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上)(197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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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上)(1978—2002)

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46951 万元,同比增长 16.8%;国营工业企业实现利润 721 万元,同比增长 37.4%;上缴税利 1287万元,同比增长 13.8%。①全县绝大多数企业基本实现产销平衡,扭转被动局面。三、压缩基本建设规模,调整投资方向压缩基本建设规模,是贯彻落实新“八字方针”的重要工作。慈溪在基本建设方面,1979年、1980年两年计划投资总额为 920万元,其中 2万元以上的项目 102个②,超过县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超出农业负担和原材料供应能力。在实施过程中,其中一些项目因建设地点和设计等方面的原因,迟迟未能动工;有的虽然开工,但因缺乏材料,不能竣工;有的单位还在搞计划外项目。1979年 6月,中共慈溪县委在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提出:要按照国家计委提出的规定,对在建项目进行一次清理;严禁擅自兴建楼、堂、馆、所。会后,县委按照有关规定,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清理,决定有序调整基本建设投资,坚决制止计划外基本建设项目,该保的保,该缓的缓,该停的停。全县停建、缓建一批基本建设工程。同时,集中力量支持一些为农服务和为人民生活服务的重点项目,如种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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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上)(197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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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46951 万元,同比增长 16.8%;国营工业企业实现利润 721 万元,同比增

长 37.4%;上缴税利 1287万元,同比增长 13.8%。①全县绝大多数企业基

本实现产销平衡,扭转被动局面。

三、压缩基本建设规模,调整投资方向

压缩基本建设规模,是贯彻落实新“八字方针”的重要工作。慈溪

在基本建设方面,1979年、1980年两年计划投资总额为 920万元,其中 2

万元以上的项目 102个②,超过县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超出农业负担和

原材料供应能力。在实施过程中,其中一些项目因建设地点和设计等

方面的原因,迟迟未能动工;有的虽然开工,但因缺乏材料,不能竣工;

有的单位还在搞计划外项目。

1979年 6月,中共慈溪县委在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提出:要

按照国家计委提出的规定,对在建项目进行一次清理;严禁擅自兴建

楼、堂、馆、所。会后,县委按照有关规定,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清理,决

定有序调整基本建设投资,坚决制止计划外基本建设项目,该保的保,

该缓的缓,该停的停。全县停建、缓建一批基本建设工程。同时,集中

力量支持一些为农服务和为人民生活服务的重点项目,如种子基地、微

生物厂、化肥厂、水泥厂、农药厂、农机修造厂、天元船厂、引水工程等,

从各方面给予支持,使其尽快建成投产或使用,尽早发挥经济效益。

1981 年 3 月,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再一次强调:“缩短基本建设战线是

经济调整的中心环节,今后搞基本建设必须量力而行,集中力量保证重

点,防止盲目建设,重复建厂,严格控制新开项目。该上的,要认真抓

好;该下的,则坚决压缩。”此后全县基本建设根据量力而行、保证重点

的原则调整投资方向。经过调整,至 1981年,全县基本建设项目减少到

42个,投资总额减少到622.7万元。

县委在集中力量保证重点项目方面,首先是着重保证交通基础设

施项目。慈溪背山面海,境内无铁路,交通运输条件相对落后。随着经

① 王雅根:《在慈溪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慈溪县

人民政府文件,1983年3月9日。

② 华克明:《在慈溪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慈溪县

人民政府文件,198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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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拨乱反正的基本完成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开启

济的发展,交通运输量与日俱增,交通运输条件与生产发展要求严重不

相适应成为慈溪经济建设中的一个瓶颈。县委在确定重大建设项目

时,把交通建设项目的分析论证和实施作为重点。至 1981 年底,60 个

镇和公社通了汽车,通车里程 221 千米,比上年增长 8.44%①,大大改善

了交通条件。1982年后,县委还成立“浒山至横河航道整治领导小组”,

全面整治浒山至横河段的虹桥航道,使 40吨级船只可直达余姚,与萧甬

铁路和浙东运河连接,改善水运条件。

之后,全县继续压缩基本建设规模,调整投资方向,保证民生事业

投入。凡未列入国家计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政不拨款,银行不贷

款,基建部门不承担基建任务,经委、商业、物资部门不供应原材料和能

源。同时,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坚决压缩一般性的加工工业投资,

有效改变之前预算外固定资产投资过猛,突破国家计划的现象,保证能

源、交通、教育、科技等重点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使基本建设投资项目

有计划、按比例地进行。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工业固定资产的投

入管理,重点用于企业改造,防止盲目建设,提高工业的经济效益;二是

逐步加大非生产性投资,加强社会事业的建设,尽可能改善人民生活,

使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向协调。1982 年底,县内投资最大的轻纺企业慈

溪第二棉纺织厂(以下简称“慈二棉”)首期工程建成投产;师桥变电所

建成投入运行;年产 3000吨宁波大曲、20000吨水泥和 1000锭毛纺的基

础工程项目相继竣工投产,大大促进了全县工农业生产的发展。1983

年,浙江省下拨给慈溪的基本建设资金 541 万元,主要用于“慈二棉”扩

建工程的 576台布机、慈溪汽车客运站、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县图书馆

和县防疫站化验楼等主要工程项目的建设。

县委、县政府在加强对省下拨资金所涉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

的同时,新上了一批利用本地资源,适合慈溪经济发展,服务于工农业

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的项目。特别是集中力量保证慈溪冷库工程项目

建设。冷库工程是根据县域经济优势,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扩大对外贸

易的重点项目。县委、县政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从项目的可行性研

① 王雅根:《在慈溪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慈溪县

人民政府文件,198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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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究、申报计划、组织会审和对外洽谈补偿贸易等方面做了许多努力,加

快了整个工程建设。

县委压缩基本建设规模,缩短基本建设战线,调整投资方向,集中资

源攻坚重点项目,使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急需的重点项目中去,进一步

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也保证了重点项目的顺利建成并发挥作用。

第四节 境域调整和小城镇建设的初步发展

一、与余姚县部分区域对调

1954 年,中共浙江省委为了建立集中产棉区,经国务院批准,将原

慈溪、余姚、镇海县的北部划并建成新的慈溪县。这对加强棉花生产的

领导,促进棉花生产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行政区划的调整,

以东西走向的甬百公路①和大古塘作为慈溪和余姚两县的分界线,切断

了原有南北上下游的统一水系,由此产生了不少难以克服的矛盾。原

来上下游属于统一灌区,可以互相兼顾,划县以后,慈溪中、西部六区一

镇都成了无山的沿海平原区,这个地区的上游来水受到余姚的节制,农

田灌溉除从上虞丁家坝引水外,全赖河道蓄水,容量很少,常年缺水

2000 余万立方米,夏秋季受旱二三十天,河道干涸,交通断航,农田断

水,群众吃水极端困难,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在余姚县方

面,调整县界后,余姚成为一个内陆县,失去了向北排涝的大浦和入海

口,内涝压力显著增加。原本一个县水系相通,遇旱统一灌,遇涝统一

排,调整县界后,在分界处各自一侧造闸筑坝,遇旱拦蓄,遇涝控制,水

利纠纷年年发生,严重损害两县群众之间的团结。

因境域调整而引发慈溪、余姚两县用水、排水等矛盾,两县党委、政

府做了许多工作,也引起上级的高度重视。为了有利于两县的排涝抗

旱,解决多年来一直存在的水利矛盾,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促进两县

人民的团结,改善群众的吃水用水条件,保证水上交通常年畅通,省委

第一书记铁瑛两次在宁波地区检查工作时,都明确提出要解决好两县

① 甬百公路:宁波至上虞百官,后改建为329国道(杭州至舟山)中的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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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拨乱反正的基本完成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开启

行政区划中存在的问题,地委也进行了专题研究。1978年后,地委领导

多次到慈溪、余姚两县调查研究,征求意见,选择解决这个问题的最佳

方案。1979年 8月 25日,宁波地区行政公署提出方案,报告省革委会审

批。9月 1日,省革委会印发《关于同意调整慈溪、余姚两县部分行政区

划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将余姚县龙南区的横河、龙南、石

堰、彭桥、彭东、樟树、民主、桥头 8 个公社共 26762 户、77000 亩耕地和

50000 余亩山区,划归慈溪县管辖;同意将慈溪县泗门区的曹娥、朗海、

镇海、万圣、夹塘、湖北、临海、兰海、横塘、塘后、泗门 11个公社共 26814

户、85000余亩耕地和近 40000亩海涂资源,划归余姚县管辖。《批复》要

求两县从大局出发,团结互让,做好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有条不紊

地进行行政区划变动的交接工作,以促进各项社会主义建设。

省革委会批复文件下达后,地委召开两县县委负责人会议,统一思

想,研究交接中的有关问题和方法,并组织地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两县

落实贯彻。9 月 10 日,中共慈溪县委召开常委会议,讨论研究慈溪、余

姚两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问题,作出具体部署,地委副书记黄建英到会

指导。之后,县委召开泗门区公社书记会议、部门负责人会议,要求克

服对调整行政区划“没有必要”“工作难做”等片面思想,端正态度,统一

思想。在地区的帮助指导下,交接工作进行比较顺利。党政领导关系

在 9 月 20 日前交接完毕。9 月 20 日起,按新的隶属关系开展工作。同

时,两县本着团结互让精神,分别处理了交接中碰到的一些特殊问题。

对慈溪县来说,这次区划调整最大的益处是部分地区恢复了原有

水系,使之拥有梅湖、上林湖、邵岙 3座水库,大大改善中、西部地区的缺

水情况,特别是基本缓解了生活饮用水的供给困难;对余姚县来说,使

余姚县重新成为沿海县,有利于向北排涝,减轻姚江排水压力,并使余

姚县拥有大片的海涂,通过促淤围涂,使扩大耕地、增加土地资源成为

可能。此后,慈溪县境未作变动。

二、小城镇建设的初步开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大大解除

了农民的束缚,富裕起来的农民开始掀起第一波建房热潮;而慈溪农村

的发展特别是社队企业的迅速发展后,各公社把社队企业的一部分利

润用于小城镇公共建筑与道路交通建设,快速发展的社队企业成为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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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地集镇建设的有力推手。1980年,庵东镇开始新建西街、新街和镇内公

路;观城镇开始分期改造内环线所涉及的 7条街道,并开辟新街;横河、

逍林、周巷等镇也加大改建、新建街道力度。1981 年 3 月,根据全国第

一次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对农村建房和小城镇建设提出的“全面规

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逐步建设”方针,慈溪县

人民政府在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浒山、观城、周巷、庵东等集镇

要有计划地进行城镇建设。至此,慈溪县的小城镇建设开始建立以规

划引领建设的指导思想。

1982 年 11 月,县基本建设局举办第一期村镇规划技术培训班,各

区、公社、建制镇规划员共 68 人参加培训。当年,县城浒山镇率先编制

完成《慈溪县浒山镇总体规划(1982—2000)》初稿,各地根据“规划好、

建设好、管理好”的要求,开展小城镇规划编制建设工作。至 1983年末,

有 90%的村镇完成村镇规划的编制。1981—1983 年,安排地方财政及

集资 368万元,用于以改造旧城镇和增添市政公用设施为主要内容的小

城镇建设工作,共拓宽、改造街道 1.15万米,铺设和改造下水道 4450米,

新建农贸市场 13个、商场 7个,新建职工住宅 12.6万平方米,新建、扩建

影剧院6个。①

1984 年 2 月,中共浙江省委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强农

村集镇建设,要求各地搞好集镇建设规划,合理布局,使集镇逐步成为

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发挥集镇在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中的

纽带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委“积极发展小城镇”的方针,1984年,县政府

加强浒山镇建设,对《慈溪县浒山镇总体规划(1982—2000)》初稿进行

调整。该规划确定城镇性质与功能为发展纺织工业为主的县城镇,确

定城镇结构为以杭甬路为界的两个相对独立的组团,并确定了工业区、

生活居住区、交通中心区、卫生中心区、文教中心区等城镇功能分区。

这个规划首次对县城的发展规模进行了测算,结束了慈溪建设缺乏规

划指导的混乱局面,开始走上了按规划进行建设的道路。

随着城镇人口的增长,县政府大力改造居民住宅环境。1979 年开

① 谢建邦:《在慈溪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慈溪县

人民政府文件,198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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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页

第一章 拨乱反正的基本完成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开启

始,采用集资统建、联建

办 法 ,兴 建 西 门 住 宅 小

区。至 1983年,县城浒山

共建住宅 10万平方米(不

含私人建房)。① 与此同

时,加快县城建设速度,

以旧城为依托,向东、南、

西三个方向发展,县人民

医院、人民大会堂、图书

馆、青少年宫、慈溪汽车

站等公共建筑得到新建、改建或扩建。各地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增加

了对集镇建设的投入,集镇面貌明显改观,使全县小城镇建设得到初步

发展。

① 慈溪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慈溪县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460页。

20 世纪 80 年代县图书馆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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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页

