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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政策篇
1. 关于进一步促进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
作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稳外贸稳外资促
消费工作的若干意见》(善政发〔2022〕23 号)文件精神,
现就 2022-2024 年度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相关奖励和补助资
金的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鼓励招大引强
(一)奖励招大引强引荐人
1.奖补条款:对当年度成功促成总投资超 50 亿元产业
项目、国际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总投资超 1 亿美元产
业项目、世界 500 强企业投资项目、总投资超 100 亿元产
业项目且在嘉善注册并实际运作的境内外专业招商咨询机
构或中介人(不含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下同),经省、市
相关部门认定后,分别奖励 2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
30 万元、80 万元。
2.奖补对象:境内外专业招商咨询机构或中介人(不含
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引荐人与项目的关系及项目实际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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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 1);
(2)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有);
(3)引荐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4)引荐人项目引荐过程证明材料;
(5)项目相关认定文件资料;
(6)承诺书(附件 3)。
(二)奖励产值超百亿企业引荐
1.奖补条款:对引进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年度产值超
50 亿元、100 亿元项目的境内外专业招商咨询机构或中介
人,按照升档补差原则,经县级相关部门认定后,分别一次
性奖励 50 万元、100 万元。
2 奖补对象:境内外专业招商咨询机构或中介人(不含
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引荐人与项目的关系及产值认定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 1);
(2)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有);
(3)引荐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4)引荐人项目引荐过程证明材料;
(5)产值超百亿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附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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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鼓励中介和市场化招商
1.奖补条款:境内外专业招商咨询机构或中介人,成功
促成符合嘉善县产业发展方向项目注册,且合同外资达到
1000 万美元,按当年度实到外资的 5‰给予奖励,单个项
目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2.奖补对象:境内外专业招商咨询机构或中介人(不含
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引荐人与项目的关系及实到资金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 1);
(2)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有);
(3)到资证明材料;
(4)引荐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5)引荐人项目引荐过程证明材料;
(6)承诺书(附件 3)。
三、扩大出口规模
(一)新出口企业奖励
1.奖补条款:对新增出口业务的生产型企业,当年度自
营出口额达到 100 万美元的,按出口额的 1%给予奖励,最高
不超过 20 万元。
2.奖补对象:县内新增出口业务的生产型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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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5.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2)承诺书(附件 3)。
6.奖补依据:海关公布的出口数据
(二)出口规模奖励
1.奖补条款:对企业出口额首次达 5 亿元、10 亿元、50
亿元、100 亿元的,按照升档补差原则,分别奖励 30 万元、
60 万元、300 万元、600 万元。
2.政策解读:以 2022 年为起算点,当年度的首次达到
以上出口规模即可享受政策。
3.奖补对象:县内出口企业
4.是否免报即得:是
5.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2)承诺书(附件 3)。
7.奖补依据:海关公布的出口数据
(三)出口增量奖励
1.奖补条款:对上年度有出口实绩、当年度出口额在
5000 万美元或以上且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企业,按当年
度增量部分的 5‰进行奖励,其当年度出口额达到 5000 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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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时最高奖励 100 万元,其当年度出口额达到 1.5 亿美元时
最高奖励 300 万元,其当年度出口额达到 3 亿美元时最高奖
励 500 万元。
2.奖补对象:县内出口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是
4.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5.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2)承诺书(附件 3)。
6.奖补依据:海关公布的出口数据
四、出口信保补助
(一)自行投保补助
1.补助条款:对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补助当年度
实际保费的 8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2.补助对象:县内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的出口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保费的实际支付金额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保险合同;
(3)保费发票及付款凭证;
