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电梯设备手扶梯产品画册

发布时间:2023-9-22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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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br>政策汇编目录一、青年思想道德教育政策措施1.《张掖市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方案》...7二、青年教育政策措施<br>2.《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州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实施意见的通知》....................93.《教育助学政策》...................... ..........104.《甘州区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20三、青年健康政策措施<br>5.《卫生健康惠民政策》.............................236.《张掖市 2022 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方案》.................................................24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7.《甘肃省军区关于印发甘肃省激励大学生等参军入伍政策措施的通知》............................. ...........288.《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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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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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br>甘州区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政策汇编甘州区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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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br>政策汇编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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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br>政策汇编目录一、青年思想道德教育政策措施1.《张掖市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方案》...7二、青年教育政策措施<br>2.《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州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实施意见的通知》....................93.《教育助学政策》...................... ..........104.《甘州区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20三、青年健康政策措施<br>5.《卫生健康惠民政策》.............................236.《张掖市 2022 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方案》.................................................24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7.《甘肃省军区关于印发甘肃省激励大学生等参军入伍政策措施的通知》............................. ...........288.《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329.《关于印发<甘州区支持张掖智能制造产业园引进人才若干政策>的通知》.......................................4410. 《关于印发<甘州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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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br>人才办法>的通知......................................5111.《关于印发<甘州区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5712.中共甘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州区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制项目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6013.《关于印发<甘州区农村实用人才高、中级职称奖补办法>的通知》.............................................62四、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维护政策措施14.《关于在未成年人教育培训行业落实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6515.《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71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政策措施16.《“一站式”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工作意见(试行)》...............................................7917. 《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试行)》....84六、青年住房政策措施<br>18.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9219.《甘州区 2022 年阶段性住房支持政策实施方案》..115七、青年社会保障政策措施20.医疗保障政策.................................11921.就业创业保障政策.............................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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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br>22.残疾补贴政策.................................14323.惠企纾困政策.................................14724.税收优惠政策.................................18425.市场主体开办“全程网办”登记政策.............19226.居民身份证申领政策...........................19827.法律援助政策.................................20028.各类费用优惠政策.............................20329.交通运输-车辆停放收费标准....................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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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青年思想道德教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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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br>青年思想道德教育政策措施【张掖市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方案】大力加强人才举荐<br>1.优化“推优”机制。贯彻落实党员发展、推优入党等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荐优秀学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学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期间参加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等内容应当记入入党积极分子相关培养资料。<br>2.推动国企班优秀学员进入企业优秀人才队伍。争取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国资监管机构加强对国企班学员的后续跟踪,对于表现优秀的学员纳入企业优秀人才队伍,重点培养使用。3.推动农村班学员入村“两委”班子。争取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农村班学员的实践培养,通过跟岗实习等推动他们承担跟多乡村治理和服务群众职责,积极推动作为村“两委”班子人选进行重点培养。4.加强对社会组织优秀学员的举荐和组织吸纳。推动优秀学员成为城乡治理的重要力量,探索推荐优秀学员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br>5.加强团内激励。对于表现特别优秀的学员,可推荐参加全省“青马工程”培训班以及吸纳为市、县两级团委挂职干部,推荐为团的各级委员会成员、团代表、青联委员等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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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青年教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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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br>青年教育政策措施【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州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力提高乡村教师各项待遇。