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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税收入材料:
登录北京市税务局官网打印持证期间近三年
2018 年 12 月及以前的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
单》
2019 年 1 月至今的提供《申报收入查询记录》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方网站---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北京税
务特色应用,Ctrl+P 在线打印网页版《申报收入查询记录》及《个人所得税纳
税记录》(逐页加盖用人单位财务章,注明 “经核真实有效、申请人签字、经
办人签字”)
2.《个人诚信声明》;(模板下载地址“海淀人社”微信公众号--码上办--
工作居住证--附件 2 或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人力社保—工作居住居住证预约
平台);
办理方式:全程在线网上申请办理。
续签注意事项:1、若为旧系统迁移数据的续签员工,初次注册系统申请续
签,请参照新办附件上传要求上传相关材料;2、申请单位、《劳动合同》签订
单位、个税扣缴和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同一家单位;3、未按要求做聘用单位变更
的不在受理范围之内;4、诚信声明材料的签订日期应在 1 个月以内申报。
三、单位变更
持证人离职的,原用人单位应及时在系统中解除员工关联,证件挂起。新用
人单位应及时在员工证件有效期内办理单位变更审批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证件失
效,若续签与聘变业务同时发生时,请先由原单位办理续签手续,续签完成后再
解除关联,避免证件失效(需预留 20 个工作日用于审批)。
系统开通成功后,由新聘用单位在系统中对员工的全部信息及材料进行核查,
核查无误后线上提交办理申请,材料如下:
现单位上传:
1 有效聘用(劳动)合同(点击现单位全部员工信息,在职员工列表模块更
新上传);
2.原单位离职证明(1.需注明离职日期;2.在新系统操作解除关联的由原单
位解除关联时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