第二章

改革从农村突破

第一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自发兴起与全面推广

一、建塘公社胜利大队棉田管理“小六定”的试行和推广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慈溪县委以执行按劳分配原则为核心,

以纠正平均主义、调动广大劳动者积极性为目标,初步开展农业方面的

拨乱反正工作。其中,县委采取的适当缩小生产队规模、改进评工记分

办法、实行包产到队与超产奖励等措施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也取得了

一定的效果。1978 年 12 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两个农业文件,

虽然明令“不许分田单干”,却明确提出“坚决纠正平均主义”,肯定联产

到劳①或联产计酬,提出“可以按定额记工分加评议,也可以在生产队统

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实行

超产奖励”,这是对之前实施的“一大二公”②政策的一次拨乱反正,受到

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在学习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讨论会

上,县委听取与会人员的“中央两个文件是救农、扶农、促农的文件”③等

意见后,决定在继续推行适当缩小生产队规模、改进评工记分办法、实

① 联产到劳,是当时为避免触犯包产到户底线的一种变通说法,其中的“劳”是指劳

动力,是比家庭更小的单位。之后的家庭联产承包,以一个家庭中的劳动力数量为其主要

基数。

② “一大二公”,人民公社化运动两个特点的简称,“大”指规模大,“公”指公有化程

度高。

③ 高成裕:《在县委五届三次全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共慈溪县委文件,1979年 6

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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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改革从农村突破

行包产到队与超产奖励的基础上,加大农业政策上拨乱反正的力度,推

广以“组”为单位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之后,慈溪各地相继出现多种形

式的生产责任制,如“包工到组、联产计酬”“水稻统一经营,棉花包产到

组”“小段包工,定额计酬”和田间管理责任制等。这些大都以“组”为最

小单位的责任制,在生产队内部实行包工到组、联产计酬或包产到组、

定额计酬、超产有奖等责任制形式。

1979 年 3 月,建塘公社胜利大队第六生产队在讨论实行何种形式

的生产责任制时出现分歧。一些社员认为由生产队至生产组,不过是

“大呼隆”改为“小呼隆”,认为只有实行责任到人,才能彻底纠正平均主

义。经过激烈讨论,第六生产队通过推行棉田管理责任到人的“小六

定”生产责任制的决定,即定劳动底分、定地段、定农活、定质量、定时

间、定工分,年终经过检查验收,民主评定,拨给工分。建塘公社胜利大

队第六生产队突破责任到“组”的形式,首先在全县推行棉田管理责任

到人的“小六定”生产责任制,使社员干活责任分明,记工有了标准,初

步消除了“人头不到齐,刮子(农具)不落泥”的“大呼隆”现象,一定程度

上改变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笔账”的“吃大锅饭”局面,调动

了广大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成效明显。当年平均亩产皮棉 75千克,人均

收入149元①,除特殊困难户外,基本消除“倒挂”现象。

1980年 9月,中央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

几个问题》的文件,肯定“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提出“各业的包

产,根据方便生产、有利经营的原则,分别到组、到劳力、到户”,并对“包

产到户”作出解释与规定②,体现农业政策上的再一次放宽。县委就贯

彻落实这一中央文件精神进行调研,在调研中分析研究了建塘公社胜

① 《落实党的政策,使农民富起来——周巷区建塘公社调查》,中共慈溪县委文件,

1980年1月。

②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时称此文件为 1980 年 75

号文件,其中第六条有“当前,在一部分省区,在干部和群众中,对于可否实行包产到户(包

括包干到户)的问题,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为了有利于工作,有利于生产,从政策上做出相应

的规定是必要的”“对于包产到户应当区别不同地区、不同社队采取不同的方针”“其中边远

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区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一般地区,已经实行包产到户的,

如果群众不要求改变,就应允许继续实行”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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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利大队第六生产队等单位实行生产责任制的情况,认为“小六定”责任

到人不是搞“分田单干”,符合中央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大力推行“小

六定”责任到人的生产责任制。建塘公社 98个生产队相继推行,当年棉

花平均亩产 65 千克,第一次跃居全区第一。到 1980 年底,全县 7380 个

生产队中,实行“小六定”责任到人生产责任制的有 3026个生产队,占全

县生产队总数的41%。①

“小六定”等生产责任制的试行,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初步调整,它

尊重了农民的意见和意愿,发挥了生产队的主动权,一定程度上摆脱了

过去农业管理体制上集中过多、过死,生产上瞎指挥,分配上的平均主

义以及负担上的不合理等弊病,相当程度地调动了广大社员的生产积

极性,农村出现了自 20 世纪 50 年代合作化以来少有的好形势。试行

“小六定”的一些生产队在得到实惠的同时,也发现不少弊病,认为“包

工不联产,仍然好偷懒,只要工分赚进,不管产量几斤”“六定不联心,光

想赚工分”。②

“小六定”生产责任制的改进和完善,势在必行。

二、坎东公社新建大队试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慈溪多地开展实行多种农业生产责任制

的探索,其中,坎东公社新建大队第四生产队首次试行家庭联产承包责

任制。1979 年 4 月,新建大队第四生产队干部在春耕前讨论如何激发

社员积极性,实行何种生产责任制时,认为包产到组不过是由一个大的

生产队变成了一个相对小的生产队“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吃大锅

饭”的平均主义毛病,于是想到了包产到户的方法。同时,队干部也深

知“包产到户”是不可触犯的政治高压线。几经思考,决定以搞棉花试

验为名③,部分棉地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队从 78 亩整畈棉地中划

出 32亩作联产承包责任试验地,每一个正劳力承包 1亩棉地作试验。④

① 慈溪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慈溪县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23页。

② 《关于棉区实行“统一经营,联产到劳”责任制的调查报告》,中共慈溪县委文件,

1981年5月6日。

③ 20世纪70年代,慈溪一度提倡队队搞棉花试验田。

④ 正劳力系方言,指在评工记分中底分为满分 10 分的劳动力。按正劳力分试验田,

是为了避免触犯包产到户底线的一种变通说法,一般一户家庭有一个正劳力,但有特殊情

况,如有的农户没有正劳力或有两个正劳力的,实际操作中每户农户承包1亩试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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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页

第二章 改革从农村突破

生产队采取包产、包工、保本、超产奖励的形式,分包给家庭经营,年终

以所承包地的棉花产量来折算成工分,使工分直接与产量挂钩,最大限

度地避免“吃大锅饭”的弊病。而另外 46 亩棉地仍然由生产队集中经

营,并规定社员首先完成 46亩生产队棉地农活,而每户 1亩的“试验田”

则由农户自己想办法完成。社员称“集体工分要赚进,承包地里比手

劲”①。由于承包地分包到户,各家庭充分发挥每个家庭成员以及亲友

的劳力资源和潜力,一些除草、采摘等轻便农活由半劳力替代完成,节

省了劳力成本;另外,通过精耕细作,利用畜肥、草木灰等有机肥料,减

少化肥用量和合理用药,节省了成本。到年终结算时,这 32亩责任地平

均亩产皮棉 55.4 千克,比集中经营的 46 亩棉地的平均亩产高 31%②,比

全县平均亩产高35.12%。

尽管新建大队第四生产队部分棉地实行的联产计酬家庭承包责任

制的试验成效显著,但并没有得到推广。因为当时中共慈溪县委对联

产到劳生产责任制存在着“想搞又怕搞”最后“不敢搞”的思想③,于是明

令禁止④。新建大队第四生产队虽然进行了成功的试验,但并不敢宣

扬。尽管县委对联产到劳持反对态度⑤,但 1980 年仍然有 11 个生产队

偷偷地实行联产到劳生产责任制。9 月,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

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文件将包产到户定性为“是

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有什么复辟资本

主义的危险”,但并没有完全正面肯定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在学

习文件后,有更多的生产队提出要搞联产到劳,但县委强调大田作物只

① “比手劲”,意指分高下,谁的承包田亩产高,谁就能获得更多工分,取得更多报酬。

② 慈溪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慈溪县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23页。

③ 《关于棉区实行“统一经营,联产到劳”责任制的调查报告》,中共慈溪县委文件,

1981年5月6日。

④ 1980年 7月 13日,县委书记华克明《在全县区社正副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

“不符合中央现行政策规定的错误做法还是要积极引导教育制止的”“比如包产到户问题,

我们不提倡、不推行的,现在已经搞了,要帮助他们总结经验教训,引导他们到建立生产责

任制上面来”。

⑤ 1982年,县委书记华克明《在全县“两户一体”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到,“那时,

我们把群众创造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看作是方向不对头,不但不敢去总结推广,而且还搞了

刹车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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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准联产到组,联产到劳只能搞试点。县委的反对并没有阻挡基层生产

队实行联产到劳生产责任制的热情,至年底,有 350 个生产队实行这种

生产责任制,涉及 96 个大队、6936 户农户。①1981 年 3 月 4 日,《人民日

报》发表通讯《春到上塘》,介绍江苏省泗洪县上塘公社垫湖大队实行包

产到户的情况,垫湖大队在 1978 年 9 月就实行分田到户,定产、定额承

包,在短短一年时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基层干部在学习《春

到上塘》后,再也不管县委的禁令,“联产到劳变成了一种无法控制的发

展趋势”。②面对这种形势,县委“急忙派出工作组去纠偏”③,造成了与

群众的“顶牛”,最终取消了 183 个生产队 3292 户农户的联产承包责

任制。

坎东公社新建大队第四生产队自发试行部分棉田联产到劳生产责

任制并取得显著效果,体现了慈溪基层干部群众的开创性和勇于探索

的精神。而与全国大多数地方一样,联产到劳生产责任制的发展在慈

溪也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说明要清除思想上“左”的影响,实现真正

的思想解放的确需要一个过程,遵循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实际的

基本原理,尊重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将使慈溪的改革之路更加顺畅。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开

1981年 4月初,中共慈溪县委派出的工作组正在各地“纠偏”时,中

共宁波地委组织举办由各县县委常委参加的地区经济理论学习班。在

这次学习班上,县委常委初步消除了在思想上存在的“左”的指导思想,

基本解决了对联产到劳生产责任制“想搞”又“怕搞”的矛盾思想。会

后,县委决定立即停止各地的“纠偏”工作,对实施联产到劳生产责任制

进行调研。4月下旬,县委常委分头带领调研组对实行各种生产责任制

的生产队进行走访,倾听基层干部群众的真实想法,特别是对上一年实

① 慈溪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慈溪县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23页。

② 宋锡康:《我县棉农为什么选择联产到劳责任制——在农大干训班上的发言》,中

共慈溪县委文件,1981年6月30日。

③ “纠偏”,意为纠正偏离社会主义道路的方向与行为。当时县委中有一个代表性的

观点,称“三必然”:联产到劳必然导致包产到户,包产到户必然导致分田单干,分田单干必

然会回到解放前的老路上去,认为实行联产到劳生产责任制偏离了社会主义道路,必须予

以纠正。

38

第62页

第二章 改革从农村突破

行“小六定”的生产队和私下实行联产到劳责任制的生产队进行深入细

致的对比。一方面,1980年实行棉花联产到劳的 11个生产队,“普遍获

得 增 产 增 收 ,平 均 亩 产 皮 棉 57 千 克 ,比 上 年 增 长 47%(全 县 增 产

19.5%)。平均一对劳力的收入达到 766 元,比上年增长 78%,集体提留

比上年增加 33.3%”,1981 年春花生产实行联产到劳的地方,“普遍反映

培育精细,生长良好。他们认为,这种责任制能稳定几年,面貌会大

变”。①另一方面,“前两年实行‘小六定’的生产队,普遍碰到最伤脑筋

的两个难题:一是检查关难过,反映缺少‘包龙图’、机器人②;二是生产

好坏没有与群众的个人经济利益直接挂钩,这就产生了‘六定不联心,

光想赚工分’的思想”,“‘小六定’比较早的建塘公社的一些生产队长

说,如果联产到劳更为群众欢迎”③,许多搞联产到组的地方反映,联产

到组把生产队的“大呼隆”生产改变为作业组的“小呼隆”生产,在解决

平均主义上是一个进步,但是,人与人之间还存在着小平均主义,“若普

遍实行联产到劳,社员的潜力可大大发挥”。通过调查与学习研究,县

委“才认识了联产到劳这种责任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比较彻底地消

除了县委领导“左”的指导思想和“怕”的顾虑:“一怕方向偏了;二怕穷

富差别扩大;三怕变来变去自讨苦吃;四怕具体问题难解决”,认为“中

央有文件,群众有要求,外地有经验,实践有效果,我们再不能挡在中

间,应该尊重群众意愿,积极加强领导,把联产到劳责任制搞好”。④

县委统一认识后,把推行联产到劳生产责任制,作为巩固集体经

济、发展农业生产的中心环节来抓。县委首先从统一干部思想认识入

手,培训干部。针对部分干部的认识还没有从“纠偏”中转过来,针对部

分干部存在的“联产到劳必然发展到包产到户,包产到户会滑向分田单

干,这样步步倒退,怎么收场”“革命 30年,回到 53年,分田做单干,还要

① 《关于棉区实行“统一经营,联产到劳”责任制的调查报告》,中共慈溪县委文件,

1981年5月6日。

② 意思为检查评定时,不能做到铁面无私,难以做到公平公正。

③ 《关于棉区实行“统一经营,联产到劳”责任制的调查报告》,中共慈溪县委文件,

1981年5月6日。

④ 宋锡康:《我县棉农为什么选择联产到劳责任制——在农大干训班上的发言》,中

共慈溪县委文件,198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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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页

