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黑龙江-《合规视界》2024年1月刊

发布时间:2024-1-26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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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黑龙江-《合规视界》2024年1月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设下列正司局级内设机构:(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二)政策研究司。承担金融业相关改革开放政策研究与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及发展趋势、监管方法和运行机制等开展系统性研究,提出相关监管政策建议。(三)法规司。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拟订相关监管制度。承担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服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四)统计与风险监测司。拟订监管统计制度。承担监管报表编制、信息披露、数据共享以及行业风险监测分析预警等工作。统筹非现场监管工作。(五)科技监管司。拟订相关信息科技发展规划和信息科技风险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按分工承担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监管等工作,推动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六)公司治理监管司。拟订公司治理监管制度。开展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监管等工作,承担金融控股公司、保险集团等机构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七)普惠金融司。督促金融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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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黑龙江-《合规视界》2024年1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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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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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卜东巍

责任编辑:齐静

编 辑:

孙艳波 魏娜 周一凡

洪博宇 高冲

本期供稿:

周一凡

霍大伟

王雨萁

王传雨

林雪

合规视界(1月刊)

深 耕 不 辍

笃 行 致 远

CONTENTS

特别关注监管动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出炉• 总经理室合规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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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风采

• 哈尔滨中心支公司召开内部审计整改专项督导会议• 牡丹江中支开展“营服高经会议合规宣讲”• 鹤岗中支党支部组织签订“2024年度立足岗位做贡献责任书”• 黑河中支参加监管分局会议并发言讲话合规课堂

• 春节更需期间防范非法集资• 一个小案例告诉你如何保护好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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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黑龙江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胡洁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2024年正乘着分公司成立二十周年的东风,向我们徐徐走来!值此新春到来之际,我谨代表分公司党委,向一直以来奋战在合规工作一线的所有同事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新春的祝福!各位亲爱的伙伴们:

大家好!

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犹长!伙伴们,2024年,我们将站在行业发展的转折点和变革创新的新起点上,这就需要我们上下一心,团结一致,严守底线,争先进位!需要管理干部履行主体责任,顾大局,敢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需要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坚守合规阵地,守底线,争先进,做到恪尽职守,防患未然;需要全体内外勤伙伴主动合规、人人合规,与公司同心,与行业同进!追风赶月莫停留,平芜尽处是春山!伙伴们,2024年,让

我们锚定目标、凝心聚力,为分公司成立

二十周年献礼!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努

力奋斗!

最后,希望合规“视”界能够成为分公司发布合规资讯的窗口、学习合规知识的阵地、交流合规理念的平台、培养合规人才的摇篮!再次祝福所有伙伴及家属们,顺遂安康,幸福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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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为镜防风险,合规为尺助发展。银保条线将秉承高质量发展理念,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守合规经营底线,做好一道防线管控,牢筑合规基石,共赴山海之约,勇攀价值高峰!根植合规文化,建立健全合规经营的长效机制,提升公司经营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稳健经营,时刻绷紧合规的“弦”,保障个险业务持续高质量和高水平发展。合于规,慎于行。践行无愧之道,严守本职之责,以合规经营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太平人寿黑龙江分公司

党委委员、助理总经理、工会主席 张君平

太平人寿黑龙江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葛陶然太平人寿黑龙江分公司

党委委员、助理总经理 任雨新

为了使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我们要平衡好“合规、风险、发展”之间的关系。要全面压实合规管理主体的责任,着力构筑“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想违规”的长效机制,牢牢守住合规风险底线。

太平人寿黑龙江分公司助理总经理 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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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出炉11月10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其中明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机关行政编制9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14名(含首席风险官、首席检查官、首席律师、首席会计师各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根据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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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设下列正司局级内设机构:(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政策研究司。承担金融业相关改革开放政策研究与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及发展趋势、监管方法和运行机制等开展系统性研究,提出相关监管政策建议。(三)法规司。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拟订相关监管制度。承担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服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四)统计与风险监测司。拟订监管统计制度。承担监管报表编制、信息披露、数据共享以及行业风险监测分析预警等工作。统筹非现场监管工作。

(五)科技监管司。拟订相关信息科技发展规划和信息科技风险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按分工承担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监管等工作,推动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六)公司治理监管司。拟订公司治理监管制度。开展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监管等工作,承担金融控股公司、保险集团等机构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

(七)普惠金融司。督促金融机构落实普惠金融政策要求,拟订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金融机构开展对小微企业、“三农”和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工作,规范普惠金融秩序。(八)金融机构准入司。拟订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等的准入制度,研究结构布局,对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实行准入管理,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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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型银行监管司。承担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和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十)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司。承担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十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承担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

(十二)财产保险监管司(再保险监管司)。承担财产保险机构、再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十三)人身保险监管司。承担人身保险机构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

(十四)资管机构监管司。承担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十五)非银机构监管司。承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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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银行机构检查局。拟订银行机构现场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现场检查立项、实施和后评价等工作。提出现场检查意见,采取监管措施,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十七)保险和非银机构检查局。拟订保险业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及其他非银行机构的现场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现场检查立项、实施和后评价等工作。提出现场检查意见,采取监管措施,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十八)机构恢复与处置司。拟订相关高风险机构风险处置制度、标准、程序,对出现严重风险、难以持续经营的机构开展风险处置等工作。(十九)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拟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展规划和制度,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承担相关金融产品合规性、适当性管理工作,组织调查处理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构建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和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二十)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建立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体系和公开举报渠道,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依法开展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工作,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对涉及跨部门跨地区和新业态新产品等非法金融活动,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拟订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制度,指导和监督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相关业务工作。

