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版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

发布时间:2023-8-25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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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版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

!\"第一部分 我的大学学院简介 ……………………………………………………………………………………… 003内设机构 ……………………………………………………………………………………… 005校园文化 ……………………………………………………………………………………… 006学生社团 ……………………………………………………………………………………… 010第二部分 行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015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 025普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 026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 028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 036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043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 049江西现代职业技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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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版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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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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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我的大学

学院简介 ……………………………………………………………………………………… 003

内设机构 ……………………………………………………………………………………… 005

校园文化 ……………………………………………………………………………………… 006

学生社团 ……………………………………………………………………………………… 010

第二部分 行为规范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015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 025

普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 026

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 028

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 036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043

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 049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 060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 …………………………………………… 063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 ……… 072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办法 ………………………………… 074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范(2024 年修订) ………………………… 078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 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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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舞弊处罚实施细则 ………………………………… 090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内申诉管理办法 …………………………………………… 092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班级班费收缴、使用与管理规定 ………………………………… 095

第三部分 综合素质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 099

在校大学生宗教知识政策应知应会 ………………………………………………………… 101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 103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 118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冶评选办法…………………………………………… 125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 126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 …………………………………………… 128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工作评优表彰办法 ………………………………………… 137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工作评优办法 …………………………………………… 143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使用个人电脑及互联网管理规定 …………………………… 144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公益志愿服务活动认证制度 ……………………………………… 146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竞赛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 …………………………………… 150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区公益劳动课管理办法 …………………………………… 154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 157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寝室流动红旗评选办法 ……………………………………… 161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寝室评选办法 ………………………………………………… 165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诚信档案管理办法 …………………………………………… 168

第四部分 学习、考试、实习

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181

高等职业教育概述 ……………………………………………………………………………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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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荩

在校专科学生获取本科学历的途径 ………………………………………………………… 192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及职业技能鉴定知识问答 ……………………………………………… 193

“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冶制度试点工作知识问答 …………………………… 196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 201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4 修订) ……………………………… 207

第五部分 爱心资助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 ……………………………………………… 215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2024 年修订) ……………… 218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 …………………………… 226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 ……………………… 232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 …………………………… 237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240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 ………………………… 248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慈善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 254

第六部分 心理健康、医疗保健、安全防范、图书信息

南昌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 259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医保参保、就医与报销程序 ……………………………… 262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大学生门诊医保就医流程 …………………………………… 272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医疗保健知识 ……………………………………………………… 274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简介 …………………………………… 280

大学生身心素质拓展基地简介 ……………………………………………………………… 284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理 ……………………………………………… 285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资源使用指南 ……………………………………………… 289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卡管理办法 …………………………………………………… 296

003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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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学生事务工作流程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 301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警示和留级流程 ………………………………………… 302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请休学(保留学籍)流程…………………………………… 303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请复学工作流程 …………………………………………… 304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补办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工作流程 …………………………… 305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危机干预流程图 ……………………………………………… 306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请假、续假和销假流程 ……………………………………… 307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工作流程 ………………………………………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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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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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我的大学 | 荩

学院简介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江西省国资委主管的公办全日制高等

职业院校。

学院奠基于 1978 年成立的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技工学校。 1984 年,在技校基础上成立

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中专)。 2000 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专。 2002 年 4

月,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普通高等学校并更为现名。 2010 年,学院入选国家骨

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2013 年以“优秀冶等级通过验收;2014 年,成为江西省高职院校首批联合

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试点单位;2018 年入选首批江西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立项单位,2021 年

通过验收并获评优秀专业群院校。 2023 年入选第二批江西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办学条件充足完备。 学院地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南昌,有艾溪湖、青山湖两个校区。

2023 年 9 月, 共青城产教融合基地 ( 一期) 竣工投入使用, 学院总 占 地 面 积 1043 亩

(695206m

2

)。 固定资产总值 12 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1. 86 亿元。 校内实训基地

216 个(其中共享型生产性实训基地 10 个),校外实训基地 106 个。 绿色智能建造虚拟仿真

实训基地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 图书馆建筑面

积 2. 3 万 m

2

,阅览室座位 1800 个,藏书 120 万册,馆舍面积和藏书总量位居省内同类院校之

首。 先后获评全国教育信息化首批试点单位、全国高校公寓(宿舍)管理先进单位、全国节约

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职业院校资源建设 60 强院校。

专业设置特色鲜明。 学院下设 8 个二级学院和一个中专部(江西现代技师学院),在校

生总数 21525 人。 开设高职专业 60 个,建成国家骨干专业 3 个、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

划骨干专业 5 个,拥有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和省级特色(示范)专业 20 余个,省级人才培养模

式创新实验区 4 个,形成了以材料工程、物流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建

筑工程技术为主,紧密对接江西省“2+6+N冶产业发展规划的特色专业群。 先后两次获批教

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是江西省 1+X 证书制度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点、21 项

试点证书的联盟牵头单位,共有 48 个专业参与证书试点工作。

人才队伍稳步壮大。 学院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通过“内培外引、校企共育冶,不断提

升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现有教职工 1074 人,其中专任教师 851 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45

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 507 人,“双师型冶教师 616 人。 获批省级教学团队 4 个、省级创新教

学团队 7 个,工人先锋号 2 个,省级名师、技能大师工作室 4 个。 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8 人,

省级高层次人才 96 人。

学院有全国建材行指委副主任 1 人、各类行指委员 5 人、专指委主任 1 人、委员 6 人,省

督学评估专家 2 人。

教学科研成果丰硕。 学院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23 项,其中省级一等奖(以上)5 项;

建成国家精品(共享)课程 4 门,省级精品课程 106 门;参与建设国家级教学资源库 1 个、省

级专业教学资源库 3 个;出版国家规划教材 8 部(其中入选国家“十三五冶职业教育规划教材

3 部,入选国家“十四五冶职业教育规划教材 5 部)。 2019—2021 年,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学

003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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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技能大赛获奖总数排名全国第七、江西第一。 2017—2021 年,连续五年蝉联江西省职业院

校技能大赛团体总分第一。 2022 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加权总分列全国第三。 教师

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省级一等奖以上 27 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 4 项。

“十三五冶期间,教师累计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1103 篇,出版教材(著作)122 部;获批立

项省级以上课题 76 项,获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178 项;为社会开发高水平应用性技术

成果 41 项,与企业合作开展的 2 个重点产学研项目获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

人才培养成效显著。 学院着力打通中职、高职、职教本科到研究生人才培养通道。 文、

理、艺术、“三校生冶录取线近十年稳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专科毕业生升本率、联合培养应用

型本科生考研录取率逐年上升。 学院紧紧围绕学生全面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

实施“五维一体冶文化育人(一年级开展红色文化育人,二年级开展工匠精神育人,三年级开

展校友文化育人,同时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爱心文化贯穿育人全过程),学院入选江西省第