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做长年”①思想,在 4 月底举办了 250 余名区、社党委书记和县级机关部

门负责人参加的经济理论学习会。通过对中央文件精神和 11个生产队

实行联产到劳典型材料的学习和实地走访,很多干部的思想得到了转

变。他们回去后,也搞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层层培训骨干,使联产

到劳责任制有组织地开展起来。其次,县委对如何实施“统一经营,联

产到劳”生产责任制进行重点研究,特别是对怎么联产到劳、联产到劳

之后怎么处理原有关系等几个具体问题进行了集中的调研突破。

1981年 5月 29日,县委批转县农办党组关于《棉区实行“统一经营,

专业分工,承包到劳,联产计酬”责任制的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

法》),在全县全面推开联产承包责任制。《试行办法》共 12 章 37 条,其

中,第四章对联产计酬方法之一的“五定一奖罚”进行了具体规定:定劳

力、定责任地、定产量产值、定成本、定工分,定奖罚,同时对另一种联产

计酬方法“三上交”②进行了说明:上交国家任务、集体提留、社会负担,

年终承包者完成上述任务后,多产多分、少产少分,并处理好超产奖短

① “53 年”,指 1953 年,当时农业合作化运动还处于试点阶段,1954 年后进入全面推

广阶段“。长年”系方言,指长工。

② “三上交”也称“大包干”。在此《试行办法》中,没有出现“三上交”“大包干”等概念

提法,并称对已经实行此种生产责任制的生产队,要帮助他们逐步完善提高。

1981 年 5 月,县委批转县农办党组关于《棉区实行“统一经

营,专业分工,承包到劳,联产计酬”责任制的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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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页

第二章 改革从农村突破

产罚。《试行办法》发布后,“群众欢欣鼓舞,联产到劳责任制发展速度之

快,效果之好,超出我们预期。当时,虽值春耕大忙季节,联产到劳责任

制还是迅速发展开来。一个多月时间,实行联产到劳的生产队达到

6379个,占全县植棉生产队的 90%以上,成了我县棉区的主要生产责任

制形式”。①至年底,全县 8939个生产队中,实行联产到劳生产责任制的

有8224个,占总数的92%。②

自棉区普遍推行联产到劳的生产责任制后,稻区、半稻半棉区、盐

区也相继推行,其中盐区的承包方法因地制宜,有的以滩为单位承包,

有的联户承包,小滩一户承包,也有自由组合等。1981 年 10 月始开展

稳定山权、林权,划定社员自留山和植树林,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工

作。1983 年下半年,以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

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广至林、牧、副、渔各业。

家庭联产到劳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推广,是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

改革。它构建起与农村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解放了生产力,使农

业生产有了突破性的发展,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的历史意

义。家庭联产到劳承包责任制彻底改变了农村长期存在的高度统一的

集体经济单一经营模式,将其转变为家庭和集体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

体制形式。家庭分散经营符合当时农村生产力水平和发展要求,显示

了巨大的优越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但是,它也有其固有缺陷,如难以实

现机械化耕作,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低等。如何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

承包责任制,如何协调统分之间的关系,构建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

营体制,是县委制定农村政策的一个重要课题。

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稳定与初步完善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开,农民生产积极性日益高涨,

作物增产,收入提高,农村面貌逐步改观。但是,由于广大干部社员对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缺乏经验,其试行办法本身并不成熟,加上发展速

度快,一时思想教育、政策处理和管理等工作跟不上,在推广中难免出

① 宋锡康:《我县棉农为什么选择联产到劳责任制——在农大干训班上的发言》,中

共慈溪县委文件,1981年6月30日。

② 慈溪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慈溪县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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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现问题。另外,慈溪县社队企业、多种经营起步早、发展快,如何处理工

副业生产经济的高效与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率低下的矛盾,如何处理务

工、务副社员与务农社员收入不平衡等,也一直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不断探索完善的主要内容之一。

1982 年 1 月 1 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中央第

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 1 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

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中共慈溪县委对照中央文件精

神,认为之前拟定的试行办法必须完善与改进。如认为试行办法中第

十九条对稻区有“不准分口粮田”“分口粮田不是生产责任制,已经分的

要纠正”的规定,思想不够解放,必须进行修改等。同时,县委通过调查

考察,认为实行责任制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不少

干部还划不清责任制与所有制的界限,误认为搞集体经济就是一个

“统”字,搞生产责任制就是一个“分”字,没有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甚

至出现部分生产队分掉集体财产和公共积累的现象;又如受历史原因

影响,部分干部群众怕变的心理尚未彻底消除,出现对基础设施、地力

等方面不愿投资,缺乏生产发展的长远规划,忽视国家观念和集体利益

等现象。同时,随着责任制的全面发展,出现了务工、务农、务副各业社

员收入差别拉大,不能在付出同等劳动量的情况下得到大体平衡的劳

动报酬的情况。如白沙公社办化纤厂,127 个折实劳力,1981 年的人均

工资加奖金为 1487.3 元,比当地务农社员收入高出两倍以上。分管工

业与分管农业的干部,收入差别也比较大,其中,新浦公社水湘大队分

管农业的大队支部副书记兼大队长,他的承包土地收入加上工资、奖

金,全年收入 900 多元;而水湘大队分管工业的支委,全年收入 1558

元。由此,出现社员一心向厂、干部不愿管农业的离农倾向。①

针对这些现象,1982 年 2 月,县委召开三级干部大会,就进一步完

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问题进行讨论,同时组成调查组分赴范市、龙

山、卫前等 21个公社进行调研。9月,县委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慈溪实

际,提出对联产到劳生产责任制进行修改和完善的意见,印发《关于完

① 《正确处理农工副各业计酬政策,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中共慈溪县

委文件,198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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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改革从农村突破

善和提高“统一经营、专业分工、承包到劳、包干分配”生产责任制的几

点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把《试行办法》中的“联产计酬”改为“包干

分配”,明确表明对包干的鲜明态度。同时,对相关条文进行完善,如对

于稳定承包对象和责任地方面,提出做到 3—5 年或更长时间内相对稳

定,对承包地、口粮地作出如“在队社员有要求,外出社员也有条件耕种

的,可以分口粮田”等新的规定,并对正确处理“统”与“分”的关系,正确

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完善合同制等均提出完善改进的办

法。其中,对如何处理“统”与“分”的关系,提出了 7条具体意见,认为凡

适合包的要坚决包下去,凡适合统的一定要搞好统一经营与管理,强调

在继续解决好分的同时,解决好该统未统或者统得不好的问题,真正做

到宜统则统、宜分则分。《意见》受到广大社员欢迎,认为这使联产承包

责任制的目标更明确、利益更直接、方法更简便、劳动更自由,对调动社

员积极性、推动农业生产有很大优势。与此同时,针对务农人员与工、

副各业人员之间的矛盾,县委着手制订《正确处理各业社员劳动报酬等

问题的有关规定》,要求全县各

大队根据其社队企业和多种经

营所占比重、务工(务副)社员与

务农社员收入差别的大小,分成

几种情况,实行区别对待,落实

各业的分配政策,做到各业社员

收入大体平衡。提出在处理基

本报酬上,以农业为基准,平衡

各业;在企业利润的使用上,以

工补农,用企业的利润对农业基

本建设、农业重大投入事项等给

予补贴,企业利润的一部分按主

要 农 作 物 的 产 量 或 产 值 进 行

分配。

1983 年 4 月,县委就在实行

联产到劳生产责任制中如何管

好、用好、留好公共积累进行专

1982 年县委印发《关于完善和提高“统

一经营、专业分工、承包到劳、包干分配”生

产责任制的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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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题调查,形成《一个完善责任制的重要内容——长河公社三个大队管好

用好公共积累的做法》的调查报告,对进一步完善生产责任制提出对

策。8 月,县委组织调查组深入 20 余个大队进行调查,还分别举行 5 个

公社干部、30个农村党支部书记座谈会,讨论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

责任制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9 月,县委下发《关于印发〈继续稳定和

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提出了关于调整责任地、延

长承包期、处理责任地转包、扶持鼓励粮棉专业(重点)户、处理统分问

题等多方面的意见。其中,对于统与分的关系,强调“处理统与分的原

则应该是:只要农民自己能办的事情,就让他们自己去办,不要硬统;农

民联户能办的事情,就让他们联户去办,也不要硬统;农民为发展生产、

改善生活想办而办不到的事情,集体就要积极统一去办”①,提出“进一

步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搞好生产服务”的意见,把搞好生产服务作为

统的一个主要职能,并要求把联产承包责任制扩大到林、牧、副、渔、工

各业。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

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中国实践中的新发展。县委根据中央文件精

神和慈溪工作实际,根据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原则,逐步稳定

与初步完善联产到劳生产责任制,反映了县委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和

遵循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显示了县委顺势而为、大胆创新的魄

力,也体现了县委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展现了县委对慈溪大地上如何

实行改革以取得更快发展、更大成就的探索。

第二节 重视棉、粮、盐生产和促进多种经营发展

一、重视棉、粮、盐生产

慈溪是一个以产棉为主,兼产粮、盐的经济作物地区。中共十一届

三中全会前,由于对“以粮为纲”的片面理解,只重视作为纲的单一作

① 《关于印发〈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共慈溪县委

文件,198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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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改革从农村突破

物,棉区以棉为纲,稻区以粮为纲,盐区以盐为纲,棉、粮、盐生产在各产

区的中心地位不可动摇,无论干部还是群众,都围绕着纲转,完成国家

计划,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是中共慈溪县委的中心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相继下发关于改革农业体制、发展

农村经济的一系列文件,农业单一经营的状况开始出现改变,多种经营

开始发展并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力。由于从事棉、粮、盐主业与林、牧、

副、渔、工等相比,经济比较效益相对低下,群众离农、离盐倾向日益严

重。同时在农业种植业内部,重果蔬轻棉粮的倾向也日渐普遍。

针对农村生产上出现的新情况,县委结合慈溪实际,提出要坚持棉

区以棉为主、稻区以稻为主、盐区以盐为主,全面发展的生产方针,走农

副工综合发展的道路。要求做到互相兼顾,互相促进。1979年,在盐业

生产上,县委提出要合理调整盐业布局,按照挖潜、革新、改造的方针,

有计划地使盐田逐步达到“三化”①

“四集中”②的要求,实现盐业生产新

工艺,提高原盐产量和质量。1982年,根据中央“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

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县委明确提出发展棉、粮、盐生产是慈溪农业

战线上的首要任务,在强化落实棉、粮、盐主业生产的同时,鼓励支持发

展多种经营。同年,县委针对务农、务工、务副各业社员收入差别拉大,

在付出同等劳动量的情况下不能得到大体平衡的劳动报酬,相当程度

地影响棉、粮、盐生产的落实等现象,县委研究制订《正确处理各业社员

劳动报酬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在安排劳力、处理报酬上,对农业生产进

行倾斜和适当的补助。县委认为,在发展农村经济中,既要防止单一经

济思想抬头,又要注意单纯追求经济利益、放弃粮棉生产的倾向。针对

挤粮种菜、掠夺地力等情况,作出处理好粮食(棉花)与蔬菜的关系,处

理好用地与养地关系的措施;针对农业与工副业的矛盾,作出既要搞好

棉、粮、盐主业,又要支持和鼓励多余劳力广开门路,积极从事工、副业

生产的措施。

在棉、粮、盐各区主业中,县委对棉花生产的重视更为突出。慈溪

棉花生产有辉煌的历史,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作为全国产棉大县和曾

① “三化”,指盐业生产实现机械化、工艺科学化、滩型结构合理化。

② “四集中”,指在扬水、制卤、结晶、集坨四个具体过程中实现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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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经的棉花生产红旗县,县委把国家对慈溪的棉花生产指标任务的落实

