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星春: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发布时间:2022-5-27 | 杂志分类:建筑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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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星春: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SSDB-H-V1.6-2022 暖通鉴 005: 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82 /511出处 条文及规定15K606GB503526.3.2 室内净高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吊顶、楼板或梁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当楼盖、屋盖的下悬构件或管道底面影响有效使用空间时,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下悬构件下缘或管道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6.3.3 建筑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地下室、局部夹层、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最低处净高不应小于 2.0m。6.8.6 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 2.0m,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m。上海-DGJ 08-885.2.1 净高大于 3m 的走道或室内空间,储烟仓底部距地面的高度应不低于安全疏散所需的最小清晰高度。设计烟层底部高度不应低于储烟仓底部高度。5.2.2-5 首层公共建筑疏散楼梯的扩大前室采用机械排烟方式,净高大于3.6m 时,其设计烟层底部高度 Z 应满足下式要求:? ≥ 2.0 + 0.2? (5.2.2)式中: H----排烟空间的室内净高(m)。5.2.8 走道、...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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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82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15K606

GB50352

6.3.2 室内净高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吊顶、楼板或梁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

算;当楼盖、屋盖的下悬构件或管道底面影响有效使用空间时,应按楼地面

完成面至下悬构件下缘或管道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

6.3.3 建筑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地下

室、局部夹层、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最低处净高不应小于 2.0m。

6.8.6 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 2.0m,梯段净高不宜小于

2.2m。

上海-DGJ

08-88

5.2.1 净高大于 3m 的走道或室内空间,储烟仓底部距地面的高度应不低于安

全疏散所需的最小清晰高度。设计烟层底部高度不应低于储烟仓底部高度。

5.2.2-5 首层公共建筑疏散楼梯的扩大前室采用机械排烟方式,净高大于

3.6m 时,其设计烟层底部高度 Z 应满足下式要求:

? ≥ 2.0 + 0.2? (5.2.2)

式中: H----排烟空间的室内净高(m)。

5.2.8 走道、室内空间的最小清晰高度应按下式计算:

Hq=1.6+0.1H’

其中,Hq:最小清晰高度(m);H’:对于单层空间,取排烟空间的建筑净

高(m);对于多层空间,取最高疏散楼层的层高(m)。

空间净高按如下方法确定(见图16):

1 对于平顶顶棚,空间净高为从顶棚下沿到地面的距离;

2 对于锯齿形顶棚侧窗排烟,空间净高为侧窗中心到地面的距离;

3 对于斜坡式的顶棚,顶排烟口排烟时,空间净高为从排烟开口中心到地面的距离;侧

墙排烟时,空间净高为从顶棚下沿到地面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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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4 对于有封闭吊顶的场所,其净高应从吊顶处算起;设置格栅吊顶的场所,其净高应从

上层楼板下边缘算起。

浙江

7.2.30、当采用计算确定时,机械排烟量应根据设计清晰高度,按GB51251

的相关要求计算确定;对于非阶梯式(水平)地面的场所,其设计清晰高度

的取值应在最小清晰高度的基础上增加不小于1.0m;对于阶梯式地面或类似

的场所,其设计清晰高度应满足该场所最高标高地面的最小清晰高度要求

(应按最高标高地面处的空间净高计算确定)。当采取自然排烟方式时,自

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可根据上述计算排烟量,按GB51251第4.6.15条

的规定计算确定。

7.2.36、建筑空间的净高应按GB51251第4.6.9条的条文说明确定,对于其它

不同类型的屋面或顶棚,其建筑空间净高可按以下确定:

1 对于锯齿形屋顶,当采用屋顶侧窗(口)排烟时,建筑空间净高为侧窗

(口)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如附图7.2.36-1所示)。

2 对于人字形屋顶,当排烟窗(口)设置于屋脊处时,建筑空间净高为屋脊

底面距地面的高度(如附图7.2.36-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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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浙江

3 对于斜坡屋面(或顶棚),当排烟窗(口)设置于斜坡屋面(或顶棚)

时,建筑空间净高为排烟窗(口)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如附图7.2.36-3所

示);当排烟窗(口)设置于侧墙时,建筑空间净高为檐口(或顶棚)最低

点距地面的高度(如附图7.2.36-4所示)。

4)对于平顶顶棚、阶梯式地面的场所,建筑空间净高为平顶顶棚到阶梯式

地面的最低地面的高度(如附图7.2.36-5、7.2.36-6所示)。

12.3.10 排烟系统设计的空间净高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最小清晰高度时,单层空间H’取排烟空间的建筑净高;多层空间H’取

最高疏散楼层的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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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四川-住建

2 具有不规则屋面或顶棚的场所,空间净高H’按如下规定确定:

1) 对于锯齿形屋顶或顶棚,空间净高H’按顶棚下沿距地面的高度取值(附

图12.3.10-1);

2) 对于斜坡屋面或顶棚,排烟窗(口)应尽量设置于高位,空间净高H’按

排烟窗(口)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取值(附图12.3.10-2);当斜坡屋面或顶棚

上设有多个排烟口时,空间净高H’按排烟窗(口)中心距地面的平均高度取

值。当排烟窗(口)均设于屋脊的人字形屋顶,空间净高H’按屋脊底面距地

面的高度取值(附图12.3.10-3);

3) 当斜坡屋面或顶棚的空间采用侧排烟方式时,应尽可能将排烟口设于坡顶

侧墙面上,空间净高H´按排烟窗(口)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取值(附图

12.3.10-4);当条件受限且檐口或顶棚最低点距地面的高度大于3m 时,排烟

口可设于坡底侧墙面上,空间净高H’按坡底侧高度取值(附图12.3.10-5);

4) 对于室内吊顶标高不同(如叠级吊顶等局部造型)的水平地面空间,空间

净高根据不同净高所对应的面积权重计算平均净高确定。

3 对于阶梯式地面的场所,计算最小清晰高度时,空间净高H’按最高地面标

高距其对应区域的吊顶底部高度取值(附图12.3.10-6 中的H’);计算排烟量

时,GB51251第4.6.3 条中的空间净高按最低地面标高距其对应区域的吊顶

底部高度取值(附图12.3.10-6中的H),根据GB51251第4.6.11 条计算烟羽流

质量时,按燃料面位于最低的地面进行设计计算;控制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

面积及长边最大允许长度、计算排烟量时,空间净高按本条第3 款附图

12.3.10-6 中的“H”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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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四川

重庆

四川

重庆

第二十九条 用于排烟系统设计的空间净高确定方法

1 计算最小清晰高度时,对于单层空间,H´取排烟空间的建筑净高;对于多

层空间,H´取最高疏散楼层的净高。

2 具有不规则屋面的场所,空间净高H´按如下规定确定:

(1)对于锯齿形屋顶(或顶棚),空间净高H´按顶棚下沿距地面的高度取值

(如图29.1所示)。

(2)对于斜坡屋面(或顶棚),当排烟窗(口)设于斜坡屋面(或顶棚)

时,空间净高H´按排烟窗(口)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取值(如图29.2所示)。

对于排烟窗(口)设于屋脊的人字形屋顶,空间净高H´按屋脊底面距地面的

高度取值(如图29.3所示)。

(3)当斜坡屋面(或顶棚)的空间采用侧排烟方式时,应尽可能将排烟口

设于屋面坡顶侧墙面上,空间净高H´按排烟窗(口)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取值

(如图29.4 所示)。当条件受限且檐口(或顶棚)最低点距地面的高度大于

3m时,排烟口可设于屋面坡底侧墙面上,空间净高H´按坡底侧高度取值

(如图29.5所示)。

3 对于阶梯式地面的场所,计算清晰高度时,空间净高H´按最高地面标高距

其对应区域的吊顶底部高度取值(如图29.6所示H´);计算排烟量时,

GB51251第4.6.3条中的空间净高按最低地面标高距其对应区域的吊顶底部高

度取值(如图29.6所示H),根据GB51251第4.6.11条计算烟羽流质量时,按

燃料位于最低地面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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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云南

30、GB51251第4.4.12-2条,对走道高度有没有3m限制?

答:“空间净高不大于3m”是针对其他室内区域而言,对走道高度没有此限

制。

41、GB51251第4章,斜坡式屋顶的空间净高如何确定?

答:可根据排烟口的具体设置方式确定:

采用顶排烟方式时,室内净高按排烟口到地面的距离计;

采用侧排烟方式时,空间净高为从排烟开口中心到地面的距离。

这里与GB51251第4.6.9条条文说明的不同之处在于:锯齿形屋顶(顶

棚)的开窗方位一般为直立面,故其空间净高应按侧排方式确定。第4.6.9条

条文说明中关于空间净高确定方式的方法均源自NFPA204,但其中方法

(1)本是有设定条件的 —— (1) For flat roofs and sawtooth roofs with flat

ceiling areas, from the ceiling to the floor49。NFPA204 Standard for Smoke and

Heat Venting 5.4.2中列举有关于净高取值的示意图,dc= depth of draft

curtain,H is the ceiling height。

49 详 NFPA204 第 7.3.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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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云南

顺便提一下,上图实际上也反映了挡烟垂壁(储烟仓)深度dc的度量方

式。 尤其是当排烟口设在坡屋面上时,挡烟垂壁深度dc取排烟口中心到坡低

的高差。对于其他情形,按照NFPA204,dc不应小于H的20%,而按

GB51251第4.6.2条,dc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20%,且不应小于

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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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云南-消防

6.2.4、计算最小清晰高度时, 空间净高按下列方法确定:

1 对于单层空间,H′取排烟空间的建筑净高;对于多层空间,H′取最高疏

散楼层的净高。

2 具有不规则屋面或阶梯式地面的场所,空间净高H′按各自所对应的折算

方法确定:

(1)对于锯齿形屋顶(或顶棚),空间净高H′按顶棚下沿距地面的高度取

值。【图示1】

(2)对于斜坡屋面(或顶棚),当排烟窗(口)设于斜坡屋面(或顶棚)时,

空间净高H′按排烟窗(口) 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取值【图示2】

对于排烟窗(口) 设于屋脊的人字形屋顶,空间净高H′按屋脊底面距地面的高

度取值。【图示3】

(3)当斜坡屋面(或顶棚) 的空间采用侧排烟方式时,应尽可能将排烟口设

于屋面坡顶侧墙面上,空间净高H′按排烟窗(口)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取值

【图示4】。当条件受限且檐口(或顶棚)最低点距地面高度大于3m时,排烟

口可设于屋面坡底侧墙面上,空间净高H′按坡底侧高度取值。【图示5】

(4)对于阶梯式地面的场所,计算清晰高度时,空间净高H′按最高地面标

高距其对应区域的吊顶底部高度取值。【图示6】

计算排烟量时,GB51251第4.6.3条中的空间净高按最低地面标高距其对

应区域的吊顶底部高度取值(【图示6】所示H),根据GB51251第4.6.11条

计算烟羽流质量时,按燃料面位于最低地面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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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注:H′-GB51251第4.6.9条对应的空间净高;

H-GB51251第4.6.3、4.6.11条对应的空间净高

6.2.11、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中的高大空间,其每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可按

GB51251相关公式计算确定。对于非阶梯式(水平)地面的场所,其设计清

晰高度的取值应在最小清晰高度的基础上增加不小于1.0m。

本条所称高大空间是指:净空高度大于6m的单层空间或多层空间(周边场所

采取固定的防火分隔与贯通空间进行分隔)。

NFPA204

5.4.2 In plan view, the center-to-center spacing of vents in a rectangular matrix, S,

as shown in Figure 5.4.2(a), within a curtained area shall not exceed 4H, where H

is the ceiling height as shown in Figure 5.4.2(b), parts (a) through (d).

第3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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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NFPA204

NFPA204

Figure 5.4.2(a) Vent Spacing in Rectangular Matrix (plan view).

Figure 5.4.2(b) Measurement of Ceiling Height (H) and Curtain Board Depth (dc).