(4)承诺书(附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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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联保补助
1.补助条款:对上年度出口额小于 500 万美元,且参加
政府联保的企业,其保费给予全额补助。
2.补助对象:县内政府联保参保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保费的实际支付金额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保费的实际金额票据(由投保公司提供);
(2)投保企业的承诺书(附件 3)。
(三)海外资信费补助
1.补助条款:对企业调查海外客户的资信费给予补助,
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1 万元。
2.补助对象:购买海外资信费的县内出口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是
4.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5.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2)承诺书(附件 3)。
6.奖补依据:出口信保承保单位提供的资信费名单及金
额
五、培育壮大出口品牌
(一)境外注册商标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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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奖补条款:对当年度在境外注册商标的企业,按实际
注册费给予全额补助。
2.奖补对象:在境外注册商标的县内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境外注册商标实际发生的费用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商标注册合同及证书;
(3)发票及付款凭证;
(4)承诺书(附件 3)。
(二)出口名牌奖励
1.奖励条款:对当年度获得市级、省级出口名牌的,单
个名牌分别奖励 10 万元、20 万元。
2.奖励对象:获省、市出口名牌的县内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是
4.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5.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2)承诺书(附件 3)。
6.奖励依据:省市公布的相关文件
六、鼓励企业开拓市场
(一)境外参展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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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奖补条款:鼓励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按实际摊位费用
予以补助。其中,参加县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线下展会,
单次最多补助 2 个摊位,单个摊位最高不超过 4 万元;参加
其他线下展会,单个展会最高不超过 2.5 万元;委托他人代
参展的,按以上标准给予补助;参加由县商务主管部门组织
的重点线上展会,单个展会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参加境外
长期展销的企业,补助展销费用的 50%,单个展销最高不超
过 10 万元。对当年度单个企业参加以上各类展会、展销每
年补助限额 50 万元(其中线上展会每年补助限额 5 万元)。
2.奖补对象:赴境外(含通过“线上”、“代参展”形
式)参展的县内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参展实际发生的费用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境外参展备案表;
(3)与组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含摊位数量和面积);
(4)组展方出具的收费通知或付款通知书(应列明展
位费和其他参展费用等信息);
(5)参展摊位发票及付款凭证;
(6)参展人员的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入境日期页(电
子签证需提供出入境管理局记录证明或来回机票证明,代参
展、线上展会不需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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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展会期间的工作照片;
(8)承诺书(附件 3)。
(二)境内参展补助
1.奖补条款:鼓励企业参加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重
点境内线下展会,按实际摊位费用予以补助,单个展会最高
不超过 2 万元。对当年度单个企业参加以上各类展会、展销
每年限额 50 万元(其中线上展会每年补助限额 5 万元)。
2.奖补对象:在境内参展的县内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参展实际发生的费用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企业境内参展备案表;
(3)与组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含摊位数量和面积);
(4)参展摊位发票及付款凭证;
(5)承诺书(附件 3)。
(三)公共布展补助
1.奖补条款:由县商务主管部门组织、认定的抱团参展
活动,其统一布展公共费用给予具体承接单位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的补助。
2.奖补对象:公共布展承接单位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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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计要点:统一布展公共费用实际发生金额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公共布展合同(参展企业数量,摊位数量和面积);
(3)费用明细;
(4)发票及付款凭证;
(5)承诺书(附件 3)。
七、应对贸易摩擦
(一)公平贸易应诉和贸易救济发起补助
1.奖补条款:对当年度参加“两反一保”等国际贸易摩
擦案件应诉和发起或参与发起对外贸易救济调查案件的企
业或商(协)会,按实际支付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分别
给予 80%的补助,对终裁绝对胜诉案件按实际支付的诉讼费、
律师代理费,分别给予 100%的补助,单个案件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2.奖补对象:参加公平贸易应诉、发起贸易救济的县内
企业或商(协)会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实际支付金额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案件起诉或发起贸易救济的备忘录或立案公告;
(3)聘请律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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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项费用发票及付款凭证;
