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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 则
第七十三条 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制定。
因核设施、核产品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四条 本法自 1993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
(1984 年 9 月 20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1 年 2 月 28 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 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9 年 8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文号: 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发文日期:2019 年 08 月 26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2 月 01 日
效力级别: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9 年 8 月 26 日
第一章 总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