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投票选举产生。其他职务可选举产生、也可轮流担任。
第四十七条 班长对本班建设负直接责任。各班应建立班团
干部例会制度,经常研究本班建设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制订具体
工作方案。
第四十八条 班级组织建设应把组织纪律作为重点,对无故
缺课、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班级集体活动以及考试舞弊的,要
按时如实登记,并形成班会通报批评制度。
第四十九条 学院 (部) 要定期对班干部进行培训,在班级
各项活动中,尽量给予指导和支持,在评奖、评优、党员组织发
展中应征求班长的意见。
第五十条 班长工作大胆、有魄力、有思路,班风学风良
好,得到学院 (部) 肯定,可以连续担任。对一学期内有两门以
上课程不及格、工作无魄力、班风建设无起色的班长应该改选。
第三节 学风建设
第五十一条 学风建设是班级建设的核心。班级学风建设包
括课程学习、课外学习,其中课程学习即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的要
求进行的课堂为主的学习。课外学习包括课外旁听、辅修、自修
其他课程、听报告讲座、参加社会实践、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参
加学科竞赛等。
第五十二条 班级必须建立查课制度,对每位同学的上课情
况进行如实登记。经常开展学习经验交流、讨论,请辅导员、学
长介绍学习经验。除课程学习外,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各类学习平
台、校园文化活动,做到每学期辅修两门课程、适当参加社团活
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对班级成员的这些课外学习有登记。
第五十三条 鼓励学生结合自己的志趣、爱好,成立各类学
习小组,通过旁听、课程辅修,培养自己的学习个性。班级组织
要重视学校各种学科竞赛,如“挑战杯”大赛、电子设计大赛、
数模竞赛、创业设计大赛、软件设计大赛、英语演讲比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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