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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全生产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立于2011年12月(由原安徽省安全生产科技协会经省民政厅核准更名而来),一直秉承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企业、服务于会员的宗旨,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和行业自律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作用,被省民政厅授于AAAA级社团组织。
协会常年组织专家学者,开展安全生产新理论、新科学、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研究,为安全生产领域“五新”推广和创新提供咨询服务;组织省内外安全专家、中介机构、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指导和服务,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法规、科技以及安全生产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等。协会现有会员194人,其中,高级职称100人。协会成立了省级专家库,共有色、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危化、矿山、消防、交通等省内具有深厚专业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86人。下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的三个专家组。
81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以及规范作业发包安全管理等要求需要在新修订的《规定》中进一步予以落实。同时,依据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要求,对法律责任进行调整。二是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突出关键环节管理。近年来,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时有发生,多是一人遇险、多人遇难,容易造成较大事故。经过认真分析2013 年以来的较大事故,从事故类型看,中毒和窒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事故总量的96.8%和96.9%。从危险因素看,主要是硫化氢、一氧化碳、氮气、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从发生部位看,污水处理系统和窑炉、槽罐等设备设施相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事故总量的71.5%和 73.7%;从伤亡扩大原因看,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盲目施救相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事故总量的87.4%和 86.8%。有限空间作业在事故类型、作业环节、危险因素、发生部位、伤亡扩大原因等方面都比较集中。《规定》针对这些需要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对《暂行规定》中一般性、原则性要求进行了全面修订,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关键环节风险防控,切实提高防范和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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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全生产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立于2011年12月(由原安徽省安全生产科技协会经省民政厅核准更名而来),一直秉承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企业、服务于会员的宗旨,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和行业自律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作用,被省民政厅授于AAAA级社团组织。
协会常年组织专家学者,开展安全生产新理论、新科学、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研究,为安全生产领域“五新”推广和创新提供咨询服务;组织省内外安全专家、中介机构、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指导和服务,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法规、科技以及安全生产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等。协会现有会员194人,其中,高级职称100人。协会成立了省级专家库,共有色、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危化、矿山、消防、交通等省内具有深厚专业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86人。下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的三个专家组。
文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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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当受困人员未佩戴全身式安全带,也无安全绳与有限空间外部挂点连接,或因受困人员所处位置无法实施非进入式救援时,就需要救援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内实施救援。进入式救援(图 5-1c)是一种风险很大的救援方式,一旦救援人员防护不当,极易出现伤亡扩大。实施进入式救援,要求救援人员必须采取科学的防护措施,确保自身防护安全、有效。同时,救援人员应经过专门的有限空间救援培训和演练,能够熟练使用防护用品和救援设备设施,并确保能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成功施救。若救援人员未得到足够防护,不能保障自身安全,则不得进入有限空间实施救援。(a)自救 (b)非进入式(c)进入式图图5-1 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5.2 应急救援装备配置应急救援装备是开展救援工作的重要基础。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装备主要包括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图5-2a)、大功率机械通风设备(图5-2b)、照明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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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图5-2c)、通讯设备(图5-2d)、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图5-2e)或高压送风式长管呼吸器(图5-2f)、安全帽(图5-2g)、全身式安全带(图5-2h)、安全绳(图5-2i)、有限空间进出及救援系统(图5-2j、图5-2k、图5-2l)等。
(a)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 (b)大功率机械通风设备(c)照明工具(d)通讯设备 (e)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f)高压送风式长管呼吸器(g)安全帽 (h)全身式安全带(i)安全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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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j)三脚架救援系统 (k)侧边进入系统(l)便携式吊杆系统(垂直方向) (水平方向)(水平/垂直方向)图 5-2 应急救援装备5.3 救援注意事项
一旦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及时向本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在分析事发有限空间环境危害控制情况、应急救援装备配置情况以及现场救援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判断可否采取自主救援以及采取何种救援方式。
若现场具备自主救援条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非进入式或进入式救援,并确保救援人员人身安全;若现场不具备自主救援条件,应及时拨打119 和120,依靠专业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决不允许强行施救。受困人员脱离有限空间后,应迅速被转移至安全、空气新鲜处,进行正确、有效的现场救护,以挽救人员生命,减轻伤害。
第54页
48附录
