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星春: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发布时间:2022-5-27 | 杂志分类:建筑建材
免费制作
更多内容

林星春: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林星春•暖通鉴 EYEBOOK of HVAC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481 / 511出处 条文及规定江苏-住建阀直接联动排烟风机停止的控制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的要求:正压送风机和排烟风机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依据联动触发信号联动开启。在消防控制室的手动控制盘上,应能手动控制正压送风机和排烟风机的启动和停止。排烟风机入口处总管上设置的280℃排烟防火阀在关闭后,应直接联动排烟风机停止工作。3.2.15、GB51251并未明确进风口处的70度防火阀熔断关闭是否需要连锁关闭对应消防补风机,如需连锁关闭,是通过防火阀与补风机连接硬线还是通过火警总线实现?答:消防补风机进、出风总管上的 70℃防火阀熔断关闭时,可以连锁关闭补风机,因为此时补风机除了过载运行不会达到补风效果。可以通过防火阀与补风机连接硬线实现, 也可以通过总线联动实现。消防补风机除进、 出风总管上的70℃防火阀外的其它 70℃防火阀熔断关闭时,不应连锁关闭补风机。4.2.12、地下车库平时通风与排烟合用系统,是否还需设常闭排烟阀及常闭排烟阀的手动开启装置?答:地下汽车库一般设... [收起]
[展开]
林星春: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粉丝: {{bookData.followerCount}}
文本内容
第501页

林星春•暖通鉴 EYEBOOK of HVAC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481 /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江苏-住建

阀直接联动排烟风机停止的控制线应设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的要求:正压送风机和排烟

风机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依据联动触发信号联动开启。在消防控制室的手动

控制盘上,应能手动控制正压送风机和排烟风机的启动和停止。排烟风机入

口处总管上设置的280℃排烟防火阀在关闭后,应直接联动排烟风机停止工

作。

3.2.15、GB51251并未明确进风口处的70度防火阀熔断关闭是否需要连锁关闭

对应消防补风机,如需连锁关闭,是通过防火阀与补风机连接硬线还是通过

火警总线实现?

答:消防补风机进、出风总管上的 70℃防火阀熔断关闭时,可以连锁关闭

补风机,因为此时补风机除了过载运行不会达到补风效果。可以通过防火阀

与补风机连接硬线实现, 也可以通过总线联动实现。消防补风机除进、 出风

总管上的70℃防火阀外的其它 70℃防火阀熔断关闭时,不应连锁关闭补风

机。

4.2.12、地下车库平时通风与排烟合用系统,是否还需设常闭排烟阀及常闭排

烟阀的手动开启装置?

答:地下汽车库一般设计通风与排烟系统合用, 因此可不设常闭排烟阀和

常闭排烟阀的手动开启装置。

4.2.23 自动排烟窗没有定义,实际工作中很难把握。电动排烟窗是否应与火

灾报警联动?

答: 当自然排烟窗采用手动开启装置(就地机械操作机构、电动操作机构、

气动操作机构等)中的电动操作机构时,属于电动排烟窗;当自然排烟窗采

用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或采用温度释放装置联动开启时,属于自

动排烟窗;电动排烟窗属于设置手动装置的自然排烟窗,不等同于自动排烟

窗。《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 第 5.2.6 条自动排烟窗可

采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和温度释放装置联动的控制方式。但GB51251

第 4.3.6 条“净空高度大于 9m 的中庭、建筑面积大于 2000 ㎡的营业厅、展览

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应设置自动排烟窗,且应设置集中式手动开启装置。

4.3.3、根据GB 51250要求,开启常闭排烟口后应自动启动风机,风机是连锁

启动还是经过联动控制器联动启动? 假如联动启动,是否需要与其他触发信

号“与”逻辑?

答: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第 4.5.2 条 2 款规定: 应由排烟

口、 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动作信号, 作为排烟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

第502页

SSDB-H-V1.6-2022 暖通鉴 005: 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482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风机的启动。GB 51250-2017第5.2.2条4

款规定自动启动排烟风机是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启动排烟风机;其联

动触发信号为:排烟系统中任一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动作信号;

该触发信号不需要采用“与”逻辑组合。

4.3.4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14x505-1 图示 P31 页, 排烟防火

阀平时在主管排烟风机处为常开阀门,在支管处为常闭阀门,但GB51251第

2.1.14 条明确了排烟防火阀平时呈开启状态。是否应按照GB51251所有排烟

防火阀平时按常开执行?目前还有部分将排烟支管处的排烟防火阀兼做排烟

阀(口)使用,平时关闭,火灾工况时打开,达到 280℃再关闭, 是否可

行?

答: 排烟防火阀为常开状态,排烟阀为常闭状态。担负多个防烟分区的排烟

支管应设置排烟防火阀+排烟阀或常闭排烟口。

江苏-审图

19、地下车库平时通风与排烟合用系统,是否还需设常闭排烟阀及常闭排烟

阀的手动开启装置?

答:地下汽车库一般设计通风与排烟系统合用,因此不设常闭排烟阀和常闭

排烟阀手动开启装置。

31、自动排烟窗没有定义,实际工作中很难把握。电动排烟窗是否应与火灾

报警联动?

答:当自然排烟窗采用手动开启装置(就地机械操作机构、电动操作机构、

启动操作机构)中的电动操作机构时,属于电动排烟窗;

当自然排烟窗采用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或采用温度释放装置

联动开启时,属于自动排烟窗;

电动排烟窗属于设置手动装置的自然排烟窗,不等同于自动排烟窗。

GB51251第5.2.6条,自动排烟窗可采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和温度

释放装置联动的控制方式。但GB51251第4.3.6条“净空高度大于9m的中庭、建

筑面积大于2000m2的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应设置自动排烟窗,

且应设置集中式手动开启装置。

南京-审图

二.13、担负两个及以上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须设置常闭排烟阀或常闭排烟

口,排烟系统仅担负一个防烟分区的可不受此限制。

针对GB51251第5.2.2-5条,根据规范条文4.4.6条应理解为排烟风机入口

处的排烟防火阀。

苏州-审图 排烟3、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需要连锁排烟风机及对应的补风机,

第503页

林星春•暖通鉴 EYEBOOK of HVAC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483 /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请问补风机出机房处的防火阀是否仍需要连锁补风机?

答:补风机出机房的防火阀不需要连锁补风机。防烟分区的补风机根据对应

的排烟系统来控制启停。

镇江

43、第5.2.2-5条,“排烟防火阀280℃时应自行关闭,并应连锁关闭排烟风机

和补风机”,此处的排烟防火阀根据GB51251第4.4.6条应理解为排烟风机入口

处的排烟防火阀。

67关于消防产品 3C 认证等准入制度的要求

出处 条文及规定

3C 公告

对部分消防产品(附件第12项为消防防烟排烟设备产品)取消强制性产品认

证,市场监管总局注销相关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涉及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业

务范围,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按规定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山东

1.0.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

产品。

3.0.19、根据GB51251第4.4.10条,用常开百叶风口加常闭排烟阀代替多叶排

烟口,常闭排烟阀除了有火灾开启的功能,当所设置的常闭排烟阀符合相关

国家标准和有关准入制度时,且经过检验可满足规范所需消防功能要求,由

厂家提供检验报告,此时可仅设一个常闭排烟阀。

山东-3

7.1.1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

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2019 年第 36 号), 消防防烟排烟等设备及材料不需

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

江苏-住建

4.3.2、防排烟设施 3C 认证要求是否还有效?

