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半年度惠企政策汇编(滨江)

发布时间:2023-6-29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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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半年度惠企政策汇编(滨江)

浙江省政策篇338局,推动山区 26 县进一步明确 1-2 个主导产业。支持山区26 县围绕主导产业,创新大企业大集团培育模式,联动开展“一业一企”、培育,打造一批百亿级特色优势产业。4.突出精准帮促。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启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县(市、区)结对创建,优选 18 个工业大县与山区县结对创建“产业促共富”联合体,分析结对区县产业链上下游固链、延链、强链结合点,加强企业、项目合作,助推结对县产业互动发展。(二)优化招引帮扶机制5.加强党建帮扶。积极推进《省经信厅基层党组织与山区 26 县结对共建工作方案》落实落细,以“党建联心、发展联促、难题联解、品牌联创”为抓手,合力推进结对区县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和重大项目建设,助推山区 26 县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6 强化活动聚力。选择先行区谋划召开产业链山海协作推进会,促进产销对接、产才对接、产融合作、项目合作。发挥长三角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联盟作用,组织 26 县汽车企业走进长三角。增创智造攀登、数字产业倍增、设计+营销赋能等多个协作帮扶战场,支持发达地区设计资源向山区 26县倾斜,开展设计对接系列活动,实现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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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半年度惠企政策汇编(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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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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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全省产业链山海协作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

动方案(2023-2027 年)》,深化《浙江省产业链山海协作

行动计划》,精准帮扶山区 26 县加强产业合作,持续助推

山区县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浙江省山海协作工程 2023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特制定产业链山海协作 2023 年度要

点。

一、主要目标

以“三个一号工程”为牵引,持续深入实施产业链山海

协作行动计划,合力探索形成“产业促共富”新模式,深化

落地产业链山海协作“八大模式”,推动山区 26 县充分融

入全省标志性产业链生态圈。

二、重点工作

(一)突出典型引路和重点扶持

1.注重示范引领。继续支持青田、龙游、永嘉等三个先

行区加强探索创新,突出亮点打造,引导先行区在飞地合作、

产业链对接协作、本地产业(企业)培育上进一步培植特色。

2.强化短板提升。聚焦基础相对薄弱、发展条件较差的

后 10 位山区县(海岛),加快发展生态工业,推动攀登计

划落地见效。在产业链对接合作、本地企业培育上给予精准

协作帮扶。

3.优化产业链精准布局。协助山区 26 县优化产业链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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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推动山区 26 县进一步明确 1-2 个主导产业。支持山区

26 县围绕主导产业,创新大企业大集团培育模式,联动开展

“一业一企”、培育,打造一批百亿级特色优势产业。

4.突出精准帮促。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启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县(市、区)结对

创建,优选 18 个工业大县与山区县结对创建“产业促共富”

联合体,分析结对区县产业链上下游固链、延链、强链结合

点,加强企业、项目合作,助推结对县产业互动发展。

(二)优化招引帮扶机制

5.加强党建帮扶。积极推进《省经信厅基层党组织与山

区 26 县结对共建工作方案》落实落细,以“党建联心、发

展联促、难题联解、品牌联创”为抓手,合力推进结对区县

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和重大项目建设,助推山区 26 县生态工

业高质量发展。

6 强化活动聚力。选择先行区谋划召开产业链山海协作

推进会,促进产销对接、产才对接、产融合作、项目合作。

发挥长三角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联盟作用,组织 26 县汽车企

业走进长三角。增创智造攀登、数字产业倍增、设计+营销

赋能等多个协作帮扶战场,支持发达地区设计资源向山区 26

县倾斜,开展设计对接系列活动,实现山区 26 县工业设计

帮扶全覆盖。

7.鼓励合作共享。树立全省“合作招商、信息共享”理

念,定期发布产业链山海协作推进表,鼓励发达地区共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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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全省产业发展导向但本地暂不具备落地条件的有效投资

信息;引导发达地区 1-2 家龙头企业与山区 26 县企业建立

“1+N”产业链延链合作,实施一批产业链协同项目,每年

全省组织项目合作、产需对接、产用结合活动 50 批次。

8.鼓励飞地合作。支持发达地区与山区县结对建设飞地

小微企业园,发挥“产业飞地”和“科创飞地”双向合作作

用,引导山区 26 县在发达地区建设一批“科创飞地”,持

续为山区 26 县输送人才、技术和项目;推动“数字经济飞

地”提档升级,引导发达地区在山区 26 县建设“产业飞地”,

集聚高端要素和人才,带动就业,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各项保障服务

9.拓展发展空间。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

山区 26 县加快低效企业整治力度,腾出发展空间。拓宽合

作空间,探索山区 26 县内部协作发展机制,引导地域相邻、

产业同质、互补较强的地区统筹布局产业平台和配套建设,

推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10.强化数字赋能。全力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

发展工程”,强化对山区 26 县重点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

诊断分析、改造对接、项目实施、评估对标、示范推广等全

流程服务。进一步优化招商地图、“产业一链通”等数字化

平台,强化大数据招引、产业链图谱、大项目信息匹配分析

作用,提升协作精准度。

11.提升企业管理。持续实施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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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推动 26 县优质企业建立一批管理实训基地,输出技

