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半年度惠企政策汇编

发布时间:2022-7-06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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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半年度惠企政策汇编

392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台州电业局)16.提升普惠小微金融服务。组织本地区地方法人银行按规定向人民银行申请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1%的激励资金支持,加强政策性转贷款运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业的倾斜力度。(责任单位:人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17.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服务业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和降费力度,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业企业平均担保费率在2021年的基础上下降20%。(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信保公司)18.稳定信贷预期。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住宿、批发零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其他服务业等领域企业贷款的续贷、展期等服务,不随意压降存量信贷规模或改变存量授信条件,推进连续贷、灵活贷、助力贷等机制,力争“连续贷+灵活贷”两项机制占比超过50%。(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银保监分局)19.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落实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下调,推动实际贷款利率在前期大幅降低基础上继续下行,鼓励银行对小微企业减免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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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半年度惠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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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台州电业局)

16.提升普惠小微金融服务。组织本地区地方法人银行

按规定向人民银行申请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1%的激励资

金支持,加强政策性转贷款运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

业的倾斜力度。(责任单位:人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银

保监分局、市金融办)

17.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

保机构加大对服务业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和降费力度,2022

年4月1日至6月30日,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业

企业平均担保费率在2021年的基础上下降20%。(责任单位:

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信保公司)

18.稳定信贷预期。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受疫情影

响严重的餐饮住宿、批发零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其他

服务业等领域企业贷款的续贷、展期等服务,不随意压降存

量信贷规模或改变存量授信条件,推进连续贷、灵活贷、助

力贷等机制,力争“连续贷+灵活贷”两项机制占比超过50%。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银保监

分局)

19.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落实好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LPR)下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下调,推动实际贷

款利率在前期大幅降低基础上继续下行,鼓励银行对小微企

业减免银行账户、转账汇款、票据、银行卡刷卡、电子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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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业务的手续费,力争全年向市场主体让利6000万元。(责

任单位:人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

20.鼓励各县(市、区)设立或统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

资金,为餐饮住宿、批发零售、文化旅游、其他服务业等服

务业中小微企业和存在困难的新能源出租车、城市公交运

营、网约车等提供针对性纾困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

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办、人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

银保监分局)

21.预留服务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比例在省定比

例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鼓励服务业企业积极参加相

关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组织机构不得以行业评级、

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2.将餐饮住宿业、批发零售业、文化旅游业、交通运

输及航空业、其他人员密集场所企业员工纳入免费核酸检测

人群,按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具体名

单由企业注册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申请审核后,提

交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由属地落实。(责任单位:市

疫情防控办、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3.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按照企业实际支出,给

予一定比例的防疫、消杀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各行业主

管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疫情防控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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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行业领域纾困帮扶政策

(一)餐饮住宿业。

24.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在符合疫情防控前

提下,举办不同类型的特色美食节会,全面激发餐饮市场发

展潜力。2022年各县(市、区)在发放消费补贴时,原则上

应安排不少于30%资金(汽车消费补贴部分除外)用于餐饮

行业精准帮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5.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对餐饮住宿企业减半收取特

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免收企业锅炉能效测试费、场(厂)内

机动车辆牌照费和困难小作坊锅炉检验费,减轻企业负担。

执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6.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展因疫情导

致餐饮住宿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提升理赔效率,提高对

餐饮住宿企业的保障程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给予

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市市场监管局、台州银保监分局)

(二)批发零售业。

27.鼓励开展促销活动,对承办市、县(市、区)政府

或商务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类促消费活动(不含政府已购买服

务的活动),根据活动规模和时间分档给予活动承办主体最

高20万元的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商务局制定。(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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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在农业

农村等相关资金中予以支持。支持新建或改扩建一批产地仓

储保鲜、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对符合条件的区域型、共享

型产地仓储保鲜、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含中央厨房等)项

目,按投资额给予50%、最高15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三)文化旅游业。

29.创新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交纳方式。出台保险交纳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暂行规定,完成产品落地、数据平

台搭建等工作,争取全市旅行社的保险替代旅游服务质量保

证金的比例超过60%。(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台州银保监分局)

30.发挥旅游银行带动引领作用,建立健全重点文化和

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

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

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

园区(基地)、梯度培育企业及重点文旅项目等文化和旅游

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责任单位:

人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银保监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

育局)

31.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旅游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

企业和星级以上民宿及农家乐等个体工商户分类予以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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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支持。(责任单位:人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银保监

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32.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

业2022年在各类媒体投放的台州旅游产品、线路广告,以

及开展的各类旅游营销活动,鼓励各地给予适当支持,具体

办法由各地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33.降低文旅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

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拓宽

文旅企业抵质押物范围,适当延长信贷还款周期,主动让利

受疫情影响的困难文旅企业。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贷款

到期,但有市场、有订单、有信用的文旅企业,鼓励合理给

予续贷支持。(责任单位:人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银保

监分局、市金融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34.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

党建活动、工会活动、疗休养活动、会展活动、商务活动等,

可按规定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

务事项,适度提高预付款比例。(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

游体育局、市总工会、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民

政局、市财政局)

3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校外培训机构开放的同时,

鼓励各级学校、教育机构在市内分年级段开展研学活动,支

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及相关合法登记的运营机构等承接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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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服务业务。(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教育

局、市财政局)

36.推进移动支付助力智慧文旅。设立500万元文旅消

费专项资金,推动金融机构通过银行业移动支付渠道发放文

化和旅游消费券,全面激发文旅消费活力。鼓励各县(市、

区)加大对文旅消费支持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旅促消费

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财政局、人

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银保监分局)

37.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对旅行社组织台州

市外旅游团队到台州跨县(市、区)旅游、组织浙江省外的

旅游团队来台州疗休养以及包机专列来台旅游的,在《台州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游客招徕奖励办

法(试行)>的通知》(台文发〔2021〕82号)基础上奖励

幅度上浮50%。(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财

政局)

(四)交通运输及航空业。

38.暂停铁路运输企业、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责

任单位:市税务局)

39.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40.各县(市、区)合理安排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7800

