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差别受理手册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12-29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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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差别受理手册服务指南

—65—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 浙江省××公司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税款所属期: 20××年 ×× 月 ×× 日至 20×× 年 ×× 月 ×× 日 填表日期:年月日一、计税依据项 目 栏次本期数 本年累计货物及劳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货物及劳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1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2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3(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4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5 —— ——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6 —— ——(三)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7(7≥8) —— ——其中: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8 —— ——(四)免税销售额 9=10+11+12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10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11其他免税销售额 12(五)出口免税销售额 13(13≥14)其中: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14二、税款计算本期应纳税额 15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6本期免税额 17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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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差别受理手册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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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51页

— 48 —

样表

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税款所属时间20××年××月序

产品名

耗用农

产品名

核定的

单耗数

量(吨)

期初库

存农产

品数量

(吨)

期初平

均买价

(元/吨)

当期购

进农产

品数量

(吨)

当期买

价(元/

吨)

平均购买单价(元/吨)

当期销

售货物

数量

(吨)

扣除率(%)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元)L1 L2 L3 L4 L5 L6=(L2*L3+L4*L5)

/(L2+L4)

L7 L8 L9=L7*L1*L6*L8/

(1+L8)合 计

据实填报

第52页

— 49 —

样表

成本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纳税人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税款所属时间 20×× 年×× 月序号 产品名称

扣除率(%)

当期主营业务

成本(元)

农产品耗用率(%)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元)L1 L2 L3 L4=L2*L3*L1/(1+L1)合 计

据实填报

第53页

— 50 —

样表

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税款所属时间 20××年××月序

产品

名称

当期销

售农产

品数量

(吨)

损耗

数量

农产品

购进数

损耗率

(%)

期初库存农产品

数量(吨)

期初平

均买价

(元/

吨)

当期购

进农产

品数量

(吨)

当期买

价(元/

吨)

农产品平均购买

单价(元/吨)

扣除率(13%)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元)L1 L2 L3 L4=L2/

L3 L5 L6 L7 L8

L9= (L5*L6+L7*L8)

/(L5+L7)

L10

L11=L1/(1-L4)*L9*L10/

(1+L10)合 计

据实填报

第54页

— 51 —

样表

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

税款所属时间 20××年××月序

产品名称

耗用农

产品名

当期耗用农产品

数量(吨)

期初库存农

产品数量

(吨)

期初平

均买价

(元/吨)

当期购进

农产品数

量(吨)

当期买

价(元/

吨)

农产品平均购买

单价(元/吨)

扣除率(13%)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元)L1 L2 L3 L4 L5

L6= (L2*L3+L4*L5

)/(L2+L4)

L7 L8=L1*L6*L7/

(1+L7)合 计

据实填报

第55页

— 52 —

样表

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单位:千瓦、元纳税人

登记号

所隶属电力

集团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营业地址开户银行及

账号

企业类型 发/供电企业

电话号码销 项

销售电量

(上网电

量)

电价 售电收入

价外费用

其中不征税 定额税率或预征率的价外费用

应税价外费用1 2 3=1×2 4 5 6

进 项

本期发生进项

免税

货物用

非正常损失 折让 本期实际抵扣进项7 8 9 10 11=7-8-9-10

税 款 征 收

本期应缴增值税

本期已交增值税(含查

补税款)

本期欠缴增

值税

本年累计缴纳增值税报送单位确认 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市级税务机关确认主管税务机关签章 主管税务机关签章单位签章 主管税务人员签字:

审核税务人员签字: 审核税务人员签字:据实填报

第56页

—53—样表

邮政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分支机构名称:(签章) 税款所属期: 年 月纳税人识别号: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已缴纳增值税情况

征税项目

销售

1

预订

2

预征

(%)

3

预缴

税额

4=(1+2)

*3

查补销

售额

5

适用税率(%)6

查补税额7=5*6

备注8应税项目(小计):

