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
坪山区
支持港澳律师在坪山执业:对香港法律执业者
和澳门执业律师通过粤
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取得内地执业资质
且在坪山区连续执业
12 个月以上的,给予
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龙华区//
龙岗区//
大鹏新区//
298
南山区//
坪山区
支持港澳律师在坪山执业:对香港法律执业者
和澳门执业律师通过粤
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取得内地执业资质
且在坪山区连续执业
12 个月以上的,给予
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龙华区//
龙岗区//
大鹏新区//
298
扶持措施
类别
二、推动高端服务业重点领域转型升级
(七)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罗湖区
1、拓展市场:自2022年1月 1 日起,在市外新设立
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的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按
条件享受扶持,年度最高
50万元。 2、创新业态:鼓励人力资
源服务企业设立新业态子
公司,发展高级人才寻访、
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
咨询、信息软件服务、薪酬
管理、灵活用工平台等新
业态及衍生服务,可按条
件享受扶持,年度最高50
万元。 3、招才引智:鼓励人力资
源服务企业引进罗湖区经
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
的高端人才,引进人才获
得市级“人才伯乐奖”等相
关扶持的,按照市级扶持
的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扶持,最高50万元。本条款
引进的高端人才需在罗湖
工作,在罗湖签订劳动合
同并且缴交社保。 4、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对
通过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审
核备案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三项工程”、黄金
珠宝、现代时尚、电子商务、信息技术、BIM 等方
向培训项目或引进港澳、
国外课程体系提升培训质
量层级的,可按条件享受
10万元一次性扶持。
深圳市
1、拓展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人
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国(境)外
设立分支机构,纳入商务主管
部门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管理的,可按年度公布指南的条件
享受对外投资合作相关资助。 2、鼓励创新业态:定期组织
人力资源科技类大赛,对每
次比赛活动给予财政资助,
获奖机构在本市办理人力资
源服务登记备案或取得许可的,分别给予项目成果转化
落地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
可优先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
业园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招才引智:人力资源服务
机构按照紧缺人才需求清单,推荐选聘首次引进我市、
与重点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
动合同并依法纳税和缴纳社
会保险费的相关人才,给予
单 笔 不 超 过 10 万 元 的 奖励。每家机构每年奖励总额
不超过 30 万元。支持人力
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引进海
内外高层次人才,人才全职
来深工作后,对相应引才机
构给予奖励。 4、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将人力资源服务纳入政府购
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政
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种类、
性质、内容,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无具体奖励细则) *5、发展职业技能培训: ①支持加大对包括产业工人
在内的园区人才培训,支持
园区与职业院校、培训机构
共建技能培训基地,对经审
定通过的培训项目,对 3 年
以内的培训费用给予 50%
的 费 用 补 贴 ,最 高 不 超 过
500 万元。(《深圳市促进生
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的 若 干 措 施》深 发 改 规〔2022〕10号) ②支持相关机构开办“深港澳
金融科技师”专题培训,对于
经事前备案和事后审计的项目,按照经审计开办费用的
50%给予支持,每个培训项目
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年安
排不超过300万元。(《深圳市
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
深金监规〔2022〕1号)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落户奖励:对新设立或新迁
入满一年的专业服务业机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且符合下列条
件的,可给予一次性落户支持10万元:经相关行业主
管部门许可设立的人力资
源服务机构。
福田区
拓展市场:鼓励符合条件
的企业(机构)在海内外开
设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按
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发展情况,给予一般不超过 100
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律
师事务所总所对外开设分所,符合条件的给予一般
不超过20万元支持。
罗湖区与其他(新)区高端服务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表
(接上表)
299
南山区
*1、人力资源服务发展
贡献奖:鼓励优质人力
资源服务机构在南山发展,对为辖区企业提供
人力资源服务达到一定
服务规模和年度营业收
入额的机构给予一次性
奖励。每家机构最高奖
励不超过100万元。 *2、招才引智:鼓励并支
持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
机构引进南山区重点产
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
对首次引进与用人企业
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纳税和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人力资源
服务机构可获得奖励。
单笔奖励资金不超过
20万元,每家机构每年
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南山区人才工作
发展扶持措施》深南府规〔2022〕3号)
坪山区/
龙华区
招才引智:帮助注册地、
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龙
华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
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
企业招工的(省、市规定的“五类企业”除外),每
介绍1名符合条件的新
员工(入职满三个月),按 400 元标准给予人
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
职业介绍补贴。单个人
力资源服务机构最高补
贴金额每年不超过 30
万元。
龙岗区
1、人力资源服务卓越
机构奖(人力资源服务
机构年度综合贡献奖励):对申报本项目的年
营业收入前 10 名的机构,按年营业收入每满
5000万元给予10万元
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
超过1000万元。 *2、招才引智:对为我区
企业每新引进 1 名“鹏
城优才卡”持卡人才(有
效期内)或同等层次人
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等单位给予 4 万元至
10 万元不等的奖励。
每个单位每年可获奖励
总额不超过 60 万元。
(《关于开展龙岗区深龙
引 才 奖 申 报 的 通 知》
2023.5.30发布)
大鹏新区/
300
扶持措施
类别
二、推动高端服务业重点领域转型升级
(八)做大做强咨询服务业
罗湖区
1、会计师事务所: ①对新备案取得从事证券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 ②对上一年度首次进入深
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
入排名前 30 名的会计师
事务所,给予20万元的一
次性支持。 2、律师事务所: ①对上一年度增加 10 名
以上执业律师的律师事务所(新增执业律师须在该
律所缴纳社保),给予 10
万元扶持; ②对上一年度引进1个以
上专业领域品牌团队的,
经区司法局审核认定,给予10万元扶持; ③对上一年度首次进入深
圳市律师事务所业务收入
排名前 30 名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给予20万元
的一次性支持。 3、咨询企业:对上一年度
经营情况较好的咨询企业 ,可 按 条 件 享 受 最 高
100万元扶持。
深圳市
1、会计师事务所: ①对新取得执业许可的特
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分级分阶段给予最高2000
万元培育奖励。 ②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和资
产评估机构高质量发展。
对进入全国百强的我市会
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给予最高2000万元质
量提升奖励。 ③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和资
产评估机构做精做专,结合
自身特点开展特色业务,对
被财政部认定为“专精特”
典型示范的会计师事务所
和资产评估机构,给予最高
50万元的奖励。 ④本市会计师事务所总所、
资产评估机构总部在境外
设立分支机构,每设立一个
并稳定运行12个月以上且
境外业务收入达到500万
元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
奖励,每家会计师事务所总所、资产评估机构总部奖励
最高150万元。 ⑤国际化:对成功加入《国
际会计公报》公布的国际会
计网络(联盟)排行榜前20
名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
奖励。对在我市成功组建
国际会计网络(联盟)总部
并进入《国际会计公报》公
布的国际会计网络(联盟)
排行榜前20名的,分级分
阶段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⑥标准化建设:对主导或者
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会计
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
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
万元资助;对主导或者参与
国内标准制定的会计师事
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分别
给予最高50万元、25万元
资助。 2、资产评估机构:每年安排
最高1000万元,用于奖励
首次成功开展IPO审计、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服务(不含
新三板)的会计师事务所,
首次成功开展重大资产重
组评估、重大基础设施公募
REITs服务的资产评估法
人机构。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1、法律服务机构为行政机关、法定机构、企事业单位及
境外企业的重大商事谈判、
诉讼、仲裁、调解、合规、知识
产权保护等涉外法律服务事
项作出突出贡献,挽回或获
得重大权益,在国内外产生
较大影响,且被司法部等国
务院相关部门或全国性行业
协会向全国表彰推广的,可
以给予每个项目一次性 20
万元高端法律服务支持,每
个法律服务机构每年度最高
可以给予40万元支持。 2、律师事务所经营奖励:在前
海合作区设立两年以上的律师
事务所,上一年度经营所得
150万元以上且上一年度经营
所得较前一年度增长50万元
以上的,可以给予经营所得增
量部分的5%的支持金额,支
持金额总额每年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上一年度首次纳入
深圳市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
库的律师事务所,可以给予一
次性10万元的支持金额。 3、律师事务所团队贡献奖:
对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收
缴纳地均在前海合作区前湾、
桂湾、妈湾片区且符合下列情
形的律师事务所,可以给予团
队贡献支持:(1)上一年度经
营所得500万以上3亿以下的,可以给予经营团队10万
元以上600万元以下的贡献
支持(; 2)上一年度经营所得3
亿元以上的,可以给予经营团队600万元贡献支持。 4、税务师事务所:前海税务
师事务所近三年首次成为全国 20 强、50 强、100 强的,
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首次
被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评为4A及以上级别的,给予一次
性奖励30万元;首次进入深
圳市营业收入前30名的,给
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税务师事务所经营奖励:
设立满两年的税务师事务所,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且同比增长不少于10%的,按照营业收入增
量部分的5%予以增长奖励;
如上一年度同比增长小于
10% ,但 营 业 收 入 达 到
1500万元以上的,可按照营
业收入总额的1%予以经营
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不
超过200万元。
福田区
1、会计服务行业支持:对备
案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的会计事务所(不含分所)、
资产评估机构,给予 20 万
元的一次性支持;对上一年
度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业
务收入排名前30名的会计
师事务所(含分所),给予
20 万元支持,其中对首次
进入排名前30名的会计师
事务所(含分所),给予 30
万元支持。 2、会计服务行业质量提升
支持: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和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高 质 量 发展。对进入中国注册会计
师协会和中国资产评估协
会公布的全国百强综合性
排行榜的机构,给予一般不
超过 300 万元的一次性支持,用于表彰核心团队和提
升机构信息化水平。 3、律师事务所: ①根据中华全国律协上一
年度公布的律师事务所全
部执业人数(含总所以及各
分支机构),排名全国前 50
名且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
所 总 所 给 予 一 般 不 超 过
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②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上
一年度公布的发展排名前
30名且符合条件的律师事
务所(含分所),给予一般不
超过30万元一次性支持。 ③对获评“全国优秀律师事
务所”和“广东省优秀律师
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含
分所),给予一般不超过30
万元一次性支持。 ④法律服务机构在优化营
商环境、涉外法律服务、知
识产权保护、新兴产业领域
等法律服务成果被司法部
等省部级以上部门或全国
性行业协会向全国表彰推
广的,符合条件的给予一般
不超过 10 万元支持,每个
法律服务机构每年度给予
一般不超过50万元支持。 4、从业资格支持:对上一年
度新备案取得从事证券业
务资格(不含分所)、破产管
理机构、市级以上第三方合
规监控人(含分所)等资质
或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每项
给予一般不超过20万元支持。
罗湖区与其他(新)区高端服务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表
(接上表)
301
南山区/
坪山区
支持法律服务实体经济:鼓励坪山区法律服
务机构面向坪山区企业
提供普法、商事调解、人
民调解或“法治体检”等
公益法律服务。对上年
度开展普法宣传 20 次
以上,或帮助企业化解
矛盾纠纷、挽回损失或
者获得重大利益累计
500 万元以上,或开展“法治体检”20 家次以
上的法律服务机构,经
区司法局备案,给予 5
万元奖励。本条款年度
奖励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
龙华区/
龙岗区/
大鹏新区
律师事务所:新设立或
新迁入新区的国家级优
秀 律 师 事 务 所(含 分所)、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及其他律师
事务所(含分所),实际
经营满 1 年以上,分别
给予30万元、20万元、
10 万元一次性支持。
对落户新区并开展实际
经营的律师事务所(含
分所),获评国家级、省
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的,
补齐支持差额。
302
扶持措施
类别
二、
推
动
高
端
服
务
业
重
点
领
域
转
型
升
级
(九)
创
新
发
展
服
务
贸
易
罗湖区
1、做大服务贸易:对纳入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的服务贸易企业,可按条
件享受扶持,年度最高 50
万元。
2、发展数字贸易:鼓励辖
区机构积极申报建设国家
级、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
地。对上一年度首次认定
为国家级、省级数字服务
出口基地的,按照国家、省
