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区“双招双”政策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23-12-29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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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区“双招双”政策比较研究

扶持措施类别二、推动高端服务业重点领域转型升级(七)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罗湖区1、拓展市场:自2022年1月 1 日起,在市外新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按条件享受扶持,年度最高50万元。 2、创新业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设立新业态子公司,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信息软件服务、薪酬管理、灵活用工平台等新业态及衍生服务,可按条件享受扶持,年度最高50万元。 3、招才引智: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进罗湖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的高端人才,引进人才获得市级“人才伯乐奖”等相关扶持的,按照市级扶持的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扶持,最高50万元。本条款引进的高端人才需在罗湖工作,在罗湖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缴交社保。 4、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对通过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审核备案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三项工程”、黄金珠宝、现代时尚、电子商务、信息技术、BIM 等方向培训项目或引进港澳、国外课程体系提升培训质量层级的,可按条件享受10万元一次性扶持。深圳市1、拓展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国(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纳入商务主管部门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管理的,可按年度公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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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区“双招双”政策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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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页

南山区//

坪山区

支持港澳律师在坪山执业:对香港法律执业者

和澳门执业律师通过粤

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取得内地执业资质

且在坪山区连续执业

12 个月以上的,给予

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龙华区//

龙岗区//

大鹏新区//

298

第302页

扶持措施

类别

二、推动高端服务业重点领域转型升级

(七)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罗湖区

1、拓展市场:自2022年1月 1 日起,在市外新设立

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的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按

条件享受扶持,年度最高

50万元。 2、创新业态:鼓励人力资

源服务企业设立新业态子

公司,发展高级人才寻访、

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

咨询、信息软件服务、薪酬

管理、灵活用工平台等新

业态及衍生服务,可按条

件享受扶持,年度最高50

万元。 3、招才引智:鼓励人力资

源服务企业引进罗湖区经

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

的高端人才,引进人才获

得市级“人才伯乐奖”等相

关扶持的,按照市级扶持

的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扶持,最高50万元。本条款

引进的高端人才需在罗湖

工作,在罗湖签订劳动合

同并且缴交社保。 4、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对

通过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审

核备案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三项工程”、黄金

珠宝、现代时尚、电子商务、信息技术、BIM 等方

向培训项目或引进港澳、

国外课程体系提升培训质

量层级的,可按条件享受

10万元一次性扶持。

深圳市

1、拓展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人

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国(境)外

设立分支机构,纳入商务主管

部门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管理的,可按年度公布指南的条件

享受对外投资合作相关资助。 2、鼓励创新业态:定期组织

人力资源科技类大赛,对每

次比赛活动给予财政资助,

获奖机构在本市办理人力资

源服务登记备案或取得许可的,分别给予项目成果转化

落地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

可优先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

业园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招才引智:人力资源服务

机构按照紧缺人才需求清单,推荐选聘首次引进我市、

与重点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

动合同并依法纳税和缴纳社

会保险费的相关人才,给予

单 笔 不 超 过 10 万 元 的 奖励。每家机构每年奖励总额

不超过 30 万元。支持人力

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引进海

内外高层次人才,人才全职

来深工作后,对相应引才机

构给予奖励。 4、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将人力资源服务纳入政府购

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政

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种类、

性质、内容,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无具体奖励细则) *5、发展职业技能培训: ①支持加大对包括产业工人

在内的园区人才培训,支持

园区与职业院校、培训机构

共建技能培训基地,对经审

定通过的培训项目,对 3 年

以内的培训费用给予 50%

的 费 用 补 贴 ,最 高 不 超 过

500 万元。(《深圳市促进生

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的 若 干 措 施》深 发 改 规〔2022〕10号) ②支持相关机构开办“深港澳

金融科技师”专题培训,对于

经事前备案和事后审计的项目,按照经审计开办费用的

50%给予支持,每个培训项目

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年安

排不超过300万元。(《深圳市

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

深金监规〔2022〕1号)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落户奖励:对新设立或新迁

入满一年的专业服务业机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且符合下列条

件的,可给予一次性落户支持10万元:经相关行业主

管部门许可设立的人力资

源服务机构。

福田区

拓展市场:鼓励符合条件

的企业(机构)在海内外开

设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按

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发展情况,给予一般不超过 100

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律

师事务所总所对外开设分所,符合条件的给予一般

不超过20万元支持。

罗湖区与其他(新)区高端服务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表

(接上表)

299

第303页

南山区

*1、人力资源服务发展

贡献奖:鼓励优质人力

资源服务机构在南山发展,对为辖区企业提供

人力资源服务达到一定

服务规模和年度营业收

入额的机构给予一次性

奖励。每家机构最高奖

励不超过100万元。 *2、招才引智:鼓励并支

持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

机构引进南山区重点产

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

对首次引进与用人企业

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纳税和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人力资源

服务机构可获得奖励。

单笔奖励资金不超过

20万元,每家机构每年

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南山区人才工作

发展扶持措施》深南府规〔2022〕3号)

坪山区/

龙华区

招才引智:帮助注册地、

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龙

华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

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

企业招工的(省、市规定的“五类企业”除外),每

介绍1名符合条件的新

员工(入职满三个月),按 400 元标准给予人

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

职业介绍补贴。单个人

力资源服务机构最高补

贴金额每年不超过 30

万元。

龙岗区

1、人力资源服务卓越

机构奖(人力资源服务

机构年度综合贡献奖励):对申报本项目的年

营业收入前 10 名的机构,按年营业收入每满

5000万元给予10万元

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

超过1000万元。 *2、招才引智:对为我区

企业每新引进 1 名“鹏

城优才卡”持卡人才(有

效期内)或同等层次人

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等单位给予 4 万元至

10 万元不等的奖励。

每个单位每年可获奖励

总额不超过 60 万元。

(《关于开展龙岗区深龙

引 才 奖 申 报 的 通 知》

2023.5.30发布)

大鹏新区/

300

第304页

扶持措施

类别

二、推动高端服务业重点领域转型升级

(八)做大做强咨询服务业

罗湖区

1、会计师事务所: ①对新备案取得从事证券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 ②对上一年度首次进入深

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

入排名前 30 名的会计师

事务所,给予20万元的一

次性支持。 2、律师事务所: ①对上一年度增加 10 名

以上执业律师的律师事务所(新增执业律师须在该

律所缴纳社保),给予 10

万元扶持; ②对上一年度引进1个以

上专业领域品牌团队的,

经区司法局审核认定,给予10万元扶持; ③对上一年度首次进入深

圳市律师事务所业务收入

排名前 30 名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给予20万元

的一次性支持。 3、咨询企业:对上一年度

经营情况较好的咨询企业 ,可 按 条 件 享 受 最 高

100万元扶持。

深圳市

1、会计师事务所: ①对新取得执业许可的特

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分级分阶段给予最高2000

万元培育奖励。 ②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和资

产评估机构高质量发展。

对进入全国百强的我市会

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给予最高2000万元质

量提升奖励。 ③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和资

产评估机构做精做专,结合

自身特点开展特色业务,对

被财政部认定为“专精特”

典型示范的会计师事务所

和资产评估机构,给予最高

50万元的奖励。 ④本市会计师事务所总所、

资产评估机构总部在境外

设立分支机构,每设立一个

并稳定运行12个月以上且

境外业务收入达到500万

元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

奖励,每家会计师事务所总所、资产评估机构总部奖励

最高150万元。 ⑤国际化:对成功加入《国

际会计公报》公布的国际会

计网络(联盟)排行榜前20

名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

奖励。对在我市成功组建

国际会计网络(联盟)总部

并进入《国际会计公报》公

布的国际会计网络(联盟)

排行榜前20名的,分级分

阶段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⑥标准化建设:对主导或者

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会计

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

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

万元资助;对主导或者参与

国内标准制定的会计师事

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分别

给予最高50万元、25万元

资助。 2、资产评估机构:每年安排

最高1000万元,用于奖励

首次成功开展IPO审计、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服务(不含

新三板)的会计师事务所,

首次成功开展重大资产重

组评估、重大基础设施公募

REITs服务的资产评估法

人机构。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1、法律服务机构为行政机关、法定机构、企事业单位及

境外企业的重大商事谈判、

诉讼、仲裁、调解、合规、知识

产权保护等涉外法律服务事

项作出突出贡献,挽回或获

得重大权益,在国内外产生

较大影响,且被司法部等国

务院相关部门或全国性行业

协会向全国表彰推广的,可

以给予每个项目一次性 20

万元高端法律服务支持,每

个法律服务机构每年度最高

可以给予40万元支持。 2、律师事务所经营奖励:在前

海合作区设立两年以上的律师

事务所,上一年度经营所得

150万元以上且上一年度经营

所得较前一年度增长50万元

以上的,可以给予经营所得增

量部分的5%的支持金额,支

持金额总额每年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上一年度首次纳入

深圳市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

库的律师事务所,可以给予一

次性10万元的支持金额。 3、律师事务所团队贡献奖:

对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收

缴纳地均在前海合作区前湾、

桂湾、妈湾片区且符合下列情

形的律师事务所,可以给予团

队贡献支持:(1)上一年度经

营所得500万以上3亿以下的,可以给予经营团队10万

元以上600万元以下的贡献

支持(; 2)上一年度经营所得3

亿元以上的,可以给予经营团队600万元贡献支持。 4、税务师事务所:前海税务

师事务所近三年首次成为全国 20 强、50 强、100 强的,

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首次

被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评为4A及以上级别的,给予一次

性奖励30万元;首次进入深

圳市营业收入前30名的,给

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税务师事务所经营奖励:

设立满两年的税务师事务所,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且同比增长不少于10%的,按照营业收入增

量部分的5%予以增长奖励;

如上一年度同比增长小于

10% ,但 营 业 收 入 达 到

1500万元以上的,可按照营

业收入总额的1%予以经营

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不

超过200万元。

福田区

1、会计服务行业支持:对备

案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的会计事务所(不含分所)、

资产评估机构,给予 20 万

元的一次性支持;对上一年

度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业

务收入排名前30名的会计

师事务所(含分所),给予

20 万元支持,其中对首次

进入排名前30名的会计师

事务所(含分所),给予 30

万元支持。 2、会计服务行业质量提升

支持: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和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高 质 量 发展。对进入中国注册会计

师协会和中国资产评估协

会公布的全国百强综合性

排行榜的机构,给予一般不

超过 300 万元的一次性支持,用于表彰核心团队和提

升机构信息化水平。 3、律师事务所: ①根据中华全国律协上一

年度公布的律师事务所全

部执业人数(含总所以及各

分支机构),排名全国前 50

名且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

所 总 所 给 予 一 般 不 超 过

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②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上

一年度公布的发展排名前

30名且符合条件的律师事

务所(含分所),给予一般不

超过30万元一次性支持。 ③对获评“全国优秀律师事

务所”和“广东省优秀律师

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含

分所),给予一般不超过30

万元一次性支持。 ④法律服务机构在优化营

商环境、涉外法律服务、知

识产权保护、新兴产业领域

等法律服务成果被司法部

等省部级以上部门或全国

性行业协会向全国表彰推

广的,符合条件的给予一般

不超过 10 万元支持,每个

法律服务机构每年度给予

一般不超过50万元支持。 4、从业资格支持:对上一年

度新备案取得从事证券业

务资格(不含分所)、破产管

理机构、市级以上第三方合

规监控人(含分所)等资质

或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每项

给予一般不超过20万元支持。

罗湖区与其他(新)区高端服务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表

(接上表)

301

第305页

南山区/

坪山区

支持法律服务实体经济:鼓励坪山区法律服

务机构面向坪山区企业

提供普法、商事调解、人

民调解或“法治体检”等

公益法律服务。对上年

度开展普法宣传 20 次

以上,或帮助企业化解

矛盾纠纷、挽回损失或

者获得重大利益累计

500 万元以上,或开展“法治体检”20 家次以

上的法律服务机构,经

区司法局备案,给予 5

万元奖励。本条款年度

奖励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

龙华区/

龙岗区/

大鹏新区

律师事务所:新设立或

新迁入新区的国家级优

秀 律 师 事 务 所(含 分所)、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及其他律师

事务所(含分所),实际

经营满 1 年以上,分别

给予30万元、20万元、

10 万元一次性支持。

对落户新区并开展实际

经营的律师事务所(含

分所),获评国家级、省

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的,

补齐支持差额。

302

第306页

扶持措施

类别

二、

(九)

罗湖区

1、做大服务贸易:对纳入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的服务贸易企业,可按条

件享受扶持,年度最高 50

万元。

2、发展数字贸易:鼓励辖

区机构积极申报建设国家

级、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

地。对上一年度首次认定

为国家级、省级数字服务

出口基地的,按照国家、省

级扶持的一定比例给予一

次性扶持,最高50万元。

深圳市

1、服务贸易:拓宽服务贸

易企业融资渠道,引导金

融机构创新适配金融产品

和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

本。

2、数字贸易:支持搭建数

字贸易交易促进平台,打

造数字贸易国际枢纽港。

对开展跨境数字贸易业务

的企业按照数字服务出口

规模给予奖励。加强互联

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

智能、区块链技术在服务

贸易领域的应用,鼓励离

岸金融、保税展示交易、供

应链管理、跨境电子商务

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创

新发展。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福田区

*依托福田区作为深圳市

中央商务区核心优势,充

分发挥高端服务业、高端

消费业、商贸会展业等战

略支持产业的良好发展势

头,提升国际化、高端化服

务能力,强化服务贸易,在

中高端消费、现代供应链、

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

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

积极打造服务粤港澳乃至

亚太的战略支撑产业集聚

地 ,建 设 国 家 级 服 务 中

心。(无 具 体 奖 励 细 则)

(《深圳市福田区加强产业

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

的实施意见》2023.6.6 发

布)

罗湖区与其他(新)区高端服务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表

备注:1、深橘色覆盖框格为罗湖区具备绝对优势的政策条款,浅黄色覆盖框格为罗湖区具备部分优势的政策条款。字体标2、除主参考政策外的其他政策条款内容以”“* 标识。

(接上表)

303

第307页

南山区

1、服务贸易:鼓励服务

贸易企业在商务部业务

系统统一平台中报送统

计数据,对上年度离岸

执 行 额 不 低 于(含)

1000 万美元的规上企

业,根据上年度离岸执

行额、增长率,按照上年

度离岸执行增加额的一

定比例分档给予支持,

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

万元。

2、支持服务贸易基地

发展:对获评国家、省级

服务贸易出口基地的单

位,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一次性资助。

坪山区

服务贸易:对纳入商务

部统计平台的服务贸易

企业,上年度进出口总

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

的,按进出口交易额(以

人民币计)的3‰,给予

最高50万元资助。

龙华区

/

龙岗区

/

大鹏新区

服务贸易:对上年度获

得深圳市市级服务贸易

支持的企业,给予深圳

市单个项目支持金额

50%(最高 50 万元)的

配套支持。

标红部分为同类政策中奖励力度最大,标蓝部分为较罗湖区新增的扶持政策。“/”表示暂未查到对应政策。

304

第308页

扶持措施

类别

主要

参照

政策

(一)引

进重点

批发企

罗湖区

《罗湖区支持商贸业

高质量发展若干措

施 》(2023.6.9 发

布)

1、落户扶持:针对矿

产品、金属、建材、化

工产品、新材料、能

源、食品、电子产品、

家居家装等重点领

域, 鼓 励 引 进 世 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

等龙头企业。对新迁

入或新设立的重点批

发企业,可按条件享

受落户扶持,每年最

高不超过1亿元。

*2、产业空间租赁支持:

① 政府产业用房支

持。租金价格原则上

为 评 估 价 的 30-

70%。(《罗湖区创新

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

罗府办规〔2022〕2号)

②社会产业空间租

金支持。新迁入或新

设立的商贸流通业、

高端服务业企业,在

罗湖区新租赁合同期

三年以上的自用办公

用房,租赁合同期内

每年按照上一年度实

际租金的一定比例给

予不超过三年的租金

扶持,按合同年限支

付,年度最高500万

元。(《深圳市罗湖区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

施细则(招商引资)》

2022.7.11发布)

深圳市

《深圳市商务局〈关

于加快建设国际消

费中心城市的若干

措施〉实施细则》(深

商务规〔2022〕2号)

支持引进国际知名

批发业企业。对在

深落地项目投资额

达到 2 亿元的国际

知名批发业企业给

予奖励。对符合条

件的国际知名商贸

企业给予1000万元

奖励。

福田区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

商业发展若干措施》

(2023.6.6发布)

1、落户扶持:新落户

且符合福田区产业

发展规划导向的企

业(机构),依条件给

予落户支持、办公用

房、场地装修、人才

安 置 、落 户 直 通 车

等,合计一般不超过

1亿元支持。

2、产业空间租赁支

持:

①政府产业用房支

持。对符合条件的

企业(机构),可申请

租用福田区政府产

业用房,按规定给予

相应的租金优惠,最

低可按市场评估价

的30%予以租赁。

②社会产业空间租

金支持。符合条件

的批发、零售、餐饮

企业,租赁社会物业

作为自用办公用房

(不含附属和配套用

房)的,可按实际租

金投入的30%,给予

一般不超过 300 万

元的租金支持。支

持不超过三年。

南山区

《南山区促进商贸流

通业发展专项扶持

措 施》(深 南 府 规

〔2022〕3号)

*落户奖励:上年度

纳入南山区统计核

算的销售额不低于

70 亿元且上年度形

成南山区地方财力

不低于 700 万元的

批发业企业,可申请

认 定 为 总 部 企 业。

对新引进企业,依规

模和贡献等条件,给

予最高 1 亿元的一

次性落户奖励。(《南

山区促进总部企业

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深南府规〔2022〕3

号)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

代服务业合作区管

理局促进商贸物流

业高质量发展办法》

(深前海规〔2022〕8

号)、《深圳市前海管

理局 南山区人民政

府 宝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跨境电子

商务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措施(征求意见

稿)》(2023.10.20-

11.20公示)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305

第309页

龙华区

《深圳市龙华区促

进商贸服务业高质

量发展若干措施》

( 深 龙 华 府 规

〔2021〕4 号,有效

期 3 年)、《深圳市

龙华区促进消费互

联网产业高质量发

展若干措施》(深龙

华府办规〔2021〕8

号,有效期3年)

/

龙岗区

《深圳市龙岗区工

业和信息化产业发

展专项资金关于支

持商贸和服务业发

展实施细则》(深龙

工 信 规〔2022〕7

号)

/

大鹏新区

《深圳市大鹏新区

综合办公室印发关

于加快商贸服务业

发展的若干措施的

通 知》(深 鹏 办 规

〔2022〕3号)

*1、对新引进并在

大鹏新区纳统的限

额以上批发零售和

住宿餐饮业企业、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

业等“四上”企业,

给 予 10 万 元 奖

励。(《深圳市大鹏

新区重大产业项目

招商引资的若干措

施(试行)》深鹏办

规〔2022〕6号)

*2、商贸流通企业

上年度纳入统计核

算的营业收入不低

于10亿元,可申请

已落户总部企业认

定,,从认定当年起

连续三年分阶段给

予经营奖励,扶持

额度为该企业对地

方财政贡献相对于

上一年度增量部分

的 30%,每年最高

1000万元。(《深圳

市大鹏新区关于支

持总部企业和高成

长性企业发展的若

干措施》深鹏管规

〔2020〕1 号,有效

期五年)

光明区

《光明区促进商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

措 施》(深 光 府 规

〔2023〕14号)

*1、区外企业落户

楼宇奖励:对年销

售额达到 10 亿元

以上的批发企业,

给 予 100 万 元 奖

励。

*2、产业空间租赁

支持:租赁楼宇进

行经营的,给予其

三年租金支持。补

贴标准为 15 元/平

方米/月,资助面积

不 超 过 2 万 平 方

米,单家企业年度

最 高 资 助 360 万

元。(《光明区促进

楼宇经济发展暂行

办 法》深 光 府 规

〔2022〕6号)

3、落户奖励:对新

迁入光明区且当年

实现销售额 1 亿元

以上、增速 20%以

上 的 限 额 以 上 批

发、零售企业,按其

年度销售额的 5‰

给予最高200万元

奖励。

坪山区

《深圳市坪山区服

务业高质量发展资

金支持措施》(深坪

府 办 规〔2023〕3

号)

/

盐田区

《盐田区构建现代

产业体系促进经济

高质量发展扶持办

法 》( 深 盐 府 规

〔2022〕2号)

/

306

第310页

扶持措施

类别

、鼓励批发企业集聚发展

(二)鼓

励批发

企业做

大做强

(三)鼓

励内外

贸一体

化企业

集聚

罗湖区

经营奖励:对辖区重

点批发企业,按条件

给予扶持,最高不超

过300万元。

对利用自身资源引

导上下游企业在罗

湖形成集聚的外贸

型批发企业,按条件

给予发挥引导作用

的企业扶持。

深圳市

对批发数额同比每

增长 1 亿元的企业,

奖励 50 万元。本项

目每家企业每年奖

励上限1000万元。

促进内贸市场、外贸

转型升级基地与市

场采购贸易试点联

动发展。(无具体奖

励细则)

福田区

加快推动批发企业

平稳增长,鼓励企业

创新经营理念、扩大

经营,提升企业核心

竞争力,对符合条件

的企业全年累计给

予一般不超过 1000

万元支持。

/

南山区

/

/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1、经营奖励:以国内

批发零售为主营业

务( 占 比 不 低 于

50%)且年度营业收

入 不 少 于 10 亿 元

的,按其营业收入的

0.06%予以支持,每

家 企 业 每 年 最 高

500万元。

2、贡献扶持:符合下

列情形之一的,给予

机构每年最高 2000

万元贡献扶持:

① 年 度 利 润 总 额

1200 万 元 以 上 20

亿 元 以 下 的 ,给 予

12 万 元 以 上 2000

万元以下贡献扶持;

②年度利润总额 20

亿 元 以 上 的 ,给 予

2000 万 元 贡 献 扶

持。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07

第311页

龙华区

经营奖励:对纳统

批发企业,年销售

额首次达到 20 亿

元、10 亿元、2 亿

元,分别给予一次

性 200 万元、100

万 元 、20 万 元 奖

励。

/

龙岗区

经营奖励:对上年

度销售额达到 10

(含)-30亿元且同

比 增 长 15% 及 以

上的批发企业,按

照 销 售 增 长 额 的

0.3‰的比例给予

资金支持,不超过

100 万元;或上年

度销售额达到 30

亿元以上且同比正

增长的批发企业,

按照销售增长额的

0.6‰的比例给予

资金支持,不超过

200 万元;或上年

度销售额达到 100

亿元以上且同比正

增长的批发企业,

按照销售增长额的

0.8‰的比例给予

资金支持,不超过

600 万元;或上年

度销售额达到 150

亿元以上且同比正

增长的批发企业,

按照销售增长额的

1.2‰的比例给予

资金支持,不超过

700 万元;或上年

度销售额达到 200

亿元以上且同比正

增长的批发企业,

按照销售增长额的

1.4‰的比例给予

资金支持,不超过

800万元。

*确定专项资金的

支持领域并制定实

施细则,主要包括

外贸发展类、产业

空间类等。(无具体

奖励细则)

(《深圳市龙岗区工

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22.9.19发布)

大鹏新区

经营奖励:对纳统

批发企业,上一年

度营业额在 2 亿元

以上的,每同比增

加5000万元,给予

奖励10万元,单个

企业每年最高 50

万元。

/

光明区

经营奖励:对上年

度 年 销 售 额 10

(含)—50亿元、50

(含)—100 亿元、

100(含)—200 亿

元、200 亿元以上

的批发企业,销售

额同比增长分别达

到 25% 、20% 、

15% 、10% 以 上

的,按照本年度销

售额的 0.5‰给予

最高 1000 万元奖

励。

/

坪山区

经营奖励:

①对销售额 10 亿

元以上、100 亿元

以下,上年度增长

25%以上的批发企

业,按增长部分的

0.3‰ ,给 予 最 高

100万元奖励。

②对销售额100亿

元以上、500 亿元

以下,上年度增长

20%以上的批发企

业,按增长部分的

0.3‰ ,给 予 最 高

150万元奖励。

/

盐田区

对于上一年度销售

额为二十亿元以上

的批发企业,且增

速达到百分之二十

以上的企业,按照

其上一年度区级地

方财力贡献的百分

之三十给予最高不

超过二百万元的奖

励。

/

308

第312页

扶持措施

类别

、鼓励零售

、餐饮

、住宿企业集聚发展

(四)引

进重点

零 售 、

餐 饮 、

住宿企

罗湖区

1、落户奖励:针对零

售、汽车、电子产品、

家居家装等重点领

域, 鼓 励 引 进 世 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

等龙头企业,支持拓

展线下连锁门店,扩

大 网 络 销 售 规 模。

对新迁入或新设立

的重点零售、餐饮、

住宿企业,可按条件

享受落户扶持,每年

最高不超过1亿元。

*2、产业空间租赁支

持:新迁入或新设立

的商贸流通业、高端

服务业企业,在罗湖

区新租赁合同期三

年以上的自用办公

用房 ,租 赁 合 同 期

内每年按照上一年

度实际租金的一定

比例给予不超过三

年的租金扶持,按合

同年限支付,年度最

高 500 万 元。(《深

圳市罗湖区产业发

展专项资金实施细

则(招 商 引 资)》

2022.7.11 发布)

深圳市

支持引进国际知名

商贸企业。对在深

落地项目投资额达

到 2 亿元的国际知

名商贸企业(申报主

体在“国家统计局统

计联网直报平台”中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GB/T4754-

2017)属于“批发业

(F51) 、零 售 业

(F52) 、餐 饮 业

(H62)、商业综合体

管 理 服 务 业

(L7222)、市场管理

服务业(L7223)、供

应 链 管 理 服 务 业

(L7224)”等行业)

给予奖励。对符合

条件的国际知名商

贸企业给予1000万

元奖励。

福田区

1、落户奖励:新落户

且符合福田区产业

发展规划导向的企

业(机构),依条件给

予落户支持、办公用

房、场地装修、人才

安 置 、落 户 直 通 车

等,合计一般不超过

1亿元支持。

2、产业空间租赁支

持 :符 合 条 件 的 批

发、零售、餐饮企业,

租赁社会物业作为

自用办公用房(不含

附 属 和 配 套 用 房)

的,可按实际租金投

入的30%,给予一般

不超过 300 万元的

租金支持。支持不

超过三年。

南山区

产业空间租赁支持:

①对在南山区产业

园区内经营 3 家(含

3 家)以上的集体食

堂,每家食堂面积达

到 400 平米及以上

的,按照不超过实际

支付租金的 30%给

予租金补贴,每家集

体食堂每年补贴金

额最高30万元。

②对注册地和经营

地位于深圳前海湾

保 税 港 区 域 内 ,以

9610 和 1210 海关

模式开展跨境电商

进出口业务的企业,

按照企业上一年度

仓储租金的 15%给

予补贴,每家企业每

年可申报一次,资助

金额最高50万元。

③对上两年度新入

驻位于南山区的市

级电子商务示范园

区的电子商务企业,

按照企业上两年度

内实际支付一完整

年 度 园 区 租 金 的

20%给予一次性租

金补贴,根据企业类

型按上年度服务收

入或销售额分档给

予最高 50 万元的资

助,每家企业仅可申

报一次。

(《南山区产业用房

扶持措施》深南府规

〔2022〕3号)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1、在前海合作区桂

湾、前湾、妈湾片区

新开业的特定类别

商户,按以下标准予

以一次性支持:

(1)五星级、四星级酒

店类商户,分别支持

300万元、100万元;

(2)零售类商户,建

筑 面 积 不 少 于

30000㎡、20000㎡

的,分别支持200万

元、100万元;

(3)品 质 书 店 类 商

户,建筑面积不少于

2000 ㎡ 、1000 ㎡

的,分别支持100万

元、50万元;

(4)健身类商户,建筑

面积不少于3000㎡、

2000㎡的,分别支持

50万元、30万元;

(5)影院类商户,建筑

面积不少于5000㎡、

3000㎡的,分别支持

100万元、50万元。

*2、产业空间租赁支

持:国家电子商务示

范 企 业 及 其 持 股

50%以上的一级或

二级子公司,租赁办

公用房面积不少于

150 平方米的,属于

重点补贴对象。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起租的,每年按照实

际租金的 50%予以

补贴,可连续补贴 3

年,每年补贴金额最

高 不 超 过 500 万

元。在 2020 年 1 月

1日至12月31日期

间起租的,每年按照

实际租金的 40%予

以补贴,连续补贴 3

年,每年补贴金额最

高 不 超 过 400 万

元。(《深圳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促进企业回归办公

用房租金补贴办法》

深前海规〔2019〕8

号,有效期至 2023

年12月31日)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09

第313页

龙华区

*1、落户扶持:

①新引进的全国连

锁经营百强企业总

部 ,给 予 一 次 性

500万元的奖励。

②新引进的商务部

发布的“数字商务

企业名单”企业,给

予一次性200万元

的奖励。

*2、产业空间租赁

支持:新引进的商

务部发布的“数字

商务企业名单”企

业,在龙华区租用

产业用房的,按最

高 每 月 每 平 方 米

40 元,给予每年最

高 150 万 元 的 资

助,连续资助不超

过三年。

(《深圳市龙华区关

于招大商招优商招

好商的若干措施》

深 龙 华 府 规

〔2021〕9 号,有效

期3年)

龙岗区

/

大鹏新区

*落户奖励:对新引

进并在大鹏新区纳

统的限额以上零售

和 住 宿 餐 饮 业 企

业、规模以上服务

业企业等“四上”企

业,给予10万元奖

励。(《深圳市大鹏

新区重大产业项目

招商引资的若干措

施(试行)》深鹏办

规〔2022〕6号)

光明区

*1、区外企业落户

楼宇奖励:对年销

售额达到 1 亿元以

上的零售企业,给

予 100 万元奖励。

(《光明区促进楼宇

经 济 发 展 暂 行 办

法 》 深 光 府 规

〔2022〕6号)

2、品牌连锁企业完

善网点支持:对在

光明区实际经营、

拥有一个及以上有

效注册商标的品牌

连锁零售、餐饮企

业,新开设直营店

(含市外),按营业

面积分档给予单店

一次性开业资助。

对于营业面积 30

平 方 米 以 下 、30

(含)—100 平 方

米、100(含)—500

平 方 米 、 500

(含)—1000 平方

米、1000平方米以

上的直营店分别给

予 2 万元、5 万元、

15 万元、30 万元、

50 万元一次性开

业资助。

3、品牌酒店建设支

持:对按照五星级

旅 游 饭 店 标 准 建

设,且与国际品牌

酒店管理公司签订

5 年及以上合同的

区内前三家开业酒

店,分别给予3000

万元、2000 万元、

1000万元奖励。

坪山区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

的住宿、餐饮企业,

落户当年或第一个

会 计 年 度 营 业 额

5000万元以上的,

按 年 度 营 业 额 的

5‰,给予最高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盐田区

1、落户奖励:对从

事经区产业主管部

门认定的电商、零

售、餐饮等特色产

业的企业,在落户

盐田区后两个年度

内的任一年度区级

地方财力贡献达到

一百万元且不满五

百万元的,按企业

申报年度形成区级

地方财力贡献总额

的百分之三十,给

予 一 次 性 落 户 奖

励。

2、支持企业引入知

名品牌酒店或集团

管理模式。对正常

运营一年以上,两

个自然年度内任一

年度营业收入五千

万元以上的,按区

级地方财力贡献总

额的百分之三十,

给予一次性不超过

二百万元的奖励。

310

第314页

扶持措施

类别

、鼓励零售

、餐饮

、住宿企业集聚发展

(五)鼓

励 零

售 、餐

饮 、住

宿企业

做大做

(六)鼓

励发展

汽车展

销业务

罗湖区

对辖区重点零售、餐

饮、住宿企业,按条件

给予扶持,最高不超

过400万元。

1、落户奖励:对新迁

入或新设立的品牌

汽车销售企业,按条

件给予扶持,每年扶

持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2、经营扶持:对汽车

销售企业,按条件给

予扶持,最高不超过

300万元。

深圳市

增收奖励:对批发零

售企业零售额、住宿

餐饮企业营业额增

长给予奖励。对零

售企业零售额同比

每增长 1 亿元奖励

50 万元;对住宿企

业、餐饮企业营业额

(只含餐费收入和商

品销售额)同比每增

长 1000 万元奖励 5

万元。本项目每家

企业每年奖励上限

1000万元。

二手车经销奖励:对

符合奖励条件的企

业二手车经销额给

予奖励。对于符合

奖励条件的企业,按

其上一年度二手车

经销额的0.5%给予

奖励。

福田区

提升核心竞争力支

持:加快推动零售、

餐饮企业平稳增长,

鼓励企业创新经营

理念、扩大经营,提

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

全年累计给予一般

不超过1000万元支

持。

*消费补贴:按照个

人消费者购买单辆

小汽车(新车)的购

车 发 票 金 额(含 税

价)分 3 档 给 予 补

贴。第 1 档:金额在

10 万元(含)-20 万

元(不含),补贴 0.5

万元;

