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27-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四版-教案

发布时间:2023-6-27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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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27-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四版-教案

41.1建设项目的基本知识1.项目与建设项目概念一般地说,所谓项目就是指在一定约束条件下(主要是限定资源、限定时间、限定质量),具有明确目标的有组织的一次性工作或任务。建设项目是一个建设单位在一个或几个建设区域内,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书和批准的总体设计和总概算书,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的组织形式,严格按基建程序实施的基本建设工程。一般指符合国家总体建设规划,能独立发挥生产功能或满足生活需要,其项目建议书经准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的建设任务。如工业建设中的一座工厂、一个矿山,民用建设中的一个居民区、一幢住宅、一所学校等均为一个建设项目。2.建设项目的特征建设项目除具有项目的一般特性外,还具有以下特点(1)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2)具有特定的对象(3)一次性(4)生命周期性(5)有特殊的组织和法律条件(6)涉及面广(7)作用和影响具有长期性(8)环境因素制约多1.1.2 建设项目的类型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工程项目可分为不同的类型。1.按投资建设的用途划分可分为1)生产性工程项目2)非生产性工程项目2.按投资的再生产性质划分根据此标准可分为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简称建设项目)和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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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27-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四版-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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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课堂教学单元设计

《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课堂教学单元设计 进度序号:1

本次课标题: 建设项目与招投标法律体系

授课

班级

上课

时间

第周 月 日

第 节 上课

地点

第周 月 日

第 节

1、了解建设项目的一般特征;

2、熟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作用、一般工作程序;

3、熟悉招投标法律体系的构成

教学

目标

能力目标 知识目标 素质目标

1、 了解我国建设项目的一般特

2、 掌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作程

3、 能够掌握招投标法律体系

1. 了解建筑建设市场的

一般特征

2、 掌握建设工程交易中

心工作程序

3、 掌握招投标法律体系

② 理解能力

②分析能力

③解决问题能力

任务

与案

任务: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体系

重点重点:掌握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体系

第2页

2

难点

解决

方法

难点: 招投标法律体系的具体规定及运用

解决方法: 教师讲解案例辅助

参考

资料

各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网、招标师考试资料

序号 步骤名

教学内容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时间分

配(分

钟)

工具与材

课内/

课外

1 讲解

建设项目的基本知识

讲授 案例听课 45 教材 课内

2 讲解 建筑市场的主体与客体 讲授 听课 45 教材 课内

3 讲解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讲授 听课 20 教材 课内外

4 讲解

招投标法律体系

讲授 25 教材 课内

5 练习

课后习题

评析 练习 45 教材 课内

6

第3页

3

7

课后

体会

注:“课程单元”可以使一个能力项目训练,也可以是一章或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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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设项目的基本知识

1.项目与建设项目概念

一般地说,所谓项目就是指在一定约束条件下(主要是限定资源、限定时间、限定质

量),具有明确目标的有组织的一次性工作或任务。

建设项目是一个建设单位在一个或几个建设区域内,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书和批

准的总体设计和总概算书,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的组织形式,严格按基

建程序实施的基本建设工程。一般指符合国家总体建设规划,能独立发挥生产功能或满足

生活需要,其项目建议书经准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的建设任务。如工业建设中的

一座工厂、一个矿山,民用建设中的一个居民区、一幢住宅、一所学校等均为一个建设项

目。

2.建设项目的特征

建设项目除具有项目的一般特性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

(2)具有特定的对象

(3)一次性

(4)生命周期性

(5)有特殊的组织和法律条件

(6)涉及面广

(7)作用和影响具有长期性

(8)环境因素制约多

1.1.2 建设项目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工程项目可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投资建设的用途划分可分为

1)生产性工程项目

2)非生产性工程项目

2.按投资的再生产性质划分

根据此标准可分为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简称建设项目)和更新改造项目

1)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是指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新建、扩建、改

建、迁建、重建项目。建设项目一般在一个或几个建设场地上,并在同一总体设计或初步

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有内存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

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通常是以一企业、事业、行政单位或独立工程作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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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建设单位。