级扶持的一定比例给予一
次性扶持,最高50万元。
深圳市
1、服务贸易:拓宽服务贸
易企业融资渠道,引导金
融机构创新适配金融产品
和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
本。
2、数字贸易:支持搭建数
字贸易交易促进平台,打
造数字贸易国际枢纽港。
对开展跨境数字贸易业务
的企业按照数字服务出口
规模给予奖励。加强互联
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
智能、区块链技术在服务
贸易领域的应用,鼓励离
岸金融、保税展示交易、供
应链管理、跨境电子商务
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创
新发展。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福田区
*依托福田区作为深圳市
中央商务区核心优势,充
分发挥高端服务业、高端
消费业、商贸会展业等战
略支持产业的良好发展势
头,提升国际化、高端化服
务能力,强化服务贸易,在
中高端消费、现代供应链、
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
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
积极打造服务粤港澳乃至
亚太的战略支撑产业集聚
地 ,建 设 国 家 级 服 务 中
心。(无 具 体 奖 励 细 则)
(《深圳市福田区加强产业
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
的实施意见》2023.6.6 发
布)
罗湖区与其他(新)区高端服务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表
备注:1、深橘色覆盖框格为罗湖区具备绝对优势的政策条款,浅黄色覆盖框格为罗湖区具备部分优势的政策条款。字体标2、除主参考政策外的其他政策条款内容以”“* 标识。
(接上表)
303
南山区
1、服务贸易:鼓励服务
贸易企业在商务部业务
系统统一平台中报送统
计数据,对上年度离岸
执 行 额 不 低 于(含)
1000 万美元的规上企
业,根据上年度离岸执
行额、增长率,按照上年
度离岸执行增加额的一
定比例分档给予支持,
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
万元。
2、支持服务贸易基地
发展:对获评国家、省级
服务贸易出口基地的单
位,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一次性资助。
坪山区
服务贸易:对纳入商务
部统计平台的服务贸易
企业,上年度进出口总
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
的,按进出口交易额(以
人民币计)的3‰,给予
最高50万元资助。
龙华区
/
龙岗区
/
大鹏新区
服务贸易:对上年度获
得深圳市市级服务贸易
支持的企业,给予深圳
市单个项目支持金额
50%(最高 50 万元)的
配套支持。
标红部分为同类政策中奖励力度最大,标蓝部分为较罗湖区新增的扶持政策。“/”表示暂未查到对应政策。
304
扶持措施
类别
主要
参照
政策
一
、
鼓
励
批
发
企
业
集
聚
发
展
(一)引
进重点
批发企
业
罗湖区
《罗湖区支持商贸业
高质量发展若干措
施 》(2023.6.9 发
布)
1、落户扶持:针对矿
产品、金属、建材、化
工产品、新材料、能
源、食品、电子产品、
家居家装等重点领
域, 鼓 励 引 进 世 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
等龙头企业。对新迁
入或新设立的重点批
发企业,可按条件享
受落户扶持,每年最
高不超过1亿元。
*2、产业空间租赁支持:
① 政府产业用房支
持。租金价格原则上
为 评 估 价 的 30-
70%。(《罗湖区创新
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
罗府办规〔2022〕2号)
②社会产业空间租
金支持。新迁入或新
设立的商贸流通业、
高端服务业企业,在
罗湖区新租赁合同期
三年以上的自用办公
用房,租赁合同期内
每年按照上一年度实
际租金的一定比例给
予不超过三年的租金
扶持,按合同年限支
付,年度最高500万
元。(《深圳市罗湖区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
施细则(招商引资)》
2022.7.11发布)
深圳市
《深圳市商务局〈关
于加快建设国际消
费中心城市的若干
措施〉实施细则》(深
商务规〔2022〕2号)
支持引进国际知名
批发业企业。对在
深落地项目投资额
达到 2 亿元的国际
知名批发业企业给
予奖励。对符合条
件的国际知名商贸
企业给予1000万元
奖励。
福田区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
商业发展若干措施》
(2023.6.6发布)
1、落户扶持:新落户
且符合福田区产业
发展规划导向的企
业(机构),依条件给
予落户支持、办公用
房、场地装修、人才
安 置 、落 户 直 通 车
等,合计一般不超过
1亿元支持。
2、产业空间租赁支
持:
①政府产业用房支
持。对符合条件的
企业(机构),可申请
租用福田区政府产
业用房,按规定给予
相应的租金优惠,最
低可按市场评估价
的30%予以租赁。
②社会产业空间租
金支持。符合条件
的批发、零售、餐饮
企业,租赁社会物业
作为自用办公用房
(不含附属和配套用
房)的,可按实际租
金投入的30%,给予
一般不超过 300 万
元的租金支持。支
持不超过三年。
南山区
《南山区促进商贸流
通业发展专项扶持
措 施》(深 南 府 规
〔2022〕3号)
*落户奖励:上年度
纳入南山区统计核
算的销售额不低于
70 亿元且上年度形
成南山区地方财力
不低于 700 万元的
批发业企业,可申请
认 定 为 总 部 企 业。
对新引进企业,依规
模和贡献等条件,给
予最高 1 亿元的一
次性落户奖励。(《南
山区促进总部企业
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深南府规〔2022〕3
号)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
代服务业合作区管
理局促进商贸物流
业高质量发展办法》
(深前海规〔2022〕8
号)、《深圳市前海管
理局 南山区人民政
府 宝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跨境电子
商务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措施(征求意见
稿)》(2023.10.20-
11.20公示)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305
龙华区
《深圳市龙华区促
进商贸服务业高质
量发展若干措施》
( 深 龙 华 府 规
〔2021〕4 号,有效
期 3 年)、《深圳市
龙华区促进消费互
联网产业高质量发
展若干措施》(深龙
华府办规〔2021〕8
号,有效期3年)
/
龙岗区
《深圳市龙岗区工
业和信息化产业发
展专项资金关于支
持商贸和服务业发
展实施细则》(深龙
工 信 规〔2022〕7
号)
/
大鹏新区
《深圳市大鹏新区
综合办公室印发关
于加快商贸服务业
发展的若干措施的
通 知》(深 鹏 办 规
〔2022〕3号)
*1、对新引进并在
大鹏新区纳统的限
额以上批发零售和
住宿餐饮业企业、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
业等“四上”企业,
给 予 10 万 元 奖
励。(《深圳市大鹏
新区重大产业项目
招商引资的若干措
施(试行)》深鹏办
规〔2022〕6号)
*2、商贸流通企业
上年度纳入统计核
算的营业收入不低
于10亿元,可申请
已落户总部企业认
定,,从认定当年起
连续三年分阶段给
予经营奖励,扶持
额度为该企业对地
方财政贡献相对于
上一年度增量部分
的 30%,每年最高
1000万元。(《深圳
市大鹏新区关于支
持总部企业和高成
长性企业发展的若
干措施》深鹏管规
〔2020〕1 号,有效
期五年)
光明区
《光明区促进商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
措 施》(深 光 府 规
〔2023〕14号)
*1、区外企业落户
楼宇奖励:对年销
售额达到 10 亿元
以上的批发企业,
给 予 100 万 元 奖
励。
*2、产业空间租赁
支持:租赁楼宇进
行经营的,给予其
三年租金支持。补
贴标准为 15 元/平
方米/月,资助面积
不 超 过 2 万 平 方
米,单家企业年度
最 高 资 助 360 万
元。(《光明区促进
楼宇经济发展暂行
办 法》深 光 府 规
〔2022〕6号)
3、落户奖励:对新
迁入光明区且当年
实现销售额 1 亿元
以上、增速 20%以
上 的 限 额 以 上 批
发、零售企业,按其
年度销售额的 5‰
给予最高200万元
奖励。
坪山区
《深圳市坪山区服
务业高质量发展资
金支持措施》(深坪
府 办 规〔2023〕3
号)
/
盐田区
《盐田区构建现代
产业体系促进经济
高质量发展扶持办
法 》( 深 盐 府 规
〔2022〕2号)
/
306
扶持措施
类别
一
、鼓励批发企业集聚发展
(二)鼓
励批发
企业做
大做强
(三)鼓
励内外
贸一体
化企业
集聚
罗湖区
经营奖励:对辖区重
点批发企业,按条件
给予扶持,最高不超
过300万元。
对利用自身资源引
导上下游企业在罗
湖形成集聚的外贸
型批发企业,按条件
给予发挥引导作用
的企业扶持。
深圳市
对批发数额同比每
增长 1 亿元的企业,
奖励 50 万元。本项
目每家企业每年奖
励上限1000万元。
促进内贸市场、外贸
转型升级基地与市
场采购贸易试点联
动发展。(无具体奖
励细则)
福田区
加快推动批发企业
平稳增长,鼓励企业
创新经营理念、扩大
经营,提升企业核心
竞争力,对符合条件
的企业全年累计给
予一般不超过 1000
万元支持。
/
南山区
/
/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1、经营奖励:以国内
批发零售为主营业
务( 占 比 不 低 于
50%)且年度营业收
入 不 少 于 10 亿 元
的,按其营业收入的
0.06%予以支持,每
家 企 业 每 年 最 高
500万元。
2、贡献扶持:符合下
列情形之一的,给予
机构每年最高 2000
万元贡献扶持:
① 年 度 利 润 总 额
1200 万 元 以 上 20
亿 元 以 下 的 ,给 予
12 万 元 以 上 2000
万元以下贡献扶持;
②年度利润总额 20
亿 元 以 上 的 ,给 予
2000 万 元 贡 献 扶
持。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07
龙华区
经营奖励:对纳统
批发企业,年销售
额首次达到 20 亿
元、10 亿元、2 亿
元,分别给予一次
性 200 万元、100
万 元 、20 万 元 奖
励。
/
龙岗区
经营奖励:对上年
度销售额达到 10
(含)-30亿元且同
比 增 长 15% 及 以
上的批发企业,按
照 销 售 增 长 额 的
0.3‰的比例给予
资金支持,不超过
100 万元;或上年
度销售额达到 30
亿元以上且同比正
增长的批发企业,
按照销售增长额的
0.6‰的比例给予
资金支持,不超过
200 万元;或上年
度销售额达到 100
亿元以上且同比正
增长的批发企业,
按照销售增长额的
0.8‰的比例给予
资金支持,不超过
600 万元;或上年
度销售额达到 150
亿元以上且同比正
增长的批发企业,
按照销售增长额的
1.2‰的比例给予
资金支持,不超过
700 万元;或上年
度销售额达到 200
亿元以上且同比正
增长的批发企业,
按照销售增长额的
1.4‰的比例给予
资金支持,不超过
800万元。
*确定专项资金的
支持领域并制定实
施细则,主要包括
外贸发展类、产业
空间类等。(无具体
奖励细则)
(《深圳市龙岗区工
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22.9.19发布)
大鹏新区
经营奖励:对纳统
批发企业,上一年
度营业额在 2 亿元
以上的,每同比增
加5000万元,给予
奖励10万元,单个
企业每年最高 50
万元。
/
光明区
经营奖励:对上年
度 年 销 售 额 10
(含)—50亿元、50
(含)—100 亿元、
100(含)—200 亿
元、200 亿元以上
的批发企业,销售
额同比增长分别达
到 25% 、20% 、
15% 、10% 以 上
的,按照本年度销
售额的 0.5‰给予
最高 1000 万元奖
励。
/
坪山区
经营奖励:
①对销售额 10 亿
元以上、100 亿元
以下,上年度增长
25%以上的批发企
业,按增长部分的
0.3‰ ,给 予 最 高
100万元奖励。
②对销售额100亿
元以上、500 亿元
以下,上年度增长
20%以上的批发企
业,按增长部分的
0.3‰ ,给 予 最 高
150万元奖励。
/
盐田区
对于上一年度销售
额为二十亿元以上
的批发企业,且增
速达到百分之二十
以上的企业,按照
其上一年度区级地
方财力贡献的百分
之三十给予最高不
超过二百万元的奖
励。
/
308
扶持措施
类别
二
、鼓励零售
、餐饮
、住宿企业集聚发展
(四)引
进重点
零 售 、
餐 饮 、
住宿企
业
罗湖区
1、落户奖励:针对零
售、汽车、电子产品、
家居家装等重点领
域, 鼓 励 引 进 世 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
等龙头企业,支持拓
展线下连锁门店,扩
大 网 络 销 售 规 模。
对新迁入或新设立
的重点零售、餐饮、
住宿企业,可按条件
享受落户扶持,每年
最高不超过1亿元。
*2、产业空间租赁支
持:新迁入或新设立
的商贸流通业、高端
服务业企业,在罗湖
区新租赁合同期三
年以上的自用办公
用房 ,租 赁 合 同 期
内每年按照上一年
度实际租金的一定
比例给予不超过三
年的租金扶持,按合
同年限支付,年度最
高 500 万 元。(《深
圳市罗湖区产业发
展专项资金实施细
则(招 商 引 资)》
2022.7.11 发布)
深圳市
支持引进国际知名
商贸企业。对在深
落地项目投资额达
到 2 亿元的国际知
名商贸企业(申报主
体在“国家统计局统
计联网直报平台”中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GB/T4754-
2017)属于“批发业
(F51) 、零 售 业
(F52) 、餐 饮 业
(H62)、商业综合体
管 理 服 务 业
(L7222)、市场管理
服务业(L7223)、供
应 链 管 理 服 务 业
(L7224)”等行业)
给予奖励。对符合
条件的国际知名商
贸企业给予1000万
元奖励。
福田区
1、落户奖励:新落户
且符合福田区产业
发展规划导向的企
业(机构),依条件给
予落户支持、办公用
房、场地装修、人才
安 置 、落 户 直 通 车
等,合计一般不超过
1亿元支持。
2、产业空间租赁支
持 :符 合 条 件 的 批
发、零售、餐饮企业,
租赁社会物业作为
自用办公用房(不含
附 属 和 配 套 用 房)
的,可按实际租金投
入的30%,给予一般
不超过 300 万元的
租金支持。支持不
超过三年。
南山区
产业空间租赁支持:
①对在南山区产业
园区内经营 3 家(含
3 家)以上的集体食
堂,每家食堂面积达
到 400 平米及以上
的,按照不超过实际
支付租金的 30%给
予租金补贴,每家集
体食堂每年补贴金
额最高30万元。
②对注册地和经营
地位于深圳前海湾
保 税 港 区 域 内 ,以
9610 和 1210 海关
模式开展跨境电商
进出口业务的企业,
按照企业上一年度
仓储租金的 15%给
予补贴,每家企业每
年可申报一次,资助
金额最高50万元。
③对上两年度新入
驻位于南山区的市
级电子商务示范园
区的电子商务企业,
按照企业上两年度
内实际支付一完整
年 度 园 区 租 金 的
20%给予一次性租
金补贴,根据企业类
型按上年度服务收
入或销售额分档给
予最高 50 万元的资
助,每家企业仅可申
报一次。
(《南山区产业用房
扶持措施》深南府规
〔2022〕3号)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1、在前海合作区桂
湾、前湾、妈湾片区
新开业的特定类别
商户,按以下标准予
以一次性支持:
(1)五星级、四星级酒
店类商户,分别支持
300万元、100万元;
(2)零售类商户,建
筑 面 积 不 少 于
30000㎡、20000㎡
的,分别支持200万
元、100万元;
(3)品 质 书 店 类 商
户,建筑面积不少于
2000 ㎡ 、1000 ㎡
的,分别支持100万
元、50万元;
(4)健身类商户,建筑
面积不少于3000㎡、
2000㎡的,分别支持
50万元、30万元;
(5)影院类商户,建筑
面积不少于5000㎡、
3000㎡的,分别支持
100万元、50万元。
*2、产业空间租赁支
持:国家电子商务示
范 企 业 及 其 持 股
50%以上的一级或
二级子公司,租赁办
公用房面积不少于
150 平方米的,属于
重点补贴对象。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起租的,每年按照实
际租金的 50%予以
补贴,可连续补贴 3
年,每年补贴金额最
高 不 超 过 500 万
元。在 2020 年 1 月
1日至12月31日期
间起租的,每年按照
实际租金的 40%予
以补贴,连续补贴 3
年,每年补贴金额最
高 不 超 过 400 万
元。(《深圳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促进企业回归办公
用房租金补贴办法》
深前海规〔2019〕8
号,有效期至 2023
年12月31日)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09
龙华区
*1、落户扶持:
①新引进的全国连
锁经营百强企业总
部 ,给 予 一 次 性
500万元的奖励。
②新引进的商务部
发布的“数字商务
企业名单”企业,给
予一次性200万元
的奖励。
*2、产业空间租赁
支持:新引进的商
务部发布的“数字
商务企业名单”企
业,在龙华区租用
产业用房的,按最
高 每 月 每 平 方 米
40 元,给予每年最
高 150 万 元 的 资
助,连续资助不超
过三年。
(《深圳市龙华区关
于招大商招优商招
好商的若干措施》
深 龙 华 府 规
〔2021〕9 号,有效
期3年)
龙岗区
/
大鹏新区
*落户奖励:对新引
进并在大鹏新区纳
统的限额以上零售
和 住 宿 餐 饮 业 企
业、规模以上服务
业企业等“四上”企
业,给予10万元奖
励。(《深圳市大鹏
新区重大产业项目
招商引资的若干措
施(试行)》深鹏办
规〔2022〕6号)
光明区
*1、区外企业落户
楼宇奖励:对年销
售额达到 1 亿元以
上的零售企业,给
予 100 万元奖励。
(《光明区促进楼宇
经 济 发 展 暂 行 办
法 》 深 光 府 规
〔2022〕6号)
2、品牌连锁企业完
善网点支持:对在
光明区实际经营、
拥有一个及以上有
效注册商标的品牌
连锁零售、餐饮企
业,新开设直营店
(含市外),按营业
面积分档给予单店
一次性开业资助。
对于营业面积 30
平 方 米 以 下 、30
(含)—100 平 方
米、100(含)—500
平 方 米 、 500
(含)—1000 平方
米、1000平方米以
上的直营店分别给
予 2 万元、5 万元、
15 万元、30 万元、
50 万元一次性开
业资助。
3、品牌酒店建设支
持:对按照五星级
旅 游 饭 店 标 准 建
设,且与国际品牌
酒店管理公司签订
5 年及以上合同的
区内前三家开业酒
店,分别给予3000
万元、2000 万元、
1000万元奖励。
坪山区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
的住宿、餐饮企业,
落户当年或第一个
会 计 年 度 营 业 额
5000万元以上的,
按 年 度 营 业 额 的
5‰,给予最高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盐田区
1、落户奖励:对从
事经区产业主管部
门认定的电商、零
售、餐饮等特色产
业的企业,在落户
盐田区后两个年度
内的任一年度区级
地方财力贡献达到
一百万元且不满五
百万元的,按企业
申报年度形成区级
地方财力贡献总额