答:防烟、排烟设施及设备不需要 3C 认证,自愿性认证。

68关于坡地建筑的防烟设计规定

出处 条文及规定

四川

重庆

第二十一条 坡地建筑的基本规定

1、坡地建筑的建筑高度为建筑坡底层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

具体计算应满足GB50016的相关规定。

第504页

SSDB-H-V1.6-2022 暖通鉴 005: 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484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四川

重庆

四川

重庆

2、坡地建筑位于坡底的楼层称为坡底层,以坡底场地作为室外地面;与坡顶

相连接的楼层称为平顶层,以坡顶场地作为室外地面。平顶层及以上楼层称

为上层,其疏散楼梯间称上段楼梯间(简称上段);平顶层以下、坡底层及以

上的楼层称为吊层,其疏散楼梯间称中段楼梯间(简称中段);坡底层以下的

楼层称为地下层,其疏散楼梯间称下段楼梯间(简称下段);如图21.1示意。

3、坡地建筑在平顶层与室外的连接设施仅满足人员疏散且宽度较小时称为天

桥;兼具其它用途(如避难平台、室外环境等)、主体宽度大于3m时称为平

台。

第二十二条 临坡式坡地建筑的防烟设计

1、临坡式坡地建筑的定义:建筑整体坐落于坡底层地坪,通过平台或天桥在

平顶层与相邻台地地坪连接,人员可分别在平顶层、坡底层进行分段疏散。

第505页

林星春•暖通鉴 EYEBOOK of HVAC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485 /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四川

重庆

2、仅服务于平顶层以下的疏散楼梯间(如图22.1中A楼梯间)

(1)首先应判断该疏散楼梯间与主体建筑投影范围的关系及其与主楼的防火

分区关系,按本指南第三条确定相应的防烟方式。

(2)当疏散楼梯间的下段和中段均在平顶层疏散、未分段设置时,该疏散楼

梯间整体按地下楼梯间进行防烟设计。

(3)当疏散楼梯间的中段分别在平顶层及坡底层疏散、下段在坡底层疏散

时,疏散楼梯间中段按地上楼梯间进行防烟设计,疏散楼梯间下段按地下楼

梯间进行防烟设计;当中段满足本指南所规定的裙房、附楼相关要求时,可

按裙房、附楼的相关规定执行;下段采用自然通风防烟方式时应满足本指南

第十一条第6款的相关规定。

(4)当疏散楼梯间的中段分别在平顶层及坡底层疏散、下段在坡底层疏散

时,中段和下段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当受建筑条件限制,

中、下段需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应满足GB51251第3.3.4条及本指南第

十五条的规定。

3、位于建筑中部的疏散楼梯间(如图22.1中B楼梯间)

(1)当疏散楼梯间的上段、中段和下段均在平顶层疏散时,该疏散楼梯间上

段按地上楼梯间进行防烟设计,下段和中段整体按地下楼梯间进行防烟设

计;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下段、中段可合用,上段应独立设置。当受建筑条件

限制,上段与中、下段需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应满足GB51251第3.3.4

条及本指南第十五条的规定。

(2)当疏散楼梯间的上段在平顶层疏散、中段分别在平顶层及坡底层疏散、

下段在坡底层疏散时,其上段和中段按地上楼梯间进行防烟设计,下段按地

下楼梯间进行防烟设计;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上段、中段可合用,下段应独立

设置。当受建筑条件限制,中段与下段需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应满足

GB51251第3.3.4条及本指南第十五条的规定。

4、靠坡底层外侧的疏散楼梯间(如图22.1中C楼梯间),无论疏散楼梯间的上

段、中段和下段均在坡底层疏散,还是分别在平顶层及坡底层疏散,其上段

和中段按地上楼梯间进行防烟设计,下段按地下楼梯间进行防烟设计;机械

加压送风系统上段、中段可合用,下段应独立设置。当受建筑条件限制,

上、中段与下段需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应满足GB51251第3.3.4条及本

指南第十五条的规定。

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竖向分段设计尚应满足GB51251第3.3.1条的规定。

6、当平顶层以下疏散楼梯间的中段、下段满足GB51251和本指南关于设置自

第506页

SSDB-H-V1.6-2022 暖通鉴 005: 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486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四川

重庆

四川

重庆

然通风防烟的条件时,平顶层应在平台或天桥部位于楼梯间外窗上方敞开或

有不小于3m2的开口。如图22.2所示。

7、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分段服务区域宜一致。

8、各段的防烟设计具体要求按GB51251及本指南执行。

第二十三条 嵌入式坡地建筑的防烟设计

1、嵌入式坡地建筑的定义:平顶层面积大于建筑上部塔楼的面积,下部建筑

整体或局部嵌入坡地内,人员可分别在平顶层、坡底层进行分段疏散。

2、仅服务于平顶层以下的疏散楼梯间

(1)首先应判断该疏散楼梯间与主体建筑投影范围的关系及其与主楼的防火

分区关系,按本指南第三条确定相应的防烟方式。

(2)当疏散楼梯间完全嵌入时(如图23.1中A楼梯间),应按地下楼梯间进行

防烟设计。采用自然通风防烟方式时应满足本指南第十一条第6款的相关规

定。

(3)当疏散楼梯间临坡底层外侧时(如图23.1中E楼梯间),应按地上楼梯间

进行防烟设计。当满足本指南所规定的裙房、附楼相关要求时,可按裙房、

附楼的相关规定执行。

3、仅服务于平顶层以上的疏散楼梯间(如图23.1中D楼梯间)应按地上楼梯

间进行防烟设计。

4、上、中段均仅在平顶层疏散的疏散楼梯间(如图23.1中B楼梯间),上段按

地上楼梯间进行防烟设计,完全嵌入的中段按地下楼梯间进行防烟设计;上

段和中段应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受建筑条件限制,上段与中段需

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应满足GB51251第3.3.4条及本指南第十五条的规

定。

5、上段在平顶层疏散、中段在平顶层及坡底层均可疏散的疏散楼梯间(如图

第507页

林星春•暖通鉴 EYEBOOK of HVAC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487 /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23.1中C楼梯间),上、中段均可按地上楼梯间进行防烟设计,上、中段可合

用一个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6、当在坡底层以下设有地下室时,其上、中、下段防烟设计按GB51251及本

指南第二十二条关于下段楼梯间防烟设计的相关要求执行。

7、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竖向分段设计尚应满足GB51251第3.3.1条的规定。

8、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分段服务区域宜一致。

9、各段的防烟设计具体要求按GB51251及本指南执行。

四川-住建

12.2.15 坡地建筑按本《要点》第4.1.2 条确定的地上建筑、地下室范围进行相

应的防烟设计。

69其他相关的防火防爆设计要求

出处 条文及规定

GB51006

3.6.2 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应设泄压设施。

3.6.6-3 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和有粉尘、纤维

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不宜设置地沟,确需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地

