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纠正农民负担反弹问题。要条块结合,各负其责。就条条而言,教育方面收费的
监管由市教育局负责,建房方面涉农收费的监管由市国土规划局负责,农业用水方
面涉农收费的监管由市水务局负责,农民用电方面涉农收费的监管由市供电局负
责,计划生育方面涉农收费的监管由市计生委负责,结婚登记方面收费的监管由市
民政局负责,畜牧、水产、农业等方面的涉农收费,农村“一事一议”、“两工”和村内
收费的监管由市农业部门负责,农民进城务工收费方面的监管由市劳动保障部门负
责。各级、各主管部门,要组织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市农村税费改
革领导小组也要组织力量下去检查。涉农收费的管理,要继续实行“双向考核制”,
既纳入各部门的目标管理,又纳入税费改革考核评估。三是强化纪律约束和责任追
究制度,继续实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和“笼子管理”,谁违反,查处谁,还要追究
当地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坚决动真碰硬。
(二)进一步建立新的农业税收征管秩序
一是征收主体必须全面到位。除财政征收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农户
家中收取农业税。
二是健全农业税征管网络体系。建立和完善以财政征收为主体,以协税为辅助
的征管网络体系。要加强对协税员的业务培训管理,使他们真正发挥协税作用;要
做好农税宣传工作,研究部分农民纳税积极性不高甚至抵制履行纳税义务的原因,
向他们做税收政策宣传,提高其思想认识,增强其纳税意识。
三是严格执行农业税收政策。在农业税征管上,必须坚决纠正由区、乡党委和
政府层层下任务、一级一级压任务的传统做法,以避免征收主体和责任相脱节。
四是严格执行“三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乡镇干部行政行为的三项规
定》(鄂文〔2003〕18号),对税费改革后规范乡镇干部的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
乡镇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决不能触这条“高压线”。对于没有缴纳农业税的农民,不
允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乡镇干部不准到农户家中强行撮谷,更不得动用公安司法
力量,强制收取税费。同时,严禁乡村两级垫税,以免造成村级债务前清后乱。在
全市化解村级债务会议上,训秋书记严肃指出,乡、村两级不能垫付农业税,这要
作为一项铁的纪律。
(三)努力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
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事关农村税费改革的成败。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积极稳
妥地精简机构和分流富余人员,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内
382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领导讲话 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