附录 :1 有限空间作业常见有毒气体浓度判定限值注:表中数据均为该气体容许浓度的上限值。气体名称 评判值mg/m
3 ppm(20℃)硫化氢 10 7
氯化氢 7.5 4.9
氰化氢 1 0.8
磷化氢 0.3 0.2
溴化氢 10 2.9
氯 1 0.3
甲醛 0.5 0.4一氧化碳 30 25一氧化氮 10 8
二氧化碳 18000 9834二氧化氮 10 5.2
二氧化硫 10 3.7
二硫化碳 10 3.1
苯 10 3
甲苯 100 26
二甲苯 100 22
氨 30 42
乙酸 20 8
丙酮 450 186
第55页
49式中:
n1——测定的气体体积浓度值,ppm;n2——所求的气体质量浓度值,mg/m3
;M——气体分子量;T——温度,K;p——压力,Pa。
第56页
50附录:2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告知牌以下示例来源于北京市地方标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DB11/T 852—2019)。附图 2-1 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标牌示例附图 2-2 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示例
第60页
54附录 6 有限空间作业典型事故案例选编一、广东省东莞市双洲纸业有限公司“2·15”较大中毒事故(工贸行业,硫化氢中毒事故)1.事故简要情况
2019年2月15日,广东省东莞市双洲纸业有限公司环保部主任安排2名车间主任组织7名工人对污水调节池(事故应急池)进行清理作业。当晚23时许,3名作业人员吸入硫化氢后中毒晕倒,池外人员见状立刻呼喊救人。先后有6人下池施救,其中5人中毒晕倒在池中,1 人感觉不对自行爬出。经公司内部组织救援共救出5 人,消防救援人员赶到后救出其余3人。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200万元。事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环保部主任和污水处理班班长等6名涉事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2.事故教训
(1)未履行作业审批手续,未明确监护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2)作业前未检测、未通风,作业人员未佩戴个体防护用品,违规进入污水调节池作业。(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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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安排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5)应急演练缺失,人员缺乏应急处置、自救和互救能力。
二、湖南省岳阳市聚香园食品有限公司“5·30”较大中毒事故(工贸行业,硫化氢中毒事故)1.事故简要情况
2018年5月30日,湖南省岳阳市聚香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名员工发现腌制池发臭,遂安排另2人清洗腌制池。2人使用抽水泵抽水20min后,抽水泵进水口被覆盖在池边缘的塑料膜堵住,污水无法抽出。其中1人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下池捅破塑料膜,在爬上腌制池的过程中因吸入池底污水产生的硫化氢而中毒晕倒,摔入池内。池上另1人和后赶来的1名村民分别下池救援,随即中毒晕倒。经其他村民和消防救援人员共同救援,3人被救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30余万元。事后,该公司法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事故教训
(1)未进行有限空间辨识,未在腌制池清理作业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现场未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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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未采取检测、通风、个体防护等措施,冒险下池作业。
(4)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5)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6)作业人员未接受有限空间作业专安全培训。三、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较大爆炸事故(化工行业,燃爆事故)1.事故简要情况
2018年5月12日上午,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承包单位)安排作业人员对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包单位)苯罐进行维修。作业前,发包单位作业人员对罐内氧气、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并记录检测数据为合格,但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在均未对检测数据进行核实、未检查人员个体防护用品佩戴和工器具携带等情况下签字同意承包商作业人员进罐开始作业。下午,承包方作业人员开展浮箱拆除作业,但该项作业并非作业方案中的内容。被拆除的浮箱组件中有苯泄漏到储罐底板且未被及时清理,苯蒸气与罐内空气混合形成爆炸环境。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使用非防爆工具产生点火能量,发生闪爆,造成苯罐内6人当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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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损失约 1166 万元。事后,共有20余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其中对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赛科项目部负责人和作业负责人、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公用工程装置维护机械工程师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均处上1年收入40%的罚款,对其他相关人员分别予以撤职、降职、记过、警告等行政处罚。
2.事故教训
(1)上海赛科方面,发包管理缺位,特殊作业管理流于形式。检测人员未规范检测,检测仪伸缩杆配置不到位,未检测到罐内实际气体浓度;现场管理人员在未认真核查检测情况,未督促承包单位作业人员落实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就同意承包单位开始作业;相关管理人员在知道作业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未通知承包单位修改施工方案,且未及时要求停止作业。(2)上海埃金科方面,作业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作业过程中未进行气体检测,人员未使用防爆工具;作业时未配备和使用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内容发生变化后,在未变更作业方案的情况下继续实施作业。
四、江苏省徐州市天安化工有限公司“12·31”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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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毒事故(化工行业,一氧化碳中毒事故)1.事故简要情况
天安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天安化工公司)因脱硫塔内部防腐层脱落和塔体泄漏比较严重,委托重庆华为液化空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华为公司)进行检修。2019年12月31日19时许,重庆华为公司工程负责人和1名临时雇佣的现场负责人带领15名工人陆续来到现场准备作业。作业前,盲目排放脱硫液造成液封失效,憋压在循环槽上部空间的煤气冲破液封进入塔内。作业人员在未进行检测和通风的情况下,分别进入上、下段塔内进行作业,其中4人因吸入一氧化碳晕倒在塔内,1 人感觉不适及时出塔。现场组织救援,在上段成功救出1 人,但在下段救援中,使用呼吸器(损坏无法使用)和安全绳多次施救未果;后经消防救援人员救出受困的 3人,但均已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402万元。事后,对天安化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10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生产科科长等4人予以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暂扣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将重庆华为公司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吊销其营业执照。2.事故教训
(1)天安化工公司方面,企业增加处理设备后无设
第65页