新建项目一般是指为经济、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而进行的平地起家的投资项目。

2)更新改造项目是指对原有设施进行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相应配套的工程以及有

关工作。更新改造项目一般以提高现有固定资产的生产效率为目的,土建工程量的投资占

整个项目投资的比重按现行管理规定应在 30%以下。如技术改造、技术引进、设备更新等。

3.按照建设规模划分

按照建设规模(设计生产能力或投资规模)划分,分为大、中、小型项目

4.按照资金来源划分,可分为

内资项目、外资项目和中外合资项目

5.按照建设阶段划分

分为筹建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施工(在施)项目、建成投产项目和竣工项目,还有

续建和停建项目

1.1.3 建设项目的组成

1.建设项目

一般指在一个场地或几个场地上,按照一个设计意图,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

围内,进行施工的各个项目的综合。

2.单项工程

也称工程项目,是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并

有独立存在意义的工程。 3.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指有单独设计,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效益)

而能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一个单项工程按其构成可分为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两类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根据其中

各个组成部分分为:一般土建工程,特殊建筑物工程,工业管道工程,电气工程等。单位

工程是招标划分标段的最小单位。

4.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单位工程分解出来的结构更小的工程。分部工程

是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各个组成部分,按建筑工程的主要部位或工种工程及安装工程的

种类划分。如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砌体工程、地面工程、装饰工程,管道工程、

通风工程,通用设备安装工程、容器工程、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工业炉砌筑工程等。

5.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是指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施工图预算中最基本的计算单位。它是按照不

同的施工方法、不同材料的不同规格等,将分部工程进一步划分的。例如,钢筋混凝土分

部工程,可分为捣制和预制两种分项工程;预制楼板工程,可分为平板、空心板、槽型板

等分项工程;砖墙分部工程,可分为实心墙、空心墙、内墙、外墙、一砖厚墙,一砖半厚

墙等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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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子项工程

子项工程(子目)是分项工程组成部分,是构成建筑安装工程的最基本单位。分项工

程进一步分为若干个子目,如人工挖地槽是分项工程,它可分挖地槽深度 1.5M 以内,2.5M

以内;砖墙分项工程可分 240 砖墙、365 砖墙等。子项工程是计算工、料、机及资金消耗的

最基本构成要素。

1.1.4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和后评价的全过程中,各

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次序。项目建设程序是人们在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

不能任意颠倒,但是可以合理交叉。

1.策划决策阶段

决策阶段又称为建设前期工作阶段,主要包括编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项

工作内容。

1)编报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

2.勘察设计阶段

设计过程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对于大型复杂项

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在初步设计之后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3.建设准备阶段

4.施工阶段

5.生产准备阶段

5.竣工验收阶段

6.考核评价阶段

1.2 建筑市场的基本知识

1.2.1 建筑市场概述

1.建筑市场的概念

建筑市场是指进行建筑商品及相关要素交换的市场,是市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

是以建筑产品的承发包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市场,是建筑产品和有关服务的交换关系的总和。

建筑市场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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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市场的特征

建筑市场不同于其他市场,建筑市场的主要商品——建筑产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1) 建筑市场交换关系的复杂性

2) 建筑市场交易的直接性

3) 建筑产品交易的长期性

4) 建筑市场有着显著的地区性

5) 建筑市场交易的特殊性

(1) 主要交易对象的单件性。

(2) 交易对象的整体性和分部分项工程的相对独立性。

(3) 交易价格的特殊性。

(4) 交易活动的不可逆转性。

6) 建筑市场具备较大的风险性

建筑市场不仅对供给者有风险,对需求者也有风险。

(1) 从建筑产品供给者方面来看,建筑产品的市场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 3 个方面。

① 定价风险。

② 建筑产品是先价格,后生产,生产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

③ 需求者支付能力的风险。

(2) 从建筑产品需求者来看,建筑市场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 价格与质量的矛盾。

② 价格与交货时间的矛盾。

③ 预付工程款的风险。

7) 建筑市场竞争激烈

3.建筑市场的运行机制

建筑市场运行机制是指建筑市场中经济活动关系的总和。建筑市场由工程建设发包方、

承包方和中介服务机构组成市场主体,各种形态的建筑商品及相关要素(如建筑材料、建筑

机械、建筑技术和劳动力)构成市场客体。建筑市场的主要竞争机制是通过招标投标制度,

运用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保证市场秩序,保护建筑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1.2.2建筑市场的主体

建筑市场的主体是指参与建筑生产交易的各方。我国建筑市场的主体主要包括发包人

(又称为建设单位或业主)、承包商(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为市场主体服务的

各种中介机构(咨询、监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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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包人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

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为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发包人是由投资方代表组成,从建设项目的筹划、筹资、设计、建设实施直至生产经