万元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农村客运补贴资金等,用于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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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新能源出租车补贴、城市公交新能源运营补贴、农村客运

补贴等支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41.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对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

装箱运输专用车辆,落实高速公路通行费6.5折优惠政策。

对使用浙江省发行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合

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市属及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

股的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8.5折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

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

交投集团)

42.积极争取民航发展基金等对我市机场运营、安全能

力建设等补贴,对民航基础设施进行贷款贴息,对机场等相

关项目建设进行投资补助。(责任单位:市民航事务中心、

市财政局)

(五)其他服务业。

43.对因疫情防控强制性要求或临时限制措施而关闭

的书店、健身房、民营剧团、线下教育培训场所及其他人员

密集服务业场所等,鼓励各地给予适当支持,具体办法由各

地另行制定;因上述原因关停的网吧经营主体,给予减免网

费或延长同等时段的服务期限等优惠。(责任单位:市文化

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体育事业发展

中心、市财政局、市通信发展办)

44.研究制定影院纾困解难的政策措施。对全市影院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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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座位每月给予25元的补助,以因疫情关停时间为限,

补助不超过3个月。待影院复工复产后,进一步鼓励机关企

事业单位通过党日活动、工会活动、团建等形式开展观影活

动,切实增加影院上座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

政局、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

45. 2022年上半年因疫情原因无法延期而被取消的,已

纳入省市展会目录的,按照该展会项目主办方实际支出成本

的30%、最高3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具体操作办法由市商务

局制定,属地落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三、强化助企纾困服务保障

46.加快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全面落实上级各项有关涉

企纾困扶持政策,加快涉企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强化产业发

展专项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力争上半年惠企支出进度达

60%,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及各

涉企资金主管部门)

47.加强企业信用修复。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

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申请延迟办理,相关延

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

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8.实施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专项整治行动。有序

开展企业缴费负担定点监测,有效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完善

整治涉企乱收费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防止对服务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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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效果被“三乱”抵消。(责任单位:市财

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49.落实精准防控。按照“四个精准”“八个不得”要

求,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

“过度防控”两种倾向,有效扶持和保持服务业发展正常秩

序。针对服务业特点,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层层

加码问题反映、核实、纠正专项工作机制。

50.加快政策落地见效。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省级

部门沟通联系,抓紧出台具体政策实施细则或操作办法。强

化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除已另外明确期限的政策

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中央和省有出台新的

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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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精准惠企促发

展扩大投资稳增长30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精准惠企促发展扩大投资稳增长30条》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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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惠企促发展扩大投资稳增长30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承

接省“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统筹做好精准惠企和扩大

投资各项工作,支持企业稳生产拓市场促消费、项目早开工

快进度促竣工,努力实现“开门稳、开门好”,进一步推动

全年经济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增效篇(9条)

1.支持复工达产。支持企业节后尽快复工复产,全市

2021年产值1亿元以上且亩均评价B类及以上的制造业企

业,在2022年农历正月初八至初十产能恢复率平均达到80%

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台州

电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以下工作

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支持稳产增产。鼓励企业合理安排一季度产能,对

2021年企业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且亩均评价B类及以上

的制造业企业,在2022年一季度销售同比增长10%以上的给

予奖励,每新增500万元销售奖励1万元,最高奖励100万

元。全面落实小升规扶持政策,在春节前完成奖补资金兑付。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支持留台州过年。鼓励企业给外来员工发放新春红

包,对全市亩均评价B类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规上(限上)

服务业企业、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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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根据外来员工留台州过年情况,按380元/人的标准

给予补助。对留台州过年的外来员工给予流动人口积分奖

励,享受旅游景区3折门票,赠送10GB限时本地免费流量

等。(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

局)

4.支持招工稳岗。自2022年1月1日至2月28日,

对制造业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员

工来台的,按租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班次最高补贴2500

元,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新员工自行到我市制造业

企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省外华东地区最高300元

/人、华东地区以外的最高500元/人给予交通补贴,由企业

对员工先行补助后,再按规定统一申报。市外新员工到我市

制造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

险3个月以上的,再给予该员工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延

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2年4月

30日,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责任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5.加大物流支持。深入推进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支

持现代物流重大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

按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

元)、物流供应链企业装备升级(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

且年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

按投资额的5%进行补助,最高补助分别不超过30万元、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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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100万元)、物流供应链企业转型升级(对首次被评

定为3A、4A、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30万元、100万元;获得其他省级、国家级有关试点、品牌

或荣誉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物流园

区入选省级、国家级物流示范园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30万元、100万元)、物流供应链项目招引(对新引进的市

外物流供应链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一次性

给予奖励100万元)等。出台“促进集装箱水路运输发展”

政策,着力打造FOB台州。鼓励台州港港务有限公司加强与

周边港口对接,加密内支线航班密度;支持新开外贸航线;

支持开通内支新航线和国内直航航线。鼓励国家级外贸转型

升级基地等各类省部级平台创建,进一步打通国内外供应

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市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台州海关、市商务局)

6.着力提振消费。组织开展“欢购台有惠”“购车台

有惠”“网上年货节”等系列促消费活动。全市财政安排资

金(1.5亿元),计划用于汽车消费补贴、商超消费补贴,

引导企业开展配套促销活动。对承办市、县(市、区)政府

或商务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类促消费活动给予最高20万元的

一次性奖励。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对组织台州市

外旅游团队到台州跨县(市、区)旅游、组织浙江省外的旅

游团队来台州疗休养以及包机专列来台旅游的,在《台州市

游客招徕奖励办法(试行)》(台文发〔2021〕82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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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奖励幅度上浮50%。奖励办法和申报流程按照《台州市游

客招徕奖励办法(试行)》执行。(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7.加大展会支持。企业参加市商务局公布的年度重点

支持境内外国际性展会,货物贸易类展会给予60%—100%的

展位费补助。加强网上展会组展工作,制定重点线上展会支

持目录并参照线下参展扶持政策予以补助。对参加由省级厅

(局)要求地方组织参展或市政府统一组织参展的国内贸易

展会(列入省、市年度展会目录的),给予参展企业展位费

全额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8.鼓励电商营销。对通过电子商务方式对外销售产品,

网络销售(营业)额达到5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

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60万元奖励。(责任

部门:市商务局)

