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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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管理机构 403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编制 17 名,实有 16 人。主要负责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审查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资格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及委托协议。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制 16 名,实有 14 人。主要负责局属办公区、家属区的物业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局属办公区、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的修缮、维护计划制定和实施工作 ;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发放、报废管理工作 ;协助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城市规划监督处编制 12 名,实有占编 12 人,招聘 5 人。主要负责对吕梁市各县(市、区)住建(建设、规划)局的规划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对吕梁市区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单位或个人规划批后建设工程的建设活动是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吕梁市住建局批准的规划行政许可文件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管理。房屋征收办公室编制 5 名,实有 2 人。主要负责吕梁市区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节约用水办公室编制 22 名,实有 21 人。主要负责市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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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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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1页

第六章 管理机构 403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编制 17 名,实有 16 人。主要负责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

负责审查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资格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及委托协议。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编制 16 名,实有 14 人。主要负责局属办公区、家属区的物业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局属办公区、办

公场所、办公设施的修缮、维护计划制定和实施工作 ;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发放、报废管

理工作 ;协助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城市规划监督处

编制 12 名,实有占编 12 人,招聘 5 人。主要负责对吕梁市各县(市、区)住建(建设、规划)局

的规划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对吕梁市区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单位或个人规划批后建设工程的建设活

动是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吕梁市住建局批准的规划行政许

可文件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管理。

房屋征收办公室

编制 5 名,实有 2 人。主要负责吕梁市区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节约用水办公室

编制 22 名,实有 21 人。主要负责市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中配套建设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和节水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节

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单位”的组织协调,实施和达标验收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编制 48 名,实有 48 人。主要负责吕梁市区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对新建、扩建、改

建各类建筑工程质量和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负责对建筑工程及工程材料、产品、设备进行监督检测 ;参

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查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违法行为。

12319 城市指挥服务中心

编制 15 名,实有 15 人。主要负责市住建系统的信访工作 ;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以及上级部

门转办的有关问题进行登记、转办、督办和答复;负责书记、市长公开电话中涉及住建局有关事项的接收、

转办、督办、答复工作。

建筑节能办公室

编制 10 名,实有 2 人。主要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工作 ;指导监督考核各县市的建筑节能工作 ;负责

对市区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是否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条件进行审核 ;对市区工程验收备案前

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绿色建筑推广等方面的工作。

建设工程保险与担保管理办公室

编制 11 名,实有 15 人。主要负责全市建设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劳保

费的收缴、拨付、调剂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的劳保费管理工作 ;对调剂、拨付给施工企业的劳保

费使用情况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监督。

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编制 14 名,实有 14 人。主要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建筑材料价格

的动态管理 ;直接发布吕梁市区材料指导价格信息,并建立本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 ;负责全市工

程竣工结算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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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第四编 城乡建设

勘察测绘所

编制 16 名,实有 26 人。主要负责规划、建设项目的勘测、测绘工作。

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编制 66 名,实有 61 人。主要负责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 ;负责市区防汛排涝,道路、排水管

道的应急清淤工作及水毁道路的恢复工作。

集中供热服务中心

编制 106 名,实有占编 126 人,招聘 48 人。主要负责市区城南、城北区域内的集中供热工作 ;负

责市区南、北区域内所辖换热站和供热管网的建设、管理、运行、维修改造工作 ;负责所辖区域用户的

面积管理和收费工作。

供水服务中心

编制 158 名,实有 119 人。主要负责市区工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用水的生产、供应以及供水设

施的安装、维护,水质安全工作;负责对违规用水的查处管理工作;配合市环保、水利部门做好水源保护。

花卉管理中心

编制 28 名,实有 34 人。主要负责市区花卉布置管护和苗圃维护工作 ;负责温室的管理运行工作 ;

冬季市区木本花卉的回收及花箱的管护工作。

城北供热站

编制 12 名,实有占编 8 人,招聘 76 人。主要为市集中供热服务中心所属供热一次管网提供热源 ;

负责本站的供热运行、系统设备的检修维护及站内工程的建设。

新城建设质量管理中心

编制 10 名,实有 7 人。主要对新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工作进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

市区西南供热气站

编制 20 名,实有占编 14 人,招聘 65 人。主要承担市区西南供热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三节 建设系统企业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9 年,编制 42 名。主要职责 :为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的各方主体提供完善的信息网络服务,实现

信息收集、发布功能,并开展网络服务等;为招标各方提供洽谈、开标、评标场所,并提供相关会务服务;

为工程招投标管理提供相关服务,统一协调整个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管理工作 ;负责评标专家抽取和通知,

配合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评标专家实施动态管理 ;负责收集整理进场交易活动的各类文字、音像、图

片等原始记录,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统一归档管理,按规定为有关部门及单位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城市规划设计室

2019 年,编制 30 名。主要职责:负责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设计,以及民用建筑、市政工程的设计等。

基础设施工程公司

2019 年,编制 80 名。主要职责 :负责市政工程的施工、维修和维护等。

住房维修中心

2019 年,编制 17 名。主要职责 :负责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等。

第453页

第五编 环境保护

第五编

环境保护

◆第一章环境污染

◆第二章环境监测

◆第三章环境治理

◆第四章环境管理

第454页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随着经济发展,吕梁地区环境污染问题逐渐显现。特别是随着“煤炭黄金十

年”煤炭行业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更加严重。2003 年,吕梁市的主要污染物为煤烟型颗粒物,属全省

16 城市之最。2006 年,离石区环境空气质量Ⅱ级以上的天数 182 天,在全省排名倒数第一。同时,工业

废水和生活废水大量排入河流,地表水、地下水受到污染。为此,吕梁市痛下决心,开始逐年加大环境

保护和治理力度。从 2006 年开始,全市全面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全覆盖,实施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

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城乡居民生活用煤清洁能源替代、扬尘油烟污染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和严格管控

秸秆焚烧等一系列举措,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实施蓝天保卫战 ;分期重点治理汾河、三川河、

文峪河、瓷窑河和湫水河,统筹推进饮用水源、黑臭水体、工业废水、城镇污水、农村排水“五水同治”,

开展碧水攻坚战 ;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行建设用地管控、对土壤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监管、开展

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打响净土保卫战;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项目、

植树造林、园林绿化工程,推进生态建设。经过多年综合整治,吕梁市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环境明显改善,

大气、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2019 年,吕梁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 5.37,优良天数 280 天,环境空气质量 PM2.5 平均浓度

和同比改善幅度以及优良天数三项主要考核指标位居汾渭平原 11 城市第一。全市 9 条河流 18 个国省考

监测断面,Ⅰ—Ⅲ类水质优良断面 7 个,劣于Ⅴ类的水体水质断面 6 个 ;12 个国考断面中,5 个断面水

质同比实现好转,劣 V 类断面由 4 月份单月 7 个,12 月份单月减少为 2 个。12 个国考断面河流指数由

2018 年的 31.06 降至 2019 年的 17.30,同比降幅 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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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环境污染 407

第一章 环境污染

第一节 大气污染

1986 年,全区废气排放量 95.02 亿标立方米。

1991 年、1992 年,吕梁城区大气中的总量悬浮颗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超过国家大气环境质

量二级标准。

从 1996 年 11 月至 1997 年 5 月,据调查统计,全区乡镇工业废气排放量 474.5 亿标立方米,其中燃

料燃煤排放废气 87.1 亿标立方米,生产工艺排放废气 387.4 亿标立方米。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 6.9 万吨,

烟尘 12.7 万吨,粉尘 13.9 万吨,氟化物 413.9 吨。吕梁城区冬季仅燃煤一项,年排放有害物约 1.8 万吨,

其中二氧化硫 2850 吨,氮氧化合物 150 吨,一氧化碳 9000 吨,烟尘 5000 吨。吕梁钢铁厂日排放 32 万

标立方米高炉煤气,其中一氧化碳 4 万立方米。

2003 年,吕梁地区的主要污染物为煤烟型颗粒物,属全省 16 城市之最。

2005 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 100 亿立方米。化学需氧量 3.5 万吨,二氧化硫 9.18 万吨。

2006 年,离石区环境空气污染较重。市区环境空气质量Ⅱ级以上的天数 182 天,比上年减少 43 天,

减少 19.11%。在全省排名倒数第一。

2008 年,离石区空气综合污染指数由上年同期的 2.79 降为 2.04,降幅近 27%。全市大气综合污染

指数 2.82,其余 12 个县(市)空气综合污染指数除方山县略有上升外,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文水、交口、

石楼、交城降幅在 50% 以上。上半年,离石区二氧化硫污染指数为 1.25,占综合污染指数的 51.9% ;二

氧化氮污染指数为 0.36,占综合污染指数的 14.9% ;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指数为 0.8,占综合污染指数的

23.2%。

2009 年,全市城区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为 2.21,由小到大顺序为 :石楼、方山、交城、离石、岚

县、中阳、汾阳、临县、柳林、孝义、兴县、交口、文水。文水县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为 2.78。全市

环境空气污染仍以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为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占 54.3%,可吸入颗粒物占 31.7%,

二氧化氮占 14%。与 2008 年相比,离石区及 12 个县(市)城区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降幅 2.1%—32.7%。离石区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为 1.86,降幅 8.8%。

2008 年、2009 年吕梁市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及变化表

表 5-1

地 区 2008 年 2009 年 变化情况

离 石 2.04 1.86 -8.8

交 城 2.45 1.84 -24.9

柳 林 3.31 2.30 -30.5

方 山 2.38 1.80 -24.4

汾 阳 3.30 2.22 -32.7

孝 义 3.58 2.50 -30.2

第456页

408 第五编 环境保护 续 表

地 区 2008 年 2009 年 变化情况

中 阳 3.12 2.18 -30.1

岚 县 2.46 2.04 -17.1

临 县 2.56 2.29 -10.5

交 口 3.21 2.66 -17.1

兴 县 3.60 2.52 -30.0

文 水 2.84 2.78 -2.1

石 楼 1.88 1.75 -6.9

2010 年,全市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由小到大顺序为 :离石区、岚县、交城、汾阳、方山、石楼、

柳林、交口、兴县、临县、孝义、文水、中阳。离石区大气综合污染指数 1.47,12 个县(市)平均污染

指数 1.94。中阳县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为 2.43。全市三项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占 52.1%,

可吸入颗粒物占 33.8%,二氧化氮占 14.1%。与上年相比,石楼县和中阳县的综合污染指数有所上升,

升幅分别为 8% 和 11.5%;离石区及 12 县(市)城区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均有不同程度下降,降幅 2.8%—

24.8% ;其中离石区降幅 21%,环境空气质量比上年明显好转。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 40 户,在第二季度

监测中,其中废气 21 户,废气超标企业 1 户。

2011 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得到明显提升。全市综合指数 1.68,同比下降 13.4%。离石区综合污染

指数 1.45,二氧化硫排放量 14.09 万吨,氮氧化物 10.66 万吨,烟(粉)尘 14.01 万吨,氨氮 0.63 万吨,

化学需氧量 6.08 万吨,分别比上年削减 5221.66 吨、4077.44 吨、4235.23 吨、7.38 吨、953.078 吨,削减

率分别为 3.57%、3.98%、2.93%、0.12%、1.54%。全市三项污染物二氧化硫占 48.5%,可吸入颗粒物占

37.3%,二氧化氮占 14.2%。全市各城区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由小到大的顺序为:石楼、离石区、汾阳、

交城、岚县、方山、临县、柳林、交口、孝义、兴县、中阳、文水。与上年相比,离石区与 12 个县(市)

综合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降幅在 0.6%—39.2% 之间。

2012 年,全市环境空气污染仍以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为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占 49.7%,可吸

入颗粒物占 35.8%,二氧化氮占 14.5%。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为 1.65。其中离石区综合污染

指数 1.62。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 13.18 万吨,氨氮化物排放量 10.61 万吨,烟(粉)尘排放量 13.49 万吨,

分别比上年削减 9236 吨、486 吨、5193 吨,削减率分别为 6.55%、0.45%、3.71%。

2013 年,全市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平均为 1.76。离石区综合污染指数是 2.29。市区环境空气以可吸入

颗粒物和二氧化硫为主,可吸入颗粒物占 43.9%,二氧化硫占 43%,二氧化氮占 13.2%。二氧化硫污染

指数 0.98,二氧化氮污染指数 0.30,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指数 1.00。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 12.77 万吨,其

中工业 10.85 万吨,生活 1.92 万吨 ;氮氧化物排放量 9.83 万吨,其中工业 6.8 万吨,生活 0.27 万吨,机

动车 2.76 万吨 ;烟尘排放量 8.12 万吨,其中工业 6.88 万吨,生活 0.94 万吨,机动车 0.3 万吨 ;工业粉

尘排放量 4.75 万吨。

2014 年,离石区空气中污染物二氧化硫占 20%,可吸入颗粒物占 21%,一氧化碳占 14%,其他占

45%。辖区 12 县(市、区)二氧化硫占 50%,可吸入颗粒物占 36%,二氧化氮占 14%。全市(除离石区)

综合污染指数平均 2.24。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 12.52 万吨,其中工业 10.57 万吨,生活 1.95 万吨 ;氮氧

化物排放量 9.21 万吨,其中工业 6.27 万吨,生活 0.23 万吨,机动车 2.71 万吨 ;烟尘排放量 7.97 万吨,

第457页

第一章 环境污染 409

粉尘排放量 4.65 万吨。

2015 年,全市环境空气污染仍属以二氧化硫和颗粒物为主要污染物的煤烟型污染。空气中三项主要

污染物二氧化硫占 60.28%,可吸入颗粒物占 30.02%,二氧化氮占 9.7%。全市综合污染指数 2.41,各县(市、

区)由小到大顺序为:方山、离石区、交城、石楼、临县、岚县、中阳、柳林、汾阳、交城、交口、兴县、

孝义、文水。与上年相比,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程度呈下降趋势,离石区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降

幅 33.73%。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 12.36 万吨,其中工业 9.79 万吨,生活 2.57 万吨 ;氮氧化物排放量 8.88

万吨,其中工业 6.17 万吨,生活 0.35 万吨,机动车 2.36 万吨 ;烟尘排放量 7.87 万吨,粉尘排放量 4.55

万吨。离石区可吸入颗粒物浓度 78 微克 / 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 19.6% ;PM2.5(细颗粒物)浓度为

48 微克 / 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 35.9%。

2016 年,全市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平均 7.19。离石区综合污染指数 5.89,以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

为主,可吸入颗粒物占 24%,二氧化硫占 17%,二氧化氮占 11%。二氧化硫污染指数 1.03,二氧化氮污

染指数 0.62,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指数 1.4。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 10.31 万吨,其中工业 7.21 万吨,生活 3.1

万吨 ;氮氧化物排放量 8.29 万吨,其中工业 5.42 万吨,生活 0.49 万吨,机动车 2.38 万吨 ;烟尘排放量

11.76 万吨,其中工业 9.3 万吨,生活 2.15 万吨,机动车 0.31 万吨。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占 21%,

可吸入颗粒物占 21%,细颗粒物占 22%。与上年相比,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程度呈上升趋势,离石

区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降幅 1.8%。离石区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 98 微克 / 立方米,比同期上升 25.6% ;

PM2.5(细颗粒物)浓度为 49 微克 / 立方米,比同期上升 2.1%。

2017 年,全市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平均为 7.51,离石区综合污染指数 7.04,以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

硫为主,可吸入颗粒物占 23%,二氧化硫占 16%,二氧化氮占 16%。二氧化硫污染指数 1.13,二氧化氮

污染指数 1.15,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指数 1.67。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 9.98 万吨,其中工业 6.19 万吨,生

活 3.79 万吨 ;氮氧化物排放量 5.11 万吨,其中工业 4.61 万吨,生活 0.5 万吨 ;烟尘排放量 6.72 万吨,

其中工业 4.51 万吨,生活 2.21 万吨。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占 20%,可吸入颗粒物占 22%,细颗

粒物占 23%。与上年相比,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程度呈上升趋势,离石区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上

升 19.5%。离石区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 117 微克 / 立方米,比同期上升 19.4% ;PM2.5(细颗粒物)浓度

为 55 微克 / 立方米,比同期上升 12.2%。

2018 年,全市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平均为 7.5。离石区综合污染指数 6.26,以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

物为主,细颗粒物占 23.8%,可吸入颗粒物占 21.7%,二氧化氮占 17.9%。二氧化硫污染指数 0.78,二

氧化氮污染指数 1.08,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指数 1.39。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 8.48 万吨,其中工业 5.26 万吨,

生活 3.22 万吨 ;氮氧化物排放量 4.85 万吨,其中工业 4.43 万吨,生活 0.42 万吨 ;烟尘排放量 6.17 万吨,

其中工业 4.17 万吨,生活 2 万吨。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占 23.8%,可吸入颗粒物占 21.7%,二氧

化氮占 17.9%。与上年相比,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程度呈下降趋势,离石区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

降幅 11.1%。离石区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 95 微克 / 立方米,比同期下降 15.2% ;PM2.5(细颗粒物)浓

度为 52 微克 / 立方米,比同期下降 5.5%。

2019 年,全市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平均为 6.37。离石区综合污染指数 5.37,以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

粒物为主,可吸入颗粒物占 23%,细颗粒物占 21%,二氧化氮占 21%。二氧化硫污染指数 0.48,二氧

化氮污染指数 1.12,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指数 1.26。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占 23%,细颗粒物占

21%,二氧化氮占 21%。与上年相比,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程度呈下降趋势,离石区环境空气综合

污染指数降幅 3.6%。离石区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 88 微克 / 立方米,比同期下降 2.2%;PM2.5(细颗粒物)

浓度为 39 微克 / 立方米,比同期下降 17%。

第458页

410 第五编 环境保护 2010—2019 年吕梁市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及变化表表 5-2 城 市2010变化情况2011变化情况2012变化情况2013变化情况2014变化情况2015变化情况2016变化情况2017变化情况2018变化情况2019变化情况离 石1.47 -21.0% 1.45 -1.4% 1.62 11.7% 2.28 40.7% 6.76 — 6.02 -10.9% 5.89 -2.20% 7.04 19.50% 5.57 -20.9% 5.37 -3.6%交 城1.67 -9.2% 1.58 -5.4% 1.57 -0.6% 1.77 12.7% 2.61 47.50% 7.32 — 7.53 2.90% 8.32 10.50% 7.26 -12.7% 6.88 -5.2%柳 林1.91 -17.0% 1.71 -10.5% 1.43 -16.4% 1.67 16.8% 1.98 18.6Z% 6.38 — 7.26 13.80% 7.96 9.60% 7.04 -11.6% 7.14 1.4%方 山1.75 -2.8% 1.62 -7.4% 1.64 1.2% 1.88 14.6% 1.94 3.20% 4.57 — 4.9 7.20% 6.09 24.30% 4.86 -20.2% 4.84 -0.4%汾 阳1.71 -23.0% 1.54 -9.9% 1.70 10.4% 1.94 14.1% 3.66 88.70% 13.47 — 13.53 0.40% 11.25 -16.90% 8.01 -28.8% 8.27 3.2%孝 义2.20 -12.0% 1.81 -17.7% 1.73 -4.4% 1.69 -2.3% 2.09 23.70% 7.55 — 7.09 -6.10% 8.74 23.30% 8.56 -2.1% 8.21 -4.1%中 阳2.43 11.5% 1.96 -19.3% 1.65 -15.8% 1.85 12.1% 1.92 3.80% 5 — 7.78 55.60% 6.88 -11.60% 6.42 -6.7% 6.58 2.5%岚 县1.60 -21.6% 1.59 -0.6% 1.56 -1.9% 1.62 3.8% 1.77 9.30% 5.24 — 5.43 3.60% 6.72 23.80% 5.77 -14.1% 5.74 -0.5%临 县2.16 -5.7% 1.68 -22.2% 2.22 32.1% 2.02 -9.0% 1.72 -14.90% 5.66 — 6.28 11.00% 6.21 -1.10% 5.3 -14.7% 5.94 12.1%交 口2.00 -24.8% 1.75 -12.5% 1.76 0.6% 1.60 -9.1% 1.8 12.50% 5.17 — 5.27 1.90% 4.71 -10.60% 4.43 -5.9% 4.02 -9.3%兴 县2.15 -14.7% 1.94 -9.8% 1.59 -18.0% 2.20 38.4% 2.1 -4.50% 6.14 — 6.39 4.10% 6.9 8.00% 6.97 1.0% 5.96 -14.5%文 水2.28 -18.0% 2.13 -6.6% 1.50 -29.6% 1.67 11.3% 2.39 43.10% 6.56 — 8.66 32.00% 9.49 9.60% 9.3 -2.0% 8.49 -8.7%石 楼1.89 8.0% 1.15 -39.2% 1.42 23.5% 1.91 34.5% 2.92 52.90% 6.21 — 6.2 -0.20% 6.84 10.30% 6.54 -4.4% 5.34 -18.3%

第459页

第一章 环境污染 411 第二节 水污染

吕梁市境内水污染主要是地表水污染,控制污染以三川河流域和文峪河流域为主。

1986 年,全区排放废水 900 万吨。1987 年,全区排放废水 1630 万吨,其中工业废水 1153 万吨。

1991 年、1992 年,离石区地面水中的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生化需氧量超标达

100%。在受检的 6 个民用水井中,均有部分污染物检出。南关民用井大肠菌群超标率达 100%。

1996 年 11 月至 1997 年 5 月,全区乡镇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 1800 万吨。全区年排污水量约 1500 万吨,