7.3.1 Draft curtains shall extend venically downward from the ceiling the

minimum distance required so that the value of dc as shown in Figure 5.4.2(a), is a

minimum of 20 percent of the ceiling height, H, measured as follows:

(1) for flat roofs and sawtooth roofs with flat ceiling areas, frorn the ceiling to the

floor

(2) For sloped roofs, from the center of the vent to the flo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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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广西

31、GB51251第4.3.3-1条和第4.4-12-2条中,“走道”与“室内空间净高不大

于3m的区域”是并列关系,即对走道而言,不论高度,其自然排烟口或机械

排烟口均可设在净高1/2以上。

35、建筑空间的净高应按GB51251第4.6.9条的条文说明确定,对于其它不同

类型的屋面或顶棚,其建筑空间净高按以下确定50:

(1)对于斜坡屋面或顶棚(包含人字形屋顶),当排烟窗(口)设置于

斜坡屋面或顶棚是,建筑空间净高为排烟窗(口)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当排

烟窗(口)设置于侧墙时,建筑空间净高为檐口(或顶棚)最低点距地面的

高度。

(2)对于平顶顶棚、阶梯式地面的场所,用于计算排烟量等(第4.6.3

条)的建筑空间净高H为平顶顶棚到阶梯式地面的最低地面的高度;用于确

定最小清晰高度的室内净高H’为平顶顶棚到阶梯式地面的最高地面的高度。

江西

三.25、查GB51251表4.2.4时,对于斜屋顶或有凸出屋顶天窗的场所,当排

烟口底部位置高于屋面板底最低点时,建筑空间净高可按风口底到室内地面

的距离计算,如排烟口顶部位置低于屋面板底最低点,建筑空间净高应按屋

50 相关图示同“浙江”附图 7.2.35-3~7.2.35-6,不再列入

第3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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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面板底最低点到室内地面的高度计算。

三.26、确定防烟分区面积和计算排烟量时应按建筑装修吊顶后室内净高来

考虑。

甘肃 3.6.6、同GB51251第4.6.9条。

山东

3.0.14、房间高度不一样(例如阶梯教室),排烟量按最大净高处确定;最小

清晰高度按人员到达的最高处确定;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根据GB51251第

4. 6. 14条公式计算,应考虑烟气温度T和排烟口下的烟层厚度db。

山东-3

5.6.11 最小清晰高度应按下式计算:

?? = 1.6 + 0.1 • ? (5.6.11)

式中: ??—最小清晰高度(m);

?—对于单层空间,取排烟空间的净高(m); 对于多层空间,取最高疏散

楼层的净高(m)。

注:1 对于单个楼层可按式(5.6.11) 直接计算,如图 5.6.11-1(a) 所示;

2 对于多个楼层组成的高大空间,最小清晰高度计算应针对连通空间中最上层计算,如

图 5.6.11-1(b) 所示;

3 对于一个防烟分区内有多个净高的场所,最小清晰高度应按人员到达的最高处确定,

如图 5.6.11-2 中,最大净高 3.6m,人员到达最高处净高为 3.2m,最小可清晰高度应为:

Hq=1.6+0.1x3.2=1.92m;

附录 B 空间净高的确定方法(略)

山西-?

4.6.9、室内空间(含走道)净高不大于 3m 的区域,其最小清晰高度不宜小

于其净高的 1/2,其他区域的最小清晰高度应满足:

Hq=1.6+0.1H’

其中,Hq:最小清晰高度(m);H’:对于单层空间,取排烟空间的建筑净

高(m);对于多层空间,取最高疏散楼层的层高51(m)。

51 个人建议:GB51251 中的“层高”应为“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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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邢台

1、对于屋顶没有排烟窗的工业厂房,建筑空间净高是指室内地面至柱顶

(或倾斜屋盖低点或下沉式屋架下弦底面)的距离。对于锯齿形屋顶,当采

用屋顶侧窗(口)排烟时,建筑空间净高为侧窗(口)中心距地面的高度。

对于人字形屋顶,当屋顶设有排烟窗(口)时,建筑空间净高为屋顶排烟窗

(口)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对于斜坡屋顶,当排烟窗(口)设置于斜坡屋面

时,建筑空间净高为排烟窗(口)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对于平顶顶棚、阶梯

式地面的场所,建筑空间净高为平顶顶棚到阶梯式地面的最低地面的高度。

石家庄

8.2.28、阶梯教室或报告厅等地面为阶梯式的空间如何计算建筑净高和清晰

高度?

处理意见:建筑空间的净高应按 GB51251第4.6.9条的条文说明确定。

对于阶梯式地面,建筑净高为顶棚到阶梯式地面的最低处的高度。

对于阶梯式地面的建筑空间,清晰高度应从阶梯式地面的最高处算起;

当此处地面距顶棚(吊顶)的距离不大于3m时,清晰高度可按此处净高的

1/2计算。

江苏-住建

4.2.13、GB51251第 4.6.2 条和第 4.6.9条,空间净高不大于 3m 的走道或者室

内场所,其最小清晰高度不宜小于其净高的1/2,挡烟垂壁可否下降至其净

高的 1/2?

答: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走道或者室内场所,固定挡烟垂壁深度满足

GB51251第4.6.2条规定的同时,固定挡烟垂壁底距地不应小于2.0m。当固定

挡烟垂壁底距地小于2.0m时,建议采用与消防信号联动的活动挡烟垂壁。

4.2.20 对于非平的吊顶(如坡顶, 锯齿顶) 或阶梯报告厅等场所的净高如

何界定, 是否可以给出图示?

答:对于斜坡屋面或顶棚(包含人字形屋顶),当排烟窗(口) 设置于斜坡

屋面或顶棚时, 建筑空间净高为排烟窗(口)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如图 1

所示);当排烟窗(口)设置于侧墙时,建筑空间净高为檐口(或顶棚) 最

低点距地面的高度(如图2 所示) 。

对于平顶顶棚、阶梯式地面的场所,用于计算排烟量等(第 4.6.3 条) 的建

筑空间净高 H 为平顶顶棚到阶梯式地面的最低地面的高度; 用于确定最小

清晰高度的室内净高 H 为平顶顶棚到阶梯式地面的最高地面的高度(如图

3、 4 所示)

第3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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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95 /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江苏-审图

28、对于非平的吊顶(如坡顶,锯齿顶)或阶梯报告厅等场所的净高如何界

定,是否可以给出图示?

答:同“原江苏-住建(已废止)”。

徐州

18、GB51251第4章, 建筑空间净高如何确定?

答: 建筑空间的净高应按GB51251第4.6.9的条文说明确定,对于其它不同

类型的屋面或顶棚,其建筑空间净高可按以下确定:

1)对于锯齿形屋顶,当采用屋顶侧窗(口)排烟时,建筑空间净高为侧窗

(口)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如附图9.1所示)。

2)对于人字形屋顶,当排烟窗(口)设置于屋脊处时,建筑空间净高为屋

底面距地面的高度(如附图9.2所示)。

3)对于斜坡屋面(或顶棚),当排烟窗(口)设置于斜坡屋面(或顶棚)

时,建筑空间净高为排烟窗(口)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如附图 9.3 所示);

当屋面设置多个排烟口时,室内净高应以最低处排烟口中心到地面的距离计

第3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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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徐州

算室内净高。 当排烟窗(口)设置于侧墙时,建筑空间净高为檐口(或顶

棚)最低点距地面的高度(如附图9.4所示)。

4)对于平顶顶棚、阶梯式地面的场所,建筑空间净高为平顶顶棚到阶梯式

地面的最低地面的高度(如附图9.5、9.6所示)。

5) 上述各屋面形式,当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时,空间净高为檐口(或顶棚)最

低点距地面的距离。

第3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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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关于中庭的定义52

出处 条文及规定

GB50016 5.3.2-4 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

上海-DGJ

08-88

2.1.1 中庭:贯通三层或三层以上、对边最小净距离不小于6m,且贯通空间

的最小投影面积大于100m2的室内空间,且二层或二层以上周边设有与其联

通的使用场所或回廊。

为了区别中庭与高大空间之间的差异,本条文强调中庭的二层或二层以上部分的周

边一定是有连通的使用场所或回廊。如果周边使用场所采用固定的防火分隔与贯通空间

分隔,那么这个贯通空间就成为一个高大空间;如果周边使用场所采用活动防火卷帘与

贯通空间分隔,平时使用时仍然是连通的,那么这个贯通空间也称为中庭。

陕西

7.2.15、(补充GB 51251第4.1.3、第4.1.4、第4.6.5条)条文所涉及的“中庭”

为:贯通3层或3层以上,对边最小净距离不小于6m且贯通空间的最小投影

面积大于100 m2的室内空间,2层或2层以上周边设有与其连通的使用场所或

回廊。

云南

22、GB51251第4.1.3条,怎样区分中庭与高大空间(场所)?

答:中庭在国家标准GB/T50504-2009《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中定义为

“建筑中贯通多层的室内大厅”。以字面意义而论, “多”指数目时一般为三及

以上(如多层住宅、多边形等),可见定义中所称中庭为三层及三层以上的

室内有顶(盖)空间。 NFPA92-2018 则将中庭(Atrium)定义为: 贯通两

个及以上楼层的有顶(盖)大容积空间,不包括楼梯间、电梯井、自动扶梯

开口及水、电、空调、通讯等设施的竖井。 鉴于GB51251中有关机械排烟

系统的设计计算主要借鉴了NFPA92,从保持理论体系完整性的角度来说,

采用NFPA92的定义应当更合理一些。高大空间本身就是一个口语化的称

谓,与作为专业术语的中庭之间谈不上有什么严格的界限。但鉴于GB51251

对中庭和高大空间排烟量采用的计算方式明显不同,故在建筑防排烟的特定

语境下,高大空间应理解为GB51251第4.6.3条所指的除中庭外的“公共建

筑、工业建筑中空间净高大于6m的场所”。 民用建筑中,中庭与高大空间的

区别主要在于:一、贯通楼层数,中庭应为二层及以上,高大空间不限;

二、中庭与多个楼层连通,高大空间不与之连通;三、中庭无具体使用功

能,而高大空间有具体的使用功能(如厅、堂、馆等);四、中庭内不应布

52 个人建议:有可燃物或具体功能的一律按照高大空间设计排烟,除此之外中庭和高大空间的区别最主要

以是否和上部有联通来判断,如果是两层空间,但是二层与其他空间有互通或共享的(不论二层及以上是

否设置防火卷帘)可按中庭计算且与高大空间计算后比较取大值。

第3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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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可燃物,高大空间(除作为前室或扩大前室的门厅外)未作此限制。

湖南

防烟系统设计问题 10、一层入户大堂、靠近外墙处两层贯通空间是否

按中庭执行,排烟量需要满足 GB51251 第 4.6.5 条的要求?

处理意见:对于一层入户大堂、靠近外墙处贯通二层以上不与其他楼层

共享的空间可不认定为中庭。

长沙

1.18)、对于一层入户大堂、靠近外墙处贯通二层以上不与其他楼层共享的空

间可不认定为中庭。

广东-2

2.5.13、如何定义建筑中庭?