全面落实各乡镇农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使乡村教师待遇总体上高于城区教师。全区乡村教师在享受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 200——600 元基础上,按照省政府对17 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发放生活补助标准,对全区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按每月不低于300 元(省级补助100元、县区配套 200 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并对获得荣誉的乡村教师适当提高标准按每人每年 600 元的标准发放交通补贴,所需资金列入区年度财政预算。全面落实《甘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及标准的基础上,将乡村班主任津贴和寄宿制学校双岗教师岗位补助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 300 元的标准,经费由财政列支,依据边远程度和工作量发放。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及时足额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要每年组织乡村教师在区级以上医院进行 1 次体检,对于条件艰苦的偏远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组织 专家下乡巡诊。在现行制度框架内,建立绿色通道,做好乡村教师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乡村教师夫妻双方均在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在自愿情况下,根据学科教师需求情况,逐步调配到城区学校或离家较近的学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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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br>【教育助学政策】一、学前教育免除(补助)保教费(一)资助对象<br>甘州区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读甘肃籍适龄幼儿。(二)发放(免除)标准<br>每生每年1000元。分春、秋学期落实,在幼儿开园报到时每学期免除保教费500元。<br>(三)实施程序及发放方式幼儿入园报到时由幼儿园按标准审核免除,幼儿家长只需向幼儿园缴纳超出免除标准部分的保教费。免除(补助)保教费资金经资助中心核实后报财政部门,由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通过银行代付系统发放至幼儿园对公帐户。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一)两免: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1.资助对象<br>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2.发放(免除)标准<br>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全免,免费发放教科书。3.实施程序及发放方式<br>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再收取学杂费,为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br>(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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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br>1.资助对象<br>家庭经济困难在学校寄宿的学生。2.发放(免除)标准<br>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3.实施程序及发放方式<br>经学生申请、学校认定、公示;报教育和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付学校,由学校通过银行代发。(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1.资助对象<br>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为主体的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2.发放(免除)标准<br>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3.实施程序及发放方式<br>经学生申请、学校认定、公示;报教育和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付学校,由学校通过银行代发。(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资助对象<br>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2.发放(免除)标准<br>一年按200天计,每生每天5元,每学年1000元。3.实施程序及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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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br>资金直接拨付学校,由学校食堂每天为学生提供营养餐。三、普通高中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一)普高国家助学金<br>1.资助对象<br>普通高中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发放(免除)标准<br>每生每年2000元,分春、秋学期发放,每学期1000元。3.实施程序及发放方式<br>学生提出申请、评审小组评定、学校审核认定并公示、资助中心复审、由资助中心通过银行代发系统发放至学生“资助卡”。(二)普高免学杂费<br>1.资助对象<br>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困难家庭学生。<br>2.发放(免除)标准<br>按照物价和财政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春学期660元,秋学期700元。<br>3.实施程序及发放方式<br>学校对受助学生摸底审核、经区扶贫、民政、残联、资助等部门资格审查、反馈审核名单、学校按名单免除、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银行代付系统拨付免学费资金至学校对公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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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br>户。<br>四、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奖学金(一)中职国家助学金<br>1.资助对象<br>中职1-2年级学生中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的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br>2.发放(免除)标准<br>每生每年2000元,按月进行发放。3.实施程序及发放方式<br>学生提出申请、班级评定、学校审核认定并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由资助中心通过银行代发系统发放至学生“资助卡”。(二)免学费<br>1.资助对象<br>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注册学籍的1、2、3年级在校在籍学生。<br>2.发放(免除)标准<br>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年2000元;农医类专业每生每年2300元。3.实施程序及发放方式<br>学校上报免学杂费学生名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报区财政审核→由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通过银行代付系统拨付免学费资金至学校对公帐户<br>(三)中职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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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br>1.资助对象<br>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或二年级以下达到前30%(含30%)且由学校综合评定后确认为综合素质表现优良的学生。(根据名额评定)<br>2.发放(免除)标准<br>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秋学期评定一次。3.实施程序及发放方式<br>学生申请、学校综合评定、公示、教育局资助中心复审,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由区学生资助中心通过银行代发系统发放至学生“资助卡”。<br>五、大学及高等职业教育助学贷款和高职专科免学费及其它资助<br>(一)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家庭减免学费和书本费<br>1.资助对象<br>省厅核定的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就读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br>2.发放(免除)标准<br>每生每年学杂费4500元、书本费500元,共5000元。3.实施程序及发放方式<br>学生提出申请、就读高职(专科)院校核定名单反馈至省厅、区学生资助中心依据省厅核定名单与扶贫部门对接复核、区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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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br>资助中心上报复核名单、上级主管部门确认后由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通过银行代发系统将资金发放至学生家长的“一卡通”。