符合排放标准的 260 万吨,超标排放的污水占 82.7%。

2003 年,三川河西崖底监测断面污染指数为 62.129,薛村监测断面污染指数为 79.158。特别是地表

水流经城市后,由于排入城市生活污水,污染程度有所增加。如 :三川河沙会则监测断面流经离石市区

到达马茂庄监测断面后污染加重 ;寨东桥监测断面下游的柳林泉在流经柳林县城到达薛村监测断面后水

质污染加重 ;文峪河北峪口监测断面在汇入交城、文水、汾阳、孝义 4 个城市的生活污水后,到达南姚

监测断面水质已经发臭,污染非常严重。

2004 年,三川河西崖底断面污染指数为 67.602,较上年略有增加。文峪河南姚断面水质污染指数为

8801.2,加重近一倍。离石区原一水厂水质污染停用,南关泉水井水质污染超过Ⅲ类标准,不宜饮用。

2005 年,全市地表水监测断面 10 个,均为省控断面。水质污染严重的有文峪河孝义南姚、三川河

西崖底、马茂庄、交口镇、寨东桥和薛村等 6 个断面。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 3200 万吨。

2006 年,全市地表水 10 个省控监测断面中,水质污染加重的有三川河的沙会则、西崖底、交口镇

3 个断面 ;水质污染严重恶化的有文峪河南姚断面。综合污染指数为 :寨东桥 63.93、西崖底 122.6、马

茂庄 174、交口镇 81.2、南姚 968.3。

2007 年,省控断面中,水质有所恶化的有三川河交口镇、沙会则、西崖底断面。重度污染的有孝

义南姚断面,综合污染指数 426.9 ;离石区沙会则、西崖底、马茂庄断面,综合污染指数分别为 70.04、

162.3、156 ;离石区交口镇断面综合污染指数 131.7 ;柳林县寨东桥、薛村断面综合污染指数为 76.64、

64.17。

2008 年上半年,省控断面水质重度污染的有孝义市南姚断面,交城县北峪口断面,离石区沙会则、

西崖底、马茂庄、交口镇断面,柳林县寨东桥、薛村断面,综合污染指数为沙会则 25.3、西崖底 1.56、

马茂庄 7.18、交口镇 2.67、寨东桥 4、薛村 3.3。各县(市、区)地表水出境监测断面 13 个(交城北峪口、

文水冀村、汾阳司马、中阳交口、石楼裴沟、兴县碧村、临县碛口、离石马茂庄、交口官桑园、岚县曲立、

方山大武、柳林薛村、孝义南姚),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值超 V 类标准的有冀村、司马、南姚、交口、

碛口、马茂庄、官桑园、薛村 8 个断面;污染物氨氮平均浓度值超 V 类标准有冀村、司马、南姚、碧村、

碛口、马茂庄、官桑园、薛村 8 个断面。

2009 年,全市主要河流水质污染仍然严重。地表水省控断面中,重度污染的有 7 个,即文峪河南姚

断面综合污染指数 13.4,东川河沙会则断面 3.39,北川河西崖底断面 6.18,东川河与北川河汇合的马茂

庄断面 10.7,南川河交口镇断面 1.59,三川河寨东桥 4.74 和薛村断面 2.32。与上年相比,污染加重的为

西崖底断面和马茂庄断面。10 个省控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为 122 毫克 / 升,其中有 6 个断面化学需

氧量浓度上升,升幅在 0.8%—207% 之间。

2010 年,全市地表水省控断面中,重度污染(劣 V 类)的有 6 个,即文峪河南姚断面综合污染指数 7.18,

北川河西崖底断面 5.06,东川河北川河汇合处的马茂庄断面 3.24,南川河交口镇断面 1.13,三川河寨东

第460页

412 第五编 环境保护 桥断面 2.24 和薛村断面 1.72。省控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为 66.63 毫克 / 升,各个地表水省控断面化

学需氧量年均浓度均有所降低,降幅在 0.4%—73% 之间。氨氮年均浓度为 14.6 毫克 / 升,其中上升的

有南姚、西崖底两个断面,分别为 11%、40.6%。全市废水年排放量 8361.97 万吨。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

中 15 户排放废水,污水处理厂 4 户。在第二季度监测中,超标企业 2 户,污水处理厂 2 户。

2011 年,全市地表水省控断面增为 13 个,原省控断面中马茂庄、薛村、寨东桥 3 个断面降为市控断面,

其中薛村断面移至两河口。13 个省控断面为 :文峪河岔口、野则河、北峪口、南姚,东川河沙会则、北

川河西崖底、南川河交口镇、三川河两河口,岚猗河裴家川口,蔚汾河碧村,湫水河碛口,屈产河裴沟,

岚河曲立。其中重度污染的断面有南姚、交口镇、两河口桥、碧村 4 个。

地表水出境断面监测 12 个,监测结果表明,冀村、司马、南姚、马茂庄、薛村氨氮不达功能区标准要求。

全市废水排放总量 8361.97 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 6.08 万吨、氨氮 6310.08 吨。

2012 年,全市地表水国控、省控监测断面 14 个,其中,国控断面为西崖底、寨东桥 2 个(2012 年

5 月升为国控断面);省控断面为岔口、野则河、北峪口、南姚、沙会则、交口镇、两河口桥、曲立、碛

口、碧村、裴家沟、裴家川口 12 个,当年重度污染的有寨东桥、南姚、交口镇、两河口桥、曲立、碧村、

碛口 7 个断面。全市主要水污染排放量为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5.74 万吨、氨氮 6227 吨。

2013 年,全市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中,重度污染的断面有寨东桥、曲立、南姚、交口镇、两河口桥、

碛口、碧村 7 个。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 5.6 万吨,氨氮 6026.57 吨。

2014 年,全市地表水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中重度污染的有寨东桥、曲立、南姚、交口镇、两河口桥、

碧村 6 个断面。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 5.31 万吨,氨氮 5813.82 吨。

2015 年,全市地表水国、省控监测断面中重度污染的断面有寨东桥、曲立、南姚、交口镇、两河口桥、

碧村 6 个断面,中度污染的断面有西崖底、裴沟、裴家川口 3 个。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 5.03 万吨、氨氮

5598.58 吨。

2016 年,全市 17 个地表水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中,重度污染(劣 V 类)的有 6 个,即:曲立、南姚、

两河口、杨乐堡、安固桥、交口镇,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 29 毫克 / 升,同比上升 20.8%,氨氮平均浓

度 5.12 毫克 / 升,同比下降 8.1%。全市化学需氧量减排 3238 吨、氨氮减排 340 吨。

2017 年,全市 17 个地表水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中,重度污染(劣 V 类)的有 5 个,即:曲立、交口镇、

南姚、安固桥、杨乐堡,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 25 毫克 / 升,氨氮平均浓度 3.70 毫克 / 升,同比分别下降

13.8%、27.7%。全市化学需氧量减排 7881 吨、氨氮减排 828 吨。

2018 年,全市 17 个地表水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中,重度污染(劣 V 类)的有 5 个,即:曲立、交口镇、

南姚、两河口、安固桥,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 21 毫克 / 升,氨氮平均浓度 3.27 毫克 / 升,同比分别下降

16.0%、11.6%。全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减排 1.1 万吨、氨氮减排 1172 吨。

2019 年,全市 17 个地表水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中,重度污染(劣 V 类)的有 7 个,即:曲立、交口镇、

南姚、两河口、裴沟、安固桥和杨乐堡,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 21 毫克 / 升,氨氮平均浓度 2.19 毫克 / 升,

同比分别下降 0%、33.0%。全市化学需氧量减排 1.31 万吨、氨氮减排 1419 吨。

第三节 固体废弃物污染

1986 年,全区废渣产生量 25 万吨。

1996 年 10 月至 1997 年 5 月,全区乡镇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601.2 万吨,排放量 266.7 万吨,综合

利用率为 55.64%。

第461页

第二章 环境监测 413

2005 年 1—9 月,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80 万吨。

2011 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量 2870.9 万吨,倾倒量 29 万吨。危险废物主要为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

危险废物,其中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 2.26 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 140.42 吨。市区生活垃圾 11.4 万吨。

2012 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2312.2751 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量 1930.92 万吨。工业危险

废物产生量 1.33 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 485.2 吨。

2013 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2262.24 万吨,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 6 万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

量 12012.33 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 658 吨。

2014 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1932.38 万吨,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 6.56 万吨。工业危险废物产

生量 13475.5 吨,医疗废物产生量 739.27 吨。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 82.09 万吨。

2015 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2480.05 万吨,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 8.86 万吨。工业危险废物产

生量 8713.25 吨,医疗废物产生量 757.4 吨。城市生活垃圾产量生 83.34 万吨。

2016 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2961.92 万吨,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 31.56 万吨。工业危险废物

产生量 24361.35 吨,医疗废物产生量 882.4 吨。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 100.03 万吨。

2017 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4094.87 万吨,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 314.26 万吨。工业危险废物

产生量 41680.33 吨,医疗废物产生量为 897.7 吨。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 100.41 万吨。

2018 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6151.8 万吨,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 501.347 万吨。工业危险废物

产生量 433125.72 吨,医疗废物产生量为 1036.87 吨。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 94.12 万吨。

第二章 环境监测

第一节 大气监测

1985 年,吕梁地区完成临县白文镇、黄家沟煤矿,离石县玻璃纤维厂、七里滩煤矿,汾阳县委托的

大气监测。根据省里统一安排,地区成立污染源调查领导组,召开污染源学术讨论会,培训技术骨干 70

多人。全区收费监测共 21 个单位,污染源调查单位 55 个。

1987 年,吕梁地区开展例行监测,完成 1 月、4 月、7 月、10 月离石城区的大气监测。组织开展环

境收费监测 20 次,其他服务性监测 22 次。完成氯化物、汞、硝酸盐氮、铅、镉 5 项质量控制考核工作。

1990 年,地区监测站投资 6 万元,购置监测仪器设备,新增一氧化碳、烟尘测试和污染源气体的测定。

1991 年,全区共投资 33 万多元购置监测仪器,新开一氧化碳、烟尘测试、汽车尾气监测等项目。

对 3 个县城进行大气环境质量检测,1 个四级站新开大气监测。离石、孝义等 4 县监测汽车尾气 7500 多

辆。地区监测站开展服务性监测 201 次,取得数据 6085 个。1991—1994 年,吕梁城区(离石县城)大

气环境质量中二氧化硫呈上升趋势,氮氧化物和总悬浮颗粒物呈下降趋势。

2003 年,离石区Ⅱ级以上天气 124 天。

2004 年,按照国家规定的日报监测方法,对离石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24 小时连续采样法,

每天以最少取得 18 个小时值为有效数据。市区全年有效监测 364 天,Ⅱ级天数 163 天,Ⅲ级天数 177 天,

Ⅳ级天数 22 天,Ⅴ级天数 2 天。

2005年,离石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 364天,Ⅱ级以上天数 225天。孝义市有效监测天数 210天,

第462页

414 第五编 环境保护 Ⅱ级以上天数 68 天 ;汾阳市有效监测天数 197 天,Ⅱ级以上天数 23 天 ;交城县有效监测天数 205 天,

Ⅱ级以上天数 8 天 ;柳林县有效监测天数 206 天,Ⅱ级以上天数 119 天 ;中阳县有效监测天数 209 天,

Ⅱ级以上天数 142 天。

2006 年,离石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 364 天,Ⅱ级以上天数 181 天,全省排名倒数第一。孝

义市有效监测天数 365 天,Ⅱ级以上天数 116 天,占 31.78% ;汾阳市有效监测天数 358 天,Ⅱ级以上天

数 106 天,占 29.61% ;交城县有效监测天数 363 天,Ⅱ级以上天数 37 天,占 10.19% ;柳林县有效监测

天数 362 天,Ⅱ级以上天数 192 天 ;中阳县有效监测天数 362 天,Ⅱ级以上天数 181 天。

2007 年,吕梁市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应监测天数 4745 天,有效监测天数 4140 天,Ⅱ级以上天数

2682 天,占 64.78% ;比上年增加 1872 天(上年文水等 7 县未开展日报监测),升幅率 231.1%。市区应

测天数 365 天,有效监测天数 365 天,Ⅱ级天数 316 天,在全省排名首次跃居第一。

2007 年吕梁市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表

表 5-3 单位 :天

城 市 Ⅱ级以上天数 有效监测天数 占比(%) 目标天数

离 石 322 365 88.22 215

方 山 214 291 73.54 195

文 水 209 310 67.42 195

孝 义 212 324 65.43 195

交 城 208 320 65.00 195

临 县 202 315 64.13 180

汾 阳 202 324 62.35 195

交 口 195 283 68.90 195

中 阳 198 333 59.46 195

石 楼 210 317 66.25 195

兴 县 134 318 42.14 180

岚 县 203 312 65.06 195

柳 林 200 328 60.98 195

合 计 2682 4140 64.78 2525

说明:全市 13县(市、区)城市Ⅱ级以上天数任务为 2525天,除离石区全年任务为 215天、临县和兴县为 180天外,

其他 10 县(市)均为 195 天

2008 年,全市Ⅱ级以上天数 3757 天,其中市区Ⅱ级以上天数 349 天,Ⅰ级天数 49 天,全省排名第一。

从本年第三季度开始,对市区范围内 6 个公共场所(汽车站、吕梁影剧院、开心宇超市二部、吕梁国际宾馆、

国贸大酒店、咸亨大酒店)22 个点位,7 项室内空气质量污染进行监测。

2009 年,吕梁市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应监测天数 4745 天,有效监测天数 4642 天,Ⅱ级天数 4259 天,

占 91.7%。市区应测天数 365 天,实测天数 365 天。Ⅱ级以上天数 359 天,占 98.4%,Ⅰ级天数 76 天。

Ⅱ级以上天数继续保持全省 11 个市中排名第一。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Ⅱ级标准,二氧化氮达Ⅰ级标准,

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达Ⅱ级标准。市区内 6 个公共场所全年应测 24 次(每季度各一次),实测 23 次,

其环境空气中超标次数出现最多的污染物是氨,其次是苯系物和甲醛。12 个县(市)应测天数 4380 天,

第463页

第二章 环境监测 415

实测 4277 天,占 97.6%,Ⅱ级以上天数 3900 天,占 91.2%。“蓝天碧水”县(市)交城、文水、孝义、

岚县的有效监测天数 1434 天,其中Ⅱ级以上天数 1320 天,占 92.1%。

2009 年吕梁市Ⅱ级以上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表

表 5-4 单位 :天

城 市 Ⅱ级以上天数 目标天数 完成比率(%)

离 石 359 300 120

交 城 348 280 124

柳 林 348 280 124

方 山 348 280 124

汾 阳 344 280 123

孝 义 341 280 122

中 阳 338 280 121

岚 县 335 280 120

临 县 308 280 110

交 口 302 280 108

兴 县 299 280 107

文 水 296 280 106

石 楼 293 280 105

2010 年,吕梁市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应监测天数 4745 天,有效监测天数 4688 天,Ⅱ级以上天数

4441 天,占 94.7%。“蓝天碧水”县(市)交城、岚县环境空气质量达Ⅱ级标准,文水、孝义达Ⅲ级标准。

市区应监测天数 365 天,实测天数 365 天,Ⅱ级以上天数 358 天,占 98.1%,Ⅰ级天数 121 天。Ⅱ级以

上天数在全省 11 个市中排名第四,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Ⅱ级标准,其中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值达到Ⅰ

级标准,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达到Ⅱ级标准。市区内 6 个公共场所 22 个监测点位,全年监测 88 个

点次,报出 528 个数据。其环境空气中超标次数出现最多的污染物是苯系物,其次是甲醛。12 县(市)

应监测天数 4380 天,实测天数 4323 天,占 98.7%;Ⅱ级以上天数 4083 天,占 94.4%。“蓝天碧水”县(市)

交城、文水、孝义、岚县的有效监测天数 1450 天,Ⅱ级以上天数 1383 天,占 95.4%。全市 13 县(市、区)

综合污染指数为 1.94,同比下降 12.2%。

2011 年,吕梁市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应监测天数 4745 天,有效监测天数 4699 天,Ⅱ级以上天数

4575 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 96.4%。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12 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

Ⅱ级标准。市区Ⅱ级以上天数 356 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 97.5%。市区内 6 个公共场所环境空气中超

标次数出现最多的污染物是甲苯,其次是甲醛和氨。

2012 年,吕梁市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应测天数 4758 天,有效监测天数 4687 天,其中Ⅱ级以上天数

4596 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 96.6%。市区应测天数 366 天,有效监测天数 366 天,Ⅱ级以上天数 349 天,

空气优良率 96.6%。从 6 月 1 日起,进行环境质量预报工作,安装 3 个点位 PM2.5 监测仪器,并于 6 月

25 日开始上报监测。

第464页

416 第五编 环境保护 2012 年吕梁市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表

表 5-5 单位 :天

城 市 Ⅱ级以上天数 有效监测天数 占比(%) 目标天数

离 石 349 366 95.4 —

方 山 348 348 100.0 —

文 水 360 360 100.0 —

孝 义 359 362 99.2 —

交 城 361 362 99.7 —

临 县 330 362 91.2 —

汾 阳 359 359 100.0 —

交 口 351 352 99.7 —

中 阳 350 364 96.2 —

石 楼 357 360 99.2 —

兴 县 360 365 98.6 —

岚 县 349 362 96.4 —

柳 林 363 365 99.5 —

合 计 4596 4687 98.1 —

2013 年,吕梁市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应测天数 4745 天,有效监测 4636 天,Ⅱ级以上天数 4360 天,

空气质量优良率达 94%。市区有效监测天数 365天,Ⅱ级以上天数 32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 88.2%。13县(市、

区)城区平均优良天数 335 天,平均优良天数率达到 91.8%。6 月 5 日起,通过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市

电视台,对外发布市区及 12 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指数、数据)。8 月,市区 3 个空气质量自动

监测子站更换 3 项陈旧仪器。

2013 年吕梁市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表

表 5-6 单位 :天

城 市 Ⅱ级以上天数 有效监测天数 占比(%) 目标天数

离 石 322 365 88.2 —

方 山 335 359 93.3 —

文 水 356 358 99.4 —

孝 义 352 361 97.5 —

交 城 356 363 98.1 —

临 县 331 363 91.2 —

汾 阳 320 350 91.4 —

交 口 358 358 100.0 —

中 阳 338 365 92.6 —

石 楼 295 340 86.8 —

兴 县 305 346 88.2 —

岚 县 328 347 94.5 —

柳 林 355 361 98.3 —

合 计 4351 4636 93.9 —

第465页

第二章 环境监测 417

2014 年,吕梁市区(离石区)有效监测天数 365 天,Ⅱ级以上天数 266 天(Ⅰ级天数 15 天),空气

质量优良率 72.9%;空气质量指数为 6.76,同比上升 5.0%。辖区 12 县(市、区)有效监测天数 4233 天,

其中Ⅱ级以上天数 3749 天,空气质量优良率 88.36%。

2014 年吕梁市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表

表 5-7 单位 :天

城 市 Ⅱ级以上天数 有效监测天数 占比(%) 目标天数

离 石 266 365 72.9 —

方 山 359 361 99.4 —

文 水 324 360 90.0 —

孝 义 323 359 90.0 —

交 城 311 365 85.2 —

临 县 321 362 88.7 —

汾 阳 222 300 74.0 —

交 口 347 347 100.0 —

中 阳 345 363 95.0 —

石 楼 237 348 68.1 —

兴 县 304 357 85.2 —

岚 县 319 353 90.4 —

柳 林 337 358 94.1 —

合 计 4015 4598 87.3 —

2015 年,吕梁市辖区 12 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应测天数 4380 天,有效监测天数 4221 天,Ⅱ

级以上天数 3661 天(Ⅰ级天数 683 天),其中市区Ⅱ级以上天数 290 天(Ⅰ级 30 天),空气质量优良率

为 86.7%。空气质量指数 6.60,其中离石区空气质量指数为 6.0,同比下降 11.2%。市区及 12 县(市、区)

27 个子站(离石区 3 个,其余 12 县市均为 2 个)完成环境空气日报监测和数据传输上报工作。年末,兴县、

临县、岚县、方山、中阳、交口达国家环境空气质量Ⅱ级标准,文水、交城、柳林、孝义、石楼为Ⅲ级标准,

汾阳为劣Ⅲ级。

2016 年,吕梁市区(离石区)环境空气质量应监测天数 366 天,有效监测天数 363 天,二级以上天

数 287 天(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17 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 78.4%,综合污染指数为 5.89。吕梁市辖区

12 个县(市)环境空气应监测天数 4392 天,有效监测天数 4293 天,其中二级以上天数 2894 天,空气

质量优良率达 65.9%,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平均为 7.19。

2017 年,吕梁市二级以上天数 3018 天(一级天数 290 天),其中吕梁市区(离石区)二级以上天数

245 天(一级天数为 7 天),全市综合质量指数 7.47,其中离石区综合质量指数为 7.04。

2018 年,吕梁市二级以上天数 2554 天,一级天数 169 天,其中离石区二级以上天数 250 天,一级

天数为 20 天。全市综合质量指数 7.40,其中离石区综合质量指数为 6.26。

2019 年,吕梁市二级以上天数 3054 天(一级天数 213 天),其中吕梁市区(离石区)二级以上天数

280 天(一级天数为 13 天),全市综合质量指数 6.37,其中吕梁市区(离石区)综合质量指数为 5.37。

第466页

418 第五编 环境保护 第二节 水质监测

1986 年,吕梁地区完成 421 个工矿企业及 13 个县医院和生活废水的污染源调查工作。1987 年,完

成文峪河、三川河地表水和离石城区地下水监测,以及 20 个点的放射性水质采样工作。

1990 年,完成地面水、地下水监测,监测点(断面、井位)23 个,获得数据 943 个。在为排污收

费性监测方面,完成 7 个单位的废水监测。1990—1993 年,地区环境监测站设点的三川河(另一条河为

文峪河)地面水环境质量的监测结果,三川河水体水质 4 年均低于地面水 V 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物为

