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RODUCTION TO THE SAFETY MANUAL
INTRODUCTION TO THE SAFETY MANUAL
CONTENTS
02 进入实验室前的准备
05 实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06 实验完成后的注意事项
06 实验室水电安全
10 消防安全常识
14 常用安全标志
17 安全事故紧急联系方式
19 场所安全
21 实验室化学品安全
22 管制类化学品安全
23 实验气体管理
24 实验室废弃物管理
25 应急喷淋设备与洗眼装置
26 消防安全
27 通风系统安全
28 生物安全
29 机械安全
30 常规冷热设备安全
31 特种设备安全
32 辐射安全
34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35 大连理工大学安全管理规定
36 大连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37 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
38 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办法
39 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办法
40 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管理办法
41 实验室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办法
4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43 实验气体安全管理办法
44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45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46 辐射安全管理规定
48 化学品安全事故案例
48 剧毒品安全事故案例
49 气瓶使用安全事故案例
49 气体管理安全事故案例
50 用电安全事故案例
50 消防安全事故案例
51 废弃物管理安全事故案例
51 设备使用安全事故案例
52 设备维修安全事故案例
52 生物安全事故案例
53 机械安全事故案例
53 常规冷热设备安全事故案例
54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案例
54 辐射安全事故案例
57 火灾应急处置措施
58 爆炸应急处置措施
58 中毒应急处置措施
59 触电应急处置措施
59 烫伤应急处置措施
60 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措施
60 动物染疫应急处置措施
60 放射源丢失、被盗应急处置措施
01 | 实验室安全手册
PART 1
Safety knowledge
实验室安全手册 | 02
1.1 进入实验室前的准备
• 要有良好的精神、身体状态,思路清晰,不能带病进入实验室﹔要清楚实
验内容,根据实验课内容和老师的要求做好相应的准备。 •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对自己和周围人的人身安全以及国家财
产安全负责。 • 学生进入实验室前,须进行实验室安全学习,并通过安全准入考核。 • 进入实验室前,长发女生要把头发整理好,紧紧地盘在头上,特殊实验场
所必须戴工作帽。
1 基本安全常识
• 实验室内不允许吸烟、喝酒、吃零食,严禁追逐打闹。 • 认真接受学院组织的相关实验培训,听取老师关于实验程序和实验室安全
的讲解,不懂的地方要及时向老师请教。 • 进入实验室时,要注意阅读该实验室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设备使用章程;发现
实验环境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实验要求,要及时向指导老师
报告。
03 | 实验室安全手册
2 个人安全防护
• 操作生物实验和有毒有害化工实验的同学,要穿专门的实验防护服,佩戴
防护眼镜、手套或者防毒面具等保护人身安全的有关装备才能操作相关实
验。 • 进行实验操作时,要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使用前
应确认其使用范围、有效期及完好性等,熟悉其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 • 实验时必须按实验要求着装,如实验服等。
实验室存在着各类的危险,有物理性的如各种机械卷入点以及
锋利部位、热、冷、辐射、噪声等危险,有化学性的如各类毒
性等级不一的化学品、粉尘等危险,有生物性的各类致病菌或
者病毒等;如果不采取有效的防护,将会导致实验操作者的受伤、
中毒,严重者会导致职业病甚至死亡。
实验室安全手册 | 04
• 为了避免实验过程中化学品飞溅对眼面部的伤害,需佩戴或使用防护眼镜、
面屏、洗眼器等防护产品。 • 防护眼罩、眼镜:眼睛及脸部是实验室中最易被事故所伤害的部位,尤其
是在涉及到移取强酸、强碱试剂以及观察实验现象时,实验人员必须戴安
全防护眼镜。 • 面屏:为防止可能的爆炸及实验产生的物体飞溅对脸部和喉部的冲击伤害,
可佩戴有相对应材质的防护面罩或面屏。 • 口罩或防毒面具:面部防护用具用于保护脸部和喉部,目的是防止实验中
可能发生的爆炸及有害气体造成的伤害,一般采用口罩或防毒面具。
眼睛及面部防护
手部防护 • 为了防止手部受到伤害,实验中应根据防护需要选戴不同类型和材质手套:
耐酸碱乳胶手套(接触强酸强碱试剂时)、防切割手套(机械操作时)、
隔热手套(接触高温物体时)等。实验人员必须了解各种防护手套的类型、
用途及材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手套来进行有效防护。
身体防护 • 进入实验区域的人员应根据防护需要穿着合适的实验服或防护服,目的是
防止皮肤和衣物受到化学试剂的污染。 • 实验服应经常清洗,当受到严重污染或腐蚀后,必须换下更新并妥善处理。 • 为了防止工作服上附着的有害物质扩散,实验服不得穿到办公室、会议室、
食堂等公共场所。
足部防护 • 为防止化学品意外倾倒时腐蚀足面,实验人员不得穿凉鞋、拖鞋进行实验,
应穿平底、防滑、合成皮或皮质的满口鞋。 • 进行机械设备的操作时,为了防止脚部被砸伤、刺伤、电伤或化学品伤害,
可穿防砸防刺穿安全靴等对足部进行防护。
1.2 实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05 | 实验室安全手册 • 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注意事项和设备使用章程,按程序进行实验;避免
一切与实验无关的操作,如不要随意启动实验设备开关,按动按钮等,防
止意外的事故发生。 • 启动实验设备前,首先要检查是否按该台设备的启动要求做好了充分准备。 • 在使用的高温电热设备时,周边不能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 使用高温电热设备时,使用人不能脱离岗位。不能过分相信自动控制电路
的作用,因为一旦温度传感器损坏或者控制电路失灵,会导致加热过高,
烧坏设备,故使用中要随时监控、观察温度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时要果
断关闭电源并及时报告老师。
• 发现使用的电器设备散热装置损坏,造成局部温度升高时,要立刻关停设
备,并报告老师维修。 • 严禁擅自离开正在运行中的设备(特别是运行中无人管理时会存在安全隐患
的设备)。对自己使用的设备要有责任心,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也要保证
设备安全。 • 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报告老师,不能擅自拆卸实验仪器设备﹔实验中有
不明白的地方要多向老师请教。 • 对于产生有毒有害废气的实验,须在通风柜中进行,并在实验装置尾端配
