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 —
残疾人事业宣传员队伍。推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开辟残疾人专
栏或者专题节目,电视新闻加配国家通用手语翻译。支持残疾人题材优秀纪
录片、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支持各类广告媒介投放一定比例的扶残助残
公益广告。做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残疾预防日、爱耳日、孤独症
关爱日、爱眼日等重要时点的社会宣传工作。开展省级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
选、残疾人事业新闻人物和助残新闻人物评选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全国、
全省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评选表彰。
2.大力发展助残社会服务。加大对残疾人专门协会和各类助残社会组织
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和设施,在医疗、康复、特殊
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等方面让更多残疾人受益。扩大政府购买助残服
务范围和规模,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目录。健全财政资金对助残
社会组织的扶持机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各项
财税优惠政策。建立省助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精心打造广东省残疾人
公益基金会品牌项目,探索设立市、县(市、区)助残社会服务专项基金,
以公益创投等形式扶持各类助残社会组织和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加强
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
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助残志愿服务,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公
众和助残社会组织捐助残疾人事业、帮扶困难残疾人。推进助残志愿服务制
度化,依托“益苗计划”——广东志愿服务组织成长扶持行动暨志愿服务项
目大赛等平台,大力支持和发展助残志愿服务组织,健全助残志愿服务管理
长效机制,依托全省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完善助残志愿服务信息数据
库。深入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加强助残志愿者教育培训和服务对接
工作,精准匹配本地残疾人服务需求和志愿资源。建立健全残疾人慈善事业
支持和保障机制,培育助残慈善品牌,规范助残慈善活动。
3.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残疾人服务供给,推进
残疾人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基本公
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服务业中的辅助器具、无障碍产品研发与制造
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加快制订残
疾人服务业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发挥残疾人服务业组织自律监督作用,营
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4.推进残疾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
校增设中医康复学、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特殊教育、手语盲文等相关专
业,设置相关培训课程,实施人才培养计划,拓宽继续教育渠道。加强残疾
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照护、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全省残疾人服务业专业人才库。规范残疾人服务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
- - 48