

残疾人提供康复、教育、维权、就业培训、婚姻家庭、文化体育、托养照料等“十

位一体”的服务机制。2012年7月15日,新民市代表沈阳市通过中国残联创建

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市的检查验收,得到中国残联主席团副主席吕世明的高度评

价。

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第六届残代会期间,残疾人事业进入追梦残

疾人同步小康的决胜阶段。残联领导班子实现新老交替。2015年7月18日,经

中共新民市委组织部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新民市残联党组,进一步加强党对残

疾人事业的领导。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高质量完成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

专项调查等工作。3000多平方米的新民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正式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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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于2014年8月6日通过省残联的检查验收,2015年5月,该中心被辽宁省

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残疾人之家”称号。同年12月,新民市残联

第九次被沈阳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残疾人之家”。第一节残疾人状况

1993年11月24日,沈阳市残联以新城子区和新民市为试点,开展贫困残

疾人抽查工作。新民市总人口66.7万人,有各类别残疾人2.7万人。占人口总

数的4.07%。1995年按中国残联第一次抽样调查4.07%的比例推算,新民市总人

口66.8万人,残疾人总数:27187人,其中视力残疾人4350人;听力,言语残

疾人8165人;肢体残疾人12769人;智力残疾人4894人,精神残疾人1903人,

综合残疾人2996人。2006年,新民市总人口70万人。按中国残联第二次抽样

调查结果,残疾人占总人口6.3%的比例推算,新民全市残疾人总数4.43万人,

其中:视力残疾人0.66万人;听力残疾人0.79万人;言语残疾人0.09万人;

肢体残疾人1.59万人;智力残疾人0.41万人;多重残疾人0.61万人。分布于

当时的16个乡,10个镇和4个街道办事处,所属335个行政村,1028个自然屯

和33个社区,其中城区4个街道有非农户口残疾人:0.975万人,占残疾人总

数的22%。农村农业户口残疾人3.456万人。2007年8月15日,对各类别残疾

人婚姻状况进行调查,查明配偶者1571人,约占持证残疾人总数的18%。其中

城镇残疾人成婚率较高,农村差之。

1991年12月,新民县登记入卡的4260名各类别残疾人中,有906名残疾

人家庭属于贫困户。1992年,在10405名残疾人中有困难户815户,3469人。

2006年,有5644户、7544名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实现残疾人最低生活保

障提标扩面。2013年,有5150名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最低生活保

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2014年,有残疾人低保户2730户,低保边缘户90户。

部分残疾人实现脱贫目标。第二节机构及队伍

一、新民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1994年8月18日,新民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成立,有委员20

人。主任为市政府副市长王帅英,副主任有市政府秘书长林子栋、市民政局

局长刁永桐、市残联理事长张景余

2009年3月3日,新民市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

有委员21人。主任由市政府副市长孙海燕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曹庆

伟和市残联理事长张景余担任。

2011年1月18日,新民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新民市人

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2013年3月28日新民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

会组成单位及成员进行调整。

主任:李晓萌新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刘洪志新民市残联理事长

徐东妍新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野新民市财政局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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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静霞新民市总工会副主席

刘邦杰新民市发改局副局级

吕玉君新民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孙君杰新民市人社局正局级

朱桂华新民市妇联主席

毕雪飞共青团新民市委副书记

邢志宏新民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洪新民市地税局副局长

李兴新民市公安局党组副书记

李铁民新民市文体局党委书记

武秋月新民市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

高永刚新民市卫生局副局长

符文俭新民市国税局副局长

薛庆巍新民市工商局副局长

二、新民市(县)残疾人代表大会

新民市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由1989年7月6日新民县残疾人联合会第

一届代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产生。1989年7月6日至2015年12月31日间,

新民市共召开六次残疾人代表大会,共选举产生六次新民市(县)残疾人联合会

执行理事会。

第一次代表大会

召开时间1989.07.06开会处

新民县人民

政府礼堂

主持人

程文远

(新民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副主任)

出席代表人数111

残疾人

及亲友

人数

56所占比例51%

主席团人数37

残疾人

及亲友

人数

19所占比例51%

开幕致词杜景文,新民县民政局局长

主席团名誉主席

周显声,原新民县政协主席

李学忠,新民县委副书记

李雅秋,原新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润芝,新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主席团

主席

聂金,新民县政府副县长

主席团

副主席

18人

执行理事会

理事长

刘祥海,新民县民政局副

局长

执行理事会

副理事长

张殿军,原新民县民政局工

作人员

第298页

687

执行理事会

理事

刘祥海、张景余、张殿军、张艳霞、叶淑文

执行理事会

报告人

刘祥海,新民县民政局副

局长

报告题目

同心同德,艰苦创业,大力

发展新民残疾人事业

盲人协会

主席

谷鸣飞,新民社会福利院

(盲残)