有气体吸收装置,操作者佩戴合适有效的呼吸防护用具。 • 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时必须有两人在场;通宵实验
须两人在场并有事先审批制度,谨防夜间无人在场时实验事故的发生。
实验室安全手册 | 06
1.3 实验完成后的注意事项
• 按程序要求关停运行的机器设备,高温设备待降至室温后再进行取出样品
等操作,避免在高温状态下操作导致烫伤﹔需要泄压的高压容器应及时泄
压,以免引发安全隐患。 • 关停不使用的电闸、水阀、气阀,熄灭火源、高温热源。 • 对使用过的工具、量具等与实验相关的物品进行清洁整理,并清点清楚如
数放回原处或交还老师;一次性滴管或称量纸等应及时清理;药品应按分
类归还至原位,方便下一次实验时取用。 • 做好实验环境清洁和个人卫生。 • 实验后如发现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向老师报告。
1.4 实验室水电安全
1 实验室用电安全 • 实验室配电容量、插头插座与用电设备功率须匹配,不得私自改装。 • 电源插座应有效固定,电气设备应配备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 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宜直接置
于地面。
• 禁止使用老化的线缆、花线、木质配电板、有破损的接线板,电线接头绝
缘可靠,无裸露连接线,穿越通道的线缆应有盖板或护套,不使用老国标
接线板、插座。 • 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使用专用插座。 • 电器长期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 配电箱前不应有物品遮挡并便于操作,周围不应放置烘箱、电炉、易燃易
爆气瓶、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废液桶等;配电箱的金属箱体应与箱内保护
零线或保护地线可靠连接。
07 | 实验室安全手册
2 触电事故预防• 当手、脚或身体沾湿或站在潮湿的地
板上时,切勿启动电源开关、触摸电
器用具。 • 电炉、高压灭菌锅等用电设备在使用
中,使用人员不得离开。 • 电器用具要保持在清洁、干燥,并在
良好的情况下使用,清理电器用具前
要将电源切断。 • 切勿带电插、接电气线路及维修设备。 • 非电器施工专业人员,切勿擅自拆、
改电气线路。
实验室安全手册 | 08
• 对于触电事故,脱离电源的方法是立即切断电源。如果电源开关距离太远,
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持木柄干燥的斧头切断电线。 • 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压在其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
皮带、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线,使触电者
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可以用一只手抓住他的衣服,拉
离电源。救护人不得接触触电者的皮肤,也不能抓他的鞋子。 • 需要注意的是,救护人不能直接用手或金属及潮湿的物体作为救护工具,
应使用适当的绝缘工具,最好用一只手操作,以防自己触电。
3 触电事故紧急处理
•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要第一时间拨打120,并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
速采取对应的急救方法。 • 触电者神志清醒、有意识、心脏跳动,但呼吸急促、面色苍白,或曾一度
电休克但未失去知觉。此时不能采取心肺复苏法抢救,应将触电者抬到通
风良好的地方躺下,休息一两个小时后,等他慢慢恢复正常。 • 触电者神志不清、无意识、有心跳,但呼吸停止或极微弱时,应立即用仰
头抬颏法,使气道开放并对其进行人工呼吸。 • 触电者神志丧失、无意识、心跳停止时,应立即采取心肺复苏法抢救。
09 | 实验室安全手册
4 实验室用水安全 • 水龙头、阀门要做到不滴、不漏、不冒、不放任自流,下水道堵塞及时疏
通、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 停水后,要检查水龙头是否都拧紧。开龙头发现停水,要随即关上开关。
有水溢出要及时处理,以防渗漏。 • 用水设备的防冻保暖:室外水管、龙头的防冻可用棉、麻织物或稻草绳子进
行包扎。对已冰冻的龙头、水表、水管,宜先用热毛巾包裹水龙头,然后
浇温水,使龙头解冻,再拧开龙头,用温水沿自来水龙头慢慢向管子浇洒,
使水管解冻。切忌用火烘烤。 • 严禁往水斗中倾倒干冰或液氮。
• 实验室用自来水的水患多半来自冷凝装置中胶管的老化、滑脱。因此这些
胶管一般采用厚壁橡胶管,1-2月更换一次。 • 冷凝装置用水的流量要适合,防止压力过高导致胶管脱落,节约用水。原
则上晚上离开时关闭冷凝水。因晚间水压较白天大,如果夜间开冷凝水,
则要将流量减小。 • 在离开实验室时要断水,确保用水仪器的安全。 • 实验室废液要按规定分类处置,不可随意倾倒入下水道,污染水资源。
实验室安全手册 | 10
1.5 消防安全常识
1 火灾的分类
指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煤、棉、毛、纸张等火灾。
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煤油、柴油、原油、沥青、
石蜡等火灾。
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氢气等火灾。
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等火灾。
指带电火灾。即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指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2 灭火器的使用
适用于扑救一般B类火灾,如油制
品、油脂等火灾,也可适用于A类
火灾,但不能扑救B类火灾中的水
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也不
能扑救带电设备及C类和D类火灾。
利用泡沫隔离空气,
使火源失去助燃的氧
气而熄灭。
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易燃、
可燃液体、气体及电器设备的起
初灭火;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出可
用于上述情况外,还可扑救固体类
物质的起初火灾。
利用二氧化碳或者氮
气作为动力,将干粉灭
火剂喷出灭火。
泡沫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
11 | 实验室安全手册
适用于扑救600伏以下的带电电器、
贵重物品、设备、图书资料、仪
表仪器等场所的初起之火灾,以
及一般可燃液体的火灾。
当干冰受热后分解为
二氧化碳,利用二氧化
碳隔离氧气,同时干冰
吸收火源的热量,从而
起到灭火作用。
干沙对扑灭金属起火、地面流淌
火特别安全有效。
隔绝空气,降低油面温
度。
由玻璃纤维等材料经过特殊处理
和编制而成的织物,能起到隔离
热源及火焰的作用,盖在燃烧的
物品上使燃烧无法得到氧气而熄
灭。
隔离热源及火焰。
主要供消防车从市政给水管网或
者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取水实施灭
火也可以直接连接水带、水枪出
水灭火。
可供给用于扑灭火焰
的充足水源。
二氧化碳灭火器
消防沙箱
灭火毯
消防栓
3 使用灭火器的注意事项
干粉灭火器的使用 • 使用前要先上下晃动灭火器,然后拔去保险栓,一只手要从靠近喷嘴处握
住喷管,并将唢嘴瞄准火焰根部,另一只手握住压把和提把并用力下压,
将干粉喷出。
实验室安全手册 | 12
• 保持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并左右摆动,由近及远、快速推进,不留残火,以