(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资助对象<br>大学或专科以上正规院校录取的在校在籍学生中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大学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发放(免除)标准<br>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3.实施程序及发放方式<br>高中学校或学生个人预申请→学生在生源地贷款网站在线申请→甘州区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审核、办理→省资助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审核后将贷款资金直接拨付学生在读院校(注:贷款资金在学生在校期间国家贴息,毕业后分期偿还本金和利息)(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大学新生入学路费)<br>1.资助对象<br>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甘州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根据名额评定确认)。<br>2.发放(免除)标准<br>省内每生500元,省外每生1000元。3.实施程序及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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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br>学生申请、学校评议组评审后公示上报、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公示、由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通过银行代付系统发放至学生“资助卡”。<br>六、<br>“三侨”考生高考升学加分政策1.享受范围:当年参加高考的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2.政策办理流程:在本校领取《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登记表》并如实填写→持户口簿、身份证到区委统战部(区侨办)开证明→到市委统战部(市侨办)初审“三侨生”身份并盖章→持登记表到省侨办审核盖章→登记表交学校→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复核盖章→符合政策的享受高考加分政策3.政策优惠内容:高考加 5 分(可能随政策调整而变化)。七、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政策1.政策享受范围<br>甘州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政策实施标准<br>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 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br>3.政策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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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br>(1)在学生资助项目实施期间和学生入学前,通过主流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和团属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让全社会特别是受资助群体知悉惠民政策;(2)对教育、民政、团委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进行培训,帮助掌握政策内容,明确信息采集、社会筹资、统计审核、资金发放、关爱服务等重点环节工作流程和目标责任;(3)区教育局对全国统一高考考生进行信息采集,区民政部门对教育部门提供的考生信息进行比对,摸底统计资助学生范围及数量;<br>(4)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区教育局对具有甘州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2 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第一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 2022 级新生,8 月 5 日前完成统计工作;第二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 级新生,8月20日前完成统计工作;<br>(5)区民政局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新生名册,与困难家庭信息进行比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 级新生审核比对工作于 8 月 10 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于 8 月 25 日前完成;<br>(6)团区委对民政部门提供的比对结果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详细统计学生信息、签订《资助金使用协议》、发放《入学回执单》。公示结束后,逐级上报团省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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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br>过教育统计、民政比对、团委汇总公示的工作流程,以及区级初统、市级初核、省级复核的信息审核机制,认真确定资助名单。名单确定后将信息录入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7)团省委统筹财政资金和社会募集资金,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资助金通过银行直通车的形式直接汇入资助对象专用银行卡账户。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学生于8月20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于 9 月 5 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8)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发放资助金的资助对象,经教育、民政、团委等部门审核无误后,于 9 月30 日前按照资助标准安排补发资助金;<br>(9)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团区委对受助学生按照总数20%的比例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同时,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受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寄回团区委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10)建立长效扶助机制,多部门联动共同服务受资助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组织引导受资助学生返乡就业创业。通过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对受助学生的现状跟踪和精准服务,并择优纳入甘肃省青年人才库。4.政策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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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br>2022 年 2 月开始实施,11 月完成学业资助各项工作任务,并长期开展学子关爱服务行动。八、雨露计划补助政策<br>雨露计划: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按每生每学期 1500 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申请流程:由脱贫家庭子女或委托该户家庭成员或帮扶联系人填写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复印件(农商行或邮储银行),经村(居)委会、乡(镇)政府、区扶贫开发中心、区教育局逐级审核申请对象脱贫资格及学籍在校在读信息后,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在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政策的同时,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相关教育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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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br>【甘州区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补助资金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br>(一)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国家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后,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对中小学(含民办学校)补助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2020年起,小学每生每年 650 元、初中每生每年850 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 200 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农村地区不足 100 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 人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 元标准补助。(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 1000 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 元,初中每生每年 625 元。<br>(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甘州区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等值优质营养食品。经费按照省与市县 6∶4 比例分担,补助标准:每人每天4元。