一批劳动教育特色示范学校,获评 2020—2021 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年度质量测评 A

等,计算机系党支部获评第四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冶培育创建单位,单文增老师入选感

动江西教育十大人物、南昌市第八届道德模范。 学院大力推进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建成 2050

平米大学生创意创新创业中心。 积极搭建就业合作平台,助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以“优秀冶

等级通过 2016—2018 年全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以“A冶级通过全省高校创

新创业教育专项督导评估。 学院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农村青年

转移就业先进单位、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发展指数 100 强院校。

产教融合与社会服务深入推进。 作为全国产教融合百强院校,学院依托江西省国资委

平台,学院先后与 260 多家省内外大型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校企共建二级产业学院

6 个,开设“订单冶班 72 个,其中现代学徒制订单班 14 个。 牵头组建江西省首个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职教集团—江西现代职业教育集团,现有成员单位 125 家。 2020 年,集团入选第一

批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 2023 年,作为牵头院校成立的南昌光电产业市域产

教联合体获批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 学院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驻寻乌县南桥镇

团红村扶贫工作队屡获表彰,其中第一书记赖玮被省政府授予“江西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冶

称号;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冶建设,派遣教师长期驻外工作,并先后与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

利亚、新西兰、英国、韩国、马来西亚、柬埔寨等国家的高校及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展教

师进修、校际交流互访、学生交换等项目,2 名外籍教师获省政府授予“庐山友谊奖冶。

学院是国家建设行业技能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国家首批电子信息产业国家高技能

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数控技术实训基地、国家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紧缺型人才

培养基地、全国首批示范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百家职业技能鉴定“直通车冶试点单位、江西

省优质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江西省首批职业技能鉴定综合评价试点院校、江西省高

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 先后获评全国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

位、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高职院校校友工作先进单位、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首批依法治

校示范校、全省高校平安校园示范学校。

“十四五冶时期(2021—2025 年),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创建全

国一流高职名校目标,努力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004

第17页

第一部分 我的大学 | 荩

内设机构

序号 党群行政部门 序号 教学及教辅部门

1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综合档案室、校友工作办公室)

19 环境与能源学院

2

党委组织部(党校)、人才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 智能制造学院

3

党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党委统战部

21 建筑工程学院

4 纪委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室 22 旅游与航空学院

5 审计处 23 商务学院

6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4 设计学院

7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1+X冶教学研究中心、项目

建设办公室、产教融合中心)

25 信息工程学院

8 后勤管理处 26 光电工程学院

9 招生就业处 27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

10 计划财务处 28 本科教育学院(公共课教学部)

11

产学研究处、

教育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29 创新创业学院

12 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 3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3 安全保卫处 31 军事体育教学部

14 团委 32

社会服务与培训中心(国家职业技能

鉴定所)、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教育

发展中心

15 工会办公室 33 国际交流中心

16 34 图书信息中心

17 35

健康卫生服务中心、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8 36 青山湖校区(技师教学部)

19 37 共青产教融合基地管委会

005

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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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文化

学院院歌

我们的理想一定会实现

———江西现代学院院歌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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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我的大学 | 荩

“五维一体冶文化育人

一、“五维一体冶文化育人是什么

“五维冶文化是指红色文化、工匠文化、校友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爱心文化,“五维

一体冶文化育人是指将“五维冶文化进行融合,进行一体化育人。

二、“五维一体冶文化育人模式

学院将“五维冶文化育人元素融入专业教学,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五维冶文化育

人元素融入课外生活,开发全方位的典型课外活动教育项目,建立融入“五维冶文化育人元素

的多样化学生社团与平台,构建完整的文化育人体系。

“两融一化三覆盖冶育人模式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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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维一体冶文化育人标准

一级指标

(5 个)

二级指标

(28 个)

“五维一体冶文化育人工作标准 学生素质培养标准

红色

文化

育人

井冈山

精神教学

向大一新生开设“井冈山精神冶课程,一学年

16 课时,其中理论教学 8 课时,实践教学 8

课时。

培养学生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

是闯新路、艰苦奋斗攻难关、依靠群

众求胜利的精神。

红色讲坛

学院成立红色宣讲团,每学期举办红色宣讲

大会不少于 2 次。

拓展红色文化知识,培养学生感恩

党和祖国,崇敬革命英雄的品质。

致敬国旗

每周一组织开展升国旗仪式,由国旗班负责,

观礼学生以分院为单位组织,每名学生在校

期间至少参加一次观礼。

培养学生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

领导、热爱国旗的信念。

红色文化

活动

每学年根据国家大事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红

色文化活动,如红歌演唱、红色电影观赏、红

色故事分享等。

培养学生热爱红色文化,懂得感恩

与报效祖国的品质。

参观革命

圣地

组织学生参观八一起义纪念碑、八一起义纪

念馆、红四军纪念馆、小平小道等革命圣地。

培养学生坚定信念、敢为人先、不屈

不挠、勇于胜利的精神。

“井冈冶

培训

每学年遴选一批优秀学生干部参加“青年马

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冶培训,包括井冈山基地

培训、理论学习培训及挂职锻炼。

培养学生坚定理想信念、能吃苦耐

劳、勇于奋斗的精神。

工匠

精神

文化

育人

职业技能

竞赛

每学年举办一次校级大型职业技能竞赛活

动,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

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和创

业精神。

学习生活

评比

学院每学期举办形式多样的比赛活动,如职业

生涯规划设计赛、体操赛、优秀毕业设计赛等。

培养敢于拼搏,勤于钻研,勇于争先

的精神。

顶岗实习

各分院安排每位学生学习期间顶岗实习不得

少于 6 个月,并推荐学生顶岗实习岗位。

培养学生遵守劳动纪律、爱岗敬业

的精神。

社会服务

各分院组织学生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如社

区维修等社区服务活动。

培养 学 生 服 务 人 民、 奉 献 社 会 的

精神。

校友

文化

育人

校友助学

每学年组织一批优秀校友开展贫困学生助学

活动。

培养 学 生 学 会 感 恩、 传 递 爱 心 的

品质。

校友捐赠 不定期向优秀校友拉赞助,改善办学条件。

培养学生爱校情怀、懂得感恩母校

的品质。

校友公园 打造校友公园,传承优秀校友的先进事迹。 培养学生爱校情怀、甘于奉献的精神。

校友灯箱

制作校友灯箱,传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校友

先进事迹。

培养学生以优秀校友为榜样,激励

自己不断进步。

校友讲堂

不定期邀请优秀校友进校开展讲座,传授成

功之道。

拓宽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不断进

取、为国家做贡献的责任感。

服务就业

邀请优秀校友进校园招聘毕业生,并安排在

校学生参观校友企业、实习实训。

培养学生知恩感恩、具有拓宽思维

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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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我的大学 | 荩

