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6
产品介绍(包括
但不限于:产品
功能特点、与国
内外同类产品对
比情况、市场地
位,适老性、创
新性和先进性方
面的描述等,不
少于 600 字)
产品简介(100
字)
用于获评后宣传使用
*产品照片 附照片(JPG 格式、200K 以内)
产品推广计划
下一年度推广目标(产品销量),推广方案(包括资金保障、
人员配备、宣传推广等)
: 246
产品介绍(包括
但不限于:产品
功能特点、与国
内外同类产品对
比情况、市场地
位,适老性、创
新性和先进性方
面的描述等,不
少于 600 字)
产品简介(100
字)
用于获评后宣传使用
*产品照片 附照片(JPG 格式、200K 以内)
产品推广计划
下一年度推广目标(产品销量),推广方案(包括资金保障、
人员配备、宣传推广等)
: 247
本单位承诺所填报内容属实。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带“*”项目请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若无则填写无,视情况可增删行。
: 248
10 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 省经信厅 省自
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交通运输厅印
发《关于浙江省进一步做好以制造业为重点
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关于浙江省进一步做好以制造业为重点利用外资工
作的若干举措》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
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3 年 5 月 9 日
: 249
关于浙江省进一步做好以制造业为重点
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举措
为全面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以
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
施》(发改外资〔2022〕1586 号)精神,落实全省深入实施
“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大会和
2023 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围绕三个“一号工程”和“十
项重大工程”,就更大力度促进我省以制造业为重点利用外
资提出以下举措:
一、围绕开放提升,加大投资服务,扩大制造业利用外
资增量
1.全面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做好国家新版外资准入
负面清单、鼓励类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落实工作,及时调整
“投资浙里”招商项目汇编手册,加大新增开放领域的制造
业外资项目招引力度。落实国家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要
求,负面清单之外的外资项目,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
执行好竣工验收前外资项目审批“最多 80 天”。各地要在
2023 年 6 月底前排查梳理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性措施,2023
年底前完成清理调整。
2.强化重点领域外资招引落地。对标“415X”先进制造
: 250
业集群培育和建设,重点鼓励外商投资卡脖子技术、延链补
链强链等关键领域。围绕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重点
鼓励外商投资新能源、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等
节能环保领域。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鼓励外商投资国
际贸易、现代物流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现
代金融业等领域,推动数字经济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积
极探索推动数字化招商引资平台建设。深化“一带一路”、
RCEP等重点区域产业链合作,鼓励国内企业对外并购卡脖子
技术、产业链补链延链项目。
3.实施“一计划四机制”工作体系。实施省年度重大外
资项目推进计划,总投资 400 亿美元以上,制造业外资项目
2/3 以上。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项目协调机制,省发展改革
委每季度牵头召开省重大外资项目协调例会,会同相关省级
部门做好项目服务,协调解决重大外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
题。实施“项目专员”跟踪服务机制,全流程跟踪、全方位
服务项目落地。实施重大外资项目晾晒机制,晾晒成绩纳入
季度投资“赛马”激励评价机制。实施重大外资项目要素保
障机制,加大重大外资项目要素政策倾斜。
4.加快重大制造业外资项目落地。建立健全发展改革部
门、商务部门外资工作专班协同机制,积极争取总投资 10
亿美元以上重大外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外资专班项目清单,
总投资 1 亿美元以上重点外资项目纳入国家重点外资专班项
目清单。依托在线投资审批 3.0 平台,建立健全全省重大外
资项目库,争取更多制造业外资项目纳入省扩大有效投资
: 251
“千项万亿”工程。经省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协调例会审
定的在谈类外资项目,符合条件的,承诺由省级给予污染物
排放等方面的协调支持,并由设区市出具要素保障承诺函,
作为项目洽谈的支持性文件。全省每年引进总投资 1 亿美元
以上制造业外资项目 20 个以上,全力争取总投资 10 亿美元
以上的标志性制造业外资项目落地。各地要分级分类建立外
商投资“头部企业”白名单、重大外资项目清单,优先做好
项目用地、环评、规划、能耗等政策支持,强化供应链、物
流、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服务保障。
5.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激励作用。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省财
政资金,用于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各地要落实好
超常规吸引和利用外资支持政策,可根据实际制定招商引资
激励办法,加大招商引资激励力度,充分调动专业招商中介、
团队等积极性。支持各地出台配套支持制造业外资招引政
策。
6.提升国际投资交流平台效能。提升浙洽会、中国-中东
欧国家博览会、世界互联网大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综
合性展会能级,打造一批双边、区域性展会平台,扩大国际
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积极承接进博会、服贸会、消博会等
重点展会溢出效应,用好广交会、华交会、东盟博览会、亚
欧博览会等境内重大展会平台,拓展浙江贸易投资空间。各
地要积极发挥好商会、侨联等作用,搭建贸易投资交流渠道,
深化与跨国公司、行业龙头、国际投资机构、国际组织交流
合作,布局招商网络。
: 252
7.开展我省国际经贸系列品牌活动。积极参与国家组织
的国际产业投资合作系列活动,以及与外商投资企业、有关
商会和世界经济论坛等国际组织的对话交流活动。以亚运会
举办为契机,重点推进“投资浙里”全球大招商行动,进一
步提升浙江国际化水平,2023 年全省出访招商团组不少于
200 组,办好境内外品牌投促活动。搭建重点国别、重点产
业项目对接平台,及时做好重大发展战略、外资、科技、产
业等政策宣传解读。