(5)承诺书(附件 3)。
(二)省级预警点补助
1.奖补条款:对当年度在省级“对外贸易预警机制示范
点”考核合格、优秀等级的单位,分别奖励 15 万元、30 万
元。
2.奖补对象:我县省级“对外贸易预警机制示范点”。
3.是否免报即得:是
4.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5.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2)承诺书(附件 3)。
6.奖补依据:省商务厅下发的相关文件
八、发展外贸综合服务
1.奖补条款:对当年度获评省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
外贸综合服务成长型企业、外贸综合服务示范企业的,在省
级配套资金的基础上,再分别奖励 10 万元、20 万元、30 万
元。
2.奖补对象:省级外综服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是
4.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5.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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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2)承诺书(附件 3)。
6.奖补依据:省商务厅下发的相关文件
九、推广“订单+清单”监测预警系统
(一)“订单+清单”监测预警系统补助
1.奖补条款:对承接 “订单+清单”监测预警系统日常
运营维护、企业上线填报督促指导以及专题外贸培训等相关
业务的第三方单位,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 150 万元的支持。
2.政策解读:县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省商务主管部门的工
作意见,每年对“订单+清单”监测预警系统日常运营维护、
企业上线填报督促指导以及专题外贸培训等相关业务进行
第三方服务政府采购,按最高不超过 150 万元的招标定价全
额补助。
3.奖补对象: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中标单位
4.是否免报即得:否
5.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6.审计要点:实际中标金额
7.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政府采购材料;
(3)审计报告;
(4)承诺书(附件 3)。
(二)“商务运行监测点”奖励
1.奖补条款:在当年度省级“商务运行监测点”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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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合格、优秀的企业,分别奖励 30 万元、40 万元。
2.奖补对象:我县省级“商务运行监测点”承办单位
3.是否免报即得:是
4.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5.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2)承诺书(附件 3)。
6.奖补依据:省商务厅下发的相关文件。
十、海关 AEO 高级认证奖励
1.奖补条款:对当年度通过复评和新通过的海关 AEO 高
级认证企业分别奖励 10 万元、20 万元。
2.奖补对象:海关 AEO 高级认证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是
4.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5.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2)承诺书(附件 3)。
6.奖补依据:海关公布的相关文件
十一、鼓励企业“走出去”
(一)境外投资奖励
1.奖补条款:对当年度赴境外新设立或并购各类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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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研发机构、贸易公司、生产型企业,其境外投资批准证
书上的中方投资额在 100-200 万美元(含 200 万美元)、
200-500 万美元(含 500 万美元)、500 万美元以上,且在
获得批准后一年内实际投资额达到中方投资额 15%的,分别
奖励 15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
2.奖补对象:实施境外投资的县内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获批后一年内实际投资额
6.申报材料: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境外投资许可证书;
(3)资金汇出银行证明;
(4)境外工商注册登记证书;
(5)承诺书(附件 3)。
(二)海外投资保险补助
1.奖补条款:对在境外设立的生产型企业或投资工业园
区的,给予海外投资保险保费全额补助,补助三年,单个企
业累计不超过 30 万元。
2.奖补对象:购买海外投资保险的县内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海外投资保险保费实际金额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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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境外投资许可证书;
(3)与中国进出口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
(4)相关发票及支付凭证;
(5)承诺书(附件 3)。
十二、开展跨境电子商务
(一)新从事跨境电商奖励
1.奖补条款:对非服务业企业首次从事跨境电商业务,
且当年度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方式(9610、9710、9810、1210)
出口额达到 1000 万美元、2000 万美元、5000 万美元、1 亿
美元的,分别奖励 3 万元、5 万元、10 万元、20 万元。
2.奖补对象:首次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县内非服务业的
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方式(9610、9710、9810、
1210)出口额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跨境平台店铺页面截图,后台注册信息页;
(4)跨境平台店铺销售额证明(部分);
(5)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出口额证明;
(6)承诺书(附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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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境电商增量奖励
1.奖补条款:对非服务业企业从事跨境电商业务,上年
度海关监管方式(9610、9710、9810、1210)出口额达到 1000
万美元,其增量部分按照 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
过 30 万元。