续表

一级指标

(5 个)

二级指标

(28 个)

“五维一体冶文化育人工作标准 学生素质培养标准

优秀

传统

文化

育人

国学课堂

编撰与修订《国学》教材,向全校大一学生开

设不少于 56 学时的国学课。

使学生系统学习国学知识,传承中

华优秀传统文化。

国学讲座 不定期开展国学讲座,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拓展国学知识,使学生领悟优秀传

统文化的魅力。

经典诵读

每周一至周五晨读期间,各分院安排学生不

少于 10 分钟的经典诵读。

培养学生热爱经典、热爱诵读,能自

觉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

活动

每学期开展形式多样的传统文化观赏与传承

活动,如采茶戏欣赏、民歌学唱、茶艺茶道分

享等。

培养学生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自觉传承优秀传统。

参观文化

场馆

每学期不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八大山人冶 观

瞻、“秋水广场冶游览、万寿宫观览、各博物馆

参观等活动。

培养学生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自觉传承与创新发展传统文化。

爱心

文化

育人

助学

校园岗

每学期在全校范围内设置一些勤工助学岗给

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上进的学生锻炼。

培养学生吃苦耐劳、不怕困难、敢于

迎接挑战的品质。

文明结对

每学年组织学生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深化志

愿服务冶为主题的文明结对活动。

培养学生乐于助人、奉献社会、提升

自己的理念。

爱心献血

每学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义务献血活动,倡导

爱心助力、血暖生命。

培养 学 生 热 爱 生 命、 乐 于 助 人 的

精神。

义务劳动

每周安排学生参加义务劳动,一个学期每位

在校生参加不少于一周的公益劳动。

培养 学 生 热 爱 劳 动、 乐 于 奉 献 的

品质。

环保服务

每学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环保服务活动,如清

扫大街垃圾、清理艾溪湖垃圾等。

培养 学 生 热 爱 自 然、 保 护 环 境 的

美德。

敬老爱幼

服务

每学期不定期开展敬老院义务服务、孤儿院

爱心扶助等活动。

培养学生尊老爱幼,乐于奉献的高

尚品德。

爱心家访

每年寒暑假学院组成爱心家访团队,看望慰

问家境困难的学生。

培养学生关心他人、关爱他人、乐于

助人、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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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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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

学生社团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是落实学院美育教育活

动的主要阵地,是学院在籍在读的全日制学生成长成才和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健

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自身

兴趣特长,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指导和管理的群众性学生团体。

各社团均配备一名指导老师,社团及指导老师均制订相应考核办法,每学期进行考核评

价,社团开展各类活动严格执行审批报备。

学院现有学生社团 70 个,注册会员约 8000 余人,社团主要涵盖思想政治、学术科技、文

化活动、志愿公益、体育活动、自律互助等类型;学生社团活动年均百余场,已形成“春之声冶

“金秋文化月冶等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品牌活动;每学期定期开展美育相关展演活动;常态化

开展社团骨干培训和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已成为广大学生发掘潜能、发挥特长、拓展综

合素质的重要载体。 先后涌现出大学生书香国韵社、初心社、大学生舞龙舞狮协会、大学生

羽毛球协会、大学生彩绘工作室、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大学生艺术团、大学生书法爱好者协

会、大学生记者团、大学生武术协会等一批活力社团。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学生社团一览表

序号 社团名称 挂靠部门(业务指导单位) 备注

1 电子科技中心 光电工程学院 学术科技类

2 萤火虫爱心社 信息工程学院 志愿公益类

3 计算机文化协会 信息工程学院 学术科技类

4 信工歌舞社 信息工程学院 文化体育类

5 方志敏红色文化实践团 建筑工程学院 思想政治类

6 舞龙舞狮协会 建筑工程学院 文化体育类

7 汽车营销协会 智能制造学院 学术科技类

8 科技创新协会 智能制造学院 学术科技类

9 大学生武术协会 团委 文化体育类

10 金属工艺品制作协会 智能制造学院 学术科技类

11 大学生先进制造协会 智能制造学院 学术科技类

12 大学生汽车文化协会 智能制造学院 学术科技类

13 数控铣加工协会 智能制造学院 学术科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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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我的大学 | 荩

序号 社团名称 挂靠部门(业务指导单位) 备注

14 数学建模协会 智能制造学院 学术科技类

15 营销探知社 商务学院 学术科技类

16 物流协会 商务学院 学术科技类

17 电子商务创业协会 商务学院 学术科技类

18 国际经济与贸易协会 商务学院 学术科技类

19 会计技能协会 商务学院 学术科技类

20 法律爱好者协会 商务学院 文化体育类

21 调酒师协会 旅游与航空学院 文化体育类

22 茶艺社 旅游与航空学院 文化体育类

23 旅游文化协会 旅游与航空学院 文化体育类

24 红色文化宣讲协会 旅游与航空学院 思想政治类

25 青春文艺社 旅游与航空学院 文化体育类

26 健美操协会 军体部 文化体育类

27 乒乓球协会 军体部 文化体育类

28 国旗班 军体部 思想政治类

29 教官队 军体部 思想政治类

30 篮球协会 军体部 文化体育类

31 足球协会 军体部 文化体育类

32 羽毛球协会 军体部 文化体育类

33 跆拳道协会 军体部 文化体育类

34 大学生红色话剧团 环境与能源学院 思想政治类

35 新能源发电社 环境与能源学院 学术科技类

36 化学探秘协会 环境与能源学院 学术科技类

37 彩绘协会 设计学院 学术科技类

38 园林景观协会 设计学院 学术科技类

39 飞 SHOW 舞团 设计学院 文化体育类

40 广告设计与制作协会 设计学院 学术科技类

41 书香国韵社 马克思主义学院 文化体育类

42 溪湖创客社 创新创业学院 创新创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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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社团名称 挂靠部门(业务指导单位) 备注

