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湖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需随带儿童家庭户口
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市区集体户儿童另需提供实际
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市区拆迁户另需提供拆
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以上材料
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二)非市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除提供儿童家庭户籍
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的证明材料:
fflffl 1.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
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
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应的
《人才居住证》、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
原件和复印件。
fflffl 2.港澳台及外籍儿童:需提供幼儿的身份(户籍)证
明、父母在本区的合法居住证明以及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
原件和复印件。
fflffl 3.符合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
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目前尚未取得
居住证但预计在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
童,也须提供相应的办理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单独予以
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
验。
(三)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
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
方身份证、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
证、人才证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
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