邮品销售

其他

免税项目(小计): — — — ——邮政普遍服务 — — — ——邮政特殊服务 — — — ——其他邮政服务—代

理金融保险业务

— — — ——其他邮政服务—代

理速递物流类业务

— — — ——邮政业服务合计

代办速递物流类业

务从寄件人取得的

收入金额

取得进项税额情况

序号 凭证种类 金额 进项税额 认证/稽核月份备注合计 — ——主管税务机关:(签章)

公 章

据实填报

第57页

— 54 —

样表

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分支机构名称:(签章) 纳税人识别号: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已缴纳增值税情况

征税项目

销售额(不含铁路建

设基金)

预征率 预缴税额

查补销

售额

税率查补税额铁路建设基金交通运输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小计 ——

——取得进项税额情况

发票代码及号码/缴款书号码 金额 进项税额 认证/稽核月份备注主管税务机关:(签章)

公 章

据实填报

第58页

—55—样表

电信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分支机构名称:(签章) 税款所属期:20×× 年×× 月纳税人识别号: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已缴纳增值税情况

项 目

销售

1

预收款

2

预征

率(%)

3

预缴税额

4=(1+2)

*3

查补销

售额

5

适用税率(%)6

查补税额7=5*6

备注8征税项目(小计)

基础电信服务 — — —

增值电信服务 — — —

其他应税服务 — — —

免税项目(小计) — — — — ——电信服务 — — — — ——其他应税服务 — — — — ——合 计

取得进项税额情况

序号 凭证种类 金额 进项税额 税款设备及技术服务费认证/稽核月份备注合计 — ——主管税务机关:(签章)

公 章

据实填报

第59页

— 56 —

样表

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传递单分支机构名称:(签章) 纳税人识别号:税款所属期: 年 月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已缴纳增值税情况

征税项目 销售额 预征率 预缴税额 补缴税额备注交通运输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其他《应税服务范围

注释》所列业务

---

---小计 --- ---取得进项税额情况

发票代码及号码/缴款书号码 金额 进项税额 认证/稽核月份备注主管税务机关:(签章)

公 章

据实填报

第60页

—57—样表

适用 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纳税人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 87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1 号)规定,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行业属于(按照销售额占比最高的生活服务业子项勾选,只能选择其一):

行业 选项生活服务业 ——其中:1.文化体育服务业

2.教育医疗服务业

3.旅游娱乐服务业

4.餐饮住宿服务业

5.居民日常服务业

6.其他生活服务业

本纳税人用于判断是否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销售额占比计算期为 年 月至 年 月,此期间提供生活服务销售额合计 元,全部销售额 元, 占比为%。以上声明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章)年月日据实填报公章

第61页

— 58 —

样表

适用 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纳税人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 39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1 号)规定,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行业属于(按照销售额占比最高的行业子项勾选,只能选择其一):

行业 选项

邮政服务业

电信服务业 ——

其中:1.基础电信业

2.增值电信业

现代服务业 ——

其中:1.研发和技术服务业

2.信息技术服务业

3.文化创意服务业

4.物流辅助服务业

5.租赁服务业

6.鉴证咨询服务业

7.广播影视服务业

8.商务辅助服务业

9.其他现代服务业

生活服务业 ——

其中:1.文化体育服务业

2.教育医疗服务业

3.旅游娱乐服务业

据实填报

第62页

—59—行业 选项

4.餐饮住宿服务业

5.居民日常服务业

6.其他生活服务业

本纳税人用于判断是否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销售额占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额合计 元,全部销售额元,占比为 %。

以上声明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章)年月日公章

第63页

— 60 —

样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编号:×××县(市、区)税务局资产重组留抵通知××号)原纳税人名称 原纳税人工商执照登记号原纳税人识别号

原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间

年月新纳税人名称 新纳税人工商执照登记号新纳税人识别号

新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间

年月原纳税人最后一

次增值税纳税申

报所属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批准注销税务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尚未抵扣的留抵

