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制度汇编(试 行)

发布时间:2021-11-15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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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制度汇编(试 行)

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1500 元以上),并 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 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如图书馆图书,学生课桌椅,学生宿舍床、柜等),作为 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 备;通用设备(含交通工具、办公电子设备等);文物和陈 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二、管理职责 (一)校长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职责 1.校长对其依法管理的国有资产负全责,严格管理、有 效使用、保证财产安全完整是校长任职期内重要的经济职 责。 4.固定资产管理是学校重要的经济岗位,校长应当任用 德才兼备、细致认真、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总务部门负责人 和财产管理人员。 4.组织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监督 检查制度,明确相关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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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制度汇编(试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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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1500 元以上),并 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 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如图书馆图书,学生课桌椅,学生宿舍床、柜等),作为 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 备;通用设备(含交通工具、办公电子设备等);文物和陈 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二、管理职责 (一)校长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职责 1.校长对其依法管理的国有资产负全责,严格管理、有 效使用、保证财产安全完整是校长任职期内重要的经济职 责。 4.固定资产管理是学校重要的经济岗位,校长应当任用 德才兼备、细致认真、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总务部门负责人 和财产管理人员。 4.组织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监督 检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 律要求,并有正常途径了解和监管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相 第 28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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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以保证管理制度的实施。 4.协调、处理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问题,处罚或处分违 规违纪、玩忽职守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 5.校长可以亲自主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也可以授权副 校长或总务部门负责人代理行使该项管理职责,但校长应当 对其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分管财务副校长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职责 1.在校长授权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做好固定资产的购建 计划、验收入库、分配使用、维修维护、清查盘点、报废处 置等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4.拟订有关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等资产管理 制度,执行有关制度及规程。 4.建议任用细心、认真、负责并有一定专业基础的固定 资产管理人员并指导其工作。 4.经常检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各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或汇报,对学校固定资产负具体组织和管理的责 任。 5.校长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职责。 (三)总务部门负责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职责 1.固定资产实物账、实物管理单据是重要的财产会计资 料,总务部门负责人对固定资产实物账、实物管理单据的建 立、填写、登记和编制资产报表负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责任。 4.协助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固定资产的计划购建、 第 29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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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处置等工作,对学校拟定的有关内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初稿有参与修改、提出建议的责任。 4.监管并检查会计(报账)员、资产管理员工作,督促 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消耗物品等账务的报销、记账、 结账等工作。 4.校长授权的其他管理和监督职责。 (四)资产管理员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实物账、实物管理单据的建立、填写和 登记,编制有关资产报表,做好固定资产及各类存货的验收 管理、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 4.妥善保管库存财产,堆放有序,防止损坏霉烂,做好 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 4.协助提供物品采购计划,保证供应;执行分发制度, 坚持原则;对部门和个人领用的财物,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定期清查盘点,定期与会计(报账)员对账,编制账 账、账实核对单,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总务部门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职责。 (五)会计(报账)员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职责 1.按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消耗物品的 报销、报账工作,对入账的资产验收、领用、调拨、盘点单 据等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资产管 理员纠正或汇报。 