农村是指国家统计局最新版的《统计用区划代码》中的第5-6位(区县代码)为 10-20 且《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的第13-15位(城乡分类代码)为 111 以外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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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br>资金使用范围和要求:<br>各项补助资金使用范围<br>(一)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其中,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 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学校在收到财政补助资金后,按学期将补助资金发放至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月发放。确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的,经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批准后,可转入学生校园卡或以现金形式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要向社会和学生公示,接受监督。(三)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用于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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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br>青年健康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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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br>青年健康政策措施【卫生健康惠民政策】1.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制度。患者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支付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2.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一般人群签约基础包免费,针对居民健康需求签订初级包、中级包,个性化开展履约服务,医保基金支付 50%,个人自付50%;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返贫监测“三类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返贫致贫人员、突发严重困难户)和脱贫人口签约服务,其中患病人群签中级包,其他人群签初级包,签约服务经费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和医保基金各承担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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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br>【张掖市 2022 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方案】一、项目目标<br>(一)农村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二)不断增强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优先对高危计划怀孕夫妇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三)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二、实施范围及目标人群<br>本项目实施范围为全市六县区。享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标人群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br>(一)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农村夫妇;<br>(二)农村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三)农村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br>(四)农村高危计划怀孕夫妇(包括年龄大于35岁,既往有出生缺陷儿孕育史、死胎死产史、自然流产史和因缺陷所致的人工流产史等,既往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癫痫、甲状腺疾病、慢性肾炎、肿瘤、结核、乙型肝炎、淋病\/梅毒\/衣原体感染等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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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br>(五)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每孩次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在现居住地结算,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服务。<br>(六)城市计划怀孕夫妇可同等享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费用由当地财政支付。<br>三、项目内容<br>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 19 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三、工作流程<br>1.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各项相关检查服务,评估风险因素,区分一般人群和高风险人群,出具《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直接发放高风险人群《告知书》,进行面对面优生咨询,指导进一步检查、治疗或转诊。有条件的县区,可探索建立电话、网络预约检查机制,方便群众接受服务。<br>2.乡\/街道级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合县区定点服务机构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相关工作,承担健康教育,发放一般人群《告知书》,并给予相应的优生咨询指导。开展所有检查对象的早孕随访和妊娠结局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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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br>四、专项资金与经费结算标准2022 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中央财政为每对夫妇补助 240 元。各县区卫生健康、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出生缺陷高发病种,有针对性地增加服务内容,并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结算标准,在保证基本服务内容的基础上,当地结算标准超出 240 元的部分,由县区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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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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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br>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军区关于印发甘肃省激励大学生等参军入伍政策措施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进一步鼓励引导优秀大学生等高素质人才参军入伍、建功立业,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征兵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一、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课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所在高校于7 月颁发毕业证书。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课学习与实习,所在高校于3 月中旬前组织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7 月颁发毕业证书。二、从我省入伍的普通本科毕业生退役后,所在高校具备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在退役两年内应获得推荐免试该校硕士研究生资格。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我省高校参军入伍毕业生均单列指标推荐为高校优秀毕业生。三、从我省入伍服役满 5 年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 10%—15%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全省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录计划安排 40%的名额,定向招录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已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大学毕业生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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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br>军入伍,保留其身份和行政事业编制,组织关系、行政关系随转,服役年限计入工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四、全省每年拿出国有企业招聘总数不低于5%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并纳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招聘信息同步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在网上公开发布。