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级产业政策汇编

发布时间:2023-6-15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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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级产业政策汇编

346智慧文旅。创新数智文旅服务体系,着力提升文旅智慧服务效能,构建智慧文化服务平台,推进智慧景区、场馆和非遗数字化传播,打造数智广电融媒体,提升广电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依托优势互联网服务平台,充分整合交通、餐饮、住宿、娱乐等文旅相关服务,打造“一站式”文旅服务平台。以数据联通和系统协同为支点,将现有健康码、行程卡(码)、入园码、乘车码多码合一,打通吃、住、行、游、购、娱等全消费链路,实现“一码游杭州”。加快沉浸式旅游建设,打造故事化、互动化、游戏化旅游体验。加快文化和旅游场景数字化建设,提升游客旅游服务体验,打造国家级智慧文旅样板区。智慧教育。推进智慧校园、智慧课堂、互联网学校建设,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教育资源共享水平。推动中小学教学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开展教与学方式变革试点。加快校园数字化建设,培育信息化创新应用标杆学校。加快中小学网络和数字基础设施迭代升级,完善各类教育资源平台和教育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数字化水平。智慧医疗。巩固提升数字医疗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应用。提升数字技术对临床诊疗、大健康管理的支撑能力,创新数字化公共卫...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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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级产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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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文旅。创新数智文旅服务体系,着力提升文旅智慧服务效能,构

建智慧文化服务平台,推进智慧景区、场馆和非遗数字化传播,打造数智

广电融媒体,提升广电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依托优势互联网服务平台,

充分整合交通、餐饮、住宿、娱乐等文旅相关服务,打造“一站式”文旅

服务平台。以数据联通和系统协同为支点,将现有健康码、行程卡(码)、

入园码、乘车码多码合一,打通吃、住、行、游、购、娱等全消费链路,

实现“一码游杭州”。加快沉浸式旅游建设,打造故事化、互动化、游戏

化旅游体验。加快文化和旅游场景数字化建设,提升游客旅游服务体验,

打造国家级智慧文旅样板区。

智慧教育。推进智慧校园、智慧课堂、互联网学校建设,鼓励劳动者

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教育资源共享水平。推动中小学教学与信息

技术深度融合,开展教与学方式变革试点。加快校园数字化建设,培育信

息化创新应用标杆学校。加快中小学网络和数字基础设施迭代升级,完善

各类教育资源平台和教育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数字化

水平。

智慧医疗。巩固提升数字医疗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动健康医疗大数

据发展应用。提升数字技术对临床诊疗、大健康管理的支撑能力,创新数

字化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智能化。优化人工智能在

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环境,统筹推进“互联网+健康服务”全链条覆盖,

推动发展医疗服务新业态。

智慧养老。深入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城市建设,鼓励支持

各类养老机构、村(社区)利用数字技术提供智慧养老服务。全面掌握老

人年龄、户籍、健康状况等基础信息,以大数据应用促进养老服务创新发

展。充分整合线上与线下养老服务资源,形成互联互通、动态更新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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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云场景。提高涉老智能产品的适老性,满足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

等线上需求。

3.推动数字乡村建设提速。深化“千万工程”和数字乡村

建设,建立健全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机制,重点培育打造

一批数字乡村样板镇、村。加大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持续

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全面提升益农信息社服务能力。加快

乡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社会管理等领域数字技术应用,促

进乡村治理数字化发展。加快乡村第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培育建设数字农业工厂和数字化种养基地,发展智慧旅游、智

慧康养、农村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大力推广新型智能服务终端

应用,加快医疗、救助、养老、文化、就业、教育等领域实现

数字服务直达。加大市场化服务资源整合力度,构建面向“三

农”的农村金融科技服务体系。

专栏 9 数字乡村发展重点

农业数字化能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归集、治理和共享、开

放,构建完善乡村数据资源体系,全面对接省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

促进农业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夯实数字农业基础。开展乡村产业数字化应

用示范,推进数字技术、装备与农业全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深入开展数字

技术集成应用示范,建设一批数字农业示范园区、数字农业工厂(数字牧

场、数字渔场)。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和“互联网+”农

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一批数字乡村新业态和新零售品牌。建设网上农

博,加快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以及乡村旅游服务业的数字化改造

和转型。

农村数字化服务。以益农信息社等乡村信息服务窗口为载体,建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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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乡村综合服务网络,推动农业农村特色服务入驻。借助全省一体化在线

政务服务平台杭州试点建设,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全力推

进政务服务 2.0 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络办理全受理,让政务服务全

面覆盖乡村基层群众。推进行政村实体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加强与

政务服务在线渠道融合,全面提升基层窗口办事水平。构建多媒体教学平

台,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进班级,加快农村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

完善农村公共卫生信息服务,提升村级医疗机构数字化水平,扩大人工智

能医生助手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应用范围。

乡村数字化治理。加速推进城市大脑数字乡村治理驾驶舱与“基层治

理四平台”的融合建设,构建系统互通、数据互通、业务协同、高效闭环

的城乡基层数字治理系统,全面提升乡村精准治理水平。按照“整体智治”

理念,依托“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承接“县乡一

体、条抓块统”改革创新成果,全面推进数字赋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深化乡村“互

联网+党建+网格”体系建设,围绕基层党建、小微权力运行、应急管控、

防灾减灾等重点,开发实用、好用的乡村治理应用,推动村级组织管理规

范化,助力党务、村务、财务网上公开。 (四)推进数字治理,打造城市管理新能级。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做强做优城市大脑,推进新型智慧

城市建设。探索完善多元共治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提升治理

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构建开放合作新

格局,提升城市数字化方案输出能力,打响“全国数字治理第

一城”品牌。

1.做强做优城市大脑。加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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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各类数据与城市大脑的互联互通。推动大数据、云计算、