沟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可燃蒸汽和粉尘、 纤维在地沟集聚的有效措

施,且应在与相邻厂房连通处采用防火材料密封。

3.6.11 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厂房,其管、沟不应与相邻厂房的

管、沟相通。

第508页

SSDB-H-V1.6-2022 暖通鉴 005: 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488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GB51006

5.4.13 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4 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 1m3。

5.4.15 设置在建筑内的锅炉、柴油发电机,其燃料供给管道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的管道上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

2 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

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6.1.5 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防火墙内不

应设置排气道。

6.3.5 防烟、排烟、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及建筑内的其他

管道,在穿越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处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

堵。

风管穿过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时,穿越处风管上的防火阀、排烟防

火阀两侧各 2.0m 范围内的风管应采用耐火风管或风管外壁应采取防火保

护措施,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防火分隔体的耐火极限。

6.4.1-6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无关的通风机房内禁止穿过

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可燃液体管道。敞开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

管道,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内确需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气体计

量表时,应采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

9.1.2 甲、乙类厂房内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在循环使用前应经

净化处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

9.1.3 为甲、乙类厂房服务的送风设备与排风设备应分别布置在不同通风

机房内,且排风设备不应和其他房间的送、排风设备布置在同一通风机

房内。

9.1.4 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应设置自

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且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9.2.1 在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

82.5℃。输煤廊的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130℃。

9.2.3 下列厂房应采用不循环使用的热风供暖:

1 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可燃气体、蒸气、粉尘或纤维与供暖管道、散热器表

第509页

林星春•暖通鉴 EYEBOOK of HVAC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489 /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GB51006

面接触能引起燃烧的厂房;

2 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气的作用能引起自燃、爆炸或产生

爆炸性气体的厂房。

9.2.4 供暖管道不应穿过存在与供暖管道接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气体、

蒸气或粉尘的房间,确需穿过时,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9.2.5 供暖管道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大于100℃时,不应小于100mm或采用不燃材料

隔热;

2 当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不大于100℃时,不应小于50mm或采用不燃材料

隔热。

9.2.6 建筑内供暖管道和设备的绝热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应采用不燃材料;

2 对于其他建筑,宜采用不燃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9.3.1 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横向宜按防火分区设置,竖向不宜超过5层。

当管道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或防火阀时,管道布置可不受此限制。竖向风管

应设置在管井内。

9.3.3 甲、乙、丙类厂房内的送、排风管道宜分层设置。当水平或竖向送

风管在进入生产车间处设置防火阀时,各层的水平或竖向送风管可合用一

个送风系统。

9.3.2 厂房内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

的房间隔墙。

9.3.5 含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采用不产生火

花的除尘器进行处理。对于遇水可能形成爆炸的粉尘,严禁采用湿式除

尘器。

9.3.8 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除尘器、排风机应与其他普通型的排风机、

除尘器分开设置。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应布置在

系统的负压段上。净化或输送有爆炸危险粉尘和碎屑的除尘器、过滤器

或管道,均应设置泄压装置。

9.3.9 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排风系统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第510页

SSDB-H-V1.6-2022 暖通鉴 005: 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490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GB51006

2 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3 排风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地点,不应暗设。

9.3.14 除下列情况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

1 接触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和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材料;

2 体育馆、展览馆、候机(车、船)建筑(厅)等大空间建筑,单、多层办公建

筑和丙、丁、戊类厂房内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当不跨越防火分区

且在穿越房间隔墙处设置防火阀时,可采用难燃材料。

9.3.15 设备和风管的绝热材料、用于加湿器的加湿材料、消声材料及其粘

结剂,宜采用不燃材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难燃材料。

风管内设置电加热器时,电加热器的开关应与风机的启停联锁控

制。电加热器前后各0.8m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有高温、火源等容易起火

房间的风管,均应采用不燃材料。

9.3.16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燃气锅炉房应

选用防爆型的事故排风机。当采取机械通风时,机械通风设施应设置导

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油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 3 次/h 确定,事故排风量

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 6 次/h 确定;

2 燃气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确定,事故排风量

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h确定。

GB50019

5.8.21 供暖管道不得与输送蒸气燃点不高于 120℃的可燃液体管道,或输

送可燃、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在同一条管沟内平行或交叉敷设。

6.9.2 下列场所均不得采用循环空气:

1 甲、乙类厂房或仓库;

2 空气中含有的爆炸危险粉尘、纤维,且含尘浓度大于或等于其爆炸下限

值得 25%的丙类厂房或仓库;

3 空气中含有的易燃易爆气体,且气体浓度大于或等于其爆炸下限值得

10%的其他厂房或仓库;

4 建筑物内的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房间。

6.9.3 在下列任一情况下,通风系统均应单独设置:

1 甲、乙类厂房、仓库中不同的防火分区;

2 不同的有害物质混合后能引起燃烧或爆炸时;

第511页

林星春•暖通鉴 EYEBOOK of HVAC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491 /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GB50019

3 建筑物内的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单独房间或气体有防火防爆要求的单

独房间。

6.9.6 放散有爆炸危险性物质的房间应保持负压。

6.9.8 甲、乙类厂房、仓库及其他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的单独房间或区域,

其送风系统的进风口应与其他房间或区域的进风口分设,其进风口和排风

口均应设置在室外无火花溅落的安全处。

6.9.15 在下列任一情况下,供暖、通风与空调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

1 直接布置在爆炸危险性区域内时;

2 排除、输送或处理有甲、乙类物质,其浓度为爆炸下限10%及以上时;

3 排除、输送或处理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的粉尘、纤维等物质,其含尘浓

度为其爆炸下限的25%及以上时。

6.9.16、用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及其他厂房中有爆炸危险区域的通风设

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宜设置在生产厂房为

或单独的通风机房中。

2 送、排风设备应分别布置在不同通风机房内;

3 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内,不应和其他房间的

送、排风设备布置在同一通风机房内;

4 送风设备的出口处设有止回阀时,可与其他房间的送风设备布置在同一

送风机房内。

6.9.17 用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及其他厂房中有爆炸危险区域的通风设备

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在专用机房中的排风机应采用防爆型,电动机可采用密闭型;

2 直接设置在甲、乙类厂房、仓库及其他厂房中有爆炸危险区域的送、排

设备,通风机和电机均应采用防爆型,风机和电机之间不得采用皮带传

动;

3 送风设备设置在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置止回阀时,可采用非防爆

型。

6.9.18 用于甲、乙类厂房、仓库的爆炸危险区域的送风机房应采取通风措

施,排风机房的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次/h。

6.9.23 直接布置在空气中含有爆炸危险物质场所内的通风系统和排除有爆

第512页

SSDB-H-V1.6-2022 暖通鉴 005: 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492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GB50019

炸危险物质的通风系统上的防火阀、调节阀等部件,应符合在防爆场合应

用的要求。

6.9.28 设有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时,防爆通风设备应与可燃气体探测报

警装置连锁。

6.9.29 排除或输送温度大于 80℃的空气或气体混合物的非保温金属风管、

烟道,与输送有爆炸危险物质的风管及管道应有安全距离,当管道互为上

下布置时,表面温度较高者应布置在上面;应与建筑可燃或难燃结构体之

间保持不小于150mm的安全距离,或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不燃材料隔

热。

GB50736

5.9.8 当供暖管道必须穿越防火墙时,应预埋钢套管,并在穿墙处一侧设

置固定支架,管道与套管之间的空隙应采用耐火材料封堵。

6.1.6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单独设置排风系统:

1 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物质混合后能引起燃烧或爆炸时;

2 混合后能形成毒害更大或腐蚀性的混合物、化合物时;

3 混合后易使蒸汽凝结并聚积粉尘时;

4 散发剧毒物质的房间和设备;

5 建筑物内设有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的单独房间或有防火防爆要求的单独房

间;(如放映室、药品库等)

6 有防疫的卫生要求时。

GB50243

6.2.2 当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必须设置厚度

不小于 1.6mm 的钢制防护套管;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采用不燃柔性材

料封堵严密。

GB50028

10.2.14-1、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

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

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

地方。

10.2.24、燃气水平干管和立管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

室、电缆沟、烟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

10.2.26、燃气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或卫生间内。立管穿过通风不良的吊

顶时应设在套管内。

GB51283 10.1.1 甲、乙类厂房(仓库)内严禁采用明火、燃气红外线辐射和电热散

第513页

林星春•暖通鉴 EYEBOOK of HVAC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493 /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热器供暖。

GB50073

6.5.3在下列情况下,局部排风系统应单独设置:

1 排风介质混合后能产生或加剧腐蚀性、毒性、燃烧爆炸危险性和发生交

叉污染。

2 排风介质中含有毒性的气体。

3 排风介质中含有易燃、易爆气体。

6.5.4 洁净室的排风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防止室外气流倒灌。

2 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局部排风系统应按物理化学性质采取相应的防火

防爆措施。

3 排风介质中有害物浓度及排放速率超过国家或地区有害物排放浓度及排

放速率规定时,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4 对含有水蒸气和凝结性物质的排风系统,应设坡度及排放口。

GB 50457

6.4.4下列部位应设置可燃、易爆介质报警装置和事故排风装置,报警装

置应与相应的事故排风装置连锁:

1 甲类、乙类介质的入口室

2 管廊、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内有甲类、乙类介质的易积聚处;

3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使用甲类、乙类介质的场所。

6.4.5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不得使用压缩空气输送可燃、易爆介质。

6.4.6 各种气瓶应集中设置在医药洁净室外。当日用气量不超过一瓶时,

气瓶可设置在医药洁净室内,但应有气体泄漏报警和消防等安全措施。

9.2.4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在下列生产场所中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1 生产中使用有机溶媒,且因气体积聚可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工序;

2 三类(含三类)危害程度以上病原体操作区;

3 放射性药品生产区。

9.2.7净化含有爆炸危险性粉尘的除尘系统,应采用有泄爆和防静电装置

的防爆除尘器。防爆除尘器应设置在排尘系统的负压段,并应设置在独

立的机房内或室外。

9.2.8医药洁净室的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甲类、乙类生产区的排风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2 当废气中有害物浓度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时,废气排入大气前应采

第514页

SSDB-H-V1.6-2022 暖通鉴 005: 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494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取处理措施;

3 特殊性质药品生产区的排风系统应符合本标准第9.6.2条的规定。

9.2.12下列情况的排风系统应单独设置:

1 排放介质毒性为《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中度危害以

上的区域;

2 排放介质混合后会加剧腐蚀、增加毒性、产生燃烧和爆炸危险性或发生

交叉污染的区域;

3 排放可燃、易爆介质的甲类、乙类生产区域。

9.2.17散发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医药洁净室应设置事故排风装

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事故排风区域的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

2 事故排风系统的通风构件和设备应满足相应的防腐或防爆要求;

3 事故通风机的电器开关应分别设置在洁净室内和洁净室外便于操作的地

点,当设置有害或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时,事故通风系统宜与其联

动,并保证事故通风系统电源可靠性;

4 设有事故排风的场所不具备自然进风条件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补

风量应为排风量的50%~80%,补风机应与事故排风机连锁。

复函

2016年08月29日GB50016国家标准管理组《关于规范第5.4.13条问题的复函》

【公津建字[2016]18号】:本规范第5.4.13条第3款对设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

发电机房储油间的储存量及防火分隔要求做了规定,其中“总储存量不应大

于1m3”是指单个储油间内的总储存量,本规范对于建筑内允许设置的储油间

数量未做规定。

浙江

7.5.1、地下燃气(燃油)锅炉房、燃气型直燃式溴化锂冷(热)水机组机

房等的事故排风机应设置在地上建筑内或室外,当确有困难时,排风机可

布置于锅炉房(或机组机房)自然通风良好的泄爆井内,或设置于自然通

风良好的地下专用机房内,其自然进、排风开口有效面积均不应小于专用

机房地面面积的5%,进风口应布置于机房底部,排风口应布置在机房顶

部,排风口宜通至室外。

8.1.1、直燃式溴化锂冷(热)水机组和总容量大于0.7MW 的常(负)压

燃油(燃气)热水机组的机房,其消防设计应按GB50016中的有关锅炉房

的规定执行,并应按规定采取有效防爆泄压措施。

第515页

林星春•暖通鉴 EYEBOOK of HVAC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495 /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8.1.2、锅炉、柴油发电机的排烟管(烟囱)不应穿越防火分区及建筑内楼梯

间、前室、避难区和避难走道等防烟部位,当受条件限制必须穿越时,穿越

楼梯间、前室、避难区和避难走道等防烟部位的排烟管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

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进行防火分隔;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应采用耐火

极限不低于1.0h的防火分隔措施进行分隔。

8.1.3、附设于建筑内的燃油(燃气)锅炉房,其设置位置应符合《锅炉房设

计标准》GB50041和GB50016的有关规定,且单台蒸汽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不

应超过 10t/h,单台热水锅炉的额定出力(热功率)不应大于7MW。

四川-住建

12.4.5 柴油发电机房及储油间的通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与其他房间合用通风系统;发电机房与储油间合用通风系统时,应在风

管穿越隔墙处设置防火阀。

2 采用防爆型排风机。

3 通风换气次数按不小于6 次/h 且应保证机房的工作环境。

甘肃

6.1.183、下列场所均不得采用循环空气:

1 甲、乙类厂房、仓库及建筑物内的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房间;

2 丙类厂房或仓库内空气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且含尘浓度≥

其爆炸下限值的25%;

3 其它厂房或仓库内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气体,且气体浓度≥其爆炸下限

值的10%的;

4 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

6.1.284、在下列任一情况下,通风系统均应单独设置:

1 甲、乙类厂房、仓库中不同的防火分区;

2 不同的有害物质混合后能引起燃烧或爆炸时;

3 建筑物内的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单独房间或其他有防火防爆要求的单

独房间;

4 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

6.1.3、同GB50019第6.9.6条。

6.1.4、同GB50019第6.9.8条。

6.1.5、同GB50016第9.3.5条。

6.1.6、同GB50016第9.3.8条。

83 结合了 GB50019 第 6.9.2 条和 GB50736 第 9.1.4 条。

84 结合了 GB50019 第 6.9.3 条和 GB50736 第 9.1.4 条。

第516页

SSDB-H-V1.6-2022 暖通鉴 005: 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496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甘肃