鼓励在职国有企业员工应征入伍,入伍前签订《甘肃省国有企业征集适龄青年退役复职返岗协议书》,所在企业为其保留劳动关系和岗位,并发放入伍当月全部工资、奖金及补贴,服役期间享受在职员工除工资性收入外的福利待遇。服役年限计入本企业工作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br>五、在落实好国家有关征兵政策的基础上,我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大学毕业生(含上半年入伍的高校毕业班学生),按照本科以上毕业生10000 元、专科毕业生7000元发放奖励金。在校生(含新生)按照本科7000 元、专科5000元发放奖励金。部属高校、省属高校、行业高校、外省高校入伍大学生奖励金由省级财政负担,市属高校、民办高校入伍大学生奖励金由当地市级财政负担。各高校可设立“国防奖学金”,对参军入伍学生一次性发放不少于5000 元的国防奖学金。六、我省实行进藏兵(含高原兵)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每人 10000 元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奖励金在新兵入伍后,由县市区退役军人部门负责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家长。七、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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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br>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 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 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 2 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八、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核算报销差旅费,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1 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 100 元的伙食补助。应征青年服义务兵役期间,每年为其父母安排一次免费体检,参照当地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标准执行。以上两项政策措施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县市区人武部组织实施。<br>九、对民族地区、民族院校大学生和少数民族大学生参军入伍,退役后优先享受民族院校、民族地区企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自主就业创业扶持等优惠政策。十、强化大学毕业生征集工作考核激励,将高校征兵工作纳入高校绩效考评内容和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管理,明确相应分值,未完成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的列入负面清单。将征兵工作纳入“双拥模范城”考评指标体系,未完成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的市州、县市区按规定取消“双拥模范城”命名资格。对组织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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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br>应征入伍工作积极且成效明显的省内高校,在下年度安排招生计划时予以适当倾斜。每征集 1 名大学生入伍给予所在高校500元经费补助,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省教育厅拨付。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行政策措施与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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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br>【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一、实施重点产业人才支持计划围绕落实市、区第五次党代会关于全面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部署要求,立足“六大行动”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启动实施产业发展六大行动“一产业一人才支持计划”。1.实施工业突破发展行动人才支持计划。由区工信局牵头,柔性引进行业领军高端专家,组建“行业领军专家+科研机构高端人才+本地专家人才”的智库团队。持续实施“一园一策”人才发展项目,支持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企业引进一批工程管理、招商策划等专业型管理人才。落实产业奖补、减税降费、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招商引进一批新能源、新材料、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先进装备制造等领域产业项目、企业家和领军人才。依托河西学院、培黎职业学院、市职教中心等院校资源和重点企业,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综合落实援企稳岗、贷款扶持、创业奖补、技能提升奖补等政策,广泛引导高校毕业生入园就业。<br>2.实施现代农业升级行动人才支持计划。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深化与省内外农业院校、科研院所战略合作,聘请具有深厚专业背景、业内认可和影响力广泛的专家学者、杰出人才,建立现代农业发展咨询专家委员会。深化“十业百社万才”行动,加快科研成果推广转化,大力帮带培养农业产业骨干实用人才。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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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br>度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人才专业优势,组团引进国内重点院校现代种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专业研究生。采取招商引才、项目引才、以才引才等方式,引进一批种子繁育推、蔬菜产加销、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关键环节的产业化经营人才团队。适时招募补充一批高校毕业生、特聘农技员、特聘防疫员到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服务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3.实施全域旅游业提质增效行动人才支持计划。由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深化与省内外高校、职业院校合作,柔性聘用文化、旅游、生态、消费等领域专家,建立文化旅游包装策划顾问团。组建聘用高校支教团、创业导师团等对文旅创意产品进行设计指导、包装升级和推广营销,推动创意转化为产品推向市场。加强与省外知名景区、旅游机构的交流合作,选派文博、文化创意、旅游管理等产业发展人才赴外考察学习、开拓眼界。落实各类奖补优惠政策,挖掘一批具有创新性、成长性的文旅创意、营销创业人才,扶持一批星级旅行社、星级酒店、乡村度假区等行业领军型文旅产业发展人才。<br>4.实施数字经济赋能行动人才支持计划。由区工信局牵头,邀请省内外数字经济领域的管理学专家、大数据专家、云计算专家、人工智能专家、通讯企业专家,建立数字经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积极引进华为、新华三等头部企业、链主企业入驻智能制造产业园,支持企业带项目、带科研人才团队落地,加快推进信息产业提质增效。围绕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建设、社区智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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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br>治理等重点工作运行,搭建平台,为相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大力引进数字经济发展专业人才。5.实施会展产业培育行动人才支持计划。由区商务局牵头,从国内高校、知名会展企业中聘请会展专家和优秀人才,建立会展经济人才智库。支持会展经济牵头部门或服务机构引进专业人才,依托河西学院、培黎职业学院、市职教中心,采取定向招生、联合办班、订单培训等方式,定向培养一批会展策划、营销运营、展示空间设计等专门人才及布展、接待、服务等辅助型人才。利用大型专业化会展公司人力资源优势,紧密对接引进一批高端创意和精通策划的会展产业优秀人才。6.实施现代服务业壮大行动人才支持计划。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聘请省内外高校、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高端专家,建立现代服务业专家智库。围绕发展总部经济、平台经济、金融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引进现代服务业专业人才。支持金融机构引进金融专业技术人才、金融骨干技能人才,鼓励现代服务业的个体、民营企业引进职业培训、通道交通、物流管理等专业技能人才。二、高质量吸引和集聚优秀人才坚持市场就业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区域发展和人才成长相协调,千方百计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供给,吸纳更多市内高校毕业生在甘州区就业,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向我区流动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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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br>7.生活补贴。