防复燃。 • 在扑救油类等易燃易爆液体火灾时,应避免冲击液面,以防液体溅出扩展
燃面。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 • 二氧化碳具有流动性好、无腐蚀性等优良性能,特别适用于扑灭图书、档
案、贵重设备、精密仪器、600V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的初起火灾。 • 使用时应戴手套,不要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接管,以防止手
被冻伤。 • 使用时,先拔出保险栓。对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一只手握住喇
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
碳灭火器,喷射前应把喇叭筒往上扳至水平状。 • 在室内狭小空间使用时,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4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
向上提起,取
出灭火器。其
中泡沫灭火器
使用前需晃动
使得药剂混合。
2
拔掉瓶颈处的
保险插销。
3
一手握住压把,
一手握住喷管。
不可倒置使用。
使用二氧化碳
灭火器时不直
接接触喷管。
4
站在上风处对
准火焰根部喷
射。
13 | 实验室安全手册
5 消防栓的使用方法
5
打开或击碎箱门,
取出消防水带。
水带一头接在消
防栓接口上。
另一头接上消防
水枪。
按下箱上消防栓
启动按钮。
打开消防栓上的
水阀开关。
对准火源根部,
进行灭火
1 2 3
4 6
6 火场逃生的注意事项• 着火部位在本楼层时,应尽快就近跑向已知的安全出口。如果下层楼梯已冒
烟,应从本楼层其他楼梯逃离。楼宇逃生千万不要乘坐电梯。烟雾较浓时,
要做好防护,低姿或匍匐撤离,可用湿毛巾堵住口鼻,或用短呼吸法。 • 当起火点在其他房间或楼层时,如果门已发烫,千万不能开门,要用水浸
湿毛巾、衣物等堵塞房门的空隙,防止烟气窜入,然后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等待救援。 • 若被困在房间内,可用自救缓降器和自救绳自救,或用鲜艳的物品在窗口
挥动或喊话吸引消防人员来救。 • 切勿盲目跳楼,没有救生绳的情况下,可将衣物、窗帘、床单等撕成长条,
做救生绳,拴在靠近窗户的坚固物体上溜下窗台。 • 逃离到外面后,要进人一个清洁区,该区域要远离受影响的建筑物至少60m。
不得擅自返回火灾发生地。
实验室安全手册 | 14
1.6 常用安全标志
1 主要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志
2 实验室常见禁止标志
3 实验室常见警告标志
15 | 实验室安全手册
实验室安全手册 | 16
4 实验室常见指令标志
5 实验室常见提示标志
17 | 实验室安全手册
1.7 安全事故紧急联系方式
发生紧急事故时,应按下列优先次序处理:
1 安全事故上报内容• 发生事故(事件)的时间、地点; • 发生事故(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经济损失; • 发生事故(事件)原因、类型、性质的初步判定; • 发生事故(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 需协助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 其他。
2 应急指挥系统联系方式 • 常用应急电话:110(报警)、119(火警)、120(急救) • 学校消防主管部门:保卫处,电话:84708110
• 学校实验室安全主管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话:84706420
• 开发区校区:保卫处开发区校区治安科,电话:87563110
• 盘锦校区:盘锦校区总务部保卫科,电话:2631078
3 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学校实验室安全主管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安全科电话:84706420
PART 2
Safety standards
实验室安全手册 | 18
2.1 场所安全
19 | 实验室安全手册
带视窗、外开门
安全信息牌
消防通道畅通
1
2
3
1 实验室建设和装修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实验场所应张贴安全信息牌
3 保持消防通道通畅
• 实验室门上有观察窗,外开门不阻挡逃生路径。 • 实验操作台应选用合格的防火、耐腐蚀材料。 • 仪器设备安装符合建筑物承重载荷。 • 有可燃气体的实验室不设吊顶。 • 不用的配电箱、插座、水管水龙头、气体管路等,应及时拆除或封闭。 • 每个房间门口挂有安全信息牌,信息包括:
安全风险点的警示标识、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
联系电话等,并及时更新。 • 保持实验室消防通道通畅,公共场所不堆放仪器和物品,保证紧急避难时
不影响人员疏散。
实验室安全手册 | 20
气路标志牌
配有应急钥匙
配备急救物品
4
5
6
4 实验室安全空间及管线布局合理
5 实验室所有房间均须配有应急备用钥匙
6 危险性实验室应配备急救物品
• 超过200平方米的实验楼层具有至少两处紧急出口,75平方米以上实验室要
有两个出入口。 • 实验楼大走廊保证留有大于1.5米净宽的消防通道。 • 采用管道供气的实验室,输气管道及阀门无漏气现象,并有明确标识。供
气管道有名称和气体流向标识,无破损。 • 高温,明火设备放置位置与气体管道有安全间隔距离。 • 应急备用钥匙需集中存放,统一管理,应急时方便取用。 • 配备的药箱不得上锁,并定期检查药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实验室人员应定
期补充药品及其他急救物品。
2.2 实验室化学品安全
21 | 实验室安全手册
科学存放药品
化学品贴有标签
样品标签明确
1
2
3
1 化学品有专用存放空间并科学有序存放
2 化学品标签应显著完整清晰
3 试剂、样品不错放不乱放
• 储藏室、储藏区、储存柜等应通风、隔热、避光、安全。 • 易泄漏、易挥发的试剂存放设备与地点应保证充足的通风。 • 试剂柜中不能有电源插座或接线板。 • 化学品有序分类存放,固体液体不混乱放置,互为禁忌的化学品不得混放,
试剂不得叠放;有机溶剂储存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装有试剂的试剂瓶不
得开口放置;实验台架无挡板不得存放化学试剂。 • 化学品包装物上应有符合规定的化学品标签。 • 当化学品标签脱落、模糊、腐蚀后应及时补上,如不能确认,则以不明废
弃化学品处置。
• 装有配制试剂、合成品、样品等的容器上标签信息明确,标签信息包括名
称或编号、使用人、日期等。 • 无使用饮料瓶存放试剂、样品的现象,如确需使用,必须撕去原包装纸,
贴上试剂标签。
实验室安全手册 | 22
2.3 管制类化学品安全
储存管理规范
化学品台账
防盗储存柜
1
2
3
1 剧毒化学品执行“五双”管理
2 易制毒化学品储存规范,台账清晰
3 易制爆化学品存量合规、双人双锁保管
• 剧毒化学品管理应满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 • 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 • 有专人管理并做好贮存、领取、发放情况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1年。 • 剧毒化学品存放位置应配备有符合要求的防盗安全门或防盗安全锁,监控
管控执行公安要求。 • 应设置专用存储区或者专柜储存并有防盗措施。 •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账册保存
期限不少于2年。 • 存放场所出入口应设置防盗安全门,或存放在专用储存柜内,储存场所防
盗安全级别应为乙级(含)以上,专用储存柜应具有防盗功能,符合双人