6.1.7、同GB50019第6.9.15条。

6.1.8、同GB50019第6.9.17条。

6.1.985、用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及其他厂房中有爆炸危险区域的通风设

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送、排风设备应分别布置在不同通风机房内;

2 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内,不应和其他房间的

送、排风设备布置在同一通风机房内;

3 送风设备的出口处设有止回阀时,可与其他房间的送风设备布置在同一

送风机房内。

6.1.10、同GB50019第6.9.28条。

6.1.11、同GB50019第6.9.18条。

6.1.12、厂房内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

险的车间隔墙,且不应穿过人员密集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6.1.1386、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排风系统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当风管法兰密封垫料或螺栓垫圈

采用非金属材料时,还应采取法兰跨接的措施;

2 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3 排风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地点,不应暗设;

4 排除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混合物的风管,应沿气体流动方向具有上倾的

坡度,其值不应小于0.005;

5 排除有爆炸危险粉尘的风管宜采用圆形风管,宜垂直或倾斜敷设。水平

敷设管道时不宜过长,需用水冲洗清除积灰时,管道应沿气体流动方向具

有下倾的坡度,其值不应小于0.01;

6 除工艺确需要设置外,其各支管节点处不应设置调节阀,但应对两个管

段结合点及各支管之间进行静压平衡计算。

6.1.14、同GB50019第6.9.23条。

6.1.15、同GB50019第6.9.29条。

6.1.16、同GB50016第6.1.5条。

85 同 GB50019 第 6.9.16 条第 2~4 款。

86 黑体字部分内容同 GB50016 第 9.3.9 条。

第517页

林星春•暖通鉴 EYEBOOK of HVAC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497 /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甘肃

6.1.17、同GB50016第6.4.1-6条。

6.1.18、同GB50028第10.2.14-1条。

6.1.19、同GB50028第6.2.24条。

6.1.20、同GB50028第6.2.26条。

6.1.2187、风管内设置电加热器时,电加热器的开关应与风机的启停联锁

控制。电加热器前后各0.8m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有高温、火源等容易起火

房间的风管,均应采用不燃材料。

6.1.22、同GB50016第3.6.6-3条。

6.1.23、同GB50016第3.6.11条。

6.1.24、同GB50016第3.6.2条。

6.1.25、同GB50016第9.3.1条。

6.1.26、同GB50016第9.3.3条。

6.1.28、同GB50016第6.3.5条。

6.1.31、同GB50016第9.3.14条。

6.1.3288、设备和风管的绝热材料、用于加湿器的加湿材料、消声材料及

其粘结剂,宜采用不燃材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难燃材料。

6.1.33、同GB50016第9.2.1条。

6.1.34、同GB51283第10.1.1条。

6.1.35、同GB50016第9.2.3条。

6.1.36、同GB50016第9.2.4条。

6.1.37、同GB50736第5.9.8条。

6.1.38、同GB50019第5.8.21条。

6.1.39、同GB50016第9.2.5条。

6.1.40、同GB50016第9.2.6条。

广东-2

2.5.14.1、燃气厨房是否可以设置在地下建筑内?

答:燃气厨房应靠外墙布置,按现有条件仍不允许布置在地下建筑内。

2.1、大型项目地下室设置多台柴油发电机组,如果设置2 个或多个柴油发电

机房,

是否可以按每个机房储油间的总储存量不大于1m3设计?是否可以在室内、但

87 同 GB50016 第 9.3.15 条后半部分。

88 同 GB50016 第 9.3.15 条前半部分。

第518页

SSDB-H-V1.6-2022 暖通鉴 005: 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498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广东-2

独立于柴油发电机房的其它位置分设多个储油间,每个储油间的储油量不超

过1 m3?(GB50016第5.4.13条)

答:按GB50016第5.4.13-4条规定,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

于1 m3。当设置多个柴油发电机房,可按每个机房内储油间的总储存量不应

大于1 m3设计。离开柴油发电机房区域不允许单独设置储油间。

7.1.2、建筑内设的蓄电池室一般被看作易燃爆房间,是否必须设置事故通风

系统。另外,其室内设置了防爆空调,是否可不执行GB50016中第9.1.4条有

关不得使用室内循环空气的规定,请明确。

答:有散发有害气体、可燃爆炸气体时,应设置事故通风系统。应执行

GB50016中第9.1.4条要求,不得使用室内循环空气。

7.1.6、按GB50016第9.3.9条,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

风系统,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地下发电机房储油

间是否在此范围?

答:地下发电机房储油间不在此范围内。

7.1.9、民用建筑项目,空调风管保温是否限制采用难燃B级材料(如橡塑发

泡+不燃铝箔贴面)?

答:按GB50016中第9.3.15执行,即设备和风管的绝热材料、用于加湿器的加

湿材料、消声材料及其粘结剂,宜采用不燃材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难燃

材料。

7.1.11、根据GB50016第9.3.2,厂房内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

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隔墙。请问民用建筑中,厨房、锅炉房事故排风

管道是否属于此范围,不可穿越防火分区、防火墙?如按此考虑,厨房、锅

炉房事故排风风管难以布置。

答:民用建筑中厨房、锅炉房等事故排风管道不属于此范围。

深圳-住宅

3.5、柴油发电机房(补充GB50016第5.4.15条)

1、除需在可燃液体储藏或燃气调压站处设置关断阀外,还应在这些管道进入

建筑物和设备间内的管道上分别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使之既能就地手动

紧急关断,又能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控制中心等方式联动自动关断。

2、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集油坑、导油池等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深圳-住宅

深圳-办公

5.5.27、系统防火要求(补充GB50736第6.1.6条):

独立系统指通风系统的风机、管道、各种阀件、竖井、风口等均为独立设

置,不与其他通风系统共用任何部件或部位。

5.5.36、系统防火要求(补充GB50016第9.3.9条):

第519页

林星春•暖通鉴 EYEBOOK of HVAC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499 /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当办公楼有职工食堂时、裙房有餐饮时,如采用燃气作为能源,其事故排风

应遵循。

山东

5.0.1、根据GB50016第9.3.2条,厂房内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

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隔墙。民用建筑中厨房、锅炉房等事故排风管

道不属于此范围。

山东-3

6.1.3 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如蓄电池室、

使用甲类液体的小型零配件房间等,应设置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

施,且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采用机械排风时,排风系统所排出的气体应直

接排到室外安全地点。

山西-住建

9.5.1 民用建筑中的柴油发电机房柴油闪点大于 60°时,属于丙类液体,不需

要按照爆炸危险环境进行电气设计,储油间也无需设可燃气体探测装置。

陕西

2.1.3、(补充GB 50016第3.2.5条、第5.2.3条、第5.4.12条)空调直燃机房应符

合规范有关燃油、燃气锅炉房的规定。

武汉-消防

10.1、常(负)压燃油(燃气)热水机组和直燃式溴化锂机组机房的消防设

计应按GB50016中的有关锅炉房的规定执行,并应采取有效防爆泄压措施。

10.3、附设于建筑内的燃油(燃气)锅炉房,单台蒸汽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不

应超过10t/h,单台热水锅炉的额定出力不应大于7MW。

贵州

3.2.2 地下室柴油发电机房和储油间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换气次数应按 12次

/h 确定,排风机可设在柴油发电机房内,可不采用防爆风机,柴油发电机房

与储油间可以共用通风系统, 穿越储油间防火隔墙处应设置 70℃防火阀。

石家庄

8.3.1、设置在地下的利用燃气做热源的设备机房, 其排风机是否必须设置在

地上风机房内或室外?