鼓励区属国有企业、区内非公有制企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3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满 3 年,按学历层次一次性发放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取得“双一流”建设重点院校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 2 万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1万元。8.租房补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区属国有企业、区内非公有制企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签订 3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满1 年,或首次回甘州区创业并办理营业执照,缴纳社会保险满1 年,且在甘州区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包括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给予最长 3 年的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 8000 元;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需要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或周转房的,就近予以安排,不再另外享受租房补贴。<br>9.购房补贴。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区属国有企业、区内非公有制企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签订 3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或在甘州区自主创业并办理营业执照,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且在甘州区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包括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购买区属国有企业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除享受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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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br>统一的营销优惠政策外,再给予单位面积售价10%的降价优惠,最高不超过 5 万元。已享受租房补贴的,不再享受购房补贴。10.助学贷款代偿。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区属国有企业、区内非公有制企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签订 3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满3 年,或首次回甘州区自主创业并办理营业执照,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可享受一次性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代偿标准为:博士、硕士研究生报销额度最高为1万元;本科生报销额度最高为 5000 元。11.就业见习补贴。对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较多的企业,优先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按照见习人数给予见习基地每人每月1000 元的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以上的,将见习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 1200 元。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2个月。12.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 12 个月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高不超过24个月。<br>13.优先招录与重点培养支持。区属国有企业80%的空缺岗位,可采取面试考核等方式,直接招录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从事金融、建筑、管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可优先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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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br>企业中层。支持高校毕业生助力乡村振兴,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 1 年以上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 1000 元的标准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奖励。14.人才培养输转奖励。加强与河西学院、培黎职业学院等市内高校和职业院校的合作,根据全区产业链布局人才链、创新链,定向培养急需紧缺的技能型、实用型人才,每培养1名在甘州区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并落户的,按照每人200元,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的标准,给予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一次性资金奖励。<br>15.职业介绍补贴。积极鼓励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组织高校毕业生在甘州区稳定就业 20 人以上,且签订并实际履行12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满 1 年的,按照每人200 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一次性补贴。三、支持优秀人才创新创业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给予资金补助和奖励扶持,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在甘州区创业。16.创业补贴。对离校 2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在甘州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 1 年以上的,给予5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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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br>17.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度提高,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br>18.鼓励高校毕业生(团队)自主创业。毕业5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甘州区初始创业,符合连续经营1 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条件的,一次性给予最高 5 万元的奖励。<br>19.提供创业场地。对符合初创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可免费提供 30 平方米办公场地,时间最长不超过 2 年。<br>20.推荐申报重点项目。对拥有独立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创业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市、区重点人才项目或省、市科技项目,享受相应补助政策。四、鼓励甘州籍优秀人才“回流”开辟绿色通道,大力吸引甘州籍优秀人才回甘州区施展才华、共谋发展。<br>21.加快本地人才回流。对毕业3 年内未就业的甘州籍“双一流”建设重点院校取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且所学专业为我区急需紧缺专业,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或直接考察考核的方式引进到区属事业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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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br>22.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对年龄在40 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的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或直接考察考核的方式引进到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比照本措施第 7、8、9 条,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政策。<br>五、支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鼓励支持区内各类市场主体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创新引领作用。23.引进重点领域专业人才。重点引进在企业管理、财政金融、投资融资、资本运作、市场营销、工程管理等领域,具有先进管理理念、实际工作经验、业绩突出的经营管理型人才;在农产品精深加工、综合能源、数字信息、精细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物流、商贸会展等领域,能推动科技创新、能带来发展项目、能投资创办企业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在现代农业、生态保护、文旅融合、城乡建设等领域有较高造诣或建树的专家型人才;在生产、服务等一线岗位工作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和核心技术,能够突破关键技术、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专业人才。