2.奖补对象: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非服务业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当年度海关监管方式(9610、9710、9810、
1210)出口额增量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跨境平台店铺页面截图,后台注册信息页;
(4)跨境平台店铺销售额证明(部分);
(5)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当年和上年出口额证明;
(6)承诺书(附件 3)。
(三)跨境电商数字化平台补助
1.奖补条款:推动嘉善跨境电商生态体系建设,对承接
嘉善县跨境电商数字化平台的第三方单位,给予首年开办运
营费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支持,第二年、第三年运营维护
费每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2.奖补对象: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中标单位
3.是否免报即得: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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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实际运营费或实际维护费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3.审计报告;
4.承诺书(附件 3)。
(四)跨境电商知名品牌奖励
1.奖补条款:当年度获评省跨境电商知名品牌的企业,
单个品牌奖励 10 万元。
2.奖补对象:获省跨境电商知名品牌的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是
4.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5.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2)承诺书(附件 3)。
6.奖补依据:省商务厅公布的相关文件
(五)市跨境电商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奖励
1.奖补条款:当年度获评市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给
予奖励 10 万元。
2.奖补对象:县内市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是
4.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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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2)承诺书(附件 3)。
6.奖补依据:市商务局公布的相关文件
(六)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奖励
1.奖补条款:通过复审或当年度获评省级跨境电子商务
产业园的申报主体,分别奖励 10 万元、50 万元。
2.奖补对象:县内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的申报主体
单位
3.是否免报即得:是
4.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5.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2)承诺书(附件 3)。
6.奖补依据:省商务厅公布的相关文件
十三、海外仓奖励
(一)市级、省级公共海外仓奖励
1.奖补条款:鼓励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公共海外仓,对
当年度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公共海外仓的项目主体,分别一
次性奖励 10 万元、30 万元。
2.奖补对象:获评市级、省级公共海外仓项目的县内主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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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免报即得:是
4.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5.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2)承诺书(附件 3)。
6.奖补依据:省、市商务部门公布的相关文件
(二)海外仓租赁补助
1.奖补条款:对租赁经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公共
海外仓的企业,给予当年度租金 5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
不超过 20 万元。
2.奖补对象:租赁经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公共海
外仓的县内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当年度海外仓实际租金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海外仓入驻合同;
(4)相关发票及支付凭证;
(5)市级及以上商务等部门海外仓认定文件;
(6)承诺书(附件 3)。
十四、服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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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岸服务外包奖励
1.奖补条款:对列入国家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
的企业,当年度在岸服务每 300 万元奖励 1 万元,最高不超
过 20 万元。
2.奖补对象:发生在岸服务外包业务的县内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当年度在岸服务实际金额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国家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在岸服务外包
审定数据;
(3)企业当年度财务报表;
(4)当年度《企业服务外包业务额明细表》(见附件),
首次申报企业需提供上年度《企业服务外包业务额明细表》;
(5)在岸服务外包签约合同;
(6)收款凭证;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8)承诺书(附加 3)。
(二)离岸服务外包奖励
1.奖补条款:当年度新纳统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达到
100 万美元的企业和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达到 50 万美元、增幅
超 10%的企业,按国家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认定的
业务实绩,每 2 万美元奖励 1000 元,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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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奖补对象:发生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县内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国家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认定的