进项税额

经审核,该纳税人在我局注销时,有尚未抵扣的进项留抵税额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元。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税务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货物和劳务税科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局长意见:(局章)年月日据实填报

第64页

—61—样表

纳税人进项税额分摊方式备案报告表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第一次备案

时填写

无法划分进项税

额分摊方式

☑按照实际成本分摊□按照销售收入比例分摊启用月份

(税款所属期)

××年××月××月变更分摊方

式时填写

原进项税额

核算方式

×× 变更后启用月份(税款所属期)××年××月××日变更后进项税额

核算方式

××变更原因 据实填写

财务负责人(签章): ×× 填报日期:×× 年××月 ×× 日

第65页

— 62 —

服务流程:

常见问题:

问: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当月增值税怎么申报?答:您可以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通过套餐业务(更多)-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集成模块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增值税。对于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间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其对应的小规模季度属期申报,均统一以季度销售额30 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问:一般纳税人免税销售额怎么申报增值税?答:应当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8-19行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二、免税项目”第 4 栏“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和第5 栏“免税额”不需填写。

第66页

—6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办事指南服务单位:滨江区区税务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服务对象:法人/其他组织

法定时限:即办

承诺时限:即办

受理形式:网办☑(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

index.do?localInnerCode=468a9f36-59be-4d11-a3a9-0e41b7e9159a)现场办☑

受理窗口: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春晓路办公区(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春晓路 580 号钱塘春晓大厦1-3 层、5 层)一楼综合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571-86628610

申报材料:

1.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附样表)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样表)

第67页

— 64 —

样表

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单位:千瓦、元纳税人

登记号

×××××××××××××××××× 所隶属电力集团 ××××××纳税人名称 浙江省××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营业地址××××××开户银行及

账号

×××××××××× 企业类型 发/供电企业 电话号码××××××××销 项

销售电量(上网

电量)

电价 售电收入

价外费用其中不征税的价 定额税率或预征率外费用

应税价外费用1 2 3=1×2 4 5 6 ×× ×× ×× ×× ×× ××进 项

本期发生进项

免税货物

非正常损失 折让 本期实际抵扣进项7 8 9 10 11=7-8-9-10 ×× ×× ×× ×× ××税 款 征 收

本期应缴增值税 本期已交增值税(含查

补税款)

本期欠缴增值税 本年累计缴纳增值税×× ×× ××

××报送单位确认 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市级税务机关确认主管税务机关签章 主管税务机关签章单位签章 主管税务人员签字:

审核税务人员签字: 审核税务人员签字:

第68页

—65—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 浙江省××公司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税款所属期: 20××年 ×× 月 ×× 日至 20×× 年 ×× 月 ×× 日 填表日期:年月日一

项 目 栏次

本期数 本年累计货物及

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货物及劳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一)应征增值税不含

税销售额(3%征收率)

1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

销售额

2

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

销售额

3

(二)应征增值税不含

税销售额(5%征收率)

4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

销售额

5 —— ——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

销售额

6 —— ——(三)销售使用过的固

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7(7≥8) —— ——其中:其他增值税发票

不含税销售额

8 —— ——(四)免税销售额 9=10+11+12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

售额

10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11

其他免税销售额 12

(五)出口免税销售额 13(13≥14)

其中:其他增值税发票

不含税销售额

14

本期应纳税额 15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6

本期免税额 17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 18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19

应纳税额合计 20=15-16

本期预缴税额 21 ————本期应补(退)税额 22=20-21 ————

第69页

— 66 —

城市维护建设税本期应

补(退)税额

23

教 育 费 附 加 本 期 应 补

(退)费额

24

地方教育附加本期应补

(退)费额

25

声明:此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写的,本人(单位)对填报内容(及附带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

纳税人(签章): 年月日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

代理机构签章: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理人:

受理税务机关(章):受理日期: 年 月日

第70页

—67—附表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税款所属期: 20××年 ×× 月 ×× 日至 20×× 年 ×× 月 ×× 日 填表日期:年月日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额计算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本期扣除额 期末余额1 2 3(3≤1+2 之和,且 3≤5)4=1+2-3

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

全部含税收入

(适用 3%征收率)

本期扣除额 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5

6=3 7=5-6 8=7÷1.03

应税行为(5%征收率)扣除额计算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本期扣除额 期末余额9 10

11(11≤9+10 之和,且11≤13)

12=9+10-11应税行为(5%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

全部含税收入

(适用 5%征收率)

本期扣除额 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13 14=11 15=13-14 16=15÷1.05

第71页

— 68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税(费)款所属时间:20××年 ×× 月 ×× 日至 20×× 年 ×× 月 ×× 日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税(费)种

计税(费)

依据 税(费)

率(%)

本期应

纳税

(费)

本期减免税(费)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征政策本期已缴税(费)额本期应补(退)税(费)额增值税

税额

减免性

质代码

减免税

(费)额

减征比例

(%)

减征额1 2 3=1×2 4 5 6

7=(3-5)×6

8

9=3-5-7-8城市维护

建设税

教育费

附加

地方教育

附加

合计 —— —— —— ——服务流程:

第72页

—69—常见问题:

问: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超过了起征点,如何申报增值税?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以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合计月销售额超过 1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问: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什么时候申报?答: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 1 日、3 日、5 日、10 日、15日、1个月或者 1 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以 1 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 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 日内申报纳税;以 1 日、3 日、5 日、10 日或者 15 日为 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 1 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第73页

— 70 —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办事指南服务单位:滨江区税务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服务对象:法人/其他组织

收费情况:不收费

承诺时限:即办

受理形式:网办☑(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

index.do?localInnerCode=3b618e7c-f523-4ed2-a32b-9e796ffc26f9)现场办☑

受理窗口: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春晓路办公区(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春晓路 580 号钱塘春晓大厦1-3 层、5 层)一楼综合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571-86628610

申报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附样表)

2.《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附样表)3.《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附样表)

第74页

—71—样表

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优惠及附报事项有关信息

项 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季度季初 季末 季初 季末 季初 季末 季初季末平均值从业人数

资产总额(万元)

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 □是□否 小型微利企业□是□否附报事项名称

金额或选项事项 1 (填写特定事项名称)

事项 2 (填写特定事项名称)

预缴税款计算 本年累计1 营业收入

2 营业成本

3 利润总额

4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5 减:不征税收入

6 减: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调减额(填写 A201020)

7 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7.1+7.2+…)

7.1 (填写优惠事项名称)

7.2 (填写优惠事项名称)

8 减:所得减免(8.1+8.2+…)

8.1 (填写优惠事项名称)

8.2 (填写优惠事项名称)

9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10 实际利润额(3+4-5-6-7-8-9)\\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据实填写

第75页

— 72 —

11 税率(25%)

12 应纳所得税额(10×11)

13 减:减免所得税额(13.1+13.2+…)

13.1 (填写优惠事项名称)

13.2 (填写优惠事项名称)

14 减:本年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

15 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16 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12-13-14-15) \\ 税务机关确定的本期应纳所得税额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税款计算

17

总机

总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18+19+20)

18 其中:总机构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16×总机构分摊比例__%)19 财政集中分配应补(退)所得税额(16×财政集中分配比例__%)20

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分摊所得税额(16×全部分支机构分摊比例__%×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部门分摊比例__%)

21 分支

机构

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

22 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

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算

23 减: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免征 □

减征:减征幅度____%)

本年累计应减免金额[(12-13-15)×40%×减征幅度]

24 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谨声明:本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纳税人(签章):年月日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

代理机构签章: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理人:

受理税务机关(章):受理日期: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第76页

— 73 —

样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总机构名称(盖章):

总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应纳所得税额 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 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 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分