9.鼓励加大进口。对一般贸易进口的企业(不含三废

产品),按当年进口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台州口岸

查验进口日用消费品的境内收货人,按进口给予适当奖励;

对未通过台州口岸查验进口日用消费品的境内收货人,参照

标准的1/3享受。(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台州海关)

二、减负篇(6条)

10.强化减税降费。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

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

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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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

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制造业企业开

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

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

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

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对全部制造业领域施行固定资产加速

折旧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

税增量留抵税额。鼓励对全部小微企业,减免银行账户、转

账汇款、票据、银行卡刷卡、电子银行等业务的支付手续费。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人行台州市中心支行)

11.加大融资支持。积极保障企业正常合理融资服务需

求,力争2022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700亿元、民营经济贷

款700亿元。重点加强对重大项目、制造业、外贸、科技创

新、绿色低碳和共同富裕的信贷支持,力争2022年新增制

造业企业贷款300亿元、外贸企业贷款150亿元、科技型中

小微企业贷款100亿元、绿色贷款150亿元。依托应收账款

融资服务平台,以核心企业带动供应链上下游小微企业融

资。充分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从2022年起到

2023年6月底,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人民

银行按照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金

融服务,持续推动首贷户扩面提质,力争到2022年末,全

市新增首贷户1万户。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和普惠型涉农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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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针对暂时困难但经营良好的

企业,通过合理协商采取延期还本付息、“双保”应急融资

等举措,给予有效融资支持,力争2022年末“双保”应急

融资余额达170亿元。(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台州市

中心支行、台州银保监分局)

12.降低融资成本。在更大范围推广“零周期、零门槛、

零费用”的无还本续贷业务,力争2022年无还本续贷余额

超1000亿元。发挥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的牵引带动作用,将

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纳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降低中小银行

资金成本。鼓励持续加大信用贷款推广力度,对守信企业在

利率定价上给予优惠。各项举措累计将为企业降低综合融资

成本3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台州市中

心支行、台州银保监分局)

13.实施电价优惠。鼓励110千伏及以上的大用户通过

直接向电厂购电,降低企业大用户用电成本。实施小微企业

和个体工商业用户阶段性优惠电价政策,优先匹配低价电源

电量,减免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工商业用户的辅助服务、成

本补偿分摊费用。对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中小

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计量装置及接入工程由供电企

业投资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台州电业局)

14.清理拖欠企业款项。落实国家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

款专项行动。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及时

支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从源头防范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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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拖欠形成“三角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人行台州市中心支行)

15.实施租金减免。对2022年1—3月份承租台州市范

围内市属及县(市、区)属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国有实际

控制企业权属的土地房产(住宅等非经营性用途除外),且

最终承租人为非国有企业和非行政性事业单位的,依申请给

予租金减免30%。(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三、提质篇(7条)

16.支持企业技改。对生产设备(含软件)实际投资额

500万元(含)以上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根据其当年实际投

资额,按相关政策实施分类分档超额累进补助,并将企业实

施技术改造支出的设备购置安装、软件及信息系统购置、设

计检测、第三方工程服务等费用纳入设备投资额计算。对实

际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新增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涉及新租

赁厂房的企业,按相关政策根据新增租赁厂房面积给予补

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17.支持专精特新。对新增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5万元和10万元;对市级专精

特新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一次性奖励20万元。(责任单

位:市经信局)

18.支持采购首台(套)。落实政府采购支持首台(套)

产品、招标投标支持首台(套)产品政策,将首台(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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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认定奖励扩大到首批(次)新材料。对以设备投资额为标

准计算政府补助、奖励资金的项目,对企业购置符合一定条

件的首台(套)装备按照其购置费加计50%计算设备投资额。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19.支持研发投入。对企业2022年允许加计扣除研发

费用达到200万元以上、占营业收入3%以上且年增长20%以

上,并及时录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规上企业)和企业研发

项目管理系统的,按照上述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5%予以奖

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税务

局)

20.优化市场采购。推动市场采购健康发展,持续发挥

市场采购试点效应,推进组货公司引进、集货仓建设、物流

专线打造,鼓励市场采购本地集采比例扩大,加快中小微企

业海外拓市步伐。市市场采购政策延续至2022年一季度。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21.发放创新券。扩大科技创新券的支持额度和补助范

围,按照企业应支付费用最高给予50%补助,单个企业1年

内给予最高补助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顶尖人才、领军

人才、高端及以下层次人才分别给予每年最高25万元、20

万元、15万元的创新券额度,人才类别参照《台州人才新政

三十条》中的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责任单位:市

科技局)

22.强化出口风险保障。支持企业应对各类贸易摩擦案

第419页

410

件,加大对企业应诉和申请排除豁免等费用的补助力度,对

其律师费给予最高70%的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

元。支持贸易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给予省年度优秀的监测点、

预警点年补助工作经费20万元,年度合格的监测点、预警

点年补助工作经费10万元。对各县(市、区)政府联合搭

建的小微企业统保平台,地方财政给予100%支持,争取小微

企业参保率50%以上,平台整体费率下降20%。对小微企业

统保平台以外的外贸企业投保经费给予保费60%—80%补助。

对获批省级示范型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当年服务企业

300家以上的,其服务的企业保费补助可参照上述政策执行。

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增信政策,大力

推广跨境人民币结算,切实提升小微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

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金融办、人行台

州市中心支行、台州银保监分局、中信保台州办事处)

四、扩容篇(8条)

23.开展投资“赛马”激励。每季度安排1000万元财

政资金,奖励投资“赛马”激励全市排名前3名的县(市、

区)、台州湾新区(含获得省“赛马”激励的县<市、区>,

第一名500万元、第二名300万元、第三名200万元),用

于支持辖区内重大项目建设。台州市级获得省“赛马”激励

所奖励的土地指标、资金等要素资源,平均分配给全市排名

前3名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含获得省“赛马”激

励的县<市、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第420页

411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24.支持扩大投资。对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重点产业项