43 大学生记者团 党委宣传部 文化体育类

44 大学生艺术团 团委 文化体育类

45 大学生动漫社 团委 文化体育类

46 大学生街舞协会 团委 文化体育类

47 校友通讯社 校友办公室 文化体育类

48 大学生义务维修队 学生工作处 志愿公益类

49 视频采编社 党委宣传部 思想政治类

50 大学生心灵成长社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志愿公益类

51 大学生热风文学社 团委 文化体育类

52 融媒社 党委宣传部 思想政治类

53 普通话协会 教务处 文化体育类

54 大学生轮滑社 团委 文化体育类

55 初心社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类

56 青年志愿者协会 团委 志愿公益类

57 爱行天下慈善志愿服务团 学生工作处 志愿公益类

58 大学生礼仪协会 团委 文化体育类

59 微芯智造协会 信息工程学院 学术科技类

60 大学生演辩协会 团委 文化体育类

61 大学生书法爱好者协会 团委 文化体育类

62 大学生英语爱好者协会 团委 文化体育类

63 大学生红色追梦团 商务学院 文化体育类

64 大学生影视协会 设计学院 思想政治类

65 手工艺爱好者协会 学工处 文化体育类

66 调酒师协会 旅航学院 文化体育类

67 材料协会 环能学院 学术科技类

68 大学生 BIM 协会 建筑工程学院 学术科技类

69 建筑识图与绘图协会 建筑工程学院 学术科技类

70 工程测量和无人机应用协会 建筑工程学院 学术科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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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行为规范 | 荩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

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学

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以下称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 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教

育方针;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

神和实践能力;要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

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 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

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

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

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第五条 实施学生管理,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

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获得就业创

业指导和服务;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

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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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

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七)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一节 入学与注册

第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

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

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

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

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

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 审查

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

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

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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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行为规范 | 荩

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十二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

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育救助,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保

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第二节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三条 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

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学籍档案。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

者补考,由学校规定。

第十四条 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本规定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

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成绩评定要突出过程管理,可以根据考勤、课内教学、课外锻炼活动和体质健

康等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五条 学生每学期或者每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升级、跳级、留级、降

级等要求,由学校规定。

第十六条 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

程;可以申请跨校辅修专业或者修读课程,参加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 学生修读

的课程成绩(学分),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承认。

第十七条 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

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

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

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

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应视其违纪或者作弊

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

好,可以对该课程给予补考或者重修机会。

学生因退学等情况中止学业,其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已获得学分,应当予以记录。

学生重新参加入学考试、符合录取条件,再次入学的,其已获得学分,经录取学校认定,可以

予以承认。 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十九条 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 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当事先

请假并获得批准。 无故缺席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

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开展学生诚信教育,以适当方式记录学生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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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诚信信息,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可以规定给予相应

的纪律处分,对违背学术诚信的,可以对其获得学位及学术称号、荣誉等作出限制。

第三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

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学校应当制订学生转专业的具体办法,建立公平、公正的标准和程序,健全公示制度。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应当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

他相关专业就读。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

第二十二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 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

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

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

(六)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

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

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

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

导师同意。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

后办理转学手续。 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

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的具体办法;对转学情况

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 3 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备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域内学校转学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转学

行为。

第四节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五条 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

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

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经学校批准,可以休学。 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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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行为规范 | 荩

校规定。

第二十六条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 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

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

第二十七条 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 2 年。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校同时为其保留

学籍。

学生保留学籍期间,与其实际所在的部队、学校等组织建立管理关系。

第二十八条 休学学生应当办理手续离校。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但不

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 因病休学学生的医疗费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休学期满前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

格,方可复学。

第五节 退 学

第三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

格的;

(三)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六)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第三十一条 退学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 退学的研究生,按已

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业的,由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

学校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应当办理退学手续离校。

退学学生的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

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六节 毕业与结业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

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

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学

生提前毕业的条件,由学校规定。

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

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是否颁发毕业证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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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证书,由学校规定。 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获得学位时间按发证日

期填写。

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者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七节 学业证书管理

第三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

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应当有合理、充分的理

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 学校进行审查,需要学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及有关部门协助核查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完善学籍学历信息

管理办法,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第三十六条 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的学生,由

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不

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对以作

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应当依

法予以撤销。

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学校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

无效。

第三十八条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

应的证明书。 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章 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

第三十九条 学校、学生应当共同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校环境安全、稳定,保障学

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第四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管理的组织形式,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依章

程参与学校管理。

第四十一条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和维护文

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

权益。

第四十二条 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

制品等违法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

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

学校发现学生在校内有违法行为或者严重精神疾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可以依法

采取或者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

第四十三条 学校应当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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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行为规范 | 荩

宗教活动。

第四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为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开展活动提

供必要条件,支持其在学生管理中发挥作用。

学生可以在校内成立、参加学生团体。 学生成立团体,应当按学校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

请,报学校批准并施行登记和年检制度。

学生团体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学生团体邀请校外组织、人员到校举办讲座等活动,需经学校批准。

第四十五条 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成长成才的学术、

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

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履行勤工

助学活动的有关协议。

第四十六条 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

批准。 对未获批准的,学校应当依法劝阻或者制止。

第四十七条 学生应当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

和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不得攻击、侵入他人

计算机和移动通信网络系统。

第四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

管理的规定。 鼓励和支持学生通过制订公约,实施自我管理。

第五章 奖励与处分

第四十九条 学校、省(区、市)和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

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条 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可以采取授予“三好学生冶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颁

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学校对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以及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派出国留学人

选等赋予学生利益的行为,应当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和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选

拔、公示等制度。

第五十一条 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

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五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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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信设备或其他器材作

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

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六)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

秩序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第五十三条 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 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下列

内容:

(一)学生的基本信息;

(二)作出处分的事实和证据;

(三)处分的种类、依据、期限;

(四)申诉的途径和期限;

(五)其他必要内容。

第五十四条 学校给予学生处分,应当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与学生违法、违纪行为

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

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

第五十五条 在对学生作出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决定之前,学校应当告知学生作出决定

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

处理、处分决定以及处分告知书等,应当直接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的,可以以留

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可以利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

等以公告方式送达。

第五十六条 对学生作出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或者其他涉及学生

重大利益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的,应当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

并应当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五十七条 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给予学生处分一般应当设置 6—12 个月期限,到期

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 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

影响。

第五十八条 对学生的奖励、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

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 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由学校退回

其家庭所在地,户口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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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行为规范 | 荩

第六章 学生申诉

第五十九条 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对处理或者处分决定

不服提起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相关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负

责法律事务的相关机构负责人等组成,可以聘请校外法律、教育等方面专家参加。

学校应当制订学生申诉的具体办法,健全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组成与工作规则,提供

必要条件,保证其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第六十条 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处理或者处分

决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六十一条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

日起 15 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限期内作出结论的,经学校

负责人批准,可延长 15 日。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建议学校暂缓执行有关

决定。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经复查,认为做出处理或者处分的事实、依据、程序等存在不当,可

以作出建议撤销或变更的复查意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研究,重新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

专门会议作出决定。

第六十二条 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可以

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

予处理并作出决定。

第六十三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处理因对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学生申

诉时,应当听取学生和学校的意见,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查。 根据审查结论,区别不

同情况,分别做出下列处理:

(一)事实清楚、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的,予以维持;

(二)认定事实不存在,或者学校超越职权、违反上位法规定作出决定的,责令学校予以

撤销;