营、归还贷款及债券本息等全面负责并承担风险的项目管理班子。发包人必须承担建设项

目的全部责任和风险,对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统筹安排,实现责、权、利的统一。

2.承包商

承包商是具有一定生产能力、技术装备、流动资金,具有承包工程建设任务的营业资

格,在建筑市场中能够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不同形态的建筑产品,并获得工程价款的

建筑企业。

3.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是指具有一定注册资金和相应的专业服务能力,持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质证

书和营业执照,能对工程建设提供估算测量、管理咨询、建设监理等智力型服务或代理,

并取得服务费用的咨询服务机构和其他为工程建设服务的专业中介组织。

二、建筑市场的客体

1.建筑市场的客体

建筑市场的客体一般称作建筑产品,它包括有形的建筑产品——建筑物、构筑物和无

形的产品——咨询、监理等各种智力型服务。

2.建筑产品的特点

1)建筑产品的固定性

2)建筑产品的多样性

3)建筑产品的体积庞大性

4)建筑生产的不可逆性

5)建筑产品的投资数额大,生产周期和使用周期长

6)建筑产品的整体性和施工生产的专业性

三、建筑市场的资质管理(见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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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市场从业企业资质管理

2.建筑市场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1.2.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的目的

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能

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服务范围及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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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招标投标的法律体系

1.3.1 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构成

招标投标法律体系,是指全部现行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成的有

机联系的整体。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构成按照法律规范的渊源划分为 4 个方面。

1.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以国家主席令的形式颁布执行的,具有国家

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一般以法、决议、决定、条例、办法、规定等为名称。如《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

同法》)等。

2.法规

(1)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的形式发布。一般以条例、规定、办

法、实施细则等为名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 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

特区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

在本地区具有法律效力,通常以地方人大公告的方式公布,一般使用条例、实施办法等名

称,如《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3.规章

(1) 国务院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所属的部、委、局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直属机构制

定,通常以部委令的形式公布。一般用办法、规定等名称。

(2)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政府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主

要城市制定,通常以地方人民政府令的形式颁布的,一般以规定、办法等为名称。如《北

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1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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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规范性文件

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具

体规定。

1.3.2 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效力层级

招标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很多,在执行有关规定时应注意效力层级。

1.纵向效力层级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之后依次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颁规

章与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2.横向效力层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3.时间序列效力层级

从时间序列看,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规定与旧

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也就是我们说的“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在招标投标

活动中应执行新的规定。

4.特殊情况处理原则

在招标投标活动遇到此类特殊情况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

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2) 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决。

(3)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

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认为适用部门意见,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4)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

院裁决。

1.3.3 《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

《招标投标法》是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1999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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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日通过的,自 2000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一部标志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

系进一步完善的法律,是招标投标领域的基本法律。

1.立法目的

《招标投标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

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由此,可

以看出《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有以下几项。

1) 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2) 保护国家利益

3) 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4) 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 提高经济效益

6) 提高项目质量

2.适用范围

1) 地域范围

《招标投标法》第 2 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即《招标投标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各类招标投标活动,这是《招标投标法》的空

间效力。“我国境内”包括我国全部领域范围,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并不包括实行“一国两制”

的香港、澳门地区。

2) 主体范围

《招标投标法》的适用主体范围很广泛,只要在我国境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无论是

哪类主体都要执行《招标投标法》。具体包括两类主体:第一类是国内各类主体,既包括

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所属机构等国家机关,也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

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同时还包括允许个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的公民个人;第二类是在我国境内的各类外国主体,即指在我国境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

外国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等。

3) 例外情形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 67 条规定,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

规定。但违背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本 章 小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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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建设项目的兴建是国民经济建设事业的基础。我们国家重视建设项目的计划和管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综合平衡和专题平衡的基础上,审慎地规划一定时期内国民经

济各部门、各地区建设项目的类型、数量,以便合理地确定基本建设的规模、速度、比例

和布局,并充分提高基本建设投资的经济效果。

建筑市场是市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却又不同于其他市场。建筑市场

主体包括发包人(业主)、承包商以及各种中介机构等,其中应加强对从业企

业资质和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的管理;建筑市场客体包括有形的建筑产品(建筑

物、构筑物)和无形的建筑产品(咨询、监理等各种智力型服务)。建设工程

交易中心,是保障建筑市场公开、公正、公平交易,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

建设工程质量的有形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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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单元设计

