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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释放扩大,以及受国际贸易摩擦、俄乌冲突等国际局势变化导致重钙磷肥单价
大幅上涨的影响,具有合理性。2021 年 10 月以来,我国海关对重过磷酸钙等肥
料产品出口开始实行法检政策,受法检周期的不确定性影响,发行人重钙出口受
到一定影响;发行人出口的重钙产品属于农用物资,虽有刚需,但受国家调控政
策以及未来国际局势发生变化,肥料的供需关系发生变化,则对发行人外销收入
的可持续性产生一定影响。
4、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
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发行人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
审核问答》问答 10 的相关要求。
问题 3
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0 万元(含本数),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发行人归母净资产为 175,689.06 万元。项目一设计产能为年产 5 万吨电池级磷
酸铁及配套 60 万吨硫酸,同时将产出硫酸钠、低压蒸汽等副产品,预计达产后
年均毛利率为 20.35%;实施主体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广西川金诺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川金诺化工),募集资金将以借款或增资形式投入,实施主体其他股
东不提供同比例增资或借款;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进行效益测算。项
目二设计产能为年产 5 万吨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预计达产后年均毛利率
为 14.37%。根据申报材料,生产 1 吨磷酸铁锂需要耗费 0.96 吨磷酸铁。项目二
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项目一是否涉及新产品、新业务,发行人是否具
备生产的资质、技术储备和量产能力等;相关产品是否需通过客户验证,如是,
请说明具体客户及进度情况;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发行人主营业务、发行人
自制和外购相关产品的成本差异等说明实施项目一的必要性;(2)结合发行人
在手订单和意向性订单、目标客户、市场空间等,说明项目一各产品新增产能
规模合理性、产能消化措施及有效性;(3)项目一出资方式及对应的增资价格
或借款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利率等),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增资或者
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资金投入是否与其权利义务相匹配,是否存在可
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4)项目一效益测算采用 15%所得税税率的合理性,
并结合产品市场价格走势、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项目情况等,说明项目效益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