(三)认定事实清楚,但认定情节有误、定性不准确,或者适用依据有错误的,责令学校变

更或者重新作出决定;

(四)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本规定以及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的,责令学

校重新作出决定。

第六十四条 自处理、处分或者复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

视为放弃申诉,学校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处理、处分或者复查决定书未告知学生申诉期限的,申诉期限自学生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

第六十五条 学生认为学校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学校制

订的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抵触的,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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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或者处理申诉、投诉过程中,发现学校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法

律、法规及本规定的行为或者未按照本规定履行相应义务的,或者学校自行制订的相关管理

制度、规定,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改正;发现存在违法违纪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

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学校对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的管理,参

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规定制订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或者纪律处分规

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央部委属校同时抄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向

学生公布。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指导、检查和监督本地区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

第六十八条 本规定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原《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

育部令第 21 号)同时废止。 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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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行为规范 | 荩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冶重要思想,面向世界,

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

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热爱祖国,服务人民

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 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

社会稳定的活动。 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三、勤奋学习,自强不息

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四、遵纪守法,弘扬正气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

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五、诚实守信,严于律己

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

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六、明礼修身,团结友爱

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

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七、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俭朴,杜绝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

的物质享受。

八、强健体魄,热爱生活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提高适应能力;

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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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优化育人环境,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管理,维护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安定

团结的局面,建立有利于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专门人才的校园秩序,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冶)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

高等学校。 本规定所称的师生员工是指学校的教师(包括外籍教师)、学生(包括外国在华

留学生)、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三条 学校的师生员工以及其他到学校活动的人员都应当遵守本规定,维护宪法确

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维护学校的教学、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 学校应当加强校园管

理,采取措施,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制止校园内的违反法律、法规、校规的活动。

第四条 学校应尊重和维护师生员工的人身权利、政治权利、教育和受教育的权利以及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依照法律,不得限制、剥夺师生员工的权利。

第五条 进入学校的人员,必须持有本校的学生证、工作证、听课证或者学校颁发的其

他进入学校的证章、证件。 未持有前款规定的证章、证件的国内人员进入学校,应当向门卫

登记后进入学校。

第六条 国内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在通知学校有关

机构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外国新闻记者和港澳台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必须持有学校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机关或港澳台办的介绍信和记者证,并在进校采访前

与学校外事机构联系,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第七条 外国人、港澳台人员进入学校进行公务、业务活动,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

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并告知学校后,或按学校交流计划经学校主管领导研究调查后,方

可进入学校。 自行要求进人学校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应当在学校外事机构或港澳台办批

准后,方可进人学校。 接受师生员工个人邀请进入学校探亲访友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应

当履行门卫登记手续后进人学校。

第八条 依照本规定、、细规进入学校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制度,不

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活动,不得危害校园治安。 对违反本规定、、和本条前款规定的人员,

师生员工有权向学校保卫机构报告,学校保卫机构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或者责令其离开

学校。

第九条 学生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校外人员,遇有特殊情况留宿校外人员报请学

校有关机构许可,并且进行留宿登记,留宿人离校应注销登记。 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异

性。 违反前款规定的,学校保卫机构可以责令留宿人离开学生宿舍。

第十条 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

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 对于张贴、散发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损害国

家利益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的公开张贴物、宣传品和印刷品的当事者,由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其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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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行为规范 | 荩

第十一条 在校园内设置临时或者永久建筑物以及安装音响、广播、电视设施,设置者、

安装者应当报请学校有关机构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置、安装。 师生员工或者有关团

体、组织使用学校的广播、电视设施,必须报请学校有关机构批准,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擅

自使用学校广播、电视设施。 在校内举行文娱乐活动,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

序。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学校有关机构可以劝其停止设置、安装或者停止活

动,已经设置、安装的,学校有关机构可以拆除,或者责令设置者、安装者拆除。

第十二条 在校内举行集会、讲演等公共活动,组织者必须在 72 小时前向学校有关机

构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目的、人数、时间、地点和负责人的姓名。 学校有关机构

应当至迟在举行时间四小时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通知组织者。 逾期未通知的,视为

许可。 集会、讲演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规、规章,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

根本制度,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损害国家财产和其他公民的权利。

第十三条 在校内组织讲座、报告等室内活动组织者应当在 72 小时前向学校有关机构

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内容、报告人和负责人的姓名。 学校有关机构应当至迟在

举行时间的四小时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通知组织者,逾期未通知的,视为许可。 讲

座、报告等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违反我国的教育方针,不得宣传封建迷

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第十四条 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任何

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

生活和其他活动。

禁止师生员工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以及其他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第十五条 师生员工组织社会团体,应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成立校内非社会团体组织,应当在成立前由其组织者报请学校有关机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

成立和开展活动。

校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和校内报刊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我国的教育方针和

遵守学校的制度,接受学校的管理,不得进行超出其宗旨的活动。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和规定的,学校有关机构可以责令其组织以及其他当事人立

即停止活动。

违反本规定第二款的规定,损害国家财产的,学校有关机构可以责令其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 禁止无照人员在校园内经商。 设在校园内的商业网点必须在指定地点经

营。 违反前款规定的,学校有关机构可以责令其停止经商活动或者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经过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师生员工,学校可视情节给予行

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师生员工对学校的处分不服的,可以向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

在接到申诉的 30 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对违反本规定,经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校外人员,由公安、司法机关根据情节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 各高等学校可以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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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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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孕育了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品格,培育了中国人民的崇高价值追

求。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历史进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对人类美好社会

的理想,继承发扬中华传统美德,创造形成了引领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

活水平全面提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全社会道德水

平,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任务,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

变化、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

要求。

2001 年,党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公

民道德建设提供了重要指导,有力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

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民道德建设,立根塑魂、正本清源,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

推动思想道德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深入人心,践行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性不断提升,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

为弘扬,崇尚英雄、尊重模范、学习先进成为风尚,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大大增强,人民思想觉

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不断提高,道德领域呈现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

同时也要看到,在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的大背景下,由于市

场经济规则、政策法规、社会治理还不够健全,受不良思想文化侵蚀和网络有害信息影响,道

德领域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不同程度存在道德失范现象,拜金主义、享

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仍然比较突出;一些社会成员道德观念模糊甚至缺失,是非、善恶、美

丑不分,见利忘义、唯利是图,损人利己、损公肥私;造假欺诈、不讲信用的现象久治不绝,突

破公序良俗底线、妨害人民幸福生活、伤害国家尊严和民族感情的事件时有发生。 这些问题

必须引起全党全社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紧迫、艰巨而复杂的任务,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坚持

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握规律、积极创新,持之以恒、久久为

功,推动全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一个新高度。

一、总体要求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

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着眼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促进全体人民在