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城市大脑中枢的融合应用,完善中枢的“系

统接入、数据融合、反馈执行”闭环系统建设。围绕城市运行

和社会治理中的痛点、难点与堵点,以中枢协同机制为切入点,

实现业务协同、数据协同、政企协同,全面提升城市运行协同

能力。面向不同业务场景,深入拓展城市大脑应用领域,促进

各行业各领域系统建设。高质量推进机关内部“一件事”集成

改革,完善移动办事终端建设,实现线下办事“最多跑一次”,

以数字化技术手段促进服务理念升级,释放数字经济生产力。

适度超前探索城市信息模型建设,提升城建数字化治理能力。

以“全国数字治理第一城”为目标,加强城市大脑治理成果和

经验宣传推广,为全国智慧城市建设赋能。

专栏 10 城市大脑发展重点

提升城市大脑基础能力。加强城市大脑数据资源整合能力,支持全量

城市多源异构数据即时连接、调度、处理,打造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

台。大力推动核心技术研发,提升算法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主流深度学习

框架等处理城市复杂场景的作用,为城市大脑提供坚实的人工智能基础。

开展“一网统管计划”“感知城市计划”“城市信息模型—智慧城建计划”,

全面提升物联感知汇聚能力,完善城市运行实时感知手段,实现城市实时

感知迈向精准化。深度挖掘各类数据,强化关联关系分析,提升数据处理

能力,形成城市运行状态的整体感知、全局分析、智能处置的有机闭环。

强化城市大脑安全支撑,推动网络信息安全与城市大脑同步建设。

深化城市大脑应用场景。以城市大脑的深化应用为突破口,不断拓展

“亲清在线”“读地云”“舒心就医”“便捷泊车”“欢乐旅游”等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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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发挥“杭州健康码”重要作用,扩大“一人一码”公共服务范围。

开发与智能亚运等重大赛事会展活动相关的应用,推动健康码使用从疫情

防控向常态化应用转变。持续做优做实“亲清在线”数字平台,持续推进

创新“土地码”应用功能,加快行政服务中心去中心化改革步伐,高水平

打造“一站通办、一键直达、一次不跑”线上政务服务。加快整合线下行

政服务中心和线上政务服务资源,打造更为精细化、优质化的政务服务。

围绕社区全生活链服务需求,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全面拓展新场景设计研

发,探索智慧电网、智慧商贸等领域应用创新,全面提升城市治理和公共

服务水平。

提高城市数字治理水平。以数字赋能城市治理为重点,持续推进数字

与治理融合创新,推动城市治理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一部门监

管向更加注重部门协同治理转变。建立工作任务一键下达、管理人员在线

跟踪、执行人员及时更新的工作机制,实时分析市民“急难愁盼”问题,

积极应对公共卫生、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常态化事

件,实时高效处置突发事件。联动市、区县(市)、村(社区),实现城

市大脑管理端逐级下沉,打通数字治理“最后一公里”。提高城市大脑实

战能力,细化不同城市管理者的查看、使用、操作权限设定,增强城市运

行核心关键数据的监测能力,提升系统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启动的触发敏

感度。

2.建设数字经济系统。加快建设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

为核心的数字经济系统,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优化

要素和服务,构建实体经济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

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选择若干个优势行业,以产业互联

网为支撑,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探索建设分行业产业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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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小切口、大场景”,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数字化改革,

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助力打造一批

重大应用,拓展数字经济发展空间。

3.优化数字经济治理环境。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

深化“一体化、数字管”改革,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

监管体系,实现政府监管领域全覆盖、多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

探索集监测、研判、执法等工作为一体的触发式智能监管模式,

推进网络综合治理数字化发展。加快推动法治数字化,建设互

联网公证、互联网仲裁等新模式,提升司法业务智能化水平。

加强对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的防范和处置,重点加强对平台经济

的科学有效监管,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探索新业态新模

式的“沙盒”监管措施,创造宽松准入的“安全空间”,鼓励

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突破。分领域制定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规则

和标准,深化网络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改革,不断提高营商环境

法治化、智能化水平。

4.打造开放合作发展新格局。聚焦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试验区建设目标,在杭甬、杭温及杭州都市圈合作发展中,积

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对接上海全

球科创中心建设,打造长三角数字科技合作攻关网络,探索跨

区域数据流动,推动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应用场景

一体化创新。加强与国内数字经济重点区域和先进城市的协同

联动及优势互补,全力推动各类数据资源和创新资源向杭州汇

聚,加快数据计算等核心技术支撑能力、数字产业化转型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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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技术工程服务能力输出,为全省、全国数字经济发展赋能。

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开展数字经

济领域规则和标准研究,探索开放合作新机制,打造“数字丝

绸之路”核心战略枢纽城市。

(五)探索市场配置,发掘数据要素新价值。

积极抢抓数据要素市场化培育机遇窗口期,在安全可控的

前提下,以数据融合共享、开放利用、交易流通为着力点,探

索解决数据产权、评估定价、交易规则等重点和难点,推进金

融、交通、生物医药、化纤、物流、建材等领域数据资源汇聚,

释放数据红利,打造行业数据资源集聚高地。

1.推进数据融合共享。深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升级

上下联动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扩展数据按需归集范

围。完善全市公共数据目录,动态更新数据资源库,深入发展

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加快“数据高铁”建设,推动政务

数据的实时采集、跨网传输和流式加工,破解政务数据资源共

享延时难题。鼓励互联网平台公司、大型研究机构等向社会共

享数据,有序推动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

2.促进数据开放利用。推进杭州数据开放平台建设,支持

面向智慧城市、智慧医疗、工业大数据和数字媒体等领域,不

断拓展数据开发利用场景,释放数据应用创新动能。重点面向

年交易额 20 亿元以上的专业市场建设行业大数据中心,探索

创新数据资源配置模式,推动行业数据资源汇聚应用。推动建

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则、流程和机制,支持不同主体参

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开展政府数据授权运营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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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

3.培育数据要素流通。探索建立数据交易中心,引导发展

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数据交易市

场运营体系。探索制定数据流通交易规则,推动数据流通交易

制度化发展。加强统筹管理及行业自律,推进数据交易机构监

管,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织密数据安全监管体系。推动数

据资源跨国(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建立,开

展商务数据跨境流动试点,探索建设数字特区。探索建立数据

产权制度,加快形成数字立法实践的“杭州样本”。

专栏 11 数据治理体系构建重点方向

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加快推广《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36073-2018,以下简称 DCMM)国家标准,推动全市数据管理能力整体提升。

面向金融、制造、能源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优秀案例征集,编制形成最

佳实践典型案例集,并向其他行业推广应用。鼓励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在

资金补贴、人员培训、贯标试点等方面加大对 DCMM 评估优秀案例的支持。

建立覆盖全业务链条的数据采集、传输和汇聚体系,创新数据融合分析与

共享交换机制,形成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治理闭环,强化业务场景数据建模,

深入挖掘数据价值,提升数据洞察能力。支持企业探索工业数据分类分级,

落实《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推动工业数据实现科学管理。

建立健全数据标准。推进大数据采集、管理、共享、交易等标准规范

的制定和实施。鼓励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参与数据

采集标准制定,率先推动可穿戴设备、车联网、物联网建立规范的数据采

集标准。以“一数一源”为目标,健全数据质量相关标准规范。推动建立

公共数据、社会数据开放标准,提升数据共享互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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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数据治理生态。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强化数据隐