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分支机构名称

三项因素 分配比例分配所得税额营业收入 职工薪酬 资产总额

合计

据实填写

第77页

— 74 —

样表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纳税人名称(盖章):浙江省×××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3×××××××××××××××申报所属期:____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行

投资企业信息 被投资企业信息备注技术成果

名称

技术成果

类型

技术成果

编号

公允价值 计税基础

取得股权

时间

递延所得

企业

名称

纳税

人识

别号

主管税务机关

与投资方是否为关联企业1 2 3 4 5 6 7=4-5 8 9 10 11

1

2

3

4

5

6

7

8…

谨声明:本人知悉并保证本表填报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李四20××年××月××日填表人:李四 填报日期:20××年××月 ××日据实填报

第78页

—75—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执行企业所得税技术成果投资递延政策的纳税人填报。二、报送期限

纳税人应在投资完成后首次预缴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三、表内各栏

1.第 2 列“技术成果类型”: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2.第 4 列“公允价值”:是指企业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时,技术成果按照协议确定的评估值。

3.第 5 列“计税基础”:是指企业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时,技术成果的税收金额。

4.第 6 列“取得股权时间”:是指技术成果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的时间。关联企业之间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投资协议生效后12个月尚未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确认年度为投资协议生效年度。5.第 7 列“递延所得”=第 4 列“公允价值”-第5 列“计税基础”。6.第 11 列“与投资方是否为关联企业”:是指企业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前,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是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明确的关联企业。

第79页

— 76 —

服务流程:

常见问题:

问: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月度、季度预缴申报时填报什么表?

答: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月度、季度预缴申报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问:电子税务局中,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流程是什么?答:操作路径如下: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常规申报,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2021 版)》单独申报或者通过《企业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表》合并申报。

第80页

—77—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办事指南服务单位:滨江区税务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服务对象:法人/其他组织

法定时限:即办

承诺时限:即办

受理形式:网办☑(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

index.do?localInnerCode=8d82c3dc-ec39-4421-ba66-c039796e7d72)现场办☑

受理窗口: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春晓路办公区(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春晓路 580 号钱塘春晓大厦1-3 层、5 层)一楼综合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571-86628610

申报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附样表)

第81页

— 78 —

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 类,2018 年版)2020 年修订国家税务总局2020 年 6 月

第82页

—79—B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 类,2018 年版)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核定征收方式

□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

□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

□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按 季 度 填 报 信 息

项 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季度平均值季初 季末 季初 季末 季初 季末 季初季末从业人数

资产总额(万元)

国家限制或禁止

行业

□ 是 □ 否 小型微利企业 □是□否按 年 度 填 报 信 息

从业人数

(填写平均值)

资产总额

(填写平均值,单位:万元)国家限制或禁止

行业

□ 是 □ 否 小型微利企业□是□否行

项 目

本年累计金额1 收入总额

2 减:不征税收入

3 减:免税收入(4+5+10+11)

4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5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6+7.1+7.2+8+9)

6 其中:一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7.1 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7.2 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8 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 CDR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9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0 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1 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2 应税收入额(1-2-3) \\ 成本费用总额

据实填写

第83页

— 80 —

13 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14 应纳税所得额(第 12×13 行) \\ [第 12 行÷(1-第 13 行)×第 13 行]

15 税率(25%)

16 应纳所得税额(14×15)

17 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18 减: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

L19

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是□ 否)

19 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16-17-18-L19) \\ 税务机关核定本期应纳所得税额20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减征或免征( □ 免征 □ 减征:减征幅度____%)21 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谨声明:本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纳税人(签章):年月日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

代理机构签章: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理人:

受理税务机关(章):受理日期: 年月日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公章

第84页

—81—B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 类,2018 年版)》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此外,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二、表头项目

(一)税款所属期间

1.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税款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税款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年度中间发生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当期纳税申报时,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以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不再填报。2.年度纳税申报