24.实行分类补贴。对区属国有企业、区内非公有制企业采取顾问指导、短期兼职、定期服务、技术承包、项目合作、人才租赁等柔性聘用方式引进的人才(与用人企业签订1 年以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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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br>协议,且每年在甘州区服务不少于30 天),分类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br>第一类,引进人才为国家级相当层次的人才,一次性补贴8万元;<br>第二类,引进人才为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资格的人才;国家级重大工程、重点计划项目实施团队的重要成员;获得国家级各类技能竞赛奖励的工匠型高技能人才,一次性补贴5万元;<br>第三类,引进人才为取得“双一流”建设重点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所学专业为我区急需紧缺专业,或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的人才;省级重大工程、重点计划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取得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且获得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工匠型高技能人才;大中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重大科研项目成果且可转化形成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创新人才,一次性补贴 3 万元;<br>第四类,引进人才为取得其他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双一流”建设重点院校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且所学专业为我区急需紧缺专业的人才,一次性补贴1 万元。引进的第一类人才年龄不做限制,第二、三、四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45 周岁、35 周岁。每家企业每类每年推荐申报的符合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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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br>件引才数量不超过 2 人。对聘用认定的重点产业专家智库入库专家,给予每人每年 5 万元的补贴。25.项目成果补贴。对柔性聘用专家领衔开展科研攻关申报入选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的企业,按照用人企业支付聘用专家计缴个人所得税后的劳动报酬情况分层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劳动报酬在 20 万元及以上的,按劳动报酬的20%补贴(最高不超过 5 万元);劳动报酬在 10 万元及以上、20 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 15%补贴;劳动报酬在3 万元及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给予 1 万元补贴;对不以支付劳动报酬形式开展项目合作的,给予 1 万元补贴。<br>26.建站补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除省、市专项扶持外,建成一个省级院士工作站,一次性补贴 5 万元;建成一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一次性补贴 4 万元。支持企业依托柔性引进人才建立基层专家工作站(室)、技能大师工作室,验收合格的,分别给予 5 万元、2 万元的补贴。<br>六、推动优秀人才自身发展坚持人才以用为本,改进人才培养支持办法,创新人才评价使用机制,拓宽人才成长空间。27.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补贴。高校毕业生在区属国有企业、区内非公有制企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业后,通过“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方式取得专业技术高级、中级职称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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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br>别按照 1000 元、5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通过评审方式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按照1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28.职业资格晋升补贴。高校毕业生在区属国有企业、区内非公有制企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业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等级证书)一、二、三级的人员分别按照1000元、800 元、5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29.创新奖励补贴。高校毕业生在区属国有企业、区内非公有制企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满一年后,获得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国家级大赛一、二等奖的一次性发放5万元、4万元的补贴;获得省级大赛一、二等奖的一次性发放3万元、2万元的补贴。<br>七、优化人才发展环境<br>建立更加开放和灵活的工作机制,全方位打造引才、育才、用才、留才良好环境。<br>30.加快形成人才发展最优生态。进一步完善落实引进人才子女基础教育阶段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障服务等政策措施。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各类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br>31.建立专项投入保障机制。设立区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开发、引进、培养及人才政策兑现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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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br>32.全面推进“人才+”行动。围绕实施“六大行动”,建立产业人才数据库。定期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动态发布人才引进目录,研究专项人才集聚的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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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br>【甘州区支持张掖智能制造产业园引进人才若干政策】一、支持范围<br>在张掖智能制造产业园范围内登记注册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并在甘州区缴纳各项税费,从事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数字会议桌面终端、机器人、无人机、监控设备、可穿戴设备、光电照明设备等相关设备的生产、制造、研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分经营管理型人才和科研创新型人才)和其他人才(技能型人才)。<br>二、引进人才应具备条件<br>引进人才应具备基本条件: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修养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能够满足张掖智能制造产业发展需要。(一)高层次人才<br>经营管理型人才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智能设备生产、制造、研发等行业内大中型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大中型企业标准具体参照 2011 年国家相关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划分)。科研创新型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在智能制造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取得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创新成果的创新科研人才团队负责人;二是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学历、学位);三是“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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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br>高级及以上智能制造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四是主持省级以上重大科技和工程项目,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五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可转化的科研项目成果,能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六是在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从事过学术研究并取得科研成果。(二)其他人才<br>主要指技能型人才,一般应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且从事的工作或本人职业技能应与用人企业安排的工作岗位相匹配。三、引进人才方式<br>鼓励企业采取全职引进或柔性引进的方式自主引进人才。全职引进人才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甘州区非公有制企业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办法(试行)》要求,组织张掖智能制造产业园入驻企业开展人才引进工作,通过设定岗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人选确定等程序确定。