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建设。依托数据国际流通协同开放实验室等研

究机构,建立数据治理产业联盟,推动“政产学研用”交流合作,打通企

业数据和社会数据。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事业单位积极探索数据治理体系建

设,提高数据质量和安全水平。加大数据治理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数据治

理专业化水平。支持从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时效性、可访

问性等维度,对数据拥有方的全生命周期各阶段数据质量进行检验检测,

对数据治理服务提供方的解决方案服务能力进行评价,提升全市数据利用

效能。(六)布局数字基建,夯实数字经济新底座。

聚焦 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

加快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布局算力基础设施,推动城

乡基础设施融合升级,为我市各行各业智能化发展提供基础支

持,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

1.建设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千兆城市,推

进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升级骨干网和城域

网,优化互联网骨干网间的互联构架及互联网国际专用通道,

形成国际化区域通信枢纽,有序推进 5G 网络布局和独立组网

建设。加快部署基于互联网协议第 6 版(IPv6)的下一代互联

网,推进高速、中速、低速物联网协同部署应用,大力部署工

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加快卫星网络与地面网络融合架构建设,

重点推动“北斗+”融合创新应用。加强偏远农村、山区等乡

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2.强化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探索云计算数据中心跨区域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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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共享机制,统筹全市云计算数据中心发展。按需部署边缘计

算中心,加快推动数据中心从“云+端”集中式架构向“云+

边+端”分布式架构演变,开展传统数据中心整合改造试点,

搭建云计算等多元普惠公共计算设施,引导数据中心向集约

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布局发展,打造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

公共云计算平台。

3.布局城市融合基础设施。统筹全市现代化城市新型基础

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智能网联汽车、

智能化城市安全运行管理等,实现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

的智慧化发展。推进城市管理公共设施与 5G、物联网、传感技

术融合建设,充分利用智慧灯杆、智慧井盖、智慧管网等载体,

部署城市数据采集智慧感知节点,打造具备边缘存储、计算等

能力的终端感知网络。扩大智能电表、智能水表、智能燃气表

等设备应用范围,推进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

平台建设,推动传感器技术、卫星定位导航技术、地理空间技

术等在照明、市政、气象、环保等行业的推广普及。整合城市

运行数据资源,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建设,打造新型智

慧城市三维数字底座,有效提升城市物联感知能力。

4.发展乡村融合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图像识别、区块链、

遥感等数字技术在耕地保护监督、动植物防疫和病虫害防治、

“肥药两制”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大数据、北斗定位、智能控

制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中的应用,研制推广农用无人

机、农业机器人,探索建立无人作业农场,提升农业机械智能

化水平。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字化工程,推动区块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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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二维码等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方面的广泛应

用。搭建数字化监测网络,运用农资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组织、

低收入农户等大数据分析,提升乡村自然资源、人居环境、农

村住房、低收入农户增收等领域数字化管理和综合应用水平。

进一步完善乡村电商基础设施,持续培育建设电子商务专业

村,建立健全农产品网络销售的物流设施、供应链设施和支撑

保障设施。

(七)凝聚优势资源,营造产业发展新生态。

吸引一批全球数字经济一流企业和精英人才,扶持一批独

具特色的产业园区,厚植成长沃土,形成集聚效应,集全球优

势资源,共促数字经济发展。

1.打造数字经济企业矩阵。实施领军企业“鲲鹏计划”,

健全“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的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机制,

加大对国内外数字经济龙头企业的招引力度,着力引进一批国

内外关键核心技术先进、产业带动性强的细分领域龙头企业。

支持位于产业链前端的数字经济制造业企业发展壮大,加大电

子制造、安防、网络通信等领域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着力培育

一批创新能力强、数据资源优、产品应用广的本土企业。实施

“独角兽计划”,加大政策扶持,促进“独角兽”“准独角兽”

企业快速成长,促进企业生态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凤凰行动”

计划,搭建多层次资本对接平台,推动优质企业股改、挂牌和

上市。实施新一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雏鹰企业”双倍增计

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继续落实培育认定支持政策,

增强源头培育能力,促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形成一批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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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

2.建设全球人才“蓄水池”。实施全球英才杭聚工程、数

字经济人才培养专项行动、青年人才弄潮工程,加快集聚创新

创业人才,打造数字经济领域人才高峰。以产业发展为导向,

培养和集聚各类创新团队、职业经理人团队等高端人才团队,

探索将体现市场价值的要素列入人才分类认定评价体系。鼓励

高校增设数字经济相关专业,培养数字化转型工程技术和应用

技能型“数字工匠”和卓越工程师。构筑“热带雨林”式人才

生态政策优势,探索成立人才集团,创新人才引进政策和管理

方式。深入实施“揭榜挂帅”机制,打造知识技术服务众包平

台,加快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突破。建立“科研院所引才、

全市统筹用才”的有效机制,推进知识技术和科研人才共享。

建设一批数字经济产教融合联盟和人才培育基地,支持数字经

济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定向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

大数字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

盖。支持在中小学阶段增加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经济相关

课程内容,逐步推广编程教育。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数字化转型,

迭代升级“杭州人才码”,动态更新人才政策,优化“人才一

件事”服务举措,提升人才服务质量。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进一步完善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机制。

专栏 12 数字人才引培计划重点方向

数字经济高峰人才。以引领性、标志性高峰人才为导向,深入实施数

字经济领域各类引才引智计划,发挥院士创新基地等高层次人才创新平台

作用,精准招引国内外一流的数字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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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人才培养,依托深化国际人才创业创新园建设和举办

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壮大高水平互联网工程

师和高科技、高技能人才队伍。

数字创新型企业家。大力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和新生代企业家

“双传承”计划,围绕数字赋能专题,针对拓展提升企业家和企业高层次

管理人才数字素养和创新能力,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活动。鼓励数字科研人

员兼职创新、在职或离岗创办企业,助推创新人才带专利、项目、团队创

业,打造创新型企业家队伍。

数字产业专项英才。着力实施数字经济专项人才引培工程,构建产教

训融合、政企社协同的数字经济人才培育体系。立足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

开设形式多样、层次高端的数字技术培训。推广“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

鼓励数字经济领域龙头企业与学校合作建设产业学院、技师学院。

青年数字领军人才。支持在杭高校加强数字经济领域交叉学科建设,

加深产教融合,着力培养一批复合型、实操型人才。深入实施博士后倍增

计划,推动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建博士后工作站。鼓励更多青年

人才成为数字领军人才,办好大学生“双创日”,加深青年人才交流合作,

吸引更多海内外高校毕业生来杭创新创业。

3.强化区、县(市)协同发展。根据“一核九星”空间新

格局,以余杭区、滨江区、西湖区为核心,建设差异化、特色

化的数字经济协同发展总体布局,形成以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

术开发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杭州城东智造大走廊为主阵

地,以特色小镇、众创空间为支撑,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

验区为特色的产业发展体系。

专栏 13 区、县(市)平台发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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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重点发展信息软件、大数据、新家居、直播电商等产业,建