的百分之三十,给
予 一 次 性 落 户 奖
励。
2、支持企业引入知
名品牌酒店或集团
管理模式。对正常
运营一年以上,两
个自然年度内任一
年度营业收入五千
万元以上的,按区
级地方财力贡献总
额的百分之三十,
给予一次性不超过
二百万元的奖励。
310
扶持措施
类别
二
、鼓励零售
、餐饮
、住宿企业集聚发展
(五)鼓
励 零
售 、餐
饮 、住
宿企业
做大做
强
(六)鼓
励发展
汽车展
销业务
罗湖区
对辖区重点零售、餐
饮、住宿企业,按条件
给予扶持,最高不超
过400万元。
1、落户奖励:对新迁
入或新设立的品牌
汽车销售企业,按条
件给予扶持,每年扶
持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2、经营扶持:对汽车
销售企业,按条件给
予扶持,最高不超过
300万元。
深圳市
增收奖励:对批发零
售企业零售额、住宿
餐饮企业营业额增
长给予奖励。对零
售企业零售额同比
每增长 1 亿元奖励
50 万元;对住宿企
业、餐饮企业营业额
(只含餐费收入和商
品销售额)同比每增
长 1000 万元奖励 5
万元。本项目每家
企业每年奖励上限
1000万元。
二手车经销奖励:对
符合奖励条件的企
业二手车经销额给
予奖励。对于符合
奖励条件的企业,按
其上一年度二手车
经销额的0.5%给予
奖励。
福田区
提升核心竞争力支
持:加快推动零售、
餐饮企业平稳增长,
鼓励企业创新经营
理念、扩大经营,提
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
全年累计给予一般
不超过1000万元支
持。
*消费补贴:按照个
人消费者购买单辆
小汽车(新车)的购
车 发 票 金 额(含 税
价)分 3 档 给 予 补
贴。第 1 档:金额在
10 万元(含)-20 万
元(不含),补贴 0.5
万元;
南山区
1、规模化园区集体
食堂:对规模化经营
的南山区产业园区
内的集体食堂“食品
安全监督量化”等级
升为 A 级或经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南山
监管局认定为南山
区熟食中心,每家集
体食堂分别给予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增 收 奖 励 :自
2024 年起,对上年
度快报销售额(营业
额)分别达到 15 亿
元、1 亿元、2000 万
元、2000 万元及以
上且达到一定增速、
年报增加值大于零
的批发、零售、住宿、
餐饮行业单位,按照
不超过年报增加值
增 量 的 6% 给 予 资
助,每家单位每年资
助上限根据企业所
属行业分类设定,最
高500万元。
*消费补贴:根据单
辆汽车的购车发票
金额(含税价)分为
五档发放购车补贴:
第一档:购车发票金
额在8(不含)-15万
元(含),按 5000 元
标准发放购车补贴;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1、以平台消费交易
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面向消费者的年度
交易额不少于 20 亿
元,或面向企业的交
易额不少于 60 亿元
的 ,按 交 易 额 的
0.05%予以支持,每
家 企 业 每 年 最 高
500万元。
2、贡献扶持:符合下
列情形之一的,给予
机构每年最高 2000
万元贡献扶持:
① 年 度 利 润 总 额
1200 万 元 以 上 20
亿 元 以 下 的 ,给 予
12 万 元 以 上 2000
万元以下贡献扶持;
②年度利润总额 20
亿 元 以 上 的 ,给 予
2000 万 元 贡 献 扶
持。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11
龙华区
营收奖励:对纳统
零售、住宿、餐饮企
业,年销售(营业)
额首次达到 10 亿
元、5 亿元、1 亿元
的,分别给予一次
性 200 万元、100
万 元 、20 万 元 奖
励。
1、活动扶持:对参
加“龙华购物节”活
动的汽车销售 4S
店,给予一次性 5
万元的奖励。
龙岗区
1、零售企业:上年
度 销 售 额 达 到 1
(含)-10亿元且同
比 增 长 10% 及 以
上,或上年度销售
额达到 10 亿元以
上且同比正增长的
零售企业,按照销
售增长额的 1‰的
比 例 给 予 资 金 支
持,不超过 100 万
元。
2、餐饮企业:上年
度营业额同比增长
10%及以上的统计
在库餐饮企业,按
照 营 业 增 长 额 的
3‰的比例给予资
金支持,不超过 50
万元。
*消费补贴:对通过
在龙岗区注册纳统
的限额以上汽车经
销 企 业 购 买 小 汽
车,且注册登记为
粤B车牌的个人消
费者,按照购买单
台小汽车新车购车
发票金额(含税价)
分档给予补贴:
大鹏新区
1、对 纳 统 零 售 企
业,上一年度零售
营业额在 5000 万
元以上的,每同比
增加1000万元,给
予奖励10万元,单
个 企 业 每 年 最 高
50万元。
2、对 纳 统 餐 饮 企
业,上一年度餐饮
营业额在 3000 万
元以上的,每同比
增加1000万元,给
予奖励10万元,单
个 企 业 每 年 最 高
50万元。
3、对纳统住宿业企
业,年营业额达到
1 亿元以上的,给
予 50 万元的一次
性奖励。
/
光明区
营收奖励:①对上
年 度 年 销 售 额 1
(含)—5 亿 元 、5
(含)—10亿元、10
亿元以上的零售企
业,销售额同比增
长分别达到 20%、
15% 、10% 以 上
的,按照本年度销
售额的 1‰给予最
高600万元奖励。
②对上年度年营业
额 1000(含)—
3000 万 元、3000
(含)—5000万元、
5000 万元以上的
住宿企业,营业额同
比 增 长 分 别 达 到
15%、10%、5%以
上的,按照本年度营
业额的 1%给予最
高200万元奖励。
③对上年度年营业
额 2000(含)—
5000 万 元、5000
万元(含)—1亿元、
1 亿元以上的餐饮
企业,营业额同比增
长分别达到 20%、
15%、10%以上的,
按照本年度营业额
的 1% 给 予 最 高
200万元奖励。
*消费补贴:
第 1 档:在 5 万元
(含)-10 万元(不
含),燃 油 车 补 贴
2000元、新能源汽
车补贴2500元;
坪山区
1、零售企业:
①对销售额 1 亿元
以上、5 亿元以下,
上 年 度 增 长 25%
以上的零售企业,
按 增 长 部 分 的
2‰,给予最高100
万元奖励。
②对销售额 5 亿元
以上,上年度增长
20%以上的零售企
业,按增长部分的
2‰,给予最高200
万元奖励。
2、住宿餐饮企业:
①对营业额 1000
万元以上、5000万
元以下,上年度增
长 25% 以 上 的 住
宿餐饮企业,按增
长部分的 5‰,给
予最高 20 万元奖
励。
②对营业额 5000
万元以上,上年度
增 长 20% 以 上 的
住宿餐饮企业,按
增长部分的 5‰,
给予最高 50 万元
奖励。
*消费补贴:活动期
间,符合申报条件
的个人购车者,根
据 购 车 发 票 金 额
(含税价)可申领不
同额度的补贴:
盐田区
对于上一年度营业
收入为二千万元以
上的住宿、餐饮、文
化、体 育、娱 乐 企
业,或销售额为一
亿元以上的零售企
业,且增速达到百
分之二十以上的,
按照其上一年度区
级地方财力贡献的
百分之三十给予最
高不超过二百万元
的奖励。
经核准在盐田综合
保税区内开展进口
汽车保税存储展示
等业务的企业,租用
盐田综合保税区内
产业载体开展上述
业务的,按房屋租金
市场指导价的百分
之四十,且最高不超
过三十元/平方米/月
的标准,给予不超过
三年的租金资助;
312
扶持措施
类别
二
、鼓励零售
、餐饮
、住宿企业集聚发展
(六)鼓
励发展
汽车展
销业务
罗湖区
3、商城扶持:对集聚
汽车销售的商城,按
条件给予扶持,最高
不超过300万元。
4、活动扶持:对组织
汽车新品深圳首发、
新品快闪活动的机
构或汽车销售企业,
按 照 实 际 投 入 的
50%给予扶持,最高
不超过50万元。
*5、消费补贴:①第
一档:10 万元(含)
以上至 20 万元(不
含)以 下 每 辆 补 贴
5000 元。第二档:
20 万元(含)以上至
30 万元(不含)以下
每 辆 补 贴 10000
元。第三档:30 万
元(含)以上至 50 万
元(不含)以下每辆
补贴 15000 元。第
四档:50 万元(含)
以 上 每 辆 补 贴
20000 元。汽车补
贴总额 5000 万元。
先 到 先 得 ,发 完 即
止。(《罗湖区 2023
年春夏购买新车补
贴 》2023.4.13 发
布)
②对提前报废或迁
出“国Ⅳ”及以下普
通小汽车,于年底前
在罗湖区注册纳统
的限额以上汽车经
销商完成新能源车
购置,并获得市级补
贴 的 ,配 套 给 予
2000 元 一 次 性 补
贴。(《关于促进消费
的若干措施》罗府办
函〔2023〕41号)
深圳市 福田区
第2档:金额在20万
元(含)-30万元(不
含),补贴 1 万元;第
3档:金额在30万元
(含)以上,补贴 1.5
万元。(《2023 年福
田区夏季汽车消费
补 贴 活 动 实 施 方
案》)
南山区
第二档:购车发票金
额在 15(不含)-25
万元(含),按燃油车
6000 元、新能源汽
车8000元标准发放
购车补贴;
第三档:购车发票金
额 在 25 万 元(不
含)-40 万元(含),
按燃油车 1 万元、新
能源汽车1.2万元标
准发放购车补贴;
第四档:购车发票金
额 在 40 万 元(不
含)-100万元(含),
按燃油车 2.1 万元、
新能源汽车2.2万元
标准发放购车补贴;
第五档:购车发票金
额 在 100 万 元(不
含)以上,按3.3万元
标 准 发 放 购 车 补
贴。(《关于开展第二
轮“爱车南山购”汽
车专项促消费活动
的 有 关 通 知 》
2023.6.14发布)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13
龙华区
*2、消费补贴:活动
期间,在龙华区纳
统的限额以上汽车
零售企业购买新能
源汽车或燃油汽车
的个人消费者,按
以下标准补贴:
①购买含税价 10
万元(含)至 20 万
元(不含)的,新能
源 汽 车 每 辆 补 贴
8000元、燃油汽车
每辆补贴 7000 元
数字人民币;②购
买含税价 20 万元
(含)至30万元(不
含)的,新能源汽车
每 辆 补 贴 1.3 万
元、燃油汽车每辆
补贴 1.2 万元数字
人民币;③购买含
税价 30 万元(含)
至 50 万元(不含)
的,新能源汽车每
辆补贴 1.8 万元、
燃油汽车每辆补贴
1.7 万元数字人民
币;④购买含税价
50 万元(含)以上
的,新能源汽车每
辆补贴 3 万元、燃
油 汽 车 每 辆 补 贴
2.5 万元数字人民
币。
龙岗区
第 1 档:金额在 10
万元(含)-20万元
(不含),补贴5000
元;
第 2 档:金额在 20
万元(含)-30万元
(不含),补贴 1 万
元;
第 3 档:金额在 30
万元(含)以上,补
贴1.5万元。
其中购买燃油汽车
补贴额度 1500 万
元,购买新能源汽
车补贴额度 3000
万元,购车补贴总
额不超过 4500 万
元,先到先得,用完
即止。
(《龙岗区 2023 年
进一步促进汽车消
费措施》2023.6.9
发布)
大鹏新区 光明区
第 2 档:在 10 万元
(含)-20 万元(不
含),燃 油 车 补 贴
7000元、新能源汽
车补贴8000元;
第 3 档:在 20 万元
(含)-30 万元(不
含),燃 油 车 补 贴
1.2万元、新能源汽
车补贴1.3万元;
第 4 档:在 30 万元
(含)-50 万元(不
含),燃 油 车 补 贴
1.7万元、新能源汽
车补贴1.8万元;
第 5 档:在 50 万元
(含)-100万元(不
含),燃 油 车 补 贴
2.5万元、新能源汽
车补贴2.6万元。
第 6 档:在 100 万
元(含)以上,燃油
车补贴 3.2 万元、
新 能 源 汽 车 补 贴
3.3万元。(《光明区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
于开展 2023 年光
明区“汽车欢乐购”
第二轮汽车消费补
贴 活 动 的 公 告》
2023.6.9发布)
坪山区
(一)购车发票金额
10 万元(不含)以
下 的 ,补 贴 5000
元/台。
(二)购车发票金额
10万元(含)以上20 万元(不含)以
下的,补贴 10000
元/台。
(三)购车发票金额
在 20 万元(含)以
上的,补贴 15000
元/台 。(《坪 山 区
2023 年新能源小
汽车促消费活动专
项补贴申报指南》
2023.4.25发布)
盐田区
对依托盐田综合保
税区内自有物业首
次 开 展 上 述 业 务
的,按业务相关设
备投资额的百分之
二十给予一次性资
助。对同一企业每
年资助不超过一百
万元。
314
扶持措施
类别
二
、鼓励零售
、餐饮
、住宿企业集聚发展
(七)支
持家居
家电行
业发展
(八)鼓
励发展
网络零
售和跨
境电商
业态
罗湖区
对新迁入或新设立
的品牌家居家电结
算中心、直营销售企
业 ,按 条 件 给 予 扶
持。
1、网络零售支持:对
电商零售企业,按条
件给予扶持。
2、跨境电商支持:对
获得市级主管部门
认定的跨境电商企
业 ,开 展 海 外 独 立
站、数字化应用、公
共海外仓建设等项
目的,按其获得上级
支持额度的 50%给
予扶持,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
深圳市
*鼓励发放消费券,
出台汽车、家电、智
能终端以旧换新政
策 ,开 展 新 能 源 汽
车、全屋智能、智能
终端等主题推广活
动。(无具体奖励细
则)(《深圳市人民政
府关于印发进一步
促进深圳工业经济
稳增长提质量若干
措 施 的 通 知》深 府
〔2022〕45号)
1、网络零售支持:加
速培育本地法人电
子商务平台。对纳
入我市社会消费品
零售总额统计的网
络零售额首次超过
200 亿 元 、100 亿
元、50 亿元的,分别
给 予 1000 万 元 、
800 万元、300 万元
的奖励。
福田区
/
*网络零售支持:对
获评国家级、省级、
市级电商示范企业
的 MCN 机构,分别
给予 50 万元、30 万
元、20 万元的一次
性支持。由区级升
格为市级、市级升格
为省级、省级升格为
国家级的,给予差额
部分支持。(《深圳市
福田区支持现代时
尚与数字创意产业
集群发展若干措施》
深福文规〔2023〕2
号)
南山区
/
1、电子商务应用:对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
易服务平台(不含金
融服务)企业,上年
度服务收入达到 1
亿元及以上,分档给
予最高 100 万元的
一次性奖励。
2、对通过自营平台
或第三方平台实现
网 络 零 售 额(营 业
额)的大型批发零售
类、餐饮类企业,按
照上年度增长数额
给予一定资助金额,
其中利用网络直播
形式实现的增长额
资助比例提高一倍,
每家企业每年最高
100万元。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
1、电商直播支持:企
业开展电商直播业
务且符合以下条件
的,一次性支持 100
万元:
①直播间数量不少
于10间;
②签约合作品牌数
量不少于30个;
③年度直播带货销
售额不少于5亿元。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15
龙华区
销 售 公 司 开 设 支
持:鼓励规模以上
工业企业分设商贸
服务业企业(包括
批发、零售、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软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对其产品进行
专业化销售或提供
软件研发等数字化
服务。对规模以上
工业企业新设立的
商贸服务业公司,
一次性给予 10 万
元奖励。
1、网络零售支持:
对已纳统的批发、
零售、住宿、餐饮业
企业,新入驻主流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
台运营网店或网络
旗舰店,对其入驻
平台缴纳的年费,
给予一次性资助 1
万元,单个企业资
助不超过 5 万元,
单个企业三年内只
得申报一次。
龙岗区
/
*跨境电商支持:支
持龙岗眼镜跨境电
商企业在龙岗跨境
电商监管平台申报
进出口额。龙岗跨
境电商监管场所申
报年度进出口额超
过一定金额的,对
其申报的进出口额
给予一定奖励,单
家企业每年奖励最
高 100 万元。(《深
圳市龙岗区工业和
信息化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关于支持眼
镜产业发展实施细
则》深 龙 工 信 规
〔2022〕11号)
大鹏新区
/
1、网络零售支持:
对上年度获得深圳
市市级电子商务支
持的企业,给予深
圳市单个项目支持
金额50%(最高50
万元)的配套支持。
2、支持纳入大鹏新
区统计数据库的限
额以上餐饮企业通
过 第 三 方 外 卖 平
台、小程序等方式
提供外卖服务,对
上年度企业单家线
上门店运营时间 6
个月及以上且月均
销量达到 1000 单
的,按照单家线上
直营店奖励 5000
元的标准,给予企
业每年最高 2 万元
的奖励。
光明区
销 售 公 司 开 设 支
持:对光明区内新
设立的销售公司,
首次纳入“四上”企
业统计数据库且当
年实现年度销售额
超过 1 亿元,按其
年度销售额的 5‰
给予最高200万元
奖励;对光明区内
制造企业设立的销
售 公 司 首 次 纳 入
“四上”企业统计数
据库且当年实现年
度销售额超过 1 亿
元,则按其年度销
售额的 6‰给予最
高200万元奖励。
*网络零售支持:对
在光明区纳统且通
过公共网络实现的
零 售 额 超 过 1 亿
元、5 亿 元、10 亿
元的批发、零售企
业,分别按其网络
零 售 额 的 1‰ 、
2‰、3‰给予最高
500 万 元 奖 励 。
(《光 明 区 促 进 直
播 经 济 发 展 的 若
干措施(征求意见
稿)》2023.2.14-
3.15公示)
坪山区
销 售 公 司 开 设 支
持:对坪山区制造
业企业上年度在区
内新设立的销售公
司,销售额超过 1
亿 元 的 部 分 按
0.5%,给予单个企
业最高200万元一
次性奖励。
跨境电商:对上年
度进出口总额达到
500 万美元以上的
跨境电商企业,按
进出口交易额(以
人民币计)的 3‰,
给予最高 50 万元
资助。
盐田区
/
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业绩增长奖励:对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
达到一亿以上且增
速达到百分之十及
以上的各类电子商
务经营主体,按照
其上一年度区级地
方财力贡献的百分
之三十给予最高不
超过二百万元的奖
励。
316
扶持措施
类别
二
、鼓励零售
、餐饮
、住宿企业集聚发展
三
、全面优化营商生态环境
(八)鼓
励发展
网络零
售和跨
境电商
业态
(九)支
持企业
入库纳
统
罗湖区
对在罗湖区首次纳
入国家统计局统计
网直报平台(非转专
业)的限额以上的商
贸业经营主体,符合
条件的,一次性给予
5万元奖励。对纳统
第二年符合条件的,
一次性给予 5 万元
奖励。
深圳市
2、跨境电商支持:降
低跨境电商企业仓
储成本。对在保税
区域(包括海关特殊
监管区域、特殊监管
场所)内开展跨境电
商进口业务企业的
仓储租金给予补贴,
具体政策由各区制
定和组织实施。鼓
励跨境电商企业通
过自建、收购并购或
租赁等方式建设海
外仓,引导跨境电商
企业通过海外仓扩
大进出口。(无具体
奖励细则)
*1、个转企支持:对
个体工商户直接转
型为限额以上批发
零售业企业并纳入
“四上”企业统计库
的,给予奖励。对符
合条件的企业每家
给予20万元奖励。
*2、充分挖掘规上企
业新增量。对首次
纳入“四上”企业库
并于入库次年实现
营业收入、零售额正
增长的服务业企业
及批发零售企业给
予奖励。对符合条
件的每家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深
圳市商务局关于〈深
圳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培育壮大市场
主体的实施意见〉实
施 细 则》深 商 务 规
〔2022〕10号)
福田区
/
南山区
3、电商企业奖励:对
上两年度新入驻位
于南山区的市级电
子商务示范园区的
电子商务企业,按照
企业上两年度内实
际支付一完整年度
园区租金的 20%给
予一次性租金补贴,
根据企业类型按上
年度服务收入或销
售额分档给予最高
50万元的资助。
4、跨境电商:对注册