术、标准、品牌、管理等,帮助山区企业提升管理绩效,支

持管理专业机构到山区 26 县开展管理咨询活动。

12.强化人才培育。协同人力社保、教育等相关部门,

在山区 26 县构建“产教训”融合体系,建设技师学院,加

强产业工人技术培训和再教育。探索实施山区 26 县重点企

业到对口帮扶市、县企业学习、挂职,创新开展山区 26 县

“浙商薪火”“希望之光“浙商名家”“新生代企业家”综

合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每年培训山区 26 县企业经营管理人

才 6000 人以上。

13.做好专家服务。贯彻省委“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

解题”活动部署,持续深入开展“服务企业解难题稳预期提

信心”专项活动。整合成员单位、专家团队、行业协会等各

方力量资源,强化省市专家团队“点对点”“面对面”各类

服务对接,拓展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企业、专家、乡贤的

联系衔接。

(四)优化考核督促

14.优化考核激励。加强与省山海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对接,强化产业链山海协作在山海协作中的考核力度,

提升结对地区产业链协作积极性。继续将产业链山海协作工

作情况纳入省经信厅对各市、县(市、区)年度考核内容,

激励比学赶超,在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中,山区

26 县设优秀名额 6 个,授予“浙江制造天工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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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注重总结推广。指导结对地区进一步总结提炼产业

链山海协作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新的突破点。充

分运用结对地区间产业链协作典型案例示范引领,鼓励山区

26 县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努力形成“一县一业一经验”,努力

打造标志性成果。支持山区 26 县进一步加强与中央、省、

市主流媒体联系,扩大宣传,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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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

度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

项目组织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经信局,省级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

提升工程的要求,按照《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

工作指南(试行)》(浙经信装备〔2022〕9 号)规定,现

就做好 2023 年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等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一、做好 2023 年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组织

(一)支持重点领域

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以开发填补国内空白的重大

短板装备、软件,满足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急需,或解决

产业链供应链断供断链清单等“补链、强链”关键产品为目

标,主要面向目前尚处于研发或工程化攻关阶段的项目。根

据产业“十四五”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方向确定首台(套)

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重点领域,其中,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

为数控机床、机器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自然灾害防治技

术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关键基础件、航空航天装备、智能

电气、检测与监测设备、农机装备、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

高端医疗装备、半导体装备及零部件等;软件行业重点领域

为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网络安全产品、云计算、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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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软件等。

(二)申报主体要求

1.项目牵头单位应为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生产机构设在浙江省境内的企业,

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原则上要求建有省级以上企业

技术中心(研发机构),有较强的人才团队。

2.鼓励牵头单位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

院所在科技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并以联合体形式

申报。

3.项目牵头单位尚有正在实施的首台(套)产品工程化

攻关项目的,不得新申报工程化攻关项目。

(三)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正在实施或计划在 2023 年上半年启动实施,并

能在 1-2 年内完成工程化攻关,实现至少一项工程化应用或

重大工程项目配套。

2.项目完成后的产品预期技术水平在同类产品中应达

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或达到国家首台(套)产品推广应

用指导目录产品指标要求。

(四)申报方式及推荐要求

(一)企业通过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申

报 项 目 ( 线 上 系 统 网 址 为

https://stt.jxt.zj.gov.cn/portal/face),各地经信部

门、省级行业协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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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 年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各市不超过 10 项(杭

州市不超过 30 项),各县(市)不超过 4 项;宁波市及下

辖各县(市)合计不超过 40 项;省级有关协会各不超过 4

项。

二、做好历年工程化攻关项目管理

(一)请各地加强对 2020-2022 年省制造业首台(套)

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的指导服务,跟踪掌握项目进展和验收

情况并报送相关情况(附件),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及

时反馈我厅。

(二)请按《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验

收工作指引(试行)》及时做好已完成项目验收。未按规定

完成项目验收的,其牵头单位 2 年内不得申报工程化攻关项

目。

(三)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经验收技术水平

达到国际先进及以上的,在首台(套)评价认定申报时可不

占用当地推荐名额;在首台(套)产品认定、产业链协同创

新项目方面优先给予支持。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地、各有关单位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

4 月 28 日前行文报送我厅装备处,随文报送 2023 年度项目

汇总表(通过系统导出)、历年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

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并同步发送电子版。各地在申报过程中,

有关装备、软件领域相关事项,可对应联系省经信厅相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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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

省经信厅装备处:严梦玲,0571-87058343

省经信厅软件处:沈卓憬,0571-87056455

省技创中心:柳世袭,0571-87798107(项目验收咨询)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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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

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2023 年工作要

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进一步深化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建设和应

用,明确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现将

《浙江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2023 年工作要点》印

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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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2023

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省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决策

部署,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企业码”建

设和应用构建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服务企业长效机

制的意见》(浙政办发〔2020〕83 号)有关要求,持续深化

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的建设和运营,提升企业服

务能力和水平,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决

策部署,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不断巩固提升企业服务综合平

台(企业码)对企业服务体系的骨干支撑作用,加强平台基

础能力和运营能力建设,推进服务资源集成,加快实现企业

难题一站式解决、政策兑现一揽子帮扶,形成滴灌式精准服

务、体系化联动服务、闭环式全程服务,推动企业服务由多

头离散到综合集成、单打独斗到多跨协同、线下服务到线上

线下融合、传统服务到智慧服务转变,打造企业服务生态系

统,营造更好更优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 2023 年底,完成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4.0

版迭代升级,服务功能更加智慧、应用场景更加丰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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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更加健全,平台活跃度、知名度进一步提升,形成具有

辨识度的企业服务重大标志性成果。全面助力“小微你好”

暖企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全年组织直播 1000 场以上,开展

线上线下服务活动 1200 场以上,为市场主体减负 2500 亿元

以上,企业诉求答复办结率 95%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1.健全平台工作体系。健全完善省市县统筹推进、分级