始终放在首位,县第五次党代会提出到 1985 年,把慈溪建成以棉为主、

全面发展的商品棉基地的目标。之后,每年召开专门会议下达棉花生

产计划,研讨棉花高产措施,要求各级干部层层组织落实。其中,1980

年 1月,县委召开有 1800余人参加的全县棉花生产会议,浙江省副省长

袁芳烈在会上传达全国棉花生产会议精神,并对慈溪棉花生产提出要

求。会议交流全县各地棉花生产经验,提出 1980年亩产皮棉达到 65千

克的目标以及各项高产措施。

在具体措施上,县委通过调整棉、粮、盐管理办法,实行奖售政策等

举措,调动棉、粮、盐农的生产积极性,来保证棉、粮、盐生产计划的完成

和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从而实现了国家棉、粮、盐收购计划的落实和

农民收益的增长双赢局面的形成。其中,在棉花生产方面,1979 年,棉

花实行超售加价政策,超过交售任务(基数)部分给予加价,加价幅度为

牌价的 30%。1980 年、1983 年又两次调整加价基数。1984 年改为统一

加价政策,凡收购的级内皮棉,按 60%牌价、40%的加价比例计算加

价。①奖售政策有奖励粮食或化肥的,每年不尽相同。其中,1981年,实

行售棉超基数有奖,奖售标准为每 500克超基数皮棉奖 1千克原粮。在

粮食生产方面,1982 年,县委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粮食征购、销售、调

拨包干一定三年的通知》及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全省

粮食工作会议纪要》精神,于 7月召开全县三级干部会议,贯彻落实“一

定三年”的包干政策,明确全县粮食征购数为 12520吨,定销数为 65980

吨。②在盐业生产方面,县委从 1979年开始在庵东区进行改造老盐田为

技改滩的试点,至 1980年共完成技改滩 2370.2亩。由于技改滩采用新、

深、长的制盐新工艺,原盐产量比同等未改滩场增产 3.6%以上,质量普

遍上升一个等级,全部达到优一级盐。③1982 年,全县各盐区又引进推

广黑色塑膜垫底结晶制盐工艺,推广面积 24000 平方米。同年,县政府

同意县盐业局改进原盐收购办法,制订《原盐收购实施细则》。1983年,

① 龚建长编撰:《慈溪市棉花志》,浙江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第108页。

② 慈溪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慈溪县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482页。

③ 《一九八○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慈溪县盐业局文件,198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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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改革从农村突破

县委、县政府决定全县各盐区试行原盐超购和高等级盐奖励办法,鼓励

盐业生产发展,提高原盐产量和质量。

在县委的重视和推动下,1980—1984年,棉花平均每年种植面积为

41.53万亩,平均亩产高达 61千克①,为慈溪棉花生产历史上的丰产高产

时期之一。粮食连年丰收,其中 1984年总产达 20.4万吨,为新中国成立

以来最高年。②1978年、1979年盐田面积分别为8.3万亩和7.4万亩,原盐

产量均在 20 万吨左右,1979 年产盐 20.6 万吨,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

二高产年。但 1980年后,因盐业生产经济效益远低于农业及养殖业,加

上杭州湾海水盐浓度淡化等因素影响,盐民不愿晒盐,大批盐田转产。

1981—1984年,6万余亩盐田改为农地,慈溪不再是一个产盐大县。③

改革开放初期,县委重视棉、粮、盐等关系到国计民生重要产品的

生产,保证最大限度地完成甚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棉、粮、盐任务,有

力地支援了国家的建设。同时,县委认为,只有最大限度地搞好主业,

才能更大程度地更好地发展副业。县委重视棉、粮、盐主业的生产,也

为全县发展多种经营、实现由单一经济向多种经营平稳转换提供了

保障。

① 龚建长编撰:《慈溪市棉花志》,浙江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第51页。

② 慈溪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慈溪县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66页。

③ 1988 年,慈溪市有盐田面积 1.4 万亩,产盐 9395 吨;1995 年,有盐田面积 6000 亩,

产盐1万吨;2000年,有盐田面积810亩,产盐575吨;2001年,慈溪盐田全部废转,不再产盐。

20 世纪 80 年代初庵东盐区盐场、三北棉田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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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二、多举措促进多种经营发展

慈溪气候适宜,土地肥沃,劳力充裕,资源丰富,人民历来有发展种

植业、养殖业、捕捞业、编绣业、运输业、加工业等多种经营的传统习

惯。但一度由于“左”的影响,棉区只抓棉花,稻区只抓水稻,多种经营

被视为资本主义的尾巴,被过度限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农村经济改革的号角,1979 年 9 月,《中

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必须正确地、完整地

贯彻执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强调多种

经营不能当作所谓资本主义尾巴去批判,相反地,应作为增加个人收

入、活跃农村经济的手段进行鼓励和扶持。1981 年 3 月,中共中央、国

务院转发国家农委《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明确提出“决

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把多种经营、综合发展作

为繁荣农村经济的一项战略性措施。中共浙江省委、中共宁波地委贯

彻中央文件精神,分别召开了地委书记和县委书记会议,专门讨论研究

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问题,并从经济物资上、政策措施上予以大力

支持。

中共慈溪县委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和上级党委部署,解放思想,

根据深入的实地调查和充分的分析研究,组织开展经济理论问题的讨

论,顺应农民群众的需求,解决单一经济思想的束缚,取消许多限制多

种经营发展的禁令①,在宁波地区率先部署发展多种经营。

县委从端正思想路线入手,纠正偏见,使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发展多

种经营的重大作用。1979 年 2 月,县委召开全县四级干部大会。会议

指出,“三机一车”是正当的家庭副业,不能乱加干涉;社员自留地、自留

畜、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附属和补充,不能当

作所谓资本主义尾巴去批判。11 月,县委两次召开以落实全面发展生

产方针、让农民富起来为主要内容的思想路线讨论会。会议批判政治

上搞阶级斗争扩大化、生产上搞单一化、经济上搞普遍贫穷化的极左路

线,再一次端正干部的指导思想。1981年 7月,县委组织召开新中国成

① 指不准社员放蜂,不准养群鸭,不准搞副业,不准在什边地(零星的边角地、坡地)

种黄豆,不准搞“三机一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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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改革从农村突破

立后第一次大规模高规格的全县多种经营经验交流大会。会上,有 10

个单位和 36 名个人代表介绍发展多种经营的经验,县委进行了总结。

县委在总结中指出,慈溪人多地少,只有广开生产门路,地尽其用,物尽

其用,人尽其才,发展多种经营,才能让人民富起来,“农村要富起来,非

走农林牧副渔多种经营、农工商综合发展这条路不可”①。县委要求清

除“左”的影响,解决一部分过去长期搞多种经营的能手的历史问题,纠

正过去因搞多种经营而被认为搞资本主义的大量错案,消除思想顾虑,

坚定发展多种经营的信心和决心,放开手脚,大胆地开拓多种经营。这

次会议成为慈溪发展多种经营的动员会、促进会。

在端正思想、统一认识的同时,县委及时建立组织机构,强化领

导。1979 年 11 月,建立慈溪县多种经营办公室,此为浙江省建立的第

一个县级多种经营办公室。1981 年 6 月,建立慈溪县多种经营领导小

组,下设办公室;各区、公社也相应建立多种经营办公室,有力地推进了

全县多种经营的发展。

在统一思想、建立组织保障的同时,县委制定政策措施,积极谋

划。1979年 6月召开的县委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指出:开动脑筋,

广辟生产门路,把物质资源充分利用起来。如发展养殖业,试养紫菜、

蚶子、牡蛎、蛏子等水产品;重视抓好鳗苗、海蜇和小海产品等捕捞;利

用围垦的海涂种植柑橘;建设山羊毛、兔毛生产基地;发展榨菜、干菜的

加工,积极扩大销路;湖泊、池塘积极发展淡水养鱼;种植荷花藕等。

1980 年 1 月,县多种经营办公室制定《关于发展多种经营的规划》。当

年,全县仅养蜂收入就达 1500万元。1981年 3月,县委认真学习研究中

央、省委、地委关于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和会议精神,提出两条措施:一

是提倡多种经营,发展养殖、果木栽培等;二是允许调出棉花计划面积

的 3%改种其他作物。当年,农民家庭经营的种植、养殖、编织、捕捞、采

集、刺绣等各业得到空前发展,丝瓜络、辣椒干、柑橘、拉毛果、蘑菇的种

植面积创历史最高;杨梅、毛笋的产值也创历史新高。县委在积极谋划

发展多种经营的同时,出台扶持发展多种经营的具体措施。1980年,县

① 高成裕:《在县多种经营经验交流会议上的讲话》,中共慈溪县委文件,1981年 7月

2日。

49

第73页

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委要求银行对发展多

种经营者给予优先低

息贷款,要求各级物资

部 门 供 应 平 价 物 资 。

资金和物资的及时解

决,为发展多种经营奠

定了物质基础。县多

种经营办公室根据县

委指示精神,组织编印

了《慈 溪 多 种 经 营 简

介》小册子,深受干部

群众欢迎,不但为广大

干部群众发展多种经营开阔了视野,提供了生产技术,同时也提高了慈

溪发展多种经营的知名度,《浙江日报》专门对此作了报道,外地许多干

部群众纷纷前来索取小册子。为了更好地鼓励干部群众发展多种经

营,县多种经营办公室通过广播、报刊、简报、会议交流、展览等多种形

式宣传典型人物,宣传他们敢于冒风险、敢于创新、敢于发展的先进事

迹。《慈溪多种经营十三例》的简报,就是介绍全县最早的 13位生产典型

的报道。另外,为打开多种经营的产品销路,县多种经营办公室提供市

场信息,疏通流通渠道,组织商业、供销、银行、外贸、粮食等部门帮助成

立市场中心,还要求国营单位在保证完成统购、派购和计划收购的产品

条件下,通过代购、代销、介绍搭桥、农商联营等形式,积极推销集体和

个人的产品。1982 年,通过外贸公司直接出口的农村多种经营商品有

20种,累计出口额达1053万元,占全县出口总额的46.8%。①

县委多举措促进多种经营发展,努力打开多种经营新局面,极大地

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村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农民

收入增加,生活改善。1982 年,全县多种经营总产值 1.03 亿元,比上年

① 《千方百计疏通外贸流通渠道,积极支持农村多种经营发展》,中共慈溪县委文件,

1982年10月22日。

1981 年编印的《慈溪多种经营简介》

50

第74页

第二章 改革从农村突破

增长 26.2%。①林、牧、副、渔、工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明显上升,由 1978

年的 47.47%上升到 1982年的 59.47%;林、牧、副、渔、工收入占农民收入

的比重也明显上升,由1978年的46.38%上升到1982年的52.42%。②

三、扶持发展农村“两户一体”

随着农村多种经营的快速发展,一批劳动力从自给半自给的“小而

全”经营中逐步转移出来,一些有远见有专长的多种经营“领头羊”脱颖

而出,他们把自己擅长的家庭副业逐渐上升为主业,自发地组织起来进

入流通领域,向更大规模发展。他们或植棉种水稻,或植果树种蔬菜,

或养猪牛羊,或育鸡鸭鹅,成为慈溪农村最早的一批重点户、专业户和

生产联合体(以下简称“两户一体”)的雏形。1980 年,云城公社横江大

队张绍森、择浦公社罗家庄大队应云海等 13 户养猪户,每年出栏肉猪

10头以上,商品量占总产量的 90%以上。其中,张绍森从 1958年开始家

庭养猪,摸索出一套“养猪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养猪数量猛

增,1980年作为家庭副业养猪 23头。1981年,成为专业养猪户,增至 63

头,向国家投售白肉 3025 千克。③1982 年又增至 103 头,投售白肉 5000

千克。同时,建塘公社牛角尖大队以顾伯钿为首组建了养蜂联合体,成

为慈溪第一家专业联合体。顾伯钿养蜂联合体以自愿互利、方便生产

为原则,实行统一安排放蜂线路、统一调运蜂群、统一生产管理、统一产

品出售,分户核算,自负盈亏,在 1982年已发展成为横跨 3个县、4个区、

9个公社的 65个专业户,拥有蜂群 2053箱的养蜂联合体。④

“两户一体”

的出现,有力地促进了慈溪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随着“两户一体”起步发展,社会上也出现一些反对声音。有的人

认为发展“两户一体”会影响粮棉生产,会产生贫富不均,导致两极分

① 王雅根:《在慈溪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慈溪县

人民政府文件,1983年3月9日。

② 浙江省慈溪市农林局编:《慈溪农业志》,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1年版,第 455—

457页。

③ 《继续解放思想,开创多种经营新局面》,中共慈溪县委文件,1982 年 11 月 22 日。

“白肉”,慈溪方言,也称“净肉”,指宰猪后去头、去内脏后的猪肉重量,一般与“毛猪”(未宰

活猪)重量相对。

④ 《继续解放思想,开创多种经营新局面》,中共慈溪县委文件,1982年11月22日。

51

第75页

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化,他们对“两户一体”冷眼相

看,使部分“两户一体”产生疑

虑。中共慈溪县委、慈溪县人

民政府发现这一问题后,及时

组织力量,到“两户一体”中进

行调查研究。经过调查,认为

“两户一体”是农民在改革大潮

中的创举,是发展农村商品经

济的方向,应该因势利导,支持

发展。1982年 12月 16日,县委

召开全县“两户一体”代表会

议,会议表彰 10个先进联合体、

52个先进重点户及专业户。会

议认为,发展“两户一体”给农

村经济带来了活力,使农村劳

动力和资源得到了充分的利

用,推动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提高。认为他们是勤劳致富的表率,

并提出“若要农业翻两番,多种经营必须挑重担”的口号,决定对发展

“两户一体”采取政治上鼓励、舆论上宣传、行动上支持、政策上保证的

办法。具体做法上采用:一是实行奖励政策。1982年,全县对贡献大的

“两户一体”奖售 1000 辆上海产自行车、400 台缝纫机、50 立方米木材、

500吨水泥、50万块砖。①二是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个别历

史遗留问题进行再复查,彻底平反。三是严格按合同办事,作出不得以

任何借口推翻承包合同、不准“一平二调”②、不准任意摊派、不准以借为

名向他们伸手要钱要物等规定。

县委、县政府大力扶持“两户一体”,使多种经营有了新的突破,打

① 华克明:《在全县“两户一体”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共慈溪县委文件,1982 年 12