地和经营地位于深圳
前海湾保税港区域
内,以9610和1210
海关模式开展跨境电
商进出口业务的企
业,按照企业上一年
度仓储租金的 15%
给予补贴,每家企业
每年可申报一次,资
助金额最高50万元。
对 首 次 纳 入 区“ 四
上”统计库的零售、
住 宿 、餐 饮 行 业 单
位,入库后稳定完成
次年全年报表且实
现销售额(营业额)
正增长的,给予 10
万元奖励。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2、跨境电商支持:
对被广东省商务厅
认定的省级公共海
外仓且在海关及深
圳市跨境电商线上
综合服务平台办理
海外仓备案登记的
主体,给予 30 万元
一次性奖励。
(《深圳市前海管理
局 南 山 区 人 民 政
府 宝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跨境电子
商务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措施(征求意见
稿)》2023.10.20-
11.20公示)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17
龙华区
2、跨境电商支持:
①物流费用资助:
对已纳统的跨境电
子商务企业使用快
递公司、物流公司
用于跨境递送商品
的,按物流费用的
30%给予资助,单
个企业每年资助总
额不超过30万元。
②仓库租赁资助:
对企业设立境外海
外贸易仓库所支付
的 租 赁 费 ,给 予
50%的资助,资助
期限不超过 36 个
月,单个企业每年
资 助 总 额 不 超 过
100万元。
对首次纳入国家统
计局统计联网直报
平台的限额以上批
发、零售、住宿、餐
饮业的经营主体,
一次性给予 10 万
元奖励。
龙岗区
新纳入限额以上商
业(不含住宿业)和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
业统计数据库的企
业,入库次年实现
销售额、零售额或
营 业 收 入 正 增 长
的,且企业之前未
享受过龙岗区规模
以上工业、限额以
上商业或者规模以
上服务业入库扶持
奖励。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的一次性
奖励。
大鹏新区
对上年度首次纳入
大鹏新区统计数据
库 的 限 额 以 上 批
发、零售、住宿、餐
饮企业,给予10万
元的一次性奖励。
光明区
对首次纳入光明区
“四上”企业统计数
据库且次年报表实
现销售额(营业额)
正增长的批发、零
售、住 宿、餐 饮 企
业,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奖励。
坪山区
/
盐田区
/
318
扶持措施
类别
三
、全面优化营商生态环境
(十)推
动发挥
商业品
牌集聚
效应
(十一)
支持举
办促消
费活动
罗湖区
引进奖励:支持罗湖
区商业综合体、街区
综合运营主体吸引
品牌企业。对于引
进国内外知名品牌
店、新业态店给予奖
励,符合条件的,每
个 奖 励 5 至 20 万
元,单个运营主体最
高不超过300万元。
主办方支持:对深圳
购物季、罗湖品牌购
物节等重要消费活
动的主办方,按活动
方案给予扶持,活动
方案由区政府审定
后执行。
深圳市
引进奖励:引进品牌
属于国际知名、国内
知名、区域特色连锁
品牌或高成长性网
红品牌、高成长性新
锐品牌在深圳开设
的首店、新业态店、
旗舰店对符合条件
的运营企业,每引进
1 个品牌奖励 20 万
元,可累计奖励。单
个企业每年奖励不
超过500万元。
1、全年四个季度促
消费活动扶持条件
和标准为对每个季
度主题促消费活动
的承办单位,给予最
高200万元支持。
2、对纳入“深圳购物
季”总体活动方案的
活动举办单位给予
支持,扶持条件和标
准如下:
(1)对深圳购物季总
体策划统筹、户外广
告宣传、广播电视媒
体 宣 传 、新 媒 体 宣
传 、开 幕 式 策 划 执
行、闭幕式策划执行
的承办单位给予支
持,每个项目最高支
持200万元;
福田区
1、对经区政府认可
的招商合作机构,按
条件给予招商合作
机构支持,一般不超
过50万元/年。为福
田区有效引进目标
企业(机构)的机构
或个人,按条件给予
引进支持,单个项目
一般不超过 100 万
元,年度一般不超过
500万元。
2、分档次给予引进
首店的购物中心等
经营主体一般不超
过 20 万 元/家 的 支
持,每年一般不超过
200万元支持。
1、商业促销费活动
支持:对经区政府同
意并指导开展的大
型商业促消费活动,
活动完成并经专项
审计,对活动执行或
承办单位,按实际发
生的费用给予全额
支持,支持金额单次
一般不超过 300 万
元;对纳入活动主、
分会场的单位,按活
动实际发生费用的
30%,给予单次一般
不超过 30 万元的支
持 ;对 活 动 参 与 单
位,按实际发生费用
的30%,给予单次一
般不超过 20 万元的
支持。
南山区
引入奖励:对南山区
商圈的商业物业运
营商上一年度引入
国际知名品牌中国
(内地)首店、华南首
店、深圳首店给予奖
励,每个零售品牌门
店奖励 50 万元,每
家运营商每年最高
奖励300万元。
夜间经济活动资助:
支持辖区商业企业
或商业综合体开展
特色夜间活动,对经
申报核准资助的活
动按不超过实际投
入额的 50%予以补
贴,单个主体每年资
助 金 额 最 高 50 万
元。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商户引入“香港本土
品牌”,每个品牌支
持 5000 元,最高 30
万元。
1、在前海合作区桂
湾、前湾、妈湾片区
举办由前海管理局
作为指导单位的各
类促消费商业活动,
活动完成并经第三
方专项审计的,活动
主办机构或其授权
的执行机构可按以
下标准予以支持:
① 举 办“ 前 海 购 物
节”等系列活动,按
活 动 实 际 支 出 的
30%申请活动经费
支持,每年最高 200
万元;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19
龙华区
引进奖励:对区内
城市商业综合体、
夜间经济示范点引
进使用面积100平
方米以上,经权威
机构认定并在有效
期内的国内外知名
品牌,在龙华开设
首店的,每引进一
家,且持续经营一
年以上,给予运营
主体一次性 5 万元
奖励,单个运营主
体奖励总额每年最
高 不 超 过 100 万
元。
参与主体奖励:对
参加“龙华购物节”
活动的购物中心、
商业综合体、汽车
销售4S店,给予一
次 性 5 万 元 的 奖
励。
龙岗区
/
参与主体奖励:对
参与“龙岗购物节”
全区促消费活动的
举 办 单 位 给 予 支
持。按企业在参与
“龙岗购物节”全区
促消费活动中实际
投 入 的 50% 给 予
一次性奖励,不超
过10万元。
大鹏新区
外商投资奖励:外
商投资企业新设或
增资,获得深圳市
资金奖励的,按照
上一年度市级奖励
金 额 的 40% 给 予
配套奖励,单个企
业年度配套奖励金
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促销活动:鼓励社
会组织组织或承办
购物节等购物促销
活动。对上年度开
展的促销活动,活
动完成并经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专项审
计后,按实际发生
活动费用(包括策
划费、搭建费、运输
费、物料费、设备租
赁费、宣传推介费
等活动相关费用)
的 30%,单次活动
给予最高 15 万元
的支持,每个申报
单位每年度最高支
持30万元。
光明区
/
1、参与主体奖励:
鼓励光明区商业综
合体、购物中心等
商贸企业参与深圳
购物季等市、区商
务主管部门发起的
促消费专项活动。
经 区 主 管 部 门 备
案、活动实际发生
费用超过 10 万元
的参与单位,按其
场租、设备、搭建、
宣传推广等实际发
生费用的 50%、给
予最高100万元奖
励。
坪山区
大型商业综合体每
引进 1 家国内外知
名品牌坪山首店,
给予运营机构 10
万元奖励;每引进
1 家国内外知名品
牌深圳首店,给予
运营机构 15 万元
奖励。单个商业综
合体运营机构年度
最 高 奖 励 100 万
元。
1.对参与市级促消
费活动的企业,按
市 级 资 助 金 额 的
50% 给 予 配 套 资
助,单个企业最高
资助50万元。
2.对参与区级促消
费活动的商业综合
体,集中运营面积
达 1.5 万平方米以
上的,经区工信部
门备案,按实际活
动 投 入 费 用 的
30%给予资助,单
个商业综合体运营
机构年度最高资助
15万元。
盐田区
/
/
320
扶持措施
类别
三
、全面优化营商生态环境
(十一)
支持举
办促消
费活动
(十二)
鼓励创
优评级
罗湖区
1、连锁获评奖励:对
经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
评定为“全国连锁百
强”“广东连锁50强”
的单位,分别给予50
万元、30万元奖励;
2、供应链获评奖励:对
入选“全国供应链创新
与应用示范企业”的企
业,给予30万元奖励;
3、对评定为“国家中
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
平台”的商贸业企业,
给予50万元奖励;
4、物流获评奖励:对经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
会评定为“AAAAA级
物流企业”“AAAA级
物流企业”“AAA级物
流企业”的单位,分别
给予 50 万元、30 万
元、10万元奖励。对
经市交通运输局认定
的市重点物流企业,
给予20万元奖励;
深圳市
(2)对承办“品牌经
济、夜间经济、汽车
消费、电商直播、文
化创意、体育旅游、
餐 饮 消 费 、会 展 消
费、时尚消费、婚恋
消费、亲子消费、绿
色消费、免税经济”
等各类主题活动的
单位给予支持,每个
项目最高支持 200
万元;
(3)对经备案后开展
促消费活动的超市、
百货、购物中心等企
业或单位,按照其实
际投入的 50%给予
最高200万元资助。
加快培育深圳本土
品牌:对入选“瞪羚
品牌”的深圳本土品
牌给予奖励。对入
选“瞪羚品牌”的品
牌所属企业一次性
给予200万元奖励,
每个品牌仅限奖励
一次。
福田区
2、消费环境提升活
动支持:经备案,对社
会组织、企业为提升
辖区整体消费环境而
举办的商业促消费活
动,活动完成并经专
项审计,按实际发生
费用的30%,对活动
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
给予单次一般不超过
100万元的支持。
3、项目支持:经区政
府同意,对为提升辖
区整体商业消费环境
而开展的平台建设、
宣传推广、重大赛事
等项目,项目完成并
经专项审计,按实际
发生费用的50%,给
予承办单位一般不超
过200万元的支持。
1、连锁获评奖励:对
首次获评“中国连锁
百强”、“广东省连锁
50 强”、“深圳连锁
经营 50 强”的零售、
餐饮企业,给予一般
不超过 80 万元的认
定支持;
2、餐厅获评奖励:对
上年度获评福田区
“安心餐厅”的五心
餐厅、四心餐厅,分
别给予10万元、5万
元的认证支持。
南山区
*1、物流获评奖励:
对获得“深圳市重点
物流企业”或“深圳
市 AAAAA 级 供 应
链管理服务企业”认
定的企业,在南山区
内租赁自用仓库的,
按不超过项目实际
支付租金的 15%给
予租金补贴。单个
企业每年可申报一
次,每年最高150万
元。(《南山区促进重
点服务业发展专项
扶持措施》)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②举办符合深圳市
商务局支持方向的
专项商业活动,按活
动实际支出的 30%
申请活动经费支持,
每年最高100万元。
2、前海管理局每年
可通过一定额度的
消费券、数字人民币
或以其他方式促进
消费、培育商业,优
先支持港资机构或
香港居民开设的零
售 业 、餐 饮 业 店 铺
等。(无具体奖励细
则)
AEO 认证奖励:①
企业通过AEO高级
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
一次性支持20万元。
企业获得RCEP“经
核准出口商”且在有
效期内的,额外支持
5万元。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21
龙华区
/
龙岗区
/
大鹏新区
商业示范社区获评
奖励:对社会资金
投资建设并获评国
家级商业示范社区
的,给予最高 100
万 元 的 一 次 性 奖
励。
光明区
2、对经区政府同意
并指导开展的大型
商业促消费活动,
活动完成并经专项
审计,对活动执行
或承办单位,按其
场租、设备、搭建、
宣传推广等实际发
生费用给予全额支
持,但支持金额单
次一般不超过 300
万元。
/
坪山区
AEO 认证奖励:对
上年度首次通过深
圳海关 AEO 高级
认证的企业,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
励。对上年度通过
深圳海关复审重获
AEO 高级认证的
企业,给予 5 万元
一次性奖励。
盐田区
1、物流获评奖励:
对按照《物流企业
分类与评估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 家 标 准 GB/
T19680—2005)
新获得中国物流与
采购联合会评估认
证 为 “AAAA”
“AAAAA”级 且 从
未获得资助的物流
企业,分别给予三
十万元、五十万元
奖励。已享受过认
证奖励的企业,认
证升级的按差额给
予奖励。
322
扶持措施
类别
三
、全面优化营商生态环境
(十二)
鼓励创
优评级
(十三)
鼓励外
贸型企
业创新
发展
罗湖区
5、AEO 认证奖励:
对首次通过
AEO(Autho -
rizedEconomicO -
perator)高级认证的
企业,给予30万元一
次性奖励;已获得高
级认证,复审后又再
次获得的,给予10万
元奖励;
6、电子商务获评奖
励:对经商务部门评
定为国家级、省级“电
子商务示范企业”的
企业,分别给予50万
元、30万元奖励。
本条适用于2023年
1月1日后获评的项
目,同时获得多个同
一类别项目的择其
一申请奖励。
1、出口保险支持:对上
一年度购买的出口信
用保险的外贸企业,按
实际发生保险费的
45%给予扶持,每年最
高不超过100万元。
2、仓库建设支持:对
于进入上一年度深圳
市进出口前 150 强
的罗湖企业,上年度
在深圳市内新购置或
自建仓库用房作为自
用仓库的,按仓库购
置 或 自 建 价 格 的
10%给予扶持,最高
不超过300万元;在
深圳市内租赁自用仓
库用房的,按其上一
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
50%给予租赁支持,
每年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
深圳市
* 出 口 保 险 支 持 :
2022 年出口额 800
万美元(含)以下企业
直接向中国出口信用
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
领取出口信用保险保
单。
(《深圳市2023年度
出口信用保险外贸中
小微企业统保政策简
介》2023年发布)。
福田区
3、本土品牌培育支
持 :经 入 选 深 圳 市
“品牌瞪羚计划”的
符合政策支持条件
的,按其获得市级资
金支持金额的50%,
给予每家企业一般
不超过 100 万元的
配套支持。
*4、AEO 认证奖励:
对上年度获得“海关
AEO 高级认证”的
供应链企业,可按条
件给予一般不超过
50 万元的一次性支
持。(《深圳市福田区
支持供应链产业发
展 若 干 措 施 》
2023.6.6发布)
/
南山区
2、AEO 认证奖励:
对 首 次 通 过 AEO
(AuthorizedEc -
onomicOperator)
高级认证的企业,给
予20万元/家一次性
奖励;已获得高级认
证,复审后又再次获
得的,给予 10 万元/
家一次性奖励。单
个企业只能申报一
次该项奖励。
1、出口保险支持:对
于购买国家指定从事
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
专业保险机构一年期
以内出口信用保险的
符合有关条件的企
业,按不超过企业实
际支付保费 50%的
比例给予资助(已获
市补助的,市、区补助
比例合计最高不超过
100%),每家企业每
年 最 高 300 万 元。
政府为符合条件的企
业统一投保出口信用
保险。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②对注册在宝安区
(含前海合作区宝安
片 区)首 次 获 批 海
关 AEO (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高级认证
且在有效期内的“四
上”企业,最高给予
50万元的奖励;对复
评通过AEO 高级认
证的“四上”企业,给
予 10 万元的奖励。
(《深圳市前海管理
局 南 山 区 人 民 政
府 宝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跨境电子
商务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措施(征求意见
稿)》2023.10.20-
11.20公示)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23
龙华区
/
*出口保险支持:对
获得市出口信用保
险 保 费 支 持 的 企
业,按市支持金额
的 80%给予支持,
市区合计不超过实
际保费,单个企业
年 度 累 计 不 超 过
200 万元。(《深圳
市龙华区支持金融
业发展促进产融结
合若干措施》深龙
华 府 规〔2021〕6
号,有效期3年)
龙岗区
/
/
大鹏新区
商业示范社区获评
奖励:对社会资金
投资建设并获评国
家级商业示范社区
的,给予最高 100
万 元 的 一 次 性 奖
励。
/
光明区
/
/
坪山区
AEO 认证奖励:对
上年度首次通过深
圳海关 AEO 高级
认证的企业,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
励。对上年度通过
深圳海关复审重获
AEO 高级认证的
企业,给予 5 万元
一次性奖励。
/
盐田区
2、AEO认证奖励:
对 2021 年 11 月 1
日之后获得深圳海
关认定为 AEO 高
级认证的企业,给
予三十万元一次性
奖励。
/
324
扶持措施
类别
三
、全面优化营商生态环境
* ( 十
四)展
会及活
动支持
罗湖区
*1、经区产业主管部
门报分管区领导同
意,对国家、省、市级
别的展会活动分别给
予一定资金支持,最
高不超过 50 万元。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
则(招 商 引 资)》
2022.7.11发布)
*2、鼓励企业、行业
协会、园区、科研单
位等机构承办或参
与重点展会等全国
或粤港澳大湾区有
较大影响的行业活
动。经区产业主管
部门事前备案,报分
管区领导审批同意,
按照活动实际投入,
给予项目承办或参
与方一定额度的经
费扶持。对于承办
活动的行业协会、园
区 、科 研 单 位 等 机
构,原则上按照活动
实际投入的一定比
例 给 予 扶 持 ,最 高
200 万元;对于承办
活动的企业,根据条
件按活动实际投入
的一定比例给予扶
持,最高100万元。
*3、组团参展支持:
鼓励企业随区政府
组团参加国内外大
型知名展销会、博览
会等经贸会展活动,
按照上级部门相关
要求给予企业活动
经费扶持。(《深圳市
罗湖区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实施细则(助
力 企 业 高 质 量 发
展)》罗府办〔2022〕
5号)
深圳市
*1、组团参展支持:
对组团参展的展位
费、装修费、配套经
贸活动费、承办费等
给予资助,每个项目
资助上限80万元。
*2、引入展会奖励:
①对新引进的世界
商展100强项目,给
予 500 万元的一次
性奖励;
②对新引进全国展
览100强项目,给予
300 万元的一次性
奖励;
③对新引进的国际
会议项目,给予 1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支持培育专业展
会:项目为新落地我
市的展会项目(即未
在深圳市举办过的
展会),要求在我市
专业展馆举办,且办
展面积超过 1 万㎡;
项目为展出内容限
制在一个或少数几
个相邻的行业、展出
者和参观者为专业
人士的、属“20+8”
产业布局的专业展
会。支持标准为按
展会项目实际发生
场租的 25%给予连