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平台能力建设,做到有固

定场所、有资金保障、有专门机构、有服务人员。完善平台

管理运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省市县三级协同和一体化推

进。市、县(市、区)平台运营机构实现 100%全覆盖。

2.丰富企业服务形式。进一步健全以政府公共服务、社

会公益服务和市场专业服务相结合的服务体系。组织开展中

小企业志愿服务,出台管理办法,推动各地建立一批以企业

服务综合平台、小微企业园为载体的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

站,招募一批中小企业服务志愿者,建立若干支覆盖不同领

域的专业志愿服务队伍,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组织开展针对

性、公益性的助企志愿服务。

3.强化服务示范引领。修订《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加强对示范平台的日常管理和指

导,充分发挥示范平台引领作用。组织开展《企业服务机构

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宣贯、培训、推广工作,提升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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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专业化水平。2023 年,组织评定省级中小企业公共

服务示范平台 30 家以上,创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

平台 8 家以上。

4.探索“服务券”模式。总结部分地区实施中小微企业

“服务券”的经验做法,集聚遴选一批省市县优质服务机

构,纳入服务券机构库,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加大各级财政

支持力度,以“政府向企业发放服务券,企业向服务机构购

买服务产品”的模式,通过供需精准对接,为重点培育和扶

持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企业诊断、合规性建设、数字化转型、

技术咨询、人才招引、知识产权、检验检测、工业设计、财

务融资、政策申报、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服务。

(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5.丰富企业数字信息。依托大数据局、产业数据仓等涉

企数据,建立企业全景标签库,完善企业画像,升级企业名

片及数字展台功能,动态展示企业综合评价、生产经营、信

用资质、行业舆情等信息。深化与第三方数据公司合作,不

断丰富企业数字信息,赋能企业精准化服务。

6.完善企业用户体系。进一步完善一企多账户用户体系

的基础支撑能力,加强企业对个人用户的组织管理和权限管

理,开发多平台适用、易推广的用户体系组件,在保障企业

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满足不同用户角色、不同场景的使用需

求。

7.加快企业数据共享。健全企业数据编目,完善产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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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仓公共开放接口,实现业务数据接口全覆盖。加强大数据

多层级共享分析和综合展示,强化数据安全,制定《企业码

数据资源管理指南》。

8.规范专区应用建设。制定《企业码应用管理规范》,

加强专区应用管理,建立平台应用市场,建立应用上下架机

制,推广一批高频高活跃度应用,整改下架僵尸应用,提升

企业体验感和获得感。

(三)优化核心服务功能

9.高效开展惠企政策服务。围绕“8+4”经济政策体系

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政策集中统一发布监督,提高政策发

布质量,完善政策发布、推荐、兑现全流程在线服务,强化

政策宣传解读,完善全省统一入口的政策直达系统。持续全

量归集减负和奖补资金数据,做到惠企政策应享尽享、直达

快享。

10.高质量办理企业诉求。进一步完善企业诉求系统,

设立企业诉求分级分类标签标准,推动地市和省平台诉求系

统互联互通,建立阶段性企业诉求分析报告和专项报告机

制。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按照“无事

不扰、有求必应”的原则,重点面向小升规培育企业、专精

特新梯度培育企业以及小微企业集聚的各类园区,开展进园

入企服务,为企业纾困解难。

11.深层次推进企业培训。进一步完善企业码直播间系

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各具特色的直播间,组建直播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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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团队,围绕企业关切,开展政策解读、热点分析、项目申

报辅导、培训授课、企业家经验分享等方面的公益直播服务

活动,探索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打造全省共享、多领域覆盖

的优质培训课件库。开展企业服务活动在线管理,以企业码

为统一入口,实现全省企业服务活动预告、签到、评价工作

闭环。

(四)加快服务资源集聚

12.综合集成一批重要业务。全面梳理、集成各类涉企

服务事项,依托项目申报、数据填报等系统功能,加快推动

经信领域涉企服务在企业码上协同,做好业务数据集成,形

成涉企服务一张网。充分发挥企业码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作

用,积极对接相关涉企部门,加快业务融合,集成更多的服

务企业优秀应用,扩大企业码辐射范围。

13.联合打造一批特色专区。进一步深化省市县三级平

台的一体化建设,拓展乡镇街道专区,支撑更多自定义、多

样化的地方专区。深入开展对接合作,加强与大数据局、司

法、电力、金融等部门涉企服务功能的互联互通,联合共建

浙里办法人频道、法律服务、电力服务、金融服务等特色功

能专区。

14.探索推广一批高频应用。创新服务模式,探索推广

园区应用、政务应用、银企互动等应用场景,扎实推进应用

协同,推广应用典型,提升企业码服务水平。鼓励各地在企

业码建设和应用的主要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场景等方面积

极创新,在省平台架构中以“一域创新、全省共享”方式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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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开发特色应用。

(五)完善运营体系

15.健全运营机制。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平台运营体

系,强化市县平台运营队伍交流会商机制,统筹分工推进各

级平台运营,召开全省平台运营工作交流会、推广会,总结

推广一批典型平台运营模式和优秀经验。市县平台配备运营

工作力量,分级分工落实平台日常运营工作。

16.打造特色品牌。充分挖掘基于百万级平台用户群体

和数十万公众号粉丝量优势,继续发挥企业码直播间、订阅

号、钉钉服务窗的宣传窗口作用,围绕“企业听”“企业

讲”两个维度,以“政策解读”为突破口,采取贴近实际的

传播形式,重点打造企业听得懂、愿意看的短视频直播栏目,

持续扩大企业码影响力。

17.完善考评制度。建立“月度通报、年终评价”机制,

定期发布运营情况报告,晾晒各市、县(市、区)企业码建

设运营和服务企业情况,修订完善考评办法,提升全省平台

运营的实战实效,推动平台健康有序发展。

18.加强宣传推广。通过现场会、座谈会、培训会等形

式,利用简报、网络媒体等渠道,加大对优秀专区、优秀应

用、优秀服务机构、典型经验的宣传,提升企业码的社会认

知度和影响力,鼓励各地比学赶超、争先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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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3年