业务实绩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国家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离岸服务外包
审定数据;
(3)企业当年度财务报表;
(4)当年《企业服务外包业务额明细表》(附件 4),
首次申报企业需提供上年度《企业服务外包业务额明细表》
(附件 4);
(5)离岸服务外包签约合同及对应水单;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7)承诺书(附件 3)。
十五、内外贸一体化
1.奖补条款:获评省级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一次
性奖励 10 万元。
2.奖补对象:获评省级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的县内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是
4.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5.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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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2)承诺书(附件 3)。
6.奖补依据:省商务厅公布的相关文件
十六、培育优质消费市场主体
(一)各类示范(标杆),高品质步行街,特色镇、特
色村,绿色商场等奖励
1.奖补条款:对当年度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商贸领
域各类示范(标杆)、智慧商圈、高品质步行街、特色镇、
特色村等称号的,分别奖励 5 万元、10 万元、20 万元。
2.奖补对象:各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商圈(街
区),相关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是
4.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5.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2)承诺书(附件 3)。
6.奖补依据:国家、省、市商务部门公布的相关文件
(二)大型商超培优扶强
1.奖补条款:每年安排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用于大型商
超的培优扶强。
2.奖补对象:县内各类大型商超
3.政策解读:经县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大型商超(市
场),按照当年度销售额(营业额)增量占比 30%、总量增
24
幅占比 40%、当年度中心工作(各类创建、限塑、垃圾分类
等)配合度占比 30%。经公示后,每年设三等奖 3 名、二等
奖 2 名、一等奖 1 名,分别给予 5 万元、10 万元、15 万元
的奖励。
4.是否免报即得:是
5.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2)承诺书(附件 3)。
7.奖补数额依据:县商务局相关认定文件
(三)鼓励各类促消费活动
1.奖补条款:鼓励各主体、企业繁荣消费市场,每年安
排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政府主导的各类促
消费活动。
2.奖补对象:各镇(街道),各商贸企业
3.政策解读:符合全县促消费工作要求,经事先备案,
经商务局认定,用于各主体、企业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按
照每场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 50%进行补贴,每场活动最高不
超过 5 万元。
4.是否免报即得:否
5.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6.审计要点:促消费活动的实际支出金额
7.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25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嘉善县各类促消费活动备案表;
(3)举办活动实际支出的发票、付款凭证;
(4)举办活动的内容介绍、成效及宣传报道、照片等;
(5)承诺书(附件 3)。
十七、支持商贸业发展
(一)培育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企业
1.奖补条款:对当年度新增的限额以上社零企业零售额
达 200 万元且贡献率位列第三名、第二名、第一名的分别奖
励 4 万元、6 万元、8 万元。对纳统的限额以上社零企业,
当年度零售额分别位列全县前十名且同比增幅高于全市平
均水平,每家奖励 15 万元。
2.奖补对象:限额以上社零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是
4.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5.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2)承诺书(附件 3)。
6.奖补依据:县统计部门提供的社零企业名单以及年度
社零数据
(二)鼓励企业主辅分离
1.奖补条款:对当年度新增的主辅分离且零售额达到
1000-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3000-5000 万元(含 5000
26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含 1 亿元)、1 亿元以上的企业,
分别奖励 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
2.奖补对象:限额以上社零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当年度零售额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主辅分离证明材料;
(3)承诺书(附加 3)。
(三)培优扶强商务服务的行业协会(服务中心)
1.奖补条款:每年安排 20 万元用于承担商务服务的行
业协会(服务中心)培优扶强。
2.奖补对象:承担我县商务服务的行业协会(服务中心)
3.政策解读:每年由县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分级评价的方
式确定不多于 2 个良好、不多于 1 个优秀的行业协会(服务
中心),良好给予 5 万元奖励,优秀给予 10 万元奖励。
4.是否免报即得:是
5.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2)承诺书(附件 3)。
7.奖补依据:县商务局分级评价结果
27
十八、培育新能源汽车市场
(一)支持引进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
1.奖补条款:新设立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房产、土
地款)在 500 万元以上的新能源汽车销售公司,一次性给予
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2.政策解读:补助额计算的依据为固定资产投资额(不
含房产、土地款)
3.奖补对象:县内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
4.是否免报即得:否
5.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6.审计要点:不含房产、土地款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金