南山区

1、规模化园区集体

食堂:对规模化经营

的南山区产业园区

内的集体食堂“食品

安全监督量化”等级

升为 A 级或经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南山

监管局认定为南山

区熟食中心,每家集

体食堂分别给予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增 收 奖 励 :自

2024 年起,对上年

度快报销售额(营业

额)分别达到 15 亿

元、1 亿元、2000 万

元、2000 万元及以

上且达到一定增速、

年报增加值大于零

的批发、零售、住宿、

餐饮行业单位,按照

不超过年报增加值

增 量 的 6% 给 予 资

助,每家单位每年资

助上限根据企业所

属行业分类设定,最

高500万元。

*消费补贴:根据单

辆汽车的购车发票

金额(含税价)分为

五档发放购车补贴:

第一档:购车发票金

额在8(不含)-15万

元(含),按 5000 元

标准发放购车补贴;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1、以平台消费交易

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面向消费者的年度

交易额不少于 20 亿

元,或面向企业的交

易额不少于 60 亿元

的 ,按 交 易 额 的

0.05%予以支持,每

家 企 业 每 年 最 高

500万元。

2、贡献扶持:符合下

列情形之一的,给予

机构每年最高 2000

万元贡献扶持:

① 年 度 利 润 总 额

1200 万 元 以 上 20

亿 元 以 下 的 ,给 予

12 万 元 以 上 2000

万元以下贡献扶持;

②年度利润总额 20

亿 元 以 上 的 ,给 予

2000 万 元 贡 献 扶

持。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11

第315页

龙华区

营收奖励:对纳统

零售、住宿、餐饮企

业,年销售(营业)

额首次达到 10 亿

元、5 亿元、1 亿元

的,分别给予一次

性 200 万元、100

万 元 、20 万 元 奖

励。

1、活动扶持:对参

加“龙华购物节”活

动的汽车销售 4S

店,给予一次性 5

万元的奖励。

龙岗区

1、零售企业:上年

度 销 售 额 达 到 1

(含)-10亿元且同

比 增 长 10% 及 以

上,或上年度销售

额达到 10 亿元以

上且同比正增长的

零售企业,按照销

售增长额的 1‰的

比 例 给 予 资 金 支

持,不超过 100 万

元。

2、餐饮企业:上年

度营业额同比增长

10%及以上的统计

在库餐饮企业,按

照 营 业 增 长 额 的

3‰的比例给予资

金支持,不超过 50

万元。

*消费补贴:对通过

在龙岗区注册纳统

的限额以上汽车经

销 企 业 购 买 小 汽

车,且注册登记为

粤B车牌的个人消

费者,按照购买单

台小汽车新车购车

发票金额(含税价)

分档给予补贴:

大鹏新区

1、对 纳 统 零 售 企

业,上一年度零售

营业额在 5000 万

元以上的,每同比

增加1000万元,给

予奖励10万元,单

个 企 业 每 年 最 高

50万元。

2、对 纳 统 餐 饮 企

业,上一年度餐饮

营业额在 3000 万

元以上的,每同比

增加1000万元,给

予奖励10万元,单

个 企 业 每 年 最 高

50万元。

3、对纳统住宿业企

业,年营业额达到

1 亿元以上的,给

予 50 万元的一次

性奖励。

/

光明区

营收奖励:①对上

年 度 年 销 售 额 1

(含)—5 亿 元 、5

(含)—10亿元、10

亿元以上的零售企

业,销售额同比增

长分别达到 20%、

15% 、10% 以 上

的,按照本年度销

售额的 1‰给予最

高600万元奖励。

②对上年度年营业

额 1000(含)—

3000 万 元、3000

(含)—5000万元、

5000 万元以上的

住宿企业,营业额同

比 增 长 分 别 达 到

15%、10%、5%以

上的,按照本年度营

业额的 1%给予最

高200万元奖励。

③对上年度年营业

额 2000(含)—

5000 万 元、5000

万元(含)—1亿元、

1 亿元以上的餐饮

企业,营业额同比增

长分别达到 20%、

15%、10%以上的,

按照本年度营业额

的 1% 给 予 最 高

200万元奖励。

*消费补贴:

第 1 档:在 5 万元

(含)-10 万元(不

含),燃 油 车 补 贴

2000元、新能源汽

车补贴2500元;

坪山区

1、零售企业:

①对销售额 1 亿元

以上、5 亿元以下,

上 年 度 增 长 25%

以上的零售企业,

按 增 长 部 分 的

2‰,给予最高100

万元奖励。

②对销售额 5 亿元

以上,上年度增长

20%以上的零售企

业,按增长部分的

2‰,给予最高200

万元奖励。

2、住宿餐饮企业:

①对营业额 1000

万元以上、5000万

元以下,上年度增

长 25% 以 上 的 住

宿餐饮企业,按增

长部分的 5‰,给

予最高 20 万元奖

励。

②对营业额 5000

万元以上,上年度

增 长 20% 以 上 的

住宿餐饮企业,按

增长部分的 5‰,

给予最高 50 万元

奖励。

*消费补贴:活动期

间,符合申报条件

的个人购车者,根

据 购 车 发 票 金 额

(含税价)可申领不

同额度的补贴:

盐田区

对于上一年度营业

收入为二千万元以

上的住宿、餐饮、文

化、体 育、娱 乐 企

业,或销售额为一

亿元以上的零售企

业,且增速达到百

分之二十以上的,

按照其上一年度区

级地方财力贡献的

百分之三十给予最

高不超过二百万元

的奖励。

经核准在盐田综合

保税区内开展进口

汽车保税存储展示

等业务的企业,租用

盐田综合保税区内

产业载体开展上述

业务的,按房屋租金

市场指导价的百分

之四十,且最高不超

过三十元/平方米/月

的标准,给予不超过

三年的租金资助;

312

第316页

扶持措施

类别

、鼓励零售

、餐饮

、住宿企业集聚发展

(六)鼓

励发展

汽车展

销业务

罗湖区

3、商城扶持:对集聚

汽车销售的商城,按

条件给予扶持,最高

不超过300万元。

4、活动扶持:对组织

汽车新品深圳首发、

新品快闪活动的机

构或汽车销售企业,

按 照 实 际 投 入 的

50%给予扶持,最高

不超过50万元。

*5、消费补贴:①第

一档:10 万元(含)

以上至 20 万元(不

含)以 下 每 辆 补 贴

5000 元。第二档:

20 万元(含)以上至

30 万元(不含)以下

每 辆 补 贴 10000

元。第三档:30 万

元(含)以上至 50 万

元(不含)以下每辆

补贴 15000 元。第

四档:50 万元(含)

以 上 每 辆 补 贴

20000 元。汽车补

贴总额 5000 万元。

先 到 先 得 ,发 完 即

止。(《罗湖区 2023

年春夏购买新车补

贴 》2023.4.13 发

布)

②对提前报废或迁

出“国Ⅳ”及以下普

通小汽车,于年底前

在罗湖区注册纳统

的限额以上汽车经

销商完成新能源车

购置,并获得市级补

贴 的 ,配 套 给 予

2000 元 一 次 性 补

贴。(《关于促进消费

的若干措施》罗府办

函〔2023〕41号)

深圳市 福田区

第2档:金额在20万

元(含)-30万元(不

含),补贴 1 万元;第

3档:金额在30万元

(含)以上,补贴 1.5

万元。(《2023 年福

田区夏季汽车消费

补 贴 活 动 实 施 方

案》)

南山区

第二档:购车发票金

额在 15(不含)-25

万元(含),按燃油车

6000 元、新能源汽

车8000元标准发放

购车补贴;

第三档:购车发票金

额 在 25 万 元(不

含)-40 万元(含),

按燃油车 1 万元、新

能源汽车1.2万元标

准发放购车补贴;

第四档:购车发票金

额 在 40 万 元(不

含)-100万元(含),

按燃油车 2.1 万元、

新能源汽车2.2万元

标准发放购车补贴;

第五档:购车发票金

额 在 100 万 元(不

含)以上,按3.3万元

标 准 发 放 购 车 补

贴。(《关于开展第二

轮“爱车南山购”汽

车专项促消费活动

的 有 关 通 知 》

2023.6.14发布)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13

第317页

龙华区

*2、消费补贴:活动

期间,在龙华区纳

统的限额以上汽车

零售企业购买新能

源汽车或燃油汽车

的个人消费者,按

以下标准补贴:

①购买含税价 10

万元(含)至 20 万

元(不含)的,新能

源 汽 车 每 辆 补 贴

8000元、燃油汽车

每辆补贴 7000 元

数字人民币;②购

买含税价 20 万元

(含)至30万元(不

含)的,新能源汽车

每 辆 补 贴 1.3 万

元、燃油汽车每辆

补贴 1.2 万元数字

人民币;③购买含

税价 30 万元(含)

至 50 万元(不含)

的,新能源汽车每

辆补贴 1.8 万元、

燃油汽车每辆补贴

1.7 万元数字人民

币;④购买含税价

50 万元(含)以上

的,新能源汽车每

辆补贴 3 万元、燃

油 汽 车 每 辆 补 贴

2.5 万元数字人民

币。

龙岗区

第 1 档:金额在 10

万元(含)-20万元

(不含),补贴5000

元;

第 2 档:金额在 20

万元(含)-30万元

(不含),补贴 1 万

元;

第 3 档:金额在 30

万元(含)以上,补

贴1.5万元。

其中购买燃油汽车

补贴额度 1500 万

元,购买新能源汽

车补贴额度 3000

万元,购车补贴总

额不超过 4500 万

元,先到先得,用完

即止。

(《龙岗区 2023 年

进一步促进汽车消

费措施》2023.6.9

发布)

大鹏新区 光明区

第 2 档:在 10 万元

(含)-20 万元(不

含),燃 油 车 补 贴

7000元、新能源汽

车补贴8000元;

第 3 档:在 20 万元

(含)-30 万元(不

含),燃 油 车 补 贴

1.2万元、新能源汽

车补贴1.3万元;

第 4 档:在 30 万元

(含)-50 万元(不

含),燃 油 车 补 贴

1.7万元、新能源汽

车补贴1.8万元;

第 5 档:在 50 万元

(含)-100万元(不

含),燃 油 车 补 贴

2.5万元、新能源汽

车补贴2.6万元。

第 6 档:在 100 万

元(含)以上,燃油

车补贴 3.2 万元、

新 能 源 汽 车 补 贴

3.3万元。(《光明区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

于开展 2023 年光

明区“汽车欢乐购”

第二轮汽车消费补

贴 活 动 的 公 告》

2023.6.9发布)

坪山区

(一)购车发票金额

10 万元(不含)以

下 的 ,补 贴 5000

元/台。

(二)购车发票金额

10万元(含)以上20 万元(不含)以

下的,补贴 10000

元/台。

(三)购车发票金额

在 20 万元(含)以

上的,补贴 15000

元/台 。(《坪 山 区

2023 年新能源小

汽车促消费活动专

项补贴申报指南》

2023.4.25发布)

盐田区

对依托盐田综合保

税区内自有物业首

次 开 展 上 述 业 务

的,按业务相关设

备投资额的百分之

二十给予一次性资

助。对同一企业每

年资助不超过一百

万元。

314

第318页

扶持措施

类别

、鼓励零售

、餐饮

、住宿企业集聚发展

(七)支

持家居

家电行

业发展

(八)鼓

励发展

网络零

售和跨

境电商

业态

罗湖区

对新迁入或新设立

的品牌家居家电结

算中心、直营销售企

业 ,按 条 件 给 予 扶

持。

1、网络零售支持:对

电商零售企业,按条

件给予扶持。

2、跨境电商支持:对

获得市级主管部门

认定的跨境电商企

业 ,开 展 海 外 独 立

站、数字化应用、公

共海外仓建设等项

目的,按其获得上级

支持额度的 50%给

予扶持,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

深圳市

*鼓励发放消费券,

出台汽车、家电、智

能终端以旧换新政

策 ,开 展 新 能 源 汽

车、全屋智能、智能

终端等主题推广活

动。(无具体奖励细

则)(《深圳市人民政

府关于印发进一步

促进深圳工业经济

稳增长提质量若干

措 施 的 通 知》深 府

〔2022〕45号)

1、网络零售支持:加

速培育本地法人电

子商务平台。对纳

入我市社会消费品

零售总额统计的网

络零售额首次超过

200 亿 元 、100 亿

元、50 亿元的,分别

给 予 1000 万 元 、

800 万元、300 万元

的奖励。

福田区

/

*网络零售支持:对

获评国家级、省级、

市级电商示范企业

的 MCN 机构,分别

给予 50 万元、30 万

元、20 万元的一次

性支持。由区级升

格为市级、市级升格

为省级、省级升格为

国家级的,给予差额

部分支持。(《深圳市

福田区支持现代时

尚与数字创意产业

集群发展若干措施》

深福文规〔2023〕2

号)

南山区

/

1、电子商务应用:对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

易服务平台(不含金

融服务)企业,上年

度服务收入达到 1

亿元及以上,分档给

予最高 100 万元的

一次性奖励。

2、对通过自营平台

或第三方平台实现

网 络 零 售 额(营 业

额)的大型批发零售

类、餐饮类企业,按

照上年度增长数额

给予一定资助金额,

其中利用网络直播

形式实现的增长额

资助比例提高一倍,

每家企业每年最高

100万元。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

1、电商直播支持:企

业开展电商直播业

务且符合以下条件

的,一次性支持 100

万元:

①直播间数量不少

于10间;

②签约合作品牌数

量不少于30个;

③年度直播带货销

售额不少于5亿元。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15

第319页

龙华区

销 售 公 司 开 设 支

持:鼓励规模以上

工业企业分设商贸

服务业企业(包括

批发、零售、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软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对其产品进行

专业化销售或提供

软件研发等数字化

服务。对规模以上

工业企业新设立的

商贸服务业公司,

一次性给予 10 万

元奖励。

1、网络零售支持:

对已纳统的批发、

零售、住宿、餐饮业

企业,新入驻主流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

台运营网店或网络

旗舰店,对其入驻

平台缴纳的年费,

给予一次性资助 1

万元,单个企业资

助不超过 5 万元,

单个企业三年内只

得申报一次。

龙岗区

/

*跨境电商支持:支

持龙岗眼镜跨境电

商企业在龙岗跨境

电商监管平台申报

进出口额。龙岗跨

境电商监管场所申

报年度进出口额超

过一定金额的,对

其申报的进出口额

给予一定奖励,单

家企业每年奖励最

高 100 万元。(《深

圳市龙岗区工业和

信息化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关于支持眼

镜产业发展实施细

则》深 龙 工 信 规

〔2022〕11号)

大鹏新区

/

1、网络零售支持:

对上年度获得深圳

市市级电子商务支

持的企业,给予深

圳市单个项目支持

金额50%(最高50

万元)的配套支持。

2、支持纳入大鹏新

区统计数据库的限

额以上餐饮企业通

过 第 三 方 外 卖 平

台、小程序等方式

提供外卖服务,对

上年度企业单家线

上门店运营时间 6

个月及以上且月均

销量达到 1000 单

的,按照单家线上

直营店奖励 5000

元的标准,给予企

业每年最高 2 万元

的奖励。

光明区

销 售 公 司 开 设 支

持:对光明区内新

设立的销售公司,

首次纳入“四上”企

业统计数据库且当

年实现年度销售额

超过 1 亿元,按其

年度销售额的 5‰

给予最高200万元

奖励;对光明区内

制造企业设立的销

售 公 司 首 次 纳 入

“四上”企业统计数

据库且当年实现年

度销售额超过 1 亿

元,则按其年度销

售额的 6‰给予最

高200万元奖励。

*网络零售支持:对

在光明区纳统且通

过公共网络实现的

零 售 额 超 过 1 亿

元、5 亿 元、10 亿

元的批发、零售企

业,分别按其网络

零 售 额 的 1‰ 、

2‰、3‰给予最高

500 万 元 奖 励 。

(《光 明 区 促 进 直

播 经 济 发 展 的 若

干措施(征求意见

稿)》2023.2.14-

3.15公示)

坪山区

销 售 公 司 开 设 支

持:对坪山区制造

业企业上年度在区

内新设立的销售公

司,销售额超过 1

亿 元 的 部 分 按

0.5%,给予单个企

业最高200万元一

次性奖励。

跨境电商:对上年

度进出口总额达到

500 万美元以上的

跨境电商企业,按

进出口交易额(以

人民币计)的 3‰,

给予最高 50 万元

资助。

盐田区

/

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业绩增长奖励:对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

达到一亿以上且增

速达到百分之十及

以上的各类电子商

务经营主体,按照

其上一年度区级地

方财力贡献的百分

之三十给予最高不

超过二百万元的奖

励。

316

第320页

扶持措施

类别

、鼓励零售

、餐饮

、住宿企业集聚发展

、全面优化营商生态环境

(八)鼓

励发展

网络零

售和跨

境电商

业态

(九)支

持企业

入库纳

罗湖区

对在罗湖区首次纳

入国家统计局统计

网直报平台(非转专

业)的限额以上的商

贸业经营主体,符合

条件的,一次性给予

5万元奖励。对纳统

第二年符合条件的,

一次性给予 5 万元

奖励。

深圳市

2、跨境电商支持:降

低跨境电商企业仓

储成本。对在保税

区域(包括海关特殊

监管区域、特殊监管

场所)内开展跨境电

商进口业务企业的

仓储租金给予补贴,

具体政策由各区制

定和组织实施。鼓

励跨境电商企业通

过自建、收购并购或

租赁等方式建设海

外仓,引导跨境电商

企业通过海外仓扩

大进出口。(无具体

奖励细则)