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石油类和挥发酚,呈加重趋势。

1990—1993 年三川河各断面监测结果表

表 5-8 单位 :毫升 / 升

断 面 年 份 化学需氧量 生化需氧量 氨氮含量 亚硝态氮 石油类 挥发酚

沙会则

1990 9.72 6.94 0.16 0.008 6.1 —

1991 14.0 4.16 0.40 0.007 2.5 —

1992 6.94 2.43 0.54 0.027 2.5 —

1993 47.5 3.76 0.386 0.057 2.75 —

马茂庄

1990 46.31 21.76 0.27 0.031 5.5 —

1991 33.71 3.74 1.68 0.206 3.0 —

1992 29.02 16.22 4.568 0.066 2.5 —

1993 59.84 17.49 1.17 0.064 2.45 —

西崖底

1990 9.12 8.25 0.28 0.012 7.8 —

1991 19.6 3.84 0.79 0.028 3.0 —

1992 43.49 23.01 1.057 0.018 2.5 —

1993 25.27 4.35 0.494 0.049 1.98 —

交口镇

1990 34.47 22.9 0.07 0.264 6.6 —

1991 23.37 3.06 0.99 0.362 2.5 —

1992 28.0 11.65 1.44 0.205 2.5 —

1993 61.47 10.31 4.49 0.059 2.5 —

寨东桥

1990 13.48 11.84 0.45 0.135 6.5 —

1991 23.65 2.62 0.45 0.225 2.5 —

1992 42.31 7.13 0.868 0.031 2.5 —

1993 36.57 9.74 0.62 0.063 2.5 —

康家沟

1990 56.09 23.82 0.65 0.124 4.0 0.033

1991 48.19 3.53 1.14 0.126 2.9 0.074

1992 96.31 43.8 1.366 0.197 2.5 0.016

1993 44.5 8.39 2.71 0.066 3.76 0.034

1995 年,三川河马茂庄断面和兴县康家沟断面化学需氧量监测结果分别为 57.00 毫升 / 升和 47.2 毫

升 / 升。

第467页

第二章 环境监测 419

2002 年,完成三川河、文峪河地表水监测任务。为保证离石城区段东川河蓄水工程水质质量,每周一、

四在东川河 4千米河段上设立 6个断面进行定期监测。经监测,三川河马茂庄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为 3.31

毫升 / 升,氨氮为 5.343 毫升 / 升,与 2001 年相比分别下降 50.4%和 9.2% ;薛村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均值

为 25.64 毫升 / 升,与 2001 年相比,下降 18.4%,氨氮为 1.089 毫升 / 升,与上年相比上升 28%。

2004 年,市区地下饮用水的监测主要在离石区进行,监测井位受水源的变化影响而改变。对离石区

七里滩二水厂、南关泉水水井进行监测。监测项目 20 项,监测结果表明,七里滩二厂的水质各项指标

全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可满足人体健康饮用标准。南关泉水井的氨氮、氟化物、总大

肠菌群、硝酸盐氮、细菌总数等指标超过Ⅲ类标准,已不宜饮用。

2005 年,全市地表水省控监测断面 10 个,其中三川河流域 6 个,文峪河流域 4 个,实际监测断面 10 个。

监测频次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逢单月监测 1 次,全年 6 次。水质按《地

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有关问题的技术规定(暂行)》评价。评价指标为 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

需氧量、氨氮、汞、铅、挥发酚、石油类 9 项。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经监测,符合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有 4 个 ;劣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有 6 个。水质较差(劣Ⅴ类)的 6 个

断面分别为 :文峪河孝义南姚,三川河西崖底、马茂庄、交口镇、寨东桥和薛村。水质变化与上年相比,

符合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增加 4 个,劣于Ⅴ类水质断面减少 2 个。从各类水质断面数占总数的比例看,

受污染的断面减少 20%,轻度污染的断面增加 40%。经两年监测的断面中,水质发生变化的共 4 个,水

质显著好转的有文峪河的野则河和三川河的沙会则断面,好转的有文峪河岔口、北峪口断面。

地下水监测,七里滩二厂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水质良好。

2006 年,全市地表水应监测和实监测的断面 10 个。从监测结果看,水质明显改善的 1 个,为三川

河寨东桥断面 ;水质改善的 4 个,为文峪河岔口、野则河、北峪口和三川河薛村断面 ;水质污染加重的

4 个。

地下水源地水质监测 12 次,每月 1 次。七里滩二水厂水质和上安一水厂水质均达《地下水质标准》(GB/

T14848-93)Ⅲ类标准,达标率 100%,水质状况良好。

2007 年,全市监测地表水断面 10 个,监测结果为重度污染(劣Ⅴ类)的断面 7 个,轻度污染(Ⅳ)

的断面 3 个。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的断面 6 个,即文峪河岔口、野则河、北峪口,三川河马茂庄、

寨东桥、薛村断面 ;水质有好转的断面 1 个,文峪河南姚断面 ;水质恶化的断面有 3 个,即三川河交口

镇、沙会则、西崖底断面。地表水出境断面氨氮年均浓度值均超过Ⅴ类标准。同年后半年,对辖区各县

(市、区)地表水出境断面进行监测,应监测 13 个,实监测 13 个,其中三川河流域 4 个,文峪河流域 4

个,双池河、屈产河、蔚汾河、岚河、湫水河各 1 个。监测结果表明,交城北峪口断面、石楼裴沟断面、

交口官桑园断面、方山大武断面、兴县碧村断面的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值均不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Ⅴ类标准,其余 8 县(市、区)地表水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值均超过Ⅴ类标准。

交城北峪口断面、石楼裴沟断面、方山大武断面的氨氮年均浓度值均不超Ⅴ类标准,其余 10 县(市、区)

地表水出境断面氨氮年均浓度值均超过Ⅴ类标准。

饮用地下水源地,市区主要以上安水源和七里滩水源地为主,井深 628—632 米,全为承压水。水

质均达《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

2008 年,各县(市、区)国、省控地表水出境监测断面 13 个(其中省控 10 个),即交城北峪口、

汾阳司马、文水冀村、孝义南姚、中阳交口、离石马茂庄、交口官桑园、岚县曲立、方山大武、柳林薛村、

临县碛口、兴县碧村、石楼裴沟。上半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值未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

Ⅲ类标准断面 1 个(北峪口),未超Ⅳ类标准断面 1 个(曲立),超Ⅴ类标准 8 个(冀村、司马、南姚、交口、

第468页

420 第五编 环境保护 碛口、马茂庄、官桑园、薛村),未超Ⅴ类标准的有 3 个断面(裴沟、碧村、大武)。氨氮平均浓度值未

超Ⅲ类标准断面(北峪口)1 个,超Ⅳ类标准断面(曲立)1 个,超Ⅴ类标准断面 8 个,未超Ⅴ类标准

的断面(裴沟、碧村、大武)3 个。完成 10 个省控断面地表水逢单月 1 次 22 项(水温、pH、溶解氧、

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硫化物、粪大肠

菌群等)污染指标的监测。国控企业监测废水 15 户,每季度 1 次,全年共完成 58 户次 88 个排放口的

监测任务。同时,完成离石区污水处理厂、岚县污水处理厂每月 1 次的减排监测。省控企业废水监测 36 户,

第三、四季共完成 61 户次 105 个排放口监测。环境管理监督性监测,完成全市 7 条重点河流沿岸 10 个

排污口和 12 个断面监测。完成市区七里滩、上安村两个水源地每月 1 次 21 项污染指标的监测。饮用水

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Ⅲ类标准。

2009 年,对县(市、区)地表水出境断面实际监测 13 个,完成 2 项主要污染物的监测。监测结果

表明,地表水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及氨氮年均浓度值均达地表水功能指标的断面有 6 个(北峪口、交口、

官桑园、裴沟、曲立、大武),其余 7 个断面不达标准要求。全市 10 个省控断面中,文峪河岔口、野则河、

北峪口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标准。列入省“蓝天碧水工程”考核的文峪河南姚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均值浓

度为 305 毫升 / 升,同比下降 9.5%,氨氮年均值浓度为 62.8 毫升 / 升,同比下降 12.6%。全市国控重点

污染源 58 户,其中废水 21 户,污水处理厂 3 户。全年 3 个季度(其中第一季度按照 2008 年名单监测,

本年度未统计),废水应监测 63 户次,实际监测 45 户次 82 个排放口 ;污水处理厂应监测 9 户次,实际

监测 9 户次 8 个排放口。同时,完成吕梁市区、岚县、孝义市 3 个污水处理厂每月 1 次的减排监测。省

控企业 58 户,其中废水 34 户,全年 3 个季度(二、三、四季)应监测 102 户次,实际监测 87 户次 137

个排放口。环境管理监督性监测,完成高速公路路沿线、文峪河和三川河沿岸 7 户企业及周围环境的监测。

饮用水源均达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2010 年,10 个省控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 66.63 毫升 / 升,与上年相比,下降 45.4%。省控断面

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均有所降低,降幅 0.4%—73%。省控断面氨氮年均浓度 14.6 毫升 / 升,与上年相比,

下降 9.3%。省控断面氨氮年均浓度降低的断面有岔口、野则河、北峪口、沙会则、马茂庄、交口、寨东

桥、薛村 8 个断面,降幅 14.4%—81.3% ;上升的是南姚、西崖底,升幅分别为 11%、46%。地表水出境

断面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年均浓度达标准的有 6 个断面,其余不达标准要求。建立吕梁市放射源动态管理

数据库,确保辐射源监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共处置异常报警 28 起,预防事故发生。完成全市 16 个生

态补偿断面每月 1 次 2 项污染物指标的监测。完成市区七里滩、上安村两个饮用水源地每月 1 次 24 项

污染指标的监测和离石城区 7 个地下水(6 月、9 月)的监测。地表水全年共监测 34 个断面,300 多个

点次,报出数据 2000 多个。地下水全年共监测 9 个点位,38 个点次,报出 432 个数据。国控重点污染

源 40 户,其中废水 15 户,污水处理厂 4 户。全年废水应监测 60 户次,实际监测 54 户次 106 个排放口;

污水处理厂应监测 16 户次,实际监测 16 户次 8 个排放口。省控监测企业 53 户,其中废水 29 户。废水

源应监测 116 户次,实际监测 97 户次 213 个排放口。地下水监测 9 个点位,38 个点次,报出数据 432 个。

2011 年,13 个省控断面中,符合Ⅱ类标准(优)的断面 1 个(岔口),Ⅲ类标准(良)的断面 2 个(野

则河、北峪口),Ⅳ类标准(轻度污染)的断面 5 个(沙会则、西崖底、曲立、裴家川口、裴沟),Ⅴ类

标准(中度污染)的断面 1 个(碛口),劣Ⅴ类(重度污染)的断面 4 个[南姚、交口镇、薛村(前半年)、

两河口桥(后半年)、碧村]。同年,地表水出境断面实测 12 个,监测结果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年均浓

度值达标准的有北峪口、交口镇、裴沟、碧村、曲立、碛口、大武 7 个断面 ;冀村、司马、南姚、马茂

庄、薛村 5 个断面化学需氧量达标,氨氮均不达标。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监测,完成 13 个省控断

面地表水单月 1 次 24 项污染指标的监测 ;完成 13 个县(市、区)出境断面每逢单月 3 项主要污染物和

第469页

第二章 环境监测 421

16 个生态补偿断面每月 1 次 3 项指标的监测 ;完成离石城区 7 个地下水(6、9 月)和两个饮用水厂(七

里滩、上安村)每月 1 次 24 项污染指标的监测,报出数据 3427 个。监测结果表明 :地表水化学需氧量

和氨氮与上年相比,年均浓度值分别下降 65.5% 和 75.0%,地下水和饮用水达标率均为 100%。

2012 年,地表水国、省控实测断面 14 个,其中国控断面有西崖底、寨东桥 2 个(同年 5 月升为国控),

省控断面有岔口、野则河、北峪口、南姚、沙会则、交口镇、两河口桥、曲立、碛口、碧村、裴沟、裴

家川口 12个。监测指标项目共 26个。全市地表水国、省控监测断面中,符合Ⅱ类标准(优)的断面 4个(岔口、

野则河、北峪口、沙会则),Ⅲ类标准(良)的断面 1 个(裴家川口),Ⅳ类标准(轻度污染)的断面 2 个(西

崖底、裴沟),劣Ⅴ类(重度污染)的断面 7 个(寨东桥、南姚、交口镇、两河口桥、曲立、碧村、碛口)。

全市地表水跨界断面有 16 个。其中,跨省界断面 8 个(曲立、南姚、梧桐排洪渠、美锦桥、裴会、

安固桥、韩武、杨乐堡);跨市界断面 8 个(北峪口、冀村、司马、大武、道棠、贺家塔、薛村、武良

西营交汇处下游)。

地下水质监测点共 7 个,全部达Ⅲ类标准,水质良好。

2013 年,开展地表水、地下水、生态补偿跨界断面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完成 14 个

地表水断面每月 1 次(共 8 次)的监测(省控监测 24 项指标、国控监测 26 项指标)。完成离石区 7 个

点位 6 月(全年 6 月、9 月共两次)的地下水监测(25 项指标)。完成 16 个生态补偿跨界断面每月 1 次(共

8 次)的监测(3 项指标)。完成离石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月 1 次(共 8 次)的水质监测(共 2 个

点位 :上安村一水厂、七里滩二水厂,共 24 项指标),监测结果显示稳定达标。

2014 年,全市地表水国、省控 14 个监测断面中,符合Ⅱ类标准(优)的断面 3 个(岔口、野则河、

河北峪口),Ⅲ类标准(良)的断面 1 个(沙会则),Ⅳ类标准(轻度污染)的断面 4 个(西崖底、裴家

川口、碛口、裴沟),劣Ⅴ类(重度污染)的断面 6 个(寨东桥、曲立、南姚、交口镇、两河口桥、碧村)。

完成地表水国、省控 7 条河流 14 个断面每月一次(共 12 次)的监测 ;完成地表水市控 5 条河流 15 个

断面每月 1 次(共 12 次)的监测。完成离石区 7 个点位(上安村 4 口井,七里滩村 3 口井)6 月丰水期

和 9 月枯水期(共两次)的地下水监测。完成 19 个生态补偿跨界断面每月 1 次(共 12 次)的监测。完

成离石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安村一水厂、七里滩二水厂每月 1 次(共 12 次)的水质监测,监测

结果显示稳定达标。全市共监控重点排污企业 78 家,监控废水排放口 55 个。

2015 年,全市地表水国、省控 7 条河流 14 个断面中(省控 12 个),符合Ⅱ—Ⅲ(优良)类标准的

断面 3 个(岔口、野则河、北峪口),Ⅳ类标准(轻度污染)的断面 2 个(沙会则、碛口),Ⅴ类标准(中

度污染)的断面 3 个(西崖底、裴沟、裴家川口),劣Ⅴ类标准(重度污染)的断面 6 个(寨东桥、曲立、

南姚、交口镇、两河口桥、碧村)。地下水质全部达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2016 年,全市 12 条河流 17 个国控、省控断面,实际监测断面 16 个,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

5 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 31% ;轻度污染(Ⅳ类)断面 5 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 31% ;重度污染(劣Ⅴ

类)断面 6 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 38%。17 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与 2014 年基准年同比,无断面恶化,

碧村断面好转 ;与 2015 年同比,无断面恶化,西崖底、沙会则、碧村、裴沟、裴家川口断面实现好转。

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100%。市区地下水水质全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

T14848-93)Ⅲ类标准,达标率 100%,水质状况良好。

2017 年,吕梁市环境监测站按照《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环监测〔2016〕

30 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晋政函〔2016〕1 号)确定的 1 个国控(寨

东)、17 个国控、省考核断面进行水质监测和评价,每月进行监测,每次采集 1 次水样。在已监测的

18 个国控、省考核断面中(东董屯断流未监测),水质优良(Ⅰ—Ⅲ类)的断面 5 个,占监测断面总

第470页

422 第五编 环境保护 数的 29% ;水质轻度污染(Ⅳ类)的断面 4 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 24% ;水质中度污染(Ⅴ类)的断

面 2 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 12% ;水质重度污染(劣Ⅴ类)的断面 6 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 35%。

同年,吕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参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各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通知》(晋

政函〔2016〕1 号)确定的吕梁市区及各县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离石区水源地每月采集 1 次水样,

全年共采集水样 12 次,每年进行 1 次全分析,各县市水源地上半年和下半年各 1 次,全年 2 次。监测结果:

离石区上安水源地和七里滩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达标

率 100%,水质状况良好 ;各县(市)饮用水源地达标率 95.2%,各县(市)除孝义市崇源头水源地的总

硬度和氟化物超标外,其余均达标准。

同年,吕梁市按照《山西省地下水水环境监测网设置方案》(晋环发〔2016〕33 号)要求,对全市

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每年监测 2 次(上、下半年各监测 1 次)。监测结果 :吕梁市地下水水质根据《地

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达标率 96.6%,部分水源地项目超标。

2018 年,吕梁市环境监测站对 1 个国控(寨东)、17 个国考核、省考核断面每月进行一次进行水质

监测和评价。在已监测的 18 个国控、国、省考核断面中(东董屯断流未监测),水质优良(Ⅰ—Ⅲ类)

断面 7 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 44% ;水质轻度污染(Ⅳ类)断面 1 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 6% ;水质中

度污染(Ⅴ类)断面 2 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 12% ;水质重度污染(劣Ⅴ类)断面 6 个,占监测断面总

数的 38%。

同年,吕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离石区及各县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离石区水源地每月采集

1 次水样,全年共采集水样 12 次,每年进行 1 次全分析。各县市饮用水源地每半年采集 1 次水样,全

年共采集水样 2 次,两年(双数年)进行 1 次全分析。监测结果 :离石区上安水源地和七里滩水源地水

质全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达标率 100%,水质状况良好 ;各县市

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达标率 100%,水质状况

良好。

吕梁市及辖区内共 29 个监测点位。具体参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地下水水环境

监测网设置方案〉的通知》(晋环发〔2016〕33 号)要求执行。2018 年,对吕梁市及辖区内地下水水质

进行监测,每年监测 2 次,上、下半年各监测 1 次。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所测项目除西冶村硫酸盐超

三类标准外,其余全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中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2019 年,吕梁市环境监测站对 1 个国控(寨东)、17 个国考核、省考核断面每月进行一次进行水质

监测和评价。年在已监测的 17 个国控、国、省考核断面中(东董屯断流未监测),水质优良(Ⅰ—Ⅲ类)

断面 6 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 35% ;水质轻度污染(Ⅳ类)断面 0 个 ;水质中度污染(Ⅴ类)断面 3 个,

占监测断面总数的 18% ;水质重度污染(劣Ⅴ类)断面 8 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 47%。

同年,对吕梁市区及各县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23 个监测点位,离石区水源地 2 个,每月采

集 1 次水样(全部委托检测),全年共采集水样 12 次,每年进行 1 次全分析。各县市饮用水源地共 21 个,

每半年采集 1 次水样,全年共采集水样 2 次,两年(双数年)进行 1 次全分析。监测结果 :离石区上安

水源地和七里滩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达标率 100%,

水质状况良好;各县市饮用水源地水质除汾阳市协和堡水源地菌落总数超Ⅲ类标准外,其余全部达到《地

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达标率 96%。

吕梁市及辖区内共 29 个监测点位。对吕梁市及辖区内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每年监测 2 次,上、

下半年各监测 1 次。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所测项目除白玉酒厂碘化物超三类标准外,其余全部达到《地

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中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第471页

第二章 环境监测 423

第三节 其他污染源监测

声环境监测

1987 年,吕梁行署对全区城镇噪声管理进行考察,开始城区取暖锅炉噪声治理和示范工作及更换汽

车高噪声喇叭的准备工作。

2004 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平均等效声级 53.5 分贝。城市公路监测长度 29.4 千米,平均等

效声级 64 分贝。

2005 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有效监测点数 204 个,平均等效声级 53.7 分贝。城市公路监测总长度

31.4 千米,有效监测段 41 个,平均等效声级 64.7 分贝,没有超过标准 70 分贝的路段。

2006 年,市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 53.6 分贝,未超城市噪声标准 55 分贝。城市公路交通噪声级

监测长度 31.4 千米,交通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 64.4 分贝。

2007 年,全市环境噪声有效监测点数 204 个,平均等效声级 55.8 分贝(标准 70 分贝)。城市公路

交通噪声监测长度 31.4 千米,有效监测路段 41 个,平均等效声级 65.8 分贝,较上年增加 1.4 分贝。

2008 年,开展城市功能区噪声的监测,全市共 14 个监测点位(离石一中、市委大院、离石区环保

局家属院、离石区生态园),每季度监测 1 次(24 小时),上报数据 384 个。委托离石区环境监测站完成

一年一度区域环境噪声(离石区 269 个点位)和交通干线噪声(41 个点)310 个点位监测,将数据汇总

审核后上报省站(上报数据 1240 个)。

2009 年,对市区范围进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和城市功能区噪声共 314 个点位的监测。其中,

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每年监测 1 次,分别监测市区 269 个点位和交通干线 41 个点位 ;城市功能区

噪声每季监测 1 次,共 4 个点位。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 55.6 分贝,较上年(55.7 分贝)下降

0.1 分贝,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等效声级值超过 55 分贝的网格覆盖面积 4.39 平方千米,占总覆盖面积

的 41.5%。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 71.1 分贝,较上年(71.4 分贝)下降 0.3 分贝,质量等级为轻度

污染。等效声级大于 70 分贝的路段长为 22.85 千米,占监测路段总长的 65%。

据 4 个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控点监测,所监测的各类功能区按点次达标统计,1 类区(离石一中、市

委大院)昼夜达标率分别为 47% 和 1.6%,2 类区(生态园)昼夜达标率分别为 56.2% 和 81.2%;4 类区(离

石区环保局家属院)昼夜达标率分别为 100% 和 6.2%。总体而言,昼比夜达标率高,2 类区夜间达标率

好于 1 类和 4 类功能区。

2010 年,完成城市功能区噪声 4 个点位 16 次的监测,报出 1536 个数据。完成市区区域环境噪声

204 个点位和交通干线噪声 41 个点位,共 245 个点次的监测,报出 980 个数据。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