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密团结在一起,在全民族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

同理想,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

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全面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持续强

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

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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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行为规范 | 荩

———坚持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社会主义道德观,倡导共产主义道德,以为人民服务为核

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始终保

持公民道德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国家、社会、个人层面的价值要求贯穿到道

德建设各方面,以主流价值建构道德规范、强化道德认同、指引道德实践,引导人们明大德、

守公德、严私德。

———坚持在继承传统中创新发展,自觉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继承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

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革命道德,适应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积

极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道德建设的时代性实效性。

———坚持提升道德认知与推动道德实践相结合,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激发人们形

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尤其是

自觉实践能力,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

———坚持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鲜明道德导向、

弘扬美德义行,把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体现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之中,以法治的力量引导

人们向上向善。

———坚持积极倡导与有效治理并举,遵循道德建设规律,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

合起来,坚持重在建设、立破并举,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加大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树立新

风正气、祛除歪风邪气。

要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作为着力点。 推动践行以文明礼貌、

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

好公民;推动践行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

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推动践行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

持家、邻里互助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人们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推动践行以爱国

奉献、明礼遵规、勤劳善良、宽厚正直、自强自律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品德,鼓励人们在日常生

活中养成好品行。

二、重点任务

1. 筑牢理想信念之基。 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 信仰信念指引人生方

向,引领道德追求。 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

民,引导人们把握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打牢信仰信念的思想理论根基。 在全社会

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

梦宣传教育,引导人们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把共产主义远大

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把实现个人理想融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

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

2.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

现,是凝聚中国力量的思想道德基础。 要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增进认知

认同、树立鲜明导向、强化示范带动,引导人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明德修身、立德树

人的根本遵循。 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日常生

活,使之成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坚持德法兼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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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将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全面体现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体现到法律法规立改废

释、公共政策制定修订、社会治理改进完善中,为弘扬主流价值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和制度

保障。

3. 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是道德建设的不竭源泉。 要以

礼敬自豪的态度对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掘文化经典、历史遗存、文物古迹承载的丰

厚道德资源,弘扬古圣先贤、民族英雄、志士仁人的嘉言懿行,让中华文化基因更好植根于人

们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 深入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

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理念,深入挖掘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

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并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继承创新,充分彰显其时代价

值和永恒魅力,使之与现代文化、现实生活相融相通,成为全体人民精神生活、道德实践的鲜

明标识。

4. 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

代精神,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坚实精神支撑和强大道德力量。 要深化改革开放

史、新中国历史、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民族近代史、中华文明史教育,弘扬中国人民伟大创

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倡导一切有利于团结统一、爱好和平、

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思想和观念,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要继承和发扬党领导人民

创造的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谱系。 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深入推进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力倡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理念,倡导“幸福

源自奋斗冶“成功在于奉献冶 “平凡孕育伟大冶的理念,弘扬改革开放精神、劳动精神、劳模精

神、工匠精神、优秀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使全体人民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

状态。

三、深化道德教育引导

1. 把立德树人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 学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 要全面贯彻党

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思想品德作为学生核心素

养、纳入学业质量标准,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加强思想品德教育,遵循不

同年龄阶段的道德认知规律,结合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不同特点,把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和道德规范有效传授给学生。 注重融入贯穿,把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要求体现

到各学科教育中,体现到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建设中,使传授知识过程

成为道德教化过程。 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强化劳动精神、劳动观念教育,引导学生热爱劳动、

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更好认识社会、了

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

德育德,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建设优良校风,用

校训励志,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有利于学生修德立身的良好氛围。

2. 用良好家教家风涵育道德品行。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道德养成的起点。 要弘

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观念,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

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让美德在家庭中生根、在亲情中升华。 通过多种

方式,引导广大家庭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以身作则、耳濡目染,用正确道德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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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行为规范 | 荩

塑造孩子美好心灵;自觉传承中华孝道,感念父母养育之恩、感念长辈关爱之情,养成孝敬父

母、尊敬长辈的良好品质;倡导忠诚、责任、亲情、学习、公益的理念,让家庭成员相互影响、共

同提高,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

风尚。

3. 以先进模范引领道德风尚。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 要精

心选树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综合运用宣讲报告、事迹报道、专题节目、文艺作品、

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树立鲜明时代价值取向,彰显社会

道德高度。 持续推出各行各业先进人物,广泛推荐宣传最美人物、身边好人,让不同行业、不

同群体都能学有榜样、行有示范,形成见贤思齐、争当先进的生动局面。 尊崇褒扬、关心关爱

先进人物和英雄模范,建立健全关爱关怀机制,维护先进人物和英雄模范的荣誉和形象,形

成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4. 以正确舆论营造良好道德环境。 舆论具有成风化人、敦风化俗的重要作用。 要坚持

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把正确价值导向和道德要求体现到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新闻

报道中,体现到娱乐、体育、广告等各类节目栏目中。 加强对道德领域热点问题的引导,以事

说理、以案明德,着力增强人们的法治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发挥舆论监督

作用,对违反社会道德、背离公序良俗的言行和现象,及时进行批评、驳斥,激浊扬清、弘扬正

气。 传媒和相关业务从业人员要加强道德修养、强化道德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5. 以优秀文艺作品陶冶道德情操。 文以载道,文以传情,文以植德。 要把培育和弘扬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

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讴歌劳动、讴歌奉献的精品力作,润物无声传播真善美,弘扬崇高的

道德理想和道德追求。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

庸俗、媚俗,用健康向上的文艺作品温润心灵、启迪心智、引领风尚。 要把社会主义道德作为

文艺评论、评介、评奖的重要标准,更好地引导文艺创作生产传播坚守正道、弘扬正气。 文艺

工作者要把崇德尚艺作为一生的功课,把为人、做事、从艺统一起来,加强思想积累、知识储

备、艺术训练,提高学养、涵养、修养,努力追求真才学、好德行、高品位,做到德艺双馨。

6. 发挥各类阵地道德教育作用。 各类阵地是面向广大群众开展道德教育的基本依托。

要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大力推进媒体融合发展,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推动

基层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学习教育实践,引导人们提高思想

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革命纪念设施建设保护利用,充实展

陈内容,丰富思想内涵,提升教育功能。 民族团结、科普、国防等教育基地,图书馆、文化馆、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都要结合各自功能特点有针对性

地开展道德教育。 用好宣传栏、显示屏、广告牌等户外媒介,营造明德守礼的浓厚氛围。

7. 抓好重点群体的教育引导。 公民道德建设既要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也要聚焦重

点、抓住关键。 党员干部的道德操守直接影响着全社会道德风尚,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

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补足精神之钙;要加强政德修养,坚持法律红线不可逾越、道德底线

不可触碰,在严肃规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党性、改进作风、砥砺品质,践行忠诚老实、公