第 29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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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期与集中会计核算的机构、单位资产管理员,对固 定资产账务进行账账相符的核对工作。 4.协助总务部门负责人监督和指导资产管理员,做好固 定资产管理和定期清查盘点工作。 4.总务部门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和监督职责。 (六)使用部门负责人和使用人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 1.使用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负 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安全保管和维护。 4.使用人领用固定资产时,需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并负责保管好本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爱护财物,做好财物的 日常保管和维护。 4.协助配合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清查盘点,损坏或报废时 报告资产管理部门及时处置,调离岗位或退休时通知资产管 理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七)违反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 1.学校各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不能认真、全 部、合格履行职责的,由校长提出批评、限期改正或者调换 岗位,情节比较严重的可给予行政处分。因失职、管理不善 造成财产丢失、短缺、损坏或者其他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 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4.学校教职工有权对资产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资 产的安全完整情况进行监督、检举,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 对待,不得打击报复。 第 29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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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校长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依规履行职责、制止、 纠正、抵制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会计人员、管理人员和教职工 实行打击报复的,由学校或报告上级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 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管理工作规程 (一)建账建制 1.学校根据需要设置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一或两人, 配备专用电脑,统一使用“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财产管理软 件”进行固定资产电子化管理。 4.按照“固定资产类别”和“固定资产分类编码表”的 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实物账,固定资产实物账应核算数量、单 价和金额,会计账可以只核算金额。 会计部门对随购随用的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可以于 购入时直接列支,但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和加强低值易 耗品和消耗物品的实物管理。 4.使用统一的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调拨单、盘盈 盘亏报告单、报废报损处置报告单、设备标签等单表,各种 单表上所列项目和内容应填写齐全、签章完整。 (二)购建和验收 1.政府基本建设投资形成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等, 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有关部门填制和审批的《基本建设项 目交付使用资产表》以及《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资产移交表》 等表册,作为无偿调入固定资产处理,会计部门和资产管理 第 29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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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同时按照表列数额入账。 4.接收其他部门或开发单位配套建设形成的房屋、建筑 物、设备设施等,经有关部门验收并办妥交接手续后,根据 建设单位填制并经有关部门监交和审批的《基建建设项目交 付使用资产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会计部门和资产管理 部门同时按照表列数额入账。 4.单位有偿调入、购入、无偿调入、自制、接受捐赠以 及盘盈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其中,技术 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工程,除根据合同、发票进行实物数量 验收外,还应会同技术部门、使用部门对照使用说明检验技 术性能和产品质量,如发现技术性能、产品质量、数量及规 格型号与合同不符,资料不全等情况应拒绝验收并及时向有 关单位联系解决。 设备到货验收后,必须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发 现问题必须在索赔期内抓紧办理。 4.资产管理员验收固定资产时应填制《固定资产验收 单》一式二份,会计记账部门、管理员各留存一份。 自制完成的固定资产按照自制成本入账,无偿调入、接 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市场价值或重置价值估价入 账。 5.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管理员应及时记入实物账,及 时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制作“设备标签”粘贴于每件设 备的醒目位置。 第 29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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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领用、调拨和移交 1.教职工领用固定资产,按照使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 签审→资产管理员核实→总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 审核→分管副校长审批的程序,由使用人办理领用手续,领 用贵重固定资产还需经过校长审批。 领用固定资产应完整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一式二份, 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使用人)各留存一份。 4.固定资产发出后,资产管理员应将各个使用部门和使 用人领用的固定资产打印清单保管。设备在学校内部调剂使 用时,使用人应及时告知资产管理员填制调拨单,并相应更 改使用部门或使用人记录。 4.教职工在学校内部改变工作岗位时,学校办公室应通 知资产管理员变更其使用记录;教职工调动时,学校办公室 应及时通知资产管理部门,由资产管理员收回调动人个人使 用的国有固定资产等财物,并开具收回证明。 4.资产管理员离岗时,应在学校总务部门负责人的监督 下办理交接,并出具证明后,学校人事部门方可办理调离手 续。 