月16日。

② “一平二调”,指 20 世纪 50 年代人民公社化在人民公社内部实行的平均主义的供

给制、食堂制(一平),对生产队的劳力、财物无偿调拨(二调)。此处指实行绝对平均主义。

1981 年“养猪状元”张绍森获县奖励的缝纫机

52

第76页

第二章 改革从农村突破

开了发展农村经济的局面。全县各地出现花卉、葡萄、养蜂、捕捞、杨梅

等种植、养殖、捕捞专业村,专业化程度大大提高,重点户、专业户大批

涌现。1983 年,全县有“两户”41800 户(其中运输专业户 1185 户,购销

专业户 900 户),占农户总数的 17.7%。部分生产项目由独户经营发展

到联合经营,全县有各种联合体 1541个。在“两户一体”的带领下,全县

出现各种专业村 31个、专业乡 1个、专业市场 2个,有力促进了农村商品

生产的发展。①

第三节 政社分设与社队企业发展新局面的开创

一、政社分设

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人

民公社“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农

村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实行政社分设,成为发展农村生产力、加强党的

领导工作和基层政权建设的需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

1983年 1月 2日,中共中央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指

出,“人民公社的体制,要从两方面进行改革。这就是,实行生产责任

制,特别是联产承包制;实行政社分设”。根据中共中央文件精神以及

中共浙江省委、中共宁波地委关于政社分设的有关规定,中共慈溪县委

于 2 月成立政社分设试点工作组。3 月 11 日,县委确定白沙、东一两个

公社为政社分设试点,并制订试点工作计划,要求用 2 个月左右时间完

成试点。试点工作分四步进行,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安排好工作和生

产。二是组织召开公社脱产干部和大队骨干会议,学习宪法、党章的有

关条文和中央有关文件,明确政社分设的意义、目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改革的方法和步骤。三是组织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四是根据党、政、

企组织的性质、职责和任务,分别制定工作条例,建立干部岗位责任制;

① 《努力提高家庭经营水平,促进农村商品生产发展》,中共慈溪县委文件,1984 年

2月。

53

第77页

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制定“两个文明”①建设及开创农业新局面规划。至 5月下旬,试点工作

结束。

6 月 21 日,县委根据试点经验,决定全县政社分设工作分两批进

行。第一批 12个公社(镇)的体制改革于 6月下旬展开。分三个步骤进

行,一是宣传发动,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及中央有关文件,提高认识,

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安排好生产和工作。二是有领导有步骤地实施改

革方案,在全面考察干部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和干部的条件和特长,制

定方案,报上级党委审批;开好乡党代会、人代会和社员代表大会,建立

乡一级的三套班子;由点到面搞好村一级政社分设工作,建立村党支

部、村民委员会和村生产合作社。三是制定工作条例。制定乡党委、乡

政府、乡人民公社的工作条例;制定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生产合

作社的条例,建立干部岗位责任制。

政社分设全面展开期间,县委始终把思想教育工作放在首位。一

些干部群众对政社分设存在着模糊认识:有的认为人民公社已经 20 多

年了,大家已经习惯了,何必多此一举;有的认为,政社分设不过是“调

调牌子,换换印子,分分班子”;有的认为,这样做是倒退,“搞了 20年,回

到 57年”等;也有一些干部怕“分家分心,指挥不灵”,怕去集体经济组织

任职,改变干部性质,怕行政区域变动,搞坏集体经济等。针对这些思

想,县委工作组加强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体制改革的认

识,并在具体工作中注意工作方法,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实事求是

作出决定,让干部群众心服口服。

7 月底,第一批公社体制改革工作结束。县委工作组分析、总结 12

个公社体制改革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于 8 月 22 日作出关于政社分设

若干问题的 8条原则意见,指导第二批公社体制改革全面展开。一是原

则上以社建乡,以大队建村,以自然村或生产队建村民小组,个别情况

特殊、非调整不可的,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二是乡一级集体经济

组织的名称均定为乡人民公社,全称为“某某乡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镇经济组织名称为“某某镇经济联合委员会”;内部机构设置,不搞多层

① 指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54

第78页

第二章 改革从农村突破

次。三是党、政、社干部配备严格按照干部“四化”①要求,把住政治关、

年龄关、文化关。乡党委一般设委员 5—7人,其中书记 1人,副书记 1—

2人;乡政府设乡长 1人,副乡长 2—3人,助理员若干名。不脱产人员被

选为乡党委、乡政府正副职的,不转户粮关系,不列入国家行政编制。

四是按照党章、宪法规定,开好党、政、社的 3 个代表会。五是政社分设

后建立的乡党委是决策机关、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全乡的政权组织、经

济组织和群众团体。六是乡政府行使政权机关的职能。七是乡政府的

经费来源由县财政拨款,同时按照省政府颁发的《浙江省农村人民公社

一级财政管理暂行规定》,从社队企业上缴利润中提取部分用于社会福

利;不得另立名目向经济组织摊派款项。八是村建立党支部,支部委员

会一般由 3—7 人组成;村建立村民委员会,由 3—7 人组成,设主任、副

主任各 1 人,委员 3—5 人;以原大队规模建立生产合作社,设社长 1 人,

副社长 1—2 人。生产队作为生产合作社的承包管理单位继续存在,切

实保护好原有的山林、土地、财产、积累和储备粮。

县委 8条原则意见的及时出台,使全县全面开展政社分设工作更加

有章可循,按计划顺利进行。其中,根据宁波市委、市政府对乡(镇)一

级经济组织的名称不统一现象作出的处理意见,9 月 9 日,县委办公室

下发文件,规定全县乡(镇)集体经

济组织的名称一律改为“××乡经

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经联

社”)。经联社管理委员会委员须

经乡(镇)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并由委员互推主任 1 人、副主任

1—3 人。10 月 14 日,全县 64 个公

社(镇)的政社分设工作全部结束。

改革农村人民公社管理体制,

实行政社分设,既加强了党的基层

工作和政权建设,又进一步理顺了

农村管理和生产的关系,激活了农

① “四化”,指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1984 年胜北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召开场景

55

第79页

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村经济,有力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二、改善社队企业经营环境

慈溪县社队企业①有相对良好的发展基础,早在 1976 年,慈溪县社

队企业管理局成立,全县除观城区外,各区(镇)都建有社队企业办公

室,全县 64 个公社中有 62 个公社建立工业办公室,当年社队企业的总

产值首次突破亿元,达到 1.2 亿元,占全县农村人民公社总产值的

49.78%。1977 年,全县有社队企业 886 家,固定职工 5.09 万人,社队企

业总产值 1.46亿元。②但在过分强调“以粮为纲”、全面实行计划经济的

时代,慈溪社队企业身份地位与其对经济的贡献并不相称。

1978年 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两个关于农业的文件明

确提出“社队企业要有一个大发展”的政策导向。1979 年,国务院颁发

《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首次以法规形式肯定社队企业在国家中的政治地位与经济地

位,并针对在贯彻国民经济新“八字方针”、宏观压缩投资的大背景下,

要求采取各种政策优惠扶持社队企业。与中央出台发展社队企业文件

相对应,浙江省革命委员会召集省计委、工办、财办、农办和社队企业管

理局负责人进行座谈,专题研究了发展社队企业的若干问题,并形成座

谈纪要,提出“统一规划下,充分开发利用浙江丰富的自然资源,有计划

地继续大力发展社队企业”等方略,之后也相继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

发展社队企业精神的具体措施,慈溪社队企业迎来又一个发展机遇期。

1979年 2月,中共慈溪县委召开全县四级干部大会,提出要解放思

想,积极发展轻工业、社队企业,大搞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把发展社

队企业列为重要任务之一。7月,县委又专门召开全县社队企业工作会

议,总结农工副综合发展的经验,检查规划执行情况,落实下半年发展

社队企业的任务。《规定》发布后,县委更加重视社队企业的发展工作,

① 社队企业是人民公社三级集体(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出资举办的企业,是乡镇

企业的前身。1984 年 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

报告》,同意将社队企业更名为乡镇企业。1984 年 4 月,县社队企业管理局改名为县乡镇企

业管理局。本编中一般称为社队企业。

② 华克明:《在慈溪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报告》,慈溪县人民政府

文件,1978年12月17日。

56

第80页

第二章 改革从农村突破

加强企业的领导力量,分别确定一名副书记(或委员)分管社队企业的

工作,把发展社队企业的工作放到党委议事日程上来,并对发展规划、

经济政策、产供销生产业务、总结评比、班子建设等工作作出规定,加强

对社队企业的具体领导。12 月,中共浙江省委颁发《省委、省革委会转

发社队企业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

的规定(试行草案)〉的实施办法》,确定对社队企业应该分别情况,实行

低税或免税政策,其中规定新办的社队企业从投产经营的月份起,免征

工商税和所得税三年等,进一步促进社队企业的发展。1980 年,县委、

县革委会提出要将“继续大办社队企业,逐步向农工商综合经营的方向

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要求各社队根据本地的资源条件,大搞农

副产品加工业、建筑材料工业、建筑业、来料加工业、运输业和各种服务

性行业。社队企业发展逐步进入正常轨道,并进入快速发展期。

社队企业的快速发展,给农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受多年

来极左路线的影响,不少干部群众思想上仍有顾虑:搞社队企业偏离

“以粮为纲”大方向,使社员人心不稳,是“以工挤农”,政策是否会变,是

否会出现第二次“引蛇出洞”等。同时,社队企业巨大的经济效益引发

务工与务农社员、负责工业发展与负责农业生产干部之间的矛盾,一些

社队干部“一心一意搞工业,农业生产勿着急”,而社员则“人心有厂”,

离农倾向日益严重,由于经济收益悬殊,不少干部利用职权优先安插家

属亲友进厂,引起干群关系紧张,一些地方发生社员到社队企业去推

墙、砸门、切电源等事件。一些企业为追求高额奖金,出现虚分利润等

情况。①县委针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肯定成绩,揭露矛盾,介绍经验,

统一认识:首先,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明确“农民要富起来,单单靠粮食

是不能富裕的”,社队企业和多种经营是集体经济的两只翅膀,要大力

肯定、支持社队企业的发展;同时,针对实际情况,制定《正确处理各业

社员劳动报酬等问题的有关规定》,提出以工补农、以工支农、规范奖金

发放等具体措施,以进一步改善社队企业的经营环境。

① 《正确处理农工副各业计酬政策,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中共慈溪县

委文件,1982年8月20日。

57

第81页

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三、采取措施促进社队企业的快速发展

伴随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对农村政策的重大调整,农村生产力

获得了极大的解放和发展,慈溪干部群众在政策指引下,在中共慈溪县

委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冲破旧观念、旧体制的束缚,结合慈溪实

际,落实各项调整政策措施,促进社队企业的快速发展。

1979年,县委在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新“八字方针”中,有计划地通过

整顿,关停一些与大工业争原料、争燃料而产品又缺销路的社队企业,

积极发展适销对路的日用轻工、劳动密集型的工艺绣花以及农副产品

加工业、建筑建材等行业,并要求各地社队企业多生产新的产品,增加

花色品种,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在调整产品结构中,要求把

立足点放到面向市场,面向为人民生活、生产服务方面,尽力做到短线

产品上得快、直销产品转得快、淘汰产品停得快。在调整产品结构中要

发挥地方优势,如土纺土织向轻纺针织行业转变,小五金加工向家用电

器转变。其中,崇寿公社沙发布厂原来从事土纺土织生产,因技术含量

低,产品出现滞销。之后,经过五次转产,最后综合分析市场需求与自

身的技术力量,改为生产提花沙发布,产品畅销。1981 年产值 103 万

元,比上年增长1.2倍。①

同时,借鉴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成功经验,引导社队企业采用经济

手段管理企业,建立生产责任制,这是县委促进社队企业发展的又一

项重要措施。1979 年,全县有 78%的社队企业实行“五定一奖”生产责

任制,定质定量、多劳多得,端掉“大锅饭”,调动了务工社员的生产积

极性。县委、县革委会充分肯定这种生产责任制,及时召开全县社队

企业经营工作管理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许多社队企业明确了发

展的方向和动力。1982 年,全县有 86%的社队企业建立生产责任制,

大部分社队企业实行超包干比例分成,按产奖赔实行联产计酬责任

制。1981 年建立生产责任制的社队企业扩大到 95.6%。同时,相关主

管部门根据社队企业的薄弱环节,重视供销和技术队伍的建设,建立

县社两级供销活动网,造就一支懂行肯干的供销和技术人员队伍,为

社队企业稳步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1980 年,有 46 个公社 4 个区先后