续三年的培育期资
助,每个展会每年资
助上限 50 万元,三
年 累 计 资 助 上 限
150万元。
(《深圳市商务局<关
于建设国际会展之
都的若干措施>实施
细则(修订)》深商务
规〔2023〕3号)
福田区
1、首展支持:对上年度在深
圳会展中心首次举办的展览
活动,按展览面积分档次,给
予展览机构一般不超过 50
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2、专业精品展览支持:对上
年度在福田区举办、单日展
览面积1 万平方米及以上且
获评“深圳市品牌展会”的特
色展览活动,按展览面积分
档次,给予展览机构一般不
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3、大型展会支持:对上年度
在福田区举办、单日展览面
积 2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展会
活动,对超出 2 万平方米的
部分,按10元/平方米的标准
给予展会机构支持。每家企
业每年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
4、国际认证支持:对上年度
举办且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
(UFI)认证的展览项目给予
展览主办方 20 万元的一次
性支持,对获得国际大会及
会议协会(ICCA)认证的会
议,给予展会主办方15万元
的一次性支持。
5、专业展会引进支持:对首次
在福田区举办的符合我市
“20+8”产业布局的专业展
会,按其获得市级资金支持金
额的50%,给予展会机构一般
不超过20万元的配套支持。
6、区政府组团经贸活动支
持:由区政府组团参加的重
点经贸活动,对承办单位和
参加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
包括展位费、搭建费、展品运
输费、设备租赁费、宣传推介
费、人员差旅费、承办专项经
费等,最高给予全额支持。
7、境内重点展览参展支持:
经区政府同意,对参加境内
重点展览的承办单位或福田
区企业,按实际发生活动费
用的 50%,给予一般不超过
20 万元费用支持,包括展
位、搭建、运输、设备租赁、宣
传、人员差旅等费用。
南山区
鼓励企业参
加经认定的
境内外重点
展 会 活 动 ,
给予参展企
业最高50%
的展位费补
贴 ;鼓 励 重
点出口企业
参加境外展
会 活 动 ,给
予参展企业
最高50%的
展 位 费 补
贴。每家企
业每年累计
获 得 最 高
100 万元的
展 位 费 补
贴 。 对 国
家、省、市、
区有关部门
统一组织的
重点展会或
活 动 ,可 按
相关规定予
以资助。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25
龙华区
对参加区展会
计 划 内 的 企
业,按照展位
费 的 50% 给
予资助,市区
资助合计不超
过实际发生的
展位费。线下
展会每家企业
单个展会区级
资 助 不 超 过
18 平 方 米 。
线上展会每家
企业单个展会
区级资助不超
过 3 万元。单
家企业每年获
取该展会类项
目资助累计不
超过50万元。
龙岗区
1.自行参展支持:
①对已获得深圳市参展
费用扶持的企业(不含
眼镜行业企业),如市级
扶持未超过实际发生展
位费(线下为展位、场
地、空间租赁费用;线上
展会为平台入驻、展示
服 务 费 用 ,下 同)的
50%,按 1:1 比例配套
扶持;如市级扶持超过
实 际 发 生 展 位 费 的
50%,按企业实际发生
展位费与市级扶持的差
额给予扶持。对已获得
深圳市参展费用扶持的
眼镜行业企业,按企业
实际发生展位费与市级
扶持的差额给予扶持
(不超扶持额上限)。单
个企业每个展会扶持额
不超过3万元,单个企业
每年申报项目不得超过
10个、扶持总额不超过
30万元。
②对未获得深圳市参展
费用扶持的企业(不含
眼镜行业企业),按企业
实际发生展位费 60%
给予扶持。对未获得深
圳市参展费用扶持的眼
镜行业企业的展位费给
予全额扶持(不超扶持
额上限)。单个企业每
个展会扶持额不超过 3
万元,单个企业每年申
报项目不得超过10个、
扶持总额不超过 30 万
元。
2、参加政府统一组织展
会:经区工业和信息化
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对参加展会产生的商
务、物流、宣传推介、展
位租用及布展装修等费
用,给予全额扶持。
大鹏新区
1、参展支持:对上
年度在全国性经贸
科技类展会、省级
以上专业展会以及
境外展会参展的企
业 给 予 展 位 费 支
持。每家企业每次
参展的展位费支持
额 度 上 限 为 5 万
元,每家企业全年
支 持 总 额 上 限 为
20万元。
2、办展支持:鼓励
企事业单位在新区
举办各类国际性展
会和会议(论坛),
对获得国家有关部
门批准并取得新区
管委会支持,经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专
项审计,给予承办
单位上年度举办展
会或会议(论坛)项
目相关实际支出费
用(不含宣传费用)
50%的支持,每年
最高不超过100万
元。
光明区
1、参展支持:对参
加由市、区政府部
门组织参展的境内
经贸会展活动,按
参展费用
的 50%,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对参
加由市、区政府部
门组织参展的境外
经贸会展活动,按
参展费用的 50%,
给予最高100万元
奖励。
2、活动支持:鼓励
批零住餐企业及行
业协会在辖区举办
各 类 专 业 交 流 活
动,对经区商务主
管部门事先备案的
经贸会展、行业峰
会 等 专 业 交 流 活
动,按单次活动实
际 发 生 费 用 的
50% ,给 予 最 高
200万元奖励。
坪山区
1.品牌展会支持:
①对在坪山区举办的
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
(UFI)认证的展会、国
际 大 会 及 会 议 协 会
(ICCA)认证的会议,
分别给予承办方15万
元、10 万元一次性奖
励。
②对获得国际展览业
协会(UFI)、国际大会
及会议协会(ICCA)认
证的坪山区会展企业,
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
励。
2、专业会议和赛事支
持:
①对国际性、全国性的
会议或赛事,经区工信
部门备案,按实际场地
租赁费用和境内外专
业 媒 体 广 告 费 用 的
50%,给予承办单位最
高150万元资助,其中
广告费用资助额不超
过30万元。
②对符合重要嘉宾出
席标准的会议或赛事,
经区工信部门备案,按
实际场地租赁费用和
境内外专业媒体广告
费用的 50%,给予承
办单位资助。重要嘉
宾出席 3 人以上的,给
予承办单位最高80万
元资助,其中广告费用
资助额不超过16万元;
重要嘉宾出席5人以上
的,给予承办单位最高
100万元资助,其中广
告费用资助额不超过
20万元;重要嘉宾出席
10人以的,给予承办单
位最高150万元资助,
其中广告费用资助额不
超过30万元。
盐田区
办展支持:鼓励
企业、协会、机
构等在盐田区
承办或主办对
“5+3+1”现代
产业体系有较
大推动作用重
点展会、论坛等
活动,经向区产
业主管部门提
前申请,并经区
政府认定给予
资助的,按不超
过承办方实际
支出总费用的
百分之二十给
予不超过一百
万元资助。
326
扶持措施
类别
三
、全面优化营商生态环境
四
、支持重点商圈建设
* ( 十
五)金
融财税
支持
(十六)
支持重
点改造
升级项
目
罗湖区
* 首 贷 贴 息 支 持 :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获得银行发放的首
笔贷款、统计在库且
属于规模以上的辖
区企业,按贷款规模
的一定比例给予融
资企业最高 10 万元
首贷补贴,补贴期限
不超过 1 年。(《深圳
市罗湖区支持金融
业高质量发展若干
措 施 》 罗 府 办
〔2022〕8号)
对符合引导性商业
业态升级需求的重
点改造项目,按照实
际投资金额的一定
比 例 ,最 高 给 予
1000万元扶持。
深圳市
*贷款贴息:按照企
业在用于电子商务
(房地产购置、建设
除外)经营的银行贷
款实际支付利息的
50%给予贷款贴息,
单个企业每年最高
贴息不超过 200 万
元,最长资助时间 5
年。(《〈深圳市关于推
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的若干措施〉实施细
则》深商务规〔2021〕
2号,有效期至2025
年10月25日)
商贸企业数字化改
造:对商贸企业消费
场景数字化和信息
化 投 入 给 予 资 助。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
按项目实际投入的
20%,最高给予300
万元资助。
福田区
贷款贴息支持:对批
发、零售、餐饮企业,
在深圳任一银行贷
款或获得深圳市民
营企业平稳发展基
金提供委托贷款的,
按其上年度1月1日
至 上 年 度 12 月 31
日 之 间 、最 长 连 续
12 个月实际支付的
利息,给予一般不超
过30%,一般不超过
150 万元的贴息支
持。
经营环境提升支持:
经 备 案 ,对 购 物 中
心、专业市场、汽车
城 市 展 厅 、商 业 企
业 ,为 提 升 经 营 环
境、打造商圈商业氛
围、业态转型升级所
开展的软、硬件升级
改造项目,项目完成
并经专项审计,可按
项目实际投资额的
20% ,给 予 一 般 不
超 过 1000 万 元 的
支持。
南山区
/
商贸企业更新改造:
对商贸企业开展硬
件设施改造、先进技
术 应 用 、标 准 化 建
设、重要商品追溯体
系建设、网络销售平
台建设等项目,按照
不超过其项目实际
投入额的 15%给予
资助。每家企业每
年可申报一次,资助
金额最高100万元。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税收优惠:对设在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
业合作区的符合条
件的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
得税。包括现代物
流业。(《财政部税务
总局关于延续深圳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
业合作区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 执 行 至 2025 年
12月31日)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27
龙华区
*对规模以上工业及符合数字经
济发展导向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上年度产值或营收实现正增长
且获得银行贷款或深圳市民营
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提供的委托
贷款的,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一 年 期 贷 款 市 场 报 价 利 率
(LPR)为上限,给予贷款利息
50%的支持,工业企业每年最
高不超过100万元,现代服务业
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深圳市龙华区支持金融业发
展促进产融结合若干措施》深龙
华府规〔2021〕6 号,有效期 3
年)
1、实体商业智能化升级:鼓励
商业特色街、商圈、商业综合体
主动适应消费互联网发展,着力
加强商圈数字化建设,支持智能
化改造升级,打造消费互联网示范
项目,对已纳统的营业面积在
5000平方米以上、数字化改造费
用100万元以上的运营主体给予
扶持,按其数字化建设费用的
20%给予资助,每个运营主体不
超过100万元。
2、智能化体验式新商业项目建设
支持:支持开展智能化、无人化、
数字化等形式的新商业业态和运
营模式创新,支持建设一批数字化
门店,实现购物全流程智能化。对
已纳统的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
米以上、数字化建设投入费用100
万元以上的智能化体验式新商业
业态项目运营主体给予扶持,按其
数字化建设费用的20%给予资
助,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3、企业上云上平台支持:对区
内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
饮企业经报备的基础设施上云、
平台系统上云、业务应用上云
的,切实提升企业研发设计、仓
储物流、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
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通
过上云成效评定的企业,按云平
台服务企业收取项目费用的
30%给予一次性资助,单个企
业获得补贴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10万元。
龙岗区
/
/
大鹏新区
对符合新区产业指
导目录中的鼓励发
展类的新区中小企
业,向银行贷款的,
给予上年度贷款利
息 10% 的 贴 息 支
持,单个企业每年
的 贴 息 上 限 为 30
万元。
/
光明区
对年销售额(营业额)
和增速达到区工信部
门根据年度目标任务
设定的条件的批零住
餐企业在辖区银行新
获得贷款,按不超过
银 行 贷 款 利 息 的
50%给予补贴(如通
过数字人民币预付模
式获得贷款的,贴息
比例提高至 60%),
年度最高补贴200万
元,单笔贷款最多连
续贴息3年。
/
坪山区
/
对 商 贸 企 业
利用大数据、
人工智能、区
块 链 等 新 技
术,开展消费
场 景 和 零 售
业务数字化、
信息化、智能
化升级的,按
市 级 资 助 金
额 的 30% ,
给予最高 50
万 元 配 套 资
助。
盐田区
对于符合产业导向
的辖区中小微企业
自 2021 年起从合
作银行机构获得的
单笔一百万元以上
的一至三年期信用
贷款,由合作银行
机构报送纳入备案
项目库,在贷款期
满并还款后,按企
业实际支付贷款利
息的百分之四十给
予资助。
/
328
扶持措施
类别
四
、支持重点商圈建设
(十七)
支持优
质品牌
开设重
点门店
罗湖区
对获得各地级市政
府颁发的“老字号”,
《米其林指南》三星、
二星、一星,《黑珍珠
餐厅指南》三钻、二
钻、一钻等具有显著
IP 流量贡献力的优
质品牌在重点商圈
开设门店给予一定
租金补贴和落地扶
持 ,扶 持 不 超 过 5
年。
深圳市
支持知名品牌设立
独立法人。对在深
设立独立法人机构
的知名消费品牌给
予奖励。对在深设
立独立法人机构的
知名品牌或其授权
单位给予 50 万元的
一次性奖励。
福田区
1、重点门店支持:对
国际顶级品牌、一线
消费品牌开设全品
类旗舰店、城市级特
色店等,分档次按门
店装修建设总体投
资额的50%,给予一
般不超过5000万元
的支持。
2、商业网点开设支
持:对经备案的连锁
品牌企业新开设连
锁门店、前置仓的,
单店给予一般不超
过 10 万元的支持,
每家企业每年给予
一般不超过 100 万
元的支持。
南山区
直营店支持:对在南
山区注册、拥有一个
及以上有效注册商
标的品牌连锁零售、
住宿和餐饮企业,新
开设直营店,按营业
面 积 30- 50000 平
米给予单店5-50万
元的一次性开业资
助。位于西丽、桃源
北部片区的资助标
准提高一倍。每家
企业每年可申报一
次 ,资 助 金 额 最 高
300万元。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1、新开业的非首店商
户及品牌,按以下标
准予以一次性支持:
①“国内外知名优质
品牌”商户,按具体类
别分别支持50万元、
30万元、20万元;
②商户引入“香港本
土品牌”,每个品牌
支持 5000 元,最高
30万元。
2、开业支持:在前海
合作区桂湾、前湾、
妈湾片区新开业且
建 筑 面 积 不 少 于
100㎡的商户,按60
元/㎡的标准予以一
次性开业支持,每家
商户最高50万元。
3、经营支持:在前海
合作区桂湾、前湾、妈
湾片区新开业且建筑
面积不少于100㎡的
商户,按以下标准予
以经营支持,连续支
持12个月,每家商户
最高100万元:
①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新开
业的,按 60 元/㎡/月
予以支持;
②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新开
业的,按 40 元/㎡/月
予以支持。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29
龙华区
/
龙岗区
/
大鹏新区
1、连锁餐厅支持:
对在深圳市已有 5
家以上连锁餐厅的
企业(企业品牌需
具备有效的注册商
标),在新区新开设
餐厅的,每新增一
间连锁餐厅(营业
面积在100平方米
以上),经会计师事
务 所 进 行 专 项 审
计,给予新增投资
额 30%,且不超过
10 万元的一次性
支持。
2、社区连锁门店支
持:在我市已有 5
家以上自营社区连
锁门店的连锁零售
企业,在新区新开
设 的 社 区 连 锁 门
店 ,营 业 面 积 在
100 平 方 米 以 上
300 平方米以下、
300 平方米以上,
开业后正常营业 1
年以上的,分别给
予5万元、8万元的
一次性支持。
光明区
支持知名品牌餐饮
企业在光明区开设
首家门店,按最高
50 元/平方米/月的
补贴标准(分支机
构则按 30 元/平方
米/月的标准)予以
两年运营支持,资
助 面 积 不 超 过
2000平方米。
坪山区
对新设立的《米其
林指南》《黑珍珠餐
厅指南》榜单内的
品 牌 餐 饮 坪 山 首
店,建筑面积 200
平方米以上的,给
予运营机构 50 万
元一次性奖励。
盐田区
支持知名“网红餐
厅”“老字号店”“米
其林餐厅”等餐饮
店及品牌民宿入驻
盐田区,按房屋租
金市场指导价的百
分之二十给予不超
过三年资助,经营
面积一百平方米以
上不满五百平方米
的年度资助不超过
二十万元,经营面
积五百平方米以上
不满一千平方米的
年度资助不超过五
十万元,经营面积
一千平方米以上的
年度资助不超过一
百万元。扶持对象
包括企业、企业分
支机构和个体户等
商事主体。
330
扶持措施
类别
四
、支持重点商圈建设
(十八)
鼓励重
点引进
品牌项
目
(十九)
支持商
圈统筹
运营管
理
罗湖区
对重点引进的在罗湖
区设立独立法人企业
的零售、餐饮、住宿、文
化等国内外知名品牌
首店或旗舰店、概念店
项目给予扶持。
1、全国首店:零售企业
符合条件的,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扶持 ;餐
饮、住宿、文化企业符
合条件的,给予30万元
一次性扶持。
2、深圳首店或旗舰店、
概念店:零售企业符合
条件的,给予20万元一
次性扶持;餐饮、住宿、
文化企业符合条件的,
给予10万元一次性扶
持。
3、首发首秀活动支持:
对纳入全区消费活动
计划,首店企业在罗湖
举办的首发首秀活动,
按其场租、设备、搭建、
宣传推广等实际发生
费用的50%,给予最高
100万元补助。
对受区政府委托负责
重点商圈品牌营销、综
合管理运营的企业予
以资金扶持,推动商圈
运营管理高质量发展。
1、活动支持:对企业举
办的商圈品牌营销、综
合管理运营活动给予
经费支持。
2、新建或改造支持:对
新建或改造特色商圈
(步行街)或夜间经济示
范街区的运营单位,按
实际投入的 25%给予
最高1000万元奖励。
深圳市
/
1、新建或改造支
持:对新建或改造
特 色 商 圈(步 行
街)或夜间经济示
范街区的运营单
位给予奖励。对
验收达标的项目
按照其新建或改
建 实 际 投 入 的
25% 给 予 最 高
1000 万元奖励 ;
各区按照 1∶1 比
例进行配套奖励。
福田区
经 备 案 ,对 亚 洲 首
店、中国(内地)首
店、华南首店、深圳
首店给予支持。
1、授权支持:分档次
给予首店品牌授权
代理商或品牌企业
一般不超过 500 万
元的一次性支持;
2、经营主体支持:分
档次给予引进首店
的购物中心等经营
主体一般不超过 20
万元/家的支持,每年
一般不超过 200 万
元支持。
1、新建或改造支持:
对新建或改造的特
色商圈(步行街)或
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按项目实际投资额