5.学校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外借和外租,如遇特殊情 况,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四)保管、清查和处置 1.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单位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使用部门 第 29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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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使用人负责在用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管,执行技术操作和 维护规程,确保所使用财物的安全完好。 4.每年学校应定期组织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清点结 果必须与会计账和实物账核对。清查盘点的内容包括:固定 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管理、保 管、使用、维修情况是否正常等。 漏记、错记的项目应及时调整,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 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照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后办理帐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售、转让、捐赠、核销等处 置,需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按照《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办理,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学校不 得自行处置固定资产。 经批准的资产处置收益收入,须按规定及时上缴区财政 专户统一管理。 资产处置流程:学校提出申请,填写资产处置表报送教 育局计财办→教育局计财办受理审核→教育局分管领导审 批→区财政局(国资委)审批→单位按区财政局(国资委) 通知进行资产处置→国资委出具报废批复件给学校→学校 依据报废批复件办理实物账、会计账核销。 4.学校各部门对于闲置的固定资产(财物)应及时通知 资产管理部门调剂使用,使用部门无权自行处置本部门的资 产。 (五)监督和管理 第 29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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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总务部门负责人,依据财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日 常管理。发现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会计资产账与实物 账核算不合规,账账、账实不相符,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违反 程序,资产管理人员任用不合规等情况的,按照有关财务规 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 即向校长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四、附则 (一)本制度如与国家、政府、财政部门规定有抵触, 按国家、政府、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三)本制度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第 29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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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学校 教育教学及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财务 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学 校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二)总务处是学校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的职能部门, 对低值易耗品视同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三) 坚持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 用的原则,根据物品类别,本着适当集中,方便领用的精神, 各使用部门应派专人负责物品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严格管 理,防止低值易耗品的流失,提高其使用效益。 二、低值易耗品的范围和购置 (一)本规定所称低值易耗品系指各部门、各年级所使 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分文教用品、办公文具、清洗 清洁用品用具、五金水暖耗材等。 (二)各部门、各年级应根据本部门实际需要程度,于 每学期最后一月向分管领导报批下学期所需低值易耗品计 划,审批计划经行政会审议通过后,由总务处汇总实施采购。 各部门急需的零星专用的低值易耗品,经分管部门领导审 核,报校长同意后,由总务处负责实施采购。 第 29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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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须按龙岗区财政局《关于龙岗 区商场供货采购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建立严格的验收制度: 1.物品在入库时,必须有专人负责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4.验收时必须注意质量的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按照 有关规定向供货单位提出,并及时办理退、补、赔手续; 4.验收合格后,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填写入库单,并 经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为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效率,一般常用 的办公用品各部门可到保管室领用。 三、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 (一)低值易耗品的库房管理应科学化,做到存入有序、 零整分开、账物对号、固定存放,便于收发和检查,严防损 坏、变质、丢失。 (二)严格领退手续,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设立登记簿, 登记其分布、使用及消耗情况,专人保管。使用损耗后,及 时办理以旧换新。 (三)建立清查盘点制度,坚持日清、月结、季盘点。 盘点内容一般包括收发有无错误、账物是否相符、物品有无 变质及损坏情况。 (四)清查盘点积压、闲滞低值易耗品,对其应按有关 规定,积极进行修旧利废和调剂处理。 第 29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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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中发生的自然损耗,发生期意外事故造成的 损失,或不能继续使用的物品,都要按规定程序及进办理冲 减手续,使其财面记录与实物相符。 (六)低值品配备给个人的,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及进 收回,如发生损坏,丢失现象,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离校 的教职工要及时办理个保管的低值易耗品交还手续,经本管 理部门负责人签章后,方可办理离岗和离校手续。 