*1、个转企支持:对

个体工商户直接转

型为限额以上批发

零售业企业并纳入

“四上”企业统计库

的,给予奖励。对符

合条件的企业每家

给予20万元奖励。

*2、充分挖掘规上企

业新增量。对首次

纳入“四上”企业库

并于入库次年实现

营业收入、零售额正

增长的服务业企业

及批发零售企业给

予奖励。对符合条

件的每家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深

圳市商务局关于〈深

圳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培育壮大市场

主体的实施意见〉实

施 细 则》深 商 务 规

〔2022〕10号)

福田区

/

南山区

3、电商企业奖励:对

上两年度新入驻位

于南山区的市级电

子商务示范园区的

电子商务企业,按照

企业上两年度内实

际支付一完整年度

园区租金的 20%给

予一次性租金补贴,

根据企业类型按上

年度服务收入或销

售额分档给予最高

50万元的资助。

4、跨境电商:对注册

地和经营地位于深圳

前海湾保税港区域

内,以9610和1210

海关模式开展跨境电

商进出口业务的企

业,按照企业上一年

度仓储租金的 15%

给予补贴,每家企业

每年可申报一次,资

助金额最高50万元。

对 首 次 纳 入 区“ 四

上”统计库的零售、

住 宿 、餐 饮 行 业 单

位,入库后稳定完成

次年全年报表且实

现销售额(营业额)

正增长的,给予 10

万元奖励。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2、跨境电商支持:

对被广东省商务厅

认定的省级公共海

外仓且在海关及深

圳市跨境电商线上

综合服务平台办理

海外仓备案登记的

主体,给予 30 万元

一次性奖励。

(《深圳市前海管理

局 南 山 区 人 民 政

府 宝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跨境电子

商务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措施(征求意见

稿)》2023.10.20-

11.20公示)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17

第321页

龙华区

2、跨境电商支持:

①物流费用资助:

对已纳统的跨境电

子商务企业使用快

递公司、物流公司

用于跨境递送商品

的,按物流费用的

30%给予资助,单

个企业每年资助总

额不超过30万元。

②仓库租赁资助:

对企业设立境外海

外贸易仓库所支付

的 租 赁 费 ,给 予

50%的资助,资助

期限不超过 36 个

月,单个企业每年

资 助 总 额 不 超 过

100万元。

对首次纳入国家统

计局统计联网直报

平台的限额以上批

发、零售、住宿、餐

饮业的经营主体,

一次性给予 10 万

元奖励。

龙岗区

新纳入限额以上商

业(不含住宿业)和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

业统计数据库的企

业,入库次年实现

销售额、零售额或

营 业 收 入 正 增 长

的,且企业之前未

享受过龙岗区规模

以上工业、限额以

上商业或者规模以

上服务业入库扶持

奖励。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的一次性

奖励。

大鹏新区

对上年度首次纳入

大鹏新区统计数据

库 的 限 额 以 上 批

发、零售、住宿、餐

饮企业,给予10万

元的一次性奖励。

光明区

对首次纳入光明区

“四上”企业统计数

据库且次年报表实

现销售额(营业额)

正增长的批发、零

售、住 宿、餐 饮 企

业,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奖励。

坪山区

/

盐田区

/

318

第322页

扶持措施

类别

、全面优化营商生态环境

(十)推

动发挥

商业品

牌集聚

效应

(十一)

支持举

办促消

费活动

罗湖区

引进奖励:支持罗湖

区商业综合体、街区

综合运营主体吸引

品牌企业。对于引

进国内外知名品牌

店、新业态店给予奖

励,符合条件的,每

个 奖 励 5 至 20 万

元,单个运营主体最

高不超过300万元。

主办方支持:对深圳

购物季、罗湖品牌购

物节等重要消费活

动的主办方,按活动

方案给予扶持,活动

方案由区政府审定

后执行。

深圳市

引进奖励:引进品牌

属于国际知名、国内

知名、区域特色连锁

品牌或高成长性网

红品牌、高成长性新

锐品牌在深圳开设

的首店、新业态店、

旗舰店对符合条件

的运营企业,每引进

1 个品牌奖励 20 万

元,可累计奖励。单

个企业每年奖励不

超过500万元。

1、全年四个季度促

消费活动扶持条件

和标准为对每个季

度主题促消费活动

的承办单位,给予最

高200万元支持。

2、对纳入“深圳购物

季”总体活动方案的

活动举办单位给予

支持,扶持条件和标

准如下:

(1)对深圳购物季总

体策划统筹、户外广

告宣传、广播电视媒

体 宣 传 、新 媒 体 宣

传 、开 幕 式 策 划 执

行、闭幕式策划执行

的承办单位给予支

持,每个项目最高支

持200万元;

福田区

1、对经区政府认可

的招商合作机构,按

条件给予招商合作

机构支持,一般不超

过50万元/年。为福

田区有效引进目标

企业(机构)的机构

或个人,按条件给予

引进支持,单个项目

一般不超过 100 万

元,年度一般不超过

500万元。

2、分档次给予引进

首店的购物中心等

经营主体一般不超

过 20 万 元/家 的 支

持,每年一般不超过

200万元支持。

1、商业促销费活动

支持:对经区政府同

意并指导开展的大

型商业促消费活动,

活动完成并经专项

审计,对活动执行或

承办单位,按实际发

生的费用给予全额

支持,支持金额单次

一般不超过 300 万

元;对纳入活动主、

分会场的单位,按活

动实际发生费用的

30%,给予单次一般

不超过 30 万元的支

持 ;对 活 动 参 与 单

位,按实际发生费用

的30%,给予单次一

般不超过 20 万元的

支持。

南山区

引入奖励:对南山区

商圈的商业物业运

营商上一年度引入

国际知名品牌中国

(内地)首店、华南首

店、深圳首店给予奖

励,每个零售品牌门

店奖励 50 万元,每

家运营商每年最高

奖励300万元。

夜间经济活动资助:

支持辖区商业企业

或商业综合体开展

特色夜间活动,对经

申报核准资助的活

动按不超过实际投

入额的 50%予以补

贴,单个主体每年资

助 金 额 最 高 50 万

元。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商户引入“香港本土

品牌”,每个品牌支

持 5000 元,最高 30

万元。

1、在前海合作区桂

湾、前湾、妈湾片区

举办由前海管理局

作为指导单位的各

类促消费商业活动,

活动完成并经第三

方专项审计的,活动

主办机构或其授权

的执行机构可按以

下标准予以支持:

① 举 办“ 前 海 购 物

节”等系列活动,按

活 动 实 际 支 出 的

30%申请活动经费

支持,每年最高 200

万元;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19

第323页

龙华区

引进奖励:对区内

城市商业综合体、

夜间经济示范点引

进使用面积100平

方米以上,经权威

机构认定并在有效

期内的国内外知名

品牌,在龙华开设

首店的,每引进一

家,且持续经营一

年以上,给予运营

主体一次性 5 万元

奖励,单个运营主

体奖励总额每年最

高 不 超 过 100 万

元。

参与主体奖励:对

参加“龙华购物节”

活动的购物中心、

商业综合体、汽车

销售4S店,给予一

次 性 5 万 元 的 奖

励。

龙岗区

/

参与主体奖励:对

参与“龙岗购物节”

全区促消费活动的

举 办 单 位 给 予 支

持。按企业在参与

“龙岗购物节”全区

促消费活动中实际

投 入 的 50% 给 予

一次性奖励,不超

过10万元。

大鹏新区

外商投资奖励:外

商投资企业新设或

增资,获得深圳市

资金奖励的,按照

上一年度市级奖励

金 额 的 40% 给 予

配套奖励,单个企

业年度配套奖励金

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促销活动:鼓励社

会组织组织或承办

购物节等购物促销

活动。对上年度开

展的促销活动,活

动完成并经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专项审

计后,按实际发生

活动费用(包括策

划费、搭建费、运输

费、物料费、设备租

赁费、宣传推介费

等活动相关费用)

的 30%,单次活动

给予最高 15 万元

的支持,每个申报

单位每年度最高支

持30万元。

光明区

/

1、参与主体奖励:

鼓励光明区商业综

合体、购物中心等

商贸企业参与深圳

购物季等市、区商

务主管部门发起的

促消费专项活动。

经 区 主 管 部 门 备

案、活动实际发生

费用超过 10 万元

的参与单位,按其

场租、设备、搭建、

宣传推广等实际发

生费用的 50%、给

予最高100万元奖

励。

坪山区

大型商业综合体每

引进 1 家国内外知

名品牌坪山首店,

给予运营机构 10

万元奖励;每引进

1 家国内外知名品

牌深圳首店,给予

运营机构 15 万元

奖励。单个商业综

合体运营机构年度

最 高 奖 励 100 万

元。

1.对参与市级促消

费活动的企业,按

市 级 资 助 金 额 的

50% 给 予 配 套 资

助,单个企业最高

资助50万元。

2.对参与区级促消

费活动的商业综合

体,集中运营面积

达 1.5 万平方米以

上的,经区工信部

门备案,按实际活

动 投 入 费 用 的

30%给予资助,单

个商业综合体运营

机构年度最高资助

15万元。

盐田区

/

/

320

第324页

扶持措施

类别

、全面优化营商生态环境

(十一)

支持举

办促消

费活动

(十二)

鼓励创

优评级

罗湖区

1、连锁获评奖励:对

经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

评定为“全国连锁百

强”“广东连锁50强”

的单位,分别给予50

万元、30万元奖励;

2、供应链获评奖励:对

入选“全国供应链创新

与应用示范企业”的企

业,给予30万元奖励;

3、对评定为“国家中

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

平台”的商贸业企业,

给予50万元奖励;

4、物流获评奖励:对经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

会评定为“AAAAA级

物流企业”“AAAA级

物流企业”“AAA级物

流企业”的单位,分别

给予 50 万元、30 万

元、10万元奖励。对

经市交通运输局认定

的市重点物流企业,

给予20万元奖励;

深圳市

(2)对承办“品牌经

济、夜间经济、汽车

消费、电商直播、文

化创意、体育旅游、

餐 饮 消 费 、会 展 消

费、时尚消费、婚恋

消费、亲子消费、绿

色消费、免税经济”

等各类主题活动的

单位给予支持,每个

项目最高支持 200

万元;

(3)对经备案后开展

促消费活动的超市、

百货、购物中心等企

业或单位,按照其实

际投入的 50%给予

最高200万元资助。

加快培育深圳本土

品牌:对入选“瞪羚

品牌”的深圳本土品

牌给予奖励。对入

选“瞪羚品牌”的品

牌所属企业一次性

给予200万元奖励,

每个品牌仅限奖励

一次。

福田区

2、消费环境提升活

动支持:经备案,对社

会组织、企业为提升

辖区整体消费环境而

举办的商业促消费活

动,活动完成并经专

项审计,按实际发生

费用的30%,对活动

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

给予单次一般不超过

100万元的支持。

3、项目支持:经区政

府同意,对为提升辖

区整体商业消费环境

而开展的平台建设、

宣传推广、重大赛事

等项目,项目完成并

经专项审计,按实际

发生费用的50%,给

予承办单位一般不超

过200万元的支持。

1、连锁获评奖励:对

首次获评“中国连锁

百强”、“广东省连锁

50 强”、“深圳连锁

经营 50 强”的零售、

餐饮企业,给予一般

不超过 80 万元的认

定支持;

2、餐厅获评奖励:对

上年度获评福田区

“安心餐厅”的五心

餐厅、四心餐厅,分

别给予10万元、5万

元的认证支持。

南山区

*1、物流获评奖励:

对获得“深圳市重点

物流企业”或“深圳

市 AAAAA 级 供 应

链管理服务企业”认

定的企业,在南山区

内租赁自用仓库的,

按不超过项目实际

支付租金的 15%给

予租金补贴。单个

企业每年可申报一

次,每年最高150万

元。(《南山区促进重

点服务业发展专项

扶持措施》)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②举办符合深圳市

商务局支持方向的

专项商业活动,按活

动实际支出的 30%

申请活动经费支持,

每年最高100万元。

2、前海管理局每年

可通过一定额度的

消费券、数字人民币

或以其他方式促进

消费、培育商业,优

先支持港资机构或

香港居民开设的零

售 业 、餐 饮 业 店 铺

等。(无具体奖励细

则)

AEO 认证奖励:①

企业通过AEO高级

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

一次性支持20万元。

企业获得RCEP“经

核准出口商”且在有

效期内的,额外支持

5万元。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21

第325页

龙华区

/

龙岗区

/

大鹏新区

商业示范社区获评

奖励:对社会资金

投资建设并获评国

家级商业示范社区

的,给予最高 100

万 元 的 一 次 性 奖

励。

光明区

2、对经区政府同意

并指导开展的大型

商业促消费活动,

活动完成并经专项

审计,对活动执行

或承办单位,按其

场租、设备、搭建、

宣传推广等实际发

生费用给予全额支

持,但支持金额单

次一般不超过 300

万元。

/

坪山区

AEO 认证奖励:对

上年度首次通过深

圳海关 AEO 高级

认证的企业,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

励。对上年度通过

深圳海关复审重获

AEO 高级认证的

企业,给予 5 万元

一次性奖励。

盐田区

1、物流获评奖励:

对按照《物流企业

分类与评估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 家 标 准 GB/

T19680—2005)

新获得中国物流与

采购联合会评估认

证 为 “AAAA”

“AAAAA”级 且 从

未获得资助的物流

企业,分别给予三

十万元、五十万元

奖励。已享受过认

证奖励的企业,认

证升级的按差额给

予奖励。

322

第326页

扶持措施

类别

、全面优化营商生态环境

(十二)

鼓励创

优评级

(十三)

鼓励外

贸型企

业创新

发展

罗湖区

5、AEO 认证奖励:

对首次通过

AEO(Autho -

rizedEconomicO -

perator)高级认证的

企业,给予30万元一

次性奖励;已获得高

级认证,复审后又再

次获得的,给予10万

元奖励;

6、电子商务获评奖

励:对经商务部门评

定为国家级、省级“电

子商务示范企业”的

企业,分别给予50万

元、30万元奖励。

本条适用于2023年

1月1日后获评的项

目,同时获得多个同

一类别项目的择其

一申请奖励。

1、出口保险支持:对上

一年度购买的出口信

用保险的外贸企业,按

实际发生保险费的

45%给予扶持,每年最

高不超过100万元。

2、仓库建设支持:对

于进入上一年度深圳

市进出口前 150 强

的罗湖企业,上年度

在深圳市内新购置或

自建仓库用房作为自

用仓库的,按仓库购

置 或 自 建 价 格 的

10%给予扶持,最高

不超过300万元;在

深圳市内租赁自用仓

库用房的,按其上一

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

50%给予租赁支持,

每年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

深圳市

* 出 口 保 险 支 持 :

2022 年出口额 800

万美元(含)以下企业

直接向中国出口信用

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

领取出口信用保险保

单。

(《深圳市2023年度

出口信用保险外贸中

小微企业统保政策简

介》2023年发布)。

福田区

3、本土品牌培育支

持 :经 入 选 深 圳 市

“品牌瞪羚计划”的

符合政策支持条件

的,按其获得市级资

金支持金额的50%,

给予每家企业一般

不超过 100 万元的

配套支持。

*4、AEO 认证奖励:

对上年度获得“海关

AEO 高级认证”的

供应链企业,可按条

件给予一般不超过

50 万元的一次性支

持。(《深圳市福田区

支持供应链产业发

展 若 干 措 施 》

2023.6.6发布)

/

南山区

2、AEO 认证奖励:

对 首 次 通 过 AEO

(AuthorizedEc -

onomicOperator)

高级认证的企业,给

予20万元/家一次性

奖励;已获得高级认

证,复审后又再次获

得的,给予 10 万元/

家一次性奖励。单

个企业只能申报一

次该项奖励。

1、出口保险支持:对

于购买国家指定从事

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

专业保险机构一年期

以内出口信用保险的

符合有关条件的企

业,按不超过企业实

际支付保费 50%的

比例给予资助(已获

市补助的,市、区补助

比例合计最高不超过

100%),每家企业每

年 最 高 300 万 元。

政府为符合条件的企

业统一投保出口信用

保险。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②对注册在宝安区

(含前海合作区宝安

片 区)首 次 获 批 海

关 AEO (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高级认证

且在有效期内的“四

上”企业,最高给予

50万元的奖励;对复

评通过AEO 高级认

证的“四上”企业,给

予 10 万元的奖励。

(《深圳市前海管理

局 南 山 区 人 民 政

府 宝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跨境电子

商务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措施(征求意见

稿)》2023.10.20-

11.20公示)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23

第327页

龙华区

/

*出口保险支持:对

获得市出口信用保

险 保 费 支 持 的 企

业,按市支持金额

的 80%给予支持,

市区合计不超过实

际保费,单个企业

年 度 累 计 不 超 过

200 万元。(《深圳

市龙华区支持金融

业发展促进产融结

合若干措施》深龙

华 府 规〔2021〕6

号,有效期3年)