目,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设期间列入亩均评价A类;对总投资

额3000万元以上重点产业项目,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设期间

不列入亩均评价D类。2022年新增100亿元贷款保障重大建

设项目推进。(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金融办、人行台州

市中心支行、台州银保监分局)

25.加强专项债支持。力争2022年发行300亿元专项

债,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

革委、市财政局)

26.加强前期激励。安排2000万元前期经费用于激励

市“十四五”相关规划确定的,原计划在2023年1月1日

以后开工建设,提前到2022年12月31日前开工建设的重

大基础设施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7.强化基金引领。安排政府出资产业基金50亿元以

上,支持全市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28.拓宽审批通道。政府投资项目列入省市相关重大规

划或计划的,由发展和改革部门出具项目联系单,不再审批

项目建议书。对改扩建项目和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

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以合并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

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9.加强土地保障。实施“土地优供”工程,强化企业

第421页

412

发展的土地保障,全年力争完成工业用地供应1万亩以上。

完善工业用地供给机制,实行工业用地分类供应。创新土地

供应模式,探索市场化配置改革,对市场竞争类项目用地实

行“控地价、竞贡献”,新增一般工业项目用地可实行弹性

年期出让,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责任单位:市自然资

源规划局)

30.加强能耗保障。支持高质量重大产业项目纳入国家

能耗单列范围。用足用好新能源能耗抵扣政策,对地方新增

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在项目所在地确

保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对单位工业增加值

能耗低于0.52吨标准煤/万元的新上项目,开辟节能审查绿

色通道。全面推广新建工业建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屋顶光伏发电安装面积比例争取达到50%以上,实现园区光

伏发电应用全覆盖。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共享新型储

能设施,企业分布式光伏所发电量,不计入预算电量管理,

在核算电价时其自发自用发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各级政府部门在制定具体贯彻政策措施过程中,要简化

申报流程,精简申报资料,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企业服务平台、商会及行业协会,多渠

道、多方式宣传,扩大惠企政策知晓面和覆盖率。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除本政策已明确限定期限

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政策奖补原则上按台州

第422页

413

市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他我市已发布的

各相关市级产业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本

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按上级

有关规定和政策直接执行。

第423页

414

05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继续推进绿

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经信(经科)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决策部

署,促进我市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

化厅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2

版)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2〕18号,以下简称《评价

导则》)要求,现就继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

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抓紧推动绿色低碳工厂建设。各地要推动企业建设

绿色低碳工厂,对照台州市绿色低碳工厂评价表内容(附件

1、2、3),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评价总得分在80分

以上的,可以推荐为市级绿色低碳工厂。获得市级绿色低碳

工厂的,可推荐申报省级绿色低碳工厂。

二、鼓励建设绿色低碳园区。各地要排摸当地工业园区

情况,认真按照《评价导则》要求,对照绿色低碳园区评定

内容,对符合绿色低碳园区基本要求(市级绿色低碳园区内

重点企业90%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鼓励申报市级绿色低

碳园区。获得市级绿色低碳园区的,可推荐申报省级绿色低

碳园区。

三、严格审查申报工作程序。各地要严格按照《评价导

则》要求,加强对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园区的审查,指

第424页

415

导企业填报《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申报表》、《市级绿色低碳

园区申报表》(附件4、5),经审查合格,上报市局审核,

符合条件的,列入市级绿色低碳工厂和绿色低碳园区名单,

并择优向上推荐。

四、规范评价报告编制工作。评价报告编制应规范、结

构合理、易于检索和查询,报告总体结构顺序应与评价导则

和评分表细分栏目一一对应,应有索引、目录、页码。证明

性材料(见附件6)应充分、详实,具有可追溯性。

附件:1.台州市绿色低碳工厂基本要求评价表

2.台州市绿色低碳工厂评价指标评价表

3.台州市绿色低碳工厂加分项评价表

4.台州市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申报表

5.台州市市级绿色低碳园区申报表

6.必要的证明材料

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14日

第425页

416

附件1

台州市绿色低碳工厂基本要求评价表

基本要求是否符合

基础合规性与相

关方要求

绿色低碳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依据《浙江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的规定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

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

质量等事故。

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

关承诺的要求。

工厂生产现场应布局合理整洁、功能区标线清晰,安

全防护措施到位。

基础管理职责

——最高管理者

最高管理者在绿色低碳工厂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满

足本导则中1.3.1a)的要求。

最高管理者确保在工厂内部分配并沟通与绿色低碳工

厂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且满足本导则中1.3.1b)的

要求。

基础管理职责

——工厂

应设有绿色低碳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低碳工

厂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

任制。

应传播绿色制造的概念和知识,定期为员工提供绿色

制造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对教育和培训的结果

进行考评。

第426页

417

附件2

台州市绿色低碳工厂评价指标评价表

序号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要求

类型

分值权重

1基础设施建筑

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

要求。

必选

8

20%

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时,应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三同时制度”、“工业项目

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

6

厂房内部装饰装修材料中醛、苯、氨、氡等有害物质

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标准要求。

3

危险品仓库、有毒有害操作间、废弃物处理间等产生

污染物的房间应独立设置。

3

建筑材料:(1)选用蕴能低、高性能、高耐久性和本

地建材,减少建材在全生命周期中的能源消耗;(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满足国家标准GB 18580~18588和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要求。

可选

4

建筑结构:采用钢结构、砌体结构和木结构等资源消

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

4

绿化及场地:(1)场地内设置可遮荫避雨的步行连廊;

(2)厂区绿化适宜,优先种植乡土植物,采用少维护、

耐候性强的植物,减少日常维护的费用;(3)室外透

水地面面积占室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

4

再生资源及能源利用:(1)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建筑

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2)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

节水率不低于10%。

4

适用时,工厂的厂房采用多层建筑。 4

照明

人工照明应符合GB 50034规定。必选

5

不同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 3

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

可选

4

工艺适用时,节能灯等节能型照明设备的使用占比不

低于50%。

4

公共场所的照明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等措

施。

4

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LPD)