答:中庭是指三层或三层以上或净高大于等于9m,且对边最小净距离不小

于6m,且连通空间的最小投影面积大于100㎡的大容积空间。(参考:上海

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

深圳-住宅

深圳-办公

5.5.56、地下其他功能房间排烟系统(补充 GB50016 第 8.5.3 条):

2、中庭要注意尺寸的确定,面积小于100m2的高大门厅,不能定义为中

庭。关注地下门厅,中庭设计。

广西

23、(1)中庭的定义:

(a)建筑中贯通多层的室内大厅。(《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T

50504)

(b)贯通三层或三层以上、对边最小净距离不小于6m,且贯通空间的

最小投影面积大于100m2的室内空间,二层或二层以上周边设有与其联通的

使用场所或回廊53。(上海DGJ08-88)

(2)是否是中庭应由建筑专业确定。但入户大堂、门厅等靠外墙处的

两层贯通空间,可不认定为中庭。

四川

重庆

第三十一条 关于“中庭”与“高大空间”的区分

中庭的定义为:贯通三层或三层以上、对边最小净距离不小于 6m、贯通空

间的最小投影面积大于 100m2的室内空间,且二层或二层以上周边设有与其

连通的使用场所或回廊。如果周边场所采用固定的防火分隔与贯通空间进行

分隔时,此贯通空间按高大空间进行排烟设计。

济南

13、建筑专业对于中庭有术语定义,应由建筑设计确定。对于贯通二层以上

不与其他楼层共享的空间可不认定为中庭。

福建

中庭应按建筑专业定义或参考上海DGJ08-88第2.1.7条:三层或三层以上、

对边最小净距离不小于6m,且连通空间的最小投影面积大于100m2的大容积

53 可按最新上海 DGJ08-88 的中庭定义调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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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

山东

1.0.23 中庭定义:贯通三层及三层以上、对边最小净距离不小于6m,且连通

空间的最小投影面积大于100m2的室内空间。

注: 当上述室内空间,二层及以上楼层的贯通空间与周围场所采用固定防火

分隔《防火墙、满足防火要求的防火玻璃等》时,可按高大空间进行防排烟

设计。

回廊可以理解为,中庭空间与其他周边场所 (或者各个房间) 连通的走

廊。

3.0.10、面积不大于100m2中空部位(层高大于6m)与周围不连通(上一层

为实墙、防火玻璃等),且建筑入口处严禁设有可燃物时,可不按中庭进行

排烟设计。

山东-3

2.0.27 中庭 atrium

建筑内贯通三层或三层以上、对边最小净距离不小于 6m,贯通空间的

最小投影面积大于 100m2的室内空间,该空间的二层或二层以上周边设有与

其联通的使用场所或回廊。

2.0.29 高大空间 large-volume space

净高大于 6m 的单层或多层贯通空间,其周边场所采用防火隔墙或防火

玻璃等固定防火分隔物与该空间进行分隔。

山西-?

2.1.8中庭Atrium

贯通三层或三层以上、对边最小净距离不小于6m,且贯通空间的最小投影面

积大于100m2的室内空间,二层或二层以上周边设有与其连通的使用场所或回

廊。

2.1.9中庭回廊the atrium cloister

二层或二层以上与中庭相通的走廊。

邢台

2、中庭是指由回廊和房间围合而成的庭院,其最大的特点是形成具有位于

建筑内部的“室外空间”。如果仅仅是几层连通形成高大空间,而上部有建筑

物的,不视为中庭,其排烟量应该按照GB51251第4.6.3条执行。

江苏-住建

4.2.1 中庭如何定义? 如何区分高大空间和中庭?

答:(1)中庭:参照上海《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标准》DGJ08-88-2021:

“贯通三层或三层以上、对边最小净距离不小于 6m,贯通空间的最小投影面

积大于100㎡的室内空间,且二层或二层以上周边设有与其连通的使用场所

或回廊”。中庭的二层或二层以上部分的周边有连通的使用场所或回廊; 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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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周边使用场所采用活动防火卷帘与贯通空间分隔,平时为连通空间,则此贯

通空间为中庭;

(2) 高大空间:除中庭外净高大于 6m 的室内空间。

江苏-审图

1、中庭如何定义?如何区分高大空间与中庭?

答:(1)《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T50504-2009,中庭定义:建筑中贯

通多层的室内大厅。

(2)参照上海市《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三层或三层以上、对边最小净

距不小于6m,且联通空间的最小投影面积大于100m2的大容积空间”。

(3)高大空间:空间净高大于6m的场所。

31 中庭或门厅及周围场所排烟系统设计

出处 条文及规定

GB50016 8.5.3.2 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GB51251

4.1.3 建筑的中庭、与中庭相连通的回廊及周围场所的排烟系统的设计应符

合下列要求:

1 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2 周围场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016要求设置排烟设施;

3 回廊排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周围场所各房间均设置排烟设施时,回廊可不设,但商店建筑的

回廊应设置排烟设施;

2) 当周围场所任一房间未设置排烟设施时,回廊应设置排烟设施;

4 当中庭与周围场所未采用防火隔墙、防火玻璃隔墙、防火卷帘时,中

庭与周围场所之间应设置挡烟垂壁;

5 中庭及其周围场所和回廊的排烟设计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4.6.5条的规

定54

6 中庭及其周围场所和回廊应根据建筑构造及本规范第4.6节规定,选

择设置自然排烟系统或机械排烟系统。

4.6.5 中庭排烟量的设计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庭周围场所设有排烟系统时,中庭采用机械排烟系统的,中庭排烟

量应按周围场所防烟分区中最大排烟量的2倍数值计算,且不应小于

54 回廊的排烟设计计算详 33 走道排烟量计算或自然排烟窗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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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GB51251

107000m3

/h;中庭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应按上述排烟量和自然排烟窗

(口)的风速不大于0.5m/s计算有效开窗面积;

2 当中庭周围场所不需设置排烟系统,仅在回廊设置排烟系统时,回廊的排

烟 量 不 应小 于 本 规范 第 4.6.3 条第 3 款 规 定, 中 庭 的排 烟 量 不应 小 于

40000m3

/h;中庭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应按上述排烟量和自然排烟窗

(口)的风速不大于0.4m/s计算有效开窗面积。

20K607

电力

5. 中庭排烟设计需满足自然排烟风量的要求,可不考虑自然排烟口的风速设

计规定。

6. 公共建筑的中庭设置防火卷帘后,仍需根据要求设置挡烟垂壁。

上海-DGJ

08-88

4.1.7 建筑的中庭、与中庭相连通的回廊及周围场所的排烟系统的设计应符

合下列要求:

1 回廊排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周围场所各房间均设置排烟设施时,回廊可不设,但商店建筑的回廊应

设置排烟设施;

2) 当周围场所任一房间未设置排烟设施时,回廊应设置排烟设施;

2 当中庭与周围场所未采用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玻璃隔墙、防火卷

帘)时,中庭与周围场所之间应设置挡烟设施;

3 与无回廊中庭相连的使用房间宜采用机械排烟方式;

4 中庭及其周围场所和回廊的排烟设计计算应符合本标准第5.2.4条的规定。

5.2.4 中庭排烟量的设计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庭周围场所设有排烟系统时,中庭排烟量不应小于107,000m3

/h且不小

于周围场所防烟分区中最大排烟量的2倍;

2 除商业建筑外,中庭周围场所不需设置排烟系统,仅在回廊设置排烟系统

时 , 回 廊 的 排 烟 量 不 应 小 于 13,000m3

/h , 中 庭 的 排 烟 量 不 应 小 于

40,000m3

/h;

3 中庭排烟量应按本标准第5.2.6~5.2.12条进行计算,并应满足本条文第1款

或第2款的最小排烟量要求。中庭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应按本标准5.2.13条

计算有效开窗面积。

浙江 7.2.35、对于连通空间(楼面开口)最大投影面积小于或等于200m2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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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公、学校、住宅等功能场所中的中庭(含中庭回廊),以及建筑面积小于或

等于300m2、净高大于6m且不贯通(采用墙体等固定隔断进行完全分隔)多

个楼层的门厅等空间,可按以下要求进行排烟设计:

1 当采用机械排烟时,其计算排烟量可按空间体积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

小时确定,且不应小于40000m3

/h;

2 当采用自然排烟时,其自然排烟窗(口)开启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中庭或

门厅等空间地面面积的5%。

四川-住建

12.3.14 按GB51251第4.1.3 条确定回廊排烟设计时,“周围场所各房间”“周围

场所任一房间”指周围场所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且有开口通向回廊的

房间。

12.3.15 中庭采用自然排烟时,应按GB51251第4.6.5 条规定的排烟量和自然

排烟窗(口)风速计算有效开窗面积,不应以条文说明中的25㎡直接取值。

四川

重庆

第二十五条 关于排烟系统的设置

1、GB51251第4.1.3条:本条中的“排烟设施”包括机械排烟、自然排烟。

2、GB51251第4.1.3-3条中“周围场所各房间”、“周围场所任一房间” 是指周

围场所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且有开口通向回廊的房间,不包括有开口

通向回廊的配电间、卫生间及管井。

第三十二条 关于中庭排烟

1、GB51251第4.6.5-1条要求的中庭自然排烟窗(口)有效面积应根据其排

烟量及排烟窗(口)风速要求,通过计算确定;条文说明中的“25m2的有效

开窗面积”不作为排烟窗(口)面积的确定依据55。

2、GB51251第4.6.5-1条条文为“中庭周围场所设有排烟系统时”,此处“中

庭周围场所”是指与中庭同属一个防火分区、且与中庭连通的周围场所,周

围场所的排烟系统包括自然和机械排烟,周边场所的排烟量按GB51251第

4.6.3条计算。

3、GB51251第4.6.5-2条“当中庭周围场所不需要设置排烟系统,仅在回廊设

置排烟系统”,此处“中庭周围场所不需要设置排烟系统”是指按规范不需要

设置排烟的情况,此时中庭排烟量直接按不小于40000m³/h取值;回廊设置

的“排烟系统”包括自然排烟与机械排烟。

4、当中庭排烟量按GB51251第4.6.5-1条的“107000m3

/h”取值时,中庭各层回

廊与中庭之间挡烟垂壁的高度不得小于回廊净空高度的10%,且不小于

55 GB51251 第 4.6.5 条条文说明中“25m2的有效开窗面积”错误,井计算应为“60m2的有效开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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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重庆

500mm。

5、中庭排烟系统排烟口的最大允许排烟量按GB51251第4.6.14条计算确定,

储烟仓的烟层与周围空气温差可按不小于8℃设计。

广东-1

一.36、GB51251第4.6.5-1条:排烟量不小于107000m3

/h,自然排烟口按计算

值设计排烟口,即60m2。

福建

GB51251第4.1.3-3.1)条中,“当周围场所各房间均设置排烟设施时”,“周围

场所各房间”是指有火灾危险的房间。

GB51251第4.1.3-3.2)条中,“任一房间”指的是有火灾危险的房间。

广西

34、GB51251第4.6.5-1条,中庭排烟量不小于107000m³/h,自然排烟口风速

不大于0.5m/s。则自然排烟口有效面积需59.4m2,应按0.5m/s风速计算自然

排烟口有效面积。

江西

三.23、GB51251第4.6.5-1条:排烟量不小于107000m3

/h,自然排烟口按计算

值设计排烟口,即60m2。

长沙

2.19)、GB51251第4.6.5-1条条文解释“……不应小于不小于107000m3

/h(或

25m2的有效开窗面积)”中的“25m2的有效开窗面积”与按条文正文要求进

行计算得出的结果不相符,应按计算结果设计自然排烟窗(口)。

甘肃

3.1.2、同GB51251第4.1.3条。

3.6.5、同GB51251第4.6.5条。

山东

3.0.16、中庭排烟量按照标准第4.6.5条计算。根据规范条文解释,当中庭周

围场所设有机械排烟或自然排烟时,中庭排烟量应按第4.6.5.1条计算;当中

庭周围场所不需设置排烟系统时,中庭排烟量应按第4.6.5.2条计算。

3.0.33、GB51251第4.6.5条中规定,中庭采用机械排烟时排烟量不应小于

107000rn3

/h,自然排烟时应按照自然排烟窗口的风速不大于0.5m/s计算有效

面积,经计算为59.45m2。而条文解释为25m2的有效开窗面积。条文与说明

有矛盾,应按自然排烟计算公式计算。

3.0.21、GB51251第4.1.3-3条中,“周围场所任一房间”,指的是GB50016第

8.5.3条中需要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不论大小的所有房间;不计入“回廊”

面积。

3.0.22、GB51251 第 4.1.3-2 条规定,周边场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GB50016

中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但是,对于公共建筑中地上面积在 50~l00m2 的房

间,虽然有可开启外窗但开窗有效面积不满足房间面积 2%时,不需要考虑

排烟设计。按照 GB50016 第 8.5.3-1 条,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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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外。

山东-3

5.1.8 建筑的中庭、与中庭相连通的回廊及周围场所的排烟系统的设计应符

合下列规定:

4 对于不设回廊的中庭,当中庭与周围场所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 防火隔

墙、防火玻璃隔墙、防火卷帘等) 时,中庭与周围场所之间应设置挡烟垂

壁;

5 对于有回廊的中庭,符合下列条件时,中庭与回廊之间可不设置挡烟垂

壁:

1)回廊不需设置排烟设施时;

2)中庭的楼面开口最大投影面积小于或等于200m2时;

6 中庭采用机械排烟时,其排烟系统应独立设置。

5.6.7 中庭及回廊排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庭周围场所设有排烟系统, 中庭采用机械排烟时, 中庭排烟量应按周

围场所防烟分区中最大排烟量的 2 倍数值计算,且不应小于107000 m3/h;

中庭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自然排烟窗(口)有效开窗面积侧开窗不应小于

60m2或顶开窗不应小于 43 m2。 周围场所的排烟系统包括自然排烟与机械

排烟,排烟量按本指南有关规定确定。

2 当中庭周围场所不需设置排烟系统,仅在回廊设置排烟系统时,回廊机械

排烟量不应小于 13000m³/h,或在回廊两端(侧)均设置面积不小于 2m2的

自然排烟窗(口)且两侧自然排烟窗(口)的距离不应小于走道长度的 2/3。

中庭的排烟量不应小于 40000m3/h; 中庭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 自然排烟

窗(口)有效开窗面积侧开窗不应小于28m2或顶开窗不应小于 20m2。

邢台

25、对于连通空间(楼面开口)最大投影面积小于或等于200m2的办公、学

校、住宅等功能场所中的中庭(含中庭回廊),当采用机械排烟时,其计算

排 烟 量 可 按 空 间 体 积 换 气 次 数 不 小 于 6 次 / 小 时 确 定 , 且 不 应 小 于

40000m³/h;当采用自然排烟时,其自然排烟窗(口)开启的有效面积不应

小于中庭或门厅等空间地面面积的5%。

武汉

1.1、疑难点:建筑的首层大堂,共享2层(或2层以上)空间,排烟量计算

是执行GB51251第4.6.5条还是第4.6.3条?