处理意见:地下燃气(燃油)锅炉房、燃气型直燃式溴化锂冷(热)水

机组机房等房间(不含商业厨房) 的事故排风机应设置在地上建筑内或室

外,当确有困难时,排风机可布置于锅炉房(或机组机房)自然通风良好的

泄爆井内, 或设置于自然通风良好的地下专用机房内。当风机房采用自然通

风时, 自然通风开口有效面积均不应小于专用机房地面面积的 10%;采用机

械通风时, 应设置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的机械送风。

8.3.2、商业用气场所是否设事故通风系统,是否必须采用防爆风机?

处理意见:商业用气(天然气)设备(厨房灶具、燃气锅炉、直燃机

等)设在地下、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应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

范》 GB50028-2006(2020年版)第10.5.3条设置事故通风、 正常通风、 值班通

第520页

SSDB-H-V1.6-2022 暖通鉴 005: 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500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风, 并选用防爆型风机。

8.3.3、住宅套内的风管是否可以采用难燃材料?

处理意见:住宅套内的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不能用可燃材

料, 例如不能用PVC 塑料管制做新风管。

厦门

5.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8.4.3条“建筑内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采用燃气的

公共厨房及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是否必须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答:采用燃气的公共厨房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

可不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江苏-住建

4.3.6、对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燃气锅炉房等需要考虑防爆事故通风的场所,

其事故通风排风管是否要遵守GB50016第 9.3.2 条规定, 即风管不能穿越锅

炉房隔墙? 事故通风机房能否设置在地下室?

答: 燃气锅炉房的事故排风机房可设置在地下室内。根据GB50016第 3.1.1

条“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的场所为甲、乙类生产场

所,GB50016 第 3.3.4 条:甲、乙类生产场所(仓库) 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

地下。据GB50019第 6.9.16条:用于甲、 乙类厂房、 仓库及其他厂房中有爆

炸危险区域的通风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建

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宜设置在生产厂房外或单独的通风机房中。所以

GB50016第 9.3.9 条是针对甲乙类工业厂房或仓库平时的排风系统而言:

甲、 乙类生产厂房以及其他建筑物排除有爆炸危险物质的局部排风系统-风管

及其风机都必须设置于地面以上,不得设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而设于地下

一层的燃气锅炉房,其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丁类生产厂房,套用GB50016第

5.4.12 条: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应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 ,所

以其排风设施可设于地下室或直接设于锅炉房内,不必在地面设置。

70其他相关的事故通风设计要求

出处 条文及规定

GB50019

6.4.1 对可能突然放散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有爆炸危险气体或粉尘等场所,

应设置事故通风系统。

6.4.2 工业建筑事故通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放散有爆炸危险的可燃气体、粉尘或气溶胶等物质时,应设置防爆通风系

第521页

林星春•暖通鉴 EYEBOOK of HVAC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501 /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GB50019

统或诱导式事故排风系统;

2 具有自然通风的单层建筑物,所放散的可燃气体密度小于室内空气密度

时,宜设置事故送风系统;

3 事故通风可由经常使用的通风系统和事故通风系统共同保证。

6.4.3 事故通风量宜根据工艺设计条件通过计算确定,且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

次/h。房间计算体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房间高度小于或等于6m时,应按房间实际体积计算;

2 当房间高度大于6m时,应按6m的空间体积计算。

6.4.4 事故排风的吸风口应设在有毒气体或爆炸危险性物质放散量可能最大或

聚集最多的地点。对事故排风的死角处应采取导流措施。

6.4.5 工业建筑事故排风的排风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布置在人员经常停留或经常通行的地点;

2 排风口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不足

20m时,排风口应高于进风口,并不得小于6m;

3 当排气中含有可燃气体时,事故通风系统排风口距可能火花溅落地点应大

于 20m;

4 排风口不得朝向室外空气动力阴影区和正压区。

6.4.6 工作场所设置有有毒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监测及报警装置时,事故通

风装置应与报警装置连锁。

6.4.7 事故通风的通风机应分别在室内及靠近外门的外墙上设置电气开关。

6.4.8 设置有事故排风的场所不具备自然进风条件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

补风量宜为排风量的80%,补风机应与事故排风机连锁。

GB50736

6.3.7 设备机房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机房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无自然通风条件时,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设备有特殊要求时,其通风应满足设备工艺要求;

2 制冷机房的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冷机房设备间排风系统宜独立设置且应直接排向室外。冬季室内温度不

宜低于10℃,夏季不宜高于35℃,冬季值班温度不应低于5℃;

2)机械排风宜按制冷剂的种类确定事故排风口的高度。当设于地下制冷机

房,且泄漏气体密度大于空气时,排风口应上、下分别设置;

3)氟制冷机房应分别计算通风量和事故通风量。当机房内设备放热量的数据

不全时,通风量可取(4~6)次/h。事故通风量不应小于12次/h。事故排风口上

沿距室内地坪的距离不应大于1.2m:

第522页

SSDB-H-V1.6-2022 暖通鉴 005: 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502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GB50736

4)氨冷冻站应设置机械排风和事故通风排风系统。通风量不应小于3次/h,

事故通风量宜按183m3

/ (m2·h)进行计算,且最小排风量不应小于34000m3

/h。

事故排风机应选用防爆型,排风口应位于侧墙高处或屋顶;

5)直燃溴化锂制冷机房宜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燃气直燃溴化锂制冷机

房的通风量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量不应小于12次/h。燃油直燃溴化锂制

冷机房的通风量不应小于3次/h,事故通风量不应小于6次/h。机房的送风量应

为排风量与燃烧所需的空气量之和;

6.3.9 事故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能突然放散大量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场所应设置事故通风。事

故通风量宜根据放散物的种类、安全及卫生浓度要求,按全面排风计算确

定,且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 h;

2 事故通风应根据放散物的种类,设置相应的检测报警及控制系统。事故通

风的手动控制装置应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分别设置;

3 放散有爆炸危险气体的场所应设置防爆通风设备;

4 事故排风宜由经常使用的通风系统和事故通风系统共同保证,当事故通风

量大于经常使用的通风系统所要求的风量时,宜设置双风机或变频调速风

机;但在发生事故时,必须保证事故通风要求;

5 事故排风系统室内吸风口和传感器位置应根据放散物的位置及密度合理设

计;

6 事故排风的室外排风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布置在人员经常停留或经常通行的地点以及邻近窗户、天窗、室门等

设施的位置;

2) 排风口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不

足 20m时,排风口应高出进风口,并不宜小于6m;

3) 当排气中含有可燃气体时,事故通风系统排风口应远离火源30m以上,距

可能火花溅落地点应大于20m;

4) 排风口不应朝向室外空气动力阴影区,不宜朝向空气正压区。

GB50016

9.3.16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燃气锅炉房应选

用防爆型的事故排风机。当采取机械通风时,机械通风设施应设置导除静电

的接地装置,通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油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3次/h确定,事故排风量应按

