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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2.1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是采气大队应急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队站级突发事件的应急领导和决策工作,下达应急处置指令,职责如下:(1)负责贯彻执行采气二厂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精神。(2)接受采气二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领导,请示并传达落实指令。
(3)负责研究建立和完善采气大队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应急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4)负责与当地派出所、医院等部门签订应急互助协议;情况紧急时,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救援或配合政府开展应急工作。(5)负责采气大队应急处置物资、人员、值班和通讯、后勤、车辆等应急保障资源的组织、调配和准备工作。(6)负责建立和更新重叠区域台账、联系方式及周边居民排查信息、联系方式等,并在重叠区设置联系告知牌。(6)突发事件或险情处理后,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与上报。
3.2.2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对采气大队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批准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响应和应急恢复等工作全面负责。(2)领导采气大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理工作,担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最高指挥。
(3)负责或授权发布应急预案启动、解除、升降级命令和指挥应急处理;接受采气二厂应急抢险办公室的应急启动、解除、升降级命令。
(4)主持应急处理会议,批准应急决策。(5)负责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并担任现场指挥;情况特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