符合GB 50034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目标值的要求。

2

设备工厂使用的专用设备应符合产业准入要求,降低能源

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必选5

第427页

418设施适用时,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应达到相关标准中能效限定值的强制性要求。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应限期淘汰更新。 5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或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应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 5工厂应依据GB 17167、GB 24789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 5能源及资源使用的类型不同时,应进行分类计量。工厂若具有以下设备,需满足分类计量的要求:(1)照明系统;(2)冷水机组、相关用能设备的能耗计量和控制;(3)室内用水、室外用水;(4)空气处理设备的流量和压力计量;(5)锅炉;(6)冷却塔。 5必要时,工厂应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设备应满足通用设备节能方面的要求。 5工厂使用的通用用能设备采用了节能型产品或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产品。可选8 2管理体系一般要求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19001的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选10 15%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可选4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45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必选10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可选4环境管理体系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必选20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可选10能源管理体系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必选20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可选4社会责任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说明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情况,特别是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报告公开可获得。可选4 3能源与资源投入能源投入工厂应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不可再生能源投入。必选10 15%建有能源管理中心。可选12建有厂区光伏电站、智能微电网。 10使用了低碳清洁的新能源。 4使用可再生能源代替不可再生能源。 3充分利用余热余压。 3资源投入工厂应按照GB/T 7119的要求对其开展节水评价工作,且满足GB/T 18916(所有部分)中对应本行业的取水定额要求。必选10

第428页

419工厂应减少材料,尤其是有害物质的使用,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 10工厂应按照GB/T 29115的要求对其原材料使用量的减少进行评价。 10使用回收料、可回收材料替代原生材料、不可回收材料。可选5替代或减少全球增温潜势较高温室气体的使用。 4采购工厂应制定并实施包括环保要求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必选10工厂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10工厂向供方提供的采购信息包含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等环保要求。可选4满足绿色供应链评价要求。 5 4产品生态设计工厂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设计的理念。必选15 10%按照GB/T 24256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可选6按照GB/T 32161对生产的产品进行评价,满足绿色产品(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要求。 4入围国家工信部绿色设计产品。 5入围国家工信部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5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绿色产品认证。 5有害物质使用工厂生产的产品(包括原料和辅料)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避免有害物质的泄露,满足国家对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要求。必选15实现有害物质替代。可选4节能工厂生产的产品若为用能产品或在使用过程中对最终产品/构造的能耗有影响的产品,适用时,应满足相关标准的限定值要求。未制定标准的,产品能效应不低于行业平均值。必选(适用时)15达到相关标准中的节能评价值/先进值要求,未制定标准的,产品能效达到行业前20%的水平,前5%为满分。可选(适用时)6减碳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可选6获得产品碳足迹核查第三方核查报告或证书。 6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3适用时,产品满足相关低碳产品要求。 3可回收利用率按照GB/T 20862的要求计算其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可选4利用计算结果对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进行改善。 4 5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工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工厂周界无个体可辨识的恶臭,周边居民无恶臭气体必选15 10%

第429页

420相关的环境投诉。工厂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可选10水体污染物工厂的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或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必选15工厂的主要水体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可选10固体废弃物工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GB 18599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将固体废弃物转交给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必选10噪声工厂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必选10温室气体工厂应采用GB/T 32150或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必选10获得温室气体排放量第三方核查声明。可选10核查结果对外公布。可选4可行时,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可选6 6绩效用地集约化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工厂容积率,指标应不低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必选3 30%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工厂容积率,指标达到《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的1.2倍及以上,2倍及以上为满分。可选2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工厂建筑密度,建筑密度不低于30%。必选3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工厂建筑密度,建筑密度达到40%。可选2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能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不低于地方发布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要求;未发布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地区,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超过本年度所在省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必选3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能指标优于行业前20%,前5%为满分;或:单位用地面积产值达到地方发布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要求的1.2倍及以上,2倍为满分;未发布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地区,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达到本年度所在省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1.2倍及以上,2倍为满分。可选2原料无害化按照本导则附录A识别、统计和计算工厂的绿色物料使用情况。必选6

第430页

421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工厂主要物料的绿色物料使用

率达30%及以上。

可选4

生产洁

净化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

(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

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必选6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

(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

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前5%为满分。

可选4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指标应

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

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必选6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指标优

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

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

满分。

可选4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指标应

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

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必选6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指标优

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

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

满分。

可选4

废物资

源化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

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必选6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

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前5%为满分。

可选4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

标应大于65%(根据行业特点,该指标可在±20%之间

选取)。

必选6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

标达到73%(根据行业特点,该指标可在±20%之间选

取),90%为满分。

可选4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废水处理回用率,指标高于行

业平均值。

必选6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废水回用率,指标优于行业前

20%水平,前5%为满分。

可选4

能源低

碳化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应符

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的限额要求。未制定相关标

准的,应达到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

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必选6

第431页

422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达到

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的先进值要求。未制定相关标

准的,应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

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

标。)前5%为满分。

可选4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指标应优

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

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必选3

按照本导则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指标优于

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

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满

分。

可选2

注:1.绿色低碳工厂必须满足各项必选要求,可选要求按照

受评工厂满足程度在0分到满分中取值。

2.计算方式见《评价导则》附录A,评价指标总评分为100

分。

第432页

423

附件3

台州市绿色低碳工厂加分项评价表

序号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要求类

分值权重

1

综合

绩效

亩均综合

绩效评价

企业亩均综合绩效评价最近两年均为A类得10

分,最近一年为A类得6分。

可选10 20%

2碳排放

管理

碳排放管

工厂确定碳排放管理责任部门,制定碳排放管理

制度,激励各部门为减少碳排放做出贡献,得5

分;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年度报告,得5分。

可选10 20%

3碳排放

强度

碳排放强

度下降率

近三年,工厂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年均下降

率达到或超过浙江省平均值的得10分。

可选10 20%

4碳排放

强度

碳效评价

等级

碳效综合评价为低碳的工厂,得10分;碳效综合

评价为中碳的工厂,行业维度1-4档,得10分;

