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联都系
一、深圳市联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简介
(一)
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深圳市联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联
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总额 33,069.7 万元,其中债权本金 19,400 万元。
债务人破产程序已终结,根据我分公司与债务人在破产重整程序期间签署的
《债务清偿安排协议》等协议(均在公证处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
债权总额 24,044.74 万元,其中债权本金为 21,945,32 万元。
客户全称
深圳联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联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 贷款本金余额
(万元 )
利息
(万元)
诉讼费
(万元)
贷款总额
(万元)
抵押 + 质押 + 保证 19,400.00 以相关合同以及法
律文书为准 104.24 以相关合同以及法
律文书为准
抵押物情况 联都实业名下位于深圳市福田保税区深福保科技工业园 C 栋 C1、C2 栋一至
七层物业及配套办公用房,占地面积 3.17 万平米,总建筑面积 5.24 万平米
质押物情况 深圳市联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 股权
保证人情况
1. 深圳市九策投资有限公司
2. 天津市九策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3. 天津九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 龚东升
5. 张荣
诉讼情况
2021 年 10 月,深圳中院作出(2016)粤 03 民破 96 号之十一民事裁定书,
裁定确认联都实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其破产程序。债务人与全体债权
人签署《债务清偿安排协议》,债务人已违约,申请强制执行中。
查封情况 1. 首封惠泽津龙持有的联都实业 90% 股权
2. 轮候冻结惠智康持有的联都实业 10% 股权
债务人位于深圳福田,抵押物为联都实业名下位于深圳市福田保税区深福保科技工业园 C 栋
C1、C2 栋一至七层物业及配套办公用房,占地面积 3.17 万平米,总建筑面积 5.24 万平米。质
押物为联都实业 100% 股权。保证人为深圳市九策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九策高科技产业园有限
公司、天津九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龚东升、张荣。其他相关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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