8.发挥开放平台引资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发挥自由贸易
试验区、国家级开发区等开放平台产业优势和制度优势,围
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加强境外经贸合作
区、省内开发区等开放平台对接协调,强化产业国际投资合
作。利用“万亩千亿”高能级平台,扩大制造业利用外资增
量,实施开发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推动省级开发区转型升
级,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
二、围绕改革攻坚,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制造业利用外
资存量
9.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
依规平等享受国家产业发展和区域发展等支持政策,确保在
要素获取、资质许可、经营运行、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定、
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依法享受平等待遇。各地要建立
健全企业专员服务制度,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积极推
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
享”,安排专人专岗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容缺受理机
: 253
制、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制。
10.强化涉外法律服务。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
权保护工作,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维权和纠纷调
解。各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条
例,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法律保护,拓展畅通涉外法律咨询服
务通道,发挥好“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杭州中心作用,及时
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服务援助。
11.提高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税务政策便利度。做好递延纳
税政策宣传,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
预提所得税等政策,“一对一”解决纳税人涉税问题,优化
办理程序,提高服务质效。
12.提供外商投资企业金融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
资企业通过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在新三板基础层和创新层挂牌或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进行
融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财政贴息、政府
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等措施对“415X”先进制造业产业项目
提供融资保障。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信贷
支持,鼓励扩大首贷、信用贷投放。各地要依法建立完善信
息共享机制,与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等金
融机构共享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信息,定期举办“银
企对接”“银项对接”活动。
13.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鼓励地方给予外商投
资企业利润再投资项目与新增外资项目同样的配套政策支
持。对外商投资企业投产运营次年起 3 年内累计实到外资 1
: 254
亿美元以上的再投资项目,优先支持纳入国家重点外资项目
清单。各地可以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制造业领域,降低企业投资和
运营成本。列入省重大项目库的外资项目企业利润再投资
的,在省级排污权储备调配中优先考虑。
14.便利国际商务人员往来及货运物流保通保畅。畅通商
务人员跨境交流渠道,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
留许可审批流程,建立境外人才工作和创业绿色通道,拓展
商务旅行卡助力出入境高效化,建立出访招商团组绿色审批
通道。加强与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的协调对
接,坚持一事一协调,保障重点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物资和产
品运输通畅。
15.强化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服务保障。组织实施好《浙
江 省 落 实 区 域 全 面 经 济 伙 伴 关 系 协 定 三 年 行 动 计 划
(2022-2024)》,发挥好RCEP高水平开放合作示范区带动效
应。加强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的RCEP规则宣传培训,熟悉掌
握市场开放承诺和规则。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优化海关查验作业模式,深化“两段
准入”通关模式改革,创新对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推动货物
进出便利。各地要做好对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提供自贸协
定、贸易通关、出口管制、贸易救济等方面的服务。
三、围绕创新提质,引导投资方向,提升制造业利用外
资质量
16.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落户省内。各地要切实落实外资研
: 255
发中心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实施好《浙江省国际科技合
作载体体系建设方案》,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落户我省,对符
合条件的按其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7.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科技开放合作。支持外商投资企业
将研发设计环节设在省内,推动资源要素集聚,建立产业生
态伙伴关系。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深入参与智能制造,建设未
来工厂和智能工厂,参与中国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构建和关键
标准研制。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国家和我省新型工业
化产业示范基地、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
18.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创业创新团队培育。落实好《关于
推进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若干意见》