59计、施工资料,未开展变更后的安全风险分析,致使作业时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现场配置的呼吸器故障,致使初期救援失败;未审核并发现重庆华为公司不具备施工资质;施工前未编制停工方案,未审核施工方案;未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未对施工进行安全监管。(2)重庆华为公司方面,非法签订其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工程合同;施工前未对临时雇员进行针对性安全培训,施工中未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未向天安化工公司提出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申请;未安排现场监护。五 、 河 南省 新密市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10·10”较大窒息事故(城市运维行业,缺氧窒息事故)
1.事故简要情况
2019年10月10日,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检修维护中心发现供热一次管网注水异常后,随即安排东区班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分别组织2组人员对一次管网进行查漏巡检。15时20分左右,其中1组巡检组的1名作业人员下井后缺氧窒息晕倒,同组另外2人陆续下井施救均晕倒。另1组巡查至现场发现异常后,拨打救援电话并开展救援,成功救出2人,消防救援人员赶到后救出第3人。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305.8万元。事后,对该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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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处以上1年收入 40%的罚款,对8名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人员予以记过、严重警告、警告等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处以60 万元行政处罚。2.事故教训
(1)未严格审批,现场未配备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2)发生险情后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3)安全培训未落实,人员缺乏相应的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能力。
六、安徽省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修复工程“5·1”较大中毒窒息事故(建筑行业,硫化氢中毒事故)
1.事故简要情况
2019年9月,上海潜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标繁昌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修复改建二期非开挖修复工程项目,项目由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上海潜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将项目部分配套工程(点修补)口头安排给上海潜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该分公司又将作业再次口头安排给宁波博昱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施工单位)。2020年5月1日,宁波博昱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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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境工程有限公司8名人员前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纬五路与经三路交叉口处开展施工作业。抽水后,井下水位已经达到清淤作业条件,作业人员使用水枪对井下进行管道冲洗清淤。10时58分,因水枪枪头位置不当需要调整,1名作业人员在未通风、未检测及未佩戴安全带、安全绳和呼吸防护用品的情况下,仅穿戴防水衣和安全帽下井作业,因吸入硫化氢气体中毒晕倒。井上人员发现后,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的情况下,有2人接连进入井内施救,均晕倒在井内;后经消防救援人员将3人救出,但均已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400万元。事后,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处以上1年收入 40%罚款的行政处罚。2.事故教训
(1)上海潜业方面,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未能全部在岗履行职责,将部分辅助工程以口头形式安排给分公司,后分公司再次口头转交。转交后,单位未对实际施工单位相关施工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和现场管理。
(2)宁波博昱方面,未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未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作业人员未检测、未通风、未使用个体防护用品违规下井作业,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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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安徽建大方面,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项目总监理未履行总监职责,未到过施工现场,仅安排一名不具备监理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监理工作,并以项目总监名义签署相关监理文件。
第69页
63附录 7 练习题一、判断题
1. 有限空间作业属高风险作业,其存在的风险具有隐蔽性、突发性和复杂性,完全不可控。()2. 当空气中甲烷达25%~30%(体积分数)时,可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等;若不及时脱离接触,可致窒息死亡。()3. 硫化氢是一种无色、较空气重的、具有燃爆性的有毒气体。低浓度时人体能感受到浓烈的臭鸡蛋气味,随着浓度的升高,感觉臭味减弱。()4.封闭式的污水处理池属于有限空间,开放式的污水处理池则不属于有限空间。()5. 作业审批对作业安全不会产生影响,是否实施可自行决定。 ()6. 长管呼吸器属于隔绝式呼吸器的一种,一般分为自吸式长管呼吸器、连续送风式长呼吸器和高压送风式长管呼吸器。 ()7. 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对有限空间内气体环境进行充分检测,确认气体检测结果符合作业安全要求方可作业。同时,如果评估作业过程中气体环境不会发生太大变化, 作业期间可不再进行实时监测。()
第70页
648. 除中毒、缺氧窒息和燃爆外,有限空间内还可能存在淹溺、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坍塌、掩埋、高温高湿等安全风险。()9. 如果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频次低,属于偶发作业,可不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管理。()10. 不具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应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发包单位应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单位实施作业。()11. 甲苯和二甲苯通常作为油漆、黏结剂的稀释剂,在有限空间内进行涂装作业时,可能存在因吸入高浓度甲苯、二甲苯蒸气导致人员中毒的风险。()12. 气体检测报警仪的传感器应每年至少检定或校准 1 次,量值准确方可使用;日常使用时应确保零值准确。 ()13. 安全帽应在产品声明的有效期内使用,受到较大冲击后,只要帽壳没有明显的断裂纹或变形就可以继续使用。 ()14.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应根据有限空间的定义,辨识本单位存在的有限空间及其安全风险,确定有限空间数量、位置、名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及后果、防护要求、作业主体等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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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5. 发包单位对作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16. 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 ()17. 未经审批,企业不得擅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18. 有限空间作业应设置监护人员,在有限空间外全过程持续监护,不得擅离职守。()19.一旦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任何情况下都要以救人为第一要务,现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组织实施救援。 ()20. 实施救援时无需再进行强制通风等危害控制措施。 ()二、单项选择题