解 答:建筑的首层大堂,共享2层(或2层以上)空间时,宜按高大空间考

虑,即排烟量计算执行GB51251第4.6.3条。

27、GB51251第4.6.5条中庭的排烟量计算条文及其说明不太明确,是否可以

第3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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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江苏-审图

按以下规定:

(1)对于连通空间(开口)的最小投影面积大于100 m2的中庭空间,其排

烟量应按GB51251第4.6.5条的规定计算确定。

(2)对于连通空间(开口)最小投影面积小于等于100m2的中庭,当采用

机械排烟时,其系统计算排烟量可按空间容积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确定,

且不应小于40000m³/h;当采用自然排烟时,其自然排烟窗(口)有效面积

应不小于中庭地面面积的5%。

答:可以。

徐州

2、GB51251第4.1.3条,如何理解回廊排烟设施的设置规定?

答: 1. 商店建筑的回廊应设置排烟设施,其他建筑回廊排烟设施的设置应

符合下列要求:1)当周围场所各房间均设置排烟设施,且房间烟气层底部

高于通向回廊门上沿时,回廊可不设。2)当周围场所任一房间未设置排烟

设施时,回廊应设置排烟设施;

2.回廊不设置排烟设施时,烟气层底部低于通向回廊门上沿的房间应采用

机械排烟方式。

3. 无回廊且与中庭相连通的房间,应优先采用机械排烟方式。

4 . 中庭、回廊、周围场所使用房间宜分别设置排烟系统。

5. 中庭及其周围场所和回廊的排烟设计计算应符合GB51251第4.6.5条的规

定;

6. 中庭及其周围场所和回廊应根据建筑构造及GB51251第4.6节规定,选择

设置自然排烟系统或机械排烟系统。当中庭烟气产生 “层化”现象时,应采

用机械排烟方式并合理布置排烟口。

无锡-消防

11、对于非商业类建筑,当回廊周边房间均设置了排烟设施(含自然排

烟),回廊可不设置排烟设施。对采用自然排烟的中庭高度无要求,但要保

证烟层温度与周围环境温度差大于15度(需通过计算确定,参照GB51251第

4.6.12条)。

32 小于 50m2房间排烟口及排烟量要求

出处 条文及规定

GB51251

4.4.12-3 对于需要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小于50m2时,可

通过走道排烟,排烟口可设置在疏散走道;排烟量应按本标准第4.6.3-3条计

第3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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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算。

4.6.3.3 当公共建筑仅需在走道或回廊设置排烟时,其机械排烟量不应小于

13000m3

/h,或在走道两端(侧)均设置面积不小于2m2的自然排烟窗(口)

且两侧自然排烟窗(口)的距离不应小于走道长度的2/3。

GB51298

8.2.5-6 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50m2且需要机械排烟的房间,其排烟口可设置

在相邻走道内。

上海-DGJ

08-88

4.3.13 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的排烟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除

本标准第4.3.14条规定情况外,排烟口的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3 对于需要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小于50m2时,可通过走

道排烟,排烟口可设置在疏散走道上;排烟量应按本标准第5.2.2条第3款计

算。

5.2.2-3 当公共建筑仅需在走道或回廊设置排烟时,其机械排烟量不应小于

13,000m3

/h,或在走道两端(侧)均设置面积不小于2m2的可开启外窗,且

两侧排烟窗的距离不应小于走道长度的2/3。

浙江

7.2.25、对于地下或地上的无窗房间,当单个房间建筑面积均小于50m2且多

个房间总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m2时,房间内可不设置排烟口,可通过相连

的 走道排烟, 当 该 走 道 采用机械排烟时,其计算排烟量不应小于

20000m3

/h;当采用自然排烟时,应在走道两端(侧)均设置有效面积不小

于2.0m2的自然排烟窗(口),且两端(侧)自然排烟窗(口)的距离不应小

于走道长度的2/3。

7.2.39、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室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

所,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其排烟设计除了应符合GB51251的相关规定

外,尚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当房间面积大于或等于50m2时应设置排烟口,房间面积小于50m2时宜设

置排烟口;内走道均应设置排烟口,且其排烟系统宜独立设置。

2 当任一房间面积大于或等于50m2时,排烟系统的排烟量应按GB51251第

4.6.3、4.6.4条的相关要求通过计算确定(其中第4.6.3-1条有关排烟量的计算

可按本“浙江”第7.2.29条56执行);当房间面积均小于50m2时,房间内可不

设置排烟口,但内走道排烟系统的排烟量应符合本“浙江”第7.2.25条57的

规定。

3 内走道和设有排烟口的房间应设置补风口,补风口的布置应有利于排烟

56 详 34 净高小于或等于 6 米的房间排烟量计算

57 详 32 小于 50m2房间排烟口及排烟量要求

第3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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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和人员疏散。当采用机械补风时,该场所(含内走道和房间等)不应与其他

区域共用补风系统。

四川-住建

12.3.24 机械排烟口的设置应符合GB51251及下列规定:

3 当房间采用在与其连通的疏散走道内设置排烟口的方式时,应符合以下规

定:

1) 对于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

建筑面积不大于50 ㎡的房间,可通过与房间连通的疏散走道设置排烟口进

行排烟,走道排烟量不应小于34000m³/h。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时,房间

内应设置排烟设施;

2) 对于面积大于50 ㎡且不大于200 ㎡、声学标准高的电视演播室、录音室、

配音室、直播室等,其内部设置排烟设施确有困难,且装修材料及分隔措施

满足《广电火规》第8.0.2 条的规定时,可将排烟口设置在与之相通的走道

内,排烟量的计算面积为走道防烟分区面积加上与之相通的面积大于50 ㎡

的最大工艺房间面积,且排烟量不应小于15000m³/h;

3) 对于体育建筑中小于50 ㎡的训练室、贵宾室、裁判员室、重要库房,可

通过与房间连通的走道设置排烟口进行排烟,排烟量的计算面积为走道防烟

分区面积加上与之相通的以上最大房间面积,且排烟量不应小于

15000m³/h。

湖南

排烟系统设计问题 26、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场所,

不管包间面积多大,排烟口一定要进包间,还是包间面积都小于 50m2 时可

以在走廊排烟?

处理意见:面积小于 50m2时排烟口可以设置在走廊内。

河南

23、对于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期小于 50m2的房间仍应根据 GB50016 第 8.5.3-1 条之规定设置排烟设施。

山东

3.0.5、地下储藏室,储藏室面积均小于50m2时,可通过走道排烟,其计算

排烟量不应小于13000m3

/h。

济南

6、地下储藏室的排烟量按GB51251第4.4.12-3条规定,单个房间面积小于

50m2、无自然排烟条件房间总面积大于200m2时,可仅在走道设排烟口。排

烟量按4.6.3条规定计算,当所有防烟分区(也就是计算在总面积内的各房间

和走道)净高均不超过6m时,以任意两个相邻防烟分区排烟量之和的最大

值为系统计算排烟量。

邢台 24、GB50016第8.5.3条: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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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

放映游艺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对于需要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房间,当其建

筑面积小于50m2时,可通过走道排烟,排烟口可设置在疏散走道,房间内

不必设排烟口。排烟量应按GB51251第4.6.3-3条执行。

石家庄

8.2.25 办公、学校 住宅等非人员密集场所中面积较小的共享空间如何计算排

烟量及进行自然排烟设计?

处理意见:对于连通空间(楼面开口) 最大投影面积不大于200 m2的办

公、 学校、住宅等功能场所中的中庭(含中庭回廊),以及建筑面积不大于

300 m2、净高大于6m且不贯通(采用墙体等固定隔断进行完全分隔)多个

楼层的门厅等空间,当采用机械排烟时,其计算排烟量可按空间体积换气次

数不小于6次/h确定,且不应小于40000m³/h;当采用自然排烟时,其自然排

烟窗(口)开启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或门厅等空间地面面积的5%。

当二层及以上楼层的贯通空间与周围场所采用固定防火分隔(防火墙、满足

防火要求的防火玻璃等)时,可按高大空间进行排烟设计。

贵州

3.2.16 办公、 学校和住宅功能场所中的门厅(含门厅回廊) , 连通空间

(楼面开口) 最大投影面积小于或等于 200 ㎡, 以及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

300 ㎡净高大于6m 且不与周边场所连通(采用满足防火要求的墙体、 防火

玻璃、 防火卷帘等防火隔断进行完全分隔) 的门厅等空间, 排烟量的设计

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机械排烟时,其计算排烟量可按空间体积换气次数不小于6 次/h确

定, 且不应小于 40000m3

/h;

2 当采用自然排烟时,其自然排烟窗(口) 开启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门厅

等空间地面面积的 5%。

江苏-住建

4.2.24、GB50016第8.5.3 条第1项规定,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或地下、半地下

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是否可以理解为无论房间大小,

所有房间均应设置排烟设施?

答: 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50 ㎡的房

间不需要设置排烟口,可通过走道排烟,排烟口设置在疏散走道,见

GB51251第 4.4.12 -3条。100m2>建筑面积>50m2的房间,如果该房间设置了

能够被击碎的窗户,外部人员通过该窗户能观察到房间内部情况,该房间可

不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江苏-审图 32、GB50016第8.5.3-1条规定,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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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是否可以理解为无论房间大小,所有房间

均应设置排烟设施?

答: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50m2的

房间不需要设置排烟口,可通过走道排烟,排烟口设置在疏散走道,见

GB51251第4.4.12-3条。

苏州-审图

排烟13、根据GB50016第8.5.4条要求: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地上建筑内的无

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

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当无窗房间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

时,其排烟量如何计算?