等文件要求,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承担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
目,加强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并给予相应
资金补助。
19.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工业低碳行动
和绿色制造工程,支持打造绿色设计产品、建设绿色低碳工
厂,打造绿色供应链,创建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积极引导制
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计划(2022-2024)》。
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绿色低碳领域相关标准修订,参
与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建
设浙江省绿色低碳园区,做能效、水效等方面的领跑者。
20.优化省域外商投资布局。加大对浙西、浙南地区制造
: 256
业利用外资工作支持力度,优先安排举办省级重点招商活
动、展会,鼓励山区 26 县及其产业飞地积极承接外资项目。
拓展浙西、浙南地区招商人员外派招商、出国招商渠道,加
强招商工作业务培训,打造专业化外资招商队伍。
21.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国内梯度转移。积极参与“跨国公
司地方行”等活动。支持我省“腾笼换鸟”后的制造业外商
投资企业转移至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国家级新区和开发区,以
及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国
家加工贸易产业园。
22.强化利用外资工作激励。在“地瓜经济”提能升级
“一号开放工程”指标评价体系中提高利用外资工作考核
评价权重,加大制造业利用外资考核分数比重。对制造业利
用外资工作突出、有标志性外资项目落地的设区市和开发区
等高能级平台,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通报激励。鼓励各地根据
实际出台制造业利用外资工作激励举措。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配合,强化责任分
工,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营商环境,稳定外商投资预期,提
振外商投资信心,切实做好以制造业为重点利用外资工作,
推动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
本文件自 2023 年 6 月 11 日起施行。
257
杭州市级政策篇
01 关于征集奖励投早投小投科技创投机构的
通知
各在杭创业投资机构,各区、县(市)科技局:
为落实《杭州市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实施方案
(2022-2026 年)》《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
措施》(杭科策〔2022〕136 号)关于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投早投
小投科技的政策意见,经研究,现公开征集投早投小投科技创
投机构,并对符合政策意见的创投机构给予奖励。现将申报投
早投小投科技创投机构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股
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且在杭州市范围注册、纳
税的创投机构(企业)。
2.奖励内容是该创投机构以增资扩股方式购买未上市公司
制法人、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股权投资额,
且连续投资时间 2 年(含)以上。其中:
--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是在杭注册、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主营业务符合杭州市重点发展的智能物
258
联、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低碳等五大产业生态
(领域)。企业获得创投机构投资时,处于创业初期(原则上
企业注册时间在 5 年以内),经营规模为规下(限下)的中小
企业,在册(缴纳社保)员工人数在 300 人以内,上年度营业
(销售)收入 2000 万以下,且企业净资产 2000 万以下。
--投资 2 年以上,是按发布奖励征集通知时间计算,上溯
前 2 个年度以上,且申报奖励时仍持有投资企业股权(持有期
间未做减持)。本次征集奖励的上溯时间起点确定为 2023 年 4
月 30 日。
3.鼓励同一创投机构在杭投资多个企业,申报投资额允许
以征集时段内该创投机构股权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累计计算。
同一企业获得多家创投机构投资且符合条件的,各创投机构按
投资额分别计算。
二、申报流程
1.投早投小投科技创投机构奖励补助由杭州市科技项目管
理中心负责受理和审查。
2.自查符合奖励条件的创投机构,请在 5 月 30 日向市科技
项目管理中心提交《鼓励创投投早投小专项奖励申请表》《申
报投早投小投科技专项奖励明细表》(详见附件)及创投机构
在杭注册登记资料,被投种子期科技型小微企业投前、投后信
息资料等,一式 3 份。逾期不再受理。
259
3.创投机构及被投企业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创投
机构投资企业信息由被投企业所在地区、县(市)科技局初审
核实,出具书面意见;同一创投机构投资不同区、县(市)的
多个企业的,由各企业所在地科技局分别审核,创投机构可在
申报时一次汇总提交。
特此通知。
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杭州市黄姑山路 40 号)
联系人:沈吉英 0571-87080230
胡希羽 0571-87110712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60
附件 1:
鼓励创投投早投小专项奖励申请表
创投机构名称
统一信用代码 管理人登记编号
成立日期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在杭注册地
种子期、初创期
科技创新企业的
累 计 投 资 金 额
(元)
申 报 奖 励 金 额
(元)
本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无欺瞒和作假行为。如因提供
有关材料不实和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本单位将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市)科
技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261
262
02 关于关于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首选地和开门
红政策相关技术交易奖励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技术交易活动,打造万亿级科技大市场,
依照《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关
于“抢先机、拼经济”实现开门红的实施意见》,组织兑现相
关技术交易奖励政策。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 2022 年度在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中登记技术合
同(买方为本市企业)的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本市新型研发