1. 窑炉、锅炉、煤气管道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有( )。
A. 缺氧 B. CO 中毒C. 可燃性气体爆炸 D. 以上均包括2. 空气中氧气含量一般为()。当有限空间内空气中氧含量低于( )时会有缺氧的危险,可能导致窒息事故发生。
第72页
66A. 20%,18.5% B. 23.5%,19.5%C. 20.9%,23.5% D. 20.9%,19.5%3. 紧急逃生呼吸器一般可提供()左右的供气时间。
A. 1min B. 5min
C. 8min D. 15mim
4. 正 压 式 空 气 呼吸器气瓶工作压力应至少在( )以上。
A. 5.5MPa B. 15MPa
C. 25MPa D. 40MPa
5.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压力下降到()范围,应发出蜂鸣报警声。
A. 2.0±0.5 MPa B. 5.0±0.5 MPa
C. 5.5±0.5 MPa D. 10.0±0.5MPa
6. 下列对于安全带选择、检查和使用描述错误的是( )。
A 有限空间作业应选用半身式安全带B 有限空间作业应选用全身式安全带C 安全带使用前应对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更换D 安全带发生坠落冲击后应立即更换7. 以下通风方式不正确的是()。A 送风机应与燃油发电机分开放置,避免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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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电机排出的有害废气通过风机进入有限空间B 有限空间内氧含量不足的,应使用纯氧通风,提高氧含量
C 在有限空间内实施防腐涂装作业的,应保持全程机械通风
D 多井口井室,作业前应打开全部井盖进行通风8. 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应每()至少检定或校准 1 次,量值准确方可使用。A. 1 年 B. 2 年C. 3 年 D. 5 年9. 以下环境可以作为气体检测报警仪开机自检环境的是( )。
A. 涂装作业区 B. 井内C. 运转的发电机旁D. 空气清洁的设备库房10. 有限空间作业出现异常情况时,作业者应选择呼吸防护用品( )作为自救呼吸器。A. 防毒面具 B. 防尘口罩C. 紧急逃生呼吸器D. 自吸式长管呼吸器11. 根据《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6-2014)的要求,气瓶应每()送至有资质的单位检验1次。
A. 3 年 B. 2 年
第74页
68C. 1 年 D. 半年12. 以下对有限空间气体检测点布置描述错误的是( )。
A 只检测进出口附近
B 垂直方向应检测上、中、下不同检测点C 水平方向应检测近端点和远端点D 作业过程中应检测作业面13. 在积水、结露等潮湿环境的有限空间和金属容器中作业,照明灯具电压应不大于()。A. 220V B. 110V
C. 36V D. 12V
14. 有限空间作业时,可燃性气体浓度应低于( )。
A 1%LEL B. 5%LEL
C. 10%LEL D. 30%LEL
15. 有限空间中硫化氢浓度超过()时,就不能进入作业。
A 10mg/m3 B. 7mg/m3
C 2mg/m3 D. 1mg/m3
16. 以下属于密闭设备的是()。A. 污水井 B. 储罐C. 粮仓 D. 地坑
第75页
6917. 以下不属于有限空间的是()。A锅炉房值班间 B. 污水调节池C. 反应釜 D. 沼气池18. 以下属于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的是()。A安全隔离 B.清除置换C.实时监测D. 作业审批19. 易燃易爆环境,作业人员应穿着()。A防静电服 B. 防水服C. 绝缘服 D. 化学品防护服20. 对于中毒、缺氧窒息、燃爆风险,主要从哪些方面进行辨识( )。A内部存在或产生的风险B. 作业时产生的风险C. 外部环境影响产生的风险D. 以上均包括三、多项选择题
1. 根据定义,有限空间具有以下哪些特点()。A 空间有限,与外界相对隔离B 进出口受限或进出不便,但人员能够进入开展有关工作
C 未按固定工作场所设计,人员只是在必要时进入进行临时性工作
D 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气含量不足
2. 污水井、污水处理池、沼气池、化粪池可能存
第76页
70在以下哪些安全风险()。A. 缺氧窒息 B. H2S 中毒C. 可燃性气体爆炸D. 触电3. 进入粮仓作业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有()。A. 缺氧窒息 B. PH3 中毒C. 粉尘爆炸 D. 掩埋4. 以下属于有限空间作业的是()。A 工作人员进入地下商场进行日常工作B 工作人员在大型水罐内部进行涂装作业C 工作人员进入 5m 深的设备基坑进行设备维修D 工作人员进入热力小室对热水管道阀门进行检修5. 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培训的人员包括( )。
A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人员B 作业现场负责人
C 监护人员
D 作业人员
6. 以下属于监护者职责的是()。A在有限空间外进行持续监护B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C协助作业人员撤离有限空间D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第77页
717. 以下对气体检测报警仪选择描述正确的是( )。
A 作业前应使用泵吸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检测B 作业前应使用扩散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检测C 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应使用泵吸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检测
D 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应使用扩散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检测
8. 有限空间应至少检测以下哪些气体()。A. 氧气 B. 可燃气体C. 硫化氢 D.一氧化碳9. 实施非进入式救援应具备哪些条件()。A 有限空间内受困人员身上穿戴了全身式安全带B 安全绳索一端与受困人员安全带D型环相连,另一端与有限空间外的挂点连接C 救援人员穿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D 受困人员所处位置与有限空间进出口之间通畅、无障碍物阻挡
10. 当作业时出现()情况,作业人员应紧急撤离有限空间。
A 作业人员出现身体不适B 安全防护设备或个体防护用品失效
第78页
72C 气体检测报警仪报警D 监护人员或作业现场负责人下达撤离命令【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10× √ √ ×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20√ √ × √ √√√√××二、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10D D D C C A B A DC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20A A D C A B A C AD三、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10ABCD ABC ABCD BCD ABCD ABC AC ABCD ABDABCD
第79页
73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3 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已经2023年11 月 6 日应急管理部第28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部长王祥喜2023 年11 月29日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一条 为了保障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人员可以进入作业,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
第80页
74间。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
第四条 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限空间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的职责,以及安全培训、作业审批、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要求。第五条 工贸企业应当实行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制,明确专职或者兼职的监护人员,负责监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