双锁管理要求,台账账册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
23 | 实验室安全手册
1 气体钢瓶存放点应保持良好通风
2 危险气体的存放需注意安全
3 气体钢瓶需进行固定并配有标识
• 独立的气体钢瓶室应通风、不混放、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地面平整干燥
并且有监控与专人管理和记录。 • 存有大量无毒窒息性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液氮、液氩)的较小密闭空间,
为防止大量泄漏或蒸发导致缺氧,须安装氧含量监测报警装置。 • 危险气体钢瓶尽量置于室外,室内放置应使用常时排风且带监测报警装置
的气瓶柜,并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 • 气瓶应合理固定。 • 应备有供应商提供的钢瓶定期检验合格标识,无超过检验有效期或超过设
计年限的气瓶。 • 钢瓶气瓶颜色符合GB/T 7144的规定要求,确认“满、使用中、空瓶”三种
状态。 • 未在使用中的气瓶应有气瓶帽,气瓶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总阀。
2.4 实验气体管理
保持良好通风
监测报警装置
气瓶合理固定
1
2
3
实验室安全手册 | 24
1 实验室应设立化学废弃物暂存区
2 实验室内须规范收集化学废弃物
3 严禁采用不妥当的方式处理废物
• 暂存区应远离火源、热源和不相容物质,避免日晒、雨淋,存放两种及以
上不相容的实验室危险废物时,应分不同区域。 • 暂存区应有警示标识并有防遗洒、防渗漏设施或措施。 • 危险废物应按化学特性和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 • 废弃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原试剂瓶中,保留原标签并瓶口朝上放入专用固废
箱中。 • 针头等利器需放入利器盒中收集。 • 废液应分类装入专用废液桶中,液面不超过容量的3/4。废液桶须满足耐腐
蚀、抗溶剂、耐挤压、抗冲击的要求。 • 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容器上应粘贴危险废物信息标签及警示标志。
警示标志
粘贴信息标签
严禁排入下水道
1
2
3
• 严禁将实验室危险废物直接排入下水道,严禁与生活垃圾、感染性废物或放
射性废物等混装,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厂家集中处置化学废弃物。
2.5 实验室废弃物管理
2.6 应急喷淋设备与洗眼装置
25 | 实验室安全手册
有显著标识
安装地点合理
定期进行维护
1
2
3
1 实验室需配置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
2 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的安装需合理
3 定期对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进行维护
• 存在燃烧和腐蚀风险的实验区域,需配置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同时应急
喷淋和洗眼装置的区域有显著标识。 • 应急喷淋安装地点与工作区域之间畅通,距离不超过30米。应急喷淋安装
位置合适,拉杆位置合适、方向正确。应急喷淋装置水管总阀为常开状,
喷淋头下方无障碍物。 • 不能以普通淋浴装置代替应急喷淋装置。 • 洗眼装置接入生活用水管道,水量水压适中(喷出高度8~10厘米),水流畅
通平稳。 • 实验人员应经常擦拭洗眼喷头,确保装置中无锈水脏水,并配有检查记录
(每月启动一次阀门,时刻保证管内流水畅通)。
实验室安全手册 | 26
2.7 消防安全
合适的灭火设备
紧急逃生标识
定期开展训练
1
2
3
1 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
2 紧急逃生疏散路线配有标识
3 定期对人员开展消防训练
• 实验室应配备有烟感报警器、灭火器、灭火毯、消防砂、消防喷淋等设备;
应保证设备正常有效、方便取用。 • 灭火器种类配置正确,且在有效期内(压力指针位置正常等),安全销或拉
针可正常使用并且瓶身无破损、腐蚀。 • 在显著位置张贴有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疏散路线图上的逃生路线应有二
条以上同时路线与现场情况符合。 • 主要逃生路径(室内、楼梯、通道和出口处)有足够的紧急照明灯且功能正
常,并设置有效标识指示逃生方向。 • 应对实验室人员定期开展灭火设备使用训练,同时要求人员熟悉紧急疏散
路线及火场逃生注意事项。
2.8 通风系统安全
通风运行正常
气体达标排放
配有通风柜
1
2
3
1 配备符合设计规范的通风系统
2 危害性气体应保证安全并达标排放
3 通风柜配置合理、使用正常、操作合规
• 管道风机需防腐,使用可燃气体场所宜采用防爆风机。 • 实验室通风系统运行正常,定期进行维护、检修。 • 屋顶风机固定无松动、无异常噪声。 • 任何可能产生高浓度有害气体而导致个人曝露、或产生可燃、可爆炸气体
或蒸汽而导致积聚的实验,都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 实验室排出的有害物质浓度超过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标准时,应
采取净化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 实验时,通风柜可调玻璃视窗开至离台面10-15厘米,保持通风效果并保护
操作人员胸部以上部位,避免将头伸入调节门内。 • 不可将一次性手套或较轻的塑料袋等留在通风柜内,以免堵塞排风口; • 通风柜内放置物品应距离调节门内侧15厘米以上,以免掉落; • 玻璃视窗材料应是钢化玻璃
27 | 实验室安全手册
实验室安全手册 | 28
2.9 生物安全
个人安全防护
生物废物标识
无害化处理
1
2
3
1 实验动物的解剖等应符合相关规定
2 生物废弃物与其他类别废物分开
3 生物废物在实验后应妥善处理
• 实验动物需从具有资质的单位购买且须经过检验检疫合格。 • 解剖实验动物时,必须做好如穿着防护服等个人安全防护。 • 实验人员定期组织健康检查。 • 生物废物应与化学废物、生活垃圾等分开存储。应置于生物废物垃圾桶内
(内置生物废物专用塑料袋),并粘贴专用标签标识。 • 刀片、移液枪头等尖锐物应使用利器盒或耐扎纸板箱盛放,送储时再装入
生物废物专用塑料袋,贴好标签。 • 实验结束后,动物尸体及组织应做无害化处理,彻底灭菌后方可处置。 • 涉及病原微生物或其他细菌类的生物废物必须进行高温高压灭菌或化学浸
泡处理,然后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最终处置。 • 高致病性生物材料废物处置应实现溯源追踪。
1
29 | 实验室安全手册
2.10 机械安全
机床清洁整齐
预防盐液炸崩
高空作业防护
2
3
1 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整齐,可靠接地
2 热处理实验应满足防护要求
3 高空作业应符合相关操作规程
• 机床应保持清洁整齐,严禁在床头、床面、刀架上放置物品。 • 机械设备可靠接地,实验结束后,应切断电源,整理好场地并将实验用具
等摆放整齐,及时清理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渣、废屑。 • 盐浴炉加热零件必须预先烘干,并用铁丝绑牢,缓慢放入炉中,以防盐液
炸崩烫伤。 • 淬火油槽不得有水,油量不能过少,以免发生火灾。 • 与铁水接触的一切工具,使用前必须加热,严禁将冷的工具伸入铁水内,
以免引起爆炸。 • 锻压设备不得空打或大力敲打过薄锻件,锻造时锻件应达到850 ℃以上,
锻锤空置时应垫有木块。 •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须穿防滑鞋、佩
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 • 临边作业须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实验室安全手册 | 30