(二十一)稽查局。拟订稽查工作制度。组织对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相关主体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司法机关的建议。指导、检查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二十二)行政处罚局。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等工作,提出审理意见,组织听证和集体讨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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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内审司(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系统内审和巡视工作制度、办法,监督检查系统贯彻落实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组织开展系统内审和巡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指导、监督、检查系统内审和巡察工作。

(二十四)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承担外事管理、国际合作和涉港澳台地区相关事务。承担外资银行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

(二十五)人事教育司(党委组织部)。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等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六)财务会计司。承担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报系统年度财务预决算。依法强化对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等财会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

(二十七)党建工作局(党委宣传部)。承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承担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系统党的宣传工作。领导系统统战、群团组织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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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课堂Compliance Dynamic

本期关注:

• 春节更需期间防范非法集资

• 一个小案例告诉你如何保护好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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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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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

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

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

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媒体甚至央视

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

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

者和官员站台早市,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

奖项,欺骗性更强。

非法集资的常见套路1.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2.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吹

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

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

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

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

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

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3.混淆投资概念,加大识别难度。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4.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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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案例告诉你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处理者有义务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我们通过一个小案例,来说明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个人所享有的权利以及如何保护个人信息。

小李在一家购物网站上购买了商品,随后他频繁收到垃圾邮件和骚扰电话,他意识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给了不法分子。小李非常生气,自已的个人信息已经受到了侵害。那作为公民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的过程中,我们都享有哪些权利呢?

一、作为公民个人,我们都享有哪些权利呢?1. 知情权:小李有权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收集、使用、存储的情况。2. 访问权:小李有权访问自己的个人信息,并要求更正或删除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信息。

3. 更正权:小李有权更正自己的个人信息。

第16页

二、保护我们的个人信息,我们应该注意哪些?1. 不要随意透露个人信息:在社交媒体、网上购物、注册账号等情况下,不要轻易透露个人敏感信息。

2. 加强密码保护:使用复杂的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不要使用容易猜到的密码,如生日、名字等。

3. 注意网站安全:在进行网上交易或输入个人信息时,要确保网站是安全的。可以查看网站的 URL 是否以“https”开头,以及是否有锁形图标。4. 谨慎使用公共 Wi-Fi:在使用公共 Wi-Fi 时,要注意安全性。不要进行涉及个人信息的操作,如网上银行转账、支付等。

5. 定期清理个人信息:定期清理电脑、手机等设备中的个人信息,删除不需要的文件和数据。

6. 注意快递信息安全:在收到快递后,要及时销毁包裹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

7. 关注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及时关注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了解自己的信息是否被泄露,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17页

三、小李的个人信息泄露了,他应该怎样维权?在信息泄露之后,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包括泄露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可以向公安部门、

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

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如果个人重要的信息丢失,而且知道怎么丢

失的或者有很多线索,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

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律师给予肯定的答

复,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收集证据

线索

向相关部门报案提醒身边亲朋

好友防止被骗

委托律师维权个人信息泄漏后,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这些信息盗用你的账号,甚至可能骗你身边的亲朋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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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中心支公司召开内部审计整改专项督导会议为全面加强中支内控合规建设和风险防控,认真落实稽核整改工作,2024年1月16日,哈尔滨中支组织召开内部审计整改专项会议,中支总经理室、各部门负责人、中支合规专岗参加。会议对2023年内控合规风险审计评级情况及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列示,并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职责,要求严格落实稽核整改工作。哈尔滨中支负责人李志鹏提出工作要求,一是涉及审计整改部门的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深入剖析问题发生的成因并积极推动落实整改;二是各部门要提高岗位技能,提高岗位责任心,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三是要以本次审计检查为新起点,对于整改已到位的问题,要及时开展“回头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举一反三,避免“屡审屡犯”现象出现,着力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正值“2024年开局战”如火如荼开展之际,为规避合规风险、为业务保驾护航,1月9日,,牡丹江中支合规负责人霍大伟东宁营服高经会议上做“开局战应注意的合规事项”的专题宣讲。牡丹江中支开展“营服高经会议合规宣讲”宣讲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规范展业风险提示”。主要对展业过程中存在的“夸大、隐瞒、炒作、不如实告知”等不规范行为进行宣讲,要求高级经理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对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坚决制止纠正。二是“自媒体合规管理”。通过对自媒体宣传“十要”及“十不要”的讲解,让大家了解如何管理好自媒体的宣传,保证自媒体宣传的合规性。通过此次宣讲,强化了营服外勤高经的合规经营意识,为促进队伍、业务高质量发展为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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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鹤岗中支党支部组织签订“2024年度立足岗位做贡献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公司稳健发展,鹤岗中支党支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体党员特签订“2024年度立足岗位做贡献责任书”。

责任书内容分别为: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带头增强服务工作意识、带头倡导合规经营文化、带头响应应急动员工作、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党支部书记重点强调,责任书签订不是目的,是让所有党员记住身为党员的责任和担当,时刻监督自己、以身作则,同时党员一定要强化合规经营意识,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认真贯彻落实行业监管部门、集团、总分公司、中心支公司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发现有不合规的经营管理行为、销售行为,要勇于站起来及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惩戒措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公司稳健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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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中支参加监管分局会议并发言讲话夯实基础,细化责任,强化现场监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稳定落实开展。

太平人寿黑河中支落实专项行动的发言得到黑河监管分局的赞许,同时分局要求所有金融业,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迫感抓好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工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河监管分局落实开展全市银行保险机构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于2024年1月15日特召开金融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黑河中支郭志刚总代表保险寿险业发言讲话。郭总发言中强调,针对本次专项行动,黑河中支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保稳定、促和谐”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建立和完善统一指挥、运转协调、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保证了公司整体和谐稳定良性发展。中支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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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料

禁止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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