设高端服务业中心、消费中心、创业创新中心和宋韵文化传承展示中心,

全力打造数字新消费与新制造融合发展先行区。

拱墅区。重点发展集成电路设计、大数据、电竞数娱等产业,建设产

业转型升级样板区、城市有机更新样板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样板区,

高质量建成运河沿岸名区。

西湖区。重点发展云计算和大数据、数字金融等产业,打造浙江数字

经济创新要素集聚区、策源地和新引擎。

滨江区。聚焦全球数字经济创新源、世界产业集聚数字港、中国数字

应用智慧城建设,发展数字安防、物联网、通信设备制造、电子商务、工

业软件、大数据、集成电路等产业,打造全国数字经济最强区。

萧山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制造、工业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业,打

造立足杭州、面向浙江、辐射长三角的“产业数字化第一区”,打造以数

字经济新高地为引领的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服务中心、数字产业化应用技

术创新中心和产业互联网新业态策源中心。

余杭区。发挥创新和平台两大赋能核心的引领带动作用,重点发展人

工智能、5G、物联网、关键基础软件等领域,加快打造省级数字经济创新

发展试验区、全国数字经济先行区。

临平区。重点发展工业互联网产业,谋划发展集成电路产业、数据智

能服务,大力培育智能装备、数字城市、智能诊疗等智能融合产业;以新

智造为主攻方向,持续推进以未来工厂为引领的新智造群体培育,打造全

省智能制造中心、长三角工业互联网集聚新高地。

钱塘区。重点发展集成电路制造、智能装备制造、电子商务(跨境电

商)、物联网等产业,打造世界级智能制造产业集群、长三角地区产城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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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发展示范区、全省标志性战略性改革开放大平台、杭州湾数字经济与高

端制造融合创新发展引领区。

富阳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制造(光电通信、数字安防)、集成电路

等产业,打造杭州一流、全省示范的高新产业强区和高新制造业示范区。

临安区。重点发展集成电路等产业,努力跨入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第一

方阵。

桐庐县。重点发展数字安防、磁性材料等产业,发展以数字经济制造

业为重点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淳安县。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等产业,扶持发展数据中心,打造

特别生态功能区和数据中心核心区。

建德市。发展以智能制造为重点的数字经济制造业核心产业,重点发

展通信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信息机

电制造、信息软件等产业。

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发挥平台、人才、政策、要素集聚优势,着力

打造世界级数字科技产业集群,瞄准世界数字科技前沿方向,推进数字基

础学科前沿探索,聚焦新一代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大数据、集成电路、5G、

物联网、区块链、数字贸易等优势产业链,打造全球领先的数字科创中心。

杭州城东智造大走廊。巩固实体经济根基,推进机械、汽车、化工、

纺织等传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实现制造

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落实机制。

充分发挥杭州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

作用,优化推进机制,制定年度数字经济工作要点。各地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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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要根据规划确定的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任务要求,研

究制定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对重大标志性项目,通

过制定专项行动计划抓好推进落实;加强全球数字经济领先城

市对标研究,按照国家数字经济统计分类,做好统计监测分析;

完善科研立项和管理机制,发布关键核心技术年度攻关清单,

根据清单跟踪相关行业,加强不同行业基础研究和技术突破,

提升关键技术战略储备能力。

(二)完善要素保障。

完善数字经济政策体系,加大对数字经济关键领域、重点

平台、重大项目以及各类试点示范的扶持力度,建立完善政府、

企业、社会合力推进数字经济重大项目建设的协作机制。积极

对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重点研

发计划等专项资金支持,积极利用政府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

投资数字经济领域,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支持企业

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力度。强化数字经济重大

平台、重大项目建设中的能耗、土地等要素保障。支持符合条

件的数字经济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鼓励银行、

担保、小额贷款等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利用信贷风

险补偿、应收账款抵押、融资担保、小额票据贴现等方式,拓

宽数字经济企业融资渠道。提高全民全社会数字素养和技能,

夯实数字经济发展社会基础。

(三)优化发展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秉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简化现

有涉及数字经济的行政审批事项,降低数字经济新业态企业设

第367页

362

立门槛。增强产业政策对新业态的适应性和实用性,持续推进

各项政策创新和先行先试。引导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

的研制及推广,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完善知识产权

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加大对《浙江省数字

经济促进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营造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氛

围。

(四)强化安全保障。

建立网络安全多源感知系统,加强对政府部门、关键行业

以及重点领域网络安全的动态感知。建立信息共享联动、系统

协同联动、部门跨域联动相结合的联动防御机制,充分结合机

器学习、区块链等智能化技术,提升网络安全联动防御效率。

推动网络安全技术研发应用,加强重要领域密码应用新技术研

发,提高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技术防护能力。提升全民网络安全

意识,加大对网络安全法多维度、多层次的普及力度,筑牢网

络安全防线。

第368页

363

2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

杭州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

全面推进我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

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

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行动计划(2021—2025 年)》有关要

求,坚持“原生态、自然态、经济态”科学区划原则,完善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大力发展都市农

业、订单农业、休闲体验农业、生物农业等优质高效农业,

努力走出一条保供有力、经济高效、绿色生态、数智领先的

国际大都市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为杭州争当共同富裕示范

区城市范例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按照“市场化、规模化、机械化、现代

化、国际化”要求,着力打造城市保供农业样板地、高效生

态农业示范地、数智未来农业先行地等“三个地”。到 2025

年,农业劳动生产率、科技进步贡献率、机械化率、亩均产

出率明显提高,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 360 亿元以上,农业

现代化发展水平全省领先。

第369页

364

——城市保供农业样板地。到 2025 年,基本建成安全高

效的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市民优质化、多样化消费需

求得到更好满足。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 32 亿斤,

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 194.56 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 81.04