额
7.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投资额证明材料和审计报告;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承诺书(附加 3)。
(二)扩大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
1.奖补条款:当年度新能源汽车销量超 1000 辆的新能
源汽车销售公司,给予 20 万元的奖励。
2.奖补对象:县内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当年度新能源汽车销量等
28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销售情况证明材料及审计报告;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承诺书(附加 3)。
(三)新能源汽车车展补助
1.奖补条款:经县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在嘉善县区域
范围内举办的新能源汽车车展,按场租、搭建、设备等办展
实际支出给予办展主体 50%的补助,单个展会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2.奖补对象:县内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办展实际支出金额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场地租赁合同;
(3)费用明细;
(4)发票及付款凭证;
(5)承诺书(附件 3)。
十九、培育重点电商企业
(一)鼓励企业从事网络零售
1. 奖 补 条 款 : 对 经 认 定 当 年 度 网 络 零 售 额 达 到
1500-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3000 万元-1 亿元(含 1
29
亿元)、1 亿元以上的,分别奖励 10 万元、15 万元、20 万
元。
2.奖补对象:发生电商业务的县内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企业年度网络零售额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项目情况介绍(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各平台年
度网络销售情况介绍及后台数据截图等);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承诺书(附件 3)。
(二)奖励监测系统的电商企业
1.奖补条款:对被纳入省电子商务行业监测系统,且全
年按时报送相关监测数据的企业奖励 1 万元。
2.奖补对象:县内电商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年度网络零售额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项目情况介绍(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年度网络
销售情况介绍及后台数据截图等);
(3)营业执照复印件;
30
(4)承诺书(附件 3)。
(三)奖励自建电商平台
1.奖补条款:对全年报送电商数据,且年度销售额达到
200 万元的自建电商平台企业奖励 2 万元。
2.奖补对象:自建零售端网页商城、微信商城等平台的
县内电商企业(不含跨境电商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年度网络零售额
6.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项目情况介绍(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自建平台
年度网络销售情况介绍及后台数据截图等);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承诺书(附件 3)。
(四)奖励电商示范企业
1.奖补条款:对当年度获得市级、省级电子商务(新零
售)示范企业的,分别奖励 5 万元、10 万元。
2.奖补对象:县内电商企业
3.是否免报即得:是
4.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5.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31
(2)承诺书(附件 3)。
6.奖补依据:省、市商务部门公布的相关文件
二十、直播企业、直播电商基地和产业公共直播间
(一)鼓励直播促消费活动
1.奖补条款:对承办县商务主管部门直播促消费活动的
企业或社会组织,当年度直播活动达到 30 场且单场活动线
上观看人数达到 5000 人的,奖励 20 万元。
2.奖补对象:县内企业(组织)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直播活动的场次和规模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项目情况介绍(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建设
和运行情况、直播活动方案、直播内容清单、后台直播数据
截图及活动总结等);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承诺书(附件 3)。
(二)培育直播电商基地、产业公共直播间
1.奖补条款:经省商务主管部门认定为省级直播电商基
地、产业公共直播间的,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
2.奖补对象:县内企业(组织)
3.是否免报即得:是
4.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32
5.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2)承诺书(附件 3)。
6.奖补依据:省商务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文件
(三)培育直播企业
1.奖补条款:企业当年度网络直播带货销售额达到
300-800 万元(含 800 万元)、800-1500 万元(含 1500 万
元)、1500 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 2 万元、5 万元、10 万元。
2.政策解释:企业网络带货销售额数据需体现在嘉善
3.奖补对象:县内企业
4.是否免报即得:否
5.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6.审计要点:年度直播带货网络零售额
7.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项目情况介绍(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建设
和运行情况及后台数据截图等);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承诺书(附件 3)。
二十一、电商公共服务中心
(一)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考核奖励
1.奖补条款:当年度省商务主管部门考核良好、优秀的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分别奖励 10 万元、20 万元。
33
2.奖补对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3.是否免报即得:是
4.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5.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2)承诺书(附件 3)。
6.奖补依据:省商务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文件