柔性引进人才可通过项目合作、短期兼职、培训指导等方式引进。组织、人社、工信及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搭建平台,落实相关政策,帮助企业自主引才,并在工作经费上给予一定支持。<br>四、引进人才具体待遇<br>(一)安居政策<br>1.生活补助。对引进到张掖智能制造产业园入驻企业工作,且与企业签订 3 年以上(含 3 年)劳动合同,给予引进人才个人为期 3 年的生活补贴(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服务满3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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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br>一次性补助)。标准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每人 2 万元\/年,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和硕士研究生每人 1.5 万元\/年,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技师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 1 万元\/年,高级工每人0.8万元\/年。<br>2.住房补助。对引进到张掖智能制造产业园入驻企业工作,且与企业签订 3 年以上(含 3 年)劳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优先安排职工公寓,或由政府免费提供80m<br>2以上保障性住房或周转房,需要租住商品房的每年给予 0.5 万元住房补贴,连续不超过5年(含 5 年)。在界定的滨河新区区域商住小区购买安居房的,高层次人才一次性补助 6 万元,其他人才一次性补助4 万元。3.落户补助。在张掖智能制造产业园工作满1 年,选择在甘州区落户的非甘州籍人才一次性奖励0.5 万元。按照双向选择为主、推荐协调为辅的原则,协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就业问题。引进人才子女根据居住地就近入学。(二)激励政策<br>1.对引进人才申请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机构和科研创新实验室(工作室),协调张掖智能制造产业园提供不少于200m<br>2的工作场所,租金由政府补贴,前3 年租金全补,第4年、第 5 年租金补贴一半。对新获得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一次性补助 50 万元,省级一次性补助20 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1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或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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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br>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5 万元奖励。2.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在我区落地转化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的转化资金补助;对获得省级专利奖和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在我区落地转化分别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的转化资金补助;对当年企业获得国家正式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给予 4000 元、3000 元和 2000 元的奖励;对当年企业每授权1件 PCT 专利奖励 5 万元。高层次人才科研成果转化为社会产品或服务的,优先列入甘州区政府采购使用目录,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优先采购使用。<br>3.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产业联盟等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投入资金的 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100万元\/年。根据企业在国际、国内、行业的影响力及对张掖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的引领带动效应,给予企业 200 万元的奖励支持资金,连续奖励两年。<br>4.鼓励智能制造企业申请国家和省上各类产业扶持政策资金支持,对获得国家技术创新、国家产业振兴技术改造、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和省级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企业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支持的,按照获得专项资金额度的10%给予配套资金支持,每户企业最高 100 万元\/年。5.对企业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区政府质量奖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 万元、30 万元、20万元、10 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分别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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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br>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 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及甘肃省名牌产品的,分别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奖励。6.引进人才在张掖智能制造产业园工作满1 年后,获得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国家级一、二等奖的一次性补贴5万元和4 万元,获得省级一、二等奖的一次性补贴3 万元和2万元。7.鼓励企业以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吸引、留住人才。(三)补贴政策<br>实行入驻企业聘用专家补贴制度,对企业采取聘用等方式柔性引进我区的人才(与用人企业签订1 年以上工作协议,且每年在甘州区工作满 1 个月以上),经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区人社局审核、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可享受以下补贴政策:1.聘用专家为省级以上优秀专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技术或成果被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立项或认定并在我区转化的,给予用人企业1-3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2.对聘用专家领衔开展科研攻关申报入选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的非公企业,按照用人企业支付聘用专家计缴个人所得税后的劳动报酬情况分层进行补贴:劳动报酬在20 万元及以上的,按劳动报酬的 20%补贴;劳动报酬在10 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 15%补贴;劳动报酬在3 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给予 1 万元补贴;对不以支付劳动报酬形式开展项目合作的,给予 1 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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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br>3.鼓励有条件的非公企业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除省、市专项扶持外,建成一个省级院士工作站,一次性补贴 5 万元;建成一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一次性补贴 4 万元;建成一个专家工作室,一次性补贴2万元。<br>4.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举办全区性或行业性学术讲座、研讨交流、跨区域性商会协会年会的,在工作经费上给予一定支持。5.引导智能制造企业优先选聘本地就业人口,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招工困难,对企业当年新聘且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参加技能培训合格的人员,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技能培训补助。<br>6.支持智能制造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并按规定给予每人 150 元的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7.对列入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的人员,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 1500 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 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8.对吸纳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中职毕业生)和16-24 岁的失业青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企业,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 元。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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