万亩,菜篮子基地 400 个;育成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 100 个

以上,建设稳固的繁制种基地 10 万亩以上;土地规模经营

比例达到 70%以上;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应急保障

机制进一步完善,特殊情况下重要农产品实现基本自给,成

为大城市保供农业样板地。

——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地。到 2025 年,基本形成农业绿

色产业体系和生产方式,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 7.4 万元/人,

亩均产出达到 12000 元;基本形成组织结构合理、专业水平

较高、服务能力较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成一批产业

集中布局、资源集约利用、产业相互融合达到国家级标准的

现代农业园区和主导产业强、生态环境美的特色农业强镇,

实现涉农区、县(市)国家级标准现代农业园区全覆盖;受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

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2%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

值达到 3.5,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 20 个以上,区域农产

品品牌影响力明显提升,成为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地。

——数智未来农业先行地。到 2025 年,初步构建杭州未

来农业发展格局,以工业化理念、工厂化生产方式、智能化

管理探索未来数智田园、未来农业工厂、未来乡村产业建设,

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对接杭州城市大

第370页

365

脑,统一信息标准体系,整体推进数智农业系统研发、场景

应用;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力争达到 75%,主要农作物耕种

收综合机械化率力争达到 90%左右,设施种植业机械化水平

总体达到 50%;建设省级数字未来农业工厂 30 个,数字农业

示范园区 20 个,农产品产地仓 30 个,培育一批未来乡村产

业示范村,成为数智未来农业的先行地。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科技赋能。加强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的战略

合作,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农业

生产由高增长向高质量变革,从重规模、数量向重品质、技

术变革。加快推动 5G、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与农业物联感知、精准科学种养、

农产品溯源、社会化服务等领域深入融合。培育建设数字植

物工厂、数字育苗工厂、数字农业园区、数字牧场、数字渔

场等,开发涵盖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的智

能技术,打造一批数字农业示范园区,推动形成“产业大脑

+产业地图+数字农业工厂”的数字农业发展格局。实施万名

农创客培育工程,促进“两进两回”。实施农民教育培训提

质增效“1256”行动,通过开展学历教育、技能评价和技能

大赛等,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

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

(二)推进机器换人。聚焦我市特色农业产业,以先进农

业机械为依托,推进农业生产由劳动密集型向新型农业机械

化变革。加强适应丘陵山区、设施大棚、家庭农场的微型化、

第371页

366

轻便化、多功能农机装备的推广应用。加大宜机化改造力度,

推动改善农田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扩展

大中型农机运用空间,加快补齐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基础条

件薄弱的短板。加强统筹规划,布局建设区域农机综合服务

中心 32 个。聚焦粮油产业全程机械化,着眼主导装备智能

化,分产业推广先进机械装备,深化农机农艺融合。开展农

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示范基地建设。

(三)培育新型主体。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挥多种

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引领作用,形成有利于现代农业生

产要素创新与运用的体制机制。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创新发

展、做大做强,实行梯度晋级。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向优势产

区集中,形成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农业龙头企

业集群。到 2025 年,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 100 家以上,

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 15 家以上,带动高产值农业全产

业链发展。培育出口型农业龙头企业,支持企业“走出去”,

参与“一带一路”沿线投资、农技推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开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提升、合作联合和

示范引领行动。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合联

建设,乡镇级农合联实现实体化运作,参与农业产业开发。

鼓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开发经营。

(四)提升保供能力。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促进农业

供给更好适应市场需求、适应资源与环境条件,实现可持续

发展。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治理,年均提标改造

市级粮食生产功能区 1.4 万亩,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力争功

第372页

367

能区农田复种指数达 150%以上。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

护,年均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 5 万亩以上;开展标准农田地

力提升和耕地酸化治理,改造中低产田 1.8 万亩。加强“菜

篮子”基地建设,年均新建、提升“菜篮子”蔬菜基地 3000

亩以上、水产基地 1500 亩以上,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6900

万尾以上。以“保护存量、新建增量、补栏扩量”为重点,

加快新建万头猪场建设和现有养殖场提升改造。以“优禽、

扩羊、稳奶”为特色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有效提升肉

禽蛋奶供应能力。

(五)发展现代种业。制定出台高质量推进杭州现代种业

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构建完善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

机制、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集聚杭州人才、资源和数智优

势,着力打造全国现代种业创新研发示范地、现代种业成果

转化示范地和现代种业数智应用示范地。大力实施种质资源

保护利用、现代育种技术攻关、种业自主创新研发、打造科

研育种基地、加强良种引选和示范推广、建设种业成果展示

平台、提升现代良种繁育能力、培育做强种业龙头企业、种

业数智赋能建设、加强种业治理能力建设等十大任务,推动

“保、育、引、繁、推”能力全面提升,种业对现代农业的

引领和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到 2025 年,力争建设成为“国

内一流、省内领先”的现代种业强市。

(六)创建绿色农田。建设设施齐全、土壤肥沃、科技先

进、高产高效、绿色生态的绿色农田 5 万亩。鼓励乡镇(街

道)或村集体统一流转土地,促进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实

第373页

368

施农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大力推广农光互补、“光伏+设施

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全域推行“肥药两制”改革,推广

高效双低新农药及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加强畜禽粪污资源

化利用,加大生物有机肥、微生物菌剂推广力度。全面实施

秸秆综合利用和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加强

可降解农膜研发推广。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深化测土配

方施肥行动,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持续深化农业水价

综合改革,不断提高农田灌溉效率。

(七)建设产业平台。将工业管理理念、组织方式、营销

手段等引入农业项目建设,高标准推进一批现代农业园区、

农产品加工园区、产地仓、村级产业平台及冷链物流体系建

设。健全对接平台,为引入社会资本投资搭建桥梁,发挥政

府投资杠杆撬动作用,采用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投融资新模

式,实现政府、社会资本、农民多方共赢。构建现代农业公

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

化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

户,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探索建立农业投资

管理数字化平台,积极推介乡村闲置资源,推进乡村产业开

发,打造农业最优营商环境。

(八)打造农业品牌。推进实施农业生产品种培优、品质

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的“三品一标”工程。大力推

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讲好品牌故事,丰富品牌内涵。

加强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和登记保护工作。强化西湖龙

井品牌保护,守护好杭州农产品“金名片”。利用茶博会、

第374页

369

农洽会等平台,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加强品

牌推介,提升杭州农产品影响力。强化农业国际合作人才队

伍教育培训与业务交流,加强农业对外投资与合作,推动品

牌评价标准与国际品牌标准接轨,打破农产品出口技术壁

垒,提升杭州农产品国际化水平。

(九)延伸农业产业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以拓展产业增值空间为重点,开发特色化、多样化产品,推