① 《一九八一年度工作总结》,慈溪县社队企业管理局文件,198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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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页

第二章 改革从农村突破

建立供销经理部或展销门市部,积极开展购销活动,发挥了较好的作

用。许多社队企业供销业务兴旺,劳动工效大大提高,产品质量精益

求精,生产得到迅猛发展。1982 年后,县委在全县社队企业开展以加

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经济责任制与加强财务管理为重点内容的企业

整顿,进一步推进社队企业的发展。赋予社队企业厂长 7 项职权:全权

处理企业的产供销业务;经职代会同意决定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形

式、劳动组织形式、工资形式、分配办法和奖惩制度;可以决定副厂长

和中层干部人选;提出招聘职工和技术人员的方案,经乡、村批准后实

行招工考核,择优录用;经乡、村同意,可以同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以及

专业户在劳力、资金、资源等方面进行经济上的联合;可以同教育和科

研部门协作,承接技术转让;有权拒绝和抵制一切不合理的劳务和财

物负担,扩大了企业自主权。与此同时,打破所有制与行业的界限,开

展生产协作,跨省、跨县、跨系统的以合股投资、利润分成、产品返利、

产品包销以及补偿贸易等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开始出现,助推慈溪社

队企业发展壮大。

县委、县革委会采取的一系列举措,促进全县社队企业在调整中发

展、整顿中提高,地区之间开始呈现合理分布、均衡发展的态势,慈溪社

队企业产品门类迅速扩大,出现一批以有色金属浇铸、塑料制品、针织、

小五金、电镀、家用电器等行业为主的社队企业(车间)。1980 年,一些

社队企业开始经营技术含量和利润较高的电度表、水表、光学仪器、电

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项目。当年,慈溪无线电厂装配县内第一台晶体

管收音机,并以“白猫牌”商标注册,批量生产。1982 年,择浦塑料离心

管厂试制成功 18种不同规格的聚丙烯离心管,填补了国内空白。同时,

慈溪社队企业开始出现一些拳头产品。其中,针织业成为慈溪社队企

业的支柱产业之一,白沙河角一带社队企业及联户和个体户开始购置

针织圆机,生产多种针织衫裤,产品畅销全国,以至留下“白沙衣裳销全

国,全国钞票流河角”的民间歌谣。1980 年,全县社队企业生产各类袜

子 145 万双,化纤针织衫裤 68 万件,羊毛衫 1.8 万件①,其中庵东针织厂

生产的男女腈纶衫试销国外。1982 年,掌起仪表厂等企业生产的电度

① 《一九八○年度工作总结》,慈溪县社队企业管理局文件,1981年1月20日。

59

第83页

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表字轮产量约占全国计

划产量的 80%。到 1983

年 ,全 县 有 社 队 企 业

1808 家 ,工 业 总 产 值

47726 万元(其中年产值

超过 100 万元的企业 88

家),比上年增长 31%;利

润 6863 万元,比上年增

长 57%;上缴国家工商所

得税金 3636 万元,比上

年增长 55%。产值、利润

和上缴国家税金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县 64 个乡(镇)中,工业年产值

超过1000万元的有17个,约占全县乡镇个数的1/4。①

1984 年 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

业新局面的报告》,同意将社队企业改称为“乡镇企业”。中共中央、国

务院正式把包括原社队企业在内的各种形式的农村企业统称为“乡镇

企业”。4月,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快乡镇企业发展若干问题的(试

行)规定》,对积极扶持乡镇企业发展、完善经济责任制、推进技术进步、

提高企业素质、积极扩大再生资金、尊重和维护乡镇企业生产经营自主

权、加强乡镇企业管理机构建设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指导和支持开创

乡镇企业的新局面。

① 《一九八三年度工作总结》,慈溪县社队企业管理局文件,1984年1月30日。

20 世纪 80 年代初“洗脚上岸”的慈溪农民在社队

企业工作的场景

60

第84页

第三章

改革在多领域起步与对外开放的开启

第一节 企业改革的尝试和个体经济的兴起

一、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初步扩大

改革开放前,国家对国营企业实行计划统一下达、资金统贷统还、

物资统一调配、产品统购统销、就业统包统揽、盈亏都由国家负责,国营

企业没有经营自主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

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权。1979 年 7 月,国务院

相继下发 5个文件①,要求国营企业开展扩大经营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

等改革试点,成为中央在国营企业开展贯彻国民经济新“八字方针”的

重要举措。1979 年 10 月至 1980 年 1 月,浙江省革命委员会(浙江省人

民政府)先后下发文件②,把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试点工作由国营企

业推广到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商业、供销、粮食企业。中共慈溪县委、慈

溪县革命委员会根据中央精神和省革委会(省政府)部署,先工业企业

① 1979年 7月 13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

定》《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关于开征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税的暂行规定》

《关于提高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改进折旧费使用办法的暂行规定》《关于国营工

业企业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的暂行规定》5个文件至各省、市、自治区和有关部门。

② 1979 年 10 月 4 日、31 日,浙江省革命委员会先后发出《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

营管理自主权试点的暂行办法》《关于集体所有制工业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试点的暂

行办法》。1980年 1月 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又发出《扩大商业、供销、粮食企业经营管理自

主权试点暂行办法》。1979年 12月,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取消浙江省革命委员会、恢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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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后财贸企业,由点到面逐步开展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工作。

1979 年 10 月,县委、县革委会确定慈溪动力机厂、慈溪地毯厂、慈

溪工具厂开展以“放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决定

试点企业具有生产经营、资金使用、物资管理、劳动力安排、收入分配的

部分自主权。12月,对 3家试点企业在完成产量、品种、质量、利润指标

和供货合同的前提下,对利润留成方面分别作出具体规定,其中,慈溪

动力机厂按年计划利润提取 3%、超额利润部分提取 25%,作为企业发展

生产、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地毯厂、工具厂年计划利润提取 4%,超额

利润部分地毯厂提取 30%、工具厂提取 40%作为企业基金。①次年 6月,

宁波地区行政公署同意慈溪第二农机厂等 11家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为

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单位。同时,对慈溪农机修造厂、慈溪水泥厂等 7

家全民企业实行单项利润留成试点。

1980年 3月,宁波地区行政公署下发关于贯彻执行省政府《扩大商

业、供销、粮食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试点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确定慈

溪县五金交电公司、观城供销社、周行区②粮管所为慈溪县财贸企业第

一批“扩权”的试点单位后,县商业局、县供销社、县粮食局着手制订符

合各自企业实际的“扩权”实施方案。6 月,县革委会下发《关于对县五

金交电公司等三单位扩大企业自主权实施方案报告的批复》,原则同意

3家单位分别提出的对试点企业扩大计划管理、业务经营、财务管理、物

价管理、奖金使用、人事任免的自主权,并实行利润留成和分成的实施

方案。

在试点过程中,相关主管部门加强领导,帮助试点单位发动和依靠

职工群众,认真组织实施;并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扬长避短,不断完

善,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使企业增强了活力,仅据

首批试点单位慈溪地毯厂、慈溪工具厂统计,1980—1983 年“扩权”期

间,两家企业多留利 81.44万元,税前还贷 140.50万元,两项合计使企业

① 《贯彻执行省革委会关于扩大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慈

溪县革命委员会文件,1979年12月11日。

② 1981年7月30日,周行区复名周巷区,周行镇复名周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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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改革在多领域起步与对外开放的开启

得益 221.94 万元。①1984 年,全民工业企业自主权扩大到新产品开发、

技术改造、横向联合、工资分配、劳动用工等,并允许将广告宣传、业务

费用列入销售费,取消奖金封顶,实行奖金征税。

扩大企业自主权迈出了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中具有决定意义的第一

步,使长期以来作为行政机构附属地位的企业开始向相对独立的自主

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转变。改革的结果初步改变了企业只按照

国家指令性计划生产,不了解市场需求,不关心产品销路,不关心盈利

亏损的情况,对于发挥企业的主动性、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改善经营管

理、努力增产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由于“扩权”的做法过于

简单,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仍然缺乏某种透明度,国家难以调节

实际上存在着的企业之间的级差收益,政府赋予企业的各种权利有的

并未真正落实。于是国务院决定在扩大试点的基础上,推行经济责

任制。

二、落实企业经济责任制的探索

随着农村实行以承包为中心的多种生产责任制的成功,在扩大企

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过程中,中共慈溪县委在全民、集体企业开始探索

推行以承包为核心的经济责任制。

最先试行以承包为核心的经济责任制的是手工业合作工厂。1980

年 6 月,县委常委会讨论关于手工业的体制政策问题,决定对手工业合

作工厂(已批准的试行自主权的企业除外)实行利润包干分成制。凡完

成全年利润计划,经税后 80%上缴,20%留给企业;超过年利润计划部

分,经税后 40%上缴,60%留给企业。②同时,供销、商业系统也相继开展

并迅速推开。当年,供销系统的 216 家集体商业分别推行联销计酬、定

率包干,利润提成、记分算奖,定额包干、奖赔结合,浮动工资加奖励,个

人承包、上缴利润,定额包干、拆账分成等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调动

企业和职工的经营积极性,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收到显著效果。据 1981

年 10 月底统计,216 家集体商业营业额、利润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

① 《慈溪县二轻工业志》,慈溪县二轻工业总公司1998年编印,第131页。

② 《批转县手工业管理局关于发展手工业集体经济若干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中共

慈溪县委、慈溪县革委会文件,198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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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37.7%、15.2%。①商业系统的国营工农饭店、点心店开展班组核算,试行

定销售额、定利润、定费用额、定劳动效率和包上缴利润的“四定一包”

责任制,煤球厂试行包产到组、责任到人的奖赔责任制。次年,商业系

统 24个单位推行定额和全额利润提成联利计奖,奖赔挂钩、超额分成的

经营责任制。全民工业企业推行经济责任制则稍迟,1981年 9月,慈溪

县人民政府批复县工业局《关于要求对全民工业企业试行经济责任制

的报告》,同意在 18家全民工业企业中试行以利润包干留成为主要内容

的经济责任制,根据各厂情况具体规定留成比例。县委、县政府按照国

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关于实行工业生产经济责

任制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认真抓好国家对企业实行的经济责任制和

建立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两个环节。通过实行经济责任制,把企业

和职工的经济利益同他们所承担的责任和实现的经济效益联系起来,

使广大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用最小的人力物力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

效益。是年,全民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 11.9%,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

6.1%。②1982 年,全县 20 家全民工业企业分别实行基数利润留成加增

长利润留成、超计划利润留成、基数利润留成和“亏损包干、超亏不补、

缺亏分成”4种经济责任制。

1983年后,企业经济责任制的试行向更深更广发展。1983年 2月,

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商业部关于改革农村商业流通体制若干问题

的试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建立商业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提高经

济效益。按上级文件精神,当年慈溪县商业经营承包责任制形式经县

商业局、县财政局共同商定,由县商业局对县财政局承包上缴财政利润

任务,实行基数留成、超基数分成、完不成基数赔补的办法。1984年,县

经委与县工业公司、县二轻公司签订产值、利润、奖金承包合同,县工业

公司、县二轻公司又分别与 34 家企业签订承包合同,层层落实责任制;

粮食系统实行以“购、销、调、存、加工”5 项指标为内容的包干考核责任

制,粮管所对粮站实行“定任务、定效率、定费用,包利润及手续费、包自

① 《实行分类排队,分别指导,使集体商业经营责任制更加完善提高》,慈溪县人民政

府财贸办公室文件,1981年12月2日。

② 慈溪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慈溪县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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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改革在多领域起步与对外开放的开启

主费用,奖励职工”的“三定二包一奖”责任制;建筑行业实行“以施工项

目为对象、以施工预算为依据、以产品全优为目标”的责任制。

随着经济责任制的推行,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内容也发生变

化。1981年 5—8月,县工业局召开 2次局务会议,专题研究工业系统企

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创新和发展问题。9月 1日,慈溪针织厂率先试行

超定额计件工资制。1982 年下半年,国营饮食业试行固定工资加提成

工资制度,提成率按全额利润的 27%提取。1983年上半年,商业系统由

全额利润提成分配改变为基础利润承包、超基数分成形式。下半年,贯

彻实施责、权、利相结合的三级考核①,各项指标实行计分考核、奖罚结

合与奖金挂钩的办法。实行承包责任制后,初步收到“国家增收、企业

多留、职工多得、消费者满意”的效果。县五金交电公司、县百货公司等

单位实现销售额、利润双增长。职工们深有感触:“责任制鼓了勤奋人

的劲,戳了懒惰人的心,革了大锅饭的命。”1984 年 4 月,县长办公会议

同意慈溪动力机厂试行“超产计件奖”。至此,共有 7家工业企业实行超

定额计件工资制。同时,对一些高能耗企业实行煤、电、油等能源消耗

“单项节约奖”。

这一阶段企业经济责任制探索取得显著的成效,对推动经济发展、

提高经济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经济责任制也存在着局限性。由于

以包利润指标为基本特点,各种经济关系尚未理顺,特别是某些后进企

业得益过多,形成企业之间留利水平差距过大、苦乐不均的现象,企业

经济责任制的探索有待进一步深入。

三、个体经济的兴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两个关于农业的文件,宣布解禁农村

工商业,家庭副业和集贸市场得到认可。1979年 2月,为解决大量返城

知识青年的就业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第一个有关发展个体经济

的报告:“各地可根据市场需要,在取得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

一些有正式户口的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者个体劳动。”