答:当小于50m2的无窗房间总面积大于200m2时,应设置机械排烟,排烟口

可设置于走道。排烟量按走道面积*60m3

/(h.m2

)+最大房间面积*60m3

/(h.m2

)

计算,且不应小于15000m3

/h。

33 走道排烟量计算或自然排烟窗设置58

出处 条文及规定

GB51251

4.6.3-3 除中庭外,下列场所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计算应符合:当公共建筑

59仅需在走道或回廊设置排烟时,其机械排烟量不应小于13000m3

/h,或在走

道两端(侧)均设置面积60不小于2m2的自然排烟窗(口)且两侧自然排烟

窗(口)的距离不应小于走道长度的2/3。61

4.6.3-4 除中庭外,下列场所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计算应符合:当公共建筑

房间内与走道或回廊均需设置排烟时,其走道或回廊的机械排烟量可按

60m3

/m2

•h计算且不小于13000m3

/h,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走道、回廊建筑

面积2%的自然排烟窗(口)。

复函

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2019年4月2日复函:

工业建筑走廊的布置与公共建筑类似,在计算排烟量时可参照公共建筑

走道或回廊排烟量计算方法计算。

北京- 3.1.1-2、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游艺厅等歌舞娱乐放映游

58 个人解释:可参照《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技术措施》第 3.5.4 条

59 个人建议:住宅建筑、工业建筑建议参照执行

60 个人建议:这个规范条文不要求有效面积,仅仅是可开启窗面积,但建议仍按有效面积执行。

61 个人建议:此条针对防烟分区的(详第 4.6.3 条),如果一个走道分为多个防烟分区,则每个防烟都要满

足此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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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1025 艺场所长度超过40m的内走道,其他建筑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不应采用

自然排烟系统。

上海-DGJ

08-88

4.3.3 建筑走道排烟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其走道排烟系统可以与同一防火分区

中的其他防烟分区合用一个排烟系统;

2 建筑高度大于50m,小于等于100m的公共建筑,其走道机械排烟系统宜独

立设置;

3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其走道机械排烟系统应独立设置。大空

间无走道设计的办公建筑应对此情况作预先作考虑。

5.2.2、一个防烟分区的计算排烟量应根据场所内的热释放速率、设计烟层底

部高度,按以下规定确定:

3、当公共建筑具有未设置排烟的房间,其走道或回廊设置排烟时,该机械

排烟量不应小于13,000m3

/h,或在走道两端(侧)均设置面积不小于2m2的

可开启外窗,且两侧排烟窗的距离不应小于走道长度的2/3;

4、当公共建筑房间内与走道或回廊均需设置排烟时,走道或回廊的机械排

烟量可按60m3

/(m2▪h)计算且不应小于13,000m3

/h,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

走道、回廊面积2%的自然排烟窗(口)。

上海-消防

暖通8、【问题】GB51251第4.6.3-3条:当公共建筑仅需在走道或回廊设置排

烟时……,或在走道两端(侧)均设置面积不小于2米的自然排烟窗

(口)……。

问:此处“走道两侧” 的具体定义是什么,如果两侧的排烟窗位于同一个方

向,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可以同一侧,距离不小于走道的 2/3。

浙江

7.2.31、除相关专业规范有特殊规定外,工业建筑中的走道排烟设计可参照

GB51251第4.6.3条中公共建筑走道的有关规定及本“浙江”的有关要求执

行。

7.2.32、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当走道或回廊周围的房间均设置了满足

GB51251要求的排烟设施时,走道或回廊的机械排烟量可按60m3

/m2

•h计

算,且不小于13000m3

/h,或在走道或回廊两端(侧)设置总有效面积不小

于走道或回廊地面面积的2%的自然排烟窗(口),且两端(侧)自然排烟窗

(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走道或回廊长度的2/3。

7.1.9、走道宜设置可开启外窗等自然通风设施,当走道长度小于30m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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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室外的门可作为自然通风防烟设施用。

四川-住建

12.3.11 公共建筑与走道或回廊相连通的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卫生间除外)均设有满足GB51251规定的排烟设施时,走道或回廊的排烟

设计执行GB51251第4.6.3条第4 款;其余情况执行GB51251第4.6.3 条第3

款。

14.4.1 工业建筑中的走道排烟风量除相关专业规范有特殊规定外,应参照

GB51251第4.6.3 条的公共建筑走道规定及本《要点》第12.3 节的有关要求

执行。

四川

重庆

第三十条 关于排烟量计算

1、公共建筑走道与回廊不纳入GB51251第4.6.3条第1、2款规定的“场所”,

其排烟量的计算执行GB51251第4.6.3条第3、4款;除相关规范有特殊规定

外,工业建筑、住宅建筑的走道排烟参照GB51251第4.6.3条第3、4款执行。

2、当与走道或回廊相连通的房间(除配电间、卫生间及管井外)均设有满

足GB51251规定的排烟系统时,走道或回廊排烟执行GB51251第4.6.3-4条;

“满足GB51251规定的排烟系统”是指:任何面积的房间(除配电间、卫生

间及管井外)设有机械排烟或自然排烟,且自然排烟时排烟窗(口)有效面

积满足GB51251第4.6.3条第1、2款要求,排烟窗(口)的设置高度满足

GB51251相关规定。其余情况均执行GB51251第4.6.3-3条。

广东-1

一.37、GB51251第4.6.3-3条:“当公共建筑仅需在走道或回廊设置排烟时”理

解为房间面积小于50m2且总面积小于200m2,房间不需排烟,但走道或回廊

长度大于20m的情况。

一.38、GB51251第4.6.3-3条的排烟量按排烟区域60m3

/ m2

•h计算,但不应小

于13000m3

/h。

一.39、GB51251第4.6.3-4条:“当公共建筑房间内与走道或回廊需设置排烟

时“应理解为房间面积大于50m2或无窗房间总面积大于200m2,房间需要排

烟,走道或回廊长度大于20m的情况。

广东-2

7.2.16、关于GB51251条文第4.6.3-3与4.6.3-4条:

第4.6.3-3条条文中的自然排烟要求是两端(侧)都需有2㎡自然排烟窗

(口),

对于住宅、宿舍这类层高低、走道宽度窄的建筑,较难以做到,且两侧自然

排烟窗(口)的距离要求不应小于走道的2/3,这意味着即使走道中部是敞

开的,只要两端(侧)无开窗/口,也是不满足自然排烟要求的。这类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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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房间虽然不需要设置排烟,但事实上房间一般都具备自然排烟条件,不需

要通过走道或回廊排烟。

自然排烟口有效面积计算示例:

假设走道梁高为500mm、净高为2.8m、宽度为2.2m,即使把清晰高度以上

空间全作为自然排烟口(2.8/2-0.5)x2.2=1.98㎡<2㎡。

建议:对于走道或回廊周围的房间,都有自然排烟条件的(即使规范不要求

设置排烟设施),是否按第4.6.3-4要求,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走道、回廊建

筑面积2%的自然排烟窗(口)更合理?

答:当走道或回廊周围的房间,均有排烟设施时(即具备自然排烟条件,虽

然房间面积小,规范不要求设置排烟设施),走道或回廊可按4.6.3-4要求设

置排烟设施。

云南

37、GB51251第4.6.3条,公共建筑地上部分的走道或回廊如周边房间面积小

于50m2,其排烟系统设计适用该条文哪一款?

答:GB51251第4.6.3-3条和第4.6.3-4条的规定具体体现了走道或回廊排烟设

施的设置与周边房间排烟设施的设置的密切关系,其原理是:

第4.6.3-3条适用于当公共建筑地上部分“仅需在走道或回廊设置排烟

时”,即走道或回廊周边房间可不设置排烟设施的情形,按GB50016第8.5.3

条,这些房间又可细分为:(1)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小于或

等于100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2)经常有人停留但建筑面积小于或

等于100m2的地上房间;(3)可燃物较多但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m2的地

上房间;(4)地上无窗房间,虽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但总建筑面积

小于或等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50m2。应当说明的是,这

些房间并不因为面积小就没有人员安全疏散需求,仅仅是因为人数较少或疏

散条件较好,综合考虑经济合理的原则,房间内才未强制要求(但未必就完

全没有)设置排烟设施,相应地,人员的安全疏散必然就更多地依赖于走道

或回廊的排烟。正因为此,GB51251对这类走道或回廊的排烟系统提出了较

高的要求。

第4.6.3-4条适用于当公共建筑地上部分“房间内与走道或回廊均需设置

排烟时”,即走道或回廊与周边房间均需要设置排烟设施的情形,按

GB50016第 8.5.3条,这些房间就是:(1)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

面积大于100㎡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2)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有人

停留的地上房间;(3)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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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地上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

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这些房间的安全疏散需求与第3款所述情形是

等同的,但因房间内强制要求设置排烟设施,室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已经具备

了较好的条件,走道或回廊的排烟系统要求相应地也就放宽了一些。

明白了条文背后的原理,再回过头来看这两个条文,就不难发现一个明

显的纰漏:周边房间面积小于50m2时,走道或回廊排烟设施的设置要求究

竟是应当依据这些房间理论上是否需要设置排烟设施,还是应当依据这些房

间实际上是否设置有排烟设施?必须指出:未强制要求设置排烟设施的房

间,并不等同于一定就没有排烟设施,比方说,前面说到的四种场所,除了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一部分和地上无窗房间以外,其他房间通常都是设

有外窗的,这些外窗也大都是满足自然排烟要求的。依照前述原理,实事求

是地说,周边房间开设有外窗、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走道或回廊排烟设施

的设置应当适用第4.6.3-4条;其他情况适用第4.6.3-3条。

38、对于GB51251第4.6.3-3条,采用自然排烟时若一个走道划分为多个防烟

分区如何执行?

答:该条款是针对一个防烟分区而言,若该走道划分为多个防烟分区,则每

个防烟分区两端(侧)均需设置面积不小于2m2的自然排烟窗(口)。

云南-消防

6.2.8、公共建筑中,当走道或回廊周围的房间均设有自然排烟设施时,走道

或回廊的机械排烟量可按60m3

/(h.m2)计算,且不小于13000m3

/h,或设

置总有效面积不小于走道或回廊地面面积的2%的自然排烟窗(口)。

湖南

排烟系统设计问题 8、GB51251 第 4.6.3-3 条中提到的“仅需在走道或回

廊设置排烟“的情况具体指哪些?各房间设有外窗且均小于 50m2 的内走道

是否适用于此条,要求两端均需设 2m2 外窗?还是只要求按第 4.6.3-4 条要

求满足 60m3

/h.m2即可。

处理意见: 除歌舞娱乐放映场所外,其它均可以只在走道或回廊内设

置, 内走道各房均设有外窗时,机械排烟量可按 60m3

/hm2 计算或设置有效

面积不小于走道建筑面积 2%的自然排烟窗,当走道房间无外窗时必须在走

道两端均设置面积不小于 2m2的自然排烟窗。

排烟系统设计问题 9、GB51251-2017 第 4.6.3-4 条中提到的“房间内与走

道或回廊均需设置排烟“的情况具体指哪些?内走道附带一间大于 50m2 的

房间且房间设有外窗时是适用此条要求还是要满足第 4.6.3 条的要求?是否

需要在走道的两端设外窗还是只要满足排烟口距最远点小于 30m 的要求即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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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处理意见:内走道各房均设有外窗时,机械排烟量可按 60m3

/h.m2 计算

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走道建筑面积 2%的自然排烟窗, 当走道房间无外窗

时必须在走道两端均设置面积不小于 2m2的自然排烟窗。

排烟系统设计问题 11、GB51251 第 4.6.3-3、4 条仅对公共建筑走道排

烟提出具体做法,而住宅不属于公共建筑,住宅核心筒疏散走道超过 20m

时自然排烟是按两端各需开窗 2m2还是开窗面积大于走道面积的 2%计算?

处理意见:GB51251 第 4.6.3-3、4 条只针对公共建筑。

排烟系统设计问题 12、公共建筑的走道长度在 20~30m 之间,只有一

端能设置 2m2的自然排烟窗时(1.走道周围房间未设置排烟系统或部分满足自

然排烟条件;2.走道周围房间全部设置了排烟系统), 此走道能否采用自然

排烟方式?