《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课堂教学单元设计 进度序号:2

本次课标题: 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

授课

班级

上课

时间

第周 月 日

第 节 上课

地点

第周 月 日

第 节

1、掌握建设工程招标的范围、类别、组织形式;

2、熟悉建设工程招标的基本程序

教学

目标

能力目标 知识目标 素质目标

4、 能够了解我国建设工程招投

标基本知识

5、 能够掌握招投标基本

工作程序

2. 了解建筑建设工程招

投标

3. 2、掌握建设工程招标

范围的相关规定

6、 掌握建设工程招标组

织形式

7、 熟悉建设工程招标程

③ 理解能力

②分析能力

③解决问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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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与案

任务:建设工程招标基本工作程序

重点

难点

解决

方法

重点:掌握建设工程招标范围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招标程序

难点: 建设工程招标组织形式、招标程序

解决方法: 教师讲解案例辅助

参考

资料

各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网、招标师考试资料

序号 步骤名

教学内容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时间分

配(分

钟)

工具与材

课内/

课外

1 讲解

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

建设工程招标范围 讲授 听课 90 教材 课内

2 讲解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形式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

讲授

听 课 案 例

分析

90 教材 课内

3 讲解

建设工程招标程序

讲授

听 课 案 例

分析

90 教材 课内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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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

体会

注:“课程单元”可以使一个能力项目训练,也可以是一章或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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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

2.1 概 述

2.1.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目的和特点

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内外的工程承包市场上为买卖特殊商品

而进行的由一系列特定环节组成的特殊交易活动。

“特殊商品”是指建设工程,既包括建设工程实施又包括建设工程实体形成过程中的建

设工程技术咨询活动。

“特殊交易活动”的特殊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欲买卖的商品是未来的,并且还未开

价;二是这种买卖活动是由一系列特定环节组成,即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授标和中

标以及签约和履约等环节。

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目的

通过竞争择优选定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安装、施工、装饰装修、材料设备供应、

监理和工程总承包等单位,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周期、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

效益的目的。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特点

(1)通过竞争机制,实行交易公开。

(2)鼓励竞争、防止垄断、优胜劣汰,可较好地实现投资效益。

(3)通过科学合理和规范化的监管制度与运作程序,可有效地杜绝不正之风,保证

交易的公平和公正。

补充:性质

2.1.2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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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指招标投标活动应有较高的透明度,具体表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公

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公开原则的意义在于使每一个投标人获得同等的信

息,知悉招标的一切条件和要求,避免“暗箱操作”。

2.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平等地对待每一

个投标竞争者,不得对不同的投标竞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招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

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3.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公正是指招投标活动要按照招标文件中的统一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评标和决

标,不偏袒任何一方。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投标当事人应以诚实、守信的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以保护双

方的利益。诚实是指真实合法,不可用歪曲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手段去欺骗对方。信用是指

遵守承诺,履行合同,不弄虚作假,损害他人、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2.2 建设工程招标范围

2.2.1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范围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根据工程的性质分

(1)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根据工作内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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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勘察。

(2)设计。

(3)施工。

(4)监理。

(5)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

3.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要求

2000 年 5 月 1 日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颁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

定》,对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作出了进一步细化的规定:

1)按工程性质划分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 煤炭、电力、新能源等能源生产和开发项目。

② 铁路、公路、管道、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③ 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信项目。

④ 防洪、灌溉、排涝、引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⑤ 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⑥ 污水排放及其处理、垃圾处理、河湖水环境治理、园林、绿化等生态环境建设和保

护项目。

⑦ 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② 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③ 体育、旅游等项目。

④ 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⑤ 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⑥ 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 使用各级财政预算内资金的项目。

② 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③ 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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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 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② 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政府担保或者承诺还款所筹资金的项目。

③ 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资金的项目。

④ 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⑤ 政府特许的融资项目。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 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② 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③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2)按委托任务的规模划分

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部门设

备、材料的采购,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者,必须进行招标:

① 施工(含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

上的。

②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③项规定的规模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 3 000 万元人

民币以上的。

2.2.2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范围

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

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

所谓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是指国防、尖端科技、军事装备等涉及国家安全、会对国

家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

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知悉的事项。

(2)抢险救灾。

抢险救灾具有很强的时间性,需要在短期内采取迅速、果断的行为,以排除险情、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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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灾民。

(3)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所谓以工代赈,是指国家利用扶贫资金建设扶贫工程项目,吸纳扶贫对象参加该工程