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税款所属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在首次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当年12月 31 日,以后年度纳税申报时按照正常情况填报;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终止经营活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当年1 月1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年度中间开业且当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填报开始经营之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85页

— 82 —

(三)纳税人名称

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核定征收方式

纳税人根据申报税款所属期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选择填报。(二)按季度填报信息

本项下所有项目按季度填报。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季度最后一个属期的月份填报。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方式的纳税人仅填报“小型微利企业”选项。

1.从业人数

纳税人填报第一季度至税款所属季度各季度的季初、季末、季度平均从业人员的数量。季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报开业季度至税款所属季度各季度的季初、季末从业人员的数量,其中开业季度“季初”填报开业时从业人员的数量。季度中间停止经营的纳税人,填报第一季度至停止经营季度各季度的季初、季末从业人员的数量,其中停止经营季度“季末”填报停止经营时从业人员的数量。“季度平均值”填报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从业人员数量的季度平均值,计算方法如下:

各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季度平均值=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各季度平均值之和÷相应季度数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计算上述指标。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填报包括分支机构在内的所有从业人数。

2.资产总额(万元)

纳税人填报第一季度至税款所属季度各季度的季初、季末、季度平均资产总额的金额。季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报开业季度至税款所属季度各季度的季初、季末资产总额的金额,其中开业季度“季初”填报开业时资

第86页

—83—产总额的金额。季度中间停止经营的纳税人,填报第一季度至停止经营季度各季度的季初、季末资产总额的金额,其中停止经营季度“季末”填报停止经营时资产总额的金额。“季度平均值”填报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资产总额金额的季度平均值,计算方法如下:

各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季度平均值=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各季度平均值之和÷相应季度数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计算上述指标。填报单位为人民币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 位。3.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

纳税人从事行业为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的,选择“是”;其他选择“否”。4.小型微利企业

本栏次为必报项目。

①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本纳税年度截至本期末的从业人数季度平均值不超过 300 人、资产总额季度平均值不超过5000万元、本表“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否”且本期本表第14行“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的,选择“是”,否则选择“否”。②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方式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在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时进行判断并告知纳税人,判断标准按照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三)按年度填报信息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年度申报时填报本项,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方式的纳税人不填报。

1.“从业人数(填写平均值)”:纳税人填报从业人数的全年季度平均值。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计算方法如下:

各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

第87页

— 84 —

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资产总额(填写平均值,单位:万元)”:纳税人填报资产总额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 位,计算方法如下:各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3.“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纳税人从事行业为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的,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4.“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条件的,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四)行次说明

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的纳税人填报第 1 行至第 21 行,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的纳税人填报第 12 行至第 21 行,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纳税人填报第 L19 行、第19 行至第21 行。1.第 1 行“收入总额”:填报纳税人各项收入的本年累计金额。2.第 2 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已经计入本表“收入总额”行次但属于税收规定的不征税收入的本年累计金额。3.第 3 行“免税收入”:填报属于税收规定的免税收入优惠的本年累计金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本行=第4+5+10+11 行。4.第 4 行“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2011 年第36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本行填报金额为本年累计金额。

5.第 5 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本行填报第6+7.1+7.2+8+9行的合计金额。

第88页

—85—6.第 6 行“其中:一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含持有 H 股、创新企业CDR、永续债取得的投资收益。本行填报金额为本年累计金额。

7.第 7.1 行“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 股满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本行填报金额为本年累计金额。8.第 7.2 行“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 股满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 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本行填报金额为本年累计金额。9.第 8 行“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 CDR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52 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 CDR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本行填报金额为本年累计金额。

10.第 9 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 年第 64 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居民企业取得的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本行填报金额为本年累计金额。

11.第 10 行“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纳税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第二条第(二)项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

第89页

— 86 —

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本行填报金额为本年累计金额。

12.第 11 行“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6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 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取得的 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2012 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本行填报金额为本年累计金额。