处理意见: 内走道周围房间全部已设置了排烟系统,内走道有效开窗

面积满足规范要求 2m2,内走道可自然排烟;内走道周围房间未设置排烟系

统则不能采用自然排烟。

长沙

2.9)、除相关专业规范有特殊规定外,工业建筑中的走道排烟设计可参照

GB51251第4.2.4、4.6.3条中的公共建筑走道的有关规定执行。

2.20)、对于GB51251第4.6.3-3条:“当公共建筑仅需在走道或回廊设置排烟

时”,指总面积小于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小于50m2的地上建筑内区无窗房

间不需要排烟,但同时走道或回廊长度大于20m的情况。

江西

三.20、需设置排烟系统的公共建筑的走道或回廊如划分了多个防烟分区,

每个防烟分区均应满足GB51251第4.6.3-3~4.6.3-4条对机械排烟量或自然排烟

窗(口)的规定要求。

甘肃

3.6.3-3、同GB51251第4.6.3-3条。

3.6.3-4、同GB51251第4.6.3-4条。

山东

3.0.5、走道划分两个以上的防烟分区时,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量单独计算,一

个排烟系统负担两个及以上防烟分区时,排烟风机排烟量执行GB51251第

4.6.4.1条,即“按任意两个相邻防烟分区的排烟量之和的最大值计算”。

3.0.4、当公共建筑仅需在地上异形走道设置自然排烟时,除在疏散最长边的

两端加2rn2外窗外,满足任一点距排烟口不大于30m即可。

3.0.8、当公共建筑仅需在走道或回廊设置排烟时,应满足第4.6.3-3条要求。

当公共建筑房间内与走道或回廊均需要设置排烟时,应满足第4.6.3-4条要

求。当公共建筑房间面积较小,不满足GB50016第8.5.3条面积要求,但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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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满足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建筑面积2%自然排烟窗时,可按照第4

6.3-4条要求,其走道或回廊的机械排烟量可按60m3

/m2

•h计算且不小于13000

m³/h,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走道、回廊建筑面积2%的自然排烟窗(口)。

除相关专业规范有特殊规定外,工业建筑的走道可参照GB51251第4. 6.

3-3条及第4. 6. 3-4条的规定。

3.0.9、当公共建筑房间内与走道或回廊均需要设置排烟时,应满足第4. 6.3-4

条要求,其走道或回廊的机械排烟量可按60m3

/m2

•h计算且不小于13000

m³/h,走道排烟面积的计算仅计算走道或回廊的面积。

山东-3

5.1.12 因功能需要, 总长度大于 20m 的疏散走道被非防火门分隔时,当满

足以下任一条件时, 其排烟系统设计可不考虑分隔门影响:

1 采用自然排烟、开窗总面积满足本指南第 5.6.5 条规定、 被非防火门分隔

的各段疏散走道均设有自然排烟窗(口) 时;

2 采用机械排烟、 总排烟量满足本指南第 5.6.5 条规定、 被非防火门分隔的

各段疏散走道均设有排烟口时;

3 疏散走道设置开孔均匀且开孔率不小于 25%的通透式吊顶、分隔门上方吊

顶空间净断面积满足烟气流速不大于 10m/s 时;

4 当分隔门上方设置可开启的亮窗、并在距地 1.3m~1.5m 设置手动开启装

置、 储烟仓内的开启扇面积满足烟气流速不大于 10m/s 时;

5 分隔门的开启门扇高度紧贴吊顶底或梁底时。

5.6.5 走道或回廊的排烟系统设计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公共建筑仅需在走道或回廊设置排烟时,其机械排烟量不应小于

13000m³/h,或在走道两端(侧)均设置面积不小于 2m2的自然排烟窗

(口)且两侧自然排烟窗(口)的距离不应小于走道长度的2/3;

2 当公共建筑房间内与走道或回廊均需设置排烟时,其走道或回廊的机械排

烟量可按 60m³/(h·m2)(走道或回廊面积) 计算,且不小于 13000m³/h,或

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走道、回廊建筑面积 2%的自然排烟窗(口);

3 当与走道或回廊相连通的房间中, 不满足排烟要求(设置机械排烟或设置

有效面积不小于房间面积2%的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总面积不

大于 200m2 时, 其走道排烟可按本条第 2 款进行设计;

4 对于学校、幼儿园等设置单面走道的场所, 当走道采用自然排烟时,自然

排烟窗总有效面积不小于走道建筑面积的 2%,且应在间距不小于走道长度

2/3的两端各设置有效面积分别不小于 2m2的自然排烟窗;

5 疏散楼梯间外窗不可作为走道自然排烟窗使用;

第3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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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除相关规范、标准有特殊规定外,工业建筑的走道可参照本条执行。

山西-住建

8.3.10 与走道或回廊相连通的所有房间(除配电间、卫生间及管井外) 均设

有排烟设施时,走道或回廊的机械排烟量可按 60m3/(m2.h)计算且不小于

13000m3/h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走道、回廊建筑面积 2%的自然排烟窗

(口)。

山西-?

4.6.3-3、当公共建筑仅需在走道或回廊设置排烟时,其机械排烟量不应小于

13000m3

/h,或在走道两端(侧)均设置面积不小于2m2的自然排烟窗(口)且两

侧自然排烟窗(口)的距离不应小于走道长度的2/3。

4.6.3-4、当公共建筑中与走道或回廊相连通的所有房间(除配电间、卫生间

及管井外)均设有排烟设施时,走道或回廊的机械排烟量可按60m3/(h.m2)计算

且不小于13000m3/h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走道、回廊建筑面积2%的自然排

烟窗(口)。

邢台

20、住宅地下室不属于公共建筑,其走廊排烟量计算按照GB51251第4.6.3-1

条执行。建筑空间净高小于等于6m的场所,其排烟量应按不小于60m3

/m2

•h

计算,且取值不小于15000m³/h,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建筑面积2%

的自然排烟窗。

23、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当走道或回廊周围的任一房间按照GB51251第

4.4.12-3条62规定通过走道或回廊排烟时,按照GB51251第4.6.3-3条执行;公

共建筑、工业建筑中,当走道或回廊周围的房间均设置了满足GB51251要求

的排烟设施时,就应该按照GB51251第4.6.3-4条执行。

8.2.18、面积小于50㎡地下室或地上无窗房间通过走廊排烟。当走廊采用机

械排烟时,如何计算走廊排烟量及开窗面积?

处理意见:对于需设置排烟设施的地下室或地上无窗房间,当其面积小

于50㎡时,房间可不设排烟口,可通过走廊排烟。当走廊采用机械排烟时,

排烟系统计算排烟量不应小于20000m³/h;当采用自然排烟时,在走道两端

(侧)的排烟口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走道两端均应设置面积不应小于2㎡的排烟口;

2 两端(侧)排烟口距离不应小于走道长度的2/3。

对于未设在走廊两端的外窗,例如设置在电梯厅外墙上的外窗,或走廊

62 详:32 小于 50m2房间排烟口及排烟量要求

第3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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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石家庄

石家庄

中间有休息厅,休息厅外墙上的窗,都可以认定为有效自然排烟窗,但是不

能替代走廊两端的排烟窗。

8.2.20、地下室房间、走道采用窗井自然排烟时,自然排烟窗之间是否有最

小距离要求?

处理意见:地下室房间、走道采用窗井自然排烟时(除需满足GB51251第

4.6.3-3条的走道外),窗井截面积、出口百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计算排烟口

有效开窗面积,每个防烟分区应设两个自然排烟窗(竖井),两者之间的距

离要设计合理。地下室房间的两个自然排烟口最小间距不宜小于3.6m,地下

室走廊的两个自然排烟口最小间距不宜小于6m。

8.2.27、GB51251第4.6.3条仅规定了公共建筑走道的自然排烟设计要求,工

业建筑、住宅楼地下室中的走道如何进行排烟设计?

处理意见:除有相关标准有特殊规定外,工业建筑中的走道排烟设计可

参照GB51251第4.6.3条中公共建筑走道的有关规定执行。住宅地下室储藏间

面积均小于50㎡时,其走廊排烟可按照4.6.3-4条执行。

武汉

1.14、疑难点:GB51251第4.6.3.3条,公共建筑仅需在走道设置自然排烟但

分为多个防烟分区时,是在一个防烟分区两端或二侧设2㎡的自然排烟窗还

是可以对整个走道两端或二侧设2㎡的自然排烟窗即可。

解 答:应在一个防烟分区两端或二侧均设2㎡的自然排烟窗,否则应设置

机械排烟设施。

贵州

3.2.15 当与走道或回廊相连通的房间(除配电间、 卫生间及管道井外) 均

设有满足GB51251规定的排烟设施时, 走道或回廊排烟设施执行GB51251第

4.6.3 条第 4 款; “满足GB51251 规定的排烟设施” 是指:任何面积的房间

(除配电间、 卫生间及管井外) 设有机械排烟设施或自然排烟设施, 且自

然排烟时排烟窗(口) 有效面积及设置高度满足GB51251第 4.6.3条第 1、 2

款的规定。 其余情况均执行GB51251第 4.6.3 条第 3 款。

福建

3.0.1 住宅建筑内走道采用自然排烟时,是否需参照《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

术标准》GB51251-2017 第4.6.3 条第3 款的要求在走道两端(侧)均设置面

积不小于2 ㎡的自然排烟窗(口)?

答:住宅建筑内走道采用自然排烟时,自然排烟窗(口)的最小有效面积可

参照GB51251第4.6.3条第4 款规定按照不小于走道面积的2%控制。

第3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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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住建

4.2.14、住宅地下内走廊计算排烟量时,是否需包括建筑面积均小于 50㎡的

暗房间面积?地上走道计算排烟量时,是否包括连接走道的建筑面积均小于

50 ㎡暗房间面积?

答: 不含小于 50㎡暗房间面积。

4.2.16、工业厂房内走道的计算排烟量应按什么取值?

答:按《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 GB/T50504-2009,走道定义:建筑物中

的水平交通空间。工业厂房内走道的计算排烟量按照GB51251第4.6.3条中公

共建筑走道的有关规定执行。

4.2.17、GB51251第4.6.3.3条:当公共建筑仅需在走道或回廊设置排烟时,其

机械排烟量不应小于13000m³/h,或在走道两端(侧)均设置面积不小于 2

㎡的自然排烟窗(口)且两侧自然排烟窗(口) 的距离不应小于走道长度

的 2/3;第 4.6.3.4 条:当公共建筑房间内与走道或回廊均需设置排烟时,其走

道或回廊的机械排烟量可按 60m³(/ h.㎡)计算且不小于 13000m³/h,或设

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走道.回廊建筑面积 2%的自然排烟窗(口)。如何理解公

共建筑房间内与走道或回廊均需设置排烟的情况?

答:公共建筑与走道或回廊相连通的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卫

生间除外)均设有满足 GB51251规定的排烟设施时,走道或回廊的排烟设

计执行GB51251第4.6.3-4 条;其它情况均执行 GB51251第 4.6.3-3 条规定要

求。

4.2.35、净高超过 6m 的走道排烟量如何确定?

答:净高超过 6m 的走道按GB 51250第4.6.3.3、4.6.3.4 执行。

江苏-审图

21、住宅地下内走廊计算排烟量时,是否需包括建筑面积均小于50m2的暗

房间面积?地上走道计算排烟量时,是否包括连接走道的建筑面积均小于

50m2暗房间面积?

答:不含小于50m2暗房间面积。

23、工业厂房内走道的计算排烟量应按什么取值?

答:按《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T50504,走道定义:建筑物中的水平

交通空间。工业厂房内走道的计算排烟量安装GB51251第4.6.3条中公共建筑

走道的有关规定执行。

24、GB51251第4.6.3.3条:当公共建筑仅需在走道或回廊设置排烟时,其机

械排烟量不应小于13000m3

/h,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走道、回廊建筑面积

第3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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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江苏-审图

2%的自然排烟窗(口)且两侧自然排烟窗(口)的距离不应小于走道长度

的2/3;第4.6.3-4条:当公共建筑房间内与走道或回廊均需设置排烟时,其

走道或回廊的机械排烟量可按60m3

/(h.m2

)计算且不小于13000 m3

/h,或设置

有效面积不小于走道、回廊建筑面积2%的自然排烟窗(口),如何理解公共

建筑房间内与走道或回廊均设置排烟的情况?

答:1、地上走道两侧设有面积≯50m2暗房间或设有有外窗的房间均

≤100m2,但开窗面积可能不满足自然排烟要求(即:储烟仓内有效开口面

积不满足该房间建筑面积的2%的要求),房间无需排烟,仅走道设置排烟,

则执行GB51251第4.6.3-3条规定;

2、地上走道两侧房间大于或小于100 m2,且均有外窗,当所有房间外窗设

计可开窗部分有效面积、设置高度、开启方式均满足自然排烟要求时,走道

排烟设计执行GB51251第4.6.3-4条规定;

3、地上走道两侧房间全部小于100 m2,且均有外窗,所有房间外窗设计开

窗面积均满足自然排烟要求时,执行GB51251第4.6.3-4条规定;

4、地上走道两侧房间全部或部分>100m2,且>100 m2房间不满足自然排烟

要求时,执行GB51251第4.6.3-3条规定;

5、地下,或地上走道两侧为无外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200m2,但所有房

间面积均≯50m2,仅需走道设置排烟时,执行GB51251第4.6.3-3条规定要

求。

苏州-审图

排烟4、净高大于 6m 的走道,排烟计算方式是否可按照GB51251第 4.6.3-

3、4.6.3-4 条计算,而不按照高大空间来考虑?

