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适用政策汇编(201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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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在自贸区崇左片区发展主要为边境贸易、跨境旅游和跨
境劳务合作服务的分支机构。支持自贸区崇左片区建设中国
—东盟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区,探索符合沿边地区发展的特色
金融服务。(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自治区地
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广西证监局)
(十三)增强自贸区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功能。
鼓励金融机构为自贸区内面向“一带一路”的铁路、公路、
港口、航道建设提供中长期贷款,鼓励自贸区项目主体积极
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融资。创新供应链贷款、设备租赁贷
款、循环贷款、知识产权(商标和专利)贷款等金融产品,
参与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以及 PPP 项目,推动自贸区临港
石化、新能源汽车、医药等产业快速发展。推动成立广西物
流金融综合服务口台,逐步实现与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
记公示系统。广西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多式
联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智慧港口平台、国际贸易“单一窗
口”的对接。支持自贸区内金融机构创新开展账单。仓单、
运单标准化融资业务和陆上贸易运单融资业务。(牵头单位: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配合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广西银保监局)
(十四)支持自贸区依托中国—东盟金融城发展现代金
融服务业。鼓励和支持银行通过新设机构、升格分支机构、
优化网点布局等方式入区发展。自贸区内银行分支机构新设
或升格不受年度机构规划限制。简化自贸区内银行分行级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