的 20%给予一般不
超过1000万元的支
持。如已获得深圳
市级资金支持的,按
市、区两级资金支持
合计不超过项目实
际投资额的 50%给
予一般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支持。
南山区
高端品牌首店引进:
支持国际知名品牌
企业、本土自主知名
品牌企业及授权代
理商在南山区开设
中国(内地)首店、华
南首店、深圳首店。
对上两年开设上述
首店并纳入南山区
零售业“四上”统计
库的零售企业,根据
首店类型分档给予
企业最高 100 万元
的一次性奖励。
1、对达到市资助标
准的南山区特色商
圈(步行街)及夜间
经济示范街区,按照
市财政奖励金额1:1
给予经营主体最高
1000万元奖励。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新开业的不同区域
品牌首店,按以下标
准予以一次性支持:
(1)“国际奢侈品牌”
开设亚洲首店、中国
首店、华南首店、深
圳首店的,分别支持
100 万元、80 万元、
50万元、30万元;
(2)“全球零售 250
强”开设亚洲首店、
中 国 首 店 、华 南 首
店、深圳首店的,分
别支持 80 万元、50
万元、30万元、20万
元;
(3)“CCFA 中国时
尚零售百强”开设亚
洲首店、中国首店、
华南首店、深圳首店
的,分别支持 50 万
元、30 万元、20 万
元、10万元。
新开业商业空间支
持:在前海合作区桂
湾、前湾、妈湾片区
新开业且建筑面积
不少于 100㎡的商
户,按 60 元/㎡的标
准予以一次性开业
支持,每家商户最高
50万元。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31
龙华区
*深圳首店或龙华首
店:新引进龙华区的
全国连锁经营百强企
业总部在龙华区开设
深圳市首家商业店铺
的,经审定,按最高每
月每平方米 40 元,给
予每年最高 60 万元
的资助,连续资助不
超过三年;开设龙华
区首家商业店铺的,
经审定,按最高每月
每平方米 30 元,给予
每年最高 45 万元的
资助,连续资助不超
过三年。(《深圳市龙
华区关于招大商招优
商 招 好 商 的 若 干 措
施 》深 龙 华 府 规
〔2021〕9 号,有效期
3年)
*新建或改造支持:鼓
励商业特色街、商圈、
商业综合体主动适应
消费互联网发展,着
力加强商圈数字化建
设,支持智能化改造
升级,打造消费互联
网示范项目,对已纳
统 的 营 业 面 积 在
5000平方米以上、数
字化改造费用100万
元以上的运营主体给
予扶持,按其数字化
建设费用的20%给予
资助,每个运营主体
不超过100万元(《深
圳市龙华区促进消费
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
展若干措施》)。
龙岗区
/
1、新建或改造支
持:经市商务部
门认定的特色商
圈(步行街)或夜
间 经 济 示 范 街
区。实施事后奖
励,对验收达标
的项目市里按照
其新建或改建实
际 投 入 的 25%
给 予 不 超 过
1000万元奖励,
我区按照 1:1 的
比例进行配套奖
励。
大鹏新区
/
1、建设支持:鼓励社
会资金投资建设特
色商业街,经新区主
管部门评审符合条
件的,给予最高2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在新区新开设
的营业面积在 1 万
平方米以上 3 万平
方米以下、3万平方
米以上的大型商业
综合体,开业后正
常营业1年以上的,
对运营企业分别给
予 50 万元、100 万
元的一次性支持。
光明区
1、连锁品牌首店落
户支持:支持国际知名
品牌企业、国内自主知
名品牌企业及其授权
代理商在光明区开设
中国(内地)首店、华南
首店、深圳首店、潮牌
(旗舰店、概念店、新业
态店等同)。
对上述首店、潮牌(旗
舰店、概念店、新业态
店)纳入光明区零售业
“四上”统计库的零售
企业,根据首店类型分
档给予企业最高2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引入奖励:对光明
区商业载体运营商或
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引
入国际知名品牌中国
(内地)首店、华南首
店、深圳首店、潮牌给
予奖励,每个零售品
牌门店分档最高奖励
50万元,每家运营商
或专业咨询服务机构
每年最高奖励 1000
万元。
*1、创优支持:首次
获 得 国 家 3A、4A、
5A 景区(点)评定的
企业,分别给予一次
性奖励50万元、300
万元、500万元。(《深
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
文化及旅游产业发展
的若干措施》深光府
规〔2021〕7 号,有效
期3年)
坪山区
1.对新设立的国
内外知名品牌坪
山首店,给予运
营机构 50 万元
一次性资助。
2.大型商业综合
体每引进 1 家国
内外知名品牌坪
山首店,给予运
营机构 10 万元
奖励 ;每引进 1
家国内外知名品
牌深圳首店,给
予 运 营 机 构 15
万元奖励。单个
商业综合体运营
机构年度最高奖
励100万元。
1、新开业商业空
间支持:对新开
设的集中运营面
积
2(含)-3 万平方
米、3(含)-5万平
方米、5 万平方
米以上的大型商
业综合体,开业
满一年后,分别
给 予 运 营 机 构
200 万 元 、400
万元、600 万元
一次性奖励。
盐田区
支持商圈、街区运
营单位引入知名消
费品牌深圳首店、
旗舰店,对年度引
入三家以上、合计
营业收入一亿元以
上的,按照品牌店
申报年度形成区级
地方财力贡献总额
的百分之三十,给
予运营单位每年不
超过二百万元的一
次性奖励。
新建或改造支持:
对新建或改造特色
商圈(步行街)和夜
间经济示范街区给
予奖励。对被评为
市级夜间经济示范
街区的项目,按市
级奖励金额给予等
额配套奖励。
332
扶持措施
类别
三
、全面优化营商生态环境
(十九)
支持商
圈统筹
运营管
理
(二十)
鼓励商
协会参
与自治
共治
罗湖区
3、创优支持:
①获评 5A 级景区、
国家级夜间经济示
范区或国家级夜间
文旅消费集聚区的,
给予企业?500 万元
一次性奖励;4A 级
景区的,给予300万
元一次性奖励;3A
级景区的,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②深圳市特色文化
街区的,给予 100 万
元一次性奖励。
区产业主管部门推
动建立重点商圈自
治 共 治 管 理 体 系。
对上一年度在促进
商圈在业态调整、内
容优化、服务创新等
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给 予 最 高 不 超 过
100 万元的运营经
费扶持。
深圳市
*2、创优支持:经认
定为特色文化小镇
和特色文化街区的,
给 予 一 次 性 最 高
300 万元奖励。(《深
圳市文化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资助办法》
深府规〔2020〕2号,
有效期5年)
*以推进政府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为目标,以方便企
业和群众办事为导
向,加快构建科学、
便捷、高效的工程建
设项目审批和管理
体系。(《深圳市人民
政府关于印发市建
设营商环境创新试
点城市实施方案的
通 知》深 府〔2022〕
13号)
福田区
*2、创优支持:对上
一年度景区初评或
提高 A 级标准,按照
项 目 实 际 投 入 的
30%,给予一般不超
过 200 万元的一次
性支持。(《深圳市福
田区支持都市旅游
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深福文规〔2023〕3
号)
*商协会发展支持:
按商协会数字化运
营管理、人才培养、
产 业 研 究 、标 准 研
制、社会组织等级评
估等发展情况,给予
一般不超过 40 万元
支持。(《深圳市福田
区支持商协会发展
若干措施》福府办规
〔2023〕6号)
南山区
*2、创优支持:对
获评为国家 5A、
4A、3A级旅游景
区的单位,分别给
予300万元、200
万元、100万元一
次性奖励。(《南山
区促进文化旅游
体育产业发展专
项扶持措施》深南
府 规 〔2022〕 3
号)
/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2022 年 1 月 1 日后新
登记注册在前海合作区
的贸易、现代物流、航运
服务、商业等领域的行业
协会等非营利法人,按以
下标准予以支持:
①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
且拥有100家以上会员
的,一次性支持20万元;
②经香港特区备案认可
且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香
港行业协会,在前海合作
区设立代表处、雇有至少
2名员工的,每年支持30
万元,最多支持3年。
备注:1、深橘色覆盖框格为罗湖区具备绝对优势的政策条款,浅黄色覆盖框格为罗湖区具备部分优势的政策条款。字体标红部分为同类政策2、除主参考政策外的其他政策条款内容以”“* 标识。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商贸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接上表)
333
龙华区
*商协会落户奖励:
新引进的优质商协
会、行业组织等优
质服务平台,经审
定,给予一次性 50
万元的奖励。(《深
圳市龙华区关于招
大商招优商招好商
的若干措施》深龙
华 府 规〔2021〕9
号,有效期3年)
龙岗区
*2、创优支持:获得
4A、5A 景 区 评 定
的企业,分别扶持
300 万元、1000 万
元(已享受过扶持
的,从3A景区升为
4A 景区补差扶持
200万元,从4A景
区升为 5A 景区补
差 扶 持 700 万
元)。(《深圳市龙岗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
育专项资金支持旅
游产业发展实施细
则》2022.10.17 发
布)
/
大鹏新区
3、新开设百货商场
支持:对在深圳市已
有 3 家以上百货商
场的企业,在新区新
开设百货商场的,营
业面积在1000平方
米以上3000平方米
以下、3000 平方米
以上6000平方米以
下、6000 平方米以
上 1 万平方米以下、
1 万平方米以上,开
业后正常经营 1 年
以上的,分别给予最
高 5 万元、10 万元、
20 万元、30 万元的
一次性支持。
*4、创优支持:新评
定 为 国 家 5A、4A、
3A景区的旅游景区:
分别一次性奖励500
万元、300万元、100
万元。(《深圳市大鹏
新区关于促进旅游产
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
光明区
2、新 建 或 改 造 支
持:①对经光明区
政府评选认定的新
建或改造特色商业
街区或夜间经济示
范街区实现开业运
营,按项目实际投
资总额的 50%,给
予最高 1000 万元
奖励。
②对获得深圳市政
策支持新建或改造
的特色商圈(步行
街)或夜间经济示
范街区,按其获得
市 级 资 金 支 持 金
额,给予 1:1 配套,
最高 1000 万元支
持。
/
坪山区
2、支持建设工业
园区商业配套 :
对 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后竣工验
收的占地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的
工业园区内 ,配
建商业设施且投
入运营的企业予
以资助。其中 ,
投资建设商业面
积 3000 平 方 米
以上且实现统一
运营的企业 ,按
装 修 费 用 的
20%,给予最高
400 万元一次性
资助 ;投资建设
公 共 食 堂 的 企
业 ,经区工信部
门备案 ,按固定
资 产 投 资 额 的
50%,给予最高
50万元一次性资
助。
/
盐田区
/
策中奖励力度最大,标蓝部分为较罗湖区新增的扶持政策。“/”表示暂未查到对应政策。
334
扶持措施
类别
主要
参照
政策
一
、建设直播电商总部经济集群
(一)打
造特色
直播电
商产业
基地
罗湖区
《深圳市罗湖区大力发展直播电商
经济若干措施》(罗工信〔2023〕15
号)
电商直播基地建设扶持:支持市场
主体打造特色直播电商产业基地,
建设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
景、物流配送、客户服务等“一站式”
直播基础设施,吸引直播电商产业
链相关企业入驻。对符合条件的直
播电商产业基地,由区商务局进行
认定挂牌,按条件给予扶持,最高
500万元。
深圳市
《深圳市推进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3-2025年)》(深商务电商字〔2023〕9号)、
《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
施》(深府办规〔2020〕9号,有效期5年)、《〈深圳
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
细则》(深商务规〔2021〕2号,有效期至2025年
10月25日)
1、电商直播基地建设奖励:促进电子商务在深圳
优势产业的应用,对协会或企业与国内外各大知
名网络平台合作并且专门为服装、消费电子、珠
宝等深圳优势产业、时尚产业建立电商直播基地
的,按其投资额的 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
2、国家、省级示范基地奖励:对获批(含增补)为
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一次性奖
励300万元;对获批(含增补)为广东省电子商务
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同
一主体,获批上述两项荣誉的,按就高原则给予
奖励。
3、示范园区资助:对各区符合标准的、市场化运
营的示范园区,按照园区投资额的20%给予园区
运营主体资助,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原则全市
每年最多资助 5 个。投资额包括改造、装修、设
备及软件购置费用等。
4、鼓励特色产业带、产业园区、办公楼宇、专业市
场运营方与知名电商平台、专业服务机构合作,
建设具有场景布景、内容制作、直播设备、选品展
示等多功能、“一站式”的直播电商基地。各区应
结合实际在场地、仓储、网络、生活配套设施等方
面提供便利化条件,特别是满足直播电商从业人
员对胶囊公寓、夜间餐饮等方面的需求。
福田区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现
代时尚与数字创意产
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数
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
干政策》(2023.6.6 发
布)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直播电商产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335
龙岗区
《深圳市龙岗区关于促进直播电商
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
见 稿)》(2023 年 5 月 6 日 起 至
2023年6月4日公开征询意见)
1、直播电商产业基地建设扶持:
对建筑面积超过 5000 平方米并
经龙岗区推动直播电商产业发展
工作专班认定为直播电商产业基
地的,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建设扶
持,并按照每超过 1 平方米给予
2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建
设扶持与奖励金额总计最高不超
过100万元;
2、直播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扶持:对
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并经
龙岗区推动直播电商产业发展工
作专班认定为直播电商产业园区
的,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建设扶
持,并按照每超过 1 平方米给予
2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建
设扶持与奖励金额总计最高不超
过300万元;
3、运营奖励:对上述园区(基地)的
运营单位获得抖音平台授权、认定
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
其他知名直播电商平台授权、认定
的园区(基地)运营单位给予 5 万
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多家平台授
权、认定的可重复奖励,奖励金额
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市级示范基地配套奖励:对近
两年内获得市相关主管部门认定
为“直播产业示范基地”“电子商务
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电商直播基地”
的园区(基地),按照市级主管部门
资助金额的30%给予一次性配套
奖励。
光明区
《光明区促进直播经济
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
意见稿)》(2023年3月
27 日至 3 月 29 日公开
征求意见)
电商直播基地建设扶
持:对集聚优质直播电
商平台、MCN 机构、创
新创业项目及相关服务
配套企业的直播电商孵
化载体,商务办公场所
面积 3000 平方米以上
或工业园区建筑面积
15000 平方米以上,并
配套设施完善,运营管
理权清晰,有专职人员
管理运营,能够为企业
提供技术、信息、资本、
供应链、市场对接等各
类创业服务且入驻企业
为直播电商产业链相关
企业,每年给予 100 万
元补助。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
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促
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
展 办 法 》(深 前 海 规
〔2022〕8号)、《深圳市前
海管理局 南山区人民政
府 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
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
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
意见稿)》(2023.10.20-
11.20公示)
对在前海经营一年以上,
获得淘宝直播、京东、拼
多多、抖音、快手等主流
直播平台授牌“直播基
地”,占地面积超过 1-2
万平方米、2-3 万平方
米、3 万平方米以上,直
播间数量超过 30 间、60
间、90间,基地合计年营
收达到 500 万元、1000
万元、1500 万元以上的
(不包含货物销售金额),
分别给予基地运营主体
一次性100万元、200万
元、300 万元资金奖励。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南
山区人民政府 宝安区人
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
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
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023.10.20- 11.20 公
示))
龙华区
《深圳市龙华
区 促 进 消 费 互
联 网 产 业 高 质
量 发 展 若 干 措