广直播带货、短视频、新零售等营销新模式,提升产业附加

值,健全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全产业链。支

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推进产

村融合,发挥农业“三生”(生产、生活、生态)及文化功

能,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体育康养等现代服务业,

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推动产业链横向延伸。引进大型涉农企

业总部,鼓励头部企业在杭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

中心、创意设计中心等,提升乡村产业能级,将美丽乡村转

变为美丽经济。

(十)守护农业安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行食

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强化源头管控,推进智慧监管。开展

重点领域隐患整治,常态化开展“瘦肉精”、抗生素、药物

残留及其他非法投入品专项治理和执法,农业投入品抽检每

年不少于 500 批次,确保省级例行风险监测合格率达到 98%

以上。切实抓好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有

效提升生猪规模养殖场非洲猪瘟自检和畜禽无害化处理能

力。严密监测防控红火蚁、草地贪夜蛾等外来有害生物和重

第375页

370

大植物疫情,构建重点疫情区域阻截带,确保全市重大动植

物疫情防控处置率达 100%。制定完善杭州市农业行业安全应

急预案,健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机制,推广特色农业主体综

合保险,守好农业安全底线。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支持机制。将农业现代化和乡村产业发展

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每年市本级安排不少于 10 亿元乡

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业市场化、规模化、机械

化、现代化、国际化发展,突出对农业龙头企业等乡村产业

主体的扶优扶强及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促进。进一步优化资

金使用结构,加强绩效管理,强化统筹整合。发挥财政投入

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撬动金融资本、吸引社会力量

参与现代农业发展。

(二)构建要素保障机制。加强农业现代化用地保障,重

点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和设施农业用地。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设施农业用地依法实行备案制。大力开展农

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

款业务。扩大农业大灾保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落实吸引人才返乡入乡的支持政策,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打

通城乡人才培养交流通道,解决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用不

好等问题,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三农”工作。

(三)健全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细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水

平指标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将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中涉及的

第376页

371

反映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建立

督查检查机制,定期对现代农业发展工作进行检查和通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10 月 15 日

第377页

372

3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历史经

典产业保护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传承和弘扬历史经典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我市

工艺美术、丝绸、茶叶、中药等历史经典产业保护、传承与

创新发展,根据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有

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支持我市历史经典产业保护传

承创新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杭州历史经典产业文化保护

(一)振兴历史经典文化工艺。鼓励各级非物质文化遗

产代表性项目参加杭州市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评审,切实

保护和振兴杭州传统工艺。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对经推

荐列入杭州市传统工艺振兴项目的,给予一次性 3 万元的资

助。(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二)支持民营博物馆运营。对经民政局登记、市园文

局备案并向社会免费开放、正常运营且通过年度评估的杭州

历史经典产业民营博物馆,每年给予 10 万元的专项资助,

资助期限为 3 年。(责任单位:市园文局、市经信局、市财

政局)

(三)保存历史经典文化技艺。对列入市级以上非物质

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科学实施非

遗记录工程,全面记录项目表现形式、技艺,拍摄制作形成

第378页

373

图像、影像、视频等资料并保存。(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

旅游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四)保护“老字号”品牌。推进杭州“老字号”立法

工作,加强杭州“老字号”企业知识产权、历史文化价值保

护,促进“老字号”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

经信局)

二、鼓励杭州历史经典产业文化传承

(五)鼓励经典文化传承。鼓励大师创建工作室开展技

艺传承,对新认定的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给予一

次性 10 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

表性传承人入驻市属高校、中职学校新建工作室进行历史经

典产业文化传播的,给予入驻院校一次性 10 万元用于资助

工作室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开展杭州市“工艺与民间艺术薪火传承”计划,打响全

球“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品牌。(责任单位:市园文局、

市文创产业发展中心、市经信局)

(六)加强人才培养。支持开展“新匠人”培育工程,

鼓励历史经典产业从业人员参加各级工艺美术大师、工匠、

“万人计划”领军人才评审。支持各类历史经典产业人才参

加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认定后享受相应的杭州人才

政策。(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文创产业发

展中心、市总工会、市人力社保局)

第379页

374

三、促进杭州历史经典产业发展

(七)鼓励数字赋能。鼓励历史经典制造业企业进行数

字赋能,积极开展数字化改造、技术改造,按杭州市制造业

数字化奖补政策实施细则和市级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

补助政策给予相应补助,其中技术改造项目按战略性新兴产

业标准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八)鼓励创新发展。鼓励历史经典制造业企业转型升

级创新发展,对经评审认定为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

按相关政策规定分别给予 50 万元、100 万元的奖励;按相关

政策规定,对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省认定办审核的企

业给予 20 万元的申报补助,对通过科技部首次备案认定的

企业给予 40 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

局、市财政局)

鼓励历史经典产业产品和旅游产品融合发展,对成功创

建市级、省级、国家级智慧旅游示范企业(单位)的,按现

代服务业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分别给予一次

性 1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文化

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

鼓励历史经典制造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开发新技

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照相关规

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责任单位:国家税务

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九)扶持做大做强。对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

历史经典制造业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

第380页

375

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市

科技局)

对首次上规的历史经典制造业企业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

的奖励,对上规后连续 3 年在规的历史经典制造业企业,再

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

政局)

四、加大杭州历史经典产业宣传

(十)支持展会交流推广。鼓励历史经典制造业企业(工

作室)参加展会交流,优先安排其参加中国(杭州)工艺美

术精品博览会、中国(杭州)国际丝绸博览会、深圳国际礼

品展、深圳文博会、广州进出口交易会,并给予参展主体标

准展位费 50%的补助,单个参展主体每次展会补助最多不超

过 4 个标准展位。(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财

政局)

鼓励企业产品“上线触网”拓宽销售渠道,对建设历史

经典产业专属平台、举办专项活动的,给予一定支持。(责

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支持历史经典制造业企业(工作室)产品参加政府交流

活动、场馆建设等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外办、市财政

局)

(十一)支持设立展销窗口。支持历史经典制造业企业、

协会等社会团体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杭州火车东站、北京

首都国际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深

圳宝安国际机场建立杭州历史经典产业展销窗口,宣传杭州

第381页

376

历史经典产业文化,对展销窗口整体面积达到 25 平方米(含)