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 h确定;

2 燃气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确定,事故排风量应按

第523页

林星春•暖通鉴 EYEBOOK of HVAC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503 /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 h确定。

GB50041

15.3.7 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燃油、燃气锅炉房的锅炉间,应设置独立的送排

风系统,其通风装置应防爆,新风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房设置在首层时,对采用燃油作燃料的,其正常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

少于3次,事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少于6次;对采用燃气作燃料的,其正常

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少于6次,事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少于12次;

2 锅炉房设置在半地下或半地下室时,其正常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少于6次,

事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少于12次;

3 锅炉房设置在地下或地下室时,其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少于12次;

4 送入锅炉房的新风总量必须大于锅炉房每小时3次的换气量;

5 送入控制室的新风量应按最大班操作人员计算。

15.3.8 燃气调压间等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应有每小时不少于6次的换气量。当

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并应设每小时换气不少于

12 次的事故通风装置。通风装置应防爆。

GB50028

10.2.21 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

下列要求:

1 净高不宜小于2.2m;

2 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次/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机

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3 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4 应采用非燃烧体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

息室隔开;

5 应按第10.8节规定设置燃气监控设施;

6 燃气管道应符合第10.2.23条要求;

7 当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其他管道的外侧;

8 地下室内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引出地上。放散管的出口位置应

保证吹扫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地上密闭房间包括地上无窗或窗仅用作采光的密闭房间等。)

10.5.3 商业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液化石油气除外)或地上密

闭房间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燃气引入管应设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紧急自动切断阀停

电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常开型);

2 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第524页

SSDB-H-V1.6-2022 暖通鉴 005: 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504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GB50028

3 用气房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并由管理室集中监视和控制;

4 宜设烟气一氧化碳浓度检测报警器;

5 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通风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

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2) 当燃烧所需的空气由室内吸取时,应满足燃烧所需的空气量;

3) 应满足排除房间热力设备散失的多余热量所需的空气量。

GB50370

6.0.4 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

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通

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少于每小时5次。

甘肃

6.2.1、对可能突然放散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有爆炸危险气体或粉尘等场

所,应设置事故通风系统。

6.2.2、同GB50019第6.4.2条。

6.2.3、同GB50019第6.4.3条。

6.2.4、事故排风的吸风口应设在有毒气体或爆炸危险性物质放散量可能最大

或聚集最多的地点。对事故排风的死角处应采取导流措施。

6.2.5、同GB50019第6.4.5条。

6.2.6、工作场所设置有有毒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监测及报警装置时,事故

通风装置应与报警装置连锁。

6.2.7、事故通风的通风机应分别在室内及靠近外门的外墙上设置电气开关。

6.2.8、设置有事故排风的场所不具备自然进风条件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

统,补风量宜为排风量的80%,补风机应与事故排风机连锁。

6.2.9、同GB50736第6.3.9条。

6.2.10、同GB50016第9.3.16条。

6.2.11、同GB50041第15.3.7条。

6.2.12、同GB50041第15.3.8条。

6.2.1389、设备机房的事故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冷机房设备间排风系统宜独立设置且应直接排向室外;

2 机械排风宜按制冷剂的种类确定事故排风口的高度。当设于地下制冷机

房,且泄漏气体密度大于空气时,排风口应上、下分别设置;

3 氟制冷机房事故通风量不应小于12次/h,事故排风口上沿距室内地坪的距离

89 主要依据来自 GB50736 第 6.3.7 条。

第525页

林星春•暖通鉴 EYEBOOK of HVAC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505 /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甘肃

不应大于1.2m;

4 氨冷冻站应设事故通风排风系统,事故通风量宜按183m³/(m³· h)进行计算,

且最小排风量不应小于34000m3

/h。事故排风机应选用防爆型,排风口应位于

侧墙高处或屋顶;

5 直燃溴化锂事故通风量不应小于12次/h。燃油直燃溴化锂制冷机房的事故通

风量不应小于6次/h。

6.2.1490、(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

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

在防护区的下部(民用建筑应位于房间下部区域,排风口下缘至地板距离不

大于 0.3m)并应直通室外。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

应不少于每小时5次。

6.2.15、同GB50028第10.2.21条。

6.2.1691、商业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液化石油气除外)或地上密

闭房间内时,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通风量应满足下列要求:正常

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

不工作时, 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用气房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

器,并由管理室集中监视和控制。

6.2.17、医用气体气源、医用气体储存库的房间内宜设置相应气体浓度报警装

置。房间换气次数不少于8次/h,或平时换气次数不应使用3次/h,事故状况时

不应少于12次/h。

广东-2

7.1.2、建筑内设的蓄电池室一般被看作易燃爆房间,是否必须设置事故通风

系统。另外,其室内设置了防爆空调,是否可不执行GB50016中第9.1.4条有

关不得使用室内循环空气的规定,请明确。

答:有散发有害气体、可燃爆炸气体时,应设置事故通风系统。应执行

GB50016中第9.1.4条要求,不得使用室内循环空气。

山东-3

6.6.8 应设置事故通风的场所,当设有可开启外窗且开窗面积满足通风要求,

外窗可从室外开启时,可不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武汉

1.17、疑难点:《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第6.0.4条:变配电的

通风系统,排风口宜设在防火区的下部并直通室外。此处是黑体字,属于强

条,可是却用了比较灵活的“宜”字,如何把握?

解 答:用于排除密度大于空气的有害气体,排风口应设在防护区的下部,

90 依据来自 GB50370 第 6.0.4 条。

91 依据来自 GB50028 第 10.5.3 条。

第526页

SSDB-H-V1.6-2022 暖通鉴 005: 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506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其下缘至地板距离不大于0.3m。GB50736第6.3.2.3条有这样的要求,也属于

强条。该条文应严格执行。

原江苏-住

建(已废

止)

4.3.9、对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燃气锅炉房等需要考虑防爆事故通风的场所,

其事故通风排风管是否要遵守GB50016第9.3.2条规定,即风管不能穿越锅炉

房隔墙?事故通风机房能否设置在地下室?答:燃气锅炉房的事故排风机房

可设置在地下室内。根据GB50016第3.1.1条“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有燃烧

或爆炸危险气体的场所为甲、乙类生产场所,据GB50016第3.3.4条:甲、乙

类生产场所(仓库)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据GB50019第6.9.16条:用于

甲、乙类厂房、仓库及其他厂房中有爆炸危险区域的通风设备的布置,应符

合下列规定:1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宜设置在生

产厂房外或单独的通风机房中。所以GB50016第9.3.9条是针对甲乙类工业厂

房或仓库平时的排风系统而言:甲乙类生产厂房以及其他建筑物排除有爆炸

危险物质的局部排风系统-风管及其风机都必须设置于地面以上,不得设于地

下室或半地下室。而设于地下一层的燃气常压热水锅炉房,其火灾危险性分

类为丁类生产厂房,套用GB50016第5.4.12条: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应布置在

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所以其排风设施可设于地下室或直接设于锅

炉房内,不必在地面设置。

苏州-审图

通风1、设置气体灭火的房间,其灾后排风,排风口是否可以设置于上部,

或部分设置于下部,但下部排风口排风量满足 5 次换气次数要求;气瓶间排

风是否可以与其他排风系统合用?