等效声级 54.5 分贝。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 71 分贝。

2011 年,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 52.6 分贝,声环境等级为较好。等效声级值超过 55 分

贝的网格覆盖面积 1.11 平方千米,占总覆盖面积的 10.4%。市区道路噪声平均等效声级 65.7 分贝,声环

境质量等级为好。等效声级大于 70 分贝的路段 3 千米,占总监测路段的 8.5%。

2013 年,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 53.2 分贝,较 2012 年(54.3 分贝)下降 1.1 分贝,声环

境等级为较好。等效声级值超过 55 分贝的网格覆盖面积 0.53 平方千米,占总覆盖面积的 41.4%。市区

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 67.9 分贝,较 2012 年(67.3 分贝)上升 0.6 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

等效声级大于 70 分贝的路段 4.4 千米,占总监测路段的 12.5%。

2015 年,4 个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 242 个点位,其中城市区域噪声 201 个点位,道路交通噪声 41

第472页

424 第五编 环境保护 个点位。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 55.5 分贝,较 2014 年(54.1 分贝)上升 1.4 分贝,声环境质

量等级为轻度污染。等效声级值超过 55 分贝的网格覆盖面积 5.77 平方千米,占总覆盖面积的 54.2%。

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 63.1 分贝,较 2014 年(67.4 分贝)下降 4.3 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

2016 年,对市区内 204 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控点进行监测,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 54.9

分贝,较 2015 年(55.5 分贝)下降 0.6 分贝,等效声级值超过 55 分贝的网络覆盖面积 5.24 平方千米,

占总覆盖面积的 48.5%。对吕梁市区(离石区)内 41 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进行监测,市区道路交

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 63.6 分贝,较 2015 年(63.1 分贝)上升 0.5 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等效声

级大于 70 分贝的路段 0 千米,占监测路段总长的 0%。对离石区内的 4 个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控点进行监

测,所监测的各类功能区中按点次达标统计,1 类区昼夜达标率为 80.5% 和 87.5% ;2 类区昼夜达标率为

96.9% 和 96.9% ;4 类区昼夜达标率为 100% 和 100%。总体而言,2 类区和 4 类区达标率好于 1 类区。

2017 年,对市区内 4 个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控点进行监测,所监测的各类功能区中按点次达标统计,

1 类区(离石一中、市委大院)昼夜间达标率为 82.0% 和 89.1% ;2 类区(生态园)昼夜间达标率分别

为 96.9% 和 96.9% ;4 类区(离石区环保局家属院)昼夜间达标率分别为 100% 和 100%。总体而言,夜

间比昼间达标率高,2 类区和 4 类区达标率昼间达标率好于 1 类区。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

54.4 分贝,较 2016 年(54.9 分贝)下降 0.5 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等效声级值超过 55 分贝的

网格覆盖面积为 6.5 平方千米,占总覆盖面积的 60.3%。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 63.0 分贝,

较 2016 年(63.6 分贝)下降 0.6 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等效声级大于 70 分贝的路段为 0。

2018 年,对市区内 4 个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控点进行监测,所监测的各类功能区中按点次达标统计,

1 类区(离石一中、市委大院)昼夜间达标率为 82.0% 和 89.1% ;2 类区(生态园)昼夜间达标率分别

为 96.9% 和 96.9% ;4 类区(离石区环保局家属院)昼夜间达标率分别为 100% 和 100%。总体而言,夜

间比昼间达标率高,2 类区和 4 类区达标率昼间达标率好于 1 类区。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

为 54.7 分贝,较 2017 年(54.4 分贝)上升 0.3 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等效声级值超过 55 分贝

的网格覆盖面积 4.6 平方千米,占总覆盖面积的 43.3%。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 62.5 分贝,较

2017 年(63.0 分贝)下降 0.5 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等效声级大于 70 分贝的路段为 0。

2019 年,对市区内 4 个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控点进行监测,所监测的各类功能区中按点次达标统计,

1 类区(离石一中、市委大院)昼夜间达标率为 79.7% 和 84.4% ;2 类区(生态园)昼夜间达标率分别为

92.2% 和 96.9% ;4 类区(离石区环保局家属院)昼夜间达标率分别为 100% 和 100%。总体而言,夜间

比昼间达标率高,2 类区和 4 类区达标率昼间达标率好于 1 类区。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 54.7

分贝,较 2018 年(54.7 分贝)基本持平,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等效声级值超过 55 分贝的网格覆盖

面积 6.30 平方千米,占总覆盖面积的 59.2%。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 62.6 分贝,较 2018 年(62.5

分贝)上升 0.1 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等效声级大于 70 分贝的路段为 0。

酸雨监测

2008 年,离石区开始酸雨监测工作。根据省监测中心站的要求,吕梁市新购置两台酸雨监测仪器。

4 月,设立 2 个自动监测点位(市环保局、豆制品厂),开展酸雨监测,每月监测 1 次。监测项目共 7 项,

其中必测项目 3 项,pH、降雨量、电导率;选测项目 4 项,氟离子、氯离子、硫酸根离子、硝酸根离子。

2009 年 11 月,增设电缆厂酸雨自动监测点位(共 3 个)。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做到“逢雨必测”。

全年共开展酸雨监测 34次。监测结果表明,监测区域内全年未出现酸雨现象。与上年相比,pH值下降 4.3%,

为 6.84,表明市区雨水有酸化趋势;电导率、三氧化氮测试值均有下降,下降 42.7%和 26.6%,为 34.1和 3.69;

(SO4)2—、(NO3)—、CL—、F—的测试值有所上升,上升 46.7%、91.6% 和 21.4%,为 22.32、2.05 和 0.34。

第473页

第二章 环境监测 425

2010 年,全年共监测 34 次,75 个点位,报出 525 个数据。监测区域全年未出现酸雨现象,与上年

相比,pH 值下降 0.4%,为 6.81 ;表明监测区域内雨水有酸化趋势 ;电导率、硫酸根、硝酸根、氯离子、

氟离子的测试值下降 26.2%、41.8%、28.8%、21.5% 和 42.9%,为 23.6、12.98、2.62、1.61 和 0.2。

2011 年,市区酸雨监测共 69 次,未出现酸雨现象。与上年相比,pH 值下降 0.6%,为 6.77,属基本稳定;

硫酸根、硝酸根测试值上升 51.9% 和 191.%,为 19.72 和 3.12;氯离子、氟离子测试值下降 31.1% 和 5%,

为 1.11 和 0.19。

2012 年,市区酸雨监测未出现酸雨现象。与上年相比,pH 值下降 0.7%,为 6.72 ;氯离子、硝酸根

测试值上升 74% 和 30.6%,为 5.43 和 1.45 ;电导率、硫酸根和氟离子测试值下降 4.3%、10% 和 31.6%,

为 24.71、17.75 和 0.13。

2013 年,市区酸雨监测未出现酸雨现象。与上年相比,pH 值下降 1%,为 6.65(酸雨标准为< 5.6,

强酸雨标准为< 4.5);电导率、硫酸根、硝酸根、氯离子、氟离子测试值上升 53.4%、26.1%、52.9%、

25.5% 和 84.6%,为 37.9、22.39、8.3、1.82 和 0.24。

2014 年,市区酸雨监测未出现酸雨现象。与上年相比,硝酸根、氟离子测试值下降 0.8% 和 8.3%,为 8.23

和 0.22 ;pH 值、电导率、硫酸根、氯离子测试值上升 0.5%、1.3%、13.3% 和 4.9%,分别为 6.68、38.4、

25.36 和 1.91。

2015 年,市区 3 个酸雨自动监测点位,9 个监测项目(硫酸根、硝酸根、氟、氯、钾、钠、钙、镁、

铵 9 种离子)。全年下雨下雪必测,酸雨监测未出现酸雨现象。与上年相比,除氟离子持平外,电导率、

硫酸根、硝酸根、氯离子测试值均有下降,下降 0.1%、7%、3.4%、2.2%,为 6.67、35.7、24.51、8.05。

酸雨监测项目共 9 项(硫酸根、硝酸根、氟、氯、钾、钠、钙、镁、铵 9 种离子)。

2016—2018 年,全市共设立 3 个酸雨监测点位,分别位于市环保局、马茂庄小学和离石电缆厂。按

照监测技术规范和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做到逢雨必测。2016 年,监测区域内全年未出现酸雨

现象。与 2015 年相比,除氯离子有所下降外,其余硝酸根、pH 值、电导率、硫酸根、氯离子的测试值

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2017 年,监测区域内全年未出现酸雨现象。与去年相比,pH 值基本稳定,除钠

离子外,其余各项的测试值变化均小于等于 5%。2018 年,监测区域内全年未出现酸雨现象。与 2017 年

相比,pH 值基本稳定,除镁离子外,其余各项的测试值变化均小于等于 5%。

2019 年,吕梁市共布设 1 个酸雨监测点位,地点为市生态环境局。按照《2019 年吕梁市生态环境

监测方案》要求,做到逢雨必测。监测结果表明,监测区域内全年未出现酸雨现象。与 2018 年相比,

pH 值基本稳定,除电导率、硫酸根离子、硝酸根离子、氟离子外,其余各项的测试值变化均小于等于 5%。

土壤监测

2008 年,13 个县(市、区)开展土壤污染普查的布点、样品采集、前处理、数据录入汇总、上报等工作。

总计采集土壤样品数 607 个,其中土样 542 个、农产品样品数 35 个,地下水样品数 20 个,地表水样品

数 1 个,为“十一五”期间土壤现状分析评价提供技术依据。

2009 年,对上年送出的土壤样品进行整理、核实、上架、登记。

2013 年,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1—8 月对土壤监测 1 次。8 月,完成对柳林县留誉村菜地、

基本农田、居民区、酒厂和垃圾场等 15 个点位的监测工作。同时,完成汾阳市、孝义市和柳林县蔬菜

基地 15 个点位的监测工作。

2014 年,完成柳林县下嵋芝村、坡上村、杜家庄村土壤 15 个点位、13 项(6 项送检)、45 个样品

的监测和上报工作。完成吕梁市上安村水源地和七里滩水源地两个点位的土壤监测和上报工作。

2015 年,完成柳林县、中阳县、石楼县、临县、兴县的农村土壤的监测上报工作。完成临县白文镇

第474页

426 第五编 环境保护 曜头村养牛场、中阳县枝柯镇谷罗沟村养鸡场、石楼县灵泉镇薛家垣村养猪场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和上

报工作。完成吕梁市土壤国控点位(共 108 个,其中背景点 13 个、基础点 85 个、交通点 10 个)、特定

点位(64 个)的布设和核定工作。

第三章 环境治理

第一节 大气污染治理

1988 年,吕梁地区处理废气量 4115 万标立方米。3 个县开展建设黑烟控制区活动,总面积 2 平方千米,

全区新增联片采暖集中供热区 5 个,采暖面积 12 万平方米,削减烟囱 40 个,新建型煤厂 1 个。

1990 年,吕梁地区购置监测仪器设备,新增烟尘和污染源气体的测定。全区共有在建的污染治理工

程 15 个,总投资 550 万元。根据离石城区自然格局和对城区 168 台锅炉普查及烟尘测试结果等诸因素,

将其划分为 12 个总控制区域,总面积 381 万平方米,其中 1 个区域达到控制标准,面积 11.18 万平方米。

1991 年,重点围绕县城烟尘综合整治,开展重点污染项目和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全区 13 个县城共

规划烟尘控制区 91 个,当年建成 19 个,面积 95.4 万平方米。建成 17 个集中供热点,供热面积 39.3 万

平方米。新发展石油液化气使用户 3.45 万户,夏季型煤使用户 6657 户,年减少燃煤 8 万吨。改造营业

炉灶 378 个,对 29 台不达标锅炉进行关、停、并、改。对全区 45 套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普查登记,对 16

个升级企业进行考核。地区城北集中供热项目列项。

1992 年,在城区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全区共投资 950 万元,安排重点治理项目 21 个。新发展液化

气使用户 6000 户,总数达 3 万户 ;建成集中供热点 13 个,供热面积达 40 万平方米 ;新建烟尘控制区

10 个,面积 50 万平方米。各县(市、区)共监测汽车尾气 5000 辆(台)。全区工业废气处理率为 55%,

万元工业产值烟尘为 91 千克。汾阳县企业改造不合格锅炉 78 台,120 台锅炉安装了除尘装置,全县

70% 的锅炉达标。

2002 年,全区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按照城市功能区达标要求,制定《吕梁地区 2002 年城

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 13 县(市、区)烟控区、噪声达标区建设实施分类指导。全区共完

成“两控区”建设 12 平方千米,其中 :离石、孝义、汾阳完成“两控区”各 1.5 平方千米建设 ;交口、

柳林、中阳、文水、交城 5 县分别完成 1 平方千米 ;方山、岚县、兴县、临县,石楼各 0.5 平方千米。

对市区内分散的民用炉灶,城市营业性炉窑灶,推广使用气、电、型煤等清洁能源及净化设备,减少污

染物的排放。全区炸毁污染企业烟囱 427 根,其中孝义市 395 根。交口县取缔 189 户耐火材料竖窑。

2006 年,吕梁市全面启动“蓝天碧水工程”。在重点加强省定的离石区、交城县、文水县、孝义市、

岚县(2 市 3 县)“蓝天碧水工程”建设的同时,将全市“蓝天碧水工程”13 个县(市、区)全覆盖。

全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 158 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由 61.19%提高到 80%以上,市区(离石)新增集中

供热面积 30 万平方米。考核验收并上报 4 户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 15 户生态文明村。市区烟尘控制区面

积从 8.31 平方千米增加到 12 平方千米,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从 58.40%增加到 84.3%。城市煤气用户累计

达到 2 万多户,城市气化率达到 91.96%。二氧化硫从 2005 年的 9.18 万吨下降到 8.96 万吨,削减 2200 吨;

化学需氧量从 2005 年的 3.5 万吨下降到 3.24 万吨,削减 2600 吨。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下降 21.4%,化学需氧量下降 25.4%,超额完成省下达 10%的下降任务。

第475页

第三章 环境治理 427

2007 年 1 月 9 日,吕梁市委召开二届二次(扩大)会议,重点部署环境治理工作。市委、市政府

把本年确定为“环保攻坚年”,着重解决市区空气质量问题。1 月 23 日,全市环保攻坚动员大会召开,

动员部署环保攻坚三大战役。第一战役,全市共炸毁排污烟囱 208 根,拆除炼铁高炉 92 座,推倒焦炉

2600 支(座),淘汰落后焦炭产能 1043.8 万吨、小炼铁炉规模 4428 立方米,落后炼铁产能 360 万吨,

直接削减化学需氧量 800 吨、二氧化硫 3.4 万吨。4 月 9 日,国家环保总局解除对吕梁市的“区域限批”。

第二大战役(6 月初至 11 月底),共改造关停市区燃煤茶炉和营业性炉灶 719 户 1249 台,其中茶炉 254

户 268 台,营业性炉灶 465 户 981 台。直接削减化学需氧量 4155 吨、二氧化硫 1.8 万吨、烟粉尘 2.1 万吨。

7 月,西南供热站开始施工建设(城北供热站 3 月开工),在原混燃(煤气、煤矸石、煤)锅炉的基础上

完成 2×75 吨纯燃煤气锅炉,同时接通中铝焦化厂、大土河焦化三厂至供热站的两条输煤气管道(约 4.3

千米),11 月 1 日正式点火向市区供暖。完成市西南城区 120 万平方米的集中供暖热源厂建设任务,关

停分散的大小燃煤供暖锅炉 120 台,削减烟尘 160 吨、二氧化硫 4600 吨。12 月 7 日,全市环保攻坚第

三战役动员大会召开,提出“促扫尾、抓源头、打反弹、治‘两尘’”4 项任务,引深环境整治。市区年

均浓度二氧化硫 0.087 毫克 / 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 0.104 毫克 / 立方米、二氧化氮 0.024 毫克 / 立方米,

综合污染指数 2.27。10 月 23 日,全省“蓝天碧水工程”现场会在吕梁市召开。

2008 年,离石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 100%,交城、孝义、方山县(市)开展烟控区划定工作。从第

三季度开始,对市区范围内 5 个公共场所(汽车站、影剧院、超市、宾馆、酒店)22 个点位 7 项室内空

气质量污染因子进行监测。

2009 年初,吕梁市政府制定《离石区 2009 年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分解》,明确目标责任,

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建设。各县(市、区)均启动烟控区建设,开展城区燃煤茶炉和营业性炉灶

整治,城市硬化、绿化和街道洒水除尘,城区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管理和集中供热建设等工作。市环保

局成立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机构,全市建成市场化运营的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 3 个,展开机动车尾气监

测工作。全市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为 8.37 万吨,提前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 ;化学需氧

量排放总量 3.49 万吨。市区集中供热新增 112 万平方米,总面积 662 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 85% ;日供

气 14 万立方米,供气覆盖率 97% ;烟尘控制覆盖率 100%。

2010 年,吕梁市列入 2009 年、2010 年废气国控企业的共 38 户,经省、市核减后,至 5 月 3 日,全

市 33 户企业应安装 48 套污染源废气自动监控系统,全部完成安装验收,安装率 100%。全市化学需氧

量减排任务为 4080 吨,经测算,全市化学需氧量减排 6200 吨,剔除新增量 1530 吨,全年净减排 4670 吨,

超过目标任务约 590 吨。全市新增二氧化硫减排量 4.25 万吨,剔除新增量 1.28 万吨,全年净减排 2.97 万吨,

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

2011 年,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三项整治”活动,全市开展烟尘整治工作。按照《离石区烟尘整

治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经过摸底排查,对工业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采暖锅炉、营业性燃

烧炉灶,集中商业区、集中住宅区、集中供暖区范围内供暖锅炉进行分类处理,整治任务 399 户,其中

24 户企业锅炉达标排放,关停取缔各类燃烧锅炉、茶炉、营业性炉灶 1538 户,治理改造燃烧锅炉 58 户,

淘汰、取缔、搬迁污染企业 183 户。各级政府对燃煤电厂、焦化厂、造纸厂、水泥厂、有色金属冶炼等

66 家涉气污染企业予以关闭。同年,市区供热总容量 838 兆瓦,集中供暖总量 757.4 兆瓦,集中供热率

达 90.4% ;市区非农业人口 22.17 万人,使用煤气、液化气人口 20.17 万人,气化率达到 91%。

2012 年,市区内 6 个城中村的 183 台小锅炉被全部依法取缔,纳入集中供热范围;82 户营业性宾馆、

餐饮业分散锅炉全部安装脱硫设施或改造为型锅炉,实现达标排放。全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 529 万平方

米。市区以及孝义、文水、汾阳等县市扩大天然气覆盖面积,市区新建天然气引入管网 35 千米,新增

第476页

428 第五编 环境保护 天然气用户 2.5万户。关闭吕梁东义集团煤气化有限公司城区供气焦化项目。气源置换项目城区管线完成,

气源对接门站全部完工,已具备天然气置换条件。

2013 年,吕梁市各县(市、区)加大城区大气污染防控力度,在扩展城区供气管网、集中供热扩容、

取缔营业性燃烧炉灶、强化城区扬尘和工业废气污染源监管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城市集中供热覆盖率

平均达到 67.4% ;11 个县(市、区)建成投运天然气利用工程 ;9 个县(市、区)城区安装大气质量新

三项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各县(市、区)政府根据省环保厅等 6 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扬尘污染

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均制定出台扬尘防治管理办法,对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公路运输抛洒物进行专

项整治。对全市 127 户重点排污企业实施自动监控,安装在线废气监测设备 136 台套。

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较上年削减 3.12%,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 7.38% ;烟尘排放削减 1.02% ;工业

粉尘排放量削减 5.59%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 2.42% ;氨氮排放量削减 3.22%。

2014 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按新考核标准达标数为 266 天,比上年同期增加 16 天,同比上升 6.4%;

重污染天气同比减少 7 天,空气质量指数为 6.76,其中环境污染物平均浓度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

均值为 0.097 毫克 / 立方米、0.051 毫克 / 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3%、13.6%。全市年度二氧化硫

排放量较上年削减 1.93% ;氮氧化物排放量较上年削减 6.32% ;烟尘排放量较上年削减 1.85% ;粉尘排

放量较上年削减 2.06%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上年削减 5.09% ;氨氮排放量较上年削减 3.53%。

2015 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 290 天,比上年同期增加 24 天,全年优良率 79.5% ;空气质

量综合指数为 6,同比下降 11.2%,在全省 11 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二。全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较上年

削减 1.26% ;氮氧化物排放量较上年削减 3.58% ;烟尘排放量较上年削减 1.25% ;粉尘排放量较上年削

减 2.2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上年削减 5.24% ;氨氮排放量较上年削减 3.7%。

2016 年,市政府制定《吕梁市大气污染防治 2016 年行动计划》,确定工作重点任务和治理项目,将

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均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全

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燃煤小锅炉整治、国五油品供应、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业挥发性

有机物治理等工作,加大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等综合治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

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 号)要求,吕梁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

理中心成立,配备人员、办公业务用房、硬件设备等,机动车监管平台建成投用。市管废气国控企业 14

户,停产暂缓安装 2 户,剩余 12 户,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二氧化硫 28 台、氮氧化物 28 台、烟粉尘 26 台,

全部安装并联网 ;废气省控企业 30 户,停产暂缓安装 3 户,核减安装 1 户,剩余 26 户,应安装自动监

控系统二氧化硫 31 台、氮氧化物 31 台、烟粉尘 31 台,全部安装并联网。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数为

287 天,比上年同期增加 17 天,重污染天气同比增加 2 天,空气质量指数为 5.89,其中环境污染物平均

浓度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为 98 毫克 / 立方米、49 毫克 / 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