2.11 常规冷热设备安全
采用防爆冰箱
留有散热空间
高温警示标志
1
2
3
1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冰箱满足防爆要求
2 冷热设备的使用满足年限和空间等要求
3 加热设备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冰箱应为防爆冰箱或经过防爆改造的冰箱,并在冰箱门
上注明是否防爆。 • 冰箱不超期使用(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0年),如超期使用须经审批。 • 烘箱、电阻炉不超期使用(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2年),如超期使用须经
审批。 • 加热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处,不直接放置在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
周围有一定的散热空间,设备旁不能放置易燃易爆化学品、气瓶、冰箱、
杂物等,应远离配电箱、插座、接线板等设备。 • 加热设备周边醒目位置张贴有高温警示标识,并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张贴
有安全操作规程、警示标识。 • 烘箱等加热设备内不准烘烤易燃易爆试剂及易燃物品。不得使用塑料筐等
易燃容器盛放实验物品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 • 使用加热设备时,温度较高的实验须有人值守或有实时监控措施。
31 | 实验室安全手册
2.12 特种设备安全
特种设备许可证
起重设备定期保养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1
2
3
1 起重机械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 起重机械须定期保养及安装防护设施
3 压力容器应定期进行检查
• 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
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
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
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建立压力容器自行检查制度,对压力容器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装卸附件安
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每月至
少进行1次月度检查,每年至少进行1次年度检查,并做记录。 • 盛装可燃、爆炸性气体的压力容器,其电气设施应防爆,电器开关和熔断
器都应设置在明显位置。室外放置大型气罐应注意防雷。
• 在用起重机械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并作记录。废
弃不用的起重机械应及时拆除。 •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在周边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识,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和防护措施。确保起重设备声光报警正常,室内起重设备应标有运行通道。
2.13 辐射安全
辐射安全许可
辐射警示标志
个人剂量计
1
2
3
1 辐射工作单位须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2 辐射设施应设有警示、联锁和报警装置
3 辐射工作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
• 按规定在放射性核素种类和用量以及射线种类许可范围内开展实验。除已
被豁免管理外,放射源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应纳入许可证范畴。 • 放射源储存库应设“双人双锁”,并有安全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 辐照设施设备和射线装置具有能正常工作的安全联锁装置和报警装置,有
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和剂量报警仪。 • 辐射实验场所每年有合格的实验场所检测报告 • 辐射工作人员具有《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或者《生态环境部
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通过成绩报告单》。 • 辐射工作人员按时参加放射性职业体检(2年1次),有健康档案。 • 辐射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场所须佩带个人剂量计,剂量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
按时进行剂量监测(3个月一次)。
实验室安全手册 | 32
33 | 实验室安全手册
Safety rules
PART 3
为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
校园稳定,2023年2月8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高等学校实
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
总则
实验室安全手册 | 34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
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校园安全、师生生命安全和学
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高校实
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中高校实验室,是指隶属于高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实
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
第三条 高校实验室建设和使用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相关法
律法规,保障实验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第四条 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方针,实现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体制,重点落实安全责任体系、管
理制度、教育培训、安全准入、条件保障,以及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的安
全管理内容。
•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依法治理,重点保障,落实责任”的
方针,提高安全意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
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列入二级单位工作计划,与教学、科研及其他管理工作
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 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安全最高管理机构,下辖六个分委员会:治安、