道正派、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品格,正心修身、慎独慎微,严以律己、廉洁齐家,在道德建设

中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要坚持从娃娃抓起,引导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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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正确的道德认知、自觉的道德养成、积极的道德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

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从英雄人物和时代楷模身上感受道德风范,从自身内省中提升道德修

为,不断修身立德,打牢道德根基。 全社会都要关心帮助支持青少年成长发展,完善家庭、学

校、政府、社会相结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树立远大志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

爱人民,形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社会公众人物知名度高、影响

力大,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他们承担社会责任,加强道德修养,注重道德自律,自觉接

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四、推动道德实践养成

1. 广泛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 良好社会风尚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涵育着公

民美德善行,推动着社会和谐有序运转。 要紧密结合社会发展实际,广泛开展文明出行、文

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就餐、文明观赛等活动,引导人们自觉遵守社会交往、公共场所中的

文明规范。 着眼完善社会治理、规范社会秩序,推动街道社区、交通设施、医疗场所、景区景

点、文体场馆等的精细管理、规范运营,优化公共空间、提升服务水平,为人们增强公共意识、

规则意识创造良好环境。

2. 深化群众性创建活动。 各类群众性创建活动是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生动

实践。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突出道德要求,充实道德内容,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

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贯穿创建全过程。 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要坚持为民利民惠民,突

出文明和谐、宜居宜业,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群众文明素质。 文明单位创建要立足

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突出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树立行业新风,引导从业者精益求

精、追求卓越,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文明家庭创建要聚焦涵育家庭美德,弘扬优良

家风。 文明校园创建要聚焦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

人。 各级党政机关、各行业各系统开展的创建活动,要把公民道德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

置,以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推动全民道德素质提升。

3. 持续推进诚信建设。 诚信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和重要特征。 要继承发扬中华民族重信

守诺的传统美德,弘扬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诚信文化、契约精神,推动各

行业各领域制定诚信公约,加快个人诚信、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

题专项治理,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 重视学术、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查处违背学术科研诚信

要求的行为。 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冶 “诚信兴商宣传月冶 等活动,评选发布“诚信之

星冶,宣传推介诚信先进集体,激励人们更好地讲诚实、守信用。

4. 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 学雷锋和志愿服务是践行社会主义道德的重要途径。 要

弘扬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围绕重大活动、扶贫救灾、敬老救孤、恤

病助残、法律援助、文化支教、环境保护、健康指导等,广泛开展学雷锋和志愿服务活动,引导

人们把学雷锋和志愿服务作为生活方式、生活习惯。 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完善激励褒奖

制度,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使“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冶蔚然成风。

5. 广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 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是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 要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挖掘创新乡土文

化,不断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充分发挥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破除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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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行为规范 | 荩

张浪费、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习俗。 要提倡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抵制迷信和腐朽

落后文化,防范极端宗教思想和非法宗教势力渗透。

6. 充分发挥礼仪礼节的教化作用。 礼仪礼节是道德素养的体现,也是道德实践的载体。

要制定国家礼仪规程,完善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规范开展升国旗、奏唱国歌、入党入

团入队等仪式,强化仪式感、参与感、现代感,增强人们对党和国家、对组织集体的认同感和

归属感。 充分利用重要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和纪念日,组织开展群众性主题实践活动,丰富

道德体验、增进道德情感。 研究制定继承中华优秀传统、适应现代文明要求的社会礼仪、服

装服饰、文明用语规范,引导人们重礼节、讲礼貌。

7. 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绿色发展、生态道德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美好生

活的基础、人民群众的期盼。 要推动全社会共建美丽中国,围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

界森林日、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实践

活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引导人们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树立绿

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 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

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和垃圾分类等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

活方式,拒绝奢华和浪费,引导人们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

8. 在对外交流交往中展示文明素养。 公民道德风貌关系国家形象。 实施中国公民旅游

文明素质行动计划,推动出入境管理机构、海关、驻外机构、旅行社、网络旅游平台等,加强文

明宣传教育,引导中国公民在境外旅游、求学、经商、探亲中,尊重当地法律法规和文化习俗,

展现中华美德,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 培育健康理性的国民心态,引导人们在各种国际场

合、涉外活动和交流交往中,树立自尊自信、开放包容、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

五、抓好网络空间道德建设

1. 加强网络内容建设。 网络信息内容广泛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行为。 要深入

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让科学理论、正确舆论、优秀文化充盈网

络空间。 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引导互联网企业和网民创作生产传播格调健康的网络

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音视频、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等。 加强网

上热点话题和突发事件的正确引导、有效引导,明辨是非、分清善恶,让正确道德取向成为网

络空间的主流。

2. 培养文明自律网络行为。 网上行为主体的文明自律是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基础。 要

建立和完善网络行为规范,明确网络是非观念,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社会主义精

神文明建设要求的网络伦理、网络道德。 倡导文明办网,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

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网络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坚决打击网上有害信息

传播行为,依法规范管理传播渠道。 倡导文明上网,广泛开展争做中国好网民活动,推进网

民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广大网民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远离不良网站,防止网络沉

迷,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秩序。

3. 丰富网上道德实践。 互联网为道德实践提供了新的空间、新的载体。 要积极培育和

引导互联网公益力量,壮大网络公益队伍,形成线上线下踊跃参与公益事业的生动局面。 加

强网络公益宣传,引导人们随时、随地、随手做公益,推动形成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良好风

尚。 拓展“互联网+公益冶“互联网+慈善冶模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公益、网络慈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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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激发全社会热心公益、参与慈善的热情。 加强网络公益规范化运行和管理,完善相关法

规制度,促进网络公益健康有序发展。

4. 营造良好网络道德环境。 加强互联网管理,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

好是真本事。 要严格依法管网治网,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执法,强化网络综合治理,加强网

络社交平台、各类公众账号等管理,重视个人信息安全,建立完善新技术新应用道德评估制

度,维护网络道德秩序。 开展网络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网上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清理网

络欺诈、造谣、诽谤、谩骂、歧视、色情、低俗等内容,反对网络暴力行为,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

罪,促进网络空间日益清朗。

六、发挥制度保障作用

1. 强化法律法规保障。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要发挥法治对道德建

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把道德导向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都要

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 及时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

律规范,推动社会诚信、见义勇为、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老爱亲、保护生态等方面的立法工

作。 坚持严格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以法治的力量维护道德、

凝聚人心。 坚持公正司法,发挥司法裁判定分止争、惩恶扬善功能,定期发布道德领域典型

指导性司法案例,让人们从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进全民守法普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建设,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引导人们增强法治意识、坚守道德底线。