长三角一体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现将《2023 年长三角一体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

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 年 4 月 17 日

第3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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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长三角一体化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长

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新的重要进展,更好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新实践,根据《2022 年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重点推进

事项》《2023 年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要点》等

文件精神,结合 2023 年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筹备工

作,特制定 2023 年长三角一体化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一号工程”为牵引,支持全省域全方位推进长

三角一体化,深入贯彻《2022 年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

重点推进事项》《长三角制造业协同发展规划》《长三角一

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共同推进长三角数字

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等。围绕长三角产业集群合

作与发展,2023 年,力争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

接入企业 200 家,全省累计建成 5G 基站 20 万个;培育国家

级跨行业跨领域平台 2 个以上,累计创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

台 500 个以上,培育产业数字化服务商 100 家以上;力争集

成电路及相关产业营收突破 2000 亿元。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1.协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深化完善产业链供应链

第3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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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协调机制,迭代升级“产业一链通”等重大应用,强

化关键产业链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

(二)持续发挥重点领域产业链联盟和链主企业作用

2.强化协同创新。优化长三角产业链联盟机制,推动联

盟深化研发攻关、市场开拓、技术标准、人才培养、权益保

护等方面合作。加强长三角区域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产品)

互补合作、产业链供应链备份和协同创新。

3.细化举措清单。持续深入开展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

动,细化补链固链强链措施清单,加强三省一市政策协同,

探索推广应用首台套等国产化产品,支持做强长三角新能源

汽车产业链联盟。

4.强化活动对接。围绕开放合作,深入推进“地瓜经

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发挥我省在汽车及零部

件、化纤等领域优势,组织优质企业赴长三角地区与龙头企

业开展对接活动。依托“十链百场万企”等活动,加快推进

长三角产业链合作和协同发展。

(三)协同研究建立数字长三角建设协调推进机制

5.优化协同发展机制。协同省直部门梳理重大项目、场

景共建等清单,建立滚动推进机制。支持创新中心、行业组

织、促进组织等举办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性、小型化产业链

论坛和展会,联合打造一批受众专业、业内权威、互动紧密

的专业活动平台。

6.丰富数字长三角合作形式。研究成立数字长三角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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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研究设立促进数字长三角建设的服务机构,举办数字

长三角系列活动,开发一批长三角数字地图,编制数字长三

角建设白皮书。围绕数据产权、价值评估、交易流通、收益

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加快先行先试合作。

(四)持续推进示范区及国际开放枢纽建设

7.共推嘉善“双示范”区建设。结合《省长三角办关于

印发<推进嘉善“双示范”建设 2023 年重点工作任务计划>

的通知》(浙长三角办〔2023〕3 号),继续组织实施《浙

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支持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

建设的政策意见》,以大项目实施助推区域大发展,加快打

造新发展阶段工业强县升级版,助推“3+3”产业不断发展

壮大。

8.持续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提升能级。继续指导南湖

区做好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及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

地申报工作,加快工业互联网应用普及。

(五)持续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

9.共促长三角工业互联网领域资源交流共享。充分利用

上海、江苏等地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资源溢出效应,引进优质

工业互联网服务机构、数字化中高端人才等资源,推动超算

资源共享。依托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中国工业互联网大会、

工业互联网主题论坛等品牌活动,强化对外数字赋能和人才

交流。

10.持续强化提升工控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针对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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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工业企业,组织工控安全培训,指导督促完善相关工作

制度,提升工控防范意识和防护水平。会同长三角区域相关

单位,组织开展工控安全相关赛事活动、攻防演练等。

(六)持续深化数字信息产业合作

11.持续深化新一代泛在融合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协同布局 5G 基站网络及互联网基础设施,协力打造全球 5G

创新应用城市群。提速建设高质量国际信息枢纽。

12.协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深入实

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聚焦高端芯片、关

键软件、人工智能关键算法等重点领域,联合突破一批“卡

脖子”技术,共同制定实施一批标准规范。协同发展集成电

路、新型显示等数字产业,联合开展产业链固链强链补链行

动。

13.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整体智治。聚焦医疗、交通、

旅游等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引领性的数字应用场景,探索打

通三省一市数据流,加快培育长三角一体化数据要素市场。

14.共同推进重大项目及平台建设。重点推进长三角 G60

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体验中心、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

家顶级节点(上海)扩容、常州国家商用车智能驾驶研发认

证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国际性

平台,进一步加强合作与交流对接,促进高端创新资源和产

业要素集聚。协力打造长三角国家算力枢纽节点,持续推进

长三角智能计算基地、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运

第372页

浙江省政策篇

358

营。

(七)持续强化长三角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

15.共推长三角地区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和建设。以

“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为牵引,聚焦集成电路、人

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对标国际一流,

联动实施培育方案,打造一批国际先进、模式新颖、具有示

范带动效应的标杆性“未来工厂”,支持创建一批智能工厂

和数字化车间,建设一批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长三角世

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第373页

浙江省政策篇

359

25 省委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关于建立全省重大科技成果发布制度的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