四、附则 (一)本规定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第 30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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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小型建设工程 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校小型建设工程的管理,确保修缮资金合理使 用,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 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深龙府 办[2012]75 号)、区教育局《龙岗区教育局关于过一步加强 小型建设工程招标和货物类采购管理的通知》(深龙教通 [2014]13 号)、区住建局《关于加强学校部门预算工程招标 业务指导的函》和《关于加强小型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 监督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以及有关法规制度,结合我 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小型建设工程的范围 小型建设工程指:单个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 200 万元以 下的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重建、装修、修 缮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挡墙护坡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园 林绿化工程、电信工程等。 二、招标要求 (一)成立招标小组要求 成立 5-7 人的小型建设工程招标小组,负责工程招标和 验收工作实施,成员至少应有教师代表等代表人员组成。校 长原则上不参加招标小组,但需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和指 导,对招标结果需签字确认。 第 30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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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缮维护”项目中“总建安费”的界定: “总建安费”指财政当年预算下达的“修缮维护”项目 总金额减去“工程服务费”减去“货物类经费”及减去“支 付上年项目的经费”后的合计金额,并以此界定大于等于 200 万元或小于 200 万元。 (三)招标方式: 1.“修缮维护”项目下的子项目“零星修缮”单列为一 个招标工程项目(不与其他类别项目合并招标),若金额小 于 30 万的,学校“内部招标”确定中标人;若金额在 30 万 (含)以上的,需经区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进行年度预选招标, 确定中标人。 4.其他(不含零星修缮)的同类型子项目(对应预选库 类别)合并后,若金额小于 30 万的,学校“内部招标”确 定中标人(有预选库的必须“内部招标”确定中标人);若 金额在 30 万(含)以上 200 万以下的,有预选库的情况, 需经区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进行“小公开招标(抽签)”,无预 选库的情况,需经区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平台进行邀请招标。 4.其他(不含零星修缮)的同类型子项目合并后,若金 额在 200 万(含)以上的,需经区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进行“大 公开招标”。 (四)学校“内部招标”要求: 1.在区住建局工程预选供应商平台下载或查阅对应工 程类别的工程供应商名单,对供应商名单进行一一内部编 第 30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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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4.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参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府[2008]86 号)进行简易抽签确定 中标工程供应商 1-3 个。 4.按照抽签结果顺序,第 1 结果为中标供应商,开具《内 部招标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供应商应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如果第 1 中标供应商不应标,经招标小组确认后,顺延第 2 中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第 2 中标供应商也不应标,则 顺延第 3 中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 3 个中标供应商都 不应标,需重新组织招标。 4.填写《内部招标工作记录表》留存备查。 三、施工监理 (一)合同金额 20 万元以上(含 20 万元)的项目涉及 消防、通讯、结构、水电、安全等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经学 校有关办公会议或招标工作小组会议批准,在区住建局小型 建设工程服务承包商预选库中抽签确定监理单位对工程进 行监理,其他项目或 20 万元以下的项目在无特殊情况下可 不委托监理。 (二)需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的,需按有关规定 和程序与监理单位签订书面监理合同。 (三)应要求监理单位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 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编制监理大纲或项目实施监 理方案。 第 30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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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须按照深圳市建设局规范合同文体结合实施 项目实际情况拟定,工程合同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附上中 标资料,由委托代理人签订。 五、工程施工和管理 (一)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工程合同施工,并指导、监督施工单位不因施工行为影响 安全。 (二)改造、绿化等修缮项目在实施前应充分论证,并 在区住建局小型建设工程服务承包商预选库中抽签确定设 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进行设计和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 申报项目涉及对原有资产造成毁坏或损失的,应先核实资产 损毁情况,涉及固定资产的需完成办理报废报损手续再申 报。项目预算和设计,应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讨论会签确认。 (三)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不得随 意更改设计。确需修改时应经同意并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修改。施工单位提交相应预算,由学校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修缮项目原则上实行无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凡图 纸设计中明确做法的项目工序,没有特殊原因不得签证。