13.第 12 行“应税收入额\\成本费用总额”: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的纳税人,本行=第1-2-3 行。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的纳税人,本行填报纳税人各项成本费用的本年累计金额。

14.第 13 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15.第 14 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的纳税人,本行=第12×13 行。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的纳税人,本行=第 12 行÷(1-第 13 行)×第13 行。16.第 15 行“税率”:填报 25%。

17.第 16 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本行=第14×15行。

18.第 17 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填报根据本表第 14 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19.第 18 行“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已在此前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20.第 L19 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根据《国

第90页

—87—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 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 年第 10 号),填报附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可以延缓缴纳的所得税额。本行为临时行次,自2021年1月 1 日起,本行废止。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人,在2020 年第2 季度、第3季度预缴申报时,选择享受延缓缴纳所得税政策的,选择“是”;选择不享受延缓缴纳所得税政策的,选择“否”。

“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选择“是”时,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的,第 L19 行=第 16-17-18 行。当第 16-17-18 行<0 时,本行填报0。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本行填报本期应纳企业所得税金额与 2020 年度预缴申报已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金额之和。“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选择“否”时,本行填0。21.第 19 行“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税务机关核定本期应纳所得税额”: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的纳税人,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本行=第 16-17-18-L19 行。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若第16-17-18-L19 行<0,本行填报 0。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纳税人,在 2020 年第 2 季度、第 3 季度预缴申报时,若“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选择“是”,本行填 0;若“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选择“否”的,本行填报本期应纳企业所得税金额与 2020 年度预缴申报已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金额之和。在 2020 年第 4 季度预缴申报时,本行填报本期应纳企业所得税金额与 2020 年度预缴申报已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金额之和。自2021年第 1 季度预缴申报起,本行填报本期应纳企业所得税的金额。22.第20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减征或免征(□免征□减征:减征幅度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

第91页

— 88 —

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21 号)等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免征或减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纳税人填报该行次时,根据享受政策的类型选择“免征”或“减征”,二者必选其一。选择“免征”是指免征企业所得税税收地方分享部分;选择“减征:减征幅度____%”是指减征企业所得税税收地方分享部分。此时需填写“减征幅度”,减征幅度填写范围为 1 至 100,表示企业所得税税收地方分享部分的减征比例。例如:地方分享部分减半征收,则选择“减征”,并在“减征幅度”后填写“50%”。

本行填报纳税人按照规定享受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减征或免征额的本年累计金额。

23.第 21 行“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本行填报纳税人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四、表内关系

1.第 3 行=第 4+5+10+11 行。

2.核定征收方式选择为“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的,第 12 行=第 1-2-3 行。

3.核定征收方式选择为“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的,第 14 行=第 12×13 行;核定征收方式选择为“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的,第 14 行=第 12 行÷(1-第13 行)×第13 行。4.第 5 行=第 6+7.1+7.2+8+9 行

5.第 16 行=第 14×15 行。

6.“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选择“是”时,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的,第 L19 行=第 16-17-18 行。当第 16-17-18 行<0 时,本行=0。

第92页

—89—“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选择“否”时,第L19 行=0。7.“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选择“是”时,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的,第 19 行=第 16-17-18-L19 行。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若第16-17-18-L19 行<0,第 19 行=0。

8.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的,享受“免征”优惠的,第20行=(第 16-17-L19 行)×40%;享受“减征”优惠的,第20 行=(第16-17-L19行)×40%×减征幅度。

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享受“免征”优惠的,第20行=[核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4 或者 12)×截止申报所属期的实际应申报属期数-本表第 L19 行]×40%;享受“减征”优惠的,第20 行=[核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4 或者 12)×截止申报所属期的实际应申报属期数-本表第 L19 行]×40%×减征幅度。

9.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的,第21 行=第19-20 行。当第19-20行<0 时,本行=0。

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第21 行=[核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4 或者 12)×截止申报所属期的实际应申报属期数]-本表第L19 行–本表第 20 行-截止上期本表第 21 行合计金额。当计算结果<0时,本行=0。