碳效综合评价为高碳的工厂,行业维度1-2档,得

10分。

可选10 20%

5

节能

减碳

节能减碳

技术改造

近3年,工厂组织实施节能减碳诊断的,得2分;

实施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项目:(1)入选经信部门

省级项目库的,得8分;(2)入选经信部门市级

或县级项目库的得5分。

可选10 20%

注:加分项总分为10分。

第433页

424

附件4

台州市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申报表

申报企业(盖章)

地址

申报日期

企业名称所属行业

机构代码成立时间

联系人

姓名手机

传真E-mail

企业负责人

姓名职务和职称电话

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年年年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利润(万元)

税金(万元)

绿色低碳

工厂建设

情况简述

(对绿色低碳工厂的建设情况进行简要描述,500字左右。)

申报单位

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县区经信部门

推荐意见

经材料初审和现场核查,情况真实可靠,同意申报。

推荐单位(公章)

年月日

第434页

425

附件5

台州市市级绿色低碳园区申报表

申报园区(盖章)

地址

申报日期

园区名称

所属行业

成立时间

联系人

姓名手机

传真E-mail

园区负责人

姓名职务和职称电话

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年年年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利润(万元)

税金(万元)

绿色低碳

园区建设

情况简述

(对绿色低碳园区的建设情况进行简要描述,500字左右。)

申报单位

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园区负责人签章:

县区经信部门

推荐意见

经材料初审和现场核查,情况真实可靠,同意申报。

推荐单位(公章)

年月日

第435页

426

附件6

必要的证明材料

证明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时);

3.能评批复或验收文件(适用时);

4.工厂建设批复文件复印件;

5.三同时验收文件复印件;

6.环评验收文件复印件;

7.厂区平面图;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浙江平台信

用等级查询记录;

9.审计报告关键页(含近三年工业总产值、纳税总额)。

第436页

427

06关于实施2022年度市级重点科技计划项

目和征集技术攻关需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经科局、科技事业中心),台州湾

新区经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需求导向、

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持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

“456”先进产业集群发展,支持临港产业带五城建设,我

局决定实施2022年度市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现就公开征

集技术攻关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技术攻关需求聚焦三大科创高地、五大产业城、先进产

业集群及其他重点领域。

(一)三大科创高地。重点征集“互联网+”、生命健

康和新材料领域。

(二)五大产业城与先进产业集群。重点征集新能源、

汽车、医药健康、高端模具、智能缝制设备、泵与电机、航

空航天、智能家居、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数控机床、水暖

阀门、绿色化工等领域。

(三)其他领域。海洋科技、碳达峰碳中和等科技创新

领域亟需解决的共性技术攻关研究和应用示范。

二、填报要求

第437页

428

1、攻关需求填报的主要内容,包括背景和意义、拟攻

关内容、预期标志性成果、攻关优势单位、攻关时限等。攻

关时限原则上为1-2年,最多不超过3年;攻关绩效应明确,

预期成果及效益应为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原则上主要技术指

标应不少于3项。

2、攻关单位以企业为主,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

所或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攻关。

3.已报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需求的无

需重复上报。

三、报送方式

1、各企业填写技术攻关需求表Word版(见附件),并

经县(市、区)科技部门推荐,于7月15日前报送市科技局。

高校院所等市级单位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2、各归口管理部门认真把关,做好审核推荐工作。推

荐需求不得与已获资助的各类科研项目内容重复。已报送省

研发攻关的需求可调整需求内容再次报送。

3、如涉及敏感、保密事项,不适合通过网络渠道提交

的,可下载填报模板,通过保密渠道报送。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处:王晴熙、林相华88515861

附件

第438页

429

需求名称

重点领域主要方向

攻关背景和意义

(500字以内)

攻关目标

主要研究内容

(500字以内)

预期成果及效益

预期成果及效益(400字以内)

技术先进水平国内先进国内领先□国际先进

攻关成果性质解决行业技术难点实现进口替代

核心技术参数

(3项以上)

对标产品(技术):

(选填)

研发产品(技术):

可依托优势平台、

人才团队情况

平台基地

1、名称(认定单位)

2、名称(认定单位)

3、...人才团队

1、名称(认定单位)

2、名称(认定单位)

...攻关时限□1年□2年3年

建议研发总投入

(万元)

推荐攻关优势

单位

(需说明牵头企业2021年度研发投入万元,占营业收入%)

填报单位(联系

人、联系方式)

第439页

430

07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

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机构(不含宁波):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为

组织做好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浙江省居民企业;

(二)2019年认定的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其证书有效

期至2022年,可按本通知规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须于7月31日前登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通过“企业培

育”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按照“申报指引”

完成高企申报。

(二)地方审核

各地方高企管理机构须于8月31日前通过“科技企业

成长在线”治理端驾驶舱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会

第440页

431

同相关部门审查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

环境违法行为,将《推荐汇总表》及守法规范证明材料加盖

地方高企管理机构印章或科技、财政、税务三部门印章后,

在线提交至省高企认定办。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

的材料须清晰完整,按规定签名、加盖企业公章。涉密企业

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上

传。

(二)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

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

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

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

理申请。

(三)首轮评审未通过的企业,如需参加复评的,可通

过“企业培育”数字化场景,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

报材料,按照系统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评申请。未通过

复评的企业,如符合异议申请条件的,可按照系统指引在规

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处理申请。

(四)企业可通过“企业培育”数字化场景查询各地方

高企管理机构信息,咨询相关政策要求。任何以承诺为企业

通过评审或认定为由诈骗钱财物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企

第441页

432

业需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工作要求

(一)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数字化改革,实现全

生命周期电子化管理,严禁各地收取企业纸质材料。各地方

高企管理机构应引导企业运用“企业培育”数字化场景的“政

策告知”“智能评测”“辅助申报”“云端培训”等功能模

块获悉申报信息、测评认定条件、编制申报材料、熟知申报

要求。

(二)各地方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应加强联动,完

善高企申报审核协调机制,共同开展企业申报信息的形式审

查,严把企业质量关。加强与同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及生

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统一为企业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

材料。

(三)各地方高企管理机构应狠抓“科技惠企政策十条”