25.6%、2.1%。2016 年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 6.36%,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 8.59%,烟尘排

放量下降 2.3%,工业粉尘排放量下降 2.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 4.83% ;氨氮排放量下降 4.16%。

2017 年,市政府制定《吕梁市取缔“散乱污”企业工作方案》,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

业布局规划,治理无望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企业,一律按照“两

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要求,严格关停取缔。全市清查出 355 户

“散乱污”企业,列入淘汰的 317 户全部取缔,列入整改的 38 户实施停产整治。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

步加强对生活用散煤质量进行管控的通知》《离石区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控制十条措施》,以离石区周边

20 千米范围为重点,对全市生活用散煤质量实施从严管控,把散煤质量标准提高到硫分低于 0.6%、灰

分低于 10% 以下,对不符合标准的民用散煤兑换清洁煤。51 个村 8684 户全年置换 18141 吨,收缴劣质

第477页

第三章 环境治理 429

煤 2818 户 11695 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吕梁市 2017 年冬季清洁供暖工程资金补贴方案的通知》

(吕政办发〔2017〕89 号),确定全市 10.2 万户冬季清洁供暖工程任务的工作目标,对确村确户 11.09 万

户清洁取暖任务细化了补贴政策。2017 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数为 245 天,比上年同期减少 42 天,

重污染天气同比减少 3 天,空气质量指数为 7.04,其中环境污染物平均浓度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

均浓度分别为 117 毫克 / 立方米、55 毫克 / 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 19.4%、12.2%。全市 2017 年

与 2015 年比较,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 8%,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 1.9%。

2018 年,市政府印发《吕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吕政发〔2018〕14 号),市政府办

公厅印发《吕梁市城区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吕政办〔2018〕

60 号)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强化督查考核,推动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为落实区域产业布局调整要求,

市政府印发《吕梁市焦化产业污染防治转型升级行动方案》(吕政办发〔2018〕97 号),要求新建产能置

换焦化项目坚持向重点焦化园区和优势企业集中的原则,坚决杜绝分散布点和未批先建。必须在依法设

立、环保基础设施齐全、经规划环评、允许建设焦化项目的园区建设,2018 年产能置换完成关停淘汰焦

化产能 102 万吨。全市清查出 1730 户“散乱污”企业,建立台账清单,实行分类处置,淘汰取缔 888 户,

完成升级改造 34 户,808 户实施停产整治。累计对 224 户企业核发(换发)排污许可证,涉及 13 个行业,

分别为 :电力、造纸、水泥、平板玻璃、氮肥、电镀、焦化、屠宰与肉类加工、陶瓷制品、钢铁、农副

产品加工、有色金属冶炼、钢压延加工等。市政府成立“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和“吕梁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编制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有计划、

分步骤地统筹实施,确保分类施策、应供尽供。吕梁市建成区及周边在 2017 年已经划定“禁煤区”11

平方千米的基础上,增加 77 平方千米,扩大到 88 平方千米。2018 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数为 250 天,

比上年同期增加 5 天 ;重污染天气同比减少 1 天,空气质量指数为 6.26,其中环境污染物平均浓度可吸

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为 95 毫克 / 立方米、52 毫克 / 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15.2%、5.5%。

全市与 2015 年排放量相比,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 18.78%、氮氧化物排放量 11.15%。

2019 年,市政府印发《吕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 2019 年行动计划》(吕政发〔2019〕44 号),细化任

务和责任分工。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推广应用,全市新增、更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

39 辆(其中 15 辆签订了购车合同,车辆尚未到位),新增更新出租车 257 辆(其中新能源汽车 89 辆,

油气两用车 168 辆)。为加强油品质量升级管控,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加油站车用汽柴油进行全

覆盖抽检,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加油站销售车用尿素也进行全覆盖抽检,全年共抽检汽柴油 433 户

1610 批次。为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住建部门先后下发《吕梁市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

《全市建筑工地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春季复工建筑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检查

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建成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清零行动的紧急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扬尘

防治措施、标准和工地管理中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的单位责任,为绿色施工、扬尘管控提供遵循,

全年共处罚 23 个施工项目、通报 5 个施工项目、约谈 14 家企业负责人,罚款 73 万元,81 个建筑工地

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5000 平方米规模及以上土石方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率

100%,全市 104 个在建工地基本实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

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结合吕梁市实际,从生态环境部指导性意见 31 个重点行业管控措施增加到 42 个措施,

细化清单,由原清单 1632 户,调整为 2354 户,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离石区

及周边累计安设微观站 133 台,在离石区使用 1 台气溶胶激光雷达走航车,配备 2 台气溶胶雷达。2019 年,

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数为 280 天,比上年同期增加 30 天,重污染天气同比增加 2 天,空气质量指数

为 5.37,其中环境污染物平均浓度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为 88 毫克 / 立方米、39 毫克 /

第478页

430 第五编 环境保护 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2.2%、17%。

第二节 水污染治理

1985 年,全区完成地区白水泥厂、汾阳医院、交城五金厂、交城丝织厂的污水处理工程 ;完成离石

县发电厂 1 台生产锅炉的改造。1986 年,新增废水处理能力 1800 吨 / 日。1987 年,新增废水处理能力

170 万吨 / 年。全区 6 项重点污染治理工程中完成验收两项,即 :汾西矿务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和汾阳

量具厂电镀污水处理工程。配合省里开展水污染防治贯彻情况调查。完成放射性水质 20 个点的采样工作,

协助省放射管理站完成土壤外照射测量工作。1988 年,新增废水处理量 175 万吨。全区重点治理工程,

继续抓好临县钢木家具厂、地区化肥厂、地区水泥厂、吕梁丝织厂、兴县针织厂的污水处理工程及交口

回龙乡的硫磺改造工程。

1990 年,新增细菌、大肠菌群、氧化物的测定等项目。1992 年,全区工业废水处理率为 29%,万

元工业产值废水排放量为 55 吨。全区在 5 条河道中共清理长约 50 千米 20 多万吨的中煤、煤矸石等工

业废弃物,其中孝义市出动 1600 人,400 多辆车次,清理废渣 11 万吨。

1995 年,吕梁地区对 7 个县(市)63 户向河流排放洗煤废水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废水全部实行

闭路循环 ;12 个小铁厂,通过改造,大部分实现废水闭路循环。部分河段水质明显改善。直接影响湫水

河、文峪河排放废水的临县化肥厂、文水化工厂,完成废水治理的可行性方案。完成岚河水污染防治规

划方案的编写。

1996 年,吕梁行署把治汾改焦作为全区环保工作的重点。行署和 6 县(市)政府均成立领导组,并

编制《吕梁地区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关于取缔萍乡炉,改造落后焦炉的实施方案》,逐一落实。

全区实现汾河流域内洗煤水全部闭路循环。全区取缔焦炉 622 户 3372 座,改造焦炉 39 户 517 座。文水、

方山、中阳 3 个监测站建成投入使用,岚县、兴县、临县、交口监测站投资立项。

1999 年,按照《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1998 年、1999 年两年完成治汾项目

32 项中,基本完成 18 个,关停 6 个,部分完成 2 个,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4 个。离石市环保局上报筹

资设立两个三级监理中心所项目。

2001 年,上报省拟建离石市城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2002 年,吕梁行署制定《2002 年汾河流域工作要点》,推进汾河流域治理。汾河上游岚河段,岚县

污水处理厂完成 80% 的工程建设。对汾河流域吕梁中段所涉及的 4 县(市)的重点污染源加大治理投入

和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企业工业废水排放得到控制。三川河流域治理工作完成离石城区污水处理厂立项,

可研审查和清污分流工程,对 17 户违法向东川河排放洗煤废水的企业实施停产整顿。经对三川流域马

茂庄断面和柳林薛村断面监测:马茂庄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平均值为 3.316 毫克 / 升,氨氮为 5.343 毫克 / 升,

与 2001 年相比分别下降 50.4% 和 9.2%;薛村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平均值为 25.64 毫克 / 升,与 2001 年相比,

下降 18.4%,氨氮为 1.089 毫克 / 升,与上年相比上升 28%。

2004 年,离石区污水处理厂批复初步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 3.5 万立方米。

2006 年,市政府把污水处理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之一,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5 月,

市区污水处理厂开工。同时,扩大城市景观水域面积,投资 5482.39 万元建成蓄水 28.88 万立方米的城

市景观蓄水工程。

2007 年,全市加大工业企业生产废水治理和城市污水治理力度,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投资 8530

万元兴建近 1000 米长的东川河蓄水工程,蓄水量扩大到 59.69 万立方米,扩大城市景观水域。加强对

第479页

第三章 环境治理 431

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和监管工作,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6 月,岚县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验收 ;7 月,

孝义市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 ;9 月,市区污水处理厂一期 1 万立方米 / 日工程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出水

各项指标均达标准。文水污水处理厂进入可研和环评阶段。文峪河南姚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 453.6

毫克 / 升,比上年平均浓度下降 45% ;三川河薛村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 69 毫克 / 升,水质达标率

16.7%,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08 年 12 月,离石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5 万立方米 / 日开始续建准备工作。

2009 年,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及重点河流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整体推进。离石区城市生活污水处

理一期、孝义一期和岚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均稳定运行 ;中阳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和柳林县污水处理厂

建成调试 ;孝义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与交城、汾阳、文水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加快 ;交口、石楼、兴

县、临县、方山污水处理厂与汾阳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4 月按

设计规模全面铺开,深度处理工程于 5 月 16 日正式开工,8 月完成建设,达到 3.5 万立方米 / 日的处理

规模,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 56%。市区北川河、文峪河文水段、白石南河交城段、岚河等河道内多年积

累的工业废渣及垃圾被清理。各县(市、区)辖区内重点河流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启动。全市 103

户重点排水企业 70 个废水排放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其余排放口限时封堵。同时,对黄河流域、汾河流

域 130 余户涉水企业实行月调度制度,及时掌握排污情况。全市 26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立标划界工

作全部完成,对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污染源进行集中整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达标率 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和调查评估工作全面铺开。全市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 60套,

并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对 38 个河流断面采样监测 159 次。市区东川河、北川河蓄水工程蓄水长度

12.8 千米,面积 250 万平方米。离石、孝义、岚县等 7 个县(市、区)开征污水处理费。

2010 年,市委、市政府把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稳定运行作为第一民生工程,举全市之力整体推

进,筹措资金 1000 万元用于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扫尾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全市新建和续建的 12 个城

市污水处理厂(新建 10 个,续扩建 2 个),13 县(市、区)污水处理厂(石楼县污水处理厂和华晋焦煤

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矿污水处理站处于停运状态)于 10 月底建成投运,总规模 13.85 万吨 / 日(柳林 2 万吨,

市区二期 2.5 万吨,中阳 1 万吨、交城 1 万吨、文水 1 万吨、汾阳 1.5 万吨、孝义二期 1.5 万吨、兴县 0.75

万吨、临县 0.75 万吨、方山 0.6 万吨、交口 0.6 万吨、石楼 0.65 万吨),形成新的化学需氧量工程减排

项目。同时,全市建成投运 4 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经监测,市区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进水平均浓

度为 330 毫克 / 升,出水平均浓度为 41 毫克 / 升(日平均处理 2.2 万吨),市区污水收集率 81%,实际处

理水量达到设计能力的 63%。吕梁市列入 2009 年、2010 年废水国控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共 31 户,经

省、市核减后,全市 26 户应安装污染源废水自动监控系统 31 套,全部完成安装验收。

2011 年,12 个县(市、区)污水处理厂的投运、市区污水处理厂和孝义市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增

加市境各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同时配套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提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加强河道排水企

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力度。总排口安装水质在线监控设施,与市环保局监控平台联网,污水排放量得到

有效控制。全市辖区内分类处置污水企业 453 户。对焦化厂、造纸厂污染严重的 3 户涉水企业予以关闭。

对重点排水企业实施自动监控,全市废水监控点 105 个、视频监控点 30 个,环保治理设施工况监控点

173 个,分级警告和控制设备 294 台。完成国控、省控、汾河流域 129 个监控点位新增氮氧化物、氮氧

监控因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开展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对自动监控设施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实行在线监控运营周例会制度。全市全年废水排放 8361.97 万吨,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

上年减少 953.08 吨、7.38 吨,减少率分别为 1.54%、0.12%。

2012 年,交城、孝义、文水、方山、石楼等县(市)新增污水收集管网共 56.62 千米,柳林、交口

第480页

432 第五编 环境保护 等县完成县城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延伸改造等工程。同时,启动新建孝义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孝

义市胜溪新村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汾阳市杏花镇污水处理厂等一批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

2013 年,全市新增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7 个,已完成 3 个,其中 4 个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在

强化现有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的同时,扩展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市新增污水管网 23.98 千米。启动三

川河柳林寨东至康家沟河道、交口双池河与大麦郊河及下村川河河道、中阳南川河河道、临县湫水河河

道 4 个综合整治工程。完成文峪河、三川河、磁窑河、湫水河沿线的 9 个县(市、区)河流水环境质量

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交城夏家营工业园区、汾阳三泉工业园区、交口桃红坡工业园区环境综合

整治方案的编制工作。对全市 127 家重点排污企业实施自动监控,安装在线废水监测设备 105 台(套)。

新建孝义市、柳林县两个县级监控平台,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实现管理权限移交。

2014 年,市政府将三川河作为流域治理的重点,制定《三川河流域治理方案》和《三川河流域 2014

年度水环境质量整治实施方案》。启动涉及离石、柳林、方山、中阳和市城管中心承担的 16 项三川河重

点整治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给予政策支持,年内完成 4 项,其余工程完成前期工作。全市共有污水处理

厂 16 户,总设计规模 18.45 万吨 / 日,实际处理能力 9.72 万吨 / 日。其中交口县、临县、石楼县、兴县、

新峪煤业有限公司等 5 户污水处理厂采用 A2/0 处理工艺,方山县采用 A2/0+ 混凝沉淀工艺,柳林县采

用 A2/0+MBR 工艺,岚县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汾阳市采用改良型卡鲁塞尔氧化沟法工艺,交城县、文

水县采用奥贝尔氧化沟法处理工艺,吕梁市污水处理厂采用折流淹没式生物膜法处理工艺,孝义市采用

CSAS+ 深度处理工艺。中阳县采用 SBR 处理工艺、孝义市阳泉曲镇新柳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沉淀分

离处理工艺、华晋焦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矿污水处理站采用地下直埋罐的处理方式和生物膜接触氧化 + 厌

氧反应的处理工艺。同时污水处理厂配套了污泥处理设施,对产生的污泥均进行无害化处理。第一、二

季度进行的季度性监测结果显示未有超标现象。

2015 年,吕梁市编制完成《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报省政府备案,编制完成三川河、文峪河、磁窑河、

湫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分步组织实施。纳入本年度全市重点工程的 8个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完成投资 4.08 亿元。文峪河流域完成孝河湿地公园、胜溪湖森林公园和孝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以及

曹溪河、下堡河、兑镇河综合整治工程,文峪河文水段综合整治工程正在建设。三川河流域涉及 4 个县(区)

16 项整治工程,年内完成 10 项,其余在建。推进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全年全市累计扣缴生态补偿

款 3400 万元,争取省级跨界断面补偿资金 1996 万元用于水环境整治重点项目治理。编制完成全市《2014—

2020 年生活污水防治规划》。13 县(市、区)338 个行政村纳入规划。省下达的上年 26 个项目全部完成,

本年度 50 个项目全部开工。完成地级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年度评估工作。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新建、

扩容提质工程,启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攻坚行动,城市管网建设成效明显。

2016 年,全市共取缔 33 个“土 + 小”企业 ;编制完成山西交城经济开发区(省级)、山西孝义经济

开发区(省级)、文水县经济开发区(省级)、吕梁三泉焦化工业园区(市级)、中阳县尚家峪工业园区(市级)、

文水县刘胡兰镇工业聚集区污水收集处理厂(其他)、大土河工业集中区(其他)7 个工业集聚区治理方案;

完成 76 个农村污水防治项目建设 ;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排查和清理工作,监测

水质达标率 100%。

2017 年,中阳钢铁有限公司完成干熄焦改造,交城经济开发区业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投运,

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划定禁养区 250 个,禁养区面积共 1573 平方千米;完成 10 个县(市、区)

133 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完成横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工作 ;完成 431 户 1959 个加油站地下油罐更

新改造 ;编制完成《吕梁市水体达标方案》并向省政府备案,在网站公布 ;编制完成《吕梁市良好水体

保护方案》《文峪河地表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磁窑河地表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等。

第481页

第三章 环境治理 433

2018 年,全市 184 户焦化、钢铁、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完成提标改造,28 户国考劣五类水质断面

控制单元涉水企业完成提标改造。全市共有专项治理企业 257 户,完成治理 177 户、拆除设施 6 户、停

产 19 户、关停 1 户、搬迁 1 户,因废水闭路循环,不需要治理 38 户、未实施治理 15 户,完成省下达

70% 的目标任务,完成率 94%。中阳、临县、柳林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温增效改造,新建污水管网 22.84 千米,

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 388 千米,离石区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 94%,其他县市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

率均达到 90% 以上 ;完成 123 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全市 26 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

完成规范化整治,经排查无任何排污口。完成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评估工作 ;建成投运 8 个跨界断面

水质自动站。

2019 年,全市实施 54 个水污染治理工程。清淤 378.52 万立方米,清理河流沿岸垃圾 197 万立方米,

全市 514 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其中,保留登记建档 377 个,封堵 113 个。全市 11 个城镇污水处理

厂完成保温提温提效改造,2 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扩容建设,新建污水收集管网 127.5 千米,改造合

流制管网 44.9 千米。整治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 306 处,配套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 723 户,

整治畜禽屠宰企业 23 户,完成畜禽粪污好氧发酵罐建设 34 个,建成运行年产 20 万吨吕农有机肥加工厂。

聘用 122 名河道环保监管人员,实施 24 小时监管。对 1006 辆各类油罐车全部造册登记,并安装 GPS 定

位仪进行跟踪监督。

第三节 其他污染治理

1986 年,全区工业废渣综合利用量 0.4 万吨,综合利用率 1.6%。1987 年,安排治理废渣 4 项,完成 3 项,

固体废物处理 0.51 万吨。乡镇企业主要改造土焦和土硫矿。坚持“引导、限制、改造、治理”的八字方

针,在全区重点开展 XY 型等炼焦炉和密闭贫氧炼璜工艺的推广和试验。6 月,山西土焦改造现场会在

孝义县召开,推动煤炭综合加工的发展。1988 年,处理和利用固体废弃物 1 万吨。

1992 年,全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率为 41%。万元工业产值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 5 吨。

1996 年 10 月至 1997 年 5 月,全区乡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334.5 万吨,利用率 55.64%。

2002 年,对全区 26 户使用放射源单位的 60 个源进行为期 1 月的专项调查整顿,确保射源底数清,

密闭管理措施到位,使用安全。

2007 年,离石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建成,日处理能力 203 吨。孝义市垃圾处理场完成环评、立项等工作。

2009 年,离石区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 230 吨,处理率 100%。吕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成运行,

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稳步推进。孝义市垃圾处理场一期工程建成试运行,交城、文水、汾阳、中阳、

柳林、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在建。

2011 年,全市实施“三项整治”活动,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市

区生活垃圾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率 100%。全市工业固体废物比上年减少 39.6%。工业固体废物作

业建材辅料全部综合利用,利用率 100%,未作垃圾倾倒。市危险废物主要为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

其中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 2.21 万吨,处置 576 吨,利用处置率 10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 100%。

2012 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比上年减少 19.4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1930.92 万吨,利用率

83.51%,处置 381.36 万吨。工业危险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利用率 100%。医疗废物全部由吕梁市医疗废

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集中处置率 100%。

2013 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 1746.46 万吨,利用率 77.2%,处置 510.78 万吨。工业危

险废物综合利用 10222.73 吨,处置 1789.6 吨,利用处置率 100%,主要是有机溶剂废物和精(蒸)馏残渣。

第482页

434 第五编 环境保护 医疗废物全部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

2014 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1581.21 万吨,利用率 81.8%,处置量 345.39 万吨。工业企

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 10029.43 吨,处置 3439.83 吨,主要是精(蒸)馏残渣和含酚废物。全市医疗废物

全部集中处置。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与 286 家医疗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比上年增加 76 家,基

本覆盖全市县城及重点乡镇的医院。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 37.89 万吨,焚烧 8.4 万吨,无害化处

理率 56.39%,简易填埋 35.81 万吨,处置率 100%。全市累计建成机动车检测机构 15 个,检测线 37 条,

全年共检测车辆 13.23 万辆,检车率 73.1% ;合格车辆发标 14.96 万辆,发标率 73%。

2015 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1818.92 万吨(其中利用往年贮存量 4.7 万吨),处置 658.31 万

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 1.32 万吨)。全市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 7252.66 吨,处置 1460.59 吨,利

用处置率 100%。医疗废物处置 1460.59 吨,利用处置率 100%。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 45.59 万吨,

焚烧 8.4 万吨,堆肥 5.45 万吨,无害化处理率 71.3%,简易填埋 23.91 万吨。年内增建机动车检测机构 3

个,全年检测车辆 16.61 万辆,合格车辆发标 19.77 万辆(包括新车免检发标 3.21 万枚),检车率、发标

率均为 89%。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小区污染治理,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全部纳入治理范围,

236 个规模化养殖治理项目,完成治理 219 个,停止养殖场(小区)17 个。

2016 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共产生 100.03 万吨,卫生填埋 69.9 万吨,焚烧 18.4 万吨,无害化处理

率 88.3%,简易填埋 11.74 万吨,垃圾处置率 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72.5%,利用处置率

达到 98.9%。主要是焚烧处置残渣、精(蒸)馏残渣等,占到总量的 99.8%。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