如 施工中因技术原因或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工程量的,需及时填 写《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按深圳市建设局规定样式),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学校三方签证确认,在 3 个工作日内 办理完毕。 第 30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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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凡修缮项目变更或现场签证增加工程额超过该工 程合同价 10%时,需报告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并应签订 补充协议和委托有资质的造价机构进行审核,总造价不得达 到或超过 30 万元。 六、竣工验收及结算 (一)施工单位提出竣工报告后,应与设计、监理单位 及施工单位组成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要求施工 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和工程结算资料汇编,整理合同 文件的技术档案。无监理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由使用人、 使用主管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不少于 3 人连同施工人员同 时验收,而且必须出具工程验收报告。 (二)竣工验收根据国家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有设 计出图的项目应按照图纸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完毕后,参加 验收的人员现场填写验收结果并签名出具验收报告,合格的 应填写该项目完工移交清单,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并制定工 程维护计划。 (三)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应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并根据合同及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四)对于结算金额 5 万元(含)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 小型建设工程结算,需按教育局现行规定办理结算审核和审 计备案,凭审计备案通知书办理结算付款。 (五)所有建设工程形成的产权资产,凭审计结论和备 案通知书,填报《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按有 第 30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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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要求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投资工程产权登记和移交 手续。 七、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建立项目档案,其内容包括:批准 的修缮项目申请书、设计图纸、项目预算、开工报告、已审 批的资金计划、追加投资计划、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变 更设计变更会签记录、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资料(龙岗 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结算资料 备案回执”),以及专题例会纪要等相关资料。 八、附则 (一)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如与财政部门 制度及龙岗区教育局相关规定有冲突,按财政部门及教育局 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自 2017 年 9 月1日起施行。 第 30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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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合同(协议)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学 校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学校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我校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 在参与社会经济和民事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 人或其它组织之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书 面协议。 第三条 合同管理遵循防范风险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 则。 第四条 合同管理实行统一指导监督、分类管理、各负 其责的制度。 二、合同的分类与归口 第五条 合同主要有办学、教科研、基建、招投标、交 流、劳动人事、后勤保障等类别,依据合同性质和内容分别 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管理。涉及经济利益的合同须经总务部 门会签。 第六条 为规范合同格式,各职能部门应分类制定合同 示范文本,并报学校办公室审核和备案。 第七条 学校办公室统一指导、监督学校合同事务。各 第 30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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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对职能范围内所涉合同事务进行归口管理,其主要 负责人为合同管理责任人,并确定专人作为合同管理人员。 第八条 学校各职能部门,未经校长授权不得对外签订 合同。如合同内容涉及学校重大利益的,应提交学校相关会 议审定后由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 三、合同的审查与复查 第九条 合同拟订前,职能部门应从维护学校权益出发 对合同当事人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进行调查,在对合作事项的 可行性和合法性进行必要论证后,开展合同文本起草工作, 必要时邀请学校法律顾问参与起草工作。 第十条 合同签订前,职能部门应就以下方面对合同文 本进行审查: (一)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二)合作事项是否有利于学校; (三)合同内容是否真实、可行; (四)合同必要条款是否完备。 第十一条 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审查后的合同文本签 署意见。合同内容涉及到几个职能部门的,须由相关职能部 门会签。涉及学校重大利益的合同应送学校法律顾问进行复 查。 第十二条 对须学校法律顾问进行复查的合同,送审时 应填写送审单并提供下列材料: 第 30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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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当事人资质的说明或证明; (二)合同文本一式三份,涉外合同须提供中文文本; (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关于合同文本的意见; (四)合同可行性及风险的论证或说明; (五)其它材料。 第十三条 学校法律顾问应在收到送审材料后六个工作 日内完成复查。遇重大事项或其它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复 查期限。 第十四条 学校法律顾问对合同材料进行复查后,应作 出通过审查、建议修改或不予通过的明确结论,并出具复查 意见书。