消防与交通安全分委员会;生产与实验室安全分委员会;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
分委员会;房屋安全分委员会;防灾减灾安全分委员会;基本建设安全分委员
会。• 学校职能部处、直附属单位和学部(学院)均纳入二级单位安全管理,并
设置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
人。各二级单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各类
实验室(课题组)负责人是本实验室(课题组)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发生安全事故,将取消相关单位和责
任人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
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1 大连理工大学安全管理规定
全文网址链接
35 | 实验室安全手册
• 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多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学校及二
级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安全的学校及
二级单位领导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是实验室安全的主要
领导责任人。其他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负
领导责任。 • 二级单位是实验室安全责任的主体,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对应的监督管理责
任。• 生产与实验室安全分委员会是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管理机构,
在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负责,教务处、
科学技术研究院、技术研究开发院协助做好分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 二级单位应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相关规定和工作部署,定期组织
开展分管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 • 实验室必须建立安全环保管理记录,及时记录本单位日常安全环保管理工
作情况,如值班记录、安全工作计划与总结、安全会议与教育、安全检查与措
施以及事故调查与处理等。 • 二级单位应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
生物、辐射、特种设备等危险源的规范管理。 • 二级单位应建立实验室安全定期检查与安全巡查机制。
3.2 大连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全文网址链接
实验室安全手册 | 36
• 二级单位应根据学科与专业特点制订各实验室应急预案,
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
• 实验室分类主要依据实验室中存在的危险源类别,根据我校教学科研特点,
将全校实验室分为化学类、生物类、机械类、电子类、其他类五种形式。 • 根据不同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差异,实行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机制。实
验室分级主要依据实验室存放或实验时所使用的试剂耗材、仪器设备、反应过
程(检测过程)、废弃物等方面产生潜在风险的高低,将实验室安全风险划分
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安全风险程度分别对应为高危险、中危险、较危
险、一般危险。 • 化学类实验室风险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实验室所从事的教学科研项目反应
过程的风险;存放或使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危险废物产生的风险;放射源、钢
瓶、压力容器、烘箱、马弗炉、冰箱等设备产生的风险。 • 生物类实验室风险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实验室保存或实验过程所用病原微
生物的风险;实验室保存或实验过程所用生物材料的风险;实验室保存或实验
过程所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药品的风险;实验室存放或实验过程所用特种仪
器设备的风险。 • 当实验室的使用方向、研究内容或设备数量等关键因素发生改变时,实验
室应当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并将结果及时向学部(学院)报备。
3.3 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全文网址链接
37 | 实验室安全手册
• 实验场所选择和建设须落实安全设施、环境和职业健康“三同时”的要求,
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废弃物的实
验室须开展安全评估,并对建设或改造方案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
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设置在校外且距离居民区较近的此类实验场所,还应取得所在地社会管理机构
(如:社区、村委会、街道等)的批准。 • 凡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危险气体
(易燃、易爆、有毒、窒息)、病原微生物及携带致病源体的实验动物、辐射
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
特种设备等各种危险源的教学、科研项目,必须先对实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
估,再履行安全准入审批程序。 • 进入实验室的化学品、实验气体、病原微生物及携带致病源体的实验动物、
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
设备、特种设备等危险实验物品实行安全准入管理。 • 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并取得实验
室安全准入资格,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
3.4 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办法
全文网址链接
实验室安全手册 | 38
• 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是指通过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进入实验室资格
的强制性教育培训制度。所有本科生和研究生必须取得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
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 • 实验室负责人、研究生导师须严格落实学校实验室准入教育制度,对进入
实验室学生的准入资格进行查验,未取得准入资格的学生不得进入实验室参与
实验活动。 • 学校:每年组织至少1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2次安全管理专题讲座、1次