机构(以下简称“高校院所”);
2. 2022 年度或 2023 年第一季度在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
系统中登记技术合同的技术交易总额比上年度同期增长 500 万
元以上的本市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3. 2022 年度在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办理技术合同
登记的技术交易总额比上年度新增十亿元以上的本市技术合同
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
二、奖励条件
263
1.高校院所已经开具给本市企业技术合同款项票据、实际收
取相关费用(不含 2022 年已经奖励部分);
2.企业已经如期执行技术合同且如期支付(收讫)技术交易
款项;
3.登记机构合规认定、流程到位,规范登记、结果有效,无
违规违纪、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问题。
三、申报办法
(一)高校院所和企业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
(http://ypt.kj.hangzhou.gov.cn:36789/ccphangzhou/)注
册登录〔推荐使用 Chrome 浏览器或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
点击“法人登录”,然后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
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登录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后,在首页
点击“市奖励类”模块,分别填报《高校院所技术输出奖励申
请表》《企业技术交易奖励申请表》,依次上传技术合同登记
表、每笔交易的有效票据和银行流水凭证。网上提交后,下载
打印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用 A4 纸依次装订成册,以技
术合同编号为单元,用色纸相隔,每册不超过 300 页,签名盖
章(骑页章)确认,确保网上填报真实有效,与纸质材料内容
一致、准确,报送到科技项目管理中心(黄姑山路 40 号 506 室,
联系电话:87025452,87080230)。
264
(二)登记机构提交 2021 年和 2022 年度技术合同国家统计
报表(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
四、奖励办法
高校院所按不超过其年度实际技术交易额的 5%,给予最高
200 万元奖励。企业按年度累计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同期新增
技术交易额每 500 万元奖励 1 万元,年度奖励最高 200 万元(单
个企业一个年度只可作为技术合同的一方申报)。登记机构按
年度每新增登记技术交易额十亿元奖励 5 万元,单个机构年度
奖励最高 50 万元。
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奖励经费由市本级财政全额承担,直接拨
付;企业和区县事业单位奖励经费按财政体制由市与区县(市)
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由区县市财政转拨。
五、注意事项
1. 日期认定:有效期以技术合同登记日期为准,技术合同
登记日期以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显示的日期为准;实
际技术交易日期以银行转账凭证显示日期为准。
2. 填报说明:《企业技术交易奖励申请表》分行填报 2022
年度和 2023 年第一季度数据,细表按技术合同登记日期顺序填
报和上传。企业申报材料需经区、县(市)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后报送。
265
3. 截止日期:网上申报截止到 2023 年 5 月 22 日;纸质材
料报送截止到 2023 年 5 月 26 日为止。
4. 联系电话:业务咨询 85255636,87080230;系统支持:
85151402。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 年 5 月 8 日
266
03 关于组织征集 2023 年度国家、省重点研发
计划市级配套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钱塘区、临平区经发科技局,各有关
单位:
根据《杭州市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实施方案(2022 —2026 年)》和《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
施》(杭科策〔2022〕136 号)的要求,鼓励我市企业牵头承担
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专项支持,集聚优势科技资源,加快推
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成果产业化,经研究,启动征集 2023 年
度列入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市级财政配套补助项目。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杭州市范围注册登记并纳税的科技型企业,
以及我市重点引进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未安排市财政预算的
单位)等。
2、补助范围:属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立项支
持项目(课题);2023 年新立项的省重点研发计划(尖兵、领
雁)项目;以前年度立项、已完成验收的省择优委托项目二期
资金配套。
3、时限要求:本次征集时间段以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267
年 5 月 31 日期间为准,对在该期间实际到账的专项资助资金,
按比例给予补助。同一项目按合同分期下达资金的,以到账年
度分别计算配套补助额。
4、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课题)的子项目(子课题),
或是项目(课题)参与方并接受主持单位拨款的,该单位须列
入项目(课题)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的参与单位名单中。省
重点研发项目补助对象为第一完成单位。
5、虽参与科研任务,但按项目合同(计划任务书)国家补
助资金少于 50 万元,或项目未在杭产业化的,原则上不安排补
助。
二、补助方式及标准
根据《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
对符合申请补助要求的国、省重点研发项目,市级配套资金按
不超过国、省项目在征集时段内到账资金 25%比例给予补助。同
一法人单位同一年度国、省项目的配套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
500 万元。
市级配套补助资金由市本级和区、县(市)两级财政按比
例承担,其中: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富阳区和
钱塘区与市本级的承担比例为 1:1;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
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与市本级的承担比例为 1:3。
如市、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由相关文件明确承担比例。
268
如申报单位所承担的国、省项目已经获得过市级工业或科
技专项立项补助的,经查重产并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