的建设或成为建成后项目的工作人员,以工资和工程项目的经营收益达到扶贫目的的一种

政策。由于以工代赈项目有明确的服务对象,所以无需招标。

(4)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5)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6)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制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7)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2.3 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规避招标应承担

的法律责任

责令限期改正,可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22页

22

2.3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主要类别和形式

2.3.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主要类别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可以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分成不同类别,招标投标的几种基本分类

如图 2.1所示。课本 32页

2.3.2 建设工程招标的主要形式

我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或其他媒介,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招揽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形式一般对投标人的数量不

做限制,故也被称为“无限竞争性招标”。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直接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的招标方式。由于投标人的数量是由招标人确定的,所以又被称为“有限竞争招标”。被邀

请的投标人通常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该单位有与该项目相应的资质,并且有足够的力量承担招标工程的任务。

(2)该单位近期内成功地承包过与招标工程类似的项目,有较丰富的经验。

(3)该单位的技术装备、劳动者素质、管理水平等均应符合招标工程的要求。

(4)该单位当前和过去财务状况良好。

(5)该单位有较好的信誉。

公开招标方式与邀请招标的差异:

(1)招标信息发布方式不同。公开招标是利用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信息,而邀请招标

则是向 3家以上具备实施能力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请他们参与投标竞争。

(2)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时间不同。公开招标由于潜在投标者较多,通常设置资格

第23页

23

预审程序。而邀请招标由于竞争范围小,在评标阶段对各投标人的资格和能力进行审查和

比较,通常被称为“资格后审”。

(3)适用范围不同。公开招标适用的范围广泛。公开招标估计响应者少,达不到预

期目标的情况,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委托建设任务。

(4)花费时间和费用不同。由于公开招标是无限竞争性招标,竞争相当激烈,使招

标人有充分的选择余地,因此,易于招标人选择出质量好、工期短、价格合理的投标人承

建工程。但这也增加了公开招标的工作量、工作时间和费用支出。邀请招标时,由于被邀请

的投标人都是经招标人预先筛选过的,而且被邀请的投标人数量有限,因此邀请招标能比

公开招标时间更短、费用更少地结束招标投标过程。但也就不利于招标人获得最合理的报

价。

招标人可根据上述不同特点的对比,并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国家规定选择相应的招标

方式。

3.议标

议标,是指招标人直接选定工程承包人,通过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签约。由于

工程承包人在谈判之前一般就明确,不存在投标竞争对手,因此,也被称为“非竞争性招

标”。

第24页

24

2.4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

2.4.1 自行组织招标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能力和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

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备案即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

理招标事宜。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以下

几点:

(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

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4)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 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5)熟悉和掌握我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不具备上述(2)~(5)条件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监理等单位代理招

标。如建设单位具备自行招标的条件,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2.4.2 委托招

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1.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

招标代理机构属于中介服务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是指受当事人委托,向当事人提供有偿服务,以代理人的身份,为委托

方(即被代理人)与第三方进行某种经济行为的社会组织。如咨询监理公司、会计师事务

所、资产评估公司都属于中介服务机构。

2.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

第25页

25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三种级别。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 1 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 6 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

理业务。

3.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课本 35页 共 7条

4.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特征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不是政府机构,不具备政府

的行政职能,它是社会服务性组织,它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为社会提供服务。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是代理服务。

①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招标人或投标人)的名义办理招标或投标事务。

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行为的效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3)工程招标代理是一种自愿行为。

第26页

26

2.5 建设工程招标程序

我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工作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几大步骤。

2.5.1 建设工程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2)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施工招标的,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5.2 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招标前的准备工作由招标人独立完成,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招标,可以分为:工程建设总承包招标或全过程总体招标;或者其中某个阶

段的招标;还有某个阶段中某一专项的招标。

2.工程报建

(1)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

(2)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

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

(3)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 课本 36页 共 9条

(4)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包括:

① 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

② 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③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④ 资金证明。

(5)报建程序如下:

第27页

27

① 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② 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③ 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一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要求进行

招标准备。

④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

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3.招标备案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的,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5 日前,应向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办理招标备案。

办理招标备案应提交材料主要有:

(1)《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表》。

(2)专门的招标组织机构和专职招标业务人员证明材料。

(3)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4.选择招标方式

5.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具体内容见第 3章相关内容。

6.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招标机构负责拟定的供招标人进行招标、投标人据以投标的成套文件。