监护人员应当具备与监督有限空间作业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正确使用气体检测、机械通风、呼吸防护、应急救援等用品、装备。第六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明确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因素等信息,并及时更新。鼓励工贸企业采用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第七条 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大小,明确审批要求。
对于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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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息等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应当由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人员进行审批,委托进行审批的,相关责任仍由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未经工贸企业确定的作业审批人批准,不得实施有限空间作业。
第八条 工贸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依法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与承包单位在合同或者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工贸企业对其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并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承包单位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第九条 工贸企业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对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并如实记录。
未经培训合格不得参与有限空间作业。第十条 工贸企业应当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处置方案,按规定组织演练,并进行演练效果评估。第十一条 工贸企业应当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具备条件的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
第十二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可能产生有毒物质的有限空间采取上锁、隔离栏、防护网或者其他物理隔离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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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施,防止人员未经审批进入。监护人员负责在作业前解除物理隔离措施。
第十三条 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危险因素的特点,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气体检测报警仪器、机械通风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全身式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并对相关用品、装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能够正常使用。第十四条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存在爆炸风险的,应当采取消除或者控制措施,相关电气设施设备、照明灯具、应急救援装备等应当符合防爆安全要求。作业前,应当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监护人员应当对通风、检测和必要的隔断、清除、置换等风险管控措施逐项进行检查,确认防护用品能够正常使用且作业现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确保各项作业条件符合安全要求。有专业救援队伍的工贸企业,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第十五条 监护人员应当全程进行监护,与作业人员保持实时联络,不得离开作业现场或者进入有限空间参与作业。
发现异常情况时,监护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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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离现场。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后,应当立即按照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应急处置,组织科学施救。未做好安全措施盲目施救的,监护人员应当予以制止。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安排专人对作业区域持续进行通风和气体浓度检测。作业中断的,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第十六条 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风险、需要重点监督管理的有限空间,实行目录管理。
监管目录由应急管理部确定、调整并公布。第十七条 负责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将检查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负责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将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突出对监护人员配备和履职情况、作业审批、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等事项的检查。
第十八条 负责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发现有限空间作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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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的,应当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作业。
第十九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2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明显的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仪器、设备、装备和器材的,或者未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第二十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 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或者未如实记录安全培训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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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二)未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处置方案或者未按照规定组织演练的。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工贸企业处5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配备监护人员,或者监护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岗位职责的;
(二)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或者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
(三)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作业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的;(四)未按要求进行通风和气体检测的。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24 年1 月1 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3 年5 月20日公布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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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解读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以下简称《规定》)。为便于理解和落实《规定》,现解读如下。