以上且专项展销杭州历史经典制造业企业产品的,每年给予

展销窗口场地租金 50%的补助,单个展销窗口每年补助最高

不超过 50 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制作杭州历史经典产业电子地图,设立历史经典产业旅

游打卡地标识,进行公益广告集中宣传,加大杭州历史经典

产业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城管局、市文化

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

(十二)支持历史经典产业平台建设。鼓励行业龙头企

业等市场主体改建或新建历史经典产业特色小微企业园,按

“新制造业计划”有关规定实施奖补,其中对小微企业园,

执行生产制造类小微企业园转型升级示范园标准。(责任单

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支持市级以上特色小镇(园区)、区级以上商业特色街

区平台(定位历史文化)建设,引导历史经典产业品牌集聚,

鼓励历史经典制造业企业(工作室)进驻上述平台,给予经

营正常的进驻主体场租费 50%的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市财政每年在“新制造业计划”专项资金中安排 2000

万元用于推进历史经典产业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凡在我市

行政区域内工商或民政注册、税务登记,且被列入杭州历史

经典产业目录(目录由市经信局另行制定)的历史经典制造

业企业(工作室),均可享受本意见的相关政策。

第382页

377

本意见自 2020 年 10 月 9 日起施行,有效期为 3 年,由

市经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2020 年度符合本意见扶持条件

的,可参照执行。其他文件与本意见有重叠、交叉的,按照

“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如遇国家、省、市有

关政策调整,以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为准。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 年 9 月 8 日

第383页

378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杭政办函〔2021〕39 号

3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生物医

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生物医药产业引领作用,加快构建生物医药创

新高地,完善产业生态体系,夯实高质量产业支撑,打造先进

制造业产业集群,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市生物医药产业

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领域对象

(一)主要目标。立足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基础,围绕产业

全领域生态构建,健全研发、临床、制造、要素、生态和机制

的全产业链政策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核四园多点”的生

ZJAC01-2021-0012

第384页

379

物医药产业空间布局,落实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156 行动”

计划,通过 3 年努力,实现全市生物医药制造业年度工业总产

值翻番。在此基础上,到 2030 年,力争全市生物医药与健康

产业规模达到万亿级。

(二)重点领域。本意见重点支持药品、高端医疗器械、

先进制药装备及材料、新型服务外包、数字化医疗(医药)及

医美等领域。

(三)支持对象。本意见适用于在本市行政辖区内依法登

记注册,从事生物医药相关领域研发、生产、服务等生产经营

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

(或联合体)、药品(医疗器械)上市许可人(MAH)等。

二、提升创新研发能力

(四)夯实创新策源基础。依托重点单位对接国家药物科

技创新战略型平台、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争取国家、省级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落地本市。鼓

励重点企业和科研院所承担省级攻关任务,布局一批科技重大

项目,建设若干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型研发机构。(牵头单位:

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五)支持创新药品研发。对已在国内开展Ⅰ期、Ⅱ期、

Ⅲ期临床试验,本市或同意落地本市的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

在本市生产的 1 类化学药、1 类生物制品、1 类中药,按临床

试验的不同阶段,经评审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 40%,单个品种

最高分别为 600 万元、1200 万元、3000 万元资金支持(含本

第385页

380

地临床试验费用减免)。(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

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六)支持改良型新药研发。对已在国内开展Ⅰ期、Ⅱ期、

Ⅲ期临床试验,本市或同意落地本市的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

在本市生产的 2 类化学药、2 类生物制品、2 类中药,按临床

试验的不同阶段,经评审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 30%,单个品种

最高分别为 300 万元、600 万元、1200 万元资金支持(含本地

临床试验费用减免)。

对已在国内开展Ⅱ期、Ⅲ期临床试验,本市或同意落地本

市的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在本市生产的 3 类化学药、3 类生

物制品和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按临床试验的不同阶

段,经评审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 20%,单个品种最高分别为 300

万元、600 万元资金支持(含本地临床试验费用减免)。对在

本市生产的已上市创新药品进行再开发,并新增适应症的,择

优单个品种给予最高 200 万元资助(含本地临床试验费用减

免)。(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

管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七)支持医疗器械研发。对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

审查程序或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的医疗器械,首次获得医疗

器械注册证书并在本市生产的,经评审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

40%,最高 600 万元的资金支持(含本地临床试验费用减免)。

对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在本市生产的创新型二类医疗器

械、三类医疗器械,经评审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 20%,单个品

种最高分别为 200 万元、400 万元的资金支持(含本地临床试

第386页

381

验费用减免)。(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八)提升创新国际化水平。对首次取得美国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日本药品医疗器

械局(PMDA)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

场实现销售的药品,每个产品给予最高 100 万元资助。对已取

得国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首次取得 FDA、EMA、PMDA

等市场准入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每个产品给予

最高 50 万元资助。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支持额度不超过 500 万

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钱江海关)

三、完善临床研究应用

(九)建立伦理协作审查工作机制。建立全市临床研究伦

理协作审查联盟制度,推动多中心临床研究伦理协作审查工

作。探索建立多中心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结果互认制度。统一本

市临床生物样本库信息采集标准,实现样本共享。(牵头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十)加强临床研究成果转化激励。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临

床研究及成果转化。对经认定的研究型病房可不纳入医院平均

住院日、床位周转次数、病床使用率、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

付费规则体系等考核。对在临床研究及成果转化中做出主要贡

献的人员,允许其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一次性计入当年

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牵头单

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

第387页

382

人力社保局、市医疗保障局)

(十一)提升医企融合创新能力。建立医企对接工作机制,

以“揭榜挂帅”形式鼓励医疗机构与企业、研发机构联合开展

临床应用研究。支持医疗机构建设临床研究型医院,联合建立

技术转化平台,挂牌院内临床研究中心。鼓励医疗机构通过合

同研究组织(CRO)、合同生产组织(CMO)或合同研发生产组

织(CDMO)方式,委托本市企业开展研发和生产活动,加强院

内制剂的开发和转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

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医疗保障局)

(十二)支持杭产药械应用。对本市医疗机构采购经省、

市有关部门认定的首台(套)医疗器械,给予其采购金额 20%

的奖励,单家医疗机构奖励每年合计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对

本市医疗机构使用经认定的创新药械、优质杭产药械,不纳入

医疗机构药占比和耗占比的考核范围,且给予其最高不超过实

际使用产品金额 3%的奖励,单家医疗机构奖励每年合计最高不

超过 300 万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

(十三)加强医保体系对创新产品应用支撑。积极引导各

类创新产品纳入国家药品目录或国家谈判药品目录。发挥本市

商业保险等金融服务作用,丰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供给。

完善“卫健—医保—企业”面对面机制,引导本市优质创新产

品进入在杭医院。(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配合单位:市

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经信局)