(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运营补助
1.奖补条款:对镇级、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当年
度实际建设运营费用进行补助,镇级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县级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2.奖补对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当年度实际建设运营费用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项目情况介绍(须包含公共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总结等);
(3)建设运营费用的证明材料(合同、发票、付款凭
证等);
(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5)承诺书(附件 3)。
34
二十二、电子商务园区建设
(一)奖励电子商务园区建设
1.奖补条款:对营业面积在 500 平方米以上且当年度新
入驻电子商务企业(含个体工商户)10 家以上的电子商务园
区(创业园、楼宇)建设运营主体,网络零售额达到 3000-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含 1 亿元)、1
亿元以上的,分别奖励 10 万元、15 万元、20 万元。
2.奖补对象:电子商务园区建设运营主体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电商企业网络零售额后台数据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项目情况介绍(须包含园区内电商企业基本情况、
园区建设和项目运行情况、电商企业网络年度交易额截图
等);
(3)房产租赁合同(含园区面积证明);
(4)电商企业入驻协议;
(5)电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承诺书(附件 3)。
(二)奖励各类示范电子商务园区
1.奖补条款:对首次入选市级、省级、国家级电子商务
示范园区(产业基地)的,分别奖励 10 万元、20 万元、50
万元。
35
2.奖补对象:县内各类电子商务示范园区
3.是否免报即得:是
4.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5.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2)承诺书(附件 3)。
6.奖补依据:市级、省级、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产
业基地)认定文件
二十三、农村电子商务
(一)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电商直播式共富工
坊
1.奖补条款:对当年度建设、提升改造的农村电商服务
站(点)、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等,给予实际运营费用 70%
的补助,每个站(点)、工坊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2.奖补对象:县内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电商直播式
共富工坊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实际运营费用的金额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 1);
(2)项目情况介绍(须包含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
和运行情况等);
36
(3)电商服务站、共富工坊运营费用的证明材料(合
同、发票、汇款凭证等);
(4)承诺书(附件 3)。
(二)奖励电商镇、电商专业村
1.奖补条款:对新入选省电商专业(淘宝)村、电商(淘
宝)镇的,分别奖励 5 万元、10 万元。
2.奖补对象:县内各镇(街道)、行政村。
3.是否免报即得:是
4.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5.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2)承诺书(附件 3)。
6.奖补依据:省电商(淘宝)镇、电商专业(淘宝)村
认定文件
(三)奖励省级电商服务站(点)、电商示范村
1.奖补条款:对新入选省电商服务站(点)、电商示范
村的,分别奖励 5 万元、10 万元。
2.奖补对象: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行政村。
3.是否免报即得:是
4.是否第三方审计:否
5.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补表(附
件 2,由县商务局负责填报);
37
(2)承诺书(附件 3)。
6.奖补依据:省电商服务站(点)、电商示范村认定文
件
二十四、支持开展商务培训
1.奖补条款:每年安排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用于鼓励开
展公益性电商培训。对经县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培训主办
方,根据实际支出进行补助,单次培训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2.奖补对象:符合奖补政策的培训方
3.是否免报即得:否
4.是否第三方审计:是
5.审计要点:培训活动实际支出
6.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
2.电商培训情况介绍(含受委托企业基本情况、电商培
训项目情况等);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培训项目通知、培训费用发票、汇款凭证、培训人员
签到表等相关材料;
5.承诺书。
二十五、其他事项
申报的企业主体,要求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同一个项目只享受一个奖励标准,单个项目实施过程
38
中,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已经享受“一企一
策”、“一事一议”特殊扶持政策的企业,原则上不再享受
同一类型的普惠性扶持政策。企业出口额以海关数据统计系
统为准。
企业、单位、个人享受政策奖励和补助必须如实申报,
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享受资格并追究责任,县商务局
协同有关单位启动追回程序。企业获得奖励后应当如实申报
政府奖励收入,依法入账。
各项奖励和补助由第三方审计(如有)并经嘉善县门户
网站上公示后予以及时兑现。
本实施细则自 2023 年 6 月 8 日起施行,所涉及的奖励
和补助政策起止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嘉善县商务局
2023 年 5 月 8 日
39
附件 1
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
40
附件 2
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免报即得奖
补表
41
附件 3
本公司(单位)特此声明申报材料所列内容均属实、可靠,
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
任事故,若出现任何问题,本公司(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并
及时清退所获得的所有奖补款项。
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42
附件 4
服务外包执行额贴息事项申请明细表
43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