盲人协会

副主席

许宁、江淑清

聋人协会

主席

崔久山,新民市编带厂退

休工人(聋哑)

聋人协会

副主席

刘淑芬、贾贵林

肢残人协会主席

王国贤,新民县第一高中

工会主席(肢体)

肢残人协会

副主席

李忱、张国贵

智力残疾人

亲友会主席

田立新,新民县政府招待

所会计

智力残疾人

亲友会副主席

张俊波、关宏海

精神残疾人

亲友会主席

田立新,新民县政府招

待所会计

精神残疾人

亲友会副主席

张俊波、关宏海

第二次代表大会

召开时间

1993.03.26—

1993.03.27开会处所

新民县人民

政府礼堂

主持人

周文章

(新民县

人民政府

办公室副

出席代表人数109残疾人及

亲友人数

59所占比例54%

主席团人数42残疾人及

亲友人数

21所占比例50%

开幕致词刁永桐,新民县民政局局长

主席团名誉主席

赵香权,中共新民县委副书记

田凤阳,新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雅秋,原新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主席团

主席

王帅英,新民市政府副市长

主席团

副主席

24人

执行理事会

理事长

张景余

执行理事会

副理事长

孙宝国

执行理事会

理事

张景余、孙宝国、张艳霞、叶淑文、李艳新

执行理事会

报告人

张景余报告题目

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全面开创我县残疾人

事业新局面

盲人协会

主席

谷鸣飞,

盲人协会

副主席

许宁,江淑清

第299页

688

聋人协会

主席

崔久山

聋人协会

副主席

刘淑芬,贾贵林

肢残人协会主席王国贤

肢残人协会

副主席

李忱、张国贵

智力残疾人

亲友会主席

田立新

智力残疾人

亲友会副主席

张俊波

关宏海,

精神残疾人

亲友会主席

田立新

精神残疾人

亲友会副主席

张俊波

关宏海

第三次代表大会

召开时间1998.05.08开会处所

新民市职工

俱乐部

主持人

吴志忠

(新民市人民政府

市长助理)

出席代表

人数

125残疾人及

亲友人数

92所占比例71%

主席团人

49残疾人及

亲友人数

25所占比例51%

开幕致词曹庆伟,共青团新民市委副书记

主席团名

誉主席

王帅英,新民市委副书记

王佩珍,新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徐继贤,新民市政协副主席

主席团

主席

安世廉,新民市政府常务

副市长

主席团

副主席

24人

执行理事

会理事长

张景余

执行理事会

副理事长

徐淑芳,孙宝国

执行理事

会理事

张景余、徐淑芳、孙宝国、叶淑文、郑玉环、张艳霞

执行理事

会报告人

张景余报告题目

把握机遇,发愤图强,推进我市

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

盲人协会

主席

谷鸣飞

盲人协会

副主席

许宁

聋人协会

主席

崔久山

聋人协会

副主席

刘淑芬、贾贵林

肢残人协

会主席

李忱

肢残人协会

副主席

张国贵、鞠亚力

第300页

689

智力残疾

人亲友会

主席

田立新

智力残疾人

亲友会副主席

张俊波、关宏海

精神残疾

人亲友会

主席

田立新

精神残疾人

亲友会副主席

张俊波、关宏海

出席沈阳

残代会代

张景余、徐淑芳、董侠、李忱、张国贵、吴恩波、谷鸣飞、许宁、崔久山、

田立新、关宏海

第四次代表大会

召开时间

2003.03

.20开会处所

新民市职工

俱乐部

主持人

张绍森

(新民市人民政府秘书

长)

出席代表人数216残疾人及

亲友人数

130所占比例60.2%

主席团人数49残疾人及

亲友人数

26所占比例60.2%

开幕致词张明华,新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主席团名誉主席

宋海廷,新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曹庆丰,新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关绍甫,新民市政协副主席

主席团

主席

孙海燕,新民市人民政

府副市长

主席团

副主席

14人

执行理事会

理事长

张景余

执行理事会

副理事长

徐淑芳、梁勇、孙宝国

执行理事会

理事

张景余、徐淑芳、梁勇、孙宝国、张艳霞、叶淑文、郑玉环、李忱(兼)

执行理事会

报告人

张景余报告题目

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断

开创我市残疾人事业新局面

盲人协会

主席

谷鸣飞

盲人协会

副主席

江淑清、彭诗茹

聋人协会

主席

贾贵林

聋人协会

副主席

张显丰、程文侠

肢残人协会主席李忱

肢残人协会

副主席

张国贵、刘升平

智力残疾人

亲友会主席

姜威

智力残疾人

亲友会副主席

刘意茹、商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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