则扣减或调整补助差额。如已获得城西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
金配套项目,不再重复补助。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须提供相关申报纸质材料一式 2 份(附电子版申
报表),交由属地科技局或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汇总。申
报材料包括:
1)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市级财政资金配套申报表(附件 1)。
2)承担国家重点研发项目的立项文件、项目合同(任务)
书、当期项目经费拨款通知书和银行入账凭证等复印件。如属
承担国重项目子课题或合作参与单位并接受项目主持单位拨款
的,还需提供主持单位的拨款通知单和银行入账凭证、项目委
托任务书等复印件。
3)承担省重点研发项目(尖兵、领雁计划),其中 2023
年新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只需提供省厅盖章的科技项目计划合
同书一份;以前年度的省择优委托项目完成验收后的资金配套
(二期),承担单位需提供省厅项目验收证书和验收材料一套。
请各区县(市)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
真实性审核,补齐所需申报材料,在项目申报表中签署本级财
政资金配套意见并盖章,汇总配套推荐项目清单(附件 2)。于
269
2023 年 6 月 3 日前将项目申报表、推荐汇总表的电子版发市科
技局项目受理办公室,项目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等纸质材料一并
快递,逾期不再受理。
四、项目申报咨询联系:
市项目受理办公室 沈吉英 电话:87080230;
电子邮箱:sjy@hznet.com.cn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黄姑山路 40 号科委大楼 506 室;
市科技局资配处 胡小庭 电话:85255616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 年 5 月 16 日
270
附件 1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
号、立项文
件号)
国、省项目
类别
□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3.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承担重大
科研攻关任务;□4 省重点研发项目
项目起始时
间
年 月
计划验收时
间
年 月
项目总经费 总经费: 万元,其中国家(或省)财政专项经费: 万元
承担项目
(子课题)
经费概算
经费预算: 万元,其中国家(或省)财政专项经费: 万元
项目(子课
题)上年 4
月至当年 5
月前到账资
金情况
万元 到账时间 年 月 日
271
承担项目
(子课题)
经费明细
(万元)
人员经
费
设备费 材料费
测试化
验加工
费
燃料动
力费
差旅
费
会议费
合作交
流费
出版/信息传播/
知识产权事务费
劳务费
专家咨
询费
其他
费用
间接费
用
项目预期实
现的
经济效益
(万元)
新增年销售
收入
年利润 年税金
带动产业提高效益(节
省外汇)
成果产出数
量
专利 标准
品牌、商
标
版权
软著权或
新品种认
定
发
明
专
利
实
用
专
利
外
观
专
利
国际
国
家
行业
发表论文
人才引进与
培养
272
一、申报单位、项目(子课题)负责人信息
单位性质 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详细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项
目
负
责
人
姓名
身份证号
码
学历 职务/职称
从事专
业
工作单位
联系电
话
邮箱
二、项目(子课题)概况和绩效目标(或验收意见)
主要研究内容,项目任务(子课题)考核指标:
273
三、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信用承诺
本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信用承诺 :
1.本申报表中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真实、准确。
2.提供的项目申报资料真实可靠,项目投入符合合同进度要求。
3.本项目之前未获得市级相关部门立项资助。如项目已获市级立项资助
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4.本项目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明晰完整,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
人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
5.项目完成验收后及时提交验收相关材料一套给科技部门备案存档。
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本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愿接受包括但不
限于取消项目资助资格,追回项目配套资金,取消一定期限科技计划项目申
报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四、区县(市)或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意见
274
科技局或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75
276
04 杭州市商务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杭帮菜研
发和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2023-2025)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杭帮菜研发,提升中国杭帮菜品牌,加快构建杭州
预制菜标准化、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体系,把中国杭帮菜
和杭州预制菜产业打造成为我市美食文化新品牌、城市形象新
名片、经济发展新动能,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关于加快
推进杭帮菜研发和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2023-202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商务局
2023 年 5 月 6 日
277
关于加快推进杭帮菜研发和预制菜产业高质
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3-2025)
杭帮菜,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底蕴和兼容并蓄的城市特征,
是杭州餐饮业的底色和招牌。预制菜产业一边连着乡村振兴,
一边连着消费变革,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是契合
消费市场需求的新业态,对促进创业就业、消费升级和乡村振
兴具有积极意义。为推进杭帮菜研发,提升中国杭帮菜品牌,
加快构建杭州预制菜标准化、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体系,
把中国杭帮菜和杭州预制菜产业打造成为我市美食文化新品
牌、城市形象新名片、经济发展新动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推动杭帮菜研
发和预制菜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全产业链发展实现共同富
裕为宗旨,以“文化引领、爆款打造、产业集聚、齐头并进”
为原则,以杭帮菜研发和预制菜产业为锚点带动一二三产业融