等扎实落地,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技术合同登记所得税减免等普惠性政策落实,让

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通过评审且

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可先行给予财政奖励。

(四)各地方高企管理机构应加强高企申报关键环节和

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主动会同纪检监察机构加强申报

全过程监察,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上述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442页

433

08台州市科技局关于认定台州亦找平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等301家企业为2022年第1

批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经科)局、台州湾新区经科局、椒江

区科技事业中心: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科技系统下放行政审

批和管理事项工作的通知》(浙科发政〔2012〕245号),

受省科技厅委托,按照《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浙科发高〔2016〕88号)有关规定,经对我市申报企

业进行审核与公示,同意认定台州亦找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等301家企业为2022年第1批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希望你们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力度,落实好各

项扶持政策措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2022年第1批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名单

台州市科技局

2022年6月6日

第443页

434

附件:

2022 1

序号企业名称所属县(市、区)

1台州亦找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椒江区

2台州部落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椒江区

3台州维进科技有限公司椒江区

4台州市云海办公耗材有限公司椒江区

5台州市亨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椒江区

6浙江泽源品牌策划有限公司椒江区

7台州市悦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椒江区

8台州豪弟缝制设备有限公司椒江区

9字点国际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椒江区

10台州知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椒江区

11台州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椒江区

12台州星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椒江区

13浙江恒翔神工真空科技有限公司椒江区

14台州骠骑车业有限公司椒江区

15浙江正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椒江区

16浙江弘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椒江区

17鹏远建设有限公司椒江区

18浙江伟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椒江区

19台州市图鸟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椒江区

20浙江金界科技有限公司椒江区

21浙江汇诚汇捷影像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椒江区

22浙江全策睿创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椒江区

23台州市卓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椒江区

24浙江迪诺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椒江区

25浙江戈绿阀门管件有限公司椒江区

26台州宫商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椒江区

27浙江商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椒江区

28浙江东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椒江区

29浙江惠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椒江区

30台州得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椒江区

31台州百利塑模科技有限公司椒江区

32浙江中振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椒江区

33浙江悦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椒江区

34浙江多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椒江区

35浙江海正甦力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椒江区

36浙江冠欣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椒江区

37浙江台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椒江区

38台州市五嘉塑业有限公司椒江区

39台州合悦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椒江区

40台州特雷克森工矿设备有限公司椒江区

41台州米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椒江区

42台州美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椒江区

43台州市中金劳务有限公司椒江区

44台州市黄岩开来丰泽塑模有限公司黄岩区

第444页

435序号企业名称所属县(市、区)45台州市华泰药用包装有限公司黄岩区46台州市黄岩神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黄岩区47浙塑环保科技(台州)有限公司黄岩区48台州普渡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黄岩区49台州麦之达生活用品有限公司黄岩区50台州市黄岩华阳塑胶模具有限公司黄岩区51浙江泰禾家居用品有限公司黄岩区52台州市昱泰机车部件有限公司黄岩区53台州太空实业有限公司黄岩区54台州市中汉工具有限公司黄岩区55台州市黄岩模尔德塑模有限公司黄岩区56台州亚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黄岩区57台州市黄岩美宝宠物用品有限公司黄岩区58诺未科技(台州)有限公司黄岩区59台州市颖华车业科技有限公司黄岩区60浙江黄岩新潮文具有限公司黄岩区61浙江金马泰科技有限公司黄岩区62逻腾(台州)科技有限公司黄岩区63台州市天豪轴承有限公司黄岩区64台州市佰铭家居用品有限公司黄岩区65台州轩科模具配件有限公司黄岩区66台州市黄岩金多塑业有限公司黄岩区67三美优家生活用品有限公司黄岩区68台州市迦恩模架有限公司黄岩区69浙江亿珈机械有限公司路桥区70浙江闪电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路桥区71台州骏隆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路桥区72台州安奇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路桥区73艺坤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区74台州市时空机电有限公司路桥区75台州台海仓储设备有限公司路桥区76浙江品践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路桥区77台州市亿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路桥区78台州友怡工艺品有限公司路桥区79台州翔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路桥区80台州科瓦崎工具有限公司路桥区81浙江麦根科技有限公司路桥区82台州鸿山包装有限公司路桥区83台州市松科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路桥区84台州市顺成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路桥区85浙江镭众科技有限公司路桥区86台州小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路桥区87浙江恩泽车业有限公司路桥区88浙江兴泓达门窗有限公司路桥区89台州市鑫竹机械有限公司路桥区90浙江三谷车业有限公司路桥区91浙江睿曦绿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路桥区92台州依尔佳工贸有限公司路桥区

第445页

436序号企业名称所属县(市、区)93台州市路桥区隆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路桥区94台州市恒溢灯饰有限公司路桥区95台州给力清洗设备有限公司路桥区96台州市绿屋科技有限公司路桥区97台州市威雨机电有限公司路桥区98临海市匀临工艺品有限公司临海市99台州华策光学有限公司临海市100临海市博明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临海市101豪泰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临海市102台州市平凡眼镜有限公司临海市103台州市鑫鹏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临海市104台州市俊博眼镜有限公司临海市105台州市米珈尼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临海市106临海汇家日用品有限公司临海市107临海市琪龙机械有限公司临海市108台州市自远模塑有限公司临海市109临海市金宇油压器材厂临海市110台州市蓝筹服饰有限公司临海市111临海市江南通用机械厂临海市112临海市达亿杰灯饰有限公司临海市113台州市志卓塑业有限公司临海市114临海市元珊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临海市115台州市顶立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临海市116临海市华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临海市117台州熙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临海市118台州鸿泰纸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119台州东和工艺品有限公司临海市120浙江凌英科技有限公司临海市121临海市圣顺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临海市122临海市耀杰锻件有限公司临海市123台州捷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临海市124台州市普丽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临海市125台州华锐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126临海市恒铭机械有限公司临海市127浙江联恒橡胶膜片有限公司临海市128临海市风格眼镜有限公司临海市129台州台音钢琴有限公司临海市130临海市三江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临海市131临海市天诚防护用品厂临海市132临海市纽兰斯顿工艺品有限公司临海市133台州市凯合眼镜有限公司临海市134台州新崛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135临海市莱格旅游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136浙江紫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海市137浙江昌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临海市138临海市红业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临海市139临海市皇冠彩印厂临海市140临海市云扬模具有限公司临海市