体系建设工程,坚持有组织科研,决定建立全省重大科技成

果发布制度,打造“浙里好成果”品牌。现将《关于建立全

省重大科技成果发布制度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省委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4 日

第374页

浙江省政策篇

360

附件

关于建立全省重大科技成果发布制度的

工作方案

为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

体系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党和政府作为重大科技创新领导

者、组织者的作用,突出成果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决定

建立全省重大科技成果发布制度,打造“浙里好成果”品牌,

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党的二十大和全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

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大会精神,坚持把出重大科技成果作为

全省科技创新工作的“生命线”,以建立重大科技成果发布

制度为突破口,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健全成果导向的科

研组织和要素配置机制,发挥战略科技力量和重大科创平台

引领作用,激发科技领军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创新活力,落实

行业部门抓好行业科技创新主体责任,加快产出重大标志性

成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支撑高水平科技自

立自强。

(二)主要目标

聚焦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重大科创平台,在科

第375页

浙江省政策篇

361

技计划项目支持下,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打破垄

断封锁或填补空白,每年取得具有重大应用价值或产生巨大

经济社会效益的重大科技成果 100 项左右,其中原创性、引

领性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20 项左右,建立完善省市县联动、

各主体协同的重大科技成果发现、遴选、管理机制。

二、工作机制

(一)建立成果征集机制

1.构建成果征集体系。建立涵盖省科技厅相关处室、各

设区市科技局,以及省内各高校院所、省实验室、省技术创

新中心、省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共建创新载体、纳入省科学

技术奖提名单位的行业部门和行业协会、科技小巨人和科技

领军企业等主体的成果征集体系。各主体要常态化掌握本地

区、本单位、本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并于每月 10 日前择

优报送省科技厅。报送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属、成果完成单位、

完成人署名等方面应清晰明确且无争议。

其中,基础研究成果要求在顶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技

术攻关成果要求在突破“卡脖子”技术、保障核心产业链安

全、实现进口替代等方面有突破性进展并实现产业化;重大

应用成果指在国之重器、国家重大工程和设施等得到成功应

用的技术或产品。

2.开展成果遴选评价。重点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

建设工程的战略领域布局,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评价专家组和

工作机制,开展成果发现推荐和遴选评价,择优纳入全省重

第376页

浙江省政策篇

362

大科技成果库并进行发布。健全专家组成员的信誉管理机

制,确保成果发现推荐和遴选评价全过程的专业性、公正性

和权威性。

(二)建立成果发布机制

1.浙里好成果·成果月报。每月从全省重大科技成果库

中,遴选 5 项左右取得最新进展和重大突破的成果,经现场

调研、评估确认后,编辑形成《重大科技成果月报》,报送

省委、省政府,并抄送省委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设区市党委、政府,省实验室、重点高校院所等有关单位。

2.浙里好成果·季度发布。每季度组织举办“浙里好成

果”发布活动,从全省重大科技成果库中遴选若干成果,由

成果完成人向全社会进行发布。季度发布活动可与地方政

府、园区平台、高校院所等联合举办,与成果转化、项目路

演、科技招商等协同开展。

3.浙里好成果·年度榜单。每年从全省重大科技成果库

中,评选产生 20 项左右原创性、引领性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形成年度榜单进行公开发布。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推介,

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

4.浙里好成果·常态发布。依托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

浙江创新馆等,建立“浙里好成果” 发布平台,常态化展

示和发布重大科技成果。强化与地方政府、园区平台、高校

院所等联动,不定期举办主题领域的发布和路演活动。

三、保障措施

第377页

浙江省政策篇

363

(一)强化统筹协调。省科技厅完善全省重大科技成果

发布各项制度,强化“浙里好成果”品牌建设,统筹技术、

人才、资本、数据等要素资源实行平台化运作。各地和有关

部门、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领域、本

单位的重大科技成果发现、遴选、管理、转化等工作机制,

成为全省重大科技成果发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科技评

估和成果转化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提供全流程系统服

务。省级有关发布工作经费在大市场建设经费中列支。

(二)强化激励支持。对纳入全省重大科技成果库的成

果,符合条件的在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上予以重点支持,并

纳入省重大科技专项。对绩效突出、有望通过持续支持形成

重大突破的成果,条件成熟的优先推荐提名省、国家科学技

术奖。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系统集成

同行评价、市场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强化对入库成果

的跟踪评价与阶段性评估,评价结果作为后续奖补和培育支

持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成果应用。强化“浙里好成果”与中国浙江

网上技术市场、浙江创新馆等平台的协同联动,系统构建科

技成果展示发布、合作交流、路演对接、交易转化等一体化

平台,扎实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引进培育一批技术

经纪、金融投资、财会法律、产业科普等高水平服务机构,

探索形成市场化的分工协作体系,持续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生

态。

(四)强化通报晾晒。定期以省委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

第378页

浙江省政策篇

364

组办公室名义通报重大科技成果征集和发布情况,纳入省委

综合考核、省政府督查激励等考核评优,与各高校院所、新

型研发机构等科研单位的财政资金、平台建设、项目支持、

科技奖励等协同联动,充分激发各主体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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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策篇

365

26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信厅 省财政厅 省

能源局关于开展浙江省重点行业企业能效

诊断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经信局、财政局,

宁波市能源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

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 号)、《浙江省人民政

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

知》(浙政发〔2022〕21 号)等文件要求,推动我省重点行

业节能降碳改造和能效提升,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

降低目标任务,决定开展浙江省重点行业企业能效诊断工

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23—2025 年,分年度分批次全面完成 7 大重点行业