龙岗区

/

/

大鹏新区

商业示范社区获评

奖励:对社会资金

投资建设并获评国

家级商业示范社区

的,给予最高 100

万 元 的 一 次 性 奖

励。

/

光明区

/

/

坪山区

AEO 认证奖励:对

上年度首次通过深

圳海关 AEO 高级

认证的企业,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

励。对上年度通过

深圳海关复审重获

AEO 高级认证的

企业,给予 5 万元

一次性奖励。

/

盐田区

2、AEO认证奖励:

对 2021 年 11 月 1

日之后获得深圳海

关认定为 AEO 高

级认证的企业,给

予三十万元一次性

奖励。

/

324

第328页

扶持措施

类别

、全面优化营商生态环境

* ( 十

四)展

会及活

动支持

罗湖区

*1、经区产业主管部

门报分管区领导同

意,对国家、省、市级

别的展会活动分别给

予一定资金支持,最

高不超过 50 万元。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

则(招 商 引 资)》

2022.7.11发布)

*2、鼓励企业、行业

协会、园区、科研单

位等机构承办或参

与重点展会等全国

或粤港澳大湾区有

较大影响的行业活

动。经区产业主管

部门事前备案,报分

管区领导审批同意,

按照活动实际投入,

给予项目承办或参

与方一定额度的经

费扶持。对于承办

活动的行业协会、园

区 、科 研 单 位 等 机

构,原则上按照活动

实际投入的一定比

例 给 予 扶 持 ,最 高

200 万元;对于承办

活动的企业,根据条

件按活动实际投入

的一定比例给予扶

持,最高100万元。

*3、组团参展支持:

鼓励企业随区政府

组团参加国内外大

型知名展销会、博览

会等经贸会展活动,

按照上级部门相关

要求给予企业活动

经费扶持。(《深圳市

罗湖区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实施细则(助

力 企 业 高 质 量 发

展)》罗府办〔2022〕

5号)

深圳市

*1、组团参展支持:

对组团参展的展位

费、装修费、配套经

贸活动费、承办费等

给予资助,每个项目

资助上限80万元。

*2、引入展会奖励:

①对新引进的世界

商展100强项目,给

予 500 万元的一次

性奖励;

②对新引进全国展

览100强项目,给予

300 万元的一次性

奖励;

③对新引进的国际

会议项目,给予 1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支持培育专业展

会:项目为新落地我

市的展会项目(即未

在深圳市举办过的

展会),要求在我市

专业展馆举办,且办

展面积超过 1 万㎡;

项目为展出内容限

制在一个或少数几

个相邻的行业、展出

者和参观者为专业

人士的、属“20+8”

产业布局的专业展

会。支持标准为按

展会项目实际发生

场租的 25%给予连

续三年的培育期资

助,每个展会每年资

助上限 50 万元,三

年 累 计 资 助 上 限

150万元。

(《深圳市商务局<关

于建设国际会展之

都的若干措施>实施

细则(修订)》深商务

规〔2023〕3号)

福田区

1、首展支持:对上年度在深

圳会展中心首次举办的展览

活动,按展览面积分档次,给

予展览机构一般不超过 50

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2、专业精品展览支持:对上

年度在福田区举办、单日展

览面积1 万平方米及以上且

获评“深圳市品牌展会”的特

色展览活动,按展览面积分

档次,给予展览机构一般不

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3、大型展会支持:对上年度

在福田区举办、单日展览面

积 2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展会

活动,对超出 2 万平方米的

部分,按10元/平方米的标准

给予展会机构支持。每家企

业每年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

4、国际认证支持:对上年度

举办且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

(UFI)认证的展览项目给予

展览主办方 20 万元的一次

性支持,对获得国际大会及

会议协会(ICCA)认证的会

议,给予展会主办方15万元

的一次性支持。

5、专业展会引进支持:对首次

在福田区举办的符合我市

“20+8”产业布局的专业展

会,按其获得市级资金支持金

额的50%,给予展会机构一般

不超过20万元的配套支持。

6、区政府组团经贸活动支

持:由区政府组团参加的重

点经贸活动,对承办单位和

参加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

包括展位费、搭建费、展品运

输费、设备租赁费、宣传推介

费、人员差旅费、承办专项经

费等,最高给予全额支持。

7、境内重点展览参展支持:

经区政府同意,对参加境内

重点展览的承办单位或福田

区企业,按实际发生活动费

用的 50%,给予一般不超过

20 万元费用支持,包括展

位、搭建、运输、设备租赁、宣

传、人员差旅等费用。

南山区

鼓励企业参

加经认定的

境内外重点

展 会 活 动 ,

给予参展企

业最高50%

的展位费补

贴 ;鼓 励 重

点出口企业

参加境外展

会 活 动 ,给

予参展企业

最高50%的

展 位 费 补

贴。每家企

业每年累计

获 得 最 高

100 万元的

展 位 费 补

贴 。 对 国

家、省、市、

区有关部门

统一组织的

重点展会或

活 动 ,可 按

相关规定予

以资助。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25

第329页

龙华区

对参加区展会

计 划 内 的 企

业,按照展位

费 的 50% 给

予资助,市区

资助合计不超

过实际发生的

展位费。线下

展会每家企业

单个展会区级

资 助 不 超 过

18 平 方 米 。

线上展会每家

企业单个展会

区级资助不超

过 3 万元。单

家企业每年获

取该展会类项

目资助累计不

超过50万元。

龙岗区

1.自行参展支持:

①对已获得深圳市参展

费用扶持的企业(不含

眼镜行业企业),如市级

扶持未超过实际发生展

位费(线下为展位、场

地、空间租赁费用;线上

展会为平台入驻、展示

服 务 费 用 ,下 同)的

50%,按 1:1 比例配套

扶持;如市级扶持超过

实 际 发 生 展 位 费 的

50%,按企业实际发生

展位费与市级扶持的差

额给予扶持。对已获得

深圳市参展费用扶持的

眼镜行业企业,按企业

实际发生展位费与市级

扶持的差额给予扶持

(不超扶持额上限)。单

个企业每个展会扶持额

不超过3万元,单个企业

每年申报项目不得超过

10个、扶持总额不超过

30万元。

②对未获得深圳市参展

费用扶持的企业(不含

眼镜行业企业),按企业

实际发生展位费 60%

给予扶持。对未获得深

圳市参展费用扶持的眼

镜行业企业的展位费给

予全额扶持(不超扶持

额上限)。单个企业每

个展会扶持额不超过 3

万元,单个企业每年申

报项目不得超过10个、

扶持总额不超过 30 万

元。

2、参加政府统一组织展

会:经区工业和信息化

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对参加展会产生的商

务、物流、宣传推介、展

位租用及布展装修等费

用,给予全额扶持。

大鹏新区

1、参展支持:对上

年度在全国性经贸

科技类展会、省级

以上专业展会以及

境外展会参展的企

业 给 予 展 位 费 支

持。每家企业每次

参展的展位费支持

额 度 上 限 为 5 万

元,每家企业全年

支 持 总 额 上 限 为

20万元。

2、办展支持:鼓励

企事业单位在新区

举办各类国际性展

会和会议(论坛),

对获得国家有关部

门批准并取得新区

管委会支持,经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专

项审计,给予承办

单位上年度举办展

会或会议(论坛)项

目相关实际支出费

用(不含宣传费用)

50%的支持,每年

最高不超过100万

元。

光明区

1、参展支持:对参

加由市、区政府部

门组织参展的境内

经贸会展活动,按

参展费用

的 50%,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对参

加由市、区政府部

门组织参展的境外

经贸会展活动,按

参展费用的 50%,

给予最高100万元

奖励。

2、活动支持:鼓励

批零住餐企业及行

业协会在辖区举办

各 类 专 业 交 流 活

动,对经区商务主

管部门事先备案的

经贸会展、行业峰

会 等 专 业 交 流 活

动,按单次活动实

际 发 生 费 用 的

50% ,给 予 最 高

200万元奖励。

坪山区

1.品牌展会支持:

①对在坪山区举办的

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

(UFI)认证的展会、国

际 大 会 及 会 议 协 会

(ICCA)认证的会议,

分别给予承办方15万

元、10 万元一次性奖

励。

②对获得国际展览业

协会(UFI)、国际大会

及会议协会(ICCA)认

证的坪山区会展企业,

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

励。

2、专业会议和赛事支

持:

①对国际性、全国性的

会议或赛事,经区工信

部门备案,按实际场地

租赁费用和境内外专

业 媒 体 广 告 费 用 的

50%,给予承办单位最

高150万元资助,其中

广告费用资助额不超

过30万元。

②对符合重要嘉宾出

席标准的会议或赛事,

经区工信部门备案,按

实际场地租赁费用和

境内外专业媒体广告

费用的 50%,给予承

办单位资助。重要嘉

宾出席 3 人以上的,给

予承办单位最高80万

元资助,其中广告费用

资助额不超过16万元;

重要嘉宾出席5人以上

的,给予承办单位最高

100万元资助,其中广

告费用资助额不超过

20万元;重要嘉宾出席

10人以的,给予承办单

位最高150万元资助,

其中广告费用资助额不

超过30万元。

盐田区

办展支持:鼓励

企业、协会、机

构等在盐田区

承办或主办对

“5+3+1”现代

产业体系有较

大推动作用重

点展会、论坛等

活动,经向区产

业主管部门提

前申请,并经区

政府认定给予

资助的,按不超

过承办方实际

支出总费用的

百分之二十给

予不超过一百

万元资助。

326

第330页

扶持措施

类别

、全面优化营商生态环境

、支持重点商圈建设

* ( 十

五)金

融财税

支持

(十六)

支持重

点改造

升级项

罗湖区

* 首 贷 贴 息 支 持 :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获得银行发放的首

笔贷款、统计在库且

属于规模以上的辖

区企业,按贷款规模

的一定比例给予融

资企业最高 10 万元

首贷补贴,补贴期限

不超过 1 年。(《深圳

市罗湖区支持金融

业高质量发展若干

措 施 》 罗 府 办

〔2022〕8号)

对符合引导性商业

业态升级需求的重

点改造项目,按照实

际投资金额的一定

比 例 ,最 高 给 予

1000万元扶持。

深圳市

*贷款贴息:按照企

业在用于电子商务

(房地产购置、建设

除外)经营的银行贷

款实际支付利息的

50%给予贷款贴息,

单个企业每年最高

贴息不超过 200 万

元,最长资助时间 5

年。(《〈深圳市关于推

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的若干措施〉实施细

则》深商务规〔2021〕

2号,有效期至2025

年10月25日)

商贸企业数字化改

造:对商贸企业消费

场景数字化和信息

化 投 入 给 予 资 助。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

按项目实际投入的

20%,最高给予300

万元资助。

福田区

贷款贴息支持:对批

发、零售、餐饮企业,

在深圳任一银行贷

款或获得深圳市民

营企业平稳发展基

金提供委托贷款的,

按其上年度1月1日

至 上 年 度 12 月 31

日 之 间 、最 长 连 续

12 个月实际支付的

利息,给予一般不超

过30%,一般不超过

150 万元的贴息支

持。

经营环境提升支持:

经 备 案 ,对 购 物 中

心、专业市场、汽车

城 市 展 厅 、商 业 企

业 ,为 提 升 经 营 环

境、打造商圈商业氛

围、业态转型升级所

开展的软、硬件升级

改造项目,项目完成

并经专项审计,可按

项目实际投资额的

20% ,给 予 一 般 不

超 过 1000 万 元 的

支持。

南山区

/

商贸企业更新改造:

对商贸企业开展硬

件设施改造、先进技

术 应 用 、标 准 化 建

设、重要商品追溯体

系建设、网络销售平

台建设等项目,按照

不超过其项目实际

投入额的 15%给予

资助。每家企业每

年可申报一次,资助

金额最高100万元。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税收优惠:对设在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

业合作区的符合条

件的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

得税。包括现代物

流业。(《财政部税务

总局关于延续深圳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

业合作区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 执 行 至 2025 年

12月31日)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27

第331页

龙华区

*对规模以上工业及符合数字经

济发展导向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上年度产值或营收实现正增长

且获得银行贷款或深圳市民营

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提供的委托

贷款的,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一 年 期 贷 款 市 场 报 价 利 率

(LPR)为上限,给予贷款利息

50%的支持,工业企业每年最

高不超过100万元,现代服务业

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深圳市龙华区支持金融业发

展促进产融结合若干措施》深龙

华府规〔2021〕6 号,有效期 3

年)

1、实体商业智能化升级:鼓励

商业特色街、商圈、商业综合体

主动适应消费互联网发展,着力

加强商圈数字化建设,支持智能

化改造升级,打造消费互联网示范

项目,对已纳统的营业面积在

5000平方米以上、数字化改造费

用100万元以上的运营主体给予

扶持,按其数字化建设费用的

20%给予资助,每个运营主体不

超过100万元。

2、智能化体验式新商业项目建设

支持:支持开展智能化、无人化、

数字化等形式的新商业业态和运

营模式创新,支持建设一批数字化

门店,实现购物全流程智能化。对

已纳统的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

米以上、数字化建设投入费用100

万元以上的智能化体验式新商业

业态项目运营主体给予扶持,按其

数字化建设费用的20%给予资

助,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3、企业上云上平台支持:对区

内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

饮企业经报备的基础设施上云、

平台系统上云、业务应用上云

的,切实提升企业研发设计、仓

储物流、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

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通

过上云成效评定的企业,按云平

台服务企业收取项目费用的

30%给予一次性资助,单个企

业获得补贴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10万元。

龙岗区

/

/

大鹏新区

对符合新区产业指

导目录中的鼓励发

展类的新区中小企

业,向银行贷款的,

给予上年度贷款利

息 10% 的 贴 息 支

持,单个企业每年

的 贴 息 上 限 为 30

万元。

/

光明区

对年销售额(营业额)

和增速达到区工信部

门根据年度目标任务

设定的条件的批零住

餐企业在辖区银行新

获得贷款,按不超过

银 行 贷 款 利 息 的

50%给予补贴(如通

过数字人民币预付模

式获得贷款的,贴息

比例提高至 60%),

年度最高补贴200万

元,单笔贷款最多连

续贴息3年。

/

坪山区

/

对 商 贸 企 业

利用大数据、

人工智能、区

块 链 等 新 技

术,开展消费

场 景 和 零 售

业务数字化、

信息化、智能

化升级的,按

市 级 资 助 金

额 的 30% ,

给予最高 50

万 元 配 套 资

助。

盐田区

对于符合产业导向

的辖区中小微企业

自 2021 年起从合

作银行机构获得的

单笔一百万元以上

的一至三年期信用

贷款,由合作银行

机构报送纳入备案

项目库,在贷款期

满并还款后,按企

业实际支付贷款利

息的百分之四十给

予资助。

/

328

第332页

扶持措施

类别

、支持重点商圈建设

(十七)

支持优

质品牌

开设重

点门店

罗湖区

对获得各地级市政

府颁发的“老字号”,

《米其林指南》三星、

二星、一星,《黑珍珠

餐厅指南》三钻、二

钻、一钻等具有显著

IP 流量贡献力的优

质品牌在重点商圈

开设门店给予一定

租金补贴和落地扶

持 ,扶 持 不 超 过 5

年。

深圳市

支持知名品牌设立

独立法人。对在深

设立独立法人机构

的知名消费品牌给

予奖励。对在深设

立独立法人机构的

知名品牌或其授权

单位给予 50 万元的

一次性奖励。

福田区

1、重点门店支持:对

国际顶级品牌、一线

消费品牌开设全品

类旗舰店、城市级特

色店等,分档次按门

店装修建设总体投

资额的50%,给予一

般不超过5000万元

的支持。

2、商业网点开设支

持:对经备案的连锁

品牌企业新开设连

锁门店、前置仓的,

单店给予一般不超

过 10 万元的支持,

每家企业每年给予

一般不超过 100 万

元的支持。

南山区

直营店支持:对在南

山区注册、拥有一个

及以上有效注册商

标的品牌连锁零售、

住宿和餐饮企业,新

开设直营店,按营业

面 积 30- 50000 平

米给予单店5-50万

元的一次性开业资

助。位于西丽、桃源

北部片区的资助标

准提高一倍。每家

企业每年可申报一

次 ,资 助 金 额 最 高

300万元。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1、新开业的非首店商

户及品牌,按以下标

准予以一次性支持:

①“国内外知名优质

品牌”商户,按具体类

别分别支持50万元、

30万元、20万元;

②商户引入“香港本

土品牌”,每个品牌

支持 5000 元,最高

30万元。

2、开业支持:在前海

合作区桂湾、前湾、

妈湾片区新开业且

建 筑 面 积 不 少 于

100㎡的商户,按60

元/㎡的标准予以一

次性开业支持,每家

商户最高50万元。

3、经营支持:在前海

合作区桂湾、前湾、妈

湾片区新开业且建筑

面积不少于100㎡的

商户,按以下标准予

以经营支持,连续支

持12个月,每家商户

最高100万元:

①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新开

业的,按 60 元/㎡/月

予以支持;

②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新开

业的,按 40 元/㎡/月

予以支持。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29

第333页

龙华区

/

龙岗区

/

大鹏新区

1、连锁餐厅支持:

对在深圳市已有 5

家以上连锁餐厅的

企业(企业品牌需

具备有效的注册商

标),在新区新开设

餐厅的,每新增一

间连锁餐厅(营业

面积在100平方米

以上),经会计师事

务 所 进 行 专 项 审

计,给予新增投资

额 30%,且不超过

10 万元的一次性

支持。

2、社区连锁门店支

持:在我市已有 5

家以上自营社区连

锁门店的连锁零售

企业,在新区新开

设 的 社 区 连 锁 门

店 ,营 业 面 积 在

100 平 方 米 以 上

300 平方米以下、

300 平方米以上,

开业后正常营业 1

年以上的,分别给

予5万元、8万元的

一次性支持。

光明区

支持知名品牌餐饮

企业在光明区开设

首家门店,按最高

50 元/平方米/月的

补贴标准(分支机

构则按 30 元/平方

米/月的标准)予以

两年运营支持,资

助 面 积 不 超 过

2000平方米。

坪山区

对新设立的《米其

林指南》《黑珍珠餐

厅指南》榜单内的

品 牌 餐 饮 坪 山 首

店,建筑面积 200

平方米以上的,给

予运营机构 50 万

元一次性奖励。

盐田区

支持知名“网红餐

厅”“老字号店”“米

其林餐厅”等餐饮

店及品牌民宿入驻

盐田区,按房屋租

金市场指导价的百

分之二十给予不超

过三年资助,经营

面积一百平方米以

上不满五百平方米

的年度资助不超过

二十万元,经营面

积五百平方米以上

不满一千平方米的

年度资助不超过五

十万元,经营面积

一千平方米以上的

年度资助不超过一

百万元。扶持对象

包括企业、企业分

支机构和个体户等

商事主体。

330

第334页

扶持措施

类别

、支持重点商圈建设

(十八)

鼓励重

点引进

品牌项

(十九)

支持商

圈统筹

运营管

罗湖区

对重点引进的在罗湖

区设立独立法人企业

的零售、餐饮、住宿、文

化等国内外知名品牌

首店或旗舰店、概念店

项目给予扶持。

1、全国首店:零售企业

符合条件的,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扶持 ;餐

饮、住宿、文化企业符

合条件的,给予30万元

一次性扶持。

2、深圳首店或旗舰店、

概念店:零售企业符合

条件的,给予20万元一

次性扶持;餐饮、住宿、

文化企业符合条件的,

给予10万元一次性扶

持。

3、首发首秀活动支持:

对纳入全区消费活动

计划,首店企业在罗湖

举办的首发首秀活动,

按其场租、设备、搭建、

宣传推广等实际发生

费用的50%,给予最高

100万元补助。

对受区政府委托负责

重点商圈品牌营销、综

合管理运营的企业予

以资金扶持,推动商圈

运营管理高质量发展。

1、活动支持:对企业举

办的商圈品牌营销、综

合管理运营活动给予

经费支持。

2、新建或改造支持:对

新建或改造特色商圈

(步行街)或夜间经济示

范街区的运营单位,按

实际投入的 25%给予

最高1000万元奖励。

深圳市

/

1、新建或改造支

持:对新建或改造

特 色 商 圈(步 行

街)或夜间经济示

范街区的运营单

位给予奖励。对

验收达标的项目

按照其新建或改

建 实 际 投 入 的

25% 给 予 最 高

1000 万元奖励 ;

各区按照 1∶1 比

例进行配套奖励。

福田区

经 备 案 ,对 亚 洲 首

店、中国(内地)首

店、华南首店、深圳

首店给予支持。

1、授权支持:分档次

给予首店品牌授权

代理商或品牌企业

一般不超过 500 万

元的一次性支持;

2、经营主体支持:分

档次给予引进首店

的购物中心等经营

主体一般不超过 20

万元/家的支持,每年

一般不超过 200 万

元支持。

1、新建或改造支持:

对新建或改造的特

色商圈(步行街)或

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按项目实际投资额

的 20%给予一般不

超过1000万元的支

持。如已获得深圳

市级资金支持的,按

市、区两级资金支持

合计不超过项目实

际投资额的 50%给

予一般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支持。

南山区

高端品牌首店引进:

支持国际知名品牌

企业、本土自主知名

品牌企业及授权代

理商在南山区开设

中国(内地)首店、华

南首店、深圳首店。

对上两年开设上述

首店并纳入南山区

零售业“四上”统计

库的零售企业,根据

首店类型分档给予

企业最高 100 万元

的一次性奖励。

1、对达到市资助标

准的南山区特色商

圈(步行街)及夜间

经济示范街区,按照

市财政奖励金额1:1

给予经营主体最高

1000万元奖励。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新开业的不同区域

品牌首店,按以下标

准予以一次性支持:

(1)“国际奢侈品牌”

开设亚洲首店、中国

首店、华南首店、深

圳首店的,分别支持

100 万元、80 万元、

50万元、30万元;

(2)“全球零售 250

强”开设亚洲首店、

中 国 首 店 、华 南 首

店、深圳首店的,分

别支持 80 万元、50

万元、30万元、20万

元;

(3)“CCFA 中国时

尚零售百强”开设亚

洲首店、中国首店、

华南首店、深圳首店

的,分别支持 50 万

元、30 万元、20 万

元、10万元。

新开业商业空间支

持:在前海合作区桂

湾、前湾、妈湾片区

新开业且建筑面积

不少于 100㎡的商

户,按 60 元/㎡的标

准予以一次性开业

支持,每家商户最高

50万元。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31

第335页

龙华区

*深圳首店或龙华首

店:新引进龙华区的

全国连锁经营百强企

业总部在龙华区开设

深圳市首家商业店铺

的,经审定,按最高每

月每平方米 40 元,给

予每年最高 60 万元

的资助,连续资助不

超过三年;开设龙华

区首家商业店铺的,

经审定,按最高每月

每平方米 30 元,给予

每年最高 45 万元的

资助,连续资助不超

过三年。(《深圳市龙

华区关于招大商招优

商 招 好 商 的 若 干 措

施 》深 龙 华 府 规

〔2021〕9 号,有效期

3年)

*新建或改造支持:鼓

励商业特色街、商圈、

商业综合体主动适应

消费互联网发展,着

力加强商圈数字化建

设,支持智能化改造

升级,打造消费互联

网示范项目,对已纳

统 的 营 业 面 积 在

5000平方米以上、数

字化改造费用100万

元以上的运营主体给

予扶持,按其数字化

建设费用的20%给予

资助,每个运营主体

不超过100万元(《深

圳市龙华区促进消费

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

展若干措施》)。

龙岗区

/

1、新建或改造支

持:经市商务部

门认定的特色商

圈(步行街)或夜

间 经 济 示 范 街

区。实施事后奖

励,对验收达标

的项目市里按照

其新建或改建实

际 投 入 的 25%

给 予 不 超 过

1000万元奖励,

我区按照 1:1 的

比例进行配套奖

励。

大鹏新区

/

1、建设支持:鼓励社

会资金投资建设特

色商业街,经新区主

管部门评审符合条

件的,给予最高2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在新区新开设

的营业面积在 1 万

平方米以上 3 万平

方米以下、3万平方

米以上的大型商业

综合体,开业后正

常营业1年以上的,

对运营企业分别给

予 50 万元、100 万

元的一次性支持。

光明区

1、连锁品牌首店落

户支持:支持国际知名

品牌企业、国内自主知

名品牌企业及其授权

代理商在光明区开设

中国(内地)首店、华南

首店、深圳首店、潮牌

(旗舰店、概念店、新业

态店等同)。

对上述首店、潮牌(旗

舰店、概念店、新业态

店)纳入光明区零售业

“四上”统计库的零售

企业,根据首店类型分

档给予企业最高2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引入奖励:对光明

区商业载体运营商或

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引

入国际知名品牌中国

(内地)首店、华南首

店、深圳首店、潮牌给

予奖励,每个零售品

牌门店分档最高奖励

50万元,每家运营商

或专业咨询服务机构

每年最高奖励 1000

万元。

*1、创优支持:首次

获 得 国 家 3A、4A、

5A 景区(点)评定的

企业,分别给予一次

性奖励50万元、300

万元、500万元。(《深

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

文化及旅游产业发展

的若干措施》深光府

规〔2021〕7 号,有效

期3年)

坪山区

1.对新设立的国

内外知名品牌坪

山首店,给予运

营机构 50 万元

一次性资助。

2.大型商业综合

体每引进 1 家国

内外知名品牌坪

山首店,给予运

营机构 10 万元

奖励 ;每引进 1

家国内外知名品

牌深圳首店,给

予 运 营 机 构 15

万元奖励。单个

商业综合体运营

机构年度最高奖

励100万元。

1、新开业商业空

间支持:对新开

设的集中运营面

2(含)-3 万平方

米、3(含)-5万平

方米、5 万平方

米以上的大型商

业综合体,开业

满一年后,分别

给 予 运 营 机 构

200 万 元 、400

万元、600 万元

一次性奖励。

盐田区

支持商圈、街区运

营单位引入知名消

费品牌深圳首店、

旗舰店,对年度引

入三家以上、合计

营业收入一亿元以

上的,按照品牌店

申报年度形成区级

地方财力贡献总额

的百分之三十,给

予运营单位每年不

超过二百万元的一

次性奖励。

新建或改造支持:

对新建或改造特色

商圈(步行街)和夜

间经济示范街区给

予奖励。对被评为

市级夜间经济示范

街区的项目,按市

级奖励金额给予等

额配套奖励。

332

第336页

扶持措施

类别

、全面优化营商生态环境

(十九)

支持商

圈统筹

运营管

(二十)

鼓励商

协会参

与自治

共治

罗湖区

3、创优支持:

①获评 5A 级景区、

国家级夜间经济示

范区或国家级夜间

文旅消费集聚区的,

给予企业?500 万元

一次性奖励;4A 级

景区的,给予300万

元一次性奖励;3A

级景区的,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②深圳市特色文化

街区的,给予 100 万

元一次性奖励。

区产业主管部门推

动建立重点商圈自

治 共 治 管 理 体 系。

对上一年度在促进

商圈在业态调整、内

容优化、服务创新等

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给 予 最 高 不 超 过

100 万元的运营经

费扶持。

深圳市

*2、创优支持:经认

定为特色文化小镇

和特色文化街区的,

给 予 一 次 性 最 高

300 万元奖励。(《深

圳市文化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资助办法》

深府规〔2020〕2号,

有效期5年)

*以推进政府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为目标,以方便企

业和群众办事为导

向,加快构建科学、

便捷、高效的工程建

设项目审批和管理

体系。(《深圳市人民

政府关于印发市建

设营商环境创新试

点城市实施方案的

通 知》深 府〔2022〕

13号)

福田区

*2、创优支持:对上

一年度景区初评或

提高 A 级标准,按照

项 目 实 际 投 入 的

30%,给予一般不超

过 200 万元的一次

性支持。(《深圳市福

田区支持都市旅游

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深福文规〔2023〕3

号)

*商协会发展支持:

按商协会数字化运

营管理、人才培养、

产 业 研 究 、标 准 研

制、社会组织等级评

估等发展情况,给予

一般不超过 40 万元

支持。(《深圳市福田

区支持商协会发展

若干措施》福府办规

〔2023〕6号)

南山区

*2、创优支持:对

获评为国家 5A、

4A、3A级旅游景

区的单位,分别给

予300万元、200

万元、100万元一

次性奖励。(《南山

区促进文化旅游

体育产业发展专

项扶持措施》深南

府 规 〔2022〕 3

号)

/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2022 年 1 月 1 日后新

登记注册在前海合作区

的贸易、现代物流、航运

服务、商业等领域的行业

协会等非营利法人,按以

下标准予以支持:

①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

且拥有100家以上会员

的,一次性支持20万元;

②经香港特区备案认可

且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香

港行业协会,在前海合作

区设立代表处、雇有至少

2名员工的,每年支持30

万元,最多支持3年。

备注:1、深橘色覆盖框格为罗湖区具备绝对优势的政策条款,浅黄色覆盖框格为罗湖区具备部分优势的政策条款。字体标红部分为同类政策2、除主参考政策外的其他政策条款内容以”“* 标识。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33

第337页

龙华区

*商协会落户奖励:

新引进的优质商协

会、行业组织等优

质服务平台,经审

定,给予一次性 50

万元的奖励。(《深

圳市龙华区关于招

大商招优商招好商

的若干措施》深龙

华 府 规〔2021〕9

号,有效期3年)

龙岗区

*2、创优支持:获得

4A、5A 景 区 评 定

的企业,分别扶持

300 万元、1000 万

元(已享受过扶持

的,从3A景区升为

4A 景区补差扶持

200万元,从4A景

区升为 5A 景区补

差 扶 持 700 万

元)。(《深圳市龙岗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

育专项资金支持旅

游产业发展实施细

则》2022.10.17 发

布)

/

大鹏新区

3、新开设百货商场

支持:对在深圳市已

有 3 家以上百货商

场的企业,在新区新

开设百货商场的,营

业面积在1000平方

米以上3000平方米

以下、3000 平方米

以上6000平方米以

下、6000 平方米以

上 1 万平方米以下、

1 万平方米以上,开

业后正常经营 1 年

以上的,分别给予最

高 5 万元、10 万元、

20 万元、30 万元的

一次性支持。

*4、创优支持:新评

定 为 国 家 5A、4A、

3A景区的旅游景区:

分别一次性奖励500

万元、300万元、100

万元。(《深圳市大鹏

新区关于促进旅游产

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

光明区

2、新 建 或 改 造 支

持:①对经光明区

政府评选认定的新

建或改造特色商业

街区或夜间经济示

范街区实现开业运

营,按项目实际投

资总额的 50%,给

予最高 1000 万元

奖励。

②对获得深圳市政

策支持新建或改造

的特色商圈(步行

街)或夜间经济示

范街区,按其获得

市 级 资 金 支 持 金

额,给予 1:1 配套,

最高 1000 万元支

持。

/

坪山区

2、支持建设工业

园区商业配套 :

对 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后竣工验

收的占地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的

工业园区内 ,配

建商业设施且投

入运营的企业予

以资助。其中 ,

投资建设商业面

积 3000 平 方 米

以上且实现统一

运营的企业 ,按

装 修 费 用 的

20%,给予最高

400 万元一次性

资助 ;投资建设

公 共 食 堂 的 企

业 ,经区工信部

门备案 ,按固定

资 产 投 资 额 的

50%,给予最高

50万元一次性资

助。

/

盐田区

/

策中奖励力度最大,标蓝部分为较罗湖区新增的扶持政策。“/”表示暂未查到对应政策。

334

第338页

扶持措施

类别

主要

参照

政策

、建设直播电商总部经济集群

(一)打

造特色

直播电

商产业

基地

罗湖区

《深圳市罗湖区大力发展直播电商

经济若干措施》(罗工信〔2023〕15

号)

电商直播基地建设扶持:支持市场

主体打造特色直播电商产业基地,

建设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

景、物流配送、客户服务等“一站式”

直播基础设施,吸引直播电商产业

链相关企业入驻。对符合条件的直

播电商产业基地,由区商务局进行

认定挂牌,按条件给予扶持,最高

500万元。

深圳市

《深圳市推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3-2025年)》(深商务电商字〔2023〕9号)、

《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

施》(深府办规〔2020〕9号,有效期5年)、《〈深圳

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

细则》(深商务规〔2021〕2号,有效期至2025年

10月25日)