答:走道排烟量计算不需要按高大空间考虑。

徐州

15、GB51251第4.6.3-3条,采用自然排烟时若一个走道划分为多个防烟分区

如何执行?

答: 该条款是针对一个防烟分区而言,若该走道划分为多个防烟分区,则

每个防烟分区两端(侧)均需设置面积不小于2m2的自然排烟窗(口)。

16、GB51251第4.6.3-4条,如何理解及执行?

答:当走道四周房间均不需要设置排烟措施时,如设置了满足GB51251要求

的排烟设施,可执行GB51251第4.6.3-4条; 四周房间不设置时,按照

GB51251第4.6.3-3条执行。

南京-审图 二.1、住宅排烟设计参考公建相应条文。

无锡-消防 19、对于GB51251第4.6.3条第三第四点,关于走道的自然排烟窗面积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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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要求,只需满足规范原文。

34 净高小于或等于 6 米的房间排烟量计算

出处 条文及规定

GB51251

4.6.3-1 建筑空间净高小于或等于6米的场所,其排烟量应按不小于60m3

/m2

•h计算,且取值不小于15000m3

/h,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建筑面积

2%的自然排烟窗(口)。

上海-DGJ

08-88

5.2.2、一个防烟分区的计算排烟量应根据场所内的热释放速率、设计烟层底

部高度,按以下规定确定:

1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面积小于等于300m2的场所,其排烟量不应小于

60m3(/h·m2),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15000m3

/h;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该

房间地面面积2%的排烟窗;地下自然排烟房间须设置不小于排烟窗面积

50%的自然补风口;

2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面积大于300m2的场所,其计算机械排烟量可按本

标准第5.2.6~5.2.12条的规定计算确定,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30000m3

/h,或

按表5.2.2中的数值选取;当采用自然排烟窗时,其所需排烟量及有效补风面

积、排烟面积等应根据本标准第5.2.6~5.2.13条计算;

注: 1 建筑空间净高低于3.0m的,按3.0m取值;建筑空间净高高于9.0m的,按9.0m取

值;建筑空间净高位于表中两个高度之间的,按线性插值法取值;

2 表中储烟仓高度按0.1H选用,且不小于500mm。

浙江 7.2.29、对于建筑空间净高小于或等于6m的房间,当单个防烟分区建筑面积

第3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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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小于或等于100m2时,其计算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m3

/h;当单个防烟分区建

筑面积大于100m2时,其排烟量应按不小于60m3

/m2

•h计算,且不应小于

15000m3

/h。

广西

37、净高小于或等于6m的场所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不按《建筑消

防设计规范 第1部分:南宁市民用建筑》DB 45/T973-2014相应的要求5%,

按GB51251第4.6.3-1条的2%执行。

甘肃 3.6.3-1、同GB51251第4.6.3-1条。

云南-消防

6.2.10、对于连通空间(楼面开口)最大投影面积小于或等于200m2的办

公、学校、住宅的中庭(含中庭回廊),或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m2、净

高大于6m且与周围场所采取防火分隔的门厅等空间, 当采用机械排烟时,

其计算排烟量可按空间体积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小时且不应小于40000m3

/h

确定;当采用自然排烟时,其自然排烟窗(口)开启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中

庭或门厅等空间地面面积的5%。

山东

3.0.6、对于建筑空间净高小于或等于6rn的房间,当单个防烟分区建筑面积

小于或等于l00m2时,其计算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m3

/h;当单个防烟分区建

筑 面 积 大 于 时 , 其 排 烟 量 应 按 不 小 于 60 m3

/m2

•h 计 算 , 且 不 应 小 于

15000m3

/h。

3.0.32、对于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旳空间净高大于6m场所,在GB51251第

4. 6. 3条中表4.6.3给出了一个自然排烟窗(口)面积的计算方法,而在第

4.6.15条中又给出了一个计算公式4.6.15。二者计算时取大值。

山西-住建

8.3.14 建筑中贯穿二层且连通空间的投影面积小于100m2的空间,系统排烟

量可按照以下原则计算:

1、 建筑空间净高大于 6m,可按照GB51251第 4.6.6 ~4.6.13 条的规定计算确

定;

2、 建筑空间净高小于 6m,可按照GB51251 第 4.6.3.1 条执行。

邢台

19、对于住宅建筑地下室的丁、戊类储藏间按如下规定执行。住宅建筑地下

室的单间储藏间面积不大于50m2,可以不设排烟设施;当单间储藏间面积

大于50m2时,可以与相邻的走廊合并为一个防烟分区,也可以划分为单独

的防烟分区。合并为一个防烟分区时可以在储藏间门的上部设百叶窗将储藏

间与走道联通。防烟分区的划分还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3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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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21、住宅地下储藏间排烟量应按照窗口型烟羽流计算,烟层厚度按照

GB51251第4.6.2条计算,储烟仓可以到储藏间门以下部位。

石家庄

8.2.24 面积较小的房间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按GB51251第4.6.3-1条计算排

烟量很大,不利于布置排烟系统,此种情况下,排烟量是否可适度减小?

处理意见:对于建筑净高小于等于6m、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的无窗房间

采用机械排烟时,其计算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m³/h;当房间面积大于100

㎡,排烟量按 GB51251第4.6.3-1条计算。

南京-审图

二.10、非机动车库排烟量须按GB51251第4.6.3条执行(电动自行车库应同

时满足相关部门的发文要求)。

35 净高大于 6m 的场所排烟量计算

出处 条文及规定

GB51251

4.6.3.2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空间净高大于6m的场所,其每个防烟分区排烟

量应根据场所内的热释放速率以及本标准第4.6.6条~第4.6.13条的规定计算确

定,且不应小于表4.6.3中的数值,或设置自然排烟窗(口),其所需有效排烟

面积应根据表4.6.3及自然排烟窗(口)处风速计算。

第3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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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20K607

上海-DGJ

08-88

5.2.2、一个防烟分区的计算排烟量应根据场所内的热释放速率、设计烟层底

部高度,按以下规定确定:

1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面积小于等于300m2的场所,其排烟量不应小于60m3

(/h·m2),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15000m3

/h;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地

面面积2%的排烟窗;地下自然排烟房间须设置不小于排烟窗面积50%的自然

补风口;

2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面积大于300m2的场所,其计算机械排烟量可按本标

准第5.2.6~5.2.12条的规定计算确定,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30000m3

/h,或按

表5.2.2中的数值选取;当采用自然排烟窗时,其所需排烟量及有效补风面

积、排烟面积等应根据本标准第5.2.6~5.2.13条计算;

注: 1 建筑空间净高低于3.0m的,按3.0m取值;建筑空间净高高于9.0m的,按9.0m取

值;建筑空间净高位于表中两个高度之间的,按线性插值法取值;

2 表中储烟仓高度按0.1H选用,且不小于500mm。

浙江

7.2.30、对于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空间净高大于6m的场所(不含中庭),其

每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应按GB51251第4.6.6条~第4.6.13条的相关要求计算确

定,其中非阶梯式(水平)地面场所的排烟量,也可按GB51251中表4.6.3确

定。

当采用计算确定时,机械排烟量应根据设计清晰高度,按GB51251的相

关要求计算确定;对于非阶梯式(水平)地面的场所,其设计清晰高度的取

值应在最小清晰高度的基础上增加不小于1.0m;对于阶梯式地面或类似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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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其设计清晰高度应满足该场所最高标高地面的最小清晰高度要求(应按

最高标高地面处的空间净高计算确定)。当采取自然排烟方式时,自然排烟窗

(口)的有效面积可根据上述计算排烟量,按GB51251第4.6.15条的规定计算

确定。

四川-住建

12.3.12 除中庭外,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空间净高大于6.0m 的场所,其每

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可按GB51251第4.6.6~4.6.13 条规定计算确定,也可按

GB51251表4.6.3 直接取值。

1 计算确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地面标高一致的空间,燃料面到烟层底部的高度Z按GB51251规定的取

值增加1.0m;

2) 当空间净高大于9.0m、防烟分区之间未设置挡烟设施时,单个防烟分区的

计算排烟量不应小于GB51251表4.6.3 取值;

3) 自然排烟窗(口)面积按GB51251第4.6.15 条公式计算确定。

2 查表取值时,自然排烟窗(口)面积按GB51251表4.6.3 中“计算排烟量”与

表中对应的“自然排烟侧窗(口)部风速”计算确定。

3 按GB51251表4.6.3、表4.6.7 查取排烟量及火灾热释放速率时,应根据排烟

场所的具体使用性质。

12.3.13 贯通三层及三层以上,且二层及二层以上与贯通空间分界处采用无门

窗洞口的防火隔墙进行分隔时,排烟量的计算可执行《烟标》第4.6.3 条规

定;仅贯通两层的空间,当对边最小净距离小于6.0m、贯通空间的最小投影

面积不大于100 ㎡时,排烟量的计算可执行GB51251第4.6.3 条规定。

第三十条 关于排烟量计算

3、关于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空间净高大于 6m场所(不含中庭)的排烟量

计算

(1)空间净高大于6m且小于等于9m时,单个防烟分区的计算排烟量可按

GB51251第4.6.6~4.6.13条的相关要求计算确定,也可按GB51251表4.6.3直接

取值。对地面标高一致的空间, Z值按不小于最小清晰高度附加1m确定,储

烟仓的烟层与周围空气温差按不小于15℃设计;对阶梯式地面的高大空间,

储烟仓的烟层与周围空气温差可按不小于8℃设计。

注:GB51251表4.6.3中的数据是基于储烟仓厚度为空间净高的10%而得。当

第3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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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条文及规定

四川

重庆

四川

重庆

实际储烟仓厚度大于10%时,在同时满足最小清晰高度和烟层与周围空气温

差不小于15℃(地面标高一致的空间)的前提下,排烟量可按实际计算确

定。

(2)空间净高大于9m时,单个防烟分区的计算排烟量按GB51251表4.6.3取

值。

(3)当计算排烟量按GB51251表4.6.3数据确定时,自然排烟窗(口)面积按

表 4.6.3中“计算排烟量”与表中对应的“自然排烟窗(口)风速”计算确定;当

计算排烟量按GB51251第4.6.6~4.6.13条计算确定时,自然排烟窗(口)面积

应按GB51251第4.6.15条计算确定。

注:GB51251表4.6.3中关于自然排烟窗(口)的风速是基于储烟仓厚度为净高的

20%条件下,按GB51251第4.6.15 条计算得出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并

对应GB51251表4.6.3中机械排烟的计算排烟量折算所得的风速,不是实际的排烟

口风速,因此当储烟仓厚度为净高的20%时,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可按

GB51251表4.6.3执行。实际储烟仓厚度大于20%时,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

积应按GB51251第4.6.15条计算确定。

云南

36、根据GB51251第4.6.3-2条,住宅建筑中空间净高大于6m的场所也要按本

条计算排烟量吗?

