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市企业政策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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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体,为科技企业提供全方位创新公共服务。鼓励小微企
业园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培育一批“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
业。加大对科技企业使用创新券的支持力度,拓宽创新券在
委托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研设施和数据资料开放
共享等方面的应用范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
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各
市、县〔市、区〕政府)
15.提升孵化服务水平。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升行
动,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数量作为科技企
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评价 A
类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
技园分别给予 50 万元和 100 万元奖励,3 年内累计奖励不
超过一次。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建设专业化创新创业服务平
台,提升创业项目产业集聚度,对新备案的国家专业化众创
空间给予 200 万元奖励。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大学科技园为在孵科技企业给予房租减免优惠,有条件的市
县可给予适当奖励。(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