1、电商直播基地建设奖励:促进电子商务在深圳

优势产业的应用,对协会或企业与国内外各大知

名网络平台合作并且专门为服装、消费电子、珠

宝等深圳优势产业、时尚产业建立电商直播基地

的,按其投资额的 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

2、国家、省级示范基地奖励:对获批(含增补)为

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一次性奖

励300万元;对获批(含增补)为广东省电子商务

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同

一主体,获批上述两项荣誉的,按就高原则给予

奖励。

3、示范园区资助:对各区符合标准的、市场化运

营的示范园区,按照园区投资额的20%给予园区

运营主体资助,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原则全市

每年最多资助 5 个。投资额包括改造、装修、设

备及软件购置费用等。

4、鼓励特色产业带、产业园区、办公楼宇、专业市

场运营方与知名电商平台、专业服务机构合作,

建设具有场景布景、内容制作、直播设备、选品展

示等多功能、“一站式”的直播电商基地。各区应

结合实际在场地、仓储、网络、生活配套设施等方

面提供便利化条件,特别是满足直播电商从业人

员对胶囊公寓、夜间餐饮等方面的需求。

福田区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现

代时尚与数字创意产

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数

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

干政策》(2023.6.6 发

布)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直播电商产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335

第339页

龙岗区

《深圳市龙岗区关于促进直播电商

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

见 稿)》(2023 年 5 月 6 日 起 至

2023年6月4日公开征询意见)

1、直播电商产业基地建设扶持:

对建筑面积超过 5000 平方米并

经龙岗区推动直播电商产业发展

工作专班认定为直播电商产业基

地的,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建设扶

持,并按照每超过 1 平方米给予

2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建

设扶持与奖励金额总计最高不超

过100万元;

2、直播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扶持:对

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并经

龙岗区推动直播电商产业发展工

作专班认定为直播电商产业园区

的,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建设扶

持,并按照每超过 1 平方米给予

2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建

设扶持与奖励金额总计最高不超

过300万元;

3、运营奖励:对上述园区(基地)的

运营单位获得抖音平台授权、认定

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

其他知名直播电商平台授权、认定

的园区(基地)运营单位给予 5 万

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多家平台授

权、认定的可重复奖励,奖励金额

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市级示范基地配套奖励:对近

两年内获得市相关主管部门认定

为“直播产业示范基地”“电子商务

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电商直播基地”

的园区(基地),按照市级主管部门

资助金额的30%给予一次性配套

奖励。

光明区

《光明区促进直播经济

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

意见稿)》(2023年3月

27 日至 3 月 29 日公开

征求意见)

电商直播基地建设扶

持:对集聚优质直播电

商平台、MCN 机构、创

新创业项目及相关服务

配套企业的直播电商孵

化载体,商务办公场所

面积 3000 平方米以上

或工业园区建筑面积

15000 平方米以上,并

配套设施完善,运营管

理权清晰,有专职人员

管理运营,能够为企业

提供技术、信息、资本、

供应链、市场对接等各

类创业服务且入驻企业

为直播电商产业链相关

企业,每年给予 100 万

元补助。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

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促

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

展 办 法 》(深 前 海 规

〔2022〕8号)、《深圳市前

海管理局 南山区人民政

府 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

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

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

意见稿)》(2023.10.20-

11.20公示)

对在前海经营一年以上,

获得淘宝直播、京东、拼

多多、抖音、快手等主流

直播平台授牌“直播基

地”,占地面积超过 1-2

万平方米、2-3 万平方

米、3 万平方米以上,直

播间数量超过 30 间、60

间、90间,基地合计年营

收达到 500 万元、1000

万元、1500 万元以上的

(不包含货物销售金额),

分别给予基地运营主体

一次性100万元、200万

元、300 万元资金奖励。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南

山区人民政府 宝安区人

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

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

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023.10.20- 11.20 公

示))

龙华区

《深圳市龙华

区 促 进 消 费 互

联 网 产 业 高 质

量 发 展 若 干 措

施》(深龙华府

办 规〔2021〕8

号,有效期3年)

1、市级示范基

地配套奖励:对

获得《深圳市关

于 推 动 电 子 商

务 加 快 发 展 的

若干措施》第六

条 深 化 和 丰 富

电 子 商 务 应 用

中“建立电商直

播基地”奖励的

协会或企业,按

1:1 比例给予配

套奖励。

2、对获得国家

级、市级电子商

务示范基地(园

区)认定的项目

分 别 一 次 性 给

予基地(园区)

运 营 主 体 300

万元、50万元的

奖励。

大鹏新区

《深圳市大鹏

新区关于促进特

色平台经济发展

的若干措施》(深

鹏 办 规〔2023〕7

号)

电商直播基地建

设扶持:对建筑面

积 不 低 于 500 平

方米,有合理的办

公空间且新设第

一年销售额月均

500 万 元 以 上 的

直播电商基地进

行认定。经新区

产业主管部门认

定,按照其年度实

际投资额的 50%

给予一次性补贴,

单个直播电商基

地可享受补贴金

额 不 超 过 50 万

元。投资额包括

装修、租金、运营、

技术、策划、推广

费用等(人员费用

不超过总费用的

50% ),该 奖 励 补

贴在第二个年度

拨付。

336

第340页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建设直播电商总部经济集群

(二)支

持直播

电商企

业做大

做强

罗湖区

1、自播奖励:鼓励辖区企业采用自

播方式销售自有品牌产品,按条件

给予扶持,最高5000万元。

2、第三方合作直播奖励:鼓励辖区

企业与第三方合作开展直播等线上

销售业务,按条件给予扶持,最高

2000万元。

深圳市

1、到 2025 年,直播电商销售额超 3000 亿元以

上,带动深圳网络零售经济实现质的飞跃。(无具

体奖励细则)

2、支持产业基地、专业机构加大数字化实时布

景、AI+MR交互体验等新技术研发应用,积极探

索运用5G、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

工智能、高清影像、虚拟主播、元宇宙场景打造等

创新技术。推动直播电商平台借助大数据分析

等专业技术开展快速内容审核和精准流量投放

等工作。对企业开展直播电商相关技术研发应

用、业务模式创新等投入给予支持。(无具体奖励

细则)

3、对我市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通过其平台进行

网络销售的在深注册的集团内企业,纳入我市社

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网络零售额首次超过

200 亿元、100 亿元、50 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

1000 万元、800 万元、3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每上一个档位奖励一次。

4、通过自营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零售,首

次纳统并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

万元。网络零售额超过 10 亿元的企业,每增加

5000万元给予该企业50万元的资金奖励,单个

企业每年奖励上限300万元。

福田区

1、MCN 机 构 经 营 支

持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MCN机构与头部直播

平台上一年度实际分

成收益总计达2000万

元(含)以上的,经区政

府认可,根据上年度综

合效益,给予一般不超

过 200 万元的一次性

支持。

2、跨 境 电 商 平 台 支

持。经备案,对符合条

件的跨境电子商务平

台,项目建成并经专项

审计后,可按实际投入

的50%,给予一般不超

过100万元的支持。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直播电商产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337

第341页

龙岗区

1、自播奖励:对于区内企业通过

自播实现年直播带货实际结算商

品交易总额 GMV(扣除退货金

额,纳税在龙岗区)达5000万元、

1 亿元、3 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奖

励;获得上述奖励后,次年直播带

货结算,销售额增长30%以上的,

分别再给予 30 万元、50 万元、80

万元奖励。

2、第三方合作直播奖励:鼓励企业

参与建设服务龙岗品牌、商旅文化

等本土资源的“岗货”直播中心。

对区内企业委托经认定的“岗货”

直播中心开展直播带货,对其所支

付的佣金给予 50%的补助,每家

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MCN机构经营支持:对在龙岗

区注册且设立实际运营中心的

MCN 机构,签约主播不少于 10

人,服务企业或品牌不少于 5 个,

年直播带货实际结算商品交易总

额GMV(扣除退货金额)达3000

万元、1 亿元、3 亿元以上的,分别

给予3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奖励。

4、增收奖励:对在龙岗区注册经

营的年营业收入突破 2000 万元

且近3年平均增速在20%及以上

的直播电商及配套企业,按照其营

业收入的2%、最高不超过200万

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光明区

1、落户支持:对新设立

或迁入光明区的专业直

播运营商(包括直播电

商平台、MCN 机构、直

播电商经纪公司、直播

电商服务机构),按实缴

注册资本每满 3000 万

元给予30万元奖励,最

高奖励500万元。

2、自播及第三方合作奖

励:对在光明区纳统且

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

售额超过 1 亿元、5 亿

元、10 亿元的批发、零

售企业,分别按其网络

零售额的1‰、2‰、3‰

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

励。

3、贡献激励:对在光明

区纳统年营业收入超5

亿元、10 亿元、20 亿元

的专业直播运营商,分

别按照其对光明区综合

贡 献 的 50% 、60% 、

80%给予最高1000万

元奖励。

4、增收奖励:对上年度

首次纳入光明区“四上”

企业统计数据库,年营

业收入超 2000 万元且

同比增速在 15%以上

(含)的电商企业,按其

上年度营业收入的 1%

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1、企业开展电商直播业

务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一

次性支持100万元:

(1)直播间数量不少于

10间;

(2)签约合作品牌数量不

少于30个;

(3)年度直播带货销售额

不少于5亿元。

2、运营服务商奖励:对在

前海实际经营的运营服

务商,签约主播不少于

10 人,服务企业或品牌

不少于5个,年直播带货

销售额(扣除退货金额)

达1亿元以上,按照直播

带货销售额的0.2%予以

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

500万元。

龙华区

1、自播及第三

方合作奖励:对

已纳统的批发、

零售企业,从下

一年度开始,企

业 通 过 公 共 网

络 实 现 的 零 售

额 每 同 比 增 加

1000 万 元 ,给

予 10 万元的奖

励,单个企业每

年 奖 励 总 额 最

高不超过 50 万

元 。 对 已 纳 统

的住宿、餐饮企

业,从下一年度

开始,企业通过

公 共 网 络 实 现

的 客 房 收 入 和

餐 费 收 入 每 同

比增加 1000 万

元 ,给 予 10 万

元的奖励,单个

企 业 每 年 奖 励

总 额 最 高 不 超

过50万元。

2、贡献激励:对

纳 统 的 电 子 商

务 自 营 平 台 企

业,其通过公共

网 络 实 现 的 商

品 销 售 额 首 次

超过 100 亿元、

50 亿元、10 亿

元的,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20万元的

奖励。

大鹏新区

1、增收奖励:对年

度实物产品线上

销售额2亿元以上

(纳入限额以上商

贸业)且实现正增

长或者营业收入

超 过 2000 万 元

(纳入规模以上营

利性服务业)且实

现正增长的电子

商务平台企业,给

予 30 万元奖励,

线上销售额每增

加2亿元或营业收

入每增加 2000 万

元给予 30 万元的

增量奖励。

2、引进培育直播

电商平台企业:对

每签约一家在新

区实际从事经营

活动的年销售额

达到 1000 万元、

3000 万元、5000

万元的入驻企业

的直播电商平台

企业,分别给予1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奖励。单个

直播电商平台企

业年度可享受奖

励 金 额 不 超 过

500万元。

338

第342页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建设直播电商总部经济集群

(二)支

持直播

电商企

业做大

做强

(三)支

持租用

直播办

公场地

罗湖区

资助补贴:

对在我区新纳统的企业,在罗湖区

新租赁合同期三年以上的自用办公

用房用于开展直播电商业务的,按

照上一年度实际租金的一定比例给

予扶持,年度最高100万元。

深圳市

5、加大《电子商务法》《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

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力度,监管部门对直播电商进行分级分类监

管,相互协调配合,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销

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宣传等行为的打击力

度,营造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鼓励机构在

直播电商重点领域开展物流、支付、供应链等

方面标准的研制及应用。推动建立直播电商

信用服务体系,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直

播信用服务标准建设,搭建直播电商信用信

息综合服务平台。鼓励直播电商平台接入信

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信用信息等方面

协作共享,推进直播电商领域多方协同治

理。优化直播电商领域税法普及的方式和力

度,灵活采取多种形式提供税费政策辅导,不

断推动直播电商企业和个人合规经营。(无具

体奖励细则)

1、各区应结合实际在场地、仓储等方面提供

便利化条件,满足直播电商从业人员需求。

2、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在本市无自

有办公用房,租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

设施和配套用房)的,每年按照企业在其自用

办公用房租赁合同金额的50%给予补助,单

个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 200 万元,最长

资助时间5年。已享受创新型产业用房政策

的,不重复享受。

福田区

直播空间建设支持:支持

MCN 机构投资建设网络

直播空间,建筑面积达到

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

经区政府认可,按项目实际

投资总额的 30%,给予一

般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

支持。其中 2000 平方米

(不含)以下一般不超过50

万元,3000平方米(不含)

以下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4000平方米(不含)以下一

般不超过 150 万元,5000

平方米(含)以上一般不超

过200万元。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直播电商产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339

第343页

龙岗区

5、采购支持:支持直播企业向区

内企业采购为开展直播业务所需

的技术、设备及服务,对实际采购

费用超过 20 万元的直播企业,按

实际购买费用 20%,给予最高不

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

企业仅限申请一次。

6、选品示范中心建设支持:对经

龙岗区推动直播电商产业发展工

作专班认定,能够整合设计、生产、

服务、管理、营销全流程,并形成特

色品牌产品的供应链(选品中心)

项目,给予一次性100 万元补助。

对区内企业在知名直播电商平台

建设品牌特色馆或新型产业带,给

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7、跨境电商直播支持:对区内企

业委托直播服务机构通过跨境直

播方式销售自有产品,且出口跨境

电子商务线上交易额达到10万美

元以上的,对其所支付的佣金给予

50%的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进驻补贴:对进驻上述园区(基地)

且租赁合同期为 3 年及以上的直

播电商企业,按照租赁合同实际面

积给予每平方米 20 元、每年最高

不超过 20 万元的办公房租补贴,

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租赁

合同最早起算时间可追溯至申请

之日前两年。

光明区

5、供应链选品中心项

目支持:鼓励电商企业

建立完备的集货体系,

对能够整合设计、生产、

服务、管理、营销全流

程,并形成特色品牌产

品的供应链选品中心项

目,按企业实际投资额

的20%给予补助,最高

不超过300万元。

6、跨境电商直播支持:

对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

通过跨境直播方式销售

产品,且跨境电子商务

交易额达到 10 万美元

以上的辖区企业,按其

直播服务费用 20%给

予补助,每年最高30万

元。

专业直播运营商经营场

地支持:鼓励专业直播

运营商在光明区打造直

播基地,对其经营场地

直播间按 2 万元/间的

标准予以打造支持,单

个直播基地最高给予

100万元奖励。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3、自播奖励:企业委

托第三方服务通过直

播方式销售自有品牌

产品的,纳入前海社会

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

的销售额超过 1 亿元

以上,对其产生的佣金

分别给予 30%补贴,

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

超过 50 万元;对采用

自播方式销售自有品

牌产品的,纳入前海社

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

计的销售额超过 1 亿

元、2 亿元、3 亿元、5

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

性 10 万 、20 万 、30

万、50万元奖励。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南山区人民政府 宝安

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

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

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

见稿)》2023.10.20-

11.20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直播电

商企业租用办公用房,

最高按 60 元/平方米/

月的标准给予不超过

500 万元/年的租金支

持 ,连 续 支 持 三 年。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南山区人民政府 宝安

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

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

稿 )》2023.10.20-

11.20公示))

龙华区

*3、跨境电商直播

支持:大力发展跨

境电子商务,培育

跨境电商配套服

务 ,推 进 仓 储 物

流、跨境支付、外

贸 服 务、金 融 服

务、供应链服务等

专业服务业发展,

完善跨境电商产

业链条。实施跨境

电商示范工程,打

造一批跨境电商示

范项目。(《龙华区

数字经济三年工作

实施方案(2021-

2023年)》)。

*资助补贴:新引

进的商务部发布

的“数字商务企业

名单”企业,在龙

华区租用产业用

房的,按最高每月

每平方米 40 元,

给 予 每 年 最 高

150万元的资助,

连续资助不超过

三年。(《深圳市龙

华区关于招大商

招优商招好商的

若 干 措 施 》,

2021.10.8施行,

有效期3年)

大鹏新区

3、自播及第三方合

作奖励:大力扶持

入驻直播平台的企

业和个体工商户。

对在新区实际从事

经营活动的采用直

播方式销售产品且

年销售额 500 万元

以上,并与在新区

实际从事经营活动

的直播电商平台企

业 签 约 的 入 驻 企

业,按照其销售额

的 1.5%给予奖励;

单个企业年度可享

受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对在新区实

际从事经营活动的

采用直播方式销售

产 品 且 年 销 售 额

300万元以上,并与

在新区实际从事经

营活动的直播电商

平台企业签约的个

体工商户,按照其

销售额的 1%给予

奖励;单个个体工

商户年度可享受金

额不超过50万元。

/

340

第344页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建设直播电商总部经济集群

、构筑直播人才集聚高地

(四)鼓

励直播

电商企

业创优

评级

(五)强

化实操

型人才

孵化矩

(六)激

励直播

领军人

才集聚

罗湖区

荣誉奖励:鼓励直播电商企业(包括

MCN机构、主播工作室、头部主播、

直播平台、直播电商服务商,直播电

商内容生产商、明星直播经纪机构

等)发展壮大,提高服务能力和运营

能力。对于获得国家、省、市级以上

政府部门颁发荣誉的直播电商企

业,按条件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

50万元。

人才培养奖励:鼓励拥有直播运营

经验的机构进行实操型人才的深度

孵化培养,打造拥有实际操作和结

果交付能力的人才矩阵。对符合条

件的机构给予扶持,单个直播间最

高 20 万元,单个机构最高 200 万

元。

引进人才奖励:

综合考虑企业经营情况和人才岗位

贡献,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获得“菁英

人才”推荐名额,被推荐人选享受最

高80万元的人才扶持,并可享受人

才住房安居、子女入学、健康管理、

父母居家养老等综合服务保障。“菁

英人才”扶持标准和条件具体参照

区人才政策相关文件执行,不受本

实施细则有关要求限制。

深圳市

/

依托直播平台和MCN机构,整合对接专业市场

和供应端资源,培养一批直播电商头部主播。依

托院校和专业培训机构,开发主播培训课程,培

养相关专业学生和新就业人员成为新人主播。

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培训机构、直播基地联合培

养直播专业服务、供应链管理和技术应用等复合

型人才。(无具体奖励细则)

推动 50 名以上具有影响力、带动性强的知名主

播在深圳发展,培育3000名以上直播带货达人

和10000名以上直播电商专业服务人才。(无具

体奖励细则)

福田区

荣誉奖励:对获评国家

级、省级、市级电商示

范企业的 MCN 机构,

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

支持。由区级升格为

市 级、市 级 升 格 为 省

级、省级升格为国家级

的 ,给 予 差 额 部 分 支

持。

/

1、头部主播引进支持:

全国(全网销售)排名

前 100 位的头部主播

在福田区成立企业或

工作室的,分档给予一

般不超过 50 万元一次

性入驻支持。入驻满

一年后,按照其租金、

装修费用及设备购置

费等实际支出的50%,

给予一般不超过 50 万

元一次性支持。

2、MCN机构签约主播

奖励:与全国(全网销

售)排名前100位的头

部主播签订独家经纪

合约的 MCN 机构,依

据主播上一年度的分

成收入,分档给予机构

一般不超过 50 万元一

次性引进支持,每年一

般不超过300万元。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直播电商产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341

第345页

龙岗区

排名奖励:对区内企业首次进入知

名直播电商平台年度销售排行榜

TOP20,给予 200 万元奖励。政

策实施期内,若企业始终处于上述

TOP20 排行榜单内,每年给予

100万元奖励。

人才培养奖励:将电商人才职业技

能培训纳入我区项目制培训项目

库。实施直播人才“孵化器”计划,

实行靶向补贴政策。①学费补贴:

学员培训结束后 3 个月内在我区

开展直播业务的企业就业并工作

3 个 月 以 上 的 ,发 放 学 费 补 贴

4000元;②培养补贴:同时给予孵

化基地一定补贴,按认定的培养人

才数量以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

/

光明区

1、认证奖励:对光明区

直播电商企业建立并

成功向知名直播电商

平台申请认证MCN机

构的,给予 20 万元奖

励;

2、荣誉奖励:对获评国

家、省、市电商示范企

业的光明区直播电商

企业,分别给予500万

元、300 万元、100 万

元奖励。

/

/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

/

1、人才奖励:对符合条

件的港澳直播人才,每

人每月最高补贴 5000

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

过3年。

2、录用奖励:对 2021

年 7 月 1 日后录用符合

规定的港澳直播人才用

人单位给予补贴,每录

用1名港澳直播人才补

贴 1 万元,最高奖励 20

万元。

龙华区

荣誉奖励:对获

得国家级电子商

务 示 范 企 业 认

定、国家级数字

商务示范企业的

给予 300 万元奖

励。

*引导高职院校、

研发机构、平台

企业积极与辖区

头部及高潜力企

业合作共建人才

培养基地。(无具

体奖励细则)

(《龙华区数字经

济三年工作实施

方 案 (2021-

2023年)》)。

*大力引进获奖

优 秀 企 业 和 人

才,打造专业化

队伍。(无具体奖

励细则)

(《龙华区数字经

济三年工作实施

方 案 (2021-

2023年)》)。

大鹏新区

/

/

/

342

第346页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构筑直播人才集聚高地

、打造优质直播电商生态圈

(七)加

大直播

培训支

持力度

(八)推

动直播

电商与

线下商

业融合

发展

罗湖区

1、培训机构奖励:支持在我区注

册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直播电商

人才培训,对培养的学员取得互

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证书,且被

区内企业成功录用或在区内自主

创业三个月以上的,经区人力资

源主管部门认定,给予培训机构

1500 元/人的一次性扶持,单个

培训机构年度最高30万元。

2、人才培育活动支持:鼓励我区

重点企业承办全国性互联网营销

人才职业标准的制定和人才的培

育工作或活动,给予50万元一次

性扶持。

\"1、新零售奖励:鼓励商业物业业

主、运营方推动直播与实体商业

融合,利用直播销售、社交营销、

“云逛街”等数字化新零售模式拓

宽消费场景,对经过认定的数字

化新零售示范标杆项目,给予20

万元一次性扶持。

2、本土品牌升级:鼓励获得地方

(市级以上)老字号、非物质文化

遗产认定的企业通过直播拓展商

业发展渠道,对经过认定的传统

品牌新零售示范项目,给予20万

元一次性扶持。

深圳市

1、通过电子商务大讲堂等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大数

据核心理论、短视频拍摄与剪辑、主播人设打造、主

播话术、直播间搭建、直播选品、直播运营等直播基

础知识的培训。倡导直播电商相关机构、直播电商

基地等通过定期举办网红经济专题讲座和直播电商

知识沙龙等直播电商系列活动,不断提升网络销售

技能和电商直播水平。(无具体奖励细则)

2、推行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符合

条件的用人单位面向本单位职工自主开展互联网营

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

行业协会等其他有关单位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申报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面向全体劳动

者开展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无具体奖

励细则)

1、集合深圳优势产业企业,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

深圳商城,销售深圳制造、深圳品牌商品的协会或企

业。按照资金申报年度平台入驻费用和宣传推广费

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充分利用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契机和制度优势,

推动直播电商平台在深设立功能性总部或区域总

部,将跨境电商+国际化网络直播平台落地深圳,带

动国货国潮提升国际影响力。依托深圳产业优势,

培育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直播业务,打造具有影

响力的电子产品、服装鞋帽、生活用品等直播专区。

(无具体奖励细则)

3、积极发挥直播电商全天候带货特点,打造直播+产

业集群应用模式,鼓励实体企业与直播电商专业服

务机构开展合作,在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

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渠道导流等业务,开拓网

络销售渠道。鼓励探索多元化直播电商应用场景,

发展“流量经济+直播带货”模式,发挥主播关键意见

领袖(KOL)的作用,引导粉丝购物消费。积极引导

住宿、餐饮、旅游、汽车等行业以及专业批发市场、传

统商贸企业开展直播业务,发展“线上引流+实体消

费”新模式。(无具体奖励细则)

4、鼓励服装、珠宝、眼镜、手表、消费电子、箱包、化妆

品等品牌企业借助深圳建设全球重要影响力消费中

心城市的契机,凸显品牌特色,打造深圳直播品牌

IP。鼓励直播平台和专业服务机构,通过团队包装

策划,塑造主播人物形象,增加主播的粉丝和人气,

打造深圳直播人物IP,通过人气主播转型直播带货,

提升产品品牌知名度。(无具体奖励细则)

福田区

/

数 字 化 商 圈 提 升 支

持:经备案,对购物中

心、专业市场、汽车城

市展厅、商业企业,为

提升经营环境、打造

商圈商业氛围、业态

转 型 升 级 所 开 展 的

软、硬件升级所开展

的数字化改造项目,

项目完成并经专项审

计,可按项目实际投

资额的 20%,给予一

般不超过 1000 万元

的支持。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直播电商产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343

第347页

龙岗区

培训模式搭建:采用

培 训 机 构 、职 业 院

校、MCN 机构共建

模式,打造直播人才

培养孵化基地。(无

具体奖励细则)

本土品牌升级:鼓励

企业参与建设服务

龙岗品牌、商旅文化

等 本 土 资 源 的“ 岗

货”直播中心。对区

内企业委托经认定

的“岗货”直播中心

开展直播带货,对其

所支付的佣金给予

50%的补助,每家企

业每年最高不超过

50万元。

光明区

培训机构奖励:电子

商务培训(服务)机

构开展电子商务业

务技能培训,且每场

培 训 人 数 不 少 于

100人的,经区人力

资源管理部门认定,

按实际培训费用(含

师资邀请、场租、设

备租赁等)50% 给

予补助,每场次最高

补助 10 万元,每个

机构全年累计最高

100万元。

/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

/

龙华区

*获证奖励:鼓励区重点企业(机构)优秀

青年骨干积极参加权威机构或企业推出

的数字经济领域专业资格认证项目。对

获得数字经济领域高水平证书(见附件)

的,给予一次性 3 万元数字经济证书奖

励。(《深圳市龙华区重点企业(机构)优秀

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深龙华人规

〔2021〕3号,有效期5年)

1、对区内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

企业经报备的基础设施上云、平台系统上

云、业务应用上云的,切实提升企业研发

设计、仓储物流、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数

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通过上云成效

评定的企业,按云平台服务企业收取项目

费用的 30%给予一次性资助,单个企业

获得补贴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0万元。

2、商圈升级:鼓励商业特色街、商圈、商业

综合体主动适应消费互联网发展,着力加

强商圈数字化建设,支持智能化改造升

级,打造消费互联网示范项目,对已纳统

的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数字化

改造费用 100 万元以上的运营主体给予

扶持,按其数字化建设费用的 20%给予

资助,每个运营主体不超过100万元。

3、智能化体验式新商业项目建设:支持开

展智能化、无人化、数字化等形式的新商

业业态和运营模式创新,支持建设一批数

字化门店,实现购物全流程智能化。对已

纳统的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数

字化建设投入费用 100 万元以上的智能

化体验式新商业业态项目运营主体给予

扶持,按其数字化建设费用的 20%给予

资助,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4、传统零售营销模式升级:鼓励区内企业

开展网络零售。对已纳统的批发、零售、

住宿、餐饮业企业,新入驻主流第三方电

子商务平台运营网店或网络旗舰店,对其

入驻平台缴纳的年费,给予一次性资助1

万元,单个企业资助不超过 5 万元,单个

企业三年内只得申报一次。

大鹏新区

/

/

344

第348页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打造优质直播电商生态圈

(九)鼓

励开展

互联网

营销活

(十)提

供金融

优惠扶

罗湖区

支持我区协会和重点企业在区内

承接各类互联网营销相关的重大

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全国性的大

赛大会、互联网营销行业的各类

标准制定及其他相关活动,经主

管部门事前审核同意,按照活动

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贴,最

高200万元。

对符合资质认定的直播电商企业

发展壮大提供融资支持,统筹辖

区注册银行为直播电商企业开发

融资产品,助力解决融资难、融资

贵问题。对获得商业贷款的直播

电商企业,按其贷款金额1%给予

扶持,年度最高50万元。

深圳市

*1、对承办“品牌经济、夜间经济、汽车消费、电商

直播、文化创意、体育旅游、餐饮消费、会展消费、

时尚消费、婚恋消费、亲子消费、绿色消费、免税

经济”等各类主题活动的单位给予支持,每个项

目最高支持200万元。(《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加

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实施细

则》深商务规〔2022〕4号)

2、大力推进“展会+直播”,结合深圳国际会展之

都的建设,鼓励本市会展企业与直播电商平台、

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创新展会模式。结合深圳购

物季、时装周等活动开展“直播+特色农产品”、

“直播+夜经济”等多行业、多形式、多主题的电

商直播活动。通过直播平台和职业院校联合开

展直播大赛,提升直播带货技巧和影响力。(无具

体奖励细则)

1、鼓励金融机构针对直播业态创新金融服务产

品,吸引知名创投风投机构设立直播经济专项基

金。(无具体奖励细则)

2、符合条件的深圳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按照企

业在用于电子商务(房地产购置、建设除外)经营

的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 50%给予贷款贴

息,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贴息不超过200万元,最

长资助时间5年。

福田区

对在福田区开展有影响力

峰会、论坛、展会等数字经

济相关活动,经主管部门

备案同意,根据活动规模,

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的

50%,一般不超过 100 万

元的支持。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直播电商产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备注:1、深橘色覆盖框格为罗湖区具备绝对优势的政策条款,浅黄色覆盖框格为罗湖区具备部分优势的政策条款。字体标红部分为同类政2、除主参考政策外的其他政策条款内容以”“* 标识。

345

第349页

龙岗区

支持专业带货主播开展经备

案的“直播+文旅”“直播+商

贸”“直播+夜经济”“网红探

店”“美食直播”等各类直播商

业活动,主播全网粉丝量100

万-300 万(不含)、参与商家

不少于20家的按照每场活动

10 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主

播全网粉丝量300万-500万

(不含)、参与商家不少于 35

家的按照每场活动20万元的

标准给予奖励;主播全网粉丝

量500万及以上、参与商家不

少于 50 家的按照每场活动

3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对直播电商产业园区(基地)

运营单位、相关行业协会、相

关企业联合前述知名直播电

商平台共同举办并经备案的

大型行业活动按照实际支出

费用的 30%、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

/

光明区

鼓励行业组织、直播

电商平台、MCN机构

等组织策划直播电商

行业活动,活动实际

发生费用超过 40 万

元的,根据活动的实

际发生费用的50%给

予 最 高 100 万 元 奖

励。

/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在前海合作区桂湾、前湾、

妈湾片区举办由前海管理

局作为指导单位的各类促

消费商业活动,活动完成并

经第三方专项审计的,活动

主办机构或其授权的执行

机构可按以下标准予以支

持:

①举办“前海购物节”等系

列活动,按活动实际支出的

30%申请活动经费支持,

每年最高200万元;

②举办符合深圳市商务局

支持方向的专项商业活动,

按活动实际支出的30%申

请活动经费支持,每年最高

100万元。

/

龙华区

/

/

大鹏新区

鼓励电子商务平

台扶持入驻的中小

企业和个体工商

户。对为入驻的中

小企业和个体工商

户减免宣传推广、

联合促销活动服务

费或提供流量支持

的电子商务平台企

业,按照实际减免

费用的20%给予

补贴。单个电子商

务平台企业年度可

享受补贴金额不超

过10万元。

/

政策中奖励力度最大,标蓝部分为较罗湖区新增的扶持政策。“/”表示暂未查到对应政策。

346

第350页

扶持措施

类别

主要

参照

政策

扶持

对象

、扶持企业发展

(一)企

业落户

罗湖区

《深圳市罗湖区支持建筑类

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罗府办〔2022〕8号)

从事建筑施工、装饰装修、设

计、监理、勘察、咨询、物业服

务等建筑类企业,及投资实

施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公

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单

位。

最高1亿元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总部企

业,可按条件享受落户扶持,

最高1亿元。(《深圳市罗湖区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招商引资)》2022.7.11 发

布)

深圳市

《深圳市建筑业稳

增 长 奖 励 措 施》

(深建规〔2022〕5

号)、《关于支持建

筑领域绿色低碳

发 展 若 干 措 施》

(深建规〔2022〕4

号)

本市行政区域内

建筑业企业

落户奖励:符合第

二项规定条件,并

在承诺期内实现

其承诺产值规模

(营业收入)和地

方财力的新引进

总部企业,分别在

其完成第二年、第

三年承诺时给予

落户奖励 500 万

元。重点引进的

特别重大企业,其

落户奖励可在与

市政府签订合作

协 议 时 另 行 约

定。(《深圳市鼓励

总部企业高质量

发 展 实 施 办 法》

(深府规〔2021〕5

号,有效期5年))

福田区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建筑行

业及物业服务产业发展若干

措施》(2023.6.6发布)

重点支持建筑业、建筑装饰

设计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建筑类)、物业及中

介与租赁服务行业等相关企

业,以及符合条件的建筑业、

建筑装饰设计及相关行业协

会等社会组织。

1、落户奖励:新落户且符合

福田区产业发展规划导向的

企业(机构),依条件给予落

户支持、办公用房、场地装

修、人才安置、落户直通车

等,合计一般不超过 1 亿元

支持。

2、认定支持:首次认定福田

区总部企业,可依条件给予

一般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

认定支持。

南山区

《南山区促进住房和建设行业

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深南府规〔2022〕3号)

资助范围:优质建筑业企业、

创新发展工程建设企业、突出

业绩建筑业企业、优质建筑工

程、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

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

范工程、建筑废弃物减排示范

工程、优秀物业管理项目。

*新引进企业,最高1亿元的一

次性落户奖励。

(《南山区促进招商引资专项

扶持措施》深南府规〔2022〕3

号)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建筑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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