基本得到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全部由吕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集中处置率 100%。

2017 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共产生 100.41 万吨,卫生填埋量 76.66 万吨,焚烧量 9.26 万吨,无害

化处理率 85.58%,简易填埋量 14.48 万吨,垃圾处置率 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41.5%,利用

处置率 92.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2018 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共产生 94.12 万吨,卫生填埋量 77.52 万吨,焚烧量 12.342 万吨,无害

化处理率 95.49%,简易填埋量 0.642 万吨,垃圾处置率为 95.49%。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20.8%,利

用处置率 91.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第四章 环境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实行以省生态环境厅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之一,是吕梁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环境质量实行统一监管,主要职能是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管、

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

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

1974 年 4 月,吕梁地区革命委员会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立,下设环境保护领导组办公室,温志恭负

责。1979 年,环境保护领导组办公室并入吕梁行署建设委员会,保留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办公

室工作由建设委员会承担。

第483页

第四章 环境管理 435

1980 年,吕梁行署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副县级建制,归口建委。1984 年 1 月,在吕梁地区行政

机构改革中,行署环境保护办公室撤销,与行署城建局合并为吕梁地区行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内设

机构有环境管理科,下设监测站、排污收费监理所。1985 年 7 月,监测站、排污收费管理所,根据业务

性质,改为下属的事业单位。同年,吕梁行署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办事机构设在行署城乡建设环境保

护局。1987 年 3 月,环保与城建分设,吕梁行署环保局成立,为正县级行政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

环境管理科,下辖环境监测站、排污收费监理所。

1990 年 5 月,吕梁地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站成立。1992 年 10 月,吕梁地区环境保护研究所成立。

1994 年 6 月,在地区环境监测站设立质量控制室。1995 年 12 月,排污收费监理所分设为环保收费一所、

环保收费二所。

1996 年 7 月,根据《吕梁地区地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规定,行署环境保护局与城乡建设局合并为

行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内设有环保办公室、环境管理科,下辖事业单位有环境监测站、环保收费一所、

二所、环保监督检查站、环境保护研究所。

1997年 5月,行署环境保护与城乡建设机构分设,重新设立行署环境保护局,为一级建制,属行署主管。

行政编制 25 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2 名、总工程师 1 名,纪检组、监察室正副职 2 名,正副科长 8

名(含妇工组长 1 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环境管理科、污染控制科和法制教育科,直属企事业单位

有环境监测站、环境监督检查站、环境科研所、环境监理一所、环境监理二所、环境设备公司。

2002 年 8 月,行署环保局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开发监督科、污染控制科和法制监理科。

2004 年,吕梁撤地设市,7 月,吕梁行署环境保护局改称吕梁市环境保护局。2005 年 4 月,吕梁环

境监理站和排污收费监理二所整合,成立市环境监察支队,内设 6 个室。2007 年 6 月,市区西南供热气

站成立。8 月,市环保局内设机构增设自然生态保护科。2008 年 6 月,市环保局下辖机构增设市辐射环

境监督站 ;8 月,市环境信息中心和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成立。

2010 年,重新确定 7 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含规划财务科职能)、政策法规科、环境影响评价科、

建设项目管理科、污染防治科(含环境监测职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生态辐射管理科。10 月,

吕梁市环境监测直属站和吕梁市环境信息中心(挂市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牌子)成立。

2013 年 5 月,市环境监测站挂“吕梁市固废安全监管中心”牌子 ;市环境监察支队挂“吕梁市污染

源在线监控中心”牌子。8 月,市环境监测站挂“吕梁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牌子,市环境监督

检查站挂“吕梁市环境应急中心”牌子。

2015 年 12 月,市环保局行政编制 20 名,工勤人员编制 3 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3 名、纪检组长 1 名、

总工程师 1 名 ;内设机构科级职数 8 正 1 副。全额事业编制 78 名,科级职数 7 正 9 副 ;自收自支事业

编制 55 名,科级职数 3 正 6 副。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环境影响评价科、建设项目管理科、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生态辐射管理科、污染防治科、监察室 2 室 6 科,直属事业单位有市环境监督

检查站、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测直属站、市环境信息中心、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市核与辐射环境

安全监督管理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市环境监察支队 4 站 2 中心 1 所 1 队。

2017 年,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调整行政编制,抽调局机关行政编制 3 名。12 月,市辐射环境监督站、

市环境信息中心(市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合并为市环境信息中心,挂市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市

辐射环境监督站牌子。

2019 年 1 月,山西省整合吕梁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

农业委员会有关环境方面的职能,组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实行以省生态环境厅为主的双重管理,作为

市政府工作部门;县级整合相应职责组建生态环境分局,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

第484页

436 第五编 环境保护 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

同年 2 月,完成行政职责和编制调整工作 :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划入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

连人带编划入行政编制 1 名 ;从原市国土资源局划入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连人带编划入行政编制

1 名 ;从市水利局划入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连人带编划入行政编

制 1 名 ;从市农业农村局划入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连人带编划入行政编制 1 名 ;从市场监

督管理局连人带编划入行政编制 5 名。

同年 2 月,事业单位调整: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全额事业编制 2 名),

成建制划归市生态环境局管理。

同年 3 月,各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在原有环境监察队伍的基础上统一组建“XX 县(市)生态环

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随同生态环境部门一并上收到市级,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统一指挥,

确定 1 名正职职数 ;整合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行政执法队,正科级建制,核定队长 1 名(正科级)。以市生态环境局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

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市

环境监察支队 26 名全额事业编制、市环境监督检查站 4 名全额事业编制、市环境信息中心 13 名全额事

业编制,离石区环境监察大队 46 名自收自支编制,划入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再保

留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督检查站、市环境信息中心、离石区环境监察大队。2019 年 6 月,吕梁市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规格调整为副处级,核定副处级领导职数 1 名。

同年 3 月,上划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由市生态环境局统

一管理。从各县(市、区)划转行政编制 90 名、工勤编制 4 名、事业编制 789 名,分别计入市级行政编制、

工勤编制、事业编制总额。上划的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事业机构有 :方山县环境监测站、方山县环境监察

大队、方山县环境辐射管理站、汾阳市环境监测站、汾阳市环境监察大队、交城县环境监察大队、交城

县环境监测站、交城县环境监测服务中心、交口县环境监测站、交口县环境监察大队、岚县环境监察大队、

岚县环境监测站、岚县环境监理所、离石区环境监测站、离石区环境监察大队、离石区辐射环境监测站、

临县环境监察大队、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柳林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柳林县环境监察大队、柳林县环境

信息中心、柳林县环境辐射监督站、石楼县环境监测站、石楼县环境监察大队、文水县环境监测站、文

水县环境监察大队、文水县环保服务中心、文水县农业环保站、孝义市环境监察大队、孝义市环境监测站、

孝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孝义市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站、孝义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孝义市环

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兴县环境监测站、兴县环保宣教中心、中阳县环境监测站、中阳县环境监察大队。

同年 3 月,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实行以省生态环境厅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内设办公室、人事教

育科(机关党办)、综合科、大气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科)、水生态环境科、环境影响评价

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管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核与辐射源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与应急信访科(生

态环境执法与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生态环境监测科(机动车和噪声环境科)、土壤与固体废物科

(化学品科)。核定行政编制 26 名。市生态环境局设下列派出机构(均为正科级):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

局,行政编制 7 名 ;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行政编制 8 名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行政编制 8 名 ;

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行政编制 7 名 ;市生态环境局孝义分局,行政编制 9 名 ;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

局,行政编制 6 名 ;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行政编制 7 名 ;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行政编制 6 名 ;

市生态环境局石楼分局,行政编制 6 名;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行政编制 6 名;市生态环境局临县分局,

行政编制 7 名 ;市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行政编制 7 名 ;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行政编制 6 名。

同年 5 月,吕梁市环境监测站、吕梁市环境监测直属站、吕梁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上收至省生态

第485页

第四章 环境管理 437

环境厅,为省生态环境厅驻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为省生态环境厅所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名称

规范为山西省吕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同年 12 月,市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市生态环境局连人带编划转 1 名行政编制到市行政审

批服务管理局,从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连人带编划转 3 名事业编制到市行政审批服务管

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同月,撤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孝义分局所属事业单位孝义市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

核销自收自支编制 10 名,原有人员划转至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交口县生态环境保

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直属事业单位

2019 年,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形成 1 队 1 所 1 中心的机构格局。

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2019 年 3 月组建。(见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吕梁市环境信息中心 2008 年 8 月成立。2017 年 12 月,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市环境信息中心(市

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合并为市环境信息中心,挂市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市辐射环境监督站牌子。

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13 名,科级职数正 2 名(含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1 名)。

吕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1992 年 10 月,吕梁地区环境保护研究所成立。1996 年 7 月,行署环境保

护局与城乡建设局合并为行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研究所成为下辖事业单位。1997 年 5 月行

署环境保护局重新设立,改称环境科学研究所。自收自支编制 15 名,科级职数 1 正 3 副。

县(市、区)环保管理机构

2015 年,吕梁市各县(市、区)均设有环保局,下设环境监察支队和环境监测站,部分县市还设有

其他下属事业单位。兴县环保局设有环保宣教中心 ;柳林县环保局设有环境宣教中心、环境信息中心、

辐射监督站 ;离石区环保局设有辐射监督站 ;孝义市环保局设有环境科技推广站、辐射环境监测站、机

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方山县环保局设有辐射环境管理站 ;交口县环保局设有环保技术服务中心 ;

石楼县环保局设有环保管理站 ;文水县环保局设有服务中心。

据统计,2012 年 12 月,吕梁市 13 县(市、区)环保局共有环保干部职工 1084 人(女职工 384 人),

其中行政人员 173 人,事业人员 906 人,其他人员 5 人。取得高级职称人员 22 人,中级职称人员 129 人,

初级职称人员 311 人。

截至 2019 年 12 月,13 个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县

(市、区)分局,事业机构分别有 :方山县环境监测站、方山县环境监察大队、方山县环境辐射管理站、

汾阳市环境监测站、汾阳市环境监察大队、交城县环境监察大队、交城县环境监测站、交城县环境监测

服务中心、交口县环境监测站、交口县环境监察大队、岚县环境监察大队、岚县环境监测站、岚县环境

监理所、离石区环境监测站、离石区环境监察大队、离石区辐射环境监测站、临县人民政府环境监察大

队、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柳林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柳林县环境监察大队、柳林县环境信息中心、柳林

县环境辐射监督站、石楼县环境监测站、石楼县环境监察大队、文水县环境监测站、文水县环境监察大队、

文水县环保服务中心、文水县农业环保站、孝义市环境监察大队、孝义市环境监测站、孝义市机动车排

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孝义市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站、孝义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孝义市环境保护技术评估

中心、兴县环境监测站、兴县环保宣教中心、中阳县环境监测站、中阳县环境监察大队。

截至 2019 年 12 月,吕梁市 13 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共有干部职工 1066 人(女职工 356 人),

其中行政人员 139 人,事业人员 807 人,其他人员 201 人。取得高级职称人员 7 人,中级职称人员 165 人,

初级职称人员 240 人。

第486页

438 第五编 环境保护 各县(市、区)环境监测站

汾阳市环境监测站 1990 年 3 月成立,为社会公益性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具备五大类环境要素 78

个项目的监测能力,属于污染源监测和环境监测两级环境监测站。2015 年,该站核定编制 38 名,实有

监测人员 32 名,设有站长 1 名,副站长 2 名,技术负责人 1 名,质量负责人 1 名。站内部设办公室、

综合室、质控室、分析室、监测室、保管室、档案室 7 个职能室,每室设主任 1 名。拥有中级职称及以

上专业技术工程师 4 名,助理工程师及技术人员 17 名。监测用房总面积 700 余平方米,监测仪器 120

余台套,该站已通过计量认证和实验室标准化验收,具备全面开展水和废水(含大气降水)、环境空气

和废气、噪声和振动、煤质、气象参数和环境要素的监测能力。2019 年,机构未变。

孝义市环境监测站 1988 年 3 月成立。2012 年 11 月,该站通过山西质量技术监督局复查换证,通

过认证项目有空气、水、噪声与振动三大类 97 项。2013 年 11 月,该站通过省厅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

2015 年,监测用房面积 1000 平方米,其中实验室用房面积 500 平方米。有各类大型、常规及应急监测

仪器 150 余台套,总固定资产值约 500 万元。有职工 25 名(正式职工 17 名、临时职工 8 名)、事业编

制 30 名,实际在编 64 名。2016—2019 年,孝义市环境监测站单位性质事业编制。截至 2019 年底,在

编人员 52 人。主要业务 :负责城市空气质量监测 ;地表水、地下水、万人千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监测 ;

负责城市降尘监测 ;负责 20 万吨以下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监测 ;企业监督性监测 ;配合开展执法监测 ;

应急监测。

岚县环境监测站 1991 年 4 月成立。2015 年,在岗人员 6 名,学历均为大专以上,其中有 5 名技

术人员取得上岗证。监测站实验和办公用房均为租赁,有仪器 33 台(套),未开展监测工作,仅负责空

气质量自动监测日报工作。2019 年,岚县环境监测站单位性质事业,编制 4 名,在编人员 2 人,外聘人

员 5 人。主要负责空气质量日报站、国控断面水站的协调和管理。

柳林县环境监测站 1995 年成立,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2008 年,该站与省、市监测站建立三

级联动监测制度。2013 年 11 月,该站通过省厅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2014 年,计量认证复查通过,具

备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三大类 65 项目的监测资格与能力。2015 年,内设监测室、综合室、

质控室 3 个科室。编制 30 人,实有 20 人,设立站长、副站长各 1 名。2017 年,柳林县环保监测站单位

性质为全额事业。核定事业编制 28 名(其中全额编制 5 名、经费自理编制 23 名)。截至 2019 年年底,

内设监测室、综合室、质控室 3 个科室,编制 28 名。主要业务工作 :开展对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情

况进行监测,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为政府部门全面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监测数据和

资料。

石楼县环境监测站 1995 年 9 月成立,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股级职数 1 名,编制 13 名。

2015 年,增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包括 1 个中心站,2 个子站。2016 年,县编办重新定编 24 名。

2019 年实有 21 人,其中大专学历 20 人,本科 1 人。监测站仅有 30 平方米办公室 1 间(租赁),不具备

开展常规监测工作。主要业务 :负责本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考核工作,县域地表水、

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空气质量的监测工作(均为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

文水县环境监测站 1989 年成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20 名,实有 10 人。2015 年,仍不具

备监测能力,常规监测工作无法开展。截至 2019 年 12 月,内设机构:办公室、化验室、现场采样准备室、

综合室。编制 28 人,实有 14 人。主要业务 :督促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监督性监测等随机性任务。

方山县环境监测站 1990 年 12 月成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 22 名。2015 年,县政府将

县武警中队业务用房划拨给监测站作为业务用房,同时配备相应仪器设备及装备。2017 年增加编制 1 名。

截至 2019 年 12 月,编制 23 名,实有 25 人,从事环境监测在岗人员 8 人,无内设机构。

第487页

第四章 环境管理 439

临县环境监测站 1994 年 10 成立,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截至 2019 年 12 月,内设综合质控室、

分析室、采样室、办公室,编制 2 名。主要工作 :环境监测、污染源跟踪监测、预警各类潜在的环境问

题等。

离石区环境监测站 1990 年成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40 名,其中在职分析监测技术人员 34 人。

主要有办公用房 200 平方米、实验用房 300 平方米。有大、中型仪器设备 50 台(套),开展监测的工作

项目有水和废水 27 项、空气和废气 12 项、噪声 11 级。2016—2019 年,离石区环境监测站单位性质为

自收自支。截至 2019 年 12 月,内设办公室、综合室、质控、分析、监测室、财务室。核定自收自支事

业编制 80 人(实际工资财政拨付 33 名、自收自支 56 名)。主要业务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地下水监测、

环境空气降尘监测、自行监测、执法监测、环境统计等。

中阳县环境监测站 1990年成立,社会公益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 18名,实有 13人。2005年正式运行,

为中阳县环境监测的技术和数据中心。2015 年,内设综合质控室、监测室。在岗职工 13 人,其中中级

职称 2 人,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全部持证上岗。设站长、副站长各 1 名。办公实验用房 415 平方米,

固定资产 200 余万元,有各种仪器设备 84 台(套)、监测车 1 辆。具备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

声共三大类 35 个项目的监测能力。2016,仪器设备增至 102 台(套),2018 年又增加 5 台(套),截至

2019 年 12 月共有仪器设备 107 台(套)。主要业务 :负责管理全县环境监测工作,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辖区环境质量评价,发布环境监测及时信息和预警信息,组织全县节能减排项目和国控、市控、重点企

业的监测任务,督促企业自行监测审核。

交口县环境监测站 1993 年 3 月成立,股级自收自支公益性事业单位。编制 25 名,实有 25 人,其

中 12 人获得监测上岗证。2006 年 6 月,县城空气日报站建成。2015 年 12 月编制增加至 47 名。截至

2019 年 12 月,无内设机构,主要业务: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等。在上级部门指导下,

委托第三方监测开展各项监测工作。

兴县环境监测站 1990 年成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20 名,实有 18 人,其中中级技术人员 1 人,

专业技术人员 13 人,管理人员 4 人。国家环境监测标准化三级配置。2011 年,兴县环境监测站单位性

质为正股级建制,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4 年,核定编制 35 名。8 月,取得山西省环保厅监测能

力认定证书。2015 年取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书。截至 2019 年 12 月,无内设机构,实有 34 人。

主要工作对本辖区内污染源开展定期监测,定期向主管部门呈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动态的技术报

告。

交城县环境监测站 1991 年 7 月成立,2002 年 9 月开始运行。编制 5 名,实有 11 人,其中站长 1

人(局在编人员)。租赁县农机局四层 7 间房屋作为办公与实验用房。投资 180 余万元购置 2 套空气质

量自动监测设备、采样设备 ;大气采样仪 14 台、污染原采样仪器 2 套。化验室分析设备有可见光度计、

蒸馏水机、烘干箱、马沸炉等基本分析、采样仪器,能监测 TSP、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

氨氮等十几个常规项目。2009 年 2 月,通过省计量认证审核验收,获得监测资质及人员上岗证。人员增

到 15 人,可开展 66 项水、气、噪声项目。2012 年 5 月,通过计量认证换证,仪器设备增加到 98 台(套)。

2015 年,内设质控室、监测室、化验室(水室、气室)、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有人员 20 人,其中中级

1 人,初级 19 人 ;办公用房 76 平方米,实验用房 133 平方米。2016—2019 年,交城县环境监测站单位

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2018 年增加编制 1 名,2019 年减少 1 名。截至 2019 年 12 月,内设质控室、监测室、

化验室(水室、气室)、综合办公室、财务室,编制 24 名。主要业务 :开展各项监测活动,为环保决策

提供技术服务。

第488页

440 第五编 环境保护 附 :撤并的直属事业单位

吕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1979 年成立,属独立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经济核

算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自主对外提供技术服务。1995 年,取得计量合格证书。2003 年,行署环保

局建成一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并投入使用。2005 年 5 月,市环境监测站成立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中心,国有企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015 年,该站有职工 47 名(定编 30 名),环境监测人员 38 名,

其中高级工程师 1 名,工程师 11 名,高级技术人员占监测人员总数的 3%,中级技术人员占监测人员总

数的 29%。设站长 1 名、副站长 3 名。内设 9 个室,分别为办公室、业务室、综合室、质量管理室、分析室、

现场监测室、日报室、生态噪声室、应急监测室。办公用房 262.2 平方米,实验用房 908.2 平方米 . 仪器

总数 152 台(套),其中大型 11 台(套),中型 68 台(套),小型 75 台(套)。具备 150 个项目监测,其

中水与废水 88 项,空气与废气 43 项,噪声 21 项。2019 年 5 月,归属省生态环境厅。

吕梁市环境监督检查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4 名,科级职数 1 正 2 副。2019 年 3 月并入新组

建的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吕梁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5 名,科级职数正 1 名。2019 年 3 月撤销。

吕梁市环境监察支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编制 26 名,科级职数 2 正 4 副。下设一室(环境执法)、

二室(排污费征收)、办公室、信访中心、应急中心、12369 举报中心等机构。2019 年 3 月撤销。

市吕梁环境监测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30 名 ;科级职数 2 正 3 副 ;直属监测站自收自支编

制 30 名,科级职数 1 正 1 副。2019 年 5 月,归属省生态环境厅。

西南供热气站。自收自支单位,编制 30 名,科级职数 1 正 3 副,2013 年 12 月划归市住建局管理。

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站。挂靠市环境信息中心,自收自支单位,编制 10名,科级职数 1正 1副。

此外,市固体废物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对外合作,挂靠市环境监测站),市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挂靠

环境监察支队),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中心(挂靠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应急中心(挂靠市环境监督

检查站),2019 年撤并。

第二节 环保宣传

1985 年,吕梁地委宣传部、行署环境保护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的通知》,

深入宣传和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关于加强乡镇、

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1987 年,吕梁环境通讯组成立,由 16 人组成。全年向国家、省、市报刊投稿 80 余篇,共采用 41

篇。创办《吕梁环境工作通讯》。组织开展首届全区中学生环境有奖征文竞赛活动,3450 余人参加。举

办大型的“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全区 13 县共举办各种图片展览 18 场次,组织环境报告会 9 次,组

织环境专业性座谈会 13 次。印发各种宣传教育书籍 1.28 万册(份),放映各种环保电视、科技电影、幻

灯 68 场次。组织短期培训班 10 期 630 人,有 44 人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环保培训班。

1988 年,召开各种形式的环保报告会 18 次,5000 多人参加,印发各种宣传品 1.35 万册(份),组织(放

映)播放环保电视、电影、录像 22 场次,5000 多人观看。举办培训班 12 期,700 人参加。举办环境征

文竞赛活动,全区有 49 所初高中学生 1.5 万人参加。

1990 年,组织全区环保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为期 1 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集中学习,