7.编制工程标底

工程标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编制工程标底资格和能

力的中介服务机构代理编制。

2.5.3 招标与投标阶段的主要工作

第28页

28

1.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的作用在于使潜在投标人获得招标信息,以便进行项目筛选,确定是否参与

竞争。

实行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

的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2.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格式填报相关内容。注意须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

(2)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须按规定进行密封,在要求的时间内报送招标人。

3.资格预审

(1)资格审查。招标人资格预审时不得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提

高资格标准、业绩标准等附加条件加以限制或排斥投标申请人,不得对投标申请人实行歧

视待遇。(如地方保护)

(2)发放合格通知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下一轮的投标

竞争。(书面形式)

4.发售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人对所发出的招标文件可以酌收工本费,对于其中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酌收

押金,在确定中标人后,对于设计文件退回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将其押金退还。

2)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在招标文件中相应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或投

标预备会上予以解答。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任何澄清和修改,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投标截

止日期 15日前发给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后

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5.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

第29页

29

1)踏勘现场

招标人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投标人自费进行现场考察。

目的:一方面是使投标人了解工程项目的现场条件、自然条件、施工条件以及周围环

境条件,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另一方面也是要求投标人通过自己实地考察确定投标策略,

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以不了解现场情况推卸应承担的责任。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答复,也可以在投标预备会上答

复。

2)投标预备会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招标人主持召开投标预备会,也称标前会议或者

答疑会。

6.投标文件的编制

1)编制招标文件的准备工作

(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对于疑问或不解的问题,以书面

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2)收集现行各类市场价格信息、取费依据和标准。

(3)踏勘现场,掌握建设项目的地理环境和现场情况。

2)投标文件的编制

(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办理投标担保事

宜。

(2)编制完成投标文件后,仔细整理、核对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需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并按招

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

7.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日期和地点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件送达给招

标人。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

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

第30页

30

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满后,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投标文件的接收

在规定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或原封退回。

2.5.4 决标成交阶段的主要工作

决标成交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开标、评标和定标,具体内容在本书第 5 章将详细讲

解。

2.5.5 公开招标程序

公开招标主要适用于较大型且工艺和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它的主要程序如图 2.2 所

示。

课本 42页

补充:

综合应用案例讲解

本 章 小 结

在建筑市场运行过程中,招标投标制度全面保障了承发包双方利益,保证了竞争的公

开、公平。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已经纳入法制化轨道。《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了招标项目的

范围,并明确提出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招标工作由招标准备、招标投标、

开标、评标和定标等一系列衔接紧密的步骤构成。从事招标投标具体工作时,必须以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为尺度。

第31页

31

课堂教学单元设计

《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课程课堂教学单元设计 进度序号:3

本次课标题: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具体业务

上课

时间

第 周 月 日

第 节 上课

地点

周 月 日

第 节

要求学生通过本次任务的训练,能熟练地进行:

①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的编制

②工程施工招标程序的设置、安排

③资格预审标准设置

能力目标 知识目标 素质目标

①能够了解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特点和

方式施工招标标段划分的因素等相关知识

② 能够熟练运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格式

③ 能够根据案例背景设置资格预审条件

和标准

④ 能够根据背景资料进行招标程序的分

①掌握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文件格式

②掌握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格式

③掌握建设施工招标资格审查

的步骤及方法

④熟悉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主

要工作内容及主要程序

⑤了解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

特点和方式施工招标标段划分

的因素

① 分析能力提高

② 表达能力培养

③ 团队精神培养

④综合素质提高

任务:学习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

案例:以 3.4 所列案例为参照

第32页

32

重点: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编制

难点: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评审方法及标准确定,相关文件编定

解决方法: 案例教学及学生适当练习

中国招标投标网、招标师考试资料、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步骤名

教学内容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时间分

配(分

钟)

工具与材

课内/

课外

1

建 设

工程施

工招标

概述

施工招标的特点和方式施

工招标标段划分的因素等

相关知识施工招标程序 讲授 听课 45 课内教材 教材

2

资 格

预审

资格审查分类、内容、方

法与程序、文件编制 讲授 听课 45 课内教材 教材

3

施 工

招标文

件编制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实施原

则方法、适用范围、构成讲授 听 课 案 例

分析 90

课 内 外 教

教材

第33页

33

内容

4

施 工

招标文

件案例

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结合

讲解 练习 90 教材 教材

注:“课程单元”可以使一个能力项目训练,也可以是一章或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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