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第388页

383

(十四)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实施生物医药产业链“链

长制”,大力引育龙头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通过提升产业链

推动鲲鹏企业、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等做大做强做优。持续推进生物医药制造企业数字化、智

能化改造,完善生物医药产业“未来工厂”新体系。(牵头单

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

局)

(十五)推动创新项目产业化落地。对本政策有效期内新

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购置土地、厂房、旧设备和作为单

位流动资金的投资等)达到 2 亿元以上的重大生物医药产业项

目,按照最高不超过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 20%给予资金

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局)

(十六)鼓励企业拓展市场做大做强。鼓励区、县(市)

按企业实际贡献给予属地工业产值亿元以上的生物医药企业

相应奖励。奖励方案由区、县(市)政府报市促进生物医药产

业创新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奖

励资金由市和属地区、县(市)按财政体制比例承担。鼓励企

业积极参加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拓展市场,中标品种按中标

总价的 3%予以奖励,单个品种最高奖励不超过 300 万元。(牵

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

(十七)推广合同研发生产组织新模式。鼓励区、县(市)

对通过 CMO 或 CDMO 方式委托开展研发生产活动且销售税收结

算及产值体现在本市的 MAH 企业,及受 MAH 企业委托生产其所

持有药械产品的企业(委托双方须无投资关联情况),予以适

第389页

384

当奖励。具体方案由属地区、县(市)政府报市领导小组办公

室审核,奖励资金由市和属地区、县(市)按财政体制比例承

担。(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

管局)

(十八)推进数字健康融合发展。根据国家医疗健康大数

据开放分级分类标准,建设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和开放基础设

施,推动数据向企业有序开放。鼓励医学人工智能应用、数字

健康新服务,支持本地医疗机构参与数字疗法产品购买服务试

点。(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市财政局、市数据资源局)

五、提升要素支撑能级

(十九)提升产业空间承载能力。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

前提下,优先保障生物医药产业项目用地指标。对在“一核四

园多点”内落地的省重点项目,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新增建设

用地、能耗、排污指标,并给予重点保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一核四园”重大产业平台 3 年的产业发展指标、GMP 标准

厂房指标等予以量化分解和考核。(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

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局)

(二十)优化生物医药环境准入管理。对符合生态环境监

管要求的生物医药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管理。加

快推动重点区域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简化办理流程。市

级重大产业项目享受绿色审批通道,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由市

及属地两级统筹保障。鼓励各区、县(市)对处理生物医药园

区内危险废弃物的专业机构,按照危险废弃物处置量给予补

第390页

385

贴。鼓励微反应器等绿色化、小型化生产设备及工艺开发。(牵

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二十一)强化产业金融支撑。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投资

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向生物医药产业。通过

政府产业创新发展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生物医药创新项

目研发、GMP 标准厂房建设、MAH 产业化落地和重大项目引进,

基金优惠让利部分可用于项目核心团队奖励。鼓励“一核四园”

主平台,遵循市场化机制,设立多层次生物医药产业基金。基

金设立方案由区、县(市)政府报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其中政

府出资部分由市本级 1:1 比例配套。灵活运用央行再贷款再贴

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牵

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市经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二十二)加大生物医药领域人才引育。探索具有“杭州

特色”的生物医药人才认定标准,在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中予

以支持。绘制生物医药人才地图,强化精准引才。在重点用人

单位试行按实际贡献对高层次人才进行自主分类认定。积极推

进生物医药产业的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及专项评审等工作,

畅通生物医药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等级晋升渠道。用好

“杭商学堂”平台,设立生物医药产业专题班次。(牵头单位:

市委人才办,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

康委员会)

六、健全生态服务体系

(二十三)支持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 GCP、CRO、

第391页

386

CMO、CDMO、注册检验、MAH 持证交易、知识产权交易、智慧医

疗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经认定的市重点生物医药产业公共

服务平台按照不超过其核定研发设备、软件投入等新增投入的

30%予以最高 1800 万元的资助。经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为本市

生物医药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的(服务双方须无投资关联情

况),根据其技术合同和服务绩效等,给予其不超过技术合同

金额 10%的创新券补贴,单个平台每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

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十四)提升审核查验服务能力。提升注册审评服务能

力,建立产品注册指导服务中心,完善“一站式”生物医药注

册服务体系。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完善生物医药公共检验

检测平台。支持第三方药械注册、GMP 合规咨询、质量体系认

证机构,缩短药品与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周期。(责任单位:市

市场监管局)

(二十五)健全完善通关便利化措施。建立本市生物医药

企业和物品“白名单”,健全生物材料仓储、冷链物流、通关

检验等配套服务。进一步发挥“浙江生物医药特殊物品出入境

集中监管平台”的作用,提升整体通关效率。发挥空港物流优

势,构建辐射全省的生物医药流通枢纽,带动生物医药企业和

研发机构集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杭州自贸片区管委会)、

钱江海关,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强化统筹推进机制

(二十六)落实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156 行动”。围绕

第392页

387

健全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全领域生态体系,聚焦创新药物、医

疗器械、生物+数字技术、医药流通、医药康养等 5 大重点领

域,实施健全研发创新体系、完善生态服务体系、打造企业引

育体系、构建数字赋能体系、建立现代流通体系、强化要素保

障体系等 6 项重点任务,打造万亿级产业集群。(责任单位: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十七)完善重点项目决策推进机制。围绕重点目标企

业、目标任务,建立项目统筹、协同攻坚、会商促进等推进机

制,对全市招引项目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对特别重大项

目或市区联动项目,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或区、

县(市)报市委、市政府决策。(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

(二十八)推进专班机制细化落实。压实药研、临床、注

册、流通、企业招引、康养服务业和制造业提升等专项工作组

和区、县(市)责任。建立督查考核、工作例会等机制,推动

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工作落细落实、落地见效。(责任单位: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本意见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2021 年 5

月 1 日至本意见施行前符合扶持条件的,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本意见与本市各级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

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资助(奖励)资金由市和各区、县

(市)按财政体制共同承担。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促进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

第393页

388

〔2018〕66 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7 月 23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杭州警备区,市各群众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

市各民主党派。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23日印发

第394页

389

ZJAC01-2021-0007

3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金融支

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

第395页

390

第396页

391

第397页

392

第398页

393

第399页

394

第400页

395

ZJAC01-2020-0017

3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家政服

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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