第93页

— 90 —

服务流程:

常见问题:

问:核定征收的企业是按月还是按季预缴企税?答: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问: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时应使用何种申报表?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 年版)》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月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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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办事指南服务单位:滨江区税务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服务对象:法人/其他组织

法定时限:即办

承诺时限: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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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窗口: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春晓路办公区(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春晓路 580 号钱塘春晓大厦1-3 层、5 层)一楼综合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571-86628610

申报材料:

1.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4.境外分支机构会计报表

5.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关分支机构审计报告6.本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在境外所获所得税收需提供的“分支机构审计报告”实行告知承诺制(附样表)7.《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

第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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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

10.《财务报表主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11.《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12.《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13.《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费情况表》14.《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附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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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样表

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适用于对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需提供的“分支机构审计报告”实行告知承诺制)一、税务机关告知事项

(一)证明义务及证明内容:纳税人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的营业利润所得,在办理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供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关分支机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载明的有关情况,证明纳税人已准确申报境外税收抵免金额。

(二)承诺方式:纳税人签署《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税务机关不再要求提供分支机构审计报告。

(三)法律责任

纳税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将根据具体情形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1.造成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依法追征税款、加收滞纳金;2.涉嫌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的,税务机关依法查处;3.对承诺不实的,税务机关依法处理处罚的同时,在处理处罚决定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税务文书中记载虚假承诺事实,以上述文书为依据,认定虚假承诺行为;

4.涉嫌犯罪的,税务机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纳税人承诺

本单位就办理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事项,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 浙江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申报境外税收抵免金额元(人民币),该金额真实、准确。有关审计报告自行留存,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

第97页

— 94 —

(二)已知晓本告知承诺书税务机关告知事项。(三)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四)上述承诺是本单位真实意思表示。纳税人:×××(盖章)××××年××月××日(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各留存一份)

第98页

—95—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适用于对申报享受税收饶让抵免需提供的“企业在境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证明或有关审计报告”实行告知承诺制)一、税务机关告知事项

(一)证明义务及证明内容:纳税人申报享受税收饶让抵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供本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在境外所获免税及减税的证明或披露企业在境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审计报告,根据上述材料载明的本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在境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证明纳税人已准确申报境外税收抵免金额。(二)承诺方式:纳税人签署《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税务机关不再要求提供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在境外所获免税及减税的证明或披露企业在境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审计报告。(三)法律责任

纳税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将根据具体情形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1.造成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依法追征税款、加收滞纳金;2.涉嫌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的,税务机关依法查处;3.对承诺不实的,税务机关依法处理处罚的同时,在处理处罚决定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税务文书中记载虚假承诺事实,以上述文书为依据,认定虚假承诺行为;

4.涉嫌犯罪的,税务机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纳税人承诺

本单位就办理申报享受税收饶让抵免事项,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 浙江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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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申报境外税收抵免金额×××× 元(人民币),该金额真实、准确。有关证明或审计报告自行留存,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

(二)已知晓本告知承诺书税务机关告知事项。(三)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四)上述承诺是本单位真实意思表示。纳税人:×××(盖章)××××年××月××日

第100页

—97—样表

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企业名称(章): 纳税人识别号: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基

划出方企业名称

划出方纳税人识别号 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划入方企业名称

划入方纳税人识别号 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划转双方关系

○关系 1: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

母公司是:○划出方 ○划入方100%控股起始时间: 年月日○关系 2: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 100%直接控制股东名称

(划转双方为关系

2 时填报)

划出方 划入方持股比例

持股起始时间(年月日)持股比例持股起始时间(年月日)合计 100% 100%划转完成日 (年 月 日)

被划转资产(股权)

账面净值

被划转资产(股权)计税基础

会计科目 金额 资产(股权)计税基础划出方

划入方

申报企业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谨声明:本人知悉并保证本表填报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各留存一份)据实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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