合发展,加快推动杭帮菜研发和预制菜全产业链布局,建设全
国预制菜产业高地,以产业兴旺推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二、发展目标
278
实施杭帮菜研发和杭州预制菜产业“十个一工程”,即研发
一批杭帮菜创新菜品,制定一系列杭州预制菜标准,打造一个
预制菜产业质量认证和评价体系,建设一批预制菜产业园区,
培育一批涵盖生产、冷链、仓储、流通、营销、进出口以及装
备生产等环节的预制菜示范企业,建设提升一批特色农业预制
菜产业基地,研发一批杭帮菜预制菜爆款,评定一批杭帮菜预
制菜品牌,构建一个预制菜全渠道营销网络,成立一个预制菜
协会。到 2025 年,全市培育 10 家以上预制菜龙头生产企业,
100 家规模以上预制菜企业,研发 1000 道以上杭帮菜创新菜品,
培育10000个以上全国连锁杭帮菜经营门店和预制菜经销网点,
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千亿元以上。
三、主要举措
(一)提升中国杭帮菜品牌。结合杭州悠久的历史文化和饮
食文化底蕴,持续开展中国杭帮菜和杭州预制菜国内外交流推
介活动,组建杭州美食评论员队伍,传播杭州文化,讲好杭州
故事,不断提高中国杭帮菜和杭州预制菜国内国际市场参与度
和美誉度,以推动杭帮菜研发和杭州预制菜发展为契机,宣传
提升杭州餐饮美食整体形象,扩大知晓度、影响力。重点打造
“杭帮预制菜名礼”,拍摄、制作、发行《杭州有味 杭帮有礼》
系列短视频,整合宣传推广力量,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类
媒体资源,推广杭帮菜和杭州预制菜品牌,多角度、全方位展
279
示杭帮菜所蕴含的丰富、独特的地域性餐饮文化特质。(责任
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建立杭帮菜和预制菜标准体系。着眼提升中国杭帮菜
品牌,引领杭州预制菜高质量发展,组织制定杭帮菜菜系标准,
加快推进杭州预制菜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鼓励有关行业协
会和杭帮菜大师工作室等参与杭帮菜菜系标准制定,鼓励有关
社会团体、企业制定杭州预制菜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打造“杭
州标准”成为产业标准、全国标准。加大对标准体系的宣传贯
彻力度,定期组织杭帮菜标准和制作培训,每年举办杭帮菜研
发和预制菜产业发展大会,为促进行业高质量有序健康发展提
供标准指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
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旅集团)
(三)培养预制菜产业人才。支持预制菜“产学研”平台建
设,引进现代农业与食品技术开发领域高端人才,鼓励平台加
快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发挥高等院校、职业
院校、预制菜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支持职业院校、技
能培训学校增设预制菜相关专业课程,组织开展预制菜生产、
品牌推广、电商直播、市场营销、物流配送等产业发展相关职
业(工种)技能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评价,大力培养预制菜相
关人才。支持开展校企合作,鼓励培训机构与企业实训、研发、
280
就业对接,提高预制菜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责任单位:市
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市
商旅集团)
(四)培育预制菜示范企业。推进品牌发展战略,认定一批
涵盖生产、冷链、仓储、流通、营销、进出口以及装备生产等
环节的预制菜示范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充分发挥产
业链“链主”企业作用。鼓励预制菜企业发展自有品牌,开发
新产品,扩大竞争优势,引导预制菜中小企业成为“专精特新”
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
市场监管局、市商旅集团)
(五)建设预制菜产业园区。做好杭州预制菜产业园区的规
划、招商及配套建设,鼓励各区、县(市)因地制宜建设预制
菜产业园。建设预制菜产品检验中心、研发中心、展示中心、
电子商务、快递物流、旅游观光等公共服务平台,引导杭州预
制菜生产企业入园,为入园企业提供完善的配套服务,逐步实
现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
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林水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
监管局、市国资委、市商旅集团,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六)加强预制菜品牌认证。深入推进杭州餐饮业“六名”
工程,进行全市范围内的“杭帮菜”统一认证工作,对符合杭
帮菜菜系标准的杭州特色预制菜进行“杭帮菜”标识认证,给
281
特色预制菜安上杭州名片。鼓励头部餐饮和食品制造企业完善
品牌体系,加大对杭州预制菜产品的研发,构建差异化产品矩
阵,促进杭州预制菜产业品牌化、有序化发展。加强品牌输出,
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杭帮菜餐厅和预制菜企业开展连锁
经营,在市外开设杭帮菜经营门店和预制菜经销网点。(责任
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国资委、市商旅集团)
(七)建立立体营销网络。拓宽预制菜消费渠道,支持发展
消费端市场,扩大杭州预制菜在餐饮企业的市场渗透率。发挥
杭州“电商之都”“直播基地”有利优势,在各大电商平台设
立“杭帮菜专区”,积极引导杭州预制菜通过电商平台、直播
带货等形式开拓国内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
场监管局、市总工会)
(八)建设预制菜原材料基地。通过做大做强杭州预制菜产
业,推动以杭产农产品生产和初加工为核心的上游农产品生产
加工销售,以及配套制造业,预制菜生产、销售等中下游产业
链发展。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预制菜企业建立供需合
作关系,加快建设提升一批本土特色农产品基地,为预制菜产
业链提供前端原料支撑,以产业兴旺促进农民增收。〔责任单
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
区、县(市)人民政府〕
282
(九)壮大预制菜产业集群。研究系统性推进杭帮菜研发和
预制菜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力量投
入预制菜产业,鼓励商业银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引导政
策性担保公司为符合预制菜生产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企
业技改、科研攻关、产业园布局等。支持构建“中央厨房+冷链
配送+餐饮门店”加工配送链体系,推动预制菜冷链仓储物流建
设,推动社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补助配置冷链交通车辆、终
端仓储设施的企业。加快建设共享冷库、共享实验室,支持企
业抱团组建预制菜产业联盟,鼓励有条件的预制菜生产企业上
市,并提供人才和用地方面的保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市商旅集团,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十)依法保障预制菜产业有序健康发展。加强预制菜全链
条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建立预制菜产业链供应链常态化质量安
全评估体系,通过“浙食链”“浙冷链”实现预制菜产品源头
检测追溯。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重点