一、《规定》修订的背景和总体考虑是什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有效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应急管理部在梳理分析近年来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典型事故、科学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对2013 年实施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期间分别征求了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经过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完善,形成《规定》。总体有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暂行规定》施行十年以来,对规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范遏制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安全生产法》修改后,有关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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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以及规范作业发包安全管理等要求需要在新修订的《规定》中进一步予以落实。同时,依据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要求,对法律责任进行调整。二是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突出关键环节管理。近年来,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时有发生,多是一人遇险、多人遇难,容易造成较大事故。经过认真分析2013 年以来的较大事故,从事故类型看,中毒和窒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事故总量的96.8%和96.9%。从危险因素看,主要是硫化氢、一氧化碳、氮气、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从发生部位看,污水处理系统和窑炉、槽罐等设备设施相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事故总量的71.5%和 73.7%;从伤亡扩大原因看,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盲目施救相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事故总量的87.4%和 86.8%。有限空间作业在事故类型、作业环节、危险因素、发生部位、伤亡扩大原因等方面都比较集中。《规定》针对这些需要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对《暂行规定》中一般性、原则性要求进行了全面修订,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关键环节风险防控,切实提高防范和遏制事故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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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三是总结专家指导服务成果,进一步固化典型经验做法。针对有限空间事故企业普遍存在的“无知无畏”违规作业和“前赴后继”盲目施救等突出问题,今年应急管理部再次组织专家组对全国12 个造纸、印染等企业聚集的重点县开展了专家指导服务,推动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模式,对185 个省级重点县开展帮扶指导,排查整改问题隐患6.5 万余项,对防范遏制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探索推动的物理隔离、挂牌上锁等措施办法在各地实施中取得了良好成效,这些措施办法在《规定》中固化为通用性要求。二、《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规定》修订后,在责任落实上更加明确,关键环节管理上更加清晰,监督检查重点上更加突出,主要突出了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要求企业必须配备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规定》要求工贸企业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监护人员,专门负责监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监护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作业前监护人员负责解除有限空间物理隔离措施,对通风、检测等各项风险管控措施进行检查,并确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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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护用品能够正常使用且作业现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作业中监护人员要全程进行监护,与作业人员保持实时联络,不得离开作业现场或者进入有限空间参与作业。
发现异常情况时,监护人员要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制止未做好安全措施盲目施救。监护人员是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关键人”和“明白人”
,通过发挥监护人员的专业作用,能够在规范作业程序、有效预防事故,特别是防止伤亡扩大方面起到关键的作用。
二是突出作业审批、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安全管理。《规定》系统完善了作业审批、发包管理、专题培训、应急演练等关键环节的基础管理要求,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规定》要求工贸企业应当根据安全风险大小,明确审批要求。对于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等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要求由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人员进行审批。由于相当一部分有限空间较大事故涉及外委外包,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于发包作业的,企业要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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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查,督促承包单位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止“一包了之”
。应急演练方面,更加突出现场处置的重要性,明确企业要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同时,突出警示标志、隔离措施、防护装备、作业程序等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强调有限空间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要设置警示标志,采取上锁、隔离栏、防护网等物理隔离措施,防止人员未经审批进入。要求企业配备符合标准的气体检测报警仪器、机械通风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全身式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并定期检测确保正常使用。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作业过程中,应当持续进行通风和气体浓度检测,作业中断的,应当重新通风、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三是突出高风险有限空间监督管理。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容易造成较大事故发生,需要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将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根据事故等情况适时更新调整。同时,《规定》强调要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督促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和相关企业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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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三、工贸企业应该重点从哪些方面,落实《规定》要求?