2. 彰显公共政策价值导向。 公共政策与人们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直接影响

着人们的价值取向和道德判断。 各项公共政策制度从设计制定到实施执行,都要充分体现

道德要求,符合人们道德期待,实现政策目标和道德导向有机统一。 科学制定经济社会政策

和改革举措,在涉及就业、就学、住房、医疗、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上,妥善处

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充分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 加强对公共政策的道德风险和道

德效果评估,及时纠正与社会主义道德相背离的突出问题,促进公共政策与道德建设良性

互动。

3. 发挥社会规范的引导约束作用。 各类社会规范有效调节着人们在共同生产生活中的

关系和行为。 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市

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突出体现自身特点的道德规范,更好发挥规范、调

节、评价人们言行举止的作用。 要发挥各类群众性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

能,推动落实各项社会规范,共建共享与新时代相匹配的社会文明。

4. 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 道德建设既要靠教育倡导,也要靠有效治理。 要综合

施策、标本兼治,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和社会管理、舆论监督等各种手段,有力惩治失

德败德、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 要组织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净化社会文化

环境。 针对污蔑诋毁英雄、伤害民族感情的恶劣言行,特别是对于损害国家尊严、出卖国家

利益的媚外分子,要依法依规严肃惩戒,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针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

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服务、公共秩序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逐一进行整治,让

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 建立惩戒失德行为常态化机制,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

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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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行为规范 | 荩

七、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

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冶,坚定“四个自信冶,做到“两个维护冶,确保公民道

德建设的正确方向。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担负起公民道德建设的领导责任,将其摆上重要议

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谋划推进,有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 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统

战、政法、网信、经济、外交、教育、科技、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民政、文化和旅游、民族宗教、农

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党政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职能,积极履行公民道德建设责

任。 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工

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共同推动公民道

德建设。

各级文明委和党委宣传部要切实履行指导、协调、组织职能,统筹力量、精心实施、加强

督查,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注重分析评估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

验和创新做法,加强道德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动形成公民道德建设蓬勃开展、

深入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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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心、民族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精神财富,是中国人民和

中华民族维护民族独立和民族尊严的强大精神动力。 爱国主义精神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心

中,维系着中华大地上各个民族的团结统一,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祖国发展繁荣而

自强不息、不懈奋斗。 中国共产党是爱国主义精神最坚定的弘扬者和实践者,90 多年来,中

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是爱国主义的伟大实践,写下

了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精神的辉煌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

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固本培元、凝心铸魂,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取得显

著成效。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关键时期。 新时代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全民族力量,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冶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冶,坚定“四个自

信冶,做到“两个维护冶,着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始终高扬爱国主义旗帜,着

力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定信念、

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

2. 坚持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鲜明主题。 伟大事业需要伟大精神,伟

大精神铸就伟大梦想。 要把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作为不懈追求,着力扎紧全国各

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纽带,厚植家国情怀,培育精神家园,引导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

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3. 坚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 新中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祖国

的命运与党的命运、社会主义的命运密不可分。 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本质就是坚持爱国和

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 要区分层次、区别对象,引导人们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

现国家富强的根本保障和必由之路,以坚定的信念、真挚的情感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一以贯之进行下去。

4. 坚持以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着力点。 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根本利

益所在。 要始终不渝坚持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引导全国各族人民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民族团结,维护全国各族

人民大团结的政治局面,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

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旗帜鲜明反对分裂国家图谋、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筑牢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铜

墙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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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行为规范 | 荩

5. 坚持以立为本、重在建设。 爱国主义是中华儿女最自然、最朴素的情感。 要坚持从娃

娃抓起,着眼固本培元、凝心铸魂,突出思想内涵,强化思想引领,做到润物无声,把基本要求

和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把全面覆盖和突出重点结合起来,遵循规律、创新发展,注重落细落小

落实、日常经常平常,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融入贯穿国民

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

6. 坚持立足中国又面向世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只有开放兼容,才能富强兴盛。 要

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与扩大对外开放结合起来,尊重各国历史特点、文化传统,尊重各国人

民选择的发展道路,善于从不同文明中寻求智慧、汲取营养,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

业,共同推动人类文明发展进步。

二、基本内容

7.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 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

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

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政治意识、大局

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

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要紧密结合人们生产生活实际,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真正使党的创新

理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要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引导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展现新气象、激发新作为,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爱

国报国的实际行动。

8.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中体现着国家、民

族、人民根本利益。 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用党领导

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成果说话,用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说话,

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说话,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说话,在历史与现实、国际与国内的对比中,引导人们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冶、马克

思主义为什么“行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冶,牢记红色政权是从哪里来的、新中国是

怎么建立起来的,倍加珍惜我们党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

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要深入开展中国梦教育,引导人们深刻认识中国梦是国家的梦、民族

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深刻认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

现的,要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追梦人。

9. 深入开展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 要深入开展国情教育,帮助人们了解我国发展

新的历史方位、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引导人们深刻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

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始终准

确把握基本国情,既不落后于时代,也不脱离实际、超越阶段。 要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帮

助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大局观、角色观,了解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仍处于

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引导人们清醒认识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做好我们自己的事情。

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引导人们充分认识伟大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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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直面风险挑战,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在

进行伟大斗争中更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10. 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

心的时代精神,是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魂。 要聚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

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提高人

们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 要唱响人民赞歌、展现人民风貌,大力弘扬中国人民

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生动展示

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新实践、新业绩、新作为。

11. 广泛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

要结合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引导人们深刻认识历史和人民选择

中国共产党、选择马克思主义、选择社会主义道路、选择改革开放的历史必然性,深刻认识我

们国家和民族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 要继承革命传统,弘扬革命精

神,传承红色基因,结合新的时代特点赋予新的内涵,使之转化为激励人民群众进行伟大斗

争的强大动力。 要加强改革开放教育,引导人们深刻认识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

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

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冶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凝聚起将

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强大力量。

12. 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对祖国悠久历史、深厚文化的理解和接受,是爱国

主义情感培育和发展的重要条件。 要引导人们了解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从历

史中汲取营养和智慧,自觉延续文化基因,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要坚持古为

今用、推陈出新,不忘本来、辩证取舍,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

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要坚守正道、弘扬大道,反对文化虚无主义,引导人们树立和

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

荣誉感。

13. 强化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实现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的

不懈追求。 要加强祖国统一教育,深刻揭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

大势所趋、大义所在、民心所向,增进广大同胞心灵契合、互信认同,与分裂祖国的言行开展

坚决斗争,引导全体中华儿女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而共同奋斗。 深化民

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群众牢固

树立“三个离不开冶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冶,使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

统代代相传。

14. 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 要加强国家安

全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政治安

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和外部安全。 要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

观念,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要深

入开展增强忧患意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强化风险意识,科

学辨识风险、有效应对风险,做到居安思危、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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