1000 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效诊断,推动企业精准靶向开展节

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动企业降本增效,推动行业整体能效提

升。

(一)诊断范围。纺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冶

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煤炭及

其他燃料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等 7 大

重点行业、1000 吨标准煤以上的约 4000 家企业。

(二)诊断内容。聚焦企业主要技术装备、关键工序工

第380页

浙江省政策篇

366

艺、能源计量管理等重点环节,围绕能源流程、能效指标、

能源管理、工艺结构和设备能效等 5 个方面开展能效诊断,

查找能源利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挖掘高效节能装备和先

进节能技术应用潜力,推动重点行业能效提升。

(三)工作目标。

1.到 2025 年,完成全省约 4000 家重点行业企业能效诊

断、重点行业能效诊断覆盖率 100%,完成 400 家企业能效诊

断复评,力争腾出 200 万吨标准煤的存量用能空间。

2.到 2025 年,力争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

例达到 50%,全省单位 GDP 能耗比 2020 年下降 14.5%(不含

原料用能及国家单列项目能耗,下同),全省规上单位工业

增加值能耗下降 16%以上。

其中:2023 年完成 1127 家企业能效诊断,完成 100 家

企业复评。

(四)实施机构。经公开招投标,遴选中国质量认证中

心杭州分中心等 21 家机构承担全省能效诊断工作、省发展

规划院和省经济信息中心等 2 家机构承担复评工作、浙江数

秦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数字化支撑服务。

(五)任务分配。5000 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原则上由

9 家省级能效诊断服务机构承担;1000—5000 吨标准煤的企

业,原则上由地方机构承担,若企业数量过多,则调剂一部

分企业由省级机构承担。

(六)诊断费用。诊断费用全额由财政资金承担,各能

第381页

浙江省政策篇

367

效诊断机构、复评机构、数字化支撑服务单位一律不得向企

业收取任何费用。其中,5000 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诊断费用,

由省级财政承担;1000—5000 吨标准煤企业诊断费用,由市

级财政承担。

二、重点任务

(一)能源流程诊断。诊断能源采购、转换、输送、终

端利用等 4 个环节,企业主要生产系统、用能单元能源输入

输出量,分析企业能量平衡关系及能源利用的合理性。

(二)能效指标诊断。诊断核算企业主要生产工序、主

要产品、主要用能设备、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等指标,并与

国家和地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等进行对标分析。

(三)能源管理诊断。诊断企业能源管理组织架构、责

任体系和能源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能源管

理中心建设和信息化运行、节能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等情况。

(四)工艺环节诊断。根据企业生产工艺特点,结合能

效测试和运行检查,诊断企业生产工艺的能效、用能合理性

及实际运行效果。

(五)设备能效诊断。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开展能效测

试,全面摸排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使用情况及能效水平。

(六)提出改造建议。结合诊断情况及测试结果,对诊

断企业提出针对性节能改造建议,不断提升能效水平。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年度计划。每年 11 月底前,由省发展改革

第382页

浙江省政策篇

368

委、省能源局组织对能效诊断机构开展评价考核,以此为依

据确定下一年度能效诊断计划,并按地区按行业进行分解。

地方节能主管部门根据年度能效诊断计划,提出具体企业名

单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审

核后,于 12 月底前正式公布下一年度能效诊断计划。

(二)开展诊断复评。各能效诊断机构于每年 2 月底前,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3—9 月组织开展能效诊断并及时出具企

业能效诊断报告、行业能效诊断报告,提出“一业一策”政

策建议。复评机构要提前介入,及时开展复评工作,确保每

年 10 月底前完成复评并出具复评报告。

(三)推动节能改造。依托节能降碳 e 本账“能效诊断”

子应用,实现能效诊断数字化全过程监管。将被诊断企业的

能效水平现状、节能潜力、技术改造建议等点对点发送给企

业。对落后于国家、地方能效限额标准的企业,由企业自行

开展节能技术改造,不断提升自身能效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个专班统筹。成立以省发

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地方节能主管

部门、各行业节能专家等为主要成员的浙江省重点行业企业

能效诊断工作专班,统筹协调解决诊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建立一套机制运行。实行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评价考核等

机制,高效协同推进能效诊断工作。制定出台能效诊断机构

考核评价办法,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机构,取消或减少下

一年度能效诊断企业任务。依托一个平台调度。在节能降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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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策篇

369

e 本账重大应用上增量开发能效诊断调度模块,实行能效诊

断任务分配、过程管理、督查考核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二)加强协同协作。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鼓励推动企

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申报节能减碳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省经信厅要对节能潜力大、符合条件

的项目优先纳入省级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省发展

改革委要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对经改造后仍达不到行业能效

基准水平,通过核减企业下年度基准能耗、执行阶梯电价、

用能权交易等方式倒逼企业转型。要组建浙江省节能新技术

新产品新装备产业联盟,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

等方式参与用能单位的节能技术改造。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节能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部

门、协会、媒体等平台,加强能效诊断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

争取企业配合支持。要及时总结能效诊断工作中形成的先进

经验和典型做法,形成一批分行业、分地区能效诊断提升典

型案例样板。对能效诊断中涌现的典型案例样板,通过全国

节能宣传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展览会等形式进行推

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何贤俊,联系电话:

0571—87051722;

省经信厅欧阳昆翔,联系电话:0571—87057796;

省财政厅邵金泉,联系电话:0571—8705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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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能源局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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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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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浙江省重点行业企业能效诊断工作专班

为切实做好浙江省重点行业企业能效诊断工作,成立浙

江省重点行业企业能效诊断工作专班,具体方案如下。

一、专班组成

组 长:

金 毅 省能源局副局长

副组长:

曹学泸 省能源局节能处处长

陈伟健 省经信厅绿色制造与新能源产业处副处长

杨 博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

成 员:

何贤俊 省能源局节能处副处长

董建树 省经信厅绿色制造与新能源产业处副处长

邵金泉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四级调研员

刘爱新 杭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处长

苑京成 宁波市能源局节能处处长

高 峰 温州市能源监测中心主任

应建坤 湖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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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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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春 嘉兴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副处长

茹一戈 绍兴市发展改革委资源利用处处长

郑 祥 金华市能源监测中心支队长

邵文华 衢州市发展改革委节能监管处副处长

娄伟军 舟山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处长

郑 础 台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处长

林立武 丽水市能源监测中心主任

孙志欣 浙江省石油化工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崔小明 浙江省水泥行业协会秘书长

丁咏梅 浙江省玻璃行业协会秘书长

李 莹 浙江省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李海强 浙江省日用化工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黄苗荣 浙江省冶金有色行业协会顾问

郭建明 浙江省铸造行业协会会长

陈守荣 浙江省纺织行业协会秘书长

杨志清 浙江省印染行业协会秘书长

郑梦樵 浙江省造纸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省能源局节能处。

二、工作机制

按照“三五三”工作推进范式,加强统筹协调,做到上

第387页

浙江省政策篇

373

下贯通、部门协同、高效联动。重点落实“一会一报一督一

晒一考”工作机制。

(一)一会。在名单核实、现场诊断、抽查复核、专家

会商、编制报告、技术改造等阶段,每月召开一次以上专班

例会,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二)一报。编制浙江省重点行业企业能效诊断工作专

班简报,统一话语体系,定期发布能效诊断制度建设、诊断

进展、复评情况、典型样板、推广复制等情况。

(三)一督。严格执行能效诊断计划,将目标任务压实

到能效诊断机构、用能企业负责人。强化监督管理,定期通

报各机构、各地能效诊断计划执行情况。

(四)一晒。在能效诊断调度平台上对诊断、复评等计

划进展情况进行实时晾晒,晾晒结果作为诊断机构年度考核

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一考。制定诊断机构评价考核办法、复评机构评

价考核办法等政策标准体系,对考核结果末位、排名靠后的

机构,取消或减少下一年度能效诊断企业任务。

第388页

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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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浙江省重点行业企业能效诊断服务机构

一、能效诊断机构

1.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3.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4.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5.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6.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有限公司

7.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8.国网浙江新兴科技有限公司

9.浙江浙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杭州经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1.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12.宁波宁咨绿色发展有限公司

13.浙江科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4.国网(嘉兴)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5.湖州南太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6.浙江万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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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金华科力节能评估检测有限公司

18.浙江同鑫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9.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0.台州市启辰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1.浙江崇然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二、复评机构

1.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2.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

三、数字化服务机构

浙江数秦科技有限公司

第3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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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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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

“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国际科技

合作领域项目申报前期对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省科技创新开放合作,鼓励支持与重点合

作国家(地区)及高端外资研发机构的国际科技合作,我省

将继续实施 2024 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国际

科技合作领域项目(以下简称“国合项目”)。鉴于国合项

目涉及不同国别、申报要求和时间,为加强申报单位与国外

合作伙伴的充分对接,高质量开展 2024 年度国合项目申报

工作,现就做好前期对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合项目目标

鼓励支持我省企业与重点合作国家(地区)开展产业间

联合研发,推动双方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进一步引领和

深化与重点国家(地区)的创新合作伙伴关系。

鼓励支持我省创新主体通过与高端外资研发机构开展

联合研发及产业协同,与国际创新体系深度对接,更高水平

融入全球分工合作。

二、国合项目类别

分以下三类:

(一)双边产业联合研发计划项目。由双方企业牵头开

展产业化创新合作,分别向省科技厅、外方主管部门申报,

第392页

浙江省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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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审,予以共同批准立项的项目。

1.芬兰。优先支持碳减排、医疗健康、工业数字化及循

环经济等领域。优先支持申报企业联合长三角相关单位与芬

兰开展创新合作的项目。外方主管部门为芬兰国家商务促进

局,申请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2 日。

https://www.businessfinland.fi/en/locations/asi

a-india-and-oceania/china/china-innovation(外方网

址)。

2.以色列。优先支持新能源、节能环保、智慧社区、机

器人技术、机械电子、信息通讯、材料和纳米技术、生物制

药、农业机械、医疗器械和水处理等领域。外方主管部门为

以色列创新署,申请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

https://innovationisrael.org.il(外方网址)。

3.挪威。支持绿色技术领域,指可运用于各行业的环境

解决方案,且必须是能比现在最佳技术带来显著环境改善的

解决方案,符合欧盟分类方案。外方主管部门为挪威创新署,

申请截止时间待双方商定。

https://www.innovasjonnorge.no/en/start-page/

(外方网址)。

4.新加坡。优先支持生命健康、信息技术、绿色低碳、

智慧城市、科技金融及新材料等领域。优先支持申报企业联

合长三角相关单位与新加坡开展创新合作的项目。外方主管

部门为新加坡企业发展局,申请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底。

第393页

浙江省政策篇

379

https://www.enterprisesg.gov.sg/financial-assis

tance/grants/for-local-companies/international-co-i

nnovation-programmes/singapore-china-yangtze-riverdelta-joint-innovation-call/singapore-china-yrd-zhe