227 人参加 ;先后派出 140 多人次参与各种培训学习 ;邀请中国环科院、省建筑研究所、太原市环境监

测站的 11 名专家学者讲学培训 9 期,培训业务骨干 400 人次。

第489页

第四章 环境管理 441

1991 年春节期间,全区共出动彩车 37 辆次,深入 850 多个乡村、企业、学校宣传,印发宣传资料

5000 余份。举办“环保潮”新闻大奖赛、环保知识竞赛、演讲会等。“4·22”地球日和“6·5”世界环

境日,全区环保系统组织 5 万名中小学生上街宣传。开展环保法规咨询 90 余次。首次对省、地、县营

及乡镇企业班组以上干部进行环保法规考试。

1992 年,全区征订《中国环境报》1200 份,《山西环境报》4000 份。在纪念日、节假日,全区组织

11 支游行队伍,2 万余名各界人士参加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 21 辆(次),印发宣传资料 23 万份。交口、

中阳、汾阳、方山等县组织环保文艺专场、环保知识竞赛、环境展览、诗歌朗诵等活动,共有 300 多个

单位和部门参加。市新闻媒体开辟环保专栏 3 个、电视专题 17 次和广播讲座 130 次。在 11 县的 21 所

中小学校开展环境教育试点工作,组织征文、绘画活动,共收到作品 2262 篇。

1995 年,地区组织由人大工委牵头、6 个部门主办、5 个新闻单位参与的“九五吕梁环保监督行”活动。

历时 5 个月,对 11 个县(市)政府主要领导、70 多个企业和部分群众进行现场采访、专题报道。各县(市)

也组织各具特色的活动,中阳县“宁乡环保监督行”、岚县“岚汾环保监督行”等。其间,共播出环境

新闻 1200 余条,对发现排污的企业及时进行整治。在“4·22”地球日,地区人大工委、行署有关领导

召开研究和探讨贫困地区环保对策座谈会。“6·5”世界环境日,临县组织中小学生在电视台“城环天地”

专栏,开展“土焦生产存与亡”大辩论。中阳、离石举办中小学生环境征文和儿童绘画大赛。地、县还

举办各种形式环保培训班 41 期,参训人员 6502 人。在全区 48 所中小学校开展环境教育,7 万名中小学

生接受教育。在交口县创办学制二年的环保培训基地,招收学员 60 人。地委中心学习组组织地、县(市)

两级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环保局长共 1000 多人参加环保法讲座。

1996 年,在“吕梁环保监督行”活动中,组织 9 个部门参与,历时 1 个半月,深入 13 个县(市)

189 个企业进行专题宣讲。在纪念“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活动中,全区共组织 156

所学校 3 万余名中小学生上街宣传,印发宣传资料 5 万余份,发放宣传标牌 1.2 万块。

1999 年 6 月,举办电视讲座 148 次,开辟专栏 14 个,书写固定标语 348 条,设立达标倒计时牌 35 块。

创办《吕梁环境信息动态》,共刊出 15 期。举办环境监理培训班两期,参训人员 260 人次。邀请省局专

家讲课 12 人次,派送外出学习 14 人次。

2002 年,围绕“一控双达标”工作,在省、地、县媒体刊(播)发各类严查新闻、专题 115 件(次),

编发严查信息 18 期,发放宣传资料 5 万余份。推荐国家级绿色学校 1 所,省级绿色学校 6 所。2003 年

3 月中旬,分 3 批对全区环境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2006 年 8 月 7 日,召开吕梁市环保工作会议暨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动员大会,全面启动“蓝天碧

水工程”。重点加强省定的离石区、交城县、文水县、孝义市、岚县“蓝天碧水工程”建设,制定印发《吕

梁市 2006 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吕梁市 2006 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

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编印专项行动简报 24 期。

2009 年,在各级各类媒体刊(播)发稿件 106 件。其中《中国环境报》刊发 16 件,《中国财经报》

刊发 2 件。在全省组织开展的“蓝天碧水成就展”中,吕梁市获得银奖。

2010 年,为夯实“全市环保质量提升年”基础,提高执法人员执法监管水平,根据《吕梁市提升重

点区域环境质量实施方案》,从 5 月 21 日至 6 月 2 日分 4 期,对 13 县(市、区)环保局和 148 户企业

的 404 名人员进行培训。

2011 年,全市组织开展“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宣传、节能减排宣传周、

科技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各类环保宣传活动。新闻媒体参与了市区烟尘整治舆论监督、流域

整治明察暗访等活动。创建绿色学校 8 所,环境教育基地 3 个。

第490页

442 第五编 环境保护 2012 年,根据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环境报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利用电视、广播、

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制作《向人民汇报》政风行风活动汇报片。组织申报省级绿

色学校 3 所、省级环境教育基地 1 个。

2013 年,市环保局先后组织开展 4 次大型环保宣传活动,散发环保知识宣传材料 5 万余份,接待群

众 3 万余人。

2014 年,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三晋环保行”和“吕梁环保行”记者采访活动,配合省环保厅举办“图

说环保、图说生态”科普知识展览活动,与市文明办、工商局联合开展“城市百屏环保公益宣传活动”和“市

文明美丽山西文艺创作环保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2015 年,环境宣传教育重点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

污染防治法》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对夏汾高速公路刺激性气味整治、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进

行报道。

2016 年,创新环境宣传教方式,利用“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世界无车日”“地球一小时”“国

际臭氧日”等环保主题节日,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

2017 年,在《吕梁日报》、吕梁电视台、吕梁环保网站、各县(市、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环

保督察回头看”“污染防治攻坚战”专栏,发布污染防治信息 130 余条。

2018 年,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出台《2018 年吕梁市环保攻坚宣传工作方案》,成立环保攻坚宣传办公

室,加强环境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组织吕梁电视台、《吕梁日报》等主流媒体对全市重点区域和典型

环境问题进行暗访,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直接曝光。推出“山西最美环保人”,最美环保卫士尹炜、

践行绿色环保的先进典型武晋洲,互联网直播 2019 年度生态环境先进事迹表彰大会,采用线上线下互动,

推出环保系统先进典型,提高感染力影响力。

2019 年,围绕持续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环保工作任务,开展形式新颖、内容

丰富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吕梁电视台、吕梁日报等主流媒体对“七个一批”措施和“六大专项行

动”跟踪报道,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直接曝光。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平台,增设互动功能,发挥

政务微信微博公众号新媒体平台作用,拉近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距离。拍摄生态环境警示片。历时 3 个月,

深入全市进行暗访、暗查、暗拍,曝光在污染排放、生态破坏、环境风险领域等存在的问题,促进全市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第三节 环保执法

1987 年,行署环保局对全区工业硅及硅铁生产、离柳农作物污染情况进行调查,配合省环保厅进行

离柳土焦污染调查。编写《离柳煤电能源基地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吕梁地区城镇环境噪声管理暂行

办法》。安排治理噪声 15 项,完成 13 项。1988 年,出台《吕梁地区噪声管理条例》,设定噪声控制区 1 个。

行署颁发《关于加强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地、县环保部门的职责规章》等,开展环境监督员和

环境指标考核试点工作。

1990 年,行署环保局开展对全区 13 个县的 32 个收费单位进行执法大检查,发出征集举报意见信件

76 件,处理污染事故 4 起、污染纠纷 31 件。同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与地区物价局联合下发《改造

焦炉减收排污费的暂行办法》。

1991—1993 年,全区环保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在 13 县(市)2400 多个企业中查出问题 137 个。各

县(市)组织检查组 21 个,抽调检查人员 113 人,检查单位 746 个,查出各类问题 79 个,处罚单位 18

第491页

第四章 环境管理 443

个,处理各类问题 57 个,罚款 13.2 万元,补交排污费 7.1 万元,共处理污染纠纷、污染事故 52 起(件),

赔偿损失 11.5 万元。依法取消土焦炉 1280 座,萍乡炉 157 座。

1996 年,全区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督管理。地区执法检查企业 181 户,对 75 户违法严

重的企业进行处罚。地县两级组织环保执法,检查企业 464 户,处罚违法企业 252 户。

1999 年,围绕“一控双达标”环保任务,吕梁行署先后制定《吕梁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

作的决定》《吕梁地区 2000 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强化环保工作的政策和措施。7 月,

组织全区“七一”关停行动,对确定的 4 项重点内容进行执法检查,并查办处理。两次开展由 6 个相关

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大检查,对干扰执法检查的 2 户 2 人依法刑事拘留。收到信访信件 26 件,结案 20

件,处理 6 件。全区共有超标排污工业企业 1533 户,纳入省控企业 358 户,达标 183 户,关停 112 户,

达标率 82.4%;地控企业 451 户,达标 116 户,关停 164 户,达标率 62%;县控 724 户。全区验收 223 户,

关停 711 户,达标率 61%。

2002年 6月 26日,全区“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在离石召开。8月 26日,

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孝义召开,对严查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区共出动严查人员 5350 人次,

检查企业 2278 户,取缔死灰复燃小土企业 781 户,关停取缔不达标企业 331 户(其中取缔 121 户),停

产整改 284 户,立案查处 89 户,结案 86 户,行政拘留违法人员 11 人,罚款 54.4 万元。9 月 26 日至 12

月 31 日,先后 3 次组织执法人员对 307 沿线 1000 米范围内 134 户超标排污企业进行调查复查,对其中

的 71 户实施关停,46 户停产治理,17 户限期治理。对全区 26 户使用放射源单位的 60 个源进行为期 1

个月专项调查整顿。在严查专项行动中,全区共取缔关停土小企业、不达标污染企业 1112 户。

2006 年,吕梁市环境保护局制定《吕梁市 2006 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

施方案》。在全市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危险物品环境安全监管检

查及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检查等,共出动执法人员 1000 余人次,检查企业

769 户次。省环保局对交城、文水、汾阳、孝义、离石 5 县(市、区)环境违法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共

清理出各类环境违法企业 640 户 660 个项目。其中“整治违法排污环保专项行动”考核位列全省第五名。

9 月 6 日,中央电视台“新闻 30 分”对孝义市焦化行业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报道后,9 月 11 日,吕梁

市焦化行业环保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在孝义市召开,对全市焦化行业清理整顿进行安排部署,6 个部门组

成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整治,全市共清理整治各类焦化项目 278 个。11 月 30 日,“吕梁环保行”活动

正式启动。对 500 余个环境违法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对 50 余个环境违法案件、30 余个违法企业进

行处罚。对严重污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市级挂牌督办的 30 个,其中 18 个解决,12 个取得阶段性成果;

县级的 160 户企业中,65 个解决,41 个取得阶段性成果。查处举报和环境信访案件 45 件,对 13 个信

访案件进行处罚,收回罚款 16.8 万元。

2008 年,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非法违法煤矿“十关闭、十整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政府颁发《关

于非法违法煤矿“十关闭、十整顿”的决定》,在全市开展“十关闭、十整顿”专项行动。

2010 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将本年度确定为“全市环境质量提升年”。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

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和违反禁设项目管理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 3833 人(次),对 33

户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其中关闭 27 户,经济处罚 2 户,现场纠正 2 户,挂牌督办 2 户。全市 13

个县(市、区)开通 12369 环保举报热线,共受理群众投诉信访案件 154 件。在全市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专项检查中,对 14 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企业进行处

罚,罚金 72.6 万元。在严厉打击土小企业死灰复燃专项行动中,共督查 46 个乡镇 171 户 249 个(座、支)

土小企业,取缔小石灰窑、铝矾土倒烟窑 198 个,停产补办环保手续的石料厂 37 个,淘汰小洗煤厂 21 个。

第492页

444 第五编 环境保护 首次启用约谈制度。全面推动落实企业环境监督制度试点工作,全市 13 个县(市、区)34 个国控重点

污染源监控企业,均成立环境监督员办公室。登记 34 户重点监控企业环境总负责人 34 人,企业环境监

督员 102 人。

2011 年,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对医药制造、化学品环境管理

和危险废物、汽车养护和报废拆解、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地产项目、流域环境治理等 14 项进行环保专项

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 4200 余人次,检查企业 1300 余家(次),对 52 起环境违法案件进行处罚,

挂牌督办典型案件 16 件,关停违法企业 18 户。市环保局共接收和转办信访、举报案件 173 件,其中环

保部 3 件、省厅 10 件、总队 12 件,全部查办,结案率 100%。

2012 年,开展违法排污企业大检查、百日环境安全执法检查、重点区域重点防范性环境监察、矿山

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150 万吨以上煤矿执法检查、汽车 4S 店专项检查、城市空气环

境执法检查等 9 个专项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 9035 人次,检查企业 1521 家,对 146 起环境违法

案件进行处罚,对 119 户不稳定达标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市环保局共接收和转办举办报案件 149 件,其

中上级转办案件 79 件,市接访案件 77 件,书记、市长热线 9 件,全部进行查处,结案率 100%。

2013 年,全市环境执法工作以稳定空气质量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重点,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

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环境违法问题、重

点行业和涉重金属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医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和工矿企业扬尘污染等问题进行违法查

处 ;进行环境安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跨省界河流环境安全大检查,对辖区内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

患进行摸排,并逐一登记建档。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 4139 人次,约谈超标排污的 27 户企业负责人,对

74 户企业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对 1 户企业下达停产治理通知书,取缔扬尘污染企业 6 户,关

停焦化企业 2 户,经济处罚企业 155 户,罚款 920 万元。市环保局共受理各类环境污染举报投诉 213 件,

其中省厅交办 82 件,群众来信来访 131 件,所有举报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处理完毕,处结率 100%。

2014 年,全市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百日会战”、APCE 会议期间空气质量

保障等 9 个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限期整改违法企业 229 户,关停取缔严重违法企业 43 户,移送公安

污染案件 9 件,刑事立案 4 件,行政拘留企业业主 5 人,刑事拘留 1 人,经济处罚企业 254 户,罚款

743 万元。全年共受理“12369”环保举报案件、信访案件、省转案件 302 件,结案 286 件,办理中 16 件。

省环保厅下达的 8 户钢铁企业完成整治任务,摘牌解除督办。全市推进重点污染源网格化监管,共划分

市级网格 3 个、县级网格 13 个、三级网格 76 个,涉及自然村(社区)598 个、工业企业 933 户、燃煤

设施 771 个、污水排放口 353 个,小型三产、建筑工地 82 个,初步建立起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

服务、互通三到位的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制体系,实现重点污染源网格化监管的全覆盖。安全处置应急

环保事件 3 起,对各县(市、区)的 26 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84 个取水口进行专项检查,对 59 户重点

企业开展环境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 253 个,当年完成整改 212 个。加强固体废物监管,对全市 55

户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完成国家规划内危险废物集中处

置情况的调查和审核。开展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年内辐射安全无事故。

2015 年,全市开展高速公路沿线刺激性气味整治、全省交叉执法检查、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

争胜利 70 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环境执法“铁腕斩污”、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

累计出动环保执法人员 8400 余人次,检查企业 1920 余户,对违法企业实施按日处罚 2 户、停产限产 72

户、限期整改 256 户、关闭 6 户,查封扣押 2 户、挂牌督办 10 户,刑事拘留 9 人,判刑 2 人。安全处

置应急事件 3 起。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 386 件,其中市接举报 332 件,结案 308 件,结案率 92%;环保部、

省环保厅转办 54 件,结案 54 件。

第493页

第四章 环境管理 445

2016 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 286 户,罚款 1906.98 万元,对违法企业实施停产(限产)

整治 20 户、查封扣押 22 户、按日处罚 1 户,对涉嫌环境违法移送公安 37 件,其中行政拘留 34 件 47 人,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 件 3 人。全市散乱污、土小关停取缔 41 户。

2017 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 635 户,罚款 7101.94 万元,对违法企业实施停产(限产)

整治 188 户、查封扣押 17 户、按日处罚 4 户,对涉嫌环境违法移送公安 52 件,其中行政拘留 45 件 46 人,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 件 19 人。

2018 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 1107 户,罚款 9464.29 万元,对违法企业实施停产(限产)

整治 372 户、查封扣押 237 户、按日处罚 5 户,对涉嫌环境违法移送公安 43 件,其中行政拘留 38 件 41

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 件 16 人。全市散乱污、土小关停取缔 745 户。

2019 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 872 户,罚款 10303.96 万元,对违法企业实施停产(限产)

整治 118 户、查封扣押 90 户,对涉嫌环境违法移送公安 36 件,其中行政拘留 32 件 49 人,采取刑事强

制措施 4 件 3 人。全市散乱污、土小关停取缔 68 户。

2016—2019 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 2900 户,罚款总额 28777.18 万元,对违法企业实施

停产(限产)整治 698 户、查封扣押 366 户,对涉嫌环境违法移送公安 168 件,其中行政拘留 149 件 183 人,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9 件 41 人。全市散乱污、土小关停取缔 854 户。

第四节 排污征费

吕梁市污染费征收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初。1985 年 11 月,吕梁行署批复成立孝义县排污收费机构,

并划定收费范围:汾西矿务局所属各矿(厂)、山西铝厂、兑镇煤矿、孝义汽车站由地区收费;除此之外,

各单位由孝义县收费。1986 年,制定征收超标排污收费标准。1987 年,全区 13 县有 9 县成立排污收费机构,

收费项目由废水、烟尘及工业生产性粉尘,增加到土焦、土硫磺、石灰、铝矾土等。1988 年,行署制定

《排污收费暂行办法》和《环境补助资金拨改管理办法》,加强排污收费,用经济手段强化环境管理。全

区有 10 个县开始征收排污费,排污费开征率省、地营均达 100%,县营达 79%,乡镇企业达 34%。2003

年,按规定,地区环保部门负责核定收缴地直及以上国有、国有控股和国家持股、三资企业排污费及全

区范围内装机容量 30万千瓦以下电力企业二氧化硫排污费。2005年,《吕梁市排污收缴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出台,规定市级征收的排污费分成比例按中央、省、地 1 1 8 比例规定 ;县级的兴县、岚县、临县、方

山、石楼 5 县收缴的排污费按中央、省、市、县 1 1 1.5 6.5 比例规定 ;交城、文水、汾阳、孝义、离

石、柳林、中阳、交口 8 县(市、区)收缴的排污费按中央、省、市、县 1 1 2 6 比例规定。2005 年,

前述国有企业由市征收,之后由县征收。2013 年,吕梁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下文对县级征收的排污费比

例调整为中央、省、市、县 1 1 3 5,各县(市、区)均未执行。

1980—1985 年,全区征收排污费 50 万元,用于兴办一批“三废”处理工程。其中 1985 年完成排污

收费 23.5 万元,占年计划 15 万元的 150.6%。

1986 年,全区完成征收排污费 50 万元任务,其中地区完成 10 万元。1987 年,全区共收排污费 72 万元。

用排污费安排环境保护补助资金 26.4 万元,占 37%。1988 年,全区共收费排污费 152 万元,比 1987 年

提高 111%。

1990 年,全区共征收排污费 288 万元,超额完成省局下达的 110 万元的任务。1991 年,全区征收

排污费 264.9 万元。1992 年,全区征收排污费 308 万元,比上年增长 25%,其中地营以上企业征收 141

万元,县级 167 万元。全区县营以上企业开征率 100%,乡镇企业开征率 70%。

第494页

446 第五编 环境保护

1995 年,全区征收排污费 448 万元,其中地级 115 万元,县级 333 万元。1996 年,全区征收排污

费 576 万元,完成计划指标 450 万元的 128%。1997 年,全区征收排污费 547.8 万元,占省下达任务的

121.7%,其中,地区征收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 101.47 万元。1999 年,全区征收排污费 720 万元。

2002 年,全区征收排污费 1030 万元,其中地级 130 万元。2003 年,全区征收排污费 1000 万元,其

中地级 143 万元。

2006 年,全市征收排污费 8210 万元。2007 年,全市排污费征收突破 4.6 亿元(全省排名第二),其

中焦炭排污费征收 4.1 亿元,其他排污费 5000 万元。2008 年,完成服务性监测收入 247.2 万元。2009 年,

全市共征收排污费 1.83 亿元,其中焦炭生产排污费 1.55 亿元,一般排污费 0.28 亿元 ;市级征收排污费

1535 万元,其中焦炭生产排污费 278 万元,一般排污费 1257 万元。

2010 年,全市征收排污费 2.7 亿元。2012 年,全市征收排污费 11868 万元。2013 年,全市征收排污

费 14226 万元,其中焦炭生产排污费 7714 万元,一般排污费 6512 万元 ;市级征收 2351.5 万元,其中焦

炭排污费 695.3 万元,一般排污费 1656.2 万元。2014 年,全市征收排污费 11160.68 万元。2015 年,全

市征收排污费 1625.4 万元。

2016 年,全市征收排污费 15410 万元,其中,市级征收排污费 1640 万元。2017 年,全市征收排污

费 17369 万元,其中,市本级征收 1447 万元。2018 年 1 月 1 日改为环境税,由税务部门征收。

第495页

第六编  交  通

第六编

交 通

◆第一章交通线路

◆第二章桥涵隧道渡口垭口

◆第三章交通运输

◆第四章交通管理

第496页

境内最早的公路是 1921 年修建的“黄河公路”和太(原)汾(阳)公路。两条公路在汾阳城外相接。

同年,两条公路建成后,太原至军渡的公路全线贯通。之后,人们逐渐称太原至军渡的公路为太(原)军(渡)

公路,而“黄河公路”的名称逐步被淡忘。1969 年军渡黄河大桥建成后,打通了山西西部与陕北地区的

公路交通,终点延伸到陕西省绥德县,同时改名为太(原)绥(德)公路。1992 年,太(原)绥(德)