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通过审查但在签订前有异动的,应 重新审查。 四、合同的履行与建档 第十六条 职能部门应安排专人对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 管理,督促具体实施者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合同,同 时督促合作方履约。 第十七条 学校职能部门负责签订的合同,须统一在完 成签署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送学校办公室归档备案,同时办 公室应开具回执并留存备查。合同具体实施者应保存合同履 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不利后果或者 故意销毁、隐匿合同材料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 30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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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职能部门应妥善保管所有 合同材料建档备查。 第十九条 对合同引发的纠纷,职能部门负责及时、妥 善处理。 五、责任追究与奖励 第二十条 受委托人不得超出授权范围对外签订合同。 因越权签订合同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实际损 失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 任。 第二十一条 未经校长授权,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对外 签订合同;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对外签订合同所造成的不利 后果,由签订者承担。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按 实际损失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 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失职、渎职或以权谋 私,损害学校利益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三条 学校每年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对优 秀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六、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第 3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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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充分发 挥食堂为师生服务的功能。根据《龙岗区公办学校食堂管理 的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坚持自愿原则。学生在学校食堂消费,必须坚持学 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强制要求学生在 校消费。 二、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学校食堂的原材料采取定点供 应和索证制度,严禁“三无产品”和腐烂变质食品进入学校, 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区卫生 防疫部门的卫生监督与指导。 三、加强物资采购管理。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 销,以销定进”的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廉,安全 卫生,营养合理,经济实惠,要根据“量入为出”原则安排 各项支出,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加强食堂用工管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 康合格证,接受卫生知识、卫生法规和职业道德、烹调技术 等培训。 五、加强食堂财务管理。学生食堂实行独立成本核算, 学生食堂财务应与学校财务分别做帐、分别核算。收取的学 生伙食费只用于学生的食材如粮、油、米、蔬菜、调料等原 第 3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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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支出。食堂日常消耗性用品、用具、厨工工资、燃气水 电费等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六、规范伙食标准。学生的伙食费按学期收取,收费标 准是每月生均 200 元。中餐花色品种应不少于 3 个,要努力 做到荤素合理搭配,品种丰富多样,满足学生的营养需要。 七、实行食谱公示制度。学校食堂必须提前向学生教师 公布食谱,并作好记录备查。 八、健全食堂监督管理机制。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师 代表、家长代表为组员的学校食堂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对学校食堂的安全、卫生、质量和费用开支情况等方面进行 严格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九、本规定由总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本规定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 2017 年 9 月 1 日 第 3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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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教辅后勤岗位常规工 作一览表 一、校医 (一)每天做好进校人员的扫码、测温。 (二)每天做好晨检午检记录并上报。 (三)每周定期检查校园环境卫生,每月定期安排校园 环境消杀与整治,检查情况和消杀记录均做好记录。 (四)每天督促检查消毒灯消毒情况(一支 30W 紫外线 灯管消毒 15 平方标准安装、悬挂高度 2-4.5 米),并做好记 录。 二、厨师(厨工) (一)每天对食材原料索证索票,登记签名。 (二)每天对厨房、餐厅做好清洁,确保食堂和餐饮器 具干净卫生,每学期定期对食堂进行全面清洁消杀。 (三)每天坚持留样,食品留样有专门的冰箱,每个样 品不得少于 200g,保存时间不得少于 72 小时。 (四)每周定期对仓库进行盘点,不得保留过期、变质、 感官异常的材料。 三、保安员 (一)每天协助校医做好来访人员的扫码、测温。 (二)每天做好上下学高峰期交通疏导,做到人车分流。 (三)每天对来访人员进校身份核实,并及时告知相关 第 3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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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四)每天大课间、社团活动时间加强校园安全巡视, 做好秩序维护。 (五)每天早晚各一次检查教学场所应急通道是否顺 畅,每月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完 好度,并做好台账。 四、水电工 (一)每天检查教学、办公、生活等场所用电设备运转 情况,保证各种照明及其它用电设备完好。 (二)每天检查全校自来水管、水龙头、冲水器、水箱、 水池等设备工作情况。 (三)每周对全校用电用水设备全面巡查一次,发现故 障,立即修复。 五、总务处干事 (一)每天做好总务处内务(清洁和整理)工作。 (二)每周和校医一起定期检查校园环境卫生,每月定 期检查校园环境消杀与整治情况,检查消杀记录。 (三)每月整理总务处各类资料,对突出问题及时报告 总务处负责人。 六、保洁员 (一)每天早晚各一次清洁校园环境卫生,做到卫生无 死角。负责厕所卫生的每两个小时清洁一次,确保无异味。 