工贸企业量大面广,多数都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包括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间和密闭设备,涉及急性中毒、缺氧窒息等多种安全风险,危险有害因素非常复杂。落实好《规定》要求,有效防控有限空间作业风险,企业应当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落实安全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应当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能够各负其责。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监护人员,并能够正确使用气体检测、机械通风、呼吸防护、应急救援等用品装备。
二是加强基础管理。企业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对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技能。企业应当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确保一旦有人遇险,能够及时有效处置,伤亡不再继续扩大。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工贸企业要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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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三是做好现场管理。严格实施作业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人批准,不得实施有限空间作业。作业前,应当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严格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开展作业,监护人员应当对通风、检测和必要的风险管控措施逐项进行检查。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后,应当立即按照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应急处置,组织科学施救。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未做好安全措施盲目施救的,监护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四、各级监管部门应如何推动《规定》落实?《规定》是企业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和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为了让企业和员工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落实《规定》要求,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开展帮扶指导、精准监管执法等措施,大力推动《规定》的有效落实。
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培训。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制作新媒体产品、邀请专家撰写解读文章、开展事故警示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贯培训,督促企业将《规定》的重点要求落实到岗位人头,做到应知尽知、应会尽会,不断强化企业责任意识,提升员工自我防护能力,让从业人员懂预防、会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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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二是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持续组织对重点地区开展帮扶,依靠专家力量对重点企业开展指导服务,更直接、更系统、更具体地帮助企业辨识管控有限空间风险、强化审批制度落实、规范现场作业管理,不断提升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精准监管执法。应急管理部将加快制定发布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各级监管部门要对照重点监管目录,强化精准执法,突出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聚焦监护人负责制以及作业审批、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等关键环节,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严格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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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关于印发《安徽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的通知皖安办〔2020〕75号各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皖及省属重点企业:
现将《安徽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同时,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我办组织编制了《安徽省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明白卡”》,随文一并印发,供各地各部门参阅。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9月8日安徽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有限空间作业(或受限空间,下同)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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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安徽省境内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暂行规定。本暂行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第三条 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行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危险化学品、炼油、冶金、建筑、电力、造纸、造船、建材、餐饮、食品加工、市政工程、环保工程、城市燃气、污水处理、特种设备、通信施工、畜禽养殖等行业领域。
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船舱、贮(槽)罐、、塔(釜)、冷藏箱、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密闭或半密闭设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地下有限空间;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气调库)、粮仓、料仓等地上有限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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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第四条 各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确定、调整并公布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目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有限空间目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第六条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二)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三)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五)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六)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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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生产经营单位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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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全职责。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第十三条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区域结构稳定性、是否有触电、烫伤、冻伤等危险。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第十四条 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
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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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第十五条 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
第十六条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持续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第十七条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第十八条 进入有限空间救援前,应当确定行动路线,并明确紧急撤离信号、方式和途径。第十九条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电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作业场所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的,其电气设施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防爆安全要求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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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定。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二)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三)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四)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五)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六)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七)易燃易爆场所或者环境下,严禁使用机械切割、破拆,防止引发爆燃、爆炸等。第二十二条 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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