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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适用、符合国家标准制定范围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
准。畅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渠道,加快推
进国家标准数字化转型,推动国家标准管理模式创新,拓展
国家标准供给方式和供给渠道。
二、立项重点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
重点围绕安全风险大、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加
快重点领域亟需标准制修订。推进支撑法律法规实施、落实
强制性标准精简整合结论和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项目立
项。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1.初级产品安全标准。包括:种子(种苗)及种畜禽安全、
粮食安全、能源安全、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
2.工业产品安全标准。包括:农药、肥料、饲料添加剂、
消费品化学安全、装饰装修材料安全、化妆品安全、五金制
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锂电池安全、电子产品安全、机动
车安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机械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
等。
3.资源环境安全标准。包括: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污染物
排放、环境质量、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重点行业能耗限
额、重点用水产品水效、重点行业用水定额、电磁兼容、
生物安全、噪声限值等。
4.公共安全标准。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业过程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