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零二一年度报告 49
9、 房地产贷款情况
2021年 ,公司准确把握“高端有市场 、中端有租赁 、低端有保障”的发展新趋势 ,制
定房地产行业授信政策 。严格执行监管要求 ,在合规前提下开展授信业务 ,遵循“合
规经营 、防范风险 、限额管理 、差别对待”的总体要求 ,促进本行房地产行业授信业
务平稳发展。
在限额管理方面,综合考虑本行经营范围内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状
态,结合本行资产规模、存量房地产相关业务的占比情况对全行房地产行业授信业务
实施区域、客户限额管理。把握投入总量和投放节奏,严格执行区域和客户限额,
切实防范区域和客户的集中度风险。
在投向选择方面,依据本行各经营区域内地方政府已出台并实施的房地产政策从区域
管理 、客户选择 、项目选定等方面实施差异化授信政策 。在区域管理上 ,深化“一城
一策”实施限额管理 ;在客户的选择上坚持“一户一策”根据房地产企业的综合实力 ,
实施差异化的合作策略 ;在项目的选定上 ,根据项目属性 、项目特征 、制定授信方
案 。
风险管理方面,本年度进一步细化了房地产项目授信后管理要求,从监测手段、监
测内容、监测频率等方面对分行经营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提出管理要求,强化授信管
理,确保项目资金回笼,把控项目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投向为房地产的对公贷款余额374.15亿元,不良率0.08% ;个人按揭
贷款余额819.83亿元,不良率0.38%。
10、 政府类授信贷款情况
2021年,本行坚持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监管部门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相关规制为导向,合法合规开展各类政府类客户信贷业务,要求经营机构坚守合规底
线,不得违规开展地方政府类客户信贷业务,不得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同
时,我行根据监管部门的政策制度制定政府类客户授信业务的授信政策,并在年度中
间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我行的授信政策,使全行该类业务的经营和管
理以最新政策为指引,在符合监管部门各项规定的基础上合规、有序、稳健开展。
2021年,本行政府类授信贷款资产质量良好,至今无不良贷款。截至报告期末,本
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590.13亿元,较年初增长32.06亿元,增长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