围绕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商标使用管
理等问题,切实做好日常检查和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
产品、侵犯知识产权、诈骗等行为,依法查处存在安全隐患和
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单位。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平台推进
283
经营主体信息公开披露,促进杭州预制菜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农业
农村局、市商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杭帮菜研发和杭州预制菜产业发
展是落实市委市政府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的重大举措之一,
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在杭帮菜研发和预制菜产业发展工作
专班领导下,分工协作、合力推动杭帮菜标准化、产业化、规
模化、品牌化发展,逐步完善杭州预制菜全产业链布局,努力
打造千亿级预制菜产业。
(二)确保工作落实。建立杭帮菜研发和预制菜产业发展工
作专班定期会商机制,市商务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
调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指定责任
处室和责任人,进一步明确任务,量化指标,细化工作,系统
推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增强沟通协作。积极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杭帮菜研
发和杭州预制菜产业发展,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
问题,增强政策针对性有效性,注重调动政府、协会、企业、
院校、媒体等多方面的力量,协同推进“杭帮菜研发和杭州预
制菜产业十个一工程”,形成推进杭州预制菜产业发展的合力。
本实施方案从 2023 年 6 月 5 日起实施,有效期 3 年。
284
05 杭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推进杭帮菜高质量
发展十大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杭帮菜研发,
提升中国杭帮菜品牌,加快杭州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
全国预制菜产业高地,以产业兴旺推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推进杭帮菜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商务局
2023 年 5 月 11 日
285
推进杭帮菜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杭帮菜研发,提
升中国杭帮菜品牌,加快杭州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全
国预制菜产业高地,以产业兴旺推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特
开展推进杭帮菜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
一、标准规范行动。组织制定杭帮菜菜系标准,鼓励有关行
业协会和杭帮菜大师工作室等参与菜系标准制定,鼓励有关社
会团体、企业制定杭帮菜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对主导制定完
成杭帮菜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单位,
相关成果经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或备案后,分别给予每项
不高于 10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20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
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下同)
二、人才引育行动。建立杭帮菜菜系标准化系统化培训体系,
申请新增杭帮菜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根据《杭州市职业培训补
助(资助)实施办法》对相关工作予以支持。积极开展产教融
合、校企合作,继续组织好杭帮菜大师评选,发挥好杭帮菜大
师工作室的作用,支持浙江工商大学、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等院
校开设专门培养杭帮菜烹饪人才的菜系传承人定向班,对杭帮
286
菜传承人定向班的师资建设、人才培养、技能实训、产业研究
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补助,分 3 年落实,加强老字号杭帮菜餐
厅厨师的技能提升,传承和弘扬杭帮菜文化与技艺。(责任单
位:市商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商旅集团)
三、产品创新行动。加强杭帮菜经典名菜向预制菜、杭帮菜
创新作品向餐饮产品的转化,鼓励餐饮企业和食品制造企业加
大对杭帮菜产品的研发,构建差异化产品矩阵,对在我市注册
运营的企业销售杭帮菜单品年销售额首次突破 0.5 亿元、1 亿
元、2 亿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 25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的
一次性奖励,其中提档升级的予以补差奖励。引导社会力量投
入杭帮菜研发,支持杭帮菜“产学研”平台建设,鼓励平台加
快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发展模式创新,给予平台不高于研发
投资资金 20%,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商
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
四、品质提升行动。提升杭帮菜定位和整体形象,进一步加
大杭帮菜对外交流推介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全面提升杭帮菜
在国内国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深入推进杭州餐饮业“六名”
工程,对评定为杭帮菜“名店”“名街”“名礼”“名厨”“名
服务师”“名菜”的,分别给予不超过 30 万元、5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2 万元、3 万元一次性奖励。进行全市范围内的
“杭帮菜”统一认证工作,对符合杭帮菜菜系标准的杭州特色
287
预制菜进行“杭帮菜”标识认证,并给予通过认证的每个品牌
不超过 5 万元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
部、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市场孵化行动。打造葱包烩、定胜糕、春卷、杭州小笼
包等地方特色小吃强 IP,活跃武林夜市、胜利河美食街等夜市、
小吃街,发挥集聚效应和网络效应,形成杭州特色美食地标,
塑造年轻人记得住、愿分享的杭帮菜新消费品牌。加强与市场
化平台的合作,发布杭帮菜餐厅、杭州年度食谱等榜单,鼓励
杭帮菜餐厅评选黑珍珠餐厅、米其林餐厅等,通过市场化运作
提升杭帮菜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
财政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人民