示范性应急演练以及每月不少于1次实验室安全知识微文推送。 • 二级单位:每年各组织不少于1次科研实验室负责人、教学实验室负责人
安全培训,每学期对本科生和研究生各开展不少于1次实验室安全教育。 • 二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专业特点和学科特色,开展普及性实验室安全教育
培训,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安全知识讲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活
动。• 二级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已建立的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学习演练,
提高师生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 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办法
全文网址链接
39 | 实验室安全手册
• 学校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通过查阅档案、实地检查等方式,主要检查二
级单位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排查与
治理等情况,侧重对二级单位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 安全隐患治理责任主体必须坚持即知即治、立行立治、彻底治理的原则,
抓紧抓实隐患治理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治理甚至不治理。 • 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检查应建立安全隐患治理台账,包括检查时间、隐患
部位、隐患描述、治理要求、完成时限、治理责任人、责任人联系方式、治理
进展等。 • 学校安全检查时以《实验室安全隐患(红/黄)色预警通知单》方式下达
预警提醒。 •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下达红色《预警通知单》,实验室立即停
止使用,完成隐患治理并经学校复核通过后,实验室方可恢复使用。 • 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下达黄色《预警通知单》,实验室立即停
止使用。完成隐患治理,经二级单位复核通过并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同意后,
实验室方可恢复使用。 • 建立提醒约谈工作机制,根据安全隐患和隐患治理的情况,学校安全管理
委员会约谈二级单位有关领导、二级单位有关领导约谈实验室负责人。
3.6 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管理办法
全文网址链接
实验室安全手册 | 40
• 实验室安全事故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范围等情况由低
到高分为:四级实验室安全事故、三级实验室安全事故、二级实验室安全事故、
一级实验室安全事故。 • 事发二级单位须在事发后20分钟内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学校安
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安委会办公室)进行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
送详细报告,并全程跟踪续报。 •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起因
和性质,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趋势分析和舆情应对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建议等。 • 实验室安全事故追责问责对象包括:(一)直接责任人(包括教师、学生
和其他相关人员等);(二)实验室负责人;(三)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及安
全管理人员;(四)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五)其他相
关人员。 • 事故责任人或事故责任单位对追责问责决定有异议,可于接到《大连理工
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意见及追责问责决定书》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安委
会办公室提交申述材料。 • 需要撤销追责问责决定、重新作出决定、变更决定的,由安委会提出建议,
提交校长办公会决议。申诉、复核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3.7 实验室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全文网址链接
41 | 实验室安全手册
• 危险化学品采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验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通过
“试剂耗材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向具有资质的供应商购买,所购
产品应包装完好,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标识准确清晰。 • 管制类化学品的采购,实行逐级审批制度。 •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方式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严禁在实
验室长期大量存放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盛装容器或包装物应有清晰的标
识或标签,内容物与标识一致。 • 实验室存放危险化学品严格控制总量。 • 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的存放保管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双人收发、双人
保管制度。剧毒化学品执行“五双”管理。 • 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处置应遵守“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人管理、集中处
理”的原则,严禁将化学废液、废渣倒入下水道,或将危险化学废弃物(包括
受沾染的容器具)随意弃置、填埋。 • 因实验室装修、搬迁等原因需腾空原实验场所的,原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
效措施妥善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并对场所进行必要的无害化处理。未及时妥
善处置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原使用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3.8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全文网址链接
实验室安全手册 | 42
• 学校实验气体采购采取审批制,需通过试剂耗材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
