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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224 号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
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2023 年 5 月 18 日,你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3〕35 号),认定你公司 2017 年至
2020 年累计虚增收入 15.81 亿元,累计虚增成本 11.78 亿元,
虚增利润总额 5.21 亿元,你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请你公司尽快核实《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事项对
你公司前期已披露财务报告的影响,如涉及对前期财务报告进行
追溯调整,请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第五条的要求,核查相关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