政府〕
六、产业强链行动。以杭帮菜为内核,打造杭州预制菜产业
链,率先做大做强,培育一批涵盖生产、冷链、仓储、流通、
营销、进出口以及装备生产等环节的预制菜示范企业,对评定
的预制菜示范企业,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构建
“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加工配送链体系,积极推动
预制菜冷链仓储物流建设,推动社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对预
制菜企业、冷链物流企业新购置符合政策要求的冷藏、冷冻运
输车辆,每台车按不高于裸车价 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
万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88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
委、市商旅集团,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七、网络赋能行动。发挥杭州“电商之都”“直播基地”有
利优势,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开展杭帮菜常态化宣推,推动杭
州美食线上化、国际化走在全国前列。建立专业美食评论员队
伍,聘任一批杭帮菜宣传大使,每年给予一定的补贴。积极引
导杭帮菜通过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形式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对电商平台通过设立“杭帮菜专区”等形式,年度杭帮菜销售
额达 3000 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电商平台不高于专区销售额
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
局、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八、品牌战略行动。加强品牌输出,支持杭帮菜餐厅和预制
菜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对在市外新开设杭帮菜经营门店(1000
平方米以上),并在杭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独立承担法律责
任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5 万元奖励。鼓励商业银行降
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引导政策性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杭帮
菜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企业技改、科研攻关、产业园布局
等。支持企业抱团组建杭帮菜产业联盟,鼓励有条件的杭帮菜
餐饮企业和相关预制菜企业上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
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
资委、市商旅集团,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89
九、城乡互促行动。通过做大做强杭帮菜产业,推动以杭产
农产品生产和初加工为核心的上游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大力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杭帮菜企业建立供需合作关系,对于
本地签订合作关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照当年实际销售额
的 3%给予补助,单户不超过 30 万元,用于支持原材料基地扩大
再生产。加快建设提升一批杭帮菜食材农产品基地,为杭帮菜
产业链提供前端原料支撑,以产业兴旺促进农民增收。〔责任
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林
水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十、质量护航行动。加强杭帮菜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探索
建立杭帮菜产业链供应链常态化质量安全评估体系,通过“浙
食链”“浙冷链”实现杭帮菜产品源头检测追溯。建立完善守
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重点围绕食品安全、消费者
权益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商标使用管理等问题,切实做好日
常检查和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
行为,依法查处存在安全隐患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单位。
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平台推进经营主体信息公开披露,促进
杭帮菜产业有序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
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290
本政策从 2023 年 6 月 10 日起实施,有效期 3 年,奖补资金
由市与区、县(市)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由杭州市商务局组
织实施和解释。
291
06 杭州市经信局 杭州市发改委 杭州市生态
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杭州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
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杭州
市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5 月 18 日
附件:杭州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pdf
292
07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认定 2023 年杭州市
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深入实
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技术创新体系,根据 《杭州市
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杭科高〔2022〕39 号),
经企业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推荐公示等程序,“中
国移动(浙江)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487 家单位符合杭州
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条件,现将认定名单予以公
布。
希望各地加强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加大研发
投入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
核心竞争力。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 年 5 月 23 日
293
294
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