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基础、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
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
系。目前从广东“三支柱”整体上看,第一支柱为基本养
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立足于保基本,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
模式,体现社会共济,已具备相对完备的制度体系,覆盖
范围持续扩大。目前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了全省
76.24%的16岁及以上常驻人口,医疗保险覆盖了88.98%
的常驻人口。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由用人单
位及其职工建立,主要发挥补充作用,已有良好的发展基
础,覆盖率接近10%,位居全国前列。第三支柱为个人储
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在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
占比尚不到3%。截至2023年10月底,广东省先行地区共
开立个人养老资金账户超600万户。加快补齐广东第三支柱
养老保险的短板,有利于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
系,促进“三支柱”更好地协调发展。
加快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是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
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的广东实践,必须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
益问题。社会保障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民生
工程,用心用情抓好民生社会事业,在推动共同富裕上取
得新突破,必须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找准着力点。
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直是广东发展的最大短板,体现在
养老保险上,第一支柱参保人数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
参保人数占全省的80.19%,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则较为落
后。随着国家一揽子配套政策落地,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更
需要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协同发展,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
众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
二、多措并举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为全国
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供广东智慧
加大政策和金融产品宣传力度,推动数据共享和信息
互联互通。一是加强政策引导。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
传方式,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参与第三支柱养老保
险的现实意义及重要性,指导他们便捷、安全地参与第三
支柱养老保险。二是加强全民养老金金融教育。促进从储
蓄养老到投资养老的观念转变,提升养老金融专业知识水
平,逐步培养全省居民“长期投资长期收益、价值投资创
造价值、审慎投资合理回报”的健康投资理念。三是探索
开发一站式产品交易平台。有序将符合标准的产品纳入第
三支柱金融产品库,发挥金融科技优势,推动银行积极与
保险、基金、证券等机构进行系统对接。四是建立数据共
享。引导金融机构与人力资源、金融监管、税务部门共享
个人养老金账户信息,合力解决消费者投诉等问题。
强化金融支持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提升民
生工程的普惠水平。一是鼓励省内法人金融机构充分发挥
自身优势,助力广东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积极争取
国家主管部门支持,使广东更多法人金融机构加入到全国第
三支柱养老保险运营实施范围,将个人养老资金投向全省重
点发展的关键领域,推动养老金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形成良
性循环。二是发展养老产业金融。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具有优
质底层资产和稳定回报的医疗养老项目,加快养老资产证券
化,提高养老资金的利用率,强化经营的安全性。在此基础
上,可进一步通过养老产业并购基金、养老不动产投资运营
(信托)基金即养老REITs等模式,支持养老产业的投融资
需求。三是鼓励引导广东金融机构匹配市场发展需求,改变
金融商品同质化现状。充分发挥广东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等
各类投资资源丰富的优势,不断拓展“存房+养老+金融”模
式。探索建立个人养老金合格默认投资机制,有效避免资金
长期闲置,实现最大限度的保值增值。
加大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创新,提升产品吸引力和综
合服务水平,不断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一是加快建立养老金
融产品体系,拓宽底层资产类别,开发更多符合群众养老需
求、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增值的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金融产品。二是加快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第
三支柱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补齐落后地区的社会保障发展短
板,使民生福祉得到实实在在提升,人民群众在共建共治共
享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三是鼓励和帮助全省新行业、新业
态的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通过购买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产品来填补养老保险缺口,将更多的新市民群体纳入第三支
柱养老保险保障范围。引导金融机构探索不断降低商业养老
门槛,推出更为灵活的缴费方式和养老金领取方式,使新市
民共同分享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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