施》(深龙华府
办 规〔2021〕8
号,有效期3年)
1、市级示范基
地配套奖励:对
获得《深圳市关
于 推 动 电 子 商
务 加 快 发 展 的
若干措施》第六
条 深 化 和 丰 富
电 子 商 务 应 用
中“建立电商直
播基地”奖励的
协会或企业,按
1:1 比例给予配
套奖励。
2、对获得国家
级、市级电子商
务示范基地(园
区)认定的项目
分 别 一 次 性 给
予基地(园区)
运 营 主 体 300
万元、50万元的
奖励。
大鹏新区
《深圳市大鹏
新区关于促进特
色平台经济发展
的若干措施》(深
鹏 办 规〔2023〕7
号)
电商直播基地建
设扶持:对建筑面
积 不 低 于 500 平
方米,有合理的办
公空间且新设第
一年销售额月均
500 万 元 以 上 的
直播电商基地进
行认定。经新区
产业主管部门认
定,按照其年度实
际投资额的 50%
给予一次性补贴,
单个直播电商基
地可享受补贴金
额 不 超 过 50 万
元。投资额包括
装修、租金、运营、
技术、策划、推广
费用等(人员费用
不超过总费用的
50% ),该 奖 励 补
贴在第二个年度
拨付。
336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一
、建设直播电商总部经济集群
(二)支
持直播
电商企
业做大
做强
罗湖区
1、自播奖励:鼓励辖区企业采用自
播方式销售自有品牌产品,按条件
给予扶持,最高5000万元。
2、第三方合作直播奖励:鼓励辖区
企业与第三方合作开展直播等线上
销售业务,按条件给予扶持,最高
2000万元。
深圳市
1、到 2025 年,直播电商销售额超 3000 亿元以
上,带动深圳网络零售经济实现质的飞跃。(无具
体奖励细则)
2、支持产业基地、专业机构加大数字化实时布
景、AI+MR交互体验等新技术研发应用,积极探
索运用5G、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
工智能、高清影像、虚拟主播、元宇宙场景打造等
创新技术。推动直播电商平台借助大数据分析
等专业技术开展快速内容审核和精准流量投放
等工作。对企业开展直播电商相关技术研发应
用、业务模式创新等投入给予支持。(无具体奖励
细则)
3、对我市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通过其平台进行
网络销售的在深注册的集团内企业,纳入我市社
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网络零售额首次超过
200 亿元、100 亿元、50 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
1000 万元、800 万元、3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每上一个档位奖励一次。
4、通过自营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零售,首
次纳统并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
万元。网络零售额超过 10 亿元的企业,每增加
5000万元给予该企业50万元的资金奖励,单个
企业每年奖励上限300万元。
福田区
1、MCN 机 构 经 营 支
持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MCN机构与头部直播
平台上一年度实际分
成收益总计达2000万
元(含)以上的,经区政
府认可,根据上年度综
合效益,给予一般不超
过 200 万元的一次性
支持。
2、跨 境 电 商 平 台 支
持。经备案,对符合条
件的跨境电子商务平
台,项目建成并经专项
审计后,可按实际投入
的50%,给予一般不超
过100万元的支持。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直播电商产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337
龙岗区
1、自播奖励:对于区内企业通过
自播实现年直播带货实际结算商
品交易总额 GMV(扣除退货金
额,纳税在龙岗区)达5000万元、
1 亿元、3 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奖
励;获得上述奖励后,次年直播带
货结算,销售额增长30%以上的,
分别再给予 30 万元、50 万元、80
万元奖励。
2、第三方合作直播奖励:鼓励企业
参与建设服务龙岗品牌、商旅文化
等本土资源的“岗货”直播中心。
对区内企业委托经认定的“岗货”
直播中心开展直播带货,对其所支
付的佣金给予 50%的补助,每家
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MCN机构经营支持:对在龙岗
区注册且设立实际运营中心的
MCN 机构,签约主播不少于 10
人,服务企业或品牌不少于 5 个,
年直播带货实际结算商品交易总
额GMV(扣除退货金额)达3000
万元、1 亿元、3 亿元以上的,分别
给予3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奖励。
4、增收奖励:对在龙岗区注册经
营的年营业收入突破 2000 万元
且近3年平均增速在20%及以上
的直播电商及配套企业,按照其营
业收入的2%、最高不超过200万
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光明区
1、落户支持:对新设立
或迁入光明区的专业直
播运营商(包括直播电
商平台、MCN 机构、直
播电商经纪公司、直播
电商服务机构),按实缴
注册资本每满 3000 万
元给予30万元奖励,最
高奖励500万元。
2、自播及第三方合作奖
励:对在光明区纳统且
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
售额超过 1 亿元、5 亿
元、10 亿元的批发、零
售企业,分别按其网络
零售额的1‰、2‰、3‰
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
励。
3、贡献激励:对在光明
区纳统年营业收入超5
亿元、10 亿元、20 亿元
的专业直播运营商,分
别按照其对光明区综合
贡 献 的 50% 、60% 、
80%给予最高1000万
元奖励。
4、增收奖励:对上年度
首次纳入光明区“四上”
企业统计数据库,年营
业收入超 2000 万元且
同比增速在 15%以上
(含)的电商企业,按其
上年度营业收入的 1%
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1、企业开展电商直播业
务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一
次性支持100万元:
(1)直播间数量不少于
10间;
(2)签约合作品牌数量不
少于30个;
(3)年度直播带货销售额
不少于5亿元。
2、运营服务商奖励:对在
前海实际经营的运营服
务商,签约主播不少于
10 人,服务企业或品牌
不少于5个,年直播带货
销售额(扣除退货金额)
达1亿元以上,按照直播
带货销售额的0.2%予以
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
500万元。
龙华区
1、自播及第三
方合作奖励:对
已纳统的批发、
零售企业,从下
一年度开始,企
业 通 过 公 共 网
络 实 现 的 零 售
额 每 同 比 增 加
1000 万 元 ,给
予 10 万元的奖
励,单个企业每
年 奖 励 总 额 最
高不超过 50 万
元 。 对 已 纳 统
的住宿、餐饮企
业,从下一年度
开始,企业通过
公 共 网 络 实 现
的 客 房 收 入 和
餐 费 收 入 每 同
比增加 1000 万
元 ,给 予 10 万
元的奖励,单个
企 业 每 年 奖 励
总 额 最 高 不 超
过50万元。
2、贡献激励:对
纳 统 的 电 子 商
务 自 营 平 台 企
业,其通过公共
网 络 实 现 的 商
品 销 售 额 首 次
超过 100 亿元、
50 亿元、10 亿
元的,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20万元的
奖励。
大鹏新区
1、增收奖励:对年
度实物产品线上
销售额2亿元以上
(纳入限额以上商
贸业)且实现正增
长或者营业收入
超 过 2000 万 元
(纳入规模以上营
利性服务业)且实
现正增长的电子
商务平台企业,给
予 30 万元奖励,
线上销售额每增
加2亿元或营业收
入每增加 2000 万
元给予 30 万元的
增量奖励。
2、引进培育直播
电商平台企业:对
每签约一家在新
区实际从事经营
活动的年销售额
达到 1000 万元、
3000 万元、5000
万元的入驻企业
的直播电商平台
企业,分别给予1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奖励。单个
直播电商平台企
业年度可享受奖
励 金 额 不 超 过
500万元。
338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一
、建设直播电商总部经济集群
(二)支
持直播
电商企
业做大
做强
(三)支
持租用
直播办
公场地
罗湖区
资助补贴:
对在我区新纳统的企业,在罗湖区
新租赁合同期三年以上的自用办公
用房用于开展直播电商业务的,按
照上一年度实际租金的一定比例给
予扶持,年度最高100万元。
深圳市
5、加大《电子商务法》《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
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力度,监管部门对直播电商进行分级分类监
管,相互协调配合,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销
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宣传等行为的打击力
度,营造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鼓励机构在
直播电商重点领域开展物流、支付、供应链等
方面标准的研制及应用。推动建立直播电商
信用服务体系,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直
播信用服务标准建设,搭建直播电商信用信
息综合服务平台。鼓励直播电商平台接入信
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信用信息等方面
协作共享,推进直播电商领域多方协同治
理。优化直播电商领域税法普及的方式和力
度,灵活采取多种形式提供税费政策辅导,不
断推动直播电商企业和个人合规经营。(无具
体奖励细则)
1、各区应结合实际在场地、仓储等方面提供
便利化条件,满足直播电商从业人员需求。
2、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在本市无自
有办公用房,租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
设施和配套用房)的,每年按照企业在其自用
办公用房租赁合同金额的50%给予补助,单
个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 200 万元,最长
资助时间5年。已享受创新型产业用房政策
的,不重复享受。
福田区
直播空间建设支持:支持
MCN 机构投资建设网络
直播空间,建筑面积达到
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
经区政府认可,按项目实际
投资总额的 30%,给予一
般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
支持。其中 2000 平方米
(不含)以下一般不超过50
万元,3000平方米(不含)
以下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4000平方米(不含)以下一
般不超过 150 万元,5000
平方米(含)以上一般不超
过200万元。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直播电商产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339
龙岗区
5、采购支持:支持直播企业向区
内企业采购为开展直播业务所需
的技术、设备及服务,对实际采购
费用超过 20 万元的直播企业,按
实际购买费用 20%,给予最高不
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
企业仅限申请一次。
6、选品示范中心建设支持:对经
龙岗区推动直播电商产业发展工
作专班认定,能够整合设计、生产、
服务、管理、营销全流程,并形成特
色品牌产品的供应链(选品中心)
项目,给予一次性100 万元补助。
对区内企业在知名直播电商平台
建设品牌特色馆或新型产业带,给
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7、跨境电商直播支持:对区内企
业委托直播服务机构通过跨境直
播方式销售自有产品,且出口跨境
电子商务线上交易额达到10万美
元以上的,对其所支付的佣金给予
50%的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进驻补贴:对进驻上述园区(基地)
且租赁合同期为 3 年及以上的直
播电商企业,按照租赁合同实际面
积给予每平方米 20 元、每年最高
不超过 20 万元的办公房租补贴,
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租赁
合同最早起算时间可追溯至申请
之日前两年。
光明区
5、供应链选品中心项
目支持:鼓励电商企业
建立完备的集货体系,
对能够整合设计、生产、
服务、管理、营销全流
程,并形成特色品牌产
品的供应链选品中心项
目,按企业实际投资额
的20%给予补助,最高
不超过300万元。
6、跨境电商直播支持:
对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
通过跨境直播方式销售
产品,且跨境电子商务
交易额达到 10 万美元
以上的辖区企业,按其
直播服务费用 20%给
予补助,每年最高30万
元。
专业直播运营商经营场
地支持:鼓励专业直播
运营商在光明区打造直
播基地,对其经营场地
直播间按 2 万元/间的
标准予以打造支持,单
个直播基地最高给予
100万元奖励。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3、自播奖励:企业委
托第三方服务通过直
播方式销售自有品牌
产品的,纳入前海社会
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
的销售额超过 1 亿元
以上,对其产生的佣金
分别给予 30%补贴,
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
超过 50 万元;对采用
自播方式销售自有品
牌产品的,纳入前海社
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
计的销售额超过 1 亿
元、2 亿元、3 亿元、5
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
性 10 万 、20 万 、30
万、50万元奖励。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南山区人民政府 宝安
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
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
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
见稿)》2023.10.20-
11.20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直播电
商企业租用办公用房,
最高按 60 元/平方米/
月的标准给予不超过
500 万元/年的租金支
持 ,连 续 支 持 三 年。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南山区人民政府 宝安
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
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
稿 )》2023.10.20-
11.20公示))
龙华区
*3、跨境电商直播
支持:大力发展跨
境电子商务,培育
跨境电商配套服
务 ,推 进 仓 储 物
流、跨境支付、外
贸 服 务、金 融 服
务、供应链服务等
专业服务业发展,
完善跨境电商产
业链条。实施跨境
电商示范工程,打
造一批跨境电商示
范项目。(《龙华区
数字经济三年工作
实施方案(2021-
2023年)》)。
*资助补贴:新引
进的商务部发布
的“数字商务企业
名单”企业,在龙
华区租用产业用
房的,按最高每月
每平方米 40 元,
给 予 每 年 最 高
150万元的资助,
连续资助不超过
三年。(《深圳市龙
华区关于招大商
招优商招好商的
若 干 措 施 》,
2021.10.8施行,
有效期3年)
大鹏新区
3、自播及第三方合
作奖励:大力扶持
入驻直播平台的企
业和个体工商户。
对在新区实际从事
经营活动的采用直
播方式销售产品且
年销售额 500 万元
以上,并与在新区
实际从事经营活动
的直播电商平台企
业 签 约 的 入 驻 企
业,按照其销售额
的 1.5%给予奖励;
单个企业年度可享
受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对在新区实
际从事经营活动的
采用直播方式销售
产 品 且 年 销 售 额
300万元以上,并与
在新区实际从事经
营活动的直播电商
平台企业签约的个
体工商户,按照其
销售额的 1%给予
奖励;单个个体工
商户年度可享受金
额不超过50万元。
/
340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一
、建设直播电商总部经济集群
二
、构筑直播人才集聚高地
(四)鼓
励直播
电商企
业创优
评级
(五)强
化实操
型人才
孵化矩
阵
(六)激
励直播
领军人
才集聚
罗湖区
荣誉奖励:鼓励直播电商企业(包括
MCN机构、主播工作室、头部主播、
直播平台、直播电商服务商,直播电
商内容生产商、明星直播经纪机构
等)发展壮大,提高服务能力和运营
能力。对于获得国家、省、市级以上
政府部门颁发荣誉的直播电商企
业,按条件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
50万元。
人才培养奖励:鼓励拥有直播运营
经验的机构进行实操型人才的深度
孵化培养,打造拥有实际操作和结
果交付能力的人才矩阵。对符合条
件的机构给予扶持,单个直播间最
高 20 万元,单个机构最高 200 万
元。
引进人才奖励:
综合考虑企业经营情况和人才岗位
贡献,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获得“菁英
人才”推荐名额,被推荐人选享受最
高80万元的人才扶持,并可享受人
才住房安居、子女入学、健康管理、
父母居家养老等综合服务保障。“菁
英人才”扶持标准和条件具体参照
区人才政策相关文件执行,不受本
实施细则有关要求限制。
深圳市
/
依托直播平台和MCN机构,整合对接专业市场
和供应端资源,培养一批直播电商头部主播。依
托院校和专业培训机构,开发主播培训课程,培
养相关专业学生和新就业人员成为新人主播。
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培训机构、直播基地联合培
养直播专业服务、供应链管理和技术应用等复合
型人才。(无具体奖励细则)
推动 50 名以上具有影响力、带动性强的知名主
播在深圳发展,培育3000名以上直播带货达人
和10000名以上直播电商专业服务人才。(无具
体奖励细则)
福田区
荣誉奖励:对获评国家
级、省级、市级电商示
范企业的 MCN 机构,