之前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政策出现松动,给慈溪城乡个体经济的发展带

来巨大空间。1979 年初,中共慈溪县委在贯彻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

① 三级考核,指局对公司、公司对商店、商店对柜组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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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设为中心的具体工作中,改变之前认为“三机一车”单干副业是“资本主

义尾巴”、必须纳入集体经济的做法,肯定“三机一车”是正当副业,并提

出发展社队企业、开展多种经营等措施。以发展副业、发展多种经营为

契机,慈溪农村个体经济开始兴起。其中,新浦、观城、白沙等地自发形

成一批以有色金属浇铸、塑料制品、针织、小五金等行业为主的联户、个

体企业,并得到逐步发展。当年,县工商局对原个体工商户恢复登记发

证,开展有证商贩的清理整顿和换证,办理换发执照132户。①

1980年 8月,中央召开的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提出,在解决劳动

就业问题上,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

结合的方针。鼓励和扶持个体经济适当发展,一切守法个体劳动者都

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此后,中共浙江省委、中共宁波地委都对此作出

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具体部署。在 10 月召开的全县劳动就业工作会议

上,县委要求各地区和工商财经部门“都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方针,解放

思想,放宽政策,积极引导,加强管理,使城镇个体工商户在短期内有一

个新的发展,为待业青年自谋出路敞开大门”②,并对从事个体劳动的人

员对象在经营范围、经营资金等方面提供方便。会议还要求大力加强

对民办集体的宣传组织工作,积极发展各种类型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的民办集体经济形式。同时,县委进行恢复和发展个体工商业的试点

工作,通过典型调查把握面上情况、支持正当经营、解决实际问题、抓住

重点助力发展等环节来恢复和发展个体工商业。到年末,全县有个体

工商户843户,其中周行区193户,占全县个体工商户的22.9%。③

1981年后,中央支持个体经济的政策更加明确,出台措施也更加有

力。在中共十二大报告明确提出鼓励个体经济发展后,1983年 1月,中

共中央下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明确指出农村个体商业

和各种服务业经营灵活、方便群众,应当适当加以发展,并给予必要扶

持。与中央政策相对应,浙江省人民政府也出台相应文件,制订鼓励个

① 《慈溪工商行政管理志》,慈溪工商行政管理志编纂组1990年编印,第75页。

② 苏丁和:《在全县劳动就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共慈溪县委文件,1980 年 10 月

22日。

③ 《改革开放以来慈溪市个体经济、民营经济的发展(1978—2002)》,慈溪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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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改革在多领域起步与对外开放的开启

体经济发展和扶持新经济联合体成长的各项措施。县委、县政府贯彻

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个体经济的方针政策,实行

“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的方针,坚持发展多种经营,放宽经营范围,

扩大登记对象,准许个体经营车船运输,准许农民长途贩运,支持劳务

输出等,掀起个体经济发展热潮。慈溪发展个体工商户,在人员安排方

面,优先安排城镇待业青年和户粮收回吃商品粮的有经营和劳动能力

的人;在行业安排方面,根据群众的需要,大力发展各种修理、缝纫、饮

食等服务业,统筹兼顾小五金、小百货、烟酒等行业。当年登记发证个

体工商户 3682 户,比上年增长两倍多。至年末,全县有个体工商户

5152 户,其中农村 3110 户,占比为 60.4%。①个体工商户全年营业额为

2240 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 7.8%。②之后,随着政策进一步

放宽,慈溪个体经济步入快速发展通道。

慈溪县个体、联户等私营经济的恢复和重新兴起,体现了个体经济

作为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的强大活力,对满足社会多种需

要,活跃城乡经济,安置城镇待业青年就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开拓生

产、经营门路,方便群众生活,增加国家税收,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二节 流通、财政等领域改革的初步探索

一、供销合作社体制的初步改革

改革开放前,供销社几乎垄断了几亿中国农民的生活用品和生产

资料的流通。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广,农村的商品生产

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而农村商品流通体制跟不上农村经济形势发

展的状况已越来越明显。1983年 1月,中共中央《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

若干问题》(以下简称 1983 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基层供销合作社应

恢复合作商业性质,并扩大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逐步办成供销、加工、

① 《改革开放以来慈溪市个体经济、民营经济的发展(1978—2002)》,慈溪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2017年12月。

② 《一九八三年财贸工作总结》,慈溪县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文件,198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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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贮藏、运输、技术等综合服务中心。原来的县供销合作社,应当成为基

层供销社的联合经济组织。”同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供销社《关于

加快供销社体制改革的试点意见》,要求按照 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所确

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抓紧进行供销社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2 月,宁

波地区行政公署也印发《关于抓紧供销社体制改革的通知》,中共慈溪

县委、慈溪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及省、地的要求,开展

供销社体制改革工作。

1983年 2月,县政府成立县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委副

书记、代县长王雅根①任组长,下设体改办公室。3 月 2 日,县供销社体

改试点工作组 106 人进驻逍林供销社开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试点主

要围绕 3个突破进行:一是突破按国营模式办社,变“官办”为“民办”,改

成名副其实的农民群众自愿联合的合作经济组织,恢复供销社组织上

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二是突破经营范围和服

务领域,成为农村经济联合中心;三是突破“铁饭碗”的劳动人事制度和

“吃大锅饭”的分配制度。通过试点,既取得了经验,又培训了骨干。3

月 14日和 19日,县委常委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先后听取逍林供销社体

制改革试点情况,决定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县分步推开。22 日,

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全县供销社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明确供销社

体制改革的目的、指导思想,并提出体制改革 6个方面的具体内容②和大

体步骤。28日,县政府召开供销社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会议统一部署供

销社体制改革的任务和步骤,供销社体制改革全面推开。

各地为了搞好供销社体制改革,从区、公社到大队成立了体改领导

小组,并组织专门力量,集中一段时间,广泛深入宣传发动,搞好清股分

红、扩股增股和选好社员代表工作。全县组织区、社和供销社骨干共

① 1983年3月,慈溪县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补选王雅根为县人民政府县长。

② 6个方面的具体内容指:1.基层供销社恢复合作商业性质;2.基层供销社在国家政

策、法令、计划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向国家缴纳所得税;3.基层社的

业务经营要坚持以计划经济为主,并积极参与市场调节;4. 改革基层供销社的劳动人事制

度;5. 全面推行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6. 在基层社改革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地联合起

来建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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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改革在多领域起步与对外开放的开启

813人,先在 85个大队搞好试点①,然后全面铺开。4—5月,在全面开展

清股分红的基础上,根据“入社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开展增股扩股

工作,入股农户从原来的 10.91万户扩大到 20.02万户,占全县总农户数

的 84.7%,社员股金增至 87.97 万元②,恢复了组织上的群众性;9 个基层

供销社相继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恢复了管理上的民主性;各供销社开展

农商联营,支持“两户一体”发展商品生产,在恢复经营的灵活性上也迈

出了新的步伐。6 月,召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县联社第二届理事会和监事会。至此,供销社改“官办”为“民

办”的体制改革,初步得到体现。

供销社体制初步改革,促进和推动了供销社工作的开展,实现了三

个显著变化:一是促进了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1983年全县农林牧渔业

总产值比上年增长 7.31%③,供销社与农民群众更贴心;二是初步形成服

务网络,供销社向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迈进;三是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

极性,业务经营灵活,经济效益提高。1983 年,全县供销系统商品总销

售额 30602.2 万元,比上年增长 17.6%;利润 900.2 万元,比上年增长

43%。④

二、流通领域政策放宽和专业市场的自发形成

1978 年以前,慈溪商品流通领域一直沿用统购统销、统购包销、统

一计划分配的模式,商品流通主体、流通渠道和经营方式都比较单一,

全县 17个主要集镇的集市,只准自产自销,不准贩运,上市商品稀少,市

场凋敝。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政策。中共慈

溪县委、慈溪县革命委员会贯彻中央政策,响应群众呼声,首先恢复农

村集市贸易,并着手开展流通领域的改革。全县从 1979年 4月起,提高

了粮食、棉花、油料等 18 种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随后,对消费品实行

指令性价格、指导性价格、议价和市场价等多种定价形式,对生产资料

① 《财贸简报》,慈溪县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文件,1983年4月1日。

② 《慈溪市供销合作社志》,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989年编印,第287页。

③ 《慈溪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8)》,慈溪市统计局1989年编印,第45页。

④ 《慈溪市供销合作社志》,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989年编印,第2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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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实行价格的双轨制,开始突破计划经济体制,实行市场取向改革。9月,

浙江省革命委员会颁布《关于农村集市贸易管理的暂行规定》,允许三

类农副产品①上市交易。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纠正过去对集市贸易限

制过严等“左”的倾向,对部分被限制的商品,放宽政策允许上市。当

年,全县先后创办了长河镇农贸市场等 9个市场。1980年,又进一步放

宽农副产品的购销政策,规定第三类农副产品和完成征购、派购、计划

收购任务以后的第一、二类农副产品(除棉花外)都可以自由运销。9月

召开的全县财贸工作会议,提出农村社员个人在政策许可范围内从事

贩运活动,也允许城镇个人商贩从事转手贩卖。至年末,全县 62个公社

(镇)有大小集市35个,集市贸易成交额为3009万元。②

1982 年 11 月,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省经委、省财办等部门关于疏

通商品流通渠道、开拓日用工业品销售市场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清

除“左”的影响,放宽政策,研究市场出现的新变化,改进购销形式,搞活

流通领域,努力开创新局面。12 月,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要求和慈溪

实际情况,决定适当放宽农副产品购销政策,粮食、棉花、食用油料 3个

品种继续实行统购,派购品种由原先的 27 种减少到 18 种;改进和完善

农副产品的收购方法,继续执行对主要农副产品确定收购基数、超购加

价的收购办法;调整和放宽农副产品运销政策,对三类农副产品和完成

统派购任务后的一、二类农副产品,除了粮食、棉花、木材按政策规定执

行外,允许多渠道运销,允许供销社和货栈出县出省推销,允许生产者

长途运销,允许集体、个体行商长途运销,撤销原来由主管国营公司审

批外运的管理办法。同时,也调整工业品的购销政策。工业品购销除

了实行统购统配、计划收购、订购、选购形式外,允许采取代批代销、工

商联营联销和工业自销等多种购销形式;适当扩大部分商品的差价,先

放开省定的 197种小商品价格;对部分消费品和食品实行多种灵活的价

① 1961 年 1 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目前农产品收购工作中几个政策问题的规定》,

明确提出把农副产品分为三类,分别实行三种收购政策。第一类,粮、棉、油,实行统购统销

政策;第二类,其他重要农产品,实行合同派购政策;第三类,统购、派购以外的农副产品,可

议价收购。

② 《慈溪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8)》,慈溪市统计局 1989 年编印,第

1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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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改革在多领域起步与对外开放的开启

格政策。这些放宽政策的措施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对搞活商品

流通、活跃城乡市场、发展商品经济有着重要的作用。

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多种经营的发展,社队企业的兴起,上市

商品富裕,赶市人数增加,为集市贸易兴盛和专业市场形成提供了条

件。城乡商品的自由流通,也促使一些地方出现露天地摊交易(俗称

“马路市场”)。马路市场的交易促进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为广大的

城乡居民提供生活上的便利。但是,很多马路市场的开设有很大的随

意性与盲目性,而且市场设施简陋,普遍存在“脏、乱、差”现象。对此,

县委要求有关部门重视集贸市场建设,培育规范市场。1982年起,全县

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对马路市场的集中整治改造,主要由政府出

资,把沿街设摊的半日制露天集市逐渐改为有专业场地和棚屋设施的

全日制市场。1982 年、1983 年,用于集市场地设施的建设费为 65.2 万

元①,实现了农贸市场的第一次改造提升。

随着全县社队企业和家庭副业的发展,日用小商品大量增加,专业

特色十分鲜明的商品交易市场在一些商品经济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出

现,县委、县政府及时因势利导,予以支持发展。其中,1978 年 4 月,白

沙公社已自发形成纺织品露天交易市场,随着白沙家庭针织业的发展,

摊基扩移到 329 国道两旁,每天上市的尼龙、腈纶线衫裤 7 万件以上。

为了加强对市场的管理,1984年 3月,县长办公会议同意建立白沙针织

品市场。当年,由建设银行慈溪县支行和县工商局联合在 329国道南侧

兴建白沙针织品交易市场,投资 8 万元,占地面积 363 平方米②,设固定

摊位 160个,流动摊位 400个③。此为慈溪县第一个专业市场,也是全省

最早的专业市场之一。白沙针织品市场的建成,在促进白沙一带家庭

针织业进一步发展的同时,还带动了服务业、贩运业的兴起,市场周围

饭店、旅社、运输户和专业贩运户等发展迅速。1979 年,在水门路自发

形成有 20—30 个摊位的小商品市场。1983 年 4 月,县政府投资建设浒

① 《慈溪工商行政管理志》,慈溪工商行政管理志编纂组1990年编印,第42页。

② 《改革开放以来慈溪市个体经济、民营经济的发展(1978—2002)》,慈溪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2017年12月。