公路划入国道 307 线(国道 307 线起点为山东青岛市,终点至银川市)。从 1998 年开始,吕梁地区开工

兴建夏家营至汾阳高速公路项目,拉开高速公路建设的序幕,到 2010 年 12 月,吕梁市有建成的高速公

路 1 条(段),兴建中的高速公路 3 条(段),规划中的高速公路 1 条(段)。2019 年,吕梁市共有高速

公路 7 条,通车里程 526.919 千米。

2003 年 12 月,吕梁地区公路通车里程 6193 千米,公路密度达 29.8 千米 / 百平方千米,全区 4635

个行政村有 1398 个通油路,占 30% ;67 个乡、84 个镇,有 82 个镇 7 个乡通油路。干线公路 1424 千米,

县公路 1342 千米,乡公路 3356 千米,基本上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全区拥有各类机动车辆 29539 辆。其中:

客车 4889 辆,货车 10983 辆,其他车辆 7911 辆,轮式拖拉机 5756 辆。客运量 1407.5 万人,客运周转量

110332 万人千米;货运量达 3154.7 万吨,货运周转量 225025 万吨千米。全区有 3032 个行政村通了班车,

占全部行政村的 65%。

2010 年 12 月,吕梁市公路通车里程 15996 千米(包括专用公路 28 千米),公路密度达 75.69 千米 /

百平方千米,按照行政等级分 :有国道 633.3 千米(包括高速公路 190.5 千米),省道 1264.4 千米(包括

高速公路 133.7 千米),县道 2474.3 千米,乡道 4520 千米,村道 7075.5 千米,专用公路 27.9 千米 ;按照

技术等级分,有高速公路 324.2 千米,一级公路 270.6 千米,二级公路 1885.8 千米,三级公路 1827.6 千

米,四级公路 10564.5 千米,等外公路 1122.9 千米 ;有路面或建议路面公路里程 12691 千米,等级公路

14872.6 千米,占公路通车里程的 93% ;全市的 66 个乡、81 个镇,17 个街道,3108 个行政村中,100%

的乡镇(街道)通油路,99% 的行政村通水泥路(或油路)。

2015 年 12 月,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到 17270.41 千米,公路密度为 81.73 千米 / 百平方千米,全省

排名第 10。按行政等级分:国道 633.35 千米(其中国家级高速公路 190.52 千米),省道 1473.83 千米(其

中省级高速公路 343.89 千米),县道 2587.42 千米,乡道 4604.1 千米,村道 7971.7 千米。按技术等级分:

高速公路 534.4 千米,一级公路 338.8 千米,二级公路 1997.17 千米,三级公路 2218.56 千米,四级公路

11222.75 千米,等外路 958.73 千米。有铺装路面(高级)里程 12557.82 千米、简易铺装路面(次高级路

面)里程 2257.33 千米 ;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 2870.37 千米,占总通车里程的 16.6% ;等级公路 16311.68

千米,占通车里程的 94.4%。全市共有 67 个乡、81 个镇、14 个街道、3108 个行政村,其中,100% 的乡、

镇、街道通油路,3108 个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水泥路(油路),3066 个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街巷硬化全覆盖,

3036 个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2 千米通达)。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全市公路通车里程 17453 千米,公路密度达到 82.6 千米 / 百平方千米,

全省排名第 10。按行政等级分 :国道 1284.8 千米(包括国家高速公路 375.4 千米),省道 839.1 千米(包

括省高速公路 159.0 千米),县道 2475.9 千米,乡道 4474.3 千米,村道 8378.9 千米。按技术等级分 :

高速公路 534.4 千米,一级公路 359.3 千米,二级公路 2144.3 千米,三级公路 2097.6 千米,四级公路

11677.0 千米,等外路 640.4 千米。有铺装路面(高级)里程 13776 千米、简易铺装路面(次高级路面)

里程 1874 千米 ;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 3038 千米,占总通车里程的 17.4% ;等级公路 16813 千米,占通

车里程的 96.3%。全市共有 66 个乡、81 个镇、17 个街道、3068 个行政村全部通水泥路(油路),具备条

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按 2 千米计)。

第497页

第一章  交通线路 449

第一章  交通线路

第一节 公 路

高速公路

2019 年,吕梁市共有高速公路 7 条,通车里程 526.919 千米,分别为青(岛)银(川)高速公路吕

梁段 170.297 千米,大(同)运(城)高速公路吕梁段 16.775 千米,太(原)佳(县)高速公路吕梁段

110.644 千米,汾(阳)平(遥)高速公路吕梁段 23.007 千米,岢(岚)临(县)高速公路吕梁段 90 千米,

临(县)离(石)高速公路 72.92 千米,环城高速公路 43.276 千米。

青(岛)银(川)高速公路(G20)吕梁段 东起交城县夏家营,与大运高速公路太祁路段相接,

途经交城、文水、汾阳、离石、柳林 5 县(市、区),终点位于柳林县军渡,跨黄河与陕西吴堡靖边高

速公路相接。境内全长 170.297 千米。为双向四车道全封闭全立交高速公路,路基宽 24.5 米,设计时

速汾离、离军段为 80 千米 / 小时和 100 千米 / 小时,夏汾段 120 千米 / 小时。1998 年 10 月开工建设,

2007 年 12 月全线贯通。

夏家营至军渡高速公路是吕梁市最早的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主干线青岛至银川高速公路

山西段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夏家营至汾阳段、汾阳至离石段、离石至军渡段 3 个路段,沿途设交城、开栅、

文水、杏花、汾阳、汾阳西、吴城、离石东、离石西、柳林东、柳林西、军渡 12 个收费站,其中军渡

收费站为省界主线收费站,其余 11 个收费站为匝道收费站。设有杏花村和薛公岭 2 个服务区。

夏家营至汾阳段高速公路于 1998 年 10 月 12 日开工建设,2000 年 10 月 28 日建成通车,全长

53.929 千米。参加建设的有省内外 37 家路基施工单位、5 家路面施工单位和 14 家交通工程施工单位。

全线采用平原微丘区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路基宽 26 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

速度 100 千米 / 小时,最小平曲线半径 1800 米,最大纵坡 3.115%,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为 1/100,小桥

涵及路基为 1/50,抗震设防按地震烈度 7 度设计,全线桥梁设计荷载均为汽车超—20 级 / 挂—120,桥

面净宽 2×11.25 米。该路段共有大中型桥梁 25 座,小型桥梁 43 座,主线涵洞 214 道,天桥 26 处,互

通式立体交叉 5 处。跨径最大的桥梁是文峪河大桥,位于夏汾段 K893+575 米处,桥梁总长 256.1 米,

10—25 米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空心板结构,桥面净宽 2×11.25 米。高度最高的桥梁为大墙沟大桥,

位于夏汾段 K912+455 处,桥梁总长 126 米,30—40 米预应力钢筋混凝土 T 梁结构,桥墩高 21.217 米,

桥面净宽 2×11.25 米。2009 年,投资 3.15 亿元,吕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将原来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

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至此,路面病害全部消除,行车更加舒适。

汾阳至离石段高速公路于 2003 年 4 月 20 日开工建设,2005 年 10 月 28 日建成通车。起自汾阳市河

北村,与先期建成的夏家营至汾阳段相接,经杨家庄镇至薛公岭穿越薛公岭隧道,再经吴城镇和吕梁市

区,止于离石区乔家塔村,与离石至军渡段相接。该路段全长 77.771 千米,沿线有隧道 2 处,分别是薛

公岭隧道和离石南关隧道,其中薛公岭隧道上行线长 2035 米,下行线长 2140 米。全路段共有主线特大

桥 1 座,大桥 39 座,中桥 11 座,小桥 22 座,天桥 33 座,匝道桥 7 座,跨径最大的桥梁是离石高架桥,

位于汾离段 K1008+355 处,桥梁总长 2947 米,桥面净宽 22 米。高度最高的桥梁是河房沟大桥,位于汾

第498页

450 第六编  交  通 离段 K955+614 米处,桥梁总长 305.3 米,6—50 米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 T 梁,桥墩高 56.5 米,桥面

净宽 22 米。全段设计行车速度 80 千米 / 小时。

离石至军渡段高速公路于 2005年 10月 28日开工建设,2007年 12月 18日建成通车。全长 38.597千米,

东起离石区乔家塔村,途经柳林县李家湾乡、柳林镇、穆村镇、薛村镇、庄上镇、石西乡 6 个乡镇,至

石西乡榆皮塔村。全段采用 4 车道重丘区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施工,设计行车速度 80 千米 / 小时,路

基宽 24.5 米。有特大桥 4 座、大桥 30 座、中桥 4 座、小桥 10 座、天桥 5 座、匝道桥 5 座,特长隧道 1

处(双向各 1 座)、中隧道 2 处(双向各 2 座)、短隧道 5 处(双向各 5 座)。该路段桥隧总长 20.2 千米,

占到总里程的 52.5%。最大的桥梁是三川河 7 号特大桥,位于离石至军渡段 K1025+876 处,桥梁总长

1265 米,预应力钢筋砼连续 T 梁,桥面净宽 2×11 米。高度最高的桥梁为罗河大桥,位于离石至军渡段

K1028+810 处,桥梁总长 472 米,11—90 米预应力钢筋砼连续 T 梁,桥墩高 67 米,桥面净宽 2×10.8 米。

最长的隧道是八盘山隧道(上下行),单洞长 4109 米。

大(同)运(城)高速公路吕梁段 起点位于交城县夏家营村,终点位于文水县高车村,境内全长

16.775 千米。2000 年开工建设,2003 年 10 月 28 日建成通车。双向四车道全封闭全立交高速公路,路

基宽 24.5 米,设计时速 80 千米 / 小时。在文水南安镇设出入口。

太(原)佳(县)高速公路吕梁段 起点位于岚县梁家庄,途经方山、临县,终点位于临县克虎镇。

境内全长 110.644 千米。2007 年开工建设,2010 年 12 月 24 日通车。双向四车道全封闭全立交高速公路,

路基宽 24.5 米,设计时速 80 千米 / 小时。分别在岚县梁家庄、方山积翠乡、临县城庄镇和兔坂镇设出入口。

汾(阳)平(遥)高速公路吕梁段 起点位于汾阳市义丰村,与汾离高速公路相接,途经孝义市,

终点位于平遥县。境内全长 23.007 千米。2007 年开工,2010 年 11 月通车运营。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

速公路标准,路基宽 28 米,设计行车速度 120 千米 / 小时。在汾阳田屯村和北辛庄设出入口。

岢(岚)临(县)高速公路吕梁段 起点位于忻州市岢岚县和兴县交界的麻黄沟村,沿线经兴县、

临县,终点位于临县临泉乡陈家庄村与临离高速公路相接。境内全长 90 千米,其中兴县境内 64 千米,

临县境内 26 千米。2011 年 1 月开工建设,2014 年 7 月完成主体及附属工程,10 月 16 日通车运营。总

投资 110.78 亿元。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全封闭全立交高速公路,路基宽 24.5 米,设计行车速度 80 千米

/ 小时。全线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康宁互通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 千米 / 小时,

路基宽 10 米。

临(县)离(石)高速公路 起点位于临县陈家庄以北约 1 千米处,接西纵高速公路岢岚至临县段,

途经临县三交并与离石环城高速公路相连,终点位于柳林县郭家山村南,接在建的离石至隰县高速公路。

全长 72.92 千米,2011 年 2 月开工建设,2015 年 5 月 9 日通车,总投资 93.44 亿元。全线采用双向四车

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 80 千米 / 小时,路基宽 24.5 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 级,

设临县枢纽、临县南互通、三交互通、坪头互通、枣林互通、离石枢纽、临县南服务区、离石西服务区

以及临县南互通连接线、王家会连接线和后寨则连接线。全线有桥梁 40 座,其中大桥 36 座、中桥 4 座;

隧道 34 座,其中长隧道 7 座、中隧道 10 座、短隧道 17 座 ;涵洞 154 道。

吕梁环城高速公路 是山西省“三纵十二横十二环”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重要一环,位于吕梁市所

辖离石区及方山县境内,起点位于方山县大武镇阎家山村北,采用大武枢纽连接临离高速公路,终点

位于离石区田家会街道办上楼桥居委会西,采用田家会枢纽连接青银高速公路汾阳至离石段。2011 年 4

月开工建设,2014 年 9 月通过交工验收,2015 年 11 月 10 日通车运营。项目全长 43.276 千米,其中主

线长 38.188 千米,机场连接线 5.088 千米。概算投资 40.7834 亿元(其中资本金 12.24 亿元,账务资金

28.54 亿元)。全线设大武(枢纽)、田家会(枢纽)、离石北(互通)和信义(互通)等 4 处互通立交和

第499页

第一章  交通线路 451

离石东 1 处服务区。共有桥梁 41 座 15779 米、隧道 9 座 5176 米,26 个施工合同段和 8 个监理单位参加

项目建设。全线地处山岭重丘区,路线线位较高,途经路线多为沟壑陡峭地带,高填深挖路段较多,技

术标准较高,其中填方总量 1700 万立方米,挖方总量 1200 万立方米,最高填方达 71.2 米,最高挖方深

度达 98 米,V 字形、鸡爪形等沟渠平均每千米 2 处,涵洞、通道平均每千米 2.72 道,最高墩达 93.193 米,

9 座隧道均为黄土隧道,桥隧比例高达 48.5%。

国  道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吕梁境内有国道 6 条,即国道 209 线、国道 241 线、国道 307 线、国道

337 线、国道 339 线和国道 340 线。纵向线 2 条,横向线 4 条国道构成吕梁市公路交通的骨架。国道总

里程 909.469 千米,其中 :一级公路 135.729 千米,二级公路 756.807 千米,三级公路 16.933 千米。有

铺装路面里程 888.393 千米,其中 :沥青混凝土路面 884.681 千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3.712 千米,简易铺

装路面 21.076 千米。晴雨通车里程 909.469 千米,可绿化里程 878.161 千米,其中 822.699 千米达到国

家公路绿化标准,46.837 千米路段已实施 GBM 工程,44.131 千米路段已实施文明路。共有桥梁 303 座

13472.31 米,其中 :大桥 26 座 5590.47 米,中桥 65 座 4169.19 米,小桥 212 座 3712.65 米。有隧道 8 处

4899 米,其中中隧道 4 处 3463 米,短隧道 4 处 1436 米。涵洞 1990 道。

苏尼特左旗—北海公路(G209)吕梁段 原国道 209 线北起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途经内蒙

古、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省区,讫于北海市,全线长 3150 千米。2016 年,国道调

整,起点调整为北起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北部苏尼特左旗,途经内蒙古、山西、河南、湖北、湖南、

广西等省区,讫于北海市,全线长 3701.526 千米,吕梁段长 253.113 千米。

该线在岚县走道峁 K761+275 处进入吕梁市境内,经岚县河口乡、岚城镇、土峪乡、东村镇、普明镇、

王狮乡、敦厚乡,方山县开府乡、马坊镇、积翠乡、麻地会乡、圪洞镇、峪口镇、大武镇,离石区西属

巴街道、城北街道、凤山底街道、交口街道,中阳县金罗镇、宁乡镇、刘家坪乡,交口县水头镇、城关镇、

石口乡 5 县(区)的 23 个乡(镇),至山神峪杀人沟口 K1035+008 处出吕梁市界,进入临汾市隰县境内。

国道 209 线,由原岚县岢岚公路岚县走道峁至北村路段、原忻州碛口公路北村镇至焦家峪路段、原

大武焦家峪公路全线、原三交西交子公路大武至关上路段、原孝义午城公路交口县城至杀人沟路段等省

级、县级公路的部分路段和一段未达等级的路段连接而成。

岚县段,北部走道峁至西南部赤坚岭全长 74.818 千米。1993 年起,采用“义务修路、养路费补助”

的形式,由省公路局吕梁分局工程处和岚县公路养护段负责施工,将全线改造为二级路标准,路面宽

度由 8 米扩建为 12 米,路面仍为泥沙砂砾,投资 1200 万元。从 1996 年起,逐步分段对路面实施改造,

2013 年对 761.275—793.624 段 32.4 千米进行路面大修,2016 年对 793.624—819.169 段 25.545 千米进

行路面大修。至 2015 年,建成二级公路 75.41 千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 12 米,晴雨通车,其中

41.376 千米达到国家公路绿化标准,75.41 千米路段已实施 GBM、文明路段。沿线有桥梁 22 座 629.07

米,其中中桥 6 座 370 米,小桥 16 座 259.07 米 ;涵洞 96 道。截至 2019 年 12 月,国道 209 线岚县境内

有二级公路 84.818 千米 ;全部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晴雨通车。其中 72.228 千米达到国家公路绿化标准,

24.567 千米路段已实施 GBM、文明路段。沿线有桥梁 24 座 739.61 米,其中大桥 1 座 105.54 米,中桥 6

座 370 米,小桥 17 座 264.07 米 ;涵洞 96 道。

方山段,自北部的赤坚岭至大武镇全长 69.493 千米,包括原忻州碛口公路赤坚岭至焦家峪路段、原

大武焦家峪公路全线。至 2015 年,建成一级公路 17.271 千米,二级公路 51.812 千米,全部为沥青混凝

土路面,晴雨通车,其中 58.786 千米达到国家公路绿化标准,5 千米路段已实施 GBM、文明路段。截至

2019年 12月,国道 209线方山境内有一级公路 17.408千米,二级公路 52.085千米,全部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第500页

452 第六编  交  通 晴雨通车,其中 58.586 千米达到国家公路绿化标准,10.736 千米路段已实施 GBM、文明路段。沿线有

桥梁 26 座 1054.06 米,其中大桥 3 座 382.98 米,中桥 8 座 430.28 米,小桥 15 座 240.8 米 ;涵洞 181 道。

离石段,从西属巴街道盛地村 K905+586 至交口街道 K926+255 处,全长 20.669 千米。原为三交—

西交子公路盛地至交口村路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为大车路。1959 年改建成简易公路,并铺设粒料

低等级路面。2005 年,吕梁市财政统筹 1 亿元,改建为一级公路。2011 年对 905.586—926.255 全线进

行大修,至 2015 年,全部为一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晴雨通车。截至 2019 年 12 月,国道 209 线

离石境内有一级公路 20.669 千米,全部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晴雨通车,其中 19.295 千米达到国家公路

绿化标准。沿线有桥梁 20 座 394.95 米,其中大桥 4 座 1004.1 米,中桥 2 座 172 米,小桥 14 座 218.85 米;

涵洞 33 道。

中阳段,从中阳县道棠村至凤尾山上 K926+255 处,全长 55.537 千米。包括原三交西交子公路道棠

村至关上村路段和关上至凤尾山的一段简易公路。截至 2019 年 12 月,国道 209 线中阳境内有一级公路

17.46 千米、二级公路 38.077 千米,全部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晴雨通车,其中 54.119 千米达到国家公路

绿化标准。沿线有桥梁 21 座 1418.1 米,其中大桥 2 座 3924 米、中桥 5 座 306.6 米、小桥 14 座 187.5 米。

涵洞 136 道。

交口段,从凤尾山上 K1002+412 处至石口乡杀人沟 K1035+008 处,全长 32.596 千米。1965—1966 年,

由山西省公路局施工,对石口至石口道班路段进行改造。1985 年起,逐步加宽路基,铺设沥青渣油路面,

至 1995 年达二级公路标准。此后,结合县际油路改造和“三项整治”建设,逐步对其他路段按二级公

路标准改造,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至 2015 年,全部建成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晴雨通车。截

至 2019 年 12 月,国道 209 线交口境内有二级公路 32.596 千米,全部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晴雨通车。其中,

有 32.205 千米达到国家公路绿化标准,4.008 千米路段已实施 GBM、文明路段。沿线有桥梁 9 座 160.51 米,

其中中桥 1 座 36 米,小桥 8 座 124.51 米 ;涵洞 52 道。

截至 2019 年 12 月,国道 209 线吕梁境内长 253.113 千米,其中一级公路 55.537 千米,二级公路

197.576 千米,全部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晴雨通车,其中 232.33 千米达到国家公路绿化标准,39.311 千

米路段实施文明路段。沿线有桥梁 100 座 4767.23 米,其中大桥 10 座 2416.62 米,中桥 22 座 1314.88 米,

小桥 68 座 1035.73 米 ;涵洞 498 道。

呼和浩特—北海公路(G241)吕梁段 2016 年,国道调整,原省道 219 古吴线 K29+198 至 K57+193

段 27.991 千米、原省道 320 祁方线 K12+946 至 K20+146 段 7.229 千米、K43+181 至 K56+873 段 13.787

千米划归国道 241 呼和浩特—北海线。国道 241 线起自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内蒙古、山西、河南、

湖北、湖南、广西,讫于广西北海市,全长 3462.213 千米。该线由交城县席麻村北进入吕梁市境内,迤

南经交城县水峪贯镇至西社镇,进入原省道 320 祁方线,经开栅镇与国道 307 线重复 0.935 千米进入文

水县境内县道 X450、X435、X433、X922 进入晋中市 ;吕梁市境内长 84.258 千米。

交城段,从 K426+477 原 K29+198 处至 K454+468 原 K57+193 处,长 27.991 千米。1969 年建成,称

古交温家庄线。至 2015 年 12 月,全线长 27.995 千米,其中二级公路 22.776 千米,三级公路 5.219 千米,

沥青混凝土路面,晴雨通车。自 K454+468 原 S320 线 K56+873 处 K462+723 原 S320 线 K48+532 处,长

8.255 千米,至 2015 年 12 月,长 8.341 千米,全部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晴雨通车。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国道 241 线交城境内全长 36.246 千米,有二级公路 30.974 千米、三级公路 5.272 千米,

全部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晴雨通车。其中 29.351 千米达到国家公路绿化标准。沿线有桥梁 19 座 321.85 米,

其中中桥 1 座 85 米,小桥 18 座 236.85 米 ;涵洞 73 道。

文水段,自 K462+723 文水县曹家山至 K510+735,长 48.012 千米。1995 年 3 月至 1996 年,文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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