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 2024 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4-03-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和
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 2024 年绍兴文理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
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绍兴文理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349,浙江省招生代码:0022。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绍兴文理学院。
第九条 办学地点:校本部(河西校区: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 508 号;南山校区:绍兴市越
城区城南大道 900 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
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5-88342357。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办法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
2024 年三位一体总招生计划数为 135 人,具体计划如下:
测试组别 报考类别 招生专业 层次
招生
计划
选考科目要求
理工类
理工 1 类
土木工程 本科 20
物理&化学(2 门必须选考)
地质工程 本科 15
工程管理 本科 15 物理(1 门必须选考)
理工 2 类
纺织工程 本科 25
物理&化学(2 门必须选考)
轻化工程 本科 20
理工 3 类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本科 20
物理&化学(2 门必须选考)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本科 20
1.考生只能在报考类别中(理工 1 类、理工 2 类、理工 3 类)选择其中的一类报考,不得兼报。
2.学校按测试组别(理工类)组织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成绩在同一报考类别下的所有专业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