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
支持。由区级升格为
市 级、市 级 升 格 为 省
级、省级升格为国家级
的 ,给 予 差 额 部 分 支
持。
/
1、头部主播引进支持:
全国(全网销售)排名
前 100 位的头部主播
在福田区成立企业或
工作室的,分档给予一
般不超过 50 万元一次
性入驻支持。入驻满
一年后,按照其租金、
装修费用及设备购置
费等实际支出的50%,
给予一般不超过 50 万
元一次性支持。
2、MCN机构签约主播
奖励:与全国(全网销
售)排名前100位的头
部主播签订独家经纪
合约的 MCN 机构,依
据主播上一年度的分
成收入,分档给予机构
一般不超过 50 万元一
次性引进支持,每年一
般不超过300万元。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直播电商产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341
龙岗区
排名奖励:对区内企业首次进入知
名直播电商平台年度销售排行榜
TOP20,给予 200 万元奖励。政
策实施期内,若企业始终处于上述
TOP20 排行榜单内,每年给予
100万元奖励。
人才培养奖励:将电商人才职业技
能培训纳入我区项目制培训项目
库。实施直播人才“孵化器”计划,
实行靶向补贴政策。①学费补贴:
学员培训结束后 3 个月内在我区
开展直播业务的企业就业并工作
3 个 月 以 上 的 ,发 放 学 费 补 贴
4000元;②培养补贴:同时给予孵
化基地一定补贴,按认定的培养人
才数量以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
/
光明区
1、认证奖励:对光明区
直播电商企业建立并
成功向知名直播电商
平台申请认证MCN机
构的,给予 20 万元奖
励;
2、荣誉奖励:对获评国
家、省、市电商示范企
业的光明区直播电商
企业,分别给予500万
元、300 万元、100 万
元奖励。
/
/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
/
1、人才奖励:对符合条
件的港澳直播人才,每
人每月最高补贴 5000
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
过3年。
2、录用奖励:对 2021
年 7 月 1 日后录用符合
规定的港澳直播人才用
人单位给予补贴,每录
用1名港澳直播人才补
贴 1 万元,最高奖励 20
万元。
龙华区
荣誉奖励:对获
得国家级电子商
务 示 范 企 业 认
定、国家级数字
商务示范企业的
给予 300 万元奖
励。
*引导高职院校、
研发机构、平台
企业积极与辖区
头部及高潜力企
业合作共建人才
培养基地。(无具
体奖励细则)
(《龙华区数字经
济三年工作实施
方 案 (2021-
2023年)》)。
*大力引进获奖
优 秀 企 业 和 人
才,打造专业化
队伍。(无具体奖
励细则)
(《龙华区数字经
济三年工作实施
方 案 (2021-
2023年)》)。
大鹏新区
/
/
/
342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二
、构筑直播人才集聚高地
三
、打造优质直播电商生态圈
(七)加
大直播
培训支
持力度
(八)推
动直播
电商与
线下商
业融合
发展
罗湖区
1、培训机构奖励:支持在我区注
册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直播电商
人才培训,对培养的学员取得互
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证书,且被
区内企业成功录用或在区内自主
创业三个月以上的,经区人力资
源主管部门认定,给予培训机构
1500 元/人的一次性扶持,单个
培训机构年度最高30万元。
2、人才培育活动支持:鼓励我区
重点企业承办全国性互联网营销
人才职业标准的制定和人才的培
育工作或活动,给予50万元一次
性扶持。
\"1、新零售奖励:鼓励商业物业业
主、运营方推动直播与实体商业
融合,利用直播销售、社交营销、
“云逛街”等数字化新零售模式拓
宽消费场景,对经过认定的数字
化新零售示范标杆项目,给予20
万元一次性扶持。
2、本土品牌升级:鼓励获得地方
(市级以上)老字号、非物质文化
遗产认定的企业通过直播拓展商
业发展渠道,对经过认定的传统
品牌新零售示范项目,给予20万
元一次性扶持。
深圳市
1、通过电子商务大讲堂等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大数
据核心理论、短视频拍摄与剪辑、主播人设打造、主
播话术、直播间搭建、直播选品、直播运营等直播基
础知识的培训。倡导直播电商相关机构、直播电商
基地等通过定期举办网红经济专题讲座和直播电商
知识沙龙等直播电商系列活动,不断提升网络销售
技能和电商直播水平。(无具体奖励细则)
2、推行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符合
条件的用人单位面向本单位职工自主开展互联网营
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
行业协会等其他有关单位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申报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面向全体劳动
者开展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无具体奖
励细则)
1、集合深圳优势产业企业,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
深圳商城,销售深圳制造、深圳品牌商品的协会或企
业。按照资金申报年度平台入驻费用和宣传推广费
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充分利用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契机和制度优势,
推动直播电商平台在深设立功能性总部或区域总
部,将跨境电商+国际化网络直播平台落地深圳,带
动国货国潮提升国际影响力。依托深圳产业优势,
培育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直播业务,打造具有影
响力的电子产品、服装鞋帽、生活用品等直播专区。
(无具体奖励细则)
3、积极发挥直播电商全天候带货特点,打造直播+产
业集群应用模式,鼓励实体企业与直播电商专业服
务机构开展合作,在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
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渠道导流等业务,开拓网
络销售渠道。鼓励探索多元化直播电商应用场景,
发展“流量经济+直播带货”模式,发挥主播关键意见
领袖(KOL)的作用,引导粉丝购物消费。积极引导
住宿、餐饮、旅游、汽车等行业以及专业批发市场、传
统商贸企业开展直播业务,发展“线上引流+实体消
费”新模式。(无具体奖励细则)
4、鼓励服装、珠宝、眼镜、手表、消费电子、箱包、化妆
品等品牌企业借助深圳建设全球重要影响力消费中
心城市的契机,凸显品牌特色,打造深圳直播品牌
IP。鼓励直播平台和专业服务机构,通过团队包装
策划,塑造主播人物形象,增加主播的粉丝和人气,
打造深圳直播人物IP,通过人气主播转型直播带货,
提升产品品牌知名度。(无具体奖励细则)
福田区
/
数 字 化 商 圈 提 升 支
持:经备案,对购物中
心、专业市场、汽车城
市展厅、商业企业,为
提升经营环境、打造
商圈商业氛围、业态
转 型 升 级 所 开 展 的
软、硬件升级所开展
的数字化改造项目,
项目完成并经专项审
计,可按项目实际投
资额的 20%,给予一
般不超过 1000 万元
的支持。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直播电商产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343
龙岗区
培训模式搭建:采用
培 训 机 构 、职 业 院
校、MCN 机构共建
模式,打造直播人才
培养孵化基地。(无
具体奖励细则)
本土品牌升级:鼓励
企业参与建设服务
龙岗品牌、商旅文化
等 本 土 资 源 的“ 岗
货”直播中心。对区
内企业委托经认定
的“岗货”直播中心
开展直播带货,对其
所支付的佣金给予
50%的补助,每家企
业每年最高不超过
50万元。
光明区
培训机构奖励:电子
商务培训(服务)机
构开展电子商务业
务技能培训,且每场
培 训 人 数 不 少 于
100人的,经区人力
资源管理部门认定,
按实际培训费用(含
师资邀请、场租、设
备租赁等)50% 给
予补助,每场次最高
补助 10 万元,每个
机构全年累计最高
100万元。
/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
/
龙华区
*获证奖励:鼓励区重点企业(机构)优秀
青年骨干积极参加权威机构或企业推出
的数字经济领域专业资格认证项目。对
获得数字经济领域高水平证书(见附件)
的,给予一次性 3 万元数字经济证书奖
励。(《深圳市龙华区重点企业(机构)优秀
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深龙华人规
〔2021〕3号,有效期5年)
1、对区内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
企业经报备的基础设施上云、平台系统上
云、业务应用上云的,切实提升企业研发
设计、仓储物流、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数
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通过上云成效
评定的企业,按云平台服务企业收取项目
费用的 30%给予一次性资助,单个企业
获得补贴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0万元。
2、商圈升级:鼓励商业特色街、商圈、商业
综合体主动适应消费互联网发展,着力加
强商圈数字化建设,支持智能化改造升
级,打造消费互联网示范项目,对已纳统
的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数字化
改造费用 100 万元以上的运营主体给予
扶持,按其数字化建设费用的 20%给予
资助,每个运营主体不超过100万元。
3、智能化体验式新商业项目建设:支持开
展智能化、无人化、数字化等形式的新商
业业态和运营模式创新,支持建设一批数
字化门店,实现购物全流程智能化。对已
纳统的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数
字化建设投入费用 100 万元以上的智能
化体验式新商业业态项目运营主体给予
扶持,按其数字化建设费用的 20%给予
资助,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4、传统零售营销模式升级:鼓励区内企业
开展网络零售。对已纳统的批发、零售、
住宿、餐饮业企业,新入驻主流第三方电
子商务平台运营网店或网络旗舰店,对其
入驻平台缴纳的年费,给予一次性资助1
万元,单个企业资助不超过 5 万元,单个
企业三年内只得申报一次。
大鹏新区
/
/
344
(接上表)
扶持措施
类别
三
、打造优质直播电商生态圈
(九)鼓
励开展
互联网
营销活
动
(十)提
供金融
优惠扶
持
罗湖区
支持我区协会和重点企业在区内
承接各类互联网营销相关的重大
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全国性的大
赛大会、互联网营销行业的各类
标准制定及其他相关活动,经主
管部门事前审核同意,按照活动
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贴,最
高200万元。
对符合资质认定的直播电商企业
发展壮大提供融资支持,统筹辖
区注册银行为直播电商企业开发
融资产品,助力解决融资难、融资
贵问题。对获得商业贷款的直播
电商企业,按其贷款金额1%给予
扶持,年度最高50万元。
深圳市
*1、对承办“品牌经济、夜间经济、汽车消费、电商
直播、文化创意、体育旅游、餐饮消费、会展消费、
时尚消费、婚恋消费、亲子消费、绿色消费、免税
经济”等各类主题活动的单位给予支持,每个项
目最高支持200万元。(《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加
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实施细
则》深商务规〔2022〕4号)
2、大力推进“展会+直播”,结合深圳国际会展之
都的建设,鼓励本市会展企业与直播电商平台、
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创新展会模式。结合深圳购
物季、时装周等活动开展“直播+特色农产品”、
“直播+夜经济”等多行业、多形式、多主题的电
商直播活动。通过直播平台和职业院校联合开
展直播大赛,提升直播带货技巧和影响力。(无具
体奖励细则)
1、鼓励金融机构针对直播业态创新金融服务产
品,吸引知名创投风投机构设立直播经济专项基
金。(无具体奖励细则)
2、符合条件的深圳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按照企
业在用于电子商务(房地产购置、建设除外)经营
的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 50%给予贷款贴
息,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贴息不超过200万元,最
长资助时间5年。
福田区
对在福田区开展有影响力
峰会、论坛、展会等数字经
济相关活动,经主管部门
备案同意,根据活动规模,
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的
50%,一般不超过 100 万
元的支持。
/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直播电商产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备注:1、深橘色覆盖框格为罗湖区具备绝对优势的政策条款,浅黄色覆盖框格为罗湖区具备部分优势的政策条款。字体标红部分为同类政2、除主参考政策外的其他政策条款内容以”“* 标识。
345
龙岗区
支持专业带货主播开展经备
案的“直播+文旅”“直播+商
贸”“直播+夜经济”“网红探
店”“美食直播”等各类直播商
业活动,主播全网粉丝量100
万-300 万(不含)、参与商家
不少于20家的按照每场活动
10 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主
播全网粉丝量300万-500万
(不含)、参与商家不少于 35
家的按照每场活动20万元的
标准给予奖励;主播全网粉丝
量500万及以上、参与商家不
少于 50 家的按照每场活动
3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对直播电商产业园区(基地)
运营单位、相关行业协会、相
关企业联合前述知名直播电
商平台共同举办并经备案的
大型行业活动按照实际支出
费用的 30%、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
/
光明区
鼓励行业组织、直播
电商平台、MCN机构
等组织策划直播电商
行业活动,活动实际
发生费用超过 40 万
元的,根据活动的实
际发生费用的50%给
予 最 高 100 万 元 奖
励。
/
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在前海合作区桂湾、前湾、
妈湾片区举办由前海管理
局作为指导单位的各类促
消费商业活动,活动完成并
经第三方专项审计的,活动
主办机构或其授权的执行
机构可按以下标准予以支
持:
①举办“前海购物节”等系
列活动,按活动实际支出的
30%申请活动经费支持,
每年最高200万元;
②举办符合深圳市商务局
支持方向的专项商业活动,
按活动实际支出的30%申
请活动经费支持,每年最高
100万元。
/
龙华区
/
/
大鹏新区
鼓励电子商务平
台扶持入驻的中小
企业和个体工商
户。对为入驻的中
小企业和个体工商
户减免宣传推广、
联合促销活动服务
费或提供流量支持
的电子商务平台企
业,按照实际减免
费用的20%给予
补贴。单个电子商
务平台企业年度可
享受补贴金额不超
过10万元。
/
政策中奖励力度最大,标蓝部分为较罗湖区新增的扶持政策。“/”表示暂未查到对应政策。
346
扶持措施
类别
主要
参照
政策
扶持
对象
一
、扶持企业发展
(一)企
业落户
罗湖区
《深圳市罗湖区支持建筑类
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罗府办〔2022〕8号)
从事建筑施工、装饰装修、设
计、监理、勘察、咨询、物业服
务等建筑类企业,及投资实
施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公
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单
位。
最高1亿元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总部企
业,可按条件享受落户扶持,
最高1亿元。(《深圳市罗湖区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招商引资)》2022.7.11 发
布)
深圳市
《深圳市建筑业稳
增 长 奖 励 措 施》
(深建规〔2022〕5
号)、《关于支持建
筑领域绿色低碳
发 展 若 干 措 施》
(深建规〔2022〕4
号)
本市行政区域内
建筑业企业
落户奖励:符合第
二项规定条件,并
在承诺期内实现
其承诺产值规模
(营业收入)和地
方财力的新引进
总部企业,分别在
其完成第二年、第
三年承诺时给予
落户奖励 500 万
元。重点引进的
特别重大企业,其
落户奖励可在与
市政府签订合作
协 议 时 另 行 约
定。(《深圳市鼓励
总部企业高质量
发 展 实 施 办 法》
(深府规〔2021〕5
号,有效期5年))
福田区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建筑行
业及物业服务产业发展若干
措施》(2023.6.6发布)
重点支持建筑业、建筑装饰
设计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建筑类)、物业及中
介与租赁服务行业等相关企
业,以及符合条件的建筑业、
建筑装饰设计及相关行业协
会等社会组织。
1、落户奖励:新落户且符合
福田区产业发展规划导向的
企业(机构),依条件给予落
户支持、办公用房、场地装
修、人才安置、落户直通车
等,合计一般不超过 1 亿元
支持。
2、认定支持:首次认定福田
区总部企业,可依条件给予
一般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
认定支持。
南山区
《南山区促进住房和建设行业
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深南府规〔2022〕3号)
资助范围:优质建筑业企业、
创新发展工程建设企业、突出
业绩建筑业企业、优质建筑工
程、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
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
范工程、建筑废弃物减排示范
工程、优秀物业管理项目。
*新引进企业,最高1亿元的一
次性落户奖励。
(《南山区促进招商引资专项
扶持措施》深南府规〔2022〕3
号)
罗湖区与深圳市及其他(新)区建筑业“招商引资”政策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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