③ 慈溪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慈溪县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11页。

71

第95页

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山小商品市场,至 10 月建

成。浒山小商品市场设固

定摊位 300 多个,涉及 100

余种商品,日上市人数 2500

人左右,成为三北市场的前

身。龙山码头水产品市场

于 1981年开始形成,1983年

为全县提供水产品 750 吨,

1984 年建立批发市场。天

元草编市场于 1984 年建立,

当年全县有 30 个乡镇的 6

万名妇女从事编织草帽工作,天元镇草帽年产值占镇多种经营总产值

的75%①,草编市场的建立有力地支持了草帽业的发展。

慈溪各类专业市场的形成与培育发展,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促进

了商品流通,方便了群众生活。但此时的专业市场总体上规模小、辐射

面不广、专业化程度较低,且大多以自发形成为主,尚处于萌芽状态。

三、财政、计划体制的初步改革

在启动工业、商业体制改革的同时,慈溪在财政、计划体制等方面

的改革也逐步展开。

1978年,根据中央对浙江省财政试行“增收分成”办法精神,慈溪县

财政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增收分成、下年使用”的体制。1979年 3

月,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转省财政厅《关于 1979 年财政管理体制的报

告》,从 1979年起重新划定各县、市的分成比例;对县办国营企业也实行

利润留成办法;对计划亏损企业,实行地方、国家按 2∶8 比例负担的办

法。5 月,慈溪县革命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一九七九年县地方财政计

划的通知》,要求在新的财政体制下,贯彻执行“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

针,对县财政收支指标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本着

少花钱多办事的精神,大力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积极贯彻落实试行办

法。通过执行这一体制,1979 年全县增收 57.5 万元,县财政增收分成

① 《慈溪工商行政管理志》,慈溪工商行政管理志编纂组1990年编印,第38页。

1984 年白沙针织市场商户用秤买卖针织腈纶

衫场景

72

第96页

第三章 改革在多领域起步与对外开放的开启

11.5万元。①

1980 年,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

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精神,慈溪县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一定五

年”的财政管理体制(又称“分灶吃饭”)。收入包干基数以 1979年 12月

31 日财政收支执行数为基础,经过适当调整后计算确定。慈溪县属地

方收入大于支出的地区,实行定额上缴省财政的办法。1980年,省财政

厅包干给慈溪县的收入任务是 3333 万元,支出指标 1084 万元,上缴基

数 2249 万元。②财政固定收入超过包干基数部分,县财政与省财政按

7∶3比例分成。此财政体制极大地调动了地方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中共十二大后,作为发挥经济杠杆作用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进一

步推出改革举措。1983年始,实行“总额分成”财政体制,按地方收入总

额与支出基数对比求出一个分成比例,按此划分中央收入和地方收

入。4 月,国务院批转下发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试行办

法》,中共慈溪县委、慈溪县人民政府开始对国营企业实行第一步利改

税改革:将国营企业原以利润形式上缴国家,改革为以所得税、调节税

的税利并存形式上缴国家。其中,国营大中型盈利企业按实现利润

5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税后利润一部分上缴,一部分留企业;国营小型

企业按八级超额累进税办法纳税,自负盈亏。依据《关于国营企业实行

利改税试行办法》要求,县财政税务局会同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国

营企业利改税的调查、测算和办理纳税申报登记、鉴定工作。至当年 7

月底,全县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 50户,并对 2户亏损企业按规定限期整

顿,暂缓实行利改税;县供销社也同时实行利改税。全县 1—7月入库的

所得税和利润为 947.6万元,同比增长 35.3%。③1983年全县财政收入大

幅度提高,达到 8530万元,比 1978年增长 62.5%④,有力支持了各项建设

事业的发展。

在进行财政体制改革的同时,慈溪贯彻落实计划体制的改革工作

① 《财政体制的改革与全面发展》,慈溪市财政局,2017年12月。

② 慈溪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慈溪县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23页。

③ 《财政体制的改革与全面发展》,慈溪市财政局,2017年12月。

④ 《财政体制的改革与全面发展》,慈溪市财政局,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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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页

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也得到开展。1979年 4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提出以计划经济为主,

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县委、县革委会遵照中央指示精

神,改革集中过多、管得过死的弊端,开始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

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逐步减少指令性计划任务,企业在

产供销、人财物等计划管理自主权上有了不同程度的扩大。1982 年中

共中央批转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棉粮油等产品仍须坚持

统购统销政策。实行派购的二类农副产品,要确定合理的收购基数,一

定几年;基数以外的产品,有些仍由国家收购,有些按比例收购一部分,

有些全部由社队和农民自行处理。基数外产品的收购价格,允许按照

市场供求情况,实行一定范围的浮动。”是年,全国列入派购的品种由 42

种减为 22 种,全省由 27 种减少到 18 种。①1983 年 10 月,国务院批转商

业部关于调整农副产品购销政策组织多渠道经营的报告,由商业部管

理的一、二类农副产品从 46种减为 21种。1984年,县委、县政府根据国

家计委“把大的方面管住管好,把小的方面放开放活”的精神,对基本建

设、农业计划、物资管理等计划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其中,基本建设实

行“三放”:一是把全民企事业单位 5万元以下的零星基建审批权放给主

管局;二是把集体所有制单位生产性项目投资在 50万元以下、非生产性

投资在 20 万元以下的项目审批权放给主管局;三是属于地方财政安排

的文卫科技和社会设施、城镇基础设施、网点建设从基本建设划出,5万

元以下的由县财税局审批,5万元以上的由县计委审批,以利综合平衡。

计划管理体制的改革,极大地调动了生产、销售积极性,使工农业

产品增加、市场供应改善、产销关系密切,对促进商品生产、搞活商品流

通、满足市场需求起到积极的作用。

① 沈根生:《在全县财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慈溪县人民政府文件,1982 年 12 月

20日。

74

第98页

第三章 改革在多领域起步与对外开放的开启

第三节 横向经济合作的初步开展和对外开放的开启

一、与县外经济合作的初步开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慈溪县委、慈溪县革命委员会贯彻中

央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总结慈溪经

济社会建设经验教训,认为要快速发展慈溪经济,必须十分重视与县外

的经济合作,扩大经济交流。

慈溪与县外的经济合作,最初是以物资协作为主。由慈溪县计划

委员会物资协作办公室①组织开展重要的生产资料协作活动,补充物资

部门的不足。1982年 5月,县委为了加强经济协作工作,决定建立县经

济协作办公室,作为县政府直属机构,主管县内外横向经济联合和经济

协作工作。县经济协作办公室成立后,一方面根据慈溪经济发展的需

要,千方百计把燃料、原材料、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人才等资源协作进

来;另一方面,大力发挥当地优势,开拓市场,积极推销工农业产品;同

时在一些大中城市设立“窗口”,搜集传递信息。为了搞活经济,开展对

外业务往来,还建立慈溪县物资贸易公司,作为协作经营机构。县委、

县政府领导经常过问经济协作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县长亲自部署重

大协作项目,协调解决问题,为经济协作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保障。

在成立后的 2年时间里,协作引进煤炭 5万余吨、焦炭 2000余吨、木材 2

万余立方米、尿素 330吨、钢材 200余吨、汽车 8辆,以及生铁、水泥、塑料

等紧缺物资②,这对弥补县国家计划分配物资的不足,促进工农业生产

和城乡建设,满足市场供应的需要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组

织推销粮食、水产品、再制蛋、啤酒、棉籽饼及榨菜、蒜苗等农副产品,换

回生产资料,在协作互利的同时,又活跃了城乡市场。

随着“改革、开放、搞活”形势的发展,县委对开展横向经济联合的

① 县计划委员会物资协作办公室成立于1978年4月,1982年7月撤销。

② 《开展经济技术协作是发展我县经济的重要途径》,慈溪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

办公室文件,198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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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页

中国共产党慈溪历史 第三卷(1978—2002)

重要性认识逐步深化,经济合作的形式也从物资协作向人才、技术合作

扩展。城乡企业的经济联合和技术协作活动日益频繁,特别是企业与

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开展的经济技术协作成果丰硕。如慈溪密封材料

厂于 1978年 10月与浙江大学协作开始试制膨胀石墨密封材料;1980年

6 月,膨胀石墨密封材料通过技术鉴定,确认该材料性能良好、密封可

靠,其实际应用效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技术指标接近国外先进水

平,并获浙江省科技成果奖二等奖;之后,双方共同进行膨胀石墨的机

械性能、耐腐蚀性及在不同情况下的适用性等研究,改进膨胀石墨的工

艺和设备,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应用范围,使产品开始进入国际市场。

1982 年 4 月 18 日,慈溪密封材料厂生产的膨胀石墨密封材料用于国家

同步卫星获得成功,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发来贺电。慈溪弹力

絮厂与解放军军需装备研究所进行技术协作,并聘请该所工程师为技

术顾问,于 1980 年 10 月研制成功新颖保暖材料——热熔黏结弹力絮,

填补了省内空白。1981 年 10 月,热熔黏结弹力絮正式投产,产品供不

应求,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获浙江省二轻工业厅颁发的 1982年度新产

品奖。此外,还有浙东化工一厂与浙江化工研究所协作研制的“1211”

灭火药剂、浙东化工二厂与杭州市化工研究所协作研制的氢氧化镁阻

燃剂、慈溪动力机厂与浙江大学协作研制的 Z175F-1 柴油机等。县内

企业与县外企业开展经济技术协作,也取得不小成果。1982年,浙东化

工二厂与杭州橡胶厂协作试制半透明橡胶填料(碳酸镁试剂)。1983

年,慈溪高压开关厂与上海华通开关厂、湖南开关厂协作试制电力电器

开关设备等。1978—1983年,慈溪县全民、集体工业企业开展横向经济

技术合作项目超过 10项。另外,社队企业为了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也积极开展人才、技术引进工作。1983年,全县有 100余项研发的新产

品投入批量生产,24 项填补了国内、省内空白,其中获浙江省优秀科技

成果奖 2项、宁波地区科技成果奖 1项。如慈溪接插件厂根据中科院声

学研究所提供的日本带状电缆插头座,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努力,于 1982

年 4 月研制成功 DC2 型带状电缆插头座,并投入小批量生产。经中科

院、航天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地质部等所属 80 余个单位使用,反映良

好。1983年 6月,通过省科委委托宁波地区科委组织的技术鉴定,为省

电子工业填补了一项空白。DC2 型带状电缆插头座被应用于 1984 年 4

76

第100页

第三章 改革在多领域起步与对外开放的开启

月 8 日发射成功的试

验通信卫星,受到中共

中央、国务院、中央军

委贺电表扬。①

县委、县政府十分

重视和支持横向经济

联合、人才技术合作工

作。1983 年 2 月,县政

府批准成立慈溪县机

械工业研究所、慈溪县

棉纺织研究所等 7 个

厂办研究所。10 月,县政府在上海浦江饭店召开在沪慈溪籍科技人员

座谈会,在沪的慈溪籍专家、学者和科技工作者共 120 余人应邀参加。

县领导介绍了慈溪经济建设和科学文化事业情况,动员和鼓励他们为

振兴家乡经济献计献策。乡友们为加速慈溪经济建设提出了许多宝贵

意见和建议。12月,九三学社上海分社派出专业人员到慈溪弹力絮厂、

地毯厂、瓷厂帮助开展技术设备改造、新产品开发辅导。

不同形式的经济联合和人才、技术合作,促进了企业技术改造和产

品的更新换代,使企业增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慈溪经济的

发展。

二、外贸出口种类和外贸出口值实现双增长

慈溪在 1973 年建立县对外贸易公司,是浙江省成立外贸机构最早

的几个县之一。1975 年,宁波地区革委会生产指挥组批准慈溪县对外

贸易公司开展经营业务,为省进出口公司及上海口岸提供货源、代理收

购。县对外贸易公司的成立及其业务的开展,使慈溪有更多的产品成

为出口商品。1978年,慈溪外贸出口产品由原先的棉花、蚕豆、大麦、麦

冬等农副产品扩大到轻工业品、工艺品、五金矿产、机械等多种产品,外

贸收购总额达906万元②,居省内前列。

① 《乡镇工业专稿》,慈溪市乡镇企业管理局,1992年。

② 《改革开放以来慈溪外向型经济发展概述》,慈溪市招商局,2017年12月。

20 世纪 80 年代初在沪慈溪籍专家为家乡出谋划策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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