jiang-joint-innovation-call(外方网址)。

5.比利时西弗兰德省。优先支持与绿色低碳技术、循环

经济和生命健康相关领域。外方主管部门为比利时西弗兰德

省政府,申请截止时间待双方商定。

https://www.west-vlaanderen.be(外方网址)。

(二)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由我省企业与我省签

有科技合作备忘录的国家(地区)的企业联合开展科技创新

合作,向省科技厅申报,经评审批准立项的项目。

1.英国中部引擎地区:优先支持绿色能源、生命健康、

新材料、数字文创等领域。范围包括林肯郡(Lincolnshire)、

北安普敦郡(Northamptonshire)、德比郡(Derbyshire)、

诺丁汉郡(Nottinghamshire)、莱斯特郡(Leicestershire)、

拉特兰郡(Rutland)、斯塔福德郡(Staffordshire)、沃

里克郡(Warwickshire)、什罗普郡(Shropshire)、赫里

福德郡(Herefordshire)和伍斯特郡(Worcestershire),

共 11 个郡。

2.捷克。优先支持信息通信、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

能源、新材料等领域。

(三)高端外资研发机构联合研发项目

第394页

浙江省政策篇

380

支持省内企业与世界 500 强外资企业在华依法设立的研

发机构开展联合研发合作,共建共享设施设备、研发场地、

技术人才、资金、数据等创新资源,融入全球创新体系。由

省内企业牵头、高校院所参与,中外双方已有较好的科技合

作基础,并对合作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已有合理

划分约定并签署项目合作协议。

https://fortune.com/global500/(世界 500 强外资企

业名单参考网站)。

三、其他事项

(一)国合项目应符合 2024 年度“尖兵”“领雁”研

发攻关计划申报指南要求,届时请根据正式通知的具体要求

进行申报。

(二)国合项目须以我省企业牵头,鼓励以产学研结合

形式联合进行申报;评审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并结合科技

外交需求。

(三)国合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 2~3 年,省财政经费支

持额度为 150 万元以内,且不超过企业实际投入研发经费的

20%。

(四)国合项目不计入限额申报数。

(五)对于有明确合作需求、希望寻找外方合作伙伴的

浙江企业,请填写《浙江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需求信息表》

(详见附件),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省科技交流和人才服务

中心。

第395页

浙江省政策篇

381

联系人:省科技厅合作处 张晓娜,电话:0571-87051070

(政策咨询);省科技交流和人才服务中心陈晟颖,电话:

0571-87978953(业务咨询及需求对接)

电子邮箱:chensy@zjinfo.gov.cn;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二路 212 号高新大厦 4 楼。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 年 4 月 12 日

第396页

浙江省政策篇

382

附件

浙江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需求信息表

Partner Search Form for Zhejiang Organizations

1. Organization Details/公司详情

1.1 Organization Background/公司背景

Full Name/全名

Detailed

Address

/详细地址

Website/网址

Business and

Products

/主营业务和产品

Comments

/其他说明

1.2 Contact Person /联系人信息

Name/姓名 Position

/职务

Tel/Mobile E-mail

第397页

浙江省政策篇

383

/座机或手机 /电子邮

2. The Project/拟洽谈项目

2.1 Main Technological Area

/项目所属技术领域

2.2 Description of the proposed joint R&D project

/简述拟联合研发的项目内容

3. Potential Partner/Company/意向合作伙伴/公司

3.1 Country/region where the potential partner resides

/对方机构所属国家/地区

3.2 Main Characteristics and specific technological expertise

/对方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和专业领域

第398页

浙江省政策篇

384

3.2 What is the specific contribution you are seeking

/合作具体需求

第399页

浙江省政策篇

385

28 关于做好首届“华彩杯”算力应用创新

大赛浙江赛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智能化综合性

数字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

请协助做好首届“华彩杯”算力应用创新大赛申报工作的

函》(工通信函〔2023〕42 号)的要求,中国信通院、浙江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通信管理局联合组织举办“华彩

杯”算力应用创新大赛浙江赛区,请各地各单位组织相关单

位、企业、团体、个人等积极报名参赛,并做好经验交流和

宣传推广,带动浙江算力基础设施与各行业深度融合,助力

打造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强省。

一、浙江赛区介绍

(一)赛事名称和主题

名称:“华彩杯”算力应用创新大赛浙江赛区;

主题:筑基算力,赋能未来。

(二)赛道安排

浙江赛区共设置四个赛道,包括算力、存力、运力三个

应用创新赛道和一个绿色低碳赛道。其中算力、存力、运力

三个应用创新赛道分别设置赋能应用、创新技术、创新产品

三个专题;绿色低碳赛道设置低碳赋能应用、数据中心能效

碳效、设备系统能效碳效三个专题。

第400页

浙江省政策篇

386

(三)组织架构

1.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2.主办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浙江省经济和信息

化厅、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3.承办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中国电

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浙江省数字基础设施产业技术

联盟。

二、赛事流程

1.宣贯与启动: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浙江赛区启动会,

进行大赛宣贯。

2.项目征集:2023 年 5-6 月,参赛单位、企业、团体或

个人在“华彩杯”算力大赛官网

(https://hc.newdc.org.cn/)上注册报名,按照申报要求

准备参赛项目相关材料,并在官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填报页

面中需选择“浙江赛区”)。

3.浙江赛区评审:2023 年 7-8 月,举办浙江赛区现场路

演。根据项目申报和初审情况,择优进行现场路演。浙江赛

区中的优胜项目,推荐参加全国复赛。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信通院:周彩红,电话:15663413178,邮箱:

zhoucaihong@caict.ac.cn;

浙江省经信厅:卢珊珊,电话:13588764589,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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