答:气体灭火后的排风口必须都位于房间下部,其排风量满足 5 次换气次数

要求;气瓶间的排风应独立设置且应排至室外

第527页

林星春•暖通鉴 EYEBOOK of HVAC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507 / 511

《暖通鉴》系列

序号 《暖通鉴》系列名称 更新日期/页数

【暖通鉴】001

《排烟(防火)阀、防火阀及电动风口(阀门)设

置》

2020.08.21/6

【暖通鉴】002 《设备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022.08.29/44

【暖通鉴】003 《国家规范“疑似”错误讨论》 2020.11.27/12

【暖通鉴】004 《<注册考试教材>“疑似”错误讨论》 2020.10.26/20

【暖通鉴】005

《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

版)》

2022.11/534

【暖通鉴】006

《暖通空调动力专业强制性条文汇编(2022 第五

版)》

2022.08/379

【暖通鉴】007

《医疗卫生建筑设计条文汇编(暖通空调动力专

业)》

2021.03/116

【暖通鉴】008 《风管耐火极限保证措施》 2021.04.22/24

【暖通鉴】009 《锅炉燃烧器及烟系统设计》 2021.04.04/306

【暖通鉴】010 《空调系统净化设计》 2021.04.13/241

【暖通鉴】011

《现场照片 VS 规范条文 VS 产品要求 VS 图集视

频》第 1 集~第 3 集

2021.01.10/35

《现场照片 VS 规范条文 VS 产品要求 VS 图集视

频》第 4 集

2022.05.03/6

《现场照片 VS 规范条文 VS 产品要求 VS 图集视

频》第 5 集

2022.05.08/14

《现场照片 VS 规范条文 VS 产品要求 VS 图集视

频》第 6 集

2022.05.18/11

《现场照片 VS 规范条文 VS 产品要求 VS 图集视 2022.06.23/10

第528页

SSDB-H-V1.6-2022 暖通鉴 005: 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508 /511

序号 《暖通鉴》系列名称 更新日期/页数

频》第 7 集

《现场照片 VS 规范条文 VS 产品要求 VS 图集视

频》第 8 集

2022.09.27/13

【暖通鉴】012

《某大型综合体水蓄冷中央空调系统能源站房图纸

赏析(老米总结系列 1)》 2021.05.30/6

【暖通鉴】013 《工程现场疑难问题解决方案》 2021.06.23/102

【暖通鉴】014 《水系统设计的若干问题》 2021.06.23/35

【暖通鉴】015 《以建筑节能为导向的云南温和地区暖通设计》 2021.06.30/50

【暖通鉴】016 《暖通空调系统设计去“魅”》 2021.07.14/40

【暖通鉴】017 《美式中庭排烟设计一例》 2021.07.27/30

【暖通鉴】018 《冷水系统变流量控制技术》 2021.07.30/88

【暖通鉴】019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各地要求 PK》 2021.08.27/60

【暖通鉴】020

《医院医技总结思维导图详版(老米总结系列

2)》 2021.09.03/1

【暖通鉴】021 《空调冷水一次泵变频控制策略漫谈》 2021.09.27/32

【暖通鉴】022 《各品牌多联机设备性能参数对比》 2021.10.18/36

【暖通鉴】023 《医院平疫结合通风设计》 2021.11.06/48

【暖通鉴】024 《暖通空调动力专业资料清单》 2022.06.28/66

【暖通鉴】025 《防疫相关的各种总结和文件汇编(第三版) 2022.04.06/4589

【暖通鉴】026 《自然排烟窗技术规程》学习札记 2022.03.26/12

【暖通鉴】027

1、《ASHRAE 流行病应对小组-空气过滤和灭菌系

统指南(中文版)》 2022.04.09/88

2、《ASHRAE 数据中心热环境指南 1~5 版对比

(中文版)》 2022.05.06/2

3、《CDC 科学简报:SARS-CoV-2 的传播机理

(中文版)》 2022.05.27/8

【暖通鉴】028 《游泳池水处理及热泵除湿设计》 2022.04.11/262

【暖通鉴】029

思维导图-《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

范》GB55015-2021 2022.04.15/1

第529页

林星春•暖通鉴 EYEBOOK of HVAC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509 / 511

序号 《暖通鉴》系列名称 更新日期/页数

【暖通鉴】030 《高效机房及其智能设计》 2022.04.23/367

【暖通鉴】031 《住宅排油烟道设计方案研究》 2022.05.04/62

【暖通鉴】032 《地铁工程通风空调系统介绍》 2022.05.11/75

【暖通鉴】033 《医疗净化空调系统的应用与常见问题解析》 2022.05.14/38

【暖通鉴】034 《山东地区暖通设计概览》 2022.05.30/73

【暖通鉴】035 《第一届牛侃江湖武林大会报告 PPT》 2022.06.27/584

【暖通鉴】036 《暖通空调设计重难点分析及对策》 2022.07.11/108

【暖通鉴】037 《空调水系统设计常见问题总结分享》 2022.07.13/63

【暖通鉴】038 《温湿度独立控制空调设计》 2022.07.14/55

【暖通鉴】039 《暖通空调系统常用设备的选用》 2022.07.16/93

【暖通鉴】040 《人防工程防护通风设计》 2022.07.17/73

【暖通鉴】041 《大型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自控系统控制策略》 2022.08.02/50

【暖通鉴】042

《ATU 半封闭温室中长距离渗透喷射式布袋风管

的送风特性研究》

2022.08.02/92

【暖通鉴】043 《机电优化与深化设计》 2022.08.08/144

【暖通鉴】044 《净化空调设计基础》 2022.08.17/116

【暖通鉴】045

《各地消防设计指导文件汇编 V1.2(202209

版)》

2022.09.15/2693

【暖通鉴】046 《苏州暖通设计审查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 2022.09.13/35

【暖通鉴】047 《医院通风、空调系统节能》 2022.08.30/55

【暖通鉴】048 《RCF 低温辐射板技术研究》 2022.10.17/112

【暖通鉴】049 《从设计原理出发做好设计—医疗净化空调详解》 2022.10.12/157

【暖通鉴】050

《怎样通过实测发掘空调系统节能潜力(魏庆芃 魏

在现场)》

2022.10.27/41

第530页

SSDB-H-V1.6-2022 暖通鉴 005: 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510 /511

序号 《暖通鉴》系列名称 更新日期/页数

【暖通鉴】051 《燃气热水锅炉原理及典型应用系统分析》 2022.10.30/89

第531页

林星春•暖通鉴 EYEBOOK of HVAC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511 / 511

第532页

SSDB-H-V1.6-2022 暖通鉴 005: 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512 /511

第533页

林星春•暖通鉴 EYEBOOK of HVAC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513/116

第534页

林星春•暖通鉴 EYEBOOK of HVAC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514/116

百万用户使用云展网进行h5电子书制作,只要您有文档,即可一键上传,自动生成链接和二维码(独立电子书),支持分享到微信和网站!
收藏
转发
下载
免费制作
其他案例
更多案例
免费制作
x
{{item.desc}}
下载
{{item.title}}
{{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