第446页

437序号企业名称所属县(市、区)141台州市宏信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临海市142临海市新玛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临海市143临海市本盛电器有限公司临海市144台州市纳妙居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临海市145温岭市协大机电配件有限公司温岭市146台州三麟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147台州洪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温岭市148浙江利硕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温岭市149温岭市赛格水暖器材有限公司温岭市150温岭市航球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温岭市151台州市金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温岭市152温岭瀚洋资源电力有限公司温岭市153台州中誉鞋业有限公司温岭市154浙江奇峰泵业有限公司温岭市155申特(浙江)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156温岭市鑫泰工艺品有限公司温岭市157卡圣泵业(浙江)有限公司温岭市158元素六精密工具(浙江)有限公司温岭市159浙江美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温岭市160浙江潜工泵业科技有限公司温岭市161台州市中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温岭市162温岭市城北锦律鞋业有限公司温岭市163浙江中鼎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164台州隆鑫机电有限公司温岭市165钱涛科技有限公司温岭市166温岭市永顺水产有限公司温岭市167温岭市新中禾机械有限公司温岭市168温岭市乾贸机械有限公司温岭市169温岭市永畅机电有限公司温岭市170温岭市丰速制冷科技有限公司温岭市171台州市阿瑞诗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温岭市172台州百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温岭市173台州新石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温岭市174温岭市飞驰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温岭市175温岭市鼎盛真空设备有限公司温岭市176浙江千家汇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温岭市177温岭市大昌水产有限公司温岭市178台州华达工量具制造有限公司温岭市179浙江朝朝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温岭市180台州柏恩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温岭市181浙江恒荣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温岭市182温岭市金马至微特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温岭市183浙江升亚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温岭市184浙江美德亨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185浙江罗迪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186温岭市王野园林机械有限公司温岭市187温岭市宏洋水产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188温岭市方圆食品有限公司温岭市

第447页

438序号企业名称所属县(市、区)189温岭市欧轩窗饰有限公司温岭市190温岭市荣华装璜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191浙江美洲豹工贸有限公司温岭市192台州聚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温岭市193温岭市一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温岭市194魔研(浙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温岭市195温岭市泽国华波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温岭市196温岭市一嘉电子有限公司温岭市197浙江松川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198温岭市欧迪机械有限公司温岭市199浙江刚毅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温岭市200台州市枪宝工具有限公司温岭市201浙江汇象泵业有限公司温岭市202温岭市大森机床有限公司温岭市203台州科洛管业有限公司玉环市204玉环昕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玉环市205玉环聚泰阀门有限公司玉环市206台州新扬塑业有限公司玉环市207浙江隆大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208玉环禾田锻件有限公司玉环市209台州旭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玉环市210玉环东雄机械有限公司玉环市211台州超霸喷涂科技有限公司玉环市212台州易必驰汽配有限公司玉环市213艾普科航空科技(台州)有限公司天台县214天台九丰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天台县215浙江天台祥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天台县216浙江皓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天台县217台州三伟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天台县218浙江宝科输送设备有限公司天台县219浙江祥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台县220浙江天台锦豪印花材料有限公司天台县221台州闹闹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仙居县222仙居骄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仙居县223仙居县娱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仙居县224浙江凯斯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仙居县225仙居县万通橡塑有限公司仙居县226台州市瑷轩工艺品有限公司仙居县227仙居县用我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仙居县228浙江俊宇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仙居县229台州诚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仙居县230浙江海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仙居县231仙居县海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仙居县232仙居县弘瑞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仙居县233浙江富威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仙居县234浙江恒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235浙江戴圣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仙居县236浙江永安胶带有限公司仙居县

第448页

439序号企业名称所属县(市、区)237仙居县鸿宇印刷有限公司仙居县238台州立夏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仙居县239台州诚飞工艺品有限公司仙居县240仙居县信德工艺品有限公司仙居县241浙江宇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仙居县242浙江立能通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243台州春蕾工贸有限公司仙居县244台州科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仙居县245台州禾泽包装有限公司仙居县246仙居县恒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仙居县247浙江双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248台州市凯斯特包装有限公司三门县249浙江耀途服饰有限公司三门县250台州铭龙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251三门继满工艺品有限公司三门县252台州平艺制衣有限公司三门县253浙江震防科技有限公司三门县254浙江三速体育设施有限公司三门县255三门鸿先橡塑有限公司三门县256台州三匠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三门县257三门亚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258台州和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三门县259浙江中誉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260三门鑫成达克罗涂覆有限公司三门县261浙江宏邦纺织有限公司三门县262台州胜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263浙江广一玻璃有限公司三门县264浙江荣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265三门联特建材有限公司三门县266三门县牛牛服装有限公司三门县267浙江庆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门县268台州博森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269浙江科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270浙江天恩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三门县271浙江虹舞科技有限公司三门县272艾特智能科技(台州)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273浙江碧云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274台州景睿建设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275台州市程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276台州景易建设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277台州凯吨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278台州天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279台州一帆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280台州星空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281浙江万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282浙江托谱日用品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283浙江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284浙江酷泓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

第449页

440

序号企业名称所属县(市、区)

285台州乐达卫厨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

286浙江鼎富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

287台州市乾顺科技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

288浙江汉克机械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

289台州景泓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

290浙江信鑫实业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

291台州观宇科技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

292浙江优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

293浙江铭宏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

294毅墨石墨烯科技(台州)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

295台州龙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

296台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

297浙江昂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

298台州尚科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

299台州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

300浙江中星安全设施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

301浙江一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

第450页

441

09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

关于印发《台州市技能创富型企业激励办法

(试行)》的通知

台人社发〔2022〕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

位:

《台州市技能创富型企业激励办法(试行)》已经市政

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

台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市总工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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