系统)提交采购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采购。 • 实验气体应按需采购,严禁过量存放气体钢瓶,单个实验室实验气体存量
不得超过50瓶。对于有毒、易燃易爆气体的存放点,应安装气体监控报警装置,
存有大量无毒窒息性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液氮、液氩)的较小密闭空间,须
安装氧含量监测报警装置。 • 严禁在走廊和公共场所存放气体钢瓶;单独用于存放气体钢瓶的房间和气
柜需上锁并专人管理。 • 操作易燃易爆性气体钢瓶时,应配备专用工具,并严禁与油类接触。操作
人员不能穿戴沾有各种油脂或易感应产生静电的服装、手套,以免引起燃烧或
爆炸。 • 严禁使用没有相关合格标识的气瓶、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气瓶、超过设计年
限的气瓶。若发现气体钢瓶存在缺陷、安全附件不全或已损坏等情况,须立即
停止使用。 • 实验室采购的气体钢瓶,需定期完成瓶阀、减压阀、液位限制阀、单向阀、
止回阀等钢瓶附件的检定、检漏等工作。 • 常年使用实验气体的实验室应定期开展有关实验气体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
练。
3.9 实验气体安全管理办法
全文网址链接
43 | 实验室安全手册
• 实验室申报或者接受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有关的科研项目,应当符合科
研需要和生物安全要求,具有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与动物间传染的高致
病性病原微生物有关的科研项目,应当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同意;与人体健
康有关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科研项目,实验室应当将立项结果告知省级以上
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建立实验档案,包括实验室安全记录、工作日志、实
验原始记录、设备条件监控及检测记录、消毒记录、事故(暴露)记录、人员
培训记录等。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档案保存期不得少
于20年。 • 开展实验动物相关工作,实行许可证制度,包括: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等。实验室须严格按照许可证
的许可范围从事动物实验工作。 • 涉及动物实验的废弃物,必须先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按相关规定包装、暂
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定期进行健康
检查。 • 涉及从事生物安全相关实验的学部(学院)应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
3.10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全文网址链接
实验室安全手册 | 44
• 根据特种设备属地管理原则,全校特种设备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
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和分区、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 •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安全、节
能责任。 • 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校区所
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
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凡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特种设备,不得擅
自使用。 • 校内所有特种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
内向校区所在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 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体系,根据各类别特种设备
特点明确排查频次及内容,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治理台账。 • 特种设备安装、操作、维修保养、管理人员等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
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资格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无
证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3.1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全文网址链接
45 | 实验室安全手册
• 根据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
放射源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
类。射线装置具体分类参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
定的《射线装置分类》执行。 • 各单位在申购、转移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前,必须到资产与实验室管
理处登记备案,并根据要求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学校向上级生态环境局辐
射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启用。 • 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竣工后必须经上级
环保局辐射管理部门验收同意并获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审批和
《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启用。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工作场所须按要求配齐个人防护用品。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工作场所需按要求建立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
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和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 • 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参加上级环保局辐射管理部门组织的辐射安
全管理培训,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建立健康档案和个人剂量档案。
3.12 辐射安全管理规定
全文网址链接
实验室安全手册 | 46
47 | 实验室安全手册
Accident cases
PART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