第 3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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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责区域做好记录。 (二)每天对清洁工具进行清洁,爱惜清洁工具。 七、保管员 (一)每学期定期对日用(消耗)品进行盘点,及时提 供采购计划,保证日常办公用品及清洁卫生、劳动工具的供 应。 (二)每学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三)对每一项购入、调入或赠送的物品做好验收工作, 登记在册。 (四)领用办公用品,做好登记。个人领用(或借用) 文具、纸张以外的物品,经总务主任批准后办理好领用(或 借用)手续,方可执行。 八、司机 (一)每月定期对公务车进行清洗一次,定期做好车辆 维护保养工作。 (二)定期做好车辆的车审、车检工作。 第 3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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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共青团员代表大会制度 我校共青团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团员代表大会。中国 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团的代表大会制 度是共青团组织体制的根本体现,是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 重要组成方面。为了保证团代表大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 证我校团代会选举工作正常进行,按照《团章》及团中央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团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上届团委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团委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三)选举产生新的团的委员会 二、团代会的代表 (一)团代表占所在支部团员人数的 10% (二)团代表必须经各支部民主选举产生 (三)团代表必须是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的本 校团员。能代表本支部团员的意志,在各方面表现均好,能 起到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团代会列席代表 (一)团代会召开期间,根据需要适当邀请一些入团积 极分子为非正式代表 (二)列席代表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 31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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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举办法 (一)团代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二)团代会委员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 举时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 80%以上选举才有效 (三)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候选 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上“0”,不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 格内滑“ⅹ”,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四)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笔 迹要清楚 (五)选举设总监票人 1 名,监票人 2 名,唱票人 1 名 (在代表中产生) (六)投票结束后,当众打开票箱,由计票人清点票数, 并将清点结果报告会议,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 效。 (七)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半 数的为当选,按得票多少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果当选人数 少于应选名额时,大会主席团可视具体情况决定补选或不补 选。如果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得票 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八)计票完毕,总监票计向会议报告计票结果(按得 票多少为序)。 (九)本选举办法解释权归德育处。 第 3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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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少先队管理工作制度 一、少先队工作职责 (一)学校少先队组织应当团结教育全体同学,按照国 家的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 展。 (二)加强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健全组织生 活壮大少先队组织。 (三)开展少先队入队仪式。 (四)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学校德育工作实际开展 丰富多彩的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五)组织学生办好学校黑板报、校园广播站、小小送 报员等活动,做好宣传工作。 (六)开展好各种课外活动,特别是与普校的融合交流 活动,培养学生与他人交往的能力,走出社会的能力,用沟 通发现美、创造美的能力。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根据上级有关少先队工作的批示和学校德育的要 求,制定全学期少先队工作计划,期末做好总结。 (二)根据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做好少先队的思想 建设和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大队、中队委员会和队员花名册, 做到组织落实、分工明确,认真做好少先队档案、资料的收 第 31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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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整理工作。 (三)根据少先队活动的原则,充分利用节假日、纪念 日、主题活动日组织开展各级各类有意义的少先队活动,并 积极组织少先队员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做好队员的 思想品德教育工作。 (四)及时做好中队辅导员、校外辅导员的聘请工作, 协助指导他们开展中队工作,组织中队活动。 (五)与学校宣传部门做好沟通,做好少先队活动的对 外宣传工作。 (六)组织“红领巾奖章”活动落实,引导各中队定章, 引导少先队员做好争章、考章、护章工作,利用主题班会、 升旗仪式做好颁章工作。 (七)建立“校园广播站”,邀请教师团员志愿者辅助 学生播报广播,筛选学生志愿者辅助志愿者进行拍摄、播放 音乐等工作,并及时反馈。 (八)建立“校园报社”,筛选“小小送报员”,邀请教 师团员志愿者辅助学生送报纸,并拍摄照片、小视频,备注 好“时间”留存。 (九)组织新生入队仪式,开展中队建设。 (十)按规定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对表现不 合格的集体和个体提出批评。 (十一)分大队辅导员积极协助总辅导员工作。 第 3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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