答:不需要。

住宅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与其他功能的建筑有较大差别,同时,住宅建筑

的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比较困难,如能将火灾控制在住宅建筑中的套内,则可

有效减少火灾的危害和损失。按照这一思路,GB50016在适当提高住宅建筑

的套与套之间或单元与单元之间的防火分隔性能基础上,合理确定建筑内的

消防设施配置等其他相关设防要求。从GB50016 “8 消防设施的设置”一章中

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住宅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要求普遍低于公共建筑。这种差

别在《标准》中已经不是那么显眼,但仍然是存在的,它是由建筑自身的特

质决定的,因而也是合理的。建筑防排烟系统的首要功能是保障人员安全疏

散,在这方面,住宅建筑另一个有别于公共建筑的特点就是人员密度较低、

熟悉环境、疏散便利。此外,住宅建筑内的可燃物种类和数量有限,分布比

较均匀分散,火灾功率、规模和灭火救援难度基本可以预测,公共建筑或工

业建筑则种类繁多,情况复杂,无法一概而论。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

GB51251第4.6.3-2条只对公共建筑、工业建筑,而不对住宅建筑中空间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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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6m的场所的排烟量计算作出严格规定是有道理的。再结合“法无禁止即

可为”的原则,可以认为,住宅建筑中空间净高大于6m的场所无需按

GB51251第4.6.3-2条的规定计算排烟量。 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

呢?其实,住宅建筑中空间净高大于6m的场所并不多见,顶多也就是门厅或

起居大厅,面积不算大且都可以营造出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故建议按一般

自然排烟场所进行设计。

云南-消防

6.2.10、对于连通空间(楼面开口)最大投影面积小于或等于200m2的办公、

学校、住宅的中庭(含中庭回廊),或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m2、净高大于

6m且与周围场所采取防火分隔的门厅等空间,当采用机械排烟时,其计算排

烟量可按空间体积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小时且不应小于40000m3

/h确定;

当采用自然排烟时,其自然排烟窗(口)开启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中庭或门

厅等空间地面面积的5%。

6.2.11、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中的高大空间,其每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可按

GB51251相关公式计算确定。对于非阶梯式(水平)地面的场所,其设计清

晰高度的取值应在最小清晰高度的基础上增加不小于1.0m。

本条所称高大空间是指:净空高度大于6m的单层空间或多层空间(周边场

所采取固定的防火分隔与贯通空间进行分隔)。

湖南

排烟系统设计问题 22、层高超过 6m 或者中庭等需要排烟的场所,排烟

量巨大且与面积无关,面积较小时排烟量是否必须按规范要求取值或有其他

方案代替?

处理意见:排烟量按规范要求取值。

福建

GB51251表4.6.3中计算排烟量值为机械排烟量,自然排烟量按计算确定,排

烟量可不按此表。

厦门

3.0.3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空间净高大于6m的场所采用自然排烟时,排烟

量是否按GB51251表4.6.3 取值。

答:可以按计算或查表取值。按查表取值时还应按GB51251第4.6.12 条要求

进行温差校核。

甘肃 3.6.3-2、同GB51251第4.6.3-2条。

山东

3.0.7、除相关专业规范有特殊规定外,对于连通空间(楼面开口)最大投影

面积小于或等于200m2的办公、学校、住宅、厂房等功能场所中的中庭(含

中庭回廊),或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m2净高大于6m且不贯通多个楼层的门

厅、仓库等高大空间,当采用机械排烟时,其计算排烟量可按空间体积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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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不小于6次/小时确定,且不应小于40000 m³/h;当采用自然排烟时,其自

然排烟窗(口)开启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中庭或门厅等空间地面面积的5%。

山东-3

5.6.3、注2 一个防烟分区有多个净高(吊顶局部造型除外),按最大净高处计

算排烟量。

3 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或固定式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场所按无喷淋

计算。

5.6.8 办公、学校、住宅、厂房等功能场所中, 满足以下条件的中庭、门厅,

当采用机械排烟时,其计算排烟量可按空间体积换气次数不小于 6 次/h 确

定,且不应小于 40000 m³/h; 当采用自然排烟时,其自然排烟窗(口)开启

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空间最大投影面积的5%:

1 楼面开口最大投影面积小于或等于 200m2(含相连通的回廊面积);

2 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 300m2, 净高大于 6m 且不连通多个楼层。

山西-?

5.1、对于办公、学校、住宅等建筑入口处二层连通且楼面开口面积小于等于

200m2的门厅等场所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排烟设计:

1当采用机械排烟时,其计算排烟量应按空间体积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小时确

定,且不小于40000m3

/h;

2当采用自然排烟时,其自然排烟窗(口)开启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门厅等空间

地面面积的5%。

邢台

22、住宅中空间净高大于6m的场所的排烟量计算在GB51251中没有明确说

明,仍然按照GB51251第4.6.3-1条执行。

25、对于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m2、净高大于6米且不贯通多个楼层的门厅

等空间,当采用机械排烟时,其计算排烟量可按空间体积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

/小时确定,且不应小于40000m³/h;当采用自然排烟时,其自然排烟窗

(口)开启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中庭或门厅等空间地面面积的5%。

37、GB51251第4.6.3-2条注2:当采用顶开窗排烟时,其自然排烟窗的风速可

按侧窗口部风速的1.4倍计。其中的“顶开窗”不包括凸起型天窗侧边的可开启

扇。

石家庄

8.2.25 办公、学校 住宅等非人员密集场所中面积较小的共享空间如何计算排

烟量及进行自然排烟设计?

处理意见:对于连通空间(楼面开口) 最大投影面积不大于200㎡的办公、

学校、 住宅等功能场所中的中庭(含中庭回廊),以及建筑面积不大于300

㎡、净高大于6m且不贯通(采用墙体等固定隔断进行完全分隔)多个楼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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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厅等空间,当采用机械排烟时,其计算排烟量可按空间体积换气次数不小

于6次/h确定,且不应小于40000m³/h;当采用自然排烟时,其自然排烟窗

(口)开启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或门厅等空间地面面积的5%。当二层

及以上楼层的贯通空间与周围场所采用固定防火分隔(防火墙、满足防火要

求的防火玻璃等)时,可按高大空间进行排烟设计。

8.2.26、按GB51251第4.6.11条~4.6.13条计算的净高大于6m的场所的排烟

量, 一般总是小于表4.6.3规定的排烟量,是否可以按计算排烟量设计排烟设

施?

处理意见:净高大于6m的场所(高大空间)的排烟量,可根据GB51251

第4.6.11~4.6.13条计算确定,设计中要明确清晰高度的选取高度,不必与表

4.6.3规定的排烟量比较取大值。

贵州

3.2.16 办公、 学校和住宅功能场所中的门厅(含门厅回廊) , 连通空间(楼

面开口) 最大投影面积小于或等于 200 ㎡, 以及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 300 ㎡

净高大于6m 且不与周边场所连通(采用满足防火要求的墙体、防火玻璃、

防火卷帘等防火隔断进行完全分隔) 的门厅等空间, 排烟量的设计计算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机械排烟时, 其计算排烟量可按空间体积换气次数不小于 6 次/h确

定, 且不应小于 40000m3/h;

2 当采用自然排烟时, 其自然排烟窗(口) 开启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门厅

等空间地面面积的 5%。

江苏-住建

4.2.28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空间净高大于 6m 场所(不含中庭) 的计算排

烟量如何确定?

答:(1)空间净高大于6m的场所:单个防烟分区的计算排烟量可按GB51251

中表 4.6.3 取值。也可按GB51251第4.6.6~第4.6.13条的规定计算确定; 地面

标高一致的空间,燃料面到烟层底部的高度 Z 按GB51251规定的取值增加

1.0m;

(2) 空间净高大于 9.0m、防烟分区之间未设置挡烟设施的场所:单个防烟

分区的计算排烟量不应小于GB51251表 4.6.3 取值。

4.2.33、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空间净高大于 6m 场所(不含中庭)通过计算

确定排烟量时,自然排烟口面积如何确定?

答:自然排烟窗(口)面积按GB51251第4.6.15 条计算确定。

4.2.34、对于连通空间(开口)最小投影面积≤100 ㎡、净高>6m 的室内空

间,当采用机械排烟时,其系统计算排烟量可按空间容积换气次数不小于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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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h 确定,且不应小于40000m³/h;当采用自然排烟时,其自然排烟窗(口)

有效面积应不小于该房间室内地面面积的 5% 。是否可以?

答: 可以。

徐州

22、GB51251第4.6.3、4.6.5条, 高大空间或中庭排烟设计时是否需要考虑空

(房)间面积因素?

答: 建议按“浙江”规定执行。【“对于连通空间(楼面开口)最大投影面积

小于或等于200m2的办公、学校、住宅等功能场所中的中庭(含中庭回廊),

或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m2、净高大于6m且不贯通(采用固定隔断相分

割) 多个楼层的门厅等空间,当采用机械排烟时,其计算排烟量可按空间体

积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小时确定,且不应小于40000m3

/h;当采用自然排烟

时,其自然排烟 窗(口)开启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中庭或门厅等空间地面面

积的5%”】。

苏州-审图

排烟22、GB51251第4.6.3-2条高大空间进行计算可开启外窗面积的大小时,

是否可按4.6.15 条计算与查表 4.6.3 取小值。

答: 根据 GB51251-2017 第 4.6.3-2 条要求,应取两者的大值。

排烟23、高大空间排烟, 该空间包含一小部分净高较低区域,该区域能否合

到高大空间,一并考虑排烟?

答:可以,清晰高度按最不利计算。

南京-审图 二.1、住宅排烟设计参考公建相应条文。

常州

12、对于办公等建筑的两层高门厅(面积大于100m2),净高大于6m,排烟量

按GB51251高大空间建筑表4.6.3要求计算。

无锡-消防

19、第4.6.3条,每个有墙体分隔的房间均属于独立的防烟分区,不能把多个

小房间合为一个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最小排烟量应按15000m³/h取值。

36 火灾热释放率和是否有喷淋判断

出处 条文及规定

GB51251

4.6.7 各类场所的或者热释放率可按本标准第4.6.10条的规定计算且不应小于

表4.6.7规定的值。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简称喷淋)的场所,其室内净高

大于8m时,应按无喷淋场所对待。

第3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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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DGJ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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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各类场所的火灾热释放速率可按本标准第5.2.9条的规定计算,且不应小

于表5.2.6规定的值。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简称喷淋)的场所,当室

内净高过高无法实施有效喷淋时,应按无喷淋场所对待。

一般情况下,民用建筑和厂房采用湿式系统的净空高度是8m,因此当室内净高大于

8m时,应按无喷淋场所对待。如果房间按照高大空间场所设计的湿式灭火系统,加大了喷

水强度,调整了喷头间距要求,其允许最大净空高度可以加大到12~18m;因此,当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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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DGJ 08-

88

净空高不高于18m,且采用了符合现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效喷

淋灭火措施时,该火灾热释放速率可以按有喷淋取值。自动水炮灭火设施不属于连续的水

灭火设施,它的使用场合不能作为有喷淋场合。

四川-住

12.3.16 设置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场所,火灾

热释放速率按无喷淋场所取值。

四川

重庆

第四十一条 关于火灾热释放率

1、自行车库的热释放速率按1.5MW(有喷淋)、3.0MW(无喷淋)取值。

2、净空大于18m的高大空间采用水炮作为自动灭火系统时,热释放速率可按

GB51251表4.6.7中“无喷淋”情况取值。

广东-1 一.35、采用水炮或扩大覆盖面积喷头的区域可以按有喷淋确定排烟量。

广西

32、采用自动消防水炮或扩大覆盖面积喷头的区域可以按有喷淋确定排烟

量。

山东-3

5.6.3、注3 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或固定式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场所

按无喷淋计算。

5.6.10 各类场所的火灾热释放速率可按本指南第 5.6.12 条的规定计算且不应

小于表 5.6.10 规定的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净高大于 8m, 并按照有关规范设置有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该场所

的火灾热释放速率按有喷淋取值;

2 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固定式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场所, 火灾热

释放速率按无喷淋取值;

山西-住

8.3.12 净高大于6m且不高于18m的高大空间采用了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设计规范》GB50084 要求的有效喷淋灭火措施时(包括自动消防水炮系统,

不包括雨淋系统),可按有喷淋确定排烟量;净高大于18m的高大空间采用水

炮时,应按无喷淋确定排烟量。

山西-? 4.6.3、同上

长沙 2.7)、采用水炮或扩大覆盖面积喷头的区域可以按有喷淋确定排烟量。

徐州

21、GB51251表4.6.3,当空间净高大于8米的场所设置消防水炮系统时,火灾

热释放速率可否按有喷淋取值?

答:应按无喷淋取值。根据4.6.3条条文解释“空间净高大于8米的场所,当采

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的高大空

间场所的湿式灭火系统时,该火灾热释速率也可以按有喷淋取值”。 根据

GB50084-2017-2.1.1,2.1.4的术语解释,消防水炮不属于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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