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劳动用工及社保政策汇编白皮书
(一)项规定计算纳税。
(三)2022年1月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
三、关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政策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
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
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
(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四、关于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政策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的,
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
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
纳税。
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
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
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
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
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二)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
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
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三)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
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计算纳税。
六、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的政策
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第二条规
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
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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